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设程序手续办理范文

基本建设程序手续办理范文
基本建设程序手续办理范文

一、基本建设程序

在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设中,建设五方质量责任主体应遵循的建设程序:

项目立项→规划选址→用地许可→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审查→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工程规划许可→施工图备案→施工招投标→质量、安全报监→申办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备案→交付使用。

二、基本建设程序节点涉及建委的办理手续

(一)规划选址

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一条等;申报条件:1.需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政府投资或需有关主管部门核准的企业投资,且需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2.需要有关部门批准的政府投资或需要有关主管部门核准的企业投资,已取得《房地产权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建设项目;申报材料:1.书面申请并填写《重庆市开县建设工程规划申请表》(村社、建管所、政府签章);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3.拟选址范围1:500实测地形图,含四邻环境,注明开县独立坐标系拐点坐标;

4.建设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

5.其他相关部门的意见。

(二)用地许可。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城乡规划条

例》第四十二条;申报条件:1.取得与《规划条件函》的内容相符合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核准文件的建设项目;2.需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满足《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的相关要求,并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核准、本案文件的建设项目;申报材料:一、需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1.《重庆市开县建设工程规划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3.1:500现状地形图及电子文件(含地下管网及地下建构筑物,采用开县独立坐标系);4.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5.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供地的意见;6.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的其他材料;二、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1.《重庆市开县建设工程规划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3.1:500现状地形图及电子文件(含地下管网及地下建构筑物,采用开县独立坐标系);4.《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国有土地使用证》或;5.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6.土地主管部门意见;7.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的其他材料。处罚依据:《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63条第2款。法律责任:依法拆除。

(三)方案设计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通知书》。申报材料: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文本

(四)初步设计及审查

《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设立依据:《重庆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重庆市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市政府令第190号)。申报材料:1、申请进行初设文件审批的报告或函2、立项批准文件3、规划审批手续:“一书一证”及方案审查意见(土地招拍挂的无“一书”)4、地质初勘资料(地勘报告)5、工程概算书6、节能模型(光盘)、节能计算书7、说明、签章齐全的初设图纸8、勘察设计文件审查合同9、勘察外业见证合同。

(五)施工图设计及审查

《建设工程施工图(含勘察成果)审查合格书备案》。设立依据:《重庆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市人大公告[2005]33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34号令)、《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43号令)《重庆市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53号)。申报材料:1、施工图备案登记表3份;2、立项批准文件;3、规划审批手续“一书两证”(土地招拍挂的无“一书”);4、环保、消防、气象、人防部门审批意见;5、中介机构的施工图审查意见(含建筑节能消防);6、施工图全套电子档;7、勘察文件审查合格书;8、建筑节能初设审批意见;9、配套费征收的函。收费依据:《开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标准的通知》(开县府发[2010]13号)。收费标准:1.县城规划区:

150元/平方米;2.重点镇、中心镇、边贸镇:100元/平方米;3.一般镇:80元/平方米。处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五十六条规定。法律责任: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六)工程规划许可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设立依据:(一)设计方案审查阶段:1、符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的规定;2、符合《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其他规划要求;3、符合修建性详细规划(限位于已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范围内的建筑工程);

4、符合开县建委《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编制深度要求》;

5、符合相关协办部门的要求;(二)工程规划许可阶段1、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应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含附图),其他的应取得《房地产权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其附图;2、符合《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通知书》及其附图的要求;3、拆迁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该建筑项目拆迁范围内的全部应拆迁建筑物已全部拆除、未拆除的其《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已注销;4、施工图的设计单位符合国家有关资质管理的规定。处罚依据:《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七十条。法律责任:应当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

施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违法收入,可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的罚款。

(七)施工招投标

《建设工程招标报建》。设立依据:《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第八条、《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国办发[2000]34号)第二条第三条。申报条件:1、已取得工程项目立项批复;2、有满足施工要求的建设资金;3、有满足招标需要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审查合格;4、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条件。申报材料:1、工程项目立项批复2、资金证明3、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书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招投标情况备案》。设立依据:《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第三十九条、《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令第2号)第四十七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9号)、第四十五条、《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国办发[2000]34号)第三条。申报条件:工程项目依法开标确定中标后候人,并在规定网站公示3日无异议。申报材料:建设工程招投标情况报告。处罚依据:《重庆市建管条例》第六十五条。法律责任:责令停止施工或停止交付使用,并处1万元以上10

万元以下罚款。

(八)质量、安全报监

《建设工程安全报监》。设立依据:《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第九条第十一款。申报材料:1.施工单位法人代表与该工程项目负责人签定的安全生产责任书;2.经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审定的该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3.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的交接证明材;4.该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证书、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考核合格证;

5.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报告;

6.经施工单位签署自查合格意见、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签署审查合格意见的建设工程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核表;

7.施工单位为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依法办理保险的凭证;

8.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专项费用支付凭证;

9.其他有关资料。《建设工程质量报监》。设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三条。2、《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第八条)渝建发[2011]81号(2011年6月7日)。申报条件:已签订监理合同及施工合同。申报材料:(一)中标通知书;(二)《工程质量监督登记

表》5份(原件);(三)监理单位资质证书1份(复印件);(四)监理人员岗位证书各1份(出示原件提供复印件);(五)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及备案书各1份。(六)监理合同1份(原件);(七)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图纸1套(原件);(八)地勘审查报告1份(复印件)。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设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2、《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第八条)渝建发[2011]81号(2011年6月7日)。申报材料:(一)中标通知书;(二)《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5份(原件);(三)监理单位资质证书1份(复印件);(四)监理人员岗位证书各1份(出示原件提供复印件);(五)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及备案书各1份。(六)监理合同1份(原件);(七)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图纸1套(原件);(八)地勘审查报告1份(复印件)。处罚依据:《重庆市建管条例》第六十五条。法律责任:责令停止施工或停止交付使用,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或者《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九)申办施工许可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八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办法第2条、第3

