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自体免疫细胞(T细胞、NK细胞)治疗技术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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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体免疫细胞(细胞、细胞)

治疗技术管理规范

(征求意见稿)

为规范自体免疫细胞(细胞、细胞)治疗技术临床应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定本规范。本规范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师开展自体免疫细胞(细胞、细胞)治疗技术的最低要求。

自体免疫细胞治疗技术是指从自体外周血中分离的单个核细胞经过体外激活和扩增后输入患者体内,直接杀伤肿瘤细胞或病毒感染细胞,或调节和增强机体的免疫功能。本管理规范适用于在临床上已完成安全性和有效性认证,并符合伦理要求,只涉及自体细胞和细胞作为治疗手段的医疗技术。

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

(一)医疗机构开展自体免疫细胞(细胞、细胞)治疗技术,应当与其功能、任务相适应。

(二)三级甲等医院,具有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与应用自体免疫细胞(细胞、细胞)治疗技术有关的诊疗科目。

(三)具有与自体免疫细胞(细胞、细胞)治疗相关的科室,科室人员组成包括有与开展人体免疫细胞(细胞、细胞)治疗技术相适应的执业医师、执业护士、具有免疫学专业背景的专家和自体免疫细胞(细胞、细胞)制剂制备技术人员;具备开展自体免疫细胞(细胞、细胞)治疗技术的场地、设备和设施;具备从事自体免疫细胞(细胞、细胞)治疗质量控制的专业检验科室和人员。

(四)医院设有管理规范、运作正常的由医学、法学、伦理学等方面专家组成的自体免疫细胞(细胞、细胞)治疗技术临床应用与伦理委员会。

(五)有至少名具备自体免疫细胞(细胞、细胞)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本院在职医师,有经过自体免疫细胞(细胞、细胞)治疗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的、与开展的自体免疫细胞(细胞、细胞)治疗相适应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二、人员基本要求

(一)自体免疫细胞(细胞、细胞)治疗医师

.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开展本技术应用相关专业。

.有年以上开展本技术临床应用相关专业临床诊疗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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