新建运输机场工程建设程序指南

新建运输机场工程建设程序指南
新建运输机场工程建设程序指南

新建运输机场工程建设程序指南(仅供参考)

一、新建机场选址:首先要列入全国民航机场布局(管理局出具、机场处出具初审意见。民航局出具审查意见,军方出具对拟选场址的意见)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向所在地民航地区管理局提出选址申请,同时提交选址报告一式12份。民航地区管理局对选址报告的内容及深度进行审核,并向民航局上报审核意见及选址报告一式8份。

二、立项(预可行性研究):报国务院及中央军委审批(管理局规划处出具意见,民航局出具行业意见)。

三、可行性研究:报国家发改委审批(管理局规划处出具意见,民航局出具行业意见)。

对导航台址进行预选,取得军方和地方同意。

四、总体规划:129号令(管理局机场处审批)。

程序:1、总体规划应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总体规划应当符合《民用机场总体规划编制内容及深度要求》,并提出两个或三个综合比较方案。机场管理机构(或项目法人)在组织编制总体规划时应当与地方政府、驻场单位充分协商,征求意见。

五、初步设计:129号令(管理局机场处审批)同时办理招投标手续,质量监督手续等)。

1、初步设计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

2、飞行程序初步方案批准文件(局航务处)

3、运输机场通信、导航、雷达、气象等工程应按有关规定报批相应台(站)址后方可进行初步设计(管理局空管办对台址审核上报)。

六、建设实施:

1、向管理局无委办提出频率、呼号申请(管理局空管办)

2、飞行程序的报批(管理局航务处)

3、空管等特殊人员培训,机场管理机构的建立。

七、竣工验收(质量监督站参加对验收程序进行监督)。

1、对通导航设施、助航灯光进行飞行校验;出具校验报告(民航局空管局校验中心)。

2、组织试飞(管理局航务处)

3、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四方验收)

八、申请设备开方许可(172号令)含通导、气象设备(民航华北空管局通导、气象处)。

九、按129号令出具竣工验收报告并申请进行行业验收(管理局机场处)。

十、申请机场使用许可证(156号令)(报管理局机场处审批)。

十一、发航行通告申请机场开放使用(提前56天向华北空管局空管处申请)。

通航建设审批流程

2016年以来,为落实国办文件、支持通用机场建设工作,军方下发专门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场址评估方法、判定标准和审批办理程序;民航出台系列办法,按照分级分类的思路重新提出通用机场审批及取证要求;部分省级政府也出台了鼓励通用机场建设的新政策。 从整体工作流程来看,通用机场的建设审批仍按照军方场址审查—民航场址审核—地方发改立项—机场设计—招标采购—建设施工—验收颁证的流程。 1. 民航 2017年4月,民航局下发《通用机场分类管理办法》(民航发【2017】46号),按照是否对公众开放重新对通用机场分为A、B两类,并进一步明确了民航在通用机场建设、颁证过程中的审批事项。作为落实举措,各地区管理局正在陆续出台实施细则,目前华东局的实施细则已发布,其他管理局的实施细则也陆续进入征求意见阶段,对于审批工作流程有以下几点变化: (1)场址审核。场址审核是《通用机场分类管理办法》中保留的审批事项,民航局也保留了对编制单位民航专业资质的要求。在管理局层面,尽管不再要求按照AP-129-CA-02的内容和深度对三个备选场址进行比选,但一般要求对单一场址的功能定位、需求分析、基本情况、运行因素作详细分析,附相应图纸,并提供军方空域意见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意见。

(2)可研及初步设计。根据《通用机场分类管理办法》,管理局机场主管处室不再对通用机场的可研和初设进行审批。但根据《民航基础设施项目投资补助管理暂行办法》(民航发【2016】15号),通用机场已进入民航发展基金的补贴范畴,目前已经有若干通用机场取得了资金支持。按照民航局计划发展部门要求,拟申请使用发展基金补贴的通用机场项目,可行性研究由省级主管部门审批、管理局出局意见,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由项目法人向省级主管部门提交审批申请,省级主管部门会同民航地区管理局联合审批。 (3)飞行程序设计。按照地区管理局的要求,目前通用机场场址审查阶段仍需要开展航行服务研究,并进行飞行程序设计,设计单位须按照CCAR-97FS-R3在民航局完成备案。 (4)颁证及日常管理。目前,通用机场的使用许可证颁证、变更、撤销和注销正在下放民航各省/市安全监管理理局,同时通用机场的日常监查任务也将由监管局执行。 2. 军方 军方申报的流程与之前相较没有出现明显变化,但在军方工作标准上有了新的规定。 (1)流程。根据目前仍有效的《关于新建通用机场场址核准问题》(空司作【2014】132),通用机场审批要求省级人民政府行文至所在战区空军,由战区空军受理审核并与省级人民政府签订协议后,上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选址规定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选址 规定 Document serial number【LGGKGB-LGG98YT-LGGT8CB-LGUT-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选址规定》(CCAR-170CA),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全文 第一条为了规范民用航空运输机场的选址工作,保证机场安全运行,并有利于机场建设和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新建、迁建民用航空运输机场(以下简称民用机场)的场址选择。 第三条民用机场场址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民用机场总体布局规划; (二)机场净空符合有关技术标准,空域条件能够满足机场安全运行要求; (三)场地能够满足机场近期建设和远期发展的需要; (四)地质状况清楚、稳定,地形、地貌较简单; (五)尽可能减少工程量,节省投资; (六)经协调,能够解决与邻近机场运行的矛盾; (七)供油设施具备建设条件; (八)供电、供水、供气、通信、道路、排水等公用设施具备建设条件,经济合理; (九)占用良田耕地少,拆迁量较小; (十)与城市距离适中,机场运行和发展与城市规划协调; (十一)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以下简称民航总局)认为必要的其他条件。 第四条民用机场选址必须经过以下三个阶段: (一)预选。由机场所在地的省(市、区)民用航空管理局(简称民航省(市、区)局)会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委托和组织经民航总局认可资质的设计单位或咨询单位,按