条、第4条,《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第7条、第9条;申报条件:除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和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证以外的所有建筑工程。申报材料:1.建设单位提供的规范性申请资料(规范性申请表);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书1份;3.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施工合同备案表各1份;4.符合施工条件的现场勘验表1份。5.农民工工资保障金银行交费回执甲、乙双方各1份(各交纳合同价的2%);

6.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7、县级单项考评(工程监理廉政责任书、工程项目廉政责任书、流入人口流动计划生育责任书各1份);8、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报监;9、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监。处罚依据:对建设单位,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五十七条规定,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罚款;根据《重庆市建管条例》第六十五条,责令停止施工或停止交付使用,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施工单位,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三十四条,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十)竣工验收备案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设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重庆市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市政府令第190号)、《重庆市建设工程验收环节并联审批试行

办法》、《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申报材料: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1份;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工程报检日期,施工许可证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实验资料以及备案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3、一书三证;4、施工许可证;5、环保、消防、人防部门验收意见;6、质量监督报告;7、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意见书;8、五方主体竣工验收意见;9、工程质量保修书;10、住宅工程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法律依据:《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法律责任:责令停止施工或停止交付使用,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或者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建设工程项目手续办理流程 全

建设工程项目手续办理流程(全)? 规划局出具用地规划设计条件书,土地局挂牌缴费后并签订用地合同,建设单位编制用地规划详细性规划大本,规划详审,通过后报政府审批,政府出具规划批准意见文件。? 一、发改委出具《立项报告》;? 二、国土资源局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 三、环保局出《环境评估报告》; 四、委托设计院出总规划方案; 五、规划局对总规划方案进行审批; 六、设计院出施工蓝图; 七、图纸审查,出《图纸审查合格证书》; 八、规划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九、规划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十、办理建设工程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发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并进行合同备案,交纳各项费用; 十一、质量监督检查站办理《质量及安全监督手续》; 十二、人民防空办公室办理《民用建筑易地建设人防工程审核许可证》;(含交费);十三、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办理《新型材料专项基金证明》;(含押金) 十四、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确认表》(含交保证金) 十五、建设局建管科办理《施工许可证》; 十六、消防部门办理《消防备案受理凭证》;

十七、开工建设前在质量监督局办理开工手续,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现场维护;? 十八、土地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十九、开工中途进行地基验槽及主体认证验收;(甲方组织、勘察、设计、监理及质量监督站监督验收); 二十、工程建设完成后进行竣工验收。 二十一、城建档案馆备案; 二十二、房产测绘→派出所出具门牌号证明→房屋初始登记; 各分项目手续具体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一、立项:? 1、项目立项申请报告; 2、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 3、土地使用权证明;(用地合同和用地批准书) 4、可行性研究报告;? 5、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资质证明;? 6、项目地形图;(土地部门出具的用地界线图) 7、项目建设投资预算。 二、建设用地批准书? 1、《建设用地批准书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立项报告》; 4、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及附图。(设计部门编制规划详规) 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工程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基础知识介绍

工程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基础知识介绍 一、基本建设程序的概念 1、建设工程项目是指为完成依法立项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各类工程而进行的、有起止日期的、形成固定资产、达到规定要求的一组相互关联的受控活动组成的特定过程,包括筹划、可研、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投产试运、竣工验收和考核评价等一系列过程。 建设工程项目有以下特点: (1)建设项目的时效性。具有一定的起止日期,即建设周期的限制,也即特定的工期控制。(2)建设项目地点的特定性。不同的建设项目都在不同地点、占用一定面积的固定的场所进行的。 (3)建设项目目标明确性。建设项目以形成固定资产、形成一定的功能、实现预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特定目标。 (4)建设项目的整体性。在一个总体设计或初步设计范围内,建设项目是由一个或若干个互相有内在联系的单项工程所组成的,建设中实行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5)建设过程程序性和约束性。建设项目的实施需要遵循必要的建设程序和经过特定的建设过程,并受工期、资金、质量、安全和环境的各方面的约束。 (6)建设项目的一次性。按照建设项目特定的目标和固定的建设地点,需要进行专门的单一设计,并应根据实际条件的特点,建立一次性的管理组织进行建设施工,建设项目资金的投入具有不可逆性。 (7)建设项目的风险性。建设项目的必须投入一定的资金,经过一定的建设周期,需要一定的投资回收期。期间的物价变动、市场需求、资金利率等相关因素的不确定性会带来较大风险。 2、基本建设程序是对建设工程项目从前期酝酿规划、科研评估到建成投产所经历的整个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开展的先后顺序的规定。它反映的是工程建设各个阶段之间的内在联系,是从事工程建设工作各有关单位和人员都必须遵守的原则。 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中各项工作的先后顺序不是随意安排的,而是由基本建设进程,即固定资产和功能目的建造和形成过程的规律所决定的。从基本建设的客观规律、工程特点、协作关系和工作内容来看,在多层次、多交叉、多关系、多要求的时间和空间里组织好工程建设,必须是工程建设中各阶段和各环节的工作有效相互衔接,这必须遵从基本建设程序才能实现。 二、基本建设程序的内容 基本建设程序一般包括三个时期、八个阶段的工作。三个时期是指:投资决策时期、建设时期、交付使用期(生产时期)。八个阶段:项目建议书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建设准备阶段,建设实施阶段,投产试运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后评价阶段。中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可以是具体情况简化程序。 一、项目建议书阶段(含评估立项) 项目建议书是由投资者(项目建设筹建单位),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行业规划、产业政策、生产力布局、市场、所在地的内外部条件等要求,经过调查、预测分析后,对准备建设项目提出的大体轮廓性的设想和建议的文件,是对拟建项目的框架性设想,是基本建设程序中最初阶段的工作,主要是为确定拟建项目是否有必要建设、是否具备建设的条件、是否需作进一步的研究论证工作提供依据。 项目建议书的主要作用是为了推荐一个拟建项目的初步说明,论述它建设的必要性、重要性、条件的可行性和获得的可能性,供投资者选择确定是否进行下一步工作。 国家规定,项目建议书经批准后,可以进行详细的可行性研究工作,但仍不表明项目非上不

