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空线路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架空线路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架空线路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架空线路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一、器材检验

1、电杆、拉线地锚等混凝土制品质量检验:杆身、拉线地锚

混凝土表明不得有麻面、露筋、塌陷、脱皮。

a、环向裂纹宽度<1

b、纵向裂纹宽度<1

c、混凝土破碎部分<1/3电杆周长

d、混凝土破损表明<20 c㎡

2、钢绞线、铁扎线、铁件质量检验:基本要求为镀锌光洁无

疤痕、无锈蚀、开裂、气泡和明显的锌瘤、锌渣,不得使用

焊接工艺器件;有螺纹铁件螺纹应完整,与螺母配合的松紧

适度符合公差。

3、光缆单盘测试

a、施工单位根据设计对运到工地的光缆、器材的规格、程式

数量进行清点和外观检查、发现异常应重点检查。

b、工程所用的光缆器材必须有产品合格检验证。核对厂家测

试记录所列项目及指标,是否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和设计要

求。

c、核对单盘的规格、程式和制造长度应符合订货合同规定和

设计要求。

d、对光缆的外观检查,包装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做记录,在测

试时重点检验。

e、光缆开头检验时,应核对光缆端别,并在盘上标注。

f、光缆现场采用测试仪检验测试光纤衰减常数、光纤长度。

应按设计规定测试项目进行,发现问题向建设单位反映。

g、单盘光缆检验完毕,恢复光缆端头密封。

h、光缆金属护套对地绝缘应大于10000 MΩ* 。

i、对光缆尾纤及光缆接头盒等检查,看附件是否齐全,看规

格程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接头盒分直通型和分歧型。

二、根据施工图设计进行电杆、拉线测量定位

1、打洞前复核路由、测定电杆、拉线位置,复核时应确认杆

位设计偏差在允许范围,电杆与道路及其他建筑物、电力线

的隔距符合要求。

2、杆洞、拉线洞的施工

a、用拉线加固的电杆杆洞根部应内移半个根径。

b、杆洞深应符合各类土质的相应要求,其偏差应小于正负5。

c、杆洞应打成圆形,其洞径比电杆根径最大直径大15为宜。

d、为便于立杆,可在便于放置电杆侧开槽口,槽口深度应小

于1/2杆洞。

e、拉线洞的位置应由拉线出土点向外移,确保拉距。拉距比

宜等于1,如因地势限制,可在0.75~2间适当调整,超出此

范围应按规定调整拉线程式。

三、立杆及电杆根部加固

1、立杆

a、确认电杆质量符合要求。

b、抬运电杆时确认杆高符合设计程式,尽量确保吊线的平顺,

减少吊背档。

c、直线路上电杆应成一直线,不得有眉弯或S弯。电杆竖立

应正直。杆根左右偏差应小于5,前后偏差应小于30,杆梢

前后、左右倾斜不得超过1/3梢径。

d、用拉线加固的角杆,杆根应向转角内移半个根径,拉线收

紧后,杆梢应向外倾斜半个梢径。

e、采用撑杆加固的角杆,杆根不得内移。

f、终端杆杆梢应向吊线张力的反侧倾斜半个梢径。

2、回土及夯实

a、杆洞及拉线洞回土必须分层夯实,每层以30为宜。

b、杆根培土应高出地面20。

c、杂草、稀泥、冻结土块、大石块均不得回填入杆洞。

3、电杆杆根的加固

遇有松土地带及河滩杆洞深度不够,电杆可采用水泥砂浆浆砌

护墩保护,其基础直径应在1~1.2米,上部直径不小于80。

深度应略大于规定埋深10~20为宜。

四、拉线及撑杆的装设

1、一般规定

a、拉线的安装方位,角杆拉线应在角平分线上,人字拉应与

线路行进方向垂直,顺线拉及终端杆拉线应与线路行进方向

成一直线。地锚出土点的偏差应在规定范围内。

b、拉线抱箍在电杆上的位置、隔装数:终端拉、顶头拉、角

杆拉、顺线拉一律装设在吊线抱箍的上方,防风拉、侧面拉

线装设在吊线抱箍的下方。各抱箍间的距离为10厘米±2厘

米。拉线距高比等于1;不得小于0.75。直线段拉线隔装数;

防风拉间隔8根,防凌拉间隔32根。

c、拉线应采用钢绞线,其程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d、拉线不得有接头、锈蚀及松弛现象。

e、安装双拉线时,两条拉线应在同一垂线上,同时应保证两

条拉线的平行及地锚出土长度的一致。

f、地锚配选程式应符合:

f.1 人字拉7/2.2钢绞线采用Φ12 X 1800 钢柄地锚。

f.2 角杆拉线5米以下角深,采用7/2.6钢绞线配Φ16 X

1800 钢柄地锚。

f.3 角杆拉线5米以上10米以下角深,采用7/2.6钢绞线

配Φ16 X 2100 钢柄。

f.4 角杆拉线10米以上角深用双拉线,上道采用7/2.6钢

绞线配Φ16 X2100 钢柄地锚;下道采用7/2.6钢绞线配Φ

16 X1800 钢柄地锚;

f.5 四方拉的顺线拉采用7/2.6钢绞线配Φ16 X 2100 钢

柄地锚;

f.6 大于15米角深,两道顺线拉(终端顶头拉)均采用7/2.6

钢绞线配Φ16 X 2100 钢柄地锚(个别特殊地形可视具体

情况加双拉,另加一道可用7/2.6钢绞线配Φ16 X 1800 钢柄地锚);

f.7 7/3.0钢绞线配Φ20 X2400 钢柄地锚。

2、拉线的安装

a、拉线扎把均采用3.0铁线另缠法。如下表:

b、拉线上把长度为 7/2.6及以下钢绞线首节 15厘米,末节

10厘米±1厘米,首末节间距净3厘米。(7/3.0 首节改为20厘米)扎把最后距末节10厘米,用3.0铁线封口5至7圈。

c、拉线中把长度为 7/2.6及以下钢绞线首节 15厘米。(7

/3.0钢绞线改为20厘米)末节10厘米±1厘米。首末节间距为30厘米。最后距末节10厘米用3.0铁线封口5至7圈。

如下表:

各扎把必须缠绕紧密均匀,不得有明显喇叭口。

d、钢柄地锚出土长度为20至30厘米。地锚方位偏差;角杆

及各种顶头拉为5厘米,防风拉、防凌拉、顺线拉及各种侧

面拉为10厘米。

e、埋设地锚时出土点至横木间应开一个斜道,使上部拉线与

地锚、横木成一直线。

f、拉线与地锚连接时7/2.6钢绞线及以下采用5股衬圈,

7/3.0钢绞线采用7股衬圈,第一节扎把应紧靠拉线衬圈。

g、装设撑杆应该符合下列要求;

l、不得在角深大于3米的角杆上装设撑杆。

2、撑杆的距离比为0.6,引留撑杆不得小于0.5。

3、撑杆装设方向应该在角杆内角平分线上。

h、高拉桩装设应符合以下要求:

1、拉桩稍部应向张力的反侧外倾斜80至100厘米。

2、副拉线抱箍距杆顶应为15厘米以下。

3、正拉线与地面建筑物及其它障碍物的间距同光缆与其它

建筑物的隔距相同。

4、高拉桩正、副拉线连接缠绕、其规格与拉线上、中把同。

i、在坚石地带可在坚石上凿洞,打入Φ25 X 450 洋元地锚,

并浇注1:3水泥沙浆于洞内封实。洋元地锚与拉线连接处必

须成90度角度,选用7股衬圈。

j、吊板拉线除市区特殊地段外,一般不得装设.因特殊地段必须装设时,其地锚应用混凝土压实封面。

五、避雷线

1、在下列电杆上应装设避雷线

a、终端杆、引入杆及接近局站的五根电杆(必须装置自接入

地的避雷线)

b、角杆、跨越杆、分支杆及12米以上的电杆、坡顶杆、(可

利用拉线入地)

2、避雷线应用 4 .0铁线制成.其上部应高出杆顶 10厘米(距

杆顶 5厘米处应用3.0铁线紧缠2圈)。

3、利用拉线入地的避雷线,不得碰触吊线抱箍。

六、吊线

1、为保证光缆与地面隔距要求,吊线应装置在距杆顶40至

60厘米为宜,(特殊情况除外,同一直线上吊线装设位置应在

同一水平线上。

2、吊线一般采用7/2.2钢绞线、吊线原始垂度只能小于规定

值而不能大于规定值。

3、杆距大于120米时为跨越档,应装设辅助吊线.辅吊程式

应比正吊大一级为宜。辅助吊线应装置在正式吊线上方30厘

米处,杆档中间设2至3处连铁将正副吊线连接。

4、杆距在120 米以上为飞线,其施工要求按设计规定。

5、吊线接续应采用3.0铁线另缠的方法。如下表:

6、吊线在四方拉杆上装设泄力终结和吊线入地(吊线入地用

Φ4.0 镀锌铁线另缠法接拉线入地,封口处缠5—7圈)。

7、内角吊线其角深在3至5米时用4.0铁线作绑扎辅助装置。

角深超过5米时用钢绞线作辅助装置,钢绞线一般长50-60。

8、遇坡度变更较大时(1/10杆)、应装俯、仰角辅助装置。

9、内角吊线辅助线及俯角、仰角辅助线应与主吊线同时受力。

七、光缆敷设

1、光缆布放时不允许过度弯曲、其弯曲半径不得小于光缆外

径的20倍。不允许出现“”小扣及纽绞现象,不得损伤光

缆外护层。

2、光缆布放时应在角杆、四方拉作预留。预留与电杆接近处

用皮线或剖式塑管套护光缆40 厘米,并与电杆捆扎。

3、光缆挂钩应根据光缆外径选用。挂钩间距为50厘米土3厘

米。挂钩在吊线上的搭扣方向应一致。挂钩托板齐全、平整,

倾斜度不得超过 30度。

4、架空光线穿越380V、220V电力线时,应采用绝缘保护板将

吊线作绝缘处理、绝缘板长度应超过电力线边线大于一米。

5、光缆接头盒应装设在距电杆50至60厘米处,用接头盒抱

箍将接头盒固定在吊线上。

6、接头盒两侧余线以10 ~ 20米为宜.将余线用预线架固定

在接头杆相邻两杆反侧。余线应盘成圆型,在预线架捆扎整齐

牢固。

八、光缆的器材检验

1、施工单位根据设计对运到工地的光缆、器材的规格、程式

数量进行清点和外观检查、发现异常应重点检查。

2、工程所用的光缆器材必须有产品合格检验证。核对厂家测

试记录所列项目及指标,是否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和设计要

求。

3、核对单盘的规格、程式和制造长度应符合订货合同规定和

设计要求。

4、对光缆的外观检查,包装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做记录,在测

试时重点检验。

5、光缆开头检验时,应核对光缆端别,并在盘上标注。

6、光缆现场检验测试光纤衰减常数、光纤长度。应按设计规

定测试项目进行,发现问题向建设单位反映。

7、单盘光缆检验完毕,恢复光缆端头密封。

8、对光缆尾纤及光缆接头盒等检查,看附件是否齐全,看规

格程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接头盒分直通型和分歧型,仔细看

使用说明便于实地安装。

9、检验测试必须有完整记录,并由建设单位备案,确认没有

问题方可进行全程光缆配盘。

九、光缆的配盘

1、光缆配盘应根据复测路由计算出光缆架设总长度以及光纤

全程传输质量要求选配。

2、本地网光缆根据主干光缆和分歧光缆的布局,依设计要求

合理进行配盘。

3、光缆应尽量做到整盘架设,以减少中间接头。

4、光缆配盘结果应填入中继段光缆配盘图,应反复仔细审核,

不得出差错。

5、光缆端别的确定:按核设计规定的光缆端别布放光缆

十、光缆接续与安装

1、局站内光缆的安装、根据设计安装时留有足够的长度。

2、光缆在局站终端形式:①架:②光纤终端盒等。严格按

照设备说明书操作,尾纤与光缆接续严格按设计顺序连接,同时在尾纤上贴有标记,并作好记录。

3、光纤在机架内盘绕应大于规定的曲率半径,利用光缆中光

纤连接时,其连接损耗应符合设计要求。在熔接测试时,必须严格用仪监测。

4、光缆接续:

a、缆接续内容:光纤接续、加强芯、护套的固定、接头损耗

测量、接头盒的封装以及接头保护安装。

b、光纤接头前应该核对光缆程式选用接头盒,根据接头预留

长度进行开剥。

c、光缆开剥后在接头盒支架上的固定要牢固,不得损伤束管

及纤芯。环境要整洁,纤芯接续必须按出厂色谱顺序或设计要求对应相接,不得有误。尤其是分歧接头光缆时按规定接续并作好记录。架空光缆接头盒加强芯不接地,不联通。d、用熔接机进行纤芯接续时,光纤熔接的全部过程应采用监