照机场场址的基本条件预选三个(含)以上机场场址,提出场址预选报告书后,报机场所在地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简称民航地区管理局)。 (二)初审。民航地区管理局收到场址预选报告书后,会同有关单位对预选方案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应当包括具体的初审推荐场址方案),报送民航总局。 (三)审核。民航总局收到初审意见后,结合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对场址报告书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第五条场址报告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机场场址概况: 1.地理位置; 2.地形、地貌; 3.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状况(含地震情况); 4.净空条件; 5.场址的障碍物环境和空域条件对飞行的限制(起飞和着陆的限制)及电磁环境; 6.气象条件; 7.地下矿藏和文物情况; 8.地面交通条件; 9.地上和地下原有各种设施情况; 10.供电、供水、供气、通信、道路、排水等公用设施情况; 11.供油条件; 12.环境及生态情况,尤其飞机噪声对机场建设及周边环境的影响; 13.建筑材料的料源情况;

最新通用机场建设审批工作流程

最新通用机场建设审批工作流程 2017-10-29民航管干院通用机场砖家温老湿 通用机场的建设审批工作主要涉及军、民航及地方政府。2016年以来,为落实国办文件、支持通用机场建设工作,军方下发专门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场址评估方法、判定标准和审批办理程序;民航出台系列办法,按照分级分类的思路重新提出通用机场审批及取证要求;部分省级政府也出台了鼓励通用机场建设的新政策。 (图:中民正阳福州竹歧直升机场) 从整体工作流程来看,通用机场的建设审批仍按照军方场址审查—民航场址审核—地方发改立项—机场设计—招标采购—建设施工—验收颁证的流程。本文将重点介绍目前各方的具体工作要求的新变化。 1. 民航 2017年4月,民航局下发《通用机场分类管理办法》(民航发【2017】46号),按照是否对公众开放重新对通用机场分为A、B两类,并进一步明确了民航在通用机场建设、颁证过程中的审批事项。作为落实举措,各地区管理局正在陆续出台实施细则,目前华东局的实施细则已发布,其他管理局的实施细则也陆续进入征求意见阶段,对于审批工作流程有以下几点变化:(1)场址审核。场址审核是《通用机场分类管理办法》中保留的审批事项,民航局也保留了对编制单位民航专业资质的要求。在管理局层面,尽管不再要求按照AP-129-CA-02的内容和深度对三个备选场址进行比选,但一般要求对单一场址的功能定位、需求分析、基本情况、运行因素作详细分析,附相应图纸,并提供军方空域意见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意见。 (2)可研及初步设计。根据《通用机场分类管理办法》,管理局机场主管处室不再对通用机场的可研和初设进行审批。但根据《民航基础设施项目投资补助管理暂行办法》(民航发【2016】15号),通用机场已进入民航发展基金的补贴范畴,目前已经有若干通用机场取得了资金支持。按照民航局计划发展部门要求,拟申请使用发展基金补贴的通用机场项目,可行性研究由省级主管部门审批、管理局出局意见,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由项目法人向省级主管部门提交审批申请,省级主管部门会同民航地区管理局联合审批。

(交通运输)民航旅客运输精编

(交通运输)民航旅客运输

(交通运输)民航旅客运输

第壹章运输业概述 第壹节运输业的性质和特点 壹、运输业的要素(填空) 现代运输营业的构成要素:运输线路、运输工具、运输场站、通信设备二、运输业的性质(填空) 1.生产特性 2.服务特性 3.基础设施特性 第二节民航运输业的性质和特点 壹、民用航空运输业的特点:(简答) 1、快速性 2、安全舒适性 3、国际性 4、准军事性 5、机动性 6、受气候条件限制 7、营运成本高 三、民用航空运输业的作用(大题) 1、节约旅客在途时间,缩短货物的流通过程 2、促进国际交往和国际旅游 3、促进经济发展 4、承担特殊任务运输 第二章民用航空运输业发展概况 第二节中国民用航空业的发展 壹、中国民航的发展概况 中国始创飞行大家——冯如 第三章民用航空运输组织

