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150溶剂油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江苏华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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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S Record号: CSSS-TCO-010-111309

危险

吞咽或进入呼吸道可能致命

可能导致遗传性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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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18.17号文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 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第三章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第四章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 第五章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第六章简易程序 第七章安全审查规定 第八章监督检查 第九章附则 附件: 1.适用简易程序的建设项目种类 2.安全评价表基本要素 3.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情况统计表 4.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申请书 5.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 6.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申请受理通知书 7.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8.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申请文件资料补正告知书

9.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书 10.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意见书 11.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意见书(不予通过) 12..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工作委托书 13.危险化学品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全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根据《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5号,以下简称《办法》)等法规规定,结合山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全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包括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其安全管理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实施细则。 下列建设项目不适用本实施细则: (一)危险化学品的勘探、开采及其辅助的储存,原油和天然气勘探、开采及其辅助的储存、海上输送,城镇燃气的输送及储存等建设项目; (二)科学研究、新产品试制、工艺技术或者设备的适应性试验等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的建设项目; (三)在役装置(设施)的单台(套)设备(设施)、配套和辅助系统(供排水、供气、供热、供冷、脱盐水、消防、防雷防静电、通风、自动化控制系统等)的更新改造项目。 第三条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包括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

万能胶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万能胶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一:化学品名称溶剂型万能胶 二:化学组成信息 化学辨识:混合物 主要成分:氯丁橡胶、酚醛树脂、醋酸乙酯、溶剂油 执行标准:国家标准 GB18583-2008 三:危害信息 侵入途径:可通过食入、吸入及皮肤接触吸收侵入体内。 健康危害:本产品蒸汽有麻醉性,工作场所溶剂超标将有害人体健康。环境危害:流入水域会造成污染。 燃爆危险:密封低温储存,忌长期暴露,严禁接近货源、热源,防治静电发生。 四:急救措施 大量吸入:立即将患者移离污染区,并深呼吸新鲜空气,如患者仍感觉不适,应将患者送医院就医。 皮肤接触:立即用大量肥皂水冲洗皮肤、脱去并隔离被污染的衣物和鞋、如有红肿等症状持续,立即就医。 眼睛接触:以大量清水清洗被接触的眼睛不少于10分钟,如再感不适及时送医治疗。 不慎吞入:若患者尚清醒,使其喝1-2杯水以稀释药物并立即联系医院或毒物控制中心。若患者已不清醒,不要从口给任何东西以确保呼吸吸道畅通,将身体平躺下,勿催吐,立即送往医院。

对急救人员之防护:戴口罩、手套、面具、防护衣。 对医师之提示:溶剂型胶粘剂。 五: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可被静电或明火点燃。加热到分解温度时释放出毒性烟雾。灭火器材:干粉、干砂、二氧化碳。 灭火方法:发生火灾时,请迅速切断着火点附近的燃烧途径,并穿适当的防护服,戴设备齐全的呼吸器,使用灭火剂由上风往下风的方向进行灭火、灭火后再用水降温。 灭火注意事项:切记先切断电源,疏散人员。消防人员需戴防护口罩。六:泄露应急处理 应急行动:用干砂或毛毡封住泄漏口,再用干砂混合泄漏物,用塑料圆锹装入存器,并掩埋于空旷地方。 人员防护:穿长靴和防护服,戴口罩、橡胶手套及防护眼镜。 环保措施:避免流入下水道以免阻塞。 七:操作处理与储存 使用方法: 1、对被粘合两面进行表面处理,除去污迹、油渍、水分,必要时打磨; 2、将胶水均匀刮涂在待粘接物的两个表面,稍等片刻,即可实施粘接。 注意事项: 1、开启门窗,保证施工场所通风良好;

江苏省危险化学品企业

江苏省危险化学品企业 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评审办法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和国家安监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24号),加强我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以下简称标准化二级企业)评审管理,规范评审工作,指导全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危险化学品企业是指本省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有固定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化工生产的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申请标准化二级企业(以下简称申请企业)的评审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标准化二级企业评审,依据《关于印发〈江苏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试行)〉的通

