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程控制系统》课后题集

《过程控制系统》课后题集
《过程控制系统》课后题集

《过程控制系统》思考题

一.

1.什么叫串级控制系统?绘制其结构方框图。

串级控制系统是由两个控制器的串接组成,一个控制器的输出做为另一个控制器的设定值,两个控制器有各自独立的测量输入,有一个控制器的给定由外部设定。

2.与单回路控制系统相比,串级控制系统有哪些主要特点?

多了一个副回路,形成双闭环。特点:主控制器输出改变副控制器的设定值,故副回路构成的是随动系统,设定值是变化的。在串级控制系统中,由于引入了一个副回路,不仅能及早克服进入副回路的扰动,而且又能改善过程特性。副调节器具有“粗调”的作用,主调节器具有“细调”的作用,从而使其控制品质得到进一步提高。

3.为什么说串级控制系统由于存在一个副回路而具有较强的抑制扰动的能力?

①副回路的快速作用,对于进入副回路的干扰快速地克服,减小了干扰对主变量的影响;

②引入副回路,改善了副对象的特性(减小副对象的相位滞后),提高了主回路的响应速度,提高了干扰的抑制能力;

③副回路可以按照主回路的要求对副变量进行精确控制;

④串级系统提高了控制系统的鲁棒性。

4.串级控制系统在副参数的选择和副回路的设计中应遵循哪些主要原则?

①将主要干扰包括在副回路;

②副回路尽量包含多的干扰;

③为保证副回路的快速响应,副对象的滞后不能太长;

④为提高系统的鲁棒性,将具有非线性时变部分包含于副对象中;

⑤需要对流量实现精确的跟踪时,将流量选为副对象。

5.串级控制系统通常可用在哪些场合?

* 应用于容量滞后较大的过程

* 应用于纯时延较大的过程

* 应用于扰动变化激烈而且幅度大的过程

* 应用于参数互相关联的过程

* 应用于非线性过程

6.前馈控制与反馈控制各有什么特点?绘制前馈控制系统结构方框图。前馈:基于扰动来消除扰动对被控量的影响;

?动作“及时”;

?只要系统中各环节是稳定的,则控制系统必然稳

定;

?具有指定性补偿的局限性;

?控制规律取决于被控对象的特性。

?反馈:基于偏差来消除偏差;

?“不及时”的控制;

?存在稳定性问题;

?对各种扰动均有校正作用;

?控制规律通常是P、PI、PD或PID等典型规律。

7.在什么条件下前馈控制效果最好?为什么一般不单独使用前馈控制方案?准确地掌握过程扰动通道的特点wf(s)及控制通道的特性wo(s)

准确求出前馈控制wm(s);克服可测不可控的扰动

前馈控制室基于扰动的控制,扰动不止一个,难于把握

属于开环控制,易受其他扰动干扰而无法控制

其克服可测不可控的扰动,对于系统中其他扰动无抑制作用

8.试述前馈控制系统的整定方法。

⑴前馈控制器的选择

①用模拟表实施通过特定的前馈控制器,或采用运算单元自行构造;

②用软件实现

⑵参数整定

①单纯的前馈控制,可视工艺要求进行参数整定;先调整d K,然后调整T1、T2

②前馈—反馈相结合,先整定反馈系统,再重复步骤①。

9.什么是比值控制系统?常用的比值控制方案有哪些?并比较其优缺点,绘制各比值控制方案结构方框图。

实现两个或两个以上参数符合一定比例关系的控制系统,称为比值控制系统

_ 开环比值控制系统,单闭环比值控制系统,

双闭环比值控制系统,变比值控制系统

10.比值与比值系数有何不同?设计比值控制系统时需解决哪些主要问题?

比值k=Q1/Q2,,是两个体积流量或重量之比,而比值参数是把比值k折算成比值器上,K’=k(Q1max/Q2max)

主从动量确定;控制方案的选择;调节器控制规律的确定;正确选用流量计与变送器;比值控制系统的实施;比值参数的计算;比值控制系统参数的整定

11.什么是均匀控制?常用的均匀控制方案有哪些?

均匀控制是在连续生产过程中,各种设备前后紧密联系的情况提出来的一种特殊的控制

①采用液位控制②采用液位和流量的串级控制③取液位和流量两个信号之差为被控变量

双冲量均匀控制

12.什么是分程控制?怎样实现分程控制?在分程控制中需注意哪些主要问题? 在工业生产过程中,有时会遇到一个控制器去操纵几只阀门,若按输出信号的不同区间操作不同的阀门,这样的控制系统叫做分程控制系统。

尽量选用对数调节阀;采用分程信号重叠法;调节阀的泄漏量的大小

13.什么是选择性控制?试述常用选择性控制方案的基本原理。

凡是在控制回路中引入选择器的系统称为选择性控制系统。

选择器位于调节器的输出端,对调节器输出信号进行选择的系统:两个调节器共用一个调节阀

选择器位于调节器之前,对变送器的输出信号进行选择的系统:几个变送器合用一个调节器

14.什么是积分饱和现象?如何消除选择性控制中的积分饱和现象?

当选择器在控制器和控制阀之间,系统出现超限时,控制器应立即切换。为保证及时切换,

在偏差为零时,两个调节器应该有相同的输出。当其中一个控制器或两个控制器采用PI作用时,一个调节器被另一个控制器切换后,偏差仍存在,且存在的时间较长,将产生积分饱和现象,使下一次不能及时切换。

由于偏差长时间存在,偏差为零时控制器输出仍要超出规定上、下限一段时间。为了保持同步,常采用积分外反馈的办法。采用选择器的输出,即控制调节阀的信号做为积分外反馈。

15.一般地说从结构上看,分程控制是由一只控制器控制两只控制阀,而选择性控制是由两只控制器控制一只控制阀,试绘制各自系统结构方框图。

16.什么是推断控制?两类“计算指标控制”是什么?

推断控制:利用系统的数学模型,由可测信息将不测输出推算出来实现反馈控制;或将不可测扰动推算出来实现前馈控制。

由辅助输出推算控制指标,作为被控变量的测量值;

以某辅助输出变量为被控变量,其设定值由控制指标算式推算出来。

17.试述复杂控制系统有哪些?它们都是为什么目的而开发的?

1串级控制系统:改善控制质量

2前馈控制系统:扰动出现时就能够进行控制

3比值控制系统:根据某一流量的变化调节另一流量

4均匀控制系统:使前后设备在物料供求上相互兼顾均匀协调

5分程控制系统:扩大控制阀的可调范围,使得在小流量时可实现更精确的控制

用于满足工艺上操作的特殊要求

6选择性控制系统:

7推断控制系统:被控对象的输出和扰动都不可测,无法设计一般的反馈和前馈控制。

二.

