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卫生工作制度

妇幼卫生工作制度
妇幼卫生工作制度

妇幼保健工作制度

1. 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实行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儿童发展纲要》和《妇女发展纲要》“一法两纲”开展妇幼卫生工作。

2. 制定妇幼保健工作计划和监督管理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3. 负责妇幼卫生信息的收集和管理,按时完成妇幼卫生资料的整理、核实、汇总和分析,确保资料录入及时、准确。按时填报统计工作表,做好辖区妇幼信息查漏工作。

4. 准确掌握辖区内0-6岁儿童和妇女基数,做好5岁以下儿童和孕产妇死亡个案调查,对育龄妇女、孕产妇、围产儿、5岁以下儿童死亡漏报进行调查。

5. 配合县妇幼保健院建立健全三级妇幼保健网,确定专(兼)职人员,每年至少开展1-2次妇幼人员培训。乡镇级每月按时召开妇幼人员例会,及时收集、整理妇幼相关数据和信息,并按时上报。

6. 采用广播、板报等多种形式开展妇幼保健知识宣传。

7. 定期对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负责托幼机构儿童健康体检及教职员工的上岗健康体检工作。

8. 规范使用全省各类统一表、卡、册,完善各种工作记录,保管好月报表、季报表、年报表和两个系统管理手册等资料。

儿童保健管理工作制度

1. 认真完成新生儿访视工作,为新生儿建立儿童保健手册。

2. 按要求完成辖区内0—6岁儿童保健管理工作,增强儿童体质,降低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3. 开展3岁以下儿童的系统管理工作,开展生长发育监测,进行科学喂养指导。

4. 完成体弱儿的筛查和管理工作,并做好登记。

5. 做好母乳喂养宣传、指导及咨询,对6月内的纯母乳喂养进行监测。

6. 采用多种形式向儿童家长开展儿童保健、安全防护知识的宣传。

7. 定期对辖区内幼儿园进行卫生保健指导,完成一年一次的儿童体检和工作人员体检工作。

8. 做好预防接种及传染病管理工作。

孕产妇系统管理制度

1. 准确掌握辖区内育龄妇女资料,对怀孕妇女做到在孕12周前孕早检、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

2. 利用各种形式做好孕产妇系统管理重要性和孕产期保健知识的宣传,提高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提高孕期保健覆盖率和保健次数,孕妇产检次数≥5次。

3. 按照《仁寿县孕产妇系统管理方案》中对高危妊娠管理的要求对孕产妇常规进行高危评分,及时发现高危因素,并对高危妊娠做到专册登记、分级管理。

4. 提高产科质量,防治妊娠并发症,加强对住院分娩好处的宣传,提高住院分娩率和消毒接生率,降低孕产妇和围产儿死亡率。

5. 按规定做好分娩出院后3-7天、产后42天访视工作,并做好登记。

6. 做好孕产妇保健手册的流转工作,收集、完善孕产妇健康档案。

7. 及时收集相关数据,按时准确上报相关报表。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

1. 实行孕期首诊负责制,开展早孕、中、晚(或临)高危妊娠评分筛查,指导孕期产前检查。

2. 查出高危孕妇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凡高危孕妇应增加产前检查次数,根据存在的高危因素给予治疗监护;重症高危孕妇,门诊不能处理或难做出诊断的应及时指导孕妇转上级医院进一步确诊治疗。

3. 在产前检查中,对高危孕妇要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疗,并实行专案管理。

4. 查出高危孕妇要及时登记、预约下次检查日期。

5. 做好孕妇孕期保健知识宣传。

6. 做好宣传动员,使孕妇和家属明白高危妊娠对母亲和婴儿的危害,听从医务人员的指导。

7. 宣传动员高危孕妇必须到县级医疗机构分娩,重危高危孕妇转诊必须有医护人员陪护。

危重孕产妇救治制度

1. 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对急危重症孕产妇的救治,必须遵守首诊负责、就近抢救、合理的原则。如有借故推委、延误救治或发生让孕产妇自行导致严重后果的,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相关医疗机构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2. 各级医疗机构应制定危重孕产妇救治预案,成立危重孕产妇抢救小组,负责疑难、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

3. 各医疗保健机构应制定危重孕产妇抢救工作预案,建立急危重症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以最快速度救治急危重症孕产妇。

4. 各级医疗机构一旦发现危重孕产妇,应及时启动相应的院内孕产妇抢救预案,并报告县卫生计生局、县妇幼保健院。抢救工作务必组织有序,措施果断,及时有效,有关抢救过程由参加人员按规定如实及时记录。

5. 孕产妇因病情需要转诊时,应坚持“先会诊、再转诊”的原则。经接诊单位会诊确认符合转院指征、且能保证运转过程安全的情况下才能转诊,转诊途中应有转出医疗机构相关医务人员护送。对应当就地抢救治疗,且可能在转诊途中死亡的病人,不得转诊,应立即请上级医院电话会诊或请专家现场指导、帮助救治。

6. 首诊医院应本着对危重孕产妇救治有利的原则,根据上级医疗单位的专科特点进行定向转诊。

孕产妇、围产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报告制度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规定,辖区内开展接生的医疗单位及发现孕产妇、围产儿、5岁以下儿童死亡情况应及时上报文林镇卫生院,由文林镇卫生院收集后统一报县妇幼保健院。

2.辖区内各乡镇医疗保健机构应指定专人负责孕产妇、围产儿、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登记上报工作。

3. 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在收集到孕产妇、围产儿、5岁以下儿童死亡信息后,应立即展开调查,并填写报告卡。

4. 死亡卡及出生缺陷卡上报时限:

(1)孕产妇死亡个案报告应在2小时内电话报文林镇卫生院,由文林镇卫生院收集后立即报县妇幼保健院基层保健科;《孕产妇死亡报告卡》在7个工作日内上交文林镇卫生院,由文林镇卫生院收集后上交县妇幼保健院。

(2)围产儿、5岁以下儿童死亡报告卡应于每月例会上报。

孕产妇死亡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制度

1. 成立文林辖区孕产妇死亡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工作组。工作组负责死亡评审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工作,负责将死亡信息上报到仁寿县死亡评审小组。

2. 参加上级组织召开的需乡镇参加的孕产妇死亡评审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会议。

3. 由辖区妇幼人员负责孕产妇死亡及5 岁以下儿童死亡及出生缺陷的登记上报工作。将当年死亡的孕产妇死亡儿及5岁以下儿童基础资料收集整理后上交到县妇幼保健院基层保健科。

4. 评审标准:

(1)可以避免死亡:根据本辖区医疗保健、技术水平以及从事保健工作得到妥善处理,但因其中某一环节处理不当或失误造成的死亡。

(2)不可避免死亡:本辖区医疗保健技术水平,当时尚无法避免的死亡。评审的两种结论中,应认识到“可以避免死亡”不等于医疗事故。

医疗机构外出生儿童补办《出生医学证明》

管理制度

由于急产等特殊情况,在助产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的新生儿,在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内,新生儿父母持下列材料到县妇幼保健院进行申报:

1. 到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鉴定,取得《亲子鉴定证明书》。

2. 新生儿父母双方的书面申请、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 由文林镇卫生院指派人员到新生儿出生地调查,取得两名以上见证人的书面证明材料;

4. 新生儿父母双方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员会或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出生事实证明材料。

妇幼卫生工作例会制度

1. 认真履行公共卫生辖区指导职能,做好妇幼卫生监督协管、管理工作,结合实际,以会代训,开展妇幼卫生知识、管理、培训工作,提高辖区妇幼卫生工作管理质量和水平。

2. 每季度召开一次辖区妇幼卫生工作例会,传达上级妇幼卫生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通报妇幼卫生工作贯彻落实情况、重大妇幼卫生和基本公共卫生工作完成情况及工作督查情况;分析妇幼保健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布臵下阶段工作。

