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勘察监理工作内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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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章工程勘察监理

第一节概述

工程勘察是工程建设的先行工作,是保证工程项目安全、顺利、成功实施、追求最大效益(含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的前提条件。

工程勘察是为建设项目查明建设场地的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和各种自然地质现象而进行的测量、测绘、测试、地质调查以及综合性的评价和研究工作,收集必要的第一手资料,为建设地址选择,工程设

计和施工提供基本的、真实的、科学的、可靠的依据。

我公司具有丰富的工程勘察监理经验,并有一批长期从事工程勘察、地质勘探方面的专家及工作人员,对本地区的地质情况具有较深刻的了解,相信能够从工程测量、供水水文地质勘察、工程地质勘察等方面为建设单位提供优质服务。

第二节工程勘察监理的主要任务

1.勘察计划书

由我公司编制工程勘察监理计划书,对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内容、要求及时间安排等作出详细描述,经建设单位审定后

作为实施工程勘察监理的依据。

2.勘察任务书

由建设单位委托我公司会同有关部门(如设计单位等)提出勘察任务书。

3.授受任务

由建设单位或委托我公司进行物色勘察单位或进行勘察任务招标,进行资格审查,授予勘察任务,签订勘察合同,支

付定金。

勘察合同签订前,由我公司先对勘察合同进行审核,审查合同的主要条款是否齐全、责任是否明确、工作内容是否能

达到要求、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省、市、地区的法律法规要求。

4.勘察前准备

由建设单位与我公司作好以下准备工作,以便勘察单位按计划进行勘察工作:

.现场勘察条件准备;

.勘察队伍的生活条件准备;

.提供有关基础资料;

.审查勘察纲要。

5.勘察

由建设单位会同我公司在勘察期间的工作:

.督促勘察单位按时进场;

.核实调查、测绘勘探项目;

.检查勘察布点、钻探深度及取样方法;

.审查勘察成果报告。

6.勘察成果

审查勘察成果是否与现场实际情况相符。将地质勘察报告交设计、施工单位使用;沟通设计、施工单位与勘察单位的联系,协调他们的关系;发出补勘指令

第三节工程勘察阶段监理工作内容

1.编审勘察任务书

.委托规划、设计单位编制勘察任务书,拟定勘察工作计划;

.通过委托设计任务,将编制勘察任务书作为设计前期工作一并委托;

.根据项目建设计划和设计进度计划拟定勘察进度计划;

.审查勘察任务书,主要审查工程名称、项目概况、拟建设地点、勘察范围要求、提交成果的内容和时间。

2.委托勘察

.拟定勘察招标文件;

.审查勘察单位的资质、信誉、技术水平、经验、设备条件,以及对拟勘项目的工作方案设想;

.拟定合同条件;

.参与合同谈判;

.确认分包商;

.在协议签订后提请业主向承包商支付定金。

3.为勘察单位准备资料

根据勘察工作的进程,提前准备好基础并审查资料可靠性。

4.审查勘察纲要

是否符合合同规定,能否实现合同要求。大型或复杂的工程勘察纲要会同设计单位予以审核,即对其方案的合理性,手段有效性,设备的适用性,试验的必要性,进度的时间性进行审核。

5.现场勘察

.进度监理

勘察单位人员、设备是否按计划进场;记录进场时间,根据实际勘察速度预测勘察进度,必要时应及时通知承包商予以调整。

.质量监理

督查勘察单位是否按勘察纲要实施,主要督查如下几项内容:

(1)勘察项目是否完全;

(2)勘察点线有无偏、错、漏;

(3)操作是否符合规范;

(4)钻探深度、取样位置及样品保护是否得当;

(5)对大型或复杂的工程,还要对其内业工作进行监理(试验条件、试验项目、试验操作等)。

.检查勘察报告

检查勘察报告的完整性、合理性、可靠性和实用性,以及对设计施工要求的满足程度。

.审核勘察费的结算

根据勘察进度,按合同规定签发支付费用通知。

6.签发补勘通知书

设计、施工过程中若需要某种在勘察报告中没有反映,在勘察任务书中没有要求的勘察资料时,得另行签发补充勘察

任务通知书,其中要载明预先商定并经建设单位同意的增加费额。

7.协调勘察工作与设计、施工的配合

及时将勘察报告提交设计或施工单位,作设计、施工依据,工程勘察的深度应与设计深度相适应。

第四节工程勘察的主要工作内容

1. 工程测量的主要内容

工程测量包括平面控制测量、高程控制测量、地形测量、摄影测量、线路测量和绘图复制等项工作,其任务是为建设

项目的选址(选线)、设计和施工提供有关地形、地貌的科学依据。

.实地测量,测绘地形图

(1)测定所测对象坐标控制点的平面置;

(2)测定所测对象的高程位置;

(3)将测量范围内的地物、地貌按比例绘制成地形图;

(4)对工程现场如果有现成的符合规划、设计要求的地形图,需求地复测平面及高程位置,特别是相邻有关征地红线的平面位置及坐标点;

(5)对路线测量,勘察单位协助设计部门进行现场踏勘,确定路线的方案,必要时进行草测或实测带状地形图;按

选定路线或依据设计坐标等数据,在实地定线测角、量距、设置曲线及测量断面。

.定位测量

把图纸上规划设计好的建筑物的位置在地面上标定出来,作为施工的依据。必须指出,此定位测量须经规划部门认可。

.建筑物沉降、倾斜、裂缝观测

(1)测量新建的建筑物对邻近地面沉降的影响范围及大小;在建筑纵横延长线上埋设标志,定期观测;

(2)新建建筑物的沉降观测,及时发现危害性沉降;在建设过程中和建成后观测;

(3)新建建筑物的沉降观测,通过对建筑物的差异沉降量或顶部与底部观测点的直接测定,掌握建筑物的倾斜情况,预测趋势,以便确定处理措施;

(4)建筑物的裂缝观测,根据观测结果,分析裂缝原因、特征及趋势,判定建筑物能否正常使用。

2.供水水文地质勘察

供水水文地质勘察包括水文地质测绘、地球物理勘探、钻探、抽水试验和地下水资源评价等工作,其任务在于为建设

项目的设计提供有关水、地下水资源的详细资料。

3.工程地质勘察各阶段的内容

.选址勘察

(1)搜集、分析备选区域的地形、地质和地震等资料;

(2)进行现场地质调查,测绘工程地质平面图,比例一般采用1:25000~1:50000;

(3)通过测绘,认为有重要的地质因素可能影响方案评价时,可进一步布置勘探工作予以查明。一般情况下此阶段不作勘探工作;

