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填土技术要求及实验取样规定

回填土技术要求及实验取样规定
回填土技术要求及实验取样规定

一、一般规定:

1 施工材料的规定:

1.1 回填土:宜优先利用基槽中挖出的优质土。回填土内不得含有有机杂质,粒径不应大于50mm,含水量应符合压实要求。

1.2 石屑:不应含有有机杂质。

1.3 填土材料如无设计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3.1 碎石、砂土(使用细、粉砂时应取得设计单位同意)和爆破石渣,可作表层以下的填料。

1.3.2 含水量符合压实要求的粘性土,可作各层的填料。

1.3.3 碎块草皮和有机含量大于8%的土,仅用于无压实要求的填方。

1.3.4 淤泥和淤泥质土一般不能用作填料,但在软土或沼泽地区,经过处理且含水量符合压实要求的,可用于填方次要的部位。

2 作业条件

2.1 填土基底已按设计要求完成或处理好,并办理验槽签证。

2.2 基础、地下构筑物及地下防水层、保护层等已进行检查和办好隐蔽验收手续,且结构已达到规定强度,基础分部经质监站验收通过。

2.3 大型土方回填前应根据工程特点、填料种类、设计压实系数、施工条件和压实工艺等合理确定填料含水量、每层填土厚度和压实遍数等施工参数。重要的填方工程和路基,其参数通过压实测试来确定。

2.4 室内地台和管沟的回填,应在完成上下水道安装(经试水合格)或间墙砌筑,并将填区内的积水和有机杂物等清除干净后再进行。

2.5 在建(构)筑物地面以下的填方,若填筑厚度小于0.50m,应清除基底上的草皮和垃圾;若填筑厚度小于1m,应清除树墩及割去长草。

2.6 填土前,应做好水平高程的测设,基坑(槽)或沟坡边上按需要的间距打入水平桩,室内和散水的墙边应有水平标记。

3 操作工艺

3.1 当填方基底为积土或耕植土时,如设计无要求,可采用推土机或高程机械压实5~6遍。

3.2 在水田、沟渠或池塘上填方,应先排水疏干,挖除淤泥,换填砂砾或抛填块石等方法处理后再行填土。

3.3 填筑粘性土,应在填土前检验填料的含水率。含水量偏高时,可采用翻松晾晒,均匀掺入干土等措施;含水量偏低,可预先洒水湿润,增加压实遍数或使用大功率压实机械等措施。

3.4 使用碎石类土或爆破石渣作填料时,其最大粒径不得超过每层铺填厚度的2/3(当使用振动辗压时,不得超过每层铺填厚度的3/4)。铺填时,大块料不应集中,且不得填在分段接头处或填方与山坡连接处。若填方场内有打桩或其他特殊工程时,块(漂)石填料的最大粒径不应超过设计要求。

3.5 填料为砂土或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砾土)时,回填前宜充分洒水湿润,可用较重的平板振动器分层振实,每层振实不少于三遍。

3.6 回填土应水平分层找平夯实,分层厚度和压实遍数应根据土质、压实系数和机具的性能参照《建筑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有关规定。

3.7 路基和密实度要求较高的大型填方,宜用振动平辗压实。使用自重8~15t的振动平辗压实爆破石渣类土时,铺土厚度一般为0.6~1.5m,宜先静压,后振压。辗压遍数应由现场试验确定,一般为6~8遍。辗压机械压实填实,应控制行驶速度,一般不应超过2km/h。

3.8 墙柱基回填应在相对两侧或四侧对称同时进行。两侧回填高差要控制,以免把墙挤歪;深浅两基坑(槽)相连,应先填夯深基坑,填至浅基坑标高时,再与浅基坑一起填夯。

3.9 分段分层填土,交接处应填成阶梯形,每层互相搭接,其搭接长度应不少于每层填土厚度的两倍,上下层错缝距离不少于1.0m。

3.10 挡土墙背的填土,应选用透水性较好的土,如石屑或掺入碎石等,并

按设计要求做好滤水层和排水盲沟。

3.11 混凝土、砖、石砌体挡土墙,必须在混凝土或砂浆达到设计强度后才能回填土方,否则要作护壁支撑方案,以防挡土墙变形倾覆。

3.12 管沟内填土,应从管道两边同时进行回填和夯实。填土超过管顶0.5m 厚时,方准用动力大夯,但不宜用振动平辗压实。

3.13. 管沟回填土,管顶上部200mm 以内应用砂子或无块石及冻土块的土,并不得用机械回填;管顶上部500mm 以内不得回填直径大于100mm 的块石和冻土块;500mm 以上部分回填土中的块石或冻土块不得集中。上部用机械回填时,机械不得在管沟上行走。冬期回填时管顶以上50cm 范围以外可均匀掺入冻土,其数量不得超过填土总体积的15%,且冻块尺寸不得超过100mm。

3.14 对有压实要求的填方,在大夯或辗压时,如出现弹性变形的土(俗称橡皮土),应将该部分土方挖除,另用砂土或含砂石较大的土回填。

3.15 采用机械压实的填土,在角隅用人工加以夯实。人工填土,每层填土厚度为150mm,夯重就为30~40kg;每层厚度为200mm,夯重应为60~70kg。大夯要领为“夯高过膝,一夯压半夯,夯排三次”。夯实基坑(槽)、地坪,行夯路线由四边开始,夯向中间。

3.16 填方基土为杂填土,应按设计要求加固地基,并妥善处理基底下的软硬点、空洞、旧基、暗塘等。填方基土为软土,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地基处理。如无设计要求时,应按现行规范的规定施工。

二、回填土试验规定

常用标准、规范、规程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1999)

1、回填土施工试验如何评定

如设计有具体的最小干密度值要求,回填土施工试验所得干密度值不小于此值时,判定为合格;如设计无具体的最小干密度值要求,而提出以压实系数

作为控制指标时,施工单位应向试验单位委托申请“土壤击实”试验,求得最大干密度和最佳含水率,回填土施工试验所得干密度值不小于最大干密度乘以压实系数的值时判定为合格。

2 、一般规定

每层填土压实后都应做干容重试验,用环刀法取样,基坑每20~50m 长度取样一组(每个基坑不少于一组);基槽或管沟回填,按长度20~50m取样一组;室内填土按100~500m2取样一组;场地平整按400~900m2取样一组。

