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强制性条文

建筑工程强制性条文
建筑工程强制性条文

房屋建筑部分强制性条文(摘录)

一、建筑设计:

一)设计基本规定: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

摘录如下:

4.2.4 栏杆凡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

二、栏杆高度不应小于1.05m,高层建筑的栏杆高度应再适当提高,但不宜超过1.20m;

三、栏杆离地面或屋面0.10m高度内不应留空;

四、有儿童活动的场所,栏杆应采用不易攀登的构造。

4.4.4 楼地面

四、存放食品、食料或药物等房间,其存放物有可能与地面直接接触者,严禁采用有毒性的塑料、涂料或水玻璃等做面曾材料。

4.5.2 窗

四、窗台低于0.8m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4.7.1 建筑物内的公用厕所、盥洗室、浴室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上述用房不应布置在餐厅、食品加工、食品贮存、配电及变电等有严格卫生要求或防潮要求用房的直接上层;

四、楼地面、楼地面沟槽,管道穿楼板及楼板接板面处应严密防水、防渗漏。

4.8.1 管道井

三、在安全、防火和卫生方面互有影响的管道不应敷设在同一竖井内。

4.9.1 烟道、通风道

五、排烟和通风不得使用同一管道系统。

二.建筑防火:

3.建筑装修: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2001年局部修订):

摘录如下:

3.1.2 除地下建筑外,无窗房间的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除A级外,应在本规范规定的基础上提高一级。

3.1.5 消防水泵房、排烟机房、固定灭火系统钢瓶间、配电室、变压器室、通风

和空调机房等,其内部所有装修材料均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

3.1.6 无自然采光楼梯间、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顶棚、墙面和地面均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

3.1.13 地上建筑的水平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的门厅,其顶棚装修材料应采用A 级装修材料,其他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3.1.15A 建筑内部装修不应减少安全出口、疏散出口或疏散走道的设计疏散所需净宽度和数量。

3.1.18 当歌舞厅、卡拉OK厅(含具有卡拉OK功能的餐厅)、夜总会、录像厅、放映厅、桑拿浴(除洗浴部分外)、游艺厅(含电子游艺厅)、网吧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以下简称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四层及四层以上时,室内装修的顶棚材料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其他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设置在地下一层时,室内装修的顶棚、墙面材料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其他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3.2.3 除第3.1.18条的规定外,当单层、多层民用建筑需做内部装修的空间内装有自动灭火系统时,除顶棚外,其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在表3.2.1规定的基础上降低一级;当同时装有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自动灭火系统时,其顶棚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在表3.2.1规定的基础上降低一级,其他装饰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不限制。

3.4.2 地下民用建筑的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的门厅,其顶棚、墙面和地面的装修材料均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

四.施工质量:

一)总则: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摘录如下:

3.0.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7.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8.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9.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10.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5.0.4 单位(子单位)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单位工程(子单位)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5.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5.0.7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6.0.3 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6.0.4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6.0.7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二).防水工程:

1.《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摘录如下:

3.0.6 屋面工程所采用的防水、保温隔热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4.1.8 屋面(含天沟、檐沟)找平层的排水坡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4.2.9 保温层的含水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4.3.16 卷材防水层不得有渗漏或积水现象。

5.3.10 涂膜防水层不得有渗漏或积水现场。

6.1.8 细石混凝土防水层不得有渗漏或积水现象。

6.2.7 密封材料嵌缝必须密实、连续、饱满,粘结牢固,无气泡、开裂、脱落等缺陷。

9.0.11 天沟、檐沟、檐口、水落口、泛水、变形缝和伸出屋面管道的防水构造,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三)装饰装修工程:

1.《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摘录如下:

3.0.3 建筑地面工程采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的规定选用,并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进场材料应有中文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对重要材料应有复验报告。

3.0.6 厕浴间和有防滑要求的建筑地面板块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

3.0.15 厕浴间、厨房和有排水(或其他液体)要求的建筑地面面层与相连接各类面层的标高差应符合设计要求。

4.9.3 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工程,铺设前必须对立管、套管和地漏与楼板节点之间进行密封处理;排水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4.10.8 厕浴间和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必须设置防水隔离层。楼层结构必须采用现浇混凝土或整块预制混凝土板,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楼板四周除门洞外,应做混凝土翻边,其高度不应小于120mm。施工时结构层标高和预留孔洞位置应准确,严禁乱凿洞。

4.10.10 防水隔离层严禁渗漏,坡向应正确、排水通畅。

5.7.4 不发火(防爆的)面层采用的碎石应选用大理石、白云石或其他石料加工而成,并以金属或石料撞击时不发生火花为合格;砂应质地坚硬、表面粗糙,其粒径宜为0.15—5mm,含泥量不应大于3%,有机物含量不应大于0.5%;水泥应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其强度等级不应小于32.5;面层分格的嵌条应采用不发生火花的材料配制。配制时应随时检查,不得混入金属或其他易发生火花的杂质。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摘录如下:

3.1.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3.1.5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

3.2.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

3.2.9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虫处理。

3.3.4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未经设计确认和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拆改水、暖、电、燃气、通讯等配套设施。

3.3.5 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4.1.12 外墙和顶棚的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贴牢固。(北京市

规定顶棚不允许抹灰)

5.1.11 建筑外门窗的安装必须牢固。在砌体上安装门窗严禁用射钉固定。

6.1.12 重型灯具、电扇及其他重型设备严禁安装在吊顶工程的龙骨上。

8.2.4 饰面板安装工程的预埋件(或后置埋件)、连接件的数量、规格、位置、连接方法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饰面板安装必须牢固。

8.3.4 饰面砖粘贴必须牢固。

9.1.8 隐框、半隐框幕墙所采用的结构粘结材料必须是中性硅酮结构密封胶,其性能必须符合《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GB16776)的规定;硅酮结构密封胶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

9.1.13 主体结构与幕墙连接的各种预埋件,其数量、规格、位置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9.1.14 幕墙的金属框架与主体结构预埋件的连接、立柱与横梁的连接及幕墙面板的安装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必须牢固。

12.5.6 护栏高度、栏杆间距、安装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护栏安装必须牢固。

3. 《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01)

摘录如下:

6.5.1 金属与石材幕墙构件应按同一种类构件的5%进行抽样检查,且每种构件不得少于5件。当有一个构件抽检不符合上述规定时,应加倍抽样复验,全部合格后方可出厂。

6.5.2 构件出厂时应附有构件合格证书。

7.2.4 金属、石材幕墙与主体结构连接的预埋件,应在主体结构施工时按设计要求埋设。预埋件应牢固,位置准确,预埋件的位置误差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复查。当设计无明确要求时,预埋件的标高偏差不应大于10mm,预埋件的位置差不应大于20mm。