1.离心泵或离心式压缩机的负荷控制方案有哪些?

①直流节流法

②改变泵的转速n

③通过旁路控制

2.叙述离心式压缩机的特性曲线及产生喘振的原因。

特性曲线:压缩比和入口体积流量的关系曲线;效率和流量或功率和流量之间关系曲线。在这里对于控制系统设计而言,压缩比和入口体积流量的关系

曲线如右图所示:

当负荷降低到一定程度时,气体的排出量会出现强烈振荡,同时机身也剧烈振动,这种现象叫离心式压缩机的喘振。

3.用图示说明离心式压缩机的防喘振控制方案。

固定极限流量法可变极限流量法

4.为什么有的场合下需要压缩机的串并联运行?

一些生产过程中,采用一个离心式压缩机压头不能满足要求时,就需要两台或两台以上压缩机串联运行,因此每台压缩机都应防喘振,才能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因一台提供的压头不够,故不能采用两台单独的旁路回流量控制。

当一台压缩机的流量(气体)不能满足要求时,就需两台或两台以上的压缩机并联运行.

三.

1.典型的传热设备有哪些?热量的传递方式有哪几种?

换热器,加热炉,锅炉;热传导,对流;热辐射

2.传热目的及其控制方案?

①使工艺介质达到规定的温度以使生产过程正常进行;

②在过程进行中加入吸收的热量或除去放出的热量;

③在工艺过程中改变物料状态;

④热量回收。

⑴调载热体的流量

⑵调节传热平均温度差

⑶调节传热面积

⑷采用旁路控制

3.用图示加热炉的各串级控制方案,并说明各方案的优缺点及适用场合。

⑴炉出口温度对炉膛温度的串级控制⑵炉出口温度对燃料流量的串级

⑶出口温度对燃料阀后压力的串级⑷采用压力平衡式控制阀

4.用图示说明加热炉的前馈-反馈控制方

案。

5.设置加热炉的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作用是什么?对于燃气和燃油加热炉可能产生事故的原因分别是什么?用图示分别说明各安全联锁保护系统。

联锁保护系统的作用: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

⑴燃气加热炉

①工艺介质流量过小或中断,切断燃料气;

②某种原因灭火时,切断燃料气;

③燃料气压力不能过低,流量不能太小;

④燃料压力不能过高,否则会引起脱气灭火

⑵燃油加热炉

①工艺介质流量过小或中断,切断燃料油;

②燃料油压力过低会回火,流量不能太小;

③燃料油压力过高会脱火;

④雾化蒸汽压力过低或中断,造成燃料油雾

化不良无法燃烧。

6.工业锅炉的主要控制系统

①汽包水位控制②燃烧系统控制③过热蒸汽系统控制

7.造成锅炉汽包“虚假”水位现象的原因是什么?为避免控制器误动作所采取的措施是什么?

锅炉燃烧率增加,主蒸汽流量增加汽包压力下降

锅炉燃烧率减少,主蒸汽流量减少,汽包压力上升,给水温度下降

依负荷变化的前馈控制

8.详细叙述锅炉汽包水位的双冲量控制方案,绘制其工艺流程简图,并给出加法器的设置。

9.试绘制锅炉汽包水位三双冲量控制方案的工艺流程简图。前馈与串级组成的复合控制系统前馈加反馈控制

前馈--串级控制系统

10.试绘

制锅炉

燃烧控

制系统

有逻辑

提量控制方案的工艺流程简图,叙述其动作过程。

在正常工况下,这是锅炉出口蒸汽压力对燃油流量的串级控制系统和燃油流量与空气流量的比值控制系统。蒸汽压力控制器为反作用的,当蒸汽压力下降时(如因蒸汽耗量增加),压

力控制器输出增加,而提高了燃油流量控制器的设定值。但是,如果空气量不足,将使燃烧不完全。为此设有低值选择器LS它只让两个信号中较小的一个通过,这样保证燃料量只能在空气量足够的情况下才能加大。压力控制器的输出信号将先通过高值选择器HS来加大空气流量,保证在增加燃料流量之前先把空气量加大,使燃烧完全。当蒸汽压力上升时,压力控制器输出减小,降低了燃油流量控制器的设定值,在减燃料量的同时,通过比值控制系统,自动减少空气流量。

四.

1.简述精馏塔受控变量的选择有哪些?各自的特点是什么?

⑴测温点的选择①测温点尽量选择在通道滞后较小的点。

②采用塔顶回流控制温度时,选择顶部塔板液相温度。

⑵温差控制优点:能够克服塔压变化对产品质量的影响。

缺点:不能克服进料组分和负荷变化对温差的影响。

⑶双温差控制压降引起的温差不仅在塔顶,也发生在塔底,相减后可相互抵消。2.精馏塔产品质量的开环控制方案有哪些?绘制其工艺流程简图,叙述各自的特点。

⑴固定回流量和再沸气量

当进料流量及状态恒定时,固定了

LR和VS,D和B就确定了。

101控制回流量和102再沸器加热蒸汽量;

物料平衡控制

⑵固定馏出液量和再沸气量

特点:适用于回流比较大的场合。

LR/D为回流比

⑶固定塔底馏出量和回流量

3.精馏塔按精馏段指标的控制方案有哪些?绘制其工艺流程简图,叙述各自的特点。

⑴间接物料平衡控制

优点:调节作用滞后小,反应迅速;

有利于克服进入精馏段的扰动;

保证塔顶产品质量。

适用场合:回流比<0.8,需要减少滞后

⑵直接物料平衡控制

4.精馏塔按提馏段指标的控制方案有哪些?绘制其工艺流程简图,叙述各自的特点。

⑵直接物料平衡控制

优点:物料平衡与能量平衡之间关联最小。

缺点:滞后较大,液位控制回

路存在反向特性。

5.精馏塔压力控制系统的方案有哪些?绘制其工艺流程简图,叙述各自的特点。

6.简述精馏塔先进控制方案中内回流与外回流的区别?

外回流液的温度比第一块塔板的温度低。外回流进入塔后,需把它加热至

与第一块塔板温度相等,加热外回流所需热量由进入第一块塔板的蒸汽部分冷凝所产生的气化潜热供给,从第一块塔板向下流的内回流等于外回流量和这部分冷凝液之和。部分冷凝液流量,除了受外回流的影响外,还受塔顶和外回流液温差的影响。因此外回流量愈大,或外回流温度与第一块塔板温度之差愈大,则内回流变化越多。

当塔顶蒸气的温度与外回流液温度相同时,内回流等于外回流,一般情况下,内回流大于外回流。

当塔顶蒸气温度与外回流液温度之差变化不大时,控制外回流的办法一般可以满足精馏塔的操作要求。可以采用外回流的办法控制内回流,当塔顶采用风冷凝器时,外回流温度受环境温度影较大,此时外回流控制并不能使内回流恒定。

五.

