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管理协议书

消防安全管理协议书

工程名称:石嘴山银行银川分行办公大楼工程

分包项目:基坑支护工程

总包方(甲方):江苏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分包方(乙方):宁夏夯利地基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年月日

消防安全管理协议书

一、总则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江苏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颁布的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我公司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特制订此协议。

凡以分包的方式,从江苏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所承建的工程项目中,分包的分部分项工程任务的施工单位,或由工程建设单位直接分包的分部分项工程承接的施工单位,在进入江苏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的施工现场后,必须要与江苏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的项目经理部签订此协议。

双方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及行业消防管理制度,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明确各自的责任,实行统一管理和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相互配合,共同搞好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协议条款

甲方职责和权力:

1、依据谁总包谁负责的消防安全管理原则,甲方负责对

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实行统一管理。建立健全各项消防管理制度,设置消防通道和消防设施。

2、负责编制施工现场消防预案和消防应急响应方案,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消防灭火演练活动。

3、协调分包单位的住宿、办公、堆料场所的安置,施工用火审批。协调两个单位在同一场所交叉施工用火的安全问题,共同采取措施,确保施工范围的消防安全。

4、建立消防管理档案,保管备查。负责接待各级消防管理部门的领导到工地检查。

5、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施工中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有权对施工中存在的消防隐患,提出意见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利的分包单位,有权按照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实行经济处罚,或向当地公安消防管理机构举报。

乙方的责任:

1、分包单位要向总包单位负责,服从总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统一管理。

2、加强对自有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火灾的危险性、防火措施、灭火器材的使用、报警、扑救初起火灾及自救逃生知识和技能。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杜绝违章违纪现象的发生。

3、建立各级人员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一名防火负责人,负责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重点部位的巡查,消除施工过程中存在的火险隐患。

4、禁止操作人员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的场所使用明火作业。电气焊工等明火作业,事前要到甲方安全保卫部门办理用火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备好灭火器材,在确定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完工后,要认真检查确认无火险隐患方可离去。

5、施工中,不得侵占疏散通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的畅通。保障甲方消防设施的完好,除灭火需用外,不得挪用和损坏。

6、不在建设工程内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和易燃、可燃材料。化学危险品储存室的设置要按确保周边安全的情况下设置,按其性质分库存放。不得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不得在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

7、施工单位不得在建设工程内设置宿舍。

8、火灾事故的处理

发生火灾事故,总包单位及分包单位应全力配合实施灭火扑救、报警、疏散人员和抢救伤员。灭火后,保护火灾现场,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

火灾事故责任。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清理火灾现场。责任认定以公安消防机构的认定意见为准,凡由分包单位直接责任造成的火灾或伤亡事故,由分包方负全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补充条款(本协议书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作补充条款)

总包单位:(盖章)分包单位:(盖章)

消防负责人:(签字)消防责任人:(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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