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危险品及危险品包装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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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GHS 制度

全称为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lobally Harmonized System of Classification and Lablling of Chemicals),简称GHS。2002 年12 月,经联合国正式出版,因其封面为紫色,GHS 又称“紫皮书”。GHS 制度包括两方面内容:

——对化学品危害性的统一分类;

——对化学品危害信息的统一公示制度。

1.1 对化学品危害性的统一分类GHS 制度将化学品的危害大致分为3 大类28 项:

1) 物理危害(如易燃液体、氧化性固体等16 项)

2) 健康危害(如,急性毒性,皮肤腐蚀/刺激等10 项);

3) 环境危害(如,水、臭氧层等2 项)。

1.2 对化学品危害信息的统一公示制度GHS 制度

采用两种方式公示化学品的危害信息:

(1) 标签

在GHS 制度中一个完整的标签至少含有5 个部分:

a)信号词:表明危险的相对严重程度的词语,包括:

——“危险”(Danger):用于较为严重的危险类别

——“警告”(Warning) :用于较轻的危险类别

b)危险说明:描述一种危险产品危险性质的短语,GHS 制度已经为所有危险项别分配了指定的危险说明,例如:“高度易燃液体和蒸气”;“遇热可能会爆炸”;“对水生生物毒性极大,并具有长期持续影响”。

c)象形图:一种描述危险产品危险性质的图形。具体要求:

——边框:红色要足够宽,醒目;

——符号:黑色;

——背景:白色。

图2 GHS 制度中共有9 种象形图

d)防范说明:一个短语或图形来说明建议采取的措施。

目的: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防止因接触某种危险物质或因对它存储或搬运不当而产生的不利效应。

举例:“放在儿童伸手不及之处”;

“使用前请读标签”;

“接触时需带防毒面具”

e)产品标识:包括物质的名称、CAS 号、危险成分的名称(混合物)

f)生产商/供应商标识:包括生产商/供应商名称、地址和电话号码等。

图3 GHS 标签举例

(2) 安全数据单(safety data sheet,简称SDS)

注:在我国的标准中常称为“物质安全数据表”(MSDS)

1.3 GHS 制度适用原则——积木原则

GHS 制度的积木是危险性种类和类别,即各种危险性是不同的积木,每种危险性中的各种类别也是不同的积木。GHS 制度允许各国根据本国的具体情况选择不同的危险性种类和不同的危险性类别,作为本国的危险性分类。如采用致癌性作为本国的分类时,应当遵循GHS 制度关于致癌性的分类方法和统一标签要素。建议我国危险化学品分类采纳的积木原则如下。

a)易燃液体取GHS 的前3 个类别,即类别1、类别2、类别3。

b)急性毒性取GHS 的前4 个类别,即类别1、类别2、类别3、类别4。

c)皮肤腐蚀/ 刺激,取类别1、类别2。

d)严重眼损伤/ 眼睛刺激, 取类别1、类别2A。

e)特异性靶器官毒性一次接触,取类别1。

f)吸入危害,取类别1。

g)对水环境的危害,取急性1、慢性1、慢性2、慢性3、慢性4。

其他分类与GHS 分类一致。

表5 GHS 制度(第4 修订版)中的化学品危险性分类

2 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

又称为桔皮书。除其他方面外,《规章范本》包括了分类原则和类别的定义、主要危险货物一览表、一般包装要求、试验程序、标记、标签或揭示牌,和运输单据等。此外,还对一些特定类别的货物规定了特殊要求。有了这套普遍采用的分类制度、一览表、包装、标记、标签、揭示牌和单据制度,承运人、发货人和检查机关均将从运输、装卸和检查程序的简化和费时手续的减少中受益。总而言之,他们的工作将得到方便,危险货物国际运输的障碍将相应减少。而与此同时,随着列为“危险”货物贸易的逐步增长,其好处也将日益明显。

受本规章约束的物质(包括混合物和溶液)和物品,按它们具有的危险性或最主要的危险性,划入九个类别中的一类。有些类别再分成项别(注:类和项的号码顺序,并不是危险程度的顺序)。这些类别和项别是:

第1类:爆炸品

-1.1项: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1.2项:有迸射危险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1.3项:有燃烧危险并有局部爆炸危险或局部迸射危险或这两种危险都有、但无整体爆

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1.4项:不呈现重大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1.5项:有整体爆炸危险的非常不敏感物质

-1.6项:无整体爆炸危险的极端不敏感物品

第2类:气体

-2.1项:易燃气体

-2.2项:非易燃无毒气体

-2.3项:毒性气体

第3类:易燃液体

第4类: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

-4.1项:易燃固体、自反应物质和固态退敏爆炸品

-4.2项:易于自燃的物质

-4.3项: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

第5类: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

-5.1项:氧化性物质

-5.2项:有机过氧化物

第6类: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

-6.1项:毒性物质

-6.2项:感染性物质

第7类:放射性物质

第8类:腐蚀性物质

第9类: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包括危害环境物质

为了包装目的,第1类、第2 类、第7类、5.2 项和6.2 项物质,以及4.1项自反应物质以外的物质,按照它们具有的危险程度,划分为三个包装类别:

—— I类包装:显示高度危险性的物质;

—— II类包装:显示中等危险性的物质;

—— III类包装:显示轻度危险性的物质。

危险货物按其危险性类别和其组成,划定联合国编号和正式运输名称。通常运输的危险货物,列在危险货物一览表中。具体列出名称的物品或物质,在运输中必须以危险货物一览表中的正式运输名称作标志。这些物质从技术上讲可能含有杂质(例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杂质),或

为了稳定或其他目的使用了不影响其分类的添加剂。但列出名称的物质含有技术性杂质或为稳定或其他目的使用了影响其分类的添加剂,则应视为混合物或溶液。对于未具体列出名称的危险货物,使用“类属”或“未另作规定的”条目,确定运输的物品或物质。

2.1 联合国编号

危险货物一览表的每个条目都有一个联合国编号。一览表还包含每个条目的有关资料,例如危险性类别、次要危险性(如果有)、包装类别(如果划定)、包装要求和罐体运输要求等。危险货物一览表的条目有以下四类:

(a) 单一条目适用于意义明确的物质或物品;例如:

1090 丙酮

1194 亚硝酸乙酯溶液;

(b) 类属条目适用于意义明确的一组物质或物品;例如:

1133 粘合剂

1266 香料制品

2757 固态氨基甲酸酯农药,毒性

3101 液态B型有机过氧化物;

(c) “未另作规定的”特定条目,适用于一组具有某一特定化学性质或技术性质的物质或物品;例如:

1477 无机硝酸盐,未另作规定的

1987 醇类,未另作规定的;

(d) “未另作规定的”一般条目,适用于一组符合一个或多个类别或项别标准的物质或物品;例如:

