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季计提应交所得税与递延所得税应如何处理--【2017至2018最新会计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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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

我公司按季度计提应交所得税,并按坏账准备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无其它可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项目),计提应交所得税时: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所得税费用

请问实务中,每季度计提预缴所得税是按“报表中利润总额×25%”计提应交所得税,还是按“(利润总额+资产减值损失)×25%”计提,或是两者都行?

我公司是子公司,母公司的操作是按“报表中利润总额×25%”计提应交所得税,并且按坏账准备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无其它可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项目),个人觉得有些不妥,计提应交所得税时没有算资产减值损失那部分,但又对资产减值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资产,冲减了所得税费用。不知我的理解是否正确,实务中通常是怎么处理的,请老师指点,谢谢!(河北省李伟)

★在线专家:

1.实务中,一般是在季度计提预缴所得税时按“报表中利润总额×25%”计提,汇算清缴时再做纳税调整;

2.您的理解是正确的。平时一般不用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只在年末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再统一针对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时冲所得税费用的处理是正确的。

后语点评:会计学作为一门操作性较强的学科、每一笔会计业务处理和会计方法的选择都离不开基本理论的指导。为此,要求我们首先要熟悉基本会计准则,正确理解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并在每一会计业务处理时遵循一般原则的要求。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学

递延所得税资产与负债例题解析

由于会计与税收的目的不同,导致了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之间必然存在着无法消除的差异,这就要求会计核算、反映这种差异对会计主体当期损益及其期末财务状况的影响情况。 在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2006)下,改变了原企业会计准则(制度)(2005前)对所得税的核算方法(即由企业自行选择采用应付税款法、递延法、利润表债务法),改为统一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这种核算方法,将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之间存在的差异,划分为两大类:暂时性差异(注意,不是时间性差异,其范围要大于时间性差异)、非暂时性差异,与原时间性差异和原永久性差异的分类是不同的。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下,相关的概念较多,限于篇幅,请具体阅见《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及其应用指南。下面仅举例简单说明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核算过程。 假设甲公司2007年度按企业会计准则计算的税前会计利润为10 000 000元,所得税率为33%,未来税率预计不会发生调整。 1、当年按税法核定的全年计税工资1 800 000元,甲公司全年实发工资为2 000 000元。相关提取的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税法准予全额税前扣除。 2、企业拥有固定资产原值500 000 000元,会计处理采用加速折旧法计提折旧,当年折旧额64 000 000元,累计折旧额244 000 000元,无减值准备;税务处理采用平均年限法,当年折旧额50 000 000元,累计税前扣除折旧额150 000 000元,预计使用年限及预计净残值与会计处理不存在差异。 3、企业当年购入准备近期出售的某上市公司股票,购置成本2 000 000元,年末市价2 600 000元。当年未发生派发红利等事项。 4、年初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余额26 400 000元,年初递延所得税负债账面余额0元。 除上述事项之外,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另,该企业预计未来很可能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于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1、按照当期根据税法规定计算的应交所得税,确认所得税费用。 会计利润:10 000 000元 加:工资费用纳税调增额:200 000元(2 000 000 – 1 800 000) 加:折旧费用纳税调增额:14 000 000元(64 000 000 – 50 000 000) 减:交易性金融资产纳税调减额:600 000元(2 600 000 – 2 000 000) 应纳税所得额:23 600 000元 应交所得税:7 788 000元(23 600 000 * 33%) 借:所得税费用7 788 000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7 788 000元

