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筹划教学大纲

税收筹划教学大纲
税收筹划教学大纲

税务筹划案例(三、四):业务分拆可合法节税、公司分立享税收优惠,公司结构调整,税负截然不同!

税务筹划案例(三、四):业务分拆可合法节税、公司分立享税收优惠,公司结构调整,税负截然不同! 税务筹划案例三:业务分拆可合法节税、公司分立享税收优惠 业务分拆可合法节税、公司分立享税收优惠!同样的经济实质,不同的处理方式,能让你体验到节税筹划对企业的天壤之别! 【看看这个案例该如何做好税收筹划】某建筑安装公司主要经营工程承包建筑、安装和各种建筑装饰劳务,2011年度共实现应纳税所得额200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和装饰劳务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145万,30万,25万。企业有职工人数100人,资产总额为3000万,则2011年度,该建筑安装公司的企业所得税为多少?应如何税收筹划? 1、税收筹划前的分析 根据案例中的情况,该建筑安装公司2011年度的企业所得税为200万元×25%=50万元。 2、税收筹划方案 把建筑安装公司进行分立,设立甲、乙和丙三个独立的公司,其中甲对乙和丙实行100%控股,三者分别经营建筑、

安装和装饰业务。其中甲、乙和丙三个子公司的年职工人数分别50人,30人,20人。资产总额都各自为1000万元。 3、税收筹划后的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二十八条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九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根据筹划方案,乙和丙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可以享受20%的优惠企业所得税率。基于此,甲、乙和丙2011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分别为145×25%=36.25万元,30万×20%=6万元,25万×20%=5万元,总的税负为36.25万元+ 6万元+ 5万元= 47.25万元,比筹划前节省50万元- 47.25万元=2.75万元。 提示:应注意的问题 由于企业所得税按月(季)预缴,按年汇算清缴,预缴

公司税收筹划建议书

税收筹划建议书 ――郁金香花园开发项目 编制单位:无锡光正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二0C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一、总论 (2) (一)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2) (二)开发项目概况: (2) (三)税收筹划建议书的编制依据与原则 (3)

(四)税收筹划建议书的工作目标 (3) 二、经济指标分析 (3) (一)基本经济技术指标 (3) (二)预期财务指标分析 (5) (三)纳税指标分析 (7) 三、本开发项目的纳税筹划 (11) (一)销售收入的筹划 (11) (二)成本费用的筹划 (12) (三)营业税的税收筹划 (14) (四)土地使用税的税收筹划 (19) (五)房产税的税收筹划 (19) (六)土地增值税的税收筹划 (20) (七)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 (23) 四、项目税务筹划中需要说明的问题及风险 (31) (一)项目土地增值税平均增值率偏低,开发成本存在高估 (31) (二)项目税务筹划实施中应注意的问题 (31) 三)不能享受二免三减半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32) 一总论 (一)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范思特(宜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号:企独苏宜

第004419 号。住所:宜兴环科园百合场路。 所有制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法宝代表人:Vahstal Johannes Joseph 。注册资金:2710 万美元。 经营范围:从事房产的开发,经营本公司开发的房产。营业期限:2005 年 4 月30 日至204 5 年4 月29 日。 (二)开发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江苏宜兴郁金香花园开发项目。立项批复:中宜环科委字(2005)125 号。 建设规模:用地面积24225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7231 平方米。 建设内容:建设6幢高层住宅,29 幢景观排屋,122 幢独立住宅和相应的附属设施。 投资总额:暂估75000万元。 贷款金额:18000万元。 建设主体:范思特(宜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三)税收筹划建议书的编制依据与原则 我们以范思特(宜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苏天工咨字(2007)5-61号江苏宜兴郁金香花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贵公司工程部、财务部提供的相关数据资料作为本次税收筹划的分析范围及依据。通过对项目的财务评价,从税务和转让定价角度进行进行测试和量化研究、分析,提出与税务筹划有关的建议。我们在报告中援引的数据均来源于上述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资料。贵公司应保证前述资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我们并不承担因前述资料数据不准确而导致数据匡

税收筹划课程教学大纲

《税收筹划》课程教学大纲 课程名称:税收筹划 英文名称:Tax Planning 课程代码:09213201 一、课程基本情况 1.学分:3 学时:48 (理论学时:48 实验学时:0 ) 2.课程类别:专业限定选修课 3.适用专业:财务管理专业 4.适用对象:本科 5.先修课程:财务会计、税法 6.教材与参考书目: 参考书:《纳税筹划教程》,毛夏鸾刘钰编著,机械工业出版社,2010年 二、课程介绍 税收筹划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综合性学科,它以经济学、管理学为基础,是对税收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学、金融学、投资学、法学等学科知识的综合运用。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义务人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为了其财务利益的最大化,而在设立、经营、投资乃至消亡的过程中,所做的纳税方案选择。《税收筹划》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及税收学基本理论为指导,以我国现行的税收政策及法规为依据,结合现行的财务会计、金融投资、经济法规的规定,借鉴国内外税收筹划理论研究成果与实践经验,系统阐明税收筹划的概念、特点、原则等基本原理和基本理论,着重介绍企业在投资决策、生产经营、成本核算以及其它方面的税收筹划的基本方法。 税收筹划是需要具备了税法和财务会计知识之后开设的一门课程,其特点是理论性和实践性都比较强。通过学习本课程,学生应了解税收筹划的基本内容和常用方法,重点掌握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能够对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思考并提出解决方法。 本课程具有很高的实践操作性,因此,本课程的教学方法采取理论联系实际的案例教学法,在课堂上主要讲授基本理论知识和基本的管理方法,辅之以学生为主进行案例的讨论,重点培养学生对税收筹划方法的理解和税收筹划方法的运用能力。 三、课程内容、学时分配及教学基本要求(黑体小四号字,上空一行) 第一章税收筹划的基本理论(共4学时) (一)教学内容: 第一节税收筹划的概念和特点

