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基本条款

篇一: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于年月日接受乙方对的投标,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文件、竞标文件及其竞标中的承诺,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一、采购产品内容:

依据谈判文件内容。

二、采购产品价格:

1、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

人民币:元(小写)

2、付款方式与结算:

三、产品的交货方式:

1、交货方式:

2、运输方式:

3、到货地点: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质量验收。苗木送至指定造林地点后,由甲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

报告,验收不符合要求作退货处理,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2.起运时间。甲方提前一天通知乙方起苗时间、树种、规格、数量。乙方负责运苗到甲方

指定造林地点。

3.甲方按合同数量,如数收购乙方达到标准的苗木。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按照甲方标准要求提供合格苗木,不得擅自降低质量,规格标准。

2.乙方负责把苗木运到甲方指定造林地点。

3.乙方在接到甲方起苗通知后方可起苗,不得提前或延迟起苗时间,做到随用随起。

4.乙方按合同要求,保证数量足额供给甲方苗木。六、违约赔偿:

除不可抗力(指战争、严重火灾、水灾、破坏性台风和地震)外,如乙方发生不能按期交货或提供服务,甲方发生中途退货等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如协商无效,按下列规定处以罚金:

1、逾期交货

乙方逾期交货,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每逾一周违约罚款按迟交货物交货价的计收,直至交货为止。(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一周按一周计算)

2、乙方不能交货,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总价的 %计算。

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支付与上述相同的违约金。

3、逾期交货的违约赔偿最高限额为货物合同总价的%,如违约金达到最高限额时已方仍不能交货,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4、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延期交货或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退货无须罚款者不在此例。

七、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

2、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采购监督机关份,采购代理机构份。

3、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4、与本合同有关的竞争性谈判文件、竞标文件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日期:篇二:基本采购合同范本

基本采购合同

甲方:

地址:

电话:传真:

乙方:

地址:

电话:传真:

鉴于甲方(本合同采购方)拟从乙方采购本合同项下的货物,而且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货物: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基本合同

1.1 合同效力:本合同为双方关于乙方向甲方供货业务的基本合同,仅对双方商定的基本条款

进行约定。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已经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等与本合同相抵

触的或未涉及到的条款均以本合同为准。

1.2 本合同附件:在双方往来业务中,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协议、合同、传真、订单、图表、

信函等均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但与本合同冲突时应以本

合同为准。

1.3 具体合同:双方之间按照以下第二条约定的程序达成具体合同,乙方接受甲方订单之时具

体合同成立。双方之间每一份具体合同均受本合同的约束。

第二条具体合同

2.1 订单:乙方具体供货的品名、货物型号、数量、供货时间及商标以甲方的书面订单为准。

甲方下达的订单具有法律效力,乙方应在十二小时内或甲方订单之上要求的期限

内确认或反馈意见,超期未确认或未反馈视同接受甲方订单;若无正当理由,乙

方不得拒绝接受订单。

2.2 交货:乙方应按其接受的甲方订单规定的数量、时间准时送货至甲方所在地或甲方指定地

2.3 包装方式及包装费用:乙方供货的包装标准,应达到双方书面同意的包装标准,包装费由

乙方承担。

2.4 订单的变更:甲方认为终止或变更订单时,需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对变更订单的处理乙方应该按第2.1条规定执行,如由此造成乙方不便,双方应协商解决,原则上需

避免并解决乙方因此导致的不必要的损失。

第三条验收及不合格的处理、异议期限

3.1 验收:乙方送货后5个工作日内,双方按照已经确定封样的样品或双方协商确认的质量标准、图纸及双方同意的技术要求进行验收。本条款下的验收合格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

质量担保责任。

3.2 验收不合格:甲方对乙方供货验收不合格,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一天内或

双方另行协商确定的时间内将不合格品取回并同时向甲方交付同等数量的合

格品。乙方如有异议应在现场提出书面异议与鉴定结论,否则,视同接受甲

方的意见。双方对乙方提出的异议进行协商解决,在乙方提出该异议后五日

内双方协商解决不成时,乙方应在七日内提交双方认可的技术权威部门进行

检测并以该部门的检测意见为准(如双方在此期间未就检测的权威部门达成

一致意见,则双方一直同意委托由双方共同所在的质量技术监督局授权的部

门进行检测),否则视同乙方放弃提出的该异议及相关权利。

第四条质量保证

4.1.质量要求:乙方保证为甲方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安全、环保

要求,并符合甲方的特殊技术要求(如有,应作为本合同或本合同项下具体合同

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使用在有效期内、性能良好的原材料

制作而成。货物出厂之前经严格检验,包装方式良好,可以避免一般装卸引起

的零部件不良。双方将在作为本合同附件一的质量协议中约定货物的具体质量

要求或特殊技术要求。

4.2.质量事故:若乙方所提供货物发生质量责任事故,从而导致甲方被第三方索赔或遭受

国家

机构处罚,经双方过技术监督部门或其他权威机构认定是乙方责任,则应由乙

方承担给甲方及第三者造成的所有直接或者间接的损失(包括甲方因此事故支

付给第三方的赔偿金额,甲方处理事故所花的必要合理之费用等)。

第五条定价与结算

5.1 定价:乙方应本着诚实信用与长期合作的原则合理报价,保证其报价具有竞争力。

5.2 及时入帐:当月的供货,乙方应于货物正式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合格发票、

送货单及双方约定的其他材料以便甲方及时完成财务入账手续。结算数量以送货

单上双方确认的数量为准。

5.3 付款方式:乙方供货后,甲方自货物检验合格、发票入账后天内现金付款。

第六条保密及知识产权条款

6.1 保密:一方对另一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样件、图纸及其他相关供货(价格、数量等)与质量

信息等所有技术和经营信息有保密义务。接受方应以书面形式要求其职工及相关协

作厂承担相应保密义务。

6.2 不侵权保证:乙方在此向甲方承诺如下:

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任何货物或其任何部分或该货物与其他货物一起使用

后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权、商业秘密权或其他任何权利。

如因上述原因,第三方向甲方提起侵权诉讼,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如因此给

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同意给予赔偿甲方遭受的损失。6.3 甲方标识的使用:甲方标识(为本条款的目的,包括最终用户的标识)经甲方授权只可用于

供应给甲方的合同货物,本合同解除后,授权自动失效,乙方不得继续

使用,否则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6.4 本条款的效力:本条之上述任何条款,在双方合同期间及合同终止后持续有效。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任何对本合同的变更,均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并

由甲乙双方在变更协议上盖章。

第八条合同的解除

8.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的,应签署书面的解除协议。

8.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和具体合同。

①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并在合理期限内未予补救的;

②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本合同或者具体合同的目的;

③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④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超过的;

⑤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本合同或者具体合同的目的;⑥一方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或者解散清算程序;⑦一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已经失效或其营业执照被主管部门吊销时;

⑧一方发生分立、合并(兼并)、重组、合资(合作)、产权转让等变更事项通知对方后另一方要求新设关联主体提供担保而该方未能提供的;

⑨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订单或超过三次以上接受订单后不能按照订单供货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保留就因此受到的损失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依照前款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第九条合同解除的效果

本合同以及具体合同依照第八条的规定被解除后,双方尚未履行的义务终止履行。甲方已经履行产品交付义务的,乙方未到期的债务视为到期,乙方应在合同解除后柒日内向甲方清偿所有债务。

本合同以及具体合同因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的违约依照第八条的规定而由对方解除的,不

影响对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赔偿损失。

第十条违约条款

10.1 拒绝订单:乙方无故拒绝甲方订单,应按照拒绝订单货物金额的百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2 逾期供货:乙方逾期供货的,应按照逾期供货金额的5%%/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交货之日。

10.3不得留置:乙方如系利用甲方的材料,设备或模具等给甲方供货,乙方同意放弃留置权。 10.4 逾期付款的违约金责任:如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付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当时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存款利率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下的“不可抗力”指足以影响到本合同相关义务正常履行的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如由于地震、水灾、火灾、暴风雪、战争、罢工、政府禁令、流行疫情等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以及双方书面确认的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出现不可抗力的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另一方,并在七日内提供不可抗力时间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或经另一方认可的其他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超出规定时间未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将被视为未出现不可抗力。

第十二条廉政条款

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前以及双方保持业务关系期间,不得出现以下任一情形:

l、有关本合同业务甲方的经办人员、各级业务主管(以后统称“甲方人员”),以及其近亲属,在乙方或乙方的关联公司(关联公司指在其他公司持有或被持有股权或股份,或事实上控制或被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形式的组织)持有股权或股权中的部分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分红权);

2、甲方人员以及其近亲属在乙方或乙方的关联公司任职;

3、乙方接受甲方人员或其近亲属指定的人员取得乙方或者乙方的关联公司的股权,或在乙方或乙方的关联公司任职:乙方自己或通过任何第三方对甲方人员或其亲属请客、送礼:

4、乙方自己或通过任何第三方给予甲方人员以及其近亲属,或甲方及其近亲属指定的人员回扣、佣金、有价证券、实物、股权或其它形式的好处。乙方违反以上任何一项禁止性约定,应按已经发生的业务总额的百分之三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有权解除合同。如果乙方主动或者在

甲方提出的情况下向甲方提供实际发生的全部违约事实以及相关证据材料,则甲方可免予追究乙方以上违约责任。其他具体约束条款双方可另行鉴定廉政共建责任书。

第十三条不竞争条款

乙方承诺,在双方业务往来期间及合作终止后三年内不对甲方同类业务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经理、职员等采取任何手段使其离开甲方到乙方或乙方关联公司工作或任职。若出现该类情况,则属乙方违约及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的行为,参照“廉政条款”的相关违约责任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

14.1 责任限制:甲方除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关款项外,不需承担乙方的任何费用、利润损

失、其他特殊或间接或意外或后续的损失、应由乙方负担的税金和其他款项等。

14.2 抵消权:依据法律或本合同约定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违约金或其他款项将被视为甲方的可

向乙方主张的债权,对该债权的实现双方同意甲方可以主张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

本合同下的款项或其他甲方应支付乙方的款项中直接扣除直至抵消完毕,不足的

部分乙方同意予以补足。

14.3 不放弃:除非双方另有明确约定,各方未主张或行使本协议下的任何一项权利不应被视为

默示放弃。

14.4 标题:本合同下的各标题仅为方便阅读而设立,不具有实意义,各条款的含义应按照条款

的内容进行解释。

第十五条纠纷解决

因本合同或本合同履行中或本合同签署前双方业务关系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六条其他

16.1 生效条件: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其附件(如果有的话)除填写必要的合同

签约主体、签约人、签约时间或已有的空格外,任何涂改、删除、增添均无效。

16.2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贰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一份。

16.3 合同有效期:本合同自签署后生效,但其效力将追溯至双方发生业务关系之时,及本合同

项下具体合同履行完毕至。本合同有效期原则上为一年,一年期满双方根据

业务情况重新签订基本供货合同。本合同有效期限届满前30日内甲乙双方均

未向对方发出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的,本合同有效期限则自动延长1年,以

后亦同。

16.4 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达成。甲乙双方承诺已经完全知悉并理解经双方协商确认的本合

同的所有条款的含义。

甲方(采购方):乙方(供货商):

(签章)(签章)

授权经办人:授权经办人:

日期:日期:

附件一、质量协议

本合同及具体合同项下标的货物应当符合以下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篇三:采购合同主要条款供货合同

采购方(甲方):供货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特签订如下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货物;依照已提交给甲方的报价表清单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即rmb¥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标准,以及本项目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前提供产品技术参数给甲方确认,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及订货,并以此样品作为验收样品;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4、货物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5、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四、交货及验收

