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里街道河长制工作管理办法

高里街道河长制工作管理办法
高里街道河长制工作管理办法

高里街道河长制工作管理办法

为做好2018年河长制工作,调动各级河长工作主动性,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特制订如下管理办法:

一、管辖范围

根据各村辖区确定长度,丰收河、崔家河、峡山灌区、溎河潍九路以西河段宽度为河道内、河堤两侧各10米;溎河潍九路以东宽度为南至河堤以南10米、北至景观路以北绿化带范围。

二、河管员的职责

1、每天佩戴袖标对管辖的河段进行巡逻,确保管辖范围卫生清洁,河道及河堤两侧无塑料袋、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河道内无渔网、无排污口。

2、河管员负责清理管辖范围内小型垃圾,如塑料袋、各种瓶子、少量生活垃圾、不需要动用机械清理的垃圾;如发现需要动用机械处理的建筑垃圾等垃圾堆,由各村负责清理。

3、河管员每天将巡河情况上报相对应的水利站,包括具体位置及有无垃圾、渔网、违章建筑、排污等违法行为,由高里水利站进行汇总后上报街道。

4、河管员每天上岗时间为:

上午7:30—10:30;下午2:30—5:30

三、考核标准

1、对各村及河管员的考核:高里、南孙、肖家营三个水利站负责对各村进行考核,河管员由各村考核,年度总分

120分,每月10分。

2、河长制办公室每月对各村进行考核,一月一通报,并将考核情况报街道财政所,财政所按每月考核结果拨付河长制工作经费到经管站,由经管站拨付到各村,各村根据各自的考核发放河管员补助。

3、高里、南孙、肖家营三个水利站负责定期、不定期对各村河道及河管员上岗情况进行巡查,每月巡查不少于4次,考核标准如下:

(1)发现河管员不在岗一次,扣1分,;

(2)塑料袋、各种瓶子、少量生活垃圾、不需要动用机械清理的垃圾等一处,扣1分;

(3)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垃圾堆一处,扣5分;

(4)渔网一处,扣2分;

(5)新增违章建筑、排污等违法活动一处,扣10分;

(6)河长日巡河发现上述各类问题双倍扣分。

(7)被市、区各部门巡查通报的一处一次,扣10分。

4、对河长制办公室(高里、南孙、肖家营三个水利站)的考核。

高里、南孙、肖家营三个水利站负责定期、不定期对各村河道及河管员上岗情况进行巡查,每月巡查不少于4次,每次巡河留下巡河记录,对各村的考核根据每月的巡河情况打分,发现一个月巡河未满4次以上的,进行通报扣发巡河经费,并于下个月增加巡河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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