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事故报告管理制度

计量事故报告管理制度
计量事故报告管理制度

计量事故报告管理制度

篇一:计量事故报告制度

计量事故报告制度

本制度明确规定了计量仪器设备、人员安全和工作责任事故,以及事故发现、报告、处理的程序。

一、事故的范围

在工作中发生下述任何一项情节均属于事故。

1、违反操作规程或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造成检测数据、结果错误,且证书(报告)已发出者。

2、因上述原因造成计量标准器、设备损坏影响工作的,或因上述原因造成被检仪器损坏或丢失者。

3、违反操作规程或规章制度,发生燃烧、爆炸、工伤、计量标准器或设备丢失者,丢失技术档案、机密文件或泄漏检测数据和资料,给用户造成经济损失或严重后果者。

二、事故发现、报告、处理程序

1、发生计量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口头报告上级主管领导及通知实验室,同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事故的蔓延和扩大。当事人或发现人应迅速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尽量减小事故的危害和不良影响。

2、实验室在事故发生两天之内组织当事人、发现人等有关人员进行事故的调查、分析,查明事故原因、责任人、

经济损失等情况。

3、实验室根据事故的性质及影响程度,提出处理意见,并以书面形式报告上级主管领导进行处理。

4、计量器具遗失,应及时通知计量室,属责任性遗失应按赔偿制度规定进行赔偿,办理赔偿手续后销帐清卡。

5、有关调查、分析、处理情况应全部记录在案,并归档保存。对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者一经查出,严肃处理。

动力分厂

篇二:计量管理制度

计量规章制度

编制:董娟审核:批准: 20XX-06-01发布江西泸庆硝化棉有限公司20XX-06-01实施

目录

一、实验室岗位管理制度

二、计量标准使用维护管理制度

三、量值溯源管理制度

四、环境条件及设施管理制度

五、计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管理制度

六、原始记录及证书管理制度

七、事故报告管理制度

八、计量标准文件集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岗位管理制度

本制度明确了实验室管理人员、计量标准负责人和检定、核验人员具体分工和职责。

1 、实验室是计量标准存放的地方,也是计量检定、核验人员进行量值传递的场所。因此实验室所有人员都应认真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主人翁的态度进行工作。

2 、实验室管理人员要认真执行国家各项计量法令、文件和有关校验规程,负责本室所属计量器具的送检、校验及维护。本室最高计量器具必须按上级计量部门在所规定的周期及时送检,送检率达到 100 ℅,超期的标准计量器具一律不得使用。

3 、各项目的计量标准负责人要按程序文件的要求,保管、保养好各自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确保计量标准的正确、完整、齐全。

4 、计量检定及核验人员都应熟悉本职工作范围内的计量器具的检定规程和检定方法,正确维护、保养和使用标准计量器具,并能熟练操作。

5 、计量检定员要严格按国家现行的计量检定规程认真检定,负责把计量器具检定结果的标识固定在计量器具上,做好检定原始记录,出具检定证书或检定结果通知书,字迹应清晰、准确。原始记录认真保存以备核查,做好实验室环境条件的监测和记录。

6 、核验员要对计量器具的检定结果的正确性、检定证

书及检定结果通知书的规范化等给予校核,并在检定结果书上签名。

7 、做好防盗防火工作,遵守保密规定。

二、计量标准使用维护管理制度

本制度明确了计量标准的使用、维护、保存、修理、更换、改造、封存及撤销以及恢复使用等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1 、计量标准的使用必须具有正常工作所需要的环境条件,具有称职的使用、维护、保管人员,非检定人员不能任意使用计量标准。计量标准器和配套设施要放置在固定地点,不得随意挪动,更不得随意拆卸和组装。

2 、经上级计量行政部门考核,并取得相应项目的《计量检定员证》的人员才有资格使用计量标准。检定人员在使用计量标准时,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使用或保存要符合技术条件要求。

3 、标准计量器具要按有关规定定期送检、自检,经检定合格的标准器具方可使用。计量标准器检定合格后,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粘贴设备唯一性标志,在不影响读数的情况下,唯一性标志应贴在标准器醒目、易识别的显著部位。

4 、发现计量标准器异常时应及时排除,若故障较大需要修理时,应再次检定,合格后方能使用;如不合格,降级作工作计量器具用。若需要报废更新,应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并填写更换申请表等,报计量标准考核部门审批。

5 、标准计量器具,仪器,仪表等使用完毕后或临时离开时,应切断电源,电源部分应定期检查绝缘,不合格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对因工作失职造成损坏或丢失者,追究责任,给予赔偿。