1、乙方在合同签订生效后的20日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3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 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 2 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验收清单》。

(2)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采购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3、货物安装完成后 5 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如货物经乙方两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五、付款方式

1、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以后的 15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5%给乙方,余款在质保期满后15日内支付。

2、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六、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1 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24小时内响应到场, 48 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 2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

采购合同法律条款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采购合同法律条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合同法律条款 篇一:采购合同要具备哪些主要条款 采购合同要具备哪些主要条款 公司采购合同的条款构成了采购合同的内容,应当在力求具体明确,便于执行,避免不必要纠纷的前提下,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1)商品的品种、规格和数n商品的品种应具体,避免使用综合品名;商品的规格应具体规定颜色、式样、尺码和牌号等;商品的数H多少应按国家统一的计H 单位标出。必要时,可附上商品品种、规格、数虽明细表。 (2)商品的质H和包装合同中应规定商品所应符合的质虽标准,注明是国家或部颁标准;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应由双方协商凭样订(交)货;对于副、次品应规定出一定的比例, 并注明其标准;对实彳了保换、保修、保退办法的苞品,应写明具体条款;对商品包装的办法,使用的包装材料,包装式样、规格、体积、重虽、标 志及包装物的处理等,均应有详细规定。 (3)商品的价格和结算方式合同中对商品的价格要作具 体的规定,规定作价的办法和变价处理等,以及规定对副品、 次品的扣价办法;规定结算方式和结算程序。 (4)交货期限、地点和发送方式交(提)货期限(日期)要按照有关规定,并考虑双方的实际情况、商品特点和交通运 输条件等确定。同时,应明确商品的发送方式是送货、代运,

还是自提。 (5)商品验收办法合同中要具体规定在数虽上验收和在质虽上验收商品的办法、期限和地点。 (6)违约责任签约一方不履行合同,必将影响另一方经济活动的进行,因此违约方应负物质责任,赔偿对方遭受的损失。 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规定,供应者有以下三种情况时应付违约金或赔偿金: ①不按合同规定的商品数虽、品种、规格供应商品; ②不按合同中规定的商品质虽标准交货; ③逾期发送商品。购买者有逾期结算货款或提货,临时更改到货地点等,应付违约金或赔偿金。 (7)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条件合同中应规定,在什么情况下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什么情况下不可变更或解除合同,通过什么手续来变更或解除合同等。 此外,采购合同应视实际情况,增加若干具体的补充规 定,使签订的合同更切实际,行之有效。 文章来源:律伴网http:/// 篇二:采购合同要素 01采购合同要素: 一、采购标的物的价格、规格型号、材质、数虽 二、运输方式:由供方负责运输、由需方自提、由供方 待运到需方 三、运费承担方:运输费用由需方负担、由供方负担 四、验收标准: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和双方协商而定的

设备采购合同通用条款-模板(采购方用)

设备买卖合同 通用条款 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市区 甲方(采购单位): 乙方(供货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采购设备相关事宜,共同签订本合同。 一、定义 1、本合同所称“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总价款。 2、本合同项下“设备”系指:乙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组件配件、材料、备件、工具、配置清单及其他技术资料以及根据合同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与设备有关的运输、装卸、保险、设备基础、安装、调试、试生产、技术支持、培训、售后维保、产品升级和其他类似的乙方应提供的随附义务及辅助服务。 二、设备概况 本合同所采购设备的名称、种类、数量、规格型号、配置、品牌(厂家)、参数、技术标准等详见《设备买卖合同专用条款》(下称“专用条款”)。 三、合同价及付款 1、本合同总价款及付款进度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执行。 2、合同签订后款项支付前,国家增值税率调整的,合同不含税价款不变,税额部分按国家最新调整的增值税率计算。 3、本合同价款已包含:设备费、运输装卸费、人工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吊车等机械费、技术指导培训费、设备基础施工、预埋件及安装、易损备件、安装工具、售后质保服务、税金、随机附件以及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应当提供的技术资料以及乙方为完成前述事项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4、本合同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乙方申请付款必须提交下列单据,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1)增值税税务专用发票。乙方应根据双方确认的应付款额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备注栏内注明合同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地址、付款比例等信息。 (2)经甲方指定验收人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的验收合格证明; (3)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设备质量检验证合格书以及必要的检测报告; (4)甲方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5、本合同价款已包含乙方开具增值税发票需缴纳的税金。在甲方支付合同价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或顺延

采购合同退换货条款

篇一: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为甲、乙双方建立物料采购关系,规范甲、乙双方的采购流程,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订立相关条款如下,供协议双方遵照执行。 一、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 “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1.2 “货物”系指乙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材料、备件、工具、手册、其他技术资料及材料。 1.3 “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技术支持、培训和其他类似的乙方应提供的辅助服务。 1.4 “甲方”系指西安市亚宝制药机械厂;“乙方”系指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丙方”系指甲方本次采购货物的最终用户。 1.5 “协议”系指本协议,“订单”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二、技术性能 2.1 乙方所提供货物的技术规格和性能应满足甲方的技术要求和规范。 2.2 若甲方未提供具体的技术性能的相应说明,则乙方应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适用标准和规范供货。 三、知识产权 3.1 乙方应保证甲方或丙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一律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四、包装要求 4.1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毁损、灭失等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4.2 每个包装单元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合格凭证和其他必要文件。 五、订单及交货 5.1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应当根据甲方订单要求安排供货。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订货。乙方供货不得超过甲方订单所列总量,否则多发的部分视为乙方无偿赠与甲方。 5.2 甲方可以通过传真或邮件的方式向乙方发出订单。 5.3 除甲方事先同意调整外,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相关约定按时交货,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如未按时交付,每延迟一日乙方应依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一(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将相应违约金在应支付的合同总价中扣除。 5.4 乙方应当将本合同标的按时交付甲方指定的接收人(见具体的设备订货单及专用条款),由接收人本人签收。由任何其他人代为签收的无效,视为乙方未交付。设备毁损、灭失的风险仍由乙方承担。 5.5 接收人签收的送货单等材料仅仅表明甲方收到货物,不能用以证明乙方交付的合同标的符合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等。数量、质量检测报告应由甲方另行出具。 5.6 甲方接收人发现乙方交付的标的物有明显的瑕疵、残缺、短缺等情况,有权拒收。甲方接收人将此情况作出书面说明后,乙方送货人员应当签字(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六、价格及付款 6.1 每笔订单中货物的单价按照订单约定的价格为准。 6.2 具体的付款方式由双方在订单中约定。 6.3 本合同下所有订单以人民币付款。对于每笔付款行为,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单据,甲方

