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国际经济法发展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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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国际经济法发展的探讨

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经济关系,国家和国际组织的法人和个人,以及在不同的国家在国际经济活动的法律规范。自成立以来,国际经济法国际经济的发展,以及对国际经济实体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本文在概念的基础上,结合国际经济法的历史,并认为做一个简单的评论。

一、国际经济法学说

对于经济法的定义相关的学着们一直是争论不一的,从国际经济法律的意义上来,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看法。大体的归类可以分出两种观点:(一)狭义:国际经济法,其要点如下: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公法的主体。这些国家的问题,要求国际组织以及国家和国际组织之间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国际经济法,国际公法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调整,因此它属于国际公法的范畴。这是国际公法的一个新的分支。(二):国际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代表持这种观点的主要是美国的杰塞普,杰克逊,洛文费尔德,日本樱井雅夫,小原干雄,以及大多数我们的广义国际经济法学者。专业:国际经济法是调整从事跨国经济往来的自然人、法人、国家和国际组织、与法律规范之间的经济关系和国际经济关系。

二、国际经济法的历史发展

(一)国际经济法的萌芽阶段

国际经济法在中世纪产生萌芽。在地中海沿岸欧洲国家与亚非国家有着密切的经贸往来这是形成经济法的基础。在长时间的发展中,根据不同国家的商业规则,逐步形成的大致相同的商业习惯和相关的服务机构。这些条款引用了相关国家的法律法规。处理与外国企业书面指引的规定,从各种商人法庭引用作为处理国际商务纠纷断案,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步形成的具有约束力的判例法或普通法。换句话说没有这些法律规范就没有现在的国家经济法。它是国际经济法的前身。

(二)二战期间国际经法得到了初步的发展

并逐渐的形成完善的体系。由于资本主义的发展和世界市场的跨越国界的货物和大量的流动性要求。许多国家的生产,流通和消费等世界各地,世界的民族国家之间的经济和贸易是前所未有的频繁和日益紧密的国际经济关系,因此国际经济法得到的空前快速的发展,新的体质应运而生。

(三)二战结束以后国际经济法得到了新的更新和改善

在此阶段国际的社会形成了巨大的变更。世界的势力范围呗重新的划分各种军事力量和政治力量被再一次的整合重组,各个军事体团相互制约形成一个相对和平的国际社会。大多数的殖民地国家都已经解放独立,摆脱了长时间的殖民统治,建立民主独立的国家。短时间内快速的登上国际舞台,为寻求经济主权和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扩大积极的斗争。随着大量的跨国公司的崛起。涉外经济法的国家越来越多,以及各种全球,区域或专业的国际经济条约和相应的组织机构的性质不断涌现,特别是建立世界贸易组织,推动建立新的国际经济法律的发展里程。WTO为国家的经济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保持世界经济快速稳健的增长。进入21世纪,经济发展的速度得到了质的飞跃经济全球化的趋势明显,但不公平,不合理的国际经济旧秩序还远远没有从根本上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对与新的秩序的建立要求公平合理的,这种世界的呼声越发的明显。因此,国际经济秩序的除旧布新,仍然是一个很长的路要走。

三,国际经济法的概述

国际经济法促进了相关经济衍生品的快速发展,对于世界经济的快速发展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国际经济法,国际经济关系的发展和调整后的构成特点决定于客观需要之间的法律关系的基础上,它是一

个新兴的法律体系。主要的原因如下:

1.从国际经济关系的出现和发展的观点。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商人们就开始从事跨国的商业贸易往来,使商贸跨过了国家的界限,从而推动了国际经济关系的蓬勃发展,商人们始终是主要看重的是国际经济利益。

2.从一个客观的看法,今天的全球化的经济商品往来,国际经济关系的主体都从来不局限于国家和国际组织,并沿着与全球化的经济活动,个人和法律实体从事越来越多的跨境经济活动,尤其是跨国公司的繁荣。在世界贸易的经济往来中跨国公司的企业和集团占了很大的一部分份额,是国际经济关系中的主体。

3.虽然国际经济法分为国际和国内两大部分,有着很大的不同之处。但是它有着它有自己特定的调整对象和调整范围。从法律部门的划分,国家和国际经济组织要求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是一个独立的法律主体。

作者:王宣懿来源:商2012年18期

国际经济法就业前景

如果亲真的想学国际经济法,推荐北京大学、武汉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厦门大学,现在这几个学校里面是真的有专业的,有实务经验的国际经济法的老师。亲问国际经济法好找工作吗,我只能说比较难找该专业的工作,一般都是当律师,进公检法,银行,外企法务或公司职员。很多学这个专业的人都转行了,我以前大学的专业就是这个,现在也变了。当然这要看个人啦,也有人坚持学这个,到后来发展的很好的。亲自己考虑考虑吧。法学(国际经济法方向,非师范)专业该方向在法学专业内设置,为法学专业内的培养方向。为适应中国加入WTO 后对复合型法律人才的需求,本方向培养系统掌握法学基础理论知识、熟悉涉外经济法律并具有较高外语水平的的高级涉外法律专门人才。本方向学生毕业后以涉外法律事务为主要职业,可在涉外行政和司法部门、涉外经济贸易企业、涉外律师事务所、涉外司法案件等领域工作。本方向除开设普通法学专业课程外,还会加强对外语、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经济学等课程的学习,增加双语课程的覆盖率。本专业学生通过学习法学基本理论和涉外经济法律的专业知识,接受法律思维和涉外法律实务的专业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学思维方式分析和解决涉外事务的实践能力。国际经济法方向的学生毕业后以涉外法律事务为主要职业,可在涉外行政和司法部门、涉外经济贸易企业、涉外律师

事务所、涉外司法案件等领域工作。(一)国家法律部门、监管部门。如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等。(二)外交部、商务部、驻外使领馆、外国驻华使馆、涉外机构、政府、行政事业等单位。如乌干达共和国驻华大使馆。(三)国际贸易公司、进出口公司。(四)国际商务公司、外资企业、三资企业、跨国公司中国分公司、境外中国公司等。(五)国内民营企业、经济金融机构等。(六)法律研究部门、教学单位等。

