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租赁管理制度样本

资产租赁管理制度样本
资产租赁管理制度样本

资产租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经营性资产租赁管理, 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保证资产出租工作的公开、公平和程序透明, 确保公司资产安全, 和资产保值增值, 根据相关规定, 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资产为公司合法持有的各类办公性用房、商业性用房、居住性用房和构筑物等可用于租赁经营的各类物业。

第三条资产的租赁应遵循以下原则:

( 一)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 二) 诚信经营原则;

( 三) 资产有偿使用原则;

( 四) 资产保值原则;

( 五) 先租后用原则。

第二章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公司资产管理部是资产租赁管理的执行部门, 做好

资产租赁合同的签订、登记、执行, 以及对资产的租赁情况进行统计汇总; 租赁评议小组组织实施资产租赁的公开招标工作, 负责督促检查本制度执行情况

第三章租赁方式

第五条资产租赁应采取公开招租的方式。

公开招租的方式有: 招标租赁、协议租赁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方式。

第六条公开招标租赁方式

( 一) 批量和大宗资产及其它需要公开招标的资产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租赁;

( 二) 租赁评议小组按照招标公告的要求组织实施招标工作。资产的租赁招标事宜须严格按照招标程序的相关内容进行;

( 三)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 须在报刊、信息网络或其它媒介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中应当披露出租资产基本情况、租赁期限、出租房产用途、租金底价、投标人资格条件、招标方式、招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租金支付方式等内容。公告时的挂牌价不得低于经备案或者核准的租金底价;

( 四) 组织实施投标人的资格及投标文件的审核;

1、投标人是企业的提供以下资料: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 ;

②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加盖公章) ;

③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加盖公章) ;

④其它相关资料。

2、投标人是个人的提供以下资料:

①身份证复印件;

②其它相关资料。

(五)投标方须以独立的身份参加投标。以法人身份投标的须由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参加投标。法人委托人参加投标的, 须提供法人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 六) 投标方在投标前应交纳一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

( 七) 招标方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

( 八) 招标方不得向她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投标的其它情况。

( 九) 中标人确定后, 招标方应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 十)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在约定的时间内与中标人签订租赁合同。中标人未在约定的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或未在约定的时

间内交付租赁保证金及首期租金的, 视同中标人放弃中标。

第七条协议租赁方式

( 一) 租用范围:

1、公开招标流标的资产;

2、经公告后只有一个具有租赁意向投标者报名的资产;

3、经公告后只有两个投标者报名的资产, 经过谈判、协商选择一家比较理想的承租人;

4、资产处理较复杂, 公开竞争成本过高以及不宜公开招标的资产。

( 二) 程序:

1、进行租赁谈判、磋商工作;

2、双方达成谈判、磋商共识后, 将客户基本情况、资产基本情况、租赁价格、租赁期限、经营业态等信息上报公司领导

进行审批;

3、经公司领导审批经过后, 组织实施租赁合同的签订。

第八条续租

( 一) 租赁合同到期三个月前, 承租人须提出续租申请, 对承租人在承租期内的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并完成评估报告, 提出合

同续租的相关条件建议( 包括租金标准及续签期限等) , 并上报

公司, 决定是否续租;

( 二) 不予续签合同的情况:

1、承租人经营项目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安全卫生规定的;

2、承租人在经营过程中有欠租、欠费( 水、电、气等费用) 等不诚信经营的;

3、同一物业市场租金水平大幅变动, 须重新招标的;

4、不予续租的, 应在租赁合同到期前提前一个月告知承租人, 并告知不予续租的理由。

( 三) 合同续签的, 按公司租赁合同审批流程办理租赁合同续

签工作。

第九条租赁合同终止

( 一) 租赁合同期满, 租赁合同终止;

( 二) 租赁合同提前终止: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本合同提前终止, 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①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②该房屋因

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拆迁范围的;

③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④因其它不可抗

力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 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对方损失的, 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①房屋不符合合同的约定, 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 ②承租人未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或者超出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设计、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 或损坏房屋的; ③承租人对所承租的房屋空间进行分隔、隔层( 上下分割) 、下挖、搭建的; ④承租人改变租赁资产约定用途的( 即改变经营业态的) ; ⑤承租人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她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⑥承租人未按时足额支付租赁保证金的; ⑦承租人逾期不支付或未足额支付租金超过30日的; ⑨承租人违法或不当使用租赁物业, 使出租人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⑩承租人在租赁物业内违法经营的, 从事非法活动的, 损害公共利益的; 违反消防安全有关规定, 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进行整改的; 发生消防安全事故的。

( 三) 租赁合同终止的, 资产运营部负责租赁资产的收回工

作。第四章实施程序

第十条公司成立资产租赁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 成员由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财务部、资产管理部, 讨论决定租赁方式、租赁合同及租金价格方案。

第十一条资产运营部根据公司要求管理可出租资产, 编列出租资产明细表。根据资产综合情况进行评估, 拟定资产租赁业态

和租金标准, 上报公司领导小组审批。

第十二条资产运营部对外公开发布拟招租的资产信息。发布的信息应包括如下内容:

( 一) 资产的位置、面积、功能和用途等基本信息;

( 二) 拟招租的期限、对象和必要的条件;

( 三) 招租的形式;

( 四)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 五) 其它信息。

第十三条公开招标的按第六条的要求进行资产租赁。

第十四条协议租赁的按第七条的要求进行资产租赁。

第十五条合同续签的按第八条的要求进行资产租赁。

第十六条租赁合同的签订严格按照公司租赁合同签订流程实施。

第十七条租赁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

( 一) 资产地址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等基本情况;

( 二) 租赁期限;

( 三) 租金及费用的支付方式;

