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册)铁总建设[2017]310号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_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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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册)铁总建设[2017]310号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_21

目录

第一部分《红线规定》 (2)

第二部分红线解读 (6)

第三部分附件 (21)

第一部分《红线规定》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

《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的通知

(铁总建设[2017]310号)

为全面落实“强基达标、提质增效”工作主题,牢固树立“百年大计、安全第一、质量至上”的理念,打造精品工程,切实强化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意识和关键环节控制,实施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严肃查处质量安全违规行为,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总公司有关规定,结合铁路建设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合规。总公司相关部门和建设单位应依据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规定,做好红线管理检查、督查工作,工作依据、处理标准、处理程序等要符合相关规定。

(二)鼓励自查自纠。鼓励建设单位和参建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问题,实现过程达标。对建设单位自查发现的问题,按照建设单位规定处理。

(三)形成强大合力。通过红线管理,促使建设单位切实增强质量责任意识,组织参建单位形成齐抓共管质量安全的强大合力,打造放心工程、精品工程。

二、红线问题及处理规定

(一)工程实体方面。

凡总公司检查发现建设项目存在以下违反质量安全红线问题的,各建设单位在半年内不接受责任单位投标,并将具体工点施工队伍负责人和相

关监理、检测人员清出铁路建设市场、记入“黑名单”;情节严重的,可要求施工单位将具体工点施工队伍清出现场。依据规定给予铁路局集团公司分管建设工作的副总经理、铁路公司总经理和分管副总经理通报批评、诫勉、警告、记过、记大过、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的处理;其他责任人员责成建设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和本单位规定处理。

1.隧道初支、衬砌厚度和混凝土强度不足。

2.隧道不按规定的方法和安全步距开挖。

3.隧道施工不按规定开展围岩监控量测和超前地质预报,有毒有害气体逸出的隧道不按专项方案开展监测。

4.路基填料不符合设计要求,CFG桩等地基处理检测不合格,边坡防护预应力锚索不按设计要求施工。

5.桥梁桩基出现Ⅲ、Ⅳ类桩和钢筋笼长度不足;站房钢结构构配件不合格;使用不合格电缆。

6.现浇梁满堂支架、连续梁挂篮施工不进行专项设计,不按设计要求施工。

7.监理人员旁站不到位或现场随意签认,第三方检测数据虚假不实。

(二)建设行为方面。

凡总公司检查发现建设项目存在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转包和违法分包,内业资料弄虚作假违反质量安全红线问题的,可视情节轻重,各建设单位1~2年内不接受责任单位投标,并要求施工单位将具体工点施工队伍清出现场,将标段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具体工点施工队伍负责人、检测人员清出铁路建设市场、记入“黑名单”。依据规定给予铁路局集团公司分管建设工作的副总经理、铁路公司总经理和分管副总经理警告、记过、记大过、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的处理;其他责任人员责成建设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和本单位规定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建设单位要认真组织红线管理规定的宣贯检查落实工作。

1.建设单位要认真组织参建单位宣传学习本规定,突出铁路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的关键环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实施细则,明确违反红线管理问题的处理规定,做到参建各方人人知晓并自觉遵守。

2.建设单位要将红线管理规定纳入合同管理,对于新开工项目,要纳入招标文件;对于在建项目,要与参建单位签订补充合同。同时要求参建单位就遵守红线管理作出书面承诺(承诺书参考文本见附件)。

3.建设单位要切实加强质量安全红线的日常过程控制和日常检查,有针对性地开展现场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制止纠正,抓好全面整改,建立问题库,落实销号管理。

4.建设单位要按照“五定、三统一、一查处”的检查制度认真开展红线管理检查处理工作。

“五定”,即定人、定期、定岗、定责、定点。现场质量安全检查必须明确检查人、检查频次、检查工点、检查责任、检查时段,突出不事先通知的突击检查,突出管理薄弱的质量安全关键环节检查。铁路局集团公司分管建设副总经理和铁路公司主要负责人要每月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深入施工现场,加强日常检查,对复杂地质条件的隧道、路基、桥梁等质量安全薄弱地段开展重点检查、专项检查、突击检查。

“三统一”,即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记录分析。建设单位每月要统一部署建设项目检查重点,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员、工程技术管理人员,按要求统一开展检查活动,实现全员、全面、全过程的检查。检查时要一并检查《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规定的质量“五条红线”(结构物沉降评估达标、桥梁收缩徐变达标、锁定轨温达标、联调联试达标、工序达标)落实情况,发现违反质量“五条红线”的问题,

按《铁路建设项目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办法》等规定处理。建设单位要对现场检查情况组织检查人员汇总分析,并做好统一的记录,找出主要问题和原因,制定措施,举一反三,狠抓落实。

“一查处”,即严肃查处。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组织专门的分析研究,查清问题的真正原因,依据本单位的规定对责任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进行处理。其中情节恶劣的,建设单位要向总公司提出对责任单位的进一步处理建议。

5.建设单位每季度末月25日前将当季度检查和处理情况,以及下季度检查计划书面报送总公司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抄送工程管理中心。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汇总后报建设部。

(二)总公司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红线管理规定的督促落实工作。

1.总公司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红线管理规定,并根据铁路建设实际情况,对红线问题实施动态调整。

2.总公司成立质量安全红线管理领导小组,深入分析和研究处理红线管理执行过程中的有关问题,每半年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一次专项督查,特殊情况可随时安排专项督查。督查发现建设项目存在违反质量安全红线管理问题的,依据规定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理。其中,总公司管理的铁路公司作为建设单位的,在建设管理考核中予以扣分,每起扣3分;铁路局集团公司作为建设单位的,在铁路局集团公司经营业绩考核中予以扣分,每起扣0.5分。

3.总公司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和建设单位要设立红线管理投诉举报电话,针对举报问题进行查处。对于施工人员蓄意、恶意、故意制造偷工减料等问题并敲诈勒索,施工单位主动报告、及时消除质量隐患的,经查实后,对参建单位的问题可酌情减轻处理。

4.涉嫌可能存在利益输送、以权谋私等违反党纪的,移交纪检部门处

理;涉嫌违法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部分红线解读

一、工程实体方面的红线问题

1.隧道初支、衬砌厚度和混凝土强度不足。

1.1.《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7-2003中6.

2.8条喷射混凝土的厚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平均厚度大于设计厚度;

②检查点数的60%及以上大于设计厚度;

③最小厚度不得小于设计厚度的1/2,且不小于3cm。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一作业循环检查一个断面,每个断面应从拱顶起,每间隔2m布设一个检查点检查喷射混凝土的厚度,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10%进行见证检验,但至少一次。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查控制喷层厚度标志或凿孔测量厚度。

6.2.7条喷射混凝土的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一作业循环检验一次,每个循环至少在拱部和边墙各留置一组检查试件;监理单位检查试验报告。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进行混凝土强度试验;监理单位检查混凝土强度试验报告并进行见证取样检测或平行检验。

7.4.10条隧道衬砌的厚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7.4.9条混凝土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隧道衬砌尚应采用同条件养护试件检测实体强度。混凝土强度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样制作。

1.2.结构实体混凝土回弹-取芯法强度检验,

按照GB50204-201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附录D进行检测验收:

D.0.7 对同一强度等级的混凝土,当符合下列规定时,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可判为合格:

回弹不合格的二衬取三个芯样为一组,当符合下列规定时,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可判定为合格:

①三个芯样的抗压强度算术平均值不小于设计要求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值的88%;

②三个芯样的抗压强度的最小值不小于设计要求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值的80%。

2.隧道不按规定的方法和安全步距开挖。

2.1.必须符合(铁建设[2010]120号)《关于进一步明确软弱围岩及不良地质铁路隧道设计施工有关技术规定的通知》(后附)中第三项隧道开挖第8条、第六项二次衬砌第18条规定:

第三项隧道开挖

第8条软弱围岩隧道Ⅳ、Ⅴ、Ⅵ级地段采用台阶法施工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1)上台阶每循环开挖支护进尺Ⅴ、Ⅵ级围岩不应大于 1 榀钢架间距,Ⅳ级围岩不得大于 2 榀钢架间距。