3. 每季度召开一次辖区妇幼卫生信息工作例会,检查信息工作质量和工作指标完成情况,了解辖区基层妇幼卫生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4. 对各乡镇卫生院提出的妇幼保健工作问题进行解答。

妇幼卫生信息管理与考核制度

文林镇卫生院负责文林辖区妇幼卫生信息管理与考核,主要职责为:

1. 负责辖区妇幼卫生各种统计报表信息收集、汇总、分析、处理、上报和反馈工作。

2. 每月22-24日收集、核对,反馈各项妇幼卫生数据及妇女,儿童个案信息,减少重报、漏报、错报的发生。

3. 定期到辖区各乡镇卫生院了解信息,收集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指导。

4. 做好妇幼卫生信息收集的质量控制,定期下基层检查基础表、卡、册的填写情况。

5. 定期向县妇幼保健院上报辖区各种统计资料,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供统计信息,以供进行决策和规划。

6. 将质量检查情况及其它妇幼卫生信息反馈给基层妇幼人员,以指导工作。信息处理要做到及时、准确、客观。

7. 每年进行年报数据质量控制,写出年报数据资料分析,找出影响妇女儿童健康的主要因素及存在问题,以便改进工作。

8. 举办辖区妇幼信息培训,提高基层妇幼卫生信息员的业务素质。

9. 保管好各种原始资料,包括月报表、季报表、年报表等,并按年度装订成册。

妇幼卫生信息质量控制制度

1. 结合妇幼卫生年报及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信息资料的上报情况,每月对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进行妇幼卫生信息报表质控。每年上、下半年对妇幼卫生年报中所有指标各进行一次质控抽查(时限为上一年9月21日至本年度9月20日)。

2. 乡镇级报表质量控制:

各乡镇每月上交报表前,由乡镇妇幼信息人员到医疗机构、乡镇派出所、计生站、妇女主任等收集信息,并结合县保健院反馈信息和村医生收集信息核对报表数据,发现漏报及时补报在当月。

3. 妇幼卫生年报指标质量控制:

(1)对妇幼卫生年报中所有指标进行核查,重点核查生命指标以及孕产妇和儿童保健服务指标。尤其对本年度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及活产数、出生缺陷及死胎死产漏报情况进行核查。

(2)5岁以下儿童死亡、新生儿出生缺陷、活产数及死胎死产漏报质控各乡镇每次抽取1个行政村。孕产妇死亡漏报情况在辖区范围内进行全面调查。

(3)质量控制抽查要在查阅各乡镇年报质量的基础上,走访乡镇派出所、计生站、并询问村医、妇女主任等知情人,了解该乡镇当年的活产、死亡情况,并深入各接生单位查阅分娩记录、产儿科出入院登记、医院死亡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登记、乙肝疫苗接种、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花名册登记及住院病历等

资料,积极寻找漏报线索。

4. 对乡村两级的年报资料进行逐级核对。

4. 5月25日、10月25日前分别完成补漏及网络直报,6月10日、11月10日前将质控小结上报县妇幼保健院。

*********卫生院

妇幼信息安全保密制度

1. 为了加强辖区妇幼卫生信息安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2.妇幼卫生信息管理人员具体负责信息安全管理工作,保障辖区内妇幼信息直报网络的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负责对辖区乡镇妇幼人员进行信息安全知识培训。

3. 信息安全管理人员应当采取多种手段做好妇幼卫生信息资料、数据备份工作。对妇幼卫生信息专用的计算机要采取有效的病毒感染防范措施,防止擅自安装外来软件或使用软盘、光盘、U盘等途径导致病毒侵袭而造成数据或信息的丢失;对丢失或误操作信息要及时修复或恢复。

4. 任何人使用和调阅妇幼卫生信息资料,必须经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和调阅。未经允许,妇幼卫生信息的数据和资料不得外传,更不得随意将资料带出科室。

5. 加强对妇幼信息系统使用帐号的管理,建立帐号使用登记制度。用户帐号不得转借、转让。

医疗机构妇幼卫生信息报送制度

1. 按照属地化管理和逐级上报的原则,根据《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的要求,健全原始登记,完善单位妇幼卫生信息统计报告制度,按规定程序和时限逐级收集整理、汇总、质控、审核上报各类妇幼卫生信息。

2. 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工作,信息工作人员要保持相对固定。配备专用计算机,保证信息网络的正常运行。

3. 配合辖区妇幼保健机构开展死亡孕产妇调查,提供死亡孕产妇病历、抢救记录等医疗保健资料,做好孕产妇死亡病历讨论及评审工作。

4. 村(社区)卫生室要建立全村(社区)妇幼保健基础资料信息和工作台帐,每月向文林镇卫生院和各乡镇卫生院上报。

5. 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建立健全育龄妇女死亡、孕产妇死亡、围产儿儿童死亡台帐,建立孕产妇保健管理、高危妊娠管理、产后访视管理、新生儿疾病筛查、儿童保健管理、体弱儿管理、出生医学证明使用等管理台帐,按季度开展信息质量控制。

6. 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认真填写统一的妇幼卫生信息登记表卡册,按规定时限将信息材料报告县妇幼保健机构。

妇幼健康服务基层业务指导制度

一、辖区妇幼健康服务业务指导实行分级负责制和辖区负责制,文林镇卫生院对辖区乡镇和文林镇村(社区)站,乡镇对辖区内村(社区)站开展业务指导。

二、制定年度妇幼卫生业务指导计划,有指导人、指导时间、地点及指导内容。

三、妇幼健康服务业务指导以妇女保健管理、儿童保健管理、母婴保健技术管理、辖区妇幼保健业务管理、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妇幼卫生项目管理、母婴证件管理、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为重点。

四、文林镇卫生院对片区乡镇卫生院和文林镇村(社区)每季度督导一次。

五、每次指导后有记录、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落实。

六、每次的业务指导后要形成通报,并下发辖区卫生计生单位。

七、全年的业务指导计划、通报、记录装订存档。

妇幼健康服务人员培训制度

一、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明确培训重点内容和培训目标。

二、乡、村(社区)每月开展村(社区)站妇幼人员培训。

三、乡、村(社区)级培训在每月例会时举行。

四、培训实行签到制度。迟到、早退或不参加培训的单位和个人,在年终考核中将扣除相应的分值。

五、培训课程,培训资料、内容要有实用性、先进性。

六、培训内容符合辖区妇幼保健工作实际,以妇女保健管理、儿童保健管理、母婴保健技术管理、辖区妇幼保健业务管理、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妇幼卫生项目管理、母婴证件管理、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为授课主题。

七、培训前要掌握妇幼卫生人员对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培训后要对培训内容进行测试(每季度一次),以检验培训效果。

八、健全培训档案,将培训计划、培训通知、培训签到册、培训内容、照片、课程表、试卷及培训小结等资料装订存档。

托幼机构人员培训和卫生保健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辖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管理,提高辖区托幼机构保健工作的质量,特制定此制度。

一、年内至少举办2期辖区托幼机构人员培训班,授课内容要针对托幼机构保健管理、儿童意外伤害的预防与处理、儿童常见传染病的防治、托幼机构卫生消毒规范等为主要重点。

二、幼儿实行定期检查制度,每个入托幼儿应建立健康卡片或档案。

三、托幼机构要了解幼儿疾病史、家族史及生活习惯,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待检疫期过后无症状者,才可入园。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也要参加工作前的健康体检,包括胸透、肝功能、大小便及阴道滴虫检查,无传染病者方可就职。

四、托幼机构要坚持晨午检制度和因病缺课追踪制度。

五、每学期要召开家长会,向家长宣传保健及膳食营养知识,利用宣传栏及时向家长宣传、介绍幼儿园的情况,对有病的幼儿当面向家长交代清楚采取措施,每周食谱和每季度营养计算结果向家长公布。