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文本

控规文本标准化文件 注意:若地方有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规定,则文本形式与内容深度按照地方规定来。 注意:不同规划项目会有相应表达重点及增减内容。如旧城改造、工业园区要突出其特殊性。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划目的 文本第一条一般应阐明规划编制目的。 范例: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进一步深化完善××××××(如城市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所确立的发展目标,明确本编制区未来发展方向及策略,实现可持续发展,更好地协调各专业、各部门的需求和规划管理的要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的规定,结合××××××的实际情况,特编制本次××××××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依据 主要分为三类:一是国家规范,城乡规划法及道路交通规范等,二是地方规范,编制区所在省、市、县的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三是与编制区相关的上层规划,如总规、分区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注意:1、下位规划、同级控规不能作为规划依据 2、规划依据应注明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时间,政府文件应注明文号,相关规划应注明规划期限 3、上层次规划须经法定程序批准 范例: 本规划涉及的控制指标和技术规定是根据现有的相关标准、规范,针对编制区的开发、建设、管理而制定的,对未涉及的内容应符合国家、××××××省及××××××市有关的 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2) 4.《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版) 5.《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6.《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1) 7.《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GB50442-2008)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内容深度与成果要求内容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内容深度与成果要求 一: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图纸成果与深度要求 1、规划用地的位置图(区位图)(比例不限) 标明规划用地在城市中的位置,与周边主要功能区的关系,以及规划用地周边主要的道路交通设施、线路及地区可达性情况。 2、规划用地现状图:(比例1:2000) 标明土地利用现状图、建筑现状图、人口分布现状、公共服务设施现状、市政公共服务设施现状。 (1)土地利用现状 包括标明规划区域内各类现状用地的范围界限、权属、性质等,用地分至小类 (2)人口现状 标明规划区域内各行政边界人口数量、密度、分布及构成情况等 (3)建筑物现状 标明规划区域内各类现状建筑的分布、性质、质量、高度等 (4)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共设施现状 标明规划区内及对规划区域有重大影响的周边地区现有公共服务设施(包括行政、商业金融、科学教育、体育卫生、文化等建筑)类型、位置、等级、规模等,道路交通网络、给水电力等市政工程设施、管线分布等情况等。 3、土地利用现状图:(比例1:2000) 规划各类用地的界线、规划用地的分类和性质、道路网络布局,公共设施的位置; 须在现状地形图上标明各类用地的性质、界线和地块编号,道路用地的规划布局结构,标明市政设施,公共设施的位置、等级、规模,以及主要控制指标4、道路交通及竖向规划图:(比例1:2000) (1)道路交通规划图 在现状地形图上,标明规划区内道路交通系统与区外道路系统的衔接关系,确定区内各级道路红线宽度、道路线型、走向,标明道路控制点的坐标和标高,坡度、缘石半径、曲线半径、重要交叉口渠化设计;轨道交通、铁路走向和控制范围,道路交通设施(包括社会停车场、公共交通及轨道交通站场等)的位置、规模和用地范围。

控制性详细规划样本

一、控制性详细规划 1.控制性详细规划 定义:控制性详细规划重要以对地块用地使用控制和环境容量控制、建筑建造控制和都市设计引导、市政工程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以及交通活动控制和环保规定为重要内容,并针对不同地块、不同建设项目和不同开发过程,应用指标量化、条文规定、图则标定等方式对各控制要素进行定性、定量、定位和定界控制和引导。 2.控制性详细规划作用: 2.1承上启下,强调规划延续性。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心价值即在于“承上启下”。 2.2与管理结合、与开发衔接,作为都市规划管理根据。 2.3体现都市设计构想。控制性详细规划可将都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中宏观都市设计构想,以微观、详细控制规定加以体现。 2.4都市政策载体。 3.控制性详细规划基本特性: 3.1通过抽象表达方式实现规划意图 3.2具备法律效应和立法空间 3.3综合性

3.4刚性和弹性相结合控制方式 3.5规划性和引导性结合 3.6通则式与判例式结合 3.7动态控制与互相转化也许(兼容性规定) 3.8强制性内容提出 4.控制性详细规划目的: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目的是指在都市总体规划指引下。 4.1明确所涉及地区发展定位,与上位都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中相应内容相衔接,使之可以进一步分解和贯彻,拟定该地区在都市中分工。 4.2根据上述发展定位,综合考虑现状问题,已有规划、周边关系、将来挑战等因素,制定所涉及地区都市建设各项开发控制体系总体指标,并在用地和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环境质量等方面配制上贯彻到各地块,为实现所涉及地区发展定位提供保障。 4.3为各地块制定有关规划指标,作为法定技术管理工具,直接引导和控制地块内各类开发建设活动。 5.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 是通过指标制定来实现,其核心内容是其各项控制指标,可以分为规定性控

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路线(图文)

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路线 1 设计思路 1.1技术路线 技术路线图 前期策划(重点1)--现状调研(重点2)--方案编制(重点3)--汇报论证(重点4)--报批归档(重点5)--质量与服务保障(重点6) 重点详解 重点1:前期策划 1、项目组成立,内部分工,责任到人,总体工作计划安排; 2、副总、项目负责人主持,台州市总规、椒江区分区规划与地方控规编制技术规范文件学习,理解与常规不同之处,并留有记录;

3、针对下陈、三甲片区的区域协调、功能定位及较复杂的现状条件,编制系列调查表格和调查要求规则,并经副总、项目负责人修改确定,重点开展对企业和农村社区的问卷调查; 4、根据控规编制工作的一般规则,提出需甲方提供的资料清单和配合事宜。 重点2:现状调研分析 1、接收甲方提供的地形图,调研外围及内部已确定的“六线”(道路、绿地、河道、文保、市政、高压下走廊)和背景资料; 2、听取当地有关部门对片区概况、发展态势及有关规划、近期建设动向和相关专业规划的介绍; 3、进行系统的土地利用、产权属性和建筑、风貌景观等开展田野调查,根据制订的调查规则进行图上作业、标注、拍照等,同时对重要企事业单位、大用地单位、重要建筑、可能进行规划调整的产权单位和设施进行发展调查; 4、系统对所属政府有关部门、业主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如人口、公共设施和市政设施、大单位等; 5、系统对相关规划及管理信息进行调查; 6、进行土地利用等现状图件的电子版汇总制作,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补充调查。 重点3:方案编制 1、编制现状调研分析报告,进行院内部讨论交流,重点在与城市关系和片区理解,上位与周边规划关系研讨,类似案例研究; 2、对发展思路、空间布局进行多方案比较,要求参加的规划专业人员均应提供一个以上方案,并进行内部交流,在此基础上汇总形成概念性初步方案; 3、多方案初步构思与甲方进行内部交流,同时,进行必要的补充现状调研; 4、在多方案比选和与甲方充分沟通基础上,形成控规的方案成果。