知》(苏安监〔2011〕202号)中的《评审标准》和相关行业评审标准的《补充规定》,由企业自主申请,按照申请、初审、评审、审核、公告、发证的程序进行。 第四条省安监局负责全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的监督管理,并公告通过评审的标准化二级企业名单;省安全生产协会负责标准化二级企业评审的组织工作。 第五条申请标准化二级企业评审的企业,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5年(含)以上; 2、至申请之日前3年内,未发生人员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事故、或者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爆炸、火灾、泄漏和中毒事故等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已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评审,并持续运行2年(含)以上;或经设区的市级安监部门推荐,安全生产管理基础条件好、在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中起示范

溶剂油安全技术说明书

溶剂油安全技术说明书 83、GB/T17519编制编制日期:xx年12月5日 SDS编号:xx-3134版本: 1、1第1部分化学品及企业标识化学品中文名:溶剂油化学品英文名:naphtha企业名称:宁夏鲁人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企业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同心县同德慈善工业园区邮编: 传真:联系电话:电子邮件地址:@qqZZZ企业应急电话:0953-产品推荐及限制用途: 用作石油炼制及化工原料,其产品可做燃料、香料、染料、塑料、医药、炸药、橡胶等。第二部分危险性概述紧急情况概述: 本品易燃,对环境有危害,对水体、土壤和大气可造成污染。其蒸气或雾对眼睛、粘膜和呼吸道有刺激性。对皮肤有刺激性。GHS危险性类别:易燃液体,类别2生殖细胞致突变性,类别1B吸入危害,类别1危害水生环境-急性危害,类别2危害水生环境-长期危害,类别2。标签要素:象形图:警示词:危险危险性说明:易燃液体和蒸气; 可引起遗传性缺陷; 吞咽并进入呼吸道可能致死; 对水生生物有毒; 对水生生物有毒并且有长期持续影响; 防范说明:预防措施:---远离热源、火花、明火、热表面。---禁止吸烟。---容器和接受设备接地、连接。---使用防爆电器、通风、照明及其他设备。---只能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采取防静电措施。---戴防护手套、防护眼镜、防护面罩。---保持容器密闭。 事故响应:---皮肤(或头发)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服。用水冲洗皮肤、淋浴。火灾时,使用干粉、泡沫、沙土灭火,喷水冷却容器。---眼睛接触:立即翻开上下眼睑,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Min,就医。---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畅通。如呼吸及心跳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忌用肾上腺素。---食入:误服用应立即漱口。饮足量温水,催吐,急送医院。---发生火灾时,使用雾状水、干粉、泡沫或二氧化碳灭火。安全储存:---在阴凉、通风良好处储存。 废弃处置:---本品或其容器依当地法规处置物理化学危险:其蒸汽与空气形成爆炸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应。其蒸汽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引着回燃。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流速过快,容易产生和积聚静电。健康危

最全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目录 甲基苯 (1) 2-丙醇 (2) 2-丁酮 (3) 乙酸乙酯 (4) 乙酸正丁酯 (5) 环氧树酯 (6) 醇酸树酯 (7) 二甲苯异体混合物 (8) 环己酮 (9) 不干性醇酸树脂 (10) 聚氨酯树脂 (11) 硝化纤维素 (12) 2-丁氧基乙醇 (13) 丙烯酸清漆 (14) 丙烯酸漆稀释剂 (15) 环氧漆固化剂 (16) 环氧漆稀释剂 (17) 硝基底漆 (18) 硝基清漆 (19) 硝基磁漆 (20) 硝基漆防潮剂 (21) 硝基漆稀释剂 (22) 聚酯树脂清漆 (23) 聚酯漆稀释剂 (24) 醇酸漆稀释剂 (25) 环氧磁漆 (26) 汽油 (27) 柴油 (28) 1,2,4,5-四甲苯 (29) 1,2,3-三甲苯 (30) 1,2,4-三甲基苯 (31) 1,3,5-三甲苯 (32) 1-丙醇 (33) 2-氨基乙醇 (34)