会计实务之所得税暂时性差异确认及会计处理

会计实务之所得税暂时性差异确认及会计处理 一、所得税暂时性差异 (一)所得税暂时性差异概述企业资产负债表内资产或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税法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根据其经济实质划分为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同时分别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负债表经济实质划分如下:(1)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依据资产负债表账面价值与税法计税基础,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主要由资产项目的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与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两方面内容。 (2)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依据资产负债表账面价值与税法计税基础,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主要由资产项目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与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两方面内容。 (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资产项目的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所得税,并确认为递延所得说资产。主要项目如下: (1)固定资产。会计准则规定,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固定资产初始价值一固定资产累计折旧一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由于会计准则规定与税法规定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及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不可抵扣等不同特点,导致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出现差额。若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则产生了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2)无形资产。无形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由于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产生的,经济实质是企业在未来会计期间可以少缴的所得税额。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企业应该进行摊销,而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企业在会计期末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无形资产初始价值一无形资产累计摊销一无形资产减值损失。税法规定无形资产不存在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情况,资产减值损失不可抵扣。 (3)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计人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但不计人计税基础,计税基础为初始价值。若变动后的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则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4)其他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等资产项目,若公允价值的变动值税法不确认,则仍然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在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则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并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时则产生了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具体项目如下:

递延所得税核算方法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不是通过以前损益调整科目核算的。 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对企业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核算。其实,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也是纳税影响会计法的一个分支,他是从资产负债表出发,通过比较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 产、负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确定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的计税基础,对于两者 之间的差额分别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与递延 所得税资产,并在此基础上确定每一期间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当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时,会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当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时,会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当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时,会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负债的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时,会产生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匹配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新增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时列入借方,转回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时列入贷方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匹配递延所得税负债”目,新增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时列入贷方,转回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时列入借方。 一、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确认范围 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交易 事项主要有三种情况: 一是商誉的初始确认;二是同时具有不是企业合并交易,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 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三是同时满 足投资企业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和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条件的企业对 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同样道理,企业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交易主要有三种情况: 一是同时具备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寺征的交易中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二是不同时具备暂时性差异 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的企业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三是资产负债 表日,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的递延所得税资 产。一句话,除了上述不能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交易中的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外,只要有证据表明当前或未来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可用来 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都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所得税核算最新方法与举例

征地费用记入“无形资产”的核算某公司准备征用一块土地,征地时首先发生的环评费、赔偿费等先进入什么科目核算?能随时进入“无形资产”核算还是在取得土地使用证后再进入“无形资产”核算?如记入“无形资产”核算是否进行摊销? 解答: 该公司提到的问题没有明确征用土地的用途。如果是为了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适用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准则》。 如果自用,按现行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的无形资产在取得时,应按实际成本计量。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实际成本。 无形资产应当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损益。如预计使用年限超过了相关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该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按如下原则确定: (1)合同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 (2)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 (3)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法律也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受益年限和有效年限两者之中较短者。 如果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10年。

征用前发生的支出计入管理费用中,待取得土地使用权在尚未开发或建造项目前,作为无形资产核算,按以上规定的期限分期摊销。 新准则下所得税核算技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了《企业准则第18号——所得税》。新《所得税》准则废除了原有的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要求企业全面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资产负债表项目的暂时性差异,并确认、计量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较为完全地体现了资产负债观,在所得税的会计核算方面贯彻了资产、负债的界定。目前,由于新所得税法与新所得税准则之间产生差异的项目越来越多,以及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新理念的引入,因此,所得税费用的核算给企业的财务人员带来了较大的难度。由于新准则下所得税不仅仅是费用,甚至可能是所得税收益,这对利润表中的净利润影响较大,因此如何准确理解和掌握新的所得税费用核算方法就显得相当重要。 一、所得税核算方法: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是从资产负债表出发,分析资产、负债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从而确定递延所得税的方法。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重点在于确定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关键在于确定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注重每一会计期间确认和计量业已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所引发的未来所得税的流入或流出给企业造成的影响,并将这一影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引入了一个“计税基础”的概念,需要指出的是“计税基础”不同于“纳税基础”。由于计税基础这个概念缺乏逻辑基础,因此“资产的计税基础”通常较好理解,而负债的计税基础通常就不那么好理解了。我认为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是从税法的角度来看资产和负债,反映的是税法对资产和负债有关项目的处理规定;而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是期末资产负债表上反映的金额,是会计核算的结果,资产、负债账面价值的确定遵循的是会计准则的规定。 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所得税费用核算时通常遵循以下五个步骤:(1)确定一项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2)确定一项资产或负债的计税基础;(3)分析、计算暂时性差异;(4)确定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期末余额;(5)确定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本期发生额;(6)确定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核算方法与举例