(4)编制选址勘察和工程地质报告。

.设计勘察

(1)初步设计勘察。

I. 查明地层、构造、岩石和土壤的物理力学性质、地下水情况及冰冻深度;

II. 查明场地不良地质现象的原因、分布范围及对场址稳定性的影响与发展趋势;

III. 对设计烈度为7度或7度以上建筑要测定场地和地基的地震效应。

(2)详细勘察。主要是为施工图设计提供依据。

I. 查明建筑物范围内的地层结构、岩石和土壤的物理力学性能,并对地基的稳定性及承载力作出评价;

II. 提供不良地质现象及防治工程所需的计算指标和资料;

III. 查明地下水的埋藏条件和侵蚀性及地层渗透性、水位变化幅度与规律;

IV. 判定地基岩石、土壤和地下水对建筑物施工与使用的影响;

.施工勘察

为解决施工中遇到的地质问题。

(1)施工验槽;

(2)深基施工勘察和桩应力测试;

(3)地基加固处理勘察和加固效果检验;

(4)施工完成后沉陷监测工作;

(5)其他有关环境工程地质的监测工作。

4.工程地质勘探主要参数

4.1.勘探线、点间距

厂(场)地类别勘探线间距(M)勘探点间距(M)

简单场地中等复杂场地复杂场地200~400100~200<100 150~30050~150<50

4.2.勘探孔深度

建筑物类别勘探孔种类

一般性勘探孔深(M)控制性勘探孔深(M)

重要建筑物基底荷载不大的一般建筑物10~156~12 15~3012~20

3.勘探点间距

场地类别建筑物类别

重要建筑物(M)基底荷载不大的一般建筑物(M)

简单场地中等复杂场地复杂场地35~5020~35<20 50~7525~50<25

5.工程地质勘察的主要工作内容

5.1.地质勘察

(1)槽探

用人工的办法揭示和了解各种埋藏较浅的构造线的形状和覆盖层岩土的工程性质。

(2)井探

用人工或机械挖成圆形或长方形浅井(深度一般不超过10M)以直接进行观察和采集原状结构土样

(3)钻探

常用回转钻进、冲击钻进、冲击—回转钻进、震动钻进等方法获得深部地层资料。采集土样是其主要任务,其中扰动土样用以鉴别地层,原状土样用作物理力学性质试验

(4)触探

有动力触探与静力触探之分。动力触探是用一定的锤击能量,将一定规格的圆锥形金属探头打入土层中,根据探头被

打入的难易程度(贯入度)来鉴别试验土层的物理力学性能。静力触探是用静力按一定的速率将定型金属圆锥探头压

入土层中,通过电测传感器量测探头的比贯入阻力,据此确定地基的允许承载力和抗剪强度以及单桩承载力。

5.2.室内试验

(1)物理试验

通过测定土样的表观密度、天然含水量、密度、可塑性及相对密度等物理性质,求出其干湿状态(粘性土的液性指数,砂类土的饱和度)。

(2)力学试验

一般做压缩性试验以分析地层沉降。对饱和粘性土还要做固结试验,以求压缩形与孔隙水排出的时间关系。

(3)化学试验

进行水质分析,有饮和水、工业用水、施工用水及地下水污染等不同项目,应按不同的要求进行。

5.3.现场原位测试

(1)载荷试验

模拟建筑物基础工作条件在直接承受建筑物基础的岩土持力层上进行垂直分级加荷试验,测得每级荷载最终沉降值,加荷一直到岩土破坏为止,绘制压力与沉降值曲线,作为确定地基承载力的重要依据。

(2)大型剪力试验

利用大面积(1000~5000㎝2)直剪仪测得不同垂直荷载压力下土样剪损所需的剪应力,为确定地基极限承载力和计算斜坡稳定性提供主要数据。

(3)十字板剪力试验

利用上部传动部分使底部装有十字板头的钻杆在孔内转动,直至使所测试的土层破损为止,所测得的数据即为均匀粘

土不排水的抗剪强度。

(4)地基动力特性试验

采用模型基础块体自由振动试验或通过试验测定动力机器基础的地基抗压刚度系数和阻尼比。

(5)横压试验

通过槽压仪在钻孔中产生径向膨胀,对孔壁四周加压测定地基在不同深度土层的横压试验曲线,以推算有关的物理力学性质指标,预测建筑物沉降的横压模量和地基土的允许承载力的极限压力。

(6)触压试验

触探即是一种勘探手段也是一种现场测试方法,即可定性地预估地基土层的种类、性质,进行力学分层,直接测定土

层的物理力学指标,还可评价地基的湿陷性和饱和砂土地震液化的可能性,也可用于检验和控制回填土夯实质量,评价单桩的承载力等。

一、岩土工程勘察监理的现状

我国现行建设监理制度中,按工程建设阶段考虑,监理的工作范围确定为工程建设投资决策阶段、勘察设计招投

标与勘察设计阶段和施工招投标与施工阶段(包括设备采购与制造和工程质量保修)三部分。

我国自1988年起,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全面推行,取得了显着成效。从全国范围内来看,投资决策阶段、勘察设

计招投标与勘察设计阶段的监理工作刚刚起步,尚未形成系统、成熟的经验,相关的规范、规程尚未出台。

二、岩土工程勘察监理的特点

从形式上看,岩土工程勘察监理同施工、设计监理相比,在工作目标与程序上有一定相似性,但其工作内容、方

法及性质却有很大不同。

1、开展岩土工程勘察监理的工程一般规模较大,勘察周期一般是2-3个月,与施工监理相比,明显周期要短。开

展工程勘察监理,一般是在详细勘察阶段,勘察手段和数量都较明确,变更较少。因此,岩土工程勘察监理的重点和

难点在于野外作业也包括室内作业的质量控制。

2、岩土工程勘察工作的复杂性和拟建项目的专业性,决定了岩土工程勘察监理工作的难度。岩土工程勘察监理的工程对象主要是地面以下的部分,处于隐蔽状态,不如地面以上部分一目了然,特别是覆盖以后,就难以直接观察和检

查。在其各环节(方面)参与者行为进行过程中,如不及时监控和检测,过后一般就难以补救,时效性特别强。由于大多

数岩土体是非均质、各向异性的,且受力状态复杂,岩土工程类型及其勘察、设计和施工方法繁多,遇到的岩土工程

问题多种多样,尤其是在复杂条件下场地自然条件的多变性,有时会严重影响岩土工程勘察监理效果,从而给岩土工

程勘察监理带来很大的风险性。监理人员既要熟悉工程勘察的一般性技术要求,又要了解拟建项目设计、施工及各种岩土工程问题的分析评价原理。

3、岩土工程勘察监理带有科研和咨询性质,对监理人员的技术要求很高,尤其是在以下几个方面:

(1)勘察技术纲要的审查;

(2)复杂地质现象的识别,根据影响因素和地质条件的变化对勘察技术方案的调整;

(3)复杂试验测试工作的监控以及测试结果的分析;

(4)有关评价结论和勘察报告的审查。

三、岩土工程勘察监理控制要点

1、开工准备阶段

(1)为了使勘察及其监理尽早纳入规范轨道,并使监理工作比较顺畅,应首先编制工程勘察监理规划,明确了总体

要求和所涉及的各种工法的勘察要点,针对勘察大纲编写、勘察取样、水文地质调查、岩土试验、成果分析与报告编

制提出具体要求。

(2)认真分析勘察技术方案能否达到勘察目的,勘察手段与工作量是否恰当,现场技术人员素质和数量能否满足需

要。审查中还要做到实地落实(与勘察单位一道)和图上落实(如果有,则执行设计单位签认制度)。

2、勘察实施阶段

(1)技术交底准确清晰:在施工动员和第一次工地例会,对监理程序和内容交底,并配合勘察单位对施工和技术人

员进行技术交底。交底要清晰、准确、无歧义,并有书面记录

(2)把住源头:监理从编录、试验测试、外业整理就介入,从源头抓起,保证原始成果的可靠性

(3)关键问题的重点监控:对于关键问题或易出质量问题的环节,重点监控,抓出实效。这些关键问题或易出质量问

题的环节包括:

a.钻探操作:不按《建筑工程地质钻探技术标准》(JGJ87-92)中的明确规定进行操作,对要求鉴别地层和取样的钻孔,回次进尺过大,一般地层中超过2m,在巨厚的淤泥质土中甚至超过5m。在粉土、砂层和卵石层中钻进时,没有

采用优质泥浆护壁,泥浆浓度也控制不好,出现塌孔甚至埋钻,从而造成地层的漏记和一些原位测试无法进行

b.取样和原位测试:在采取I,Ⅱ级原状土试样时不按《原状土取样技术标准》(JCJ89-92)的有关规定操作,对所取试样也没有及时贴标签、封腊,不及时送试验室进行试验,导致土样严重失水,致使土工试验成果中含水量、孔隙比、

液性指数、压缩系数和抗剪强度指标严重失真。在标贯和动探试验时没有清除孔底残土就进行试验,在静探试验中不

控制贯入速率,造成试验数据失准。主要持力层与下卧层的原状土样少于6件,原位测试数据少于6个,力学性质指标不满足统计要求。

c.地层描述:《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第3.3.7对土的描述做了6点规定。但现在很多单位对土的鉴定和描述很不规范,在野外地层描述中仅对土的状态、湿度及包含物进行描述,对粘性土和粉土不描述其摇振反应、光

泽反应、干强度及韧性,导致野外肉眼鉴定与土工试验结果不吻合。

d.地下水量测:当勘察场地地层中同时有潜水含水层和承压含水层时,没有进行分层量测水位,对承压水头不测,

致使报告中无法明确地下水性质,只能提供混合型地下水位和水头。

e.土工实验:《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要求的采样密度大,一个工地往往要取几十件甚至上百件土样,

扣除报告编写、审核、修改的时间,留给土工实验的时间只有3-5天,因此除个别实验室外,大多实验室无法100%满足工期要求;加上目前实验室大多实行经济责任制,迫使实验室对一些占设备、费工时的项目(如剪切、固快、压缩、三轴等)不按规范步骤做,或只做部分就编出实验报告

(4)重点和难点问题应进行充分论证和咨询。地质问题的判断常常是比较复杂的,需要多种证据、多方面综合分析,充分搜集各种资料,广泛咨询各方面专家,提出科学的处置方案,不仅可保证重点难点问题勘察的可靠性,还可节省费用。

3、审查验收阶段

(1)岩土工程勘察大多是隐蔽工程,每个环节都要严格验收、规范完整地记录。在接到送审报告时,在完整的验收

单和监理记录基础上,可保证审核付款清晰有据。验收包括:钻孔、分项(部)和总体验收。钻孔验收是基础,应设计详

细的验收单,包括钻进方法、水位、穿越地层及取芯率、取样位置及数量、原位测试位置与数量、各环节质量和封孔情

况等,勘察、监理和业主分别留存。

(2)勘察报告的审查,是保证勘察质量的最后一道关,决不能敷衍,并且还要保证审查意见落到实处。初审意见同

时送达业主和勘察单位,并由专人负责与勘察单位进行沟通、交流,并追踪修改、落实情况。最终处理意见,经监理负责人签发后,再次送达业主和勘察单位。

1、国家和地方对岩土工程勘察监理行业的扶持

目前,勘察单位已实行企业化,由原来的行政拨款改为自负盈亏,勘察任务也由原来的上级下达改为单位自找。

于是,有的勘察单位为了眼前利益,放松了对勘察质量的管理,造成勘察成果质量下降。主要表现有:

(1)由于勘察工作量不足,为了能争取任务,只好压低预算价,但又要利润,就减少工作量,该做的项目不做或者

少做。

(2)钻探、测试及取样不合规范要求,甚至个别单位原位测试时,现场只做少量几个,其余的照此编造了事。

(3)勘察报告中只重视描述,缺乏深入分析。

由此可见,在勘察单位自身健全和推行全面质量管理的同时,还必须加强政府部门和社会监督机构对勘察市场的

监督和管理,即岩土工程勘察监理。因此,必须尽早推行岩土工程勘察监理体制,以确保勘察市场健康发展。

2、制订岩土工程勘察验收规范或规程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是全国统一的勘察准则,是根据我国各地区的特点,总结几十年来勘察经验

成果制订而成的法规,具有普遍性指导意义。但如何验收,却没有一个统一的方法和标准。不同监理单位不同的验收

方法和标准,使验收结论失去可参照性,甚至同一家监理单位验收两家勘察单位同一地层承载力成果出现不同的推荐

值,使岩土工程勘察监理失去了最基本的意义。因此,制订岩土工程勘察验收规范或规程是当务之急。

3、制订岩土工程勘察监理取费标准

今年5月1日开始实行的监理取费新标准相对以往有大幅提高,充分考虑了施工阶段和短期的其他监理服务,但

岩土工程勘察监理取费不宜按上述取费标准执行。因为若按施工阶段监理取费标准,单个岩土工程勘察项目总额上百

万就算是大项目,监理单位难以维持经营;若按其他监理服务以每人每日收费标准收取,建设单位难以承受。因此,

制订一个合理的岩土工程勘察监理取费标准,让建设单位出得起,监理单位有收益,共同培育和开展岩土工程勘察监

理,也是一件刻不容缓的事情。

4、岩土工程勘察监理人才培养

岩土工程勘察监理涉及岩土工程勘察和工程监理两大专业。现有工程监理专业人员一般不具备岩土工程勘察专业

知识,而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人员又往往不具备工程监理专业知识,同时具备以上两种专业背景的从业人员较少。