租赁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014) 二零一四年一月 第一章安全管理目标 1、杜绝因工死亡事故,不发生重伤事故,年千人负伤率不大于10‰,不发生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 2、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和公司实施方

案要求,完成阶段性管理目标; 4、确保安全费用按规定使用; 5、专(兼)职安全员按规定配置到位并能履行职责。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体系 安全管理组织体系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第一条安全生产职责

1、建立健全周材租赁站安全管理组织体系,明确各岗位人员安全职责; 2、按规定提取项目安全生产费用,专款专用; 3、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标准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各项管理基础资料台帐; 4、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各站月工作考核制度,并与工资有效挂钩; 5、做到特殊岗位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按规定对职工开展安全教育,对特种作业人员定期进行教育; 6、执行安全检查、安全技术交底和三级安全设备设施验收制度。每周各站负责人对本单位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7、对施工现场进行危险源辨识、评估,编制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职工演练; 8、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事故,应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并对事故按照“四 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第二条周材租赁场站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周材租赁站站长是周材租赁站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周材租赁场站生产经营全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场站工作特点及工作具体情况,制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保障实施; 3、建立健全租赁站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体系,按要求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并确保安全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支持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4、严格执行安全考核指标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把安全责任目标层层分解到岗,落实到人,与场站主要管理人员、安全员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严格兑现奖惩; 5、组织编制租赁站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认真组织做好自有职工和临时工全员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持证上岗工作,职工受教育面必须达到100%。保证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落实; 6、组织制定并实施周材租赁站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隐患分析,针对生产中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并组织有关人员按期复查;

资产管理制度

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单位资产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颁发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及省/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单位的资产管理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坚持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三条单位建立由财政局、本单位主管部门和本单位资产管理部门及使用部门组成的资产管理体系。配备专门的资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本单位资产管理岗位责任制度。 第四条单位的资产管理主要包括固定资产管理和低值易耗品管理。 第五条资产的管理要确保资产能够得到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避免资产流失或浪费,有效维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固定资产业务中各种差错和舞弊行为的发生,为单位提供基本物质条件和经济保证。 第六条本单位应当从实际需要出发,从严控制、合理配备固定资产,能通过内部调剂解决的,不应重新购置资产,避免浪费。 第七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

第二节机构设置与职责分工 第八条主管财政局是本单位资产管理的职能机构,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对本单位管辖的国有资产实施综合管理。本单位主管部门局是本单位资产管理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单位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本单位是本单位国有资产的占有使用者,负责具体管理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 第九条决策机构与职责:组长/副组长 (一)对资产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进行审批。 (二)负责对单位资产重大工作事项进行决策。 (三)负责审阅审批单位资产的统计报告、资产评估、清查核查等工作。 第十条主要负责部门与职责:资产使用部门 (一)岗位:各部门负责人 1、组织编制本部门资产的使用申请或使用计划,审核后向本处室资产管理岗提出资产的配置、使用、维修、调拨、处置申请; 2、组织做好资产的配置、使用、维修、调拨、处置等工作的执行; 3、作为资产使用管理第一责任人,应完善本部门的资产日常管理措施,督促资产使用人管好用好资产,防止浪费、损毁、遗失; 4、配合资产管理人员的工作,定期审核《资产使用明细表》后提交。 (二)岗位:各部门资产管理员 1、对本部门在用的资产进行登记,填写《资产使用明细表》,每月将

房屋租赁管理制度

租赁房屋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房屋租赁的管理,发挥房屋资产的最大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适用范围:公司所属范围内的所有房屋租赁业务。 第二条出租房屋的条件:闲置房屋或公司经营的预期收益小于外租收益;出租的房屋不能影响公司的总体规划和有损公司的经济效益。 第三条对承租方的条件要求:宿舍区内的房屋应能够为居民提供服务,方便职工生活。 第四条对外租赁房屋的管理部门,除公司经理的特别授权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对本单位的房屋进行出租。 第五条房屋出租收益列入单位收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租赁机会,从中私自获利,一经查出,按所获非法收入3—5倍罚款。 第六条房屋出租时,必须认真查验承租户主的身份证原件,并要求提供证明承租单位存续性的有关资料。承租人为个人的,须留存身份证复印件备案。承租人为单位的,须留存营业执照复印件备案。同时房屋出租时原则上需要收取一

定额度的风险金。 第七条单位所有临街门面不需要使用的,可以租赁给他人使用,经营范围以承租方营业执照为准。 第八条门面租赁每次合同期限最长不能超过3年,如需要超过3年,应当报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第九条单位出租房产或卖场柜台应有明确的月租金标准,出租单位应保证出租房产租金标准不低于同地段相当条件的市场平均租金。 第十条月租金确定后,出租单位不得随意降低标准,确因市场发生变法需要下调标准的,必须书面报公司经理批准。 第十一条租赁合同的签订:公司各单位对外签订的租赁合同必须严格按照公司固定格式《房屋租赁合同》文本签订(一式三份,公司两份),否则造成的一切责任,由本单位负责。 第十二条租赁期限:除非对公司非常有利,房屋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如遇特殊情况需报请公司经理批准后,方可签订长期租赁合同。 第十三条合同的提前解除。公司或承租方如果提前解除合同,需提前以书面形式报告,经同意后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对方提出解除合同,应写明理由,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进行,解除后立即注销原合同。