2-甲基-1-丙醇 (35) 4-甲基-2-戊酮 (36) 7110甲聚氨酯固化剂 (37) 氨溶液 (38) 苯酚 (39) 苯乙烯 (40) 环己烷 (41) 丙酮 (42) 石脑油 (43) 1,1-二氯乙烷 (44) 1,2-二氯乙烷 (45) 甲醇 (46) 乙醇[无水] (47) 4-羟基-4-甲基-2-戊酮 (48) 乙酸正丙酯 (49) 乙酸异丙酯 (50) 乙酸异丁酯 (51) 乙酸仲丁酯 (52) 乙酸乙烯酯[抑制了的] (53) 碳酸(二)甲酯 (54) 1,2-二甲苯 (55) 1,3-二甲苯 (56) 1,4-二甲苯 (57) 1,3,5-三甲基苯 (58) 正丁醇 (59) 乙二醇甲醚 (60) 乙二醇乙醚 (61) 丙烯酸正丁酯[抑制了的] (62) N,N-二甲基甲酰胺 (63) 3-氯-1,2-环氧丙烷 (64) 三氯甲烷 (65) 三氯乙烯 (66) 乙酸[含量>80%] (67) 丙烯酸[抑制了的] (68) 氢氧化钠溶液 (69)

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工艺安全可靠性论证实施办法(试行)

附: 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 工艺安全可靠性论证实施办法 (试行) 第一条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5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1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要求,结合我省化工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涉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采用的化工生产工艺属于国内首次使用的,应当进行安全可靠性论证。 省经信委负责我省企业采用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生产工艺鉴别的监督管理,省安监局负责企业采用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生产工艺安全可靠性论证的监督管理。 省经信委、省安监局共同委托省化工行业协会组织专家,对企业拟采用的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生产工艺进行鉴别和安全可靠性论证。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生产工艺”包括: 1、产品为国内首次生产(涉及化学反应过程的);

2、拟采用工艺技术是技术开发方或提供方首次产业化应用的实验室技术; 3、产品在国内有其他化工企业生产,但是工艺路线、原料路线或者操作控制路线为国内首次采用; 4、国内有其它化工企业采用相同工艺路线生产相同产品,但生产能力、关键生产装置有重大变化,或原料路线有本质上的变化等重大变更的; 5、国内有企业采用相同工艺路线生产相同产品,项目建设方无法提供由技术出让方出具的关于该生产工艺技术路线安全可靠的说明或引进国外成熟生产工艺在国内首次使用的。 第四条安全可靠性论证由省化工行业协会组织专家组进行。专家组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化工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具有化工和相关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三)对项目产品研究、开发和应用具有较高的理论和实践经验; (四)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项目建设单位无直接利益相关; (五)专家组成员3—5人。 第五条企业拟采用的化工生产工艺符合本实施办法第三条前4项情形之一的,应向省化工行业协会提出申请并提交如下文件、资料: 1、实验室技术首次工业化生产的,提供小试、中试报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鲁安监发〔2012〕55号)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鲁安监发[2012]55号) 1 总则 1.1为严格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做好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1号,以下简称《办法》)等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1.2本实施细则所称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是指依法设立且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工商核准文件从事生产最终产品或者中间产品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企业。 中间产品,是指为满足生产的需要,生产一种或者多种产品作为下一个生产过程参与化学反应的原料,不包括在同台(套)反应器内多步化学反应连续进行、生成物质不断转化的中间产物。 1.3在全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不包括中央企业及其直接控股企业的总部)应当依照本实施细则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下简称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活动。 1.4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实行企业申请、两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 1.5本实施细则实施过程中,《危险化学品目录》和国家及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有新的规定的,应当及时执行新的规定。 2 安全生产许可实施机关 2.1省安监局负责全省行政区域内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负责中央企业及其直接控股企业(不包括总部)、省管企业及其直接控股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工作。 2.2各设区的市安监局(以下简称各市安监局)受省安监局委托,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由国家安监总局、省安监局负责以外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工作。 在受委托的范围内,各市安监局接受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安监局的指导、监督,以省安监局的名义实施许可,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和个人实施许可。 省、市安监局统称实施机关。 2.3委托颁发有关事项在新的规定发布实施前,仍按《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委托颁发办法》(鲁安监发[2006]79号)、《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委托颁发有关问题说明》(鲁安监函字[2006]82号)执行。 3 取得许可的安全生产条件 省安监局依据国家及省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有关规定,汇总编制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条件》(附件1)。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符合以上条件的要求,国家及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有其他规定的,还应当符合其规定。 4 企业申请 4.1申请提交部门 中央企业及其直接控股企业(不包括总部)、省管企业及其直接控股企业向省安监局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他企业向所在地市安监局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 4.2初次申请 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应当在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提出,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溶剂油MSDS