7.3.4 金属板与石板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对横竖连接件进行检查、测量、调整;

2.金属板、石板安装时,左右、上下的偏差不应大于1.5mm;

3. 金属板、石板空缝安装时,必须有防水措施,并应有符合设计要求的排水出口;

4. 充硅酮耐候密封胶时,金属板、石板缝的宽度、厚度应根据硅酮耐候密封胶的技术参数,经计算后确定。

7.3.10 幕墙安装施工应对下列项目进行验收:

1.主体结构与立柱、立柱与横梁连接节点安装及防腐处理;

2.幕墙的防火、保温安装;

3.幕墙的伸缩缝、沉降缝、防震缝及阴阳角的安装;

4.幕墙的防雷节点的安装;

5.幕墙的封口安装。

4.《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

摘录如下:

1.0.5 民用建筑工程所选用的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必须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3.1.2 民用建筑工程所使用的无机非金属装修材料,包括石材、建筑卫生陶瓷、石膏板、吊顶材料等,进行分类时,其放射性指标限量应符合表3.1.2的规定。

无机非金属装修材料放射性指标限量表3.1.2

3.2.1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用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必须测定游离甲醛含量或游离甲醛释放量。

4.1.2 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必须根据建筑物的类型和用途,选用符合本规范规定的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

4.3.1Ⅰ类民用建筑工程必须采用A类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

4.3.3 Ⅰ类民用建筑工程的室内装修,必须采用E1类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

4.3.10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中所使用的木地板及其他木质材料,严禁采用沥青类防腐、防潮处理剂。

5.1.2 当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进场检验,发现不符合设计要求及本规范的有关规定时,严禁使用。

5.2.1 民用建筑工程中所采用的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必须有放射性指标检测报告,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的规定。

5.2.3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中所采用的人造木板和饰面人造木板,必须有游离甲醛含量或游离甲醛释放量的检测报告,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的规定。

5.2.5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中所采用的水性涂料、水性胶粘剂、水性处理剂必须有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和游离甲醛含量检测报告;溶剂型涂料、溶剂型胶粘剂必须有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苯、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TDI)(聚氨酯类)含量检测报告,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规定。

5.2.6 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的检测项目不全或对检测结果有疑问时,必须将材料送有资格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5.3.3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所采用的稀释剂和溶剂,严禁使用苯、工业苯、石油苯、重质苯及混苯。

5.3.6 严禁在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用有机溶剂清洗施工用具。

6.0.3 民用建筑工程所用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的类别、数量和施工工艺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的有关规定。

6.0.4 民用建筑验收时,必须进行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检测结果应符合规范中表6.0.4的规定。

6.0.18 当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的全部检测结果符合本规范的规定时,可判定该工程室内环境质量合格。

6.0.20 室内环境质量验收不合格的民用建筑工程,严禁投入使用。

四)建筑设备工程:

1.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摘录如下:

3.3.3 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外墙有管道穿过的,应采取防水措施。对有严格防水要求的建筑物,必须采用柔性防水套管。

3.3.16 各种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水压试验,非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灌水试验。

4.1.2 给水管道必须采用与管材相适应的管件。生活给水系统所涉及的材料必须达到饮用水卫生标准。

4.2.3 生活给水系统管道在交付使用前必须冲洗和消毒,并经有关部门取样检验,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方可使用。

4.3.1 室内消火栓系统安装完毕后应取屋顶层(或水箱间内)试验消火栓和首层取二处消火栓做试射试验,达到设计要求为合格。

5.2.1 隐藏或埋地的排水管道在隐蔽前必须做灌水试验,其灌水高度应不低于底层卫生器具的上边缘或底层地面高度。

8.2.1 管道安装坡度,当设计无注明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气、水同向流动的热水采暖管道和汽、水同向流动的蒸汽管道及凝结水管道,坡度应为3‰,不得小于2‰;

2. 气、水逆向流动的热水采暖管道和汽、水逆向流动的蒸汽管道,坡度不应小于5‰;

3. 散热器支管的坡度应为1%,坡向应利于排气和泄水。

8.5.1 地面下敷设的盘管埋地部分不应有接头。

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建筑工程一切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一部分物质损失保险部分 保险标的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为: 第二条  本保险合同明细表中分项列明的在列明工地范围内的与实施工程合同相关的财产或费用,属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 第三条  第三条下列财产未经保险合同双方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保险金额的,不属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 (一)施工用机具、设备、机械装置; (二)在保险工程开始以前已经存在或形成的位于工地范围内或其周围的属于被保险人的财产; (三)在本保险合同保险期间终止前,已经投入商业运行或业主已经接受、实际占有的财产或其中的任何一部分财产,或已经签发工程竣 工证书或工程承包人已经正式提出申请验收并经业主代表验收合格的财产或其中任何一部分财产; (四)清除残骸费用。该费用指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为修复保险标的而清理施工现场所发生的必要、合理的费用。 第四条下列财产不属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 (一)文件、账册、图表、技术资料、计算机软件、计算机数据资料等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二)便携式通讯装置、便携式计算机设备、便携式照相摄像器材以及其他便携式装置、设备; (三)土地、海床、矿藏、水资源、动物、植物、农作物; (四)领有公共运输行驶执照的,或已由其他保险予以保障的车辆、船舶、航空器; (五)违章建筑、危险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 保险责任 第五条 在保险期间内,本保险合同分项列明的保险财产在列明的工地范围内,因本保险合同责任免除以外的任何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 第五条 的物质损坏或灭失(以下简称“损失”),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第六条在保险期间内,由于第五条保险责任事故发生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所产生的以下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一)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 偿。 (二)对经本保险合同列明的因发生上述损失所产生的其他有关费用,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 第七条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设计错误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二)自然磨损、内在或潜在缺陷、物质本身变化、自燃、自热、氧化、锈蚀、渗漏、鼠咬、虫蛀、大气(气候或气温)变化、正 常水位变化或其他渐变原因造成的保险财产自身的损失和费用; (三)因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引起的保险财产本身的损失以及为换置、修理或矫正这些缺点错误所支付的费用; (四)非外力引起的机械或电气装置的本身损失,或施工用机具、设备、机械装置失灵造成的本身损失。 第八条下列损失、费用,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一)维修保养或正常检修的费用; (二)档案、文件、账簿、票据、现金、各种有价证券、图表资料及包装物料的损失; (三)盘点时发现的短缺; (四)领有公共运输行驶执照的,或已由其他保险予以保障的车辆、船舶和飞机的损失; (五)除非另有约定,在保险工程开始以前已经存在或形成的位于工地范围内或其周围的属于被保险人的财产的损失; (六)除非另有约定,在本保险合同保险期间终止以前,保险财产中已由工程所有人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实际占有或 使用或接收部分的损失。 保险金额与免赔额(率) 第九条(一)本保险合同中列明的保险金额应不低于: 1、建筑工程:保险工程建筑完成时的总价值,包括原材料费用、设备费用、建造费、安装费、运保费、关税、其他税项和费用,以及由工 程所有人提供的原材料和设备的费用; 2、其他保险项目: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商定的金额。 (二)若投保人是以保险工程合同规定的工程概算总造价投保,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 1、在本保险项下工程造价中包括的各项费用因涨价或升值原因而超出保险工程造价时,必须尽快以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据此调整保险 金额; 2、在保险期间内对相应的工程细节作出精确记录,并允许保险人在合理的时候对该项记录进行查验; 3、若保险工程的建造期超过三年,必须从本保险合同生效日起每隔十二个月向保险人申报当时的工程实际投入金额及调整后的工程总造 价,保险人将据此调整保险费; 4、在本保险合同列明的保险期间届满后三个月内向保险人申报最终的工程总价值,保险人据此以多退少补的方式对预收保险费进行调整。 第十条免赔额(率)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 赔偿处理 对保险标的在修复或替换过程第十一条对保险标的遭受的损失,保险人可选择以支付赔款或以修复、重置受损项目的方式予以赔偿,对保险标的在修复或替换过程