1325 有机易燃固体,未另作规定的

1993 易燃液体,未另作规定的。

2.2 危险货物运输信息除非另有规定,交运危险货物的发货人必须向承运人提供所托运危险货物有关的信息,包括本规章规定的任何补充信息和票据。这些信息可在危险货物运输票据上提供,或在得到承运人同意的情况下,通过电子数据处理(EDP)和电子数据交换(EDI)技术提供。危险货物运输票据必须载有交运的每一危险物质、材料或物品的下列资料:(a) 前加字母“UN”的联合国编号;

(b) 按照确定的正式运输名称,并根据情况将技术名称放在圆括号内;

(c) 货物的主要危险类别或划入的项别,包括第1 类货物的配装组字母。“类”或“项”等字,可以写在主要危险性的类号或项号之后;

(d) 必须加贴的次要危险性标签,与之对应的次要危险性类号或项号如已划定,必须写在主要危险性类别或项别之后,放在圆括号内。“类”或“项”等字,可以写在次要危险性的类号或项号之后;

(e) 划定的物质或物品包装类别,可在前面加上“PG”(例如“PG II”)。必须按上文所列顺序写出(即(a)、(b)、(c)、(d)、(e)),不夹杂其他资料,本规章另有规定的情况除外。例如以下危险货物的说明:

UN1098 烯丙醇6.1 (3) I

UN1098, 烯丙醇,6.1 项,(第3类),PGI

2.3 包装容器类型的编码表示容器类型的编码包括:

(a) 一个阿拉伯数字,表示容器的种类,如桶、罐等,后接

(b) 一个大写拉丁字母,表示材料的性质,如钢、木等,必要时后接

(c) 一个阿拉伯数字,表示容器在其所属种类中的类别。

如果是复合容器,用两个大写拉丁字母顺次地写在编码的第二个位置中。第一个字母表示内贮器的材料,第二个字母表示外容器的材料。如果是组合容器,只使用外容器的编码。容器编码后面可加上字母“T”、“V”或“W”。字母“T”表示符合要求的救助容器。字母“V”表示符合要求的特别容器,字母“W”表示容器的类型虽与编码所表示的相同,但其制造的规格不同于一般规格,不过根据有关的要求被认为是等效的。

下述数字用于表示容器的种类:

1. 桶

2. (暂缺)

3. 罐

4. 箱

5. 袋

6. 复合容器

下述大写字母用于表示材料的种类:

A. 钢(一切型号及表面处理)

B. 铝

C. 天然木

D. 胶合板

F. 再生木

G. 纤维板

H. 塑料(注:塑料也包括其他聚合材料,如橡胶等。)

L. 纺织品

M. 多层纸

N. 金属(钢或铝除外)

P. 玻璃、陶瓷或粗陶瓷

下表列出了用于表示容器类型的编码,编码取决于容器的种类、其建造所用的材料及其类别:

表6 容器类型的编码

标记必须表明:

(a) 联合国容器符号,如果使用压纹金属容器,符号可用大写字母“UN”;这个符号只能用于证明容器、软体散货箱、便携式罐体或多元气体容器符合规章中的相关要求,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b) 表示容器种类的编码;

(c) 一个由两部分组成的编号:

——用一个字母表示设计型号已成功地通过试验的包装类别:

X 表示I、II和III类包装

Y 表示II类和III类包装

Z 只表示III类包装;

——相对密度(四舍五入至第一位小数),表示已按照此相对密度对不带内容器的准备装液体的容器设计型号进行过试验;若相对密度不超过1.2, 这一部分可以省略。对准备装固体或装入内容器的容器而言,以千克表示的最大总重;

(d) 或者用字母“S”表示容器拟用于运输固体或内容器,或者对拟装液体的容器(组合容器除外)而言,容器已证明能够承受的液压试验压力,用千帕表示(四舍五入至最近的10 千帕);

(e) 容器制造年份的最后两位数字。型号1H 和3H 的容器还必须适当地标出制造月份;这可与标记的其余部分分开在容器的空白处标出,最好的方法是:

(f) 标记分配的批准国,以在国际间通行的机动车所用的识别符号表示;

(g) 容器制造厂的名称,或主管当局规定的其他容器标志。在容器修理过之后,修理厂商必须按顺序在该容器上加耐久性的标记表明:

(h) 进行修理的所在国,以在国际间通行的机动车所用的识别符号表示;

(i) 修理厂商名称或主管当局规定的其他容器标志;

(j) 修理年份;字母“R”;成功地通过密封性试验的每个容器,另加字母“L”。如在修理之后,

(a)至(d)要求的标记不再出现在金属桶的顶端或侧面,修理厂商也必须以经久形式将这些标记加在(h)、(i)、(j)所述的标记之前。这些标记标出的性能不得超过已经过试验并标明的原设计型号的性能。

例1 新容器标记:

例2 修整过的容器标记:

例3 救助容器标记:

图4 包装容器标识代码意义

化学危险品标识

化学危险品标识 危险品标识基本就是剧毒品、易燃液体、腐蚀品和氧化剂危险品标志牌,是指在易燃品、爆炸品、有毒品、腐蚀性物品、放射性物品的运输,危险品标志是用来表示危险品的物理、化学性质,以及危险程度的标志。它可提醒人们在运输、储存、保管、搬运等活动中引起注意。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标签是识别和区分危险化学品,用于提醒接触危险化学品人员的一种安全标志。搞好化学危险品安全储存与保管的重要性化学危险品分类是我们安全工作中最重要的一件事。 ▲危险品标志牌TDP01必须带防护手套▲安全标识标牌TDP02 必须穿防护鞋 ▲化学品标签TDP03 必须系安全带 ▲危险品图标TDP 必须穿救生衣 ▲危险品标志牌TDP05必须穿防护服▲安全标识标牌TDP06 必须用防护屏 ▲化学品标签TDP07 必须用防护装置 ▲危险品图标TDP 必须戴防护帽 ▲危险品标志牌TDP09▲安全标识标牌TDP10▲化学品标签TDP11▲危险品图标TDP

必须戴防毒面具必须携带矿灯必须加锁必须戴护耳器 ▲危险品标志牌TDP13必须带自救器▲安全标识标牌TDP14 必须戴绝缘保护用品 ▲化学品标签TDP15 必须戴防尘口罩 ▲危险品图标TDP 必须桥上通过 ▲危险品标志牌TDP17必须走人行道▲安全标识标牌TDP18 鸣笛 ▲化学品标签TDP19 必须戴矿工帽 ▲危险品图标TDP 当心有害气体中毒 ▲安全指令标志TDP21必须保持清洁

