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克尔化工公司重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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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克尔化工公司重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河北克尔化工有限公司“2·28”重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2012年2月28日9时4分,位于石家庄市赵县境内的河北克尔化工有限公司发生重大爆炸事故,造成25人死亡、4人失踪、4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459万元。

事故发生后,国务院、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张德江副总理,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骆琳局长,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孙华山副局长,省委张庆黎书记,省政府张庆伟省长,省委常委、石家庄市委孙瑞彬书记,省政府张杰辉副省长,省安全监管局高圣先局长等领导分别作出重要批示,对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等工作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张庆伟省长第一时间赶赴医院看望慰问受伤人员,并对事故应急处置作出重要指示。省委常委、石家庄市委孙瑞彬书记,省政府张杰辉副省长,省安全监管局高圣先局长,石家庄市政府姜德果市长等领导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协调有关救援队伍开展现场搜救和清理工作。国家煤监局彭建勋副局长、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王浩水司长、国家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李万春副主任赴现场指导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工作。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2月29日,河北省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张杰辉副省长任组长的河北克尔化工有限公司“2·28”重大爆炸事故调查领导小组和由省安全监管局高圣先局长任组长的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展开全面调查。事故调查组由省安全监管局牵

头,省监察厅、省公安厅、省总工会和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有关人员组成,邀请省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并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指导和帮助下,事故调查组严格按照国务院领导、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领导和省领导的重要批示要求以及“四不放过”原则,通过现场勘察、技术鉴定、查阅资料、调查询问等,查清了事故发生经过,查明了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提出了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河北克尔化工有限公司概况

(一)企业基本情况。

河北克尔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克尔公司)成立于2005年2月,注册资本5258万元,位于石家庄市赵县工业区(生物产业园)内,东西长611米,南北长178米,占地163亩。公司西部为生活区,东部为生产区和配套设施。现有职工351人,法定代表人杨勇。

公司现有产品为硝酸胍和硝基胍。自投产以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2011年实现销售收入2.6亿元,利润1.07亿元,上缴税金815万元。

(二)一车间生产工艺流程。

克尔公司发生爆炸的地点为一车间。一车间产品是硝酸胍,设计能力为8900吨/年。该公司硝酸胍生产为釜式间歇操作,生产原料为硝酸铵和双氰胺,其生产工艺为:

硝酸铵和双氰胺按2:1配比,在反应釜内混合加热熔融,在常压、175℃至210℃条件下,经反应生成硝酸胍熔融物,再经冷却、切片,制得产品硝酸胍。该工艺生产过程简单,是国内绝大多数硝酸胍生产厂家采用的工艺路线。

反应分两步进行,反应方程式为:

(1)(NH2CN)2+NH4NO3=NH2C(NH)NHC(NH)NH2·HNO3-Q

(2)NH2C(NH)NHC(NH)NH2·HNO3+NH4NO3=2NHC(NH2)2·HNO3+Q

总反应为:(NH2CN)2+2NH4NO3=2NHC(NH2)2·HNO3+Q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抢险救援过程

(一)事故发生经过。

一车间共有8台反应釜,自北向南单排布置,依次为1至8号。事发当日,1至5号反应釜投用,6至8号反应釜停用。

2月28日8时40分左右,1号反应釜底部保温放料球阀的伴热导热油软管连接处发生泄漏自燃着火,当班工人使用灭火器紧急扑灭火情。其后20多分钟内,又发生三至四次同样火情,均被当班工人扑灭。9时4分许,1号反应釜突然爆炸,爆炸所产生的高强度冲击波以及高温、高速飞行的金属碎片瞬间引爆堆放在1号反应釜附近的硝酸胍,引起次生爆炸。

事故发生后,一车间被全部炸毁,北侧地面被炸成一东西长14.70米,南北长13.50米的椭圆形爆坑,爆坑中心深度3.67米。8台反应釜中,两台被炸碎,三台被炸成两截或大片,三台反应釜完整。一车间西侧的二车间框架主体结构损毁严重,设备、管道严重受损;东侧动力站西墙被摧垮,控制间控制盘损毁严重;北侧围墙被推倒;南侧六车间北侧墙体受损;整个厂区玻璃多被震碎。经计算,事故爆炸当量相当于6.05吨TNT。

(二)抢险救援过程。

事故发生后,省、市、县三级政府紧急成立了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协调有关救援队伍开展现场搜救和清理工作。调动安全监管、公安、武警、特警、消防、医疗救护、电力、商务、民政等各种救援人员1000余人次,动用各种特种机械及救援车辆200余台次,历经80多小时的连续奋战,清理倒塌厂房建筑垃圾1000多立方米,清运危险爆炸品3余吨,清理出21具尸体和144块尸块。从沧州大化、石家庄炼油厂、河北压力容器研究院等单位紧急协调6名安全专家,全程参与事故现场搜救和清理工作。公安部门组织警力搜集事故现场周边的人体组织、毛发、血迹等,进行DNA比对,并采集20份现场土样,排除了人为破坏因素。至3月3日12时,现场搜救工作全部结束。

现场搜救工作结束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研究制定了《厂区危险化学品处置方案》,对该公司尚存的34种共计710吨硝基胍、硝酸铵、硫酸等危险化学品以及二车间和十车间29釜约17吨未放料的液态硝基胍进行妥善处置。至3月13日,将公司厂区及库房内具有易燃、易爆或腐蚀性的危险化学品全部运出厂区;二车间和十车间未放完料的液态硝基胍处置完毕;将其它剩余危险化学品就地封存。

至此,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圆满结束,未发生次生事故。

三、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事故排除人为破坏因素。

事故发生后,公安部门组织查看该公司视频监控录像,未发现无关人员在事故前进入厂区;经比对死亡、失踪人员DNA样本,分析尸体尸块分布位置,确认爆炸中死亡、失踪人员均为厂区内工作人员和施工人员;经检验鉴定爆炸点周边土样,未检出TNT成分;结合调查走访厂区工作人员、死亡和失踪人员家属及周围群众情况,并结合现场物证检验调查,综合分析,该起事故排除人为破坏因素。