科学合理性

《科学合理性》简评 王善博教授所著的《科学合理性》一书最近已由山东教育出版社出版。该著是胡新和教授主编的《科学哲学基本问题丛书》中的一部,探讨了西方科学哲学中的一个最根本的问题,即科学的合理性问题,着重从问题来源﹑观念演进﹑理论建构以及研究论题等方面对科学合理性展开讨论。 在生活中,我们经常说某事某物是合理的,也就是具有合理性,不管是人文科学还是自然科学都无法舍弃“合理性”这一概念。那么,“合理性”是什么?科学的合理性又是什么?是“合乎理性”、“有条理的”、“合乎逻辑的”,抑或是其他?《科学合理性》一书将提供给我们理解这些问题答案的另外一种视野。 亚里士多德说过,“对人而言,合乎理智的生活乃是最佳的和最合乎本性的生活方式,因为理智同别的一切比较起来合乎人性。”马克斯·韦伯提出工具合理性与价值合理性。如霍克海默所说,工具合理性“本质上关心的是手段和目的、关心为现实那些多少被认为理所当然的、或显然自明的目的的手段的适用性,但它却很少关心目的本身是否合理的问题。 传统的理性观念,适于作为符合的真理、与作为对本质的发现的认识、与作为对原则的服从的道德这样一些观念结合在一起的。这种传统理性概念认为合理也就是有条理,就是拥有事先制定的符合客观事物的本质的成功标准。 引进了“理性”自身在历史中变化这一思想的黑格尔,曾经讨论过两个合理性的概念。其含义之一是“所谓合理的就是由一既定时间内‘精神’在历史发展过程中所达到的水平来衡量的”,另一种合理性的极限概念指的是“一种注定为恒定不变的东西,是其自身不能超越的‘精神’的最终自我意识”。罗蒂把区分“合理性”的两种意义作为出发点,第一种意义上的合力也就是有条理,就是事先制定的成功标准,这样具有合理性就是能够事先制定标准,那么把自然科学作为合理的典范是有道理的,但在这种意义上,人文科学就没有办法成为合理活动;合理性的另一种意义指的是某种“清醒的”“合情理的”东西而不是“有条理的”的东西。 科学本质的理解和追求正是合理性。著名英国哲学家乔纳森科恩曾在《理性的对话》一书中写到:“把整个分析哲学统一起来的是,它全神贯注于合理性的理性讨论。”合理性可以指事物的“合乎必然性”或“合乎规律性”,也可指人类对“合理性”的理解和把握,亦可知“具备理性的评价原则和评价标准,某个对象是否合理也就是说评价原则及其评价标准是否合理,亦即它们是否具有现实必然性”。同时,对合理性的研究也是随着社会历史和文化的演进而不断发展。“对合理性的本质形成更好的理解的途径――我们知道的唯一途径――是按照同样的方式对合理性形成一些更好的哲学观念。”科学合理性是合理性在科学之中的集中体现。对于科学合理性本身问题和各种问题的哲学反思,构成了科学哲学的一条主线。正如本书导言中所说,科学合理性是西方科学哲学中最核心的问题之一,它构成了人类的科学和社会的理论基础,涉猎到“科学是如何可能的”、“科学进步何以可能”、“科学是否是理性的”等问题。许多哲学家往往在许多其他问题的论述之中贯穿着对合理性问题的理解,他们无法完全脱离或避开合理性去谈论其他的哲学问题。合理性为科学哲学家所聚焦,科学哲学中诸如科学划界、科学发现、科学发展模式等重大问题,其实质都在于探索科学的合理性。

什么是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

什么是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 说到制度的科学合理性,先来看一段英国历史学家劳德·阿克顿勋爵讲过的“7人分粥”的故事: 有7个人合住在一起,每个人都是平等的,同时又是自私自利的。他们想用非暴力方式,通过制定制度来解决每天的吃饭问题--在没有计量工具或刻度容器的状况下分食一锅粥。大家发挥聪明才智,试验了很多办法,形成了以下种种规则: 规则1: 指定一个人负责分粥。很快大家发现,这个人为自己分的粥最多,于是便换了一个人,结果却总是主持分粥的人碗里的粥最多。于是,其余的人揭竿而起,废除了这一容易滋生腐败的制度。 规则2: 民主选举一个信得过的人来主持分粥。这位道德高尚的人开始还能保持公平,但不久以后,他就有意识地为自己和溜须拍马的人多分粥。大家一致认为,不能放任腐化,还得寻找新的制度。 规则3: 指定一个分粥人士和一名监督人士,起初还比较公平,但是到后来,分粥人士与监督人士从权力制约走向“权力合作”,分粥人士与监督人士分到的粥最多,制度再次失败。 规则4: 民主选举一个分粥委员会和一个监督委员会,形成民主监督与制约机制。公平基本上做到了,可是由于所有人都必须到场,监督委员会经常提出各种议案,分粥委员会又据理力争,一番争吵下来,粥吃到嘴里全是凉的。这种制度效率太低。 规则5: 谁也信不过,干脆大家轮流主持分粥,每人一天。这等于承认了每个人都有为自己多分的权利,同时又给予每个人为自己多分的机会。虽然看上去公平了,但每个人在一周中只有一天吃得打饱嗝,其余六天都是饥肠辘辘。大家认为这一制度造成了资源浪费。 规则6: 对于分粥,每个人都有一票否决权。虽然看似公平,但恐怕最后谁也喝不上粥。 规则7: 每个人都轮流值日主持分粥,但分粥的人最后一个领粥。令人惊奇的是,在这一制度下,7只碗里的粥每次都是一样多,就像用仪器量过一样。因为每个主持分粥的人心里都明白,如果7只碗里的粥有多有少,他将确定无疑享用那份最少的。 上述7种安排,只有最后一种规则,虽朴素平实却浑然天成,既简洁明晰又精巧高效,委实令人为之赞叹。 页脚内容1