▲危险化学品标牌TDP 苯基氯硅烷▲化学品分类标签TDP 丙酮 ▲危险化学品标牌TDP 二丙二醇▲化学品分类标签TDP 二甲苯

▲化学品分类标签TDP 二氯硅烷▲化学品分类标签TDP 粉尘 ▲危险化学品标牌TDP 高温▲化学品分类标签TDP 甲苯

海运限量内包装危险货物运输要求参考

海运限量内包装危险货物运输要求参考 前言:为便于广大危险货物托运人及其代理人了解海运限量内危险货物(下简称“限量危险货物”)的相关海事管理要求,在整理国际海事组织发布的35-10版《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相关要求基础上,我们结合以往上海港出运的此类货物的一些具体案例,对限量内包装危险货物的海事申报及国际通行海运要求做了整理,在这里做个简单介绍,供有关航运单位参考。 声明:本参考材料仅限于对确定符合限量危险货物要求的货物在限量标记、包装、限量危险货物申报材料方面的一些重点要求的指引和介绍,并不涵盖限量危险货物的所有海运要求及托运人自己如何判别需出运的某种危险货物是否符合限量要求的知识介绍,如需知晓此部分内容,托运人及其代理人仍应在清楚了解货物性质的基础上查阅35-10版《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 一、什么是限量危险货物 1、限量运输的优点:由于限量货物在海上运输会受到较少的限制,很多托运人选择将其货物归类为“限量”。在海上运输时,对不同类型的“普通”危险货物的隔离要求严格,而对限量货物则要相对宽松。

2、放宽限量运输要求的合理性:限量危险货物直观的说就是运输某一危险货物时,在采用包装方面,用许多小桶、小瓶替代大包件(如,一个200L 的桶),然后将这些小包件置于一结实的外包装内,并在外包装内添加吸收剂材料,从而潜在危害或危险性就被相对降低了。如图所示: 3、限量的原则要求:《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对于限量危险货物的包装、标记、标志和限量危险货物单证的要求不同于对“普通”危险货物的要求。托运人须了解有关要求,并按要求采用合适的包装、标记、标志,填写限量危险货物的相关单证。 二、限量运输的通用准则 允许将危险货物归类为限量货物需要严格的条件,通常有以下规定: -危险货物必须是包装类Ⅱ或Ⅲ; -包装类Ⅰ的危险货物不得限量(包括免除); 限量的原则是把大包件分解成小包件,然后将小包件置于外包装内。双层包装保护产品和可能的小渗漏。

九类危险品分类等级及危险标识

第1类:炸药 危险标签名称/分类货物IMP 代码/描述/评论或例子 爆炸品类别1.1 REX 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这些炸药通常被禁止使用空运 (例如∶TNT 、炸药或鱼雷等。) 爆炸品类别1.2 REX 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这些炸药通常被禁止使用空运 (例如∶TNT 、炸药或鱼雷等。) 爆炸品类别1.3 REX (RCX RGX 当被允许) 具有燃烧危险和较小爆炸或较小抛射危险、或两 者兼有,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这些炸药通常被禁止使用空运 (例如∶TNT 、炸药或鱼雷等。) 爆炸品类别1.4 REX 无重大危险的爆炸物质和物品 这些炸药通常被禁止使用空运 (例如∶TNT 、炸药或鱼雷等。) 爆炸品类别1.5 REX 具有大规模爆炸性,但极不敏感的物品 这些炸药通常被禁止使用空运 (例如∶TNT 、炸药或鱼雷等。) 爆炸品类别1.6 REX 极度不敏感的物品及没有大规模的爆炸性物品 这些炸药通常被禁止使用空运 (例如∶TNT 、炸药或鱼雷等。)

爆炸品RXB RXC RXD RXE RXG 兼容性小组任务根据DGR 表3.1.A 遇险信号、保险丝发火器, 等。 爆炸品RXB RXC RXD RXE RXG 兼容性小组任务根据DGR 表3.1.A 遇险信号、保险丝发火器, 等。 第2类:气体 危险标签名称/分类货物IMP 代码/描述/评论或例子 易燃气体类别 2.1 RFG 利用不同的气体在某些比例下混合而形 成一个易燃的混合物的压缩气体。 丁烷、氢、丙烷、乙炔、打火机 不易燃的无毒气体类别 2.2 RNG RCL> 任何不易燃, 无毒的压缩气体 二氧化碳、氖、灭火器或低温液化气体例如液化氮气或氦气 毒气类别 2.3 RPG具毒性或腐蚀性,对人的健康造成危险的气 体多数毒气被禁止为使用空运;有些被允许,例如低毒性喷 雾剂, 催泪弹等设备。 第3类:易燃液体 危险标签名称/分类货物IMP 代码/描述/评论或例子 易燃液体RFL 任何液体的闭杯式闪点闪点测定在60.5.C 或以下。 某些油漆、油漆、酒精、某些胶黏剂、丙酮、汽油等。 第4类:易燃的固体

危险品包装

危险品包装(PACKAGINGFORDANGEROUSGOODS) 1.概述 危险货物系指具有燃烧、爆炸、腐蚀、毒害、放射性辐射等危及人类生命与财产安 全的物质。危险货物对包装、积载、隔离、装卸、管理,运输条件和消防急救措施等都 有特殊而严格的要求。它的安全运输与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有着密切关系。包装直接影 响危险货物的安全运输,所以说,危险货物更需要严格的包装。而对危险货物包装的检 验,旨在保证装有危险货物的包件能够经受得住正常运输条件所需安全程度的要求。 按照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专家委员会于1956年发布的《关于危险货物运输建议书》(桔皮书)的规定,联合国下属的国际海事组织(IMO)制订了《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IMDGCode);国际民航组织(ICAO)制订了《国际空运危险货物规则》;欧洲铁路运输中心局(OCTI)制订了《国际铁路运输危险货物规则》(RID);欧洲经济委员会(ECE)与国际运输委员会制订了《国际公路运输危险货物欧洲协议》(ADR)等有关的危险货物包装及运输管理法规。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专家委员会定期召开专家会议就有关危险货物分类、包装及运输方面的提案进行讨论、研究并提出处理意见,对桔皮书每两年修订一次。 国际民航组织规定从1989年1月1日起,国际海事组织规定从1991年1 月1日起,凡是用于空运和海运的危险货物的包装强制执行《桔皮书》第九章关于危险 货物包装定义、规格、要求、代码、标记、性能检测技术标准的规定。 我国于1985年和1995年分别颁布了《海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管理办 法(试行)》和《空运出口危险货物运输包装检验管理办法(试行)》,并按照《商检法》第十五条将出口危险货物包装质量列为强制性检验项目。 我国目前对危险货物包装检验执行的标准有:SN0449.1-95《海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规程总则》,SN0449.2-95《海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规程性能检验》,SN0449.3-95《海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规程使用鉴定》, SN/T0370-95《空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规程总则》,SN/T0371-95《空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规程性能检验》,SN/T0372-95《空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规程使用鉴定》, SN0324-94《海运出口危险货物小型气体容器包装检验规程》,ZBA82003《海运出口危险货物集装袋性能检验规程》,SN0182.2-93《海运出口电石包装钢桶性能检验规程》,SN0182.1-93《海运出口电石包装钢桶使用鉴定规程》及《铁路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规程》(总则、性能检验、使用鉴定)等十余项海运、空运及铁路运输危险货物包装检验行业标准。 按《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中对各种危险货物按危险性质分成九大类二十一 小类:

危险品包装说明的使用

危险品包装说明的使用 一查阅包装说明 查阅包装说明的基本程序是: 1.查找UN/ID编号; 2.查看包装级别; 3.决定运输方式; 4.查看包装代号; 5.查看每一包装件最大净含量或最大毛重限制; 6.查看应用于此包装的任何特殊规定。 7.确定包装代号并查阅包装说明 “品名表”G、I、K栏中列出了适应包装代号后,查阅相关包装说明。G:限量包装;I:客机和货机包装;K:仅限货机 例:Acetyl iodide,UN1898

限量包装:0.5L,包装说明:Y808 客机和货机包装:1L,包装说明:808 仅限货机:30L,包装说明:812 二包装说明的介绍 1.包装说明按类别编号顺序编排,这一顺序与危险性大小无关。其 中包装代号中的第一位数字表示该危险品的主要危险性所属类别。 例如:包装说明307,3是其主要危险性所属类别,即包装说明307 为某一易燃液体的包装。 PACKING INSTRUCTION 307 STATE V ARIATIONS: BEG-03 SAG-01 USG-02 USG-04 USG-06 USG-13 OPERATOR VARIATIONS: AA-01 AM-03 AS-02 BA-01 BW-01 CI-01 CI-04 CO-06 CS-06 CX-03 DO-02 DL-03 EL-01 EY-03 FX-02 FX-15 HA-01 IJ-02 IR-06 KA-03 KE-07 KJ-01 LY-04 MX-03 OK-04 QY-02 RG-01 RG-02 RG-04 SK-04 SQ-03 TG-02 TK-05 UA-01 UA-02 UX-04 XK-05 This instruction applies to flammable liquids in Packing Group II and UN3248 on CAO. The General Packing Requirements of 5.0.2 must be met. Combination and single packagings are permitted COMBINATION PACKAGINGS INNER PACKAGINGS Desc. Glass or earthenware Plastic Metal Aluminium Glass ampoule Spec. IP1 IP2 IP3 IP3A IP8 Unit L L L L L Max Qty 2.5 5 10 10 0.5 OUTER PACKAGES Type Drums Jerricans Boxes

危险品标志图形

几种不同用途的危险品标志 危险品标志的3种不同用途(3种用途的标志有部分差异) 常用危险品标志(危险品在生产、贮存、使用和运输中危险性类别的标识)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危险品包装运输用) 国际海运危险品货物标志(出口货物包装或集装箱用) 危险品标志明细 根据《GB 13690-1992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危险品主标志有16种,副标志11种。副标志:当一种危险化学品具有一种以上的危险性时,应用主标志表示主要危险性类别,并用副标志表示重要的其它危险性类别。副标志图形中没有危险性类别号(即底下没有数字)。 主标志副标志 爆炸品标志爆炸品标志 易燃气体标志易燃气体标志 不燃气体标志不燃气体标志 有毒气体标志有毒气体标志 易燃液体标志易燃液体标志 易燃固体标志易燃固体标志 自燃物品标志自燃物品标志 遇湿易燃物品标志遇湿易燃物品标志 氧化剂标志氧化剂标志 有机过氧化物标志 有毒品标志有毒品标志 剧毒品标志 一级放射性物品标志 二级放射性物品标志 三级放射性物品标志 腐蚀品标志腐蚀品标志 B1 主标志 底色:橙红色底色:正红色 图形:正在爆炸的炸弹(黑色)图形:火焰(黑色或白色) 文字:黑色文字:黑色或白色

标志1 爆炸品标志标志2 易燃气体标志 底色:绿色底色:白色 图形:气瓶(黑色或白色)图形:骷髅头和交叉骨形(黑色) 文字:黑色或白色文字:黑色 标志3 不燃气体标志标志4 有毒气体标志 底色:红底色:红白相间的垂直宽条(红7、白6)图形:火焰(黑色或白色)图形:火焰(黑色) 文字:黑色或白色文字:黑色 标志5 易燃液体标志标志6 易燃固体标志 底色:上半部白色底色:蓝色,下半部红色 图形:火焰(黑色或白色)图形:火焰(黑色)

国际危险品及危险品包装标记

国际危险品及危险品包装标记 1 GHS 制度 全称为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lobally Harmonized System of Classification and Lablling of Chemicals),简称GHS。2002 年12 月,经联合国正式出版,因其封面为紫色, GHS 又称“紫皮书”。GHS 制度包括两方面内容: ——对化学品危害性的统一分类; ——对化学品危害信息的统一公示制度。 1.1 对化学品危害性的统一分类 GHS 制度将化学品的危害大致分为3 大类28 项: 1) 物理危害(如易燃液体、氧化性固体等16 项) 2) 健康危害(如,急性毒性,皮肤腐蚀/刺激等10 项); 3) 环境危害(如,水、臭氧层等2 项)。 1.2 对化学品危害信息的统一公示制度 GHS 制度 采用两种方式公示化学品的危害信息: (1) 标签 在GHS 制度中一个完整的标签至少含有5 个部分: a)信号词:表明危险的相对严重程度的词语,包括: ——“危险”(Danger):用于较为严重的危险类别 ——“警告”(Warning) :用于较轻的危险类别 b)危险说明:描述一种危险产品危险性质的短语,GHS 制度已经为所有危险项别分配了指定的危险说明,例如:“高度易燃液体和蒸气”;“遇热可能会爆炸”;“对水生生物毒性极大,并具有长期持续影响”。 c)象形图:一种描述危险产品危险性质的图形。具体要求: ——边框:红色要足够宽,醒目;

——符号:黑色; ——背景:白色。 图2 GHS 制度中共有9 种象形图 d)防范说明:一个短语或图形来说明建议采取的措施。 目的: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防止因接触某种危险物质或因对它存储或搬运不当而产生的不利效应。 举例:“放在儿童伸手不及之处”; “使用前请读标签”; “接触时需带防毒面具”