对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强夯地基、注浆地基、预压地基,其竣工后的结果(地基强度或承载力)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标准。检验数量,每单位工程不少于3点,1000平方米以上工程,每100平方米至少应有一点,3000平方米以上工程,每300平方米至少应有一点。每一独立基础下至少应有一点,基槽每20延米应有一点。

在压实填土的过程中,应分层取样检验土的干密度和含水率。检验所得的干密度值不小于最大干密度乘以压实系数所得值时,检验结果为合格;对碎石土干密度其检验结果不得低于2.0g/cm3。

填方、筑基、基坑、基槽、管沟的回填取样,可用环刀法,采用灌砂(或灌水)法取样时,取样数量可较环刀法适量减少,并注意正确取样的部位和随机性。

建筑物地基施工所用的原材料(砂、石子、水泥、石灰、粉煤灰等)的质量、检验项目、批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3、常规检测项目

干密度;击实试验(确定最大干密度和最佳含水率)。

基础回填土的取样方法

第九章基础回填土的取样方法 一、取样数量 土样取样数量,应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及所属行业或地区现行标准执行。 (一)依据《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和《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取样在压实填土的过程中,应分层取样检验土的干密度和含水量。每50-100m2面积内应有一个检验点,根据检验结果求得压实系数。(环刀法)(二)依据《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取样 当取土样检验垫层的质量时,对大基坑每50-100m2应不少于1个检验点;对基槽每10-20m应不少于1个点;每单独柱基应不少于1个点。(环刀法) (三)依据上海市标准《地基处理技术规范》(DBJ08-40-1994)取样 1、整片垫层 (1)面积≤300m2时;环刀法为30-50m2布置一个;贯入法为10-15m2布置一个。(2)面积>300m2时;环刀法为50-100m2布置一个;贯入法为20-30m2布置一个。2、条形基础下垫层 (1)参照整片垫层要求。 (2)环刀法每20m至少布置一个;贯入法每5m至少布置一个。 3、单独基础下垫层 (1)参照整片垫层要求。 (2)每个单独基础下垫层不少于两个测点。 (四)依据《城市道路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DBJ08-225-1997)取样 土路基、石灰土垫层检测频率:每层1000m2测一组,每组3点。(环刀法) 人行道路基、土路肩检测频率:每100m测2点。(环刀法) 砂砾、碎石垫层、三渣基层检测频率:每层1000m2测1点。(灌砂法) 二灰土底基层检测频率:每层1000m2测1点(环刀法) 进出口斜坡土基检测频率:每个测1点。(环刀法) (五)依据《市政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DBJ08-220-1996)取样 沟槽覆土、沟槽回填填砂胸腔部分和管顶以上500内检测频率:两井之间每层测一组,每组3点。(环刀法) (六)依据《市政桥梁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J08-228-1997)取样

施工现场回填土试验取样方法

施工现场回填土试验取样方法 一、依据标准 《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土工试验方法标准》 二、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一般依据施工图纸要求,包括密度和含水率两个指标。 在建筑工程的施工图纸上如果规定有密度指标,则回填后委托密度试验;施工现场的实测干密度ρd应不小于工程图纸要求的最小干密度ρdmin的控制指标。如果规定有压实系数指标,则先委托击实试验(击实试验提供给施工单位该土最佳含水率ωop状态下的最大干密度ρdmax及控制干密度);然后现场按击实试验报告中的最佳含水率和控制干密度回填后再委托密度试验,实测干密度应不小于击实试验报告中的控制干密度。 三、取样要求 1.取样方法 密度试验常用取样方法有:环刀法、灌砂法、灌水法、蜡封法。其中环刀法与灌砂法应用较为广泛。 用环刀法取样,取样部位应在每层压实后的下半部。取样时应事先在环刀内壁涂一薄层凡士林,刃口向下放在土样上,将环刀垂直下压,直至土样高出环刀。将环刀整个挖出,用切土刀将环刀外侧土样削掉,用钢丝锯整平环刀两端土样。取出环刀内土,编号,装入密封袋内。 2.取样数量 2.1压实回填土的过程中,应分层取样检验土的干密度和含水率。 2.1.1基坑每50~100m2应不少于1个检验点; 2.1.2基槽每10~20m应不少于1个检验点; 2.1.3每一独立基础下至少有1个检验点; 2.1.4对灰土、砂和砂石、土工合成材料、粉煤灰等地基,检验数量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3点,1000m2以上的工程每100m2至少有1点,3000m2以上的工程,每300m2至少有1点。

2.2场地平整 2.2.1每100~400m2取1点,但不应少于10点; 2.2.2长度、宽度、边坡为每20m取1点,每边不应少于1点。 2.3击实试验取样时,用四分法取代表性土样20kg(重型为50kg)。若为灰土,白灰的取样数量按比例而定。

回填土的规范要求

一、取样数量 土样取样数量,应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及所属行业或地区现行标准执行。 (一)依据《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和《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取样在压实填土的过程中,应分层取样检验土的干密度和含水量。每50-100m2面积内应有一个检验点,根据检验结果求得压实系数。(环刀法) (二)依据《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取样 当取土样检验垫层的质量时,对大基坑每50-100m2应不少于1个检验点;对基槽每10-20m应不少于1个点;每单独柱基应不少于1个点。(环刀法) 1、整片垫层 (1)面积≤300m2时;环刀法为30-50m2布置一个;贯入法为10-15m2布置一个。(2)面积>300m2时;环刀法为50-100m2布置一个;贯入法为20-30m2布置一个。 2、条形基础下垫层 (1)参照整片垫层要求。 (2)环刀法每20m至少布置一个;贯入法每5m至少布置一个。 3、单独基础下垫层 (1)参照整片垫层要求。 (2)每个单独基础下垫层不少于两个测点。 (四)依据《城市道路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DBJ08-225-1997)取样 土路基、石灰土垫层检测频率:每层1000m2测一组,每组3点。(环刀法) 人行道路基、土路肩检测频率:每100m测2点。(环刀法) 砂砾、碎石垫层、三渣基层检测频率:每层1000m2测1点。(灌砂法) 二灰土底基层检测频率:每层1000m2测1点(环刀法) 进出口斜坡土基检测频率:每个测1点。(环刀法) (五)依据《市政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DBJ08-220-1996)取样 沟槽覆土、沟槽回填填砂胸腔部分和管顶以上500内检测频率:两井之间每层测一组,每组3点。(环刀法) (六)依据《市政桥梁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J08-228-1997)取样 基坑填土的检测频率:每座墩、台或每仓驳岸、防汛墙,每层测一组,每组3点。 二、取样须知 1、采取的土样应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取样量应能满足试验的需要。 2、鉴于基础回填材料基本上是扰动土,在按设计要求及所定的测点处,每层应按要求夯实,采用环刀取样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现场取样必须是在见证人监督下,由取样人员按要求在测点处取样,而取样、见证人员,必须通过资格考核。 (2)取样时应使环刀在测点处垂直而下,并应在夯实层2/3处取样。 (3)取样时应注意免使土样受到外力作用,环刀内应充满土样,如果环刀内土样不足,应将同类土样补足。