测,测出接头损耗,同时记录接头点到测试点纤芯距离。确保光纤接续平均损耗达到设计文件的规定,保证光缆传输质量。

e、接好纤芯后用热可缩管保护,光纤在余线盘固定及盘绕的

曲率半径应大于37.5,避免对1.55波长产生附加衰减。盘绕后的纤芯用胶带稳妥固定在盘纤板内。

f、光缆接头盒封装时,密封胶带应填实,光缆接头盒紧固螺

丝要上紧,保证密封性能。在确认不渗漏的情况下方可安装

到吊线上(或埋入地下)。

(完)

10KV-35KV架空线路施工验收规范(1)

10KV-35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本规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2-82),结电力线路实际和运行特点情况编制而成。 第一章总则 一、为保证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的施工质量,促进工程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电力线路安全运行,制定本规范。 二、本规范适用于35kV及10KV架空电力线路新、改、扩建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的大档距及铁塔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架空电力线路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四、采用的设备、器材及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设备应有铭牌。 当采用无正式标准的新型原材料及器材时,安装前应经技术鉴定或试验,证明质量合格后方可使用。 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应制订不低于本规范水平的质量标准或工艺要求。 六、架空电力线路的施工及验收,除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原材料及器材检验 一、架空电力线路工程所使用的原材料、器材,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重作检验: 1、超过规定保管期限者。 2、因保管、运输不良等原因而有变质损坏可能者。 3、对原试验结果有怀疑或试样代表性不够者。 二、架空电力线路使用的线材,架设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应有松股、交叉、折叠、断裂及破损等缺陷。 2、不应有严重腐蚀现象。 3、钢绞线、镀锌铁线表面镀锌层应良好,无锈蚀。 4、绝缘线表面应平整、光滑、色泽均匀,绝缘层厚度应符合规定。绝缘线的绝缘层应挤包紧密,且易剥离,绝缘线端部应有密封措施。 三、为特殊目的使用的线材,除应符合本规范第2.0.2条规定外,尚应符合设计的特殊要求。 四、由黑色金属制造的附件和紧固件,除地脚螺栓外,应采用热浸镀锌制品。 五、各种连接螺栓宜有防松装置。防松装置弹力应适宜,厚度应符合规定。

光缆线路工程施工验收技术规范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 光缆线路工程施工验收技术规范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网络部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光缆及器材检验 (2) 第三章路由复测 (3) 第四章光缆配盘 (6) 第五章安装工艺 (7) 第六章中继段测试 (21)

第七章竣工验收 (22) 第八章附则 (24)

第一章总则 1.1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光缆线路工程施工验收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是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光缆线路工程施工质量检验、随工检验和竣工验收的技术依据,适用于省内干线、城域传送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光缆线路工程。 1.2光缆线路工程的验收应按信息产业部部颁的《邮电基本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办法》、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省公司下发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通信工程验收管理办法》(安移动网〔200 7〕142号) 、本规范以及设计文件规定进行,验收项目、内容和标准按本规范的要求办理。 1.3工程验收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以确保工程质量。各级建设单位必须加强工程质量检查工作,通过监理单位或随工代表加强施工现场的质量检查,做好随工检验和隐蔽工程的签证工作。 1.4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部颁有关施工质量检查的规定和设计规范要求。 1.5本规范主要包括安徽移动使用较多的管道、架空光缆和硅管管道的敷设。施工单位制定的施工操作规程应遵循本规范的要求。 1.6 本规范未尽事项应执行YD5121-2005《长途通信光缆线路工程验收规范》,YD/T5138-2005《本地网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Y D5043-2005《长途通信光缆塑料管道工程验收规范》和GB50374-2 006《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第一章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一、总则 1、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并作为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统一准则。 3、本标准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编制。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全使用。 二、术语 1、建筑工程: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 2、建筑工程质量:反映建筑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 3、验收:建筑工程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以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4、进场验收: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按相关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产品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5、检验批: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理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6、检验:对检验项目中的性能进生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第项性能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7、见证取样检测: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所进行的检测。 8、交接检验:由施工的承接方与完成方经双方检查并对可否继续施工做出确认的活动。 9、主控项目:建筑工程中的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10、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11、抽样检验: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建筑工程检验项目中,按检验批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架空线路施工安全规程(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架空线路施工安全规程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1512-39 架空线路施工安全规程(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节勘测 一、勘查时,应对拟定的通信线路所经过的沿线环境进行详细的调查,如有毒植物、毒蛇、血吸虫、猛兽和狩猎器具、陷井等,应告知测量和施工人员,采取预防措施。 二、凡遇到河流、深沟、陡坎等,要小心通过,不能盲目泅渡和冒然跳跃。 三、传递标杆,禁止抛掷,并不得耍弄标杆,以免伤人。 四、移动大标旗或指挥旗时,遇有火车行驶,须将旗放倒或收起,以免引起火车驾驶人的误会。 五、冬季在雪地测量,应戴有色防护镜,以免雪光刺伤眼睛。 第二节打洞