六、培训托幼机构保健人员对幼儿的每次查体、职工查体均做好记录,对幼儿体格发育、膳食营养进行评价。

七、对托幼机构每年进行2次督导检查。

八、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处理,提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妇幼健康服务健康教育制度

一、建立上下通畅的健康教育网络,定期召开例会,针对妇幼保健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制定年度健康教育工作计划。

二、根据上级精神,大力推行妇幼保健健康促进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妇幼保健健康教育。

三、对孕产妇开展控烟、限酒、合理膳食、等干预活动。

四、开展社区宣传活动,为目标人群发放健康教育处方,使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健康教育目标考核要求。

五、在妇儿保门诊开展健康咨询业务,为妇女儿童提供保健咨询服务。

六、宣传发动辖区孕产妇参加县妇幼保健院定期举办的孕妇学校、父母学校。

七、健康知识宣传栏和板报要按要求定期更换内容。

八、与村(社区)居委会合作,向群众宣传妇幼保健知识。

妇幼健康服务继续医学教育制度

一、积极参加县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组织的年度培训及考核。

二、辖区医疗卫生机构继续教育委员会负责本院继续教育工作。

三、辖区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医院继续教育计划,学分完成情况列入个人年终考核。

四、建立学分档案管理,完善继续医学教育档案。

五、取得各类继续教育学分证书后,交单位继续教育委员会备案,记入个人学分档案,列入个人年终考核项目。

六、外出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必须经科主任同意;科主任安排好本科室工作,确保医疗安全。

七、学分成绩由继续教育委员会汇总、登记、备案,作为卫生技术职务聘任和执业注册的必备条件。

妇幼健康服务质量定期检查与持续改进制度

一、辖区卫生计生单位必须把工作质量放在第一位,把妇幼健康服务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纳入各项工作中。

二、辖区卫生计生单位成立妇幼健康服务质量管理小组,并确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妇幼健康服务质量管理及持续性改进工作。

三、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单位工作实际,建立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制度、实施方案、考核办法。

四、加强对单位职工的质量管理教育,督促医护人员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杜绝差错事故,保证医患权利。

五、质量管理小组建立定期会议制度。各科室每月检查,医疗质量管理小组每季度组织一次全院检查,每半年进行一次总结。

六、质量管理工作要有文字记录,由质量管理小组定期检查,进行讲评,提出改进意见,不断改进医院医疗服务技巧,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七、质量定期检查与持续改进的结果与个人考评挂钩,以促进妇幼健康服务质量管理与持续性改进工作的真正落实。

妇幼保健院医务人员岗位职责

妇幼保健院医务人员岗位职责 医务人员岗位职责: 儿童保健科主任职责 一、在主管院长、保健部主任领导下,负责本科的保健、门诊、科研、培训、统计信息治理、组织和谐及行政治理工作。 二、制定儿童保健工作打算,并组织实施。定期检查和总结。 三、领导本科人员定期深入基层监督、监测、调查、研究。 四、全面把握市、区县儿童保健工作进展情形。把握相应儿保统计数据。 五、把握国内外有关儿童保健动态,并组织本科人员学习。开展科研和引进新技术工作。 六、组织专业人员编写儿童保健健康宣教材料。 七、决定科室人员岗位轮转。对科室人职员作业绩进行考核。有权决定或建议本科人员外出考察、学习、科研立题和晋升。 八、完成院长、保健部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随时向院长请示、汇报。 妇女保健科主任职责 一、在主管院长、保健部主任领导下,负责本科的保健、门诊、科研、培训、统计、信息治理,组织和谐及行政治理工作。 二、完成上级和院内制定的任务指标及质控指标,制定妇保工作打算和长远规划,并组织实施,定期检查和总结。 三、领导本科人员定期深入基层监督、监测、调查、研究,并撰写调查报告。 四、全面把握辖区内的市、区(县、市)妇女保健工作进展情形,发觉咨询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把握与本专业有关的科内及辖区内的统计数据。 五、定期组织科内的业务学习和政治学习,把握国内外的本专业新动态。 六、组织编写妇女保健方面的宣传画、册、广播稿,普及妇女保健知识,提高妇女自我保健意识。 七、开展特色服务。 八、对科内人员定期进行考核。有权决定或建议本科人员外出考察、学习、科研立题和晋升。 九、副主任协助主任做好相应的工作。 物理诊断科主任职责 一、在主管院长领导下,全面负责本科的医疗、科研、教学、预防和行政治理等工作。 二、制定本科的工作打算并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报告。 三、组织领导本科制定并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检查放射防护情形,严防差错事故。 四、保持与临床科室的紧密联系,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五、依照本科任务和人员情形进行科学分工,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保证就诊患者得到及时的检查、诊断和治疗。 六、定期主持、督促制定各专业工作打算,审签重要及疑难病例的诊断报告,参加疑难病例的临床会诊,经常检查本科的诊断质量。

妇幼保健医院管理制度汇编

. 妇幼保健医院管理制度汇编 妇幼保健院管理体一、妇幼保健院按行政区、功能和任务不同划分为一、二、三级 级妇幼保健院一级妇幼保健院指区、 级妇幼保健院级妇幼保健院及京津沪二级妇幼保健院指三级妇幼保健院指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妇幼保健 院 ,二、妇幼保健院应本着精简和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按照院、科两级行政管理体定内部机构,实行院长 负责制院长一般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妇幼保健院内设保健部和临床部。保健部和临床部均设有相应门诊 三、妇幼保健院的基本建设、业务经费、装备经费等应纳入卫生事业发展规划 妇幼保健院的保健部分实行预算包干、全额补助。临床部分实行差额补助1妇幼保健经费要专款专用,保 证保健工作的必需经费2 四、各级妇幼保健院的级别与同级医院、卫生防疫机构相等 编五、妇幼保健院根据工作任务、技术力量和开展工作情况的不同,按以下一、二 标准确定人员编制,保健部人员编制人1216人。二类81省级妇幼保健院:一类12人69人。二类42市、地级妇幼保健院:一类6人4人。二类2市、级妇幼保健院:一类473增加编制妇幼保健院内,临床部人 员按设立床位数,1. 妇幼保健院组织设置规一、三级妇幼保健 建筑规1平方米保健业务用房面积不少140(1张床位不少15(2平方米6(3每床建筑面积不少分娩室面积不母婴同室每床不少平方米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4平方米平方米8人员结2增加编制1.(1专业技术人员6 人的基础上,按实际床位(2必须配备经国家认定资格的卫生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占全院职工总数不少%,临床卫技人员中医师与护士比7科室设3 业务科室(1 ①一级科室 妇女保健科、儿童保健科、生殖健康科、健康教育科、信息资料科、妇科、产科、儿科 . 页脚.. .

妇幼保健工作管理制度

妇幼保健工作管理制度 l、月例会制度:每月定期召开村级妇幼保健人员工作例会,村级妇幼保健人员汇报本辖区内妇女儿童健康状况;新婚数、孕妇数、产褥期人数、有无各种原因的死亡病例、传染病、育龄妇女普查、5岁以下儿童健康状况、高危儿童管理中佝偻病、肺炎、腹泻、营养不良四病发生情况、有无缺陷儿出生等等。 2、乡镇妇幼保健人员解答村级妇幼保健人员提出的问题,传授健康教育知识及咨询方法,对村妇幼保健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发放健康教育教材,提供村妇幼保健健康宣传版面的内容。 3、村级妇幼保健人员的业务培训制度:每月一次或每季度一次进行2学时的保健知识培训,具体内容根据全镇妇女儿童健康状况所需而随时制定,如:科学喂养,儿童早期教育,儿童常见疾病的防治,新婚时期性保健知识,婚前健康体检内容,孕期保健知识,高危孕妇保健内容,产褥期访视内容,妇女病的防治,青春期保健要求内容等,每年二次业务知识培训后考核,不及格者应补课直至合格为止。 4、村级妇幼保健人员工作质量督查制度:每季度或年终进行全年度业务考核,成绩优异给予奖励,镇级妇幼保健人员走访村级妇幼保健人员管辖地区的家庭了解工作满意程度及收集资料的准确性、可靠性、科学性。 5、镇保健资料汇总分析:通过村级妇幼保健人员的“子网络”信息传递,总结汇总资料并分析书写一份年终总结报告,提出干预措施,要求或建议健康促进措施。(王岗乡卫生院)