(2)边墙每循环开挖支护进尺不得大于2榀。

(3)仰拱开挖前必须完成钢架锁脚锚杆,每循环开挖进尺不得大于 3m。

(4)隧道开挖后初期支护应及时施作并封闭成环,Ⅳ、Ⅴ、Ⅵ级围岩封闭位置距离掌子面不得大于 35m。

第六项二次衬砌

第18条软弱围岩及不良地质铁路隧道的二次衬砌应及时施作,二次衬砌距掌子面的距离:Ⅳ级围岩不得大于90m,Ⅴ、Ⅵ级围岩不得大于70m。

2.2.必须符合《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后附)第二条、第三条规定:

第二条必须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确保按方案组织实施,严禁擅自改变施工方法。

第三条必须强化施工工序和现场管理,确保支(护)到位,严禁支护滞后和安全步距超标。

3.隧道施工不按规定开展围岩监控量测和超前地质预报,有毒有害气体逸出的隧道不按专项方案开展监测。

3.1.监控量测要符合《客货共线铁路隧道工程施工技术规程》13.1规定:

13.1.1 监控量测应作为施工组织设计的重要内容,并纳入施工工序管理,其各项工作应符合现行《铁路隧道监控量测技术规程》Q/CR9218的有关规定。

13.1.2 现场应组建隧道监控量测小组,监理监控量测等级管理、信息反馈和报告制度,确保监控量测工作顺利、有效开展,指导设计和施工。

13.1.3 隧道监控量测应根据地质情况、设计要求、断面形式、开挖方法、施工环境等因素合理选择必测项目和选测项目。

1 必测项目有:洞内、外观察;拱顶下沉、拱脚下沉;净空变化。

2 选测项目有:围岩压力;钢架内力;喷射混凝土内力;二次衬砌内力;初期支护与二次衬砌间接触压力;锚杆轴力;隧底隆起;围岩内部位移;爆破振动;孔隙水压力;渗漏水量;地表沉降(隧道浅埋段);高陡边坡稳定性监测。

13.1.4 隧道下穿公路、重要建(构)筑物时,应加强监测,适时报警。

3.2.必须符合(铁建设[2010]120号)《关于进一步明确软弱围岩及

不良地质铁路隧道设计施工有关技术规定的通知》(后附)中第二项超前地质预报第4~6条、第五项监控量测第7~8条规定:

第二项超前地质预报

第4条施工图阶段经评估为高风险和极高风险的软弱围岩及不良地质隧道,超前地质预报的责任主体单位为设计单位,其超前地质预报工作由设计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其他隧道超前地质预报的责任主体单位为施工单位,超前地质预报工作由施工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第5条岩溶及富水破碎断层隧道,超前地质预报应采用以水平钻探为主的综合方法。

第6条软弱围岩及不良地质隧道应由设计单位进行专项超前地质预报设计,及时收集分析预报资料,完善设计方案并指导施工。

第五项监控量测

第12条隧道监控量测应按现行《铁路隧道监控量测技术规程》(TB10121-2007)的规定建立等级管理、信息反馈和报告制度。

第13条隧道监控量测应作为关键工序纳入现场施工组织。监控量测必须设置专职人员并经培训后上岗。对周边建筑物可能产生严重影响的城市铁路隧道,应实施第三方监测。

第14条隧道拱顶下沉和净空变化的量测断面间距:Ⅳ级围岩不得大于10m、Ⅴ级围岩不得大于5m.

第15条隧道浅埋、下穿建筑物地段,地表必须设置监测网点并实施监测。

第16条当拱顶下沉、水平收敛速率达5mm/d或位移累计达100mm时,应暂停掘进,并及时分析原因,采取处理措施。

第17条当采用接触量测时,测点挂钩应做成闭合三角形,保证牢固不变形。

3.3.按照指挥部《新建铁路大理至临沧线隧道施工监控量测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九条进行预警信息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九条

(1)测点位移速率≥5mm/d或累计变形量达到预警二级(黄色)下限值,监控量测管理人员收到黄色预警信息时,施工单位应签发预警通知单并组织分析变形原因,必要时采取相应措施;

(2)当速率连续2天大于10mm/d或累计变形量达到预警二级(黄色)上限值,监控量测管理人员收到黄色预警信息时,施工单位应于1小时内签发预警通知单,同时暂停施工,由项目部组织分析变形原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将书面变形分析报告报监理;

(3)当速率连续2天大于15mm/d或累计变形量达到预警一级(红色)上限值,监控量测管理人员收到红色预警信息时,施工单位于30分钟内签发预警通知单,同时暂停施工,相关量测资料和分析结果于1小时内上报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现场原因分析和制定处理措施,形成书面分析报告报总监理工程师及建指。

3.4.有毒有害气体溢出的隧道要严格按照经审批后的专项方案开展监测,配备足够的检测设备并经有资质的部门检定合格,测试人员应持证上岗,监测频率应符合要求。

3.4.1.必须符合《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后附)第五条规定:

第五条必须对有毒有害气体进行监测监控,加强通风管理,严禁浓度超标施工作业。

4.路基填料不符合设计要求,CFG桩等地基处理检测不合格,边坡防护预应力锚索不按设计要求施工。

4.1. 路基填料要求

路基填料种类、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填筑前应对取土场填料进行取

样检验;填筑时应对运至现场的填料进行抽样检验。当填料土质发生变化或更换填取土场时应重新进行检验。

4.2.CFG桩等地基处理要求

①水泥粉煤灰碎石桩(CFG桩)施工前应进行成桩工艺性试验(不少于3 根),确定各项施工工艺参数后,进行单桩或复合地基承载力试验,确认设计参数。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应参加工艺性试桩,并确认试验结论后,方可进行施工。

②CFG桩的桩身完整性应满足设计要求。检验数量:检测机构按总桩数的10%抽样检验,且不少手3根。监理单位全部见证检验。检验方法,低应变检测。有疑问时,采用钻孔取蕊检验。

③其他地基处理应符合《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第4章地基处理规定。

4.3.边坡防护预应力锚索施工要求

应符合《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第17章预应力锚索规定:

17.1锚索孔

一般规定

17.1.1钻孔时应记录地层变化情况,核实地层分界面、滑动面高程及设计长度,置于稳定岩层中的锚固段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主控项目

17.1.2锚索孔的布置形式及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见证检验20%。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一般项目

17.1.3锚索孔位置、孔径、倾角、深度允许偏差及检验标准应符合表17.1.3的规定。

表17.1.3锚索孔位置、孔径、倾角、深度允许偏差及检验标准

一般规定

17.2.1预应力钢绞线锚索编制工艺应符合设计要求。

17.2.2编索前应按设计要求对预应力钢绞线进行除锈、调直等处理。

主控项目

17.2.3编制锚索的预应力钢绞线的品种、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17.2.4每束锚索的规格、组合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查数量的20%见证检验。

检验方法:查出厂技术证明书、观察、尺量。

17.2.5钢绞线按设计要求编成错索后,应按设计做好防锈处理。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查数量的20%见证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

17.2.6锚具、锚塞(夹片)、垫板的品种、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对锚具的外观全部检检,对锚具的力学性能指标按锚具总数的2%进行抽检;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20%见证检验。

检验方法:外观采用目测,锚具的力学性能指标送有资质的实验室试验。

17.2.7每束锚索其铺固段应按设计要求用一系列紧箍环和扩张制成波浪状,其自由段应有防护外套。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查数量的20%见证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

17.2.8切断钢绞线及锚索时,应采用切割机或砂轮锯,且应有可靠的对锚索降温的措施。严禁用电弧烧割。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查数量的20%见证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

17.3注浆锚固

一般规定

17.3.1锚索施工前应按工作锚索数量的3%作锚固试验,且不少于3根。

17.3.2注浆锚固应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若设计有要求时按设计办理。

主控项目

17.3.3锚索注浆所用水泥、砂、外加剂等原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17.3.4注浆体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30孔取1组试件(6块),不足30孔亦制取1组试件;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组数的20%见证检验或10%平行检验,且不少于1组。