第壹节国际民用航空运输组织 (各组织图标和名称之间出连线题) 壹、国际民用航空组织(ICAO)(简答、填空) 国际民航组织(InternationalCivilAviationOrganization)是协调各国有关民航经济和法律义务,且制定各种民航技术标准和航行规则的国际组织。 ICAO的组织机构 国际民航组织由大会、理事会、秘书处三级框架组成。 二、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简答、填空)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简称国际航协(InternationalAviationTransportAssociation)是世界航空运输企业自愿联合组成的最大的非政府、非盈利性的国际民间组织,是国际航空X公司的行业协会,是全世界最有影响力的航空运输组织。 IATA的活动(要会制作IATA运输会议结构图) (1)行业协会活动 (2)运价协调活动 之上俩种活动壹般通过IATA的运输会议进行,会议结构图如下: 程序性会议运价协调会议 所有会员参加成员选择参加 三、航空联盟 1、星空联盟(StarAlliance) 中国国际航空X公司、上海航空X公司为其正式会员。 2、天合联盟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航空安全保卫规则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航空安全保卫规则 2007年4月5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安全正常运行,保证?国家民用航空安全保卫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含军民合用机场的民用部分),以及与民用航空运输机场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 通用航空机场航空安全保卫规则另行制定。 第三条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以下简称民航总局)负责对民用航空运输机场航空安全保卫工作进行统一管理,民航总局航空保安职能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以下简称地区管理局)及其派出机构根据民航总局的规定,负责监管辖区内民用航空运输机场航空安全保卫工作。 第四条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支持民用航空运输机场(以下简称机场)开展航空安全保卫工作,并对其管理

机场的航空安全保卫工作承担领导责任。 第五条旅客以及其他进入机场的人员,应当遵守有关航空安全保卫的法律法规和本规则。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六条机场管理机构是本机场航空安全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实施有关航空安全保卫规章、标准和措施,防止非法干 扰行为,保证有关人员和财产安全。 第七条机场管理机构在安全保卫方面的职责包括: (一)制定机场航空安全保卫方案,并确保方案的适当和有效(执行)。 (二)依法设有相应的航空安全保卫机构,配备与机场呑吐量相适应的人员和设施装备,并按照标准提供工作和办公场地,使 之能够具体承担并完成相应的航空安全保卫工作。 (三)将安全保卫需求纳入机场新建、改建和扩建的设计和建设中。 (四)按照《国家民用航空保安培训大纲》对员工进行培训。 (五)按规定及时上报非法干扰民用航空信息和事件。 第八条机场应当按照规定成立机场航空安全保卫委员会,协调监督机场管理机构、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和机场租户等驻场单 位实施机场航空安全保卫方案。 第九条机场管理机构及有关部门应当接受局方的在任何时间或

机场旅客服务的改进

机场旅客服务的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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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浅谈机场旅客服务的改进 一、提升机场服务质量的重要意义 1、是实现我国由民航大国向民航强国转变的战略要求。 2010年全国民航运输机场完成旅客吞吐量达5.64亿人次,货邮吞吐量1129.0万吨 ,中国民航已成为全球第二大航空运输系统,北京首都机场完成旅客吞吐量7400万人次,位列世界第二(美国亚特兰大第一,达到8930万人次);上海浦东机场完成货邮吞吐量322.8万吨,位列世界第三(第一是香港,航空货运量共计417万吨)。全国旅客吞吐量超过1000万人次的机场达16个。如何从民航大国转变为民航强国,作为机场必须以旅客为中心,不断提升服务品质和服务内涵,增强国际竞争,成为引领世界民航发展的国家,才能实现由民航大国转变为民航强国。 2、是充分发挥空中运输安全、快捷、舒适的优势,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出行不断追求安全、舒适、快捷,民航与其他交通运输行业相比,它的优势就这此个方面,那么只有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才能吸引广大旅客愿意从空中通道进出黔江,从而推动黔江及周边的旅游、投资、商贸等产业的快速发展,服务地方经济。 3、是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机场的具体举措。

4 航空运输工作容易受天气等方面的影响,在发生航班不正常的情况后,我们要想旅客所想,做好解释工作及餐食、食宿等后续服务,防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二、机场服务质量标准层级 1、国际标准(I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国际民航组织(ICAO )国际机场协会等民航组织发布实施的民用机场服务标准;如国际民用航空公约及系列附件、航行服务程序、地区补充程序、指导性文件等。 2、国家标准(GB):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07年3月发布的《公共航空运输服务》标准; 3、行业标准(MH):民航局2006年10发布的《民用机场服务质量》标准。 4、企业标准(C):国内外一些机场和航空公司现行的先进 的服务标准、规范、承诺、工作程序、操作规程和质量指标等。如香港机场、新加坡机场、汉城机场、悉尼机场,国内有首都机场集团、是海机场、深圳机场等都有自己的服务标准。 三、我国民用机场服务质量总体框架 行业标准(MH) 1、总体讲以机场服务流程为主线 ,由通用服务质量标准、旅客服务质量标准、航空器服务质量标准、行李服务质量标准、货邮服务质量标准