企业税务筹划案例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税务筹划案例 发布日期:2003-10-8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是专门对境内外资企业的纯收益征收的一种税,与外资企业的特点紧密相联。 为了维护国家权益、促进对外经济技术交流、更好地利用外资和引进先进技术,按照税负从轻、优惠从宽、手续从简的原则。1991年经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并颁布了《外国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但是,由于制订的时间较晚,这一税法还不很完善,其间存在着诸多的避税机会。如果能把握好这些机会,对企业来说,将是一笔极大的财富。再加上,我国本身就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给予了诸多的税收优惠,在此基础上,企业要是能有效地合理避税,那么,从整体上来讲,企业得到的税收收益将是无法估计的。 人、所得来源地、源泉扣缴预提税、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年度所得额计算、亏损弥补所得额计算、成本费用列支、坏账准备、"免减"税收优急、再投资优惠等方面作了详细的介绍,从大量实证的基础上说明如何科学地避税,使自己的避税行为不违反税法规定。我们主要从十个方面进行分析:避名成为居民纳税人的避税筹划案例、利用所得来源地认定的避税筹划案例、利用源泉扣缴预提税的避税筹划案例、利用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原则的避税筹划案例、利用纳税年度有关规定的避税筹划案例、利用亏损弥补的税收优惠政策的避税筹划案例、利用成本费用和损失列支计算的避税筹划案例、利用坏账准备的避税筹划案例、利用"免二减三"税收优惠的避税筹划案例和利用再投资优惠政策的避税筹划案例。 避免成为居民纳税人的避税筹划案例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的纳税人可以分为两个部分。 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由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与中国的公司、企业共同投资举办的中外合资经营企

转让定价案例分析:转让定价税收筹划的三要素

所有的筹划都要一定的目的,筹划的目的肯定不是让我们的税越交越多,而是越交越合理。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应该使用合适的方法做支撑,三者汇总起来是筹划的三要素。我们具体看一些案例。这几个案例只是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每个集团的应用模式不同,要考量实际的商务模式不一样,要擅于合理运用亏损的问题,我们让亏损企业开始做研发服务,他们原来有研发服务放在某一个地方,后来研发服务主要是人的服务,可以移到亏损公司来。在大陆可以做加急扣除,支付研发服务费,并且未来会拥有无形资产的一方,你花一块钱可以按1.5元在账上进行列支。我做一个规划能实现两个用途,第一是让亏损企业进行研发服务,可以弥补亏损;第二让另一家支付研发费,可以在他的企业做150%的加计扣除。在现在的领域里一个事情达到两个目的的筹划是非常可喜,这是一个模式变化变量。 我们看下一个案例,我们在香港应该有很多香港的企业模式模型。我们在大陆有生产商,开票销售做出来的东西卖给香港公司,两者是关联方,香港把货开票到其他的关联方、第三方,发票是走大陆、香港、海外,物流从生产商运到用户,和香港公司完全没有关系。香港跟大陆不一样,香港有特别的税制,大陆是25%,香港是16.5%,在香港交税,可以说公司在香港做,不是在中国做买卖。我在香港交税是应该的,你是生产,我做其他,销售、打广告,所以香港的利润比较好一点。差一点的是我在中国买,我卖给美国、欧盟,很多东西不是在香港做,只是安排货运。很小的东西在大陆做,香港只是发单,所以我在香港不交税,这是可以的,香港税务局说你很精明,他可以给你免税。如果同一个东西,如果给你研究转让定价,你可能跟税务局说只在中国生产,利润比较小。我不在香港做的,你在哪里做?因为你在中国还是美国?哪个国家的税都比香港要高,审计报告里有销售、利润,但没有税。香港是免税,但是报告里税是没有的。 我们回到最原本的概念,转让定价一方是香港,一方是中国。在香港、中国都有利润,税务机关不一定会妥协,哪怕你两边都有利润。何况像以前很多企业做的情况,我有一大笔利润,在中国、香港都没有,我在双方逗留的情况下可能有争议,在中国的时候我偷偷告诉税务局,这是香港做的事,和我无关。世界上哪有凭空有一点利润,但不可能全世界一分钱的税都不交。以前可能有,现在全世界都带讲信息交换、情报交换,特别是中国和香港这么特殊的关系,我们有CEPA,在这种信息交换会更为强烈一些。以后不管什么样的筹划,如果你产生的利润没有在任何地方交过税,这肯定有很大的问题。这个例子可以让大家衍生更大的转让定价问题。 以上内容摘自《GTS第三届两岸三地转让定价高峰论坛会后研究报告》 免责声明: 本报告各种信息和数据等仅供参考,本报告所载的观点和判断仅代表我们的客观分析,并不构成任何建议或实际的结果,我们也不保证当中的观点和判断不会发生任何调整或变更,本报告所涉及的资料来源及观点皆被GTS高顿税务峰会认为可靠,公司并不对相关资料的准确性、充足性或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也不对相关资料的任何错误或遗漏负任何法律责任。 高顿税务峰会(GTS),中国权威高端税务分享平台。平台汇聚权威政府官员、专业税务专家、知名跨国企业以及本土大中型上市公司的财税高级管理人员,每年在上海、北京、深圳、

