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验收规范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验收规范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验收规范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验收规范

GB/T 15773—1995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验收的分类、各类验收的条件、组织、内容、程序、成果要求、成果评价和建立技术档案。

本标准适用于以小流域为单元的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验收。对大、中流域或县以上大面积重点治理区,以小流域为单元的治理可参照使用。

2 验收分类

根据验收的时间和内容,分单项措施验收、阶段验收与竣工验收三类。

2.1 单项措施验收

在小流域综合治理实施过程中,施工承包单位1)按合同完成了某一单项治理措施时,由实施主持单位2)及时组织验收,评定其质量和数量。对工程较大的治理措施(如大型淤地坝、治沟骨干工程等),施工单位在完成其中某项分部工程(如土坝、溢洪道、泄水洞等)时,实施主持单位也及时组织验收。

2.2 阶段验收

每年年终,小流域综合治理实施主持单位,按年度实施计划完成了治理任务时,由项目主管单位3)组织阶段验收,并对年度治理成果作出评价。

2.3 竣工验收

一届治理期(一般5年左右)末,项目主管单位按小流域综合治理规划全面完成了治理任务时,由项目提出部门4)组织全面的竣工验收,并评价治理成果等级。

3 共性要求

3.1 三类验收都应有相应的验收条件、组织、内容、程序和成果要求。

3.2 三类验收都应以相应的合同、文件和有关的规划、设计为验收依据。

3.3 三类验收的重点都应是各项治理措施的质量和数量(质量不符合标准的不计其数量)。在竣工验收中,还应着重治理措施的单项效益与综合效益。

4 单项措施验收

4.1 验收条件

1)施工承包单位一般为农户、联户、村、专业队。

2)实施主持单位一般为由乡级政府组成的小流域治理指挥部。

3)项目主管单位一般为县级水土保持主管部门。

4)项目提出部门是国家(或委托流域机构)、省水土保持主管部门。

各项治理措施的施工承包单位,按有关规划、设计和施工合同,完成某一单项治理措施或重点工程的某一分部工程施工任务,施工现场整理就绪,施工质量、数量符合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提出申请时,应及时组织验收。

4.2 验收组织

由小流域综合治理实施主持单位负责组织验收,该单位有关技术人员参加具体验收工作。

4.3 验收内容

4.3.1 措施项目。按以下五个方面,完成一项及时验收一项,未规定的项目不予验收。

a)坡耕地治理措施,包括各类梯田(梯地)与保土耕作;

b)荒地治理措施,包括造林(含经济林、果园)、种草、封禁治理(育林、育草);

c)沟壑治理措施,包括沟头防护工程、谷坊、淤地坝、治沟骨干工程、崩岗治理等;

d)风沙治理措施,包括沙障、林带、林网、成片林、草、引水拉沙造田等;

e)小型蓄排引水工程,包括坡面截水沟、蓄水池、排水沟、水窖、塘坝、引洪漫地等。

4.3.2 验收重点。第一是各项治理措施的质量,第二是各项治理措施的数量。质量不符合标准的,不计其数量;其中经过返工,重新验收,质量符合标准时,可补计其数量。

4.3.3 各项治理措施的施工质量要求见附录A,质量测定方法见附录B,数量统计要求见附录C。

4.4 验收程序

4.4.1 验收人员与施工承包单位负责人一起,在施工现场,根据施工合同,按附录A的质量要求、附录B的质量测定方法、附录C的数量统计要求,一坡一沟、逐项措施地具体验收。

4.4.2 验收合格的,由实施主持单位向施工承包单位发给验收单,单上写清验收的措施项目、位置、数量、质量、验收时间等,验收人与施工负责人分别在验收单上签字,如表1。

表 1 单项治理措施验收单

此验收单适用于一个承包单位承包几项治理措施,或一项措施分布几处地方。验收单一式两联,其中一联由承包单位保存,用以向实施单位领取补助经费。

4.4.3 验收人员根据单项措施验收情况,在施工现场及时绘制验收草图。草图以小流域综合治理规划图或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底图,在施工现场根据验收合格单项措施(如梯田、林、草、果园等)的位置、范围,及时准确地勾绘在图上,并注明验收数量和验收时间。

4.4.4 每次单项措施验收后,验收人员在室内填写单项措施验收表。每项措施各列一表,表内填写该项措施每次验收的位置、数量、质量、验收时间、验收人等内容。到年终总计该项措施全年的验收数量,作为阶段验收的依据。如表2。

表 2 ____________ 措施 19____ 年验收汇总表

4.5 验收成果

主要是验收单、验收图、验收表三项。

5 阶段验收

5.1 验收条件

5.1.1 小流域综合治理实施主持单位按年度计划完成了各项治理措施任务。

5.1.2 实施主持单位自查初验,认为各项治理措施的质量、数量都符合要求,提出申请阶段验收报告。

5.1.3 阶段验收申请报告应附当年的《小流域综合治理年度工作总结》。包括以下内容:

5.1.3.1 文字部分:应说明本年度完成治理措施的质量、数量、工程量(土、石方量),完成的治理面积、投入的劳工、物资、经费,工作中的经验、教训等。各项治理措施的数量,应同时分别说明其开展(实施)数量与保存数量。

5.1.3.2 附表:《小流域综合治理措施阶段验收表》,见附录D中表D2。同时应以《单项措施验收汇总表》作为本表的附件和依据。

5.1.3.3 附图:《小流域综合治理阶段验收图》,根据单项措施验收时现场勾绘的草图,加工绘制而成,每年新增的措施与前几年原有的措施应有明显的区别与标志。

5.2 验收组织

由项目主管单位主持,该单位有关技术人员参加,同时请有关财务、金融部门人员配合验收,并请上级主管部门派员参加检查指导。

5.3 验收内容

5.3.1 措施项目:根据年度计划和《阶段验收申请报告》中要求验收的措施项目,在前述4.3.1条所列五方面治理措施项目范围内,逐项进行验收。

5.3.2 验收重点

5.3.2.1 各项治理措施的质量和数量。质量要求按照附录A,质量测定方法按照附录B,数量统计要求按照附录C。

5.3.2.2 对于汛前施工的工程措施,还应检查其经受暴雨考验情况;对于春季种植的林草,还应检查其成活情况。

5.3.2.3 对当年完成的各项措施的位置和数量,应与当年的验收图对照,防止和历年完成的措施混淆。

5.3.3 全部阶段验收内容应以年度计划为依据,申请验收的内容与年度计划一致,验收成果应与申请验收报告一致。对年度计划有修改变动的,应说明理由。

5.4 验收程序

5.4.1 项目主管单位对实施主持单位提出的《阶段验收申请报告》和《年度工作总结》的文字、图、表进行全面审查。

5.4.2 对本年度实施的各项治理措施选有代表性的若干处施工现场,按照附录D中表D1 规定的抽样比例,对照年度治理成果验收图,逐项进行抽样复查其数量与质量,验证实施主持单位自查初验情况的可靠程度。

5.4.3 对治沟重点工程(库容50万立方米以上的坝库)的成果或其阶段性成果(分部工程),应逐座进行专项验收。

5.4.4 结合抽样复查,应到现场重点检查春季种植林草的成活率和工程措施汛期经受暴雨考验情况。

5.4.5 在上述工作基础上,对本年度小流域综合治理成果作出评价,并由项目主管单位向实施主持单位发给《阶段验收合格证书》。

5.5 验收成果

5.5.1 《小流域综合治理阶段验收报告》包括必要的附表、附图,由项目主管单位根据阶段验收情况编写。

5.5.2 实施主持单位提出的《小流域综合治理年度工作总结》及其有关附表、附图。

6 竣工验收

6.1 验收条件

6.1.1 项目主管单位按小流域综合治理规定全面完成了规划期内(一般5年左右)的治理任务,经自查初验,认为数量、质量达到规划、设计与合同要求。

6.1.2 自查初验的治理措施质量,还应包括各项治理措施经过规划期内多次汛期暴雨考验,基本完好(或小有破坏已及时修复完好);造林、种草的成活率、保存率符合规定要求;各项治理措施获得了规划期内应有的各类效益。

6.1.3 项目主管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附《小流域综合治理竣工总结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6.1.3.1 文字部分:应说明规划期内完成各项治理措施的质量、数量、工程量(土、石方量),累计完成的治理面积、年均治理进度等,规划期内共计投入的劳工、物资、经费,小流域综合治理获得的基础效益(保水、保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工作中的经验、教训等(在保土效益中应将减蚀与拦泥分别叙述。下同。)

6.1.3.2 附表:包括《小流域综合治理措施竣工验收表》、《小流域综合治理经费使用情况表》、《小流域综合治理主要效益统计表》、《小流域综合治理前后农村经济变化情况表》、《小流域综合治理前后土地利用与农村生产结构变化情况表》等,见附录D中表D3、表D4、表D5、表D6、表D7。

6.1.3.3 附图:小流域综合治理竣工验收图,在历年的阶段验收图基础上汇总绘制而成,包括规划期内完成各项治理措施的位置和数量。

6.1.3.4 附件:包括以下几方面

a)小流域综合治理规划任务书与综合治理承包合同;

b)小流域综合治理规划报告及其附表、附图;

c)重点工程的专项规划、设计;

d)效益计算的专项报告(及计算过程表);

e)历年阶段验收表;

f)综合治理经费使用情况报告。

6.2 验收组织

由项目提出部门主持,该部门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参加,并邀请有关财务、金融部门配合验收,有关科技专家参加指导。

6.3 验收内容

6.3.1 措施项目:根据《小流域综合治理规划》和《竣工验收申请报告》要求验收的措施项目,在前述

4.3.1 所列五方面治理措施项目范围内,逐项进行验收。

6.3.2 验收重点

6.3.2.1 各项治理措施在小流域内的综合配置是否合理,是否按照规划实施。

6.3.2.2 各项治理措施的质量和数量。验收质量要求按照附录A,质量测定方法按照附录B,数量统计要求按照附录C。

6.3.2.3 质量验收中,包括造林、种草的成活率与保存率,各类工程措施经汛期暴雨考验情况。

6.3.2.4 小流域综合治理的基础效益(保水、保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

6.3.3 全部竣工验收内容应以《小流域综合治理规划》为依据,申请竣工验收的内容应与规划一致,验收成果应与申请竣工验收的内容一致。实施过程中对规划有修改的,应说明理由。