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为甲、乙双方建立物料采购关系,规范甲、乙双方的采购流程,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订立相关条款如下,供协议双方遵照执行。 一、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 “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1.2 “货物”系指乙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材料、备件、工具、手册、其他技术资料及材料。 1.3 “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技术支持、培训和其他类似的乙方应提供的辅助服务。 1.4 “甲方”系指西安市亚宝制药机械厂;“乙方”系指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丙方”系指甲方本次采购货物的最终用户。 1.5 “协议”系指本协议,“订单”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二、技术性能 2.1 乙方所提供货物的技术规格和性能应满足甲方的技术要求和规范。 2.2 若甲方未提供具体的技术性能的相应说明,则乙方应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适用标准和规范供货。 三、知识产权 3.1 乙方应保证甲方或丙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一律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四、包装要求 4.1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毁损、灭失等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4.2 每个包装单元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合格凭证和其他必要文件。 五、订单及交货 5.1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应当根据甲方订单要求安排供货。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订货。乙方供货不得超过甲方订单所列总量,否则多发的部分视为乙方无偿赠与甲方。 5.2 甲方可以通过传真或邮件的方式向乙方发出订单。 5.3 除甲方事先同意调整外,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相关约定按时交货,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如未按时交付,每延迟一日乙方应依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一(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将相应违约金在应支付的合同总价中扣除。 5.4 乙方应当将本合同标的按时交付甲方指定的接收人(见具体的设备订货单及专用条款),由接收人本人签收。由任何其他人代为签收的无效,视为乙方未交付。设备毁损、灭失的风险仍由乙方承担。 5.5 接收人签收的送货单等材料仅仅表明甲方收到货物,不能用以证明乙方交付的合同标的符合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等。数量、质量检测报告应由甲方另行出具。 5.6 甲方接收人发现乙方交付的标的物有明显的瑕疵、残缺、短缺等情况,有权拒收。甲方接收人将此情况作出书面说明后,乙方送货人员应当签字(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六、价格及付款 6.1 每笔订单中货物的单价按照订单约定的价格为准。

采购合同及条款

采购合同及条款 采购人(甲方):淮南市田家庵区消防大队 供货人(乙方):合肥市虹安消防设备有限公司签订地点: 项目名称: 2019年田家庵区微型消防站器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2019CG3393 财政委托号:(财政项目必须填写) 本项目经批准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经本项目评审委员会认真评审,决定将采购合同授予乙方。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数量和价格:(若产品过多则见附表,如有附表则必须加盖印章)

第二条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①、②、③、④)项执行: ①按国家标准执行;②按部颁标准执行;③若无以上标准,则应不低于同行业质量标准;④ 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乙方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技术标准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相一致。若技术标准中无相应规定,所投货物应符合相应的国际标准或原产地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正式标准。 进口产品的质量标准为/ 。 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完全符合以上质量标准的正品;相关的施工安装是由持有有权部门核发上岗证书的安装调试人员按照国际或国家现行安装验收规范来

实施的;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注:合同中约定的包装标准应与乙方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一致,且投标文件应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方法、到货地点和交货期限 1.交货方法,按下列第(① )项执行: ①乙方送货上门;②乙方代运;③甲方自提自运。 2.到货地点:淮南市田家庵区消防大队(甲方指定的任何地点,安装并调试.) 3.产品的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内。 第五条合同总价款 合同总价款(大小写):(大写)壹佰玖拾柒万柒仟柒佰元整 (小写)¥1977700.00 第六条付款条件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具体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付至合同金额的95%,余款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到期后一次性付清 第七条验收方法 1.乙方安装调试后,在7 天内通知甲方组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重新提供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产品。 2.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有关条款,如果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在没有征得采购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变更合同标的物,将拒绝通过验收,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验收时,应成立验收小组,明确责任,严格依照采购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及相关验收规范进行核对、验收,形成验收结论,并出具书面验收报告。 涉及安全、消防、环保等其他需要由质检或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验收的项目,必须邀请相关部门或相关专家参与验收。 检测、验收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 5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书面提出异议。具体说明产品不符合规定的内容并附相关验收材料,同时提出不符

事业单位 采购合同 (模板)

事业单位采购合同 (模板) 采购合同 第一条定义除本合同上下文中另有规定外,下列各词语定义如下: 1、1“买方”见《合同专用条款》。 1、2“卖方”见《合同专用条款》。 1、3“工作现场”见《合同专用条款》。 1、4“合同标的”见合同附件4。 1、5“技术资料”是指与合同标的的安装、试运行、验收、操作以及维修有关的技术指标、规格、图纸和文件。 1、6“技术培训”是指在合同标的的安装、试运行、验收、操作、维修以及其他方面卖方给予买方的培训。 1、7“安装”是指有关合同标的、备件和材料的安装工作。 1、8“试运行”是指为验明合同标的的技术性能,在安装完毕后对合同标的进行的测试。 1、9“验收”是指根据合同附件2的规定进行的,用以确定合同标的是否达到合同附件2 所规定的技术性能的检验,以及合同标的在达到合同附件2 规定的技术性能之后,买方对合同标的的接受。 1、10“合同货币”见《合同专用条款》。 1、11“合同价格”见合同附件4。

