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和改装一般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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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和改装一般规则

维修和改装一般规则

【法规类别】航空运输

【发文字号】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第159号

【修改依据】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维修和改装一般规则》的决定(2018)

【发布部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已撤销)

【发布日期】2006.01.16

【实施日期】2006.02.16

【时效性】已被修改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

(第159号)

2005年12月31日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2月16日起施行。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二00六年元月十六日

维修和改装一般规则

第43.1条依据和目的

为保证民用航空器的持续适航性和飞行安全,规范民用航空器及其部件的维修和改装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制定本规则。

第43.3条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持有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以下简称民航总局)颁发的下述适航证件的航空器的维修和改装工作:

(a)持有标准适航证和限制适航证的航空器;

(b)除湿租以外的,持有外国航空器适航证认可证书的航空器;

(c)除验证飞行为目的的第I类特许飞行证以外的,持有特许飞行证的航空器。

第43.5条定义

本规则使用的术语定义如下:

(a)维修:是指对航空器或者航空器部件所进行的任何检测、修理、排故、定期检修、翻修工作。

(b)改装:是指在航空器及其部件交付后进行的超出其原设计状态的任何改变,包括任何材料和零部件的替代。

(c)修理:是指对航空器及其部件的任何损伤或者缺陷进行处理,使其达到在规定的限制范围内继续使用的工作统称。修理是维修工作的一种。

(d)重要改装:是指没有列入航空器及其部件制造厂家的设计规范中,并且可能对重量、平衡、结构强度、性能、动力特性、飞行特性和其他适航性因素有维修和改装一般规则(民航总局令第159号)明显影响的改装,或者是不能按照已经被接受的方法或者通过基本的作业就能够完成的改装。

(e)重要修理:是指如果不正确的实施,将可能导致对重量、平衡、结构强度、性能、动力特性、飞行特性和其他适航性因素有明显影响的修理,或者是不能按照已经被接受的方法或者通过基本的作业就能够完成的工作。

(f)翻修:是指通过对航空器或者航空器部件进行分解、清洗、检查、必要的修理或者换件、重新组装和测试来恢复航空器或者航空器部件的使用寿命或者适航性状态。

(g)航空器部件:本规则中的航空器部件指航空器发动机、螺旋桨、机载设备和零部件。

(h)时寿件:指在航空器、发动机或者螺旋桨(以下简称航空产品)的持续适航文件中有强制更换要求的部件。

第43.7条一般工作准则

任何人在对航空器或者航空器部件进行维修或改装工作时,都应当遵守如下准则:(a)使用航空器制造厂的现行有效的维修手册或持续适航文件中的方法、技术要求或实施准则。当使用其它方法、技术要求或实施准则时,应当获得民航总局的批准,并且不得涉及航空器持续适航文件中规定的适航性限制项目。

(b)使用保证维修和改装工作能按照可接受的工业准则完成所必需的工具和设备(包括测试设备);如果涉及到制造厂推荐的专用设备,工作中应当使用这些设备。当使用制造厂推荐专用设备的替代设备时,应当获得民航总局的批准。

(c)使用能保证航空器或者航空器部件达到至少保持其初始状态或者适当维修和改装一般规则(民航总局令第159号)的改装状态的合格航材(包括气动特性、结构强度、抗振及抗损性和其它影响适航的因素)。当使用航材的替代品时,应当获得民航总局的批准。

(d)工作环境应当满足维修或者改装工作任务的要求;当因气温、湿度、雨、

雪、冰、雹、风、光和灰尘等因素影响而不能进行工作时,应当在工作环境恢复正常后开始工作。

对于按照CCAR-91、CCAR-121、CCAR-135部获得批准的运营人,其获得批准的运行规范中包含的工作准则视为符合本条要求。

第43.9条附加的检查工作准则

任何人在实施CCAR-91部和CCAR-135部要求的检查时,应当通过该检查确定航空器或其被检查的部分符合所有适用的适航要求。当被检查的航空器具备按照CCAR-91或者CCAR-135部要求制定的检查大纲时,应当按照该航空器的检查大纲执行检查。下述特殊要求的检查具体规定如下:

(a)年度检查和100小时检查:

(1)使用检查单进行检查,该检查单可以是制造商提供的,也可以自行设计,或者从其他途径获得,但应当至少包括本规则附录A 所规定的范围和项目。

(2)活塞发动机驱动的航空器进行年度检查或100 小时检查时,应当进行试车,确定下述性能满足制造厂推荐的性能值后方可批准恢复使用:

(i)功率输出(静态和慢车转速);

(ii)磁电机;

(iii)燃油和滑油压力;

(iv)气缸头温度和滑油温度。

(3)涡轮发动机驱动的航空器进行年度检查或100小时检查或者渐进式检查时,应当根据制造厂的建议对航空器进行试车,以判断其性能是否满足要求。

(b)渐进式检查

(1)对航空器进行渐进式检查时应当在开始建立渐进式检查系统并首次进行渐进式检查时,对航空器进行全面的检查。完成这次全面检查以后,再按计划进行例行的和

详细的检查。例行检查包括目视检查或对设备、航空器或其部件、系统等进行原位检查。详细检查包括对设备、航空器及其部件和系统进行离位的彻底的检查。部件或系统的翻修被认为是详细检查。