岩土工程勘察监理过程必须具备的质量记录

岩土工程勘察监理过程主要从“事前预防、过程控制、事后检查”三个环节出发,按质量、进度、投资三个方面进行控制,

规定提交的质量文件记录。

1. 事前预防

勘察监理通知单

勘察监理通知回复单

勘察工作技术交底记录

勘察方案报审记录

物探方案报审记录

抽水试验方案报审记录

原位测试方案报审记录

钻探开工申请记录

钻探复工申请记录

工程临时延期审批记录岩、土、水试验计划记录2. 过程控制

日程工作记录

人员上岗证核查记录

仪器设备检定核查记录钻孔测量工作检查记录孔位移动报告审批记录项目工程暂停通知记录钻探现场工作检查记录物探现场工作检查记录原位测试工作检查记录抽水试验工作检查记录工作进度计划执行记录钻孔质量验收记录

样品质量验收记录

抽水试验质量验收记录物探工作质量验收记录原位测试质量验收记录测量成果质量验收记录样品试验项目认可记录不符合项工作处理记录3. 事后检查

工程变更审批记录

工作量完成统计记录

工作量计量审查意见记录成果质量检查汇总记录投资控制审查记录

国家电力公司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

国家电力公司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 https://www.360docs.net/doc/242009687.html, 2002年8月22日10:44 来源:https://www.360docs.net/doc/242009687.html,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完善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制度,加强对电力工程建设的质量、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既是高智能、管理型的中介组织,又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应坚持公平、公正、诚信、守法、科学的原则。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委托,对火电或送变电工程建设实施监理。 第三条电力工程建设临理的依据是国家法、法规政策及有关主管部门、原电力工业部或国家电力公司颁布的标准、定额和经过批准的建设计划、规划、设计文件以及依法签订的项目监理合同、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有关协议等。 第四条根据电力工程的特点,承担电力工程建设监理的单位必须取得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等级证书》并取得原电力工业部或国家电力公司颁发的《资质等级证书》或《监理许可证书》,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第五条从事监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监理活动。 第六条由国家电力公司及子公司控股的电力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工程监理。 第七条本办法适用于由国家电力公司及子公司控股的常规火电、洁净煤发电、核电(常规岛部分)、送变电、热电联产等新、扩、改建工程,其他电力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管理 第八条国家电力公司对国家电力公司及子公司控股工程的监理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制定电力工程建设监理有关规定、办法和范本等。 (二)负责国家电力公司系统监理单位的电力建设监理资质管理。 (三)负责国家电力公司系统火电电、送变电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的培训管理和资格管理。 (四)指导、监督和协调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工作。

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施工质啟控制工作的主要内容 1.随机检査施工承包单位的管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是否持续有效运行。检査施匚承包单位管理人员、质检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资质和持证上岗情况: 2.随机检査施工机械设备、测量、检验、计量设备的技术状况; 3.检査确认运到现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査验试验、化验报告单、出厂合格证是否齐全、合格,有权禁止不合格的材料、设备进入工地和投入使用。 4.对施工承包单位的试验室进行考核认宦; 5.检查施工单位执行已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的状况,监替施工承包单位严格按照施匚图纸、施工规范要求施工,严格执行施匚合同及强制性技术标准条文; 6.实施巡视、平行检査、旁站监理,对隐蔽工程、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匸质量进行监替检査; 7.对施工承包单位报送的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现场检査、审核签认。 8.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査及处理,监替整改方案的实施。 施工进度控制工作的主要内容 1.审批施工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进度计划和年、季、月施工进度计划: 2.通过召开例会、专题协调会等方式检査、分析施工进度计划、实施情况; 3.采取调整措施,要求施工承包单位采取措施,改正工程进度滞后的状况; 4.正确处理工程暂停、工程复工申请、工程延期申请等事件,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施工投资(造价)控制工作的主要内容 1?做好工程计量及工程款支付申请的审核批准工作; 2.做好工程变更的协调、评估、审核、批准工作: 3.认真处理工程费用索赔事件。 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理工作 1.替促施工承包单位做好工程收尾工作及竣工验收资料、结算资料的准备L作; 2.组织施工承包单位对各单位(了?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 3.审核施工承包单位的竣工验收资料及工程结算资料: 4.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及11程质量监替备案申报工作。 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1.旁站: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匚质虽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督:

工程建设监理公司管理制度(全套)(可编辑)

工程建设监理公司管理制度(全套) 工程建设监理公司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监理工作管理规定要点汇编7 一、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的职责:7 二、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总监代表应履行的职责: 7 三、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履行的职责:7 四、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监理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8 五、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代表: 8 六、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监理工作内容和要求:8 七、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开工前开展的监理工作及规程主要内容:9 八、根据《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对工程材料、构配件要求: 10 九、《人员调配制度》要点:10 十、《监理规划、细则、技术参数、通讯编写管理制度》要点:10 十一、《〈工程管理配合细则〉编写管理制度》要点:10 十二、《项目监理机构办公管理制度》要点:10 十三、《工程会议制度》要点:11 十四、《旁站与巡视监理管理制度》要点: 11

十五、《监理工作预控制度》要点:11 十六、《经济技术签证管理制度》要点:11 十七、《工程验收管理制度》要点:12 十八、《安全监理管理制度》要点:12 十九、《合理化建议制度》要点:13 二十、《建设合同管理制度》要点:13 二十一、《工作总结制度》要点:13 二十二、《监理资料管理制度》要点:13 二十三、《项目监理机构后勤管理制度》要点:16 二十四、《考勤管理制度》要点:16 二十五、《项目监理机构行文制度》要点: 16 二十六、《监理部巡视检查管理制度》要点:16 二十七、《公司监理工作巡视检查管理制度》要点:17 二十八、《监理工作考核管理制度》要点: 17 二十九、《创新管理制度》要点:17 三十、《奖惩制度》要点: 17 三十一、参考文件和配套表格(样本):18 第二章人员调配制度20 一、目的:20 二、项目总监组建监理机构:20 三、项目总监申请调配人员:20 四、工程部调配人员:20