(完整版)控制性详细规划必须包含哪些内容呢

控制性详细规划必须包含哪些内容呢? 1、用地性质 2、用地地块划分 3、适建性、兼容性确定 4、各级道路红线位置、控制点、标高 5、市政设施配套情况,定位 6、与图则配套的地方规定。 7、每个地块内的建筑控制,包含一般经济指标、出入口位置、建筑限高(城市天际线)、建筑色彩规定等。 估计还有更多,随着逐步深入学习,将持续更新。 总之,我们应该明确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强制内容、分区规划的内容、以及各个专项规划的编制情况,针对各自所在地的实际情况来分析控制性详细规划必须包含的内容,确保编制的控规能适用于规划局日常的规划管理工作。 另外,我们必须研究的就是控规的编制单元确定,如何能在能在管理中进行弹性调整。因为我国没有类似美国的开发权转让制度,而国土管理部门片面强调土地节约原则及鼓励向空中要地的做法加剧了对控规的侵害,因此如何科学地公平公正的做好弹性管理变得尤为重要,如何才能对编制单元内的建筑容量、环境容量、人口容量、公建设施配套等做好平衡,是我们必须认真对待的问题。 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是以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以规划的综合性研究为基础,以数据控制和图纸控制为手段,以规划设计与管理相结合的法规为形式,对城市用地建设和设施建设实施控制性的管理,把规划研究、规划设计与规划管理结合在一起的规划方法。控规成果包括规划文本、图件和附件。图件由图纸和图则两部分组成,规划说明、基础资料和研究报告收入附件。

2008年《城乡规划法》实施,将控规纳入法定规划,城市和镇都必须编制控规,经依法批准的控规具有法定效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划拨和出让均应该符合控规要求;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法批准的控规既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规划许可、实施规划管理的依据,也是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的依据。控规既能控制市场开发行为,避免市场失效,也能控制行政行为,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 但是,控规理论自身还不够完善,编制水平各地差距较大,编制方式也不尽相同。《城乡规划法》要求控规全覆盖,实际操作中有一次全覆盖、分区分期编制、根据出让情况临时编制小地块控规等多种。一次性全覆盖统观全局、整体性好,各项配套设施能够全盘考虑,但也有研究不足、针对性不强、编制粗疏、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不强等缺点。根据项目情况编制小地块控规优缺点正好相反,针对性强但缺乏全局观念,三大设施难以配套到位。以上两种方法对大城市弊端尤为突出。分区分期编制控规综合了上述方法的优点,既能纵观全局,也加强了各区域的针对性研究,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理论联系实际,既考虑控规的普适性,也考虑针对性,强调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全国编制控规较好的城市均采用分区分期编制方法,如北京市中心城共1088平方公里,划分成33个片区(平均约30平方公里)、300个街区(平均约3平方公里)、3万多个地块(3公顷左右)。各分区一次编制,逐步深化,分期审批,定期评估并进行动态维护,不断将新技术、新成果应用到城市规划及建设上来。 就合肥市而言,控规编制大概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90-2004年)以《城市规划法》实施为标志。《城市规划法》自1990年实施后,合肥市即启动了控规的编制工作。初期,主要结合道路改造和建设,编制道路两侧地区的控规,如马鞍山路地区控规等。中期,结合城市改造成片地区编制控规,如南七地区控规等。后期,即2000年以后,主要针对新区建设编制控规,如政务文化新区控规、望湖城地区控规等。

关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内容深度规定

关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内容深度规定 一、控制性详细规划 (一)现状资料与分析 调查了解上层次规划对本地区的规划要求及其现状基础资料,分析研究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影响未来发展的主要因素,并作出评价。须收集以下基础资料: 1、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及各类专项规划对本地区的规划要求,相邻地段已批准的规划资料。 2、土地利用现状,用地分类至小类。 3、用地地籍:阐明已划拨或出让用地的用地单位的用地红线和性质等使用权情况。 4、人口分布现状。 5、建筑物现状,包括建筑用途、面积、层数、建筑质量、保留建筑及已批未建建筑等。 6、公共配套设施类型、规模和分布。 7、市政公用设施及管网现状。 8、道路交通设施现状,包括道路红线、坐标、标高、断面及交通设施的分布与面积等。 9、所在城市及地区的历史文化传统、建筑特色及环境特征等。 10、自然条件及分析。 11、所在地区单位、居民及相关主管部门的综合意见及规划意愿。 (二)文本要求 1、总则:制定规划的目的、依据、原则、主管部门和管理权限,必须重点阐明上一层次规划所确定的与本规划相关的规划内容。 2、土地使用性质:注明各种使用性质用地的适建要求,要加强土地使用兼容性管理,特别要注明改变土地利用性质的审批权限。 3、土地开发强度:重点控制好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 4、配套设施及管理要求:以配套设施一览表的形式阐明对本地区各类配套设施(包括公共设施和市政设施两大类)的规划情况。重点控制各类配套设施的分布和用地规模,特别是对环境有特殊影响的设施要注明其地面、地下及上空的控制范围,安全防护距离、走廊等以及其保护要求。 5、道路交通及竖向规划:对本地区道路系统的功能分级、交通组织、交叉口形式等进行阐述,并提出对社会公共停车场(库)、公交场站的位置、用地规模控制原则与措施。重点控制好道路控制点坐标、标高、断面与禁止开口路段。 6、城市设计:在上一层次规划的指导下,对本地区的城市设计从空间布局、建筑形式、体量、色彩、风格及其他环境提出要求,针对重点地段提出维护主要公共空间环境质量和视觉景观控制的原则要求。 (三)图纸 1、区域位置图:比例不限,须突出城市交通网络的衔接关系。 2、用地现状图:比例为1/1000-1/2000,标明各类用地范围、用地地籍、用地性质、道路网络等。 3、现状建筑质量评价图,比例1/1000-1/2000,标明建筑物现状、保留虿鹎ㄒ约耙雅 唇ńㄖ 惹榭觥?br> 4、土地利用规划图,比例1:1000-1/2000,图面必须含现状地形。 5、道路交通规划图,比例1:1000-1/2000,须标注控制点坐标标高、道路断面及宽度等,须包含现状地形。 6、控制指标规划图,比例1:1000-1/2000。 7、各项工程管线规划图,比例1:1000-1/2000,包括给水、雨水、污水及电力、电信、燃气