浅谈民用运输机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措施

浅谈民用运输机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措施 摘要:近年来,我国基础设施建设迎来了重要的发展机遇期,各个行业尤其是 交通运输行业的建设发展极为迅速。在加快民用运输机场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如 何有效地确保工程质量就显得十分必要了。因建设质量是工程项目建设的核心内容,需要全体参与人员共同努力,在进行民用运输机场建设的过程中需要制定完 善的质量管理措施,并严格地控制各个质量环节,同时不断加强监督管理,确保 在设计、施工、监理及监管等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民用运输机场的建设 工作。 关键词:民用运输机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措施 0 引言 在我国的交通运输方式中,民用航空是综合交通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而 民用运输机场是承载航空运输发展的主要基础设施,机场的建设对于航空运输业 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而机场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对于机场建设工程质量的优劣 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民航机场建设中,工程质量管理是机场建设的核心环节,是民航机场建设成败的关键。因此在这样的状况下,要对机场建设所在地的地质、气候、经济社会发展条件等众多方面进行调研勘察,对影响机场建设工程质量管 理的因素进行严格把控,进而提高民航机场建设的工程质量。 1 民用运输机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现状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航空运输市场需求增长迅速。机场是航 空运输必不可少的基础设施,我国现有机场无论从规模上还是数量上都已经无法 满足航空运输需求的增长。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新建、改扩建以及迁建的机 场项目越来越多,对于机场设计标准和工程建设要求也是越来越高,因此必须要 高度重视机场的质量管理,从而能够更好地确保机场的工程质量。我国的很多行 业都制定有一套完善的质量管理控制体系,并接受质量监督部门的监管,形成了 相应的质量控制管理体系,而对于民用机场建设工程也包含了该方面的内容,民 航有关部门也制定了相应的质量管理控制制度,机场建设工程项目具有一定的特点,具有前期审批周期长、设计周期短、建设工期紧、施工难度大等特点,这些 因素会导致机场建设工程项目不合理地压缩设计周期和施工周期,给工程质量管 控带来不可预见的困难。 2民用运输机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措施 2.1建立健全技术质量管理体制,强化技术质量管理的力度 在机场工程建设中,建设指挥部组建独立的项目组,设立独立的组织机构, 设组长和各专业现场工程师。制定行之有效的技术质量管理体系,使工程质量管 理落实到工程的每一个流程、工序和环节上。为使技术质量管理体系能够更加有 效地运转,建设指挥部会同施工、监理和设计单位成立了“技术质量管理小组”, 规范操作工艺;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各种技术专题研究会议,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 随机出现的各种技术疑难问题;对监理和施工单位技术人员进行考核等。“技术质量管理小组”具有广泛的群众性和实用性,能够有效地调动各方人员的集体智慧和力量。 2.2提高质量管理人员的专业化水平 在机场建设的质量管理中,质量管理人员对与机场建设有着直接的影响,组 建高素质的管理团队就显得尤为重要。首要的问题是提高质量管理人员的专业化 水平,为质量管理体系培养高素质的管理团队,进而不断提高机场建设质量管理

通用机场建设审批程序

、通用机场的概念 2009年4月,国务院印发了《民用机场管理条例》;2012年12月,民航局依此修订下发了《民 用机场建设管理规定》(CCAR-158-R1)。其中明确:民用机场分为运输机场和通用机场。 运输机场是指为从事旅客、货物运输等公共航空运输活动的民用航空器提供起飞、降落等服务的机场。根据机场的地位、业务量和服务区域不同,运输机场又可分为干线机场和支线机场。 通用机场是指为从事工业、农业、林业、渔业和建筑业的作业飞行,以及医疗卫生、抢险救灾、 气象探测、海洋监测、科学实验、教育训练、文化体育等飞行活动的民用航空器提供起飞、降落等服 务的机场。按照民航局《通用机场建设规范》(MH/T5026-2012 ),通用机场分为:一类通用机场(具 有10?29座航空器经营性载人飞行业务,或最高月起降量达到3000架次以上的通用机场)、二类通 用机场(具有5?9座航空器经营性载人飞行业务,或最高月起降量在600?3000架次之间的通用机场)、三类通用机场(除一、二类外的通用机场)。 直升机场是指全部或部分供直升机起飞、着陆和地面活动使用的场地或构筑物上的特定区域。就目前而言,国内直升机场均为通用机场。 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过的临时起降点,不属于机场范畴。 二、通用机场建设审批程序 根据国务院《民用机场管理条例》、民航局《民用机场建设管理规定》,民航局负责全国民用机 场及相关空管工程规划与建设的监督管理,民航地区管理局负责所辖地区民用机场及相关空管工程规 划与建设的监督管理。按照上述《条例》和《规定》,民用机场的规划与建设应当符合全国民用机场布局规划,简而言之,就是不管是运输机场还是通用机场,都必须列入政府规划后方能建设(项目立项需各级发改委审批)。《中国民用航空第十二个五年发展规划(2011年至2015年)》中,对全国 运输机场建设具体项目进行了规划,通用机场建设方面只是鼓励通航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通用机场及 运行保障设施建设,未进行规划。2014年10月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决定再次修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促进有效投资和创业,决定向地方政府全部或部分下放通用 机场、非跨境跨省电网等23类项目核准权限。这意味着,建设通用机场,只需要地方许可,审批权限或将落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改委。 民用机场建设包括工程建设和空管工程建设两部分,其中工程建设包括:新建机场选址、预可行 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或项目核准)、总体规划、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建设实施、验收及竣工财务决算等。空管工程建设包括: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建设实施、验收及竣工财务决算等。民用机场及相关空管工程的建设应当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建设法规和技术标准,履行建设程序。《民用机场建设管理规定》中,对运输机场选址、总体规划、工程初步设计、工程施工图设计、建设实施、工程验收、工程建设信息、空管工程建设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关于通用机场工程的规划与建