(2)在航空器远离通常实施检查工作的地点时,可以由实施检查的人员(具有相应资格的维修人员、维修单位或航空器制造厂)按照其自己的程序和表格对该航空器实施检查。

铁路路基大维修规则

铁路路基大维修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1.0.1 条铁路路基是轨道的基础,是重要的土工结构物。为加强路基修理工作,提高设备抵御灾害和适应运输的能力,保持线路稳定,确保铁路运输安全畅通,特制定本规则。 第1.0.2 条路基设备修理分为路基大修和路基维修,其基本任务是: 一、经常保持路基本体及其排水、防护、加固等设备的完好状态,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二、及时整治路基病害,预防病害的发生和发展。 三、有计划地改善路基设备状态,不断提高路基整体强度。 第1.0.3 条路基维修工作应贯彻“预防为主,检修并重,综合整治,排水第一”的原则,做到综合维修、小型病害整治与经常保养相结合,应重视检查和巡守工作,对路基病害应治早、治小,防患于未然。 第1.0.4 条路基大修工作应根据路基设备的技术状态和病害情况,按轻重缓急合理安排修理和病害整治。 第1.0.5 条必须建立健全各级路基大修、维修工作的专职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年度预算安排额度内,安排足够的路基大修、维修费用,加强管理,确保路基修理工作正常进行。 第1.0.6 条路基大修、维修工作应采用信息化管理技术,积极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及先进的检测手段,努力发展机械化,提高作业效率和工作质量。

第1.0.7 条应建立健全路基检定制度及机构,对路基设备的稳定性、强度、刚度、承载力等指标进行检测,掌握路基设备技术状态。 第1.0.8 条本规则中“工务段”是指工务设备管理单位。 第1.0.9 条本规则适用于线路允许速度200km/h 及以下的标准轨距既有铁路。 第1.0.10 条路基设备修理工作应遵守本规则,本规则未作规定的,铁路局可根据需要自行规定,并报铁道部备案。 第二章基本技术要求 第2.0.1 条铁路路基设备应符合《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和国家及铁道部有关规范的规定。对不符合规定的路基设备,应根据其运营条件与技术状态有计划地进行改造。 第2.0.2 条区间路基面宽度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直线地段标准路基面宽度见表2.0.2 -1。 直线地段标准路基面宽度(m )表 2.0.2 -1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许可须知[1]

一、项目名称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资格许可(含首次、换证、增项、升级) 二、设定依据 《特种设备安全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三、办理依据 1.《行政许可法》 2.《特种设备安全法》 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4.《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5.《关于调整改革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工作的公告》(质检总局公告2009年第67号) 6.《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原国家质技监局令第13号) 7.《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检总局令第92号) 8.《锅炉安装改造单位监督管理规则》(TSG G3001-2004) 9.《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TSG

R3001-2006) 10.《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规则》(TSG D3001-2009) 11.《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试行)》(国质检锅函〔2003〕408号) 12.《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试行)》(国质检锅〔2003〕251号) 13.《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 14.《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 四、实施主体及受理范围 市质监局负责以下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许可受理,国家局公布的评审机构负责行政许可的评审工作,省质监局负责审批: 1.锅炉的安装、改造、维修; 2.压力容器的安装、改造、维修; 3.GB类、GC类中GC2和GC3级、GD类中GD2级压力管道的安装; 4.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 5.起重机械的安装、改造、维修; 6.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维修; 7.索道的维修。

高压线路维护规范标准

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范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引用标准 (1) 第三章岗位职责 (2) 第四章安全管理 (5) 第五章输电线路工程设计及验收管理 (9) 第六章输电线路的运行管理 (10) 第七章特殊区段输电线路的管理 (13) 第八章输电线路保护区管理 (13) 第九章运行维护重点工作 (15) 第十章输电线路缺陷管理 (23) 第十一章事故预想及处理 (24) 第十二章输电线路技术管理 (26) 第十三章输电线路评级与管理 (29) 第十四章带电作业管理 (29) 第十五章人员培训 (31) 附录A(规范性附录):架空输电线路缺陷管理办法 (35) 附录B(规范性附录):架空输电线路评级管理办法 (38) 附录C(规范性附录):架空输电线路专业年度工作总结提纲 (42) 附录D(规范性附录):架空输电线路故障调查及统计办法 (47)

附录E(资料性附录):架空输电线路运行技术资料档案(技术专档、线路台帐) (54) 编制说明 (6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架空输电线路(以下简称“输电线路”或“线路”)的运行管理,使其达到标准化、制度化,保证设备安全、可靠、经济运行,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依据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包括规程、规范等,下同),以及国家电网公司发布的生产技术文件(包括导则、管理制度等,下同),并结合近年来全国电力系统输电线路运行经验、设备评估分析而制定。 第三条本规范对架空输电线路生产过程中的工程设计、验收、运行、缺陷管理、事故预想及处理、技术管理、设备评级、带电作业、人员培训等项工作以及运行维护重点工作,分别提出了具体要求或指导性意见。 第四条500kV交流架空输电线路。±500kV直流线路、35kV交流线路可参照执行。 本规范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内的110(66)kV 第五条各区域电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有限公司可根据本规范,制定适合本地区电网实际情况的实施细则。 第二章引用标准

铁路工务维修规则

工务维修规则 2010-07-1208:49:23|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铁路工务安全规则 铁运[2006]177号部令发布 自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保证行车和人身安全,特制定本规则。 第1.0.2条保证安全生产是工务部门的基本职责。各级工务部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掌握安全生产规律,加强对安全生产的领导,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作业纪律和劳动纪律,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落实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 第1.0.3条凡发生与工务有关的事故,工务部门应缜密调查,科学分析,找出原因,吸取教训 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第1.0.4条凡在营业线路上进行与工务设备相关的工程施工和作业,均应遵守本规则。本规则未作规定的,铁路局可根据需要自行制定,报铁道部备案。 第二章行车安全 第一节施工 施工组织与管理 第2.1.1条营业线施工系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分为施工作业和维修 作业。 施工作业必须纳入月度施工计划,并在车站办理封锁或慢行手续。施工作业主要包括: (1)线路及站场设备技术改造,增建双线、新线引入、电气化改造等施工。 (2)跨越或穿越线路、站场的桥梁、人行过道、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等设 施的施工。 (3)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进行影响限界、路基稳定的各种施工及爆破作业。 (4)线路大、中修,路基、桥隧大修。 维修作业是指作业前后不改变行车速度的营业线施工。维修作业应纳入维修天窗计划,并在车站 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第2.1.2条营业线施工等级分为三级。 I级施工:对运输影响较大的大型站场改造、新线引入;主要干线换(移)梁、更换正线道岔、上跨 (对运输影响较大的下穿)铁路结构物等施工。