185425_工程造价税金的计算及筹划

工程造价税金的计算及筹划 引言 工程造价税金由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组成,是地方税收的一项重要来源。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之后,税金需要单独列项计算,金额大小直接影响工程造价的高低。 如何进行税金的计算及筹划,关系到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切身利益。国家立法机构近年陆续出台了多项建筑业税收的法律法规,明确了税金的征收缴纳规定,促进了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一、税金的法律依据 1.1营业税的法律依据 营业税是工程造价税金中的主要税种,按照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征收。 法律依据有:《营业税暂行条例》、《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营业税税目注释》、《关于长距离输送管道工程是否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劳务并提供建筑业劳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关于建筑业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等。 1.2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法律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工程造价税金中的附加税,按照营业税的税额附征。 法律依据有:《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对〈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的解释的复函》。 1.3教育费附加的法律依据 教育费附加是工程造价税金中的附加费,按照营业税的税额附征。 法律依据有:《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等。 1.4工程造价税金的法律依据 工程造价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是一项综合税率,按照工程造价进行计算和缴纳。 法律依据有:《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有关问题解释答疑》等。

税法教学大纲教案

税法教学大纲教案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税法》课程教学大纲 一、课程名称: 课程代码: 课程负责人: 二、学时与学分: 三、课程性质:选修课 四、适用专业:会计 五、使用教材:王莉主编.税法.清华大学出版社, 六、参考书目: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编.税法.中国经济科学出版社, 2、纪金莲主编.《税法》.高等教育出版社, 七、开课单位:经济管理学院 八、课程的目的和任务: 《税法》是会计学专业的主干课之一,主要讲授的是指纳税义务人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为了其财务利益的最大化,而在设立、经营、投资乃至消亡的过程中,所做的纳税方案选择。《税法》课程具有很强的社会认知性。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对税收筹划专门人才的需求会越来越多,该课程的设置有利于拓展培养人才的领域,寻求学科发展新的增长点,拓宽学生就业的渠道。 九、课程的教学基本要求: 在学习和掌握税法、财务会计等课程的基础上,重点掌握税收筹划的基本理论,联系我国的经济实践和税收环境,掌握税收筹划的技巧和具体税种的筹划方法。通过学习使学生能够系统掌握税收筹划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以便尽快适应市场经济形势下的税收筹划需要。 十、课程主要内容: 第一章税法总论 一、教学内容 1、税收的概念 2、税法概述 3、税法的构成要素 4、税务机构设置和税收征管范围 5、综合案例分析 二、教学基本要求 学习本章要求掌握税法要素,尤其是最基本的要素、核心要素;熟悉税收实体法与税收程序法的区别;了解税收法律关系。 三、重点、难点 1、税收的特征 2、税收的职能作用 3、税法的概念特征 4、税法的构成要素 5、税收的实体法与程序法 第二章增值税 一、教学内容 1、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2、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3、增值税得出口退免税 4、增值税的发票管理

2018企业税收筹划案例

2018企业税收筹划案例 01 【摘要】作为现代企业的刚性支出之一,税收对企业的经济利益有着直接影响,而税收筹划能增强企业的经济效益,降低纳税成本,所以税收筹划逐渐发展为企业财务决策的重要内容。当前纳税人经营生产的最终目的与直接动机就是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利润,而成本高低对纳税人的利润有直接影响,如何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多层次、全方位筹划生产经营,确保财务决策的科学性,已经成为企业的重要研究课题。本文就对企业财务决策中的税收筹划进行分析和探究。 【关键词】企业财务决策;税收筹划 在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的背景下,我国的经济成分出现了极大的变化,由传统单一的集体、全民经济转变为股份制、个体、私营等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格局[1]。而企业是市场经济运行的主体,已经发展为自负盈亏、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具有自身独立的经济利益,如何恰当安排自身的财务活动、经营活动,选择灵活多变的财务处理方式,是现代企业面临的重要问题。 一、企业税收筹划概述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现代企业的内外部经营环境愈加复杂,日常的管理任务越来越繁重,而税收管理是企业管理的关键内容,对企业的绩效评价、目标考核、生产决策有着积极的意义。实施科学合理的税收策划工作,全面开展税务管理,不仅能对其中产生的风险进行有效规避,还能增强企业的整体竞争实力、自身活力,减轻税务负担,实现企业发展壮大的目标。同时税收筹划在企业财务决策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税收因素对财务决策有着直接的影响,通过税收筹划能实现财务决策的目标。通常税收筹划有如下三点特征:一是效益性:税收筹划的最终目的就是效益性,这也是合理选择方案的重要指标;二是筹划性:在企业的经济活动中,企业纳税往往具有滞后性的特点,而税收筹划是纳税前事先做出的行为;三是合法性:其要求税收筹划要满足相关法规与税收法律的相关要求[2]。可以说,只有实现效益性、筹划性、合法性这三者的三位一体,才能保证税收筹划工作的成功开展。 二、企业财务决策中的税收筹划 (一)应用现状 企业财务决策中的税收筹划应用现状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方面,忽视税收筹划工作。现阶段,大部分中小型企业在财务决策中忽视税收筹划工作,究其原因,一是企业在税收筹划人才方面相对缺乏,相关工作人员不会在企业财务中开

