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制度

处罚制度
处罚制度

行政管理处罚条例

1.目的:

为了维护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正常执行,健全处罚机制,规范违规、违法员工行为完善机制,增进处罚透明度,树立良好的,公平、平等氛围,鼓励和引导员工忠于职守;考核员工绩效,以提供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2.

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3.权责

3.1由各部门负责处罚提报,但是跨部门处罚由人力资源部提报。

3.2人力资源部负责全厂员工的处罚审核、呈报和统计记录工作。

3.3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重大处罚建议的审批。

4.定义(略)

5.内容

5.1处罚实施要求:

5.1.1各级管理人员对员工的处罚,应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合理适度,做到赏罚分明。

5.1.2各级管理人员对员工的处罚,应对事不对人,不因亲缘关系而处理结果不同,否则人力资源部有权不执行或退件处理。如果有亲缘关系,相关管理人员应采取回避。

5.1.3各级管理人员对员工的处罚,应有依据,不得随便处罚,否则人力资源部有权不执行或退件处理。

5.2处罚类别:

5.2.2惩罚类别:

A、口头警告

B、警告

C、小过

D、大过

E、开除/辞退

5.2.3两次口头警告记警告一次,两次警告记小过一次,依此类推,员工可以功过相抵。

5.3处罚办法如下:

类别

惩罚办法

口头警告

一次处罚

20

元并且当月人事考核予以扣

1

一次处罚

50

元、当月绩效考核扣

3

分、扣发

25%

年终奖

一次处罚

100

元、当月绩效考核扣

5

分、扣发

50%

年终奖

一次处罚

200

元、当月绩效考核扣

8

分、扣发年终奖

开除

/

辞退

立刻解除合同,不予任何经济补偿

5.4

处罚事项:

5.4.1

有下列事迹之一或类似者,记口头警告:

5.4.1.1

无故不参加早会者。

5.4.1.2

穿拖鞋、背心、短裤或赤脚等上岗操作或进入工作现场者。

5.4.1.3

在厂区

/

车间

/

办公室吃食物,被巡查到拒绝改正者。

5.4.1.4

上下班及吃饭不依秩序排队者,不遵守饭堂卫生,残渣剩骨不倒入指定地点者。

5.4.1.5

因工作失误、不足以记警告但需进行批评教育者。

5.4.1.6

在宿舍内不讲文明,私自换床位者。

5.4.1.7

随地吐痰、乱丢垃圾,破坏环境卫生者。

5.4.1.8

因管理、督导不够,致使部属在行为、工作上犯错之干部。

5.4.1.9

因个人行为举止不当情节轻微不足以记警告但需进行批评教育者。

5.4.1.10

不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厂牌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者。

5.4.1.11

在禁烟区吸烟或引火者。

5.4.1.12

经公司认定有违反其它管理要求,情节轻微者。

5.4.2

有下列事迹之一或类似者,记警告:

5.4.2.1

执行力差,

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

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

5.4.2.2

无故不参培训或其它会议者。

5.4.2.3

在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串岗、私自换岗或代岗、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做与工作无

关的事。

5.4.2.4

不服从现场工作调动或工作分配,不服从指挥,消极怠工者。

5.4.2.5

妨碍现场工作秩序,违反操作规程或工艺流程,阻延工作进度,情节较轻微者。

5.4.2.6

因工作失职或指挥失误导致生产(工作)延误、返工等损失轻微者。

5.4.2.7

在工作期间聊天、嬉戏,疏忽工作者。

5.4.2.8

违反和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制度者;不爱护公共卫生,如涂写墙壁、损害公物、乱丢垃圾和随地吐痰等

5.4.2.9

敷衍塞责,相互推诿,不能配合相关部门之正常工作者。

5.4.2.10

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执行监督职责者。

5.6.2.11

利用公司设备、材料作私人用品或浪费公物(如水、电、办公用品、材料等)

,情节

较轻者。

5.4.2.12

工作不力、未尽职责、积压文件、延误时效致使公司遭受损失者。

5.4.2.13

未经允许,擅自作业,对公司或他人利益有不良影响者。

5.4.2.14

换班时,未经许可不待接班人到达,擅自先行离去者。

5.4.2.15

调职时,因工作交接不利,而招致财物损失或影响工作进程者。

5.4.2.16

故意践踏或坐卧在产品或零配件上者。

5.4.2.17

未在工伤发生后一小时内报告,未在两天内提交书面工伤报告的直属干部。

5.4.2.18

言、行不礼貌,造成一定不良影响者。

5.4.2.19

超越自已权限,独断专行而招致财物损失者。

5.4.2.20

浪费水、电等资源者;无故倒掉饭、菜浪费粮食者;上班刷卡后返回食堂用餐者。

5.4.2.21

经查一月内两次(含)以上未按规定佩戴厂牌及工作证者。

5.4.2.22

一个月内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5.4.2.23

未做好客户接待工作者,客户来访来电未做好详细登记者。

5.4.2.24

经公司认定有其他情节较轻需警告之事件者。

5.4.3

有下列事迹之一或类似者,记小过:

5.4.3.1

未经核准,擅自翻阅公司技术、营业秘密资料者。

5.4.3.2

未经允许,擅自作业,造成公司或他人利益损失者。

5.4.3.3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导致安全事故者。

5.4.3.4

缓报安全事故导致不良后果之直属干部。

5.4.3.5

毁坏我公司公告、标志、重要文书或财物者(需照价赔偿损失)

5.4.3.6

故意损坏公物、丢失机具、工具、仪器者(需照价赔偿)

5.4.3.7

在工作场所大声喧哗、嬉戏、吵闹,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经制止不服者。

5.4.3.8

对于盗窃、火灾或其它灾害发生防范不力或处理不当者。

5.4.3.9

维护人员不及时进行电机安装、维修,造成生产受阻者。

5.4.3.10

各级主管因管理、督导不当,造成生产延误或安全事故者。

5.4.3.11

各级主管未能做好单位间联系,

或错误传递迅息,

致使生产中断或使公司蒙受损失,

后果较轻者。

5.4.3.12

无正当理由,不能及时完成工作任务,造成不良后果者。

5.4.3.13

上班时间刷卡后返回宿舍睡觉者;违反宿舍、餐厅管理规范者。

5.4.3.14

违反工业安全卫生条例者。

5.4.3.15

工作时间内睡觉、偷闲怠工、打牌打麻将或做与工作无关之事且影响他人者。

5.4.3.16

在厂内行为粗暴、卑劣、污言秽语、侮辱他人,隐瞒、捏造、谎报事实以图利自已

或制造事端、伪证,恶言中伤同仁者。

5.4.3.17

因个人失职或监督不善造成较大品质或灾害事故者。

5.4.3.18

违反宿舍管理规章,乱接电源开关及未经人力资源部同意而带外来人员住宿者。

5.4.3.19

因工作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损失

1000

元或以上

3000

元以

下者。

5.4.3.20

经公司认定有其它情节较重且须记小过之事件者。

5.4.4

有下列事迹之一或类似者,记大过:

5.4.4.1

有意欺骗、蒙蔽上司情节严重者。

5.4.4.2

弄虚作假、虚报产量、虚报加班加点者或伪造考勤记录。

5.4.4.3

借厂牌与非本公司员工使用,将其带入宿舍或工作区内逗留者。

5.4.4.4

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私自外出者。

5.4.4.5

未经允许,擅自使用机器设备、仪器者,造成公司财物严重受损时。

5.4.4.6

未经允许,擅自作业,造成公司或他人利益较大损失者。

5.4.4.7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导致较大安全事故者。

5.4.4.8

进出公司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不接受门卫正当检查而强行出入公司者。

5.4.4.9

干部发觉部属违反公司重大规定,未做处理及呈报者。

5.4.4.10

隐瞒或谎报安全事故之相关人员和直属干部。

5.4.4.11

不服从或拒绝听从主管职务内之正常指挥或无故拒绝上级指派之任务,经领导劝导

仍不改正者。

公司内部管理处罚条例(试行)(1)

文件更改履历表

公司内部管理处罚条例(试行) 为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公司纪律处罚政策和管理程序,规范员工行为,加强公司员工遵纪守法的主动性、自觉性,创造一个高效、公平的工作环境,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有序运行,保障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处罚种类 员工处罚分为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两类。 (一)行政处罚包括: 1.口头警告; 2.通报批评; 3.辞退。 (二)经济处罚包括: 1.扣款; 2.降薪。 第二章过失行为 使员工过失行为的性质、情节轻重程度以及所造成的后果,将员工过失行为分为轻微过失、一般过失、严重过失及特别严重过失等四类。 (一)轻微过失 1、工作期间员工未经请假迟到、早退、私自外出; 处罚:迟到(60分钟内)每次扣款30元,迟到(60分钟以上)按照矿工

半天/全天处理,早退和私自外出第1次犯错口头警告,2次及2次以上犯错每次罚款30元; 2、下班后未关办公室门窗或室内电器; 处罚:前3次犯错口头警告,4次及4次以上犯错每次罚款20元; 3、开会无故迟到、未经请假缺席; 处罚:无故迟到每次罚款10元,无故缺席每次罚款30元; 4、在办公区域抽烟; 处罚:第1次犯错口头警告,2次及2次以上犯错每次罚款20元; 5、最后离开时未随手关门,但未造成公司经济损失; 处罚:第1次犯错口头警告,2次及2次以上犯错每次罚款20元; 6、在公司乱扔垃圾、乱涂、乱画,破坏环境卫生; 处罚:第1次犯错口头警告,2次及2次以上犯错每次罚款20元; 7、员工因个人原因拖延报销、借款,未按公司规定时间及时清帐,影响公司财务入账; 处罚:前3次犯错口头警告,4次及4次以上犯错每次罚款30元; 8、员工因个人原因未按公司规定时间及时提交工作月报、工作年报; 处罚:前3次犯错口头警告,4次及4次以上犯错每次罚款30元;

(完整版)员工处罚管理制度制度

行政管理处罚条例 1.目的: 为了维护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正常执行,健全处罚机制,规范违规、违法员工行为完善机制,增进处罚透明度,树立良好的,公平、平等氛围,鼓励和引导员工忠于职守;考核员工绩效,以提供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3.权责 3.1由各部门负责处罚提报,但是跨部门处罚由人力资源部提报。 3.2人力资源部负责全厂员工的处罚审核、呈报和统计记录工作。 3.3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重大处罚建议的审批。 4.定义(略) 5.内容 5.1处罚实施要求: 5.1.1各级管理人员对员工的处罚,应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合理适度,做到赏罚分明。 5.1.2各级管理人员对员工的处罚,应对事不对人,不因亲缘关系而处理结果不同,否则人力资源部有权不执行或退件处理。如果有亲缘关系,相关管理人员应采取回避。 5.1.3各级管理人员对员工的处罚,应有依据,不得随便处罚,否则人力资源部有权不执行或退件处理。 5.2处罚类别: 5.2.2惩罚类别:A、口头警告B、警告C、小过D、大过E、开除/辞退 5.2.3两次口头警告记警告一次,两次警告记小过一次,依此类推,员工可以功过相抵。 5.3处罚办法如下: 5.4处罚事项: 5.4.1有下列事迹之一或类似者,记口头警告: 5.4.1.1无故不参加早会者。 5.4.1.2穿拖鞋、背心、短裤或赤脚等上岗操作或进入工作现场者。