1、12“合同生效日”见《合同协议书》(合同附件1) 第5 条。 1、13“日”是指日历天数。 1、14“月”是指日历月数。 第二条合同范围 2、1买方同意从卖方购买、卖方同意向买方出售和提供的合同标的以及相关售后服务、技术培训和技术资料。 第三条价格 3、1 合同总价见《合同专用条款》。 3、2 合同总价是固定价格。 第四条支付 4、1买方应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规定进行支付。如果卖方未能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要求提交支付文件,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4、2卖方有义务根据合同的规定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和/或赔偿金时,买方有权从任何一笔应付款或卖方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 第五条交货 5、1交货期限、批次和交货条件见《合同专用条款》。 5、2交货地点见《合同专用条款》。

货物类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合同通用条款 1.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甲方”系指本合同的采购人。 1.2“乙方”系指本合同的供应单位。 1.3“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4“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 1.5“货物”系指乙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材料、备品备件和/或其它材料。 1.6“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当的其它义务。 1.7“现场”系指合同项下货物将要进行安装和运行的地点。 1.8“验收”系指合同双方根据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 2.适用性 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它部分所取代的范围。 3.原产地 3.1本合同项下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均可来自所有的国家和地区,在合同格式中有进一步的说明。 3.2本条所述的“原产地”系指货物开采、生长、生产地或提供货物的来源地。经过制造、加工的产品或经过实质上组装主要元部件而形成的产品均可称为货物,商业上公认的新产品是指在基本特征、目的或功能上与原部件有实质性区别的产品。 3.3货物和服务的原产地有别于乙方的国籍。 4.技术规格和要求 4.1详见本合同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部分。 5.专利权 5.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其本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对此提出起诉,乙方应负责与之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及经济损失。 6.包装 6.1乙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运转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措施,从而保护货物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及远洋和内陆的长途运输。乙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其保护措施不妥而引起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的任何损失的责任或费用。 6.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7.运输标志 7.1乙方在每一包装箱的四侧用不褪色的、以醒目的中文字样作出下列标志: 7.1.1收货人 7.1.2合同号 7.1.3装运标志 7.1.4收货人代号 7.1.5目的地 7.1.6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 7.1.7毛重/净重(公斤) 7.1.8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 7.2如果货物单件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或者超过12米长、2.7米宽和3米高,乙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 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乙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防潮”、“勿倒置”、“易燃”等字样和其它适当的标志。 8.运输条款

如何写好采购合同中质量相关条款

如何写好采购合同中质量相关条款 合同就是当事人之间的法律。有关质量条款在采购合同中有着重要作用,它既是保障达到我们合同目的的基础又是标的物质量验收的依据。合同标的的具体种类繁多,其质量要求也呈现千差万别之态,如果合同质量条款含糊不清,会导致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合同与接受履行时,给对方留下可乘之机而增加履行风险或者给对方留下设陷阱的余地。作为购买方的我们可能花了钱又没法达到订立合同的目的。如何才能保证卖方按合同约定的品种、规格、质量交货,同时这些货物又能符合我们生产的需要呢?下面就如何写好采购合同质量条款提出本人的肤浅看法:合同质量条款应明确具体在合同中对标的物规定品质条件时,不宜采用诸如“大约”“左右”“合理误差”之类笼统、含糊的字眼。无论采用何种方式表述,都应具体、明确,否则在交付标的物时就有可能出现纠纷。作为购买方我们所购买的货物必须适合我们矿山生产条件、生产方式和生产强度,要适合我们的生产条件如高酸碱度、高温、高粉尘、高生产强度等;如是配套设备、更换的零部件还需考虑和主设备和主机相配套。对采购的机电设备,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设备、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如果合同对标的物的质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若在履行合同时对标的物产生了质量纠纷,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应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所以应该尽可能在合同中写清楚我们购买标的

物除符合有关标准外还应符合我们特定的生产目的,以保护我们的利益。 在合同中应明确适用的技术标准或产品品质技术标准是国家法律、法规对商品质量的统一规定,在合同中应该表述清楚采用的是何种标准,我国质量标准体系有四种,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产品如有国家或行业的强制性标准的,则应在合同中注明标的物质量不得低于该标准。如果没有上述标准的可以采用以下方式表示产品品质:1.凭说明表示品质。双方可以以文字、图表、相片等描述方式对标的物作出说明。具体有以下方法:①凭规格买卖。②凭等级买卖。③凭标准买卖。④凭说明书和图样买卖——如果卖方提供的标的物附有质量说明书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书的质量要求。⑤凭商标或品牌买卖。 ⑥凭产地名称买卖——多适用于农产品。2.凭实物表示品质。以实物表示品质包括:①凭现货的实际品质。当买卖双方采用看现货成交时,则买方或其代理人通常在卖方存放货物的场所验看货物,一旦达成交易,卖方就应该按对方验看过的商品交货。只要卖方交付的是验看过的货物,买方就不得对品质提出异议。这种情况下就要求我方验看人员必须要有较高的专业能力和经验。在合同中应该明确我方的验看和签字确认人员。②凭样品成交。样品一般是从一批商品中抽出来的或由生产使用部门设计、加工出来的,足以反映和代表整批商品品质的少量实物。样品提供既可以是卖方也可以是买方。凭样品买卖的当事人应当封存样品,样品的封存,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为验收的依据,在合同中应对样品质量予以详细说明,并写明卖方交付的标的物应与样品及合同说明的质量相同。一般来说:①凡能用科学的指标说明其质量的商品,则适合凭规格、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范本)

政府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10] 3954 省直政府采购编号:HNSZZFCG—2010— P019 买方: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卖方:湖南网威科技有限公司 经湖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买卖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采购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货物、工程或服务类内容(以下栏内容为参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延伸扩展增加)