田径竞赛规则

田径竞赛规则文档编制序号:[KKIDT-LLE0828-LLETD298-POI08]

田径规则简介 2004-02-2410:38:05wup 田径是以走、跑、跳跃、投掷等组成的,以个人为主的运动项目,以长度和时间来计算成绩和决定名次,分田赛和径赛两大类。从第1届现代奥运会起就列为主要的比赛项目。1928年第9届奥运会开始增设女子田径项目。现在共设46个单项比赛,其中男子24项,女子22项。是奥运会中金牌数最多的比赛项目。 田赛是田径运动的一类,是在田径场规定的区域内进行的跳跃及投掷项目竞赛的统称,分为跳和掷,其中跳的项目有:跳高、跳远、三级跳远、撑杆跳高;掷的项目有:铅球、铁饼、标枪、链球等。以高度或距离来计算成绩,决定名次。在田赛的各项比赛中,如参加人数过多,可先举行及格赛,达到及格标准的参加正式比赛。远度项目(投掷和跳远)的正式比赛人数超过8人时,每人先试掷或试跳3次,择优选8人,每人再试掷(跳)3次,以6次中的最好成绩为比赛成绩并以此排名次。高度项目(跳高)的正式比赛,裁判员先宣布起跳高度和横杆升高幅度的计划,每个高度运动员都可试跳3次,运动员可以选择起跳高度(不低于规定的高度),可对任何一次高度提出“免跳”。试跳时,连续失败3次,不能再继续比赛。试跳的最高成绩为本人的比赛成绩,并以此排名次。所有田赛项目,运动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试掷或试跳,违者作为一次失败,如再无故拖延,不得继续参加比赛(以前的成绩有效)。丈量远度或高度,除铁饼、标枪、链球以2厘米为最小计量单位(如米计为米)外,其他项目的最小计量单位均为1厘米。 径赛是田径运动的一类,是在田径场的跑道或规定道路上进行的跑和走的竞赛项目的统称。奥运会设有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女子3000米(第25届起取消该项目,增设女子5000米)、5000米、10000米、马拉松、3000米障碍赛(男子)、100米栏(女子)、110米栏(男子)、400米栏、10公里竞走(女子)、20公

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

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的监督管理,规范压力容器安装、改造和维修许可工作,保障压力容器安全运行,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压力容器,是指《条例》适用范围的压力容器,但不适用于以下压力容器: (一)移动式压力容器(限安装); (二)制冷装置中的压力容器; (三)非金属材料制造的压力容器; (四)真空下工作的压力容器(不含夹套压力容器); (五)正常运行最高工作压力小于0.1MPa的压力容器(包括在进料或出料过程中需要瞬时承受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的压力容器,不包括消毒、冷却等工艺过程中需要短时承受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的压力容器); (六)机器上非独立的承压部件(包括压缩机、发电机、泵、柴油机的气缸或承压壳体等,但不含造纸、纺织机械的烘缸、压缩机的辅助压力容器); (七)无壳体的套管换热器、波纹板换热器、空冷式换热器、冷却排管等。 需在现场完成最后环焊缝焊接工作的压力容器和整体需在现场组焊的压力容器,不属于压力容器安装许可范围。 医用氧舱的安装、改造、维修许可按照《医用氧舱安全管理规定》进行。 第三条本规则所称压力容器的安装、改造、维修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一)安装,压力容器整体就位、整体移位安装的活动; (二)改造,对压力容器主要受压元件进行更换、增减和其他变更(注),导致压力容器参数、介质和用途等安全技术性能指标改变的活动; (三)维修,对压力容器和主要受压元件进行修理,不导致压力容器参数、介质和用途等安全技术性能指标改变的活动。 注:其他变更,是指压力容器设计条件、使用条件变更导致主要受压元件、安全附件的几何尺寸(形状)、材料发生改变。

最新版《普速铁路线路修理规则》

TG/GW102-2019 中国铁路总公司 普速铁路线路修理规则 2019年3月

前言 2006年铁道部发布的《铁路线路修理规则》(铁运〔2006〕146号)对指导线路修理,保证线路质量,确保铁路运输安全生产起到了重要作用。十多年来,铁路管理体制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工务“线桥结构现代化、施工作业机械化、企业管理科学化”取得了长足进步,工务维修体制改革收到了显著成效,现行《铁路线路修理规则》已不适应铁路改革和运输发展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强基达标、提质增效”工作主题,不断提高普速铁路线路维护管理水平,提升线路设备质量和设备修理效率效益,中国铁路总公司工电部组织对《铁路线路修理规则》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普速铁路线路修理规则》。 本规则共分十一章和八个附录,主要规定了线路设备修理工作内容及工作组织、线路设备标准和修理要求、线路设备修理主要作业要求、线路设备大修设计及预算、线路设备修理标准、线路质量评定、线路设备检查、道口看守、平面和高程控制网、附则等内容。 本规则体现了进一步深化工务维修体制改革,实行检养修分开、车间组织生产、设备分级管理以及“集中修、专业修、机械修”的精神,吸收了近年工务维修体制改革和相关科研课题研究成果,吸纳了各铁路局集团公司线路维护管理经验,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按照设备分级管理以及周期修与状态修相结合的原则,对设备修程修制、维护标准、检查评价等进行优化调整,以提高线路修理的科学性、经济性。 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则过程中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将意见反馈给中国铁路总公司工电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0号,邮政编码:100844),供今后

修订时参考。 本规则技术总负责人:康高亮、王保国 本规则主要起草人:赵文芳、曾宪海、郭战伟、吕关仁、吴细水、杨忠吉、张晓阳、田新宇、杨飞、马战国、肖俊恒、王树国、蒋金洲、姜子清、田常海、胡玉堂、刘维帧。 本规则主要审查人:李育宏、牛道安、万坚、姚冬、杨桉、孙晓南、贾跃军、冯文波、邱金帅、罗国伟、刘丙强、涂文靖、刘秀波、唐文龙、孟亮、江广坤、马生、闵国石、李明、雷重振、代永波、奚绍良、詹文华、陈福宾、许圣强、赵英超、谭丙磊、康庆涛、支洋、张启峰、魏刚、贾桂良。