资产租赁管理规定

资产租赁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资产租赁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资产租赁管理包括以下内容: (一)出租资产管理:公司及所属企业将各项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等对外出租的租赁业务管理; (二)租入资产管理:公司及所属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或经营租赁等方式承租各项资产的租赁业务管理。 第三条集团公司财务资产管理部为租赁资产管理部门,公司为本公司资产租赁管理责任单位。 第二章出租资产管理 第四条出租资产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资产有偿使用原则; (二)资产保值原则; (三)先收租金后交付资产原则。 第五条出租资产须实行分类管理。公司物管部门须建立出租资产台账,进行实物管理;公司财务资产部根据出租资产台账进行出租收益的核算管理。 第六条出租资产的租金在租期内可分次交纳,短期租赁(一年内)可按月交纳,长期租赁(一年以上)原则上一次收取半年租金。租金必须在资产交付前交纳(“上打租”)。对于租金逾期十天未交纳的,须上报产业部;逾期二十天未交纳的,须通知集团公司法律部,采取法律措施。第七条公司每月末对出租资产进行实物检查,对实物管理(保管、保养)不善的,通过书面方式提出改进建议书,对出现严重破损问题(整体丢失、部分丢失、损坏)可按合同提前收回资产,并按约定索赔。 公司物管部门要按月进行核实,产业部、财务资产管理部按季进行复核,对存在问题及时上报,形成处理方案。 第八条公司定期接受产业部对各项租赁资产的检查。针对各项资产的完整性及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调研,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每月经济活动分析会中,将租赁业务作为一项专题内容进行分析,并实行跟踪管理。 第九条公司按季度向集团公司财务资产管理部上报《租赁资产情况表》。财务资产管理部组织召开季度租赁业务专题会议,并定期进行公司间的租赁资产管理经验交流,根据市场变化随时调整合同内容。对于出现变更合同或中止合同的情况,随时上报财务资产管理部,并于三日内出具处理意见。 第十条出租资产合同必须报集团公司审批。 第一节出租流动资产管理 第十一条出租流动资产包括工具、管理用具、商品房、商品车库、包装物等可对外出租的资产。 第十二条公司物管部门在出租业务确定前须将出租资产数量、价值、使用年限与财务资产部核实。 第十三条公司在收到出租包装物租金、押金时,财务资产部须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设备租赁公司规章制度

设备租赁公司规章制度

7、塔吊在检修时,检修人必须挂牌警示停用,严禁任何人擅自合闸使用。 8、安拆塔吊作业及起重设备的使用,均须符合规定工况环境要求,严禁在超风力及雨、雪等恶劣条件下进行作业。 9、塔机顶或降节过程中,严禁回转,必须按照操作规程的规定步骤操作。 10、塔机安装完毕后,应认真检查各部紧固良好与各限位保险装置齐全完好。 11、本公司员工不得擅自外出做安拆工作,如有发现扣三天工资。 希望本公司员工以自身利益和公司利益遵守以上规章制度,如有违反,罚款50元一次,带班罚款100元一次,累计三次以上本公司予以开除。 2、机电设备租赁管理制度 1、设备租凭必须由租赁双方鉴定合同,出租的设备要完整无缺,能正常使用。 2、出租的设备必须由双方现场验收,有关问题必须在合同中说明。 3、租用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合同,严格遵守设备管理规定正常使用,定期保养。 4、租用单位在设备租用期间,要负责设备的检修、保养和安全运转。 5、租赁期满后,双方要及时办理设备交接手续,租用单位将设备返回后要注销合同。 6、归还的设备。除正常磨损外,如有零部件损坏丢失,由租用单位负责赔偿或修复,如设备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由租用单方按原值赔偿。 7、如租用单位不及时办理交接和注销合同,设备虽闲置不用仍由租用单位交付租赁费。 8、备租赁费按矿规定计算。 3、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制度 起重机械(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做为集团公司大型施工设备,其租赁执行下列规定。 一、公司起重机械实行对内对外租赁,并实行内外不同的计费办法,鼓励公司内部调剂使用。 二、起重机械原则上需保证本公司项目部租用,如已满足内部使用后方可对外租赁,

房屋租赁平台资产交接工作制度

房屋租赁平台资产交接工作制度 资产管理部工作手册文件 ——房屋租赁平台资产交接工作制度 一、目的: 规范公司承租房屋资产交接工作、保证房屋资产交接过程高效、设施设备完好、资料齐备、为房屋资产管理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X资产管理部接管的所有房屋资产交接工作。 三、职责: 1.业务部负责房屋资产交接工作过程中与业主的协调和衔接工作; 2.资产管理部片区经理负责所辖房屋资产交接的统筹与实施工作(包括设施设备验收、租客资料移交、水电抄表、钥匙交接、租客新合同签订等); 3.配置部负责新交接房屋资产的配置标准拟定与审批工作; 4.资产管理部负责新交接房屋资产的《房屋租控情况一览表》(押金、租金、物管费、水电费等的制订与审批工作; 5.资产管理部客服专员负责新交接房屋资产的资料、档案建设工作; 四、工作程序:

1.《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业务经理根据《租赁合同》及与业主协商情况确定交付日; 2.由业务部填发《工作联系函》至所属片区经理签收及做好交接准备工作;业务经理提前向业主发放《房屋交接所需资料通知函》,业主提前准备好以下资料: 1)土地使用证明; 2)电梯设备资料(注:电梯房,电梯产品质量合格证、电梯检验合格证(正本张贴电梯内,复印件存档)、电梯验收检验报告、电梯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 3)租户资料(身份证复印件等) 4)《房屋交接明细表》(含租客姓名、联系方式、押金、已收取租金截止日期、已收取水费(电费)的截止读数、房屋家电家私明细等明细资料) 上述1)、2)项资料由业务经理负责接收并移交合同专员建档保存; 上述3)、4)项资料由片区经理负责接收并转交客服专员建档、形成《房屋租赁信息档案表》 3.业务经理协同片区经理与业主现场抄录水表、电表的总表及分户表读数,双方做好租客资料、设施设备检验、卫生检查、家电家私盘点、钥匙门禁移交等交接工作后,双方在《房屋交接明细表》、《截止至房屋交接日租户未缴租金、水电费汇总表》上签名确认,《房屋