征地费用记入“无形资产”的核算某公司预备征用一块土地,征地时首先发生的环评费、赔偿费等先进入什么科目核算?能随时进入“无形资产”核算依旧在取得土地使用证后再进入“无形资产”核算?如记入“无形资产”核确实是否进行摊销? 解答: 该公司提到的问题没有明确征用土地的用途。假如是为了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适用新公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准则》。 假如自用,按现行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的无形资产在取得时,应按实际成本计量。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实际成本。

无形资产应当自取得当月起在可能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损益。如可能使用年限超过了相关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该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按如下原则确定: (1)合同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 (2)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 (3)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法律也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受益年限和有效年限两者之中较短者。 假如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10年。 征用前发生的支出计入治理费用中,待取得土地使用权在尚未开发或建筑项目前,作为无形资产核算,按以上规定的期限分期摊销。 新准则下所得税核算技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公布了《企业准则第18号——所得税》。新《所得税》准则废除了原有的应付税款法和纳税阻碍会计法,要求企业全面采纳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资产负债表项目的临时性差异,并确认、计量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较为完全地体现了资产负债观,在所得税的会计核算方面贯彻了资产、负债

公允价值模式下投资性房地产递延所得税解析

公允价值模式下投资性房地产递延所得税解析《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所得税》明确要求企业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对其应纳税所得额进行确认、计量与报告。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是以资产和负债的变动来计量收益,是一种全面收益观下的所得税考量。当资产的价值增加或是负债的价值减少时会产生收益,根据配比原则,所得税费用也会随之增加,但是,资产的价值增加或是负债的价值减少并不意味着收益的真正实现,有可能只是潜在的收益,并没有发生纳税义务,于是,所得税费用与应纳所得税产生了差异。为了平衡二者的差异,递延所得税应运而生。实质上,对于资产、负债的确认和计量,会计核算口径与税法计价基础各自有其遵循的标准,会计核算遵循的是权责发生制标准,税法遵照的是收付实现制标准。一定情形下,同一资产(负债)的会计账面价值就与其税法计税基础出现了不一致的矛盾,表面上,递延所得税是对当期所得税费用与应纳所得税的平衡,本质上说,递延所得税是对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两种记账基础的平衡。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规定,企业有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允许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公允价值模式下,针对投资性房地产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处置等环节,企业会计核算口径与税法计价基础出现了不一致,导致投资性房地产价值发生了变动,进而产生了收益,产生了应纳所得税,由此就产生了所得税纳税调整问题。下面通过举例逐层分析投资性房地产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处置等环节涉及的所得税问题,以弄清投资性房地产递延所得税的产生与转回的来龙去脉。 [例]2007年1月1日,长江公司以银行存款购得位于繁华商业区的一层写字楼,并当即招租给南方公司。租期1年,年租金4万元,年末一次收取(不考虑营业税)。该层写字楼的买价为400万元,相关税费20万元,全部以银行存款一次性付清。该写字楼预计的使用年限为30年,不考虑残值因素,税法规定直线法折旧,且税法使用期限与会计使用年限一致。长江公司对该写字楼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假设2007年12月31日该写字楼的公允价值为450万元。租赁期满,长江公司收回该项投资性房地产,并于2008年1月20日以500万元的价格进行出售,出售价款已收讫。该公司所得税率为25%。(单位:万元)(一)初始确认环节的递延所得税分析 企业: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取得投资性房地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来计量。 税务:而税法规定,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按其实际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成本。