一、在市区打洞时,应先了解打洞地区是否有煤气管、自来水管或电力电缆等地下设备。如有上项地下设备时,应在挖到40厘米深后,改用铁铲往下掘,切勿使用钢纤或铁镐硬凿。 二、靠近墙根打洞时,应注意是否会使墙壁倒塌,如有此种危险,应采取安全加固措施。 三、在土质松软或流沙地区,打长方形或H杆洞有坍塌危险时,洞深在1米以上时,必须加护土板支撑。 四、打石洞需要火药爆破者,必须由有爆破经验的人员执行任务。对执行爆破任务的人员应进行安全教育。在市区内或者居民区及行人车辆繁忙地带,绝对不能使用爆破方法。 五、打炮眼时,掌大锤的人,一定要站在扶钢纤的人的左侧或右侧,严禁对面操作。 六、土石方爆破注意事项: (一)打眼、装药、放炮要有严密的组织和严格的安全检查制度。

10kV~35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10kV~35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第一章原材料及器材检验 一:架空电力线路工程所使用的原材料、器材,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重作检验: 1、超过规定保管期限者。 2、因保管、运输不良等原因而有变质损坏可能者。 3、对原试验结果有怀疑或试验代表性不够者。 二:架空电力线路使用的线材,架设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应有松股、交叉、折叠、断裂及破损等缺陷。 2、不应有严重腐蚀现象。 3、钢绞线、镀锌铁线表面镀锌层应良好,无锈蚀。 4、绝缘线表面应平整、光滑、色泽均匀,绝缘层厚度应符合规定。绝缘线的绝缘层应 挤包紧密,且易剥离,绝缘线端部应有密封措施。 三:为特殊项目的使用的线材,除应符合本规范第2.0.2条规定外,尚应符合设计的特殊要求。 四:由黑色金属制造的附件和紧固件,除地脚螺栓外,应采用热浸镀锌制品。 五:各种连接螺栓宜有防送装置。防松装置弹力应适宜,厚度应符合规定。 六:金属附件及螺栓表面不应有裂纹、砂眼、锌皮剥落及锈蚀等现象。 螺栓与螺母的配合应良好。加大尺寸的内螺纹与有镀层的外螺纹配合,其公差应符合国家标准《普通螺纹直径1-300mm公差》的粗牙三级标准。 七:金具组装配合应良好,安装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表面光洁,无裂纹、毛刺、飞边、砂眼、气泡等缺陷。 2、线夹转动灵活,与导线接触面符合要求。 3、镀锌良好,无锌皮剥落、锈蚀现象。 八:绝缘子及瓷横担绝缘子安装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瓷件与铁件组合午歪斜现象,且结合紧密,铁件镀锌良好。 2、瓷釉光滑,无裂纹、确釉、斑点、烧痕、气泡或瓷釉烧坏等缺陷。 3、弹簧销、弹簧垫的弹力适宜。 九、环形钢筋混凝土电杆制造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环形钢筋混泥土电杆》的规定。安装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35kv及以下架空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35kv及以下架空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73-92)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原材料及器材检验 第三章电杆基坑及基础埋设 第四章电杆组立与绝缘子安装 第五章拉线安装 第六章导线架设 第七章10kv及以下架空电路电力线路上的电气设备第八章接户线 第九章接地工程 第十章工程交接验收

附录一本规范用词说明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保证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的施工质量,促进工程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电力线路安全运行,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新建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的大档距及铁塔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有特殊要求的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安装工程,尚应符合有关专业规范的规定。 第1.0.3条架空电力线路的安装应按己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第1.0.4条采用的设备、器材及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设备应有铭牌。

当采用无正式标准的新型原材料及器材时,安装前应经技术鉴定或试验,证明质量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1.0.5条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应制订不低于本规范水平的质量标准或工艺要求。 第1.0.6条架空电力线路的施工及验收,除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原材料及器材检验 第2.0.1条架空电力线路工程所使用的原材料、器材,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重作检验: 一、超过规定保管期限者。 二、因保管、运输不良等原因而有变质损坏可能者。 三、对原试验结果有怀疑或试样代表性不够者。 第2.0.2条架空电力线路使用的线材,架设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2 引用标准 GB 50254-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57-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58-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68-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3 术语 5.电站施工 5.1电气安装 5.1.1 低压电气柜安装 本规范的低压电气柜指的是发电机控制屏、变压器低压进线柜、站用电配电柜、电瓶柜、启动柜、泵房控制柜等电站内的低压电气柜。 5.1.1.1 设备和器材到达现场后,应及时做下列验收检查: 1)包装和密封应良好。 2)技术文件应齐全,并有装箱清单。 3)按装箱清单检查清点,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附件、设备应齐全。 4)按本规范要求做外观检查。 5.1.1.2 与低压电气柜安装有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建筑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当设备或设计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其要求。 5.1.1.3 低压电气柜安装前,建筑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 1)屋顶、楼板应施工完毕,不得渗漏。 2)对电气柜安装有妨碍的模板、脚手架等应拆除,场地应清扫干净。 3)室内地面基层应施工完毕,并应在墙上标出抹面标高。 4)环境湿度应达到设计要求或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5)电气室、控制室、操作室的门、窗、墙壁、装饰棚应施工完毕,地面应抹光。 6)设备基础和构架应达到允许设备安装的强度;焊接构件的质量应符合要求,基础槽钢应固定可靠。7)预埋件及预留孔的位置和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预埋件应牢固。 5.1.1.4 低压电气柜安装前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1)设备铭牌、型号、规格,应与被控制线路或设计相符。 2)外壳、漆层、手柄,应无损伤或变形。 3)内部仪器,灭弧罩、瓷件、胶木电气柜,应无裂纹或伤痕。

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73-9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73-92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3年7月1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2〕912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630号文的要求,由能源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3-92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三年七月一日起施行。原《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2-82中第十二篇“10kV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篇”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能源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能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二年十二月十六日 修订说明 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630号文的要求,由原水利电力部负责主编,具体由能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北京供电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编写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原规范执行以来的经验,吸取了部分科研成果,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十章和一个附录,这次修订是对原《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2-82)中的第十二篇“10kV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篇”进行修订。修订中,经我部提议,并征得建设部同意,将35kV架空电力线路有关内容列入本规范,并改名为《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能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北京良乡,邮政编码:102401),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能源部 1991年3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原材料及器材检验 第三章电杆基坑与基础埋设 第四章电杆组立与绝缘子安装