公司房屋租赁及员工住宿管理规定

公司房屋租赁及员工住宿 管理规定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公司房屋租赁及员工住宿管理办法为保障本公司员工在外租房的安全、整洁、卫生,为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休息场所,确保住宿人员在工作之余能得到充分的休息,建设一个良好的集体生活环境,特定本制度。 一、目的 为落实公司外地作业人员的住宿问题,规范公司外租住房者的住房标准,使公司外租住房的入住井然有序,结合公司现有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本制度是对公司外出人员住房规范的重要管理规则。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黑龙江同信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院所有员工。 三、管理细则 . 租赁流程 各办事处、工程安装分部成立或原租住房屋需重新租赁之前,各负责人必须提前3天填写《租房申请表》,提交人事行政部,表中必须明确填写: (1)租房或换房理由; (2)拟入住时间;

(3)拟租房地点或区域; (4)住宿人员数量、行政级别,并附上人员名单列表; (5)拟租住面积,居住结构情况和其他有关信息; (6)在拟定租房地点或区域内的市场调查的租赁价格和与房主商讨后的拟定租赁价格,注明租赁价格所包含的内容,如:是否包水、电等。 (7)填表应简明扼要,并且需填写内容缺一不可,否则一律退回申请。 《租房申请表》填写完毕后,报人事行政部核实申请情况,确定最终的租赁方案,经副总经理/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方可执行。 如核实过程中,发现与真实情况不符,一律退回。 未按以上流程办理相关房屋祖灵手续的,公司有权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等一切后果由各区域负责人自行承担,公司概不负责。 房屋内部管理需遵循以下规定: (1)房屋设施由所住部门区域所有人员负责使用和保管,员工必须爱护和维护所租房屋内的所有公共财物,水电等设施使用完毕应及时关闭; (2)房间内设施在使用过程中如有疏于管理或损坏丢失,由此发生的费用由租住人员自行与房东协商解决;

融资租赁租后资产管理办法

XXX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租后资产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公司风险管理的需要,规范租后资产和风险资产的管理,提高公司风险资产处置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租后资产是指公司开展租赁业务后形成的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风险资产是指租赁项目发生逾期且催收无效,并经租赁业务部提交“风险资产评估申请” 且公司确认后的资产 第四条资产管理部是租后资产管理工作的实施职能部门,财务部、租赁业务部、风险控制部和法务合规部是租后资产管理工作的参与部门。 第二章职责权限 第五条公司董事会、评审委员会按照风险资产处置金额对风险资产处置做出决议。 第六条分管财务副总经理、分管风控副总经理、资管总监、业 务总监、法务总监对风险资产处置预案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

第七条资产管理部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对租后资产进行管理; (二)及时制定风险资产清收、处置等措施并负责实施。 第八条财务部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及时统计租赁租金回收及租赁债权逾期情况,及时报告债权逾期情况; (二)对风险资产处置预案进行审核并协助配合方案实施。 第九条租赁业务部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对于发生欠租的项目,及时做好催收工作,并根据承租人的情况变化拟定具体措施; (二)根据租后资产逾期情况,及时提交“风险资产评估申 请” ; (三)对风险资产处置预案进行审核并协助配合方案实施。 第十条风险控制部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定期对承租人及其行业进行风险分析,对租赁业务部的风险预警信号进行识别,提出化解和处置意见; (二)完善内部风险控制,防止发生新的风险资产,确保新增投放资产的安全; (三)对风险资产处置预案进行审核,全面揭示风险点, 并提出控制措施

租赁有限公司日常管理制度

湖南xxxxxx租赁有限公司 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建筑工程器材(周转材)、设备租赁业务管理,规范建筑工程器材(周转材)、设备租赁经营业务中合同签 订、材料出入库、调拨、盘点、维修以及业务结算等全流程 程序。加强经济业务全流程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为更好的 服务集团公司发展,根据《经济合同法》及其他有关的规定, 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经营全体人员及生产经营全流程。 当本制度与集团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冲突时,以集团公司 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方案最终执行。 第三条:本制度采用GB/T19001-2000;GB/T24001-2004; GB/T2801-2001标准及建筑施工行业中的有关术语与定义。 第二章职权与职责 第四条:集团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负责公司管理制度、固定资产采购、日常经营、利润分配、资产处置等重大事务的决策与审批。第五条: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固定资产采购报批、公司财务、税务事务管理以及公司运营、法律事务管理等一切 事务,对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负责。 第六条:公司常务负责人协助总经理处理公司日常事务,负责管理公司主营业务、财务、税务、采购、仓管、基建与固定资产维

护等事务的管理,对公司总经理及集团总公司办公会负责。第六条:公司财务处下设财务主管与出纳。财务总监负责公司财务、税务等相关事务管理,公司主营业务结算与财务核算。出纳 负责公司银行存款与现金账管理,对公司日常经营进行收支 管理与核算,日清月结。财务处对公司总经理负责,并接受 集团总公司财务管理部审计。 第七条:公司市场拓展专员负责公司主营业务日常管理与市场拓展,同时负责主营业务合同签订与管理,还肩负合同账款催收以 及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事务协调。市场拓展专员业务上接 受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及计划经营部指导。 第八条:建筑工程器材(周转材)、设备仓库管理员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保管;主营业务的材料收发清点与登记;如实开具调拨、 回收单据送至财务处核算;组织相关人员对在库的固定资产 进行维修保养。 第三章固定资产采购与入库 第九条:公司总经理根据日常生产经营需要,联合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以及计划经营部制作固定资产采购计划,并上报固定资产 采购计划至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核。 第十条: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核通过的固定资产采购计划经由公司总经理、常务负责人联合工程管理部、计划经营部开展固 定资产采购询价。固定资产采购的供货商与最终定价经由公 司总经理报经集团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开始执行采 购程序。