土方回填施工规范

土方回填施工规范 一、一般规定: 1施工材料的规定: 1.1回填土: 宜优先利用基槽中挖出的优质土。回填土内不得含有有机杂质,粒径不应大于50mm,含水量应符合压实要求。 1.2石屑: 不应含有有机杂质。 1.3填土材料如无设计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3.1碎石、砂土(使用细、粉砂时应取得设计单位同意)和爆破石渣,可作表层以下的填料。 1.3.2含水量符合压实要求的粘性土,可作各层的填料。 1.3.3碎块草皮和有机含量大于8%的土,仅用于无压实要求的填方。 1.3.4淤泥和淤泥质土一般不能用作填料,但在软土或沼泽地区,经过处理且含水量符合压实要求的,可用于填方次要的部位。2作业条件 2.1填土基底已按设计要求完成或处理好,并办理验槽签证。 2.2基础、地下构筑物及地下防水层、保护层等已进行检查和办好隐蔽验收手续,且结构已达到规定强度,基础分部经质监站验收通过。 2.3大型土方回填前应根据工程特点、填料种类、设计压实系数、施工条件和压实工艺等合理确定填料含水量、每层填土厚度和压实遍数等施工参数。重要的填方工程和路基,其参数通过压实测试来确定。 2.4室内地台和管沟的回填,应在完成上下水道安装(经试水合格)或间墙砌筑,并将填区内的积水和有机杂物等清除干净后再进行。

2.5在建(构)筑物地面以下的填方,若填筑厚度小于 0.50m,应清除基底上的草皮和垃圾;若填筑厚度小于1m,应清除树墩及割去长草。 2.6填土前,应做好水平高程的测设,基坑(槽)或沟坡边上按需要的间距打入水平桩,室内和散水的墙边应有水平标记。3操作工艺 3.1当填方基底为积土或耕植土时,如设计无要求,可采用推土机或高程机械压实5~6遍。 3.2在水田、沟渠或池塘上填方,应先排水疏干,挖除淤泥,换填砂砾或抛填块石等方法处理后再行填土。 3.3填筑粘性土,应在填土前检验填料的含水率。含水量偏高时,可采用翻松晾晒,均匀掺入干土等措施;含水量偏低,可预先洒水湿润,增加压实遍数或使用大功率压实机械等措施。 3.4使用碎石类土或爆破石渣作填料时,其最大粒径不得超过每层铺填厚度的(当使用振动辗压时,不得超过每层铺填厚度的)。 铺填时,大块料不应集中,且不得填在分段接头处或填方与山坡连接处。若填方场内有打桩或其他特殊工程时,块(漂)石填料的最大粒径不应超过设计要求。 3.5填料为砂土或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砾土)时,回填前宜充分洒水湿润,可用较重的平板振动器分层振实,每层振实不少于三遍。 3.6回填土应水平分层找平夯实,分层厚度和压实遍数应根据土质、压实系数和机具的性能参照《建筑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2002)有关规定。 压实机具分层厚度(mm) 每层遍数平碾250~300 6~8震动压实机250~350 3~4柴油打夯机200~250 3~4人工打夯

回填土技术要求及实验取样规定

一、一般规定: 1 施工材料的规定: 1.1 回填土:宜优先利用基槽中挖出的优质土。回填土内不得含有有机杂质,粒径不应大于50mm,含水量应符合压实要求。 1.2 石屑:不应含有有机杂质。 1.3 填土材料如无设计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3.1 碎石、砂土(使用细、粉砂时应取得设计单位同意)和爆破石渣,可作表层以下的填料。 1.3.2 含水量符合压实要求的粘性土,可作各层的填料。 1.3.3 碎块草皮和有机含量大于8%的土,仅用于无压实要求的填方。 1.3.4 淤泥和淤泥质土一般不能用作填料,但在软土或沼泽地区,经过处理且含水量符合压实要求的,可用于填方次要的部位。 2 作业条件 2.1 填土基底已按设计要求完成或处理好,并办理验槽签证。 2.2 基础、地下构筑物及地下防水层、保护层等已进行检查和办好隐蔽验收手续,且结构已达到规定强度,基础分部经质监站验收通过。 2.3 大型土方回填前应根据工程特点、填料种类、设计压实系数、施工条件和压实工艺等合理确定填料含水量、每层填土厚度和压实遍数等施工参数。重要的填方工程和路基,其参数通过压实测试来确定。 2.4 室内地台和管沟的回填,应在完成上下水道安装(经试水合格)或间墙砌筑,并将填区内的积水和有机杂物等清除干净后再进行。 2.5 在建(构)筑物地面以下的填方,若填筑厚度小于0.50m,应清除基底上的草皮和垃圾;若填筑厚度小于1m,应清除树墩及割去长草。 2.6 填土前,应做好水平高程的测设,基坑(槽)或沟坡边上按需要的间距打入水平桩,室内和散水的墙边应有水平标记。 3 操作工艺 3.1 当填方基底为积土或耕植土时,如设计无要求,可采用推土机或高程机械压实5~6遍。

土方回填见证、取样要求以及技术处理措施(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土方回填见证、取样要求以及技术处理措施(正式)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1555-55 土方回填见证、取样要求以及技术 处理措施(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周密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基础回填材料 取样方法 一、取样数量 土样取样数量,应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及所属行业或地区现行标准执行。 ㈠、依据《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和《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取样在压实填土的过程中,应分层取样检验土的干密度和含水量。每50~100M2面积内应有一个检验点,根据检验结果求得压实系数。(环刀法)㈡、依据《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CJ79-2002)取样 当取土样检验垫层的质量时,对大基坑每