甲苯产品包装说明和使用说明书

甲苯包装说明和使用说明书一标识 中文名:甲苯 英文名:methylenzene;toluene 分子式:C 7H 8 相对分子质量:92.14 CAS号:108-88-3 危险性类别:第3.2类中闪点易燃液体 化学类别:芳香烃 二主要组成部分与性状 主要成分:纯品 外观与性状:无色透明液体,有类似苯的芳香气味。 主要用途:用于掺合汽油组成及作为生产甲苯衍生物、炸药、染料中间体、药物等的主要原料。 三健康危害 侵入途径:吸入、食入、经皮吸收。 健康危害:对皮肤、粘膜有刺激性,对中枢神经系统有麻醉作用。 急性中毒:短时间内吸入较高浓度本品可出现眼及上呼吸道明显的刺激症状、眼结膜及咽部充血、头晕、头痛、恶心、呕吐、胸闷、四肢无力、步态蹒跚、意识模糊,重症者可有躁动、抽搐、昏迷。 慢性中毒:长期接触可发生神经衰弱综合征,肝肿大,女工月经异常等,皮肤干燥、皲裂、皮炎。 四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

呼吸。就医。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五燃爆特性与消防 燃烧性:易燃 闪点(℃):4 爆炸下限(%):1.2 爆炸上限(%):7.0 引燃温度(℃):535 最小点火能(mJ):2.5 最大爆炸压力(MPa):0.666 危险特性:易燃,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应。流速过快,容易产生和积聚静电。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明火会引着回燃。 灭火方法: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离。灭火剂: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用水灭火无效。 六泄漏应急处理 迅速撤离泄露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消防防护服。避免与可燃物接触。尽可能切断泄露源,防止进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活性炭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也可以用不燃性分散剂制成的乳液刷洗,洗液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七储运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仓库内。仓内温度不宜超过30℃。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应与氧化剂分开存放。仓间内的照明、通风等设施应采用防爆型,开关设在仓

危险品分类及标识

危险品货物有1-9类 危险品货物有1-9类,每种类别的危险品都有相对应的危险品图案标志。这样区别货物也很容易,对于货物运输的话也在有帮助。 其实每种类别的标志还可以更细分,更详细,有的小异,不过标志上都会有阿拉伯数字的标志 每种货物的类别都有它特定的标志。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下每类危险品的标志吧。 第1类:爆炸品。这类化学品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受压、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骤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运输这类危险的一定要是国家管控的才能运输,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也包括无整体爆炸危险,但具有燃烧、抛射及较小爆炸危险,或仅产生热、光、音响或烟雾等一种或几种作用的烟火物品。 2 本类货物按危险性分为五项。

2.1 第1项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2.2 第2项具有抛射危险,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国家标准局1986-10-07发布1987-07-01实施 2.3 第3项具有燃烧危险和较小爆炸或较小抛射危险、或两者兼有,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2.4第4项无重大危险的爆炸物质和物品 本项货物危险性较小,万一被点燃或引燃,其危险作用大部分局限在包装件部,而对包装件外部无重大危险。 2.5 第5项非常不敏感的爆炸物质 本项货物性质比较稳定,在着火试不会爆炸。

第2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这类化学品在受热、撞击或强烈震动时,容器压力会急剧增大,致使容器破裂爆炸,或导致气瓶阀门松动漏气,酿成火灾或中毒事故,像液化气灌。 第2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1 本类货物系指压缩、液化或加压溶解的气体,并应符合下述两种情况之一者: 1.1 临界温度低于50℃时,或在50℃时,其蒸气压力大于291kPa的压缩或液化气体。 1.2 温度在21.1℃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

危险品运输包装类别划分原则

危险品运输包装类别划分原则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划分各类危险货物运输包装类别的基本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货物生产、贮存、运输和检验部门对危险货物运输包装进行性能试验时确定包装类别的依剧。 本标准不适用于: a. 盛装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压力容器; b. 盛装感染性物品的运输包装; c. 盛装放射性物质的运输包装; d. 盛装杂类物品的运输包装; e. 净重大于400Kg的包装; f. 容积大于450L的包装。 2 引用标准 GB 6944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 GB 11806 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定 GB 12268 危险货物品名表 GB 12463 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3 术语 3.1 自反应物质self-reactive substances 系指GB6944的第4.1项(以下简称4.1项,其他类、项同)中在常温或高温下由于运输温度太高而容易引起激烈的放射分解物质。 3.2 退敏爆炸品desensitized explosives 系指 4.1项中的用水或酒精湿润或用

其他物质稀释以抑制其爆炸性质的第1类物质。 3.3 自热物质self-heating substances 系指 4.2项中与空气接触不需要能源供应便能够自己发热的物质。 4 包装类别 危险货物按其危险程度划分为三个包装类别: Ⅰ类包装:货物具有大的危险性,包装强度要求高。 Ⅱ类包装:货物具有中等危险性,包装强度要求较高。 Ⅲ类包装:货物具有小的危险性,包装强度要求一般。 5 包装类别的划分 按GB 6944中危险货物的不同类项及有关的定量值,确定其包装类别。但各类中性质特殊的货物其包装类可另行规定。 5.1 第1类爆炸品 爆炸品所使用的包装容器,除另有规定外,其强度应符合Ⅱ类包装。 5.2 第2类压缩气体及液化气体 5.2.1 盛装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钢质气瓶 钢质气瓶的设计、制造、充装、运输、储存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颁布的《气瓶安全监察规定》。 盛装乙炔气的钢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颁布的《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 5.2.2 外包装为木箱或纸箱,内容器为安瓿瓶或装有压缩气体或液化气体的容器 a. 2.1项易燃气体(品名编号21001~21999):Ⅱ类包装; b. 2.2项不燃气体(品名编号22001~22999):Ⅲ类包装;

国际海运危险品货物标识

国际海运危险品货物标识

国际海运危险品货物标志(一) 2010-05-21 13:48 国际海上危险运输货物分类 根据国际海上危险运输货物分类及中华人民共和国GB 12268《危险货物品名表》标准,将危险货物划分为以下9类: 第1类:爆炸品; 第2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第3类:易燃液体; 第4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第5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第6类: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 第7类:放射性物品; 第8类:腐蚀品; 第9类:杂类。 国际海运危险品货物标志 3种不同用途的危险品标志 点击下列查看危险品标志的3种不同用途(3种用途的标志有部分差异) 常用危险品标志(危险品在生产、贮存、使用和运输中危险性类别的 标识)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危险品包装运输用) 国际海运危险品货物标志(出口货物包装或集装箱用) 一危险品标志明细 根据《GB 13690-1992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危险 品主标志有16种,副标志11种。 副标志:当一种危险化学品具有一种以上的危险性时,应用主 标志表示主要危险性类别,并用副标志表示重要的其它危险性 类别。副标志图形中没有危险性类别号(即底下没有数字)。 主标志副标志