检验方法:试件做抗压强度试验。

17.3.5锚孔注浆应采用孔底注浆法,注浆压力应符合锚固试验时取得的压力参数,并应二次补浆,确保注浆密实。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见证检验20%。

检验方法:通过压力表读数、观察

一般项目

17.3.6锚孔注浆前应清孔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17.4锚索张拉

一般规定

17.4.1锚索张拉施工工艺应符合设计要求。张拉用千斤顶、仪表设备应按检定周期送计量测试部门检定,且应配套标定、配套使用。当使用过程中张拉设备出现异常现象或设备检修以后,均应重新进行标定。

17.4.2锚索张拉应在其锚固段砂浆强度达到设计规定的强度以后进行。锚索张拉时应逐级加力、并对加力值及锚索伸长值做好施工记录。

17.4.3锚索张拉前应按设计要求安装测力计,并按设计要求进行观测。同时应做好测力计的保护工作。

主控项目

17.4.4锚具、锚塞(夹片)、垫板的品种、规格、质量应符合本标准第17.2.6条的规定。

17.4.5锚具、锚塞(夹片)、垫板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王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查数20%见证检验

检验方法:钢尺、卡尺量尺。

17.4.6锚索预应力张拉应分级加力,其总拉力应满足设计要。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见证检验20%。

检验方法:查施工单位预应力张拉施工记录、读测力计数据。监理旁站。

17.4.7锚索张拉实际伸长值与计算伸长值之差不得超过±6%。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见证检验20%。

检验方法:尺量、查施工单位预应力张拉记录。

17.4.8锚索张拉时,滑(断)丝总数不得超过钢丝总数的5%,且1束内滑(断)丝不超过1根。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见证检验20%。

检验方法:观察、计数。

17.4.9锚索张拉完成7d后,应对其拉力和外观进行复查,复查合格后方能切除多余的锚索,进行最后的锚固作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对拉力按锚孔总数的20%选行复查,外观全部检查;监理单位见证检验20%。

检验方法:复拉读数、观察。

17.4.10锚索张拉端锁定后,其回缩量及锚塞(夹片)外露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见证检验20%。

检验方法:钢尺测量

17.4.11锚索张拉顺序,应根据地层情况,按设计要求进行。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见证检验20%。

检验方法:观察。

17.5锁定及注浆

一般规定

17.5.1锁定及注浆施工工艺应符合设计要求。

17.5.2锁定及注浆前应具有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证的预应力张拉记录、检查证。

主控项目

17.5.3注浆用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17.5.4锚具最终锁定时,锚索回缩量及锚塞(夹片)外露量应符合本标准第17.4.10条的规定。

17.5.5注浆用水泥砂浆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30孔取1组试件(6块),不足30孔亦制取1组试件;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10%平行检验,且不少于1组。

检验方法:试件做抗压强度试验。

一般项目

17.5.6锚具底座顶面与锚孔轴线应互相垂直。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17.5.7锚头部分应按设计要求涂刷防腐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单检验方法:观察。

17.6垫块及混凝土封闭

主控项目

17.6.1垫块预制及混凝土封闭所用水泥、钢筋、粗细骨料等原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17.6.2垫块及封闭混凝土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100m3混凝土取试件1组,不足100m3亦制取1组试件;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20%见证检验,且不少于1组。

检验方法:试件做抗压强度试验。

5、严禁桥梁桩基出现Ⅲ、Ⅳ类桩和钢筋笼长度不足;站房钢结构构配件不合格;使用不合格电缆。

5.1.桥梁桩基不得出现Ⅲ、Ⅳ类桩和钢筋笼长度不足

按设计要求进行试桩,确定施工工艺参数和检验桩的承载力。钻孔桩达到设计深度时,必须核实地质情况;孔径、孔深和孔型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浇筑水下混凝土前应清底,桩底沉渣允许厚度应符合要求。钢筋笼应

定位准确、固定牢固,避免沉、浮笼、偏位;水下混凝土应连续浇筑,避免断桩。桩头处理、桩顶高程和主筋伸入承台的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现场检查;检查地质核查资料、检桩报告、检验批等内业资料。

5.2. 站房钢结构构配件不合格

站房钢结构构配件规格、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6.现浇梁满堂支架、连续梁挂篮施工不进行专项设计,不按设计要求施工。

现浇梁满堂支架、连续梁挂篮施工要进行专项设计,按设计要求施工。支架基础必须置于可靠的基础上,具有足够承载力。施工前应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对托架或支架的强度及挂篮走行抗倾覆系数(大于2.0)进行检算,托架或支架以及挂篮必须进行预压,形成预压报告。

7.监理人员旁站不到位或现场随意签认,第三方检测数据虚假不实。

二、建设行为方面的红线问题

1、严禁偷工减料,以次充好

偷工减料:隧道超挖后故意遮挡形成空洞;钢架、钢筋故意调整间距造成数量不够或恶意减少数量;超前支护大管棚、小导管、锚杆、锁脚施作位置、数量、搭接长度应符合要求,大管棚、小导管注浆浆液必须充满钢管及其周围空隙。地基处理桩长度不足、换填深度不够;土工格栅铺设层数不满足设计;

以次充好:型钢、钢筋强度不满足设计要求;使用不合格的水泥、减水剂;砂石料含泥量超标,级配不符合要求;防水板、土工布质量不合格。

检验方法:现场抽检,检查出厂合格证、材质证明、进场检验报告等。

2、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

2.1.转包和违法分包认定标准,执行《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开展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分包试点工作的通知》(铁总建设[2017]246号)。

检查方法:一是招标条件落实情况。根据铁总建设…2015?146号和铁总建设…2014?54 号文件精神,检查施工招标应当具备的条件。二是招标程序合规情况。包括:自行招标备案,招标公告及发布媒体、时间,资格条件设定,招标文件编制、发售时间、收费,评审标准,专家抽取,开标、评标、定标,补遗答疑,异议及投诉处理,中标结果公示,合同签订,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收退,招标结果备案,招标资料管理等重要环节是否存在违规或不规范等情况。

2.2.转包和违法分包。检查重点:根据铁总《关于开展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分包试点工作的通知》( 铁总建设(2017) 246 号)文件解释,认定为“转包”的有七种情况:

(1)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它单位或个人施工的;

(2)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

(3)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或未派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不履行管理义务,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的;

(4)施工总承包单位不履行管理义务,只向实际施工单位收取费用,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工程设备的采购由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的;

(5)劳务分包单位承包的范围是施工单位承包的全部工程,劳务分包单位计取的是除上缴给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管理费”之外的全部工程价款的;

(6)施工总承包单位通过采取合作、联营、个人承包等形式或名义,直接或变相的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转包行为。

2.3.根据铁总《关于开展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分包试点工作的通知》( 铁总建设(2017) 246 号)文件解释,认定为“违法分包”的有九种情况: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个人;

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的;

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没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工程交由其他单位施工的;

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招标文件中明确不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施工的;

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房屋建筑工程的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钢结构工程除外;

专业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专业工程中非劳务作业部分再分包的;

劳务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劳务再分包的;

劳务分包单位除计取劳务作业费用外,还计取主要建筑材料款、周转材料款和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费用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分包行为。

3、严禁内业资料弄虚作假

内业资料弄虚作假:人为修改拌合站数据;监控量测、沉降观测、超前地质预报数据作假;混凝土试块强度检验出具假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资料作假。

建设项目资料的形成、收集和整理工作应与工程进度同步进行,并做到系统、完整、真实、准确,保证其具有有效的查考利用价值和完备的质量责任追溯功能。

监理单位应负责对其形成、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和保管。监理单位应

对其编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监理单位应按规定对施工单位、检测机构等提供的资料进行检查、核实,确认后予以签署。

2018年《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的考试试卷(答案)