6 、标准装置、器具应保持清洁,经常擦拭,仪器仪表放置整齐,定期清理,保证设备的完好。标准计量器具的定期维护、修理要做好记

录,标明维护项目、内容、更换零部件等,并存档。

7 、标准计量器具、仪器元件的保管应符合防潮,防震,防腐,防尘及规定的温度,湿度等条件。

8 、如遇特殊情况项目暂停,对该项目标准器要向原审核批准机构申请封存。如决定此项目停止,立即向审核批准机构申请撤销该标准装置。

9、标准仪器仪表一律不外借,如有特殊情况需报上级领导批准方可外借。

篇三:计量检定规程和技术规范管理制度及事故分析报告制度

一、计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管理制度

1.开展检定或校准工作时,应使用与计量检定项目对应的、现行有效的、符合要求的计量检定定规程或技术规范。

2.对计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由检定室分门别类,设专人妥善保管。

3.对丢失或损坏计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者将视情况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二、计量事故分析报告制度

1.由于计量器具损坏,失准或测量不准而造成人身伤亡或给国家、企业带来一定经济损失列为计量事故。

2.对违反计量法律法规的行为,坚持以《计量法律法规》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做到使用法规,符合规定程序。

3.计量事故发生后,应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比照《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进行处理。

设备事故报告管理制度

设备事故报告管理制度(试行)编制: 审核: 批准:

设备事故报告制度(试行) 1、总则 为了预防设备事故发生,明确事故发生后报告处理,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设备事故报告及处理 3、管理职责及权限 3.1、设备能源部是设备主管部门,负责设备事故处理工作,对各个车间设备管理、使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有权对违章操作、设备带病及冒险作业等违章行为和违规现象进行制止和处罚。 3.2、各部门及车间主要领导是设备事故第一责任人,需正确处理生产与设备的关系,把预防设备事故作为日常生产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3.3、各个车间是设备使用主管部门,负责对各个班组设备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权对本单位违章、违规操作、设备带病及冒险作业等违章行为和违规现象进行制止和处罚。 4、设备事故的界定 4.1、设备事故:生产装置、动力机械、电气仪表、安全装置、输送设备、建筑等发生故障损坏、造成损失或效能降低,直接经济损失超过规定限额的行为或事件。 4.2、下列情况不列为设备事故: 4.2.1、经监测、检查发现设备技术状况不佳,或发现设备有隐患,但未造成设备损坏,经公司同意安排的临时检修; 4.2.2、在生产过程中,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正常动作,安全件损坏使生产中断,而未造成其他设备损坏; 4.2.3、在生产过程中,生产工艺发生事故,使生产中断未造成设备和建筑物结构损坏;4.2.4、在生产过程中,由于系统电压压降超限或上级供电部门突然停电,使生产中断而未造成设备损坏; 4.2.5、新安装或检修后的设备在试车期间发生的事故; 4.2.6、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设备、建筑物、构筑物损坏使生产中断。 5、设备事故的分级 5.1、特大设备事故 设备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20万元以上的设备事故。 5.2、重大设备事故 5.2.1、设备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者;5.2.2 主要生产设备发生设备事故,使生产系统停机(或动力能源供应中断)48小时以上者。

设备事故、故障管理制度

设备事故、故障管理制度 撰写人: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

设备事故、故障管理制度 1、目的 杜绝重、特大设备事故的发生,保障生产的正常运行。一旦发生设备事故,认真分析、严肃处理、及时抢修,防止事故的重复发生。 2、事故的定义 影响瑞土公司矿山所辖车间正常生产的一切设备故障均称为设备事故。 3、事故分级 (1)设备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的设备事故。 (2)一般设备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设备事故。 (3)重大设备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设备事故。 (4)特大设备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的设备事故。 4、事故处理 (1)事故汇报制度。凡发生设备事故或故障,应立即自下而上逐级报告,任何人不得隐瞒、拖延不报。 ①发生设备故障(含小事故)由岗位人员迅速采取应急措施并立即 第 2 页共 2 页