自考国际经济法概论简答题汇总

1、简述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答:(1)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指的是贯穿于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各类法律规范之中的主要精神和指导思想,指的是这些法律规范的基础和核心。包括经济主权原则、公平互利原则、全球合作原则和有约必守原则。 (2)国际经济法规范是由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商务惯例以及各国涉外经济法或民商法等互相交叉渗透而形成的多门类、跨学科的边缘性综合体,因此,从整体上说,贯穿于国际经济法各类规范中的基本原则,既不是只由单一主权国家通过国内立法独自加以制定,也不是只由少数几个主权国家通过国际条约联合加以确认。 (3)调整国际经济关系过程中,某些最基本的行为规范和行动准则,只有获得国际社会广大成员即众多主权国家的共同认可和普遍赞同,才能逐渐形成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2、简述经济主权原则在国际经济法中的作用。 答:(1)主权原则一直是国际公法中最基本的原则。 (2)享有主权,意味着有权独立自主,也意味着在国际社会中的平等地位,不俯首听命于任何其他强权国家。 (3)本来,国家主权是一个涵义相当广泛的概念,既包括国家在政治上的独立自主,也包括国家在经济、社会以及文化等诸方面的独立自主,即既包括政治主权,也包括经济主权、社会主权以及文化主权等等。 (4)第三世界众多发展中国家从实践中深刻地认识到:经济主权和政治主权是密不可分的,政治主权是经济主权的前提,经济主权是政治主权的保障。 3、简述经济主权原则的基本内容。

答:(1)各国对境内一切自然资源享有永久主权。 (2)各国对境内的外国投资和跨国公司的活动享有管理监督权。 (3)各国对境内的外国资产有权收归国有或征用。 4、简述全球合作原则。 答:(1)强调全球各类国家开展全面合作,特别是强调南北合作,以共谋发展,这是始终贯穿于《宣言》、《纲领》、《宪章》中的一条主线。《宪章》对于全球合作、共谋发展这一主题,就其基本目标、基本范围、首要途径以及中心环节,都作了明确的规定。 (2)全球合作的基本目标:实行世界经济结构改革,建立公平合理的国际经济新关系和国际经济新秩序,使全球所有国家都实现更普遍的繁荣,所有民族都达到更高的生活水平。(3)全球合作的基本范围:一切国家都有责任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在经济、社会、文化、科学和技术等各种领域中通力合作,以促进整个世界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经济进展和社会进步。 (4)全球合作的首要途径:所有国家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并且作为国际社会的平等成员,有权充分地和切实有效地参加解决世界性经济、财政、货币问题的国际决策,从而公平地分享由此而来的各种经济利益。 (5)全球合作的中心环节:一切国家都应严格尊重他国主权平等,不附加任何有损于他国主权的条件,对发展中国家加速本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各种努力,给予合作,按照这些国家的发展需要和发展目标,提供有利的外部条件,扩大对它们的积极支持。换言之,全球合作的中心环节,在于开展南北合作。 5、简述有约必守原则。 答:(1)有约必守原则乃是国际经济法必不可少的主要基石之一。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际经济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5-50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际经济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5-50 1.部分中国企业向商务部提出反倾销调查申请,要求对原产于某国的某化工原材料进口产品进行相关调查。经查,商务部终局裁定确定倾销成立,决定征收反倾销税。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构成倾销的前提是进口产品对我国化工原材料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威胁 B.对不同出口经营者应该征收同一标准的反倾销税税额 C.征收反倾销税,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做出决定,商务部予以执行 D.与反倾销调查有关的对外磋商、通知和争端事宜由外交部负责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 选项A正确。《反倾销条例》第二条规定,进口产品以倾销方式进入中国市场,并对已经建立的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威胁,或者对建立国内产业造成实质阻碍的,我国应依照反倾销条例进行调查,采取反倾销措施。据此可知,进口产品对我国化工原材料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威胁是构成倾销的前提。 选项B错误。《反倾销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反倾销税的纳税人为倾销进口产品的进口经营者。 选项C错误。《反倾销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征收反倾销税,由商务部提出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由商务部予以公告。海关自公告规定实施之日起执行。 选项D错误。《反倾销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商务部负责与反倾销有关的对外磋商、通知和争端解决事宜。 2.甲、乙均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乙称甲关于影像制品的

进口管制违反国民待遇原则,为此向世界贸易组织提出申诉,并经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审理。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乙磋商阶段达成的谅解协议,可被用于后续争端解决审理 B.专家组可对未在申请书中指明的诉求予以审查 C.上诉机构可将案件发回专家组重审 D.上诉案件由上诉机构7名成员中3人组成上诉庭审理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 选项A错误。甲、乙磋商阶段达成的谅解协议,不可被用于后续争端解决审理。磋商是申请设立专家组的前提条件。但磋商事项以及磋商的充分性,与设立专家组的申请及专家组将作出的裁定没有关系。磋商仅仅是一种程序性要求。但很多争端通过磋商程序得以解决,磋商是争端解决程序的重要

电大《国际经济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电大《国际经济法》期末考试试题及 答案 中央电大开放本科国际经济法网考复习题及参考答案注:部分案例题见补充资料一、单项选择题1、( )不是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A.国家对天然财富与资源的永久主权原则 B.国际合作以谋发展原则 C.公平互利原则 D.最惠国原则正确答案:D 2、《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规定的基本原则包括 A.国民待遇原则 B.早期公开原则 C.优先权原则 D.独立性原则正确答案:ACD 3、《保护工业产权公约》规定的原则不包括 A.国民待遇原则 B.优先权原则 C.专利权和商标权的独立性原则 D.强制许可原则正确答案:D 4、《海牙规则》规定的承运人使船舶适航的责任,限于() A.在开航前和开航时 B.开航前