6.4 验收程序

6.4.1 项目提出部门对项目主管单位上报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小流域综合治理竣工总结》的文字报告、附表、附图、附件等进行全面审查。

6.4.2 对规划期内实施的各项治理措施选有代表性的若干处,按附录D中表D1规定的抽样比例,对照综合治理竣工验收图,逐项进行抽样复查,验证项目主管单位自查初验情况的可靠程度。

6.4.3 对治沟重点工程,应逐座进行专项验收。

6.4.4 结合抽样复查,到现场重点检查造林种草的成活率与保存率、各类工程措施汛期经受暴雨考验的情况。

6.4.5 对各项措施的各类效益,应根据《效益分析报告》采取现场观察与室内核算相结合的办法,审查其效益分析的基础资料是否可靠、计算方法是否合理、计算结果是否符合实际。

6.4.6 在上述验收工作基础上,对规划期内的小流域综合治理成果,按本标准6.6的要求,作出全面评价,并评定其等级,由项目提出部门向项目主管单位发给小流域综合治理《竣工验收合格证书》。

6.4.7 提出后续工作,竣工验收时必须确定验收后的经营管理单位及其负责人,并明确以下要求。

6.4.

7.1 管理保护好已有治理成果,及时维修养护,保证不遭破坏,并搞好经营管理,充分发挥效益。

6.4.

7.2 对流域内尚未治理的水土流失面积,应进一步加强治理,提高治理程度和效益。

6.5 验收成果

6.5.1 《小流域综合治理竣工验收报告》,包括竣工验收图和各项竣工验收表,由项目提出部门根据验收情况编写。

6.5.2 项目主管单位上报的《小流域综合治理竣工总结报告》及其附表、附图、附件。

6.6 验收评价标准

根据小流域综合治理的不同治理程度、质量和效益,分为两个等级,作为成果评价的依据。

6.6.1 一级标准

6.6.1.1 按规划目标全面完成治理任务,各项治理措施符合附录A 的验收质量要求,治理程度达70%以上,林草保存面积占宜林宜草面积80%以上(经济林草面积占林草总面积的20%~50%),综合治理措施保存率80%以上,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控制,并有良好的管理,没有发生毁林毁草、陡坡开荒等破坏事件,开矿、修路等生产建设,都采取了水土保持措施,妥善处理了废土、弃石;基本上制止了新的水土流失产生。

6.6.1.2 各项治理措施配置合理,工程与林草,治坡与治沟紧密结合,协调发展,互相促进,建成了完整的水土流失防御体系;各项措施充分发挥了保水、保土效益(保土效益中主要是减蚀,其次是拦泥,不能用拦泥代替减蚀),实施期末与实施前比较,流域泥沙减少70%以上,生态环境有明显的改善。

6.6.1.3 通过治理调整了不合理的土地利用结构,做到农、林、牧、副、渔各业用地比例合理,布局恰当,治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相结合,建成了能满足群众粮食需要的基本农田和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林、果、牧、副等商品生产基地。土地利用率80%以上,小流域经济初具规模,土地产出增长率50%以上,商品率达50%以上。到实施期末人均粮食达到自给有余(400~500kg),现金收入比

当地平均增长水平高30%以上(扣除物价变动因素,下同),条件较好地区要求达到小康水平,走上了人口、资源、环境、经济的良性循环。

6.6.2 二级标准

基本要求与一级标准相同,但指标应稍低一些。

6.6.2.1 全面完成规划治理任务,各项治理措施符合质量标准,治理程度达60%以上,林草面积占宜林宜草面积70%以上。

6.6.2.2 各项治理措施配置合理,建成有效的防御体系;实施期末与实施前比较,流域泥沙减少60%以上(保土减沙效益中应以减蚀作用为主)。

6.6.2.3 合理利用土地,建成满足群众粮食需要的基本农田,解决群众所需燃料、饲料、肥料,增加经济收入的林、果、饲草基地。到实施期末达到人均粮食400kg左右,现金收入比实施前提高30%以上。制止了恶性循环,开始走上良性循环。

6.6.3 列入国家重点和各级重点治理的小流域,都应达到一级标准;一般治理小流域,都应达到二级标准,达不到的为不合格。

7 技术档案

7.1 技术档案的基本要求

7.1.1 明确档案制度,资料及时归档。

7.1.1.1 技术档案的主体,应包括综合治理过程中各个工作环节形成的各类技术资料,是各类验收工作中的重要一环,各级水土保持主管部门和实施主持单位必须把各项技术资料的积累、整理和建立技术档案工作作为综合治理任务中一个组成部分,并列入治理项目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工作一开始,就应明确建立档案的制度,对每一工作环节的每一技术资料,必须妥为保存,及时归档,不得丢失,不得私人据为己有,以确保档案材料的完整。

7.1.1.2 将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每一实施期(一般5年左右)中的每一年作为一阶段,在每一年中又应根据各项措施的进展情况,分为若干小阶段。要求每阶段和每一小阶段工作任务完成进行验收后,及时将有关技术档案进行一次阶段性清理,在实施期全部结束竣工验收时,进行一次总清理,建立全面、系统的技术档案,填写保管期限,注明密级,由项目负责人审查后,及时归档。

7.1.1.3 各级技术档案的建立和清理,应由各级主要技术负责人主持,有关人员参加。各分项档案的建立和清理,应由各分项技术负责人主持或参加。

7.1.1.4 进行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时,应同时验收其技术档案。对治理项目同时又是科研项目的,没有技术档案不得进行验收和成果鉴定。

7.1.1.5 由几个单位协作完成的项目,其技术档案应由主办单位主持办理,并保存一整套;参加协作的单位应负责完成分工承担的部分技术档案,并保存此部门档案正本,同时将复制本送交主办单位保存。

7.1.2 项目内容齐全,资料确切可靠。

7.1.2.1 对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过程中的规划、设计、工程施工、检查验收、经营管理等几个主要技术环节,以及每一个环节中涉及的有关各方面的技术资料,都必须收集、整理齐全;如有丢失、漏缺等事故,应及时设法弥补,直到齐全为止。

7.1.2.2 各项主要技术成果,应包括文字和必要的图、表;收集的原始资料(作为辅助性技术成果),除文字、图、表外,包括必要的照片、录音、录像等。

7.1.2.3 一般文件材料,归档一份。重要的和使用频繁的,应根据需要复制副本,归档2~3份。

7.2 技术档案的主要内容

7.2.1 反映工作过程的主要文献

7.2.1.1 反映任务来源的主要文献。包括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规划与治理的任务书(或通知)、项目主管单位或实施主持单位上报的申请书和上级的批复、引用外资考评过程中的有关文献、上级主管部门、项目主管单位、实施主持单位之间签订的合同等。当治理项目同时又是科研项目时,应有课题报告、课题论证等文献。

7.2.1.2 反映工作部署的主要文献。包括规划与治理过程中重要会议的《纪要》、重要问题的书面汇报、请示和上级批复的文件、有关领导同志检查指导工作时的谈话记录等。

7.2.1.3 反映验收情况的主文献。包括对治理成果、历次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的会议记录、总结、纪要等材料,特别是上级主管部门验收的书面意见和竣工验收的《合格证书》等。

7.2.2 各个工作环节的主要技术成果

7.2.2.1 综合调查成果

将调查成果按以下几个方面及时整理归档:

a)调查报告。其内容包括自然条件、自然资源、水土流失情况、社会经济情况、水土保持治理现状、开展水土保持的意见等。在大面积综合调查中,还需有分区的调查成果和各不同类型区内典型小流域的调查成果。同时应有上述各种调查的原始记录。

b)附表与附图,包括为配合上述报告内容而填制的各类附表与绘制的各种附图,在各类附图中,最主要的是水土流失、土地利用和治理措施现状图,其余如地貌、土壤、植被、降雨等分布图,有条件已制成的,也应整理归档。

7.2.2.2 规划、设计成果

a)规划总体布局、土地利用规划、各项治理措施规划、重点工程规划等的规划报告及其附表、附图。

b)小面积规划中应有土地利用规划与治理措施规划落实到地块的附图,同时应有沟壑治理的坝系规划图、崩岗治理的措施配置图;大面积规划中应有水土流失类型分布图(或水土保持区划图)、各分区内典型小流域的土地利用规划与治理措施规划图,以及重点防护区、重点监督区、重点治理区分布图。

c)各项治理措施在不同类型地区的标准设计或定型设计,包括坡耕地治理中各类措施(梯田、保土耕作法、坡面小型蓄排工程),荒地治理中各类林型、林种、整地工程,沟壑治理中的各类措施(沟头防护、谷坊、小型淤地坝、塘坝等)的设计文字说明和平面布置与断面示意图。

d)大型淤地坝、小(二)型以上小水库、治沟骨干工程等重点工程以座为单元的专项规划、设计(包括坝址选定、设计洪水、调洪演算、建筑物平面布置、断面设计、坝库运用安排等)的文字说明和附表、附图。

7.2.2.3 小流域综合治理验收成果

a)单项措施验收成果。根据4.5的规定,将单项措施的验收单、验收图和验收表三项归档。

b)阶段验收成果。根据5.5的规定,将《小流域综合治理阶段验收报告》与相关图表、《小流域综合治理年度工作总结》及其有关图表归档。

c)竣工验收成果。根据6.5的规定,将《小流域综合治理竣工验收报告》与相关图表、《小流域综合治理竣工总结报告》及其附表、附图、附件归档。

7.2.3 各个工作环节的辅助性技术成果

7.2.3.1 综合调查的辅助性技术成果。包括调查过程中向有关单位索取的技术资料、现场观察(或观测)的情况记载(包括文字、照片、录像)、向有关人员口头调查的谈话记录和录音、有关数据的统计计算过程等,调查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整理归档。