(二)事故直接原因。

克尔公司从业人员不具备化工生产的专业技能,一车间擅自将导热油加热器出口温度设定高限由215℃提高至255℃,使反应釜内物料温度接近了硝酸胍的爆燃点(270℃)。1号反应釜底部保温放料球阀的伴热导热油软管连接处发生泄漏着火后,当班人员处置不当,外部火源使反应釜底部温度升高,局部热量积聚,达到硝酸胍的爆燃点,造成釜内反应产物硝酸胍和未反应的硝酸铵急剧分解爆炸。1号反应釜爆炸产生的高强度冲击波以及高温、高速飞行的金属碎片瞬间引爆堆放在1号反应釜附近的硝酸胍,引发次生爆炸,从而引发强烈爆炸。

(三)事故间接原因。

1.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企业负责人对危险化学品的危险性认识严重不足,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不到位,管理人员配备不足,单纯追求产量和效益,错误实行车间生产的计件制,造成超能力生产,严重违反工艺指标进行操作。技术、生产、设备、安全分管负责人严重失职,对违规拆除反应釜温度计,擅自提高导热油温度等违规行为,听之任之,不予以制止和纠正。当一车间出现2011年10月28日,1号反应釜发生喷料着火;2011年11月23日,7号反应釜导热油管道保温层着火;2012年2月16日,2号反应釜内着火等三次异常情况后,不认真研究分析异常原因,放纵不管,失去整改机会,最终未能防范事故的发生。

2.企业管理混乱,生产组织严重失控。公司技术、生产、安全等分管副职不认真履行职责,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等部门人员配备不足,无法实施有效管理,机构形同虚设。车间班组未配备专职管理人员,有章不循,管理失控。企业生产原料、工艺设施随意变更,未经安全审查,擅自将原料尿素变更为双氰胺。未制定改造方案,未经相应的安全设计和论证,增设一台导热油加热器,改造了放料系统。设备维护不到位,在反应釜温度计损坏无法正常使用时,不是研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而是擅自将其拆除,造成反应釜物料温度无法即时监控。生产组织不合理,一车间经常滞留夜班生产的硝酸胍,事故当日,反应釜爆炸引发滞留的硝酸胍爆炸,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3.车间管理人员、操作人员专业知识低。公司车间主任和重要岗位员工全部来自周边农村,多为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缺乏化工生产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未经有效安全教育培训即上岗作业,把危险程度较低的生产过程变成了高度危险的生产过程;针对突发异常情况,缺乏有效应对的知识和能力。车间主任张召朋为加快物料熔融速度和反应速度,完成生产任务,擅自将绝不可以突破的工艺控制指标(两套导热油加热器出口温度设定高限)调高,使反应釜内物料温度接近了硝酸胍的爆燃温度(270℃)。车间操作人员对反应釜温度计的至关重要作用毫无认识,生产过程中,在出现因投入的硝酸铵物料块较大,反应釜搅拌器带动块状硝酸铵对温度计套管产生撞击,频繁导致温度计套管弯曲或温度指示不准等情况时,擅自拆除了温度计,导致对反应釜内物料温度失去了即时监控。

4.企业隐患排查走过场。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深入、不认真,对技术、生产、设备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视而不见,甚至当上级和相关部门检查时弄虚作假,将已经拆除的反应釜温度计临时装上应付检查,蒙混过关。对反应釜温度缺乏即时监控、釜底连接短管缺乏保温等隐患,尤其是反应釜喷料、导热油管路着火等异常情况的内在隐患,以及导热油温度提高的危险性等不重视,不分析研究,不及时认真整改。

5.相关部门监管不力。对克尔公司这样发展速度快,各项管理存在严重缺陷的企业,缺乏有力跟进指导和具体帮助,属地管理存在漏洞,客观

上助长了企业的畸形发展,埋下了重大事故隐患。安监、质监、工信、发改等部门以及企业所在生物产业园管委会监管力量不足,化工、医药专业人才少,现场检查时难以发现企业存在的专业性问题,加之企业弄虚作假,未能对企业的安全工作实施有效监督和指导,未能有效监督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6.政府监管不力。县乡政府对化工生产的危险性认识不足,对重点化工企业的特殊性重视不够,有重发展轻安全倾向,未能有效监管相关部门和监督企业落实生产安全主体责任。

(四)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克尔公司“2·28”重大爆炸事故是一起因严重违反操作规程,擅自提高导热油温度,导热油泄漏着火后处置不当而引发的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义马气化厂“7·19”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义马气化厂“7·19”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日前,河南省对三门峡市河南煤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义马气化厂“7 19”重大爆炸事故进行责任追究。6名主要责任人被追究刑事责任,12名政府及部门相关责任人、18名企业责任人员分别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个责任单位被责令做出深刻检查,依法对河南省煤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予以处罚,依法吊销义马气化厂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 2019年7月19日17时43分,河南省煤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义马气化厂发生重大爆炸事故,造成15人死亡、16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8170.008万元。 该事故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系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和地方政府及职能部门监管不力所致。 义马气化厂不执行企业技术操作规程,发现隐患没有及时处置;设备管理不规范,备用设备不能随时启动切换;层层请示汇报,该决策不决策;未按规定履行隐患排查责任,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 河南省煤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未按规定督促义马气化厂及时停车检修,检修和停车制度不落实;未落实监督监察主体责任,错误下达指令;督促义马气化厂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不力。 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安全发展意识不强;制度建设有重大缺陷,安全管理存在重大漏洞;组织所属企业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不力。 相关地方政府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力,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不力,履行属地安全监管职责不到位。 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落实省属企业属地监管职责、履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综合工作职责不力,对义马气化厂安全生产工作监督管理不到位;履行工业企业领城安全管理职责不力,对河南煤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义马气化厂未履行安全生产指导职责。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化工行业调查报告