C.航行中 D.开航后至到达目的地时正确答案:A 5、《海牙规则》规定的诉讼时效是()年 A.半 B.一C.二 D.四正确答案:B 6、《海牙规则》实行的承运人责任制是() A.过失责任制 B.严格责任制 C.无过失责任制 D.不完全过失责任制正确答案:D 7、《海牙规则》所规定的承运人的责任期间是: A.仓至仓 B.钩至钩 C.接到交 D.事故发生时正确答案:B 8、《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在承诺通知中对下列哪些内容有所添加、限制,则被认为是非实质性改变了要约内容的附有条件的承诺? A.货物质量B.货物的原产地证 C.交货日期D.货物数量正确答案:B 9、《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可以适用的货物买卖包括哪个? A.船舶的买卖 B.电力的买卖 C.飞机零部件的买卖 D.股票和债券的买卖正确答案:C 10、《世界版权公约》规定

概论国际经济法_2

概论国际经济法 经济全球化的今天,随着货物、资本、服务、技术、人员等的全球自由流动,世界各国的经济交往日益频繁,由此也引发了一系列的国际经济问题。经济全球化必然会对国际经济法的存在和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国际经济呈现出了国际贸易自由化、国际投资便利化、国际金融市场化、国际税收法定化和国际纠纷解决机制多元化的发展趋势。 一、国际贸易自由化 科学技术的进步,电子商务的兴起以及跨国公司的蓬勃发展,全球范围内的经济合作势头高涨,特别是在WTO的推动下,国际贸易自由化进程不断加快。 世贸组织成立后,继续为其成员扩大贸易自由化的成果,其秉承着互惠原则,是互惠贸易成为多边贸易谈判及成员贸易自由化过程中与其他成员实现经贸合作的主要工具。因为有世贸组织机制作保障,多边贸易自由化给某一成员国带来的利益远大于一个国家自身单方面实行贸易自由化的利益。 同时,TPP的出现,一方面为贸易和投资带来了新的机遇;另一方面也提出了需要加以应对的新的贸易问题。TPP谈判的停滞对未来亚

太构建FTAAP或许是一个不利的消息,但对陷入僵局的WTO多哈回合谈判却更是一个机遇。TPP谈判不仅能够为现有的多哈回合谈判提供关税减让和市场准入方面的经验借鉴,也可以在经济层面上对亚太地区的经济做出贡献,侧面助力贸易自由化进程。 二、国际投资的便利化 近年来,国际投资条约的内容有了新的发展,同时20国集团(以下简称G20)不断进行开放并有建设性的讨论和研究,以及东盟十国发起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以下简称RCEP)的不断深入,国际投资环境形势大好,各国投资越发便利。 新出现的双边投资条约(以下简称BIT)增加了有关非投资的敏感问题,不再一味追求投资保护及自由化,开始重视环境保护及劳工问题。非政府组织国际可持续发展研究院的范本更是表达了使国际投资可持续发展的良好意愿,鼓励采用包含投资者的环境保护义务甚至投资者母国责任的范本。 同时,RCEP16国领导人的联合发表声明也为RCEP谈判注入了新的动力。众所周知,由于亚洲双边自贸协定数量众多又缺乏统一的自贸安排,且各国间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存在的差异巨大,因此亚洲区域一体化的进程始终缓慢。而RCEP正是为了适应这种局面设计的,它

2019年10月全国自考国际经济法概论真题

2019年10月全国自考国际经济法概论真题 请考生按规定用笔将所有试题的答案涂、写在答题纸上。 选择题部分 注意事项: 1.答题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考试课程名称、名、准考证号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填写在答题纸规定的位置上。 2.每小题选出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纸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不能答在试题卷上。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 1.《关贸总协定》中构成多边贸易制度基石的具有多边性、普遍性、无条件性的待遇是 A.差别待遇 B.国民待遇 C.公平待遇 D.最惠国待遇 2.以下属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是 A.甲国注册的A公司与乙国注册的B公司之间的货物买卖合同 B.营业地在甲国的A公司与营业地在乙国的B公司之间的货物买卖合同 C.甲国的A公司与B公司在乙国签订的货物买卖合同 D.甲国的A公司与B公司在甲国签订在乙国履行的货物买卖合同 3.以下贸易术语中,规定由买方订立运输合同的是 A. CFR B. CIF C. FOB

D. CIP 4.对于根本违约,《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的不同于非根本违约的救济方法是 A.损害赔偿 B.实际履行 C.解除合同 D.给予宽限期 5.提单的首要条款规定的是 A.提单的基本权利义务 B.提单适用的法律 C.提单的管辖权 D.提单的免责情形 6.海上货运保险中,平安险不赔的是 A.自然灾害造成的推定全损 B.自然灾害造成的共同海损 C.自然灾害造成的单独海损 D.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 7.海上货运保险的三种基本险别依承保范围由小到大排列正确的是 A.平安险、水渍险、一切险 B.水渍险、平安险、一切险 C.平安险、一切险、水渍险 D.一切险、平安险、水渍险 8.在国际贸易中,信用证是

国际经济法试题解析

1、《服务贸易总协定》规定了服务贸易的方式,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协定规定的服务贸易? A.中国某运动员应聘到美国担任体育教练 B.中国某旅行公司组团到泰国旅游 C.加拿大某银行在中国设立分支机构 D.中国政府援助非洲某国一笔资金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服务贸易总协定》通过四种服务贸易方式来调整服务贸易。即(1)跨境供应,从一国境内直接向其他国境内提供服务--服务产品的流动(不需要提供者和消费者的实际流动);(2)境外消费,在一国境内向其他国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消费者的流动;(3)商业存在,外国实体在另一国境内设立附属公司或分支机构,提供服务,即外国服务提供者通过在其他国境内设立的机构提供商业服务--设立当地机构,如银行、保险;(4)自然人的存在,一国的服务提供商通过自然人到其他国境内提供服务--自然人流动,如工程承包。据此可知,选项A属于自然人的存在,选项B属于境外消费,选项C属于商业存在,而选项D不属于这四种服务贸易方式之一。 2、某国甲公司向中国乙公司出售一批设备,约定贸易术语为"FOB(Incoterms 2010)",后设备运至中国。依《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公司负责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并支付运费 B.甲、乙公司的风险承担以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界 C.如该批设备因未按照同类货物通用方式包装造成损失,应由甲公司承担责任 D.如该批设备侵犯了第三方在中国的专利权,甲公司对乙公司不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贸易术语FOB及《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关于卖方义务的规定。