7.2.3.2 规划设计的辅助性技术成果。包括为规划设计提供依据的技术资料(文字、图、表)、暴雨洪水资料、规划设计草图、规划设计的计算过程、规划设计不同比较方案的研究过程、规划设计修改过程(修改几次全部保存)等,在规划设计工作结束后,及时整理归档。

7.2.3.3 工程施工中的辅助性技术成果:

a)各承包施工单位对每一单项措施或分部工程逐日(或每旬)出工数量记录、相应完成的措施工程量记录(由此求得实际用工定额)。

b)各单项治理措施或分部工程使用物资(种籽、树苗、水泥、炸药、柴油等)记录、相应完成的措施工程量记录(由此求得实际用料定额)。

c)施工过程中根据附录B的规定,对各单项治理措施或分部工程质量检查的原始记录。

d)施工过程中遇暴雨洪水或其他事故,进行抢救或处理的记录和总结。

7.2.3.4 验收中辅助性技术成果。包括自查初验的原始记录、各类统计数据的原始资料与计算过程、各项措施四类效益的计算过程、施工承包单位领取补助费的收据等。

7.3 技术档案的管理与使用

7.3.1 分类建档。按照前述的反映三个工作过程、三个主要技术环节进行分类,同时将主要技术成果与辅助性技术成果既有区别、又相配套地纳入分类系列,分别建档,便于按工作性质分类查阅。

7.3.2 分级建档。各级主管部门、流域机构、省(区、市)、地(盟、市)、县(旗、市)和基层实施单位,在建档内容和要求上应各有侧重。前述各项建档内容和要求主要适用于县级主管部门和基层实施单位;地区以上各级主管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酌情增减其中某些内容。下级建档情况应向上级汇报,并得到上级的指导和协助。上级建档时,下级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

7.3.3 档案保存年限

7.3.3.1 长期保存(15年以上)的包括:流域综合调查资料(含有关声像、测绘资料)、综合治理规划、重点工程设计、重要专题报告、综合治理总结、竣工验收成果等。

7.3.3.2 中期保存(5~15年)的包括:一般技术成果、重要辅助性技术成果、重要工作计划、财务帐目等(财务帐目可交财务部门归档,但需保存目录备查)。

7.3.3.3 短期保存(3~5年)的包括:各类原始资料、年度计划、年度工作总结、一般日常行文等。

7.3.4 档案的使用根据国家《档案法》的规定和各级技术档案与水土保持档案的总体布局,将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档案纳入各级水土保持部门档案体系,按有关制度,统一管理,完善借还手续,既便于查阅利用,又保证不致丢失或损毁。

7.3.4.1 归档材料移交时,移交部门或移交人应编制移交目录,一式二份,交接时按目录内容当面清查,并在交接单上签字。

7.3.4.2 档案材料借阅时,应在借阅单上填清材料名称、份数,并规定归还时间,由借阅者签字,到期及时送还归档,以免流失。

附录A

(标准的附录)

各项治理措施验收质量要求

A1 坡耕地治理措施质量要求

A1.1 梯田(梯地)

A1.1.1 梯田应做到集中连片,梯田区的总体布局(包括梯田区位置、道路与小型蓄排工程)、田面宽度、田坎高度与坡度、田边蓄水埂等,规格尺寸符合规划、设计要求。

A1.1.2 水平梯田(隔坡梯田的水平台)应做到田面水平,田坎坚固,田边有宽1m左右反坡。

A1.1.3 坡式梯田应做到田埂顶部水平,地中集流槽内有水簸箕等分流措施。

A1.1.4 暴雨中田坎(田埂)被冲毁处已及时修补复原。

A1.1.5 田坎利用应种有经济林、草,种植密度与成活率符合设计要求。

A1.2 保土耕作

A1.2.1 沟垄种植、抗旱丰产沟、休闲地水平犁沟等改变微地形的保土耕作法,应做到规格尺寸与基本作法符合设计要求。一般地区要求顺等高线布设,在雨量较大、沟垅需要排水的地区,沟垅与等高线的倾斜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A1.2.2 草田轮作、间作套种、休闲地种绿肥等增加地面被覆的保土耕作,在总的作法符合设计要求基础上,着重要求暴雨季节地面有植物覆盖。

A1.2.3 深耕、深松等保土耕作,要求划破“犁底层”。增施有机肥的要求土壤中的团粒结构和保水能力有显著增加。

A2 荒地治理措施质量要求

A2.1 水土保持造林

A2.1.1 要求总体布局合理,造林位置恰当,不同林种、树种适应当地的立地条件,生长良好,各类树种的造林密度符合设计要求。

A2.1.2 各类树种的配置,能满足群众解决燃料、饲料、肥料和增加经济收入的需要。经济林、果、薪炭林、放牧林、用材林等各占适当的比例。

A2.1.3 工程整地的形式与当地地形适应,其规格尺寸与施工质量都符合设计要求。

A2.1.4 当年成活率在80%以上(春季造林,秋后统计;秋季造林,第二年秋后统计),3年后的保存率在70%以上。

A2.2 水土保持种草

A2.2.1 种草的位置分布合理,符合各类草种所需的立地条件,种草密度符合设计要求。

A2.2.2 采用经济价值高、保土能力强的优良草种,能满足解决群众燃料、饲料、肥料和促进畜牧业发展,增加经济收入的需要。

A2.2.3 干旱、半干旱地区采用了抗旱栽培技术。

A2.2.4 当年出苗率与成活率在80%以上,3年后保存率在70%以上。

A2.3 封禁治理

A2.3.1 当年开展时应达到以下要求:

a)封禁区四周有明显的标志,有专人专管,有合理的封禁规划和计划;

b)有明确的封禁制度和相应的乡规民约,并做到家喻户晓;

c)封山育林结合了补植、平茬复壮、修枝疏伐等抚育措施,封坡育草结合了补播、灌水、施肥、铲除毒草等管理措施。

A2.3.2 封禁3~5年后应达到以下要求:

a)封禁期内严格按规划、计划和有关制度实施,无破坏林草事件发生;

b)林、草郁闭度达80%以上,水土流失显著减轻。

A3 沟壑治理措施质量要求

A3.1 沟头防护工程

A3.1.1 当年施工的,做到修建位置恰当、规格尺寸与施工质量都符合设计标准。

A3.1.2 经暴雨考验后,做到工程完好、稳固,沟头不再前进。

A3.2 谷坊、淤地坝、小水库、治沟骨干工程

A3.2.1 进行了坝系规划,各项工程的位置布设合理。

A3.2.2 按照规定的暴雨频率,进行了坝库建筑物设计,工程施工的规格尺寸符合设计要求,蓄洪(滞洪)量和排洪量能保证坝库安全。

A3.2.3 土坝坝体均匀压实,无冻块缝隙,干容重达1.5t/m3以上,与坝体内泄水洞和坝肩两端山坡结合紧密。

A3.2.4 溢洪道、泄水洞等石方建筑物,料石、块石的规格、质量符合标准,胶合材料(水泥、白灰沙浆等)性能良好、砌石牢固、整齐。

A3.2.5 经暴雨洪水考验后,各项工程基本完好,局部小的损毁能很快修复。

A3.2.6 淤地坝坝地的防洪保收措施完备,同时在设计频率的暴雨下保证收成。小水库做到减淤措施落实,能保证使用寿命,蓄水利用20年以上。治沟骨干工程在暴雨中能发挥保护沟中其他工程的作用。

A3.3 崩岗治理

A3.3.1 崩口以上集水区进行了综合治理,减少了地表径流来源。

A3.3.2 天沟的规格尺寸、容量、排量、施工质量都符合设计要求,在设计频率暴雨下能保证地表径流不入崩口。

A3.3.3 谷坊、拦沙坝的总体布局合理、工程规格尺寸、容量与施工质量都符合设计要求,经暴雨考验基本完好。淤出的沙渍地得到有效的利用。

A3.3.4 崩壁两岸小平台的规格尺寸、施工质量都符合设计要求;平台上种植树、草既有保土能力,又有经济价值;经暴雨考验,小平台基本上完好无损。

A4 风沙治理措施质量要求

A4.1 沙障。要求布设的位置和形式、使用的材料、施工的方法和质量都符合设计要求,并于布设当年就起到固沙作用。

A4.2 防风固沙林带、农田防护林网、成片造林等。要求布局合理、林带走向、宽度、树种、林型、株行距等都符合设计要求。造林当年成活率在80%以上,3年后保存率在70%以上。

A4.3 沙柳等灌木的开发利用,采取迎主风方向带状种植、带状间伐、带状轮栽的作法,地面始终保持有防风固沙植物。

A4.4 引水拉沙造田,配套工程(蓄水池、引水渠、冲沙渠等)齐备,布局合理,造出的田面平整,且有林带保护,不致遭受风沙危害。

A5 小型蓄排引水工程质量要求

A5.1 坡面截水沟、排水沟等做到总体布局合理,能有效地控制上部地表径流,保护下部的农地或林草地;断面尺寸与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排水去处有妥善处理。

A5.2 水窖、蓄水池做到布设位置合理,有地表径流水源;规格尺寸与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蓄水容量能满足人畜饮用需要。

A5.3 上述各项工程经规定频率的暴雨考验,完好率在90%以上。

A5.4 引洪漫地

A5.4.1 拦洪坝、引洪渠等工程的规划布局、断面尺寸、渠道比降和各项工程的施工质量,都达到设计要求,引洪过程中渠系作到不冲不淤。

A5.4.2 淤漫地块要求布设合理,暴雨洪水中能迅速、均匀地淤漫全部地块。

A5.4.3 在设计频率的暴雨洪水下,各项建筑物和淤漫地块基本上完好无损;局部损毁的能很快补修完好。

A5.4.4 按照规划设计的技术要求,有计划地实施淤漫成地,并获得高产。

附录B

(标准的附录)