200#溶剂油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化学品中文名称:2,3-丁二酮 化学品英文名称:2,3-butanedione 中文名称2:二乙酰 英文名称2:diacetyl 技术说明书编码:1060 CAS No.:431-03-8 分子式:C4H6O2 分子量:86.09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含量CAS No. 2,3-丁二酮431-03-8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危险性类别:第3.2类中闪点易燃液体 侵入途径:吸入、食入 健康危害:具有刺激性。接触后可引起恶心、头痛和呕吐。 环境危害:对环境有危害,对大气可造成污染。 燃爆危险:本品易燃,有毒,具刺激性。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流动清水冲洗。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就医。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极易燃烧爆炸。与氧化剂接触猛烈反应。流速过快,容易产生和积聚静电。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有害燃烧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灭火方法: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风向灭火。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离。灭火剂: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静电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要求的MSDS格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编写规定 General rules for preparation of chemical safety data sheet(CSDS)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CSDS)的内容和编写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化学品,包括化学单质、化合物和混合物,不适用于民用受控消费品、以科学研究为目的的少量样品和国家另有规定的特殊危险化学品。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3690-92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6944-86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 GB/T15098-94 危险货物运输包装类别划分原则 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简称UN RTDG) 《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则》(铁道部颁布)1995年 3.内容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CSDS)包括以下十六部分内容。 化学品及企业标识(chemical product and company identification)

主要标明化学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地址、邮编、电话、应急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地址等信息。 成分/组成信息(composition/information on ingredients) 标明该化学品是纯化学品还是混合物。纯化学品,应给出其化学品名称或商品名和通用名。混合物,应给出危害性组分的浓度或浓度范围。 无论是纯化学品还是混合物,如果其中包含有害性组分,则应给出化学文摘索引登记号(CAS号)。 危险性概述(haxards summarizing) 简要概述本化学品最重要的危害和效应,主要包括: 危害类别、侵入途径、健康危害、环境危害、燃爆危险等信息。 急救措施(first-aid measures) 指作业人员意外的受到伤害时,所需采取的现场自救或互救的简要处理方法,包括: 眼睛接触、皮肤接触、吸入、食入的急救措施。 消防措施(fire-fighting measures) 主要表示化学品的物理和化学特殊危险性,适合灭火介质,不合适的灭火介质以及消防人员个体防护等方面的信息,包括: 危险特性、灭火介质和方法,灭火注意事项等。 泄露应急处理(accidental release measures) 指化学品泄露后现场可采用的简单有效的应急措施、注意事项和消除方法,包括: 应急行动、应急人员防护、环保措施、消除方法等内容。 操作处置与储存(handling and storage) 主要是指化学品操作处置和安全储存方面的信息资料,包括: 操作处置作业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安全储存条件和注意事项。 接触控制/个体防护(exposure controls/personal protection) 在生产、操作处置、搬运和使用化学品的作业过程中,为保护作业人员免受化学品危害而采取的防护方法和手段。包括:

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

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 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刻吸取靖江市德桥仓储有限公司“4?22”火灾事故教训,在全省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特别是强化对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的安全管理,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交通运输部及国家铁路局联合印发的《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部署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督促涉及危险化学品储存的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全面排查安全风险,及时治理事故隐患,通过整治提升一批、整顿一批、关闭一批问题企业,切实提升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的本质安全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防范危险化学品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二、整治范围 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含生产、经营、运输环节的罐区、库场、堆场等),重点是构成重大危险源且涉及硝酸铵等爆炸品、有毒有害气体的储存场所,甲类、乙类易燃液体及液化气体的储存场所,尤其是单独储存经营油品或化工品的罐区。