银行会计核算办法_递延所得税

XX银行递延所得税核算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真实核算我行经营成果,保持稳健经营和持续发展,规我行所得税费用的会计核算,实现按照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我行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正确计算我行所得税费用和应交所得税,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及对应的应用指南、《中华人民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之相关要求,制定本核算办法,以满足财务报告信息披露需要。 第二章主要定义 第二条本核算办法所称所得税费用包括递延所得税费用和当期所得税费用,其中递延所得税费用产生于因资产和负债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而导致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的变动,而当期所得税费用代表我行在相应财务报告期间按照税法规定确认的当期应该偿付的税金。 第三条本核算办法涉及的主要定义如下: (一)资产的计税基础:我行收回资产账面价值过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自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 (二)负债的计税基础:指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 (三)暂时性差异: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

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也属于暂时性差异,具体包括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四)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应税金额的暂时性差异。 (五)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可抵扣金额的暂时性差异。 (六)永久性差异: 税法中的概念,是指税法规定免税的收入和不可在税前列支的费用,因此导致会计利润和应税利润的差异,这些差异在以后的会计年度不能转回。 第三章核算办法及账务处理 第四条我行在取得资产或负债时,其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差异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条件的,应当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并将其本期变动数确认为所属会计期间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相关权益类科目。 第五条递延税的确认和计量 (一)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的初始确认 1.确认原则 我行由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我行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我行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其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引起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乘以预计收回该资产时的适用税率,便产生递延所得税负债;当

股票期权费用的递延所得税处理的案例 (1)

以股票期权为对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费用的 会计与税务处理事项例解 2006 年1月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证监公司字[2005]15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自此开启了我国境内上市的公司建立规范的股权激励计划的大幕。为了规范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业务的会计核算,《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对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方法做出了系统的规定。随着股权激励计划在我国上市公司的广泛应用,股份支付费用的公司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出现,2012年5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我国居民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有关公司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8号,以下简称“第18号公告”),明确了股权激励计划有关公司所得税处理方法。对比会计准则和税收法规,二者对股权激励计划的处理方法存在较大差异,导致其会计核算结果与所得税处理结果不一致,而因股权激励计划费用本身往往金额大导致其对应的所得税影响数金额也超过财务报表的重要性,因此正确分析股权激励计划的会计与税务的差异并进行恰当的会计处理和纳税调整需引起会计实务界的重视。 一、我国股权激励计划的会计核算原则分析 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对于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公司应当以股份支付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公司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同时计入资本公积中的其他资本公积,具体会计核算方法如下: 1、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日 授予日未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的日期。由于被激励对象尚未提供服务,所以除了立即可行权的股权激励外,公司在授予日不需做会计处理。 例如,2012年1月4日,上市公司泰山公司向其50名管理人员每人授予10,000份股票期权,约定从2012年1月4日起在该公司连续服务2年后,即可以8元的价格购买10,000股泰山公司股票,泰山公司在授予日通过BS模型计算其公允价值为20元。2012年1月4日即为该股票期权的授予日,泰山公司不做账务处理。 2、股权激励计划等待期内 等待期为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日至可行权日的时段。在等待期内各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应当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及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数量,计算出股份支付费用的总额作为公司换取激励对象服务的代价,并在等待期内平均分摊计入成本费用和资本公积;会计上不确认此项权益工具后续的公允价值变动。 承前例,2012年有5名股权激励计划内的管理人员(下文提到的人员均为股权激励计划内的人员)离职,泰山公司估计两年中离开的管理人员比较将达到16%;2013年有6名管理人员离职。则2012年-2013年为该股权激励计划的等待期,相应的会计处理如下: (1)2012年度,泰山公司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50×(1-16%)×10,000×20÷2=4,200,000元,对应的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 -股份支付费用 4,200,000 贷:资本公积- -其他资本公积 4,200,000 (2)2013年度,泰山公司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50-5-6)×10,000×20-4,200,000=3,600,000元,对应的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 -股份支付费用 3,600,000 贷:资本公积- -其他资本公积 3,600,000

第95讲-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的确认和计量(3),所得税费用及列报(1)

