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深圳带薪年休假实施细则

2017年广东深圳带薪年休假实施细则
2017年广东深圳带薪年休假实施细则

2017年广东深圳带薪年休假实施细则

深圳带薪年休假实施细则

1、《法》是关于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除、经济补偿等方面的规定,确实没有关于“员工年假的事宜”。

2、关于“员工年假的事宜”:“

(1)旧的“《劳动法》(实际上《劳动法》只有一部,没有新旧之分,所谓的“新劳动法”应是《劳动合同法》)倒是有规定:第45条:“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2)更具体的规定是:2008年1月1日实施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4号):

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七条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职工带薪年假工资计算办法

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享受当年带薪年休假条件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具体折算办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案例释明:小王自2008年7月份毕业时开始在A公司上班,后于2009年9月1日跳槽到B公司。问:小王应当从什么时候起开始在B公司享受带薪年假?根据《带薪年假实施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小王进入B公司时,已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就应当具备了开始享受带薪年假的资格。同时,根据该条第二款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我们还可以计算出2009年小王在B公司所能享受的带薪年假的天数。当年剩余的“日历天数”为122天,他今年的年休假天数应为(122÷365)×5天≈1.67天。由于0.67天不足1整天,因此他在今年的年休假天数是1天。

扩展阅读

暑假期间,不少家长都想趁着假期带上孩子去旅行。职工可以有多少天带薪年休假?跳槽职工的年休假天数怎么计算?劳务派遣公司职工可以享受年休假吗?年休假期间工资怎么算?已经休了探亲假、产假还能再休年休假吗?记者日前就职工关心较多的问题采访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针对一些单位出现暑期职工“扎堆”休假的情形,如果老板不让休年休假怎么办?据了解,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员工休年休假的,经员工同意,可以不安排其休年休假,但必须按照该员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如果员工要休假,单位却强行不让休,单位则除了要支付员工年休假工资报酬外,还要加付赔偿金。

你可以有多少天带薪年休假?

职工什么情况可以享受年休假?据了解,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应该享受多少天年休假?根据规定,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刘女士大学毕业至今已经工作11年,前后换过3家公司,工作年限分别为4年、3年、4年,她说:“有人说我工作总共11年,应该有10天年休假;但有人说我在现在的公司工作4年,只有5天年休假。我这种情况应该如何计算带薪年休假天数?”按照规定,“累计工作时间”包括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的视同工作时间。也就是说,累计工作时间不只在一家单位,也可是不同单位之间累计。因此,刘女士累计工作11年,享有10天年休假。

劳务派遣公司职工可以享受年休假吗?据了解,劳务派遣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年休假。被派遣职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无工作期间由劳务派遣单位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的天数多于其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少于其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应当协商安排补足被派遣职工年休假天数。

年休假期间工资怎么算?

按照规定,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实行

计件工资、提成工资或者其他绩效工资制的职工,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其中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此外,终止劳动合同未休年假可折算工资。具体的规定是: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老板不让职工休假得付3倍工资

职工如果没有休年休假,该如何处理?按照规定分3种情况处理:第一种情况是如果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第二种情况是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第三种情况是职工要休假,单位却强行不让休,由人力资源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由人力资源部门或者员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未休年休假工资具体怎么计算?比如胡先生本来该享有10天的年休假,但是单位因工作安排的原因与他协商仅给休5天年休假,另外5天按照3倍的标准给他支付工资,胡先生的月收入为1万元,那么他的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月工资折算为日工资按照每月平均工作21.75日计算,单位应该支付他6897元【(10000元÷21.75天)×5天×3倍】未休年休假工资。

探亲假产假不计入年休假

王女士今年已经休过产假,她很关心是否还能再休年休假?据了解,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但病假事假休得多的不享受年休假。按照规定,员工有5种情况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公司带薪年休假管理制度

