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社会保障卡自助终端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社会保障卡自助终端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社会保障卡自助终端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社会保障卡自助终端运行维护实施细则》的通知

【法规类别】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

【发文字号】京人社信息发[2009]174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09.11.06

【实施日期】2009.11.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社会保障卡自助终端运行维护实施细

则》的通知

(京人社信息发〔2009〕174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社会保障卡系统相关硬件设备管理办法》(京人社办发〔2009〕30号)要求,确保北京市社会保障卡自助终端在定点医疗机构、经办机构和服务网点的正常运行,现将《北京市社会保障卡自助终端运行维护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社会保障卡自助终端运行维护实施细则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六日

附件:

北京市社会保障卡自助终端运行维护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北京市社会保障卡自助终端(以下简称“自助终端”)由触摸屏、读卡设备、PC主机、打印机等硬件设备组成,通过有线或无线网络设备接入医保专网,为持卡人或参保人提供政策信息查询、卡内信息查询和公共信息查询等自助服务。

为规范自助终端的日常运行维护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自助终端的设置地点和场地要求

第二条根据《北京市社会保障卡应用集成服务总体规划》的总体部署和社保卡服务工作实际需求,自助终端的设置地点包括本市的社保卡服务网点、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等。

第三条自助终端的场地要求:

一、安装在社保卡服务网点入口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大厅等显要位置;同时安装位置周边有足够的空间能够使人员通过,避免由于拥挤造成自助终端使用不便或个人信息泄露;

二、提供不小于1平方米大小的区域;

三、提供220V 50Hz交流电源(最大电流不小于5A),自助终端安装处有墙插或其他牢靠电源,避免由于不慎造成系统掉电;

四、自助终端采用无线网络接入的,应在无线路由器放置地点为无线路由器提供可靠的电源(220V 50Hz 交流电源)。

新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社部)历任领导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社部)历任领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Ministry of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MOHRSS) 是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 管理和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的中国国家权力机构。 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2008.03.11)“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审议通过组建,同时组建国家公务员局, 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管理。不再保留人事部、劳动和社 会保障部。2008年3月31日正式挂牌,而其官方网站也于 同日开始运行。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历任领导[2008.3-- ] 部长尹蔚民2008.3--副部长季允石2008.3-- 2011.2 正部长级孙宝树2008.3-- 2012.3 李智勇2008.3-- 杨志明2008.3-- 张小建2008.3-- 2010.10.8 杨士秋2008.3-- 王晓初2008.3-- 何宪2008.3-- 胡晓义2008.3--

信长星2010.10.8-- 张建国2011.2-- 邱小平2012.3--潘立刚2013.5--政务院劳动就业委员会[1952.7.25 --1954 09.27]主任李维汉(1896-1984) 1952 0725 1954 0927副主任安子文(1909-1980) 1952 0725 1954 0927副主任李立三(1899-1967) 1952 0725 1954 0927副主任章乃器(1897-1977) 1952 0725 1954 0927副主任钱俊瑞(1908-1985) 1952 0725 1954 0927副主任孙志远(1911-1966) 1953 + 1954 0927人事部(1950.9.11成立,1954.11.10撤销,1988.4成立。2008.3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合并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安子文(1909-1980) 1950 0905 1954 0927 部长赵东宛(1926-) 1988 0412 1993 0329 部长宋德福(1946-2007) 1993 0329 2000 1228 部长张学忠(-) 2000 1228 2002 1228 部长张柏林(1942-) 2003 0317 2007 0830 部长尹蔚民(1953-) 2007 0830 2008 0317 副部长徐冰(1903-1972) 1950 1226 1954 0927 副部长孙起孟(1911-) 1950 1226 1954 0927 副部长李楚离(1903-2000) 1951 0903 1954 0927 副部长程连昌(1931-) 1988 0503 1993 03 副部长张志坚(1937-) 1988 0503 1998 03+

劳动合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单位类型(企业、其他)经济类型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注册登记地 实际经营地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第二条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实际居住地 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及联系电话 第三条乙方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四条本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一致,采取下列第种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起完成时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五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岗位,从事工作,工作地点为。 甲乙双方可以签订岗位协议书,约定岗位具体职责和要求。 第六条乙方应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四、工作时间和休假时间 第七条甲方安排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下列第种工作时间制度: (一)标准工作时间制度:乙方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 40小时,每周休息日。 (二)不定时工作制。甲方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乙方意见的基础上,应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等适当方式,确保乙方的休 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三)以(月、季、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平均日和平 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应报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批准后实行。 第八条甲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合理安排乙方工作时间,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保证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以及探亲、婚 丧、计划生育、带薪年休等休假权利。 第九条甲方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逼迫乙方加班。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 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 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甲乙双方按照依法确定的工资分配制度,协商约定乙方的工资水平,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一条甲方按下列第种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一)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标准为元/月(周)。 (二)计件工资。乙方的劳动定额标准为。计件单价为。