各项治理措施质量测定方法

B1 基本规定

B1.1 本附录与附录A、附录C配套使用,根据附录A规定的质量要求进行质量测定,质量测定结果符合要求的才进行数量统计。

B1.2 严格按照质量测定的操作规程办事。

B1.2.1 在每项治理措施的质量测定中,所需测定的面积、座(个)数、部位、以及取样的数量等,都应分别按照该项措施质量测定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应任意减少。

B1.2.2 对每项治理措施的质量测定方法,应按照该项措施质量测定的规定方法执行,不应任意改变。对各项质量测定结果,应及时准确地记载,并同时注明测定的方法。

B1.2.3 特殊情况下需改变测定方法时,应论证其改用方法的可靠性,并在记载测定结果时,注明改用的方法及其理由。

B1.3 质量测定采用的仪器和工具应符合标准。

B1.3.1 测定质量以前,应对使用的仪器和工具进行检查,符合标准才能使用。

B1.3.2 当仪器有某种误差影响质量测定结果时,应在计算中消除其误差,求得准确结果,然后记载,并注明消除误差的情况。

B1.4 质量测定应贯彻到施工与验收的全过程。

B1.4.1 造林种草等植物措施,从总体部署、工程整地、种籽、苗木、栽植,直到完成,各道工序的质量都应及时进行测定,不合要求的及时改正,前一道工序质量不合要求的,不进行后一道工序,以保证质量,避免返工浪费。

B1.4.2 各类工程措施,从总体部署、施工设计到清基、备料、开挖、填筑、砌石等直到完成,各道工序的质量都应进行测定,不合要求的应及时改正,不应只在竣工后才测定一次,致使有些不合要求的工程无法纠正,造成隐患。

B1.4.3 造林种草在完成施工后1~3年之内,应测定其成活率与保存率。各类工程措施在竣工后3年之内,应测定其经暴雨、洪水考验的质量。

B1.5 结合成果质量测定,确定治理成果数量。

B1.5.1 各项治理措施成果统计的原则是:质量不合要求的,不统计其数量。质量测定应直接为成果数量统计服务。

B1.5.2 在单项治理措施施工过程中,实施主持单位对施工承包单位的治理成果进行验收时,一般应测定质量与验收数量同时进行。梯田、林、草的面积等措施数量还应通过质量测定,在弄清其规格尺寸基础上,才能最后确定数量。

B1.5.3 竣工验收时,在确定各项治理措施数量的基础上,计算土地利用结构的变化。

B2 坡耕地治理措施的质量测定

主要包括梯田(梯地)、保土耕作两方面,至于坡耕地退耕造林种草,其质量测定要求与荒地造林种草相同。

B2.1 梯田的质量测定。应在观察了解其总体布局是否合理基础上,着重测定其规格尺寸与施工质量。

B2.1.1 水平梯田规格尺寸的测定

B2.1.1.1 田面宽度的测定,用皮尺或测绳丈量。如田面为规整的矩形,在田面中部量一处即可。如田面不规整,则在田面中部和距两端各约1/5部位,共量3处,取其平均值。

B2.1.1.2 田面长度的测定,用皮尺或测绳丈量。如田面为规整的矩形,则顺田坎量其长度即可。如田面不规整,则在田面最外边、最里边和中部共量三处,取其平均值。

B2.1.1.3 田面净面积,采取田面平均宽度乘以平均长度算得(以平方米计,除以10000,折合为公顷)。

B2.1.1.4 田坎高度和坡度的测定。田坎高度用木尺或钢卷尺量、田坎坡度用坡度尺(或量斜仪)量。如一条田坎各处高度、坡度一致,只在田坎中部量一处即可;如不一致,则在中部和距两端各约1/5处,共量三处,取其平均值。

B2.1.1.5 田坎占地宽度的测定。根据田坎高度和坡度,用三角关系计算而得。

b=h ctgθ………………………………………………………(B1)式中:h──田坎高度,m;

θ──田坎坡度,(°);

b──田坎占地宽度,m。

B2.1.1.6 用两根木尺测定田坎尺寸,一人执木尺竖于田坎根部,使之垂直地面,读出田坎高度为h;另一人用另一木尺从田坎顶部量到垂直木尺上,与之正交,读出田坎占地宽度为b;则田坎坡度θ为:

θ=ctg-1b/h……………………………………(B2)B2.1.2 水平梯田施工质量的测定

B2.1.2.1 田面横向是否水平的测定。一人执木尺立于田面里侧,另一人执手水准立田边,看尺读数,如读数与仪器高度相等,或高差小于1%,则田面水平。

B2.1.2.2 田面纵向是否水平的测定。在田面两端各有一人持水平尺,田面中部一人持手水准,先后向左右两端看尺上读数,如两端读数相等或高差小于1%,则田面水平。田埂顶部是否水平,采用同样方法测定。

B2.1.2.3 田坎是否坚固的测定。在田坎上取土样测定其干容重,达1.3t/m3;或人从田坎上来回走一遍,田坎不坍塌、坎顶无陷坑,即算合格。

B2.1.3 隔坡梯田质量测定。其平台部分的规格尺寸、施工质量的测定,与水平梯田相同;其斜坡部分的宽度和坡度,应用皮尺和测坡仪量,折算为垂直投影宽度;测定其与平台的比例,是否与设计相符。也可采用两人各执一根木尺,一扶垂直,一执水平,直角相交,同时测得斜坡部分的垂直高度与水平宽度,再用三角关系计算其坡度。

B2.1.4 坡式梯田质量测定。田面规格尺寸与田埂坚实程度的测定方法与水平梯田相同。但应着重测定田埂顶部是否水平(与水平梯田测定田面纵向是否水平方法相同),地中集流槽是否处理。

B2.1.5 石坎梯田质量测定。田面规格尺寸、施工质量等测定方法与水平梯田相同;田坎应着重观察砌石的施工质量,要求外沿整齐,砌缝上下交错、左右咬紧,先砌大块,后砌小块,逐层上升,最上一层用大块压顶。

B2.1.6 暴雨后梯田质量的测定。检查在田坎(田埂)总条数中,有坍塌现象的条数,求得其比例(%);量坍塌田坎(田埂)的长度(m),求得占田坎(田埂)总长度(m)的比例(%)。要求田坎(田埂)有坍塌现象的条数比例和长度比例都不超过10%。同时观察田面是否有细沟侵蚀等现象。

B2.2 保土耕作的质量测定

B2.2.1 改变微地形保土耕作法的质量测定

B2.2.1.1 沟垄种植法与抗旱丰产沟、休闲地上水平犁沟等的沟、垄宽度和深度,都用木尺或钢卷尺量得。在地块中轴线的上部、中部、下部,各量一条沟、垄,取其平均值,检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B2.2.1.2 等高耕作、沟垄种植、抗旱丰产沟等的沟垄走向是否水平,或沟垄走向的倾斜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都用手水准测定。测定水平的方法与梯田测纵向田面水平相同。测倾斜度时,基本作法相似,但两端水平尺上读数不同;用两端读数之差(m)除以二尺之间的水平距离(m),求得沟垄走向的倾斜度。

B2.2.2 增加地面植被保土耕作法的质量测定

B2.2.2.1 首先应观察草田轮作中的粮食作物与牧草、间作套种中的高秆作物与簇生作物、休闲地种绿肥等措施选种的作物种类与品种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着重观察暴雨季节是否地面有植物覆盖。

B2.2.2.2 暴雨季节应在上述各项措施地块中轴线的上部、中部、下部,各选一个5m×5m的样方,测定其植物盖度。测定方法是:在样方内用目测作物(牧草)枝叶垂直投影面积(m2)与样方面积(25m2)之比,即为此项措施对地面的植物盖度。可与无此措施的一般耕作暴雨季节地面植物盖度进行对比,算得增加的盖度。

B2.2.3 加深土壤耕深保土耕作方法的质量测定。在地块中轴线的上、中、下部各选一个1m×1m的样方,用铁锨挖开一道宽50cm的小坑,用木尺或钢卷尺量得耕作的深度,着重观察耕深是否划破了“犁底层”。

B3 荒地治理措施的质量测定

B3.1 水土保持造林的质量测定

B3.1.1 造林总体布局的检查。对照水土保持造林规划图与完成情况验收图,在小流域内全面走看一遍,检查林种、林型、树种是否适合立地条件并符合规划、设计的要求,按小地名逐片作好记载。特别注意检查经济林、果园的数量、位置、立地条件是否合适。

B3.1.2 整地工程的测定。水平沟、水平阶、反坡梯田、鱼鳞坑等整地工程的断面尺寸,用木尺或钢卷尺量;工程是否水平用手水准量。在规定的抽样范围内,取一面坡的中轴线,在上部、中部、下部各选一条整地工程,进行测定,取其平均值,检查其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B3.1.3 树苗质量的测定。用木尺或钢卷尺测定树苗的高度、根径,检查是否符合设计的苗龄要求。并检查树根是否完好、枝梢是否新鲜,判断其栽植后能否保证成活。

B3.1.4 株行距和造林密度的测定。一般水土保持林取10m×10m样方,果园和造林密度较小的经济林取30m×30m样方,用皮尺量其株行距,同时清点样方内的造林株数,由此推算每公顷的造林株数。株距在同一水平线上量两树的根部;陡坡行距取水平距离,测定时由两人各执一木尺,一人将木尺垂直竖于下行树根处(或与其等高位置),另一人将木尺水平置于上行树根处,二木尺直角相交,在平置木尺上读出上下两行间的行距。

B3.1.5 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的测定。造林一年后和三年后,分别测定其成活率与保存率。不分林种、林型,在规定的抽样范围内,取样方30m×30m,检查造林株数、成活株数与保存株数。采取成活株数除以造林株数,算得成活率(%),保存株数除以造林株数算得保存率(%)。

B3.2 水土保持种草的质量测定

B3.2.1 种草总体布局的检查。对照水土保持种草规划图与完成情况验收图,到有种草面积的现场逐片观察,分清荒地或退耕地上长期种草与草田轮作中的短期种草,按小地名分别作好记载。