优化工程项目建设手续办理流程图

优化工程项目建设手续办理流程图 (提前介入) 发改、国土、规划、环保、文物、水利、气象、地震、铁路等部门联合预审、确定立项项目,主要针对用地审批、城市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物考古、水土保持、气象环境、地震安全评价、穿越城市轨道方案审查等对建设项目进行跟踪服务,指导和帮助建设单位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发改部门办理投资项目备案(3个工作日)或外商投资项目备案(5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委托编制规划、设计方案 土地储备、土地预审 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或进行规划总平面方 案审查)(用地面积50亩以下10个工作日) 土地出让、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或不动产权证书) (多评合审) 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建设单位报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受理评估申请,组织评估、审批、反馈,如发改部门的节能审查意见、国土部门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审核、住建部门的交通影响评价审核等,依据各部门评估审核意见规划部门对总平面图进行审核(10个工作日),建筑设计方案审查(并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时限)、建设单位缴纳城市配套费用和建筑劳保统筹费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5个工作日)建设单位组织编制施工图设计图纸,并找图审机构进行图纸审查 (多图联审) 消防、人防、抗震、节能等部门按照职能对施工图中的消防设计、人防设计、节能设计、抗震设计、绿色建筑设计进行专项审查,住建部门对施工图进行审查备案。(13个工作日) 招投标报建(即办)、国有投资项目公开 招投标 最高限价备案、工程直接发包通知书备案(非国有投资项目)(即办)、工程招标备案(国 有投资项目)、合同备案和质量安全备案、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即办)(共6个)工作 日) 场地平整、建筑工地扬尘治理6个100%落实建设单位完善网报资料,住建部门审查要件,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3个工作日) 13

建设工程基本建设程序

建设工程基本建设程序 我国工程基本建设程序主要阶段:项目建议书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初步设计文件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建设准备阶段、建设实施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后评价阶段。工程基本建设程序中相关的一些细节要求随国家政策、机构调整等因素变化而发生改变。 一、项目建议书阶段(立项) 项目建议书是建设筹建单位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行业规划、产业政策、生产力布局、市场、所在地的内部条件等要求,经过调查、预测、分析后提出的某一具体项目的框架性设想,也是政府选择项目和可行性研究的依据。 项目建议书的主要作用是为了推荐一个拟进行建设项目的初步说明,论述它建设的必要性、重要性、条件的可行性和获得的可能性,供政府选择确定是否进行下一步工作。 该阶段分为以下几个环节: (一)编制项目建议书: 内容包括:1、建设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2、拟建规模、建设方案;3、主要内容;4、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情况、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等;5、投资估算、资金筹措及还贷方案;6、项目进度安排;7、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估计;8、环境影响的初步评价。 项目建议书编制完成后,按照建设总规模和限额的划分审批权限报批(中央、省、市、区县)。 (二)办理项目选址规划意见书。

(三)办理土地使用审批手续。 (四)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工程规划许可证。 (五)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同时,应做好拆迁摸底调查、论证,做好资金筹措准备和地形图测绘工作。 二、可行性研究阶段 可行性研究是对项目在技术上是否可行和经济上是否合理进行科学分析和论证。通过对建设项目在技术、工程、经济上的合理性全面分析和多种方案比较,提出评价意见。 (六)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由经过国家资格审定的适合本项目等级和业务范围的规划、设计、工程咨询单位承担项目可行性研究,并形成报告。 (七)可行性研究报告论证。报告编制完成后,项目建设筹建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评估、论证。 (八)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项目建设筹建单位提交书面报告并附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和其他附件(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手续、环保审批手续、拆迁评估报告、可研报告的论证报告、资金来源和筹措情况等)上报原项目审批部门审批。 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后,不得随意修改和变更。如在建设规模、建设方案、建设地点、主要协作关系等方面有所变动以及突破投资控制数时,应经原批准机关同意重新审批。经确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确定建设项目、编制设计文件的重要依据。

建设工程前期手续办理的程序

建设项目前期手续办理程序 1、土地拍卖取得 2、项目建议书:(完成后可以进行设计和勘察招投标) (1)项目建议书报告(委托咨询单位或有资质设计院编制) (2)项目建议书申请报告(红头文件) (3)土地成交确认书 (4)国有土地出让合同 (5)规划选址意见 3、可行性研究: (1)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委托有资质单位做:需要项目建议书批复。)(2)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 (3)环境影响评价意见书 4、土地使用证: (1)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表 (2)营业执照及企业章程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6)土地登记委托书 (7)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8)宗地图 (9)地籍调查界址表(由国土局测量队填写) (10)经公证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原件+复印件) (11)经公证的成交确认书 (12)出让金、契税缴款通知书 (13)出让金发票复印件 (14)履约保证金(复印件) (15)契证(复印件) (16)交付通知书 (17)规划用地许可证(复印件) 5、规划用地许可证: (1)土地成交确认书 (2)国有土地出让合同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4)选址意见书及附图 (5)项目建议书 6、勘察设计招投标: (1)经审批部门同意的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具有土地管理部门颁发的土地使用证 (3)具有规划管理部门确定的项目建设地点、规划控制条件和用地红线图(4)委托代理单位进行招投标代理