5、隧道初支、(衬砌)厚度要满足设计要求,混凝土强度不得低于设 朝凌项目2018年《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考试试卷 选择题部分 一、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 1、铁路建设项目的工作主题是全面落实“强基达标”、( B ) A.管理目标 B.提质增效 C.责任制度 D.执业资格 2、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的理念是牢固树立 “百年大计、(B ) 质量至上” A.综合治理 B.安全第一 C.预防为主 D.防消结合 3、下列不属于“三统一”的是: A.统一部署 B.统一检查 C.统一整改 D.统一记录分析 4、 下列不属于“五定”的是:(D ) A.定人 B. 定期 C. 定岗 D. 定制度 5、 《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是 (A )。 A.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B.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 C.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D.安全生产责任制 6、 双线W 、V 级围岩隧道采用(C )施工时,必须设置锁脚锚杆(管)等 控制拱(墙)脚位移的措施;双线V 级围岩隧道采用台阶法施工时应设置 横向临时支撑或临时仰拱。墙脚以上 ()m 范围内和整个拱部的超挖部 分应采用同级混凝土回填。 A.台阶法2 B.全断面1 C. 台阶法1 D. CD 法2 7、 隧道开挖进尺应根据围岩情况进行控制V 、 W 级围岩上台阶每循环 开挖 进尺不应大于(A )榀钢架间距,W 级围岩不得大于()榀钢架间距;边 循环开挖进尺不得大于2榀;仰拱开挖前必须完成钢架锁脚锚杆, 每循挖进尺不得大于3m A.1 2 B.3 2 C.2 1 D.2 3 8严禁隧道施工不按规定开展围岩监控量测和( B ),有毒有害气体 的隧道不按专项方案开展监测。 A.地质预报 B.超前地质预报 C.技术交底 D.超前预报 9、 C FG 桩的桩身完整性应满足设计要求。检验数量:检测机构按总桩数 (D )抽样检验,且不少于()根。监理单位全部见证检验。检验方法应变检测。有疑问时,采用钻孔取蕊检验。 A.20% 1 B.10% 2 C.20% 3 D.10% 3 10、 拱顶下沉、水平收敛速率达(B ) mm/d 或位移累计达()mr 时,停掘进。 A.4 50 B. 5 100 C.5 50 D.4 100 二、填空题(每空2分,共60分) 1、 建筑法第二十八条 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2、 偷工减料:隧道超挖后(故意遮挡)形成空洞;地基处理桩(长度)足、换填(深度)不够;土工格栅铺设(层数)不满足设计。 3、 以次充好:型钢、钢筋( 强度)不满足设计要求;使用不合格的 (水泥)、减水剂;砂石料(含泥量)超标,级配不符合要求;防水 板量)不合格。 4、 内业资料弄虚作假:人为修改拌合站(数据);监控量测、沉降观测 (作假);混凝土试块强度检验出具(假报告);隐蔽工程验收 资料作

铁路质量安全红线问题检查内容及标准(通用版)

铁路质量安全红线问题检查内容及标准(通用版) Security technology is an industry that uses security technology to provide security services to society. Systematic design, service and management.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819

铁路质量安全红线问题检查内容及标准 (通用版) (一)工程实体方面 检查时要记录参建单位信息、工点施工队伍名称、施工队伍负责人和相关监理人员姓名,复印相关合同、人员身份证等。 1.隧道初支、衬砌厚度和混凝土强度不足 1.1隧道喷射混凝土厚度不足 检查依据: 《高铁隧道验标》7.3.16条,喷射混凝土厚度的检查点数90%及以上应大于设计厚度。 7.3.19条,喷射混凝土应与围岩、钢架、钢筋网结合紧密,背后无空洞、无杂物。 《铁路隧道验标》(TB10417-2003)6.2.8条,喷射混凝土的厚

度应符合下列要求:平均厚度大于设计厚度:检查点数的60%及以上大于设计厚度;最小厚度不得小于设计厚度的1/2,且不小于3cm。 检查方式与要点: 查看现场工序检验方法(埋钉法、凿毛法或雷达无损检测)和记录,观察初支表面平整度;钻孔检查,距掌子面适当距离处左右边墙处用风枪钻孔检验,进行拍照、记录。 1.2隧道喷射混凝土强度不足 检查依据: 《高铁隧道验标》7.3.15、《铁路隧道验标》(TB10417-2003)6.2.7条,喷射混凝士的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高铁隧道验标》7.3.14条,喷射混凝土的早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C25喷射混凝土24h强度应不小于10Mpa。 检查方式与要点: 钻芯取样检测(要求具有28d强度),或检验现场喷射混凝土施作方式(湿喷还是干喷)及试块留置数量,试验室标养室试块留置情况及28d混凝土强度试验记录。(每一作业循环至少在拱部和边墙采用

公司安全红线管理办法

陕煤xxxxxxx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红线”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强化职工遵章守规意识,规范职工操作行为,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集团公司文件精神和部分单位的管理经验,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安全管理“红线”。望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遵守公司管理规定,防止触及“红线”。 第二章“红线”管理内容 第二条红线管理内容: (一)公司安全环保“63红线管理”: 1.“六杜绝”即:井下杜绝重伤及以上事故、地面杜绝轻伤及以上事故、杜绝一般及以上环境污染事件、杜绝CO有害气体超限事故、杜绝火灾事故、杜绝严重“三违”行为; 2.“三必须”即:必须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必须做到持证上岗、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二)xxx中心“23红线管理” 1.“二必须”即:必须落实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制度、必须落实项目管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三严禁”即:严禁空班漏检和假检、严禁超控顶距作业、严禁无风、微风、循环风作业。 (三)xxx中心“33红线管理” 1.“三必须”即:必须落实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制度、必须落实项目管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必须坚持先探后掘;

2.“三严禁”即:严禁空班漏检和假检、严禁超控顶距作业、严禁无风、微风、循环风作业。 (四)xxx中心“22红线管理” 1.“二必须”即:必须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必须落实吊装作业“十不吊”制度; 2.“二严禁”即:严禁损坏天然气管路及设施、严禁违规使用自制工装作业。 (五)xxx公司“31红线管理” 1.“三杜绝”即:杜绝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杜绝电梯事故、杜绝窒息事故; 2.“一严禁”即:严禁损坏天然气管路及设施。 第三章“红线”管理措施 第三条管理措施: 1.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制定了《建设项目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安监队伍建设实施意见》《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制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办法》等制度,对井下、地面各种作业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作出明确规定。 2.严格安全风险评估管理,监督检查各中心进行危险源辨识、制定安全保障措施,编审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确保安全风险降到最低。 3.组织举办“安全生产月”、“百日安全活动”、消防知识讲座安全知识、法律法规知识竞赛、事故案例演讲比赛等活动,

中国铁路总公司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解读

铁路总公司《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解读 1、严禁偷工减料,以次充好。 偷工减料:隧道超挖后故意遮挡形成空洞;地基处理桩长度不足、换填深度不够;土工格栅铺设层数不满足设计。 以次充好:型钢、钢筋强度不满足设计要求;使用不合格的水泥、减水剂;砂石料含泥量超标,级配不符合要求;防水板质量不合格。 2、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 转包和违法分包认定标准,执行《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开展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分包试点工作的通知》(铁总建设[2017]246号)。3、严禁内业资料弄虚作假。 内业资料弄虚作假:人为修改拌合站数据;监控量测、沉降观测数据作假;混凝土试块强度检验出具假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资料作假。 建设项目资料的形成、收集和整理工作应与工程进度同步进行,并做到系统、完整、真实、准确,保证其具有有效的查考利用价值和完备的质量责任追溯功能。 监理单位应负责对其形成、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和保管。监理单位应对其编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监理单位应按规定对施工单位、检测机构等提供的资料进行检查、核实,确认后予以签署。