5.4.1.3在厂区/车间/办公室吃食物,被巡查到拒绝改正者。 5.4.1.4上下班及吃饭不依秩序排队者,不遵守饭堂卫生,残渣剩骨不倒入指定地点者。 5.4.1.5因工作失误、不足以记警告但需进行批评教育者。 5.4.1.6在宿舍内不讲文明,私自换床位者。 5.4.1.7随地吐痰、乱丢垃圾,破坏环境卫生者。 5.4.1.8因管理、督导不够,致使部属在行为、工作上犯错之干部。 5.4.1.9因个人行为举止不当情节轻微不足以记警告但需进行批评教育者。 5.4.1.10不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厂牌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者。 5.4.1.11在禁烟区吸烟或引火者。 5.4.1.12经公司认定有违反其它管理要求,情节轻微者。 5.4.2有下列事迹之一或类似者,记警告: 5.4.2.1执行力差,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 5.4.2.2无故不参培训或其它会议者。 5.4.2.3在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串岗、私自换岗或代岗、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5.4.2.4不服从现场工作调动或工作分配,不服从指挥,消极怠工者。 5.4.2.5妨碍现场工作秩序,违反操作规程或工艺流程,阻延工作进度,情节较轻微者。 5.4.2.6因工作失职或指挥失误导致生产(工作)延误、返工等损失轻微者。 5.4.2.7在工作期间聊天、嬉戏,疏忽工作者。 5.4.2.8违反和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制度者;不爱护公共卫生,如涂写墙壁、损害公物、乱丢垃圾和随地吐痰等 5.4.2.9敷衍塞责,相互推诿,不能配合相关部门之正常工作者。 5.4.2.10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执行监督职责者。 5.6.2.11利用公司设备、材料作私人用品或浪费公物(如水、电、办公用品、材料等),情节较轻者。 5.4.2.12工作不力、未尽职责、积压文件、延误时效致使公司遭受损失者。 5.4.2.13未经允许,擅自作业,对公司或他人利益有不良影响者。 5.4.2.14换班时,未经许可不待接班人到达,擅自先行离去者。 5.4.2.15调职时,因工作交接不利,而招致财物损失或影响工作进程者。 5.4.2.16故意践踏或坐卧在产品或零配件上者。 5.4.2.17未在工伤发生后一小时内报告,未在两天内提交书面工伤报告的直属干部。 5.4.2.18言、行不礼貌,造成一定不良影响者。 5.4.2.19超越自已权限,独断专行而招致财物损失者。 5.4.2.20浪费水、电等资源者;无故倒掉饭、菜浪费粮食者;上班刷卡后返回食堂用餐者。 5.4.2.21经查一月内两次(含)以上未按规定佩戴厂牌及工作证者。

公司员工违规处罚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违规处罚管理制度 对于员工严重违纪的现象,公司会给予相应的处罚。处罚类型分为:警告、处分、解聘3种。年度累计2次以上警告、处分者,公司将给予解聘。 一、警告 有下列事由之一的员工,经公司调查核实后,应给予1次警告: (1)工作时间玩游戏、看电影、兼职等做与工作无关之事者; (2)由于工作疏忽,导致资料错误/丢失,原始单据丢失者; (3)在公司范围内粗言秽语,擅自张贴或涂改公司通告; 二、处分 有下列事由之一的员工,经公司调查核实后,应给予1次记过处分,并酌情给予降级或降薪处理。 (1)由于工作疏忽,导致公司重要资料、重要财产,遗失/毁灭,隐瞒不报者; (2)利用公司资源做私事,并获得经济报酬的; (3)在工作场所内聚众赌博; (4)制造谣言或恶意中伤其他同事或公司业务; (5)因疏忽损坏或遗失公司的财物,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 (6)未经许可,将公司设备及物品移往别处; (7)连续旷工三日以内。 三、解聘 有下列事由之一的员工,经公司调查核实后,应给予解聘处理。 (1)外传、议论个人薪金及虚报个人资料; (2)因疏忽损坏或遗失公司的财物,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 (3)贪污受贿、盗窃、利用职权谋取私利者; (4)弄虚作假,帮助他人或自己谋取私利者; (5)未经批准,以任何方式、手段向公司外部复制、传输公司资料(包括项目相关文件、客户资料、市场信息等); (6)未经同意,随意翻阅、偷看上司或其他部门之文件资料; (7)仿效领导签字、盗用印信或涂改公司文件者。 (8)在公司内从事外部的兼职工作或者利用工作时间和公司资源从事所兼任的工作。(9)连续旷工3日以上者(含)。

公司惩罚制度

公司惩罚制度 为严明劳动纪律,树立企业形象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经营,特制定本制度 1.上班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串岗、脱岗、睡觉、 吃零食或网上游戏、购物,)根据情节乐捐200-2000元不等。 2.不按规定穿工装或穿拖鞋,赤膊上岗每次乐捐100元。 3.上班时间未佩戴工牌者乐捐50元。 4. 严禁酒后上岗发现一次罚款200元,第二次扣除半月工资。三次以上或酗酒闹事者直接开除造成损失照价赔偿 4.恶意损坏公司财物者照价赔偿。 5.迟到10分钟以内乐捐20元,半小时以内50元,1小时 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旷工半天扣除工资100元 6.请假一天扣除工资100元。 7.旷工一天扣除工资200元第二次直接辞退。 8.每月累计三次未打卡的无全勤奖。 9.严禁向客户索要红包及其他物品,发现一次乐捐500元, 发现第二次予以辞退 10.两个团队轮流值日,每周轮换,打扫不及时或没有打扫干 净警告三次以上团队罚值日一周。 11.严禁在公司禁烟处吸烟,发现一次予以警告,乐捐50 元发现两次,警告并乐捐100元,三次以上除名

12.打架斗殴、消极怠工等影响生产、工作、经营和公 司秩序的,视其情节给予警告、留用察看、辞退处分。 13.不听从工作分配、调动指挥,玩忽职守或违章作 业,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后果或给公司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荣誉损失,给他人造成人身伤害的,视其情节给予警告或者罚款直至辞退! 14.不讲信用,不执行规定,弄虚作假,恶意串通骗 取公司或个人利益,对公司离心离德的予以辞退! 犯有其它在公司或社会上影响较大的错误,视其情节给警告留用察看或辞退处分。公司员工有上述行为之一,给予警告罚款处分的,由所在部门经理写出书面报告,由行管部备案,对其进行诫勉谈话;给予留用察看、除名处分的,由所部门经理写出书面报告,由行管部调查了解确认后,报告经理研究批准 公司各部门规章制度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员工,从2017年5月1日起执行 泰安市睿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1.患者知情同意即是患者对病情、诊疗(手术)方案、风险益处、费用开支、临床试验等真实情况有了解与被告知的权利,患者在知情的情况下有选择、接受与拒绝的权利。 2.履行患者知情同意可根据操作难易程度、可能发生并发症的风险与后果等情况,决定是口头告知或是同时履行书面同意手续。 3.由患者本人或其监护人、委托代理人行使知情同意权,对不能完全具备自主行为能力的患者,应由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人代为行使知情同意权。 4.医院需要列出对患者执行书面“知情同意”的目录,并对临床医师进行相关培训,由主管医师用以患者易懂的方式和语言充分告知患者,履行签字同意手续。 5.对急诊、危重患者,需实施抢救性手术、有创诊疗、输血、血液制品、麻醉时,在患者无法履行知情同意手续又无法与家属联系或无法在短时间内到达,病情可能危及患者生命安全时,应紧急请示报告科主任、医教科,院总值班批准。 6.临床医师在对病人初步诊断后要向病人进行告知疾病特点及 检查、治疗方法、治疗的后果、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等,对于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应在取得病人的理解同意后,方可实施。 7.如果病人对检查、治疗有疑虑,拒绝接受医嘱或处理,主管医师应在病程记录中作详细记录,向病人做出进一步的解释,病人仍拒