(5)编制招标文件,并送招标办备案 勘察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勘察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 7、环境影响评价 (1)由资质的环评单位制作报告书(1个月)或表(1个星期)(需要项目建议书、选址建议书、规划用地许可证) (2)申请报告 (3)项目建议书 8、交评 (1)、需要提供规划设计方案 9、日照分析 (1)、需提供所有图纸(电子文件) 10、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核 (1)建设(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申报表 (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图 (3)项目建议书批复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5)绘制在1:500或1:1000宁波市独立坐标系统的现状地形图上的总平图规划图一份(附DWG格式的电子文件) (6)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的完成的规划设计方案(附电子文件) 11、初步设计审批 (1)造价审核报告书:设计单位做的每一幢房屋的单体预算上报发改局审核(2)申请报告 (3)环评意见 (4)规划局方案会审意见 (5)初步设计文本 12、城管审核绿化 (1)、申请报告 (2)、绿化申报方案(一式四份):需达到初步设计深度,包括设计说明、设计构思、设计原则、总评、节点意向、苗木表、概算等及电子文件。 (3)、规划意见书、红线图、用地条件图。 (4)、立项批复文件 (5)、绿化率计算表(见反面) (6)、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上写仅用于****工程并加盖红章)。 13、立项文件 (1)初步设计批复 (2)规划用地许可证 (3)土地使用证 (4)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核意见 (5)造价审核报告书 (6)申请报告(红头文件) (7)环境评估意见 14、让设计单位进入施工图设计 15、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招投标 (1)、委托代理公司进行清单编制,招标文件编制。

建设工程基本建设程序 最完整

建设工程基本建设程序 我国工程基本建设主要程序主要有以下几个阶段:项目建议书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初步设计文件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建设准备阶段,建设实施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后评价阶段。这几个大的阶段中每一阶段都包含着许多环节。 一、项目建议书(立项)阶段 项目建议书是项目建设筹建单位,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行业规划、产业政策、生产力布局、市场、所在地的内外部条件等要求,经过调查、预测分析后,提出的某一具体项目的建议文件,是基本建设程序中最初阶段的工作,是对拟建项目的框架性设想,也是政府选择项目和可行研究的依据。 项目建议书的主要作用是为了推荐一个拟进行建设的项目的初步说明,论述它建设的必要性、重要性、条件的可行性和获得的可能性,供政府选择确定是否进行下一步工作。该阶段分为以下几个环节: (一)编制项目建议书 项目建议书的内容一般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建设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②拟建规模、建设方案;③建设的主要内容;④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情况、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等的初步分析;⑤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及还贷方案;⑥项目进度安排。⑦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估计。⑧环境影响的初步评价。 有些部门在提出项目建议书之前还增加了初步可行性研究工作,对拟进行建设的项目初步论证后,再行编制项目建议书。

项目建议书按要求编制完成后,按照建设总规模和限额的划分审批权限报批。 属中央投资、中央和地方合资的大中型和限额以上项目的项目建议书需报送国家投资主管部门(发改委)审批。 属省政府投资为主的设项目需报省投资主管部门(发改委)审批; 属地市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需报地市投资主管部门(发改委)审批; 属区县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需报区县投资主管部门(发改局)审批。(二)办理项目选址规划意见书 项目建议书编制完成后,项目筹建单位应到规划部门办理建设项目选址规划意见书。 (三)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工程规划许可证 在规划部门办理。 (四)办理土地使用审批手续 在国土部门办理。 (五)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在环保部门办理。 在完成开展以上工作的同时,可以做好以下工作:进行拆迁摸底调查,并请有资质的评估单位评估论证;做好资金来源及筹措准备;准备好选址建设地点的测绘。 二、可行性研究阶段 可行性研究是对项目在技术上是否可行和经济上是否合理进行科学的分析和论证。通过对建设项目在技术、工程和经济上的合理性进行全面分析论证和多种方案比较,提出评价意见。

项目建设需办理的各种手续

项目建设需办理的各种手续 一、建设项目的规划及用地许可 (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1.概述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是指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城市规划,在已确定的土地使用功能范围内,对建设用地提出选址定点的具体意见。 2.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范围 根据《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第五十条规定,下列建设项目应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1)新建、迁建单位需要使用土地的; (2)原址扩建需要使用本单位以外的土地的; (3)需要改变本单位土地使用性质的。 3.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应提供的资料: (1)填报《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 (2)附送批准的建设项目建议书或上报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其他上报计划文件; (3)如属于工业项目和其他对周围环境有特殊要求的项目,以及对周围地区有一定影响和控制要求的建设项目,应加送下列资料: ①有关工艺的基本情况,运输、能源和市政、公用配套(包括电力、给排水、道路、煤气和通讯等)的基本要求; ②项目建成后可能对周围地区带来影响以及建设项目对周围地区建设的控制要求; ③有关环境保护(“三废”排放量及排放方式)、卫生防疫、消防安全的资料; ④其他特殊要求。 (4)如属利用原地址扩大用地建设的项目或有选址意向的建设项目,应附送1:500或1:1000地形图三份(由建设单位向市测绘院晒印),并应标明原址用地界限或选址意向的用地位置;如属尚未有选址意向 的建设项目,待选址明确后再通知补送; (5)如属原址改建需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须附送土地权属证和房地产产权证明(复印件)—份,其中联建的应送联建协议等文件; (6)中大型建设项目应附送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作出的选址论证; (7)其他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4.注意事项 (1)大中型建设项目或对城市布局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选址,应先委托相应资质的城市规划设计单位进行选址论证; (2)在重大建设项目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同时,应征询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管理部门的选址意见; (3)对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所提出各项规划设计要求应认真落实; (4)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后,应在六个月内,持批准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向规划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设计方案及有关文件、资料。送审的设计方案图纸,应符合规范化要求。届时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未获批准又未申请延期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即行失效。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概念 城市规划许可是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建设单位或个人的申请,通过颁发许可证等形式,依法赋予