三、整治内容 (一)储存场所未取得合法规划手续、周边安全防护距离不满足安全要求的;未经过正规设计,存在违法建设和经营、未批先建、批小建大、无证经营、超量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使用登记、安全技术档案未按要求建立完备的;未经工艺变更许可后改变储罐设计使用条件,未经安全论证合格使用多个化学品储罐尾气联通回收系统的。 (二)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不落实,未按要求健全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未依法租赁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设施)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及未明确出租方、承租方的安全管理责任的;未制定和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的,未建立完善和执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违反有关国家标准要求,未建立并严格落实特殊作业管理制度的。 (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到位,未依法依规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从业人员无证上岗,对本岗位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不清楚、不掌握的。 (四)未对重大危险源定期辨识、评估及备案,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完善,未建立安全监测监控体系或体系不稳定不可靠,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管控不到位的。

120#溶剂油安全技术说明书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一部分化学品及企业标识 化学品中文名:120号溶剂油 化学品英文名:Mineral solvents for rubber industry 企业名称:利津德达顺工贸 生产企业地址:省东营市利津县盐窝镇工业园 邮编: 257400 电子地址:E-mail:dedashun163. 联系:0 传真: 0 企业应急:00 技术说明书编码: Q/DDS63-2014 产品推荐用途:用作辛烷值测定的标准、溶剂,以及用于有机合成,试验试剂的制备。 产品限制用途:如果改作他用,请及时与厂家联系,擅自使用导致不了后果的,厂家概不负责。 第二部分危险性概述 物理化学危险:易燃,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热源和明火有燃烧爆炸的危险。与氧化剂接触发生化学反应或引起燃烧。高速冲击、流动、激荡后可 因产生静电火花放电引起燃烧爆炸。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 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 健康危害:本品有麻醉作用和刺激性。急性中毒:吸入本品蒸气可引起眩晕、恶心、厌食、欣快感和步态蹒跚,甚至出现意识丧失和木僵状态。对皮肤有轻度刺激 性。慢性影响:长期接触可引起神经衰弱综合征。少数人有轻度中性白细胞 减少,消化不良。 环境危害:对环境可能有害 GHS危险性类别:根据《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GB 13690-2009)及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规系列标准,该产品属于:易燃液体3类(GB20581); ,急性毒性-吸入-4,对水环境的危害- 长期慢性3,吸入危害-2,

标签要素:易燃、具刺激性 形象图: 警示词:警告 危险信息:易燃液体和蒸气; 吸入有害; 对水生生物有害并且有长期持续影响; 吞咽并进入呼吸道可能有害. 防说明: 预防措施;·远离火种、热源,避免摩擦、撞击 ·切忌与强氧化剂、卤素混运 ·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 ·仓储温度不宜超30℃ ·误食,用水漱口,给饮牛奶或蛋清。就医。 事故相应:消除所有点火源。根据液体流动和蒸气扩散的影响区域划定警戒区,无关人员从侧风、上风向撤离至安全区。 安全储存:储存于阴凉、通风库房。远离火种、热源。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氧化剂、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 废弃处置:危险废物,废弃处置方法:用控制焚烧法处理 第三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物质√混合物 危险组成浓度% CAS No. 正庚烷无资料142-82-5 异庚烷无资料31394-54-4 环庚烷无资料291-64-5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如有不适感,就医。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如有不适感,就医。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最新修订版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目录 1 总则 (3) 2 安全生产许可实施机关 (4) 3 取得许可的安全生产条件 (4) 4 企业申请 (5) 4.1申请提交部门 (5) 4.2初次申请 (5) 4.3延期申请 (6) 4.4变更申请 (7) 4.5企业(总部)的申请 (9) 4.6申请书的填写和提交 (9) 5 实施机关受理 (10) 6 实施机关审查与发证 (10) 6.1审查 (10) 6.2发证 (11) 6.3存档 (11) 7 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12) 8 安全评价 (13) 8.1安全评价依据 (13) 8.2安全评价期限 (13) 8.3安全评价报告的内容 (14) 8.4安全评价报告的审查 (15) 8.5安全评价报告的备案 (15) 9 监督管理 (15) 9.1属地监管 (15) 9.2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撤销 (16) 9.3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注销 (16) 9.4公告与通报 (17) 10 对有关问题的处理 (17) 10.1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7) 10.2停产期间申请延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8) 10.3两个及以上企业共用装置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9)