妇幼保健例会制度 1、卫生院定期召开村级妇幼保健医生例会。 2、会议由卫生院防保站科长主持,卫生院妇幼保健医生、村级卫生室妇保医生参加,院长、主管基层卫生的副院长、妇产科负责人列席参加。 3、主要是传达上级妇幼保健工作方针政策,督促、指导村级孕产妇保健工作,统计辖区内妇幼卫生信息,开展业务培训。 4、卫生院妇幼保健每月按时参加县级妇幼保健工作例会,上报辖区内妇幼卫生的统计信息,参加业务培训。 王岗乡卫生院

妇幼保健工作管理制度

妇幼保健工作管理制度 l、月例会制度:每月定期召开村级妇幼保健人员工作例会~村级妇幼保健人员汇报本辖区内妇女儿童健康状况,新婚数、孕妇数、产褥期人数、有无各种原因的死亡病例、传染病、育龄妇女普查、5岁以下儿童健康状况、高危儿童管理中佝偻病、肺炎、腹泻、营养不良四病发生情况、有无缺陷儿出生等等。 2、乡镇妇幼保健人员解答村级妇幼保健人员提出的问题~传授健康教育知识及咨询方法~对村妇幼保健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发放健康教育教材~提供村妇幼保健健康宣传版面的内容。 3、村级妇幼保健人员的业务培训制度:每月一次或每季度一次进行2学时的保健知识培训~具体内容根据全镇妇女儿童健康状况所需而随时制定~如:科学喂养~儿童早期教育~儿童常见疾病的防治~新婚时期性保健知识~婚前健康体检内容~孕期保健知识~高危孕妇保健内容~产褥期访视内容~妇女病的防治~青春期保健要求内容等~每年二次业务知识培训后考核~不及格者应补课直至合格为止。 4、村级妇幼保健人员工作质量督查制度:每季度或年终进行全年度业务考核~成绩优异给予奖励~镇级妇幼保健人员走访村级妇幼保健人员管辖地区的家庭了解工作满意程度及收集资料的准确性、可靠性、科学性。 5、镇保健资料汇总分析:通过村级妇幼保健人员的“子网络”信息传递~总结汇总资料并分析书写一份年终总结报告~提出干预措施~要求或建议健康促进措施。,池底卫生院, 妇幼保健例会制度 1、卫生院定期召开村级妇幼保健医生例会。 2、会议由卫生院防保站科长主持~卫生院妇幼保健医生、村级卫生室妇保医生参加~院长、主管基层卫生的副院长、妇产科负责人列席参加。

3、主要是传达上级妇幼保健工作方针政策~督促、指导村级孕产妇保健工作~统计辖区内妇幼卫生信息~开展业务培训。 4、卫生院妇幼保健每月按时参加县级妇幼保健工作例会~上报辖区内妇幼卫生的统计信息~参加业务培训。 池底卫生院 孕产妇死亡上报制度 为了进一步做好全乡孕产妇死亡评审工作~分析孕产妇死亡原因~有针对性地采取干预措施~降低孕产死亡率~特制定孕产妇死亡评审上报制度。 一、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负责对本辖区发生的孕产妇死亡进行上报工作~要求上报的资料具体、真实、实事求是。 二、在本辖区发生孕产妇死亡病例后~应及时负责向辖区妇幼保健机构提供孕产妇死亡详细病历资料复印件。凡发生孕产妇死亡~不论住院时间长短~均要在24小时内报告妇幼保健机构~一个月内填报孕产妇死亡个案调查表~上报至县妇幼保健站。 三、孕产妇死亡资料按要求时间内上报~不得迟报、漏报、虚报、瞒报。 池底卫生院 妇幼保健员工作职责 一、掌握本乡妇女保健工作动态~在所长的领导下及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各种妇女保健任务及指标。承担本辖区孕产妇系统及儿童系统管理、计划生育以及相关社区卫生保健服务。 二、负责收集汇总本辖区内的各项妇幼保健工作指标信息~熟悉本地资料~掌握本辖区孕产妇数及儿童数~对高危孕产妇及体弱儿进行筛查及管理~每季度向妇幼保健所上报妇幼卫生信息和相关信息。

妇幼保健工作制度内容.

妇幼保健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一法、两纲、两规”和妇幼卫生工作方针,面向群众,面向基层,以社会效益为准则,全心全意为广大妇女和儿童健康服务。 2、掌握本辖区的妇女、儿童保健主要指标状况,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搞好主要的敏感指标动态监测。 3、加强辖区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及统计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分析等,为上级主管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4、做好妇幼保健的业务指导工作及妇幼保健人员业务培训计划,定期组织业务交流和专题讲座,努力提高专业队伍的业务素质。 5、配合市妇幼保健部门具体落实妇、儿保围产协作活动,并进行信息反馈。 6、定期召开基层妇保、儿保业务例会。 7、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和基层现场技术指导,监督检查各项妇女、儿童保健常规制度、保健措施、适宜技术的贯彻落实和推广。 8、根据妇幼保健统一要求,对妇幼保健各类人员的医德、医风、业务技术、学习进行考核。 9、采用多种形式(如录像、广播、报刊、宣传册、画版),向广大群众进行健康教育,宣传妇女、儿童卫生保健知识。 10、积极开展科技工作,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服务水平,更好地为辖区广大妇女、儿童的健康服务。

爱婴医院及妇幼保健工作长效管理制度 1、贯彻“母亲安全,儿童优先”的爱婴医院宗旨,认真落实《促进母乳喂养成功的十点措施》、《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和《医院促进母乳喂养管理规定》,保护、促进和支持母乳喂养;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护理工作规范,提高产科质量。 2、对所有新入院工作人员进行母乳喂养知识及技术的岗前培训。 3、利用多种形式对孕产妇和家属进行母乳喂养知识及健康知识教育、指导;院内不允许张贴代乳品广告及推销代乳品。 4、“孕妇学校”制定详细的孕产妇培训计划,专业人员定期向孕产妇及家属讲授孕产期保健知识、母乳喂养知识,提高孕产妇自我保健能力。 5、坚持做好新生儿出生半小时内的早吸允、早接触工作。 6、实行24小时母婴同室,按需哺乳;坚持无医学指征禁止给婴儿吃母乳外的任何代乳品。 7、做好母乳喂养的咨询和产后随访工作。 8、定期对妇产科质量进行检查、评估、反馈,保持妇产科质量的持续改进。

妇幼保健院各类人员职责

妇幼保健院各类人员职责 各科室职责 一、办公室 1.行使全院行政综合职能,参与政务及管理事务。承担工资、人事、文秘、信息统计、健康教育、基层保健工作。 2.负责公文的收发、登记、传递、促办、立卷归档及保密工作,及时上报、及时处理、不误事、压事。 3.负责院内工作检查、督促、考核、评估,协调行政职能部门间的关系,搞好来访、接待工作。负责工作用车的管理、调度和安排。 4.组织全院职工进行时事政治、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的学习和教育。 5.承担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申报材料的收集、整理、上报。 6.负责协会工作(发展会员、开展活动、学术交流、成果申报)。 7.参与督导全市两个死亡监测的管理及妇幼卫生信息(含疫情)的收集、整理、上报、分析、反馈。 8.承担远程教学和院内的业务学习及学术活动,负责协会学分管理及医学继续教育。 9承担并协调社区妇幼保健的宣传、指导、评估,负责妇幼保健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10.负责单位各种重要会议和活动的宣传、报道。配合各科做好各种活动的宣传。 11.承担院内临时性工作安排。