化工行业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是对某一情况、某一事件“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分析研究,揭示出本质,寻找出规律,总结出经验,最后以书面形式陈述出来。下面是化工行业调查报告,请参考! 一、行业简介 化工行业为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的简称,是国民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对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的描述,化工行业具体可分为:基础化学原料制造、肥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制造等众多与民众生活细细相关的产业。 20**的金融危机严重影响了化工行业,受需求减少和市场悲观的影响,各个企业的产销量持续下降,大部分企业出现了严重亏损。不过20**年以来,由于经济整体回暖,需求恢复性增长及原材料成本上涨带动产品价格上涨,企业开工率普遍上升等因素化工行业利润回升势头明显,企业亏损额大幅降低,多数企业逐步扭亏为盈。 二、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运行现状 至20**年2月,我国从事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的企业共有22757家,从业人员达到1200万人,累计产品销售收入达到4190.59亿元。虽然经历了20**年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但是至20**年2月,从事该行业的企业增加到28547家,但是从业人员相比20**年初略有减少,不过累计产品销售收入也达到了5753.35亿元。产业资产累计更是从20**年2月的22081.14

亿元达到了20**年2月的30722.06亿元。 20**年以来,我国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资产规模和销售收入等均较上一年同期有显著提高。据统计,1~2月,行业累计实现产品销售收入5753.55亿元,同比增长42.97%,增速比上年同期上升了50.36%。至20**年6月,我国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的总资产、企业数以及从业人员同比都有显著增加。行业规模正在迅速发展壮大。 由于宏观经济持续回升的影响,20**年的第一季度,我国的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累计工业销售产值为8621.51亿元,同比增长42.15%,增速比去年同期上升46.32%。 20**年第一季度,随着上游原材料价格的回升以及劳动力成本的增加,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成品销售总额同比显著增加,但是由于企业提高产品销售价格企业效益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高。大多数企业逐渐摆脱经济危机的影响,进入正常的发展轨道。 随着形式的好转,投资者的信心也逐渐增强,20**年第一季度,我国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累计固定资产投资为938.43亿元,同比增长16.30%,增幅比去年同期下降了24.30%,增幅低于同期制造业投资总额增幅,这可能与国家对于产能调整的宏观调控有关。 总体来说,经过了数十年的发展,我国的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已经具有相当的规模,虽然经过了20**年的金融危机的影响但是现在已经全面复苏。随着金融危机对相关行业的影响逐渐消退,可以预见,在未来的几年,我国的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一定遇到一个更大的发展机遇。

四川省泸州市泸县桃子沟煤业有限公司“5·11”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报告_1

四川省泸州市泸县桃子沟煤业有限公司“5·11”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报告2013年5月11日14时15分,泸州市泸县桃子沟煤业有限公司发生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28人死亡、18人受伤(其中8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3747万元。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李克强总理、马 凯副总理、王勇国务委员等党和国家领导同志立即作出重要批示。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栋梁立即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国 家煤监局局长付建华及有关同志连夜赶赴事故现场,传达中央领导 同志重要批示,指导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省长魏宏、副省长刘捷,泸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迅速率有关部门人员 赶赴事故现场,全力组织抢险救援。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5月12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 由四川省安全监管局、四川煤监局局长孙建军为组长,省安全监管局、四川煤监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公安厅、监察厅、国土资源厅、省总工会、省政府应急办、省工商局、省能源局、泸州市人民 政府组成的“泸州市泸县桃子沟煤矿5·11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邀请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深入井下勘查事故现场,调查询问有关当事人、查阅有关资料,听取专家组对事故直接原因的分析鉴定,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矿井基本情况 (一)矿井概况。 桃子沟煤业有限公司位于泸县福集镇华安村六社。始建于1978年,原名称为泸县石岗公社桃子沟煤厂,生产能力1万吨/年。1989年变更名称为泸县桃子沟煤矿,属镇办集体企业。2007年省政府批准为独立扩能矿井,3扩9万吨/年。2012年9月企业改制为民营企业,变更名称为泸县桃子沟煤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罗剑。

包茂高速陕西延安“8.26”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日前,《包茂高速陕西延安“8?26”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已经国务院批复结案,现予发布。 2013年4月11日 包茂高速陕西延安“8?26” 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2012年8月26日2时31分许,包茂高速公路陕西省延安市境内发生一起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6人死亡、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160.6万元。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马凯、孟建柱等领导同志先后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抢救伤员,迅速查明事故原因,认真做好善后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按照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2012年8月29日,国务院批准成立了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牵头,监察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全国总工会、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河南省人民政府、陕西省人民政府组成的国务院包茂高速陕西延安“8·26”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聘请了有关专家,并邀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了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通过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周密细致的现场勘察、检验测试、技术鉴定、调查取证、综合分析和专家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应急处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车辆驾驶人情况。 陈强,卧铺大客车驾驶人(已在事故中死亡),男,41岁,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人。2002年12月30日在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初次领取机动车驾驶证,2008年10月29日增驾取得大型客车准驾资格,准驾车型代号为A1,持有道路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书。 高金良,卧铺大客车驾驶人(已在事故中死亡),男,49岁,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盟人。1993年6月15日在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盟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初次领取机动车驾驶证,2003年10月15日增驾取得大型客车准驾资格,准驾车型代号为A1、A2,持有道路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书。 闪文全,重型半挂货车驾驶人兼押运员,男,42岁,河南省焦作市人。1981年10月5日

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苏州燃气集团横山储罐场生活区办公楼“6·11”重大液化石油气 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2013年6月11日7时26分,苏州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液化气经销分公司横山储罐场生活区综合办公楼发生液化石油气泄漏爆炸事故,造成11人死亡,9人受伤入院救治,其中1名伤员伤势严重,经抢救无效于6月20日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833万元。 事故发生后,国家安监总局与江苏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国家安监总局杨栋梁局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王德学立即派员赴现场指导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总局监管二司和应急救援中心多次对事故调查进行指导和督办。江苏省罗志军书记、李学勇省长批示要求全力以赴组织救援,千方百计救治受伤人员,做好遇难者的善后和家属安抚工作,并查明事故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李学勇省长、缪瑞林副省长率省公安、住建、安监等部门负责人迅速赶赴现场,指导应急救援、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工作。省委常委、苏州市委书记蒋宏坤,苏州市市长周乃翔也在第一时间调集指挥救援力量赶赴现场救援处置。 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安监总局领导的批示指示精神要求,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省政府成立了由省安监局局长王向明任组长,省监察厅、公安厅、住建厅、安监局、总工会和苏州市人民政府有关负责同志等参加的省政府苏州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液化气经销分公司横山储罐场生活区综合办公楼“6?11”重大液化石油气爆炸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及时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同时邀请省人民检察院派员参