《民航旅客运输》试卷四

《民航旅客运输》试卷四 一、单选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1、下面属于行李装机“三复核”制度的是( B )。 A、与运单、舱单、外场装机复核 B、与配载、行李分拣、外场装机复核 C、与运单、行李分拣、外场装机复核 D、与配载、行李分拣、舱单复核 2、国际机场协会的简称是( C )。 A、IATA B、BGS C、ACI D、ICAO 3、目前,旅客机票购买渠道中比例最大的是( C )。 A、航空公司网站 B、提供电子客票的网站 C、传统机票代理商 D、比较网站 4、负责不正常行李的查询、理赔工作是( D )的职责。 A、机务部 B、动力能源公司 C、飞行区管理部 D、客运部 5、安检部门的职责有( D )。 A、负责为机场所代理的航空公司承运的国内、国际及地区旅客提供值机服务 B、负责为机场所代理的航空公司的运营航班提供客舱清洁及排污、加清水保障工作 C、负责机场禁区通行证的制发工作 D、负责进出机场飞机在机坪工作期间的安全监护工作 6、对通过安全门报警的旅客进行手工检查并提醒旅客取走自己物品的是( A )。 A、人身检查员 B、X光机检查员 C、验证检查员 D、引导检查员 7、旅客乘机在交运行李时,对于C舱的成人其免费行李额为( B )。

A、20kg B、30kg C、40kg D、50kg 8、X射线安全检查仪操作检查员连续操机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分钟,每 天累计不得超过( C )小时。 A、30,5 B、30,6 C、40,6 D、40,5 9、下面不属于民用枪的是( C )。 A、射击运动枪 B、猎枪 C、防暴枪 D、气枪 10、进出机场的大型主要交通工具不包括( A )。 A、出租车 B、机场大巴 C、员工班车 D、公共汽车 二、多选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1、大型机场陆侧交通有( BCD )特征。 A、机场空侧旅客繁多 B、客运量逐年递增 C、交通流线固定 D、机场陆侧道路互通 2、值机时座位安排应符合( ABC )。 A、载重平衡要求 B、经停站有VIP或需照顾的旅客,事先通知始发站留妥合适位置 C、国内旅客与国际旅客分开安排 D、折扣票价高的旅客优先安排 3、特殊客票的“三不可”分别是指( ABC )。 A、不可签转 B、不可更改 C、不可退票 D、不可乘机 4、不能安排出口座位的旅客是( ABD )。 A、缺乏足够能力将信息传达给其他旅客 B、携带幼子的妈妈 C、携带多件行李的旅客 D、不满15岁 5、机票变更包括( ABCD )。

MHT 7003-95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安全保卫设施建设标准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安全保卫设施建设标准 MH/T 7003-95 引言 民用航空运输事业的高速发展,对机场安全保卫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保卫航空运输安全的首要环节是强化地面安全,其基础是使机场安全保卫设 施建设走向规范化和管理手段现代化,因此,进一步完善1988年民航局颁发的《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安全保卫设施建设规定》,制定具体实施标准已势在必行,它既是民航事业高速发展的需要,也是统一各部门思想、保证安全设施功能和工程质量的需要。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安全保卫设施建设标准》(简称标准,下同的主要内容有:机场控制区封闭设施、监控报警系统、航站楼安全设施、飞行区消防供水设施、消防站及公安、安检业务用房等。机场建筑防火设施也属于机场安全设施范围,对这方面的要求,在国家颁发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已有规定,也是机场建设中必须遵循的,本标准不再重复(关于机场专用设施的建筑防火标准,如航站楼、机库、维修基地等,以后再专门制定相应的建筑防火规范。在上述规范颁布之前,机场专用设施的建筑防火标准参照有关国家标准。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机场控制区及其有关的安全保卫设施项目和要求。 1.2 本标准适用于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含军民合用机场的民用部分,下同。飞行训练机场的安全保卫设施建设可参照本标准。 1.3 新建、扩建机场相应的安全保卫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 2引用标准和文献

GBJ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中央军委〔1976〕6号《中国人民解放军营房建筑标准》。 GNJ1-81《消防站建筑设计标准》。 MHJ1-85《民用航空运输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 中国民用航空规章第151号《中国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安全保卫设施建设规定》。 《国际民航公约》附件十四《机场》;附件十七《安全保卫》;航空港服务手册第一部分《援救与消防》。 3术语 3.1 机场控制区Airport rwstricted area 根据安全需要,在机场内划定的进出需要限制的区域,机场控制区包括飞行区、航站楼内旅客隔离区及公安保卫工作需要控制的其他区域。 3.2 封闭管理Closed management 封闭设施和有效制度相结合对机场控制区实施严密控制的手段。 3.3 地区航空运输Regional air transportation 我国内地城市到香港地区的航空运输,目前地区航空运输在操作上视同国际 航空运输,对航线上民用航空运输的旅客、货物、邮件等都要办理联检单位的进出港手续。 3.4 军民合用机场的民用部分The civil part of the military &civil airport

通用机场建设(论文)

通用机场建设 一、通用机场简述 1.范围 民用机场分为运输机场和通用机场。 运输机场是指为从事旅客、货物运输等公共航空运输活动的民用航空器提供起飞、降落等服务的机场。 通用机场是指为从事工业、农业、林业、渔业和建筑业的作业飞行,以及医疗卫生、抢险救灾、气象探测、海洋监测、科学实验、教育训练、文化体育等飞行活动的民用航空器提供起飞、降落等服务的机场。 2.分类: 所指通用机场分为以下三类:一类通用机场指具有10~29座航空器经营性载人飞行业务,或最高月起降量达到3000架次以上的通用机场;二类通用机场指具有5~9座航空器经营性载人飞行业务,或最高月起降量在600~3000架次之间的通用机场;三类通用机场除一、二类外的通用机场。 二、法规、标准 1.法规: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1996年3月1日施行)。民用机场应当持有机场使用许可证,方可开放使用。从事非经营性通用航空的,应当向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办理登记。从事经营性通用航空的,