建筑工程一切险条款

建筑工程一切险条款 第一部分物质损失(一)责任范围 1. 在本保险期限内,若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分项列明的保险财产在列明的工地范围内,因本保险单除外责任以外的任何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坏或灭失(以下简称 "损失 "),本公司按本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 2. 对经本保险单列明的因发生上述损失所产生的有关费用,本公司亦可负责赔偿。 3. 本公司对每一保险项目的赔偿责任均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对应列明的分项保险金额以及本保险单特别条款或批单中规定的其他适用的赔偿限额。但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在本保险单项下承担的对物质损失的最高赔偿责任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总保险金额。 定义: 自然灾害:指地震、海啸、雷电、飓风、台风、龙卷风、风暴、暴雨、洪水、水灾、冻灾、冰雹、地崩、山崩、雪崩、火山爆发、地面下陷下沉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破坏力强大的自然现象。 意外事故:指不可预料的以及被保险人无法控制并造成物质损失或人身伤亡的突发性事件,包括火灾和爆炸。 (二)除外责任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 1. 设计错误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2. 自然磨损、内在或潜在缺陷、物质本身变化、自燃、自热、氧化、锈蚀、渗漏、鼠咬、虫蛀、大气(气候或气温)变化、正常水位变化或其他渐变原因造成的保险财产自身的损失和费用; 3. 因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引起的保险财产本身的损失以及为换置,修理或矫正这些缺点错误所支付的费用; 4. 非外力引起的机械或电气装置的本身损失,或施工用机具、设备、机械装置失灵造成的本身损失; 5. 维修保养或正常检修的费用; 6. 档案、文件、帐簿、票据、现金、各种有价证券、图表资料及包装物料的损失; 7. 盘点时发现的短缺; 8. 领有公共运输行驶执照的,或已由其他保险予以保障的车辆、船舶和飞机的损失; 9. 除非另有约定,在被保险工程开始以前已经存在或形成的位于工地范围内或其周围的属于被保险人的财产的损失; 10. 除非另有约定,在本保险单保险期限终止以前,保险财产中已由工程所有人签发完

建筑工程一切险管理条款(doc 9页)

建筑工程一切险管理条款(doc 9页)

建筑工程一切险条款 一、责任范围 本公司对承保的建筑工程,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和费用,根据保单明细表规定,负责赔偿. 1.洪水、潮水、水灾、地震、海啸、暴雨、风暴、雪崩、地崩、山崩、冻灾、冰雹及其他自然灾害; 2.雷电、火灾、爆炸; 3.飞机坠毁、飞机部件或飞行物体坠落; 4.盗窃; 5.工人、技术人员缺乏经验、疏忽、过失、恶意行为; 6.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所引起的事故; 7.除本条款第二条除外责任规定以外的其他不可预料和突然事故。 发生上述损失事故后,现场的必要清除费用,本公司也可赔偿,但以不超过附表列明的保险金额为限。 二、除外责任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 1.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和重大过失引起的损失、费用或责任;

本保险在保单列明的建筑期限内自投保工程动工日或自被保险项目被卸至建筑 工地时起生效,直至建筑工程完毕经验收时终止。但本保险的最晚终止期应不超过保单中所列明的终止日期。保险期限的扩展,必须事先获得本公司的书面同意。 四、保险金额 建筑工程应为保险标的建筑完成时的总价值,包括运费、安装费、关税等。建筑 用机器、设备、装置应按重置价值计算。其他承保项目应按投保人和本公司商定的金额。 五、被保险人的义务 1.被保险人应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避免投保工程工地发生意外事故,对本公司代表提出的合理化防损建议应认真考虑,并付诸实施。 2.发生本保险单承保的损失事故后,被保险人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用书面提供详细经过。 3.为便于调查,被保险人在检验损失前应保护事故现场。 4.为防止损失扩大,被保险人应采取一切必需的措施将损失减少至最低限度。对有益的合理措施费用,本公司可予偿付。但本项费用和赔款总额以不超过受损的被保险项目保额为限。 5.保险内容如有变化(如保险项目有增减、工程期限缩短或延长、保险金额应调整等),被保险人应及时书面通知本公司,办理批改手续。 6.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对上述规定的义务,如故意不执行,本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六、索赔和赔款 1.被保险人向本公司索赔时,应提供必要的有效的证明单据作为索赔依据。

建筑制图标准大全(最新版)

编号:__________ 建筑制图标准大全 (最新版) 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 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序言

建筑制图是为建筑设计服务的,因此,在建筑设计的不同阶段,要绘制不同内容的设计图。在建筑设计的方案设计阶段和初步设计阶段绘制初步设计图,在技术设计阶段绘制技术设计图,在施工图设计阶段绘制施工图。 中国隋代已使用百分之一比例尺的图样和模型进行建筑设计。宋代《营造法式》一书,绘有精致的建筑平面图、立面图、轴侧图和透视图等,可以说是中国最早的建筑制图著作。清代主持宫廷建筑设计的样式雷家族绘制的大量建筑图样,是中国古代建筑制图的珍品。1799年,法国数学家G.蒙日出版《画法几何》一书,奠定了工程制图的理论基础。后人又著有《建筑阴影学》和《建筑透视学》等。上述三本著作确立了现今建筑制图的基本理论。当前在世界范围内已逐渐普遍利用电子计算机制图以提高效率。 按照施工图的制图规定,绘制供施工时作为依据的全部图纸。施工图要按国家制定的制图标准进行绘制。一个建筑物的施工图包括:建筑施工图、结构施工图,以及给水排水、供暖、通风、电气、动力等施工图。其中建筑施工图包括:①总平面图,表示出构想中建筑物的平面位置和绝对标高、室外各项工程的标高、地面坡度、排水方向等,用以计算土方工程量,作为施工时定位、放线、土方施工和施工总平面布置的依据。工程复杂的,还应有给水、排水、供暖、电气等各种管线的布置图、竖向设计图等。②建筑平面图,用轴线和尺寸线表示出各部分的尺寸和准确位置,门窗洞口的做法、标高尺寸,各层地面的标高,其他图纸、配件的位置和编号及其他工种的做法要求。建筑平面图是其他各种图纸的综合表现,应详尽确切。③建筑立面图,表示出建筑外形各部分的做法和材料情况,建筑物各部位的可见高度和门窗洞口的位置。④建筑剖面图,主要用标高表示建筑物的高度及其与结构的关系。⑤建筑施工图,包括建筑外檐剖面详图、楼梯详图、门窗等所有建筑装修和构造,以及特殊做法的详图。其详尽程度以能满足施工预算、施工准备和施工依据为准。 1总则 1.0.1为了使建筑专业、室内设计专业制图规则,保证制图质量,提高制图效率,做到图面清晰、简明,符合设计、施工、存档的要求,适应工程建设的需要,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下列制图方式绘制的图样: 1手工制图; 2计算机制图。 1.0.3本标准适用于建筑专业和室内设计专业下列的工程制图: 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各阶段设计图、竣工图; 2原有建筑物、构筑物等的实测图; 3通用设计图、标准设计图。 1.0.4建筑专业、室内设计专业制图,除应遵守本标准外,还应符合《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50001—2001)以及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 2一般规定