向值班主任汇报,由当班值班主任组织有关人员迅速抢修,尽快恢复生产。 ②发生一般设备事故,当班班长在接到岗位人员汇报后应立即组织抢修,在第一时间逐级向上级领导汇报。 ③发生特大设备事故,当班放长在接到岗位人员汇报后,应迅速采取有关应急措施并严格保护现场,在第一时间报告矿长、技术科长。矿长及单位负责人及时向公司主管副总、矿长汇报,经公司有关部门领导或矿长同意后,方能组织现场抢修。 (2)事故抢修。凡发生设备事故或故障,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积极迅速组织抢修,尽快恢复生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无故拖延或违抗抢修指令。 (3)事故分析。凡是发生设备事故,当班值班主任都必须认真作好记录,并在早调会上通报事故情况,要求发生事故的单位在12小时内将事故及处理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技术科,技术科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分析,做出纠正和预防措施备案。 (4)事故处理。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事故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对事故的情节作虚假陈述、开脱事故责任者,要从重处罚。根据事故的级别、性质、情节、影响生产的时间和责任者的态度可以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扣款赔偿损失,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挽救事故或对避免事故发生有贡献者,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5)事故上报。发生重大、特大事故后,设备事故处理修复后48 第 2 页共 2 页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 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安全生产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之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事故分类 1.生产(工艺)事故:指生产过程中,由于违犯工艺规程作法或操作不当等造成原料、 半成品或成品损失的事故。 2.设备事故:指设备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机时间产量损失或修复费用达到规定数额 的事故。 3.品质故事:指产品质量(包括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达不到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的故 事 4.交通事故:指工作期间或因公外出由于违反交通运输规则或由于其它原因,造成车 辆损坏,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5.火灾事故:指凡失去控制并对财物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都为火灾事故。 6.爆炸事故:指由于爆炸,造成国家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事故。 7.凡蓄意制造的事故,称为破坏事故。 8.伤亡事故: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或因此导致 死亡的事故。 9.环境污染事故:由于生产、使用贮运或其它因素造成有毒、有害气体、液体或固体 废弃物超标排放,使大气、水体、土壤、人及其它植物等自然环境受到损害,为环境污染事故。 第二章.事故管理 生产(工艺)事故由各部门负责管理,产品质量事故由质管部负责管理,交通事故、伤亡事故由行政人事部、安全科负责管理;设备事故由维修组负责管理;火灾事故、爆

炸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由安全科负责管理。各部门应按分类管理的要求,调查、统计存档。 工业安全小组安全科负责全公司各类事故的综合统计,各部门应按时将事故情况报送安全科。 第三章.事故报告 1.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车间、部门、班组和个人事故不得迟报、漏报、慌报 或者瞒报。 2.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发生,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尽快报告班组长,班组长应于当天上报部门负责人 及安全科。夜班发生事故,则在次日由当班班长委托接班班长上报部门负责人及安全科。 3.发生工伤事故事故伤者三日必须内填写“员工工伤事故登记表”交安全科,如伤者因伤不能填 写,应由所在班组班长代为填写。 4.外派出差人员发生重大工伤事故或重大无工伤事故应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实时电话报告所在部 门相关人员或部门负责人,所在部门相关人员随即告知安全科、行政人事部,安全科上报公司工业安全小组组长,由工业安全小组组长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召开临时安全会议。临时安全会议由工业安全小组组长主持,行政人事部经理、部门经理、安全主任参加,讨论是否安排事故调查人员前往事发地调查,将讨论结果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5.发生重伤、死亡事故,现场其它人员应现场人员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自救或互救。立即 6.逐级或直接报告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立即上报公司工业安全小组组长,并赶赴现场, 组织救护,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7.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公司相关负责人应及时如实向南湾街道安监办报告。 第四章.事故调查 1.重大事故发生后,由公司工业安全小组组织相关人员成立事故调查组,配合政府事故调查机构 对事故进行调查。 2.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 (1)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2)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3)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新编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新编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新编版) 1、为有效地做好特种设备事故的处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2、特种设备事故按设备损坏程度分为爆炸事故,严重损坏事故和一般损坏事故。 3、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事故部门应迅速向本科室领导、设备科和单位主管领导报告。如属于严重损坏事故、爆炸事故的,由技术部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的程序和内容向特种设备监察部门等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4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部门应积极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并在事故现场采取加拦绳,张贴“严禁入内”,“严禁破坏事故现场”标志,设人监督等措施,保护好事故现场。 5、属于一般损坏事故发生后,由院领导、设备科部以及事故有关人员联合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发生前设备状况,事故伤亡、设备损坏及经济损失情况,以及事故原因和性质等进行调查分析,

确定事故责任,提出事故处理建议。事故调查结束后,由事故调查组填写事故调查报告书。 6、属于严重损坏事故、爆炸事故,应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处理。 7、发生人员伤亡事故还应执行单位《事故管理制度》。 8、对造成员工伤亡事故或财产损失事故的责任人和部门,按责任的大小,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的规定处理。由人事部门或设备管理部门实施。 9、对造成员工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财产损失事故且构成犯罪的责任人,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特种设备事故档案资料,由设备科负责保存。 云博创意设计 MzYunBo Creative Design Co., Ltd.