50~100M2应不少于1个检验点;对基槽每10~20M2应不少于1个点;每个单独柱基应不少于1个点。(环刀法) ㈢、依据上海市标准《地基处理技术规范》(DBJ08-40-1994)取样 1、整片垫层 ①、面积≤300M2时:环刀法为30~50M2布置一个,贯入法为10~15M2布置一个。 ②、面积>300M2时:环刀法为50~100M2布置一个,贯入法为20~30M2布置一个。 2、条形基础下垫层 ①、参照整片垫层要求。 ②、每个单独基础下垫层不少于两个测点。 ㈣、依据《城市道路工程及施工验收规程》(DBJ08-225-1997)取样 土路基、石灰土垫层检测频率:每层1000M2测一组,每组3点。(环刀法) 人行道路基、土路肩检测频率:每100m测2点。

回填土取样数量

回填土取样数量 、取样xx、土样的存放和运送要求 一、取样数量 土样取样数量,应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及所属行业或地区现行标准执行。 (一)依据《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2002)和《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取样在压实填土的过程中,应分层取样检验土的干密度和含水量。每50-100m2面积内应有一个检验点,根据检验结果求得压实系数。(环刀法) (二)依据《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取样 当取土样检验垫层的质量时,对大基坑每50-100m2应不少于1个检验点;对基槽每10-20m应不少于1个点;每单独柱基应不少于1个点。(环刀法) 1、整片垫层 (1)面积≤300m2时;环刀法为30-50m2布置一个;贯入法为10-15m2布置一个。 (2)面积>300m2时;环刀法为50-100m2布置一个;贯入法为20- 30m2布置一个。 2、条形基础下垫层 (1)参照整片垫层要求。 (2)环刀法每20m至少布置一个;贯入法每5m至少布置一个。 3、单独基础下垫层 (1)参照整片垫层要求。 (2)每个单独基础下垫层不少于两个测点。

(四)依据《城市道路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DBJ08-225-1997)取样 土路基、石灰土垫层检测频率: 每层1000m2测一组,每组3点。(环刀法) 人行道路基、土路肩检测频率: 每100m测2点。(环刀法) 砂砾、碎石垫层、三渣基层检测频率: 每层1000m2测1点。(灌砂法) 二灰土底基层检测频率: 每层1000m2测1点(环刀法) 进出口斜坡土基检测频率: 每个测1点。(环刀法) (五)依据《市政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DBJ08-220-1996)取样 沟槽覆土、沟槽回填填砂胸腔部分和管顶以上500内检测频率: 两井之间每层测一组,每组3点。(环刀法) (六)依据《市政桥梁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J08-228-1997)取样 基坑填土的检测频率: 每座墩、台或每仓驳岸、防汛墙,每层测一组,每组3点。 二、"取样xx 1、采取的土样应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取样量应能满足试验的需要。

土方回填施工工艺

土方回填施工工艺 一、施工准备 1、材料 ⑴回填土:且优先利用基槽中挖出的优质土。回填土内不得含有有机杂质,粒径不应大于50mm,含水量应符合压实要求。 ⑵石屑:不应含有有机杂质。 ⑶填土材料如无设计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碎石、砂土(使用细、粉砂时应取得设计单位同意,并办好签证手续)和爆破石碴;可作表层以下的填料。 2)含水量符合压实要求的粘性土,可作各层的填料。 3)碎块草皮和有机含量大于8%的粘性土,仅用于无压实要求的填方。 4)淤泥和淤泥质土一般不能用作填料,但在软土或沼泽地区,经处理其含水率符合压实要求的,可用于填方中的次要部位。 5)含有机质的生活垃圾土、流动状态的泥炭土和有机质含量大于8%的粘性土等,不得用作填方材料。 2、作业条件 ⑴填土基底已按设计要求完成或处理好,并办理验槽签证。

⑵基础、地下构筑物及地下防水层、保护层等已进行检查和办好隐蔽验收手续,其结构已达到规定强度。 ⑶大型土方回填前应根据工程特点、填料种类、设计压实系数、施工条件和压实工艺等合理确定填料含水量、每层填土厚度和压实遍数等施工参数。重要的填方工程和路基,其参数应通过压实测定确定。 ⑷室内地台和管沟的回填,应在完成上下水道安装(经试水合格)或间墙砌筑,并将填区内的积水和有机杂物等清除干净后再进行。 ⑸在建(构)筑物地面以下的填方,若填筑厚度小于0.5m,应清除基底上的草皮和垃圾;若填筑厚度小于1m,应清除树墩及割去长草。 ⑹填土前,应做好水平高程的测设。基坑(槽)或沟坡边上按需要的间距打入水平桩,室内和散水的墙边应有水平标记。 二、操作工艺 1、当填方基底为积土或耕植土时,如设计无要求,可采用推土机或工程机械压实5~6遍。 2、填筑粘性土,应在填土前检验填料的含水率。含水量偏高时,可采用翻松晾晒,均匀掺入干土等措施;含水量偏低,可预先晒水湿润,增加压实遍数或使用大功率压实机械等措施。