4、严禁隧道初支、衬砌厚度和混凝土强度不足。 隧道初支、衬砌厚度要满足设计要求,混凝土强度不得低于设计强度。并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①超前支护大管棚、小导管、锚杆施作位置、数量、搭接长度应符合要求,大管棚、小导管注浆浆液必须充满钢管及其周围空隙。 ②初期支护必须紧跟开挖及时施作。 ③喷混凝土应采用湿喷工艺,喷射混凝土厚度、强度、平整度应符合设计要求;锚杆必须设置垫板,密贴岩面,数量、间距、角度应符合要求;钢架应及时架设,钢架型号、间距、垂直度和钢筋网片搭接长度应符合要求。 ④双线Ⅳ、Ⅴ级围岩隧道采用台阶法施工时,必须设置锁脚锚杆(管)等控制拱(墙)脚位移的措施;双线Ⅴ级围岩隧道采用台阶法施工时应设置横向临时支撑或临时仰拱。 墙脚以上1m范围内和整个拱部的超挖部分应采用同级混凝土回填。 ⑤隧道衬砌的厚度严禁小于设计厚度;初期支护与二次衬砌应密贴。 ⑥钢筋安装位置、排距、间距、数量、连接方式应符合要求。 ⑦施工缝要凿除混凝土表面的水泥浮浆,按要求设置接茬钢筋。 ⑧衬砌混凝土的厚度、强度、耐久性、耐腐蚀性、抗渗性及抗冻性应符合设计要求。电缆滑(槽)道、避车洞等位置应预留准确。

安全红线管理规定范文3篇

安全红线管理规定范文3篇 第二条出现下列情况,免去生产中心主任职务 第三条出现下列情况,免去通风科科长职务 矿井通风系统不完善的;采掘工作面通风系统不完善的;“一通三防”安全设施不完善的;未按照集团公司批准的“一通三防”、防突、抽放设计组织施工的;改变通风系统未编制通风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 或者设计、措施未审批的;采掘工作面安全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 未编制专项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的;本部门未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的; 瓦检员、爆破员未实行统一管理的;分管业务范围内发生死亡2人及 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其它认为需要免职的情况。 第四条出现下列情况,免去调度室主任职务 接到紧急汇报,没有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应急响应,应急救援的;作业地点存在瓦斯超限等重大隐患强行安排生产的;安装、回收 工作面未编制安装、回收网络图进行安装回收作业的;安装、回收工 作面安全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未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安排进行作 业的;本部门未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的;分管业务范围内发生死亡2人 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其它认为需要免职的情况。 第五条出现下列情况,免去地测科科长职务 未严格执行“先探后掘”的;有地质资料无计划揭穿断层、陷落柱、突出危险煤层等或者安全技术措施未审批的;本部门未配备专业 技术人员的;分管业务范围内发生死亡2人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其 它认为需要免职的情况。 第六条出现下列情况,免去机电中心主任职务 担任主负提升任务绞车的安全设施失效或者钢丝绳出现磨损超限仍继续使用的;掘进工作面未按规定安装“双风机双电源”、“三专 两闭锁”的;瓦斯超限断电值大于规定值的;同一地点发生两次无计 划停电停风造成高浓度瓦斯超限的;本部门未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的;

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计划规定

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 为全面落实“强基达标、提质增效”工作主题, 牢固树立“百年大计、安全第一、质量至上”的理念,打造精品工程,切实强化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意识和关键环节控制,实施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严肃查处质量安全违规行为,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总公司有关规定,结合铁路建设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合规。总公司相关部门和建设单位应依据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规定,做好红线管理检查、督查工作,工作依据、处理标准、处理程序等要符合相关规定。 (二)鼓励自查自纠。鼓励建设单位和参建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问题,实现过程达标。对建设单位自查发现的问题,按照建设单位规定处理。 (三)形成强大合力。通过红线管理,促使建设单位切实增强质量责任意识,组织参建单位形成齐抓共管质量安全的强大合力,打造放心工程、精品工程。 二、红线问题及处理规定 (一)工程实体方面。

凡总公司检查发现建设项目存在以下违反质量安全红线问题的,各建设单位在半年内不接受责任单位投标,并将具体工点施工队伍负责人和相关监理、检测人员清出铁路建设市场、记入“黑名单”;情节严重的,可要求施工单位将具体工点施工队伍清出现场。依据规定给予铁路局集团公司分管建设工作的副总经理、铁路公司总经理和分管副总经理通报批评、诫勉、警告、记过、记大过、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的处理;其他责任人员责成建设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和本单位规定处理。 1.隧道初支、衬砌厚度和混凝土强度不足。 2.隧道不按规定的方法和安全步距开挖。 3.隧道施工不按规定开展围岩监控量测和超前地质预报,有毒有害气体逸出的隧道不按专项方案开展监测。 4.路基填料不符合设计要求,CFG 桩等地基处理检测不合格,边坡防护预应力锚索不按设计要求施工。 5.桥梁桩基出现Ⅲ、Ⅳ类桩和钢筋笼长度不足;站房钢结构构配件不合格;使用不合格电缆。 6.现浇梁满堂支架、连续梁挂篮施工不进行专项设计,不按设计要求施工。 7.监理人员旁站不到位或现场随意签认,第三方检测数据虚假不实。 (二)建设行为方面。

中国铁路总公司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解读

铁路总公司《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解读1、严禁偷工减料,以次充好。 偷工减料:隧道超挖后故意遮挡形成空洞;地基处理桩长度不足、换填深度不够;土工格栅铺设层数不满足设计。 以次充好:型钢、钢筋强度不满足设计要求;使用不合格的水泥、减水剂;砂石料含泥量超标,级配不符合要求;防水板质量不合格。 2、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 转包和违法分包认定标准,执行《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开展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分包试点工作的通知》(铁总建设[2017]246 号)。 3、严禁内业资料弄虚作假。 内业资料弄虚作假:人为修改拌合站数据;监控量测、沉降观测数据作假;混凝土试块强度检验出具假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资料作假。 建设项目资料的形成、收集和整理工作应与工程进度同步进行,并做到系统、完整、真实、准确,保证其具有有效的查考利用价值和完备的质量责任追溯功能。 监理单位应负责对其形成、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和保管。监理单位应对其编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监理单位应按规定对施工单位、检测机构等提供的资料进行检查、核实,确认后予以签署。

4、严禁隧道初支、衬砌厚度和混凝土强度不足 隧道初支、衬砌厚度要满足设计要求,混凝土强度不得低于设计强度。 并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①超前支护大管棚、小导管、锚杆施作位置、数量、搭接长度应符合 要求,大管棚、小导管注浆浆液必须充满钢管及其周围空隙。 ②初期支护必须紧跟开挖及时施作。 ③喷混凝土应采用湿喷工艺,喷射混凝土厚度、强度、平整度应符合 设计要求;锚杆必须设置垫板,密贴岩面,数量、间距、角度应符合要求;钢架应及时架设,钢架型号、间距、垂直度和钢筋网片搭接长度应符合要求。 ④双线W、V级围岩隧道采用台阶法施工时,必须设置锁脚锚杆(管)等控制拱(墙)脚位移的措施;双线V级围岩隧道采用台阶法施工时应设置横向临时支撑或临时仰拱。 墙脚以上1m 范围内和整个拱部的超挖部分应采用同级混凝土回填。 ⑤隧道衬砌的厚度严禁小于设计厚度;初期支护与二次衬砌应密贴。 ⑥钢筋安装位置、排距、间距、数量、连接方式应符合要求。 ⑦施工缝要凿除混凝土表面的水泥浮浆,按要求设置接茬钢筋。 ⑧衬砌混凝土的厚度、强度、耐久性、耐腐蚀性、抗渗性及抗冻性应符合设计要求。电缆滑(槽)道、避车洞等位置应预留准确