不良路段路基加固的处理方法

不良路段路基加固的处理方法 摘要:在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路基施工环节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对提高公路 质量、维持正常使用寿命起到保障作用。所以施工人员需要意识到不良路基的影响,采取有针对性的处理技术加强对路基的加固,同时重视排水、防护,以最大 化体现路基加固技术的有效性,以提高路基稳定性。 关键词:不良路基;加固;处理技术 1不良路基的影响 1.1湿陷性黄土路基的主要影响 对于湿陷性的黄土路基来说,是形成路面不均匀沉降的主要成因,主要是由于其土质的 特性。黄土具有很强的吸水性,雨水就会变的很黏,具有一定粘性,由于它不排斥水,没有 耐水冲洗的性能,所以在使用其进行路基施工中,很难保证路基的质量,如多雨或者水大的 地区,路基长时间接触水,会使路基遭到破坏,从而直接影响公路的使用,大的问题会形成 塌陷的危险,给使用者造成一定的安全威胁及财产损失。小的问题会形成变形及凹陷,在使 用上给使用者不好的体验,降低舒适度。在维修上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及人力、物力、财力。造成不好的影响,是国家的经济得到损失。 1.2软土路基的主要影响 就当前软土路基的施工情况来看,在软土路基的施工过程中,因软土路基有较强的压缩性,所以它的安全隐患是较为明显的。比如:可能会导致沟槽基坑边坡出现形变、塌陷或位 移现象,威胁到路基附近的建筑的安全性。软土路基的含水量较大,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 工程的施工,并增大施工之中的安全隐患。另外,软土路基的含水量大就会造成地下承压水 对基础公路的压力,地下水浮力会对软土路基造成一定的破坏,从而影响到工程施工的质量。此外,路基开裂也是软土路基施工常见的问题。这种情况一般是因软土路基的沉降量较大所 导致,沉降量较大也是软土路基它的基本特点之一,它容易导致软土层的空隙分布不均,形 成无规则沉降问题,进而导致软土路基出现裂缝,影响其整体质量问题,难以完成施工的基 本质量要求,并导致资源不合理消耗。 2路基加固的技术与工艺分析 2.1注浆法 在路基加固处理中,对注浆法进行应用时,需要借助气压、液压,利用注浆管将浆液填 充在路基中,让浆液充分填充路基的缝隙,排出路基中多余的水分,当浆液与路基中土质充 分混合之后能够形成一体整体,这种“结石体”的稳定性、强度均比较强,在很大层面上,可 以对公路软弱、沉降等部分起到增强作用。 2.2桩基加固法 对公路工程进行施工建设时,加固桩基法比较常用,这种路基加固技术的应用范围比较广,桩基的加固技术有两种,一是振冲碎石桩加固工艺,二是生石灰桩加工工艺,在实际施 工的过程中,要根据实际情况应用有效的桩基加固方法。利用振冲碎石桩加固路基,可以提 升桩基成桩质量。不仅如此,这种施工技术操作起来也比较方便,在路基加固中得到了广泛 应用。这个加固工艺的原理为:振冲碎石桩的应力会大于路基土体的应力,从路基的具体情

田径竞赛规则2018-2019

定义 地区 由隶属于6个地区联合会之一的所有国家和地区构成的地理区域。 地区联合会 国际田联的地区联合会是指会员协会按照“章程”划分并隶属的、负责本地区田径运动发展的6个地区之一。 运动员代理人 按照国际田联运动员代理人管理规定相应授权并注册为运动员代理的个人。 运动员代理人管理规定 国际田联运动员代理人管理规定由国际田联理事会不定期通过。运动员辅助人员 在国际比赛中,由运动员或运动员所在会员协会雇佣的或与其共同工作的任何教练员、训练人员、管理者、运动员代理人、经纪人、运动队工作人员、官员、医务人员或者辅助医务人员、父母或其他任何个人。 田径运动 包括径赛和田赛、公路赛跑、竞走、越野赛跑、山地赛跑、野外赛跑。 体育仲裁法庭 体育仲裁法庭是一个独立仲裁机构,位于瑞士洛桑。 公民 具有某一国家的合法公民身份或某地区管辖国合法公民身份,并依照相应法律享有该地区适当法律地位的人。 公民身份 某一国家的合法公民身份或某地区管辖国合法公民身份,并依照相应法律享有该地区适当法律地位。 俱乐部 根据会员协会的有关规定,直接或通过某个机构隶属于会员协会的俱乐部或运动员社团。 委员会 依据国际田联章程条款,由理事会任命的国际田联工作委员会。 章程 国际田联章程。 理事会 国际田联理事会。 国家(译注:国家或地区) 被国际法和国际政府机构承认具有独立政权的自治性地理区域。 IAAF 国际田联是国际田径协会联合会的简称。 国际比赛 主要包括世界田径系列赛(如规则中表述)、奥运会田径比赛,由国际田联组织或者代表国际田联组织的赛事,以及规则规程明确规定的赛事。 国际邀请赛 由赛事组织者邀请两个或两个以上会员协会运动员参加的田径比赛。 国际级运动员 被列入注册检测名单或者参加反兴奋剂规则规定的国际比赛的运动员。 IOC 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的缩写。 会员协会 国际田联下属的国家地区性田径运动管理机构。