回填土取样标准

回填土取样标准 一般的换填需要做压实度检测,在这之前还需要做土样的击实试验。根据土样的类型,采取灌沙,灌水或环刀的试验方法,每个单位工程不得少于三点,1000平米以上的工程,每100平米至少应有一点,3000平米以上的,每300平米至少有一点,每个独立柱基础下面至少有一点,基槽每20延米有一点。一、取样数量 土样取样数量,应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及所属行业或地区现行标准执行。 (一)依据《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和《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取样在压实填土的过程中,应分层取样检验土的干密度和含水量。每50-100m2面积内应有一个检验点,根据检验结果求得压实系数。(环刀法) (二)依据《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取样 当取土样检验垫层的质量时,对大基坑每50-100m2应不少于1个检验点;对基槽每10-20m应不少于1个点;每单独柱基应不少于1个点。(环刀法)1、整片垫层 (1)面积≤300m2时;环刀法为30-50m2布置一个;贯入法为10-15m2布置一个。 (2)面积>300m2时;环刀法为50-100m2布置一个;贯入法为20-30m2布置一个。 2、条形基础下垫层 (1)参照整片垫层要求。 (2)环刀法每20m至少布置一个;贯入法每5m至少布置一个。 3、单独基础下垫层 (1)参照整片垫层要求。 (2)每个单独基础下垫层不少于两个测点。 (四)依据《城市道路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DBJ08-225-1997)取样 土路基、石灰土垫层检测频率:每层1000m2测一组,每组3点。(环刀法) 人行道路基、土路肩检测频率:每100m测2点。(环刀法) 砂砾、碎石垫层、三渣基层检测频率:每层1000m2测1点。(灌砂法) 二灰土底基层检测频率:每层1000m2测1点(环刀法) 进出口斜坡土基检测频率:每个测1点。(环刀法) (五)依据《市政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DBJ08-220-1996)取样沟槽覆土、沟槽回填填砂胸腔部分和管顶以上500内检测频率:两井之间每层测一组,每组3点。(环刀法) (六)依据《市政桥梁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J08-228-1997)取样 基坑填土的检测频率:每座墩、台或每仓驳岸、防汛墙,每层测一组,每组3点。 二、取样须知 1、采取的土样应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取样量应能满足试验的需要。 2、鉴于基础回填材料基本上是扰动土,在按设计要求及所定的测点处,每层应按要求夯实,采用环刀取样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现场取样必须是在见证人监督下,由取样人员按要求在测点处取样,而取

土方回填施工规范

土方回填施工规范回填土施工工艺 一、施工准备 1、材料 ⑴回填土:且优先利用基槽中挖出的优质土。回填土内不得含有有机杂质,粒径不应大于50mm,含水量应符合压实要求。 ⑵石屑:不应含有有机杂质。 ⑶填土材料如无设计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碎石、砂土(使用细、粉砂时应取得设计单位同意,并办好签证手续)和爆破石碴;可作表层以下的填料。 含水量符合压实要求的粘性土,可作各层的填料。 碎块草皮和有机含量大于8%的粘性土,仅用于无压实要求的填 方。 4)淤泥和淤泥质土一般不能用作填料,但在软土或沼泽地区,经处理其含水率符合压实要求的,可用于填方中的次要部位。 5)含有机质的生活垃圾土、流动状态的泥炭土和有机质含量大于8%的粘性土等,不得用作填方材料。 2、作业条件 ⑴填土基底已按设计要求完成或处理好,并办理验槽签证。

⑵基础、地下构筑物及地下防水层、保护层等已进行检查和办好 隐蔽验收手续,其结构已达到规定强度。 ⑶大型土方回填前应根据工程特点、填料种类、设计压实系数、施工条件和压实工艺等合理确定填料含水量、每层填土厚度和压实遍数等施工参数。重要的填方工程和路基,其参数应通过压实测定确定。 ⑷室内地台和管沟的回填,应在完成上下水道安装(经试水合格)或间墙砌筑,并将填区内的积水和有机杂物等清除干净后再进行。 ⑸在建(构)筑物地面以下的填方,若填筑厚度小于0.5m,应清除基底上的草皮和垃圾;若填筑厚度小于1m,应清除树墩及割去 长草。 ⑹填土前,应做好水平高程的测设。基坑(槽)或沟坡边上按需 要的间距打入水平桩,室内和散水的墙边应有水平标记。 二、操作工艺 1、当填方基底为积土或耕植土时,如设计无要求,可采用推土 机或工程机械压实5~6遍。 2、填筑粘性土,应在填土前检验填料的含水率。含水量偏高时,可采用翻松晾晒,均匀掺入干土等措施;含水量偏低,可预先晒水湿润,增加压实遍数或使用大功率压实机械等措施。 3、使用碎石类土或爆破石渣作填料时,其最大粒径不得超过每层铺填厚度的2/3(当使用振动辗压时,不得超过每层铺填厚度的3/4)

回填土材料(简易土工试验)见证取样标准

回填土材料(简易土工试验)见证取样标准 1、取样方法 1.1环刀法:每段每层进行试验,应在夯实层下半部(至下层表面以上2/3处)取 样。具体操作方法 (1)在取土处用平口铲挖一个20×20cm的小坑,挖至下层表面2/3处; (2)将环刀刃口向下放在土样上,放上环盖,将落锤反复自由落下,打至环刀深入约1~2cm,用平口铲将环刀连同盖一起取出; (3)轻轻取下环盖,用削土刀修平环刀两端余土,擦净环刀外壁,将环刀内的土样取出,一个土样放入一个不透气的小塑料袋内。 1.2 (3)按确定的试坑直径划出坑口轮廓线,在该线内下挖至要求深度,边挖边将坑内的试样装入盛土容器内,称取该坑内全部试样的质量,准确 至10g,不得有散落, (4)将大于试坑容积的塑料薄膜袋平铺于坑内; (5)称取略大于试坑容积的水,缓慢加入坑内,至试坑地面水平面与称重精确至0.1g; (6)将每个坑的回填材料总重和水的重量(即坑的体积)记录清楚,计算出每个点的湿密度,并抽取该坑的部分试样约200~500g。 (7)整理好记录,所取试样编号要与记录中对应,取样人签名(如见证送样,需由见证人员签名盖章),该记录和样品一起送实验室。 2、抽样数量: 2.1柱基:抽查柱基的10%,但不少于5点; 2.2基槽管沟:每层按长度20~50米取1个点,但不少于1点; 2.3基坑:每层100~500平米取1个点,但不少于1点; 2.4挖方、填方:每层100~500平米取1个点,但不少于1点; 2.5场地平整:每层400~900平米取1个点,但不少于1点; 2.6排水沟:每层按长度20~50米取1个点,但不少于1点; 2.7地、路面基层:每层100~500平米取1个点,但不少于1点; 2.8路基(公路):1000平米取3个点; 2.9基层(公路):1000平米取1个点; 2.10面层(公路):2000平米取1个点。 3、试验目的:该实验提供出每个点的干容重和含水率,可以通过在工程回填材料的击实试验得出的最大干密度,计算出压实度(也称压实系数),可以判断出回填施工质量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4.击实试验:将素土、砂、回填砂石、风化页岩等材料,通过重型击实,为得到最大干密度和最佳含水率的试验,送样时,对最大粒径大于30mm,要不少于30