江苏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

江苏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 (2012年修订)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全省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作的指导,规范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结合我省实际,对2006年颁布的《江苏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进行修订,制定本导则。 2、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我省城市(含县城,下同)、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制定;其中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制定,需符合本导则四、六、七的规定,并根据镇的规模和具体情况,参照执行九、十、十二、十三等有关内容的要求。 3、基本原则 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1)依据城市、镇总体规划,落实并协调相关专项规划要求; (2)统筹兼顾,处理好局部与整体、近期与长远、需要与可能、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城镇建设与环境保护、现代化建设与历史文化保护等关系; (3)合理、综合、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地上空间与地下空间统筹规划; (4)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贯彻落实交通引导、低碳生态等要求; (5)处理好规划刚性与弹性的关系,并体现规划的经济性和可实施性; (6)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保障公共利益,合理配置基本公共服务功能。 4、其他规定 (1)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遵守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不得违反城市、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规定,规划所依据的基础资料须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要求。 (2)各市可结合当地实际和工作需要,在本导则的指导下制定相关技术细则或规定,其内容应当与本导则相衔接。 1、划分目的 为了便于全面系统地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深化、落实城市、镇总体规划的意图,形成系统有序的城市规划控制引导体系,应将需要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区划分为若干编制单元,以此组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项目。 2、划分原则 (1)地域完整

关于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城市总体规划 强制性内容的思考

关于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城市总体规划 强制性内容的思考 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建设单位和个人在城市规划区内利用土地,进行工程建设必须依法取得城市规划主管部门颁发的规划许可方能进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查土地利用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对符合城市规划的项目颁发规划许可,这是我国城市规划实施的基本制度。 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都是法定规划,他们之间的关系是上位规划和下位规划的关系。下位规划是对上位规划的深化、细化和具体化,下位规划应服从上位规划。上位规划是下位规划编制的依据。从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性质、作用、内容来看,城市总体规划是属于战略性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属于战术性的(操作性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我国法定城市规划体系中的重要层次是城市规划科学的巨大进步。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经成为城市具体规划与建设实施之间从战略性控制到实施性控制的核心层次和重要手段,是引导和控制城市建设发展最直接的法定依据,也是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实施规划管理最为直接的法律依据。 从全国城市规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控制性详

细规划在编制中调整城市总体规划特别是调整总体规划中的强制性内容具有一定普遍性。按照有关规定,调整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城市人民政府必须组织论证,就调整的必要性向原规划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调整(《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2002年8月29日建设部颁发),这一规定基本上没有得到执行落实。从国家到地方(省主管部门)对此有着不同的看法和认识:一是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是违规,问题突出,必须查处;二是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应区别对待,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从科学的角度,应坚持实事求是,本人更倾向于后者。 一、应当允许控制性详细规划对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予以适当调整,这个裁量权应当是地方政府的。 城市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是城市的发展布局,功能分区,用地布局,综合交通体系,禁止、限制和适宜建设的地域范围,各类专项规划等。第一,城市总体规划属于战略层面,其内容、深度的规定有很多是概括性的要求,很多内容做不到具体指导实施、引导和调整城市建设发展的要求,达到这种要求和深度只能是通过控制性详细规划去深化、具体化和实现。第二,由于小比例尺地形图的限制,在城市总体规划中,也难以对各类性质用地边界具体确定,包括总体规划中的强制性内容。城市用地性质(包括用地兼容)、用地

完整word版,《武汉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程序》

武汉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程序 目录 1、总则 (2) 2、控制性详细规划导则编制内容 (4) 3、控制性详细规划细则编制内容 (6) 4、附件 (11)

1、总则 1.1为提高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加强城市规划的执行力,指导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实现规划编制的规范化和标准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及《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5年),结合武汉市城市发展和规划管理要求,制定本规程。 1.2本规程适用于武汉市都市发展区及远城区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市域其它地区可参照执行。 1.3 为保障规划的可操作性,合理衔接规划管理工作,武汉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按照“分级编制、分级审批、分级管理、分级调整”的原则,以《武汉市城市规划地域划分及编码规则》确定的控规编制单元和控规管理单元两层地域划分为载体,形成控制性详细规划导则(以下简称控规导则)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细则(以下简称控规细则)两级规划控制体系。 控规导则是以落实武汉市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为目标,以控规编制单元为载体,对区域功能、土地利用、人口分布、市、区级公共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等作出进一步规划控制、直接指导控规细则的编制;控规细则以落实控规导则为目标,以控制管理单元为载体,对单元内主导属性、整体控制指标、居住区级各类设施进行控制,直接指导规划咨询编制,满足规划管理的要求。 1.4武汉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以满足规划管理需求为导向,合理解决规划刚性和弹性,控规导则和控规细则的控制内容均分为强制性内容和指导性内容两部分。强制性内容是刚性内容,审批、调整必须符合法定程序,可以直接指导规划管理的内容;指导性内容是弹性内容,必须经过进一步规划论证才能指导规划管理,调整必须符合规划合理性的内容。 1.5武汉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采取实线控制和虚线控制的方式进行用地控制。 实线控制是指进行实线控制的用地,在法定文件附图中用实线划定,对地块的位置、边界形状、建设规模、设施要求均不得作出更改。 虚线控制是指进行虚线控制的用地,对地块的位置、规模及设施要求不得作出更改,但其边界形状可根据具体方案略作调整。 1.6武汉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应符合本规程以及国家、地方有关标准和

(完整版)宿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最最终(2013年元月27日市规委会汇报用)

宿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 宿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 通则 宿州市城市规划局

目录 第1章总则 (2) 第2章局部地区控制 (2) 第3章道路交通控制 (4) 第4章绿地、绿化控制 (7) 第5章建设用地控制 (10) 第6章地块建设控制 (14) 第7章配套设施控制 (20) 第8章环境景观 (21) 第9章技术审查控制 (23) 第10章计算规则 (24) 第11章技术指引 (29)

1 总则 1.1 为实施《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有效引导和调控城市建设开发,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制定本通则。 1.2 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管理体系建立递进充实和动态维护的机制。通则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总纲,在《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确定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局部地段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审定、规划条件核提以及相关城乡建设开发活动应当符合本通则。 1.3 规划建设用地空间资源实行分级配置,城市规划区内划定管理单元、街区、地块等,根据城市建设时序、市场开发需求分层次制定局部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落实控制性内容。各层次控制性详细规划根据城乡规划管理需要依法及时地充实控制性内容。 1.4 管理单元、街区、地块等局部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实行动态维护。当上一层次规划提出新的要求,强制性控制内容发生变更,或者指导性控制性内容达到规定的临界值等情况时,应当适时修改相关管理单元、街区、地块等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1.5通则及局部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是提供规划条件的基础。有效实施城乡规划,应当完善管理单元—街区—地块的规划控制体系。 在管理单元、街区、地块等局部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尚未完善的情况下,可以依据本通则核提规划条件,所提的规划条件必须经过相关的程序的审查。 2 局部地区控制 2.1 管理单元是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定与论证、修改的基本单位,管理单元一经划定,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划定管理单元应当体现以下原则:(1)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的完整性:以居住为主导属性的管理单元参照居住区规划等相关规范的确定用地规模划定范围,并以此为基础进行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