爆炸品标志爆炸品标志 易燃气体标志易燃气体标志 不燃气体标志不燃气体标志 有毒气体标志有毒气体标志 易燃液体标志易燃液体标志 易燃固体标志易燃固体标志 自燃物品标志自燃物品标志 遇湿易燃物品标志遇湿易燃物品标志 氧化剂标志氧化剂标志 有机过氧化物标志 有毒品标志有毒品标志 剧毒品标志 一级放射性物品标志 二级放射性物品标志 三级放射性物品标志 腐蚀品标志腐蚀品标志 国际海运危险品货物标志(二) 2010-05-21 13:49 B1 主标志 底色:橙红色底色:正红色 图形:正在爆炸的炸弹(黑色)图形:火焰(黑色或白色) 文字:黑色文字:黑色或白色 标志1 爆炸品标志标志2 易燃气体标志 底色:绿色底色:白色 图形:气瓶(黑色或白色)图形:骷髅头和交叉骨形(黑色)文字:黑色或白色文字:黑色

危险品包装

危险品包装(PACKAGING FOR DANGEROUS GOODS) 1.概述 危险货物系指具有燃烧、爆炸、腐蚀、毒害、放射性辐射等危及人类生命与财产安全的物质。危险货物对包装、积载、隔离、装卸、管理,运输条件和消防急救措施等都有特殊而严格的要求。它的安全运输与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有着密切关系。包装直接影响危险货物的安全运输,所以说,危险货物更需要严格的包装。而对危险货物包装的检验,旨在保证装有危险货物的包件能够经受得住正常运输条件所需安全程度的要求。 按照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专家委员会于1956年发布的《关于危险货物运输建议书》(桔皮书)的规定,联合国下属的国际海事组织(IMO)制订了《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IMDG Code);国际民航组织(ICAO)制订了《国际空运危险货物规则》;欧洲铁路运输中心局(OCTI)制订了《国际铁路运输危险货物规则》(RID);欧洲经济委员会(ECE)与国际运输委员会制订了《国际公路运输危险货物欧洲协议》(ADR)等有关的危险货物包装及运输管理法规。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专家委员会定期召开专家会议就有关危险货物分类、包装及运输方面的提案进行讨论、研究并提出处理意见,对桔皮书每两年修订一次。 国际民航组织规定从1989年1月1日起,国际海事组织规定从1991年1月1日起,凡是用于空运和海运的危险货物的包装强制执行《桔皮书》第九章关于危险货物包装定义、规格、要求、代码、标记、性能检测技术标准的规定。 我国于1985年和1995年分别颁布了《海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管理办法(试行)》和《空运出口危险货物运输包装检验管理办法(试行)》,并按照《商检法》第十五条将出口危险货物包装质量列为强制性检验项目。 我国目前对危险货物包装检验执行的标准有:SN0449.1-95《海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规程总则》,SN0449.2-95《海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规程性能检验》,SN0449.3-95《海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规程使用鉴定》, SN/T0370-95《空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规程总则》,SN/T0371-95《空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规程性能检验》,SN/T0372-95《空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规程使用鉴定》,SN0324-94《海运出口危险货物小型气体容器包装检验规程》,ZBA82003《海运出口危险货物集装袋性能检验规程》,SN0182.2-93《海运出口电石包装钢桶性能检验规程》,SN0182.1-93《海运出口电石包装钢桶使用鉴定规程》及《铁路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规程》(总则、性能检验、使用鉴定)等十余项海运、空运及铁路运输危险货物包装检验行业标准。 按《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中对各种危险货物按危险性质分成九大类二十一小类:

包装小知识:危险品包装的技术解析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包装小知识:危险品包装的技术解析 危险品有上千种,按其危险性质,交通运输及公安消防部门规定分为十大类,即爆炸性物品、氧化剂、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自燃物品、遇水燃烧物品、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毒害品、腐蚀性物品、放射性物品等,有些物品同时具有两种以上危险性能。 对有毒商品的包装要明显地标明有毒的标志。防毒的主要措施是包 装严密不漏、不透气。例如重铬酸钾(红矾钾)和重铬酸钠<;红矾钠=,为 红色带透明结晶,有毒,应用坚固附桶包装,桶口要严密不漏,制桶的铁板厚度不能小于1.2毫米。对有机农药一类的商品,应装入沥青麻袋,缝口严密不漏。如用塑料袋或沥青纸袋包装的,外面应再用麻袋或布袋包装。用作杀鼠剂的磷化锌有剧毒,应用塑料袋严封后再装人木箱中,箱内用两层牛皮纸、防潮纸或塑料薄膜衬垫,使其与外界隔绝。 对有腐蚀性的商品,要注意商品和包装容器的材质发生化学变化。 金属类的包装容器,要在容器壁涂上涂料,防止腐蚀性商品对容器的腐蚀。例如包装合成脂肪酸的铁桶内壁要涂有耐酸保护层,防止铁桶被商品腐蚀,从而商品也随之变质。再如氢氟酸是无机酸性腐蚀物品,有剧毒,能腐蚀玻璃,不能用玻璃瓶作包装容器,应装入金属桶或塑料桶,然而再装入木箱。甲酸易挥发,其气体有腐蚀性,应装人良好的耐酸坛、玻璃瓶或塑料桶中,严密封口,再装入坚固的木箱或金属桶中。 对黄磷等易自燃商品的包装,宜将其装入壁厚不少于1毫米的铁桶 中,捅内壁须涂耐酸保护层,桶内盛水,并使水面浸没商品,桶口严密封闭,每桶净重不超过50公斤。再如通水弓[起燃烧的物品如碳化钙,遇水即分解并产生易燃乙炔气,对其应用坚固的铁桶包装,桶内充入氮气。如 专注下一代成长,为了孩子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标准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标准 1 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货物包装图示标志(以下科称标志)的种类、名称、尺寸及颜色等。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货物的运输包装。 2 引用标准 GB 6944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 GB 12268 危险货物品名表 3 标志的图形和名称 标志的图形共21种,19个名称,其图形分别标示了9类危险货物的主要特性(见表)。 标志图形须符合标志1~21的规定(见表)。

注:表中对应的危险货物类项号及各标志角号是按GB 6944的规定编写的。 4 标志的尺寸、颜色

4.1 标志的尺寸 标志的尺寸一般分为4种,见表。 注:如遇特大或特小的运输包装件,标志的尺寸可按规定适当扩大或缩小。4.2 标志的颜色 标志的颜色按标志1~21规定。 5 标志的使用方法 5.标志的标打,可采用粘贴、钉附及喷涂等方法。 5.2 标志的位置规定如下: 箱状包装:位于包装端面或侧面的明显处; 袋、捆包装:位于包装明显处; 桶形包装:位于桶身或桶盖; 集装箱、成组货物:粘贴四个侧面。 5.3 每种危险品包装件应按其类别贴相应的标志。但如果某种物质或物品还有属于其他类别的危险性质,包装上除了粘贴该类标志作为主标志以外,还应粘贴表明其他危险性的标志作为副标志,副标志图形的下角不应标有危