税收筹划案例及分析

《税收筹划》教学案例 一、增值税筹划案例 案例1 销售激励方式的税收筹划 一、基本案情 海岛时装经销公司以几项世界名牌服装零售为主,商品销售平均利润为30%。他们准备在2009年春节期间开展一次促销活动,以扩大该企业在当地的影响。经测算如果将商品打八折让利销售,企业可以维持在计划利润的水平上。在促销活动的酝酿阶段,企业的决策层对销售活动的涉税问题不甚了解,于是他们向海风税务师事务所的注册税务师提出咨询。 为了帮助该企业了解销售环节的涉税问题,并就有关问题做出决策,海风税务师事务所的专家提出三个方案进行税收分析:方案一:让利(折扣)20 %销售,即企业将10 000元的货物以8 000元的价格销售;方案二:赠送20%的购物券,即企业在销售10 000元货物的同时,另外再赠送2 000元的购物券,持券人仍可以凭购物券购买商品;方案三:返还20%的现金,即企业销售10 000元货物的同时,向购货人赠送2 000元现金。企业决策者根据不同促销方案的涉税情况做出决策。 二、分析点评 (一)筹划分析 现以销售10 000元的商品为基数,公司每销售10 000元商品发生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工资和其他费用600元。具体计算分析如下: 方案一:让利20%销售商品。 因为让利销售是在销售环节将销售利润让渡给消费者,让利20%销售就是将计划作价为10 000元的商品作价8 000元(购进成本为含税价7 000元)销售出去。假设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企业的税利情况是: 应纳增值税额=8 000÷(1+17%)×17%-7 000÷(1+17%)×17% =1162.39-1017.09 =145.30(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8 000÷(1+17%)-7 000÷(1+17%)-600]×25% =63.68(元)

《纳税筹划》教学大纲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会计学专业(开放本科) 《纳税筹划》教学大纲 第一部分大纲说明 根据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会计学专业、工商管理专业(本科)的教学计划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大纲。 一、课程性质 纳税筹划是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和中国税收制度的不断完善,纳税人权利意识不断增强的形势应运而生的一门课程。作为一门新兴的学科,纳税筹划涉及税收理论与实务、财务管理、现代企业管理等多学科的内容,是一门综合性的交叉学科。纳税筹划是在对税收制度和税收政策充分了解的基础上,通过对公司组织结构、筹资形式、投资方向及财务管理制度的设计等途径,或通过对纳税人个人具体情况的分析,为纳税人提供合理的纳税建议,以合法减轻纳税负担的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本课程从纳税筹划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出发,在介绍纳税筹划基本方法的基础上,以我国现行税制中的主要税种为研究对象,分别介绍筹划的思路与技巧。是一本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的专业性教材。 纳税筹划贯穿于企业运行或个人家庭理财的全过程,是各类高校税收、会计、企业管理等专业学生的重要课程,也是相关专业人员实际工作迫切需要的基本知识与技巧。 二、课程任务 通过纳税筹划课程的教学,能使学生较全面地了解纳税筹划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纳税筹划的方法与技巧。在熟悉我国现行的税收政策、法律制度的前提下,根据国家税收政策的导向,通过对企业各项行为的调整,或者个人家庭理财方案的选择降低自身的税收负担。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学生解决企业纳税筹划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养成随时追踪国家税收政策变化信息,并据此调整筹划行为与方案的习惯,为学生将来从事的财务规划与管理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与相关课程的关系 纳税筹划必须要有税收理论、税收制度、财务会计、财务管理、经济法知识作为基础,才能更好地统筹规划,处理好纳税筹划问题。因此最好安排在上述基础课程之后学习。 四、课程教学基本要求

纳税筹划案例分析题

第一章税收筹划概论 案例分析题 张先生是一位建筑设计工程师,2017年,利用业余时间为某项工程设计图纸,同时担任该项工程的顾问,工作时间10个月,获取报酬30000元。那么,这30000元报酬是要求建筑单位一次性支付,还是在其担任工程顾问的期间,分10个月支付,每月支付3000元呢 答案:若按一次性支付,张先生获取的报酬30000元应按劳务报酬缴纳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超过4000元的,可减除劳务报酬收入20%的扣除费用,适用30%的税率,则张先生应该缴纳的税额为: 30000×(1-20%)×30%-2000=5200元 若分10个月支付,则每月获得的劳务报酬为3000元,劳务报酬所得大于800元且没有超过4000元,可减除800元的扣除费用,适用20%的税率,则张先生一共需要缴纳的税额为: (3000-800)×20%×10=4400元 由于分10个月支付劳务报酬的应缴税额比一次性支付劳务报酬应缴税额少800元(5200-4400),则张先生应选择分10个月支付,每月支付3000元。 第二章公司设立的税收筹划 案例分析题 【案例1】非居民企业税收筹划 在香港注册的非居民企业A,在内地设立了常设机构B。20×7年3月,B机构就20×6年应纳税所得额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应纳税所得额为1 000万元,其中:①特许权使用费收入500万元,相关费用及税金100万元;②利息收入450万元,相关费用及税金50万元;③从其控股30%的居民企业甲取得股息200万元,无相关费用及税金;④其他经营收入100万元;⑤可扣除的其他成本费用及税金合计100万元。上述各项所得均与B 机构有实际联系,不考虑其他因素。B机构所得税据实申报,应申报企业所得税1 000×25%=250(万元)。