《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TSG_R30012006

《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TSGR3001-200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的监督管理,规范压力容器安装、改造和维修许可工作,保障压力容器安全运行,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压力容器,是指《条例》适用范围的压力容器,但不适用于以下压力容器: (一)移动式压力容器(限安装); (二)制冷装置中的压力容器; (三)非金属材料制造的压力容器; (四)真空下工作的压力容器(不含夹套压力容器); (五)正常运行最高工作压力小于0.1MPa的压力容器(包括在进料或出料过程中需要瞬时承受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的压力容器,不包括消毒、冷却等工艺过程中需要短时承受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 Pa的压力容器); (六)机器上非独立的承压部件(包括压缩机、发电机、泵、柴油机的气缸或承压壳体等,但不含造纸、纺织机械的烘缸、压缩机的辅助压力容器); (七)无壳体的套管换热器、波纹板换热器、空冷式换热器、冷却排管等。 需在现场完成最后环焊缝焊接工作的压力容器和整体需在现场组焊的压力容器,不属于压力容器安装许可范围。 医用氧舱的安装、改造、维修许可按照《医用氧舱安全管理规定》进行。 第三条本规则所称压力容器的安装、改造、维修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一)安装,压力容器整体就位、整体移位安装的活动; (二)改造,对压力容器主要受压元件进行更换、增减和其他变更(注),导致压力容器参数、介质和用途等安全技术性能指标改变的活动; (三)维修,对压力容器和主要受压元件进行修理,不导致压力容器参数、介质和用途等安全技术性能指标改变的活动。 注:其他变更,是指压力容器设计条件、使用条件变更导致主要受压元件、安全附件的几何尺寸(形状)、材料发生改变。 第四条凡是在我国境内从事本规则适用范围的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工作的单位,应当取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或者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

普速铁路线路修理规则

普速铁路线路修理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贯彻落实“强基达标、提质增效”工作主题,适应普速铁路运营要求,规范线路设备管理,提高线路设备修理和技术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则。 第1.0.2条线路设备修理的基本任务是通过科学合理和经济的维修策略,保持和恢复线路设备安全性、可靠性。 第1.0.3条线路设备修理分为线路设备大修和维修。 线路设备大修是为全面恢复和提高线路设备固有可靠度而对线路进行的大规模修理。 线路设备维修是根据线路设备变化规律,维持列车以规定速度安全和不间断地运行而对线路进行的日常维护和小规模修理。 第1.0.4条线路设备修理采用周期修与状态修相结合。线路设备大修以周期修为主,日常维修以状态修为主。 第1.0.5条线路设备修理应贯彻“修理标准与线路等级匹配、投入产出经济合理”理念,实行线路分级管理。 第1.0.6条优化劳动组织,实行检、养、修分开,大力推进检测、修理专业化建设;积极推行工务、电务、供电等专业日常维修一体化管理,促进专业管理和综合管理融合。 第1.0.7条线路设备修理实行天窗修制度,铁路局集团

公司应安排足够数量的天窗,以满足线路设备修理的需要。大力推广“集中修”。 第1.0.8条积极推行机械化,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改善劳动条件,提高作业效率,保证作业质量。 第1.0.9条积极利用现代检测监测技术加强线路检测,利用大数据提升智能化分析水平,实现对线路的智能分析,精准修理,完善生产信息管理系统,提升科学管理水平。 第1.0.10条线路设备修理工作应遵守本规则。铁路局集团公司应根据本规则制定实施细则。 第1.0.11条本规则适用于1435mm标准轨距和线路允许速度200km/h以下的铁路(仅运行动车组列车的铁路、重载铁路除外)。重载铁路暂由铁路局集团公司规定,非标准轨距铁路线路修理办法由铁路局集团公司规定,并报中国铁路总公司备案。本规则未涉及的内容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线路设备修理工作内容及工作组织 第一节基本要求 第2.1.1条积极推进机械化、标准化、信息化,提高修理质量和作业效率,确保作业安全。 第2.1.2条线路设备大修应按照“运营条件匹配、轨道结构等强、修理周期合理、线路质量均衡”和“全面规划、适度超前、区段配套”原则,根据运输需要及线路设备变化

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

目次 1 总则 2 术语、符号 2.1 术语 2.2 符号 3 施工前的准备 3.1 施工准备 3.2 施工测量 3.3 施工前的复查和试验 3.4 场地清理 3.5 试验路段。 4 路基施工的一般规定 4.1 基本要求 4.2 路基施工排水 4.3 路基施工取土和弃土 4.4 土方机械化施工 5 填方路堤的施工 5.1 一般规定 5.2 土方路堤的填筑 5.3 桥涵及其他构造物处的填筑 5.4 填石路堤 5.5 土石路堤 5.6 高填方路堤 6 挖方路堑的施工 6.1 一般规定 6.2 土方路堑的开挖 6.3 石方的开挖 6.4 深挖路堑的施工 7 路基压实 7.1 一般规定 7.2 填方地段基底的压实 7.3 压实机械的要求与选择 7.4 填方路堤的压实 7.5 路堑路基的压实 7.6 桥涵及其他构造物处填土的压实 7.7 填石路堤的压实 7.8 土石路堤的压实 7.9 高填方路堤的压实 8 路基排水 8.1 一般规定 8.2 地面水的排除 8.3 地下水的排除 8.4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的路基排水 9 特殊地区的路基施工 9.1 水稻田地区路基施工 9.2 河、塘、湖、海地区路基施工 9.3 软土、沼泽地区路基施工

9.4 盐渍土地区路基施工 9.5 风沙地区路基施工 9.6 黄土地区路基施工 9.7 多雨潮湿地区路基施工 9.8 季节性冻融翻浆地区路基施工 9.9 多年冻土地区路基施工 9.10 岩溶地区路基施工 9.11 滑坡地段路基施工 9.12 崩坍岩堆地段路基施工 9.13 膨胀土地区路基施工 10 季节性路基施工 10.1 路基的冬季施工 10.2 路基的雨季施工 11 路基防护与加固 11.1 一般规定 11.2 坡面防护 11.3 路基冲刷防护 11.4 其他加固工程 12 公路绿化工程与环境保护 12.1 公路绿化工程 12.2 空气污染的防治 12.3 防止水、土污染和流失 13 路基整修、检查验收及维修 13.1 路基整修 13.2 检查及验收 13.3 路基维修 13.4 质量标准 附录A 本规范用词说明 附加说明

