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一建法规十页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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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一级建造师《法规》集训班★10 页纸

以下页数均参照2017年版教材

P16【重点掌握、必会区分、多考案例】。

【考点11】不当或违法代理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P17【重点理解、做题会区分、多考案例】

(1)委托书授权不明:被代理人+代理人

第三人

(2)代理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代理人+第三人

(3)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是无权代理: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第三人+

(4)代理违法事项: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被代理人+

第三人

1Z301050建设工程债权制度【重点理解、做题会区分、多考案例】

【考点14】债权的种类——注意对合同、不当得利、无因管理、侵权行为四种债的发生原因及责任区分。—P24【理解记忆】

本资料唯一来源QQ:2909835573

—P27【数字记忆】

3

【考点16】商标权:有效期为12月,宽展期6月。—P30【数字记忆】

【考点17】著作权—

(1)单位作品,著作权归单位。

(2)职务作品,一般情况下,著作权归个人,单位有优先使用权;特殊情况下,著作权归单位,①物质技术条件②法定或约定。(3)委托作品,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或约定不明,属于受托人。—P31【记忆】

【考点18】知识产权赔偿损失的数额4种确定方法:(1)实际损失;(2)因侵权所获利益;(3)参照许可使用费用的倍数合理确定;(4)人民法院确定。—P33【理解记忆】

1Z301070建设工程担保制度【重点理解、对比记忆、必会】

【考点19】担保方式——保证(第三人)、抵押和质押(债务人或第三人)—P36【重点掌握】

【考点20】担保合同——担保人与债权人书面形式订立;主合同无效,

—P36

【理解掌握】

【考点21】保证方式及期间—— 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有约从约;约定不明或无约定,为连带保证—P37【重点理解、多考查案例】

6

【考点22】不得担任保证人的范围(123)-

【考点26】定金——(1)定金罚则;(2,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4—P40【理解

)—P43【理解记忆】

(2)期限:起点:动工日或抵运日,终点:验收合格日或实际占用日。

);(23

6)。

土地使用权证);

(2)在城市、镇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7)按照规定应当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

(8)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落实工程合同价的50%,超过一年的为30%)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公安机关的消防审核)

【考点34】延期开工、核验和重新办理批准的规定—P57【记忆、必会】

(1)施工许可证有效期:一般3个月,延长不超过2次,每次不超过3个月,最长9个月。

(2)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

护管理工作。

(3)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1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4)开工报告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

1Z302020施工企业从业资格制度

【考点35】企业资质证书的延续:—P63【记忆、必会】

【考点36】四个禁止(禁止无资质承揽工程、禁止超越资质承揽工程、禁止借出资质、禁止借入资质)

实际承包人

【记忆、必会】

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4)至(6)的时间规定。—P75【理解、记忆、必会】

)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

(5)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

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

(两个不得)—P77【重点理解、必会】

原则上不得更换

(3

【考点40】建造师的8大权利和7大义务,。—P78【对比记忆】1Z303000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

1Z303010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

【考点41】依法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范围(公共利益公众安全、我国政府出钱、外国政府出钱)+规模(施工200万、货物采购100万,

-P85【记忆、必会】

/

。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收受人。.不足15或3

(2)编制投标文件的合理时间:

【考点44】开标—P89

(1

(2

【考点45】评标委员会—P89

(1)招标人的代表+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

(2;

(3)

(4)

【考点46】否决投标(当场不能发现)

(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负责人签字;

(2

(3资格条件;

(4)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5)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6)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7)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考点47】评标委员会职权-P89【理解掌握】

(1)有权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含义不清或明显错误之处。投标人澄清说明不得超范围实质变更、不得主动。

(2)提出评标报告(全体签字,拒不签字又不说明理由视为同意评标结果),推荐合格中标候选人(3,顺序)。

(3)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应重新招标。

【考点48】标底和最高投标限价-P87

(1)招标人自行决定是否编标底;一个项目只能有一个标底;不得以报价上下浮动标底的范围作为中标的标准。

(2)招标人可以设最高投标限价,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

【考点49】中标—P90

(1

(2

(3)签订合同:

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

(阴阳合同,备案为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考点51】投标保证金—P94

(1)2013年3月修改后的《建设工程项目

(2)起点:开标日=截标日=

(3)有效期: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考点52】联合体投标—P97

注意视为串通投标的情形—P94【理解、会区分】

(2)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关键词:行为(客观行为一致)