红线管理制度

晋能集团有限公司煤矿安全红线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防范和杜绝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规范安全管理和操作行为,确保集团公司安全发展,根据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煤矿安全红线分为“安全管理红线”和“安全操作红线”,凡触碰安全管理红线者给予降职或撤职处分,触碰安全操作红线者给予开除留用或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第三条集团公司、二级公司、矿(洗煤厂) 对执行本制度负主体责任。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涉煤控股单位。 第二章安全管理红线 第五条凡违反安全管理红线规定的责任者,给予以下处分。 1、安排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操作人员上岗作业,给予分管矿领导降职处分。 2、未严格按规定执行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给予降职处分。 3、矿井无证照、证照不齐或证照失效仍生产或建设; 存在超层越界或开采防隔水煤柱。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给予矿长撤职处分,给予生产矿长降职处分。

4、矿井风量不足; 违反规定串联通风; 未按设计形成通风系统,未实现分区通风; 采区巷道一段进风、一段回风。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给予通风助理撤职处分,给予总工程师降职处分。 5、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未按规定安装“双风机双电源”或不能自动切换; 未设置“三专两闭锁”。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给予机电矿长撤职处分。 6、未进行瓦斯等级及突出危险性鉴定; 应进行瓦斯抽采的矿井在采掘区域内瓦斯抽采不达标(以检验报告为依据); 在突出煤层进行采掘活动而综合防突措施效果不达标(以检验报告为依据); 采掘工作面未按规定安装监控系统(或监控系统失效) 或者瓦斯超限断电值设置大于《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给予通风助理撤职处分,给予总工程师降职处分。 7、未采取措施查明采掘区域矿井水文地质情况及井田范围内采空区、老窑积水等情况而组织生产或建设,分别给予矿长、总工程师撤职处分。 8、未制定采掘探放水设计或未真实开展探放水作业,给予总工程师撤职处分。 9、使用淘汰的煤矿机电设备、工艺或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电气设备违规入井,给予机电矿长降职处分。 10、煤矿建设项目私自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给予矿长撤职处分。

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考试题

中铁上海工程局成贵铁路项目一分部 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考试题 一、选择题(每题4分,共40分。在每小题列岀的三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 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不得分) 1、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 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的通知》(铁总建设函 〔2017〕310号,并于(c )起实施。 A 2017年12月1日B、2017年12月31日C、2018年1月1日 2、按照公司总经理江辉在四季度安委会会议上的指示,要求各单位每一位员工认真学习铁 总质量安全管理“十严禁”,做到( c )o A、人人熟知 B、做好防范工作 C人人熟知,并做好防范工作 3、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要求,在建设行为方面岀现三类红线问题,可视情节严重、各建设单位(b )年内不接受责任单位投标。 A、0.5-2 年 B、1-2 年 C、1-3 年。 4、在工程实体方面岀现七类红线问题,各建设单位在( a )年内不接受责任单位投标,并将具体工点施工队伍负责人和相关监理、检测人员清岀铁路市场、计入“黑名单”;清 洁严重的,可要求施工单位将具体工点施工队伍清岀现场。 A、0.5 年 B、1 年 C、2 年。 5、公司目前承担着多条高铁的施工任务,在建设铁路项目如果违反( a ),公司将面临铁 路项目停标半年?两年的处罚,这将直接使公司经营工作陷入困境,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A、铁总质量安全管理“十严禁” B、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 C高速铁路质量验收标准 A、安全第一、质量至上 B、强基达标、提质增效 C、百年大计、预防为主 7、建设单位要将红线管理规定纳入( c ),对于新开项目,要纳入招标文件。 A、不良行为管理 B、黑名单提名管理 C、合同管理 8、建设单位要按照(a )的检查制度认真开展红线管理检查工作。 A、五定、三统一、一查处B 、五定、三统一 C五定、一查处 9、总公司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小组,每(c )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一次专项督查,特殊情况可随时安排专项督查。 A、月度 B 、季度C 、半年 10、建设单位对于在建项目,要与参建单位签订补充合同,同时要求还要做岀( B ) 书面承诺。 A、安全质量控制B 、质量安全红线管理C、实体质量管理 二、简答题(每小题15分,共60分) 1、工程实体方面质量安全管理红线问题有哪些? 2、工程实体方面质量安全管理红线问题处理规定有哪些? 3、建设行为方面质量安全管理红线问题有哪些? 6、为全面落实(b )工作主题,制定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

安全红线管理规定(标准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红线管理规定(标准版)

安全红线管理规定(标准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第一条为强化源头安全,提升安全工作执行力,切实解决“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问题,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我矿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出现下列情况,免去生产中心主任职务 采掘工作面未按规定安装“双风机双电源”、“三专两闭锁”、安全监控系统进行作业的;承压水开采未按防治水专项措施进行采掘活动的;瓦斯超限断电值大于《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采掘活动的;超防突检测范围进行采掘作业的;采掘工作面安全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未编制专项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而组织生产的;本部门未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的;分管业务范围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其它认为需要免职的情况。 第三条出现下列情况,免去通风科科长职务 矿井通风系统不完善的;采掘工作面通风系统不完善的;“一通三防”安全设施不完善的;未按照集团公司批准的“一通三防”、防

铁路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控要点98条

《铁路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控要点98条》的通知 为进一步落实铁总《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后简称《规定》),提高在建铁路项目工艺过程控制和质量管控水平,确保交付后不发生影响铁路运营安全的质量问题,集团公司结合近几次铁总红线管理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提出的要求,对《铁路项目质量红线管控要点70条》(***网〔2008〕4号)进行了修订,望各铁路项目遵照执行。 一、制度要求 1.开展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工作必须严格执行“五定、三统 一、一查处”的要求,“五定”即定人、定期、定岗、定责、定点,“三统一”即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记录分析,“一查处”即严肃查处。要重点做好以下两点: ⑴.项目部编制的红线管理实施细则必须明确项目部、分部或工区、作业队、各部室的红线管理职责,考核处罚标准除经济处罚外,还应包括行政处罚;处罚要落实到位,有据可查。 ⑵.项目部要每月至少组织一次质量安全检查,检查要明确检查频次、检查时段、检查工点、检查责任(内容)、检查人。 2.现场质量安全管控要严格落实“五个对标”,即对标设计、对标规范、对标铁总和业主的要求、对标使用功能、对标行车运

营安全。 二、实体检测 3.重要性 铁总红线管理督查中,对隧道、桥梁、路基、原材料均要求检测,各项检测的结果是决定项目是否存在红线问题的决定性指标,所以做好应对红线管理检测工作是重中之重。 4.抽样原则 ⑴混凝土大于90d龄期的; ⑵自检和第三方检测合格的; ⑶未进入红线问题库的。 5.隧道无损检测 选取隧道内100米段落,布设5条 测线,其中拱顶正中央1条、拱顶正中 央向两侧3米各1条、左右边墙离地面 1.2米各布置1条(见右图)。主要检 测二衬混凝土厚度、二衬及初支背后空洞、拱架间距等。项目部要准备符合安全要求的检测车、检测台架。 6.隧道边墙取芯 选取一板二衬,在靠近两个板缝位置的边墙上各取三个芯样,截取芯样无钢筋痕迹段落制成10×10×10cm的混凝土试块,检测二衬混凝土强度。具体取芯位置为:两侧板缝向内1米、1.5米、