广东省社会保障卡自助终端机标准

广东省社会保障卡自助终端机标准 (试行) 2016年4月26日发布2016年4月26日实施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信息中心发布

引言 (1) 1.范围 (2) 2.规范性引用文件 (2) 3.硬件要求 (2) 3.1硬件设计和配置要求 (2) 3.1.1社保卡自助终端一体机(站立式)配置指标 (3) 3.1.2社保卡自助终端(移动式)配置指标 (4) 4.软件要求 (5) 4.1软件功能要求 (5) 4.2软件设计和实现 (6) 4.3软件配置要求 (6) 5.应用功能 (7) 6.用户界面 (12) 6.1社保卡自助终端一体机(站立式)主页界面层次 (12) 6.2社保卡自助终端(移动式)主页界面层次 (12) 6.3提示信息 (12) 7.安全要求 (13) 7.1硬件安全规范 (13) 7.2软件安全规范 (14)

引言 社会保障卡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是指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的集成电路(IC)卡,是持卡人享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效凭证。社会保障卡作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信息收集、识别、共享和交换的工具,是持卡人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的交互载体。 社会保障卡自助终端机简称“社保卡自助终端”,是部署在各级人社业务经办大厅、镇街基层服务平台和医保协议管理医院等场所的设备;是为群众提供信息查询、自助缴费、生存认证等服务的自助服务设备。为扩大社会保障卡应用范围、改进社会保障卡用卡环境,提升服务能力,实现社会保障卡一卡通目标的有关要求,制定本标准。 —1—

广东省社会保障卡自助终端机标准(试行)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社会保障卡自助终端机(下称社保卡自助终端)的基本硬件要求、软件要求、应用功能、用户界面、安全要求等。本标准不涉及社保卡自助终端相应的业务系统平台的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 23647-2009自助服务终端通用规范 GB4943-2011 信息技术设备的安全 人力资源保障管理信息系统信息结构通则(试行)人社信息函〔2010〕55号 《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通用规范》 《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全业务终端规范》 3.硬件要求 3.1硬件设计和配置要求 社保卡自助终端的硬件设计应充分考虑今后业务发展需求,为系统扩展提供预留的硬件接口。 社保卡自助终端的必备模块:显示模块、电源模块、通讯模块、卡处理模块、打印模块、客户输入模块、生物识别模块、数 —2—

劳动合同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合同书 甲方:佳红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乙方: 性质:有限公司性别: 地址:岳池县九龙镇界牌村出生年月: 联系电话: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甲方(盖章)乙方: 二〇一六年月日二〇一六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 二〇一六年月日 四川省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

五、社会保险 第八条甲方应按国家和四川省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障费用;甲方支付80%社会保险费,乙方自付20%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 第九条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四川省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建立健全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第十条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十一条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十二条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三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本合同。符合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出现,甲方和乙方均可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第十五条甲方应当在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 第十六条甲方违法解除和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金标准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第十七条如果乙方要辞工,需书面申请经公司人事部门批准同意方能离开。乙方不得擅自离岗。 八、其他 第十八条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对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双方协商签订的以下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13号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已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67次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部长尹蔚民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 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关于基本养老保险 第一条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统筹养老金,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基础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 第二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第三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

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第四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跨省流动就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有关待遇领取地的规定确定继续缴费地后,按照本规定第二条办理。 第五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跨省流动就业,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的具体办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执行。 第六条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个人在达到法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领取条件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其中,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以在其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保留个人账户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社保的通知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社会保险费的申报和缴纳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基数核定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社会保险费,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社会保险费]本规定所称社会保险费,是指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和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第四条[统一征收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基数核定等工作。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即为社会保险法所称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 第二章社会保险费申报 第五条[申报方式]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在规定期限内到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用人单位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申报有困难的,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可以邮寄申报。邮寄申报以寄出地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 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用人单位也可以先通过网上申报,并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要求提供纸质材料。 第六条[申报内容] 用人单位进行缴费申报时,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送社会保险费申报表,提供下列信息: (一)用人单位代码、全称、开户银行及账号;