加,并聘请了全国燃气、爆炸、建筑结构、特种设备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参加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测鉴定、模拟实验和专家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同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横山液化石油气储罐场(以下简称“储罐场”) 隶属于苏州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液化气经销分公司,位于苏州市虎丘区滨河路苏福路交界处。 储罐场分为生产区和生活辅助区两个部分。生产区储罐现有100m3卧罐10只、400m3球罐2只、10m3液化石油气残液罐1只(已经停用),以及相应的生产工艺设施。储存规模为1810m3,最大储存量为760吨,年灌装能力为3万吨。 生活辅助区主要由综合办公楼、配电间、空压机房、锅炉房、消防水池、液化石油气钢瓶检测站、汽车修理厂等建筑。 1、横山储罐场生活区综合办公楼(以下简称“综合办公楼”) 1982年与储罐场生产区同步建成投用,为3层砖混结构楼房,建筑面积529 m2,结构设计符合74年《砌体结构设计规范》要求,设计、施工和验收资料完整。

行业调查报告范文

行业调查报告范文 行业>调查报告>范文(一) 一、行业简介 化工行业为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的简称,是>国民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对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的描述,化工行业具体可分为:基础化学原料制造、肥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制造等众多与民众生活细细相关的产业。 20**的金融危机严重影响了化工行业,受需求减少和市场悲观的影响,各个企业的产销量持续下降,大部分企业出现了严重亏损。不过20**年以来,由于经济整体回暖,需求恢复性增长及原材料成本上涨带动产品价格上涨,企业开工率普遍上升等因素化工行业利润回升势头明显,企业亏损额大幅降低,多数企业逐步扭亏为盈。 二、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运行现状 至20**年2月,我国从事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的企业共有22757家,从业人员达到1200万人,累计产品销售收入达到4190.59亿元。虽然经历了20**年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但是至20**年2月,从事该行业的企业增加到28547家,但是从业人员相比20**年初略有减少,不过累计产品销售收入也达到了5753.35亿元。产业资产累计更是从20**年2月的22081.14亿元达到了20**年2月的30722.06亿元。 20**年以来,我国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资产规模和销售收入等均较上一年同期有显著提高。据统计,1~2月,行业累计实现产品销售收入5753.55亿元,同比增长42.97%,增速比上年同期上升了50.36%。至20**年6月,我国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的总资产、企业数以及从业人员同比都有显著增加。行业规模正在迅速发展壮大。 由于宏观经济持续回升的影响,20**年的第一季度,我国的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累计工业销售产值为8621.51亿元,同比增长42.15%,增速比去年同期上升46.32%。 20**年第一季度,随着上游原材料价格的回升以及劳动力成本的增加,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成品销售总额同比显著增加,但是由于企业提高产品销售价格企业效益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高。大多数企业逐渐摆脱经济危机的影响,进入正常的发展轨道。 随着形式的好转,>投资者的信心也逐渐增强,20**年第一季度,我国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累计固定资产投资为938.43亿元,同比增长16.30%,增幅比去年同期下降了24.30%,增幅低于同期制造业投资总额增幅,这可能与国家对于产能调整的宏观调控有关。 总体来说,经过了数十年的发展,我国的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已经具有相当

“6·3”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中新网7月11日电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消息,《吉林省长春市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6·3”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调查报告》日前已经国务院批复结案,今天发布。《报告》披露,吉林省长春市德惠市的吉林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主厂房发生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共造成121人死亡、76人受伤,17234平方米主厂房及主厂房内生产设备被损毁,直接经济损失1.82亿元。 全文如下: 吉林省长春市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 “6·3”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四、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因在事故中死亡、免予追究责任人员。 1.蒋铁铀,宝源丰公司工厂厂长,工厂生产管理负责人。没有认真履行《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等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没有有效的安全防护制度措施,未开展安全检查;未对员工开展基本的应急避险常识教育,未组织开展应急疏散逃生演练,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2.周绍岩,宝源丰公司工厂动力部主任,工厂生产车间电气管理负责人。没有认真履行《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等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未按规定对电气线路及设备进行检查、维护、检测,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 (二)司法机关已采取措施人员。 1.贾玉山,中共党员,宝源丰公司董事长,企业唯一出资人。严重违反《消防法》、《安全生产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追求企业和自身经济利益而忽视员工生命安全。在工程建设期间违反法定的基本建设程序;为节省自身投资而偷工减料,擅自更换厂房保温材料;企业日常安全管理混乱,未依法建立并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未组织进行过安全检查;未按规定

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备案;未采取措施保持车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未对员工开展基本的应急避险常识教育工作和组织员工开展应急疏散逃生演练。6月14日被批准逮捕。 2.张玉申,宝源丰公司总经理,2011年4月至2013年3月兼任工厂厂长。作为总经理,严重渎职。未履行《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职责;未组织建立并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未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未按规定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备案;未对员工组织实施基本的应急避险常识教育和组织开展应急疏散逃生演练。6月14日被批准逮捕。 3.贾铁金,辽宁大河重钢工程有限公司董事。2005年至2011年任辽宁大河重钢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介绍宝源丰公司违规借用长春建工集团施工资质办理建设手续;组织人员进行宝源丰公司项目钢构部分施工并指派其公司内部无资质人员为宝源丰公司项目做了项目设计,违规挂靠到辽宁纺织工业非织造布技术开发中心并办理手续;参与宝源丰公司项目违规变更阻燃材料。6月20日被批准逮捕。 4.刘升,长春建工集团职工。联系经办与宝源丰公司签订施工合同,违规借用长春建工集团资质为宝源丰公司项目办理施工手续的事项,从中提取管理费。6月20日被批准逮捕。 5.刘振江,中共党员,2005年7月任长春建工集团吉兴管理公司经理,2012年3月病休。经刘振江同意,宝源丰公司项目借用长春建工集团资质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办理了相关建设手续。6月20日被批准逮捕。 6.张新明,无业。联系经办宝源丰公司违规挂靠瑞城监理公司,签订监理合同,办理相关手续等事项。代表瑞城监理公司对宝源丰公司项目建设进行监理,同时代表宝源丰公司进行技术管理,从双方领取报酬。6月20日被批准逮捕。 7.姚改政,中共党员,宝源丰公司综合办公室主任,分管生产工厂以外的消防、安全工作。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未协助公司负责人建立并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使公司安全管理混乱。6月20日被批准逮捕。