第95讲-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的确认和计量(3),所得税费用及列报(1) 第四节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三、特殊交易或事项中涉及递延所得税的确认和计量 (一)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相关的所得税 与当期及以前期间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及递延所得税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主要有: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或对前期差错更正采用追溯重述法调整期初留存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变动金额、同时包含负债及权益成分的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计入所有者权益等。 (二)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 在企业合并中,购买方取得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用于抵减以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但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应当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前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提示】此处指的是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购买日后符合条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会计处理。对购买日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 【教材例20-20】甲公司于20×8年1月1日购买乙公司80%股权,形成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因会计准则规定与适用税法规定的处理方法不同,在购买日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300万元。假定购买日及未来期间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 购买日,因预计未来期间无法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未确认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75万元。购买日确认的商誉为50万元。 在购买日后6个月,甲公司预计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企业合并时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300万元,且该事实于购买日已经存在,则甲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750 000 贷:商誉500 000 所得税费用250 000 假定,在购买日后6个月,甲公司根据新的事实预计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企业合并时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300万元,且该新的事实于购买日并不存在,则甲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处理:借:递延所得税资产750 000 贷:所得税费用750 000 (三)与股份支付相关的当期及递延所得税 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支出在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为成本费用时,其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应区别于税法的规定进行处理:如果税法规定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支出不允许税前扣除,则不形成暂时性差异;如果税法规定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支出允许税前扣除,在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成本费用的期间内,企业应当根据会计期末取得的信息估计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计算确定其计税基础及由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符合确认条件的情况下,应当确认相关递延所得税。 四、适用税率变化对已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影响 因税收法规的变化,导致企业在某一会计期间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发生变化的,企业应对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新的税率重新计量。 【例题·多选题】甲公司2×18年前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2×19年6月20日修订了企业所得税法,从2×19年7月1日起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2×17年12月20日,甲公司购入一台机器设备,该设备原价为1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无残值,会计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税法规定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下列会计处理表述中正确的有()。 A.2×18年12月31日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为5万元

2019年会计考试辅导:第78讲_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第四节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一)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1.确认的一般原则 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在估计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利用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时,应当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1)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一是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二是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2)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和税款抵减,应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处理。在预计可利用未弥补亏损或税款抵减的未来期间内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除准则中规定不予确认的情况外,应当以很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确认当期的所得税费用。 与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其确认条件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相同。 (3)企业合并中,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的合并中取得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并调整合并中应予确认的商誉等。 (4)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应计入所有者权益。 【提示】若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影响其他综合收益,则递延所得税资产对应科目为其他综合收益。如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期末公允价值下降而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例题】甲公司2×18年12月1日取得一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取得成本为220万元,2×18年12月31日,该项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为200万元。2×19年2月10日,甲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全部出售,售价为190万元。假定未来期间甲公司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不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影响。 要求:编制甲公司与上述业务相关的会计分录。 【答案】甲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2×18年12月1日 借:其他债权投资220 贷:银行存款220 2×18年12月31日 借:其他综合收益20 贷:其他债权投资20 2×18年12月31日该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为200万元,计税基础为220万元,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0万元,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为5万元(20×25%)。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5 贷:其他综合收益5 2×19年2月10日 借:银行存款190 投资收益10 贷:其他债权投资200 借:投资收益20 贷:其他综合收益20 借:其他综合收益5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5