工程监理业务范围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等级 综合资质、事务所资质不分级别。专业资质分为甲级、乙级;其中,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质可设立丙级。 (一)综合资质标准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600万元。 2、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或者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 3、具有5个以上工程类别的专业甲级工程监理资质。 4、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60人,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5人,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不少于15人次;其中: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人次、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1人次。 5、企业具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和质量管理体系,有健全的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 6、企业具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7、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第十六条禁止的行为。 8、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 9、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发生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两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 (二)专业资质标准 1、甲级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 (2)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或者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 (3)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不少于25人次;其中,相应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专业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配备表》(见附表)中要求配备的人数,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2人。 (4)企业近2年内独立监理过3个以上相应专业的二级工程项目,但是,具有甲级设计资质或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申请本专业工程类别甲级资质的除外。 (5)企业具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和质量管理体系,有健全的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 (6)企业具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7)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第十六条禁止的行为。 (8)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 (9)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发生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两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 2、乙级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 (2)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 (3)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不少于15人次。其中,相应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专业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配备表》(见附表)中要求配备的人数,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人。 (4)有较完善的组织结构和质量管理体系,有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 (5)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6)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第十

开工前监理工作内容及程序

开工前监理工作内容及程序 一、成立项目监理组织机构: 1、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和规模,应根据监理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工程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工程环境等因素确定。 2、监理人员应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必要时可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应专业配套、数量满足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需要。 3、监理单位应监理合同签订后十天内将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及对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书通知建设单位。当总监理工程师需要调整时,监理单位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当专业监理工程师需要调整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 二、监理合同签订后第一次工地会议前专业监理负责到公司经营部领取下列物品: 1、中标通知书 2、监理合同 3、项目监理组织机构框图 4、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5、现场监理人员名单及职称证、上岗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进疆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收发文登记本、第一次工地会议签到表

8、项目所需办公用品(如:安全帽、稿纸、签字笔、项目公章、见证取样章、钢卷尺等)。 9、监理日记 三、总监组织专业监理编写监理文件: 1、监理规划(应在签订监理合同及收到设计文件后开始编制,完成后经监理单位负责人审核批准,并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其主要内容应包括: 1.1工程项目概况 1.2监理工作范围 1.3监理工作内容 1.4监理工作目标 1.5监理工作依据 1.6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1.7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计划 1.8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 1.9监理工作程序 1.10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1.11监理工作制度 1.12监理设施 2、监理实施细则(专业监理编写,总监审批),其主要内容应包括: 2.1 专业工程的特点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主要内容

编号:YB-HT-019907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主要 Main contents of construction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文档中文字均可自行修改 编订:YunBo Network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主要内容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文件中除在合同履行中双方共同签署的合同补充与修正文件外,其他部分的内容基本上是确定,尤其使用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的情况下,更是这样。 一、监理投标书 这里的监理投标书是指监理中标人的投标书。监理投标书中的投标函及监理大纲是整个投标文件中具有实质性投标意义的内容。投标函是监理取费的要约和对监理招标文件的响应;而投标监理大纲则是投标人履行监理合同、开展监理工作的具体方法、措施以及组织和人员装备的计划,是投标人的为了取得监理报酬而承诺的付出和义务。 监理合同当事人应重视监理投标书和通知书在监理合同管理的地位。严格地说,监理的报价是中标人依据其投标书,主要

是监理大纲中载明的监理投入作出的。当监理委托人要求监理人提供监理投标书(监理大纲)中没有提到的,监理合同其他条款中也没有约定的服务或人员装备时,监理人就可以要求补偿;当监理人不能按投标书配备监理人员装备或提供服务的,监理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改正或向监理人提出索赔乃至追究违约责任。 二、中标通知书 监理中标通知书是招标人对监理中标人在投标书中所作要约的全盘接受,是对中标人要约的承诺。中标通知书一旦送达中标人,和中标人的投标书一同构成了对双方都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直到正式的监理合同签订,中标通知书和投标书都是维系和制约监理招投标双方的文件。 三、监理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是确定合同关系的总括性文件,定义了监理委托人和监理人,界定了监理项目及监理合同文件构成,原则性地约定了双方的义务,规定了合同的履行期。最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章,并盖法人章后合同正式成立。主要的条款如下:

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地区工程项目建设市场,加大对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有效遏制建设领域的不廉洁行为,保证工程项目管理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工程建设若干违法违纪行为处罚办法》、《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纪律规定,结合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地区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及涉及公共安全设施的工程建设等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是指房屋建筑及附属工程、水利工程、城市市政建设工程、道路交通工程以及农业、林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等。 第四条 50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由地区纪委监察局直接进行监督,500万元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可由县(市)纪委监察局或建设单位主管部门的纪检监察组织进行监督。 第五条投资3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并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核准审批、备案、招标投标、双合同(建设合同、廉政合同)及竣工决算、审计、验收等程序。 第六条实行项目资本金制度。项目法人对重大建设项目必须注入资本金,资金到位情况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进入立项审批程序。 第七条实行项目法人制。项目法人对工程项目终身负责,凡工程出现问题,造成损失等问题的,随时进行责任追究。 第二章招投标活动 第八条招投标的监督管理。纪检监察机关和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对各类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履行对工程建设的综合监督检查职责。对于招投标过程中(包括招标、投标、评标、中标)泄露保密资料、标底,串通抬标、投标、围标,歧视排斥投标等违法活动的监督执法在纪检监察机关和发展改革部门的牵头下,分别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并受理招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按照这一原则,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建设以及市政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由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水利、交通部门工程的监督执法分别由水利、交通部门负责;建设、水

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范围及工作内容

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范围及工作内容 根据建设监理委托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有: 1、参与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2、审查承包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的资质。 3、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4、审查承包单位的材料、设备采购清单。 5、检查工程使用的材料、构件、设备的规格和质量。 6、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并签证,参与处理工程事故。 7、监督、检查承建单位施工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措施的落实,督促承建单位搞好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 8、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9、督促履行承发包合同,调解合同双方的争议,处理索赔事宜。

10、对分项、分部工程进行核验,对竣工资料及实物全面检查验收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参与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 11、督促有关工程资料的整理,达到工程资料与工程同步。 12、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对承包单位修复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和签认。 监理工作内容 对工程施工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控制,对工程施工进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组织协调。 1、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技术交底会,协助建设单位编写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纪要。 2、开工前,审查承包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承包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保证体系,签认后报建设单位。 3、审查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特