资产租赁管理制度

资产租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经营性资产租赁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保证资产出租工作的公开、公平和程序透明,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和资产保值增值,根据相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资产为公司合法持有的各类办公性用房、商业性用房、居住性用房和构筑物等可用于租赁经营的各类物业。 第三条资产的租赁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诚信经营原则; (三)资产有偿使用原则; (四)资产保值原则; (五)先租后用原则。 第二章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公司资产管理部是资产租赁管理的执行部门,做好资产租赁合同的签订、登记、执行,以及对资产的租赁情况进行统计汇总;租赁评议小组组织实施资产租赁的公开招标工作,负责督促检查本制度

执行情况 第三章租赁式 第五条资产租赁应米取公开招租的式。 公开招租的式有:招标租赁、协议租赁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式。第六条公开招标租赁式 (一)批量和大宗资产及其他需要公开招标的资产采用公开招标的式进行租赁; (二)租赁评议小组按照招标公告的要求组织实施招标工作。资产的租赁招标事宜须格按照招标程序的相关容进行; (三)米用公开招标式的,须在报刊、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介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中应当披露出租资产基本情况、租赁期限、出租房产用途、租金底价、投标人资格条件、招标式、招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租金支付式等容。公告时的挂牌价不得低于经备案或者核准的租金底价; (四)组织实施投标人的资格及投标文件的审核; 1、投标人是企业的提供以下资料: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④其他相关资料。 2、投标人是个人的提供以下资料: ①身份证复印件;

单位房屋出租管理办法

置业开发公司房屋出租管理暂行办法 为加强我单位房屋出租管理,规范我单位房屋出租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哈尔滨市国资委出资企业资产出租管理办法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单位房屋出租活动,是指将本单位的空余房屋、场地对外出租,以取得资产收益的行为。 第二条单位房屋出租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管理上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模式。 第三条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本部门所属单位房屋出租事项,监督、指导本部门所属单位的房屋出租管理工作,督促本部门所属单位按规定缴纳房屋出租收入,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并向其报告有关单位房屋出租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我单位负责办理本单位房屋出租事项的报批手续,负责出租房屋的日常管理和维护,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房屋出租收入。 第五条我单位出租房屋要进行必要的可行性论

证,合理制订招租方案。并报请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形成会议纪要,在单位内进行公示。 招租方案主要包括出租资产的基本情况(坐落地点、面积、规划用途等资料)、出租方式、出租期限、出租起始价(底价)、允许或限制经营的范围以及其它特别约定条款等内容。房屋出租单位应委托国资委认定的社会中介机构对公开招租房屋的租金进行评估,确定公开招租的底价。 第六条办理报批手续应提交的材料:向主管部门上报房屋出租的书面申请报告和招租方案,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第七条房屋出租原则上实行公开招租,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经公开招租报名少于二人的或不具备公开竞价条件、不宜公开竞价的,出租单位需以正式书面文件形式向主管部门报告,由主管部门核准同意后,方可协议出租。 第八条招租结束后,房屋出租单位将房屋租赁合同、税费租金缴纳凭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上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房屋的租赁期应根据行业和房屋性质的不同合理确定,首次签约原则上不得超过3年。对出租面积较大、一次性装饰装潢投入较多、承租人短期

设备租赁公司规章制度.doc

设备租赁公司规章制度_共4篇 1。机械租赁有限公司规章制度 1、安拆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二、3米以上的高空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戴好安全带,扣好保险带。 三、高空作业,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四、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措施和防护装置,方能开动使用。 五、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弄机电设备。 六、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必须完好,大臂垂直下方不准站人。 2、装拆人员进入安装现场、登高作业必须穿软底防滑电工鞋,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穿工作服。 3、严禁安拆人员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如酒后擅自进入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由其本人负责并开除(违反一次罚1000元)。 5、塔吊安装、拆卸、附墙作业应设置安全警戒区域,作业人员必须听从带班指挥,带班必须了解作业内容,操作程序及相关工种的配合要求,绝不允许无指挥作业或多头指挥作业,多人数的群体配合作业要设巡视员。 6、塔吊设备必须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各电气开关、导线、安全装置、机械传动,受力部分等应确保安全可靠。 7、塔吊在检修时,检修人必须挂牌警示停用,严禁任何人擅自合闸使用。 8、安拆塔吊作业及起重设备的使用,均须符合规定工况环境要求,严禁在超风力及雨、雪等恶劣条件下进行作业。

9、塔机顶或降节过程中,严禁回转,必须按照操作规程的规定步骤操作。 10、塔机安装完毕后,应认真检查各部紧固良好与各限位保险装置齐全完好。 11、本公司员工不得擅自外出做安拆工作,如有发现扣三天工资。 希望本公司员工以自身利益和公司利益遵守以上规章制度,如有违反,罚款50元一次,带班罚款100元一次,累计三次以上本公司予以开除。 2。机电设备租赁管理制度 1、设备租凭必须由租赁双方鉴定合同,出租的设备要完整无缺,能正常使用。 2、出租的设备必须由双方现场验收,有关问题必须在合同中说明。 3、租用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合同,严格遵守设备管理规定正常使用,定期保养。 4、租用单位在设备租用期间,要负责设备的检修、保养和安全运转。 5、租赁期满后,双方要及时办理设备交接手续,租用单位将设备返回后要注销合同。 6、归还的设备。除正常磨损外,如有零部件损坏丢失,由租用单位负责赔偿或修复,如设备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由租用单方按原值赔偿。 7、如租用单位不及时办理交接和注销合同,设备虽闲置不用仍由租用单位交付租赁费。 8、备租赁费按矿规定计算。 3。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制度 起重机械(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做为集团公司大型施工设备,其租赁执行下列规定。 一、公司起重机械实行对内对外租赁,并实行内外不同的计费办法,鼓励公司内部调剂使用。