TSG_D3001-2009_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规则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D3001-2009 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规则 Pressure Pipe Installation Licensing Regula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 2009年5月8日

前言 2007年3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特检院)下达起草任务书。2007年4月,中国特检院组织成立了起草组,在上海召开第一次工作会议,确定了《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规则》的修订原则、总体框架、主要内容、起草工作分工以及时间进度安排等。2007年9月,起草组在北京召开第二次工作会议,形成了《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规则》(征求意见稿)。2007年12月,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2007]64号文征求有关部门、单位以及专家和公民的意见。根据征求到的意见,起草组进行修改形成送审稿。2008年4月,将送审稿提交给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由于删除了长输管道定向穿越安装许可项目,增加了动力管道安装、管道现场防腐蚀作业的许可项目和许可条件,2008年6月,再次向安全技术委员会专家征求意见并进行了修改,形成报批稿。2009年5月8日,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规则是在质技监局锅发[2000]99号《压力管道安装单位资格认可实施细则》(2000)基础上的修订。在修订过程中,起草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并总结了几年来压力管道安装许可方面的经验,根据压力管道安装单位的特点,规定了压力管道安装许可级别、条件与要求、许可程序,以指导和规范压力管道安装许可工作。 本规则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顾山乐 杭州市特种设备检测院夏福勇 中油管道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门建新 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续理 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质量监督站葛业武 北京石化建压力管道安装评审中心张西庚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王善江 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杨惠谷 华东理工大学施哲雄 大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李明镐 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刘金山 中国工业防腐蚀技术协会对管道现场防腐蚀作业许可项目提出了许可条件的要求。

浅谈对路基大修工作的认识

浅谈对路基大修工作的认识 摘要:管内的陇海线、焦柳线大部分路段属于湿陷性黄土地质。由于陇海线建设年份较早,经过长时间的使用逐渐暴露出很多路基设备病害和先前设计缺憾。这些病害需通过每年的路基大维修工作逐步弥补和改善。 关键词:工作范围、计划编制、件名计划的确定、 管内的陇海线、焦柳线大部分路段属于湿陷性黄土地质。由于陇海线建设年份较早,经过长时间的使用逐渐暴露出很多路基设备病害和先前设计缺憾。这些病害通过每年的路基大维修工作逐步弥补和改善。这说明路基大维修工作的至关重要性,而路基大修主要解决较为重要的病害,下面将浅谈一下铁路路基大修工作。 一、路基大修工作的范围 路基大修工作主要治理路基维修工作范围以外的各种路基病害,包括滑坡、边坡溜坍、崩塌落石、风化剥落、陷穴、基床下沉外挤、基床翻浆冒泥、河岸冲刷、水浸路基、排水不良、沙害、冻害、雪害、泥石流等。并恢复及改善路基设备的技术状态,包括加宽路基、改善边坡,增设、接长、翻修路基设备。主要用于解决病害库内A级、B 级路基设备病害。 二、路基大修计划的编制 路基大修件名,应以一处主要路基病害及其长度立项,该病害长度范围内的其他路基病害宜一并安排在件名内。路基大修计划应在预算额度内尽可能与线路大(中)修计划相协调,以适时整治线路大

(中)修范围内的排水不良、基床病害、路基宽度不足等路基病害,提高综合整治效果和大(中)修投资效益。 三、路基大修件名的确定 确定路基大修件名工作的流程图 ↓ ↓ ↓ ↓

四、路基大修设计工作 铁路局负责路基大修设计工作。大修设计文件的编制应以铁路局批准的大修工程建议书或设计任务书为根据。施工设计文件由设计说明书、设计图、预算三部分组成。正式设计文件编制完后,必须经铁路局审查批准后方可交付施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设计,施工中需要变更原设计时,必须报上级单位批准。 五、路基大修施工管理 路基大修工程,原则上应由专业的工务大修队伍或经铁路局指定的基建工程队伍施工。任务量大,施工力量不能适应时,可以委托或发包给路内外其他单位施工。工作量小而又分散的大修工程,若工务段具有施工条件和能力时,可以交工务段施工。凡委托给路内外单位施工的工程,应由接受大修施工任务的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协议或合同。 工务段必须在收到铁路局批准的正式大修设计文件后方可安排开工。工务段在收到设计文件后应做好以下工作:1、认真熟悉设计文件内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2、安排施工招投标工作,议标后和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和相关施工协议;3、和电务、铁通等相关配合单位签订配合协议,明确施工地段的安全管理责任;4、办理《开工许可证》,如若需要也要办理《开网许可证》;5、做好施工进度、劳动组织等具体安排及施工计划申请和材料机具准备等各项工作;6、工程开工前,应向中标单位进行技术交底,使施工人员对设计文件的内容做到心中有数,必要时可邀请设计人员参加。交底的内容有:(1)工程范围、项目、数量、施工方法及施工进度安排。(2)工程构件各

《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TSG_R3001-2006

《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TSGR3001-200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的监督管理,规范压力容器安装、改造和维修许可工作,保障压力容器安全运行,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压力容器,是指《条例》适用范围的压力容器,但不适用于以下压力容器: (一)移动式压力容器(限安装); (二)制冷装置中的压力容器; (三)非金属材料制造的压力容器; (四)真空下工作的压力容器(不含夹套压力容器); (五)正常运行最高工作压力小于0.1MPa的压力容器(包括在进料或出料过程中需要瞬时承受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的压力容器,不包括消毒、冷却等工艺过程中需要短时承受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 的压力容器); (六)机器上非独立的承压部件(包括压缩机、发电机、泵、柴油机的气缸或承压壳体等,但不含造纸、纺织机械的烘缸、压缩机的辅助压力容器); (七)无壳体的套管换热器、波纹板换热器、空冷式换热器、冷却排管等。 需在现场完成最后环焊缝焊接工作的压力容器和整体需在现场组焊的压力容器,不属于压力容器安装许可范围。 医用氧舱的安装、改造、维修许可按照《医用氧舱安全管理规定》进行。 第三条本规则所称压力容器的安装、改造、维修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一)安装,压力容器整体就位、整体移位安装的活动; (二)改造,对压力容器主要受压元件进行更换、增减和其他变更(注),导致压力容器参数、介质和用途等安全技术性能指标改变的活动; (三)维修,对压力容器和主要受压元件进行修理,不导致压力容器参数、介质和用途等安全技术性能指标改变的活动。 注:其他变更,是指压力容器设计条件、使用条件变更导致主要受压元件、安全附件的几何尺寸(形状)、材料发生改变。 第四条凡是在我国境内从事本规则适用范围的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工作的单位,应当取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或者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