殊行业施工许可证,国外(境外)企业在国内承包工程许可证。 4、检查承包单位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和测量设备检定证书;复核控制测量的校核成果、控制桩的保护措施以及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 5、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满足开工条件时,报建设单位。 6、开工前,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例会,起草工地例会的会议纪要,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7、在施工过程中,定期召开工地例会,起草工地例会会议纪要,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8、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的重大技术问题的讨论。 9、要求承包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组织施工;施工中各项工程要满足相关规范、标准及合同的要求。 10、审批承包单位报送的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及编制的总、月、周(旬)度施工进度计划。 11、根据工程项目的专业特点编制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 12、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进行审核;按规定对材料采用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标准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 容(标准版)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标准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有哪些?具体的监理事项是怎样的?下面是建筑网带来的关于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的主要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监理委托合同实施监理,对所监理工程的施工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具体内容包括: (一)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1、监理单位应根据《条例》的规定,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和相关行业监理规范的要求,编制包括安全监理内容的项目监理规划,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 2、对中型及以上项目和《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单位应当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应当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以及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

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建设工程监理的管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效益和建设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集团《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以及有关建设工程监理的其它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工程建设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建设工程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工程项目建设文件、工程建设合同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对工程建设行为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项目,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 第五条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必须依法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合同中应包括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等进行全面控制和管理的条款。 第六条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施工企业。 第二章监理工作内容 第七条建设工程监理的工作内容包括提供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施工质量控制、建设工期进度控制、建设资金使用和成本造价控制(即“三控”),安全文明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即“三管”),施工组织协调管理和服务(即“一协调”),以及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的相关服务。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2007年3月30日颁布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结合公司实际,各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为:(一)勘察阶段:协助建设单位编制勘察要求、选择勘察单位、签订勘察合同,核查勘察方案并监督实施和进行相应的控制,参与验收勘察成果。 (二)设计阶段的监理工作主要包括: 1.协助建设单位编制设计任务要求、选择设计单位、签订设计合同; 2.参与评选设计方案,对各设计单位进行协调管理,督促设计单位限额设计、优化设计,监督合同履行; 3.审核设计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能否满足建设单位提出的功能使用要求; 4.审查设计进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核查设计大纲和设计深度、使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合理性,分析设计的施工可行性和经济性,提出设计评估报告(包括各阶段设计的核查意见和优化建议),协助审核设计概算。 (三)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以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资金使用、成本造价和费用控制为重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协助建设单位招标,编制、发送招标文件,组织评审投标书,提出定标意见; 2.核查施工图预算;

建设工程监理发展趋势研究论文

建设工程监理发展趋势研究论文 摘要:在建设工程中,监理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通过分析建设工程监理的发展趋势,能够帮助相关工作人员更好的来了解监理工作,减少资源的浪费。鉴于此,本文主要研究 建设工程监理的发展趋势,希望能够给建设工程中的相关工作人员提供一定的参考与帮助。 关键词:建设工程;工程监理;发展趋势 基于我国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已经引起人们的重视。在建设工程中,做好监理工作,能够保证各项资源得到更好的利用,提高工程的整体施工质量。因此,本文主要分析建设工程监理的发展趋势,从而推动我国建设工程能够更加稳定快速的发展。 1建设工程监理的相关概念 建设工程监理,主要是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主要负责工程中的监督管理工作,从根 本上保证建设工程的整体施工进度与质量[1]。研究表明,在建设工程中,做好监理工作 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能够有效提高资源的利用率,保证工程中的各项施工成本得到更好 的利用。对于建设工程监理人员来说,为了保证其工作质量,在工作的过程中,需要严格 遵守行业内的相关规定,保证工程施工材料的质量,有效缩短施工周期,从而保证工程的 经济效益。建设工程监理人员在实际工作当中,需要结合施工人员情况,针对施工工艺提 出自己的意见,严格审批工程中的设计方案,并定期与施工人员与设计人员进行有效沟通,从而有效保证建设工程的总体施工质量。除此之外,针对建设工程中专业水平较低的管理 人员,监理人员可以向上级部门汇报,从而保证工程中管理工作能够顺利开展[2]。在建 设工程中,监理人员需要不断规范自己的行为,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一旦发现施工人员 出现不规范的行为,可以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并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让施工人员充分 认识到自身工作的重要性,保证工程的施工进度。为了有效提高工程的施工质量,监理人 员需要具备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严格遵守国家各项规章制度,并参考建设单位与施工单 位签署的合同文件,保证建设工程的整体经济效益。 2分析建设工程监理发展趋势的重要意义 根据大量研究表明,通过分析建设工程监理的发展趋势,能够有效保证工程的经济效益,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分别是建设工程项目投资方面与工程参建方建设行为方面。在 建设工程项目投资方面,建设工程监理人员能够针对工程项目方案,提出自己的意见,并 结合以往的’工作经验,对投资进行有效预算与监督,针对工程项目中的存在的问题,提 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保证建设工程中的投资问题得到更好的解决。通过分析建设工程监理 的发展趋势,能够保证工程中的资金风险得到更好的控制,提高工程资金的流动率[3]。 在建设工程参建方建设行为方面,工程监理人员主要负责监督工程施工人员,并对参建方 的建设行为进行有效监督,不断规范参建方的行为,从根本上保证工程中的设计方案得到 更好的实施。在这个过程中,建设工程监理人员需要结合施工人员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

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管理办法

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工程管理办法 为更好地发挥工程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作用,深刻细致地落实监理委托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及义务,确保本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及施工合同、图纸设计、相关法律法规及业主的一些具体要求,公司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对监理公司的监理工作进行管理,具体内容如下: 一、监理合同执行情况 1、根据监理合同内容的有关规定配备总监、土建监理工程师及电气、水暖专业工程师等人员,严格控制人员的到岗率,且必须参加周工程例会, 在配合施工期间监理人员视监理工作需要随叫随到。 2、在服务期内,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服务工作的正常进行,监理人员的更换,必须征得书面同意;对于不称职监理人员,无正当理由必须2日内离开,并在2日内人员更换到位。 3、监理人员在责任期内如果有重大失职,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有关规定应予以赔偿损失。 4、监理人员应按时向建设单位提供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月报及现场各种报告资料等,召开监理周例会,认真书写监理例会纪要并与监理周例会后的24小时内下发周例会纪要,不及时传发以上资料的一次处罚300元。 5、监理人员不准向施工单位索取钱物,不准向施工单位报销任何消费票据,不得接受施工单位、供货商的吃请或接受回扣,一经发现,驱逐现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监理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损失大小金额,从监理款项中直接扣除,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6、监理人员不得故意刁难施工单位,现场验收不得拖延,工程资料应及时签认,一经发现违反规定,一次处罚500元。 7、不准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和商务机密,对建设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合同有关规定执行。 二、监理人员工作纪律 1、监理人员上下班、值班时间严格遵守或配合甲方规定的考勤制度,工作期间不得无故离岗、迟到、早退、酗酒,一经发现扣减监理员监理费用100元/每