(二)用人单位缴费情况,包括:缴费险种、缴费基数、费率、缴费金额和缴费期限等; (三)职工名册及变化情况、每名职工缴费基数及变化情况; (四)为职工代扣代缴明细情况; (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申报材料。 第七条[申报审核]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对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的缴费申报材料进行即时审核,对申报材料齐全、缴费基数和费率符合规定、填报数量关系准确的,予以核准;对不符合规定的申报材料提出改正意见,退用人单位修正后再次审核。 第八条[延期申报]用人单位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按期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申报的,可以延期申报。但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查明事实,予以核准。 第九条[未申报基数核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本月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按照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用人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并按核定数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十条[代职工申报]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为申报。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 第十一条[个人申报]以个人身份(包括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下同)参加社会保险的,应当到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 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个人也可以先通过网上申报,并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要求提供纸质材料。 第三章社会保险费缴纳 第十二条[缴纳期限和方式]用人单位应当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缴费后的3个工作日内采取下列方式之一缴纳社会保险费: (一)到其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缴纳; (二)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约定的其他方式。

隆林各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隆林各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隆林各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隆林各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部门决算报表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隆林各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5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隆林各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含二层机构)概况一、单位概况 (一)基本情况 隆林各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层机构九个,即自治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所、自治县就业服务所、自治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所、自治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自治县失业保险管理所、自治县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自治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办公室、劳动保障监察股、人事劳动争议仲裁股、工资福利股、规划财务股、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股、综合股七个。

(二)机构设置情况 隆林各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预算管理方式分设局本级行政 机关和二层机构,下属二层机构是:自治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所、自治县就业服务所、自治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所、自治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自治县失业保险管理所、自治县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自治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为全额预算管理单位。 (三)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县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及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 (2)负责促进创业、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创业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创业、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创业扶持和就业援助制度,建立和完善职业资格制度以及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 (3)组织开展人力资源调查,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5)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参与人才管理。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综合管理全市职称工作。负责全县人事考试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的编制下达工作,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和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对策,统筹指导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7)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综合管理,组织实施公务员法工作,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9)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知识测试题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知识测试题 一、选择题(请将正确答案的填写在括号内)(30分,每题1分) 1、用人单位自()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A.用工之日 B.签订合同之日 C.上级批准设立之日 D.劳动者领取工资之日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时间的劳动合同。 A. 解除 B.续订 C.终止 D.中止 3、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A.百分之三十 B.百分之五十 C.百分之六十 D.百分之八十 4、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在()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A.七日 B.十五日 C.一个月 D.三个月 5、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小时的用工形式。 A.四二十四 B.四二十八 C. 六二十四 D.六二十八 6、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天。 A.5 B.10 C.15 D.20 7.对怀孕()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A.9 B.7 C.5 D. 8、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纳为( )。 A.2% B.3% C.4% D.6% 9、对持《》达到规定年龄的人员,灵活就业后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 A.失业登记证 B.低保证 C.再就业优惠证 10、集体劳动合同是指企业职工与( )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的合同 A.企业 B.企业工会 C.企业主管部门 D.劳动部门。 11、劳动合同期限期完成一年以上的,试用期按劳动合同期限每满一年不超过一个月计算,最长不得超过( ). A.三个月 B.六个月 C.九个月。 12、《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 )解除劳动合同。 A.应当 B.不得。 13、无效劳动合同,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 )确认。 A.劳动合同鉴证部门 B.劳动监察部门 C.人民法院。 14、劳动合同期限分为三种类型,其中有一种类型叫做( ) . A.永久期限 B.长期期限 C.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 15、劳动者患( )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A.肝炎 B.肺结核 C.职业病 16、劳动者在试用期间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工种同岗位职工劳动报酬的( )。 A.70% B.80% C.90% 17、元旦加班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 )的工资报酬。 A.150% B.200% C.300% 18.我国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年龄为( ) A.14周岁 B.16周岁 C.18周岁 D.20周岁 19.企业在进行外部人力资源供给的预测时,应侧重于( ) A.关键人员 B.一般人员 C.临时工 D.一线工人 20.生产产品的有效作业时间是指( ) A.工人的纯工作时间 B.工人从上班到下班之间的时间 C.工人的准备时间、操作时间、吃饭、休息时间 D.工人在企业逗留的全部时间 21.在劳动过程中,防止人员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发生的主要措施是( ) A.加强福利待遇 B.改善劳动条件 C.提高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D.保障劳动者权益 22、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注册资本不少于() A、50万 B、100万 C、150万 D、200万 23、劳务派遣公司应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以上的固定劳动期限劳动合同。 A、2年 B、3年 C、4年 D、1年 24、湖南一家劳务派遣公司将云南来的一批员工派遣至珠海上班,这批员工享有的报酬和条件,按照() 标准执行。 A、湖南 B 云南C珠海 25、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 )的权利 A、同工同酬 B、试岗而定 C、同工高薪 D、同工低酬 26、劳务派遣一般在哪些岗位上实施() A、临时性 B、辅助性 C、替代性 D、唯一性 27、非全日制用工的,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 ) A、3小时 B、5小时 C、8小时 D、4小时 28、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 ()工资 A、一倍 B、二倍 C、三倍 D、四倍 29、以下哪些情况用人单位必须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A、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B、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C、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D、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30、下列哪些义务是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的() A、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B、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C、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D、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1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XX年度工作情况报告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XX年度工作情况报告 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XX年度 工作情况报告 根据中共富源县委办公室、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源县20XX年度社会评价办法》的通知(富办发〔20XX〕XXX 号)要求,县人社局高度重视,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从依法履职、正风肃纪、办事公开、工作效率和廉政建设等方面认真开展自检自查,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勤奋履职,各项工作成效显著 今年以来,县人社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决策部署,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牢牢抓住“民生为本、人才优先”这条主线,突出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工作重点,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就业创业工作。全县新增就业岗位4XXX个,完成目标任务3XXX人的XX%;开发公益性岗位XXX个,完成目标任务XXX人的XX%;城镇登记失业人数5XXX人,城镇新增就业人数3XXX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XX.X%;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创业XXX人,发放贷款3XXX万元,完成创业培训1XXX人,成功创业1XXX人,实