电缆线路施工验收规范

电缆线路施工验收 规范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缆线路施工验收规范(gb50168-92)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运输与保管 第三章电缆管的加工及敷设 第四章电缆支架的配制与安装 第五章电缆的敷设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生产厂房内及隧道、沟道内电缆的敷设第三节管道内电缆的敷设 第四节直埋电缆的敷设 第五节水底电缆的敷设 第六节桥梁上电缆的敷设 第六章电缆终端和接头的制作

第一节一般规定和准备工作 第二节制作要求 第七章电缆的防火与阻燃 第八章工程交接验收 附录一本规范名词解释 附录二侧压力和牵引力的常见计算公式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保证电缆线路安装工作的施工质量,促进电缆线路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电缆线路安全运行,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500kv及以下电力电缆、控制电缆线路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矿山、船舶、冶金、化工等有特殊要求的电缆线路的安装工程尚应符合专业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1.0.3条电缆线路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第1.0.4条电缆及其附件的运输、保管,应符合本规范要求。当产品有特殊要求时,并应符合产品的要求。 第1.0.5条电缆及其附件在安装前的保管,其保管期限应为一年及以下。当需长期保管时,应符合设备保管的专门规定。 第1.0.6条采用的电缆及附件,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设备应有铭牌。 第1.0.7条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规范及现行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及产品的技术文件的规定。对重要的施工项目或工序,尚应事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第1.0.8条与电缆线路安装有关的建筑工程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与电缆线路安装有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建筑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二、电缆线路安装前,建筑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 1.预埋件符合设计,安置牢固; 2.电缆沟、隧道、竖井及人孔等处的地坪及抹面工作结束; 3.电缆层、电缆沟、隧道等处的施工临时设施、模板及建筑废料等清理干净,施工用道路畅通,盖板齐全;

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最新

最新版 一、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标[2002] 63号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 244号)的要求,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修订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我部组织有关部门对该规范进行了审查,现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GB50204—2002,自2002年4月1日起施行。其中4.1.1﹑4.1.3﹑5.1.1﹑5.2.1﹑5.2.2﹑5.5.1﹑6.2.1﹑6.3.1﹑6.4.4﹑7.2.1﹑7.2.2﹑7.4.1﹑8.2.1﹑8.3.1﹑9.1.1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04—92和《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 321—90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设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2年3月15日 二、前言 要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对《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 301—88中第五章、《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检验标准》GBJ 321-90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04—92修订而成的。 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和工程试点应用,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实践经验,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原则,并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规定的主要内容有:混凝土结构工程及分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内容和程序;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涉及结构安全的见证及抽样检测。 本规范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为了提高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在招待本规范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通讯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E:code_ibs_cabr@https://www.360docs.net/doc/282170087.html,),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本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参编单位: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混凝土公司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上海市第一建筑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第一工程局第五建筑公司

1.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施工方案 一、施工依据 根据设计图纸和现场勘测情况 二. 施工依据标准: 1.<<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2.<<架空送电线路施工质量检验评级标准>> 3.<<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DL 5009.2-2004)及<<电力建设安全生产工作规程 >>。 三、计划施工日期: 四、组织措施 1. 项目负责人: 2. 现场安全负责人: 3. 现场各专业负责人: 五、施工项目及内容 ㈠、施工项目: ㈡、施工内容 1. 横担更换,金具绝缘子更换,拉线制作更换,接地引下线更换; 2.导线更换 六.施工准备 1、施工技术资料准备: 各工序开始施工前,工程项目部施工技术科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审阅、熟悉合同文件、设计图纸及有关的技术规范,提出其中的错误、遗漏、误差和缺陷,汇总后报建设单位。然后编写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各工序的施工措施以及相应的施工作业指导书,施工组织设计经公司工程技术部会同有关人员审核并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在工程中实施,各工序的施工措施经项目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在工程中实施,以指导本工序的施工。 2、材料供应: 本工程使用的铁塔、钢筋混凝土电杆、光纤、瓷绝缘子、金具等实物,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规范及合同文件,经验收合格后进行安装,切实把好材料质量关,以保证工程质量。 除上述材料以外的砂、石、水泥等由投标方项目部根据合同文件、设计图纸和国家标准自行采购。砂、石等地方材料必须送有关质量监督检验站检验,工程

中使用的大批砂、石必须与送检样品一致;水泥必须送有关水泥质量检验站检验,并按照《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3-90)》及国家、行业标准的要求制定水泥的采购、运输、保管、使用等管理办法在工程中实施。 自购的材料、原材料或加工制成品,要有完整的产品合格证、材质证明书、检验报告等足以证明其质量的文件,并妥善保管,待竣工时向建设单位移交。 检验中发现不合格品应及时隔离作出标识,严禁在工程中使用。 自购原材料分承包方的选择,按《分承包方控制程序》对分承包方的资质、生产能力、质量保证体系等进行评审,选择出合格的分承包方。 3、跨越架的搭设 根据被跨越物的重要程度和高度,跨越架可搭设为单侧或双侧,每一侧又搭为单层或双层。跨越架可使用杉木杆、竹杆或钢管搭设。跨越架如不采用封顶,应增加架顶高度。 4、材料检验: 4.1 所选用的绝缘绳要有足够的电气绝缘性能和一定的机械强度。 4.2 所使用的滑车除要求有一定的机械强度外,重量愈轻愈好,滑车支架需要旁 开门,又要有准确可靠,操作简单的闭锁装置。 4.3 线路所使用的各种金具及绝缘子,其规格符合设计要求,产品质量符合质量 标准。 七.施工措施及要求 1.工地运输及装卸 1.1运输车辆驾驶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交通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定,严禁违章操 作;起重人员严格执行起重操作规程,起吊时必须选择良好停车地点,确保安全起吊工作。 1.2 运输前要认真了解运输器材的重量,外型尺寸,运输器材不得超载、超 高、超宽、超长。要绑扎牢固,支点平稳,不得客货混装。 1.3 装卸工作必须遵守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程的有关规定,工作前检查装卸 工具和设备情况,不符合标准严禁使用。 1.4起吊前必须了解吊件重量及特性,起吊时检查各部受力情况,无异常情 况后方可起吊,在起吊过程中被起吊物下严禁站人。 1. 5铁塔塔材在装卸、运输过程中,应采取可靠措施,防止碰撞和急剧坠落。 运达杆位后,其发生变形不应超过下述标准: 1.5.1钢结构和铁附件,其角钢弯曲不应超过对应长度的2‰,且最大弯曲变