B3.2.2 整地情况的测定。根据规定的抽样范围,在一面坡的中轴线上取上、中、下三处,用木尺或钢卷尺测定整地翻土深度,并观察其耙耱碎土情况,看是否达到“精细整地”要求。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效益计算方法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效益计算方法(GB/T 15774─1995)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效益计算的原则、内容和方法。关于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的效益将另外制定计算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水蚀地区和水蚀与风蚀交错地区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的效益计算,同时在大、中流域和不同范围行政单元(省、地区、县、乡、村)的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效益计算中也可采用。 本标准对水土保持效益的计算,首先用于弄清治理现状的效益,为治理现状调查和治理成果验收服务;在此基础上,可用于水土保持规划中的效益预测。 2 效益计算的分类 本标准规定的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效益,包括基础效益(保水、保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等四类。四者间的关系是:在保水、保土效益的基础上,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四类效益的计算内容见表1。 表1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效益分类与计算内容表

3 基本规定 3.1 效益计算的数据资料来源 水土保持效益计算,以观测和调查研究的数据资料为基础,采用的数据资料必须经过分析、核实,做到确切可靠,才能纳入计算。 3.1.1 观测资料,由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小流域内直接布设试验取得;计算大、中流域的效益时,除有控制性水文站进行观测外,应在流域内选若干条有代表性的小流域布设观测。如引用附近其他流域的观测资料时,其主要影响因素(地形、降雨、土壤、植被、人类活动等)应基本一致或有较好的相关性。

各项效益的观测布设与观测方法见附录A(标准的附录)。 3.1.2 调查研究资料,在本流域内进行多点调查,调查点的分布,应能反映流域内各类不同情况。 3.1.3 无论观测资料或调查资料,都应进行综合分析,用统计分析与成因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肯定其确有代表性,然后使用。 3.1.4 观测资料如在时间和空间上有某些漏缺,应采取适当方法,进行插补。 3.2 根据治理措施的保存数量计算效益 3.2.1 水土保持效益中的各项治理措施数量,采用其实有保存量进行计算。对统计上报的治理措施数量,应分别不同情况,弄清其保存率,进行折算,然后采用。 3.2.2 小流域综合治理效益,根据正式验收成果中各项治理措施的保存数量进行计算。 3.3 根据治理措施的生效时间计算效益: 3.3.1 造林、种草有水平沟、水平阶、反坡梯田等整地工程的,其保水、保土效益,从有工程时起就可开始计算;没有整地工程的,应在林草成活、郁闭并开始有保水、保土效益时开始计算;其经济效益应在开始有果品、枝条、饲草等收入效益时,才能开始计算。 3.3.2 梯田(梯地)、坝地的保水、保土效益,从有工程之时起就可开始计算;梯田的增产效益,在“生土熟化”后,确有增产效益时开始计算;坝地的增产效益,在坝地已淤成并开始种植后开始计算。 3.3.3 淤地坝和谷坊的拦泥效益,在库容淤满后就不再计算。修在原来有沟底下切、沟岸扩张位置的淤地坝和谷坊,其减轻沟蚀(巩固并抬高沟床、稳定沟坡)的效益应长期计算。 3.4 有条件的应对各项治理措施减少(或拦蓄)的泥沙进行颗粒组成分析,为进一步分析水土保持措施对减轻河道、水库淤积的作用提供科学依据。 4 水土保持基础效益的计算 水土保持的基础效益,按就地入渗、就近拦蓄和减轻沟蚀等三种情况分别计算。 4.1 就地入渗措施的效益计算 就地入渗的水土保持措施,包括造林、种草和各种形式的梯田(梯地),其作用包括:增加土壤入渗,减少地表径流,减轻土壤侵蚀,解决“面蚀”问题。 4.1.1 计算项目包括两方面:一是减少地表径流量,以立方米计;二是减少土壤侵蚀量,以吨计。 4.1.2 计算方法按两个步骤:第一步先求得减少径流与侵蚀的模数,第二步再计算减少径流与减少侵蚀的总量。

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编写提纲

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编写提纲(试行) 本提纲针对以县为单位,按项目区进行编制的实施方案。包括多个项目区时,实施方案可由多个项目区汇总而成。 具体设计应以小流域为单元展开,原则上按图斑进行逐一设计,达到初步设计设计深度。 1综合说明 按第二至第十一章编写顺序,每一章为一节,总结各章的主要内容及结论。 1.1项目背景 阐述项目前期规划基本情况,以及批复情况,说明任务来源、工程建设必要性和实施方案编制过程。 1.2项目区选择及概况 简要说明选定的项目区及涉及小流域的基本情况,包括自然概况、水土流失及防治情况、土地利用情况、社会经济情况等。 1.3建设任务、目标与规模 简述项目建设的任务,确定的目标和综合治理规模。

1.4总体布置与措施设计 简述小流域综合治理和单项工程总体布臵,措施设计原则、要点,以及各项措施数量。 1.5施工组织设计 简要说明小流域综合治理措施或单项工程的施工条件、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施工布臵及施工进度安排。 1.6水土保持监测 简要说明监测点布臵、监测内容、监测时段、监测方法等。 1.7技术支持 简要说明技术支持的有关内容和组织实施方案。 1.8工程管理 简要说明工程建设管理和运行管理的设计内容。 1.9投资概算与资金筹措 明确投资概算价格水平年,简要说明工程措施、林草措施、封禁治理等措施的费用、独立费用、基本预备费、总投资以及资金筹措情况。

1.10效益分析 简述项目区生态、社会、经济效益分析结果。 附图与附表 附图1 项目区及小流域地理位臵图。 附表1 工程建设特性表。 2项目背景及设计依据 2.1项目背景 简述项目来源,项目所在行政区域(县域)的地理位臵、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技术条件、水土流失及其防治状况等。概述与项目有关的区域综合规划、江河流域(河段)规划和水土保持规划成果及与项目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相关规划的编制与审批情况。 2.2项目建设必要性 阐明项目所在行政区域的水土流失对生态环境和社会经济造成的危害和影响。结合实际,从项目对所在行政区域生态改善、水源涵养、蓄水保土、减少江河泥沙淤积、防灾减灾以及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等方面,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2.3设计依据 说明实施方案编制的规划依据以及措施设计所依据的标准、规

2004红安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

长江流域********* *****年度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方案 *****水利建筑勘测设计院 *****水土保持局 二OO五年四月十日

目录 一、基本情况 (1) 二、治理方案 (3) (一)指导思想 (3) (二)治理原则 (3) 三、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实施情况 (4) 四、二00四年治理思路与措施安排 (4) 五、防治措施设计 (5) (一)水土保持乔、灌、草设计 (5) (二)封禁治理 (7) (三)塘堰技施设计 (8) (四)沉沙池设计 (9) (五)沼气池设计 (10) (六)坡面沟渠工程设计 (12) 六、组织管理 (17) 七、工程概算 (17) (一)编制依据 (17) (二)投资结构 (18) (三)基础单价 (18) (四)工程估算 (19) (五)投资估算 (20) (六)资金筹措 (20) 八、效益预测 (20) 附件

****二OO四年度 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工程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县二00四年水土保持生态修复项目区位于*****县北部**、***两乡镇,涉及***、***2条小流域,8个行政村,境内山峦起伏,沟壑密布,海拔在78~米之间。 属北亚热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光照充足,热量丰富,一年四季分明,无霜期长206~241天,雨量较为充沛,多年平均降雨量,且雨热同季,多年平均气温℃,≥10℃积温5880℃,平均日照时数小时。为北亚热带落叶阔叶、常绿阔叶混交林带,属鄂东北山地丘陵落叶栎类、青冈栎、台湾松林植被区。由于对林木的过量砍伐和治山改土,兴修水利等原因,自然植被遭破坏,造成不同程度的逆行演替,形成次生荫芽林落叶混交林、马尾松林、灌丛、草被以及多种栽培植被,东北部以壳斗科的栓皮栎、麻栎、青冈栎、茅栎和椴树、枫香、化香等组成的落叶树种为主的落叶、常绿阔叶混交林和马尾松、台湾松林植被区,西北部多马尾松纯林、杉木林、松茶混交林。据2002年统计资料表明,项目区森林覆盖率达%,植被覆盖率达68%。 实施小流域土地总面积,其中耕地面积,占总面积的%,(水田,梯坪地,坡耕地);林地面积,占总面积的%,(乔木林,疏

水土保持与生态建设方案.(优选)

二、水土保持及生态建设方案 随着物流园区建设的扩展和深入,其受人为干扰的程度也将日益剧烈,物流园区的自然组分对于干扰的抵抗能力及受干扰后的自然调节能力也将减弱,会形成较大范围的生态不稳定带。因此,有必要根据物流园区以及周围的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考虑人口的发展与结构、资源的合理利用、经济的发展和污染物防治措施变化等问题,按照区域制定的环境保护协调原则,进行综合环境规划。 1、绿地景观系统规划 1.1绿地系统规划 绿地系统对于改善生态环境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它不仅具有供给氧气、削减噪声、滞尘灭菌、吸滤有毒有害气体等净化环境的功能,而且有利于调节气候、防御风沙、保持水土。同时还起到美化、香化环境,监测环境污染的作用。因此,绿地系统规划是物流园区环境保护规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⑴绿地规划构思 物流园区绿地规划主导思想为:根据物流园区的自然地理环境,区内土地利用现状及规划,物流园区污染物的特性、扩散特征与物流园区主导风向,结合景观美学,遵循生态原则,科学地规划林木、绿篱、草坪等绿地在物流园区内的时空分布格局,建立生态功能和景观效果相协调的有机整体,并且在时间上保持绿化的延续性。 ⑵绿地系统规划目标 规划区拟初步建立集宁现代物流园区“点——线——面”的绿地系统框架,结合现状生态环境进行绿地系统规划,增加公共绿地和生态防护绿地,严格控制不同地块间防护绿地;考虑满足游憩、休闲、生态、不同人群的需要、动物和植物