XXX集团子公司租赁管理办法

XXX公司 国有资产租赁管理办法 XXXX部 2017年2月22日修订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和权限第三章租赁业务管理第四章租赁安全管理第五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公司经营国有资产的出租行为,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率,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通过合法正规的渠道,出租空置国有资产,避免资产空置导致的资源浪费,达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之目的,根 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南国资发[2015] 5号文《南宁市国资委关于印发监管企业资产出租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及《南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 管企业资产出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 况,现就规范企业资产出租管理有关事项,特拟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租赁业务的管理。工程承包、劳务外包 等不涉及资产使用权转移的对外经营行为,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租赁,是指公司作为出租方,将自身拥有或有处置权的非流动性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设施设备、广告 位经营权等)出租给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以下简称承租人) 使用,向承租人收取租金、承包费、管理费或者其他收入的经营行为。下列情形除外:

1.XXX集团内部的兄弟公司,租赁公司资产进行办公或其非经 营性质的行为,且期限不超过3个月的短期租赁行为; 2.公司以销售为目的以租代售方式经得总部公司审批同意的短期对外租赁行为; 3.法律和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第四条 租赁承包经营有利于公司搞活内部经营机制,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但租赁承包涉及法律事项较多,重大资产租赁承包为公司重要经营活动,因此,公司租赁业务应严格执行本办法,加强对租赁业务的监督管理,确保依法经营。 第二章管理职责和权限 第五条 1.根据《市国资委南国资发[2015]5号《关于规范区直企业 资产出租管理的通知》、《南国资委(2014)76号〈关于南宁市国 资委中介机构备选库部分中介机构合并更名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的精神,从南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或者广西中房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简称总部公司)机构备选库中完成待出租资产的评估、上平台公开招标等相关业务。

汽车租赁公司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 . . . . . . . . . . . . . . . . . . . 3 一、企业公司管理大纲. . . . . . . . . . . . . . .. . 3 二、员工守则. . . . . . . . . . . . . . . . . . . . 4 第一部分企业公司管理制度. . . . . . . . . . .. . . . . 5第一章文件管理制度. . . . . . . . . . . . . . . . . .5 第二章档案管理制度. . . . . . . . . . . . . . . . 7 第三章保密制度. . . . . . . . . . . . . . . . . . . .9 第四章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度. . . . . . . . . . . . . 10 第五章证照管理制度. . . . . . . . . . . . . . . . 15 第六章证明函管理制度. . . . . . . . . . . . . . . 15 第七章会议管理制度. . . . . . . . . . . . . . . . 16 第八章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 . . . . . . . . . . . . 18 第九章考勤管理制度. . . . . . . . . . . . . . . 20 第十章出差管理制度. . . . . . . . . . . . . . . 21 第十一章企业公司宴请接待制度. . . . . . . . . . 23第十二章员工工作餐管理制度. . . . . . . . . . . . 24 第十三章借款和报销的规定. . . . . . . . . . . . . 26 第十四章通讯管理制度. . . . . . . . . . . . . . . .29 第十五章合同管理制度. . . . . . . . . . . . . . . 36 第十六章卫生管理制度. . . . . . . . . . . . . . 45 第十七章财务管理制度. . . . . . . . . . . . . . 45 第十八章财务报销管理制度. . . . . . . . . . . . 47 第十九章员工工资发放管理制度. . . . . . . . . . 51 第二部分各部门管理制度. . . . . . . . . . . . . . . . .55

资产经营管理制度.

公司资产经营管理办法 资产经营是公司的重要经营活动,为规范资产经营管理工作,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充分发挥资产经营效益,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所指资产经营范围是公司拥有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是经公司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委托租赁有效的资产和资源。 二、资产经营活动包括资产出租和收费,水、电资源使用和收费,设备设施使用和维护等。 (一)资产租赁经营的管理。 1资产经营部负责公司的资产租赁经营活动 2资产租赁经营流程 (1)资产租赁价格的确定 资产租赁价格由公司根据租赁资产所处地区市场价格和公司资产状况确定租赁底价,资产经营经理在不低于底价前提下,可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和部门任务情况向上浮动。 (1)资产经营部根据公司可供租赁资源的供求情况,公司确定的最低出租价格,定期公开发布租赁信息。 (2)资产经营部负责接待承租意向人,进行商务洽谈,并作接待登记和近期回访。 (3)资产经营部在商务洽谈中,注意对客户进行资信评

定,并填写《客户资信评定表》对承租方资信情况进行登记评定。 (4)根据双方租赁意向和资信评定结果,填写租赁合同审批表,报主管领导和总经理审核批准。 (5)由总经理或总经理委托的代理人签订租赁合同。并同时签订《安全协议》。 (6)租赁合同签订后,资产经营部依据合同填写《交款通知单》,并陪同承租方到财务部交定金、首付款或租金等,由财务部直接开三联单或发票。 (7)综合管理部凭租赁合同,交款通知单及三联单或发票加盖合同章,且需加盖骑缝章。用印后,综合管理部将其中一份合同,《物业租赁合同审批表》及《交款通知单》存档,并同时给财务留存合同一份。 (二)承租方的身份认定。 1承租方为单位的,承租方需出具《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非法人机构)的身份证原件,公司留存复印件。 2承租人为个人的,承租方应出具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公司留存复印件。 3承租方非承租人本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订合同,需提供《委托书》和签约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小区房屋出租管理规定