二、基层项目技术指导科职责 1.负责全市基层妇幼保健工作的业务技术培训指导、考核、评估及制定基层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妇幼卫生项目的业务技术培训指导、考核、评估及制定项目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全市基层妇幼卫生工作督导及两个死亡监测的管理。 4.负责“三网”监测干预措施的制定、实施、评估、修定。 5.经常深入基层,及时发现问题和技术难点,并予以解决。 6.定期召开基层工作会议,收集有关资料,并将工作分析结果反馈给基层。 7.负责降低两个死亡率干预措施的制定、实施、评估、修定。 8.承担院内临时性工作安排。 三、儿童保健科 1.负责全市儿童保健及项目督导工作。负责全市儿童保健系统管理,高危筛查及管理、小儿“两病”管理。 2.承担全市儿童死亡监测、培训、指导、评估、分析、反馈。 3.负责对全市降低儿童死亡干预措施的制定、实施和管理。 4.承担院内儿童保健及临床工作(包括:二门诊、儿童

妇幼保健院工作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8项)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8 项 一、卫生技术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1.聘用具备资质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保障医疗质量与病人安全。 2.有适合于保健院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制度、评价程序,具有活力的运行机制,使人力资 源得到不断的更新,注重卫生技术人员实际为病人提供诊疗服务的工作能力。 3.有人力资源配置原则与工作岗位设置方案的文件,所配置的卫生技术人员全部符合《医师法》护士条例》制度的要求。 3.1 各科室人力资源配备合理并满足需要,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的梯队结构合理。 3.2 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的配比应与保健院功能任务相适应,与工作量相匹配。 3.3 医师的梯队结构与实际技能符合三级查房的要求;护理人员的数量与梯队包含年龄和学历层次的结构合理,满足分级护理的质量保正需要。 3.4 当床位使用率大于97%[t 寸应有人员的配比调整的机制与人员储备机制。 3.5 主要临床、医技科室均配有的高级卫生技术人员,二级甲等保健院配备本院注册的主任医师的科室≥90%。 4.建立实行全院岗位职务聘用的体制与程序,设置试用期,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每一种职 种岗位的职责、资质、实际能力有明确的要求。 5.在院执业的卫生技术人员全部具备相应岗位的任职资格和实际服务能力,并是按照法规要求具 有执业资格和在本院注册的,并均是接受过不同等级的复苏技术培训的合格者。 6.建立卫生技术人员能力定期评价机制,要对医师的资质(技术能力、服务品质、职业道德等) 至少每三年重新审核评估一次,以确保他们具有能够在保健院继续为病人服务的资质。 7.建立院、科二级人员紧急替代的制度与程序,以确保病人获得连贯诊疗,尤其对急诊、夜间与 节假日。 8.有保护医务人员职业安全的规范与措施。 二、人事科工作制度 ·287·

妇幼保健院各科室设置及职责-各科室设置及职责

妇幼保健院各科室设置及职责 院长办公室职责 1、在院长、副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的秘书、行政管理工作。 2、安排各种行政会议,做好会议记录,负责综合医院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草拟有关文件,并负责督促其贯彻执行。 3、负责领导行政文件的收发登记、转递传阅、立卷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4、负责协调各职能科室工作,并审核各职能科室以医院名义发出的各种报告文件,力求做到文字通顺,符合公文规格。 5、经常深入科室,了解职工和患者群众对医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领导反映,以便改进工作。 6、负责本室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领导有关人员做好印鉴、打字、车辆、外勤、通讯联络、群众来信、来访处理、参观及外宾的接待工作。 7、负责院长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门诊部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门诊部的医疗、护理、预防、教学、科学研究和行政管理工作。

2、组织制定门诊部的工作计划,经院长、分管副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3、负责领导、组织、检查门诊患者的诊治和急诊、危重、疑难患者的会诊和抢救工作。接收大批外伤、中毒、传染患者时,要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4、定期召开门诊系统会议,协调各科关系,督促检查医务人员贯彻各项规章制度、医护常规技术操作规程。整顿门诊秩序,改进医疗作风,改善服务态度,简化手续,方便患者就诊,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5、负责组织门诊工作人员做好卫生宣教、清洁卫生、消毒隔离、疫情报告工作等,坚持天天清扫、周末大扫除,保持门诊清洁卫生,传染病除及时上报外,还要及时消毒,防止院内感染。 6、领导接待和处理门诊方面的群众来访、来信工作。 人事科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根据人事工作政策、制度和有关规定,负责人员的调出、调入。 2、掌握熟悉干部业务水平、组织能力和政治思想情况,提出提拔、配备、使用意见。 3、主动和有关科室研究,提出全院工作人员的考核、晋升、奖惩和调整工资的意见。

2020年妇幼保健工作制度精品

妇女保健工作制度 1.设专人负责辖区内妇女保健相关信息收集与管理、孕前与孕产期保健管理与指导、妇女多发病防治与管理、避孕节育咨询与指导等妇女保健工作。开展妇女保健门诊,实行首诊负责制。 2掌握辖区内人口、已婚妇女、育龄妇女、孕产妇、人口出生、孕产妇死亡、围产儿死亡等基本情况,定期与相关部门进行核实。 3.开展青春期保健、婚姻期保健、孕产期保健、更年期保健、生殖健康、女职工保健、心理卫生等妇女保健工作,工作有计划、有总结。 4负责辖区内妇女常见疾病的筛查工作,对筛查情况进行登记,对筛查出的高危妇女进行随访治疗或转诊。开展预防常见妇科肿瘤和生殖道感染性疾病的健康教育。 5.开展孕产妇死亡、围产儿死亡、出生缺陷监测工作,做好妇幼卫生的信息统计、分析总结、补漏和质控工作;掌握辖区内妇女健康状况和孕产妇死亡情况,分析影响妇女健康的主要因素,制定干预措施。 6.按要求做好以“知情选择”为主的避孕节育技术指导和服务,帮助重点对象落实措施,对放宫内节育器者,进行定期随访。 7.开展健康教育工作,通过宣传展板、健康教育处方、培训讲座、电视广播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妇女保健科普知识。 8.制定辖区内妇女保健业务培训计划,举办专业技术培训班和讲座,定期开展业务交流。 9.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期召开工作例会,讨论本辖区妇女保健工作计划,总结、交流妇女保健工作情况,部署工作任务;承担上级下达的各项妇女保健工作。

妇女保健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按照妇女保健工作制度要求,做好妇女保健各项工作;开展保健门诊,实行首诊负责制。 2.认真做好辖区内妇女青春期保健、婚姻期保健、孕产期保健、更年期保健、生殖健康、女职工保健等妇女保健工作。 3.严格遵守妇女保健、计划生育技术工作规范,在执业范围内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工作,提供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的咨询服务,发放避孕药具。 4. 按照孕产期保健工作制度要求,做好孕产期保健各项工作。认真进行孕期保健、产前检查、产后访视、营养咨询、医学指导等工作,做好高危妊娠的筛查与管理。 6.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工作,进行青春期保健、婚姻保期健、孕产期保健、科学喂养和避孕节育知识的讲座和指导,普及优生优育、妇女常见病及多发病的防治等卫生科普知识,提高妇女自我保健意识。 7. 规范填写《母子保健手册》等医疗文书和台账,开展孕产妇死亡、围产儿死亡、出生缺陷监测等工作,做好报表的统计、分析和上报。进行科学、有效的妇女保健基本情况社区诊断,做出分析、评价,制定干预措施。 8.参加继续医学教育,不断更新知识,提高妇女保健理论水平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 9.承担上级下达的各项妇女保健工作任务。

妇幼保健院工作制度与岗位职责[1]

妇幼保健院工作制度与岗位职责[1]