的需要等多样化的功能,重点建设城市公园,完成重要景观中心、重要景观带、景观节点及主干道两侧的绿地建设,提升公共绿地人均占有量。继续完善对自然地形的绿地景观建设,营造沿园区铁路、交通干道的防护绿带。增强物流园区的生态、景观功能,在规划期内形成生态良好、协调发展、功能完善的绿化系统。并通过对整个评价区的科学、合理绿化减轻物流园区污染物主要是大气污染物对物流园区及周边地区环境的影响。 ⑶绿地系统规划布局 ①公园绿地 物流园区绿化应根据物流园区的规划结构、布局方式、环境特点及用地的具体条件,采用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点、线、面相结合的绿地布局方式,从大环境的角度出发,因势利导地结合现有条件布置公共绿地。规划在园区布置十个公园。见图

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问题解析

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问题解析 卜利胜1苏朋2 1.克什克腾旗水利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 024000 2.辽宁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辽宁沈阳 110000 摘要:在经济不断发展的同时,人们的环保意识也逐渐提高,水土流失作为一项重要的生态问题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所以,必须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水土保持。本文重点研究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问题。 关键词: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水土流失是制约丘陵山区牧业、农业、副业、林业等相关产业生产的最大因素之一,水土流失程度对于生产条件优劣以及生活条件优劣会有直接的影响,进而也会对人们的日常生活以及社会经济发展造成影响。其次,水土流失也是引发山地灾害的重要危险因素。近年来,国家政府越来越重视水土流失的综合治理工作,风力、地貌、地形以及降雨等多方面因素都有可能会导致水土流失,想要有效治理水土流失问题,一定要从根本上改善生产条件,而且应该以小流域为治理单元,合理、全面配置水土保持措施,改善小流域内的自然生态环境。 1.小流域水土流失的原因探究 小流域水土流失一般都是沟蚀、面蚀等轻中度水力侵蚀,其中土壤侵蚀的形式主要以面蚀为主。由于人为、地形、降水等多方面因素的相互作用后就会形成千沟万壑,而且主要发生在山地果园、残次蚕场、坡耕地、疏林地以及侵蚀沟等区域。这样会对流域的自然景观造成严重的破坏,使地貌受到严重侵蚀,也不利于农业机械化耕作,使土地利用效率大大降低,这样很难实现农业集约化发展目标。深入分析水土流失问题后,可以将水土流失原因主要分为以下几点:①过度采伐森林。森林是我国非常宝贵的自然资源,对于维持自然生态环境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但是近年来人们对于森林的开采程度越来越大,森林中乱砍乱伐的现象也越来越严重,这样会导致生物多样性大大降低,极易出现各种病虫害疾病,导致生态环境不断恶化。②农耕方式比较落后。现阶段,很多农村地区的农业耕作条件比较落后,农业种植的方式比较单一,加上农民的种植意识以及种植理念并不科学,导致使用土地的过程中无法有效的保护、养护土地,进而造成蓄水保肥能力下降、农田耕层变浅等现象。③生态保护意识淡薄。有的流域仅仅强调经

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

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 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1) 二、治理方案 (3) (一)................................................. 指导思想3 (二)................................................. 治理原则3 三、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实施情况 (4) 四、二OO四年治理思路与措施安排 (4) 五、防治措施设计 (5) (一)水土保持乔、灌、草设计

5 (二)................................................. 封禁治理7 (三)塘堰技施设计8 (四)............................................... 沉沙池设计9 (五)沼气池设计10 (六)坡面沟渠工程设计12 六、组织管理 (17) 七、工程概算 (17) (一)编制依据17 (二)投资结构18 (三)基础单价18 (四)工程估算19 (五)投资估算20 (六)资金筹措20 八、效益预测 (20) 附件

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工程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 县二00 四年水土保持生态修复项目区位于***** 县北部** 、*** 两乡镇,涉及*** 、***2 条小流域,8 个行政村,境内山峦起伏,沟壑密布,海拔在78?640.5米之间。 属北亚热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光照充足,热量丰富,一年四季分明,无霜期长206?241 天,雨量较为充沛,多年平均降雨量 1071.6mm ,且雨热同季,多年平均气温15.7C, ≥1(T积温5880C,平均日照时数2088.6小时。为北亚热带落叶阔叶、常绿阔叶混交林带,属鄂东北山地丘陵落叶栎类、青冈栎、台湾松林植被区。由于对林木的过量砍伐和治山改土,兴修水利等原因,自然植被遭破坏,造成不同程度的逆行演替,形成次生荫芽林落叶混交林、马尾松林、灌丛、草被以及多种栽培植被,东北部以壳斗科的栓皮栎、麻栎、青冈栎、茅栎和椴树、枫香、化香等组成的落叶树种为主的落叶、常绿阔叶混交林和马尾松、台湾松林植被区,西北部多马尾松纯林、杉木林、松茶混交林。据2002 年统计资料表明,项目区森林覆盖率达41.1%,植被覆盖率达68% 。 实施小流域土地总面积56.11km2,其中耕地面积2079.37hm2,占总面积的37.05% ,(水田1014.83hm2,梯坪地 865.98hm2,坡耕地198.56hm2);林地面积1909.54hm2,占总面积的34.03%,(乔木林862.9hm2,疏幼林1046.64hm2);果园7.45hm2,占总面积的0.13% ;荒山荒坡457.64hm2,占总面积的8.16% ;水域

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报告编制提纲

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报告编制提纲 一、简要说明 有关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说明。 二、防治责任范围 1.批复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与实际发生的责任范围对比,调整变化的原因。 2.扰动土地的治理面积、治理率。 三、工程设计 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水土保持措施,在设计报告中的设计要点,重大设计变更。 四、施工 1.工程量及进度。各项防治工程完成的数量、实施时间,与批准的方案实施时间、工程量比较,并分析其原因。 2.施工质量管理。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质量控制体系,施工事故及其处理。 3.工程建设大事。包括有关批文,较大的设计变更,有关合同协议,重要会议等。 4.价款结算。批准的工程量及其投资,施工合同价与实际结算价对比,分析增减的原因。 五、工程质量 1.项目划分。水土保持工程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程划分情况。 2.质量检验。监理工程师、质量监督机构的质量检验方法,检验结果。 3.质量评定。初步验收确定的各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对整体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价。 六、工程初期运行及成效评价 1.工程运行情况。各项水土保持工程建成运行后,其安全稳定性、暴雨后的完好情况,工程维修、植物补植情况。 2.工程效益 (1)水土流失治理。工程试运行期间控制水土流失面积,治理水土流失面

积及治理程度,项目区水土流失强度变化值。废弃土、石、渣的拦挡量、拦渣率,各类开挖面、拆除后的施工营地的平整、护砌量,植被恢复数量。 (2)植被变化。建设前、施工期间、竣工后林草植被面积,植被恢复指数。 (3)土地整治及生产条件恢复。土地整治率,施工临时占用耕地的恢复数量,土地生产力恢复能力。 (4)水土流失监测。根据水土流失专项监测报告,提出施工期间、工程运行后水土流失量,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限值。对水系、下游河道径流泥沙影响,水土流失危害情况变化。 (5)综合评价。主体工程建设对水土流失及生态环境的实际影响范围、程度、时间,水土保持工程的控制效果,防治成效。 七、附件及有关资料 1.工程竣工后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图 2.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文件、资料 3.水土保持工程施工合同、验收报告 4.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报告 5.水土流失专项监测报告 6.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图 7.水土保持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影像资料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崩岗治理技术(GB/T 16453.6-2008)》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本部分由水利部提出。本部分由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水利部水土保持司、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黄河水利委员会黄河上中游管理局、黄河水利委员会农村水利水土保持局、长江水利委员会水土保持局、松辽水利委员会农田水利处、珠江水利委员会农田水利处、海河水利委员会农田水利处、淮河水利委员会农田水利处、北京林业大学水土保持学院。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崩岗治理技术GB/T 16453.6-1996 发布日期: 2018-12-03 查看:2386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崩岗治理技术GB/T 16453.6-1996_土地整理 【标准名称】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崩岗治理技术 【标准号】GB/T 16453.6-1996 【标准文件】 GB/T 16453.6─1996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崩岗治理技术 (土壤肥料) 前言 本标准系列共分四项:第一项《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规划通则》,第二项《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第三项《水土保持综

合治理验收规范》,第四项《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效益计算方法》。本标准是上述系列中的第二项。 本项标准包括6个标准: GB/T16453.1─1996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坡耕地治理技术 GB/T16453.2─1996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荒地治理技术 GB/T 16453.3─1996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沟壑治理技术 GB/T16453.4─1996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小型蓄排引水工程 GB/T16453.5─1996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风沙治理技术 GB/T16453.6─1996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崩岗治理技术 本标准系列的四项出版后,将全部代替1988年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部颁标准SD 238─87《水土保持技术规范》。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参加起草单位:黄河水利委员会黄河上中游管理局、黄河水利委员会农村水利水土保持局、长江水利委员会水土保持局、松辽水利委员会农田水利处、珠江水利委员会农田水利处、海河水利委员会农田水利处、淮河水利委

水土保持工程措施

水土保持工程措施 简介:主要论述山洪来临时水土保持的相关工程措施。 关键字:山洪水土保持工程措施 一、水土保持工程措施的主要内容和规划布设原则 调节山洪洪峰流量,减少山洪或泥石流的固体物质含量,使山洪安全排泄,对沟口冲积锥不造成灾害。属于山沟治理工程的措施有:沟头防护工程、谷坊工程,以拦调节泥沙为主要目的的各种拦沙坝,以拦泥淤地,建设基本农田为目的的淤地坝及沟道防道防岸工程等。 山洪排导工程的作用在于防止山洪或泥石流危害沟口冲积锥上的房屋、工