绝接受处理等情况,也应在病程记录中说明,并向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报告。 8.如果病人执意不同意接受应该施行的检查或治疗,则不可实行,但应告知可能产生的后果,由病人或委托人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 9.手术、麻醉前必须签署手术、麻醉知情同意书。主管医师应告知病人拟施手术、麻醉的相关情况,由病人或家属签署同意手术、麻醉的意见。 10.进行临床试验、药品试验、医疗器械试验、输血以及其他特殊检查或治疗前必须签署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知情同意书。主管医师应向病人及家属告知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相关情况,由病人及家属签署同意检查、治疗的意见。 11.施行器官移植手术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12.死亡病人进行尸体解剖病理检查前,必须有病人直系亲属的签字同意;国家有法规规定需行尸检(如传染病)及因司法工作需要进行尸检者除外。 13、医患知情谈话记录包括三次谈话:入院时谈话、住院中谈话、出院谈话。 14、入院时谈话由住院首诊医师完成。住院首诊医师接诊病人后,首诊医师应简要自我介绍和简要科室特色介绍。根据病人提供的病史、查体及检查资料,综合分析,将初步诊断、拟订治疗方案,可能

施工现场违反劳动纪律、操作规程处罚规定

塔里木建工集团克拉玛依天百国际购物中心工程项目部 ——《关于违反劳动纪律、操作规程和相关制度的处罚规定》为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为了克拉玛依天百国际购物中心工程能够平安、顺利完工,我项目部与劳务公司及各班组长共同制定了关于违反劳动纪律、操作规程和相关制度的处罚规定。为了你的安全,为了你全家幸福,也为了能够更好的在克拉玛依天百国际购物中心工地工作,特制订此规定。本规定从2013年6月16日起执行。 1.进入施工现场不带安全帽,个人罚款50元,带班组长罚款20元。 2.戴安全帽不系下颚带,个人罚款20元,带班组长罚款10元。 3.高处作业不佩戴安全带,个人罚款100元,带班组长罚款50元。 4.酒后进施工现场罚款50元、酒后上岗操作者罚款200元。 5.穿拖鞋、高跟鞋、穿裙子、赤膊进入施工现场者罚款50元。 : 6.在施工现场或宿舍区打架斗殴者不管任何理由各罚款5000元至50000元,并送公安派出所处理。 7. 在施工现场不服从指挥、违反劳动纪律,谩骂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者罚款500元。 8.违规乘坐工程车辆者,罚款100元。 9.违规无证驾驶场内机动车辆者,罚款200元。 10.宿舍内到时间不按时熄灯、酗酒、惹是生非者,影响别人休息者,罚款200元。 11.在施工现场、宿舍区聚众赌博者罚款1000元,情节恶劣者送公安派出所处理。 12.无证操作特种设备者罚款1000元。 13.在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宿舍私自乱拉乱接电线者,罚款50元。 > 14.在施工现场及生活区随地大小便者,罚款50元。 15.在施工现场吸烟,乱扔烟头者罚款50元,管理人员罚款100元。 16.班组安全员不戴袖标每次罚款20元。 17.上、下班实行刷卡制度,我项目部将根据你的刷卡考勤每月造工资册。上、下班不刷卡者,将视为当日没有出勤。 18对于多次违反劳动纪律,并屡教不改者,将逐出本施工现场,永不录用。

员工违规处罚细则

员工违规处罚细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奖惩,完善公司管理制度,为科学操作内部处罚程序,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司任何一名员工的违规行为都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三条公司对违规员工的处罚必须要有实际依据,并且处罚尺度要得当。 第四条公司对违规员工的处罚视对象不同而运用不同的处罚形式,原则上对普通员工的处罚根据《员工手册》操作;对技术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高层管理人员的处罚力度是逐级递增的,违规人员职位越高,受处罚力度就越大。 第五条公司对违规员工的行政处罚等级从轻到重分别为警告、记过、通报批评、降职、辞退;经济处罚分为四个等级,一级是扣除当月浮动工资,二级是扣除当月工资,三级是扣除半年浮动工资,四级是扣除全年奖金。 第六条公司对违规员工所处的经济处罚的具体款项,由财务部按规定拨入员工福利准备金范围内。 第七条公司对员工重要违规行为的处罚由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第八条公司员工违规行为按导致的原因和引起的后果分为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 主观方面 第九条泄密行为。员工泄露公司机密属重大过失行为,公司将按所泄露机密的重要等级给予不同的处罚。 在公司内部谈论不该谈论的事关公司机密的话题,将处以通报批评的处罚;在公司外部透露公司机密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和二至三级的经济处罚,情节属于十分严重,给公司带来重大损失的,将予以辞退并处以四等经济处罚,同时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条懈怠行为。员工对工作职责内的工作有懒惰、懈怠表现的,公司将给予警告(含)以上的行政处罚,同时视工作重要程度决定对其处以何种经济处罚。 第十一条对抗行为。员工对上级的指挥无理对抗和敷衍不执行的,公司将给予最低记过的行政处罚,对抗程度严重的,将追加经济处罚。 第十二条徇私。员工因个人利益而造成公司一定损失的,公司将处以严惩,行政处罚等级最小为通报,且处以一定罚款。 第十三条明知故犯。员工在了解工作职责的情况下,故意违反公司规定的,公司将从严处罚,处罚等级最小为通报,且处以一级以上经济处罚。 客观方面 第十四条员工违规造成工作进度缓慢或故意拖延时间的,公司将主要给予警告(含)以上的行政处罚。 第十五条员工因故造成工作质量出现问题,公司将视严重程度给予除辞退以外的行政处罚,在年终考核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作为年终奖金发放额度的依据。 第十六条员工因工作失误造成公司生产或管理成本上升,公司将视成本上升程度而考虑辞退以外的行政处罚,且对严重的给予一至三等经济处罚。 第十七条员工因个人问题而导致公司市场信誉受损,公司将视严重程度给予一定的行政处罚,且对严重的给予一至二等经济处罚。 第十八条员工(特别是财务工作人员)因故造成公司出现财务问题的,公司将给予严惩,视情节严重给予记过至辞退的行政处罚,同时给予一至四等的经济处罚。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另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员工因个人问题造成公司日常工作运作有障碍的,公司将给予警告至降职的行政处罚,严重影响他人,造成他人日常工作困难的,给予一至二级经济处罚。