应当向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申请领取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②国务院发布《民用机场管理条例》(2009年4月1日国务院第55次常务会议通过,2009年7月1日起施行)。通用机场投入使用的,通用机场的管理者应当向通用机场所在地地区民用航空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附送符合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地区民用航空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作出准予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准予许可的,颁发通用机场使用许可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2.标准: ①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通用机场建设规范》MH/T5026-2012(2012年5月29日发布,2012年6月1日实施)。内容为机场场址确定、飞行场地、空中交通管制及导航设施、服务及保障设施、抗震设防以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②《通用航空机场设备设施》GB/T17836-1999 ③《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CCAR—135TR—R3)(2007年2 月14日起施行) 三、规划、政策 1.规划 《中国民用航空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2011年4月7日出台:

通用机场建设审批程序

通用机场建设审批程序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一、通用机场的概念 2009年4月,国务院印发了《民用机场管理条例》;2012年12月,依此修订下发了《民用机场建设管理规定》(CCAR-158-R1)。其中明确:民用机场分为运输机场和通用机场。 运输机场是指为从事旅客、货物运输等公共航空运输活动的民用航空器提供起飞、降落等服务的机场。根据机场的地位、业务量和服务区域不同,运输机场又可分为干线机场和支线机场。 通用机场是指为从事工业、农业、林业、渔业和建筑业的作业飞行,以及医疗卫生、抢险救灾、气象探测、海洋监测、科学实验、教育训练、文化体育等飞行活动的民用航空器提供起飞、降落等服务的机场。按照民航局《通用机场建设规范》(MH/T 5026-2012),通用机场分为:一类通用机场(具有10~29座航空器经营性载人飞行业务,或最高月起降量达到3000架次以上的通用机场)、二类通用机场(具有5~9座航空器经营性载人飞行业务,或最高月起降量在600~3000架次之间的通用机场)、三类通用机场(除一、二类外的通用机场)。 直升机场是指全部或部分供直升机起飞、着陆和地面活动使用的场地或构筑物上的特定区域。就目前而言,国内直升机场均为通用机场。 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过的临时起降点,不属于机场范畴。 二、通用机场建设审批程序

根据国务院《民用机场管理条例》、民航局《民用机场建设管理规定》,民航局负责全国民用机场及相关空管工程规划与建设的监督管理,民航地区管理局负责所辖地区民用机场及相关空管工程规划与建设的监督管理。按照上述《条例》和《规定》,民用机场的规划与建设应当符合全国民用机场布局规划,简而言之,就是不管是运输机场还是通用机场,都必须列入政府规划后方能建设(项目立项需各级发改委审批)。《中国民用航空第十二个五年发展规划(2011年至2015年)》中,对全国运输机场建设具体项目进行了规划,通用机场建设方面只是鼓励通航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通用机场及运行保障设施建设,未进行规划。2014年10月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次修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促进有效投资和创业,决定向地方政府全部或部分下放通用机场、非跨境跨省电网等23类项目核准权限。这意味着,建设通用机场,只需要地方许可,审批权限或将落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改委。 民用机场建设包括工程建设和空管工程建设两部分,其中工程建设包括:新建机场选址、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或项目核准)、总体规划、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建设实施、验收及竣工财务决算等。空管工程建设包括: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建设实施、验收及竣工财务决算等。民用机场及相关空管工程的建设应当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建设法规和技术标准,履行建设程序。《民用机场建设管理规定》中,对运输机场选址、总体规划、工程初步设计、工程施工图设计、建设实施、工程验收、工程建设信息、空管工程

《民航旅客运输》期末考试卷二

民航旅客运 输》 期末考试卷二 一、单选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1分,共10 分) 1、下列关于“商业布局与旅客乘机流程和机场实际密切结合”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B )。 A、航站楼商业布局与乘机流程结合 B、航站楼商业规划布局与旅客在机场的乘机流程紧密结合,可以在旅客登机的非主流线方向安排商业 C、尽量引导顾客经过每一个店面,是促进良好销售的重要保障 D、航站楼商业规模及比例分配与机场实际结合 2、下列关于“机场商业服务运行管理模式” 的说法完全正确的一项是(A ) A、“自营”模式是早期机场的商业经营模式,现在随市场经济的发展在大型机场逐渐被淘汰。 B、“收取固定租金”模式只通过协商谈判的方式将特许经营权进行转让,让专业公司来经营 C、“收取固定租金”模式只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将特许经营权进行转让,让专业公司来经营 D、“底租加销售收入提成”模式是一种传统的经营模式 3、下面图示表示的含义是(B )。 A、悬停 B 、水平运动