纳税筹划 教学大纲

纳税筹划 (Tax planning) 课程编号:0230302B 学分:2 学时:(其中:讲课学时: 32 ) 先修课程:税法、中级财务会计 适用专业:财务管理专业 建议教材:《税务筹划学》熊晴海主编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 2010年1月 开课系所:经济与管理学院 一、课程的性质与任务 课程性质:专业方向选修课 课程任务:纳税筹划是一门综合性、实践性较强的学科。通过纳税筹划,可以使企业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减轻纳税负担,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最大限度增加企业效益。 纳税筹划是财务管理专业的方向选修课之一,设置本课程的目的,在于通过系统的学习,帮助学生掌握纳税筹划的基本原理,能准确计算各税种的应纳税额和处理税收征纳中的相关问题,掌握税收筹划的一些技术。 二、课程的基本内容及要求 第一章纳税筹划概述 课程教学内容: 第一节了解纳税筹划的概念及原则、基本常识 第二节掌握纳税筹划的主要方法 课程的重点、难点:掌握纳税筹划的主要方法 课程教学要求: 了解纳税筹划的定义:纳税人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运用税法所规定的税收优惠或选择权,对自身经营、投资等经济活动进行事前规划,以减少税收开支,从而有助于实现利润最大化的一种理财活动。 掌握纳税筹划的主要方法:运用减免税规定、运用税率差异规定、运用扣除规定等方法第二章增值税纳税筹划 课程教学内容: 第一节增值税的纳税基础知识 第二节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第三节增值税的纳税人、税率 第四节增值税的计算 第五节增值税纳税筹划示例。 课程的重点、难点:增值税纳税筹划示例。 课程教学要求: 了解增值税基础知识,增值税征税范围,增值税的纳税人、税率。

理解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增值税的征收管理。 掌握增值税纳税筹划示例:进项税额抵扣的筹划、灵活运用低税率等 第三章消费税纳税筹划 课程教学内容: 第一节理解和掌握消费税的纳税法规 第二节熟悉和掌握消费税纳税筹划示例。 课程的重点、难点:消费税的基本法律内容及其征管的教学要求;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消费税纳税筹划示例 课程教学要求: 了解消费税基本内容 掌握消费税应纳税额和出口退税的计算的基本方法。 掌握消费税纳税筹划示例:生产不同消费税税率产品的筹划、包装物纳税筹划、兼营行为的纳税筹划等 第四章营业税纳税筹划 课程教学内容: 第一节了解和掌握营业税的基本法律内容 第二节掌握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及征收管理的教学要求 第三节熟悉和掌握营业税纳税筹划示例 课程的重点、难点: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及征收管理、营业税纳税筹划示例 课程教学要求: 了解营业税的税目、税率及应纳税额的计算 理解征管的基本要求和税收优惠, 掌握营业税纳税筹划示例:对兼营行为进行纳税筹划、营业额的筹划、混合销售的纳税筹划等 第五章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 课程教学内容: 第一节了解和掌握所得税的基本法律内容 第二节掌握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及征收管理的教学要求 第三节掌握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示例。 课程的重点、难点:征税范围;扣缴义务人;计税依据;应纳税额的计算。掌握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示例。 课程教学要求: 了解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税目、税率, 理解征管的基本要求和税收优惠, 掌握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和不准扣除项目金额的界定,各项优惠政策的内容和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税收筹划第三章作业答案

1.请简述税收筹划各技术的筹划运用点有哪些 (1)减免税技术:使纳税人成为免税人、从事减免税活动、征税对象成为减免税对象;(2)分割技术:一个纳税人所得分成多个纳税人所得或者分成多个纳税事项(应、减、免、非);(3)扣除技术:利用税收优惠增加扣除项目、扩大扣除限额、调整扣除额的各个时期分布(4)税率差异技术:充分利用地区差异、行业差异、产品差异、不同类型企业等税率差异;(5)抵免技术:充分利用国外所得已纳税款、固定资产购置等鼓励性质抵免政策使应纳税款最低化;(6)退税技术:利用国家对某些投资和已纳税款的退税规定,尽量争取退税待遇和使退税额最大化或提早让税务局退多交、多征税款获得时间价值;(7)延期纳税技术:在许可范围内,尽量推迟申报和纳税期限,利用无息缴税资金,打时间差;(8)会计政策选择技术:利用存货计价选择、折旧计提方法、充分列支费用、推迟确认收入等会计手段获得节税收益。 2.请简述企业利息费用的筹划思路和具体筹划方法 筹划思路:考虑将高息部分分散至其他名目开支 具体方法:企业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费用,超标部分可转为借款手续费; 在企业内部由工会组织集资,部分利息可分散至工会经费中开支; 业务往来企业互相拆借的利息支出,可以转化为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开支,在产品销售费用、营业费用等列支。 3.请简述企业业务招待费的筹划思路和具体筹划方法 筹划思路:将账面列支的业务招待费控制在合理范围,将超标的招待费转移至其他科目税前扣除。 具体方法:赠送客户礼金、礼券等费用,可考虑以佣金费用、业务宣传费用列支; 超标的业务招待费可作为会议经费,通过“管理费用”科目在所得税前列支。 注意:在依据、程序等方面要事前考虑周全,以满足佣金或会议经费方面的基本要求。 4.分公司与子公司在税收筹划的区别 子公司与分公司由于他们的法律地位不同,他们税收待遇是不同的。充分利用税收的这种“差别待遇”,能为企业获得最大的利润,在公司经营组织形式的筹划中。主要应考虑分支机构的盈亏情况,首先母公司应先预计公司在异地的营业活动处于什么阶段,如果处于亏损阶段,母公司就可在该地设立一个分公司,使该地的亏损能在奎总纳税时减少母公司应纳的税收;如果处于盈利阶段,为了充分享受异地税收优惠政策——缴纳低于母公司所在地的税款,就有必要建立一个子公司,使子公司的累积利润可以得到递延纳税的好处。