最新10千伏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验收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本篇适用于10千伏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简称配电线路)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有关大跨越及铁塔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可参照《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3—81)进行。 第1.0.2条配电线路的工程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第1.0.3条凡所使用的器材及设备均应符合国家或部颁的现行技术标准,并有合格证明。设备应有铭牌。 第1.0.4条配电线路工程的建设,除应符合本篇规定外,尚应符合本规范“电力变压器、互感器篇”、“高压电器篇”、“接地装置篇”、“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篇”等的有关规定。 第1.0.5条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施工时,应制订不低于规范水平的标准或工艺要求。 第1.0.6条设备安装用的紧固件,除地脚螺栓外,应采用镀锌制品。 第1.0.7条配电线路工程在施工及交接验收时,应进行下列检查: 一、竣工的工程是否符合设计; 二、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规定; 三、调整、试验项目及其结果是否符合本规范规定; 四、按本篇规定提出的技术资料和文件是否齐全。 第二章器材检验 第2.0.1条配电线路所采用的器材、设备或原材料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重作试验: 一、超过规定保管期限; 二、因保管、运输不良等原因而有变质损坏可能; 三、对原试验结果有怀疑。 第2.0.2条线路使用的线材,施工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不应有松股、交叉、拆叠、断裂及破损等缺陷; 二、裸铝绞线不应有严重腐蚀现象; 三、钢绞线、镀锌铁线表面镀锌良好,不应锈蚀。 第2.0.3条为特殊目的使用的线材,除满足第2.0.2条规定外,还应符合设计的特殊要求。

第2.0.4条采用黑色金属制造的金具零件应热镀锌。 第2.0.5条金具在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表面应光洁、无裂纹、毛刺、飞边、砂眼、气泡等缺陷; 二、线夹船体压板与导线接触面应光滑; 三、遇有局部锌皮剥落者,除锈后应涂刷红樟丹及油漆。 第2.0.6条镙栓表面不应有裂纹、砂眼、锌皮剥落及锈蚀等现象,螺杆与螺母应配合良好。 第2.0.7条金具上的各种联结螺栓应有防松装置,采用的防松装置应镀锌良好、弹力合适、厚度符合规定。 第2.0.8条绝缘子在安装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瓷件与铁件应结合紧密,铁件镀锌良好; 二、瓷釉光滑,无裂纹、缺釉、斑点、烧痕、气泡或瓷釉烧坏等缺陷; 三、严禁使用硫磺浇灌的绝缘子。 第2.0.9条瓷件在安装时应清除表面灰垢、附着物及不应有的涂料。 第2.0.10条普通钢筋混凝土电杆在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表面光洁平整,内外壁厚度均匀,不应有露筋、跑浆等现象; 二、按规定支点放置检查时,不应出现纵向裂纹,横向裂纹的宽度不应超过0.2毫米,,长度不应超过1/3周长; 三、杆身弯曲不应超过杆长的2/1000。 第2.0.11条混凝土预制构件表面不应有蜂窝、露筋、裂缝等缺陷,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第三章电杆基坑 第3.0.1条基坑施工前的定位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直线杆:顺线路方向位移不应超过设计档距的5%;垂直线路方向不应超过50毫米; 二、转角杆:位移不应超过50毫米。 第3.0.2条基坑底使用底盘时,坑底表面应保持水平,底盘安装尺寸误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双杆两底盘中心的根开误差不应超过30毫米;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 范 Coca-cola standardization office【ZZ5AB-ZZSYT-ZZ2C-ZZ682T-ZZT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50168-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2006-07-20发布2006-11-01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目次 ? 1总则 为保证电缆线路安装工作的施工质量,促进电缆线路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电缆线路安全运行,制订本规范。 本规范规定了电力电缆线路(以下称电缆线路)安装工程及附属设备和构筑物设施的施工及验收的技术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500kV及以下电力电缆、控制电缆线路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矿山、船舶、冶金、化工等有特殊要求的电缆线路的安装工程尚应符合专业规程的有关规定。

电缆线路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采用的电缆及附件,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设备应有铭牌。 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规范及现行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及产品的技术文件的规定。对重要的施工项目或工序,尚应事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电缆及其附件安装用的钢制紧固件,除地脚螺栓外,应用热镀锌制品。 对有抗干扰要求的电缆线路,应按设计要求采取抗干扰措施。 电缆线路的施工及验收,除按本规范的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 电缆[本体]cable 指电缆线路中除去电缆接头和终端等附件以外的电缆线段部分,通常称为电缆。 注:有时电缆也泛指电缆线路,即由电缆本体和安装好的附件所组成的电缆系统。 金属套metallic sheath 均匀连续密封的金属管状包覆层。 铠装层armour 由金属带或金属丝组成的包覆层,通常用来保护电缆不受外界的机械力作用。注:金属带起径向加强保护作用,金属丝起纵向加强保护作用。 电缆]终端termination 安装在电缆末端,以使电缆与其他电气设备或架空输电线相连接,并维持绝缘直至连接点的装置。 电缆]接头joint 连接电缆与电缆的导体、绝缘、屏蔽层和保护层,以使电缆线路连续的装置。电缆分接(分支)箱cable dividing box,cable feeding pillar 完成配电系统中电缆线路的汇集和分接功能,但一般不具备控制测量等二次辅助配置的专用电气连接设备。 注:电缆分接箱常用于城市环网供电和(或)辐射供电系统中分配电能和(或)终端供电。一般直接安装在户外,有时也安装在户内。电缆终端是电缆分接箱内必需的主要部件.通常采用可分离式终端(也称为可分离连接器)或户内终端。电缆]附件cable accessories 终端、接头、[充油电缆]压力箱、交叉互联箱、接地箱、护层保护器等电缆线路的组成部件的统称。 电缆支架cable bearer 电缆敷设就位后,用于支持和固定电缆的装置的统称,包括普通支架和桥架。电缆桥架cable tray 由托盘(托槽)或梯架的直线段、非直线段、附件及支吊架等组介构成,用以支撑电缆具有连续的刚性结构系统。 电缆导管cableducts,cableconduits 电缆本体敷设于其内部受到保护和在电缆发生故障后便于将电缆拉出更换用的管子。有单管和排管等结构形式,也称为电缆管。 3电缆及附件的运输与保管

