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市初中教学质量评价方案(2016版)(精编文档).doc

麻城市初中教学质量评价方案(2016版)(精编文档).doc
麻城市初中教学质量评价方案(2016版)(精编文档).doc

【最新整理,下载后即可编辑】

麻城市初中教学质量管理评价方案

(2016版征求意见稿)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精神,我国现阶段教育的工作方针是: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把育人为本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把改革创新作为教育发展的强大动力,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

为了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精神,进一步完善我市初中质量评价体系,通过科学评价加强基础教育教学质量的过程性管理,以行政推动、教科研引领为保障,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从而全面提高我市教育教学质量,特修订《麻城市初中教学质量评价方案》。

一、评价项目及权重(800分)

(一)教学常规(210分)(二)教育科研与教师发展(90分)

(三)质量检测(120分)(四)中考评价(300分)

(五)学生发展跟踪(80分)

二、评价办法及标准

(一)教学常规(210分)

教科院每学期进行一次教学常规抽查,主要内容有教学管理(25分)、教师备课(50分)、课堂教学(75分)、作业布置与批改(35分)、单元检测(25分)。

1、教学管理(25分)。教学计划与总结(5分);教学常规月查(5分);学校领导听课(5分);教师听课(5分);教师培训管理(5分);

(1) 教学计划与总结(5分)实行中心学校每学期教育教学工作计划和总结报告制。对计划和总结教育局将对质量评定等级。

(2)教学常规月查(5分)。学校每学期应安排4次教学常规月查,检查要留有原始记录并形成反馈材料,由业务校长向全体教师反馈,检查成绩记入教师的业务档案,学校领导要有抽查。原始记录、反馈材料、业务档案、领导抽查每缺一项扣1分。

(3)学校领导听课(5分)。中心学校校长、分管副校长、中学校长、业务副校长必须按教育局要求带课并数量充足,四人听课笔记为必检项目。中心学校校长、中学校长10节/每期;中心学校分管副校长、中学业务副校长20节/每期。(提倡非分管教学领导也听课)。听课节数不足,每缺一节减0.5分,扣完为止。

(4)教师听课(5分)。其中听课足数赋3分,听课质量符合要求(有听有评,有总结)赋2分。每位教师每学期听评课不少于20节。教师听课以听同学科或相近学科教师的课为主,听课后写出“评议”,并参加评课。听课节数不足,每缺一节减0.5分,扣完为止。

(5)教师培训管理(5分)。对市级研训实行考核,对旷课、迟到、早退等现象实行减分处理;市教科院组织的有关会议,对旷会、替会、迟到、早退等现象实行减分处理。

2、教师备课(50分)。集体备课(10分)。备课数量(10分);备课质量(30分);

⑴集体备课(10分)。以中心学校为单位建立中学各学科教研平台和教研QQ群,选好群主(组长),并接受教育局抽查。集体备课要求做到:“三定”,即定时间,定内容,定中心发言人;“四统一”,即统一教学进度,统一教学目标,统一重、难点,统一作业内容。形成集体备课教案,各教师在此基础上

进行二次备课。无集体备课,不得分;集体备课流于形式,不得分。

⑵备课数量(10分)。教师备课的教案应与学校分配的课时相对应,教案的类型包括新授课、复习课、习题课、讲评课等,不允许无教案上课。每缺一节扣0.5分。

⑶备课质量(30分)。备课应包括单元备课(5分)与课时备课(25分)。单元备课(5分),单元备课的基本内容包括单元名称、单元教学目标、单元知识结构、重点、难点、学生情况分析、课时划分等。无单元备课不得分,单元备课质量不高酌情扣分。课时备课(25分),课时教案的形式可灵活多样,提倡手写教案。课时备课应做到目标明确(5分);注重双基落实(5分);体现自主学习与合作学习等课程理念(10分);体现当堂训练(5分)。

3、课堂教学(75分)。具体见《麻城市中小学课堂教学评分标准》。

4、作业批改(35分)。作业数量(10分);作业设计(5分);作业批阅(10分);错题档案与作业改错(10分)。

⑴作业数量(10分)。作业的数量应符合常规要求,不得随意增加和减少。每缺少一次扣0.5分。

⑵作业设计(5分)。要科学设置作业,把握好作业设置的质量度,禁止以机械重复的作业题挤压学生时间的错误做法。课堂作业要确保课内完成,课外作业的形式要灵活多样,并有梯度。根据情况,酌情扣分。

⑶作业批阅(10分)。各科课堂作业要全批全改;批改要认真,书写要规范,严禁潦草和写错别字;不得累批、隔批、漏批、错批。不按要求批改,每一人次扣0.5分。

⑷错题档案与作业改错(10分)。教师要建立错题档案本(5分);学生要有作业改错(5分)。每一人次不按要求扣0.5分。

5、单元检测(25分)。检测数量(5分);检测质量(10分);检测分析(10分)。

⑴检测数量(5分)。每一个教学单元均应实施单元检测。每缺一次扣1分。

⑵检测质量(10分)。要科学设置单元测试题,把握好题目难度和梯度,杜绝平均分过低。根据试题质量,酌情减分。

⑶检测分析(10分)。要有成绩统计、成绩分析,制定后进生帮扶措施,防止两极分化。缺少后进生帮扶措施,此项不得分。

(二)教育科研与教师发展(90分)

1、教育科研评价(40分)。

(1)课题研究(25分)

A.申报立项课题(5分):

由市教科院组织立项的国家级、省级、地级、市级课题,分别记5、4、3、2分;

B.过程管理(8分)

