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安全教育培训制度(7)

工程项目安全教育培训制度(7)

工程项目安全教育培训制度(7)

工程项目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七)

一、三级安全教育

工程开工前,应由公司、项目部、班组对新进场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档案,并履行签字手续。公司级教育由安全处负责,项目部教育由项目经理与安全员负责,班组教育由班组长与兼职安全员负责。

(2)三级安全教育内容

a.公司级: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法规,当前安全生产情况,易发生事故案例及预防等。

b.项目部级: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纪律,安全技术交底,在建施工工程情况及必须遵守的事项:施工用化工产品用途及防火、放中毒(含煤气中毒)等知识

c.班组教育:本班组生产情况、工作性质及必要的安全知识;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机具设备性能及安全防护措施;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对建筑施工的架子工、机械工、起重工、场内机动车司机、电工、电气焊工等工种的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市劳动部门规定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的培训和考核,并经考核合格由劳动部门发《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持证方可上岗作业。

三、经常性教育

(1)在施工全过程中应经常采取板报、标语、漫画等多种多样的形式进行安全教育。

(2)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如防触电及触电后急救,脚手架、吊篮使用,防尘、防毒、防电光伤眼知识,安全法制教育等等。

(3)组织班组每周安全日活动,可利用班前班后进行教育。

(4)纠正违章教育,对违章作业人员进行纠正教育,并以现身说法的形式进行教育。

四、适时安全教育

(1)季节性安全教育,如冬雨季施工安全教育。

(2)节假日加班加点职工的安全教育。

(3)突击施工任务情况下的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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