架空线路检修规程

华东电力物业管理分公司 架空电力线路检修规程二〇一一年七月一日

第一章总则 笫一条本规程根据电力工业部一九七九年颁发的《高压架空电力线路运行规程》,一九八O年颁发的《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和四川省电力工业局颁发的《电力工业设备评级办法及评级标准》以及有关事故通报,结合本司现有体制和目前线路的检修实际情况而进行编制。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本司承揽的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大小修工程。 第三条每条线路的运行维护和检修工作范围都要有明显的界限划分,不得出现空白点 (详见运行、维护、检修管理工作条例)。 第四条本司公司领导、线路技术人员、检修运行人员,都应熟悉并执行本规程。 第二章检修及检修周期 第五条线路计划性检修主要分为大修和小修两类。 5.1 大修:为恢复线路设备至原设计的电气和机械性能所进行的 周期性检修,称为大修。 5.2 小修:为了维持线路设备所必须的安全性检修,称为小修。 第六条线路计划外的检修分为临时性检修和事故性检修两类。 6.1 临时性检修:为保证线路的安全运行而被迫进行的临时性消除缺陷或排除故障的停电检修工作,称为临时性检修。

6.2 事故检修:运行中的线路,因突然事故停电而进行的检修工 作,称为事故检修。 第七条线路检修周期: 7.1 线路大修的周期,一般为每3~5年进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可以适当延长或缩短检修周期。每年轮修=线路总长度/3~5 (公里). 7.2 线路小修的周期,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 7.3 新投产的线路,在正式投运后二年左右进行第一次大修。 7.4 在定期性的大小修工作中,还应对下列项目进行间隔性的检修,其检修间隔周期如下表:

铁路线路修理规则

线路工应知应会模块—基本规章—《铁路线路修理规则》—培训资料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适应铁路运输的发展,增强轨道结构强度,提高线路设备修理质量,实现科学管理,特制定本规则。 第1.0.2条线路设备修理分为线路设备大修和维修。 第1.0.3条线路设备大修的基本任务是根据运输需要及线路设备损耗规律,有计划、按周期地对线路设备进行更新和修理,恢复和提高线路设备强度,增强轨道承载能力。 线路设备维修的基本任务是保持线路设备完整和质量均衡,使列车能以规定速度安全、平稳和不间断地运行,并尽量延长线路设备使用寿命。 第1.0.4条线路设备大修应贯彻“运营条件匹配,轨道结构等强。修理周期合理,线路质量均衡”的原则,坚持全面规划、适度超前、区段配套的方针,并应采用无缝线路。 线路设备维修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修养并重”的原则,按线路设备技术状态的变化规律和程度,相应地进行综合维修、经常保养和临时补修,有效地预防和整治线路病害,有计划地补偿线路设备损耗,以取得较好的技术经济效益。 第1.0.5条线路设备大修应由大修设计和施工专业队伍承担,采用必要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并安排与施工项目相适应的施工天窗。 线路设备维修应实行天窗修制度,并实行检修分开的管理体制。 第1.0.6条线路设备修理应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和先进的施工作业方法,优化劳动组织,提高劳动生产率和施工作业质量,降低成本;改进检测方法,推行信息化技术,健全并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和检查验收制度。 第1.0.7条线路设备修理工作应遵守本规则。本规则未作规定的,铁路局可根据需要自行规定,并报铁道部备案。采用新型线路设备时,其修理办法须经铁道部批准。 第1.0.8条本规则适用于1435mm标准轨距和线路允许速度为200km/h及以下的线路。 非标准轨距铁路线路修理办法由铁路局自行规定,并报铁道部备案。 第二章线路设备修理工作内容及工作组织 第一节工作分类 第2.1.1条线路设备大修分类: 一、线路大修。 线路上的钢轨疲劳伤损,轨型不符合要求,不能满足铁路运输需要时,必须进行线路大修。 线路大修分为普通线路换轨大修和无缝线路换轨大修。无缝线路换轨大修按施工阶段可分为