妇幼卫生科工作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妇幼卫生科保健、教学、科研的行政管理工作,并协调各业务科室间的关系。 2.制定妇幼卫生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经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3.掌握影响全市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及群体健康的主要因素。掌握全市孕产妇,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及主要死因变化趋势,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 4.开展妇女儿童系列保健、优生优育、健康教育,并进行业务技术指导。 5.制订妇幼保健人员培训计划,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对妇幼保健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业务考核。 6.督促检查工作人员完成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情况,定期组织质量检查,做好各类人员业务技术考核工作。 7.组织有关人员参加科研工作。 8.深入基层,指导下级单位开展妇幼保健工作。 妇幼卫生科主任职责 9.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制订妇幼卫生科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按时完成年终总结。 10.督促检查所属科室完成工作计划和各类各级人员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协调各科室完成妇幼保健任务。 11.制订切实可行的干预计划,降低本地区的孕产妇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12.深入基层调查了解情况,带领科室成员指导基层开展妇女、儿童保健业务,督促、检查、提高基层工作质量,培训基层业务力量。 全面指导本地区妇幼公共卫生项目工作、妇幼卫生信息、健康教育等工作。 13.做好妇女儿童保健调查研究,做好资料积累,及时总结经验。 14.掌握有关妇女儿童保健的主要数据、质量指标,对危害妇女、儿童健康和影响优生的主要问题进行研究分析,提出防治措施。 15.抓好孕产妇系统管理质量和高危孕产妇的筛选、管理工作,努力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围产儿死亡率。 16.做好高危妊娠的管理,进行高危评定,遵守规范的转诊、会诊制度。接受下一级及其他医疗保健机构中危重的孕产妇转诊及会诊。 17.抓好全市儿童系统管理、高危儿管理,努力降低儿童死亡率。 18.有计划安排本部门人员的业务学习、技术培训,协助院领导做好妇幼保健人员的业务考核、晋升、晋级工作,安排实习、进修人员的工作。 19.定期向院领导汇报工作。 妇幼卫生科工作人员职责 1.在妇幼卫生科主任领导下开展各项妇幼保健管理工作,认真完成各项指令性任务。 2.做好常规报告系统报表收集统计工作。 3.做好基层妇幼人员培训的组织、管理及资料收集等工作。 4.按档案室要求,将妇幼卫生相关文件、资料及时归档。

妇幼保健院各类人员职责

妇幼保健院各类人员职责 各科室职责 一、办公室 1.行使全院行政综合职能,参与政务及管理事务。承担工资、人事、文秘、信息统计、健康教育、基层保健工作。 2.负责公文的收发、登记、传递、促办、立卷归档及保密工作,及时上报、及时处理、不误事、压事。 3.负责院内工作检查、督促、考核、评估,协调行政职能部门间的关系,搞好来访、接待工作。负责工作用车的管理、调度和安排。 4.组织全院职工进行时事政治、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的学习和教育。 5.承担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申报材料的收集、整理、上报。 6.负责协会工作(发展会员、开展活动、学术交流、成果申报)。 7.参与督导全市两个死亡监测的管理及妇幼卫生信息(含疫情)的收集、整理、上报、分析、反馈。 8.承担远程教学和院内的业务学习及学术活动,负责协会学分管理及医学继续教育。 9承担并协调社区妇幼保健的宣传、指导、评估,负责妇幼保健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10.负责单位各种重要会议和活动的宣传、报道。配合各科做好各种活动的宣传。 11.承担院内临时性工作安排。

二、基层项目技术指导科职责 1.负责全市基层妇幼保健工作的业务技术培训指导、考核、评估及制定基层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妇幼卫生项目的业务技术培训指导、考核、评估及制定项目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全市基层妇幼卫生工作督导及两个死亡监测的管理。 4.负责“三网”监测干预措施的制定、实施、评估、修定。 5.经常深入基层,及时发现问题和技术难点,并予以解决。 6.定期召开基层工作会议,收集有关资料,并将工作分析结果反馈给基层。 7.负责降低两个死亡率干预措施的制定、实施、评估、修定。 8.承担院内临时性工作安排。 三、儿童保健科 1.负责全市儿童保健及项目督导工作。负责全市儿童保健系统管理,高危筛查及管理、小儿“两病”管理。 2.承担全市儿童死亡监测、培训、指导、评估、分析、反馈。 3.负责对全市降低儿童死亡干预措施的制定、实施和管理。 4.承担院内儿童保健及临床工作(包括:二门诊、儿童眼保健、口腔保健及儿童类特色保健服务)。负责对本科室

妇幼保健工作制度内容

妇幼保健工作制度内容

第一节县(市、区)妇幼保健所工作制度 一、妇幼保健所岗位制度 (一)妇幼保健所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一法、两纲、两规”和妇幼卫生工作方针,面向群众,面向基层,以社会效益为准则,全心全意为广大妇女和儿童健康服务。 2、全面掌握调整全县(市、区)妇幼保健管理的基本情况,掌握本辖区的妇女、儿童保健主要指标状况,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搞好主要的敏感指标动态监测。 3、加强全县(市、区)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及统计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分析等,为上级主管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4、做好全县(市、区)妇幼保健的业务指导工作,制定全县(市、区)妇幼保健人员业务培训计划,定期组织业务交流和专题讲座,努力提高基层专业队伍的业务素质。 5、配合市妇幼保健所具体落实县(市、区)妇、儿保围产协作组活动,每半年一次,组织全县(市、区)孕产妇死亡病历讨论每半年一次,儿童死亡病历讨论每年一次,并进行信息反馈。 6、定期召开基层妇保、儿保业务例会。 7、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和基层现场技术指导,监督检查各项妇女、儿童保健常规制度、保健措施、适宜技术的贯彻落实和推广。 8、根据妇幼保健统一要求,对妇幼保健所各类人员的医德、医风、业务技术、学习进行考核。 9、采用多种形式(如录像、广播、报刊、宣传册、画版),向

广大群众进行健康教育,宣传妇女、儿童卫生保健知识。 10、积极开展科技工作,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服务水平,更好地为全县(市、区)广大妇女、儿童的健康服务。 (二)基层例会工作制度 1、每月召开一次妇儿保工作例会。 2、例会内容: (1)根据当月工作计划,布置和交流阶段性工作; (2)研究基层妇幼保健及行业管理的对策; (3)负责对中心工作的开展提出指导性意见; (4)组织业务培训、专题业务讲座不断提高妇幼业务骨干及管理人员的水平。 (5)进行全市孕产妇死因及围产儿死因评审,分析顺位,制定干预措施,进一步提高围产保健工作质量。 3、例会要求: 上述例会均应设有“例会会议记录本”,记录会议时间、参加人员、会议内容、解决问题、布置工作任务等。例会前应做好准备,争取每次例会解决1-2个问题,不流于形式。 (三)基层培训工作制度 1、.年初各科室分别制订对基层人员的培训计划。阐明办班目的、对象、形式、时间。 2、根据培训计划,各科室分别做好培训管理工作和准备工作。 3、培训应根据县(市、区)妇儿保、生殖健康等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开展新知识、新技术及当年妇幼卫生中心工作的要求。

妇幼保健院主要职责

妇幼保健院主要职责 1、切实履行公共卫生职责,开展与妇女儿童健康密切相关的基本医疗服务。 2、完成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指令性任务。 3、掌握本辖区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及影响因素,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本辖区妇幼卫生工作的相关政策、技术规范及各项规章制度。 4、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对本辖区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开展的妇幼卫生服务进行检查、考核与评价。 5、负责指导和开展本辖区的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组织实施本辖区母婴保健技术培训,对基层医疗保健机构开展业务指导,并提供技术支持。 6、负责本辖区孕产妇死亡、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出生缺陷监测、妇幼卫生服务及技术管理等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质量控制和汇总上报。 7、开展妇女保健服务,包括青春期保健、婚前和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更年期保健、老年期保健。重点加强心理卫生咨询、营养指导、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生殖道感染/性传播疾病等妇女常见病防治。 8、开展儿童保健服务,包括胎儿期、新生儿期、婴幼儿期、学龄前期及学龄期保健,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对托幼园所卫生保健进行管理和业务指导。重点加强儿童早期综合发展、营养与喂养指导、生长发育监测、心理行为咨询、儿童疾病综合管理等儿童保健服务。 9、开展妇幼卫生、生殖健康的应用性科学研究并组织推广适宜技术。 10、提供以下基本医疗服务,包括妇女儿童常见疾病诊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助产技术服务、产前诊断、产科并发症处理、新生儿危重症抢救和治疗等。