险货物的类项号。 5.4 储运的各种危险货物性质的区分及其应标打的标志,应按GB 6944、GB 12268及有关国家运输主管部门规定的危险货物安全运输管理的具体办法执行,出口货物的标志应按我国执行的有关国际公约(规则)办理。 5.5 标志应清晰,并保证在货物储运期内不脱落。 5.6 标志应由生产单位在货物出厂前标打,出厂后如改换包装,其标志由改换包装单位标打。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提出。 本标准由铁道部标准计量研究所归口和负责起草。 本标准1963年10月首次发布,1973年9月第一次修订,1985年6月第二次修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锦、王巨钢。 本标准委托铁道部标准计量研究所负责解释。

危险品包装证明

危险品包装证明 1.托运时应随托运单提供中英文对照的"危险货物说明书"或"危险货物技术证明书"一式数份,内应有品名、别名、分子式、性能、运输注意事项、急救措施、消防方法等内容,供港口、船舶装卸、运输危险货物时参考。 2.托运时必须同时提交经港务监督审核批准的"包装危险货物安全适运申报单"(简称:货申报),船舶代理在配船以后凭此申报单(货申报)再向港务监督办理"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单"(简称:货申报),港务部门必须收到港务监督审核批准的船申报后才允许船舶装载危险货物。 3.托运时应提交"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出具的按《国际海运危规》要求进行过各项试验结果合格的"危险货物包装容器使用证书"。该证书需经港务管理局审核盖章后方才有效,港口装卸作业区凭港务局审核盖章后的证书同意危险货物进港并核对货物后方可验放装船。港务监督也凭该包装证书办理2项中的货申报。 4.集装箱装载危险货物后,还需填制中英文的"集装箱装运危险货物装箱证明书"一式数份,分送港区、船方、船代理和港务监督。 5.危险货物外包装表面必须张贴《国际海运危规》规定的危险品标志和标记,具体标志或标记图案需参阅危规的明细表;成组包装或集装箱装运危险货物时,除箱内货物张贴危险品标志和标记外,在成组包装或集装箱外部四周还需帖上与箱内货物内容相同的危险品标牌和标记。 6.对美国出口或需在美国转运的危险货物,托运时应提供英文的"危险货物安全资料卡(简称MSDS)一式二份,由船代理转交承运人提供美国港口备案。危险货物安全资料卡需填写:概况、危害成分、物理特性、起火和爆炸资料、健康危害资料、反应性情况、渗溢过程、特殊保护措施、特殊预防方法等九项内容。 7.罐式集装箱装运散装危险货物时,还须提供罐式集装箱的检验合格证书。 8.对美国出运危险货物或在香港转运危险货物,还需要增加一份《国际海运危规》推荐使用的"危险货物申报单"。 2.工厂还是外贸公司,提供危包证都是生产厂家的事情,生产厂家在购买包装桶时会向包装物的厂家所要对应包装物的性能单,工厂在将货物包装完成后,拿着性能单到当地的CIQ申请结果单,两份单字一起就是一套完整的危包证,有了危包证就可以按危险品的程序申请舱位。。。。。。。。。。。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 190-90

1 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货物包装图示标志(以下科称标志)的种类、名称、尺寸及颜色等。????本标准适用于危险货物的运输包装。 2 引用标准 GB 6944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 GB 12268 危险货物品名表 3 标志的图形和名称 ????标志的图形共21种,19个名称,其图形分别标示了9类危险货物的主要特性(见表)。????标志图形须符合标志1~21的规定(见表)。

注:表中对应的危险货物类项号及各标志角号是按GB 6944的规定编写的。 4 标志的尺寸、颜色 4.1 标志的尺寸 ??? 标志的尺寸一般分为4种,见表。 注:如遇特大或特小的运输包装件,标志的尺寸可按规定适当扩大或缩小。 4.2 标志的颜色 标志的颜色按标志1~21规定。 5 标志的使用方法 5.标志的标打,可采用粘贴、钉附及喷涂等方法。 5.2 标志的位置规定如下: 箱状包装:位于包装端面或侧面的明显处; 袋、捆包装:位于包装明显处; 桶形包装:位于桶身或桶盖; 集装箱、成组货物:粘贴四个侧面。 5.3 每种危险品包装件应按其类别贴相应的标志。但如果某种物质或物品还有属于其他类别的危险性质,包装上除了粘贴该类标志作为主标志以外,还应粘贴表明其他危险性的标志作为副标志,副标志图形的下角不应标有危险货物的类项号。 5.4 储运的各种危险货物性质的区分及其应标打的标志,应按GB 6944、GB 12268及有关国家运输主管部门规定的危险货物安全运输管理的具体办法执行,出口货物的标志应按我国执行

的有关国际公约(规则)办理。 5.5 标志应清晰,并保证在货物储运期内不脱落。 5.6 标志应由生产单位在货物出厂前标打,出厂后如改换包装,其标志由改换包装单位标打。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提出。 本标准由铁道部标准计量研究所归口和负责起草。 本标准1963年10月首次发布,1973年9月第一次修订,1985年6月第二次修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锦、王巨钢。 本标准委托铁道部标准计量研究所负责解释。

危险品运输及包装常识

危险品运输及包装常识 危险品运输及包装常识 国际化学品编号常用编号有如下几种: (1)ICSC编号:ICSC编号指国际化学品安全标卡的顺序号(International Chemical Safety Card)。 (2)UN编号:该号是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专家委员会对危险物质制定的编号。该编号登录在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Recommmendations on the Transport of Dangeous Goods)中。 (3)EC编号:这是欧洲经济共同体既欧盟的《欧洲商业化学物质名录》(European Inventory of Existing Commercial Chemical Substances EIECCS)中对该物质的编号。 (4)CAS登记号:该号是美国化学文摘社登记号(Chemical Abstract Service)的英文缩写。登记号由三部分数字组成,各部分之间用短线联结。它是用来检索有多个名称的化学物质信息的重要工具。 (5)RTECS号:RTECS号是美国职业安全与卫生研究所所规定的化学物质毒性作用登记号(Registry of Toxic Effects of Chemical Substances)。该编号可用来查找一个化学物质的毒理学数据。