合并中递延所得税的处理

中国会计视野论坛's Archiver 论坛? CPA业务探讨? 企业合并中的递延所得税负债确认问题 企业合并中的递延所得税负债确认问题 A公司以1000万购买B公司100%股权(非吸收合并),B公司账面净资产500万,公允价值1000万。B公司适用25%税率。 A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由于B公司资产、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调整,故其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产生差异,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1000-500)×25%=125万。 上述处理是根据准则进行的,问题是确认了125万递延所得税负债后,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就变为(1000万-125万)=875万。 合并成本1000万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875万之间的差额125万确认为商誉。 这就形成了一个让人很难以接受的结果: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同时,确认了商誉。 而确认的商誉实际上又不符合商誉的定义,也不符合资产的定义。 所以我不赞同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不确认又不符合准则的要求。 站在购买方的角度,此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相应增加商誉)应当是合理的。这实际上是在对被合并方的净资产评估时是否需要考虑评估增值的递延所得税的问题,即所取得的净资产公允价值实际上只有875万。评估增值的125万元,本企业通过支付现金等对价方式取得,但最终因为无法获得税前扣除而将会构成未来的一项现金流出。 在进行收益法评估的时候已经考虑了所得税的影响,如果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实际上是重复确认了所得税,从理论上来说确认递延所得税符合准则的要求,但是在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为公允价值的时候,我觉得由于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而产生125万的商誉是不正确的。如果是按照成本法评估,就要视情况而定了。这个问题也困扰我很长时间了,感觉哪种做法都有站不住脚的地方。 从商誉的计量上来讲,确认商誉是没有问题的。 但从商誉的定义考虑,确认的125万商誉又似乎不符合商誉的定义。 这又引申出另外一个问题,即会计上确认的商誉是否一定是真正意义上的商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称之为“核心商誉”)。 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企业合并的结论基础中,列举了在实务中确认商誉的六种构成要素: 1. 购买日被购买方净资产公允价值超过其账面价值的部分; 2. 被购买方之前未确认的其他净资产的公允价值; 5. 由于在对价估值时的失误,导致对购买方支付对价的过高估计。

递延所得税的确认及处理

递延所得税的确认及处理 递延所得税(Deferred Income Tax ):具体细分为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由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规定采用资产负债表法核算所得税。即通过比较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产、负债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定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的计税基础,对于两者之间的差异分别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与递延所得税资产。 通俗的讲,就是会计上认定的缴税金额与税务局认定的金额不一致,导致会产生永久性差异及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而其中暂时性的(以后税务局就认可了)就是递延所得税。 另:按税法规定可结转以后年度的亏损,若数额较大,且缺乏证据表明企业未来期间将会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在会计科目上分为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一、递延所得税负债 1、定义: 递延所得税负债是指根据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计算的未来期间应付所得税的金额; 递延所得税负债是由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对于影响利润的暂时性差异,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应该调整“所得税费用”。如果暂时性差异不影响利润,而是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则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应该调整资本公积。 2、现实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负责的主要情形:

3、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主要账务处理 (1)、除企业合并以外的交易,若其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则交易中产生的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不确认为一项递延所得税资产。 如承租方对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入账价值的确认,会计准则规定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以及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作为租入资产的 入账价值,而税法规定以租赁协议或合同确定的价款加上运输费、途中保险费等的金额计价,对二者之间产生的暂时性差异,若确认为一项递延所得税资产,则违背了“历史成本”原则。 例如,某项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按会计准则其入账价值为100万元,但按照税法规定,其计税基础为120万元,若将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0万元确认为一项递延所得税资产,会使该资产的入账价值减少20万元,此时既不是该资产的公允价值,也不是其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不符合会计准则中对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入账价值的确认标准,改变了该资产的初始计量,违背了历史成本原则。 (2)、按税法规定可结转以后年度的亏损,若数额较大,且缺乏证据表明企业未来期间将会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结转以后年度的亏损,税法规定可用以后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但弥补期限最长5年,这就产生了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但是否确认为一项递延所得税资产,要视未来期间是否有足够的应税所得可用于抵销以前年度亏损。只有未来期间税前利润抵销了以前年度亏损后,未来期间的所得税费用才会减少,才会有经济利益的流入,而这正好符合资产的定义,即由过去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企业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但若企业未来期间无利润,继续亏损,无所得税可交;或者没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于抵销以前年度亏损,则不能保证这项经济利益的流入,不能确认为资产。 其实,不仅是可结转以后年度亏损问题,所有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时,都要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转回期间预计将获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因为只有当未来转回期间预计将获得