项目工程建设经过流程及其相互手续办理

工程项目建设流程及相关手续办理说明 编制单位:XXXXXXXXXXXXXX XXXX年X月X日

目录 一、工程项目建设流程 二、建设工程相关手续办理说明 1、项目建议书 2、选址意见书 3、可行性研究报告 4、用地规划许可证 5、规划设计要点 6、国有土地使用证 7、固定资产投资核准证 8、招标与不招标方案核准表 9、岩土地勘、初步设计 10、施工图设计 11、工程规划许可证 12、施工、监理、分包 13、质监、安监报建 14、施工许可证 15、质量监督报告、安全备案登记证 16、竣工验收备案

一、工程项目建设流程

二、建设工程相关手续办理说明 一、项目建议书 1.1应具备的条件及文件 1)项目建议书编制单位委托合同; 2)项目立项申请及项目建议书; 1.2批准文件 1)项目建议书批复(即立项批复) 二、选址意见书 2.1应具备的条件及文件 1)申请人申请文件(说明申请项目的基本情况、拟选地块基本情况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 2)填报《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 3)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建议书或上报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其他上报计划文件 4)申请人与土地现使用单位的土地出让意向书及上级部门意见 5)如属工业项目和其他周围环境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及对周围地区有一定影响和控制要求的建设项目应加送一下资料: a.有关工艺的基本情况,对水、陆运输、能源和市政、公用配套要求(包括电力、给排水、道路、煤气和通讯)的基本要求。 b.项目建成后可能对周围地区带来影响意见建设项目对周围地区建设有制约的控制要求

c.有关环境保护(三废排放量及排放方式)、卫生防疫、消防安全的资料 d.其他特殊要求 6)大中型建设项目应附送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作出的选址论证 7)必要时提供有关部门(如环保、消防、文物保护、供水、供电等)的审批意见或协议书; 8)其他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2.2批准文件 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三、可行性研究报告 3.1所需附件及组成文件 1)法人责任制 2)城市规划部门选址意向书(规划部门) 3)土地使用预审意见(国土部门) 4)节能评估报告批复(发改部门) 5)建设用地地质灾害评估报告和是否覆盖重要矿藏报告审查意见 6)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登记表(环保部门,需委托由资质第三方机构编制) 7)环境影响报告批复意见(环保部门) 8)取水许可证、水土保持审查意见、防洪安全评价(环保部门,水土保持需委托由资质第三方机构编制) 9)抗震设防审批意见(地震局)

建设项目所有手续办理详细流程

建设项目从前期立项到竣工备案所有手续办理详细流程 项目收费标准责任部门前置条件 1. 土地取得 1.1征地报批所需文件 1.1.1土地现状利用图市、园区规建局审核开发:到市规划局查阅 1.1.2总体规划图市、园区规划局总工办 1.1.3用地红线图市、园区规划局研发部明确用地范围 1.1.4建设用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核表市、园区土地处由园区土地处填写 1.2土地使用证的办理 1.2.1规划选址意见书(控规)市、园区规划局研发部确定用地性质 1.2.2规划条件(用地范围)市、园区规划局研发部明确用地范围 1.2.3土地使用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单位经营、总工办、预算提供材料 1.2.3协助规划区域内企业土地挂牌动迁部\相关企业 1.2.3.1企业动迁摸底动迁部\相关企业 1.2.3.2企业搬迁补偿谈判、达成搬迁协议动迁部\相关企业\园区搬迁补偿洽谈 1.2.3.3企业提交土地转让申请动迁部\相关企业\园区 1.2.3.4企业提交土地无经济纠纷承诺书动迁部\相关企业\园区 1.2.4规划设计方案批复开发部\市规建局、园区规建局规划设计方案 1.2.5土地挂牌评估市土地交易中心、园区科技发展局园区、搬迁企业、评估公司 1.2.6办理摘牌手续市土地交易中心 1.2.7办理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基本建设计划园区科技发展局详规批复、红线图、开发申请1.2.8办理中标通知书市土地储备中心依缴款证明、摘牌前的保证金 1.2.9签订开发履约保证书市土地储备中心中标通知书 1.2.10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园区规建局依摘牌手续 1.2.11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园区规建局依摘牌手续 1.2.12缴纳土地出让金园区财政局依摘牌手续 1.2.13土地出让契税的交纳园区财政局(市地籍处)依摘牌手续 1.2.1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批复市土地局、园区规建局依摘牌手续 1.2.15土地指界\国有土地登记园区规建局、土地处依摘牌手续

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培训课件

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程序 一、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程序 按照当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一个公路建设项目一般需要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城镇发展规划审查、水土保持方案论证、环境影响评价、用地预审、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文物调查、防洪影响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通航安全影响论证;通航标准和技术要求审查;跨河方案审查,跨越铁路方案审查;勘察设计招标,初步设计审查,征用林地报批、征用草原报批、征用土地报批,施工图设计审查、施工和监理招标,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施工许可,重大和较大变更审批,交工验收,环保、水保、档案等专项验收(收费站、服务区等房建工程还要进行消防验收),决算审计,竣工验收,项目后评价等27个报批环节。个别环节在改建的小型公路工程中不涉及。 (一)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般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公路发展规划和近期建设计划,委托具有工程咨询资质的单位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工程方案可行性、经济评价,通过论证后,确定工程建设标准、规模和投资估算。工可研报告中的路线方案初步确定后,工程咨询单位要提供路线具体走向和方案,由建设单