科学合理性的两种重要格局

科学合理性的两种重要格局 在当代科学合理性理论的讨论中,人们往往把最先由逻辑经验主义所确立的科学合理性理论认作一种标准的科学合理性理论。该理论在20世纪60年代受到历史学派及社会结构论者的挑战,本文将他们的富有挑战性的科学合理性理论统称为超越标准的科学合理性。若以这种“二元对峙”为参照系,那么后来其他许多科学合理性观念都可归入由“后标准派”与“后无政府主义”所构成的多种对应体(前者由标准科学合理性派生而来,而后者是“超越标准的”科学合理性的后继观念),下面仅简要介绍这些对应体中的二种重要情形。 1 批判的合理性与对话的合理性 “批判”与“对话”分别成为波普与罗蒂对科学合理性理解的核心,他们分别成为后标准派与后无政府主义的重要代表。按波普,通过批判自己的信念及其他人的信念,可展示我们的合理性;相反,罗蒂认为,从实用主义的角度看全身心致力于对话就等于对理性的信奉。 从根本上说要对合理性的态度给出一种合理的辩护是不可能的,合理性主义必然远离综合的或自我包含的合理性。“合乎理性就是倾听批判。”⑴波普的“批判”包含了两方面的内容:即对传统知识理论的批判和对极权主义的批判。波普认为,以前占统治地位的人类合理性构想是证明的合理性,以理性的证明来达到绝对的知识。达到绝对的知识而使科学趋于终结固然令人生畏,但缺乏想象力、缺少从错误中学习的方法、缺少对启发性问题的发现才是科学进步的真正危险。科学作为一个过程,其合理性“并不在于它诉诸经验证据以支持其教条的

习惯(占星术也是这样干的),而仅仅在于批判态度。”⑵就在于从问题到愈来愈深刻的问题的不断进步,所以,波普是以批判取代证明,以猜测性知识的增长或逼真性追求来取代绝对知识的获得而来实现知识论的合理构想的根本性转变。 我们的合理性与其说是一种先天能力,不如说是与其他人相互作用而后天获得的一种态度。这种合理性态度不仅对我们研究自然现象与社会现象具有重要性,而且对我们参与政治与经济生活来说也同样重要。波普认为,就象绝对知识的理想是获得人类知识的障碍一样,我们关于完美社会的乌托邦或绝对和谐的想象力同样是人类境况改良的障碍,前者必然导致怀疑论,对真实地认识实在性产生绝望;后者则最终导致暴力,对合情合理地调和冲突而产生绝望。在人间企图产生天堂就必然产生地狱。因此,波普的科学发现的逻辑与对开放社会的辩护具有一个共同的目标:用批评与猜想来摧垮绝对论。但波普在专注于合理性的批判功能时,把真性容纳在合理性之中,却可能使创造性经受批判而使创造性置于合理性的范围之外。这可谓是波普的合理性构想的最大缺陷。 就象杜威和海德格尔试图战胜黑格尔、康德的哲学传统一样,罗蒂也试图解构上述整个科学认识论传统(包括波普在内)。当波普试图说明什么是合理性时,罗蒂正极力表明象标准的及后标准观点一样的观点所限定的合理性的努力根本上是误导的,并总是无效的。然而在他的解构性批评中罗蒂也提供了关于合理性的一种正面特性。这种正面特性是柏拉图主义的倾向,即,合理性是依据人类的交谈来对录求本质

建筑工程一切险条款解释

工程保险的责任范围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主要是针对工程项下的物质损失部分,包括工程标的有形财产的损失和相关费用的损失;第二部分主要是针对被保险人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第三者责任而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导致的损失。 一、主责任范围——物质损失部分 标准措辞为: “在本保险期限内,若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分项列明的被保险财产在列明的工地范围内,因本保险单除外责任以外的任何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坏或灭失(以下简称“损失”),本公司按本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 对经本保险单列明的因发生上述损失所产生的有关费用,本公司亦可负责赔偿。 本公司对每一保险项目的赔偿责任均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对应列明的分项保险金额以及本保险单特别条款或批单中规定的其他适用的赔偿限额。但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在本保险单项下承担的对物质损失的最高赔偿责任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总保险金额。” (一)关于责任范围的限定 1、工程保险的物质损失部分属于财产保险的一种,它主要是针对被保险财产的直接物质损坏或灭失。通常对因此产生的各种费用和其他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2、造成损失的原因是除外责任以外的任何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除外责任以外”的措辞使其成为“一切险”保单,尽管措辞是“任何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但在之后的“定义”对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概念又做了限定。 3、关于“在本保险期限内”,工程保险的保险期限的确定不同于其他财产保险。普通财产保险的保险期限是在保单上列明的具体日期,一般是一个确定的时间点。工程保险尽管在保单上也有一个列明的保险期限,但保险人实际承担保险责任的起止点往往要根据保险工程的具体情况确定,是一个事先难以确定的时间点。如工程项目所用的尚未进入工地范围内的材料、工程项目中已交付的部分项目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尽管发生损失的时间是在保单列明的保险期限内,但保险人对上述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4、关于“在列明的工地范围内”,工程保险对于保险标的的地理位置限定于工地范围内,即被保险财产只有在工地范围内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才负责赔偿。若在工地范围之外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被保险人若因施工的需要,必须将被保险财产存放在施工工地以外的地方时,应在确定保险方案时就予以考虑。解决的办法有两种:一是如果这种工地外存放的地点相对集中、固定,可以在保单明细表上的“工程地址”栏进行说明和明确;二是如果这种工地外存放的地点相对分散,且投保时尚无法确定,可以采用扩展“工地外储存”