小区房屋出租管理规定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89K-LLS98YT-SS8CB-SSUT-SST108】

小区房屋出租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小区的有效管理,维护小区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小区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出租房屋应办的手续及程序: 1、房主出租房屋时应首先向物业管理办公室提出书面报告,并说明出租房屋的房主姓名、位置、出租期限;承租人的概况、居住人数、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等内容;经物业办公室审核签字、登记后方可出租。 2、物业办公室登记备案手续不得视为或替代房地产管理部门要求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租赁双方应当按照《西安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二、房主及承租人的责任、义务: (一)房主的责任、义务: 1、出租房屋的房主应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并到物业办公室登记备案;承租人户口属***市区以外人员,房主应带领承租人到当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并办理暂住证。 2、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或无其他合法证件的人员;不得将房屋出租用于办企业、仓储等。 3、房主有责任督促承租人员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蓝天集团家属院的规章制度。发现租住人员在出租屋内进行嫖娼、卖淫、吸毒、传销、销赃窝脏、走私贩毒、聚众赌博、流氓斗殴及传播淫秽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或发现可疑人员时,要及时向物业公司秩序维护部或公安机关举报,不得知情不报。出租房屋的安全由房主负责。

4、房主对所出租的房屋要按照消防安全规定,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保障承租人的安全。 5、租赁期内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由租赁双方签定《租房合同书》中的约定方承担,并按期向家属院物业收费员缴纳。但上述费用的最终责任人为房主,若承租人没缴纳相关费用,房主应按物业公司要求及时支付。 6、房屋停止租赁或变更承租人,房主必须到物业管理办公室办理注销、变更手续。 (二)承租人的责任、义务: 1、承租人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蓝天集团家属院的规章制度,接受**物业和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管理;不得利用出租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房屋出租只限于居住生活,承租人不得改变房屋的用途,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非法生产、加工、储存、经营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3、承租人需向物业公司交纳300元的管理保证金,租赁期满经房主确认后,凭物业公司开具的收据退款。 4、承租人不准在出租房屋周围乱搭乱建或改变原有的建筑设施,一经发现除责令其恢复原貌赔偿经济损失外,并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人民币贰仟元以下的罚款。 5、承租人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相邻业主的日常生活、损害家属院的良好居住环境。房屋应以户(家)为单位出租,不允许合租群住。 6、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承租人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融资租赁业务管理制度

XXX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租赁业务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租赁业务管理,科学、有序地开展租赁业务,保证资产的安全性、盈利性、流动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开展租赁业务,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宗旨性原则。立足于园区,服务于国有企业及优质民营企业,为社会发展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 2、安全性原则。开展租赁业务,必须坚持做好风险的预防、化解工作,以确保资金的安全; 3、合规性原则。租赁业务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业务开展须按照公司规定的操作流程进行; 4、效益性原则。坚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并重。 第二章租赁业务的职能划分 第三条公司设立租赁业务部、风险控制部、法务合规部、资产管理部、财务部等机构,实行“审、放、查”相分离的原则,建立租赁项目调查、立项、审核、审批、决策、监督、检查的经营管理体制。 第四条各部门、机构的工作职责为:

1、租赁业务部主要职责:负责租赁业务的开拓和项目签约的各项准备工作,具体包括租赁项目的受理与初审,调查分析与谈判,撰写租赁项目调查报告,初步拟定租赁方案,调整租赁方案并报批,租金催收及贷后回访等相关事务。 2、风险控制部主要职责:负责对租赁业务部提交的租赁项目相关事实、风险性及租赁方案等进行复审,参与现场调查,撰写风险评估报告,组织项目评审,对租赁项目进行风险分类管理等相关事务。 3、法务合规部主要职责:参与租赁项目的合规性尽职调查,负责对租赁项目合规性进行审查;负责拟定全套法务文件和相关合同协议,督促、定期检查合同及文件的执行情况;负责风险资产处理过程的法律事务。 4、资产管理部主要职责:根据公司发展战略,拟定公司中长期融资规划;对融资活动、融资项目进行策划、论证与评估;负责组织实施融资的具体工作;对融资活动进行动态跟踪管理,保证融资活动安全、合法、有效进行;负责定期检查租赁标的物,有效管理风险资产等。 5、财务部主要职责:做好资金管理,对审批通过的项目办理放款,对租金回收情况及时反馈给租赁业务部、资产管理部及风险控制部。 第三章租赁期限、种类、费率 第五条租赁业务系指出租人将租赁财产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

设备租赁公司各岗位人员工作职责及管理制度

设备租赁公司各岗位人员工作职责及管理制度 一、公司总经理: 1、对董事长负责,并全面负责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年度经营计划和租赁业务承接、合同签订与履行、租赁费回收等工作。分管合同、安全生产等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决议决策,负责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 3、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本单位各级管理人员的岗位生产目标责任制等制度,建立健全生产管理保证体系,明确人员职责和目标。 4、负责开拓市场,搞好业务对象的社会信誉度调查,认真洽谈并签署有关租赁合同,保证经营目标的实现。 5、负责组织编制生产、质量和安全措施计划并贯彻实施。 6、负责制定陈欠款回收计划,并亲自组织回收。对正常程序无法回收款项的,要积极经法律咨询通过款确保应收款的回收。 7、认真搞好员工队伍建设,严格按《员工守则》及其实施细则、岗位目标责任制对所属人员进行考核。 二、收发部负责人 1、负责建筑机械、机具、周转材料等租赁及仓储管理工作,负责建筑机械、机具、周转材料等租赁的收发登记、租赁费确认与回收等工作。 2、负责清点核对库存材料、物资,按制度开具出、入库单,确保帐物相符。 3、负责对收发设备机具数量的准确性予以确认,并及时与承租人核对租赁费用并办理签证手续,以确保租赁费用的回收。 4、做好仓库管理工作,帐目清楚、准确,实物存放整齐、有序; 5、做好各种台账、报表、原始记录、签证的收集和入档 6、及时完成各级领导安排的各项其他工作任三。会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及其他各项规章制度的规定办理业务。 2、及时联系记账公司,完成税务,工商等部门工作。