位委托有资格的单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用地预审报告、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地质灾害评估报告、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跨河方案、涉航方案和跨越铁路方案,开展文物调查;这些专项研究工作一般要同步开展,相互交叉,互为印证。当其中某一专项研究报告论证后需要调整工程方案时,必须及时告知其他专项研究报告的编制单位。为保证各专项研究报告与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一致,且衔接紧密,建议在委托工程咨询单位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可明确由可研报告编制单位负责牵头委托完成各专项研究报告的编制和论证,相关费用也一并商定。这里要强调的是:各专项研究报告的论证结论是报批工程可行研究报告的前置条件,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提前委托开展相关工作。 目前,国省道中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般报省交通运输厅,审查后,出具意见报省发改委审批。国家高速公路网中的项目,省发改委和交通运输部出具审查意见后,由国家发改委审批。必须提交的批复文件有:环评批复、用地预审批复、银行贷款承诺、行业审查意见、咨询机构评审意见等。 (二)城镇发展规划意见 公路路线经过城镇时,工可报告编制单位要书面征求城镇规划部门的意见,结合城镇发展规划确定路线合理走向。

建设项目开工手续办理流程

建设项目开工手续办理流程 1、现场三通一平:申请临时用水开口(生活、施工用水) 申请临时用电 建设施工围墙 2、办理土地证 3、办理土地规划许可证 4、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 5、进行地质勘查,出具经审查合格的勘查报告。 6、委托地震检测,出具“地震评估报告” 7、进行初步设计 8、进行施工图设计 9、委托建伟施工图审批,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缴纳审图费、散装水泥押金 10、规划审批图纸存档,用于办理各项手续 11、监理招标、合同备案 12、施工招标:需“建设单位招标工程管理会签单”盖章,劳动保障金、民工保障金。合同备案 13、委托消防大队消防图纸审核:办理消防设计审查备案、工程项目定点意见书、建筑消防设施工程等级表,取得“建筑工程消防审核意见书” 14、办理工程管理手册(登记表:由监委、劳保、审图、开发办、监理备案、质检、安监等12部门盖章) 15、办理“建设单位招标工程建筑管理会签单”,办理“淄博市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联系单”,并交纳以下费用: A、已办理缴纳劳动保障金 B、已办理缴纳民工工资保证金 C、工程交易费

D、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E、综合开发管理费 F、安全防护文明村是非,取得“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计划审核意见书” 16、办理报建证 17、办理开发许可证 18、办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 19、办理安全施工措施检查备案手续 20、办理施工许可证 21、办理城市绿化规划许可证,委托绿化设计 22、办理人防异地建设许可证 23、办理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登记卡,办理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安全评估表 24、办理防雷检测登记手续 25、办理墙体节能检测手续 26、办理档案报送责任书 27、办理雨污水排入城市管道责任书 28、办理天然气申请,委托天然气图纸设计 29、委托电业局配电房电力设计及施工,电力开口 30、自来水开口 31、采暖开口 32、委托有线电视设计、开口、施工 33、委托电话、宽带施工

(完整版)建设项目所有手续办理详细流程.doc

专业资料 建设项目从前期立项到竣工备案所有手续办理 详细流程 项目收费标准责任部门前置条件 1.土地取得 1.1 征地报批所需文件 1.1.1 土地现状利用图市、园区规建局审核开发:到市规划局查阅1.1.2 总体规划图市、园区规划局总工办 1.1.3 用地红线图市、园区规划局研发部明确用地范围 1.1.4 建设用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核表市、园区土地处由园区土地处填写 1.2 土地使用证的办理 1.2.1 规划选址意见书(控规)市、园区规划局研发部确定用地性质 1.2.2 规划条件(用地范围)市、园区规划局研发部明确用地范围1.2.3 土地使用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单位经营、总工办、预算提供材料 1.2.3 协助规划区域内企业土地挂牌动迁部相关企业 1.2.3.1 企业动迁摸底动迁部相关企业 1.2.3.2 企业搬迁补偿谈判、达成搬迁协议动迁部相关企业园 区搬迁补偿洽谈 1.2.3.3 企业提交土地转让申请动迁部相关企业园区 1.2.3.4 企业提交土地无经济纠纷承诺书动迁部相关企业园区

专业资料 1.2.4 规划设计方案批复开发部市规建局、园区规建局规划设计方案 1.2.5 土地挂牌评估市土地交易中心、园区科技发展局园区、搬迁企业、评估公司 1.2.6 办理摘牌手续市土地交易中心 1.2.7 办理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基本建设计划园区科技发展局详规批复、红线图、开发申请 1.2.8 办理中标通知书市土地储备中心依缴款证明、摘牌前的保证金 1.2.9 签订开发履约保证书市土地储备中心中标通知书 1.2.10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园区规建局依摘牌手续 1.2.11 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园区规建局依摘牌手续1.2.12 缴纳土地出让金园区财政局依摘牌手续 1.2.13 土地出让契税的交纳园区财政局(市地籍处)依摘牌手续1.2.14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批复市土地局、园区规建局依摘牌手续 1.2.15 土地指界国有土地登记园区规建局、土地处依摘牌手续1.2.16 办理土地使用证 1.3 拆迁补偿 1.3.1 动迁普查 1.3.1.1动迁地块摸底开发部土地规划设计条件及用地范围的确 定

建设项目开工建设手续流程及报件所需材料

建设项目开工建设手续办理流程图

建设项目手续办理所需附件材料 一、出具选址意见(规划证明) 1、建设项目选址的书面申请(项目单位盖章)。 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领取)。 3、可研报告或项目简介。 4、项目位置图(在现状图上标示出用地范围及四邻情 况)。 5、规划初步方案(建筑平面布局图)。 收费标准:不收费。 二、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1、建设单位申请。 2、拟选址位置在1:500或1:1000现状地形图上标明用地范围,并加盖用地单位公章。 3、自有建设用地需改变用地性质的提供土地证复印件。 4、土地部门意见。 收费标准:不收费。 三、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方案批复” 1、申请书。 2、规划设计条件。 3、提报规划设计方案。 (1)规划方案包含内容:规划说明书;绘制在1:500