上海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领程序

上海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领程序 二、需具备的条件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施工企业;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查;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7、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 8、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施工许可证办理方法 施工许可证申办采用计算机网上填报、窗口受理的方式。 (一)计算机网上填报 (二)书面材料提交 施工许可证申领需提交以下材料: (1)《施工许可申请表》;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提供原件复核); (3)建设用地批准书或房地产权证复印件(提供原件复核); (4)通过工程项目专用帐户支付给施工总包企业的工程款银行入帐凭证复印件(提供原件复核);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建设单位应当提供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或者提供银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担保。(上海市建设领域不拖欠工程款企业承诺书) (5)建设工程施工承发包合同副本; (6)施工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7)施工总包企业设立的外来从业者工资发放账户银行开户回执复印件(提供原件复核); (8)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报监办结单(有民防工程需民防报监办结单)原件; (9)《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措施现场审核情况表》; (10)提供项目场地内完成动迁的证明材料。 注:保密工程除携带以上资料外,还应提供(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合同备案登记表,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复印件(提供原件复核)。 (三)施工许可证申请受理 建设单位材料准备完毕后,向原报建受理部门申领施工许可证。 受理人员核对材料是否齐全及相关表格数据是否正确,核对无误后,打印受理凭证。 五、受理部门和时间: 市受理部门: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业务受理服务中心 地址:小木桥路683号 市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30(11:15停止取号); 周一至周四,下午1:30至5:00(4:30停止取号)。 区(县)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施工许可受理部门、市政府委托实施管理的管委会施工许可受理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详见“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办事部门一览表”。 区(县)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施工许可受理部门、市政府委托实施管理的管委会施工许可受理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受理时间按其告知的法定时间为准。 六、附表: 1.《施工许可申请表》(网上填报生成) 2.《上海市建筑施工许可证变更表》 3.《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措施现场审核情况表》 4.上海市建设领域不拖欠工程款企业承诺书 5.上海市建设工程停止施工工地复工申请审核表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道路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条款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道路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一部分物质损失保险部分 保险标的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为: 本保险合同明细表中分项列明的在列明工地范围内的与实施工程合同相关的财产或费用,属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 第三条下列财产未经保险合同双方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保险金额的,不属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 (一)施工用机具、设备、机械装置; (二)在保险工程开始以前已经存在或形成的位于工地范围内或其周围的属于被保险人的财产; (三)在本保险合同保险期间终止前,已经投入商业运行或业主已经接受、实际占有的财产或其中的任何一部分财产,或已经签发工程竣工证书或工程承包人已经正式提出申请验收并经业主代表验收合格的财产或其中任何一部分财产; (四)清除残骸费用。该费用指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为修复保险标的而清理施工现场所发生的必要、合理的费用。 第四条下列财产不属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 (一)文件、账册、图表、技术资料、计算机软件、计算机数据资料等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二)便携式通讯装置、便携式计算机设备、便携式照相摄像器材以及其他便携式装置、设备; (三)土地、海床、矿藏、水资源、动物、植物、农作物; (四)领有公共运输行驶执照的,或已由其他保险予以保障的车辆、船舶、航空器; (五)违章建筑、危险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 保险责任 第五条在保险期间内,本保险合同分项列明的保险财产在列明的工地范围内,因本保险合同责任免除以外的任何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坏或灭失(以下简称“损失”),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第六条在保险期间内,由于第五条保险责任事故发生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所产生的

建筑工程制图课程标准.pdf

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建筑工程制图》课程标准 课程名称:建筑工程制图 学时数:80 学分:4 课程类型:B 适用专业:建筑工程技术 1、课程性质 本课程是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和工程造价专业的一门专业基础课程。该课程主要的任务是使学生能识读一般建筑的建筑施工图,为后续课程学习和以后从事建筑工程技术工作奠定必要的 识图技能。要求学生掌握制图的基本知识,掌握专业制图的方法,能识读一般建筑施工图包括构造详图。 2、课程设计 2.1 设计理念 本门课程是以“练”为主体的课程,将理论知识融入制图训练过程中。本课程以训练 学生制图与识图技能为目标,能过4个学习情境的学习最终获得建筑制图与识图的能力。 2.2 设计思路 课程设计思路是依照制图员工作过程,提炼典型工作任务,有针对性开发学习情景,在教学内容上依照学生认知规律,有简单到复杂,由单一到综合设计教学情景。 3、课程目标 3.1 总体目标 培养学生熟练读图用图能力,同时具备一定的绘制图纸技能,也为后续相关专业课程打下坚实基础。 3.2 具体目标 3.2.1 知识目标: 1、按照岗位工作任务的操作要求,适应学生职业生涯发展的需要。完成建筑工程施工 的施工员、绘图员及工程设计领域中的绘图员岗位操作; 2、掌握建筑制图的基本原理和方法;

3、掌握轴测投影的基本知识; 4、掌握轴测投影图的基本画法; 5、掌握建筑施工图、结构施工图、标准图的内容及标准要求; 6、掌握识读建筑图样的方法和技能; 7、掌握按照建筑制图标准绘制建筑图样的方法与技能; 8、掌握正确使用绘图工具和仪器的方法与技能。 3.2.2 能力目标: 1、具有正确阅读理解建筑工程图样的能力; 2、具有正确使用绘图工具和仪器绘制建筑工程图样的能力; 3、具有按照施工图绘制标准进行工程图样校正的能力; 4、具有按照建筑工程图样正确组织按图施工的能力; 5、具有后续专业课程学习的坚实专业识图制图基础能力。 3.2.3 素质目标: 1、能初步学会适应建筑行业的环境。 2、具有较强的计划组织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3、具有较强的与人沟通和交流的能力。 4、教学内容与学时分配 序号教学内容技能要求知识要求学时 1 绪论以建筑工程图为载体, 引导学生理解学习《建 筑工程图绘制》课程的 重要意思,以及学习方 法与要点 学习建筑工程图绘制 原理的必要性 学习建筑工程图绘制 课程的方法与要点 2 2 制图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1、以制图工具使用及 几何作图项目为载 体,通过工具、仪器 几何绘图职业活动训 练,初步学习建筑制 图国家 2、标准使用绘图工具 和仪器正确几何作 将该学习情境分 为制图基本知识和基 本技能、投影法的基本 知识、点、线、面的投 影、立体的投影、轴测 投影5个子情境,依次 开展教学。 18

建筑工程一切险条款(带特别条款)

建筑工程一切险条款 -------------------------------------------------------------------------------- 【打印本稿】【进入论坛】【推荐朋友】【关闭窗口】 2006年03月03日 14:04 物质损失 (一)责任范围 1.在本保险期限内,若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分项列明的保险财产在列明的工地范围内,因本保险单除外责任以外的任何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坏或灭失(以下简称“损失”),本公司按本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 2.对经本保险单列明的因发生上述损失所产生的有关费用,本公司亦可负责赔偿。 3.本公司对每一保险项目的赔偿责任均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对应列明的分项保险金额以及本保险单特别条款或批单中规定的其他适用的赔偿限额。但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在本保险单项下承担的对物质损失的最高赔偿责任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总保险金额。 定义 自然灾害:指地震、海啸、雷电、飓风、台风、龙卷风、风暴、暴雨、洪水、水灾、冻灾、冰雹、地崩、山崩、雪崩、火山爆发、地面下陷下沉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破坏力强大的自然现象。 意外事故:指不可预料的以及被保险人无法控制并造成物质损失或人身伤亡的突发性事件,包括火灾和爆炸。 (二)除外责任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 1.设计错误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2.自然磨损、内在或潜在缺陷、物质本身变化、自燃、自热、氧化、锈蚀、渗漏、鼠咬、