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工作内容及要求[1]

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内容及要求 1、监理合同 1.1中标通知书:招投标项目必须有中标通知书,其他项目应有直接发包备案书; 1.2监理合同:正确使用《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无越级承接业务、无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接业务、无转让监理业务; 1.3监理取费:符合省文件、符合国家[2007]670号文,无恶意压低竞争、无阴阳合同、无回扣等。 2、组织机构 2.1总监理工程师:符合任职资格、有监理单位任命文件; 2.2总监代表:符合任职条件、有总监授权书; 2.3人员数量:满足监理工作需要,变动有合法手续; 2.4持证上岗:监理人员必须取得相应资格、佩带岗牌; 2.5专业配套与组织机构:组织机构合理、专业配套、职责分工明确。 3、监理规划与实施细则 3.1监理规划:编制、审批符合程序,内容应有监理安全责任的监理方案责任范围、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应有针对性、可操作性; 3.2实施细则:编制、审批符合程序,内容应有监理安全生产的监理方法、措施和危险源控制点的设置。 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应有建筑节能工程专篇。 4、设计文件 4.1设计图纸:有施工图审查意见书;

4.2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有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纪要,且各方签字齐全; 4.3工程变更:设计变更程序符合规定。 5、开工报告 5.1开工条件:施工许可证已领取,施工组织设计已审批,施工测量控制点、首道工序的准备工作已完成,施工现场的场地、道路、水电、通讯和临时设施已满足开工要求,地下障碍物已清除或查明,施工图纸及设计文件已按计划提供齐全,施工人员已按计划到场; 5.2施工许可:有施工许可证;若无施工许可证,应处理得当; 5.3时效性:符合时间逻辑。 6、工地会议 6.1第一次工地例会:参建各方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内容符合要求,有会议纪要; 6.2工地例会:按规定正常召开工地例会,由总监主持,有例会纪要; 6.3专题会议:根据需要及时组织专题会议,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种专项问题。 7、测量放线成果审查 7.1控制点复核:控制点要求监理人独立进行复核、引测依据正确; 7.2规划放线:应有规划部门放线书面签证单; 7.3测量复核:对报审的测量放线成果进行独立复核、有明确的书面审核意见。 8、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检验

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Xxx公司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地发挥工程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作用,深刻细致地落实监理委托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及义务,进一步加强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管理,落实合同、图纸设计、相关法律法规及委托人的一些具体要求,工程科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对监理公司的监理工作进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工程建设监理规范》、《江宁开发区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项目是指xxx公司投资建设的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市政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建筑装饰装修等工程项目。 第二章机构设置 第四条监理单位应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3天内将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名单、执业资格证书、技术职称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关从业简历,书面报工程科核查备案。

第五条监理机构必须做到组织机构健全、岗位职责明确、专业协调配套、年龄层次合理,满足现场监理工作的需要。 第六条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纳入委托监理合同,并须通过区建工局的备案审查,监理单位必须按照备案的名单要求组织落实人员,保证人员的姓名、证件、从业资格等信息同名单相符。园区内小型工程,通过摇号确定监理单位的,监理人员须同监理合同一致。工程科在工程开工前负责核对人员情况,若发现备案或合同名单和现场人员不一致的,要求监理单位更换人员。监理单位不能保证人员一致的,视其存在欺诈行为,无履行合同能力,应向建工局反应,记录其不良行为,并联系招标部门重新确定监理单位。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按《工程建设监理规范》规定,现场监理人员按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三个层次配备(必要时可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第八条监理单位应任命总监理工程师作为现场监理机构的负责人,代表监理单位全面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单位职责、权限和义务。 第九条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监理员应经培训合格。 第十条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应与监理工作匹配,人员数量应满足现场监理工作需要。 第十一条现场监理人员年龄不得大于60岁,且身体健康能胜任现场工作。

工程监理工作范围及服务内容

工程监理工作范围及服务内容 1、监理工作范围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承担本工程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具体包括施工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和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 2、监理工作服务内容: 2.1参与审阅施工图纸。 2.2协助业主评审各项工程和设备质量,提出评审意见,并协助起草合同、完善合同条款。 2.3协助业主办理开工手续。 2.4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和施工图会审,负责做好会议记录和图纸会审记录。 2.5现场的移交:对现场的原始场平进行测量,作出书面记录,并在开工之前及时向施工单位移交,其次是测量放线定位的移交。 2.6审查承建商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施工安全保证体系。 2.7督促、检查承建商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和国家工程技术规范、标准,协调业主和承建商之间的关系。 2.9审核承建商或业主提供的材料、构配件和实际的数量及质量,按照规范和质监站的要求,对相关的材料进行见证取样复验。 2.10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协助业主编制施工计划;审核经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协助业主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2.11结合工程特点,审批承建商报送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审批承建商编制季月度施工计划;分阶段协调施工进度计划,及时提出调整意见,督促承建商实施进度计划,在实际控制中,对实际工期不断检查,发现偏离进度计划及时督促承包方采取措施,做到有效的动态控制。 2.12督促承建商严格按现行规范、规程、强制性质量控制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控制工程质量。

2.13在实施过程中,监理采取程序报验检查、平行检查、旁站检查、巡视检查、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等各种手段,按照规范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克服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通病。 2.14督促、检查承建商落实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2.15协调参建各方之间的争议和冲突,协调各专业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协调各专业施工作业的交接。 2.16组织分项工程和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签发工程验收凭证。 2.18督促承建商整理合同文件和技术档案资料。 2.18组织业主、承建商、设计单位进行竣工预验收。 2.19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2.20检查工程状况,如发生质量事故,则参与事故的分析和处理,并鉴定质量责任。 2.21督促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整理工程交工资料和竣工图纸。 2.22督促完善签署工程保修协议,督促承建商回访。 2.23督促承建商及时完成未完工程尾项,协助业主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保修协议开展维修工作,维修工程出现的缺陷,保证维修工作顺利进行。 2.24保修期间如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接业主通知后参与调查、分析,确定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原因责任,共同研究修补措施,并负责监督责任单位修补工作。青山埋白骨,绿水吊忠魂。