成都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

目录 1、总则 (1) 2、规划编制的内容及深度 (1) 3、规划编制的成果内容要求 (2) 4、规划成果的统一格式 (12) 5、附则 (13) 附录 (14) 附录A: (14) 附录B: (15) 附录C: ...........................................................................................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录D: (17) 附录E: (18)

1、总则 1.1 为统一成都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内容和深度,实现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标准化和规范化,依据国家和成都市的有关法规、规范和标准,遵照《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成都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成都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技术规定。 1.2 凡在成都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均应符合本技术规定。 1.3 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除符合本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1.4 本技术规定所规定的强制性配套项目、强制性控制线、强制性控制指标及特殊要求为强制性内容。 1.5 强制性控制线指以下七种色线。 红线:规划道路线 蓝线:规划河堤线 紫线:文物保护、控制、协调三线 绿线:绿化控制线 黑线:地面轨道交通控制线 棕线:市政主管线控制线 黄线:特殊要求控制线 2、规划编制的内容及深度 2.1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主要任务 根据已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相关专业规划,落实总体规划意图,详细规定建设用地的各项控制指标和其它管理要求,为城市规划管理及土地管理提供依据,并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建筑设计。 2.2 控制性详细规划主要包括下列五个方面的内容: 2.2.1 土地使用性质及兼容性控制 1)依据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及相关专业规划,确定规划范围内各类建设用地的布局、用地面积与用地界线。 2)确定城市土地使用性质,按国标《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及相关技术管理规定,将用地划分至小类(必要时划分至中类),同时对土地使用的兼容性范围作出规定。 2.2.2 土地使用强度控制 根据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要求,结合区位土地的级差和城市自然、人文景观保护等要求,合理确定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绿地率四项强制性控制指标。 2.2.3主要公共服务设施控制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文本和说明书内容要求

一: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文本基本内容要求 1、总则(规划的目的、依据、规划原则、规划范围、适用范围、执行主体和管理权限等内容) (1)规划背景、目标 简要说明规划编制的社会经济背景与规划目标,一般是就规划地区与周边环境的目前经济发展情况与未来变动态势,以及由此带来的相应的社会结构变化和城市土地资源、空间环境面临重大调整,城市开发需求与规划管理应对等情况予以说明,突出在新形势下进行规划编制的必要性,明确规划的经济、社会、环境目标。 (2)规划依据、原则 简要说明与规划区相关联并编制生效使用的上级规划规划,各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政府文件和技术规定,这些都是规划内容条款制定必须或应当遵照参考的依据;规划原则是对规划内容编制具体行为在规划指导思想和重大问题价值取向上的明确和界定。 (3)规划的范围、概况 简要说明规划区自然地理边界;说明规划区区位条件,现状用地的地形地藐,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对规划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 (4)文本、图则之间的关系、各自作用、适用范围、强制性内容的规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文本与图则是相辅相成的关系。要实现规划控制的意图,单靠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文字性控制或控制性详细规划分图图则图形化控制都不能达到理性的效果,所以,一般应当将两者结合使用。此外,文本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那些方面使用,也要说明,即说明文本的适用范围。同时,规划文本、图则的法律地位、强制性条款指标内容设置也要明确说明。 (5)主管单位、解释权 规划文本的技术性和概括性较强,所以需要明确规划实施过程中,由谁来对各种问题的协调进行处理和解释,明确规划实施主管单位和规划解释主体的权限。 2、规划目标、功能定位、规划结构 落实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确定的规划区在一定区域环境中的功能定位,确定规划期内的人口控制规模和建设用地控制规模,提出规划发展目标,确定本规划区用地结构与功能布局,明确主要用地的分布、规模。

广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

广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 本文介绍广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背景、意义,规划范围,覆盖工作过程以及其他相关的解读。 6月13日下午,市规划局叶浩军副局长在本局主持召开新闻发布会,对2011年6月8日市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广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进行了详细解读。广州各大媒体参加了本次发布会。 一、控规全覆盖的背景、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条例》的颁布实施,明确了控规的法定地位:控规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以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的法定依据。同时,控规也是实施城市总体规划与战略规划的工具,落实城市近期发展重点的手段,保护城市生态系统、维护城市运营、保障民生的依据,日常规划管理工作依法行政的重要依据与工具。 我市自2000年制订战略规划、2005年《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10)》审批通过之后,在总体规划及战略规划的指引下先后编制了《广州市原中心八区分区规划及控制性规划导则》等控制性详细规划(153个)、村庄规划(639个),并构建完成我市“规划管理一张图平台”。通过制定上述规划,广州市城市发展与建设较好地实现了上层次规划的控制要求,城市骨架基本拉开,各类重大基础设施与民生息息相关的工程基本落实,但尚未实现市域范围内控规全覆盖为保障广州市区近期发展要求,保证规划许可的依法行政,根据《2009年广州市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我局在《广州城市总体规划(2001-2010)》指导下,结合《广州城市总体发展战略规划》(以下简称“战略规划”),启动了我市控规全覆盖工作。控规出台将促进广州城市功能提升和产业升级转型。 二、规划编制范围 根据我市已有和在编控规的情况,确定本次规划的范围是番禺、花都、白云北部、萝岗的控规编制工作,编制范围约为1284平方公里(含范围内的村庄)。本次控规全覆盖完成后,将实现对广州市市辖十区行政区3737平方公里的控规全覆盖。 三、控规全覆盖工作过程 本次规划落实了总体规划、镇总规等上层次法定规划对控规的强制性规定,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内容和方法是什么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内容和方法是什么 一、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内容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主要任务是:以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详细规定建设用地的各项控制性指标和其他规划管理要求,强化规划的控制功能,并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具体地说,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内容有以下几点。 (一)、确定规划范围内各类不同使用性质的用地面积与用地界线; (二)、规定各地块土地使用、建筑容量、建筑形态、交通、配套设施及其他控制要求; (三)、确定各级支路的红线位置、控制点坐标和标高; (四)、根据规划容量,确定工程管线的走向、管径和工程设施的用地界线; (五)、制订相应的土地使用及建筑管理规定; (六)、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用地应该是功能相对完整或地域比较独立的区域,规模一般在1km2。 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方法 (一)、基础资料的收集 控制性详细规划至少应收集以下基础资料: 1、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对本规划地段的规划要求,相邻地段已批准的规划资料; 2、土地利用现状,用地分类应分至小类;