虫蛀、大气(气候或气温)变化、正常水位变化或其他渐变原因造成的保险财产自身的损失和费用; 3.因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引起的保险财产本身的损失以及为换置、修理或矫正这些缺点错误所支付的费用; 4.非外力引起的机械或电气装置的本身损失,或施工用机具、设备、机械装置失灵造成的本身损失; 5.维修保养或正常检修的费用; 6.档案、文件、账簿、票据、现金、各种有价证券、图表资料及包装物料的损失; 7.盘点时发现的短缺; 8.领有公共运输行驶执照的,或已由其他保险予以保障的车辆、船舶和飞机的损失; 9.除非另有约定,在保险工程开始以前已经存在或形成的位于工地范围内或其周围的属于被保险人的财产的损失; 10.除非另有约定,在本保险单保险期限终止以前,被保险财产中已由工程所有人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实际占有或使用或接收的部分。 第三者责任险 (一)责任范围 1.在本保险期限内,因发生与本保险单所承保工程直接相关的意外事故引起工地内及邻近区域的第三者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本公司按下列条款的规定负责赔偿。 2.对被保险人因上述原因而支付的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本公司书面同意而支付的其他费用,本公司亦负责赔偿。 3.本公司对每次事故引起的赔偿金额以法院或政府有关部门根据现行法律裁定的应由被保险人偿付的金额为准。但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对应列明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在本保险期限内,本公司在本保险单项下对上述经济赔偿的最高赔偿责任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累计赔偿限额。 (二)除外责任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 1.本保险单物质损失项下或本应在该项下予以负责的损失及各种费用;

科学合理

2科学合理 组织设计作为指导施工全过程各项活动的技术经济的纲领性文件,是施工技术与施工项目管理有机结合的产物,它是工程开工后施工活动能有序、高效、科学合理地进行的保证。 从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特点看:施工组织设计是以单个工程为对象进行编制的,一般情况下是各个施工企业分别独立进行,它有很强的技术性和综合性,需要编制人员有足够的建筑工程理论基础和一定的实践经验。 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必须适应工程项目和业主、设计、监理的特殊要求,同时也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地方规范的要求。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必须满足最终的一个基本要求即对施工过程起到指导和控制作用,在一定的资源条件下实现工程项目的技术经济效益,达到施工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的目的。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目前所存在的缺陷: 1.目前所累积的建筑施工技术资源得不到有效、充分的应用,特别是其中的智力资源,这一方面是编制人员自身素质和经验不足造成的;另一方面是传播渠道不足不畅通所致。对早已有的成功经验没有进行借鉴,所编制的内容缺乏新技术、新工艺,没有起到提高劳动效率、降低资源消耗的作用。往往有这种情况,某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人员在构想的内容,早已是有经验可以借鉴,但他不仅没有借鉴,甚至根本不知道有这项成果的存在,这就给编制人员带来了大量的重复劳动。 2.有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人员缺乏技术理论基础和具体施工经验,编制中只是对技术规范照搬照抄,而未对具体工程的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规划和设计,没有起到指导施工作用。 3.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对每个建筑工程逐个进行编制,以适应不同工程的特点,但不同编制人员对于同类型的施工工艺在进行编制工作的同时,作了大量不必要的重复劳动,降低了工作效率。 4.现在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只作为技术管理制度的一项工作,它主要追求施工效益而很少考虑经济效益,存在只注重组织技术措施,而没注重经济管理的内容,以至在实施过程中不讲成本,没有实现经济效益的目标。 5.目前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经常是技术部门的几个技术人员包揽,技术部门搞编制,生产部门管执行,出现设计与实施分离的现象,以至造成施工组织设计只是个形式而已,不能真正起到指导施工的作用。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建筑水平的不断提高,施工企业管理体制的进一步完善,原有的传统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方法已不能适应现在的要求。目前我国已加入了WTO,建筑施工企业为了适应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形势,适应建筑市场和新型施工管理体制的需要,要具备建造现代化建筑物的技术力量和手段,就必须对现在的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方法进行改进。实施办法如下: 1).运用系统的观念和方法,建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工作的标准。行业管理部门如能对建筑工程的大中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收集,经过分析和归纳,整理并发布,则能使先进的施工组织设计更能发挥效益,减少编制人员重复劳动,而且

平安(备案)[2009]N32号-建筑工程一切险条款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建筑工程一切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一部分物质损失保险部分 保险标的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为: 本保险合同明细表中分项列明的在列明工地范围内的与实施工程合同相关的财产或费用,属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 第三条下列财产未经保险合同双方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保险金额的,不属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 (一)施工用机具、设备、机械装置; (二)在保险工程开始以前已经存在或形成的位于工地范围内或其周围的属于被保险人的财产; (三)在本保险合同保险期间终止前,已经投入商业运行或业主已经接受、实际占有的财产或其中的任何一部分财产,或已经签发工程竣工证书或工程承包人已经正式提出申请验收并经业主代表验收合格的财产或其中任何一部分财产; (四)清除残骸费用。该费用指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为修复保险标的而清理施工现场所发生的必要、合理的费用。 第四条下列财产不属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 (一)文件、账册、图表、技术资料、计算机软件、计算机数据资料等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二)便携式通讯装置、便携式计算机设备、便携式照相摄像器材以及其他便携式装置、设备; (三)土地、海床、矿藏、水资源、动物、植物、农作物; (四)领有公共运输行驶执照的,或已由其他保险予以保障的车辆、船舶、航空器; (五)违章建筑、危险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 保险责任 第五条在保险期间内,本保险合同分项列明的保险财产在列明的工地范围内,因本保险合同责任免除以外的任何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坏或灭失(以下简称“损失”),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论科学合理性问题