主要施工验收标准及规范

主要施工验收标准及规范 机械、设备 国务院令第373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质技监局锅发[1999]154号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劳人(1998)1号锅炉压力容器焊工考试规则 劳发部 (1993)441号锅炉压力容器无损伤检测人员资格考 试规则 安全监察暂 行条例 SH3065-1995 石油化工管 式炉急弯弯管技术标准 SH3085-1997 石油化工管 式炉碳钢和铬钼钢炉管焊接技术条件 SH3086-1998 石油化工管 式炉钢结构工程及部件安装技术条件 SH3087-1997 石油化工管 式炉耐热钢铸件技术标准 SH3504-2000 催化裂化装 置反应器再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SH3506-2000 管式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SH/T3511-2000 乙烯装置裂 解炉施工技术规范 SH3512-2002 球形储罐工 程施工工艺标准 SH3513-2000 石油化工铝 制料仓施工及验收规范

SH/T3515-2003 大型设备吊 装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SH/T3516-2001 催化裂化装置 -烟气轮机组施工技术规范 SH/T3519-2002 乙烯装置离 心压缩机组施工技术规范 SH3524-1999 石油化工钢 制塔容器现场组焊施工工艺规范 SH/T3526-2004 石油化工异 种钢焊接规程 SH/T3527-99 石油化工不锈钢复合钢焊接规程 SH3530-95 石油化工换 热设备施工及验收规范 SH3534-2001 石油化工筑 炉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SH/T3536-2002 石油化工工程起重施工规范 SH/T3537-2002 立式圆筒形 低温储罐施工技术规范 SH/T3113-2002 石油化工管 式炉燃烧器工程技术条件 SH/T3115-20052 石油化工管 式炉轻质浇注料衬里工程技术条件 GB150-1998 钢制压力容 器(加2000年第1号、2004年第2号修改单) GB151-1999 管壳式换热 器(加2002年第1号修改单) GB15386-1994 空冷式换热 器 GB16409-1996 板式换热器 GB3531-1996 低温压力容

架空线路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架空线路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一、器材检验 1、电杆、拉线地锚等混凝土制品质量检验:杆身、拉线地锚 混凝土表明不得有麻面、露筋、塌陷、脱皮。 a、环向裂纹宽度<1 b、纵向裂纹宽度<1 c、混凝土破碎部分<1/3电杆周长 d、混凝土破损表明<20 c㎡ 2、钢绞线、铁扎线、铁件质量检验:基本要求为镀锌光洁无 疤痕、无锈蚀、开裂、气泡和明显的锌瘤、锌渣,不得使用 焊接工艺器件;有螺纹铁件螺纹应完整,与螺母配合的松紧 适度符合公差。 3、光缆单盘测试 a、施工单位根据设计对运到工地的光缆、器材的规格、程式 数量进行清点和外观检查、发现异常应重点检查。 b、工程所用的光缆器材必须有产品合格检验证。核对厂家测 试记录所列项目及指标,是否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和设计要 求。 c、核对单盘的规格、程式和制造长度应符合订货合同规定和 设计要求。 d、对光缆的外观检查,包装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做记录,在测 试时重点检验。

e、光缆开头检验时,应核对光缆端别,并在盘上标注。 f、光缆现场采用测试仪检验测试光纤衰减常数、光纤长度。 应按设计规定测试项目进行,发现问题向建设单位反映。 g、单盘光缆检验完毕,恢复光缆端头密封。 h、光缆金属护套对地绝缘应大于10000 MΩ* 。 i、对光缆尾纤及光缆接头盒等检查,看附件是否齐全,看规 格程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接头盒分直通型和分歧型。 二、根据施工图设计进行电杆、拉线测量定位 1、打洞前复核路由、测定电杆、拉线位置,复核时应确认杆 位设计偏差在允许范围,电杆与道路及其他建筑物、电力线 的隔距符合要求。 2、杆洞、拉线洞的施工 a、用拉线加固的电杆杆洞根部应内移半个根径。 b、杆洞深应符合各类土质的相应要求,其偏差应小于正负5。 c、杆洞应打成圆形,其洞径比电杆根径最大直径大15为宜。 d、为便于立杆,可在便于放置电杆侧开槽口,槽口深度应小 于1/2杆洞。 e、拉线洞的位置应由拉线出土点向外移,确保拉距。拉距比 宜等于1,如因地势限制,可在0.75~2间适当调整,超出此 范围应按规定调整拉线程式。

光缆线路工程施工验收技术规范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光缆线路工程施工验收技术规范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网络部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光缆及器材检验 (2) 第三章路由复测 (3) 第四章光缆配盘 (6) 第五章安装工艺 (7) 第六章中继段测试 (21) 第七章竣工验收 (22) 第八章附则 (24)

第一章总则 1.1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光缆线路工程施工验收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是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光缆线路工程施工质量检验、随工检验和竣工验收的技术依据,适用于省内干线、城域传送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光缆线路工程。 1.2光缆线路工程的验收应按信息产业部部颁的《邮电基本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办法》、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省公司下发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通信工程验收管理办法》(安移动网〔2007〕142号) 、本规范以及设计文件规定进行,验收项目、内容和标准按本规范的要求办理。 1.3工程验收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以确保工程质量。各级建设单位必须加强工程质量检查工作,通过监理单位或随工代表加强施工现场的质量检查,做好随工检验和隐蔽工程的签证工作。 1.4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部颁有关施工质量检查的规定和设计规范要求。 1.5本规范主要包括安徽移动使用较多的管道、架空光缆和硅管管道的敷设。施工单位制定的施工操作规程应遵循本规范的要求。 1.6 本规范未尽事项应执行YD5121-2005《长途通信光缆线路工程验收规范》,YD/T5138-2005《本地网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YD5043-2005《长途通信光缆塑料管道工程验收规范》和GB50374-2006《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