回填土环刀取样方法

填土(环刀)取样方法 、取样数量 土样取样数量,应依据现行及所属行业或地区现行标准执行。 一)依据《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和《》(GB5000—2002)取样在压实填土的过程中,应分层取样检验土的和含水量。每50 —100m2面积内应有一个检验点,根据检验结果求得。() 二)依据《》(JGJ79-2002)取样 当样检验垫层的质量时,对大每50—100m2应不少于1个检验点;对基槽每10 —20m应不少于1个点;每单独应不少于1个点。(环刀法) 1 、整片垫层 (1)面积W 300m2时;环刀法为30 —50m2布置一个;贯入法为10—15m2布置一个。 (2)面积>300m2时;环刀法为50—100m2布置一个;贯入法为20—30m2布置 一个。 2、下垫层 1 )参照整片垫层要求。 (2)环刀法每20m至少布置一个;贯入法每5m至少布置一个。 3、单独基础下垫层 1 )参照整片垫层要求。 2)每个单独基础下垫层不少于两个。 四)依据《城市道路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DBJ08—225—1997)取样

土、垫层检测频率:每层1000m2测一组,每组3点。(环刀法) 路基、土路肩检测频率:每100m测2点。(环刀法) 、碎石垫层、三渣基层检测频率:每层1000m2测1点。() 二灰土检测频率:每层1000m2测1点(环刀法)进出口斜坡土基检测频率:每个测1 点。(环刀法) 五)依据《市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DBJ08-220-1996)取样 沟槽覆土、沟槽回填填砂胸腔部分和管顶以上500 内检测频率:两井之间每层测一组,每组3 点。(环刀法) 六)依据《市政施工及验收规范》(DBJ08-228-1997)取样 基坑填土的检测频率:每座墩、台或每仓、防汛墙,每层测一组,每组3 点。 二、取样须知 1 、采取的土样应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取样量应能满足试验的需要。 2、鉴于基础回填材料基本上是土,在按设计要求及所定的测点处,每层应按要 求,采用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现场取样必须是在监督下,由取样人员按要求在测点处取样,而取样、见证人员,必须通过资格考核。 2)取样时应使环刀在测点处垂直而下,并应在夯实层2/3 处取样。 3)取样时应注意免使土样受到外力作用,环刀内应充满土样,如果环刀内土 样不足,应将同类土样补足。 4)尽量使土样受最低程度的扰动,并使土样保持天然含水量。 5)如遇到原状土测试情况,除土样尽可能免受扰动外,还应注意保持土样的 原状结构及其天然。 三、土样存放及运送

回填土取样规范准的

、取样数量 土样取样数量,应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及所属行业或地区现行标准执行。 (一)依据《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和《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取样在压实填土的过程中,应分层取样检验土的干密度和含水量。每50-100m2面积内应有一个检验点,根据检验结果求得压实系数。(环刀法) (二)依据《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取样 当取土样检验垫层的质量时,对大基坑每50-100m2应不少于1个检验点;对基槽每10-20m应不少于1个点;每单独柱基应不少于1个点。(环刀法) 1、整片垫层 (1)面积≤300m2时;环刀法为30-50m2布置一个;贯入法为10-15m2布置一个。 (2)面积>300m2时;环刀法为50-100m2布置一个;贯入法为20-30m2布置一个。 2、条形基础下垫层 (1)参照整片垫层要求。 (2)环刀法每20m至少布置一个;贯入法每5m至少布置一个。 3、单独基础下垫层 (1)参照整片垫层要求。 (2)每个单独基础下垫层不少于两个测点。 (四)依据《城市道路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DBJ08-225-1997)取样 土路基、石灰土垫层检测频率:每层1000m2测一组,每组3点。(环刀法)人行道路基、土路肩检测频率:每100m测2点。(环刀法) 砂砾、碎石垫层、三渣基层检测频率:每层1000m2测1点。(灌砂法) 二灰土底基层检测频率:每层1000m2测1点(环刀法) 进出口斜坡土基检测频率:每个测1点。(环刀法) (五)依据《市政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DBJ08-220-1996)取样沟槽覆土、沟槽回填填砂胸腔部分和管顶以上500内检测频率:两井之间每层测一组,每组3点。(环刀法) (六)依据《市政桥梁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J08-228-1997)取样 基坑填土的检测频率:每座墩、台或每仓驳岸、防汛墙,每层测一组,每组3点。 二、取样须知 1、采取的土样应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取样量应能满足试验的需要。 2、鉴于基础回填材料基本上是扰动土,在按设计要求及所定的测点处,每层应按要求夯实,采用环刀取样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现场取样必须是在见证人监督下,由取样人员按要求在测点处取样,而取样、见证人员,必须通过资格考核。 (2)取样时应使环刀在测点处垂直而下,并应在夯实层2/3处取样。 (3)取样时应注意免使土样受到外力作用,环刀内应充满土样,如果环刀内土样不足,应将同类土样补足。 (4)尽量使土样受最低程度的扰动,并使土样保持天然含水量。 (5)如遇到原状土测试情况,除土样尽可能免受扰动外,还应注意保持土样的原状结构及其天然湿度。

回填土环刀取样方法精编版

回填土(环刀)取样方法 一、取样数量 土样取样数量,应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及所属行业或地区现行标准执行。 (一)依据《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和《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取样在压实填土的过程中,应分层取样检验土的干密度和含水量。每50-100m2面积内应有一个检验点,根据检验结果求得压实系数。(环刀法)(二)依据《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取样 当取土样检验垫层的质量时,对大基坑每50-100m2应不少于1个检验点;对基槽每10-20m应不少于1个点;每单独柱基应不少于1个点。(环刀法) 1、整片垫层 (1)面积≤300m2时;环刀法为30-50m2布置一个;贯入法为10-15m2布置一个。 (2)面积>300m2时;环刀法为50-100m2布置一个;贯入法为20-30m2布置一个。 2、条形基础下垫层 (1)参照整片垫层要求。 (2)环刀法每20m至少布置一个;贯入法每5m至少布置一个。3、单独基础下垫层 (1)参照整片垫层要求。