C、向下运动 D 、向上运动 4、为避免航班延误过长影响旅客行程和航空公司开销过大,在征得旅 客同意后可签转给其他航班或承运人承运,签转时应遵循的顺序是(D )。 A、首选,签转给与中国民航结算中心有财务结算关系的其他空运企业。次选,签转给与本航空公司有业务代理关系的其它空运企业。再选,签转给本航空公司的其他航班。 B、首选,签转给与中国民航结算中心有财务结算关系的其他空运企业。次选,签转给本航空公司的其他航班。再选,签转给与本航空公司有业务代理关系的其它空运企业。 C、首选,签转给与本航空公司有业务代理关系的其它空运企业。次选,签转给本航空公司的其他航班。再选,签转给与中国民航结算中心有财务结算关系的其他空运企业。 D、首选,签转给本航空公司的其他航班。次选,签转给与本航空公司有业务代理关系的其它空运企业。再选,签转给与中国民航结算中心有财务结算关系的其他空运企业。 5、就轮椅旅客而言,WCHR是指(A )。 A、能自行上下,自己能走到座位上去 B、不能自行上下,自己能走到座位上去 C、不能自行上下,自己不能走到座位上去 D、能自行上下,自己不能走到座位上去 6、对于国内航班成人旅客而言,其有效乘机身份证件不包括(C )。 A、中国籍旅客的居民身份证 B、中国籍旅客的临时身份证 C、有效期内的驾驶证 D、军官证、武警警官证、士兵证 7、一般情况下,每位旅客可以携带一件自理行李,其重量不能超过( D ),体积不能超过()。

(运营管理)机场运营与管理

一、航空运输系统的构成 1.飞机 2.机场 3.航路(airway)和航线(route) ?航路——由国家统一划定的具有一定宽度和高度的空中通道。具有 较完善的通信、导航设备,维护空中交通秩序和飞行安全 ?航线——飞机飞行的路线称为空中交通线,简称航线。飞机的航线 不仅确定了飞机飞行具体方向、起讫点和经停点,而且还根据空中 交通管制的需要,规定了航线的宽度和飞行高度 4.空中交通管理系统、商务运行、机务维修、航材供应、油料供应、地面保障系统等。 二、机场系统的构成 (基本概念:空侧、路侧、航站楼空域、陆域) 机场系统包括空域和地域两部分。 航站区空域:供进出机场的飞机起飞和降落。 地域:由飞行区、航站区和进出机场的地面交通三部分组成。 三、机场系统的作用 作用——与机场类型密切相关:

1.旅客和货物管理——办票、行李、上下飞机等 2.航空保障——为飞机起飞和降落提供技术、安全保障。如空中交通管制、 通信、导航、气象、保安及消防等服务; 3.为航空公司提供商务服务保障——如客货运地面服务、飞机加油、机务维 修等; 4.提供其他附属商业服务,如特许经营、租赁公司、餐馆及停车场服务等。 5.政府的有关职能——动植物检疫、海关、移民、卫生检疫等。 6.机场的经济作用——空港是交通联系的枢纽,对投资的吸引力,促进当地 经济发展,使房地产增值 四、机场运营管理的内容 目标: 安全、有序、高效、低污染,航空安全、服务质量、航班正点以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运营管理涉及的几个方面 1.空侧运行——1.机场道面(机场道面情况、标线) 2.通信与导航设备 3.目视助航设施 4.地面活动 5.机场检查与维护 2.陆侧运行 3.航站楼的运营——1.航站楼的功能与活动 2.航站楼的空间分配 3.航站楼设施(行李系统、旅客信息系统) 4.候机楼的服务质量 4.其它管理,包括:机场停车场和道路,机场的安全管理及应急消防救援, 货运管理,技术服务,环境保护 五、机场的作用 保证飞机安全、及时起飞和降落;安排旅客和货物准时、舒适地上下飞机;提供方便和迅速的地面交通连接市区。 六、基本概念 航路——由国家统一划定的具有一定宽度和高度的空中通道。具有较完善的通信、导航设备,维护空中交通秩序和飞行安全。 航线——飞机飞行的路线称为空中交通线,简称航线。飞机的航线不仅确定了飞机飞行具体方向、起讫点和经停点,而且还根据空中交通管制的需要,规定了航线的宽度和飞行高度。 机场——在陆地上或水面上一块划定的区域(包括各种建筑物、装备和设备)其全部或部分意图供飞机着陆、起飞和地面活动之用。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飞行区消防设施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飞行 区消防设施 Company number:【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

ICS C80 备案号: MH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 MH/T 7015-2007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 飞行区消防设施 The fire-fighting facilities in the aerodrome at airports serving civil aviation transportation 2007-08-30 发布 2007-12-01实施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发布

目次 前言 附录A(规范性附录)火灾分类及宜使用的灭火剂............................. 附录B(规范性附录)灭火器报废年限.......................................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公安局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航空安全技术中心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公安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学良、杜伟军、顾南平、田建沈、张勇、王健、黄冬冬。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飞行区消防设施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民用航空运输机场(以下简称机场)飞行区消防设施的设置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含军民合用机场的民用部分)飞行区消防设施的设置,通用航空机场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机场消防站 the fire-fighting station at airport 设立在航空器活动区适当位置,具有相应的消防设备,承担发生在机场或其紧邻地区的航空事故或航空地面事故及其他消防救援任务的机构。 机场消防保障等级 the classification of fire-fighting station at airport 机场所具备的与使用该机场最高类别的航空器相对应的消防救援能力。 机场飞行区 aerodrome 机场内用于航空器起飞、着陆和地面活动的区域。 应答时间 crash rescue time 从消防服务机构接到的首次呼救至应答救援的第一辆(或几辆)车到达并按规定喷射率的至少50%施放灭火泡沫混合液的时间。 注:规定的喷射率见表2。 消防通道 fire channel