现创业带动就业4XXX人,转移农村劳动力15XXX人,高校毕业生 就业见习人数XXX人,完成目标任务的XX%;新增高技能人才XXX 人,完成目标任务XXX人的XX%。 二是社会保险工作。全县五大社会保险参保人数达554XXX人,(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369XXX人,完成目标任务362XXX人的XX%;企业职工养老保险11XXX人,完成目标任务8XXX人的XX.X%;城镇职工养老保险11XXX人,完成目标任务11XXX人的XX.X%;医疗保险65XXX人,完成目标任务65XXX人的XX.X%;工伤保险51XXX 人,完成目标任务70XXX人的XX%;生育保险22XXX人,完成目标任务17XXX人的XX%;失业保险21XXX人,完成目标任务21XXX人的XX.X%)。 三是人才队伍建设和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开展公务员初任培训XXX人,推荐选拔“省突”1人、“市突”3人,珠源学者1人, 珠源名师6人,云南省第四届“兴滇人才奖”2人,对口人才培养 2人,申报东恒集团为云南省第二批基层科研工作站,选拔培养农村乡土人才2名。全面深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全力推进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四是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工作。审批乡镇工作岗位补贴3次,审批金额为4XXX万元。调整工资涉及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12XXX 人,扣除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后月平均增资额为XXX元;离休人员XXX人,月平均增资额为XXX元;退休人员1XXX人,月平均增资 额为XXX元。

“法人一证通”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网上申报操作手册(查询打印服务篇)

“法人一证通”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 网上申报操作手册 (查询打印服务篇) 目录 一、单位社保基本信息..............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变更汇总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缴纳通知书....................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预申请缴纳通知书.............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打印缴费凭证..................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单位欠缴信息..................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七、单位缴纳信息查询..............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八、单位支付信息查询.............. 错误!未定义书签。 九、补打印柜面核定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为方便参保单位查询与日常变更业务相关的信息,同时规范社保中心系统向参保单位或参保个人提供的缴费证明等资料,单位可通过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查询或打印单位参加城镇养老保险的基本信息证明以及社会保险缴费通知书等资料。 一、单位社保基本信息 显示单位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如社会保险登记年月、社会保险登记证信息等。 二、变更汇总表 单位可通过申请的方式查询并打印当月变更相关信息。社保月度变更起始日至变更截止日前一日(一般为每月5日至25日)预申请的,于次日9:00后即可查询并打印;26日及之后申请的,