2013年上半年燃气爆炸事故分析报告(燃气用户篇-警示教育篇)

莫让燃气成杀手安全使用警钟鸣 2013年上半年,因燃气使用不当引起爆炸事件80余起,死伤近500人,经济损失达3亿元,本文通过危害篇、寻因篇、预防篇三部分,说明事故危害,解释事故原因,帮助培养安全意识,普及安全使用知识。 近年来,作为清洁、高效的新能源,管道燃气已经进入越来越多的用户家中。但由于一些用户对家用燃气知识的掌握不到位,或者对燃气产品使用不恰当,常有燃气爆炸事故的发生。 一、燃气爆炸之危害篇。 在我们身边未发生燃气爆炸事件之前,大家会觉得家用燃气看起来就像普通的水和电资源一样,只要正常使用便不会造成任何危险,实则不然,根据网络调查显示,仅2013年上半年,因燃气使用不当引起的爆炸事件就已经有80余起,死伤近500人,经济损失达3亿元之多。由此可见,燃气爆炸给用户带来了严重的物质和精神损失,甚至付出生命代价。 案例一: 时间:2013年2月11日 地点:江西省萍乡市开发区恒嘉佳苑小区C幢204室 危害:整套房子里面到处都是玻璃碎片,两间卧室以及客厅、阳台上的窗户都在爆炸中被炸到楼下,厨房和卫生间的吊顶掉落,厨房门被炸飞到五米外的客厅里,飞溅的玻璃甚至插进了餐厅的墙壁上,爆炸现场一片狼藉。因当时室内人均不在客厅,逃过一劫。 原因:判断为老鼠咬破胶管导致燃气泄漏,并遇明火引发爆炸。 (厨房门被炸到客厅)

(卧室门窗整体被炸飞) (燃气胶管被老鼠咬破) 案例二: 时间:2013年1月28日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县南一路一栋居民楼一楼门面房 危害:爆炸的门面房已经被炸的面目前非,现场4名女子受伤,造成10%到40%不同程度烧伤。原因:爆炸的初步原因为该户居民私自将燃气口外接,燃气外漏遇到明火导致爆炸。

英国邦斯菲尔德油库爆炸事故调查总结报告

英国邦斯菲尔德地区油库火灾爆炸事故 调查总结报告

1. 前言 2005 年12 月11 日凌晨位于伦敦的东北部的邦斯菲尔德油库由于充装过量发生泄漏,并最终引发爆炸和持续60 多小时的大火,事故摧毁了20 个储罐,造成43 人受伤和高达8.94 亿英镑(相当于101 亿人民币)的经济损失,是英国和欧洲迄今为止遭遇的最大火灾。2006 年1 月成立的独立的事故调查委员会,自2006 年2 月21 日发布第一份调查报告以来,一共公布了9 份报告,直到2008 年7 月才宣布调查结束。委员会进行了深入而全面的调查,事故的完整过程和和深层原因被逐步揭示,整个工业界都在反思调查结果,以从中吸取教训。 本文通过对事故调查报告的分析与总结,提出可供国内油气储运企业借鉴的经验,以方便企业对自身进行检查,或者依据检查结果采取进一步的风险管理措施。 风险管理已经被世界上很多能源产业公司所接受和认可,尤其是在石油化工、电力、核电、化工工业等高风险的行业都有很好的实践和应用。风险管理是一个系统化的方法和理论,它包括各种不同的风险管理手段,本文所涉及到的风险管理手段只是整个风险管理体系中的一部分,关于的它的详细内容可以参照Scandpower 风险管理中国公司的其他报告,本文不作进一步的深入介绍。 2. 英文缩写 本文中用到了多处英文缩写,其完整表达如下(按文中出现的顺序): HOSL COMAH Hertfoudshire Oil Storage Limited Control of Major Accident Hazards Regulations 哈福德郡储油有限公司 重大危险源控制法案 BPA British Pipeline Agency Limited 英国管道运营公司 BP British Petroleum Limited 英国石油公司 UKOP UK Oil Pipelines Ltd 英国石油管道公司 ATG Automatic Tank Gauging 储罐测量监控系统 SIL Safety Integrity Level 安全完整性等级 QRA Quantitative Risk Assessment 量化风险评价 3. 邦斯菲尔德地区介绍 3.1 区域布置 邦斯菲尔德地区是一个大型的油料储存区,位于伦敦的东北部,某种意义上具备战略储备油库的功能。该地区存在有多家储油公司,是依照原有的英国健康安全署土地规划法发展起来的,这部方案按照已建设危险源为起点,不断向往扩展安全距离,并规定在不同的安全距离内允许被规划的土地使用。因为工厂只被允许在最小的安全距离内发

2017上半年我国燃气爆炸事故分析报告

2017上半年我国燃气爆炸事故分析报告 据统计,2017年上半年我国共发生燃气爆炸事故389起(同比增长2.4%),共造成500余人受伤(同比增长11.1%)、58人死亡(同比增长93.3%)。其中居民用户燃气爆炸事故发生率为64%,饭店、商户发生率为23%。另外,2017上半年因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事故116起。 图1 图1显示,5月份为上半年燃气爆炸事故高发期。2017年5月共发生100起燃气爆炸事故,较去年同期增长25%。夏季天气炎热,给燃气爆炸事故创造了“有利”条件,提醒广大燃气用户,在夏季高温时期做好自检,定期更换老化的软管。特别提醒一些粗心大意的居民,外出前一定要认真检查厨房是否在煮东西,做到人外出火灭阀门关,以免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引发小火酿大灾,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图2 图2显示,2017上半年燃气爆炸事故高发省份为江苏(58起)、广东(43起)、浙江(35起)、山东(27起)。江苏省燃气爆炸事故发生次数依旧远远高于全国其他地区,希望江苏省燃气主管部门及经营企业能够警钟长鸣,加强安全用气监管和宣传工作。 图3 图3显示,2017上半年发生在居民家中的燃气爆炸事故为247起,同比增长2.06%,饭店、商户发生91起,同比增长3.41%。