国际经济法概论自学考试真题及答案评析

国际经济法概论2016年4月自学考试真题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 1、国家主权原则在国际经济领域的表现为( B ) A、国家对领土的永久主权 B、国家对自然资源的永久主权 C、国家对国内经济事务的自主权 D、国家对国际经济交往的自主权 2、下列有关《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适用范围的说法正确的是( A ) A、适用于供应尚待制造的货物 B、适用于电力销售 C、适用于补偿贸易 D、适用于来料加工 3、依《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卖方违反合同和买方违反合同都可以采取的补救办法是( D ) A、减低价格 B、支付价款 C、要求交付替代物 D、损害赔偿 4、在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中,《海牙规则》规定货物灭失或者损害的诉讼时效是(A ) A、一年 B、二年 C、三年 D、四年课本126页 5、在国际货物多式联运中,联运人对不同运输区段发生的货物损害,分别根据该运输区段法律规定的归责原则和赔偿限额承担责任,这被称为( B)P139 A、统一责任制 B、网状责任制 C、推定过失责任制 D、单一责任制 6、国际海上运输保险属于基本险的是( D) A、钩损险 B、拒收险 C、战争险 D、一切险 7、在信用证支付方式中,规定一家付款银行,该银行在受益人提交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时即予以付款,这种信用证是( B) A、迟期信用证 B、即期信用证 C、承兑信用证 D、议付信用证 解析;175页考信用证的分类。立即付款的为即期信用证。 8、在世界贸易组织协议中,把给惠国给予受惠国的待遇不低于现在或将来给予任何第三方的待遇成为( A ) A、最惠国待遇 B、对等待遇 C、国民待遇 D.互惠待遇 解析:课本165介绍了关于产品的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的定义,203页介绍了服务贸易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的定义。上述定义与本题的语言表达上有区别,但是意思都是一样的,大家要理解最惠国待遇的本质就是给一个缔约国国家一种优惠待遇必须也同时给予任何其他缔约国。而国民待遇讲的是给外国人和本国人同样的待遇。 9、甲国进口一批标明一国制造的“克耐”运动服,因其原产地归属发生争议,经查,该批运动服由甲国股东在丙国投资的工厂完成原材料采购、制作成衣后运到丁国工厂,由丁国公认订上拉链,最后运到乙国工厂贴上商标并装箱后,出口到甲国。依据《原产地协议》,该商品的原产国是(C ) A、甲国 B、乙国 C 丙国 D、丁国 解析;课本175页原产地确定的规则。该题较难,属于实际应用的题目,要求根据课本上的原产地确定的一般规则分析确定题目中运动服的原产地。根据《原产地协议的》的有关要求,在过渡期后原产地规则的确定应当是货物完全获得的国家。如果货物的生产涉及一个以上的国家,那就按照对货物进行最后实质性改变的国家。题目中对于服装来说订拉链和贴标签都不是实质性改变,而将面料加工成服装才是实质性改变,所以衣服的原产地应当为丙国。 10、依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有关地理标志的规定,不能构成识别货

浅析国际经济法发展的新趋向

浅析国际经济法发展的新趋向 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本文档(有偿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在经济全球化时代,在世界各国相互依存、相互影响日益加深的形势下,国际经济法的发展必须面对现实,调整、充实和提高“国际游戏规则”来协调和约束世界各国在国际经济活动中的行为,以求国际经济的有序运转。在这一背景下,分析国际经济法的发展历史与未来趋势对建立公平、公正、合理的国际经济新秩序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或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是一个囊括国际贸易法学、国际投资法学、国际金融法学、国际税法学等分支的庞大体系。布雷敦森林体系的建立标志着国际经济法已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随后60多年,随着国际经济情势的变化,国际经济法的内容和形式也不断发展。 一、国际贸易法 自乌拉圭回合结束后国际贸易法进入了一个新的

发展时期,该回合通过了多边贸易谈判,达成了一系列多边贸易协定、协议、决议和谅解,并根据《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成立了世界贸易组织(WTO),它标志着国际贸易法的新发展。 (一)贸易自由化是国际贸易法的必然选择。 贸易自由化,是指一个国家在对外贸易中,通过国内立法和国际协议,逐渐减少对商品、服务以及与贸易相关的投资、知识产权等在国际间流动的行政干预、放松对其贸易的某些限制,以获取本国资源的合理化配置和最佳的经济效益的过程。 目前,国际贸易法强调贸易的自由化,淡化国家管制法的地位和作用,努力在国际层面上建立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和私法自治。但是,我们应看到,绝对地强调私法自治会使国际贸易失去公正性。贸易的自由化和公正性的结合在国际贸易法中应是统一的,否则,贸易自由化是不会持久或深化的。 (二)区域贸易协定的推进以及对中国的影响。

自考国际经济法概论试题及答案解析

2015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国际经济法概论试卷 (课程代码 00246) 本试卷共4页,满分l00分,考试时间l50分钟。 考生答题注意事项: 1.本卷所有试题必须在答题卡上作答。答在试卷上无效,试卷空白处和背面均可作草稿纸。 2.第一部分为选择题。必须对应试卷上的题号使用2B铅笔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o 3.第二部分为非选择题。必须注明大、小题号,使用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作答。 4.合理安排答题空间,超出答题区域无效。 第一部分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l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卡” 的相应代码涂黑。未涂、错涂或多涂均无分。 1.依《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由卖方订立运输合同的是A.FOB B.EXW C.CIF D.FAS 2.CFR这种贸易术语适用于 A.水上运输方式 B.航空运输方式 C.铁路运输方式 D.各种