二、付款 1、付款单位: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付款方式:国库集中支付(国库、单位、采购专户) 三、交货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2、交货地点: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南路二段118号省工商局机关 四、货物、工程或服务类标准 1、卖方提供的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可以按照企业标准执行,也可按双方商定标准执行。 2、卖方在质保期必须按照投标承诺执行。 3、卖方所交付的(附属或格式、备件)应按照所附使用说明书及清单执行 五、验收及提出异议期限 1、完毕后个工作日内,买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并随合同一起提交验收单一份交湖南省直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备案。 2、买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有与合同约定不符的,应在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并同时将该书面异议送湖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3、卖方在接到买方书面异议后,应在个工作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买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卖方处理完后个工作日内,应将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湖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六、货物、工程或服务类交付与售后服务 1、卖方在交付后天应负责项目最终完成所有工作程序,如有需要,卖方必须对买方人进行培训,培训费用由卖方承担。 2、的质保期内,应在按投标承诺小时内上门服务。

合同专用条款(标准范本)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协议书、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往来函件、合同补充条款、合同专用条款、合同通用条款、现行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工程预算书。 进一步规定如下: 对于同一类合同文件及往来文件,以其最新版本或最新颁发者为准; 除非另有约定,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协议、会议记要、备忘录及其他文件,以及双方往来函件也视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本合同除用汉语外,还使用不约定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国家及本地区现行有关法律、法规。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不采用。 4、图纸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进场前提供基础施工图;发包人提供施工图陆套给承包人(包括竣工图用图)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承包人应对施工图妥善保管,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施工图外传。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4.4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不采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职务:总监理工程师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对本合同工程范围内各施工过程中的施工质量、工程进度、安全文明施工、信息资料、投资控制和工程款支付进行监督、管理及协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开工、停工、复工令的下达,设计变更和技术签证,现场经济技术签证,工程款支付和施工图预算结算审核。 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刘辉职务:工程项目经理 职权:督促指导监理工程师行使职权,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的关系,协调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解决有关设计和技术签证,办理现场经济技术签证,审核工程进度报表。 5.6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不采用。 7、项目经理 姓名:陈华职务:施工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部份施工场地于2007年12月5日前完成,满足部分工程开工条件,其他场地在基础开挖前提供。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施工用水,施工用电将接至施工现场场地范围,并满足施工要求,电讯由承包人自行解决。(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已开通。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实施时协商解决。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各项证件、批件办理完成,报建完成。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施工前现场交验和书面交接。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收到基础施工图设计图纸后5天进行基础工程施工图设计交底,收到上部施工图设计图纸后10日内进行上部施工图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如发生,发包人负责按有关规定办理,承包人协助。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无约定。 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如有需要双方协商办理。

采购合同要具备哪些主要条款 (2)

采购合同要具备哪些主要条款 公司采购合同的条款构成了采购合同的内容,应当在力求具体明确,便于执行,避免不必要纠纷的前提下,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1)商品的品种、规格和数量商品的品种应具体,避免使用综合品名;商品的规格应具体规定颜色、式样、尺码和牌号等;商品的数量多少应按国家统一的计量单位标出。必要时,可附上商品品种、规格、数量明细表。 (2)商品的质量和包装合同中应规定商品所应符合的质量标准,注明是国家或部颁标准;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应由双方协商凭样订(交)货;对于副、次品应规定出一定的比例,并注明其标准;对实行保换、保修、保退办法的商品,应写明具体条款;对商品包装的办法,使用的包装材料,包装式样、规格、体积、重量、标志及包装物的处理等,均应有详细规定。 (3)商品的价格和结算方式合同中对商品的价格要作具体的规定,规定作价的办法和变价处理等,以及规定对副品、次品的扣价办法;规定结算方式和结算程序。 (4)交货期限、地点和发送方式交(提)货期限(日期)要按照有关规定,并考虑双方的实际情况、商品特点和交通运输条件等确定。同时,应明确商品的发送方式是送货、代运,还是自提。 (5)商品验收办法合同中要具体规定在数量上验收和在质量上验收商品的办法、期限和地点。 (6)违约责任签约一方不履行合同,必将影响另一方经济活动的进行,因此违约方应负物质责任,赔偿对方遭受的损失。 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规定,供应者有以下三种情况时应付违约金或赔偿金: ①不按合同规定的商品数量、品种、规格供应商品; ②不按合同中规定的商品质量标准交货; ③逾期发送商品。购买者有逾期结算货款或提货,临时更改到货地点等,应付违约金或赔偿金。 (7)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条件合同中应规定,在什么情况下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什么情况下不可变更或解除合同,通过什么手续来变更或解除合同等。 此外,采购合同应视实际情况,增加若干具体的补充规定,使签订的合同更切实际,行之有效。

采购合同法律条款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采购合同法律条款 篇一:采购合同要具备哪些主要条款 采购合同要具备哪些主要条款 公司采购合同的条款构成了采购合同的内容,应当在力求具体明确,便于执行,避免不必要纠纷的前提下,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1)商品的品种、规格和数量商品的品种应具体,避免使用综合品名;商品的规格应具体规定颜色、式样、尺码和牌号等;商品的数量多少应按国家统一的计量单位标出。必要时,可附上商品品种、规格、数量明细表。 (2)商品的质量和包装合同中应规定商品所应符合的质量标准,注明是国家或部颁标准;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应由双方协商凭样订(交)货;对于副、次品应规定出一定的比例,并注明其标准;对实行保换、保修、保退办法的商品,应写明具体条款;对商品包装的办法,使用的包装材料,包装式样、规格、体积、重量、标志及包装物的处理等,均应有详细规定。