图4 图4显示,2017上半年发生在居民家中的燃气爆炸事故占比为64%,饭店、商户23%。 图5 图6

由图5和图6可知,多数事故在爆炸发生时未能在第一时间明确事故原因。根据以往事故分析得知,90%的燃气爆炸事故均是由于使用不当、阀门、胶管等原因而造成的,因此日常生活要养成勤检查的好习惯,一旦发现隐患及时通知燃气公司专业人员整改,千万不可铤而走险私自改动燃气设施。 2017上半年十大燃气爆炸事故排行榜 1、山东金誉石化爆炸数公里外有震感 2017年6月5日凌晨1时左右,位于山东省临沂市临港经济开发区的金誉石化有限公司装卸区的一辆运输石油液化气罐车,在卸车作业过程中发生液化气泄漏爆炸着火事故,造成10人死亡、9人受伤。 2、原平市一宿舍发生天然气使用不当中毒事件 2017年5月6日,原平市工程路饲料公司宿舍发生一起因天然气使用不当造成的四死一伤意外中毒事件。初步判断是本户人员使用天然气不当,没有及时关闭操作开关,造成烧焦灶具及笼内食品产生有害气体后中毒身亡的。 3、上海一四层楼房天然气爆炸 4人死亡 1月11日20时53分,上海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110报警,杨浦区控江路398号一幢四层楼房二楼、三楼的外立面坍塌。接报后,公安、消防、燃气、120等单位迅速到场处置。经初步了解,事故疑似天然气泄漏引发,造成4人死亡。 4、哈市居民自杀引发燃气爆炸致3死4伤 5月4日凌晨2时45分,哈尔滨市南直路进步小区发生天然气爆炸。经哈尔滨市道外区相关部门初步调查了解,系现租户崔某点燃天然气自杀导致,已造成3人死亡,4人受伤。 5、上海一饭店发生燃气事故 3人身亡 2月15日上午10点左右,上海市汶水东路530号一面馆发生意外:饭店内疑发生燃气爆燃,导致3人不幸身亡。 6、南京一月子会所发生爆炸致2死8伤 6月8日上午,位于江苏南京鼓楼区江苏路30号江苏康达母婴月子会所食堂发生爆燃事故。经消防支队现场勘验,系液化气泄漏爆燃事故。2人在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8人在医院接受治疗,伤亡人员无孕妇和儿童。 7、厦门同安一卤料店发生煤气爆燃

化工行业分析报告

河南开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所在行业分析报告 河南开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目前的主营产品为氯碱及有机中间体,其中烧碱类产品主要有烧碱、液氯、盐酸等,有机中间体类产品主要有氯化苯、对硝基氯化苯、邻硝基氯化苯、硝基苯、苯胺等。从产品大类来说,开普化工的产品属于基础化工产品,现阶段化工产品的世界形势以及国内的发展现状将直接决定开普化工产品的市场和未来拓展方向;具体来说,氯碱工业在中国的股市中表现如何,将是分析开普化工未来的产品战略和未来经营战略的基础。本文拟就化学工业的世界格局、中国的现状、氯碱工业的发展现状作一深入的探讨,目的为开普化工股份公司能够认清当前和未来的行业走向,使企业的产品、市场以及研发有着明智的定位和发展策略。 第一部分国内外化学工业的现状以及未来发展趋势报告一、世界化工工业的发展趋势 化工是重要的基础原材料工业,与国民经济各部门及人民生活密切相关,化学工业属于技术密集、资金密集型工业。其发展水平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一国的经济发展水平。进入90年以来,世界化工业进入了成熟时期,主要化工产品的生产能力已大部分满足世界市场的需要,世界性的市场竞争和技术竞争越来越激烈,经营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这促使化工行业进行战略性调整,发展趋势为: 1、从相互竞争向彼此联合、强化垄断地位方向发展 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向广度和深度的推进,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世界大型化工公司为减少成本和获得更多的市场利润,纷纷由竞争转向联合,以强化在某一方面的技术开发的领先地位和市场垄断的地位,如:BP和阿莫科合并成为石化行业巨人,拜尔和赫司特的合并成立的Dystar公司成了染料行业中的巨人,拜尔和赫司特的合并成立的Dystar 公司成了世界农药界的龙头老大。 2、从多元化经营向增强核心和优势产业的方向发展 近年来,世界化工企业间并购多是从多元化发展转向专业化发展。通过并购,收缩了经营范围,放弃了弱项,加强了核心产业,并逐步退出低附加值,污染严重的传统化工领域。 3、从传统产业向高新技术产业方向发展 由于世界化工产业进入成熟期,市场格局基本定型,而且市场份额的大小已不能充分体现其效益的大小。另一方面,生物技术、新材料、新能源技术等高科技日新月异,已进入成长期,其收益较好。因此,发达国家化工企业进一步加大了风险投入,以技术创新作为发展的主线,开发新技术和新产品。新产品开发的主要方向集中在生物技术、基因工程、蛋白工程、生命技术、新型功能性材料、信息产业用化学品、催化技术、新型环保技术等方面。 4、化工生产布局向原料、市场所在地和综合成本相对较低的地区转移世界化工生产布局在不断的调整,世界跨国公司投资已从以欧美投资为主,逐渐向生产综合成本较低

5.11四川省泸州市泸县桃子沟煤业有限公司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报告及处理办法