递延所得税会计处理

递延所得税会计处理 交易性金融资产 公允价值上升: 借:所得税费用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公允价值下降: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所得税费用 处置时转回递延所得税做相反的分录。 提示:交易性金融资产不能和其他三类金融资产互相转换,不涉及递延所得税处理。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公允价值上升: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公允价值下降: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处置时转回递延所得税做相反的分录。 提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转换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相应的递延所得税当时不结转。 税法对于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是不予以承认的,那么公允价值变动部分在发生当期是形成了暂时性差异的,所以确认递延所得税。 公允价值变动部分在最终资产处置的时候得以实现,那么也是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候。本身税法遵循的仍然是历史成本法,虽然会计上引入了市场信息,但是税法仍然未做出相应改变。 成本法后续计量 收到现金股利调整账面价值或者是确认投资收益,不存在递延所得税问题。 发生减值的时候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所得税费用 减值实际发生的时候转回时结转递延所得税做相反的分录。 长期股权投资处置的时候转回之前确认的暂时性差异和递延所得税。 权益法后续计量 按照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分额确认相应递延所得税,净利润(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借:所得税费用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权益变动(上升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收到现金股利或者利润视为差异转回,递延所得税相反分录,减值和处置处理同成本法。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最接近历史成本原则的。税法上对于当期的股利收入如果是需要补税的,那么税法和会计处理基本一致,不存在暂时性差异。 权益法核算下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差异比较明显。确认投资收益由于没有实际收到所有税法不予以确认收入。实际收到股利视为差异转回。另外长期股权投资处置的时候视为所有差异的转回。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核算

有点长,如果你学习所得税学得很晕,就耐心的看完小鱼写的这篇文章吧,相信你看了以后,对所得税的核算,会有一个清晰的认识。 首先,我要整理学习所得税的主线: 四步计算所得税:计算利润总额并进行纳税调整——弄清暂时性差异并 计算递延所得税——倒挤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这一章很简单,大家不要怕,我说它简单,因为它只有一个分录,四个科目,最容易记了,但是,为什么很多的人却觉得它难呢?这是因为所得税不会在试卷上单独出现,它总是和别的章节串在一起出现在试卷中,所以形成了难度。在这里,我要告诉大家,学习所得税,可以用这样的方法:首先把它看成单独的一章,记下它的分录,背下它的一些原则,搞清楚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的区别,明白每一个科目的计算方法。然后,再把它串进其他章节里一起学习,这样,所得税就很容易的掌握了。所得税不难,不要怕它,你越怕就越糊涂,这并不是什么高深的东西,稍努力一下,只要脑筋没有问题,任何人都可以很轻易的掌握它。 另外,我要引用会计实务版的版主机器猫鬼谷子的话: 所得税这一章主要还是要掌握会计和税法各自的处理:比如说计税基础的确定关键点在于确定税前扣除扣除的金额,而暂时性差异的实质就是会计和税法的处理差异导致的时间性差异,所以所得税指向一个根本问题:会计和税法各自的处理,只有掌握了各自是如何处理的才能体会到 暂时性差异的本质。

另外对暂时性差异的含义也需要理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就是说将来是可以抵扣的,当期不允许抵扣,需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就是说当期是不需要并入应纳税所得额的,以后要并入纳税。 所以从字面上要了解暂时性差异的税法处理本质。 然后从会计和税法处理的差异去分析。比如会计上当期多计提的折旧,会计上当期扣除了,但是税法不允许当期扣除,而是要以后抵扣,所以很明显属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比如分期收款销售,会计上确认收入了,而税法要求分期确认收入,也就是说税法上要求以后再并入应纳税所得额,当期不需要,所以形成的是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通过上面的分析应该清楚问题的本质在哪里,仔细看看自己哪个方面还比较薄弱,按照上面的思路和方法去理解和掌握,不要一味所得税 很难,理解了以后很简单。 我觉得机器猫虽说得廖廖数语,却说中了所得税这一章的灵魂——会计和税法各自的处理上造成的差异。大家看完我的文字以后,再回过头来 体会一下机器猫的精典总结。 好了,下面我就叙述一下所得税的一些知识点,告诉大家一个学习的思 路。 首先要明白一点,会计上学的所得税,是指企业所得税,并不包含个人

