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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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长江大学2015年省级教学研究项目名单

附件2

长江大学2015年校级重点教学研究项目名单

附件3

长江大学2015年校级一般教学研究项目名单

“挑战杯”各高校成绩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 作品竞赛高校成绩 (各省高校按字母拼音排序) 北京市(28所) 高校得分 北方工业大学20 北京大学310 北京工业大学140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70 北京化工大学50 北京交通大学50 北京科技大学150 北京理工大学280 北京林业大学60 北京师范大学240 北京外国语大学20 北京邮电大学10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10 华北电力大学(北京) 30

清华大学370 首都师范大学110 首都医科大学40 中国传媒大学60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30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20 中国农业大学40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80 中国人民大学200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70 中国政法大学90 中央财经大学30 中央民族大学140 中央音乐学院40 天津市(15所) 高校得分 南开大学270 天津财经大学60 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10 天津城市建设学院10 天津大学120

天津工业大学30 天津科技大学40 天津理工大学30 天津商业大学40 天津师范大学40 天津外国语学院20 天津医科大学30 天津音乐学院10 天津中医药大学10 中国民航大学30 河北省(19所) 高校得分北华航天工业学院10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150 河北北方学院20 河北大学120 河北工程大学80 河北工业大学20 河北金融学院20 河北经贸大学10 河北科技大学150

河北联合大学10 河北农业大学120 河北师范大学220 河北外国语职业学院40 河北医科大学40 华北电力大学(保定) 220 石家庄经济学院20 石家庄铁道大学10 燕山大学120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械工程 80 学院 山西省(13所) 高校得分吕梁高等专科学校10 山西财经大学40 山西大学210 山西农业大学30 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20 山西师范大学40 山西医科大学30 山西中医学院10

长江大学第十届运动会男子排球赛秩序册成绩记录

长江大学第十届运动会男子排球赛 秩 序 册 长江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长江大学体育学院 长江大学排球协会 二零一三年六月 长江大学第十届运动会男子排球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承办单位 1、主办单位:长江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2、承办单位:长江大学体育学院 3、协办单位: 长江大学排球协会 二、竞赛日期和地点

1、比赛时间:2013年6月6日——2013年6月16日 2、比赛地点:东校区 三、参加单位及分组 1、参赛单位:长江大学各院系(一年级教学工作部、文理学院和工程技术学院除外)。 2、竞赛分组:分为四个小组进行比赛。 四、参赛办法 1、报名人数:每队领队1名(由分管学生工作的书记担任),教练员1名,运动员不得超过12名。 2、报名:各队须填写加盖院系公章的报名单一份,必须于2013年5月30日12:30之前将填好的报名表准时交给排球协会符永寿,电话:,过期不受。 3、运动员必须是本单位在籍学生,必须持学生证参赛,一个运动员不得代表两个单位参加比赛。 五、竞赛办法 1、分二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分组单循环,第二阶段交叉。(决赛采用五局 三胜制,其它所有比赛均采用三局两胜制) 第一阶段:分A 、B 、C 、D 四组进行单循环赛,各小组前两名进入下阶段比赛。 第二阶段:采用交叉淘汰决出1—8名次。 2、决定名次办法 每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取消全部比赛成绩,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采用下列办法决定名次:Z Y X =) ()(总失分数总得分数(值) Z 值高者名次列前;如Z 值仍然相等,则采用:C B A =) ()(负局总数胜局总数(值) C 值高者名次列前 3、规则与服装 1)、竞赛规则:采用中国排协审定《2009—2012年排球竞赛规则》。 2)、比赛服装:各队须统一比赛服,上衣前后要有规则规定尺寸的明显号码

长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

长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 为了做好我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工作,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财政[2012]342号)以及《长江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暂行)等文件的有关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参评对象 我院全日制在籍非在职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具有以下情况的研究生不参加该奖项的评选: 1.录取类别为计划内定向、单位委托培养的研究生; 2.休学期间的研究生; 3.延迟毕业的研究生; 4.因违纪受到学校通报批评或其它处分且暂时没撤销处分的研究生。 二、奖励标准 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关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理想高远,情操高尚,情趣高雅; 4.综合素质高,能力强,发展潜力突出。积极参加社会工作,文化活动,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取得良好工作业绩或成绩者可优先考虑; 5.学习成绩优异,学术型研究生的学位课程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专业型研究生的公共课程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其他课程不低于60分,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中期考核合格; 6.科研能力突出 硕士研究生申请国家奖学金必须满足以下科研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及以上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至少1篇,第一署

名单位为长江大学; (2)以第一发明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项,第一署名单位为长江大学。 (3)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有证书),且署名单位有长江大学。 博士研究生申请国家奖学金必须满足以下科研条件之一: (1)有1篇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的论文被SCI或EI(期刊)收录,且第一署名单位为长江大学; (2)在国内权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至少1篇,且第一署名单位为长江大学; (3)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至少2篇且以第一发明人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项,第一署名单位为长江大学; (4)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排名前60%),且署名单位有长江大学。 7.在道德风尚、科学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并在全国、全省或在某学科领域产生重大影响者(限研究生在读期间获得),可破格申请国家奖学金; 8.在校期间已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再次申请时,以前申请所依据的科研成果不再发生效力。 9.在学期间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取消申请资格: (1)有违法违纪行为,并受到刑事、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者; (2)违反《长江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管理办法》中关于学业及学术道德的规定,出现各种学术不端行为者; (3)申报过程中提交虚假材料者; 四、评审程序 1.个人申请 研究生个人根据申请条件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需同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 (2)科研论文及专著原件(评审后退还),科研论文全文及期刊封面目录、专著的封面目录封底及内容摘要复印件2份。 (3)加盖研究生培养办印章的成绩单复印件2份。