设备事故管理制度

设备事故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设备是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设备发生事故(故障)将导致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断,甚至发生人身伤亡,给企业和员工带来巨大损失。为加强梁场设备事故管理,使事故的汇报、调查、分析、定级、定性及考核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事故(故障)管理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采用日常维护和计划检修相结合,积极推行点检定修制,开展设备状态监测,对设备技术状态进行动态管理,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行。 第三条设备事故(故障)管理是设备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设备部是设备事故(故障)的归口管理部门。对违章作业和超负荷使用设备的现象,及由此造成的设备事故(故障),设备管理部门有权制止和处理,并提出考核意见。 第四条对设备事故(故障)要实行全面管理。 1、设备事故(故障)不论大小及何种原因,都必须纳入管理范围。 2、要管事故的全过程。包括组织事故(故障)抢修,主持事故(故障)分析,制定防止事故(故障)的措施并监督执行;提出处理意见;事故(故障)的统计分析上报。 3、对设备事故(故障)要认真执行“三不放过”的规定。包括从事故(故障)隐患着手,定期检查隐患及整改情况,对隐患产生的原因和机理进行分析、研究,制定防范措施;提出处理意见;进行事故的统计上报。 第五条当发生事故,分析既有操作原因又有设备原因时,按主次责任定性 并归口相应处室具体管理。 第六条当生产、设备、质量等事故相关联时,由生产处组织、项目领导参加,组成联合调查组, 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和考核。 第二章生产设备事故及生产设备故障 第七条生产设备事故、故障的定义及分级 1、生产设备事故:凡正式投产的设备、在生产过程中造成设备的零件、构件损坏使生产突然中断者,或由于本企业设备原因直接造成能源供应中断而使生产突然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通用范本

内部编号:AN-QP-HT628 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In A Group Or Social Organization, It Is Necessary T o Abide By The Rules Or Rules Of Action And Require Its Members To Abide By Them. Different Industries Have Their Own Specific Rules Of Action, So As To Achieve The Expected Goals According T o The Plan And Requirement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通用范本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通用范本 使用指引: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团体或社会组织中,需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并要求其成员共同遵守,不同的行业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岗位都有其具体的做事规则,目的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为加强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及时报告、分析、调查和处理生产安全事故,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证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二、发生事故后,负伤者或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项目经理、科室负责人等有关责

事故报告管理制度

事故报告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严格事故管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处理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各类事故的管理。 3 引用法规 《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特别重大事故调查处理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1991 年、《工伤保险管理条例》、《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等。 4 事故分类 4.1 火灾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火灾,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4.2 爆炸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爆炸,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4.3 设备事故:由于设计、制造、安装、施工、使用、检修、管理等原因造成机械、动力、电讯、仪器(表)、容器、运输设备、管道等设备及建(构)筑物等损坏,造成损失或影响生产的事故。 4.4 生产事故:由于指挥错误、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造成停产、减产以及跑油、跑料、串料的事故。 4.5 交通事故:车辆、船舶在行驶、航运过程中,由于违反交通、航运规则或因机械故障等造成车辆、船舶损坏、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事故。 4.6 质量事故:指产品质量(包括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达不到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的事故。 4.7 人身事故:除上述事故外,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与工作有关的人身伤亡和急性中毒事故。 5 事故等级划分 为了使于事故管理,按事故的性质划分为:小事故、一般事故、大事故、特大事故、恶性未遂事故。 5.1 小事故(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下同) (1)一次轻伤1-2 人; (2)直接经济损失1 万元以下/次;