一(县)级妇幼保健院 1.建筑规模 (1)住院床位数不少于30张; (2)保健用房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每房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3)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母婴同室每床不少于6平方米,分娩室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2.人员配备 (1)专业技术人员在不少于20人的基础上,按实际床位数1∶1.3增加编制; (2)卫生技术人员应占全院职工的80%以上。 (3)卫生技术人员中从事群体保健的专业人员不少于30%。 (4)有两名以上副主任医师。 3.科室设置 (1)业务科室: 婚姻保健科、妇女保健科、儿童保健科、生殖健康科、健康教育科、信息资料科、妇科、产科、儿科。 (2)医技科室: 检验科、药房、手术室、消毒供应室、B超心电图室、放射科。 妇幼保健院的工作任务 一、开展优生、优育工作,提高民族健康素质。 二、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围产保健、产前诊断、遗传疾病咨询和出生缺陷监测等,预防先天性、遗传性疾病。

妇幼保健医院管理制度

妇幼保健工作任务 一、开展优生、优育工作,提高民族健康素质。 二、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围产保健、产前诊断、遗传疾病咨询和出生缺陷监测等,预防先天性、遗传性疾病。 三、推广新法接生,施行孕产妇系统管理,做好围产期保健工作,提高住院分娩率,提高产科工作质量,防治妊娠并发症,降低孕产妇和围产儿死亡率。 四、积极防治妇女常见病、多发病,调查分析发病因素,实施防治方案,降低发病率,提高治愈率。 五、做好妇女经、孕、产、哺乳、更年期的卫生保健。组织实施女职工劳动保健。 六、对婴幼儿实行系统保健管理,增强儿童体质,降低新生儿、婴儿死亡率。 1.积极防治儿童常见病、多发病,调查分析发病因素,实施防治方案,降低发病率,提高治愈率。 2.做好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的业务指导。 3.推广科学育儿,提高母乳喂养率,做好婴幼儿早期教养工作。 4.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计划免疫接种及传染病管理工作。 七、推广以避孕为主的计划生育综合节育措施。 1.对育龄夫妇指导和实施安全有效的节育方法。

2.提高节育手术质量,杜绝事故,减少和防止手术并发症,确保受手术者的安全与健康。 八、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形式,普及妇幼保健、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等科学知识,提高人民的妇幼卫生知识水平。 九、加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节育技术的信息工作,做好资料统计和分析。

保健组织管理制度 一、有健全的科学管理体系,各项管理工作均需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 二、制定并不断完善医院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保健与临床专业人员轮换制度等妇幼保健院的各项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制定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岗前教育、职工继续教育制度,并组织实施。 四、有全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做好执行计划的协调检查、考核与评价。 五、建立院内监督制度,院领导经常深入科室、社区,了解妇幼保健院的服务质量并进行评价。 六、保健、医疗、行政工作应用计算机管理。

妇幼保健工作制度

基层业务指导制度 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对全县基层妇幼保健人员做好培训指导和检查落实工作。 二、下基层指导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职责,指导时使用规范性术语,态度认真,下基层指导时不能擅自离岗,不办私事,有事请假,团结协作,服从工作分配。 三、妇幼人员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了解妇幼保健系统管理情况,检查县乡和乡镇之间收转信息、资料、卡册工作,并以会代训对基层妇幼人员进行理论培训。 四、妇幼保健人员每季度下基层指导工作一轮,并有督导记录。 五、负责基层指导的妇科人员、儿保科人员、信息科人员下基层指导时间每季度不少于10天,全年不少于60天。 六、下基层指导人员使用统一印制的基层督导记录,详细提出指导意见,一式二份,交给被指导单位一份,存留一份,并有指导人,被指导人签名。 七、下基层指导过程中发现特殊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每次指导写出小结报主管领导。 八、组织做好儿童体检建档工作,并做好质量控制及统计分析。 九、每年进行一次孕产妇及0-5岁儿童死亡漏报调查工作,并写查漏报告,反馈给各乡镇卫生院。 十、对基层妇幼工作人员进行服务质量服务态度考核,一年不得少于两次,考核结果与单位经费挂钩。

妇幼保健人员业务培训制度 一、实行分级培训,做到有计划,有教材、有记录,必要时有试题。 二、由省、市级医疗机构专家不定期的对我县妇幼工作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授课培训,强化业务知识提高医疗水平。 三、县级妇幼保健院负责全县,乡级妇幼保健人员的定期培训,必要时进行业务技能考核。 四、乡级卫生院负责定期召集村级保健人员进行培训,普及妇幼保健知识,提高基层业务技能。 五、所承办的各项培训任务,均应写出书面的培训计划,备好培训教材,做好培训记录等工作并备案。 六、负责授课人员应按培训计划及培训认真准备。 七、不定期组织本县资深医务人员深入基层进行技术指导、及发现并解决基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妇幼保健院各类人员职责

妇幼保健院各类人员职责 妇幼保健院各类人员职责 各科室职责 一、办公室 1.行使全院行政综合职能,参与政务及管理事务。承担工资、人事、文秘、信息统计、健康教育、基层保健工作。 2.负责公文的收发、登记、传递、促办、立卷归档及保密工作,及时上报、及时处理、不误事、压事。 3.负责院内工作检查、督促、考核、评估,协调行政职能部门间的关系,搞好来访、接待工作。负责工作用车的管理、调度和安排。 4.组织全院职工进行时事政治、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的学习和教育。 5.承担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申报材料的收集、整理、上报。 6.负责协会工作(发展会员、开展活动、学术交流、成果申报)。 7.参与督导全市两个死亡监测的管理及妇幼卫生信息(含疫情)的收集、整理、上报、分析、反馈。 8.承担远程教学和院内的业务学习及学术活动,负责协会学分管理及医学继续教育。

9承担并协调社区妇幼保健的宣传、指导、评估,负责妇幼保健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10.负责单位各种重要会议和活动的宣传、报道。配合各科做好各种活动的宣传。 11.承担院内临时性工作安排。 二、基层项目技术指导科职责 1.负责全市基层妇幼保健工作的业务技术培训指导、考核、评估及制定基层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妇幼卫生项目的业务技术培训指导、考核、评估及制定项目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全市基层妇幼卫生工作督导及两个死亡监测的管理。 4.负责“三网”监测干预措施的制定、实施、评估、修定。 5.经常深入基层,及时发现问题和技术难点,并予以解决。 6.定期召开基层工作会议,收集有关资料,并将工作分析结果反馈给基层。 7.负责降低两个死亡率干预措施的制定、实施、评估、修定。 8.承担院内临时性工作安排。 三、儿童保健科 1.负责全市儿童保健及项目督导工作。负责全市儿童保健系统管理,高危筛查及管理、小儿“两病”管理。