公司奖惩制度公司惩罚制度

公司奖惩制度 第一条总则: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与经济效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公司根据各部门之间协作事项与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公司奖惩制度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 第四条:奖励或处罚方式: 1、处罚方式: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2、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红包奖励制度,根据各部门的阶段工作考核情况,随时或年底发放。 第五条员工奖励主要有通报表扬与奖金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办公室、本部门审核; 3、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审; 4、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处罚办法,员工如果损害公司利益,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通报批评; 2、经济处罚; 3、降级; 4、辞退。 第七条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1、完成本部工作计划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被公司采纳,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节假日经常加班,并取得显著效果者。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工作绩效突出者。 6、堵住公司的经济漏洞,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7、其她对公司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给与通报批评并作处罚。 1、迟到、早退一次罚款30元; 2、在工作时间嬉戏、擅离工作岗位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罚款30元; 3、轻微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造成损失的罚款50元; 4、工作时间串岗,妨碍她人工作罚款30元; 5、不按要求打扫卫生罚款30元; 6、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她人、制造事端者罚款100元; 7、遗失经营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罚款50元; 8、不按时参加公司的会议培训罚款30元; 9、不配合各部门工作的罚款100元; 10、10、部门经理及主管责任人对本部门制度的宣贯、执行与监督负直接责任,对部门人员奖励或处罚承担200%责任,即同时按对员工奖励、处罚数的200%的比例奖励、处罚本部门经理及主管负责人; 11、若被处罚员工屡教不改,重复同样错误,或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者,则上级主管人员或制度执行部门有权力对其进行加倍处罚直至停职处理,造成后果的,由被处罚当事人承担后果与损失; 12、凡就是部门经理或主管发现问题不及时纠正,或包庇下属、隐瞒事实者,与责任当事人处以同等处罚; 13、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责任人要对前面各个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上一流程有问题,有权拒绝继续进行下一道流程,并有权向所属部门主管或经理提出申诉或向公司进行投诉。若未对上一道流程进行检查,或发现问题但未提出或解决,则所发生一切后果与损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门承担,处罚100元; 14、各员工之间应互相监督、检查,发现隐瞒、包庇问题或知情不报,并造成损失的罚款100元; 15、完不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罚款100元; 16、有制度的参照员工管理制度,没有成文制度可参考的,由总经理召开行政人事管理会议决定。 第九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降级、辞退或开除处分,对处以辞退、开除处分的员工,公司不予任何经济补偿,并按其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情况酌情赔偿公司 损失:

关于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关于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1、病人在医院就诊、检查、治疗,享有知情同意权,医务人员应尊重病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本制度。 2、履行知情同意签字手续的应为具有我院执业资格的医务人员。病人在门诊、住院期间,接受手术、有创检查(血管造影、取材活检、骨髓穿刺、血管穿刺、支气管镜检、胃肠内窥镜检查等)、特殊治疗(药物化疗、放射治疗等)等之前,经治医师必须向病人本人或直系家属充分解释说明各种处理的必要性、可能后果以及我院作为清华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可能需要病人在住院期间配合完成教学任务等情况,征得病人或家属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住院病人应在病程录中做相应记录。 3、知情同意书应由病人本人签字,本人不能签字时,应由其委托的直系亲属和按相关法律程序规定的相关人员签字方能生效。患者委托代理人时,应由患者本人和被委托代理人共同签署《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应向医师出示个人身份证等证明资料。如遇紧急手术或抢救前无法征得病人或亲属签名同意治疗、手术时(如病人神志不清时),必须在病案中写明治疗、手术的必要性,由本院的两位医师签名,并报请医务处、门诊办或院总值班批准。 4、各种专项诊疗知情同意书由医务处统一制定格式,专业科室决定其内容,报医务处备案。 5、所有死亡患者(尤其对死因有异议的)均应由医务人员向患者履行尸检知情同意手续,患方拒绝尸检时需在尸检意见书上签字,拒绝尸检又不愿意签字的,经办医师应将谈话内容、时间、地点及参加人员如实记录在病历中,并上报医务处或总值班(因司法工作需要进行尸检者除外)。 7、实行器官移植手术以前,必须征得接受器官者和提供器官者双方本人或直系亲属的书面签名同意(特殊情况除外)。 8、如病人拒绝接受医嘱或处理(包括要求提早出院等),经治医师应在病程录中做出详细记录,内容应包括经治医师的处理意见,不接受处理可能会产生的后果,将上述情况向病人充分说明后病人仍拒绝接受处理等情况,请病人签名。如病人拒绝签名,也应在病程录中记明。 9、因各种原因需拍摄病人的照片时,均需事先征得病人的签名同意。 10、新闻媒体部门需了解病人情况时,必须通过医院负责公共关系的部门,并征得病人或亲属同意后予以安排。任何人不得擅自将病人的情况通报给新闻部门。 11、除“病案书写和管理制度”内规定可以查阅病案的人员外,其它人员如需查阅或使用病案内的资料,首先必须征得病人或其家属的书面签名同意。 12、使用血液及血液制品前,经治医师必须对患者及其家属详细交待使用血液及血液制品可能发生血源传播性疾病、输血反应等情况,经医患双方知情同意后并履行签字手续后方可使用血液及血液制品。 13、在开展临床试验性治疗及新技术时,治疗及新技术负责人需如实向患者或亲属告知可进行的治疗属于临床实验性治疗及我院新技术开展的情况,在患者及家属完成知情的情况下,履行双方知情同意签字手续后方可实施。 14、病人对自己的病情享有知情权和隐私权。 病案的法律价值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依法书写病历,其书写内容、格式符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要求;二是执行知情同意书规定,体现知情同意告知权利和义务。《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临床诊治过程中,需行手术治疗、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及实验性临床治疗的患者,应对其履行告知义务,并详尽填写同意书。同意书的基本类型分手术同意书、输血同意书、特殊检查同意书和特殊治疗同意书及委托书等。鉴于医学的复杂性及临床的专业性,知情同意书应增加种类,形成系列才能适应临床工作的实际需要,才能使知情同意告知的权利得到进一步的体现,切实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在理解知情同意法律依据及临床要素的基础上完善医疗文书知情系列是医政管理的重要工作。 1知情同意的法律依据 知情同意(informed consent)即患者有权知晓自己的病情,并可以对医务人员所采取的诊治措施决定取舍。知情同意是法律赋予病人的权力。医务人员要严格执行知情同意制度,没有病人(家属)的签字,有关手术、检查和治疗不能实施。医生对病人告知是患者知情同意的基础和前提,只有患者完全知情后,才能做到自主、自愿和理性地作出选择和有效同意。《执业医师法》第26条规定:“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及家属介绍病情,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1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诉患者。”在实践中,医务人员应该增强法律意识,这是必须遵循的法律程序和进程,而不是图谋一个签字,更不能成为医务人员推卸应负责任的手段和凭据,即便有了患者(家属)的知情同意,但医务人员因为行为过错,仍应承担相应责任。我院曾发生一例医疗纠纷,一食道癌晚期病人作食管套管支架植入手术,术后发生了套管支架移位,这是常见的不可避免的手术并发症,但由于没有认真写好知情同意书,只是口头告知而没有文字记录,医学鉴定则认为没有告知,应负相应责任。 2知情同意的临床要素 凡在临床诊治过程中,需行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实践性临床治疗和医疗美容的患者,对病情危重、体质特殊、费用过大和试验性临床医疗的患者,应履行告知义务,详细填写知情同意书。 2.1内容 手术同意书应包括术前诊断、拟行手术名称、围手术期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及手术风险等;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知情同意书 应包括检查治疗的项目、目的、风险性及并发症等;医疗美容同意书应包括本治疗的适应症、禁忌症、医疗风险和注意事项等。由于临