论科学合理性问题 作者:唐悦 物理科学学院 摘要:一研究科学合理性的意义 二什么是科学合理性 三对几种科学方法论的评价 四总结 本人是物理专业的学生。由于科学哲学的发展在物理学史中扮演了重要地位,因此我认为讨论科学合理性问题对本专业的学习也是很有必要的。本人才疏学浅,对这个问题的理解必然有片面和不足之处,希望老师可以多多指正。 一研究科学合理性的意义 我们生活在一个崇尚科学,尊重科学的时代中。然而,这样的时代在人类几千年的文明中并不多见。那么,什么是科学?科学有什么特征?科学与伪科学的区别又是什么?这个问题不仅是一个哲学问题,更是一个于社会和政治息息相关的问题。 就历史经验而言,科学与伪科学的分界是模糊的:哥白尼理论在1616年被教会所禁止,因为它是伪科学;1820年教会从禁书中解放了哥白尼理论,因为教会认为事实已经证明了哥白尼理论是科学的。可见,政治势力持有决定什么是科学,可以发表;什么是伪科学,应该惩处的权利。许多哲学家曾试图以此定义知识:如果足够多的人足够强烈地相信一个陈述,则这个陈述就构成知识。但是,在人类过去的大部分时间里,许多人完全虔信荒唐的信仰:天堂与地狱里发生的事难道也该看作知识吗?现如今许多人对科学的崇拜也走向极端,他们“迷信科学”,排斥任何背离于他们已知理论的新知识,盲目地虔信一个科学理论,这对于真理的探索也是有害无益。 既然科学与伪科学的界限如此模糊,为什么还要研究科学合理性的问题呢?我想,这是由科学发展的客观规律决定的。因为理论上永远存在着无数个与经验相一致的理论,我们需要一个标准来淘汰大多数理论,只留下为数不多的,获得真理可能性更大的几个理论作为研究对象。确立这个标准的关键不在于它能解释所有已知现象,而是能成功预测人类未知的现象。我们称这样的理论为——进步的研究纲领。 一个新生的研究纲领在诞生之处必然是有缺陷的,甚至是漏洞百出的,我们应当对其进行批评。但批评不意味着扼杀,而是帮助它一点点向进步的研究纲领靠拢,最终取代旧的,落后的研究纲领。我想,这正是我们研究科学合理性的意义所在。 二什么是科学合理性 “合理性”这个术语已经有各种各样的理解和说法,如有“合乎逻辑”、“合乎理智”、“合乎本性”、“合乎人性”、“有根据的”、“有理由的”、“有条理的”、“合乎情理的”等等不同说法。这一概念有着极为丰富的内涵和外延。在内涵上,它至少有三个相互联系的基本方面:一是指事物本身的必然性,二是指理论逻辑上的必然性,三是指具备理性的评价原则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报资料

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报资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 2、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原件1份、复印件1份)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件1份、复印件1份) 4、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原件1份、复印件1份) 5、工程中标通知书和交易单、预结算报告一份(原件1份、复印件1份) 6、质量监督行政许可决定书、开工安全许可决定书 7、建设资金证明文件(原件1份、复印件1份) 8、规划区内建设工厂提供混泥土使用合同、建筑垃圾处理合同(原件1份、复印件1份) 9、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表二份 10、县外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企业进龙承接业务备案表 11、施工图纸审查单(原件1份、复印件1份) 12、项目经理资证书、质量员、安全员上岗证书(原件1份) 13、上岗人员复印件(复印件1份) 14、计经委批文、排污审批表(原件1份、复印件1份) 15、消防审查合格单(原件1份、复印件1份) 16、委托县建筑业协会开展业务咨询服务协议书

二、建设工程办理质量监督许可申报资料 1、施工组织设计(原件1份、复印件1份)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 3、监督档案 4、工程地质勘察资料(原件1份、复印件1份) 5、全套图纸(建结、水电) 6、图纸审查单(原件1份、复印件1份) 三、建设工程安全开工许可申报资料 1、开工安全条件监督档案 2、安全生产责任书(建设方与施工方、施工方与项目部、项目部与管理人员及施工班组)(原件) 3、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原件) 4、工地安全施工技术措施费支出凭证及支出计划(原件) 5、现场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复印件1份) 6、施工总包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7、保险单 8、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 B C三证)(复印件各2份)

什么是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doc

什么是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1 什么是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 说到制度的科学合理性,先来看一段英国历史学家劳德·阿克顿勋爵讲过的“7人分粥”的故事: 有7个人合住在一起,每个人都是平等的,同时又是自私自利的。他们想用非暴力方式,通过制定制度来解决每天的吃饭问题--在没有计量工具或刻度容器的状况下分食一锅粥。大家发挥聪明才智,试验了很多办法,形成了以下种种规则:规则1: 指定一个人负责分粥。很快大家发现,这个人为自己分的粥最多,于是便换了一个人,结果却总是主持分粥的人碗里的粥最多。于是,其余的人揭竿而起,废除了这一容易滋生腐败的制度。 规则2: 民主选举一个信得过的人来主持分粥。这位道德高尚的人开始还能保持公平,但不久以后,他就有意识地为自己和溜须拍马的人多分粥。大家一致认为,不能放任腐化,还得寻找新的制度。 规则3: 指定一个分粥人士和一名监督人士,起初还比较公平,但是到后来,分粥人士与监督人士从权力制约走向“权力合作”,分粥人士与监督人士分到的粥最多,制度再次失败。 规则4: 民主选举一个分粥委员会和一个监督委员会,形成民主监督与制约机制。公平基本上做到了,可是由于所有人都必须到场,监督委员会经常提出各种议案,分粥委员会又据理力争,一番争吵下来,粥吃到嘴里全是凉的。这种制度效率太低。

规则5: 谁也信不过,干脆大家轮流主持分粥,每人一天。这等于承认了每个人都有为自己多分的权利,同时又给予每个人为自己多分的机会。虽然看上去公平了,但每个人在一周中只有一天吃得打饱嗝,其余六天都是饥肠辘辘。大家认为这一制度造成了资源浪费。 规则6: 对于分粥,每个人都有一票否决权。虽然看似公平,但恐怕最后谁也喝不上粥。 规则7: 每个人都轮流值日主持分粥,但分粥的人最后一个领粥。令人惊奇的是,在这一制度下,7只碗里的粥每次都是一样多,就像用仪器量过一样。因为每个主持分粥的人心里都明白,如果7只碗里的粥有多有少,他将确定无疑享用那份最少的。 上述7种安排,只有最后一种规则,虽朴素平实却浑然天成,既简洁明晰又精巧高效,委实令人为之赞叹。 这一故事的简化版,便是“二人分饼”: 一张饼,怎样分,最公平? 很多人会想,这还不简单,找个公证人,二一添作五;可公证人的公正如何保证?找个监督人;可监督人的公正又如何保证?找个监督人的监督人……许多企业和政府机构就是这样,通过不断地加人加岗,来达到加强监管的目的,可事实已经证明,这是一条死胡同。 最简单的办法:你先切,我先拿,天下太平。 切饼的人,如果自作聪明,把饼分得一半大一半小。当他发现留给自己的是小的那一块,只能自个儿扇自个儿的耳刮子。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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