四川省泸州市泸县桃子沟煤业有限公司 “5?11”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日前,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批复《泸州市泸县桃子沟煤业有限公司“5?11”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经省政府同意,已经批复结案,现予发布。 四川省泸州市泸县桃子沟煤业有限公司 “5?11”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2013年5月11日14时15分,泸州市泸县桃子沟煤业有限公司发生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28人死亡、18人受伤(其中8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3747万元。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李克强总理、马凯副总理、王勇国务委员等党和国家领导同志立即作出重要批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栋梁立即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国家煤监局局长付建华及有关同志连夜赶赴事故现场,传达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导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省长魏宏、副省长刘捷,泸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迅速率有关部门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全力组织抢险救援。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5月12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由四川省安全监管局、四川煤监局局长孙建军为组长,省安全监管局、四川煤监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公安厅、监察厅、国土资源厅、省总工会、省政府应急办、省工商局、省能源局、泸州市人民政府组成的“泸州市泸县桃子沟煤矿5?11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邀请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深入井下勘查事故现场,调查询问有关当事人、查阅有关资料,听取专家组对事故直接原因的分析鉴定,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直接原因

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6255-44 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特别重大事故,如飞机失事、火车脱轨、瓦斯爆炸、沉船等,这些事故的发生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乃至影响到社会的安定。为此,国务院1989年3月29日发布并实施《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其目的是通过发布这一暂行规定,保证特别重大事故调查工作顺利进行,让人们记取事故教训,预防和杜绝类似事故发生。 一、特别重大事故的概念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特别重大人身伤亡或者巨大经济损失以及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我国发生的一些特别重大伤亡事故,其损失十分严重。如1979年11月27日“渤海二号”沉船事故,1979年9月7日温州电化厂液氯钢瓶爆炸事故,1987年3月15日哈尔滨亚麻厂亚麻粉尘爆炸火灾事故,

关于煤矿瓦斯爆炸的调查报告

关于煤矿瓦斯爆炸的调查报告 作者曲金凯 前言 在我国的能源工业中,煤炭占我国一次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中的70%左右,预计到2050年还将占50%以上。因此,煤炭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仍将是我国的主要能源。当前,国家对煤炭工业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确保煤炭工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瓦斯爆炸是井工煤矿频发的事故之一。瓦斯爆炸可能引起以下严重事故:造成人员的中毒窒息、瓦斯燃烧;摧毁巷道支护与设备,引发冒顶、片帮,造成人员伤亡等。矿井瓦斯突出、瓦斯和煤尘爆炸事故一般都具有突发性强、危险性大的特点,一旦发生,不仅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造成多人伤亡甚至矿毁人亡。因此,为了煤炭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和煤炭职工的安全稳定,从根本上控制瓦斯突出、瓦斯和煤尘爆炸事故,是煤炭企业必须解决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因此我们凯旋调查小组对邯郸峰峰矿区进行了关于煤矿瓦斯爆炸的调查,本次调查以煤矿瓦斯爆炸事故为导火线,了解了煤矿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而展开了一系列对邯郸矿区煤矿在矿井瓦斯防治技术方面的调查,通过一系列的调查,获取相关数据得出调查结果;根据数据信息,结合现实存在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编制出瓦斯爆炸原因的事故树,求取结构重要度和顶上事件发生的概率,参照事故树所得的结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措施,以利于问题的解决。

调查信息 根据对“冀中能源峰峰集团大淑村矿”的调查得出瓦斯爆炸事故的原因。 造成瓦斯爆炸事故的主要原因 1.直接原因:电火花、明火。 2.事故的自然原因: 1)未按操作规程在回风顺槽始未设置安全探头检测瓦斯、或虽有安全探头但已失效; 2)老空区、老采区瓦斯积聚; 3)地质构造如断层、背斜、向斜和陷落柱处瓦斯涌出; 4)瓦斯和煤尘联合爆炸。 3.事故的人为原因: 1)瓦斯超限依然违章作业,例如矿井总回风道瓦斯浓度超过0.75%,采区回风巷和采掘工作回风流瓦斯浓度超过1.5%,仍未停止作业; 2)井下焊接未采取安全措施; 3)违章在井下拆卸电气设备; 4)人工违章在井下吸烟。 根据上述原因以及其他资料数据绘制煤矿瓦斯爆炸的原因事故树图。

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江苏省苏州昆山市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8?2”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2014年8月2日7时34分,位于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昆山开发区)的昆山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台商独资企业,以下简称中荣公司)抛光二车间(即4号厂房,以下简称事故车间)发生特别重大铝粉尘爆炸事故,当天造成75人死亡、185人受伤。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的事故发生后30日报告期,共有97人死亡、163人受伤(事故报告期后,经全力抢救医治无效陆续死亡49人,尚有95名伤员在医院治疗,病情基本稳定),直接经济损失3.51亿元。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调查取证、实验测试、检测鉴定和专家分析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单位情况。 1.企业概况。 中荣公司成立于1998年8月,是由台湾中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子公司英属维京银鹰国际有限公司在昆山开发区投资设立的台商独资企业,位于昆山开发区南河路189号,法人代表吴基滔(中国台湾人)、总经理林伯昌(中国台湾人),注册资本880万美元,总用地面积34974.8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33746.6平方米,员工总数527人。该企业主要从事汽车零配件等五金件金属表面处理加工,主要生产工序是轮毂打磨、抛光、电镀等,设计年生产能力50万件,2013年主营业务收入1.65亿元。 2.建设情况。 该公司于1998年8月取得土地使用权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同年9月开始一期建设(电镀车间、前处理车间、宿舍)。2002年5月进行二期建设(2个抛铜车间)。2004年6月开始三期建设(4个厂房、办公楼及毛坯检验区),其中4号厂房为本次事故厂房,该厂房由江苏省淮安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设计,江苏省涟水县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承建,2005年投入使用。 (二)事故车间情况。 1.建筑情况。 事故车间位于整个厂区的西南角,建筑面积2145平方米,厂房南北长44.24米、东西宽24.24米,两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层高4.5米,每层分3跨,每跨8米。屋顶为钢梁和彩钢板,四周墙体为砖墙。 厂房南北两端各设置一部载重2吨的货梯和连接二层的敞开式楼梯,每层北端设有男女卫生间,其余为生产区。 一层设有通向室外的钢板推拉门(4米×4米)2个,地面为水泥地面,二层楼面为钢筋混凝土。