(3)严重违章作业,违反操作规程,引起超温、超压、超负荷,误送水、电、汽及严重的跑料,经及时处理不使事故扩大的。 (4)由于操作处理不当,造成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或液体泄漏,已达到火灾、爆炸和中毒的危险,经及时处理未造成事故的。 5.2 一般事故 (1)一次轻伤3-5 人; (2)直接经济损失1-3 万元以下; (3)一次事故造成一个生产装置停产、影响日产量50%以上,或二个生产装置停产、影响日产量25%以上。 (4)一次操作失误造成合格产品受污染在50 吨以上者。 5.3 大事故 (1)一次轻伤在6-10 人; (2)重伤1-2 人; (3)直接经济损失3-5 万元以下; (4)一次事故造成生产装置停产,影响日产量1 天以上,或2 个装置停产、影响日产量均在50%以上。 5.4 重大事故 (1)一次轻伤10 人以上; (2)重伤3-10 人; (3)死亡1-2 人; (4)直接经济损失10-50 万元。 5.5 特大事故 (1)一次重伤10 人以上; (2)死亡3 人以上; (3)直接经济损失50 万元以上。 5.6 未遂事故 (1)由于偶然的情况没有发生死亡或重伤事故; (2)由于违章作业或误操作,或偶然的原因未引起事故,亦未造成任何经济损失,但是事故发生了,则后果不堪设想。 6 事故管理职能部门及职责分工 6.1 生产(工艺)事故由生产部门负责管理: 6.2 产品质量事故品管科负责管理。 6.3 基建工程质量事故由基建部门负责管理。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983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精品制度范本 编号:YTO-FS-PD983 2 / 2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特种设备事故按照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破坏程度,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2、特种设备事故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3、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情况紧急时,可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质检部门报告。 4、企业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到现场,指挥事故处理工作,并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给以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质检部门。 5、发生死亡、重大伤亡事故的,应当保护好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该位置可输入公司/组织对应的名字地址 The Name Of The Organization Can Be Entered In This Location

设备事故管理制度

精品word文档值得下载值得拥有 机电设备事故管理制度 一总则 1.1 为加强我公司机电设备事故管理,及时总结事故教训,预防事故的重复性发生,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所指事故为机电设备事故:是指设备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 机、产量损失、质量下降、消耗上升的事故。事故的后果为设备损坏、经济损失、环境恶化等不良影响。 1.3 本制度参照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分析追查处罚制度》 二事故等级 设备事故等级的划分按以下规定执行: 2.1特别重大设备事故:造成系统停车72小时以上,三类容器爆炸,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 2.2 重大设备事故:设备损坏影响生产系统日产量计划的50 %以上,或单系统日产量计划的100%,或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 2.3 一般设备事故:设备损坏影响日作业计划10 %以上,或直接经 济损失5万元以上。或单台设备出现报废,直接损失达到5000元以上为一般设备事故。 2.4 微小设备事故:设备损坏影响日作业计划,但产量和直接经济损失均低于一般设备事故的。 三设备事故管理分工 3.1出现设备事故时,生产车间第一时间通报机修车间和调度室,调 度室负责组织事故处理,调度室根据事故类别及时通报安全技术科和上报值班公司领导,安全技术科对事故处理进行监督和调查,由生产

精品word文档值得下载值得拥有 车间协助机修车间恢复生产。 3.2 设备事故管理内容包括:组织设备维修和及时恢复生产,参加事故调查、处理,档案材料的统计、整理、保管和上报有关部门等。 3.3因工艺操作直接造成设备损坏,虽属于设备事故,但其责任认定及调查处理由调度室管理,安全技术科协助调查。 3.4 电气、仪表事故属设备事故范围,纳入设备事故管理范畴。 3.5因电气、仪表故障直接造成设备损坏,属设备事故范围,由安全技术科组织分析事故原因。 四设备事故汇报 4.1 事故的最先发现者除采取必要的措施以求最大限度的降低损失 外,应以最快捷的方式向所在车间的值班领导和机修车间报告。 4.2 车间值班领导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并以最快捷的方式报告调度室。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现场当时情况等,瞒而不报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4.3调度室接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人员进行处理并向值班领导和主管副总经理汇报,车间负责人及时安排设备抢修,尽快恢复生产。 五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 5.1 对事故等级中微小和一般设备事故,由车间组织人员(根据具体 情况机修车间参与)进行事故的调查、分析并制定方案进行组织处理、抢修。恢复生产1日内,由安全技术科组织事故分析,填写事故分析报告书,事故分析报告经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审阅签字后,安全技术科主管人员 存档并填写台帐备查。 精品word文档值得下载值得拥有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管理制度

目的: 为了更深入地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执行国家电力公司《安全生产规定》,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项目部将执行《严肃追究安全事故的行政责任制度》,保障员工在施工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依据《国家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内蒙电力集团公司(关于安全事故中领导干部责任追究的规定)、《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公司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管理规定》,根据电力建设和现场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内蒙古第二电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托电项目部。 说明: 1、本制度只限用于施工现场的安全事故。 2、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依照本制度执行。 3、责任追究中的附带经济处罚依照《项目部奖惩制度》或公司《安全奖惩办法》执行。 4、党政领导实行同奖同罚的原则。 5、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相抵触时,以上级文件为准。