(3)商品的价格和结算方式合同中对商品的价格要作具体的规定,规定作价的办法和变价处理等,以及规定对副品、次品的扣价办法;规定结算方式和结算程序。 (4)交货期限、地点和发送方式交(提)货期限(日期)要按照有关规定,并考虑双方的实际情况、商品特点和交通运输条件等确定。同时,应明确商品的发送方式是送货、代运,还是自提。 (5)商品验收办法合同中要具体规定在数量上验收和在质量上验收商品的办法、期限和地点。 (6)违约责任签约一方不履行合同,必将影响另一方经济活动的进行,因此违约方应负物质责任,赔偿对方遭受的损失。 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规定,供应者有以下三种情况时应付违约金或赔偿金: ①不按合同规定的商品数量、品种、规格供应商品; ②不按合同中规定的商品质量标准交货; ③逾期发送商品。购买者有逾期结算货款或提货,临时更改到货地点等,应付违约金或赔偿金。 (7)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条件合同中应规定,在什么情况下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什么情况下不可变更或解除合同,通过什么手续来变更或解除合同等。 此外,采购合同应视实际情况,增加若干具体的补充规

采购合作协议书(通用条款)

采购合作协议书 (通用条款) 甲方: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吉林市华茂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乙方作为甲方工程项目产品的合作供应商,为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适用范围: 1、本采购合作协议书(通用条款)适用于甲方(含下属分公司、子公司)与乙方(含下属分公司、子公司)进行的一切采购合作以及签署的所有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以下简称“合同”),本协议均作为其附件并与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协议对本协议进行变更或终止外,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一直有效,不因采购合同的解除、期满终止、无效等而失效。 2、本协议及双方订立的采购合同及其相关附件是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拟定,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条款已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说明,乙方已充分理解其全部条款并且无异议。 二、价格条款 1、供货名称、规格、产地、数量、单价等内容详见采购合同附件的供货清单(须双方加盖公章及骑缝章)。最终合同总价以实际验收合格供货数量的结算总价为准。 2、采购合同单价已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损耗、供货费、加工制作费、包装费、安装费、装卸费、运杂费、工具机械费、成品保护费、保管费、维护费、检验检测费、利润、约定年限内的质保费、知识产权费、保险费、按国家及政府规定应缴纳的各种税费以及其他为履行合同可能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及风险。 三、货物交付与风险转移 1、乙方将货物交付到甲方指定地点及指定人员。乙方应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供货,如有变动则以甲方项目经理通知为准。 2、凡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验收合格交付前所产生的费用及毁损灭失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四、提供发票 甲方支付任何一笔款项时,乙方须先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国内等额、真实、有效的正式发票,若乙方不能提供发票或提供发票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 一旦发现乙方提供虚假发票,则乙方应按所提供的虚假发票票面金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第二章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范本)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1 ] 号 省直政府采购编号:HNSZZFCG—201 —号买方: 卖方: 经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买卖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采购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货物、工程或服务类内容(以下栏内容为参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延伸扩展增加) 二、付款 1、付款单位: 2、付款方式: 三、交货 1、交货时间: 2、交货地点: 四、货物、工程或服务类标准 1、卖方提供的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可以按照企业标准执行,也可按双方商定标准执行。 2、卖方在质保期必须按照投标承诺执行。 3、卖方所交付的(附属或格式、备件)应按照所附使用说明书及清单执行 五、验收及提出异议期限 1、完毕后个工作日内,买方进行验收。 2、买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有与合同约定不符的,应在个工作日内向卖方

提出书面异议,并同时将该书面异议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卖方在接到买方书面异议后,应在个工作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买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卖方处理完后个工作日内,应将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湖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六、货物、工程或服务类交付与售后服务 1、卖方在交付后天应负责项目最终完成所有工作程序,如有需要,卖方必须对买方人进行培训,培训费用由卖方承担。 2、的质保期内,应在按投标承诺小时内上门服务。 七、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天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八、违约责任 1、卖方延期交付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卖方延期交付不超过天的,应向买方偿付延期交付金额的违约金,并承担买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卖方延期交付超过天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买方不解除合同的,卖方向买方支付延期交付金额的违约金,并承担买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2、卖方所提供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假一罚十),买方有权拒收,而卖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第3点及时处理,并承担买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3、卖方应按本合同第六条第2点承诺履行售后服务,否则,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该项的违约金。 4、卖方验收合格后天内按合同付款,每延期一天按合同总额的缴纳滞纳金,最多不超过合同总额的。 5、买方未按合同约定验收并签发验收单的,由买方支付延期验收货款的违约金。 6、在质保期内,由于卖方的原因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由卖方负责赔偿。由于买方操作人员失误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买方负责。 九、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执,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

购销合同一般条款(最新版)

XXX有限公司 (“采购商”) 与 (“供应商”) 的 购销合同一般条款 年月,上海

目录 1. 合同目的及适用范围 2. 定义及解释 3. 货物概况及标准 4. 货款结算与支付 5. 货物交付、包装及运输 6. 货物送达确认、检验与质量异议处理 7. 所有权与风险转移 8. 品质保证及售后服务 9. 知识产权 10. 保密 11. 通知 12. 保险 13. 不可抗力 14. 责任与补偿

15. 协议期间及终止 16.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7. 其他 第一条合同目的及适用范围 1.1 本合同旨在确定采购商购买供应商所提供的相关货物所涉之双方之间基本权利义务及基本条件。 1.2 除采购商与供应商双方以书面形式另行达成合意以外,本合同适用于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所进行的各单项购销交易,适用于各个别订单。 第二条定义及解释 2.1 在本合同中,除与上下文不符或有其他特别规定,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1)“订单”指采购商向供应商出具的、并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并据此提供货物的书面单据,包括该单据所记载、所附属的其他一切文件、资料以及信息。订单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具体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及总价、交货期限与地点等。