矿企业、道路及农田等具有重大经济意义及意义的防护对象。属于山洪气压层的有排洪沟、导流堤等。 小型蓄水用水工程的作用在于将坡地径流及地下潜流拦蓄起来,减少水土流失危害,灌溉农田,提高作物产量。其工程包括小水库、蓄水塘坝、淤滩造田、引洪温地、引水上山等。 梯田、涝池,沟头防护以及引洪温地等措施相配合,对保护其下部的农田,防止沟头前进,防治滑坡,维护村庄和公路、铁路的安全有重要的作用。 梯田的基本的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对于改变地形,减沙、改良土壤,增加话题,改善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等都有很大作用。 第三节床固定沟

为固定沟床,拦蓄泥沙,防止或减轻山洪及泥石流灾害而在山区沟道中修筑的各种工程措施,谷坊、拦沙坝、淤地坝、小型水库、护岸工程等,称为沟道治理工程。沟床固定工程的主要售后服务则在于防止沟道底部下切,固定并抬高侵蚀基准面,减缓沟道纵坡,减小山洪流速。沟床的固定对于沟坡及山坡的稳定也具有重意义。沟床固定工程包括谷坊、防冲槛、沟床铺砌、种草皮、沟底防冲林带等措 为主要目的,防治泥沙灾害的挡拦建筑物。它是荒溪治理主要的沟道工程措施,坝高一般为3-15m,在黄土区亦称泥坝。 在水土流失地区沟道内修筑拦沙坝,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功能; (1)拦蓄(包括块石)经免除泥沙对下游的危害,便于下游对河道的整治。 (2)提高坝址处的侵蚀基准,减缓了坝上游淤积段河床比降,加宽了河床,

浮梁生态修复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浮梁生态修复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工程概况及其说明 一、工程概况 水土保持是生态建设的主体。进入新世纪,倡导人与自然和谐共处,我国和谐社会的发展对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通过加快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步伐,迅速有效地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恢复植被;通过水资源的合理配置维持河道最小生态需水量;通过污水处理,控制污水排放以及提倡清洁生产改善河流水质;通过河流地貌特征的改善,尽可能恢复河流的纵向连续性和横向连通性,以及其纵向和横向形态的多样性,防止河床材料及河岸防护的硬质化,从而使河流恢复因人类活动的干扰而丧失或退化自然功能。总之尽快改变生态恶化的局面,是全社会关注的重大问题。水利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建设指示,促进人和自然的协调与和谐,提出尊重自然规律,依靠大自然的自我修复能力,实施生态修复工程监理防治水土流失及自然河流功能丧失或退化的新思路。 浮梁县位于江西省东北部,东邻安徽省休宁县、江西省的婺源县,西毗我省波阳县,南接乐平市和景德镇昌江区,北连安徽省祁门县和东至县。居于六山二湖(黄山、九华山、庐山、武夷山、龙虎山、三清山;鄱阳湖、千岛湖)之中心,位于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闽南“金三角”、长江中游经济区和京九铁路经济带结合部的中心地区,是赣皖浙毗邻地区的中心,江西省昌九景(南昌、九江、景德镇)“金

三角”、景上鹰(景德镇、上饶、鹰潭)“银三角”的联络部。县城距景德镇市中心仅6公里,与市区是一种连而有隔,隔而不断的关系。我县的湘湖镇、洪源镇分别是景德镇的东、西门户。全县总面积 2867平方公里,县界轮廓呈树叶形,南北长约88公里,东西宽约67公里。自从2006年浮梁县被列为全国生态试点县以来,浮梁县在生态修复工作一直走在我省的前面。经过多年的治理浮梁县生态修复工作以初见成效。为巩固浮梁县生态修复程果,计划再用一年的时间治理生态修复工程,本次试点建设工程主要分布在该县瑶里镇、鹅湖镇及庄湾乡部分地区的12个村委会,项目区面积为213.21km2,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7.44%。景——瑶战备公路穿越项目区,通往各乡镇、村的道路全部硬化,交通十分便利。瑶里镇一直以来都很注重对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所以区域内原始生态至今保存得较好,为生态修复提供了有利的自然环境。近几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旅游渡假成了人们生活中的一部分,而浮梁县瑶里镇以其特有的自然生态景观成了成为了人们向住的旅游胜地,近几年来浮梁县瑶里镇的旅游人次年年攀高。 2001年瑶里镇被确定为江西省省级自然风景名胜区和省级自然保护区。然而旅游人次逐年增加给当地的自然生态带来了一系列的负面影响。因为人类活动的增加将打破原来相对平衡的生态系统,自然生态逐步趋向恶化。因此对其加以保护利用尤为重要。 浮梁县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的起动将会有利的保护当地的自然生态环境,同时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的建设也将更为有利的推动旅游业的发展,生态旅游与生态修复两者存在着互利的关系,生态修复建设

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暂行办法

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简称“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工作,规范监理行为,提高建设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根据《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等规章,结合水土保持工程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水利部主管全国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工作,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在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水土保持司的指导下承担具体管理工作。 第三条 水土保持工程按国家基本建设程序管理,实行项目法人任责制或项目责任主体负责制,在项目批准立项时予以明确。 第四条 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必须由水利部批准的具有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承担。 第五条 水土保持工程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批准的设计文件及工程施工合同、工程监理合同,对工程施工实行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 在确定承建单位前,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应根据有关规定择优选定监理单位。 第七条 实施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前,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应与监理单位签订书面监理合同,合同中应包括监理单位对水土保持工程质量、投资、进度进行全面控制的条款。监理单位应依据合同,公正、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工作,维护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和承建单位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 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第九条 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取费标准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监理单位不得采取压低监理费用等不正当竞争手段承揽监理业务。 第十条 水土保持工程监理除应符合本办法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 项目监理机构及设施 第十一条 监理单位须向工程现场派驻项目监理机构,具体负责监理合同的实施。项目监理机构的设置、组织形式和人员组成,应根据监理工作的内容、服务期限及工程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工程环境等因素确定。监理人员组成应满足水土保持工程各专业工作的需要。 第十二条 监理单位应于监理合同签订后十天内,将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组成及任命的总监理工程师,书面通知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 第十三条 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应根据监理合同约定,提供满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施工组织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施工组织

第一章编制说明 一、前言 我们认真阅读了《昆明市呈贡区吴家营街道郎家营石头山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招标文件》,我单位完全能够胜任本工程的施工,并以极大的热情和认真的态度,积极组织了本工程的投标工作,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以及我单位现有的技术及设备力量,认真的编制了本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时对目标工期、工程质量、资源配置及劳动力组织、施工进度计划控制、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法、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安全保证措施、文明施工措施、环境保护措施等诸多因素尽可能充分考虑,突出科学性及可行性。 如果我单位中标,我单位将以本组织设计为主导施工的依据,结合施工过程中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施工工艺和方法,完全按照业主的要求和监理工程师的指示进行施工。 二、编制依据 1、2003年《水土保持工程预算定额》及配套的编制规定,补充定额采用2002年水利定额; 2、《中国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 3、《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规划通则》(GB/T15772-1995); 4、《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验收规范》(GB/T15773-1995); 5、《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T16453-1996); 6、《水土保持治沟骨干工程暂行技术规范》(SD175-86); 7、《水土保持质量评定规程》(SL336-2006); 8、《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SL72-94); 9、《丹江口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0年第3期及配套相关文件; 10、本工程施工图纸;现场及周边环境实际情况;

11、国家现行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1-8); 第二章工程概况 一、工程概况 昆明市呈贡区吴家营街道郎家营石头山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位于昆明市呈贡区吴家营街道办事处郎家营村,项目区南北长650m,东西宽500m,土地总面积13.32 hm2海拔在1995-2048m 之间。其中原取石采空区7.56 hm2,未扰动区5.76 hm2。 二、工程内容 绿化8.42hm2,进场道路340m,步行小道800m,木栈通道30m,亭子4座,水景观1座,道路排水沟340m,行道树690m,植物篱600m,补植补种1.68hm2,封禁治理3.91hm2。 三、工程施工重点、难点 1、工程重点是8.42hm2绿化,因绿化面积大,绿化苗木种类繁多,有乔木、灌木、草皮、边坡绿化等,因此要按规定工期完工必须精心组织。防护林、绿化、植被等工程:严格按设计部位、具体苗木规格、草籽种类要求进行定位、确定实施的范围及内容,并认真计划、精心组织、可靠实施,并做好浇水、除草、消毒、施肥、修剪机防冻管理,确保成活率及实施的效果。 2、施工难点为游览休闲区园林小品施工,主要包含进场道路340m,步行小道800m,木栈通道30m,亭子4座,水景观1座等工程,因以上工程内容在造型、材料等方面有特殊要求,对施工技术人员、技工等要求较严格。 第三章服务 一、施工前的服务

水土保持工程措施

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及其作用研究 水土保持是防治水土流失,保护、改良与合理利用水土资源,维护和提高土地的生产力,以利于充分发挥水土资源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建立良好生态环境的事业。水土保持的对象不只是土地资源,还包括水资源。水土保持的内涵不只是保护,而且包括改良与合理利用。 对于水土保持工作,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地定义:水土保持是指对自然因素和人为活动造成水土流失所采取的预防和治理措施。主要涉及预防、治理以及成果管护3个层面。预防主要是针对一些尚未造成水土流失或水土流失状况较轻的地区,在这一地区除了要采取植物"工程等技术措施外,还要加大水土保持宣传,激发地区人民的积极性以及保护意识。而治理则是针对已经发生水土流失现象的地区,这一地区会采取植物、工程以及耕作措施等进行治理。成果管护是水土保持工作的最后一个步骤也是非常关键的环节,它可以有效巩固水土保持工作的效果。 一、水土保持的目标和任务 我国是世界上水土流失较严重的国家之一,其水土流失的基本特点是:分布广、类型多、强度高、危害深、治理难度大。黄土高原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绿洲生态环境恶化、天然草场退化、山区生态屏障破坏导致的水资源涵养功能下降等问题严重制约着我国生态环境改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在新的形势下,水利部确立了以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维系良好的生态环境,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保障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基本思路,明确了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三大目标”、“四项任务”。 1、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三大目标 (1)在有效减轻水土流失、减少进入江河泥沙的同时,加强对化肥、农药等面源污染的控制和对重点江河湖库周边的水源保护及生态改善。 (2)在大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同时,突出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开发,集约、高效、可持续利用水土资源,有效增加农民收入。 (3)在改善生态环境,减轻干旱、洪涝灾害的同时,重视城乡人居环境质量的改善,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建设美好家园,提高人民生活质量。 2、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四项任务 (1)预防监督 重点加强对主要供水水源地、库区、生态环境脆弱区和能源富集、开发集中

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

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方案 目录 . .