车间违规操作处罚通告.docx

车间违规操作处罚通告 通告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车间出现违规操作时相关部门就会发出处罚通告。下面第一范文网小编给大家带来车间违规操作处罚通告,仅供参考! 车间违规操作处罚通告范文篇一 各部门、车间:为了保证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规范设备管理,明确责任,更好地使用保养设备,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每位设备操作者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原总装车间员工xxx同志违规操作使用剪板机,导致工作台面断裂,造成经济损失16000元左右。根据泰振字(20xx)05号文件第十七条规定,经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xxx同志5%的经济处罚,罚款800元。对于事故造成的原因,车间主任,班组长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给予车间主任王健150元罚款,班组长朱洪群100元罚款。望各车间设备操作员工吸取教训,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操作规范使用、维护、维修、保养设备;同时车间主任,班组长要及时提醒监督,提醒各操作者不得违规操作。 ———有限公司 二〇xx年八月二日 车间违规操作处罚通告范文篇二 XX 部门员工XXX,于**年*月*日在上班时间内玩电脑游戏,违反公司纪律规定。公司在多次纪律要求中,一直强调上班纪律、服装要求,但该员工一直无视公司规定,自身纪律散漫。为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根据公司的上班纪律规定,经部门领导研究决定,现暂对XX 部门员工XXX 的违纪行为予以通报批评并警告。希望全体同事以此为戒!严格遵守公司的管理规定,如再发生类似现象,公司将给予从重处理! 特此通报! 行政人事部 年月日 车间违规操作处罚通告范文篇三 安徽xx金属有限责任公司违章违规操作处罚条例 第一条:根据车间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结合实际操作中容易出现违规违章行为,为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特别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未涉及到的事项,依据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相关条款执行。第三条:对违反各项安全操作规程者,制定以下条款. (1)、作业时未戴安全帽者,每次处罚10元。(2)、利用航车斜吊、拖拉板材或工件者,每次处罚10元。(3)、用钢丝缆捆扎或绑带吊运H钢成品,每次处罚50元。(4)、明令禁止将H钢工件互勾吊运者,每次处罚10元。(5)、班后机械电源未关闭或乱拉电线;作业区照明灯未关闭,以及气瓶阀门未关闭者,每次处罚10元。(6)、明令禁止使用或报废的钢缆、吊钩、吊带,经查仍在使用的,每项罚款100元。(7)、超载吊运,每次罚款50元。(8)、在工作台上,手推翻转工件者,每次罚款10元。(9)、半成品、成品堆码不规范,易倒塌,每次罚款50元。(10)、在工作台上,剪板、折板、戴手套者,每次罚款10元。 xuexila

电力公司安全违章违规处罚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电力公司安全违章违规处 罚制度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21618电力公司安全违章违规处罚制度 Penalty system for safety violations of laws and regulations of electric power companie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一、目的: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逐步实现“零违章”目标,保障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安全和健康,保证电网安全运行,预防发生各类电力生产事故,教育、引导员工在生产活动中遵章守纪,特制订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下属各部门系统所属公司各个班组、其他部门参照执行。 三、职责: 1、公司各部门应认真执行本规定,对违章人员进行逐级登记和考核。

2、公司系统所有员工均有制止违章行为的权力,各部门领导、安全监察专职人员应经常到现场检查、监督本规定执行情况。各级管理人员、现场安全员应结合现场工作情况,认真履行安全监督职责,及时发现制止违章行为。全体员工应自觉认识违章的危害性,积极主动地反违章。 3、反违章实行全员、全面、全方位、全过程管理和下级对上级逐级负责制,各部门领导应对本部门的违章行为进行认真的查禁及考核,凡因自查、自纠不力,被上一级监督检查发现的应负连带责任。本级查处的违章行为上级不重复处理。 4、对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造成事故,按照分级考核原则进行处罚。 5、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和各班组,应结合本部门职责范围的专业管理特点和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违章分类及考核细则。 四、程序与规定 1、违章定义:违章是指所有员工(包括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工作中雇佣的临时工、民工,工程队工作人员等)在

公司处罚制度

公司处罚制度 篇一:公司处罚制度(试行) 处罚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创建公司高效工作团队,奖励先进,促进落后,规范员工行为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处罚原则 一、 二、 三、 四、 五、处罚有依据的原则:处罚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处罚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处罚机制发挥应有的处罚标准严格的原则: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处罚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处罚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处罚结处罚公正的原则:防止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述及工作目标等。作用,处罚必须及时。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果必须公开。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第三条处罚项目设置 一、本公司员工处罚分为下列五类: 1、警告; 2、记过; 3、记大过; 4、降级(薪酬调整为相应标准); 5、终止劳动合同,扣除押金及当月工资。 二、 三、累计处罚:2次警告视为1次记过,2次记过视为1次大过,2次大过公功过相抵:凡处分期间有立功表现的员工,公司将依照功过相抵的原则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酌情予以撤销处分的处理。一次嘉奖抵一次警告,一次记功抵一次记过,一次记大功抵一次记大过。 第四条处罚细则 一、有下情节之一(不仅限于以下情节),经查证属实或有具体证据者,予以警告,并给予相应经济处罚: 1. 不按规定穿戴工装、工牌、安全帽及其他劳保用品者,每次罚款50元/人; 2. 上班无故迟到一小时之内者,每次罚款50元/人(超过一小时不足四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超过四小时不足八小时按旷工一天处理,具体处理办法参照最新《考勤管理规定》);