次月1日9:00后可查询并打印。 提别提醒: 本功能产生的为非正式表,相关数据仅供单位核对参考。 (一)点击“申请”按钮。系统将在“已申请记录”栏目中显示单位申请的操作轨迹,“处理状态”初始状态为“未处理”。系统于晚上自动生成相关信息,成功后将初始状态置为“已处理”。单位次日9:00后可查询并打印相关信息。 (二)点击“申请结果打印”页面,选择查询条件后,按“确认”查询。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能分解到各直属事业单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能分解到各直属事业单位, 就是人社局的具体工作了 1.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促进就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收集、发布职业供求信息;为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和劳动者求职提供职业介绍服务;负责街道、社区和乡镇、村就业平台的业务指导与管理;指导协调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流动,组织开展境外劳务输出工作;开展小额贷款担保服务和创业指导工作;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负责全市城镇失业登记及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的发放工作;负责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及规范指导劳务派遣工作。 2.市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贯彻执行国家养老保险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发放工作;审核、发放死亡离退休人员的丧葬抚恤费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负责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承办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承办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 3.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贯彻执行国家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市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职工工伤和生育保

险待遇审核及支付;负责对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职工工伤和生育保险定点单位费用结算;负责对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职工工伤和生育保险定点单位服务行为的监督、检查。 4.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 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工作;负责参保单位及个人缴费的申报、审核工作;负责社会保险扩面工作;负责社会保险费的征缴、清欠工作;负责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负责社会保险个人帐户的建帐、管理工作;负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参保工作。 5.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宣传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监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案件,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负责对区、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指导与监督。 6.市劳动保障局计算机信息管理中心 负责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运行管理、维护工作;负责社会保障卡的发放和管理工作;负责12333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工作。 7.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负责全市因工及因病、非因工负伤职工的伤残鉴定工作。 8.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真题DOC

2012年5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 第二部分理论知识 (26~125题,共100道题,满分为100分) 一、单项选择题(26~85题,每题1分,共60分。每小题只有一个最恰当的答案,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答案的相应字母涂黑) 26、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追求的目标是( )。 (A)利润最大化 (B)差额最小化 (C)效用最大化 (D)差额最大化 27、( )是指一国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最终产品和服务按价格计算的货币价值总量。 (A)总需求 (B)国民净收入 (C)总供给 (D)国内生产总值 28、劳动法的基本原则直接决定了( )的性质。 (A)劳动法律事实 (B)劳动法律制度 (C)劳动法律事件 (D)劳动法律关系 29、( )是当前我国调整劳动关系的主要依据。 (A)宪法(B)劳动法律 (C)国务院劳动行政法规 (D)劳动规章 30、劳动法律关系的主要形态是( )。 (A)劳动行政法律关系 (B)劳动合同关系 (C)劳动服务法律关系 (D)集体合同关系 31、在市场营销学中,市场是( )购买者需求的总和。 (A)显性和隐性 (B)男性和女性 (C)城市和农村 (D)现实和潜在 32、影响产业购买者购买决定的主要因素不包括( )。 (A)社会因素 (B)环境因素 (C)组织因素 (D)人际因素 33、( )包括行为者所处的各种环境和机遇,所从事的工作的特点和难度,以及工作与人的相互作用,他人对行为者的强制或约束、鼓励的作用等。