厦门市思明区味味川菜馆“”较大燃气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厦门市思明区味味川菜馆“11·25”较大燃气爆炸事故调查报告2014年11月25日8时27分左右,厦门市思明区美湖路29号味味 川菜馆发生一起液化石油气泄漏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3人受伤,4间商铺不同程度受损,直接经济损失26.6万元。 事故发生后,省、市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全力抢救伤员,妥善做好 事故善后工作,迅速查明事故原因,严肃查处,深刻吸取教训,举 一反三,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有关规定,厦门市人民政府授权委托市安监局牵头,市公安、监察、市政园林、商务、质监、市场监督管理、 总工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部门及思明区人民政府有关人员参加 组成厦门市思明“11·25”燃气爆炸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邀请 市检察院派员参加。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技术勘验、专家论证、调阅资料、调查取证,查清了事故原因,界定了事故性质,区分了事故责任,提出了

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和安全防范整改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经过及救援情况 (一)事故经过 2014年11月25日8时20分左右,味味川菜馆员工庞启松、刘邦勤夫妇二人打开菜馆厨房门后,庞启松到分店(间隔3个店面)整理物资,刘邦勤进入厨房做营业前准备。刘邦勤在取菜进门的同时打开厨房电灯开关,尔后洗米,将锅放置在灶台准备煮稀饭,在左手打开灶台燃气开关点火时,厨房突然发生爆炸。爆炸致使隔墙毁坏倒塌,飞溅的混凝土砖块致使邻近店面(美湖路27号)内的2人当场死亡,刘邦勤本人严重烧伤。事故共造成4人死亡,3人受伤,4家商铺不同程度受损。 (二)救援情况

淮南矿务局潘三矿“11·13”特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淮南矿务局潘三矿“11·13”特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1997年11月13日19时20分,淮南矿务局潘三矿东四采区掘进203队施工的1772(3)轨道顺槽发生一起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事故波及到了东四采区进回风上山、开拓三队、201掘进队施工的1761(3)运输顺槽工作面、202队施工完毕正在回收设备的1761(3)轨道顺槽以及综一区综采工作面。事故发生时,该采区有作业人员104人,死亡88人,其中抢救事故过程中有2名救护队员遇难;受伤13人,其中2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238.6万元。 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极为重视,派员赶赴现场参加抢救。国务院秘书长罗干同志作了重要批示,煤炭部张宝明副部长对事故抢救处理作了五点指示。煤炭部部长王森浩、副部长王显政、总工程师尚海涛;劳动部副部长林用三,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李永安,监察部、全国煤矿地质工会有关领导;安徽省委书记卢荣景、副省长黄岳忠、省人大副主任吴昌期,以及安徽省、淮南市有关部门的领导先后赶到事故现场,参加事故的抢救工作,慰问了受伤职工和伤亡人员家属。 根据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国务院令34号),成立以煤炭部副部长王显政为组长,劳动部副部长林用三、安徽省副省长黄岳忠、煤炭部总工程师尚海涛、监察部执法室事故处处长周可喜、全国煤矿地质工会副主席张文生、淮南市常务副市长杨爱

光为副组长,部、省、市有关领导为成员的“淮南矿务局潘三矿‘11·13’ 瓦斯爆炸事故部、省联合调查组”。特邀4名瓦斯治理专家协助调查组进行事故技术原因调查分析。事故调查组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查证资料,与有关人员谈话、取证,技术分析,基本查明了事故的经过、原因、性质和责任。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结合淮南矿务局实际情况,提出了防止同类事故发生的建议防范措施,提出了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现将调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矿井概况 潘三矿始建于1979年6月,1992年11月投产,设计能力和核定能力为300万t/年,1996年实际产量197万t,1997年计划产量210万t,1~10月实际产量173万t。现有职工7493人,三班生产(早5~13时,中13~21时,夜21~5时)。 该矿井田走向9.2km,倾斜长5.5 km,井田面积50.6平方公里,可采煤层13层,可采储量5.4亿t。矿井为立井,主要集中运输大巷、分区石门及上下山开拓方式;分一、二水平开采,一水平标高为-650m,二水平标高为-830m;目前开采一水平C13—1煤层,属气煤。矿井现有东四、东三、西一、西二4个采区,共4个采煤面,其中3个综采面,1个高普面,有15个掘进工作面,其中有11个煤巷掘进工作面(准备),4个岩石工作面(开拓)。

山东海明化工“”较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滨州市沾化区山东海明化工有限公司“3.18”较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2015年3月18日9时47分,位于滨州市沾化区的山东海明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明化工”)双氧水装置氢化塔发生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88.2万元。 事故发生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高度重视,迅速派员赶赴现场,指导事故救援,督导事故调查,研究防范措施。郭树清省长、于晓明副省长迅速作出批示,要求全力抢救受伤人员,立即组织事故调查,迅速查明原因,认真做好善后工作。省安监局李世瑛局长立即安排分管领导和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指导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救援和调查工作。滨州市委、市政府及沾化区委、区政府立即启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积极救治伤员,妥善做好善后工作。 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3月18日,滨州市政府成立了由市安监局、监察局、公安局、总工会、经信委、质监局、人社局和沾化区政府有关人员组成的海明化工“3.18”较大爆炸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同时邀请滨州市检察院派员参加,并聘请了特种设备、化工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参加事故调查工作。3月24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向省政府下达《关于对滨州市海明化工有限公司“3.18”爆炸较大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的函》(安委办函[2015]24号)后,省政

府成立了由省有关部门以及滨州市政府有关部门人员参加的山东海明化工有限公司“3?18”较大爆炸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在滨州市前期调查基础上,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测鉴定和专家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同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单位情况 海明化工是山东润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位于淄博市桓台县,以下简称“润兴公司”)控股的子公司,成立于1996年7月8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71624228002978,注册地址为沾化经济开发区恒业三路157号,注册资本壹亿贰仟万元整,注册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偶氮二甲酰胺、偶氮二异丁腈、水合肼、液氯、烧碱、盐酸、次氯酸钠、氢气、双氧水等。《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为(鲁)WH安许证字〔2012〕160094号,有效期自2012年6月30日至2015年6月29日。 海明化工现有职工400余人,占地480余亩,现有10万吨/年双氧水等9套生产装置。2015年1月,润兴公司任命罗怀玉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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