银行违规处罚规定

企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违规处罚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管理,维护正常的经营管理秩序,保障企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资产安全和稳健经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企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章程》和本行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本行总行及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所有分支机构。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违反规章制度行为是指本行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金融规章,以及本行各项基本制度、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的行为(以下简称“违规行为”)。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的有关责任人员,是指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违规事实的发生负有责任的员工,包括高级管理人员、主管人员和一般员工。 第二章处罚原则 第四条对违规责任人员的处理原则:

(一)本行任何员工有违规行为的,在适用本规定时一律平等;(二)对违规责任人员的处理,要与违规事实和责任轻重相适应;(三)国家法律、法规、金融规章对违规行为的处理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本行员工违规行为有犯罪嫌疑的,移交国家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章处罚范围 第五条本规定所指的违规行为主要包括: (一)以牟取私利为目的或内外勾结实施违规行为的; (二)因违规行为造成事故、案件、经济纠纷、经营风险或者经济损失、信誉损害的; (三)多次违规,屡教不改的; (四)发生违规行为后,不采取积极措施挽回影响或防止损失发生、扩大的; (五)其他违规行为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 (一) 初次或者过失违规且情节轻微的; (二) 检查前自己主动查出违规问题并如实报告的; (三) 检查中积极配合提供线索的; (四) 检查后认真整改、及时纠正,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损失的,

公 司 惩 罚 制 度

公司惩罚制度 (NOZD2000-3)总经理(签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惩罚也是激励,是促使员工取得良好绩效的手段,也是公司顺利、稳定发展的有力保证。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职员工。 第三条、员工对惩罚有疑议,可行使申诉权,但自发生日始10天未行使时,视为认可。 第二章概念说明 第四条、过失类别:分为违纪过失及责任过失二种。 1、违纪过失:在工作中违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给公司或其他人造成一定的损失或不良影响的过失行为。 2、责任过失:又分为直接责任过失,领导责任过失二种。 直接责任过失:指责任人不能履行个人岗位职责、要求,给公司或其他人造成一定的损失或不良影响的过失行为。 领导责任过失:指责任人没有履行岗位职责要求的领导责任,在工作中给公司或其他人造成一定的损失或不良影响的过失行为。 第五条、关于惩戒:惩戒分为行政惩戒和经济惩戒二种。 1、行政惩戒:公司视责任人过失情节及造成后果严重程度对过失人行政上的处罚。行政惩戒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调离(降级)、开除五种。 2、经济惩戒:公司视责任人过失情节严重程度,对过失人经济上的处罚。经济惩戒分为:罚款、赔偿、考核扣分三种。 第三章处罚细则

第六条、处罚与考核扣分。 1、警告每次扣20分 2、记过每次扣30分 3、大过每次扣50分 4、降级(降职) 5、开除 第七条、警告: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可予以警告。 (1)、未经许可,擅自在公司内做与公司无关业务者。 (2)、上班时间擅离岗位。 (3)、因个人过失致使工作失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工作程序,情节轻微者。 (5)、不服从上司管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6)、不遵守公司电话管理规定,公话私用,或电话聊天者。 第八条、记过: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过: 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影响公司效益者。 2、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不听劝告者。 3、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陷、伪证、制造事端者。 4、工作中酗酒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者。 5、提前十五分钟下班,无故早退者。

患者知情同意管理制度

漳州市第三医院患者知情同意管理制度 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患者就医时享有知情权和同意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指出:“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为了做好医疗行为的告知义务,维护医院的合法权益,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患者知情同意即是患者对病情、诊疗(手术)方案、风险益处、费用开支、临床试验等真实情况有了解与被告知的权利,患者在知情的情况下有选择、接受与拒绝的权利。 2、履行患者知情同意可根据操作难易程度、可能发生并发症的风险与后果等情况,决定是口头告知或是同时履行书面同意手续。 3、由患者本人或其监护人、委托代理人行使知情同意权,对不能完全具备自主行为能力的患者,应由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人代为行使知情同意权。 4、告知内容由主管医师用以患者易懂的方式和语言充分告知患者,并履行签字同意手续。 5、对急诊、危重患者,需实施抢救性手术、有创诊疗、输血、血液制品、麻醉时,在患者无法履行知情同意手续又无法与家属联系或无法在短时间内到达,病情可能危及患者生命安全时,应紧急请示报告科主任、医务部,院总值班批准。 6、临床医师在对病人初步诊断后要向病人进行告知疾病特点及检查、治疗方法、治疗的后果、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等,对于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应在取得病人的理解同意后,方可实施。

7、如果病人对检查、治疗有疑虑,拒绝接受医嘱或处理,主管医师应在病程录中作详细记录,向病人做出进一步的解释,病人仍拒绝接受处理等情况,也应在病程记录中说明,并向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报告。 8、如果病人执意不同意接受应该施行的检查或治疗,则不可实行,但应告知可能产生的后果,由病人或委托人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 9、手术、麻醉前必须签署手术、麻醉知情同意书。主管医师应告知病人拟施手术、麻醉的相关情况,由病人或家属签署同意手术、麻醉的意见。 10、进行临床试验、药品试验、医疗器械试验、输血以及其他特殊检查或治疗前必须签署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知情同意书。主管医师应向病人及家属告知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相关情况,由病人及家属签署同意检查、治疗的意见。 11、施行器官移植手术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12、死亡病人进行尸体解剖病理检查前,必须有病人直系亲属的签字同意;国家有法规规定需行尸检(如传染病)及因司法工作需要进行尸检者除外。 漳州市第三医院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公司罚款制度