10.4租赁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9) 10.5存在问题和隐患的整改时限 (19) 10.6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注销后的重新申请 (20) 10.7安全生产许可证征求意见书的填报 (20) 11 工作人员守则 (20) 12 附则 (21) 附件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条件 附件2: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附件3: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书 附件4: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书 附件5: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 附件6: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受理通知书 附件7: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附件8: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现场核查通知书 附件9: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书 附件10: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征求意见书 附件1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予颁发通知书 1 总则 1.1为严格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做好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1号,以下简称《办法》)等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1.2本实施细则所称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是指依法设立且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工商核准文件从事生产最终产品或者中间产品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企业。 中间产品,是指为满足生产的需要,生产一种或者多种产品作为下一个生产过程参与化学反应的原料,不包括在同台(套)反应器内多步化学反应连续进行、生成物质不断转化的中间产物。 1.3在全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不包括中央企业及其直接控股企业的总部)应当依照本实施细则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下简称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活动。 1.4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实行企业申请、两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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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大全(MSDS)

1,1,1-三氯乙烷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化学品中文名称: 1,1,1-三氯乙烷 化学品英文名称: 1,1,1-trichloroethane 中文名称2:甲基氯仿 英文名称2: methyl chloroform 技术说明书编码: 612 CAS No.: 71-55-6 分子式: C2H3Cl3 分子量: 133.42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含量 CAS No. 1,1,1-三氯乙烷≥95.0% 71-55-6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危险性类别: 侵入途径: 健康危害:急性中毒主要损害中枢神经系统。轻者表现为头痛、眩晕、步态蹒跚、共济失调、嗜睡等;重者可出现抽搐,甚至昏迷。可引起心律不齐。对皮肤有轻度脱脂和刺激作用。 环境危害: 燃爆危险:本品可燃,有毒,具刺激性。 -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遇明火、高热能燃烧,并产生剧毒的光气和氯化氢烟雾。与碱金属和碱土金属能发生强烈反应。与活性金属粉末(如镁、铝等)能发生反应, 引起分解。 有害燃烧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氯化氢、光气。 灭火方法: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风向灭火。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灭火剂: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砂土。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毒服。从上风处进入现场。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附或吸收。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直接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安全防护眼镜,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戴防化学品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化剂、碱类接触。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氧化剂、碱类、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职业接触限值 中国MAC(mg/m3):未制定标准 前苏联MAC(mg/m3): 20 TLVTN: OSHA 350ppm,1910mg/m3; ACGIH 350ppm,1910mg/m3 TLVWN: ACGIH 450ppm,2460mg/m3 监测方法:气相色谱法 工程控制: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 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应该佩戴直接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佩戴空气呼吸器。眼睛防护:戴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 手防护:戴防化学品手套。 其他防护: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完毕,淋浴更衣。单独存放被毒物污染的衣服,洗后备用。注意个人清洁卫生。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主要成分:含量: 工业级一级≥95.0%; 二级≥91.0%; 三级≥90.0%。 外观与性状:无色液体。 pH: 熔点(℃): -32.5 沸点(℃): 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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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溶剂油化学技术安全说明书MSDS 1 化学品名称 中文名称:6#抽提溶剂油 英文名称:soybean extracting solvent No.6 2 成分/组成信息 主要成分为正已烷(C6H14)74%和环已烷(C6H12)16% 3 危险性概述 危险性类别;甲类 健康危害:具有刺激性,可引起恶心、头痛和呕吐 环境危害:对环境有危害,对大气可造成污染。 燃爆危险:本品易燃,具有刺激性。 4 急救措施 吸入:脱离现场到空气新鲜处,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就医。食入:催吐,就医。 5 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极易燃烧爆炸。与氧化剂接触猛烈反应。流速过快,容易产生和积聚静电。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列和爆炸的危险。 灭火方法: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风向灭火。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

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离。 6 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静电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注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声所处置。 7 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密闭操作,注意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静电工作服,戴橡胶耐油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化剂、还原剂、碱类接触。灌装时应控制流速,且有接地装置,防止静电积聚。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摄氏度。应与氧化剂、还原剂、碱类、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