①书面材料汇报课题进展情况,有何收获及下一步的工作思路

(2分);

②提供过程研究记录的案例、图片、光盘等研究资料(5分);

③提供阶段性总结等(1分);

C.结题鉴定(9分)

由教科研部门组织结题的课题,国家级、省级、地级、市级课题结题分别记9、7、5、4分;

D.研究成果推广应用(3分)

(2)校本教研(15分)

A.组织管理、制度建设(2分);

B.校本教研活动开展(5分);

C.校本教研成果(5分);

D.校本教研特色(3分);

2、教师发展评价(50分):

(1)一师一优课工作(20分)

A.组织管理、制度建设、计划(2分)

B.晒课动开展情况(3分)参与晒课教师低于规定比例90%得2分,没有开展活动0分;

C.向麻城市级推课情况(3分)向市级推课教师低于规定比例90%得2分,没有推课0分;

D.专家组成员参与情况(2分)凡学校教师参与市级专家组推课活动,每一名成员记1分;

E.晒课成果(10分)国家级、省级、地级、市级获奖分别记5、3、2、1分。

(2)文章发表(10分)

在教育部门主管专业杂志上发表文章,国家级、省级、地级、市级分别记5、3、2、1分;

(3)“四优”评选(10分)

由市教科院统一组织的优质课、优秀论文、优秀案例(教学设计)评选,获国家级、省级、地级、市级奖分别记3、2、1、0.5分;

(4)活动开展(10分)

各中心学校每学期都要开展较大规模的教研活动(如专题研讨、专家讲座、教学比武等)。活动要有计划、方案、过程、结果、总结等。

说明:课题、四优评比必须由教科院组织。

(三)质量检测(120分)

1、考试组织(20分)。市教科院每学期组织一次全市期末调考且实行网上阅卷。各中心学校必须从组考、试卷保密、监考、阅卷、成绩分析等方面严格认真执行调考各项要求。任何一个环节有误将实行减分处理。

2、调考成绩(100分)

学科评价分=低分率赋分(满分25分)+平均分赋分(满分60)+优秀率赋分(满分15分)。

A、低分率赋分见下表:(注:单科总分的30%以下为低

)

计分说明:

以上三率均按该校学生实际人数参考率计算。

(四)、中考成绩评价(300分)

按参考学生原始总分在全市排名情况计算。

学生总分排名积分权重

1—200 该段人数÷参考人数5%

1—1000 该段人数÷参考人数25%

1—2000 该段人数÷参考人数25%

1—3500 该段人数÷参考人数25%

1—5000 该段人数÷参考人数10%

5000后该段人数÷参考人数10%

计分说明:

1)每段过线率最高的学校积分为权重分,其他学校积分为该段过线率与最高过线率比值乘以权重,再累加各段积分为总得分。

2)升入黄高的学生与升入麻城一中的学生同等计分;升入本市高中以外的学校(不指黄高)的学生不参与计分。

3)参考人数指本校参考所有人数。

(五)学生发展跟踪(80分)

每年11月上旬由教科院组织全市高一期中考试(与各校期中考试合并),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五科由教科院统一命题,统一阅卷。对所有升入本市高一学生的期中相关科目的考试成绩进行统一分析,评价发展情况,具体计分方法如下:

学生总分排名过线率权重1—100 该段人数÷参考人数5%

1—200 该段人数÷参考人数28%

1—1000 该段人数÷参考人数29%

1—2000 该段人数÷参考人数28%

1—3500 该段人数÷参考人数10%

计分说明:

1)每段过线率最高的学校积分为权重分,其他学校积分为该段过线率与最高过线率比值乘以权重,再累加各段积分为总得分。

2)参评学生为全市各高中一年级实际在读的学生。

三、评价结果运用

(一)市教育局对各中心学校设立“教学质量特别优秀奖”(4名)和“教学质量优秀奖”(6名)。所有民办学校单列取奖,不参与所属地中心校评估计算,其中“教学质量特别优秀奖”1名,“教学质量优秀奖”2名。

(二)定期召开年度教学质量总结表彰大会,统一颁奖。其中特别优秀奖奖励该校2万元,优秀奖奖励该校1万元。

(三)对获得特别优秀奖的学校,在每年职称评定、评优评先中,给予指标奖励。

(四)对连续三年获得“特别优秀奖”的学校主要领导和业务领导在职务晋升、岗位设置中优先考虑。

(五)对当年评价结果位居后十位且中考人均总分与全市中考人均总分相差40分以上(逐年减少)的中心学校列为“质量重点监管单位”。对该中心学校校长、业务副校长、中学校长将进行组织处理(包括诫勉、免职、降低岗位设置等处分形式),并且该校在当年教师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等工作中酌情扣减指标;对于连续两年被列为“质量重点监管单位”的学校,将加大对上述领导的处理力度和指标扣减力度。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教学质量责任人制度。校长、副校长、教务主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班主任和科任教师为教学质量责任人。各

责任人应本着高度认真的态度,对本单位(学校)或所担任学科的教学质量负责。

(二)建立教学质量评价“不信任单位”制度。对于在质量评价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教学成绩当零分处理,列入教学质量管理“不信任单位”名单,加以重点监督管理,全市进行通报批评,同时追究相关当事人和单位主要领导的纪律责任,涉及违规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当年不得评先、评优、晋升职称(职务)等,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免职处理。

(三)每年度教学质量检查量化评价的结果,都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载入教师业绩档案,为教师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职称(职务)晋升、绩效工资和奖金分配提供重要依据。

(四)凡因办学行为不达标的单位,此项奖一票否决。

2016年8月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