(完整版)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试题库

《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培训考试试题库 一、单选题(共30题) 1、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的通知》(铁总建设函〔2017〕310号,并于(c )起实施。 A、2017年12月1日 B、2017年12月31日 C、2018年1月1日 2、按照《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质量安全红线问题包括(b )两个方面。 A、偷工减料、转包和违法分包 B、工程实体、建设行为 C、偷工减料、内业资料弄虚作假 3、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要求,在建设行为方面出现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转包和违法分包,内业资料弄虚作假三类红线问题,可视情节严重、各建设单位(b )年内不接受责任单位投标。 A、0.5-2年 B、1-2年 C、1-3年。 4、在工程实体方面出现七类红线问题,各建设单位在( a )年内不接受责任单位投标,并将具体工点施工队伍负责人和相关监理、检测人员清出铁路市场、计入“黑名单”;清洁严重的,可要求施工单位将具体工点施工队伍清出现场。 A、0.5年 B、1年 C、2年。 5、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目前承担着多条铁路项目的施工任务,在建设铁路项目如果违反(a ),公司将面临铁路项目停标半年至两年的处罚,这将直接使公司经营工作陷入困境,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A、铁总质量安全管理“十严禁” B、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 C、高速铁路质量验收标准 6、为全面落实(b )工作主题,制定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 A、安全第一、质量至上 B、强基达标、提质增效 C、百年大计、预防为主 7、建设单位要将红线管理规定纳入( c ),对于新开项目,要纳入招标文件。 A、不良行为管理 B、黑名单提名管理 C、合同管理 8、建设单位要按照( a )的检查制度认真开展红线管理检查工作。 A、五定、三统一、一查处 B、五定、三统一 C、五定、一查处 9、总公司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小组,每(c )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一次专项督查,特殊情况可随时安排专项督查。 A、月度 B、季度 C、半年 10、建设单位对于在建项目,要与参建单位签订补充合同,同时要求还要做出(B )书面承诺。 A、安全质量控制 B、质量安全红线管理 C、实体质量管理 11、凡铁路总公司检查发现建设项目存在工程实体红线问题的,各建设单位在(A )内不接受责任单位投标。 A、半年 B、1年 C、1年半 D、2年 12、凡铁路总公司检查发现建设项目存在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转包和违法分包,内业资料弄虚作假违反质量安全红线问题的,可视情节轻重,各建设单位(C )内不接受责任单位投标。

铁路安全质量管理红线“十严禁”试题及答案

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考试题 姓名: 职务: 成绩: 一、选择题(每题 分,共 ?分。在每小题列出的三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不得分)?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 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 的通知》(铁总建设函〔 ???〕 ??号,并于(???)起实施。?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按照东南公司 ?年四季度安委会会议上的指示,要求各单位每一位员工认真学习铁总质量安全管理“十严禁”,做到(????)。? ?、人人熟知????、做好防范工作?? 、人人熟知,并做好防范工作? 、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要求,在建设行为方面出现三类红线问题,可视情节严重、各参建单位(???)年内不接受责任单位投标。? ?、 ????年????、 ??年??、 ??年。????

、在工程实体方面出现七类红线问题,各建设单位在(????)?年内不接受责任单位投标,并将具体工点施工队伍负责人和相关监理、检测人员清出铁路市场、计入“黑名单”;清洁严重的,可要求施工单位将具体工点施工队伍清出现场。? ?、 ??年????、 年??、 年。?? 、在建设铁路项目如果违反(??),公司将面临铁路项目停标半年?两年的处罚,这将直接使公司经营工作陷入困境,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铁总质量安全管理“十严禁”???、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高速铁路质量验收标准? 、为全面落实(???)工作主题,制定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 ?、安全第一、质量至上???、强基达标、提质增效????、百年大计、预防为主? 、建设单位要将红线管理规定纳入(????),对于新开项目,要纳入招标文件。? ?、不良行为管理???、黑名单提名管理????、合同管理? 、建设单位要按照(????)的检查制度认真开展红线管理检查工作。? ?、五定、三统一、一查处?????、五定、三统一??、五定、一查处? 、总公司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小组,每(???)组织有关部门开

铁路质量安全红线汇报材料

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及“三查”活动 汇报材料 中铁XX局集团有限公司XX高铁XX标项目部 20XX年XX月XX日

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及“三查”活动汇报材料 尊敬的各位领导: 首先感谢各位领导到中铁XX局XX高铁XXXX标检查、指导工作,我单位根据原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铁总建设〔2017〕310号)和国铁集团《关于在铁路建设项目开展查标准、查管理、查现场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建工电〔2019〕44号)文件要求,认真开展并落实质量安全红线和“三查”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我项目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程概况 新建XX高速铁路XX至XX段,线路东起XX市XX区,于XX站连通XX铁路并贯通既有XX铁路,向西经过XX市、XX市,线路西端通过联络线在既有XX东站与既有XX高铁接轨。 本标段正线长度XXkm(其中XX段XX.XXkm,XX段138.288km)。全线新建车站X座:;在XX北站XX侧设XX北动车所一处;XX地区设线路所2处:XXX线路所、XX线路所。 施工总投资XX亿元,主要工程量为正线铺轨XXkm,站线铺轨XXkm,铺设道岔XX组(无砟道岔XX组,有砟道岔XX组)。 20XX年XX月XX日XX高铁全线进入联调联试,目前处于开通前试运营阶段。

二、质量安全红线开展情况 (一)营造浓重氛围 项目部在驻地悬挂质量安全红线宣传条幅、制作质量安全红线宣传栏,使管理人员进一步提高质量安全红线意识。 (二)成立组织机构 项目部成立了以项目经理、书记为组长的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工作。

(三)印发《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 项目部结合XX高铁铺轨工程实际,编制并印发了《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明确了各业务部室职责分工、宣贯培训、质量安全红线控制重点、检查频次、管控措施、考核奖惩等内容。 (四)质量安全红线宣贯培训 20XX年项目部共组织XX次、XXXX人次参加的质量安全红线宣贯培训,进一步提高质量安全意识,使全体管理人员能够熟悉掌握质量安全红线问题的内容和处理规定。

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知识考试试题

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知识考试试题 一、单选题 1、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的通知》铁总建设函〔2017〕310号,并于()起实施。 A.2017年12月1日 B.2017年12月31日 C.2018年1月1日 2、为全面落实()的工作主题,制定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 A、安全第一、质量至上 B.强基达标、提质增效 C.百年大计、预防为主 3、建设单位要按照()的检查制度认真开展红线管理检查工作。 A.五定、三统一、一查处 B.五定、三统一 C.五定、一查处 4、总公司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小组,每()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一次专项督查特殊情况可随时安排专项督查。 A.月度 B.季度 C.半年 5、建设单位对于在建项目,要与参加单位签订补充合同,同时要求做出书面()承诺。

A.安全质量控制 B.质量安全红线管理 C.实体质量管理 6、建设单位要将红线管理规定纳入(),对新开项目要纳入招标文件。 A.不良行为管理 B.黑名单提名管理 C.合同管理 7、公司目前承担着多条高铁施工任务,在建设铁路项目如果违反()公司将面临铁路项目停标半年~两年的处罚,这将直接使公司经营工作 陷入困境,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A.铁总质量安全管理“十严禁” B.铁路工程安全管理铁路 C.高速铁路质量验收标准 8、建设单位要切实加强质量安全红线的日常过程控制和日常检查,有针对性地开展现场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制止纠正,抓好全面 整改,建立(),销号管理。 A.台账 B.问题库、 C.登记制度 9、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要求,在建设行为方面出现三类红线问题,可视情节严重,各建设单位()年内不接受责任单位投标。 A.0.5-2年 B.1-2年 C.1-3年

“安全红线”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安全红线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分部、梁场: 为加强我局在云桂铁路施工建设的安全管理,做到安全管理工作有序可控,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现将中铁十局云桂铁路I 标“安全红线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望在认真组织学习的基础上,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 附:安全红线管理办法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中铁十局云桂铁路I标“安全红线”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云桂铁路I标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及时发现并消除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及不安全因素,实现安全生产有序可控,长期稳定的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根据I标工程施工的实际,确定营业线施工、运架梁施工和安全管理作为控制重点,制定红线范围,完善责任追究制度。 第三条各分部必须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专职机构和专职人员,并在施工生产中各负其责,认真履行。 第四条各分部要细化安全红线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能够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对于违反安全红线管理范围的,必须予以最严格的责任追究。 第五条各分部在每个既有线开工点开工前,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项目部安质部,在经过项目部安质部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工。