1、术语解释: 1.1记录事故(符合以下条件的事故) ①职工受伤,但伤情甚微,未造成歇工或歇工未满一个工作日的事故。 ②已发生的威胁人身安全的危险事件,未造成人身伤害的未遂事故。 ③已发生的性质恶劣,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的危险事件,但未造成人身伤害的严重未遂事故。 1.2轻伤及轻伤事故: ①肢体轻伤是指造成人员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失,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一般指受伤害职工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但够不上重伤者。 ②轻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只发生轻伤的事故。 1.3重伤及重伤事故: ①重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 ②重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发生的重伤(包括伴有轻伤),无死亡事故。 1.4死亡事故和重大伤亡事故: ①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1-2人的事故。

工厂设备事故处理规定

工厂设备事故处理规定 加强设备管理,减少和杜绝设备事故的发生,特别是重大恶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要使有关各方吸取教训。 一、事故范围的界定:设备和零部件损坏价值在300元以上的列为事故范围。 二、职责: 1.生产部负责将事故的报告以及事故当事人的事故报告送交设备部; 2.对设备出现损坏等事故,由设备部牵头会同生产部、综合部并召集事故操作工和所在班组长等, 召开事故分析会,并由设备部负责提交处理意见的报告; 3.设备部根据事故分析作出处理意见,由综合部在全公司进行通报,并以此教育全公司员工。 三、设备事故管理规定: 1.设备事故性质的划分:自然事故、技术事故、责任事故。 a)自然事故即为一般性意外事故,具有偶然因素,不可控制与预防; b)技术性事故,即有偶然因素,也有必然因素; c)责任性事故,即因操作失误,或玩忽职守,造成设备重大损坏。也有维修工检修不到位,或检修不及时等造成损坏; 2.设备事故的处理

l设备事故发生后要用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事故性质不清不放过; ——事故责任不清不放过; ——事故责任人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并通报全公司,教育全体员工引以为戒; l按设备事故的性质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a)自然事故,应对操作者和机修工进行教育,并发出限期整改通知,视其情节一般不给予处罚,教育员工吸取教训; b)技术性事故,应对操作者和维修者进行教育,对于责任人批评教育,加强责任心,提高维修质量,对相应承担的部分给予10—200元处罚; c)责任事故,特别是重大恶性事故,对责任人要求作出书面检查,直接责任人要按其价值的40%~100%赔偿经济损失,其工资下浮,性质恶劣的要开除出厂。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范文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 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办法 一、为了强化安全生产事故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制定本办法。 二、发生事故后,安环办应根据有关规定启动应急预案,积极救援,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本办法所称安全事故,包括生产安全事故、铁路行车安全事故、道路交通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危化品事故、职业病危害事故、环境污染事故以及对社会造成影响的其它安全事故。 四、事故分类 (一)安全事故分类 1.轻伤事故:只有轻伤的事故; 2.重伤事故:只有重伤及以下的事故; 3.一般事故(指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 4.重大事故(指一次死亡3-9人的事故); 5.特大事故(指一次死亡10-29人的事故); 6.特别重大事故(指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事故)。 (二)设备、财产损失事故分类: 1.一般事故:直接经济损失2-30万元; 2.重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0-100 万元的事故; 3.特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500万元以上的事故; 4.特别重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事故。 五、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安环办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如实报告总经理,并如实报告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六、安环办负责人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及时报告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 七、安全事故报告规定 (一)轻、重伤事故:事故发生后,轻伤应在10日内,重伤5日内报安全监管部门。 (二)死亡事故 1.一般伤亡事故发生后,安环办应立即报告总经理,总经理应向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2.重大伤亡事故发生后,总经理立即向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3.特大及以上伤亡事故发生后,立即向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八、事故发生后,安环办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九、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严格按程序开展事故调查,为按照“四不放过”的要求处理事故提供有力的保证。 十、事故发生后,安环办应组织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 事故调查组工作职责: 1.协助政府部门、安环办开展调查(一般死亡及以上的事故); 2.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确定事故性质,查明责任项目部和主要责任者; 3.提出防止事故方法; 4.提出事故处理意见;