3.在国际航空运输中,依《华沙公约》规定,承运人对货物和行李损失的赔偿责任限于每公斤 A.100金法郎 B.150金法郎 C.200金法郎 D.250金法郎 4.依据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部分损失包括单独海损和 A.实际全损 B.推定全损 C.共同海损 D.意外损失 5.依照《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银行可以拒绝付款的情况为A.货物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 B.货物质量与合同规定不符C.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台风灭失 D.发票与提单不符 6.中国某海关在对M企业进口的葡萄酒征收关税时,按照该企业进口报关时申报单上的 价值征收关税的方法属于 A.从量税 B.从价税 C.混合税 D.价值税7.依据《反倾销协议》,可以忽略不计的倾销幅度是指当倾销幅度小于出口价格的 A.8% B.6% C.4% D.2%8.中国大陆的李先生通过互联网向美国亚马逊公司订购工程专业图书3本,此服务属于 《服务贸易总协定》中的 A.境外消费 B.跨境提供 C.商业存在 D.自然

国际经济法概论简答题浓缩版

一、简答题 1简述国家经济主权原则的主要内容。(1)各国对本国内部以及本国涉外的一切经济事务,享有完全、充分的独立自主权利,不受任何外来干涉(总体现)(2)各国对境内一切自然资源享有永久主权(3)各国对境内的外国投资以及跨国公司的活动享有管理 监督权(4)各国对境内的外国资产有权收归国有或征用(5)各国对世界性贸易大政享有平等的参与权和决策权 2.如何确定国际经济组织的法律人格?(1)国际经济组织的法律人格可以通过归纳方式或客观方式来 确定。(2)前者指通过国际经济组织基本文件来考察,后者指通过国际法原则来考察。(3)运用客观方式确定时,国际经济组织应具备下述条件才具备法律人格:具有比协调各国行动的中心更高级的组织;建立本身的机构;具有特定的任务;独立于其成员,能表达自己的意志 3. 简述1958年《纽约公约》调整的事项以及我国对该公约所作的保留。1958年《纽约公约》全称为《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该公约要求各缔约国应承认当事人双方订立的书面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并应相互承认和执行在另一缔约国领土内所作出的 仲裁裁决。1986年我国加入该公约时,对其作出了“互惠保留”和“商事保留”。 4.简述国际技术许可合同的特点。(1)许可贸易合同是一种长期性的合同;(2)许可合同大多为多项内容相结合的合同;(3)许可合同是内容比较复杂的合同,条款多,涉及面广;(4)许可合同一般都要经过各国有关当局审查批准后才能生效。 5.简述国际技术转让的基本方式:国际技术转让的基本方式有两种:一种是非商业性的技术转让。主要是指国家间或国家与国际组织间以签订经济技术合 作协定的方式而进行的技术转让。具有无偿性特点。一种是商业性的技术转让。即通常所说的国际技术贸易。具有有偿性特点。具体又有两种主要方式:一是技术贸易;二是技术投资。 6. 简述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牙买加协定》对原《基金协定》所作的主要修改。1978年4月,《牙买加协定》生效,从以下三方面对原《基金协定》作了修改:第一,允许各成员国自由选择汇率制度;第二,实现了“黄金非货币化”;第三,建立了特别提款权制度。7.简述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成员国在汇率安排方面的一般义务。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宗旨之一是促进成员国汇率的稳定。根据《国际货币基金协定》(以下称《基金协定》)的规定,成员国在汇率安排方面承担以下一般义务:(1)尽量以自己的经济和金融政策来达到促进有秩序的经济增长这个目标,既有合理的价格稳定,又适当照顾自身的状况。(2)努力通过创造有秩序的基本经济和金融条件和不会产生反常混乱 的货币制度以促进稳定。(3)避免以操纵汇率或国际货币制度妨碍国际收支的有效调整或取得对其他成 员国不公平的竞争优势。(4)奉行与《基金协定》第4条第1款所规定的保证不相矛盾的外汇政策。 8. 简述关税的种类。(1)按征税目的分,分为财政关税和保护关税(2)按征税对象分,分为进口关税、出口关税和过境关税(3)按待遇差别分,分为普通关税和优惠关税。 9.简述国际重复征税产生的原因。国际重复征税的产生,是有关国家所主张的税收管辖权在纳税人的跨国所得或财产价值上发生重叠冲突的结果。这种税收管辖权之间的冲突,主要有以下三种:(1)居民税收管辖权与来源地税收管辖权之间的冲突。(2)居民税收管辖权与居民税收管辖权之间的冲突。(3)两个国家的来源地税收管辖权之间的冲突。 10.简述国际避税的主要方式。国际避税是指纳税人利用形式上不违法的方式来减轻或规避其就跨国 征税对象本应承担的纳税义务的行为。 (1)纳税主体的跨国移动。 (2)征税对象的跨国移动。 (3)资本弱化。 (4)套用税收协定 11.简述备用信用证与商业跟单信用证的区别:(1)备用信用证具有保函性质;商业跟单信用证是一种国际支付方式(2)备用信用证的开证人也可以是非银行机构;商业跟单信用证的开证人只能是银行。(3)备用信用证的开证人对借款人的追偿权一般为无担保 债权;商业跟单信用证的开证行所持卖方提交的提单等单据是开证行债