(A)知觉 (B)内因 (C)外因 (D)归因 34、在亨利·明茨伯格提出的经理角色理论中,管理者的角色不包括( )。 (A)决策类角色 (B)人际关系类角色 (C)信息类角色 (D)沟通协调类角色 35、基于“经济人”假说的管理是运用( )来调动人的积极性。 (A)物质刺激 (B)满足社会需要 (C)内部激励 (D)搞好人际关系 36、人力资源的( )是企业竞争优势的根本。 (A)技能开发 (B)创新能力 (C)培训开发 (D)管理能力 37、( )是岗位调查、岗位分析、岗位评价与岗位分类分级等项活动的总称。 (A)岗位研究 (B)工作研究 (C)工作分折 (D)定岗定员 38、被称为人力资源管理活动的纽带的是( )。 (A) 制度规划 (B) 人力资源规划 (C) 战略规划 (D) 工作岗位分析 39、以下不属于人力资源规划中费用规划内容的是( )。 (A)人力资源费用预算 (B)人力资源费用控制 (C)人力资源费用监督(D)人力资源费用结算 40、以下关于工作说明书和岗位规范的说法错误的是( )。 (A)工作说明书内容可繁可简 (B)岗位规范与工作说明书的一些内容有交叉 (C)岗位规范应从实际出发,设计出单位特色 (D)工作说明书是以岗位的“事”和“物”为中心 41、以下不属于企业定员的内部环境的是( )。 (A)考勤制度 (B)退职退休制度 (C)奖惩制度 (D)企业与员工具有双向选择权 42、采用按岗位定员的方法时,应考虑的内容不包括( )。 (A)看管岗位的负荷量 (B)生产班次及倒班要求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实施办法》 的通知 【法规类别】保险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深人社规[2015]10号 【发布部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5.07.09 【实施日期】2015.07.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广东省职 工生育保险规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深人社规〔2015〕1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03号),结合本市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实施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9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实施《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03号,以下简称《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其全部职工和雇工(以下统称职工)参加生育保险,适用本实施办法。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本市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参加生育保险,适用本实施办法。 原在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参加生育保险的单位及其职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的,适用本实施办法。 第三条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开展母婴医疗服务的本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纳入本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第四条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上月职工工资总额1%的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 生育保险缴费比例需要调整的,由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结合生育保险基金使用情况,综合研究提出调整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 新修订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已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53次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人事部2004年10月20日颁布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同时废止。 部长尹蔚民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管理,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规范对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维护应试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是指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或者由其会同有关行政部门确定,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举行的与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相关的考试、职业准入资格考试和职业水平考试。 本规定所称应试人员,是指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规定参加考试的人员。 本规定所称考试工作人员,是指参与考试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人员,包括命(审)题(卷)、监考、主考、巡视、评卷等人员和考试主管部门及考试机构的有关工作人员。 本规定所称考试主管部门,是指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有关行政部门以及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考试管理职能的行业协会或者学会等。 本规定所称考试机构,是指经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批准的各级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单位。

第四条对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规范、适用规定准确。 第五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综合管理与监督。 各级考试主管部门、考试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按照考试管理权限依据本规定对考试工作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认定与处理。 地方各级考试主管部门、考试机构依据本规定对应试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认定与处理。其中,造成重大影响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由省级考试主管部门会同省级考试机构或者由省级考试机构进行认定与处理,并将处理情况报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相应行业的考试主管部门。 第二章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第六条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未按规定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经提醒仍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三)在试卷规定以外位置书写本人信息,或者以其他方式标注信息的; (四)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的; (五)未用规定的纸、笔作答,或者试卷前后作答笔迹不一致的; (六)以旁窥、交头接耳、打手势等方式传接信息的; (七)违反规定翻阅参考资料的; (八)在考试信号发出前答卷,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卷的; (九)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第七条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其中有第(三)项至第(八)项行为之一的,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一)抄袭、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二)互相传递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的; (三)故意损坏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的; (四)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16号 《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已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67次部务会审议通过,并经国务院同意,现予公布,自2011年10月15日起施行。 部长尹蔚民 二○一一年九月六日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维护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加强社会保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是指依法获得《外国人就业证》、《外国专家证》、《外国常驻记者证》等就业证件和外国人居留证件,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在中国境内合法就业的非中国国籍的人员。 第三条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或者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依法招用的外国人,应当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与境外雇主订立雇用合同后,被派遣到在中国境内注册或者登记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以下称境内工作单位)工作的外国人,应当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由境内工作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四条用人单位招用外国人的,应当自办理就业证件之日起30日内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受境外雇主派遣到境内工作单位工作的外国人,应当由境内工作单位按照前款规定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依法办理外国人就业证件的机构,应当及时将外国人来华就业的相关信息通报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向相关机构查询外国人办理就业证件的情况。 第五条参加社会保险的外国人,符合条件的,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在达到规定的领取养老金年龄前离境的,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予以保留,再次来中国就业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经本人书面申请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的,也可以将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第六条外国人死亡的,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第七条在中国境外享受按月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外国人,应当至少每年向负责支付其待遇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一次由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生存证明,或者由居住国有关机构公证、认证并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生存证明。 外国人合法入境的,可以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自行证明其生存状况,不再提供前款规定的生存证明。 第八条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外国人与用人单位或者境内工作单位因社会保险发生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或者境内工作单位侵害其社会保险权益的,外国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第九条具有与中国签订社会保险双边或者多边协议国家国籍的人员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其参加社会保险的办法按照协议规定办理。 第十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根据《外国人社会保障号码编制规则》,为外国人建立社会保障号码,并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 第十一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对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用人单位或者境内工作单位未依法为招用的外国人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或者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章的规定处理。 用人单位招用未依法办理就业证件或者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的,按照《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2011年10月15日起施行。 附件:外国人社会保障号码编制规则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