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115号令

总局第115号令《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2009.7.3 第115号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经2009年5月26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9月17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布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同时废止。 局长 二〇〇九年七月三日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及时准确查清事故原因,严格追究事故责任,防止和减少同类事故重复发生,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含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检验检测活动中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其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主管全国特种设备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县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特种设备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四条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和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特种设备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 对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二章事故定义、分级和界定 第六条本规定所称特种设备事故,是指因特种设备的不安全状态或者相关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在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含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检验检测活动中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特种设备严重损坏或者中断运行、人员滞留、人员转移等突发事件。 第七条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特种设备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第八条下列情形不属于特种设备事故: (一)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引发的; (二)通过人为破坏或者利用特种设备等方式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自杀的; (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检验检测人员因劳动保护措施缺失或者保护不当而发生坠落、中毒、窒息等情形的。 第九条因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引发的与特种设备相关的事故,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经调查,该事故的发生与特种设备本身或者相关作业人员无关的,不作为特种设备事故。 非承压锅炉、非压力容器发生事故,不属于特种设备事故。但经本级人民政府指定,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可以参照本规定组织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安全事故管理规定

安全事故管理规定 一、事故的分类和分级 凡在临时经营场所区域内或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物资财产损失均称为临时经营场所事故。按事故类型分为:爆炸事故、火灾事故、设备事故、生产作业事故、交通事故、人身伤亡;按事故性质分为责任事故、非责任事故或破坏事故。 二、事故报告 1、发生事故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报告安全生产主管和主管公司的有关领导,紧急情况要报警;伤亡、中毒事故,应保护现场并迅速组织抢救人员及财产;重大火灾、爆炸、跑油事故,应组成现场指挥部,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2、凡属二级及以上事故,临时经营场所应立即报告主管公司,主管公司在事故发生后15小时内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经过、造成的后果、初步分析、已采取措施等情况报省(区、市)公司,省(区、市)公司应在事故发生后20小时内,以电话、电报或传真方式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3、由于油品质量、跑油、火灾、爆炸等原因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事故,应迅速报安全生产主管。 4、发生涉及死亡的特大、重大和一级事故,应积极配合调查部门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隐瞒、拒绝。 三、事故调查 1、外包工程乙方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负责组织调查、处理。 2、临时经营场所应配合事故调查部门进行调查,提供有关资料,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 四、事故处理 1、事故调查和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2、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由企业主管部门或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 定,对企业负责人和事故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主管公司按规定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一)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制定本制度。 (二)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 1、轻伤事故: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某些器官轻度损伤,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歇工在1个工作日以上,够不上重伤的事故。 2、重伤事故: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者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事故。 3、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按照国务院第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规定划分。 (三)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 1、发生轻伤事故、重伤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立即向本部门负责人报告,并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部门负责人接到报告后,立即到事故现场,并及时向公司负责人报告。 2、发生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立即向公司负责人报告,公司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在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街、乡办事处,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3、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公司概况: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人员的姓名、性别、国别、身份证或户照号码及其接待单位;初步原因分析;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采取的措施。 (四)事故现场保护与清理 1、公司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启动事故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发生事故后,安保部组织人员保护事故现场,抢救组及时抢救伤员,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时,安保部做出标记、拍照、书面记录等,并妥善保存现场有关证据。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处理制度示范文本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处理制 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处理制度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特种设备事故,按照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破坏程 度,分为特别重大事故、特大事故、重大事故、严重事故 和一般事故。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30人(含30人)以 上,或者受伤(包括急性中毒,下同)100人(含100 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含1000万元) 以上的设备事故。 特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10一29人,或者受伤50- 99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 1000万元以下的设备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3―9人,或者受伤20―49 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500

万元以下的设备事故。 严重事故,是指造成死亡工1-2人,或者受伤19人(含19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以及无人员伤亡的设备爆炸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无人员伤亡,设备损坏不能正常运行,且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下的设备事故。 2、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特大事故、重大事故和严重事故后,必须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当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或者特大事故后,还应当直接报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生一般事故后,应当立即向设备使用注册登记机构报告。 3、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2)事故发生地点;(3)事故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

设备事故管理制度【最新版】

设备事故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机动设备事故的区分与处理办法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机动设备事故的处理。 2设备事故的划分 2.1设备事故划分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三大类。固定资产原值五万元以下的设备不设重大事故,固定资产原值十万元以下的不设特大设备事故。 2.2 设备事故划分标准: 设备事故停修时间:指事故发生后修复投产为止时间。 设备事故的损失:仅计修理工时费,修理材料和备件费用。 设备事故的修复费用:是指修理材料和备件费用。