高考各分数段推荐的主要大学一览表 (1)

北大、清华 一本线以上110分 复旦、上海交大、中科大、浙大、南大、人大 一本线以上100分 北航、南开、同济、哈工大、西安交大 一本线以上80分 中央财大、上海财大、天大、华中科技、对外经贸、武大、中山大学、厦大 一本线以上70分 北师大、东南大学、北邮、北理工、北外、中国政法、山大、大连理工、西北工业大、华南理工、南航、北京交通、北京科技、上外 一本线以上60分 华北电力、中国石油、首都医科、南京理工、中南财大、中南大学、川大、电子科技大、西南财大 一本线以上50分 中国农大、北京化工、北京工业、天津医科、华东理工、中国地质(北京)、哈工大威海校区、中国海洋、东北大学、东北财大、武汉理工、兰大、西安电子、湖南大学、暨南大学、重庆大学 一本线以上45分 中央民族、中国矿大、中国传媒、北京中医药、北京语言、北二外、天津财大、上海大学、哈工程、安徽医科、华中师大、南方医科、重庆医科、中国地质(武汉)大连海事、中国医科、山西医科、长安大学、新疆医科、华中师大、

北邮(宏福校区)、北京林业、首都经贸、东华大学、上海理工、郑大、山大(威海分校)、哈医科、中国药科、大连医科、河北工业、太原理工、西北大学、西安建筑科技、艰难大学、南京财大、南邮、广东外语外贸、深大、福州大学、广西医科大 一本线以上35分 汕头大学、西南政法、重庆邮电、广州医学、北方工业大、北京工商、天津中医药、上海对外贸易、华东政法、上海金融、青岛大学、辽宁大学、燕山大学、西安理工、江苏大学、南京师范、南京工业、安徽大学、武汉科技、长沙理工、湖南中医药、南昌大学、江西财大、浙江工业、浙江理工、杭州电子科技、广州医学 一本线以上25分 首都师大、北京联合、北京建筑、中国民航、天津外国语、天津工业、上海中医药、上海海事、上海海洋、青岛理工、东北石油、东北师大、延边大学、东北电力、大连交通、石家庄铁道、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西安邮电、西安外国语、西北政法、西安工业大、西安科技大、南京农大、扬州大学、江苏科技、南京信息工程、长江大学、湘潭大学、湖南师大、南昌航空、中国计量学院、宁波大学、温州医学、广东中医药、广州大学、贵州大学、成都理工 一本线以上17分 天津师大、天津理工、河南大学、河南财大、青岛科技、山东科技、长春理工、沈阳工业、沈阳建筑、沈阳药科、河北科技、河北大学、河北工程、内蒙古大学、山西大学、陕西科技、西安工程、南通大学、安徽工业、安徽理工、华中农大、湖北大学、南华大学、湖南科技、江西理工、华东交通、宁波诺丁汉、浙江师大、西南科技、海南大学、宁夏大学、华北水利一本线以上12分

二本分数线

本科二批文史一志愿平行投档情况统计 非定向 投档最低分 院校名称 总分(含优惠)语文数学外语备注 安徽建筑工业学院 安徽科技学院 安徽农业大学 安徽师范大学 安康学院 安庆师范学院 安顺学院 安阳工学院 安阳师范学院 鞍山师范学院 白城师范学院 百色学院 宝鸡文理学院 保定学院 北方民族大学 北华大学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 北京建筑工程学院 北京联合大学 北京农学院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北京印刷学院 毕节学院 滨州学院 滨州医学院 渤海大学 沧州师范学院 长春大学 长春工程学院538 548 564 559 529 539 529 529 532 539 529 530 533 536 556 552 555 570 576 570 551 571 572 531 541 546 558 530 542 552 107 111 113 110 114 99 111 119 97 108 106 108 117 116 119 109 110 113 115 113 120 102 100 105 123 115 113 111 119 113 110 129 84 107 81 92 95 111 114 98 96 93 99 98 103 115 99 106 120 94 120 113 108 99 95 98 96 99 114 86 111 114 118 122 108 100 80 130 126 131 122 123 116 121 120 133 118 126 121 106 107 118 120 114

长春工业大学 非定向 投档最低分 院校名称 总分(含优惠)语文数学外语 564108113123 备注 长春中医药大学长江大学 长江师范学院 长沙学院 长治学院 长治医学院 常州大学 成都理工大学 成都体育学院 成都信息工程学院成都学院 成都中医药大学承德医学院 滁州学院 大理学院 大连大学 大连工业大学 大连海洋大学 大连交通大学 大连民族学院 大连外国语学院德州学院 东北电力大学 东华理工大学 防灾科技学院 福建师范大学 阜阳师范学院 甘肃农业大学 甘肃中医学院555 559 529 543 536 529 549 564 543 558 555 567 553 548 535 570 573 567 563 567 578 542 560 549 552 554 529 546 543 109 116 106 105 115 116 108 107 103 111 105 113 106 128 118 116 116 119 115 109 117 119 115 119 99 113 100 110 101 103 100 113 100 111 101 104 104 106 104 100 110 109 93 113 121 87 104 111 98 107 89 95 115 115 126 111 123 112 127 110 122 118 110 119 118 119 118 114 105 116 125 121 117 117 127 103 127 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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