(2)“报价单”指供应商向采购商出具的向采购商提供货物的报价,包括该单据所记载、所附属的其他一切文件、资料以及信息。 (3)“货物”指各订单中所描述并确定的供应商向采购商提供的各类产品。(4)“单价”指含税的货物价格。 (5)“关联方”指控股采购商,或由采购商控股、采购商的母公司控股,或是采购商的母公司与采购商共同控股/被控股的任何公司或者合法实体(本合同项下“控股”是指直接或间接拥有超过百分之五十(50%)的投票权和/或股本或者此类其他关系,能够构成实际上的控制)。 2.2 合同中的标题仅为参考而设,并不构成本合同中任何及所有条款的含义、释义或结构的组成部分,也不对其产生任何影响。 第三条货物概况及标准 3.1 货物的具体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及总价、交货期限与地点等,根据购销合同特别条款或经双方确认的订单确定。 3.2 采购商根据供应商的报价单向供应商发送采购订单供供应商确认,供应商应自收到订单之日起【】个工作日书面确认该采购订单,若在该期限内未进行书面确认的,除采购商明确表示订单继续有效外,该采购订单自动失效。

采购合同的必备条款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采购合同的必备条款 篇一: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为甲、乙双方建立物料采购关系,规范甲、乙双方的采购流程,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订立相关条款如下,供协议双方遵照执行。 一、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1.2“货物”系指乙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材料、备件、工具、手册、其他技术资料及材料。 1.3“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技术支持、培训和其他类似的乙方应提供的辅助服务。 1.4“甲方”系指西安市亚宝制药机械厂;“乙方”系指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丙方”系指甲方本次采购货物的最终用户。

1.5“协议”系指本协议,“订单”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二、技术性能 2.1乙方所提供货物的技术规格和性能应满足甲方的技术要求和规范。 2.2若甲方未提供具体的技术性能的相应说明,则乙方应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适用标准和规范供货。 三、知识产权 3.1乙方应保证甲方或丙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一律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四、包装要求 4.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毁损、灭失等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4.2每个包装单元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合格凭证和其他必要文件。 五、订单及交货 5.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应当根据甲方订单要求安排供货。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订货。乙方供货不得超过甲方订单所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第三部分)另有约定外,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招标发包工程的招标文件中中标通知书 (3)投标文件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_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建筑工程验评标准及施工规范》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4、图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四套 2007年3月1日前 4.2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不得外传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全权处理施工中有关技术、质量、 进度问题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职权:有关工程施工过程中遇到的质量、技术问题 5.6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7、项目经理 &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职务: 职务: 姓名: 陈翼武 职务: 项目经理

(完整版)年度采购合同范本

年度采购合同 采购商(甲方):合同编号: 供应商(乙方):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 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平等互利的原则,就采购商向供应商购买__ (以下简称“产品”)一事,签订如下合同条款。 总则部分 一、标的物 1.产品的最终数量以实际入库合格产品数量计算,双方建立合作关系后,乙 方向甲方提供万元人民币作为质量诚信保证金,双方终止合作关系后的壹 年,且所供全部产品质保期结束后的30日内无息返还。 2.上述价格已包含货物价款、运输费、包装费、装卸费、税金、利润等运送 到采购商指定交付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做出不利于采 购商的价格调整。 3.标的物的用途(即明确用于行车的合同号、用户单位、行车规格型号、几 台行车) 4. 乙方按照与甲方签订的合作协议,对所负责供应类别的配套产品应储存 一定的库存,大批量订货乙方应按照甲方采购人员通知数量分批次送货,合同约 定范围内的产品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交货,每月保证需求。 5. 具体的标的物以甲方每次向乙方下达的采购订单为准,乙方应该按照甲 方采购订单下达的规格、数量、品牌及订单上载明的要求进行设计、生产,不得 超计划供货。 二、交货方式、时间、地点 1、乙方应该按照甲方的采购订单打印一式三份的送货清单,将产品交付甲方 要求地点,并注明收货人姓名、电话(后附送货清单格式)。

2、产品应于本合同生效后订单下发之日起日内把货做好,待甲方通知时发货,交付至采购商指定地点。供应商应在产品交付运输前二日内书面通知采购商到货日期。(交货时必须附带双方订货资料,包括合同、技术协议、图纸等) 3、乙方送货时间为每周一~周六,非特殊情况且应甲方要求应避开周日送货,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收货。 三、质量、验收标准、质保期 1、1.1供货方交付的产品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并且应当符合相关行业标准等方面的相关要求,达到最终用户的使用要求。 1.2非标产品按照甲方技术要求的质量标准进行生产、交货; 1.3如检验发现产品不符合本合同产品质量标准条款第一条规定,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受到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2、2.1甲方根据本合同相关标准等方面的有关规定,对乙方交付的产品进行验收,但甲方的验收不免除乙方的任何质量责任和义务; 2.2甲方验收方法:质量按合同约定的标准验收;数量按照甲方验收合格后的实际数量为准;外观检验包括产品的品牌、规格、型号、外包装及标识等; 2.3每批进货物资乙方均需向甲方提供正式的出厂检验报告; 2.4甲方应在产品进场验收后或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后7日内书面通知乙方提出异议,但有关权威部门认定产品不合格或存在质量缺陷的,提出异议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3、 3.1乙方必须保证向甲方供应商品质量合格,一经发现所供应商品有假冒伪劣的,乙方自愿赔偿甲方其所供假冒伪劣产品市值10倍的金额作为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并永久性取消卫华集团及各子公司配套资格的权利。 3.2产品的质保期为随甲方起重机整机配套使用之日起壹年内免费三包服务,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负责提供产品的免费维修、更换等服务,乙方供应其产品必须以甲方配套出厂之日起实行三包。甲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接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到达现场。因乙方配套产品质量原因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由乙方服务不及时,而甲方代乙方服务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20日内无条件为甲方处理所积压的物资(进行退货或换货)。 四、运输及保险 1.乙方应采用运输,并承担运费、装卸费等相关费用。 2.乙方货物在运到甲方指定地点之前的一切安全责任和所有保险费用由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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