【考点54】中标的法定要求—P98【记忆、理解】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违法导致中标无效的,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要求重新招标。

1Z303020建设工程承包制度【理解、会区分】

【考点55】区分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的情形-P109【对比记忆】

【考点56】合法分包的认可方式:(1)约定(2)同意。-P109【理解掌握】

【考点57】总分包单位的连带责任—P111【重点掌握】

(1)总包单位依据总包合同所约定的内容,向发包单位

(2)分包单位依据分包合同所约定的内容,向总包单位

(3)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针对分包合同

1Z303030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记忆、理解、会区分】

【考点58】施工单位不良行为记录的认定标准:(1)资质不良(2)承揽业务不良(3)质量不良(4)安全不良(5)工资不良—

1Z304010建设工程合同制度

【考点60】要约—P123【理解掌握】

(1)要约可以撤回,但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2)要约可以撤销,但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3)不得撤销的要约:①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②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考点61】实际竣工日期的确定—

(1

(2

(3)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

(1)有约定按照约定;(23)没约定利息的,不得要求利息。

【考点63】欠付工程款利息

(1)利息计付标准(2)计息起算。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③未交付未结算,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考点64】承包人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的规定—P131【重点掌握、重点理解】

(1)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

(2)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

(3)建筑工程价款包括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应当支付的工作人员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出的费用,不包括承包人因发包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P133【重点理解、多考案例】

【考点66】无效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无效情形)、可撤销合同、效力待定合同的类型—P134【必会、重点理解、多考案例、重点区分】

格,结算工程价款。二次验收仍不合格,不予支付工程价款。

【考点68】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1)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1)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理解掌握】

—P140【理解、掌握、会区分】

34—P143【了解】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①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

②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

③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的;

④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则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考点72】试用期与劳动合同期限的关系—P146【记忆、必会】

(1)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

(3)劳动合同期限: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考点73】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P146【重点理解、必会、与无效合同重点区分】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的权利的;

(1)劳动争议,只能先仲裁后诉讼;(2)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

(3)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Z304030相关合同制度

【考点78】承揽合同的特征、解除—P167【重点理解】

(1)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

(2)须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所承揽的工作;

(3)承揽人工作具有独立性(不受定作人的指挥管理,独立完成合同约定的内容)

【重点理解】

【考点80】买卖合同的特别规定: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1/5,出卖人有权要求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一运输区段的,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和该区段的承运人承担连带责任。

(2)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要求支付运费;已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要求返还。

(A)。—P191【数字记忆】

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

—P191【重点掌握】

—P205【记忆】

/核准建设;(2)施工图审查机构不得

4)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P206【理解掌握】

1Z305030施工文物保护制度

【考点88】文物保护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但有特殊情况必须进行以上作业,须满足

3个条件:

23

。—

-

【考点91】安全生产许可证—P221【重点掌握】

(1)取得条件(12条),关键词:制度、资金、专职管理人员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合格、教育频率1年1次、保险、防护、应急预案。

(1)建筑电工;(2)建筑架子工;(3)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4)建筑起重机械司机;(5)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6)高

【考点99】消防演练 施工单位至少消防演练。—P252【数字记忆】

【考点100】工伤保险 —P253【理解把握,多做题】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事故伤害;

视同工伤的情形:(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10/50/100;财损1000/5000/1亿)—P263【重点掌握】

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内容—P265。【理解掌握】

【对比记忆】

——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

【考点104】应急救援预案 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总分包单位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理解掌握】

—P267【记忆】

—P268【数字记忆】

3)不得提出违法要求和随意压缩合同工期;

(4)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费用;(5)不得要求购买、租赁和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用具设备等;(6)申领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7)依法实施装修工程和拆除工程。

【考点108】设计单位相关的安全责任—P278【与其它单位相关责任对比记忆】

(1)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2)提出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指导意见和措施建议;(3)对设计成果承担责任。

【考点109】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P279【与其它单位相关责任对比记忆】

(1)对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

(2)依法对施工安全事故隐患进行处理;

①一般情况: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②情况严重: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③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3)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考点110】出租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单位的安全责任—P281【理解记忆】

(1)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

(2)不得出租、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范围:

(2)编制安装、拆卸方案和现场监督;

(3)安装单位应当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并签字。使用单位应当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

(4)使用达到国家规定的检验检测期限的,必须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签署授权书,明确本单位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