妇幼卫生工作制度

妇幼保健工作制度 1. 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实行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儿童发展纲要》和《妇女发展纲要》“一法两纲”开展妇幼卫生工作。 2. 制定妇幼保健工作计划和监督管理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3. 负责妇幼卫生信息的收集和管理,按时完成妇幼卫生资料的整理、核实、汇总和分析,确保资料录入及时、准确。按时填报统计工作表,做好辖区妇幼信息查漏工作。 4. 准确掌握辖区内0-6岁儿童和妇女基数,做好5岁以下儿童和孕产妇死亡个案调查,对育龄妇女、孕产妇、围产儿、5岁以下儿童死亡漏报进行调查。 5. 配合县妇幼保健院建立健全三级妇幼保健网,确定专(兼)职人员,每年至少开展1-2次妇幼人员培训。乡镇级每月按时召开妇幼人员例会,及时收集、整理妇幼相关数据和信息,并按时上报。 6. 采用广播、板报等多种形式开展妇幼保健知识宣传。 7. 定期对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负责托幼机构儿童健康体检及教职员工的上岗健康体检工作。 8. 规范使用全省各类统一表、卡、册,完善各种工作记录,保管好月报表、季报表、年报表和两个系统管理手册等资料。

儿童保健管理工作制度 1. 认真完成新生儿访视工作,为新生儿建立儿童保健手册。 2. 按要求完成辖区内0—6岁儿童保健管理工作,增强儿童体质,降低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3. 开展3岁以下儿童的系统管理工作,开展生长发育监测,进行科学喂养指导。 4. 完成体弱儿的筛查和管理工作,并做好登记。 5. 做好母乳喂养宣传、指导及咨询,对6月内的纯母乳喂养进行监测。 6. 采用多种形式向儿童家长开展儿童保健、安全防护知识的宣传。 7. 定期对辖区内幼儿园进行卫生保健指导,完成一年一次的儿童体检和工作人员体检工作。 8. 做好预防接种及传染病管理工作。

妇幼保健院工作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8项)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8项 一、卫生技术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1. 聘用具备资质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保障医疗质量与病人安全。 2. 有适合于保健院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制度、评价程序,具有活力的运行机制,使人力资源得到不断的更新,注重卫生技术人员实际为病人提供诊疗服务的工作能力。 3. 有人力资源配置原则与工作岗位设置方案的文件,所配置的卫生技术人员全部符合《医师法》护士条例》制度的要求。 3.1各科室人力资源配备合理并满足需要,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的梯队结构合理。 3.2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的配比应与保健院功能任务相适应,与工作量相匹配。 3.3医师的梯队结构与实际技能符合三级查房的要求;护理人员的数量与梯队包含年龄和学历层次的结构合理,满足分级护理的质量保正需要。 3.4当床位使用率大于 97% [t寸应有人员的配比调整的机制与人员储备机制。 3.5主要临床、医技科室均配有的高级卫生技术人员,二级甲等保健院配备本院注册的主任医师的科室> 9%。 4. 建立实行全院岗位职务聘用的体制与程序,设置试用期,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每一种职种岗位的职责、资质、实际能力有明确的要求。 5. 在院执业的卫生技术人员全部具备相应岗位的任职资格和实际服务能力,并是按照法规要求具有执业资格和在本院注册的,并均是接受过不同等级的复苏技术培训的合格者。 6. 建立卫生技术人员能力定期评价机制,要对医师的资质(技术能力、服务品质、职业道德等)至少每三年重新审核评估一次,以确保他们具有能够在保健院继续为病人服务的资质。 7. 建立院、科二级人员紧急替代的制度与程序,以确保病人获得连贯诊疗,尤其对急诊、夜间与节假日。 8. 有保护医务人员职业安全的规范与措施。 二、人事科工作制度 1. 根据保健院的编制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合理编配各科室工作人员,要定机构、定编制、定人员、定工作任务。做到业务和能力的平衡,保证医疗和各项业务工作的正常进行。 2. 执行党的干部政策,了解和掌握干部的思想政治情况,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按干部分管范围,做好干部考核,

妇幼保健人员工作职责

妇幼保健人员工作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在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的指导下,结合本乡镇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并定期汇报工作。 2.负责本乡镇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儿童系统管理工作,对高危孕产妇实行专案管理。 3.定期督促检查和了解村级妇幼保健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指导和帮助村妇幼保健员开展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儿童系统管理,动员孕产妇住院分娩和高危孕产妇筛查。 4.掌握本乡镇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和妇幼保健工作的基数和危害妇女、儿童健康的主要因素。 5.定期组织乡村医生和妇幼保健员召开例会,做好妇幼保健培训,不断提高村妇幼保健员的技术业务水平。 6.负责做好本乡镇村妇幼保健人员的思想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责、权、利结合,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八、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工作职责 1.在院长的领导下,在县疾控中心的指导下,结合本乡镇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并定期汇报工作。 2.负责本乡镇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和地方病防治工作。 3.负责疫情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做好传染病管理、隔离、消毒工作。 4、负责本乡镇儿童计划免疫和免疫生物制品以及冷链设备的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乡村医生做好免疫接种,掌握全乡人群免疫水平。 5.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全乡地方病(寄生虫病)的发病情况,进行病源学和流行病学调查,分析流行规律,提出防治措施。 4.了解和掌握全乡食品卫生管理状况和人群营养状况,做好监督工作。

5.开展农药中毒的防治和其它农业劳动卫生,对中毒者组织抢救,并调查中毒原因。 6.负责本乡学校的教学卫生、体育卫生。积极开展对学生的健康教育。 7.在全乡积极开展初级保健卫生工作,提高全乡居民的健康素质。 7、开展妇幼卫生健康教育,建立和定期更换妇幼卫生宣传窗,发放宣传册、开展健康咨询等健教活动。 8、做好孕产妇系统管理工作,督促和落实早孕检查、产前检查、产后健康检查等孕产期保健服务,动员孕产妇住院分娩,负责《孕产妇保健手册》的发放和回收。 9、承担高危妊娠管理,负责高危妊娠建卡、报告、追踪和指导分娩地点。 10、组织开展儿童系统管理、儿童体检和体弱儿管理工作。 11、定期组织开展已婚妇女的妇科防癌普查。 12、按时参加各类妇幼保健会议和培训班,并及时向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汇报或传达上级精神,提出实施计划、接受有关检查、督导和考核。

妇幼保健医院管理制度汇编

妇幼保健医院管理制度汇编 妇幼保健院管理体制 一、妇幼保健院按行政区、功能和任务不同划分为一、二、三级: 一级妇幼保健院指县(区、市)级妇幼保健院; 二级妇幼保健院指市(地)级妇幼保健院及京津沪县(区)级妇幼保健院; 三级妇幼保健院指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妇幼保健院。 二、妇幼保健院应本着精简和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按照院、科两级行政管理体制,确定内部机构,实行院长负责制。 院长一般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妇幼保健院内设保健部和临床部。保健部和临床部均设有相应门诊。 三、妇幼保健院的基本建设、业务经费、装备经费等应纳入卫生事业发展规划。 1.妇幼保健院的保健部分实行预算包干、全额补助。临床部分实行差额补助。 2.妇幼保健经费要专款专用,保证保健工作的必需经费。 四、各级妇幼保健院的级别与同级医院、卫生防疫机构相等。 五、妇幼保健院根据工作任务、技术力量和开展工作情况的不同,按以下一、二类编制标准确定人员编制,保健部人员编制: 1.省级妇幼保健院:一类,121~160人。二类,80~120人。 2.市、地级妇幼保健院:一类,61~90人。二类,40~60人。 3.县(市、区)级妇幼保健院:一类,41~70人。二类,20~40人。 妇幼保健院内,临床部人员按设立床位数,以1∶1.7增加编制。 妇幼保健院组织设置规定 一、三级妇幼保健院 1.建筑规模 (1)保健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1400平方米; (2)床位不少于150张; (3)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4)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母婴同室每床不少于7平方米,分娩室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 2.人员结构 (1)专业技术人员在60人的基础上,按实际床位数1∶1.5增加编制; (2)必须配备经国家认定资格的卫生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占全院职工总数不少于75%,临床卫技人员中医师与护士比为1∶2。 3.科室设置 (1)业务科室: ①一级科室: 妇女保健科、儿童保健科、生殖健康科、健康教育科、信息资料科、妇科、产科、儿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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