税收筹划课程设计

《税收筹划》课程设计 一、课程定位和课程设计 (一)课程性质与作用 本课程是税务专业岗位专用能力培养课程。是校企合作开发的基于税收筹划工作过程的课程。 本课程在税务专业课程教学的最后一个学期开设,侧重税收筹划能力的培养。 本课程的前导基础课程有《会计基础》《初级会计实务》和《流转税纳税实务》《所得税纳税实务》《其他税种纳税实务》,后续课程是第六学期开设的《顶岗实习》。 (二)课程基本理念 遵循学院办学理念和教学改革总目标进行以就业为导向、以工学结合为主线、以培养学生职业能力为重点的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设计。本课程在教学过程中:一是以案例教学为主。通过纳税筹划案例的讲解,让学生掌握常用的纳税筹划方法、思路;二是以学生为主体。课堂上以学生的学为主,教师仅起一个组织、启发、引导的作用。 (三)课程设计思路 本课程的设计方案是在充分进行岗位调研的基础上,聘请了税务局、税务师事务所、企业的一线工作人员与本课程专任教师组成课程组共同开发的。在课程设计思路上,校企双方根据岗位工作任务、专业培养目标提炼教学内容,确定了以“五大税种+真实筹划案例”为主的教学内容体系。在教学过程中,以案例教学为主,注重学生自主思考、自主学习能力的培养,充分体现教学做一体化;最后,企业人员和任课教师共同对学生成果予以评价。 二、课程目标

知识目标:掌握税收筹划基本理论知识;掌握税收筹划的基本方法。 能力目标:第一,能设计简单业务的税收筹划方案,撰写税收筹划方案分析报告;第二,大部分同学(2/3以上)能模仿设计综合性较强业务的税收筹划方案,撰写税收筹划方案分析报告。。 素质目标:培养与人团结协作、诚实守信的良好品质;培养吃苦耐劳、勇于挑战、永不言败,永远向上的精神;树立成本意识、风险意识、学以致用、与时俱进的理念。 三、课程内容与要求 (一)典型工作任务描述或学习领域描述 本课程依据企业的岗位工作过程设置了六项典型工作任务:增值税业务的税收筹划、消费税业务的税收筹划、营业税业务的税收筹划、企业所得税业务的税收筹划、个人所得税业务的税收筹划,企业综合业务的税收筹划。 (二)学习情境(或项目)设计

税务筹划案例论文

李林公管1101 学号1110670112 税务筹划案例分析—娃哈哈企业 摘要: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创建于1987年,目前为中国最大的食品饮料生产企业。娃哈哈在资产规模、产量、销售收入、利润、利税等指标上已连续10年住居中国饮料行业首位,成为目前中国最大、效益最好、最具发展潜力的食品饮料企业。下面我们就从它的发展策略及存在问题入手分析,并提出建议。 一、娃哈哈4个发展阶段的税务筹划策略 1.艰苦创业阶段 娃哈哈成立时,可以选择作为个人独资企业,缴纳个人所得税,也可以选择作为一般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作为个人独资企业采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而且最高的一档是5万元以上就达到35%的税率,税负对比作为一般小型微利企业而言的20%税率来说是很重的,即使在曾庆后缴纳企业所得税后再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免征额等税前扣除项目)加总起来的税负也比个人独资企业的税负轻。娃哈哈作为一般企业是明智的,另外校办企业的身份享受在税收方面的优惠:校办企业生产的应税货物,凡用于本校教育科研方面的,不征增值税。小学校办企业对外销售的增值税应税货物如发生亏损,在财政部规定的期限内可部分或全部退还已征增值税的照顾。高校后勤集团对本校师生提供的服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等等。 2.历史转折阶段 娃哈哈收购了杭州资不抵债的罐头厂,获得了必需的设备厂房,同时吸收国企资产、负债和企业员工等为娃哈哈带来诸多好处。全部接受资不抵债的国企,低价收购,减少成本;承担了国企的负债,用娃哈哈的税前利润弥补,减少企业所得税甚至不用交税;娃哈哈吸纳下岗职工包括高级技工,熟练工人以及高管,大大增强了企业的实力;还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在契税方面,国有企业出售,买受人安置企业30%以上职工的,对其承受的所购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减半征收契税,全部安置原企业职工的,免征契税,同时在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城建税等方面还有相应的优惠。 3.西部之光

混合销售的税收筹划技巧案例

混合销售的税收筹划技巧 一、税收筹划原理 混合销售行为,是指企业的同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又涉及营业的应税劳务,而且提供应税劳务的目的是直接为了销售这批货物而做出的,二者间是紧密相连的从属关系。 混合销售是面向同一购买人的,增值税应税货物和营业税应税劳务是合并定价,二者不可能分开核算。比如,一个企业销售一台机器的同时,负责把这台机器运到客户指定地点,就是属于这样一项不可分割的交易。因为没有前面的机器买卖行为,就没有后面的机器运输行为,它们是一项有着紧密从属关系的买卖行为。 对混合销售的税务处理办法是: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以及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这里所谓“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销售额与非应税劳务营业额的合计中,年货物销售额超过50%,非应税劳务不到50%。