江苏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2017

江苏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严格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和管理工作,依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以下简称生产企业),是指依法设立且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工商核准文件,生产的最终产品、中间产品(以下统称为产品)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企业。 中间产品,是指为满足生产的需要,生产一种或多种化学品,作为下一个生产过程参与化学反应的原料。 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实施办法》和本实施细则的规定,申请领取《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下简称安全生产许可证)。 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不得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活动。 第四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不适用本实施细则: (一)产品品名虽然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但未达到国家、行业、地方和企业产品标准;

(二)购买危险化学品进行分装、充装,在购买的危险化学品中加入非危险化学品的溶剂进行稀释后销售或使用; (三)非化工类其他工贸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学品,仅为本企业非化工类生产装置配套,参与的下一个生产过程不是化学反应过程; (四)在溶解、萃取等物理过程中作为溶剂的危险化学品,仅在生产装置循环使用且没有参与化学反应(以低浓度化学品提纯生产高浓度危险化学品的加工过程除外); (五)经过鉴定分类属于危险化学品确定原则,但未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828类项除外); (六)以“现场供气”模式生产空气化工产品; (七)生产中直接放空的危险化学品。 第五条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安监局),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中央企业及其直接控股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的企业(总部)以外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并负责剧毒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查工作。 剧毒化学品生产企业,是指生产最终产品、中间产品涉及剧毒化学品的企业。 省安监局委托各设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安监局),负责除剧毒化学品生产企业以外的企业(以下简称一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的受理、审查以及剧毒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受理工作。 负责受理、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工作的省、市安监局统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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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溶剂油安全技术说明书 MSDS 销售事业部轮南集输站 第一部分化学品及企业标识

化学品中文名称:200#溶剂油 化学品英文名称:ligroin 第二部分成份/组成信息 主要成分:辛烷庚烷 相对分子量:无资料 分子式:无资料 化学类别:无资料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危险性类别:第3.2类中闪点易燃液体 危险性综述:本品极度易燃,对环境有危害,对水体、土壤和大气可造成污染。 侵入途径:吸入、食入。 健康危害:其蒸气或雾对眼睛、粘膜和呼吸道有刺激性。中毒表现可有烧灼感、咳嗽、喘息、气短、头痛、恶心和呕吐。本品对皮肤有 刺激性。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流动清水冲洗。 眼睛接触:立即翻开上下眼睑,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Min,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畅通。如呼吸及心跳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忌用肾上腺素。 食入:误服用应立即漱口。饮足量温水,催吐,急送医院。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其蒸汽与空气形成爆炸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应。其蒸汽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引着回燃。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流速过快,容易产生和积聚静电。 有害燃烧产物:一氧化碳、硫化物。 灭火方法及灭火剂:可用泡抹、二氧化碳、干粉灭火。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切断电源后。迅速撤离泄露污染人员至安全地带,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毒服。尽可能切断泄露源。防止进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露尽可能将泄露液收集在密闭容器内,用砂土吸收残液。大量泄露: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汽灾害。喷雾状水冷却和稀释蒸汽、保护现场人员。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处置注意事项:密闭操作,加强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操作人员佩带自吸过滤式防毒面罩(半面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戴橡胶耐油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毒物。 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通风库房。远离火种、热源。仓温不宜超过30度,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氧化剂、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重点县(市、区)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重点县(市、区) 安全生产攻坚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深入开展对重点地区、重要环节以及难点问题的安全生产攻坚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推动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60个危险化学品重点县(市、区)安全生产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办函“2014”8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全省30个危险化学品重点县(市、区)安全生产攻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牢固树立“红线”意识,深入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政府属地管理责任,以严格安全准入条件为抓手,强化源头管理;以深化?两重点、一重大?装置设施(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工工艺、重大危险源)、八项危险作业环节(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破土、临时用电、高处、吊装、抽堵盲板、设备检修)和四个重要化工过程(化工装置试生产、开/停车,生产要素变更,危险化学品储运,外来施工队伍施工)的专项整治为重点,严防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以学习万华集团安全管理经验、杜绝违规违章为关键,带动企业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以强化培训工作为支撑,增强安全监