开工前监理的工作内容及程序

开工前监理的工作内容及程序

开工前监理的工作内容及程序 一、成立项目监理组织机构 1、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和规模,应根据监理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工程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工程环境等因素确定。 2、监理人员应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必要时可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应专业配套、数量满足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需要。 3、监理单位应监理合同签订后十天内将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及对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书通知建设单位。当总监理工程师需要调整时,监理单位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当专业监理工程师需要调整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 二、监理合同签订后第一次工地会议前专业监理负责到公司经营部领取下列物品: 1、中标通知书 2、监理合同 3、项目监理组织机构框图 4、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5、现场监理人员名单及职称证、上岗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进疆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收发文登记本、第一次工地会议签到表 8、项目所需办公用品(如:安全帽、稿纸、签字笔、项目公章、见证取样章、钢卷尺等)。 9、监理日记 三、总监组织专业监理编写监理文件: 1、监理规划(应在签订监理合同及收到设计文件后开始编制,完成后经监理单位负责人审核批准,并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其主要内容应包括: 1.1 工程项目概况 1.2 监理工作范围 1.3 监理工作内容 1.4 监理工作目标 1.5 监理工作依据 1.6 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1.7 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计划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解析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改价格[2007]670号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建设厅(委):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双方合法权益,促进我国工程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组织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行业组织,制定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自2007年5月1日开始施行。原国家物价局、建设部下发的《关于发布工程建设监理费有关规定的通知》([1992]价费字479号)自本规定生效之日起废止。 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 二〇〇七年三月三十日

附: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监理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须招标的建设工程,应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监理人。监理服务招标应优先考虑监理单位的资信程度、监理方案的优劣等技术因素。 第三条发包人和建立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根据建设项目性质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它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和其它阶段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收费,其基准价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计算,浮动幅度为上下20%。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当根据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额。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由发包人和监理人协商确定收费额。

建设工程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建设工程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从目前监理制度发展的过程和发展方向上看,工程监理的主要工作可概括为:三控制、三管理、一协调。 1、三控制的主要内容 三控制包括的内容有: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 建设工程项目投资控制,就是在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以及竣工阶段,把建设工程投资控制在批准的投资限额内,随时纠正发生的偏差,以保证项目投资管理目标的实现,力求在建设工程中合理使用人力、物力、财力,取得较好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监理工程师在工程项目的施工阶段进行投资控制的基本原理是把计划投资额作为投资控制的目标值,在施工阶段,定期进行投资实际值与目标值的比较。通过比较发现并找出实际支出额与投资目标值之间的偏差,然后分析产生偏差的原因,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控制,以确保投资控制目标的实现。这种控制贯穿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是动态的控制过程。要有效的控制投资项目,应从组织、技术、经济、合同与信息管理等多方面采取措施。从组织上采取措施,包括明确项目组织结构、明确项目投资控制者及其任务,以使项目投资控制有专人负责,明确管理职能分工;从技术上采取措施,包括重视设计方案选择,严格审查监督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渗入技术领域研究节约投资的可能性;从经济上采取措施,包括动态的比较项目投资的实际值和计划值,严格审查各项费用支出,采取节约投资的奖励措施等。 进度控制是指对工程项目建设各阶段的工作内容、工作程序、持续时间和衔接关系,根据进度总目标及资源优化配置的原则,编制计划并付诸实施,然后在进度计划的实施过程中经常检查实际进度是否按计划进行,对出现的偏差情况进行分析,采取有效的扑救措施,修改原计划后再付诸实施,如此循环,直到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建设工程仅需控制的最终目标是确保建设项目按预定时间交付使用或提前交付使用。建设工程进度控制的总目标是建设工期。影响建设工程进度的不利因素很多,如人为因素、设备、材料及构配件因素,机具因素、资金因素、水文地质因素等。常见影响建设工程进度的人为因素有:(1)建设单位因素:如建设单位因使用要求改变而进行的设计变更;不能

家装工程监理工作内容

0001 × ×★××× 项目经理工作职责及工作内容 1.协助、配合工程部经理完成对工程管理的各项工作。 2.负责对合同签定后“家”系列产品的全程服务与管理。 3.熟练掌握“家”系列产品服务流程、相关商品知识、施工工序、工艺、验收流 程。 4.负责项目实施各项计划的制定和落实。 5.能够严格管理施工队伍,能够协调好工队与公司、客户与公司、工队与客户之 间关系。 6.参与预交底和现场交底,协助客户办好开工前物业手续。 7.负责工地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检查工地安全、文明施工达标、施工进度、 工程质量及各项施工材料、项目的实地验收并对现场施工进行技术指导和管理,并承担连带责任。 8.有权对工队开出《整改通知单》及《施工队违约(责任)处罚单》。 9.严格控制所管理工地的施工工期,对施工队拨付工程款时的施工进度负责。 10.负责工地基本问题的处理及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有权对工地现场管理情况和工 程质量要求整改和进行处罚。 11.工地管理过程中各种检查、验收表格的填写、交档工作,及时上交各项工程内 控表单。 12.督促、检查客户工程款的缴纳。 13.能够处理客户投诉,协调材料和家具配送、安装问题。 14.熟悉项目工地的各个标准化施工流程、施工规范、施工材料等,对工地的施工 质量、施工进度、施工成本以及项目工程风险进行把控。 15.根据项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项目实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成品 配套计划、家居饰品配套计划。并按计划对项目工程进行过程把控。 16.按公司规范要求对项目工程到场材料进行验收,与客户签订材料验收单。 17.对整个项目工地进行过程把控,对每道工序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检查验收,以保 证工程施工质量。 18.做好与客户的沟通服务工作,本着对公司负责、对客户负责的原则,对项目工 地的施工过程进行沟通、反馈,及时解决工程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做好业主与公司间的协调工作,提升顾客满意度。 19.对选派工队有建议权,对客户经理、方案设计师的工地管理服务工作有监督权. 20.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1

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监理(以下简称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工程项目建设合同及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监理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从事监理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公正、独立的原则。 第五条厦门市建设委员会(以下称市建设主管部门)是本市监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市监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交通等行政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对监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监理范围及内容 第六条工程建设项目推行监理制。但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实行监理: ㈠总投资在800万元以上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 ㈡成片开发的城市住宅小区工程项目; ㈢政府指定或建设单位不具备工程建设相应管理能力的工程项目; ㈣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实行监理的工程项目。 前款所列工程建设项目,有特殊情况的,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不实行监理。

建设单位要求实行监理的工程建设项目,按本办法执行。 第七条应当实行监理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申办基本建设施工许可证时应提交监理合同。 第八条监理的主要内容是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 第三章监理单位与监理工程师 第九条设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㈠有明确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㈡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专职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且专业配套,其中专职高级工程师或高级建筑师不少于2人,专职高级经济师不少于1人。兼职监理人员人数不得超过总人数的15%; ㈢有与承担监理规模相适应的必要设施和监理手段; ㈣注册资金不少于10万元。 第十条设立监理单位应当向市建设主管部门申报审批手续,取得监理申请批准书,并向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方可承接监理业务。 第十一条厦门市以外的监理单位在本市设立分支机构,应向市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并向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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