比如,某大学在2000年12月转让一项其新研制出来的技术,取得转让收入120万元。其中,技术转让费80万元,仪器设备费40万元。因为该大学不是以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的企业、企业性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该校取得的120万元混合销售收入,全部按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不缴纳增值税。 又如,某橱柜公司生产橱柜,并代顾客设计和安装橱柜。2000年12月,该公司承包的橱柜设计安装工程中,总收入为20万元,其中:公司提供的自制橱柜销售收入为8万元,设计安装费为12万元。该公司开具的都是普通发票,并都收到了货款。假定该公司2000年的设计、安装收入为120万元,橱柜销售收入为100万元,那该公司12月承包的橱柜设计安装工程应缴纳营业税,不缴纳增值税;假定该公司2000年的设计、安装收入为100万元,橱柜销售收入为120万元,那么该公司12月承包的橱柜设计安装工程应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 混合销售行为税收筹划的原理与兼营中税收筹划的原理几乎一致,即当实际的增值率大于营业税率与增值税税率之比时,纳税人筹划缴纳营业税比较合算;当实际增值率等于营业税率与增值税税率之比时,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税负完全一样;当实际的增值率小于营业税率与增值税税率之比时,缴纳增值税比较合算(注:前提均为不含税销售额)。

企业税务筹划实例

《税收筹划八大规律》请你筹划参考答案 我们给出的答案仅作参考,当税收政策发生变化时或实践操作时,请注意税收筹划必须具备一定的前提条件,必须全面考察实际情况,切忌生搬硬套,产生意料之外的税务风险。同时,许多筹划方案本身可能也会带来许多非税成本,引起经营、管理乃至于企业战略层面的负效应。 【自检案例1】参考答案: 1.方圆机械制造公司销售货物时有两种运输方式: 一种是企业用自己的交通工具运输;另一种是由外部运输公司承运。 2.税收筹划分析: (1)自备运输工具 其一:不成立运输公司 销货方实行送货上门,运费收入通过提高货价的办法解决,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混合销售行为,一并征收增值税。 应纳增值税=351÷(1+17%)×17%-10=41(万元) 其二:成立独立核算的运输公司 运输公司将运费发票直接开给购买方,销货方代垫运费,或者由运输企业直接向购买方收取运费,则运输收入不纳增值税,只纳营业税。 应纳营业税=351×3%=10.53(万元) 其三:成立独立核算的运输公司 运输公司将运费发票开给销货方。销货方实行送货上门,将运费收入通过提高货价的办法解决,由销货方向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运输公司应纳营业税,销货方的运费收入应按混合销售行为与货款一道征收增值税,其运输支出可以抵扣7%的进项税额。 销货方的运输收入应纳增值税=351÷(1+17%)×17%-351×7%=26.43(万元) 运输公司应纳营业税=351×3%=10.53(元) 运输收入应纳增值税、营业税合计=26.43+10.53=36.96(万元) (2)借助外部运输公司 其一:代垫运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费不作为销售货物的价外费用,不征增值税: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 对于销货方来说,其支付的代垫运费财务上作“其他应收款”处理,收到购买方交来的运费冲减“其他应收款”科目,既不缴增值税,也不缴营业税(由承运单位缴纳)。 其二:外购运费 承运单位将运输发票开给销货方,销售方送货上门,其收取的货款中包含运费,则销货方应按混合销售行为缴纳增值税,其取得的运费发票可以抵扣7%

税收筹划教学计划

《税收筹划》教学计划 一、对本课程教材编写的几点说明 税收筹划是在对税收制度和税收政策充分理解的基础上,通过对公司组织结构、筹资形式、投资方向及财务管理制度的设计等途径,或通过对个人纳税人具体情况的分析,为纳税人提供合理的纳税建议,以合法减轻纳税负担的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对税收筹划的研究在西方国家早已开始。尤其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随着西方各国经济的发展,以所得税制为核心的税收制度也得到了广泛的推广。所得税本身的复杂性使税务代理等咨询业提供税务筹划的业务得到发展;同时,随着这些国家跨国企业的增加,对跨国税务的筹划也提出了要求。进入20世纪70年代以来,西方的税收书籍主要分成了两大类:一类是政府及教学、研究机构出版的解释和宣传税收法规及进行税收理论、政策研究的书刊;一类是各类咨询公司以企业和个人纳税人为对象,从如何有效利用各种税收政策的角度出发,给纳税人提供纳税策略的书籍。这类书就是关于税收筹划方面的,其中就包含有教材。如《税收筹划国际评论》、《跨国公司的税收筹划》、《公司税收筹划手册》等都是比较有影响的税收筹划刊物和书籍。 国外的税收筹划教材主要用于商学院MBA、会计学专业、财务管理专业等的教学;另外是一些执业资格考试所用的教材,如英国ACCA考试中的税收教材,分不同的考试层次,分别冠之以〈〈初级税收筹划〉〉、〈〈高级税收筹划〉〉等。这些教材大部分实际上是为纳税人讲述该国税制的;另外一些比较实用的则大多侧重于为跨国公司提出的税收筹划及分税种对不同个人纳税人提出的税收筹划。总体而言,这些书缺乏对税收筹划基本原理和技术的系统讲解,针对性较强,分类也较细,并且各个国家的有关教材都是以本国税制为基础编写的。如果将这些教材简单地引入我国,适用性很差。 我国国内,税收筹划的研究可以说刚刚起步,对税收筹划的理论研究较肤浅,有关税收筹划的书刊也较少,现有的几本有关税收筹划的书籍也不适宜作为教材使用。随着我国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对管理类人才的要求将特别强调其实践能力和操作能力。管理类学科门类中的有些专业,如财务管理、工商管理、会计学专业等的学生不

