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压交流配电柜技术规范

低压交流配电柜技术规范
低压交流配电柜技术规范

汉中恒大城10kV住宅配套)工程

0.4kV交流配电柜订货技术规范

设计单位:汉中电力设计院

二〇一三年六月

目录

1 总则 (1)

2 技术要求 (2)

3试验 (8)

4 技术服务、设计联络、工厂检验和监造、工厂(现场)验收 (8)

5 项目需求部分 (10)

6 投标人响应部分 (12)

1 总则

1.1 本规范书文件提出了对380/220V交流系统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 本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方应提供符合本规范书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3 投标人应具有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宜具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宜具有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具有AAA级资信等级证书,宜具有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证书并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必须具备国网机构检验合格证书。必须已经生产投运过十套及以上类似或高于本规范书要求的设备,并具有在相同或更恶劣的运行条件下持续稳定运行两年以上的成功经验。投标方应随同投标书提供所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及供货记录。

1.4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或电力行业级检验检测机构试验合格的证明文件。

1.5 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的形式对本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表示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规范书的要求;如有与本规范书要求不一致的地方,必须逐项在“项目单位技术差异表”中列出。如果没有不一致的地方,必须在“项目单位技术差异表”中写明为“无差异”。

1.6 本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按较高的标准执行。

1.7本规范书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规范书未尽事宜,由合同签约双方在合同谈判时协商确定。

1.8 供方职责

供方的工作范围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8.1 提供标书内所有设备及设计说明书及制造方面的说明。

1.8.2 提供设备安装、使用的说明书。

1.8.3 提供试验和检验的标准,包括试验报告和试验数据。

1.8.4 提供图纸,制造和质量保证过程的一览表以及标书规定的其它资料。

1.8.5 提供设备管理和运行所需有关资料。

1.8.6 所提供设备应发运到规定的目的地。

1.8.7 如标准、规范与本规范书的条文有明显的冲突,则供方应在制造设备前,用书面形式将冲突和解决办法告知需方,并经需方确认后,才能进行设备制造。

1.8.8 在更换所用的准则、标准、规程或修改设备技术数据时,供方有责任接受需方的选择。

1.8.9 现场服务。

2 技术要求

2.1 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表1 技术规范引用标准

2.2通用要求

2.2.1技术要求

2.2.1.1低压柜技术参数

2.2.1.2主要元器件技术参数1)框架式断路器

2)低压塑壳断路器

2.2.2功能要求

2.2.2.1柜体结构

开关柜的基本框架为组合装配式结构,螺钉紧固互相连接成基本框架,再按方案变化需要,加上相应的门、封板、国产功能板、安装支架以及母线、功能单位等零部件,组装成完整的开关柜,装置内零部件尺寸、隔室尺寸实行模数化。在变压器室底部、前后门、进风口配钢丝网。应保证所有柜型高度尺寸一致,保证所有柜型的固定基础框架在一条直线上,以方便土建施工。柜型采用固定开关柜配插拔式框架断路器、固定式塑壳断路器。

外壳

外壳及面板为冷轧钢板(厚度≥2mm),表面静电喷塑处理,采用橘皮工艺,其余部分采用敷铝锌板。

垂直母线用功能板保护,防止偶然接触,其防护等级高于IP30。

每回路出线均应标出回路名称。

柜底部(或柜顶部)提供开有电缆孔的底板并带有阻燃橡皮圈。

母线

本开关柜低压侧采用三相四线制和三相五线制,本柜母线应采用高导电率表面镀锡或银铜导体,导体表面根据相序套对应颜色的热缩套管。

水平母线安装于独立的母线隔室中,每相母线规格按固定值。

PE、N线及连接排上均开有模数孔用于电缆的连接。

主母线及分支母线(含连接部分)外表面全部采用有机绝缘,母线小室及电缆小室内母线不得有裸露部分(电缆接线端子除外),接合处应有防止电场集中和局部放电的措施(如安装均压罩等)。

进出线方式:同时满足上进上出和下进下出线方式。

应保证触头的接触压力或温升应满足相关的国标、行标。应提供已通过国家权威部门并符合GB标准的一次插接试验报告。

插拔式机构抽拉应灵活、轻便、无卡阻、碰撞现象;机构的动、静触头的中心线应一致,触头接触应紧密。三相通断时间应符合有关标准。主、辅触头通断可靠、准确,插入深度应符合要求;机械或电气联锁装置应动作正确,闭锁或接触均应可靠。

母线相别标识及颜色应符合GBJ 149标准。

2.2.2.2框架断路器

操作机构

型式:详见设备订货图

操作电源:AC380/220V

储能电动机的额电工作电压:AC220V

保护方式:进线及母联保护装置采用三段保护特性:

长延时:整定电流范围:(Iγ)0.4-1.0In

整定时间范围:0.94-30(在6×Iγ上得到)秒

短延时:整定电流范围:

瞬时:整定电流范围:In~50kA

断路器提供的辅助接点应满足本技术要求,并至少具备6常开、6常闭。

断路器易损件应具有互换性。

2.2.2.3低压塑壳断路器

630A及以下馈电断路器采用的形式及级数见附图。

所配断路器额定极限短路分断容量应取相同额定电流下的上限开断容量。

配电子脱扣器、分离线圈,具有过载长延时、短路瞬动保护。

所配断路器保护方式详见设备订货图。

断路器应带辅助接点。

满足系统电压、电流、频率以及分断能力的性能水平要求。

塑壳式断路器应有限流分断能力。

断路器应为模块化结构设计、安装方便,并可在不拆卸塑壳断路器外壳的情况下加装各种附件(如分励脱扣器、辅助触头、报警触头)而无需改变断路器结构和开关柜结构,同时面板、附件为标准化设计。

当采用固定抽出式安装时,其二次回路亦应具有插接式整体连接装置。

2.2.2.4其它要求

相同参数的可动元件对同类型的屏柜应具有完全的互换性,相同参数和结构的其它元件也应具备互换性。

应保证同规格的低压断路器抽屉、或配件能够互换。

触头及抽屉触头应保证足够的接触面积。

开关柜体的面板上应设有红灯和绿灯,并分别表示断路器的合、分闸位置。

2.3配电系统接线方式

2.3.1配电系统应采用三相五线制,系统的中性点连接至配电变压器中性点,就地单点接地。系统额定电压380V/220V.

2.3.2配电系统采用按工作配电变压器划分的单母线。相邻两段工作母线间配置联络开关,同时供电满足并列运行。对于应急配电变压器与工作段母线之间可装设自动切换装置。2.3.3 并联电容补偿采用三相共补方式

2.4开关、设备选择

2.4.1配变0.4kV侧、母联必须配置具有热脱扣和电磁脱扣功能的框架断路器,具体数量见图纸,

2.4.2交流进线的自动切换开关在以下情况下应能闭锁自动切换功能:

交流进线开关过载跳闸时;

配变低压侧零序过流保护动作时。

2.4.3 630A以下馈线开关采用塑壳交流断路器,并具有分离脱扣线圈和脱扣报警接点、辅助接点并分别引至端子排。

2.4.4 电容补偿保护用开关采用塑壳断路器,投切电容器开关采用复合开关,

2.4.5 补偿电容器选用干式无爆型自愈产品。

2.5 配电屏

2.5.1可开启的防护盖和门应可靠接地。

2.5.2仪表小室、母线小室及电缆小室之间采用钢板或高强度阻燃材料隔离。

2.5.3屏内导线和绝缘材料均要求阻燃。

2.5.4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应满足表2的规定,屏顶母排不同相或不同极的裸露载流部分之间、裸露载流部分与未经绝缘的金属体之间的电气间隙不得小于12mm,爬电距离不得小于20mm。

表2 允许的最小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2.5.5 防护等级不低于IP30。选用高强度钢组合结构,并充分考虑散热的要求。屏柜应有良好的防电磁干扰的屏蔽功能。

2.5.6接地母排应采用铜质材料,截面积不小于100mm2(见图纸)。接地端子为压接型,屏间铜排应方便互连。

2.5.7主母线和分支母线应由螺栓连接的高导电率并包有绝缘套的铜排制成。

2.5.9所有指示灯和按钮颜色:合闸(接通)位置信号灯和按钮应为红色,跳闸(断开)位置信号灯和按钮应为绿色。从正面看,绿灯在左红灯在右。信号灯应选用LED节能灯。

2.5.10屏柜应有足够的支撑强度,应提供必要配套件,以保证能够正确起吊、运输、存放和安装设备,且应提供地脚螺栓孔。

2.5.11柜内设备的安排及端子排的布置应保证各套装置的独立性,在一套装置检修时不影响其他装置的正常运行。各馈线接入端子排之前应压接好线耳或接线柱后方可接入。

2.5.12 出线柜应具备每个回路安装漏电检测互感器位置,上部仪表室预留用于安装漏电检测分模块的位置。

2.6测量仪表

2.6.1在安装有框架断路器、电容器的交流屏上应装设多功能测量仪表,出线断路器柜内应装设三相数显电流表。

2.6.2交流系统的监测仪表应采用数字式仪表(精度0.5级),测量显示三相交流电压和电流。

3试验

交流系统中所用元件均应按各自的产品标准进行型式试验、出厂试验和现场交接试验。现场交接试验可与用户协商进行。

交流屏的各主要部件应进行材料试验并提供报告,以确认部件和材料是否有缺陷,并应检查部件的设计和结构是否满足本规范书要求。

交流屏应在工厂进行全面检查以确保设备功能的完好性、适应性和满足本规范书及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4 技术服务、设计联络、工厂检验和监造、工厂(现场)验收