(2)每个单独基础下垫层不少于两个测点。 (四)依据《城市道路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DBJ08-225-1997)取样 土路基、石灰土垫层检测频率:每层1000m2测一组,每组3点。(环刀法) 人行道路基、土路肩检测频率:每100m测2点。(环刀法) 砂砾、碎石垫层、三渣基层检测频率:每层1000m2测1点。(灌砂法) 二灰土底基层检测频率:每层1000m2测1点(环刀法) 进出口斜坡土基检测频率:每个测1点。(环刀法) (五)依据《市政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DBJ08-220-1996)取样 沟槽覆土、沟槽回填填砂胸腔部分和管顶以上500内检测频率:两井之间每层测一组,每组3点。(环刀法) (六)依据《市政桥梁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J08-228-1997)取样 基坑填土的检测频率:每座墩、台或每仓驳岸、防汛墙,每层测一组,每组3点。 二、取样须知 1、采取的土样应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取样量应能满足试验的需要。 2、鉴于基础回填材料基本上是扰动土,在按设计要求及所定的测点处,每层应按要求夯实,采用环刀取样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回填土环刀取样方法

回填土环刀取样方法Newly compiled on November 23, 2020

回填土(环刀)取样方法 一、取样数量 土样取样数量,应依据现行及所属行业或地区现行标准执行。 (一)依据《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和《》(GB50007-2002)取样在压实填土的过程中,应分层取样检验土的和含水量。每50-100m2面积内应有一个检验点,根据检验结果求得。()(二)依据《》(JGJ79-2002)取样 当样检验垫层的质量时,对大每50-100m2应不少于1个检验点;对基槽每10-20m应不少于1个点;每单独应不少于1个点。(环刀法) 1、整片垫层 (1)面积≤300m2时;环刀法为30-50m2布置一个;贯入法为10-15m2布置一个。 (2)面积>300m2时;环刀法为50-100m2布置一个;贯入法为20-30m2布置一个。 2、下垫层 (1)参照整片垫层要求。 (2)环刀法每20m至少布置一个;贯入法每5m至少布置一个。 3、单独基础下垫层 (1)参照整片垫层要求。 (2)每个单独基础下垫层不少于两个。 (四)依据《城市道路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DBJ08-225-1997)取样土、垫层检测频率:每层1000m2测一组,每组3点。(环刀法)

路基、土路肩检测频率:每100m测2点。(环刀法) 、碎石垫层、三渣基层检测频率:每层1000m2测1点。() 二灰土检测频率:每层1000m2测1点(环刀法) 进出口斜坡土基检测频率:每个测1点。(环刀法) (五)依据《市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DBJ08-220-1996)取样 沟槽覆土、沟槽回填填砂胸腔部分和管顶以上500内检测频率:两井之间每层测一组,每组3点。(环刀法) (六)依据《市政施工及验收规范》(DBJ08-228-1997)取样 基坑填土的检测频率:每座墩、台或每仓、防汛墙,每层测一组,每组3点。 二、取样须知 1、采取的土样应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取样量应能满足试验的需要。 2、鉴于基础回填材料基本上是土,在按设计要求及所定的测点处,每层应按要求,采用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现场取样必须是在监督下,由取样人员按要求在测点处取样,而取样、见证人员,必须通过资格考核。 (2)取样时应使环刀在测点处垂直而下,并应在夯实层2/3处取样。(3)取样时应注意免使土样受到外力作用,环刀内应充满土样,如果环刀内土样不足,应将同类土样补足。 (4)尽量使土样受最低程度的扰动,并使土样保持天然含水量。 (5)如遇到原状土测试情况,除土样尽可能免受扰动外,还应注意保持土样的原状结构及其天然。

回填土环刀取样方法

回填土环刀取样方法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by JIEK MA on December 15th, 2012.

回填土(环刀)取样方法 一、取样数量 土样取样数量,应依据现行及所属行业或地区现行标准执行。 (一)依据《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和《》(GB50007-2002)取样在压实填土的过程中,应分层取样检验土的和含水量。每50-100m2面积内应有一个检验点,根据检验结果求得。()(二)依据《》(JGJ79-2002)取样 当样检验垫层的质量时,对大每50-100m2应不少于1个检验点;对基槽每10-20m应不少于1个点;每单独应不少于1个点。(环刀法) 1、整片垫层 (1)面积≤300m2时;环刀法为30-50m2布置一个;贯入法为10-15m2布置一个。 (2)面积>300m2时;环刀法为50-100m2布置一个;贯入法为20-30m2布置一个。 2、下垫层 (1)参照整片垫层要求。 (2)环刀法每20m至少布置一个;贯入法每5m至少布置一个。 3、单独基础下垫层 (1)参照整片垫层要求。 (2)每个单独基础下垫层不少于两个。 (四)依据《城市道路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DBJ08-225-1997)取样

土、垫层检测频率:每层1000m2测一组,每组3点。(环刀法) 路基、土路肩检测频率:每100m测2点。(环刀法) 、碎石垫层、三渣基层检测频率:每层1000m2测1点。() 二灰土检测频率:每层1000m2测1点(环刀法) 进出口斜坡土基检测频率:每个测1点。(环刀法) (五)依据《市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DBJ08-220-1996)取样 沟槽覆土、沟槽回填填砂胸腔部分和管顶以上500内检测频率:两井之间每层测一组,每组3点。(环刀法) (六)依据《市政施工及验收规范》(DBJ08-228-1997)取样 基坑填土的检测频率:每座墩、台或每仓、防汛墙,每层测一组,每组3点。 二、取样须知 1、采取的土样应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取样量应能满足试验的需要。 2、鉴于基础回填材料基本上是土,在按设计要求及所定的测点处,每层应按要求,采用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现场取样必须是在监督下,由取样人员按要求在测点处取样,而取样、见证人员,必须通过资格考核。 (2)取样时应使环刀在测点处垂直而下,并应在夯实层2/3处取样。(3)取样时应注意免使土样受到外力作用,环刀内应充满土样,如果环刀内土样不足,应将同类土样补足。 (4)尽量使土样受最低程度的扰动,并使土样保持天然含水量。