【重点掌握】

检验不合格的后果不得用于工程。

(2)施工检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P297【记忆】

【取样范围需背诵,注意关键词:承重结构】

—P298【理解掌握】

2

【与其它单位相关责任对比记忆】

(3)限制不合理干预行为;(4)依法报审施工图设计文件;(5)

依法实行工程监理;(6)依法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7)依法保证建筑材料等符合要求;(8)不得擅自改变主体和承重结构进

行装修的责任。

【考点117】设计单位相关的质量责任和义务—P307【与其它单位相关责任对比记忆】

(1)依法承揽工程的设计业务;(2)设计必须执行强制性标准;(3)依法规范设计对建筑材料等的选用;(4)依法对设计文件进

P311【重点掌握,准确记忆】

(4)质量合格文件(各相关单位分别签署)(5)工程质量保修书(施工单位)

【考点120】环保验收-P316【记忆】【注意验收时间和验收主体】

①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同时进行。②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应当自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申请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③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使用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应当分期验收。

【考点121】竣工工程质量争议的处理-P322【理解记忆】

(1)承包方责任的处理—活,谁来干,施工单位来干活;钱,谁来出?谁的责任谁出钱。

(2)发包方责任的处理,发包人应当承担过错责任的情形:

①提供的设计有缺陷;②提供或者指定购买的材料、构配件、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③直接指定分包人分包专业工程。

(3)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的处理

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不予支持;但是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

【注意】工程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不因发包人是否擅自使用而免除承包人的质量责任。

【考点122】备案应提交下列文件:(1)竣工验收备案表;(2)竣工验收报告;(3)规划、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4)消

防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5)质量保修书;(6)其他,住宅工程还应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P323【记忆】

【对比记忆】

1Z308000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

1Z308010法律纠纷种类及解决途径

【考点126】仲裁的基本特点—P331【重点掌握】

(1)自愿性(协议管辖)(2)专业性(3)独立性(4)保密性(不公开开庭审理)(5)快捷性(一裁终局)(6)裁决在国际上得到

狭义的民事诉讼当事人 = 原告 + 被告;

第三人 =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独三) +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独三)。

诉讼代理人的授权:

(1)特别授权:诉讼代理人代为①承认、②放弃、③变更诉讼请求,进行④和解,提起⑤反诉或者⑥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情况下,不能认定诉讼代理人已获得特别授权。

【重点理解】

(2①未成年人所做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

(未成年人)

②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利害关系人)

③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疑点视听)

④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复印件)

⑤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未出庭证人)

⑥只有本人陈述而不能提出其他相关证据的。(当事人陈述+其他证据辅助/对方当事人认可=认证)

①在诉讼中,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目的做出妥协所涉及的对案件真实的认可,不得在其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关键词:“妥协”,虚条款,为了鼓励当事人和解)

②对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获取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关键词:侵权、违法、违反社会公德)

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3)庭审程序

法庭调查顺序:①当事人陈述;②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③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④宣读鉴定意见;⑤宣读勘验笔录。(人—物—官方)

①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②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③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④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注意】对于发回原审法院重审的案件,原审法院仍将按照一审程序进行审理。因此,当事人对重审案件的判决、裁定,仍然可以上

生效判决裁定确有错误。—P351【理解记忆】

2)缺;(3)伪;(4)质;(5)集;(6)判错;(7)组成;(8)无人;(9)辩论;(10)缺席;(11)遗漏;(12)撤销;(13)贪污。

【考点134】诉讼执行的期限和管辖-P352【记忆】

(1)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期限是2年;

(2)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之日起超过6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或裁或审制度;(3)一裁终局制度—P357【重点理解,必考】

23

【考点138】仲裁开庭审理—P361【理解掌握】

【考点139】仲裁中和解可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理解对比记忆】

仲裁中调解。

【考点140】仲裁裁决(1。(2)仲裁裁决一裁终局,裁决书一经做出立即生效;(3)仲裁调解书,须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才生效。—P361【理解记忆】

【考点141】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形—P362【理解记忆】

(1)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2)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无权仲裁的;(3)组成或者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4)证据是伪造的;(5)隐瞒了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6)有贪污受贿枉法裁决行为的;(7)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

1Z308040调解、和解制度与争议评审

【考点142】调解与和解-P364【类比记忆,重点掌握】

(1)人民调解: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共同向调解组织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

(2)和解达成的协议不具有强制约束力,如果一方当事人不按照和解协议执行,另一方当事人不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可

60日内。(2)经复议——应当在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起诉;若行政复议机

关逾期不作复议决定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应当在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15

日内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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