4.1 技术服务

4.1.1 概述

4.1.1.1 卖方应指定一名工程技术人员配合买方的工作,对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和现场试验等进行技术指导。买方应为卖方的现场派出人员提供工作和生活的便利条件。

4.1.1.2 买卖双方应该根据施工的进展通过协商决定卖方现场派出人员的专业、人员数量、服务持续时间、以及到达和离开工地的日期。

4.1.2 任务和责任

4.1.2.1 卖方指定的现场派出人员,应在合同范围内与买方充分合作与协商。双方的现场代表,未经双方授权,无权变更和修改合同。

4.1.2.2 卖方现场派出人员应按合同规定完成有关设备的技术服务,指导、监督设备的安装、调试和验收试验。

4.1.2.3 卖方现场派出人员有义务协助买方在现场对运行和维护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

4.1.2.4 卖方现场派出人员应满足买方对安装、调试工作提出的技术和质量方面的合理意见和建议。

4.1.3质保期

4.1.3.1卖方应提供3年的质保期。

4.2 设计联络会

4.2.1 为协调设计及其它方面的接口工作,根据需要买方与卖方应召开设计联络会。在签约后的30天内,卖方应向买方建议设计联络会方案。

4.2.2设计联络会内容:

1)确定布置尺寸以及其他附属设备的布置;

2)复核并确认设备的主要性能和参数;

3)检查质量保证程序及质控措施;

4)确定土建要求/运输尺寸和质量,以及工程设计的各种接口的资料要求;

5)讨论交货程序;

6)讨论监造、工厂试验及检验问题;

7)讨论调试及验收试验;

8)买卖双方提出的其它内容。

4.2.3 双方应作好各次联络会议纪要,包括讨论的项目、内容和结论,经双方代表签字生效。会议纪要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3 工厂检验和监造

买方有权派遣其检验人员到卖方及其分包商的车间场所,对合同设备的加工制造进行检验和监造。

监造人员参加工厂试验,包括会签任何试验结果,既不免除卖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也不能代替合同设备到达买方后的检验。

监造人员有权前往卖方和(或)其分包商生产现场,观察和了解该合同设备工厂试验的情况及其运输包装的情况时,若发现任一货物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标准,或包装不满足要求,监造人员有权发表意见,卖方应认真考虑其意见,并采取必要措施以确保合同设备的质量。

若买方不派或未按时派遣监造人员参加上述试验,卖方应在接到买方相关通知后,自行组织检验。

为对合同设备进行实地了解,卖方应在本厂内组织一次对买方的培训。

监造范围如下:

1) 各种外协件、外购件

单元组装及试验

3) 整体组装、试验

4) 出厂试验

5) 包装、装运

卖方应向监造人员提供下列资料:

1) 合同设备的生产进度计划

2) 重要原材料型号、规格、合格证及其物理、化学、电气性能

3) 分包商主要零部件验收报告、型式试验报告、出厂试验报告及合格证、说明书

4) 产品完善和改进的报告

5) 与分包商的技术协议及合同副本

监造人员有权到合同设备生产车间及分包商生产车间实地了解生产情况,并提出对合同设备监造中发现的问题。

4.4 工厂(现场)验收

满足国家电网公司相关企业标准中关于工厂验收(现场验收)的规范。

5 项目需求部分

5.1 货物需求及供货范围一览表

表3 货物需求及供货范围一览表

以上成套GCS低压出线柜详细配置见附图

屏体颜色:GSB05-1426-200177#GY09冰灰桔纹

5.2 图纸资料提交单位

经确认的图纸资料应由卖方提交表4所列单位。

表4 卖方提交的须经确认的图纸资料及其接收单位

5.3 工程概况

5.3.1 项目名称:汉中恒大城(10kV住宅配套)工程

5.3.2 项目单位:南郑县电力局

5.3.3 工程规模:

5.3.4 工程地址:汉中市南郑县

5.3.5 交通、运输:汽车

5.3.6交流系统总体布置方案:地下一层高低压混合布置

5.4 使用条件

表5 使用条件表

5.5 接口要求

1)满足消防联切系统接口要求:

2)硬接点接口

馈出断路器跳闸报警接点输出。

6 投标人响应部分

投标人保证值,不能空格,也不能以“响应”两字代替,不允许改动招标人要求值。

如有差异,应填写投标人技术差异表。

“投标人保证值”应与型式试验报告及其他性能试验报告相符。

6.1 投标人技术偏差表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技术规范应与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一致。若有偏差投标人应如实、认真地填写偏差值;若无技术偏差则视为完全满足本技术规范的要求,且在投标人技术偏差表中填写“无偏差”。

表6 投标人技术偏差表

6.2 销售及运行业绩表

表7 销售及运行业绩表

6.3 推荐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供货

表8 推荐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供货表

6.4 最终用户的使用情况证明

6.5 投标人提供的试验检测报告表

表9 投标人提供的试验检测报告表

6.6 投标人提供的鉴定证书表

表10 投标人提供的鉴定证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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