或1:1000现状地形图上的规划总平面图、规划方案鸟瞰图、竖向定位规划图、道路交通规划图、管线综合平衡图、绿地规划图。 (2)符合规划设计要求的建筑设计方案(每个单体建筑提报平、立、剖面图及效果图)。 (3)沿街及重点地段建设项目,提报反映相邻建筑现状的街景分析图及电子文件1套(CAD格式)。 (4)住宅项目须报日照分析图。 (5)提报单体建筑面积明细表。 (以上资料为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成果,A3版式装订成册1份)。 4、电子光盘报批文件(图纸为CAD2006、天正以下版本)。 收费标准:不收费。

四、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申请书。 2、已审定的规划方案1份(A3版式装订成册),附电子光盘。 3、属于出让供地方式的建设项目,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4、项目用地宗地图。 5、国土局出具盖章的宗地界址点成果表(西安80坐标系)。 5、属于工业项目用地,提供投资协议和土地《成交确认书》或《中标通知书》、环保部门意见、安监部门意见、项目备案证明或项目立项批复、营业执照复印件、有选址意见书的提供选址意见书。 收费标准:按当地物价局规定执行。

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所需资料及程序规定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前期手续办理 流程及所需资料 XXXXXXXX 二○一一年二月 目录

一、立项报批 (一)申报材料 1、书面申请(包括建设单位名称、工程选址、建设规模、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总投资、资金来源、建设内容、建设的必要性等)。 2、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明。 3、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具有以下附件: 1)、规划部门对项目建设选址规划设计方案及条件的初审意见; 2)、土地管理部门对建设用地的初审意见; 3)、环保部门对环境影响评价的批准文件; 4)、有关部门对供电、供水、供热、供气以及消防、劳动安全、地震的审查意见; 5)、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总体方案。 (注:所有附件需以业主方的名义向各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 (二)办事程序和办结时限 1、有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设单位,由行政主管部门转报项目立项申请文件;无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设单位,直接上报项目立项申请文件。

2、总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基本建设项目,5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地产开项目或单体建筑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的基建和房地产项目,项目建设单位需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与立项申请文件一起上报。 3、纳入土地收购出让的项目,开发企业在通过招标、拍卖方式取得开发项目土地使用权后,凭《中标确认书》或《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与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4、市计委在收到申报材料后,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现场勘察,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在5个工作日内,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对不需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一般小型建设项目,批复预备建设项目。 5、属上级发展部分部门审批权限内的项目,市计委在审查符合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拟文转报省计委。 6、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具备建设条件的项目,市计委有权否决,不予批复或转报。 (三)主管部门 1、社会发展处 (1)主要职责 研究提出全市社会事业发展战略,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措施,汇总编制社会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协调人口、教育、劳动、卫生、体育、文化、

建设工程项目手续办理流程(开工至竣

建设工程项目手续办理流程(全) 规划局出具用地规划设计条件书,土地局挂牌缴费后并签订用地合同,建设单位编制用地规划详细性规划大本,规划详审,通过后报政府审批,政府出具规划批准意见文件。 一、发改委出具《立项报告》; 二、国土资源局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 三、环保局出《环境评估报告》; 四、委托设计院出总规划方案; 五、规划局对总规划方案进行审批; 六、设计院出施工xx; 七、图纸审查,出《图纸审查合格证书》; 八、规划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xx》; 九、规划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xx》; 十、办理建设工程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发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并进行合同备案,交纳各项费用; 十一、质量监督检查站办理《质量及安全监督手续》; 十二、人民防空办公室办理《民用建筑易地建设人防工程审 核xx》;(含交费) 十三、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办理《新型材料专项 基金证明》;(含押金) 十四、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确认表》;(含交保证金)

十五、建设局建管科办理《施工xx》; 十六、消防部门办理《消防备案受理凭证》; 十七、开工建设前在质量监督局办理开工手续,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现场维护; 十八、土地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十九、开工中途进行地基验槽及主体认证验收;(甲方组织、勘察、设计、监理及质量监督站监督验收) 二十、工程建设完成后进行竣工验收。 二十一、xx档案馆备案; 二十二、房产测绘→派出所出具门牌号证明→房屋初始登记; 各分项目手续具体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一、立项: 1、项目立项申请报告; 2、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 3、土地使用权证明;(用地合同和用地批准书) 4、可行性研究报告; 5、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资质证明; 6、项目地形图;(土地部门出具的用地界线图) 7、项目建设投资预算。 二、建设用地批准书 1、《建设用地批准书申请表》;

基本建设程序手续办理范文

一、基本建设程序 在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设中,建设五方质量责任主体应遵循的建设程序: 项目立项→规划选址→用地许可→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审查→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工程规划许可→施工图备案→施工招投标→质量、安全报监→申办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备案→交付使用。 二、基本建设程序节点涉及建委的办理手续 (一)规划选址 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一条等;申报条件:1.需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政府投资或需有关主管部门核准的企业投资,且需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2.需要有关部门批准的政府投资或需要有关主管部门核准的企业投资,已取得《房地产权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建设项目;申报材料:1.书面申请并填写《重庆市开县建设工程规划申请表》(村社、建管所、政府签章);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3.拟选址范围1:500实测地形图,含四邻环境,注明开县独立坐标系拐点坐标; 4.建设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 5.其他相关部门的意见。 (二)用地许可。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城乡规划条