一、基本情况 (1) 二、治理方案 (3) (一)指导思想 (3) (二)治理原则 (3) 三、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实施情况 (4) 四、二00四年治理思路与措施安排 (4) 五、防治措施设计 (5) (一)水土保持乔、灌、草设计 (5) (二)封禁治理 (7) (三)塘堰技施设计 (8) (四)沉沙池设计 (9) (五)沼气池设计 (10) (六)坡面沟渠工程设计 (12) 六、组织管理 (17) 七、工程概算 (17) (一)编制依据 (17) (二)投资结构 (18) (三)基础单价 (18) (四)工程估算 (19) (五)投资估算 (20) (六)资金筹措 (20) 八、效益预测 (20) 附件 . .

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工程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县二00四年水土保持生态修复项目区位于*****县北部**、***两乡镇,涉及***、***2条小流域,8个行政村,境山峦起伏,沟壑密布,海拔在78~640.5米之间。 属北亚热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光照充足,热量丰富,一年四季分明,无霜期长206~241天,雨量较为充沛,多年平均降雨量1071.6mm,且雨热同季,多年平均气温15.7℃,≥10℃积温5880℃,平均日照时数2088.6小时。为北亚热带落叶阔叶、常绿阔叶混交林带,属鄂东北山地丘陵落叶栎类、青冈栎、松林植被区。由于对林木的过量砍伐和治山改土,兴修水利等原因,自然植被遭破坏,造成不同程度的逆行演替,形成次生荫芽林落叶混交林、马尾松林、灌丛、草被以及多种栽培植被,东北部以壳斗科的栓皮栎、麻栎、青冈栎、茅栎和椴树、枫香、化香等组成的落叶树种为主的落叶、常绿阔叶混交林和马尾松、松林植被区,西北部多马尾松纯林、杉木林、松茶混交林。据2002年统计资料表明,项目区森林覆盖率达41.1%,植被覆盖率达68%。 实施小流域土地总面积56.11km2,其中耕地面积2079.37hm2,占总面积的37.05%,(水田1014.83hm2,梯坪地 . .

小流域生态建设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法

小流域生态建设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 (试行) 河北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 2006年6月

为统一全省生态建设工程水土保持监测的技术路线、明确监测内容、规范小流域综合治理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保证监测成果的科学性和真实性,制订本实施方案(试行)。本实施方案适用于国家、省投资的小流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 1监测依据 1.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其实施条例 (2)《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水利部12号令) (3)《水土保持监测资格证书管理办法》(水利部25号令) 1.2技术规范 (1)《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SL277-2002) (2)《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效益计算方法》(GB/T15774-1995) (3)《水土保持试验规范》(SD239-1987) 1.3其它依据 (1)项目初步设计和批复文件(包括设计变更文件) (2)项目所在行政区的生态治理规划文件

2监测目的与监测技术路线 2.1监测目的 通过对小流域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的监测,及时掌握水土流失治理及效益发挥状况、为该项目水土保持工程专项验收和监督管理提供技术依据。为总结小流域综合治理经验、对今后生态环境建设提供监测数据。 2.2监测技术路线 (1)前期。收集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规划设计、有关项目区的地形图、土地利用、社会经济数据资料;实地勘查(补测)项目区水土流失及水土保持现状,摸清小流域基底情况,校核有关数据资料;经分析论证确定监测分区与监测点布设,制 订监测计划。 (2)中期。实施全面监测,通过开展地面观测和调查监测获取各类监测信息(有条件的开展土壤侵蚀遥感监测),在监测期内编写年度监测报告。 (3)后期。项目竣工后,汇总分析各年度监测报告与监测信息,编写竣工监测 报告。 3监测内容、方法与频次 小流域生态建设水土保持监测主要内容包括:小流域基底值、水土流失及其影响因子、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水土流失危害和防治效益。

水土保持验收工作说明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说明 ①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依据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防治水土流失的各项措施,并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和监理工作。工程完成后,应当进行自查初验,并依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GB/T22490-2008)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总结报告》、《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报告》;水土保持监测单位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报告》;水土保持监理单位编制《水土保持监理报告》。 ②建设单位自查初验后应当委托评估单位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工作。评估单位依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文件和水土保持验收规程规范对水土保持设施进行评估,并出具整改意见。 相关规定: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评估的主要内容:(1)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组织机构,包括落实责任、明确职责情况;(2)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管理情况,包括水土保持工程的管理责任是否落实、维护管理的经费是否有稳定的来源、是否有明确的水土保持工程维护管理机构和人员等;(3)水土保持方案制度的落实情况(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情况);(4)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施工设计情况,包括主体工程规模变更、主体工程设计变更、水土保持设计变更等;(5)水土保持监理情况,包括监理单位资质、监理方式、监理实施、质量控制、监理效果等;(6)水土保持监测情况,包括监测单位资质、监测计划、监测方法、监测实施、监测结果、监测效果等;(7)水土保持

措施完成情况;(8)水土保持工程质量;(9)水土流失防治效果,特别是建设过程中的水土流失防治效果;(10)工程施工方法、水土保持新技术应用、水土保持新理念等;(11)水土保持报告制度落实情况;(12)落实水行政主管部门整改意见情况,包括流域机构和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次数、内容和整改要求;(13)存在遗留问题的数量、重要程度、解决方法和可完善程度,并对遗留问题提出明确的完建改建意见;(14)生产运行过程中的水土保持管理落实情况;(15)提出评估结论,包括水土保持措施数量、工程质量、水土保持投资、水土流失防治效果、后续管理可靠性,总结水土保持防治的经验与教训,明确后续应解决的问题及对策。《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研讨会议纪要》 ③建设单位根据评估单位出具的意见进行项目整改。 ④项目整改完成后,评估单位进行现场复查,复查通过后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报告》。 ⑤评估单位同意验收后,建设单位提交《水土保持监测报告》、《水土保持监理报告》、《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总结报告》、《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报告》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申请。 ⑥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受理验收申请后,组织有关单位的代表和专家成立验收组,依据验收申请、有关成果和资料,检查建设现场,提出验收意见。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监测报告、评估报告编制单位应当参加现场验收。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 该规范是为了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预防、控制和治理开发建设活动导致的水土流失,减轻对生态环境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防止水土流失危害而制定的。 该规范适用于建设或生产过程中可能引起水土流失的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流失防治。 该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3〕102号文《关于印发“二○○二~二○○三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由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该规范共分为14章和两个附录。主要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各设计阶段的任务、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初步设计专章、拦渣工程、斜坡防护工程、土地整治工程、防洪排导工程、降水蓄渗工程、临时防护工程、植被建设工程、防风固沙工程等。

该标准是为了统一水土流失调查,开展水土保持工作而制定的。适用于全国土壤侵蚀的分类与分级。 该标准共5章和2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土壤侵蚀类型分区、土壤侵蚀强度分级、土壤侵蚀程度分级。 该规范是为了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审查、实施、监理、监测、评估和验收的管理而制定的。 该规范适用于可能引起水土流失的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流失防治。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3〕102号文《关于印发“二○○二~二○○三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由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会同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和北京水保生态工程咨询公司共同编制而成。 该标准共6章,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基本规定、项目类型及时段划分、防治标准等级与适用范围、防治标准。

水土保持工程措施

水土保持工程措施 一、水土保持工程措施的主要内容和规划布设原则 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是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措施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它与水土保持生物措施及其他措施同等重要,不能互相代替。水土保持工程研究的对象是斜坡及沟道中的水土流失机理,即在水力,风力,重力等外营力作用下,水土资源损失和破坏过程及工程防治措施。 我国根据兴修目的及其应用条件,水土保持工程可以分为以下四种类型:①山坡防护工程;②山沟治理工程;③山洪气压层工程;④小型蓄水用水工程。 山坡防护工程的作用在于用改变小地形的方法防止坡地水土流失,将雨水及融雪水就地拦蓄,使其渗入农地、草地或林地,减少或防止形成面径流,增加农作物、牧草以及林木可利用的土壤水分。同时,将未能就地拦蓄的坡地径流引入小型蓄水工程。在有发生重力侵蚀危险的坡地上,可以修筑排水工程或支撑建筑物防止滑坡作用。属于山坡防护工程的措施有:梯田、拦水沟埂、水平沟、水平阶、水簸箕、钱鳞坑、山坡截流沟、水窖(旱井)、以及稳定斜坡下部的挡土墙等。 山沟治理工程的在于防止兆头前进、沟床下切、沟岸扩张,减缓沟床纵坡、调节山洪洪峰流量,减少山洪或泥石流的固体物质含量,使山洪安全排泄,对沟口冲积锥不造成灾害。属于山沟治理工程的措施有:沟头防护工程、谷坊工程,以拦调节泥沙为主要目的的各种拦沙坝,以拦泥淤地,建设基本农田为目的的淤地坝及沟道防道防岸工程等。 山洪排导工程的作用在于防止山洪或泥石流危害沟口冲积锥上的房屋、工矿企业、道路及农田等具有重大经济意义及意义的防护对象。属于山洪气压层的有排洪沟、导流堤等。 小型蓄水用水工程的作用在于将坡地径流及地下潜流拦蓄起来,减少水土流失危害,灌溉农田,提高作物产量。其工程包括小水库、蓄水塘坝、淤滩造田、引洪温地、引水上山等。 第二节坡面治理工程 坡面在山区农业生产中占有重要地位,斜坡又是和径流的策源地,水土保持要坡沟兼治,而坡面治理是基础。坡面治理工程包括斜坡固定工程、山坡截流沟和沟头防护工程等。 二、斜坡固定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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