二安全红线的范围 第五条“安全红线”是指存在于施工管理和施工生产的安全隐患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予以整改或必须停工整改的条款。安全管理红线分为A类红线和B类红线。A类红线指严重安全隐患或不安全因素;B类红线指一般安全隐患或不安全因素。 第六条根据云桂铁路I标工程施工的实际,确定营业线施工、运架梁施工和安全管理安全红线范围如下: (一)营业线施工 1、A类安全红线 (1)未按规定与运输单位签订安全协议; (2)无铁路局施工计划或超计划施工; (3)项目负责人未按规定到现场履行职责; (4)未按规定设置驻站联络员、防护员; (5)未按规定设置固定或移动防护标志; (6)大型机械邻近既有线施工施工未做到一人一机专职防护,未按规定在来车前停止作业; (7)自轮运转设备上道未做到“三项设备”性能良好;(8)未按规定存放机具、材料造成侵线; (9)达不到列车开通条件,冒险放行列车; (10)其他严重危及行车安全情形的。

(手册)铁总建设[2017]310号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_21 (2)

目录 第一部分《红线规定》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 《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的通知 (铁总建设[2017]310号) 为全面落实“强基达标、提质增效”工作主题,牢固树立“百年大计、安全第一、质量至上”的理念,打造精品工程,切实强化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意识和关键环节控制,实施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严肃查处质量安全违规行为,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总公司有关规定,结合铁路建设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合规。总公司相关部门和建设单位应依据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规定,做好红线管理检查、督查工作,工作依据、处理标准、处理程序等要符合相关规定。 (二)鼓励自查自纠。鼓励建设单位和参建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问题,实现过程达标。对建设单位自查发现的问题,按照建设单位规定处理。 (三)形成强大合力。通过红线管理,促使建设单位切实增强质量责

任意识,组织参建单位形成齐抓共管质量安全的强大合力,打造放心工程、精品工程。 二、红线问题及处理规定 (一)工程实体方面。 凡总公司检查发现建设项目存在以下违反质量安全红线问题的,各建设单位在半年内不接受责任单位投标,并将具体工点施工队伍负责人和相关监理、检测人员清出铁路建设市场、记入“黑名单”;情节严重的,可要求施工单位将具体工点施工队伍清出现场。依据规定给予铁路局集团公司分管建设工作的副总经理、铁路公司总经理和分管副总经理通报批评、诫勉、警告、记过、记大过、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的处理;其他责任人员责成建设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和本单位规定处理。 1.隧道初支、衬砌厚度和混凝土强度不足。 2.隧道不按规定的方法和安全步距开挖。 3.隧道施工不按规定开展围岩监控量测和超前地质预报,有毒有害气体逸出的隧道不按专项方案开展监测。 4.路基填料不符合设计要求,CFG桩等地基处理检测不合格,边坡防护预应力锚索不按设计要求施工。 5.桥梁桩基出现Ⅲ、Ⅳ类桩和钢筋笼长度不足;站房钢结构构配件不合格;使用不合格电缆。 6.现浇梁满堂支架、连续梁挂篮施工不进行专项设计,不按设计要求施工。 7.监理人员旁站不到位或现场随意签认,第三方检测数据虚假不实。

最新安全管理红线管理规定

余吾煤业公司“安全红线”管理规定 一、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给予责任科室科长或责任队组负责人免职处分: 1、掘进未严格执行“先探后掘”的; 2、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的; 3、有一处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监测监控执行不到位的; 4、一个季度内发现重大隐患逾期未整改的; 5、“三项岗位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不达100%的; 6、承压开采采掘活动未执行防治水专项措施的; 7、瓦斯、地质异常区域内进行采掘作业未执行瓦斯异常区域停、复产流程及专项措施的; 8、石门揭穿煤层未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的; 9、井下采掘面瓦斯超限作业以及安排在无风、微风区作业的; 10、采掘工作面遇地质异常无专项补充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而继续组织生产的; 11、井下生产条件发生异常变化而未编制、变更设计及作业规程的; 12、石门揭穿煤层没有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 13、改变通风系统未编制通风设计和审批并执行《通风系统调整申请票》的; 14、采掘工作面超前探测不到位,无计划揭露断层(指落差超过3m的)、陷落柱的; 15、主要提升设备甩保护或无保护运行的;

16、掘进工作面未按规定安装“三专两闭锁”、“双风机双电源”的; 17、一次检查查出三处或同一地点连续出现两台井下电气设备严重失爆; 18、电气设备甩保护或使用非标准保险及其他材料代替保险或无保护运行的; 19、采掘工作面局部通风系统不完善的; 20、“手指口述法”、“岗位作业标准化”、“白国周班组管理法”达不到三个百分之百的; 21、下井、带班、“三必到三走到”无故三次不达要求的; 22、掘进工作面未按规定安装安全监测系统的; 23、出现两次未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制度的; 24、斜巷运输作业期间两端挡车装臵未打到常闭状态的。 二、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予直接责任人开除矿籍留矿察看半年至一年处分: 25、无计划、无措施作业的; 26、井下现场人为堵塞瓦斯传感器进气孔的或采取其它方法造成传感器测值不准的; 27、用风筒直接吹瓦斯传感器的; 28、私自调整、改动、拆卸监控、通讯及人员定位设施或私调、修改系统数据,造成各系统数据不实或信息不准确的; 29、移动瓦斯传感器未执行“三位一体”制的; 30、随意改变瓦斯传感器悬挂位臵或移动瓦斯传感器时造成瓦斯传感器误报警的;

质量安全红线管理措施

质量安全红线管理措施 质量安全红线管理措施化“强基达标、提质增效”,牢固树立“百年大计、安全第一、质量至上”的理念,打造精品工程、安全工程,切实强化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意识和关键环节控制,依据下列文件精神和要求,我公司将针对本项目特点制定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 (1)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管理人员责任追究办法》(铁总建设﹝2017﹞286号); (2)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铁总建设﹝2017﹞310号); (3)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铁路局集团公司提前介入铁路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铁总办﹝2017﹞320号); (4)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加强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实施意见》(铁总建设﹝2017﹞328号); (5)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调整铁路建设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通知》(铁总办﹝2017﹞337号); (6)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上铁建〔2018〕94 号); (7)中国铁建《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的通知(铁建﹝2018﹞98号); (8)中铁十四局集团《关于认真落实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项目质量红线管理规定>的通知》(十四局安质﹝2017﹞693号); (9)中铁十四局集团《关于开展在建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排查治理行动的通知》(十四局安质[2018]174号)的通知和《关于开展2018年下半年质量安全大检查的通知》(十四局安质[2018]276号)的通知。 2.11.1 质量安全红线管理目标 杜绝出现《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铁总建设﹝2017﹞310号)中的质量红线问题,即:隧道初支、衬砌厚度及混凝土强度满足设计要求,按规定方法和安全步距开挖,按规定开展围岩监控量测和超前地质预报,对有毒有害气体逸出的隧道按专项方案开展监测;保证路基填料符合设计要求;杜绝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不转包,不违法分包;实事求是编制各类工程资料,杜绝试验、监测、检测及隐蔽工程数据造假。 2.11.2 质量安全红线管理标准

煤矿安全红线管理制度

编号:SM-ZD-81507 煤矿安全红线管理制度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煤矿安全红线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防范和杜绝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规范安全管理和操 作行为,确保集团公司安全发展,根据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煤矿安全红线分为“安全管理红线”和“安全操作红线”, 凡触碰安全管理红线者给予降职或撤职处分,触碰安全操作红线者给予开除留用或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第三条集团公司、涉煤二级公司、矿(洗煤厂)对执行本制度负 主体责任。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涉煤(控股)单位。 第二章安全管理红线 第五条凡违反安全管理红线规定的责任者,给予以下

处分。 1、安排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操作人员上岗作业,给予分管矿领导降职处分。 2、未严格按规定执行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给予降职处分;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对主要负责人给予降职处分。 3、矿井无证照、证照不全或证照失效仍生产或建设;存在超层越界 或开采防隔水煤柱。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给予矿长撤职处分,给予生产矿长降职处分,存在第二种情形的,同时给予总工程师降职处分。 4、矿井风量不足;违反规定串联通风;未按设计形成通风系统,未 实现分区通风;采区巷道一段进风、一段回风。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给 予通风助理撤职处分,给予总工程师降职处分。 5、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未按规定安装“双风机双电源”或不能自 动切换;未设置“三专两闭锁”。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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