包装标识国际化学品安全包装标识详见联合国危险货物包装标志图版。欧盟规定:化学品安全包装使用危险符合、R 标记和S标记。在欧盟国家中化学品包装上必须标示出“危险符合”(dangerous symbols)。这些符号的含义与危险物质的“特别风险性质(R标记)”以及对危险化学物质的“安全使用建议(S标记)”有关。危险符号应以黑体字印刷在橙红色背景下,各种符号的含义如下: E符号:爆炸性物品;O符号:氧化性物品;F符号:高度易燃物品;F+符号:极易燃物品;T符号:有毒物品;T+符合:极毒物品;C符号:腐蚀性物品;Xi符号:刺激性物品;Xn符号:有害物品;N符号:环境危险物品。 在特别标记中,R标记表示化学物质使用中产生的特别风险的性质(the nature of special risks)。S标记表示安全预防措施建议(the recommended safety precautions)。这种特别标记由一个字母(R或S)和一串数字组成,字母后面的数字表示具体类型,字母与数字之间的“一”连字符号表示对特别风险(R)或安全预防措施建议(S)的单独说明。字母与数字之间的“/”斜杠符号表示以一句话对特别风险(R)或安全预防措施建议作综合说明。例如R7表示可能引起火灾;R20表示吸入有害;R45表示可能致癌;R20/21表示吸入和与皮肤接触时有害;S2表示避免儿童接触;S7表示应存在密闭包装容器中;S1/2表示上锁保管并避免儿童接触;S20/21操作(搬运)时不得进食、饮水或吸烟等。 联合国把化学危险物品分为9类: 第1类爆炸品,第2类气体(含易燃气体、有毒气体等),第3类易燃液体(高、中、低闪点);第4类易燃固体,第5类氧化剂和过氧化物,第6类有毒品和感染性物品,第7类放射性物品,第8类腐蚀性物品,第9类杂类危险品。国际化学品的联合国包装级别,一般根据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建议书》和国际海事组

《危险货物运输包装类别划分原则》_GBT15098-94_

《危险货物运输包装类别划分原则》(GB/T15098-94)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对常用危险化学品按其主要危险特性进行了分类,并规定了危险品的包装标志。在附录部分列出了997种常用危险化学品分类明细表。表中给出每种危险化学品的品名、别名、英文名、分子式、主要危险性类别、次要危险性类别、危险特性及危险标志。 本标准适用于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包装标志,也适用于其他化学品的分类和包装标志。 2 引用标准 GB 1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3 分类 常用危险化学品按其主要危险特性分为8类: 3.1 第1类 爆炸品 本类化学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受压、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骤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也包括无整体爆炸危险,但具有燃烧、抛射及较小爆炸危险的物品。 3.2 第2类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本类化学品系指压缩、液化或加压溶解的气体,并应符合下述两种情况之一者: a.临界温度低于50℃,或在50℃时,其蒸气压力大于294kPa的压缩或液化气体; b.温度在21.1℃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275kPa,或在54.4℃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715kPa的压缩气体;或在37.8℃时,雷德蒸气压力大于275kPa的液化气体或加压溶解的气体。 3.3 第3类 易燃液体 本类化学品系指易燃的液体、液体混合物或含有固体物质的液体,但不包括由于其危险特性已列入其它类别的液体。其闭杯试验闪点等于或低于61℃。 3.4 第4类 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易燃固体系指燃点低, 对热、撞击、摩擦敏感, 易被外部火源点燃, 燃烧迅速,并可能散发出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 但不包括已列入爆炸品的物品。 自燃物品系指自燃点低, 在空气中易发生氧化反应, 放出热量, 而自行燃烧的物品。 遇湿易燃物品系指遇水或受潮时, 发生剧烈化学反应, 放出大量的易燃气体和热量的物品。有的不需明火,即能燃烧或爆炸。

危险品运输及包装的相关常识

危险品运输及包装的相关常识 编号:ICSC编号指国际化学品安全标卡的顺序号(International Chemical Safety Card)。 (2)UN编号:该号是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专家委员会对危险物质制定的编号。该编号登录在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Recommmendations on the Transport of Dangeous Goods)中。 (3)EC编号:这是欧洲经济共同体既欧盟的《欧洲商业化学物质名录》(European Inventory of Existing Commercial Chemical Substances EIECCS)中对该物质的编号。 (4)CAS登记号:该号是美国化学文摘社登记号(Chemical Abstract Service)的英文缩写。登记号由三部分数字组成,各部分之间用短线联结。它是用来检索有多个名称的化学物质信息的重要工具。 (5)RTECS号:RTECS号是美国职业安全与卫生研究所所规定的化学物质毒性作用登记号(Registry of Toxic Effects of Chemical Substances)。该编号可用来查找一个化学物质的毒理学数据。 包装标识国际化学品安全包装标识详见联合国危险货物包装标志图版。欧盟规定:化学品安全包装使用危险符合、R标记和S标记。在欧盟国家中化学品包装上必须标示出“ 危险符合”(dangerous symbols)。这些符号的含义与危险物质的“特别风险性质(R标记)”以及对危险化学物质的“安全使用建议(S标记)”有关。危险符号应以黑体字印刷在橙红色背景下,各种符号的含义如下: E符号:爆炸性物品;O符号:氧化性物品;F符号:高度易燃物品;F+符号:极易燃物品;T符号:有毒物品;T+符合:极毒物品;C符号:腐蚀性物品;Xi 符号:刺激性物品;Xn符号:有害物品;N符号:环境危险物品。 在特别标记中,R标记表示化学物质使用中产生的特别风险的性质(the nature of special risks)。S标记表示安全预防措施建议(the recommended safety precautions)。这种特别标记由一个字母(R或S)和一串数字组成,字母后面的数字表示具体类型,字母与数字之间的“一”连字符号表示对特别风险(R)或安全预防措施建议(S)的单独说明。字母与数字之间的“/”斜杠符号表示以一句话对特别风险(R)或安全预防措施建议作综合说明。例如R7表示可能引起火灾;R20表示吸入有害;R45表示可能致癌;R20/21表示吸入和与皮肤接触时有害;S2表示避免儿童接触;S7表示应存在密闭包装容器中;S1/2表示上锁保管并避免儿童接触;S20/21操作(搬运)时不得进食、饮水或吸烟等。 联合国把化学危险物品分为9类: 第 1类爆炸品,第2类气体(含易燃气体、有毒气体等),第3类易燃液体(高、中、低闪点);第4类易燃固体,第5类氧化剂和过氧化物,第6类有毒品和感染性物品,第7类放射性物品,第8类腐蚀性物品,第9类杂类危险品。国际化学品的联合国包装级别,一般根据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建议书》和国际海事组织(IMO)《国际海上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等规定,除第1类、第2类、第 5类、第6类和第7类有专门规定之外,其余各化学物质的包装分别按危险性分为三级。危险性大的包装级别为1级,中等危险的包装级别为II级,危险性较小的级别为III级。每个级别的划分都有相应的判定标准。 例如有毒化学品包装级别的判定标准如下:(LD50, I级包装口服毒性≤5 皮肤接触毒性≤40 吸入毒性≤ II级包装口服毒性>5-50 皮肤接触毒性>40-200 吸入毒性 III级包装口服毒性>50-200 皮肤接触毒性>200-1000 吸入毒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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