2010-2015年司考真题国际经济法有问题详解

单选题 2010 40.甲公司(卖方)与乙公司于2007年10月签订了两份同一种农产品的国际贸易合同,约定交货期分别为2008年1月底和3月中旬,采用付款交单方式。甲公司依约将第一份合同项下的货物发运后,乙公司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要求变更付款方式为货到后30天付款。甲公司无奈同意该变更。乙公司未依约付款,并以资金紧为由再次要求延期付款。甲公司未再发运第二个合同项下的货物并提起仲裁。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乙公司应以付款交单的方式支付货款 B.甲公司不发运第二份合同项下货物的行为构成违约 C.甲公司可以停止发运第二份合同项下的货物,但应及时通知乙公司 D.如乙公司提供了付款的充分保证,甲公司仍可拒绝发货 【答案】C 【考点】《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相关规定 【解析】选项A错误。对第一份合同,甲公司依约将该合同项下的货物发运后,乙公司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要求变更付款方式,即要求由付款交单方式变更为货到后30天付款,甲公司同意了这一变更,因此,乙公司应以货到后30天付款的方式支付货款。 选项B错误。预期违反合同是指在合同订立后,履行期到来前,一方明示拒绝履行合同,或通过其行为推断其将不履行。当一方出现预期违反合同的情况时,依公约的规定,另一方可以采取中止履行义务的措施。本题中,对第二份合同,乙公司的行为构成预期违约,甲公司可以中止履行义务,不构成违约。 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公约规定,中止履行的一方当事人不论是在货物发运前还是发运后,都必须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如经另一方当事人对履行义务提供充分保证,则中止履行的一方必须继续履行义务。 41.关于保护,下列哪一选项体现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对《伯尔尼公约》的补充?() A.明确了摄影作品的最低保护期限 B.将计算机程序和有独创性的数据汇编列为保护的对象 C.增加了对作者精神权利方面的保护 D.无例外地实行国民待遇原则 【答案】B 【考点】TRIPs对《伯尔尼公约》的补充 【解析】选项A错误。根据《伯尔尼公约》的规定,摄影作品和实用美术作品的最低保护期为作品完成后25年。该项容已经在《伯尔尼公约》中明确了,不属于补充容。 选项B正确。在保护方面,TRIPs对《伯尔尼公约》的补充表现在两个方面:在保护客体方面,将计算机程序和有独创性的数据汇编列为保护对象;在权利容方面,增加了计算机程序和电影作品的出租权。选项C错误。《伯尔尼公约》对作者精神权利给予了保护,不属于补充容。 选项D错误。国民待遇原则规定在TRIPs第3条,依该条规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在遵

浅析国际经济法发展的探讨

浅析国际经济法发展的探讨 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经济关系,国家和国际组织的法人和个人,以及在不同的国家在国际经济活动的法律规范。自成立以来,国际经济法国际经济的发展,以及对国际经济实体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本文在概念的基础上,结合国际经济法的历史,并认为做一个简单的评论。 一、国际经济法学说 对于经济法的定义相关的学着们一直是争论不一的,从国际经济法律的意义上来,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看法。大体的归类可以分出两种观点:(一)狭义:国际经济法,其要点如下: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公法的主体。这些国家的问题,要求国际组织以及国家和国际组织之间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国际经济法,国际公法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调整,因此它属于国际公法的范畴。这是国际公法的一个新的分支。(二):国际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代表持这种观点的主要是美国的杰塞普,杰克逊,洛文费尔德,日本樱井雅夫,小原干雄,以及大多数我们的广义国际经济法学者。专业:国际经济法是调整从事跨国经济往来的自然人、法人、国家和国际组织、与法律规范之间的经济关系和国际经济关系。 二、国际经济法的历史发展

(一)国际经济法的萌芽阶段 国际经济法在中世纪产生萌芽。在地中海沿岸欧洲国家与亚非国家有着密切的经贸往来这是形成经济法的基础。在长时间的发展中,根据不同国家的商业规则,逐步形成的大致相同的商业习惯和相关的服务机构。这些条款引用了相关国家的法律法规。处理与外国企业书面指引的规定,从各种商人法庭引用作为处理国际商务纠纷断案,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步形成的具有约束力的判例法或普通法。换句话说没有这些法律规范就没有现在的国家经济法。它是国际经济法的前身。 (二)二战期间国际经法得到了初步的发展 并逐渐的形成完善的体系。由于资本主义的发展和世界市场的跨越国界的货物和大量的流动性要求。许多国家的生产,流通和消费等世界各地,世界的民族国家之间的经济和贸易是前所未有的频繁和日益紧密的国际经济关系,因此国际经济法得到的空前快速的发展,新的体质应运而生。

国际经济法概论简答论述

1.国际经济法的含义 答:国际经济法泛指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也即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各种 法律规范的总称。 2.国际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的简略过程。 答:从宏观上分析,国际经济法的发展迄今经历了三个阶段:(1)萌芽阶段的国际经济法,(2)发展阶段的国际经济法,(3)转折更新阶段的国际经济法。 3.区分平等、不平等两大类双边国际商务条约的主要标准及其现实意义。 答:平等的双边国际商务条约:国力大体相当的两个拥有完全独立主权的国家在自愿基础上 签订的以互利互惠为内容的商务条例;不平等的双边国际商务条约:锅里国力相差悬殊的两个国家(其中一个国家主权不完整)之间,在一方受威胁或暴力而不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以 片面特惠为内容的商务条约。 4.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国际经济秩序 答: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国际经济秩序以《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和《国际复兴开发银 行协定》以及1947年在瑞士的日内瓦签订的《关税及贸易总协定》为主要规则。 5.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国际经济秩序和国际经济法破旧立新的大体进程 答: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依赖国际经济秩序和国际经济法破旧立新的大体进程主要表现在: 1.1955年亚非国家在万隆召开的第一次亚非会议; 2.1962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关于自然 资源永久主权的宣言》; 3.1964年成立的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是联合国在经济方面的常 设机构;4.1974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宣言》和《建立国际经济新秩 序行动纲领》。此外,一系列国际商务多边公约的持续签订和国际商务惯例的不断形成。促进和丰富了国际经济法的形成和发展。 6.对有约必守原则的限制包括的内容? 答:(1)合同或条约必须是合法、有效的 (2)合同或条约往往受“情势变迁”的制约 7.国际经济法和国际公法的区别? 答:国际经济法与国际公法,从各自的总体上说,具有不同的内涵和外延,具有不同的质的规定性,两者在部分内容上虽相互渗透和互有交叉,可以相互为用,但从整体上说,毕竟不 能相互取代。 8.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答:(1)经济主权原则 (2)公平互利原则 (3)全球合作原则 (4)有约必守原则 9.根据联合国大会的基本文献以及其他有关决议,国家经济主权原则的主要内容? 答:(1)各国对本国内部以及本国涉外的一切经济事务,享有完全、充分的独立自主权利,不受任何外来干涉。 这是国家经济主权原则的总体现。一方面,独立自主地制定各种内国的和涉外的经济政策和经济政策和经济立法;另一方面,独立自主地对外缔结或参加各类国际经济条 约,开展对外经贸往来,不受任何外来的干涉、压制和威胁。 (2)各国对境内一切自然资源享有永久主权 各国境内的自然资源是该国人民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 (3)各国对境内的外国投资以及跨国公司的活动享有管理监督权 东道国对于本国境内的一切经济活动享有完整的、永久的主权,并且突出地强调对境内外国资本和跨国公司的管理监督权。