集团资金拆借的税收筹划案例三篇

集团资金拆借的税收筹划案例三篇 篇一:集团资金拆借的税收筹划案例 关于集团资金拆借的问题,目前有两个热点:一方面,集团资金的拆借虽然是国家法规所不允许的,但现在很多企业包括上市公司都在运作并成为关联方交易披露中所关注问题;另一方面,通过集团资金拆借,合理分担借款费用是纳税筹划方法之一。正巧前些日子给一家集团企业A 做内控咨询,也涉及到了这个问题,不防以该企业为案例谈一谈集团资金拆借的税收筹划中的问题。 一、A集团企业的基本情况 这是一家迅速扩张中的、家族式管理的民营企业,随着企业的发展,逐渐形成了集团化的管理模式。由于近年新公司的成立和房地产项目的开发,造成外部资金的筹集的增加,并带来巨大的利息费用。企业关注到了利息费用税前扣除对各公司纳税的影响,并委托事务所进行纳税筹划并很快的实施。 二、税务师的筹划方案 (一)筹划方案的基本内容 在咨询中,有幸的拜读了对这家企业的税收筹划方案,扬扬洒洒有几十页的内容,看起来满丰富的,便安下心来找出一天的时间好好的学习一下。该筹划从所得税一直到印花税、从会计政策选择具体到借款费用的筹划,为了筹划单是建议企业成立新公司就不只两个三个。好象现在能用的税收筹划方法在这家企业都一个不落的能用上了。但各个筹划均是自说自的,全然不考虑一个税种或者一个方案的运行给企业带来的其他税种乃至经营所造成的影响。

(二)借款费用的筹划对借款费用筹划的思路基本是这样的,由集团内公司向银行借款,统一将资金划转至集团,然后由集团向需求资金的企业分别拆借并按照各企业的经营情况分担利息,达到调节应纳税所得额的目的。由于借款费用的筹划仅是一揽子筹划的一个部分,方案仅用了大半页纸的样子,基本上就是粘贴的相关的政策规定和借款费用由集团统一分配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没有具体操作要求和规则。这也许是企业偏离方案的主要原因吧。 三、税收筹划方案的执行情况按照筹划的思路,企业成立了财管中心,专门负责融通资金,利息费用发生时,财管中心按照下属各公司经营情况下达利息分摊任务。这样我们在咨询中就发现,记账凭证后边的利息单据许多是银行开具给关联公司的,这种单据的列支的费用不仅不符合会计制度的要求同时更不符合所得税合法扣除的要求。可见,他们扭曲的执行了税务师筹划的方案,并带来了巨大的税收风险。 四、对借款费用筹划案例的分析下面我们就关联方借款费用涉税相关法规及筹划要点作进一步的探讨,以便分析,税务师对集团企业A 的筹划方案的可执行性及给该企业带来的税收风险。(一)筹划目的:将由集团借款的利息费用转由集团内其他企业负担,并进行税前扣除。 (二)筹划主要涉及税种:所得税、营业税 (三)主要法规依据: 1、财税字[20XX]7 号 2、国税函[ 20XX]837 号文件规定 3、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贷款支付利息税前扣除标准的批复(国税函[20XX]1114

财政学 教学大纲

教学大纲 一、课程简介 1、课程名称:财政学(Public Finance) 2、课程编号:02582010 3、课程类型:学科基础课 4、学时:80 学分:4 5、参考教材:刘怡著财政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 6、开课对象:经济、管理类各专业学生 7、先修课程:经济学原理,高等数学 8、内容提要:财政学是研究政府收支活动及其对资源配置、收入分配和宏观经济稳定产生影响的经济学分支。本课程以中国公共财政的制度创新为背景,结合国际视觉,将财政理论研究的最新成果与财政发展的实践经验相结合,重点讨论财政学的福利经济学基础、公共部门存在的理由、预算方案的公共选择、公共产品理论、购买性支出与转移性支出的成本效益分析、公共支出增长与控制、税收基本理论与税收制度以及政府间财政关系的协调等内容。 二、教学目的与要求 “财政学”作为经济、管理类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其内容主要是由福利经济学基础、公共部门存在的理由、预算方案的公共选择、公共产品理论、购买性支出与转移性支出的成本效益分析、公共支出增长与控制、税收基本理论与税收制度以及政府间财政关系的协调等部分构成。通过对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了解和掌握“财政学”的整个体系结构,较为系统地掌握财政学的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为以后进一步学习专业知识打好基础。 三、课程内容及学时分配 第一讲导论 一、学习目标 (1)概括性的了解政府收支活动和财政次级 (2)了解财政学学科体系形成和发展的历史 二、学习内容 (一)政府财政收支活动概览 1、收支规模及构成 2、财政级次 (二)财政学的形成和发展 1、早期财政思想 2、财政学理论体系的形成 3、现代财政理论 三、建议学时:5 第二讲公共部门存在的理由 一、学习目标 (1)掌握帕累托效率标准的含义及实现条件; (2)掌握福利经济学的基本定律; (3)理解对可供选择的资源配置方案进行排序时考虑公平问题的理由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