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精选.pdf

验收规范 常用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目录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3、《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 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2 6、《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12 7、《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 8、《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 9、《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 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11、《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1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2002 1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 14、《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 15、《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39-2013 16、《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2007 17、《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T104-2011 18、《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 19、《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GB/T50640-2010 2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06 21、《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 50025-2004 22、《防静电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944-2013 23、《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877-2014 24、《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34-2004 25、《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1-2012 26、《烟囱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78-2008 27、《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2008 28、《工业炉砌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09-2007

110kv-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2]85号文件《关于印发“二○○一~二○○二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在《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程》GBJ233—90的基础上修订的。 本规范修订前曾广泛征求过意见,在编制过程中也将征求意见稿在全国范围内多次征求意见、多次会议讨论。 与原规范相比较,修订后的本规范删除了诸如浇筑合金锚头拉线、主角钢插入式基础的主角钢应连同铁塔最下段结构组装找正的规定等。对难以检测的内容,如:基坑的回填夯实密实度的不同要求,作了简化处理。增加了如下内容: 1.基础工程中的灌注桩基础及冬期施工; 2.杆塔工程中的钢管电杆施工; 3.架线工程中的光缆架设施工; 4.工程验收与移交中的竣工移交规定。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国电电力建设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并将意见和建议寄交国电电力建设研究所(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南滨河路33号,邮编:100055)。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部 国电电力建设研究所 参编单位:中国电机工程学会输电线路专业委员会施工技术分会 广西送变电建设公司 浙江省送变电工程公司 甘肃送变电工程公司 黑龙江省送变电工程公司 中国超高压输变电建设公司 主要起草人:郑怀青李庆林许雄森马仁洲李逸白陈发宇吴九龄张会韬杨逸耘 1总则 1.0.1为确保架空送电线路工程建设质量,规范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要求和验收条件,制定本规范。

GB50168-2006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50168-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2006-07-20发布2006-11-01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目次 1总则 (3) 2术语 (3) 3电缆及附件的运输与保管 (4) 4电缆线路附属设施和构筑物的施工 (5) 4.1电缆管的加工及敷设 (5) 4.2电缆支架的配制与安装 (6) 4.3电缆线路其它防护设施与构筑物的施工 (7) 5电缆的敷设 (7) 5.1一般规定 (7) 5.2直埋电缆的敷设 (10) 3电缆导管内电缆的敷设 (12) 5.4电缆构筑物中电缆的敷设 (12) 5.5桥梁上电缆的敷设 (13) 5.6水底电缆的敷设 (13) 5.7电缆的架空敷设 (14) 6电缆附件的安装 (14) 6.1一般规定和准备工作 (14) 6.2安装要求 (16) 7电缆线路防火阻燃设施的施工 (17) 8工程交接验收 (18) 附录A侧压力和牵引力的常用计算公式 (19) 1总则 1.0.1为保证电缆线路安装工作的施工质量,促进电缆线路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电缆线路安全运行,制订本规范。 1.0.2本规范规定了电力电缆线路(以下称电缆线路)安装工程及附属设备和构筑物设施的施工及验收的技术要求。 1.0.3本规范适用于500kV及以下电力电缆、控制电缆线路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1.0.4矿山、船舶、冶金、化工等有特殊要求的电缆线路的安装工程尚应符合专业规程的有关规定。

电缆线路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1.0.5采用的电缆及附件,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设备应有铭牌。 1.0.6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规范及现行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及产品的技术文件的规定。对重要的施工项目或工序,尚应事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1.0.7电缆及其附件安装用的钢制紧固件,除地脚螺栓外,应用热镀锌制品。 1.0.8对有抗干扰要求的电缆线路,应按设计要求采取抗干扰措施。 1.0.9电缆线路的施工及验收,除按本规范的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 2.0.1电缆[本体]cable 指电缆线路中除去电缆接头和终端等附件以外的电缆线段部分,通常称为电缆。 注:有时电缆也泛指电缆线路,即由电缆本体和安装好的附件所组成的电缆系统。 2.0.2金属套metallic sheath 均匀连续密封的金属管状包覆层。 2.0.3铠装层armour 由金属带或金属丝组成的包覆层,通常用来保护电缆不受外界的机械力作用。 注:金属带起径向加强保护作用,金属丝起纵向加强保护作用。 2.0.4[电缆]终端termination 安装在电缆末端,以使电缆与其他电气设备或架空输电线相连接,并维持绝缘直至连接点的装置。 2.0.5[电缆]接头joint 连接电缆与电缆的导体、绝缘、屏蔽层和保护层,以使电缆线路连续的装置。 2.0.6电缆分接(分支)箱cable dividing box,cable feeding pillar 完成配电系统中电缆线路的汇集和分接功能,但一般不具备控制测量等二次辅助配置的专用电气连接设备。 注:电缆分接箱常用于城市环网供电和(或)辐射供电系统中分配电能和(或)终端供电。一般直接安装在户外,有时也安装在户内。电缆终端是电缆分接箱内必需的主要部件.通常采用可分离式终端(也称为可分离连接器)或户内终端。 2.0.7[电缆]附件cable accessories 终端、接头、[充油电缆]压力箱、交叉互联箱、接地箱、护层保护器等电缆线路的组成部件的统称。 2.O.8电缆支架cable bearer 电缆敷设就位后,用于支持和固定电缆的装置的统称,包括普通支架和桥架。 2.0.9电缆桥架cable tray 由托盘(托槽)或梯架的直线段、非直线段、附件及支吊架等组介构成,用以支撑电缆具有连续的刚性结构系统。 2.0.10电缆导管cableducts,cableconduits 电缆本体敷设于其内部受到保护和在电缆发生故障后便于将电缆拉出更换用的管子。有单管和排管等结构形式,也称为电缆管。 3电缆及附件的运输与保管 3.0.1电缆及附件的运输与保管,应符合产品标准的要求,应避免强烈的震动、倾倒、受潮、腐蚀,确保不损坏箱体外表面以及箱内部件。 3.0.2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应使电缆及电缆盘受到损伤。严禁将电缆盘直接由车上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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