国际经济法简答题复习

国际经济法简答题复习文档编制序号:[KK8UY-LL9IO69-TTO6M3-MTOL89-FTT688]

《国际经济法》问答题复习资料试述东道国对外国投资所取得的主要管制措施(1)对外国投资股权比例的限制,(2)外国投资的审查与批准,(3)外资及其利润转移的限制;(4)对外资经营活动的管理。 试述居民税收管辖权自然人居民身份的认定标准答:(1)住所标准,(2)居所标准,(3)住所和居所相结合的标准,(4)国籍标准,(5)意向标准。 试述CIF术语买方与卖方的主要责任答:CIF术语意思是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指定目的港)。买卖双方的责任、风险和费用如下:卖方必须:(1)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单证或相等的电子单证,(2)自负风险和费用办理出口许可证及其他货物出口手续,交纳出口捐、税、费;(3)自费订立运输合同并将货物按惯常航线运至目的港,并支付运费;(4)自费投保,交纳保险费;(5)承担在装运港货物越过船舷以前的风险和费用。买方则必须:(1)支付货物并接受卖方提供的交货凭证或相等的电子单证;(2)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办理进口手续,交纳进口的捐、税、费;(3)承担在装运港货物越过船舷以后的风险和费用。 试述什么是共同海损、单独海损和单独费用答:在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中,分为共同海损、单独海损和单独费用。共同海损是指海上运输中,船舶、货物遭到共同危险,船长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和合理地做出特别牺牲或支出的特别费用。单独海损是指货物因承保风险引起的不属于共同海损的部分损失。单独费用是为了防止货物遭受承保风险造成的损失或灭失而支出的费用。

试述牙买加货币制度的主要内容答:(1)浮动汇率合法化,(2)黄金非货币化,(3)扩大特别提款权的作用,(4)扩大基金组织的份额,(5)扩大对发展中国家的资金融通。 试述国际上对货物与承运人的责任豁免答:(1)承运人须在开航前和开航时竭尽职责使船舶适航;(2)适当和谨慎地转载、搬运,配载、运送、保管、照料和卸载所运货物;(3)按照约定的或习惯航线或地理上的航线将货物运往卸货港。责任豁免有14种情况(略)。 试述国际上对货物所有权转移的几种原则和做法答:(1)合同订立时间为所有权转移时间,(2)货物特定化后,在交货时所有权发生转移,(3)货物特定化后,以双方当事人的意图决定所有权转移,(4)订立独立的物权合同,转移货物所有权,(5)所有权于交货时发生转移。 试述GATT保障条款及采取保护措施的程序答:保障条款的含义是:当一成员国关税减让造成进口产品大量增加,以致对国内生产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该成员可以实施临时限制进口措施(保障措施),以保护相关产业;采取保护措施的程序(1)立案和调查(2)通知(3)协商。 试述国际经济法主体答:(1)个人,个人作为一般的民事主体,有权从事国际经济活动;(2)法人,包括法人、法人集团、跨国公司等;(3)国际组织,国际组织在国际法和国内法上具有法人资格;(4)国家,国家是一个特殊的民事主体,作为主权的最高代表和象征。 试述提单及其作用,种类答:提单是一种用以证明海上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凭以交付货物的单据根据这一定义,提单的作用有三点:(1)提单是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订有运输合同的凭证;(2)提单

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国际经济法的新发展

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国际经济法的新发展 摘要:研究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国际经济法的新发展的目的在于了解其本质特点及发展动向,找到中国在这样的发展状态中趋利避害的途径。本文介绍了经济全球化的特点,分析了国际经济法在经济全球化下的新发展,并就中国的应对策略提出了若干建议。 关键词:经济全球化;背景;国际经济法 经济全球化可以理解为国际市场的融合与统一,是指贸易和投资等经济活动及相应生产要素的交换已经扩展到世界范围。经济全球化要求各国各地区在相对统一的市场中开展经贸活动,这就要求市场制定出相对一致的规则,也就使包括国际经济法在内的各项国际法律也要具备一定的全球化特点。 一、经济全球化的特点 1.投资逐渐恢复,经济缓慢向好 虽然遭遇了2008年侵袭全球的金融危机,但随着时间推移和以WTO为代表的各类国际经济及其他组织和全球各国和地区的共同努力,当前的国际经济环境整体已经逐步走出了危机的阴影。随着投资逐渐恢复,全球经济大局势正在呈现出缓慢向好的态势。同时,由于“金砖”国家相对强劲的发展,近年来已经渐渐成为引领经济全球化的新的“发动机”,国际经济正在步入缓慢上升的通道。 2.自由贸易区加速区域经济一体化 出于合作对抗金融危机的目的,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加紧以国际间贸易促进本国经济后续发展的步伐。多边化的全球贸易规模与数量出现井喷式增长,国家与地区之间的自由贸易区正在成为当前全球最为活跃的经济活动区域,这促使一体化的国际间区域经济发展速度越来越快,规模越来越大。超过三百个自由贸易协定区域已经将全球经济体系“分割”殆尽,当前绝大多数全球贸易均在这些区域内发生。区域经济一体化在与自由贸易区快速发展相互作用的同时活跃着全球贸易,但也因为不同国家和区域发展本质上不平衡造成了越来越多的问题和摩擦。 二、国际经济法在经济全球化下的新发展 1.统一化日益明显