3设备事故的分类 3.1 责任事故:由于操作者违反操作规程或粗心大意,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停车,以及维护保养不好,检修不良等原因造成的事故。 3.2 质量事故:由于设备原设计,安装不良所造成的事故。 3.3 自然事故:由于自然原因如雷击、洪水所造成的非人力所能抗拒和消除者。 3.4 其他事故:凡不属上述三类事故的事故。 4设备事故的处理 4.1 发生设备事故后,应立即采取措施,停止设备运行,以防止事故扩大,保持现场,并及时报告班长、维修人员、车间领导会同设备处、生产部共同检查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采取有效措施,并应迅速抢修,恢复生产,如遇无法控制的易燃、易爆、剧毒等情况时,应立即报告安全保卫部门发出警报,并采取正确措施。 4.2 事故责任者必须如实反映情况,不得隐瞒或制造假象,对事故的处理做到三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4.3 事故情节严重或隐瞒事故不报告者,要给予纪律处分或保卫部门依法处理。

4.4事故检查分析后,应由主要责任单位填写“设备事故报告表”一式二份,交车间负责人签署意见,报设备处、生产部批准后,一份报生产部,一份存设备处,入设备档案。 4.5重大事故应立即报公司经理和生产部、设备处,在认真组织现场事故分析后才能组织力量进行抢修,事故报告表三天内报公司。

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事件的调查和报告处理制度示范文本

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事件的调查和报告处理制度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事件的调查和报告 处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总则 为了进一步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 处理工作,维护企业正常工作秩序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 益,促进单位和责任者吸取教训,积极采用各种预防措 施,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 律、法规、标准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等要求,特 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安全生产。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是指:从业人员在生产经营 过程中发生的,与企业管理、工作环境、劳动条件、生产

设备等有关的,违反劳动者意愿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及生产设备非正常损坏。从业人员指参加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由用人单位支付报酬的所有人员。生产经营过程是指企业所有从业人员在本职工作岗位上或领导临时指派的工作岗位上,在劳动时间内,从事企业劳动生产的全部过程,并非指某个岗位的具体劳动过程。 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检查实事求是、尊重科学依法办事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绝、阻扰和干涉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工作。 生产安环部是对公司内安全生产事故进行定性、定责的主管部门,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办法界定的权限认真履行职责,必须接受上级安全部门的检查监督。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Word 文档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内各类伤亡事故的管理,保证公司员工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内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和抢救,减少因事故的发生给公司财产、人员带来不利的影响,做好事故的管理,有针对性地制定改进措施,预防事故的重复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的管理。 3. 引用标准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86)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4. 事故分类、分级和调查处理档案管理 4.1 事故分类 4.1.1火灾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火灾,并造成人员伤亡或物资财产损失的事故。 4.1.2爆炸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爆炸,并造成人员伤亡或物资财产损失的事故。 4.1.3设备事故:由于设计、制造、安装、施工、使用、检维修、管理等原因造成机械、动力、电讯、仪器(表)、容器、运输设备、管道等设备及建(构)筑物等损坏、造成损失或影响生产的事故。 4.1.4生产事故:由于指挥错误,或者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造成停、减产,以及跑料、串料的事故。 4.1.5交通事故:车辆、船舶在行驶航运中,由于违反交通、航运规则,或因机

械设备故障造成车辆、船舶损坏、物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事故。

4.1.6人身事故:工作时间在生产岗位劳动过程中,除上述五类事故外,发生的与工作有关的人身伤亡或急性中毒事故。 4.1.7职业病危害事故:指导致职业病发生的事故。 4.2 事故分级 4.2.1为便于事故管理,本公司根据事故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按照员工所受伤害程度和伤亡人数分类如下: ①类:轻伤事故,指只有轻伤的事故; ②类:重伤事故,指有重伤没有死亡的事故; ③类:死亡事故,指发生1人以上死亡事故; ④类: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⑤类: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⑥类: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2.2根据上述事故的分类;对事故的处理权限规定如下: (1)①类事故由所在单位负责事故的最后处理,并将《事故报告处理表》及时送安全主任备案; (2)②类事故由事故所在部门填写《事故报告处理表》提出处理意见后,由安全主任提出意见,最后由总经理审批。 (3)③类至⑥类事故,所在部门经理立即向总经理报告,并报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请求调查处理。 4.3 事故事故调查处理和档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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