中级会计所得税讲义综述讲解

第十六章所得税 1.本章主要知识点 2.考情分析 3.考试题型、分值、考点分布 4.知识点讲解 知识点:所得税会计的核算程序及相关概念 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的情况下,企业一般应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进行所得税的核算。核算过程: (一)确定产生暂时性差异的项目,比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二)确定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及计税基础; (三)计算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期末余额; 1.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期末余额

2.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期末余额 (四)计算“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 1.“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的期末余额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期末余额×未来转回时的税率 2.“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期末余额×未来转回时的税率 (五)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的发生额; 1.“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发生额=本期末余额-上期末余额 2.“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发生额=本期末余额-上期末余额 (六)计算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或收益)=当期所得税费用(当期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收益) 知识点:资产的计税基础 通常情况下,资产在取得时其入账价值与计税基础是相同的,后续计量过程中因会计准则规定与税法规定不同,可能造成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 (一)固定资产 以各种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初始确认时入账价值基本上是被税法认可的,即取得时其入账价值一般等于计税基础。 固定资产在持有期间进行后续计量时,会计与税收处理的差异主要来自于折旧方法、折旧年限的不同以及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提取。 1.折旧方法、折旧年限不同产生的差异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可以根据固定资产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折旧方法,如可以按照直线法计提折旧,也可以按照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等计提折旧。税法一般会规定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除某些按照规定可以加速折旧的情况外(例如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基本上可以税前扣除的是按照直线法计提的折旧。 另外,税法还会规定每一类固定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而会计处理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秒懂递延所得税资产和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负债

【秒懂递延所得税资产和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 得税负债 拆分: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将来的事情 所得税:因为所得税产生的(通俗的说税会差异) 资产:具有资产性质,“资产”就是将来可以“抵税”,就是比账面处理要少缴税; 负债:具有负债性质,“负债”就是将来要“多缴税税”,就是比账面处理要多缴税; 【例1】2016年存货账面价值300万,按会计规定提了减值准备60万,账面价值只有240万,企业所得税税率25%,则: (1)2016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提的减值准备60万,不让税前扣除,所以纳税调增额60万,将来可以调减60万,就是将来可以多“抵税”,这就是形成“递延所得税资产”,形成的数额:60万×25%=15万;; (2)2017年如果全部销售,账面销售成本是240万,但是以前提的减值准备没有让税前扣除,所以企业所得税的销售成本是300万,纳税调减额60万,形成的资产也就没了,就把递延所得税资产15万冲回了。 【例2】2017年账面股票购买200万,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240万(好像16年行情没有这么好,当做例子),企业所得税税率25%,则: (1)2016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公允价值变动损益40万,不算企业所得税口径下的所得,不要缴企业所得税,所以纳税调减额40万,将来可以调增40万,就是将来可要多“缴税”,这就是形成“递延所得税负债”,形成的数额:40万×25%=10万;

(2)2017年如果全部卖了,账面股票成本是240万,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账面值变动40万,不让税前扣除,所以企业所得税的销售成本是200万,纳税调增额40万,形成的负债也就没了,就把递延所得税负债10万冲回了。 学习和实务中:建议多哪几个例子这样列举一下,比如: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往来账款减值准备等等。 1.只有暂时性差异才会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永久性差异肯定就不会了,比如业务招待费,当年纳税调增,将来打死也不让您调减,就不可能形成递延所得税资产; 2.形成原因 (1)当期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后期调减应纳税所得额,后期可“抵税”,形成递延所得税资产; (2)当期调减应纳税所得额,后期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后期多“缴税”,形成递延所得税负债; (3)考虑特殊情况,比如弥补亏损,因将来能“抵税”会形成递延所得税资产 3.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通过损益科目“所得税费用”核算,所以所得税费用可能是负数; 4.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只在资产负债表日才体现(通俗的说就是年报时才体现),平时不需要体现。 第一步,计算资产负债表中各项资产及负债的计税基础; 第二步,计算资产负债表中各项资产及负债的暂时性差异; 第三步,也是最为关键的一步,识别会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暂时性差异,是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还是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第四步,以预期的适用税率(预计暂时性差异转回期间的适用税率)乘以各项暂时性差异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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