2019年通用机场建设,土地指标,来源-优秀word范文 (11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通用机场建设,土地指标,来源 篇一:通用机场建设标准 通用机场建设标准 第一章总则(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了规范通用机场建设,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运行设施,保证通用机场的安全适用性,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全部功能仅用于开展通用航空活动的机场,不包括临时起降点和水上机场。 本标准所称通用航空活动不包括使用30座以上的航空器进行的经营性载人飞行活动。本标准所称经营性载人飞行活动是指以载人为直接目的,并发生了取酬行为的飞行活动,如包机(出租)飞行、空中游览等;不包括以空中作业为直接目的的载人飞行活动,如农林飞行、空中勘测等。 第三条通用机场工程项目建设应遵循下列原则: 1、保证飞行安全,满足必须的安全技术要求。 2、合理配置运行设施,满足功能需要。 3、建设规模及设施配置坚持合理、适用、客观实际原则,以降低工程造价和运营成本,为通用航空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4、长远规划,合理确定建设阶段,充分考虑发展空间。 第四条通用机场根据其对公众利益的影响程度分为以下三类: 1、一类:指具有10~29座航空器经营性载人飞行业务,或最高月起降架次达到3000以上,或纳入政府应急救援及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体系的机场。 2、二类:指具有5~9座经营性航空器载人飞行业务,或最高月起降架次600~3000,或具有对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类飞行活动的机场。

3、三类:除一、二类外的通用机场。 第二章机场场址 第五条通用机场位置应符合全国通用机场布局规划和当地城市或城镇规划,或不与上述规划相冲突。 第六条通用机场的选址应充分考虑下列因素的影响: 1、空中禁区。不得在空中禁区内建设机场,在空中禁区临近地区修建机场应考虑航空器闯 入空中禁区的风险。 2、飞行限制区。机场的飞行活动应充分考虑与飞行限制区的协调。 3、军航使用空域。机场的飞行活动应充分考虑与军航使用空域的协调。 4、气象条件。应充分考虑风场、降水、能见度等气象条件对飞行安全和机场利用率的影响。 6、电磁环境复杂区域。应充分考虑空间电磁环境对机场通信导航活动的影响,同时亦应顾及到航空活动所产生的电磁波对地面敏感设施的影响。 7、鸟类栖息地及迁徙路径经由地。应充分考虑航空器鸟击风险并顾及飞行活动对鸟类生存环境的影响。 8、航空障碍物。应充分考虑自然地势、地面建(构)筑物以及高压输电线路等航空障碍物的影响,以及由此带来的对机场利用率的影响。 9、噪音敏感区域。应充分考虑航空活动区是否满足周边区域噪音控制指标的要求。 10、地面易燃易爆设施。地面易燃易爆设施临近地区修建的机场应充分考虑安全距离的需要或在飞行规则上加以适当协调。 11、建设条件。应充分考虑地质不良地段、可能淹没地区、活动性断层区、矿区、环境及生态保护区、旅游景区和文物古迹保护区等因素的影响。 12、土地利用。应符合相关土地利用政策法规的要求。如耕地、林地利用限制以及荒地、劣地的开发鼓励性政策。 13、周边配套设施。应充分考虑周边是否有可供利用的道路、消防、救援、水源、能源、污物处理、通信等公共设施。

广东省实施《民用机场管理条例》办法

广东省实施《民用机场管理条例》办法 (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实施《民用机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加强我省民用机场管理,保障民用机场安全和运营协调有序,维护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民用机场建设和发展,根据《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广东省内民用机场的规划、建设、管理和运营等相关事项。 民用航空的行业管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章、规定执行。 第三条如无特别说明,本办法下列用语是指: 机场,指广东省内的民用机场和军民合用机场的民用部分。民用机场包括运输机场和通用机场。通用机场的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按照《条例》的规定执行。 机场区域,指机场红线区域范围,包括机场围场河、围场路、围墙、围栏或者其他围界设施以内的区域。红线区域,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民用机场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区域。 机场地区,指民用机场总体规划所涵盖的区域(含机场区域、不可建设区、规划控制区)及其延伸区域。

机场控制区,是指机场内根据安全需要划定的进出受到限制的区域。 公共开放区,是指机场内未对人员进出予以限制的区域。 不可建设区,是指位于城市建设地区与机场之间的空间隔离带,该区域的规划建设、使用必须符合机场安全、建设发展和噪音控制的需求。 规划控制区,是指因机场建设和发展需要而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具体范围,由机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 净空保护区,是指法律法规禁止从事影响飞行安全或者影响机场助航设施使用的活动的区域。 机场管理机构,是依法组建的或者委托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负责运输机场的安全和运营管理。 广东省属的民用机场管理机构是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统一管理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汕头机场、湛江机场、梅县机场等省属机场。深圳市的民用机场管理机构是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市的民用机场管理机构是珠海机场集团公司。 驻场单位,是指工作场所设于机场内的除机场管理机构以外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它组织。 第四条广东省人民政府对广东省内机场实施统一管理。机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条例》和本办法规定对辖区内的机场进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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