考勤制度处罚条列 一、公司员工非个人原因造成不能正常打考勤的情况发生时,需提 前至人事部报备,由人事部进行统计备案,未提前报备而未打考 勤的一律按迟到、早退之规定进行处罚。 二、上下班及外出实行打卡登记制度,未按规定打卡登记者,没有打 卡1次,扣半天工资,全天未打卡按未出勤计算。 二、未到下班时间,员工不得在考勤机上乱打考勤,如有发现成长 赞助10元/次。 三、员工如遇以下三种情形,必须当日或返公司时到人事经理处领 取《补签卡申请单》,依实际内容填写,由人事经理作签卡处理, 否则视为未打卡处理。 1、考勤机器出现故障; 2、因公事外出无法准时打卡者。 3、因个人因素忘记打卡者。 四、上下班及外出实行打卡登记制度,未按规定打卡登记者按迟 到、早退或旷工处理。 五、本公司采用指纹机打卡制度。上班时段未打卡者,视迟到 处理;下班时段未打卡者,按早退处理。 六、员工因其他原因未打卡时,须说明情况,经人事经理签字认可, 留存说明记录。否则,视旷工处理。 七、考勤管理人及相关人员有不按规定程序办理或隐瞒考勤事件 的,发现后除加倍处罚直接当事人外,还要扣发相关责任人(考勤管理人、部门负责人等)当月工资百分之五。 八、凡是签卡的人员,要先经由本部门经理签字后,行政部方可认

可此签卡有效,如果没有本部门经理的签字,则行政部不予以签字,此次签卡无效,具体情况按公司的考勤制度来考核。 九、当天有事情,要事先和人事行政经理说明原因,行政做备案, 可以不用写请假条,但要和行政部门打招呼,不请假不请示的一律视为迟到或早退或旷工。 十、凡是当天没有打卡的人员,要及时到行政部签卡,到每个月的 月底之前,可以补签当月的签卡,超过每个月的月底后,即使查出有没有签卡的情况,不予以补签,望各部门人员谨记! 未打卡,未签卡,视为未出勤。

知情同意管理制度及程序

知情同意管理制度及程序 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患者就医时享有知情权和同意权。为维护医院和患者的合法权益,在医疗活动中,要尽好告知及知情同意义务。 一、常规告知:医疗常规问题的告知,自患者入院起,科室根据入院流程及医疗行为中涉及的相关需求进行告知,如患者入院须知、患者入院时医患沟通记录单、患者知情同意授权委托书、患者住院期间医患沟通记录单、医保自费项目清单、病危通知单等。 二、特殊告知:在医疗过程中,进行临床试验、药品试验、医疗器械试验、手术、麻醉、输血以及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等,应当向家属交代清楚,履行告知义务,得到理解并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1、手术治疗知情同意书,必须由术者或主要助手填写或签字,大中型疑难手术由副主任医师级别以上人员签字。 2、麻醉知情同意书,应有实施麻醉者与患者交代麻醉知情同意内容并签字。 3、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患者需要输血时,由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交代输血知情内容并签字。 4、有创性诊断、治疗操作的知情同意书,如胸穿、腰穿、

腹穿和骨穿等,要由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交代知情同意内容。 5、使用贵重药物和一次性耗材以及非医保目录的药物和器械之前,必须由主管医师向患者交代,由患者选择后双方签字。 6、在急诊或急救等紧急情况下以上相关同意书可由值班医师签字。 7、进行临床试验、药品试验、医疗器械试验等,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署相应的知情同意书。 8、在各项知情同意文件的签署中,患方必须由患者本人或其指定的代理人签字;如由其代理人签字,必须同时签署“患者知情同意授权委托书”,方能生效。

前厅部规章制度及处罚方案

前厅部法定法规及奖罚规定 为了规范前厅部员工操作,增强员工责任感,特制订以下规定 一、交班本抄写 1、所有交班本必须用蓝色圆珠笔填写 2、交班本写完一条空行再写第二条 3、所有走后结账、挂帐签单、免费房间必须抄写交班 4、每班次必须抄写所有交班,即抄写上班次未完成或需跟进的事宜 5、每班次交接班必须仔细阅读交班本后签名 6、按照规定格式抄写 7、违反以上操作,一次处以20元罚款 二、财务部分 1、凡财务打回账单或RC单是由员工自身问题所致,一次处以10元罚款 2、押金单少收一张即处以10元罚款 3、缴款报告错写、漏写、随便涂改一次处以10元罚款 4、夜班负责打印财务报表,少打报表者一次处以10元罚款 5、发票报表少发票编号者又未标明备注者发现一次处以20元罚款 6、多开发票者按多开发票实际金额处罚 7、PMS系统入错项目导致财务调账者一次处以20元罚款 8、早、中班同事负责催租,由当班主管跟进,超出权限又未及时上报,则由个人承担一切后果9、收取假币者由个人按照实际金额赔偿 10、处罚若与工号关联者以操作工号为准,请大家保护好自己的工号密码

11、夜班过错房租,夜班人员与开房人员每人处以20元罚款 12、空过房租,若当天已住满,则由责任人全额赔偿,若未住满则每次处以50元罚款13、每天做迟付的房间及结迟付帐时都必须将账单交经理签名,违反则一次处以10元罚款 三、前厅纪律 1、不得迟到或早退,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罚款20元,第三次罚款50元迟到或早退超过3次/月者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奖金 2、无故旷工者一次扣除3天工资,月旷工3次以上(含3次)则做辞退处理 3、会议或培训无故缺席者,第一次做口头警告,第二次罚款20元,第三次罚款50元,3次无故未参加会议或培训者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奖金 4、当班期间必须将手机调成震动或静音,并只能存放于前台抽屉或是办公室抽屉当班期间不可接打私人电话,如有特殊情况需请示,发现一次罚款20元 5、仪容仪表按照集团要求操作,如有违反者一次处以10元罚款 6、夜班接待员负责打扫前台卫生,打扫不合格者一次处以20元罚款 7、办公室只能每人挂一套工衣或自己衣服,鞋子不得放于地上,如有违法一次处以20元罚款。 8、礼宾部员工负责办公室及行李房卫生,每日中班下班后打扫,打扫不合格者一次处以20元罚款 9、在前厅部行李房及办公室不得吃东西,特殊情况需请示,如有违反一次处20元罚款10、前台员工及行李生一次在行李房休息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如有违反一次处以20元罚款11、前台及行李生每天早班阅读完交班后将交班本放于前厅部办公室桌面,如有违反一次扣除 早班当班员工1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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