3、人口分布现状; 4、建筑物现状,包括房屋用途、产权、建筑面积、层数、建筑质量、保留建筑等; 5、公共设施规模及分布; 6、工程设施及管网现状; 7、土地经济分析资料,包括地价等级类型、土地级差效益、有偿使用状况、地价变化、开发方式等; 8、所在城市及地区历史文化传统、建筑特色等资料。 (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用地分类和地块划分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用地应分至小类。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块划分可按规划和管理的需要划分为区、片、块几级。块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本单元,其划分的原则为: 1、应保证地块性质单一,避免不相容使用性质用地之间的干扰; 2、严格遵守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及其他专业规划的要求; 3、尊重现有用地产权或使用权边界; 4、考虑土地价值的区位级差; 5、兼顾基层行政管辖界线。便于现状资料的收集及统计。 地块划分可根据开发方式和管理变化,在规划实施中进一步重组(小块合并成大块或细分为小块)。 地块划分规模可按新区和旧城改建区两类区别对待,新区的地块规模可划分得大些。面积控制在0.5-3公顷,旧城

控制性详细规划(控规)的内容

控制性详细规划(控规)的内容(新) 控制性详细规划(控规)的内容(新) 1.确定规划范围内不同性质用地的界线,确定各类用地内适建、不适建或者有条件地允 许建设的建筑类型。 2.确定各地块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确定公共设施配套要求、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等要求。 3.提出各地块的建筑体量、体型、色彩等城市设计指导原则。 4.根据交通需求分析,确定地块出入口位置、停车泊位、公共交通场站用地范围和站点位置、步行交通以及其他交通设施。规定各级道路的红线、断面、交叉口形式及渠化措施、 控制点坐标和标高。 5.根据规划建设容量,确定市政工程管线位置、管径和工程设施的用地界线,进行管线 综合;确定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具体要求。 6.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与建筑管理规定。 7.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各地块的主要用途、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绿地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规定应当作为强制性内容。 按《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城市详细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包括:规划地段各地块的土地主要用途;规划地段各地块允许的建设总量;对特定地区地段规划允许的建设高度;规划地段各地块的绿化率、公共绿地面积规定;规划地段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的规定;历史文化保护区内重点保护地段的建设控制指标和规定,建设控制地区的建设控制指 标。 新《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各地块的主要用途、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绿地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规定应当作为强制性 内容。 2006年6月1日建设部《关天落实新建住房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建住房[2006 165号]规定:城市规划主管部门要依法组织完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首先应对拟建或改造住房建设项目的居住用地明确指出住宅建筑套密度(每公倾住宅用地上拥有的住宅套数)、住宅面积净密度(每公倾住宅用地上拥有的住建筑面积)两项强制性指标,指标的确定必须符合住房建设规划关于住房套型结构比例的规定;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出具套型结构比例和容积率、建筑高度、绿地率等规划设计条件,并作为土地出让的前置条件,落实到新开工商品 住房项目。

控制性详细规划标准

说明 1、编制目的: 规范编制工作,提高审批效率,便于规划管理。 2、编制依据: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建设部《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 建设部《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 3、使用要求 规划区范围内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必须按此标准试用,试行时间为2003年10月1日至2004年10月1日。如有问题,与规划局总工室联系。 目录 第一章成果要求 (1) 第二章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基本内容及格式 (3) 一、总则 (3) 二、规模及用地布局 (3) 三、土地利用性质 (3) 四、土地开发强度 (5) 五、道路交通 (6) 六、市政设施 (8) 七、公共服务配套设施 (12)

八、绿地系统 (13) 九、历史文化保护 (13) 十、城市设计......................................................... 14 十一、城市生态环境................................................ 14 十二、农民安臵 (14) 第三章AUTOCAD电子文件标准 (15) 一、AUTOCAD图层 (15) 二、图示符号 (19) 三、控制指标块形式 (22)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标准 第一章成果要求 一、现状分析阶段 1、现状资料汇总及分析报告。 1.1除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的要求外,还应调查以下内容:①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及专项规划的要求。②正在使用的规划和已办手续的用地红线及正在办理手续的用地项目。 1.2现状数据:应使用与文本规划值对应的表格内容进行整理。 1.3 用地评定成果中应有各类用地的数据统计。 1.4 已办手续未用及正在办理手续的项目应分项列表统计面积。 2、图纸(除位臵图外,均在1:2000地形图上制作) 2.1 区域位臵图 2.2 用地现状图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内容深度与成果要求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内容深度与成果要 求 一: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图纸成果与深度要求 1、规划用地的位置图(区位图)(比例不限) 标明规划用地在城市中的位置,与周边主要功能区的关系,以及规划用地周边主要的道路交通设施、线路及地区可达性情况。 2、规划用地现状图:(比例1:2000) 标明土地利用现状图、建筑现状图、人口分布现状、公共服务设施现状、市政公共服务设施现状。 (1)土地利用现状 包括标明规划区域内各类现状用地的范围界限、权属、性质等,用地分至小类(2)人口现状 标明规划区域内各行政边界人口数量、密度、分布及构成情况等 (3)建筑物现状 标明规划区域内各类现状建筑的分布、性质、质量、高度等 (4)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共设施现状 标明规划区内及对规划区域有重大影响的周边地区现有公共服务设施(包括行政、商业金融、科学教育、体育卫生、文化等建筑)类型、位置、等级、规模等,道路交通网络、给水电力等市政工程设施、管线分布等情况等。 3、土地利用现状图:(比例1:2000) 规划各类用地的界线、规划用地的分类和性质、道路网络布局,公共设施的位置; 须在现状地形图上标明各类用地的性质、界线和地块编号,道路用地的规划布局结构,标明市政设施,公共设施的位置、等级、规模,以及主要控制指标 4、道路交通及竖向规划图:(比例1:2000) (1)道路交通规划图 在现状地形图上,标明规划区内道路交通系统与区外道路系统的衔接关系,确定区内各级道路红线宽度、道路线型、走向,标明道路控制点的坐标和标高,坡度、缘石半径、曲线半径、重要交叉口渠化设计;轨道交通、铁路走向和控制范围,道路交通设施(包括社会停车场、公共交通及轨道交通站场等)的位置、规模和用地范围。