铁路工务维修规则

工务维修规则 2010-07-12 08:49:23|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铁路工务安全规则 铁运[2006]177号部令发布 自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贝U 第1.0.1条为保证行车和人身安全,特制定本规则。 第1.0.2条保证安全生产是工务部门的基本职责。各级工务部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掌握安全生产规律,加强对安全生产的领导,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作业纪律和劳动纪律,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落实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 第1.0.3条凡发生与工务有关的事故,工务部门应缜密调查,科学分析,找岀原因,吸取教训并采取有效 措施,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第1.0.4条凡在营业线路上进行与工务设备相关的工程施工和作业,均应遵守本规则。本规则未作规定的,铁路局可根据需要自行制定,报铁道部备案。 第二章行车安全 第一节施工 施工组织与管理 第2.1.1条营业线施工系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分为施工作业和维修作 业。 施工作业必须纳入月度施工计划,并在车站办理封锁或慢行手续。施工作业主要包括: (1) 线路及站场设备技术改造,增建双线、新线引入、电气化改造等施工。 (2) 跨越或穿越线路、站场的桥梁、人行过道、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 通信线路、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 (3) 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进行影响限界、路基稳定的各种施工及爆破作业。 (4) 线路大、中修,路基、桥隧大修。 维修作业是指作业前后不改变行车速度的营业线施工。维修作业应纳入维修天窗计划,并在车站 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第2.1.2条营业线施工等级分为三级。 I级施工:对运输影响较大的大型站场改造、新线引入;主要干线换(移)梁、更换正线道岔、上跨 (对运输影响较大的下穿)铁路结构物等施工。 U级施工: (1)主要干线封锁线路3h以上,影响信联闭4 h以上的施工; ⑵其他干线封锁线路4 h以上、影响信联闭6h以上的施工。 山级施工:除I级、H级施工以外的各类施工。 第2.1.3条天窗分为施工天窗和维修天窗。维修天窗原则上应安排在昼间,并满足作业轨温条 件。 施工天窗:线桥大、中修及大型机械作业不应少于180min。 维修天窗:应根据维修作业需要合理安排。 第2.1.4条多个单位综合利用天窗在同一区间作业时,必须提前确定施工主体单位、明确施工 负责人,并制定确保行车和人身安全的措施。 第2.1.5条在营业线施工,施工单位必须与工务设备管理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 第2.1.6条影响道岔或信号使用的施工,必须提前与电务部门联系,填写工电配合通知书。影响超偏载检测装置、通信、客(货)车运行安全监测设备和接触网等设备正常使用的施工,必须与相关设备管理单位联系,由其配合人员负责拆除和恢复各自设备。 第2.1.7条工务设备管理单位应派安全监护人员对施工单位的施工作业进行全过程监督,发现质量不合格及施工安全隐患时应责令施工单位立即纠正,填发施工安全整改通知书”见附录一);发现危及 行车安全时,必须果断采取限速或封锁线路措施,并责令其停工,填发营业线施工停工通知书”见附录二)。 第2.1.8条进行线路、桥隧等设备施工时,应根据工作内容和影响行车安全的程度,按下列规 定指定专人担任施工负责人: 1. 影响路基稳定的开挖路基、建筑物基坑,整治路基病害,加固或改建桥隧建筑物,拆铺便线 (桥) 和临时架空结构,更换或铺设防水层,整修隧道衬砌等较复杂的大型施工,由段级领导担任。 2. 需办理封锁手续,设置移动停车信号防护,线路开通后需限制列车速度的施工,由职务不低于 车间主任的人员担任。 3. 需办理封锁手续,设置移动停车信号防护,线路开通后不限制列车速度的施工,由职务不低于 工长的人员担任。 4. 需办理慢行手续,设置移动减速信号防护,限制列车速度的施工,由职务不低于车间主任的人 员担任。

新版田径竞赛规则-新版-精选.pdf

田径规则简介 2004-02-24 10:38:05 wup 田径是以走、跑、跳跃、投掷等组成的,以个人为主的运动项目,以长度和时间来计算成 绩和决定名次,分田赛和径赛两大类。从第1届现代奥运会起就列为主要的比赛项目。1928年第9届奥运会开始增设女子田径项目。现在共设46个单项比赛,其中男子24项,女子22项。是奥运会中金牌数最多的比赛项目。 田赛是田径运动的一类,是在田径场规定的区域内进行的跳跃及投掷项目竞赛的统称,分 为跳和掷,其中跳的项目有:跳高、跳远、三级跳远、撑杆跳高;掷的项目有:铅球、铁饼、标枪、链球等。以高度或距离来计算成绩,决定名次。在田赛的各项比赛中,如参加人数过 多,可先举行及格赛,达到及格标准的参加正式比赛。远度项目(投掷和跳远)的正式比赛 人数超过8人时,每人先试掷或试跳3次,择优选8人,每人再试掷(跳)3次,以6次中的最好成绩为比赛成绩并以此排名次。高度项目(跳高)的正式比赛,裁判员先宣布起跳高度和横杆升高幅度的计划,每个高度运动员都可试跳3次,运动员可以选择起跳高度(不低于规定的高度),可对任何一次高度提出“免跳”。试跳时,连续失败3次,不能再继续比赛。试跳的最高成绩为本人的比赛成绩,并以此排名次。所有田赛项目,运动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试掷或试跳,违者作为一次失败,如再无故拖延,不得继续参加比赛(以前的成绩 有效)。丈量远度或高度,除铁饼、标枪、链球以2厘米为最小计量单位(如60.23米计为60.22米)外,其他项目的最小计量单位均为1厘米。 径赛是田径运动的一类,是在田径场的跑道或规定道路上进行的跑和走的竞赛项目的统称。 奥运会设有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女子3000米(第25届起取消该项目,增设女子5000米)、5000米、10000米、马拉松、3000米障碍赛(男子)、100米栏(女子)、110米栏(男子)、400米栏、10公里竞走(女子)、20公里竞走、50公里竞走(男子)、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其中马拉松跑因各地竞赛环境差异较大,所以只有最好成绩,不设奥运会纪录。在径赛的各项比赛中,如果参加人数较多,可先举行预赛、次赛和最后有 8人参加决赛,以决赛的成绩作为最后判定名次的成绩。径赛必须沿逆时钟方向(即左手靠 近里圈)跑进。道次(或起跑位置)由抽签决定。分道跑项目和接力跑的第一棒起跑时必须 使用起跑器(其他各项径赛不得使用,采用“各就位”、“预备”和鸣枪3个发令信号,部分分道跑和不分道跑项目只用“各就位”一个口令,然后鸣枪。起跑时犯规2次即取消比赛资格。在跑进中挤撞或阻挡别人跑进,取消资格。应在分道内跑进的运动员,不是直接受他人所迫而跑出分道者和比赛过程中接受他人援助(伴跑、提供或指导情况),受警告后再犯者,取消资格。各项竞赛到 达终点的名次顺序以运动员躯干(不包括头、颈、臂、手、腿、脚)的任何部分触及终点线 内沿垂直面的先后为准,以时间计取成绩。 径赛项目裁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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