国际经济法概论所有可能出的简答题

国际经济法概论所有可能出的简答题 简述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答:(1)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指的是贯穿于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各类法律规范之中的主要精神和指导思想,指的是这些法律规范的基础和核心。包括经济主权原则、公平互利原则、全球合作原则和有约必守原则。 (2)国际经济法规范是由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商务惯例以及各国涉外经济法或民商法等互相交叉渗透而形成的多门类、跨学科的边缘性综合体,因此,从整体上说,贯穿于国际经济法各类规范中的基本原则,既不是只由单一主权国家通过国内立法独自加以制定,也不是只由少数几个主权国家通过国际条约联合加以确认。 (3)调整国际经济关系过程中,某些最基本的行为规范和行动准则,只有获得国际社会广大成员即众多主权国家的共同认可和普遍赞同,才能逐渐形成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2、简述经济主权原则在国际经济法中的作用。 答:(1)主权原则一直是国际公法中最基本的原则。 (2)享有主权,意味着有权独立自主,也意味着在国际社会中的平等地位,不俯首听命于任何其他强权国家。 (3)本来,国家主权是一个涵义相当广泛的概念,既包括国家在政治上的独立自主,也包括国家在经济、社会以及文化等诸方面的独立自主,即既包括政治主权,也包括经济主权、社会主权以及文化主权等等。(4)第三世界众多发展中国家从实践中深刻地认识到:经济主权和政治主权是密不可分的,政治主权是经济主权的前提,经济主权是政治主权的保障。 3、简述经济主权原则的基本内容。 答:(1)各国对境内一切自然资源享有永久主权。 (2)各国对境内的外国投资和跨国公司的活动享有管理监督权。 (3)各国对境内的外国资产有权收归国有或征用。 4、简述全球合作原则。 答:(1)强调全球各类国家开展全面合作,特别是强调南北合作,以共谋发展,这是始终贯穿于《宣言》、《纲领》、《宪章》中的一条主线。《宪章》对于全球合作、共谋发展这一主题,就其基本目标、基本范围、首要途径以及中心环节,都作了明确的规定。 (2)全球合作的基本目标:实行世界经济结构改革,建立公平合理的国际经济新关系和国际经济新秩序,使全球所有国家都实现更普遍的繁荣,所有民族都达到更高的生活水平。 (3)全球合作的基本范围:一切国家都有责任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在经济、社会、文化、科学和技术等各种领域中通力合作,以促进整个世界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经济进展和社会进步。 (4)全球合作的首要途径:所有国家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并且作为国际社会的平等成员,有权充分地和切实有效地参加解决世界性经济、财政、货币问题的国际决策,从而公平地分享由此而来的各种经济利益。(5)全球合作的中心环节:一切国家都应严格尊重他国主权平等,不附加任何有损于他国主权的条件,对发展中国家加速本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各种努力,给予合作,按照这些国家的发展需要和发展目标,提供有利的外部条件,扩大对它们的积极支持。换言之,全球合作的中心环节,在于开展南北合作。 5、简述有约必守原则。 答:(1)有约必守原则乃是国际经济法必不可少的主要基石之一。 (2)就国家间而言,“有约必守”指的是当事国一旦参加签订双边经济条约或多边条约,就在享受该项条约赋予的国际经济权利的同时,也受到该条约和国际法的约束,必须信守条约的规定,实践自己作为缔约国的诺言,履行自己的国际经济义务。 (3)就自然人、法人相互间或他们与国家之间的合同而言,“有约必守”指的是有关各方当事人一旦达成协议,依法订立合同,它就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非依法律或当事人重新协议,不得单方擅自改变。

国际经济法试题

班 级 学 号 姓 名 国际经济法学(一) 试题(重修) (2008 / 2009学年 第 二 学期) 一 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总分 1、 名词解释题(每题3分,共5题,计15分) (注:英语考生答前面的英文名词解释,先翻译成汉语,再解释。小语种考生答后面的汉语名词解释,直接解释就可以) 1. B/L (实际履行) 2. L/C (预期违约) 3. D/A (代位权) 4. Anti-dated B/L (托收) 5.International Tax Sparing Credit (国际逃税) 装

订 线 二、简答题(每题5分,共8题,计40分) 1.据《INCOTERMS2000》的规定,简述FOB、CFR、CIF三个贸易术语的异同? 2.列举中国加入《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做的保留?3.《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关于货物风险转移的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4.按照收货人抬头划分,提单可以分成那几类?并简述这几类提单是如何进行转让的?

5.采用信用证方式进行结算时,银行承担那些义务?6.《INCOTERMS2000》对《INCOTERMS1990》做了那些重要修改?7.简述国际逃税和国际避税的主要方式? 8.简述提单的证据力? 班级

学号姓名

装 订 线 三、论述题(10分) 1、试论述《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规定的买卖双方均可采取的补救措施包括哪些?

班级学号姓名四、案例分析题(每题6分,共3题,计18分) 1.1994年12月,中国某出口公司A与香港某公司B成交一批商品,价值300万美元,B公司买断这批商品,然后再由B公司转口去西非。合同中包装条款定明:“Packing: all in plywood case of 10kg net and 2 cases to one bundle and junked.”。B公司如期通过中国银行香港分行于1995年2月6日开出不可撤销的信用证。A公司在审证时发现信用证上的包装条款 为:“Packing: all in plywood case of 10kg net and 2 cases to one bundle .”A公司为了安全收汇,按信用证上规定的包装要求交货。但在货物出运后的第八天,B公司致电称所有货物由于“no junked”而不能接受,由于所购货物是转口去西非的,B公司虽努力与西非方面协商,西非方面始终不接受此类不符合包装要求的货物,故B公司指示银行拒付。 问: (1)A按信用证上的要求交货是否妥当?为什么?如不妥应采取何种做法为妥? (2)B公司指示银行拒付,银行是否应当遵照“指示”?为什么? (3)B应采取何种做法以保护自身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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