回填土质量检验规范

回填土质量检验规范条文摘录 回填土质量检验规范条文摘录 一、《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98) 10.4.1土料碾压筑堤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4质量检测取样部位应符合下列要求: (1)取样部位应有代表性,且应在面上均匀分布,不得随意挑选,特殊情况下取样须加注明; (2)应在压实层厚的下部1/3处取样,若下部1/3厚度不足环刀高度时,以环刀底面达下层顶面时环刀取满土样为准,并记录压实层厚度。 5 质量检测取样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每次检测的施工作业面不宜过小,机械筑堤时不宜小于600m3;人工筑堤或老堤加高培厚时不宜小于300m3; (2)每层取样数量:自检时可控制在填筑时每100m3~150m3取样一个,抽检可为自检量的1/3,但至少应有3个; (3)特别狭长的堤防加固作业面,取样可按第20m~30m一段取样1个; (4)若作业面或局部返工部位按填筑量计算的取样数量不足3个时,也应取样3个。 6在压实质量可疑和堤身特定部位抽样检测时,取样数视具体情况而定,但检测成果仅作为质量检查参考,不作为碾压质量评定的统计资料。 7每一填筑层自检、抽检后,凡取样不合格的部位,应补压或作局部处理,经复验至合格后方可继续下道工序。 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071-94) 2 路基土石方工程 各类回填土密度法:每200m每压实层测4处 三、《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10.1.2 在压实填土的过程中,应分层取样检验土的干密度和含水量。每50~100㎡面积内应有一个检验点,根据检验结果求得压实系数,不得低于表 6.3.4的规定,对碎石土的干

回填土取样标准

土样取样数量,应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及所属行业或地区现行标准执行。 (一)依据《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和《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取样在压实填土的过程中,应分层取样检验土的干密度和含水量。每50-100m2面积内应有一个检验点,根据检验结果求得压实系数。(环刀法) (二)依据《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取样 当取土样检验垫层的质量时,对大基坑每50-100m2应不少于1个检验点;对基槽每10-20m应不少于1个点;每单独柱基应不少于1个点。(环刀法) 1、整片垫层 (1)面积≤300m2时;环刀法为30-50m2布置一个;贯入法为10-15m2布置一个。 (2)面积>300m2时;环刀法为50-100m2布置一个;贯入法为20-30m2布置一个。 2、条形基础下垫层 (1)参照整片垫层要求。 (2)环刀法每20m至少布置一个;贯入法每5m至少布置一个。 3、单独基础下垫层 (1)参照整片垫层要求。 (2)每个单独基础下垫层不少于两个测点。 (四)依据《城市道路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DBJ08-225-1997)取样 土路基、石灰土垫层检测频率:每层1000m2测一组,每组3点。(环刀法) 人行道路基、土路肩检测频率:每100m测2点。(环刀法) 砂砾、碎石垫层、三渣基层检测频率:每层1000m2测1点。(灌砂法) 二灰土底基层检测频率:每层1000m2测1点(环刀法) 进出口斜坡土基检测频率:每个测1点。(环刀法) (五)依据《市政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DBJ08-220-1996)取样沟槽覆土、沟槽回填填砂胸腔部分和管顶以上500内检测频率:两井之间每层测一组,每组3点。(环刀法) (六)依据《市政桥梁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J08-228-1997)取样 基坑填土的检测频率:每座墩、台或每仓驳岸、防汛墙,每层测一组,每组3点。

回填土规范

分层填土 一、施工准备 1、材料 ⑴回填土:且优先利用基槽中挖出的优质土。回填土内不得含有有机杂质,粒径不应大于50mm,含水量应符合压实要求。 ⑵石屑:不应含有有机杂质。 ⑶填土材料如无设计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碎石、砂土(使用细、粉砂时应取得设计单位同意,并办好签证手续)和爆破石碴;可作表层以下的填料。 含水量符合压实要求的粘性土,可作各层的填料。 碎块草皮和有机含量大于8%的粘性土,仅用于无压实要求的填方。 4)淤泥和淤泥质土一般不能用作填料,但在软土或沼泽地区,经处理其含水率符合压实要求的,可用于填方中的次要部位。 5)含有机质的生活垃圾土、流动状态的泥炭土和有机质含量大于8%的粘性土等,不得用作填方材料。 2、作业条件 ⑴填土基底已按设计要求完成或处理好,并办理验槽签证。 ⑵基础、地下构筑物及地下防水层、保护层等已进行检查和办好隐蔽验收手续,其结构已达到规定强度。 ⑶大型土方回填前应根据工程特点、填料种类、设计压实系数、施工条件和压实工艺等合理确定填料含水量、每层填土厚度和压实遍数等施工参数。重要的填方工程和路基,其参数应通过压实测定确定。 ⑷室内地台和管沟的回填,应在完成上下水道安装(经试水合格)或间墙砌筑,并将填区内的积水和有机杂物等清除干净后再进行。

⑸在建(构)筑物地面以下的填方,若填筑厚度小于,应清除基底上的草皮和垃圾;若填筑厚度小于1m,应清除树墩及割去长草。 ⑹填土前,应做好水平高程的测设。基坑(槽)或沟坡边上按需要的间距打入水平桩,室内和散水的墙边应有水平标记。 二、操作工艺 1、当填方基底为积土或耕植土时,如设计无要求,可采用推土机或工程机械压实5~6遍。 2、填筑粘性土,应在填土前检验填料的含水率。含水量偏高时,可采用翻松晾晒,均匀掺入干土等措施;含水量偏低,可预先晒水湿润,增加压实遍数或使用大功率压实机械等措施。 3、使用碎石类土或爆破石渣作填料时,其最大粒径不得超过每层铺填厚度的2/3(当使用振动辗压时,不得超过每层铺填厚度的3/4)。铺填时,大块料不应集中,且不得填在分段接头处或填方与山坡连接处。 若填方场内有打桩或其他特殊工程时,块(漂)石填料的最大 粒径不应超过设计要求。 4、填料为砂土或碎石土(充填物为砂土)时,回填前宜充分洒水湿润,可用较重的平板振动器分层振实,每层振实不少于三遍。 5、回填土应水平分层找平夯实,分层厚度和压实遍数应根据土质、压实系数和机具的性能参照2-7选定。 6、路基和密实度要求较高的大型填方,宜用振动平辗压实。使用自重8~15t 的振动平辗压实爆破石碴类土时,铺土厚度一般为~,宜先静压,后振压。辗压遍数应由现场试验确定,一般为6~8遍。 7、墙柱基回填应在相对两侧或四侧对称同时进行。两侧回填高差要控制,以免把墙挤歪;深浅两基坑(槽)相连,应先填夯深基础,填至浅基坑标高时,再与浅基坑一起填夯。 8、分段分层填土,交接处应填成阶梯形,每层互相搭接,其搭接长度应不少于每层填土厚度的两倍,上下层错缝距离不少于1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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