各类规划主要内容及强制性 内容

★城镇体系规划主要内容: ①综合评价区域与城市建设和发展条件; ②预测区域人口增长,确定城市化目标; ③提出城镇体系的职能结构和城镇分工; ④确定城镇体系的等级和规模结构; ⑤确定城镇体系的空间布局; ⑥统筹安排区域基础设施、社会设施; ⑦确定保护区域生态环境、自然和人文景观以及历史遗产的原则和措施; ⑧确定各时期重点发展的城镇,提出近期重点发展城镇的规划建议; ⑨提出实施规划的政策和措施。 强制性内容: ①、省域内必须控制开发的区域。包括:自然保护区、退耕还林(草)地区、大型湖泊、水源保护区、分滞洪地区,以及其它生态敏感区。 ②、省域内的区域性重大基础设施的布局。包括:高速公路、干线公路、铁路、港口、机场、区域性电厂和高压输电网、天然气门站、天然气主干管、区域性防洪、滞洪骨干工程、水利枢纽工程、区域引水工程等。 ③、涉及相邻城市的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包括:城市取水口、城市污水排放口、城市垃圾处理场等。 ★城市总体规划纲要 1)主要任务:研究确定总体规划的重大原则,作为编制总规的依据。 2)主要内容: 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纲要,内容包括:提出市域城乡统筹发展战略;确定生态环境、土地和水资源、能源、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的综合目标和保护要求,提出空间管制原则;预测市域总人口及城镇化水平,确定各城镇人口规模、职能分工、空间布局方案和建设标准;原则确定市域交通发展策略。 ②、提出城市规划区范围。

③、分析城市职能、提出城市性质和发展目标。 ④、提出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范围。 ⑤、预测城市人口规模。 ⑥、研究中心城区空间增长边界,提出建设用地规模和建设用地范围; ⑦、提出交通发展战略及主要对外交通设施布局原则。 ⑧、提出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发展目标。 ⑨、提出建立综合防灾体系的原则和建设方针。 ★城市总体规划 1) 主要任务:综合研究和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统筹安排城市各项建设用地,合理配置城市各项基础设施,处理好远期发展和近期建设的关系,指导城市建设和合理发展。2)主要内容: ①、编制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 ②、确定城市性质和发展方向,划定城市规划区范围。 ③、提出人口、用地规模,确定城市建设与发展用地的空间布局、功能分区以及中心区位置。 ④、确定城市内外交通系统的布局及主要交通设施的规模、位置。 ⑤、综合协调并确定城市基础设施的发展目标和总体布局。 ⑥、确定城市河湖水系的治理目标和总体布局,分配沿海、沿江岸线。 ⑦、确定城市园林绿地系统的发展目标及总体布局。 ⑧、确定城市环境保护目标,提出防止污染措施。 ⑨、确定需要保护的风景名胜、文物古迹、历史文化保护区,划定保护和控制范围,提出保护措施,对历史文化名城要编制专门的保护规划。 ⑩、根据城市防灾要求,提出人防建设、消防、防洪、抗震防灾规划目标和总体布局。 ⑾、确定旧区改建及用地调整的原则、方法和步骤,提出改善旧城生产、生活环境的要求和措施。

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容积率及思考

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容积率的合理确定 ——以昆 山老城改造为例 段兆广 摘要:容积率作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强制性内容,其合理确定是保证规划科学性和增强可操作性的重要基础。本文在分析目前容积率控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基础上,指出应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的基础上,并结合容积率奖惩制度来科学确定容积率的大小;并以昆山老城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例介绍了该思路的运用,以期对容积率的确定提供指导。 关键词:控制性详细规划,容积率,经济分析,昆山老城 1引言 容积率是西方国家(主要是美国)在20世纪初推行城市土地区划管理制度所采用的一项重要指标,它是指一定区域范围内,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与整个宗地面积之比。一定区域范围内容积率的大小反映了土地利用强度及其利用效益高低。作为典型的区划控制技术,因其以地块内建筑规模控制代替了早期的单纯建筑高度和体量控制,为建筑设计提供了灵活性,并以无量纲比值表达。它具有清晰、简明、利于管理控制的优点,使这一指标得到广泛认可和采用[1]。 控制性详细规划强制性内容主要包括土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及建筑限高。其中,容积率对于开发建设有着最为重要的作用。容积率直接关系到开发强度,与开发商利益密切相关;同时,容积率也与城市面貌、城市交通、城市环境等密不可分。容积率往往成为城市规划管理部门与房地产开发商矛盾的焦点,合理确定各地块容积率是控规编制中最为重要的任务之一[2]。基于目前容积率确定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本文以昆山旧城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例,探讨合理确定容积率的技术方法。 2目前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容积率确定存在的问题 2.1以经验判断为主的定性分析方法忽视了地域差异性 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容积率的确定一般是由经验相对丰富的规划师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结合具体用地的区域位置、住宅建设类型等条件,通过分类统计、参照对比的方法来制定。如根据北京四环内的楼盘建设经验表明,住宅容积率分类指标是:别墅的容积率不高于0.4,

最新南京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

南京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

南京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 (NJGBBB 01-2005) 南京市规划局 2005年9月

1.总则 1.0.1根据建设部加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要求,依据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1991年)及《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1995年),结合南京城市发展和规划实际,制定本技术规定。在南京市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应符合本规定要求。 1.0.2南京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应以满足规划管理需求为导向、突出城市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全面整合已有各项规划成果,对一定时期内局部地区土地使用、人口分布、公共设施、城市基础设施进行具体安排,对各项建设进行规划引导,形成指导规划实施管理的全覆盖的基本图则,实现“规划落地”和“一张图管理”。 1.0.3为保障规划可操作性,合理解决规划弹性与刚性,南京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分强制性执行规定、执行细则及附件三部分。强制性执行规定是重要的、需要特别予以强制性控制的内容;执行细则是具体技术图则;附件包括现状基础资料汇编、规划说明及交通影响评价等技术资料。 依据本规定编制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市政府审批。批准后的规划作为规划管理的依据,应严格遵循。规划调整采用分级审批的办法,调整强制性执行规定的,需报市政府审批;调整执行细则的,其中城市环境风貌地段、历史文化特色地段以及其他重要地区由市政府审批,一般地区由市规划局审批。

1.0.4南京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核心内容是:“六线”控制、公共设施用地和基础设施用地控制、高度控制、特色意图区控制引导。 1.0.5南京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实现规划区的全覆盖。为实现全覆盖并保证片区规划的无缝衔接,根据南京城市空间布局结构,划定规划编制单元(以下简称“规划单元”),作为研究和开展南京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本空间单位。 规划单元边界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涉及相邻规划单元的,相邻规划单元边界应同时作调整并备案。规划单元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划分为“规划次单元”,次单元应是规划单元的子单元。 规划单元的划分详见《南京市城市规划地域划分及编码规则》。 以规划单元为对象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时,要做好与相邻单元之间的衔接。 1.0.6为提高规划设计质量和提高规划可操作性,规划编制过程中除邀请专家参与讨论审查之外,还应更广泛更深入地引入地区政府、市民及其他社会团体等的参与。 1.0.7南京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应符合国家、地方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应符合《南京新建地区公共设施配套标准规划指引》、《南京新建地区城市基础设施规划指引》、《南京市轨道交通站点相邻用地规划标准与准则》等地方标准的要求。如因特殊原因低于上述标准的,应做出专门说明。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