例》第四十二条;申报条件:1.取得与《规划条件函》的内容相符合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核准文件的建设项目;2.需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满足《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的相关要求,并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核准、本案文件的建设项目;申报材料:一、需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1.《重庆市开县建设工程规划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3.1:500现状地形图及电子文件(含地下管网及地下建构筑物,采用开县独立坐标系);4.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5.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供地的意见;6.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的其他材料;二、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1.《重庆市开县建设工程规划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3.1:500现状地形图及电子文件(含地下管网及地下建构筑物,采用开县独立坐标系);4.《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国有土地使用证》或;5.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6.土地主管部门意见;7.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的其他材料。处罚依据:《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63条第2款。法律责任:依法拆除。 (三)方案设计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通知书》。申报材料: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文本 (四)初步设计及审查

工程项目建设基本流程

工程项目建设基本流程 第一部分简介 一、基本建设程序的概念 1、建设工程项目 是指为完成依法立项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各类工程而进行的、有起止日期的、形成固定资产、达到规定要求的一组相互关联的受控活动组成的特定过程,包括筹划、可研、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投产试运、竣工验收和考核评价等一系列过程。 建设工程项目有以下特点: (1)建设项目的时效性。具有一定的起止日期,即建设周期的限制,也即特定的工期控制。 (2)建设项目地点的特定性。不同的建设项目都在不同地点、占用一定面积的固定的场所进行的。 (3)建设项目目标明确性。建设项目以形成固定资产、形成一定的功能、实现预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特定目标。 (4)建设项目的整体性。在一个总体设计或初步设计范围内,建设项目是由一个或若干个互相有内在联系的单项工程所组成的,建设中实行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5)建设过程程序性和约束性。建设项目的实施需要遵循必要的建设程序和经过特定的建设过程,并受工期、资金、质量、安全和环境的各方面的约束。 (6)建设项目的一次性。按照建设项目特定的目标和固定的建设地点,需要进行专门的单一设计,并应根据实际条件的特点,建立一次性的管理组织进行建设施工,建设项目资金的投入具有不可逆性。 (7)建设项目的风险性。建设项目的必须投入一定的资金,经过一定的建设周期,需要一定的投资回收期。期间的物价变动、市场需求、资金利率等相关因素的不确定性会带来较大风险。 2、基本建设程序 是对建设工程项目从前期酝酿规划、科研评估到建成投产所经历的整个过程

中的各项工作开展的先后顺序的规定。它反映的是工程建设各个阶段之间的内在联系,是从事工程建设工作各有关单位和人员都必须遵守的原则。 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中各项工作的先后顺序不是随意安排的,而是由基本建设进程,即固定资产和功能目的建造和形成过程的规律所决定的。从基本建设的客观规律、工程特点、协作关系和工作内容来看,在多层次、多交叉、多关系、多要求的时间和空间里组织好工程建设,必须是工程建设中各阶段和各环节的工作有效相互衔接,这必须遵从基本建设程序才能实现。 二、基本建设程序的内容 基本建设程序一般包括三个时期、八个阶段的工作。三个时期是指:投资决策时期、建设时期、交付使用期(生产时期)。八个阶段:项目建议书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建设准备阶段,建设实施阶段,投产试运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后评价阶段。中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可以是具体情况简化程序。 第二部分基本建设程序 一、项目建议书阶段(含评估立项) 项目建议书是由投资者(项目建设筹建单位),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行业规划、产业政策、生产力布局、市场、所在地的内外部条件等要求,经过调查、预测分析后,对准备建设项目提出的大体轮廓性的设想和建议的文件,是对拟建项目的框架性设想,是基本建设程序中最初阶段的工作,主要是为确定拟建项目是否有必要建设、是否具备建设的条件、是否需作进一步的研究论证工作提供依据。 项目建议书的主要作用是为了推荐一个拟建项目的初步说明,论述它建设的必要性、重要性、条件的可行性和获得的可能性,供投资者选择确定是否进行下一步工作。国家规定,项目建议书经批准后,可以进行详细的可行性研究工作,但仍不表明项目非上不可,项目建议书不是项目的最终决策。 该阶段分为以下几个环节: (一)编制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的内容,视项目的具体情况繁简各异,其内容一般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基本建设审批程序和有关政策法规

基本建设审批程序和有关政策法规 一、基本建设概念 基本建设就是以资金、材料、设备为条件,通过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等一系列的脑力和体力的劳动,建设各种工厂、矿山、医院、学校、商店、住宅、市政工程、水利设施等,形成扩大再生产的能力。基本建设这个词是五十年代从原联学来的,一直沿用至今,资本主义国家一般都叫做资本投资。自五十年代起,基本建设这个概念,我国长期沿用的定义是:基本建设是形成固定资产的综合性经济活动,它包括国民经济各部门的生产性和非生产性固定资产的更新、改建、扩建、新建、恢复建设,一句话概括,基本建设就是固定资产的再生产。 二、基本建设程序 基本建设程序就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全过程各阶段和各步骤的先后顺序,对于生产性基本建设而言,基本建设程序也就是形成综合性生产能力过程的规律的反映。对于非生产建设而言,基本建设程序是顺利完成建设任务,获得最大社会经济效益的工程建设的科学方法。我国现行的基本建设程序是根据多年的实践经验总结出来的,依据原国家计委《关于重申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审批规定的通知》、渭南市人民政府[渭政发(2003)49号]《关于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的通知,不论是白筹投资,中、省、市投资或融资的项目,还是部分使用中省、市投资或融资的项目,都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现行基本建设程序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年度计划、招标投标、开工建设、交付使用前准备、竣工验收环节。 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第一步:项目建议书。对建设项目进行初步可行性研究提出项目建议书,报经济发展局审报审批。 第二步: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进行可行性研究、预选建设地址、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经济发展局审报审批。 第三步: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选定建设地址,进行初步设计,提出工程总概算。 第四步:列入基本建设计划。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各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就绪后,到经济发展局报批基本建设年度投资计划。 第五步:项目招标投标。依据批准的投资计划,办理招标投标事宜。按照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2000年5月1日发布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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