督检查的专业性和针对性,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企业安全管理状况的监督,提高政府安全监管能力,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到2016年底,全省30个重点县(市、区)80%以上的化工企业搬迁入园,化工园区基本实现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政府安全监管能力得到全面提升;危险化学品和化工行业事故死亡人数占全省的比例显著下降,带动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 二、主要任务 (一)严格安全准入条件,强化源头管理 1、制定和落实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各重点县(市、区)要依据国家安监总局《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编制导则》(安监总厅管三“2013”96号)的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加快制定并实施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科学规划化工园区(包括化工企业聚集的集中区或者工业区),建立化工企业准入和退出机制,严格安全准入条件,坚决杜绝不符合规划要求、不具备安全准入条件、不进入化工园区的危险化学品项目建设。 2、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已规划的化工园区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2”37号)的要求,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严格准入,科学建设。要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做好未经正规设计化工装置的设计安全诊断,从设计源头消除潜在隐患、杜绝事故发生。要建立健全?责任明确、管理高效、资

S溶剂油化学品安全专业技术说明书江苏华伦

S-溶剂油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江苏华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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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化学品及企业标识 1.1 产品的确认 化学品名称:芳烃溶剂S-150 其他名称:无 产品的识别信息:CAS# 64742-94-5;EC# 265-199-0 1.2 产品的推荐用途与限制用途: 1.2.1 推荐用途: 生产油漆涂料、农药、双氧水、水处理剂、油田化学品等。 1.2.2 限制用途: 未知。 1.3 供应商的具体信息: 供应商:江苏华伦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丁伙镇人民中路39# 联系人(电子邮箱): 固定电话:+86- 传真:+86- 1.4应急咨询电话(24h): +86- 2 危害性概述 2.1 物质的分类 2.1.1 GHS危险性分类: GB 13690-2009 (GHS) 危险级别/危险分类危害陈述 呼吸道危险类别1 吞咽或进入呼吸道可能致命 生殖细胞突变性类别1B 可能导致遗传性缺陷 致癌性类别1B 可能致癌 2.2 标签要素 象形图: 信号词:危险 危险性说明:吞咽或进入呼吸道可能致命 可能导致遗传性缺陷 可能致癌 预防措施:在使用前获取特别指示。 在读懂所有安全防范措施之前切勿搬动。 戴防护手套、穿防护服、戴防护眼镜、防护面罩。 事故响应:如误吞咽:立即呼叫解毒中心/医生…

如接触到或有疑虑:求医/就诊。 不得诱导呕吐。 安全储存:存放处需加锁。 废弃处置:本品及容器必须以安全方式处置。 3 成分/组成信息 物质/混合物:物质 成分: 化学名称CAS 号EC 号含量(%) 轻芳烃溶剂石脑油64742-94-5265-199-0 ≥98% 4 急救措施 4.1 措施概述: 如有任何疑似症状或症状持续存在,请就医治疗。 4.1.1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呼吸困难时,由专业人员输氧。 4.1.2 皮肤接触: 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如果刺激仍然持续,建议就医。被污染的衣服再次使用前需要洗净。如果产品侵入皮肤,或进入身体的任何部位,无论其创伤的表面或大小,应立即作为一种外科急症通过内科医生诊断。 4.1.3 眼睛接触: 立即翻开上下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 分钟。就医治疗。 4.1.4 食入: 如果大量吞食,受害人意识清醒,给服温水。如果危险超过中毒,不要尝试诱吐,获取紧急医疗照顾。 4.2 主要的症状和影响,包括急性和迟发效应: 吞咽或进入呼吸道可能致命。可能导致遗传性缺陷。可能致癌。 4.3 对保护施救者的忠告和对医生的特别提示: 如发生任何不适症状,请就医咨询/治疗。 4.4 医疗护理和特殊的治疗: 无。 5 消防措施 5.1 灭火方法及灭火剂:泡沫,水雾,化学干粉,二氧化碳,惰性气体,沙或泥土。 不合适的灭火剂:水柱。 5.2 物质的特别危险性: 在分解时,本产品可能会产生碳氧化物和各种有机化合物。 5.3 特殊灭火方法及保护消防人员特殊的防护装备: 将所有无关人员撤离现场。消防人员必须穿着全身防护并有主动呼吸设备的消防服。喷水可使火场中的容器冷却,并稀释泄漏的可燃混合物,保护人员防止蒸汽泄漏和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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