3、每月定期与出纳和对账(银行帐、现金帐),做到账实相符、账证相符、账账相符。 4、及时准确按规定的程序计算核对租赁费;并提示负责人及时催收。 5、定期报账,并按公司财务部要求上报各种报表。 6、做好相关财务资料、质量安全体系运行文件的整理存档工作。 7、负责合同的审核传递、登记、分发及归档工作。 四、出纳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及其他各项规章制度的规定办理业务。 2、严格按公司财务部要求设置各类账本,及时准确登记各类明细帐。 3、必须按批准的用途使用资金;单据记载内容必须与真实发生的业务一致,不得擅自变通;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对不符合手续的单据坚决退回,发现有违规的情况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4、每日盘点现金,确保日清月结、账实相符;定期与公司会计对账,保证账实相符、账证相符、账账相符; 5、每日收取的款项必须及时报告公司,严禁坐支;严禁私设小金库; 6、负责工资,福利的发放。 五、机械操作工 1、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热爱本职工作,不断提高操作技能。防范机械事故的发生。 2、服从安排,积极完成工作认为,及时主动向管理人员汇报机械运转情况。 3、未经同意不得随意增加工作内容。 4、每天检查机械刹车,机油,燃油,水是否正常,零件是否齐备,保证机械安全。 5、依据机械操作工应知应会,及时分析排除故障。对复杂故障通报有关人员,并提出排除意见及时处理,保障机械安全正常运行。 6、依据机械保养制度,对机械运行前后实施维护保养,运行中注意和观察仪表是否正常,对异常部位及时调整和故障排除。如果人为造成机械损坏及伤及他人和物件,根据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罚。 六、维修工 1、作好生产区域机械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及时掌握设备的运行状况

租赁公司管理制度

租赁公司管理制度 1、凡本公司和分公司各部门租赁建筑材料设备适用本管理制度。 2、公司所属的固定资产的建筑机械、钢管、模板、加工机械及焊接设备、垂直运输机械、水平运输机械等均属于建材公司的租赁范围。 3、建材公司对设备机械拥有租赁权,产材属公司所有,项目部门、分公司等对建筑材料设备具备有偿使用权,对主要设备对外租赁须经主管经理审批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对外出租。 4、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租赁费用按国家规定的折旧费、维修费、大修费等内容考虑,设备的利用率及管理费用开支等按一定的综合费率比。 5、各建筑项目在开工前(或需用前)15天提出设备需用计划,报建材公司准备,并签定租赁合同,否则建材公司不得供租(特殊情况除外)。 6、建筑周转设备材料租赁期间,设备由各租用单位自行管理和保养,建材公司负责监督、巡查。若发生遗失,或违章使用,据情节轻重按设备原值或净值进行罚款或赔偿。回收退库后的设备由建材租赁公司统一管理。 7、建材租赁公司基地负责现场设备的经常危险和退库后的正常保养,并向各租赁单位提供完好的设备,周到服务。实行供应、保养、维修一条龙服务。 8、各租用单位和建材租赁公司应督促工作人员自觉遵守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维护保养及检查制度。 9、租用单位应尽量保持设备完整,损坏了的设备可交回原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新件,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0、承租方租赁建筑周转设备材料后,有权使用设备,但未经建材租赁公司同意,不可外租给第三者单位或个人,如有违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建材租赁公司具备完善的管理制度,可以对日常管理起到很好地规范作用,在此基础上选择一套专业的建材租赁管理软件进行日常设备的出入库以及出租费用核算,给企业管理带来极大的便利。 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制度nKP设备管理资源网 nKP设备管理资源网 塔吊做为本公司大型机具,其租赁执行下列制度。 nKP设备管理资源网 一、塔吊原则上需保证本公司项目部租用,如已满足内部使用后方可对外租赁,租赁除正常交费外还需签定租赁合同。 nKP设备管理资源网 二、塔吊租赁原则上由公司生产副总统一安排,以便根据生产情况统筹安排。nKP设备管理资源网 三、塔吊租赁需遵守的规则 nKP设备管理资源网 1、租赁方法 nKP设备管理资源网 项目部承接新项目时,需提前15天向公司生产副总提出申请,以便生产副总能够根据项目规模调派其相应规格、能够满足使用要求的塔吊。 nKP设备管理资源网 2、项目部承接项目后,公司只要有未出租的塔吊,项目部不准外租。 nKP设备管理资源网 3、租赁时间的计算 nKP设备管理资源网 自项目开工、塔吊安装试运行内部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时间,截止时间以项目部提交报停申请经生产副总核实后签字之日止。 nKP设备管理资源网 4、租赁费用的计算 nKP设备管理资源网 租赁费用以公司规定的价格以日计算。 nKP设备管理资源网 5、租赁所包括的费用 nKP设备管理资源网 (1)塔吊使用期间的租赁费。 nKP设备管理资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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