带薪年休假管理规定 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公司对员工带薪年休假的管理,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公司正式录用的员工,且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第三条职能分工及申请、审批流程 1、公司人力资源部为年休假管理的责任部门。 2、员工申请、审批流程: 本人提出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董事长审批→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 第四条年休假工龄认定 根据员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即员工在本单位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的累计工作时间。累计工龄的员工需提供相应的书面材料,如人事档案证明、劳动合同、社会统筹缴纳清单等,否则不予累计。 第五条年休假计算方法 1、员工当年的年休假计算截止时间均以上一年底为准。员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员工在当年退休或者劳动合同期满不续订劳动合同的,按其当年实际劳动时间计算年休假。 2、员工在当年退休或者劳动合同期满不续订劳动合同的,按其当年实际劳动时间计算年休假。 3、非本(不同用人)单位累计工龄12个月以上的新进员工:(当年度在本公司剩余日历天数÷365天)×员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4、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六条年休假待遇 1、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绩效工资按照出勤天数计发); 2、员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假的,公司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第七条年休假安排 1、公司可根据经营生产的具体情况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2、公司鼓励员工休年假。员工应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在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由本人申请提出休假。员工未经相应审批程序擅自休假,因而影响正常生产秩序的作旷工处理。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累计请事假超过20天以上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5、员工因个人原因离开公司的,当年未休的年休假公司不作补偿。 第九条其他 1、休假人员应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休假,在休假前应做好相关工作的移交。经理级(含)以上级别人员在休假期间应由其直接上级指定专人为临时负责人。 2、部门主管(含)以上级别的员工,在休假期间,不得随意关闭手机;其他员工,在休假前应将有效联络方式告之部门领导,以便公司能够及时取得联系。 3、年休假期间遇法定节假日,节假日不计算在年休假天数内。 4、员工可用年休假时间自愿申请抵消病假、事假天数,请假期间工资待遇可按照年休假待遇执行。 5、员工申请休假的需提前办理申请手续,在每次休完规定休假天数后,按时到人力资源部办理销假手续。 第十条本年休假制度只针对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附件:年休假申请单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中英版)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英文版) Implementation Measures for Paid Annual Leave for Employees of Enterprises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Article 1 These Measures are formulated for the purpose of implementing the Regulation on Paid Annual Leave for Employees (hereinafter referred to as Regulation). 第一条为了实施《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实施办法。 Article 2 These Measures apply to the enterprises, private non-enterprise entities and individual 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households hiring labor (hereinafter referred to as "employer")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nd the employees having an employment relationship therewith.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以下称用人单位)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适用本办法。 Article 3 Employees who have worked continuously for one year or more are entitled to paid annual leave. 第三条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Article 4 The days of annual leave which may be taken by an employee shall be determined according to the employees accumulative working time which shall cover the employees working time in the same or different employers and the hours deemed as working time by any law, administrative regulation or State Council provisions. 第四条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Article 5 The days of annual leave which may be taken by a new employee who satisfies the requirement of Article 3 in the current year shall be calculated according to the number of days from the time when he is employed by this employer to the end of the calendar year, and if the result is less than one day, he shall not enjoy annul leave this year. 第五条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The calculation formula is: the number of days from the time when he is employed by this employer to the end of the calendar year/365 ×the days of annual leave he is entitled to if he works for this employer for 12 months in the current year.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Article 6 Home leave, marriage or funeral leave and maternity leave as given by the state as well as the period of suspension of work with reservation of salary due to work injury shall be additional to paid annual leave.

考勤及请假、休假管理制度.doc

考勤及请假、休假管理制度1 2.3.2加班结束后的次日上午,部门主管须将前一日核准的加班单交人事行政部; 2.3.3工作日加班时间一般不超过2小时,周六、周日加班时间一般不超过10小时;部门特别 规定的除外; 2.3.4员工因有特殊情况不能加班的,应事先向主管说明;员工如未经说明,擅自不加班,视为 不服从工作安排,公司将给予相应处分。 2.3.5【加班费】对于员工的加班工时,公司将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加班费按照下列方法计 算: (1)正班日加班=加班工时×小时工资×150% (2)休息日加班=加班工时×小时工资×200% (3)法定日加班=加班工时×小时工资×300% (4)小时工资=月标准工资÷21.75(月计薪天数)÷8 (5)员工的工作日晚上及周六的加班费公司已计入基本薪资内。 2.3.6职能部门主管/主任级以上员工加班,公司规定没有加

班费;可因工作需要自行安排。 3.考勤管理: 3.1【打卡】:公司实行指纹打卡制度。 3.1.1员工应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 (1)上班前30分钟员工可开始进入卡位打卡; (2)下班后30分钟内员工须完成打卡。 3.1.2迟到不打卡者,人事行政部不给予签卡,以实际上班时间记录且给予口头警告处理。 3.1.3员工因公外出时,必须填写《派工单》、《员工外出单》,经上级批准方可外出。 3.1.4确因工作原因外出无法按时考勤者,须在24小时内向部门负责人作出说明并填写《补签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上交行政人事部备案;外出事由仅限本部门工作事由,逾期补签均无效;员工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3.2【上班期间因私短时间离厂外出】 3.2.1员工临时因私事需要短时间(2小时以内)外出的,应填写《员工外出单》,经直属部门主管批准方可外出,否则以旷工处理。 3.2.2员工因私请假2小时以上外出的,须填写《请假单》、《员工外出单》,经上级批准方可外出;下班后外出的需事先将

公司职工带薪年休假管理办法(暂行)

XXXXXXXX有限公司 职工带薪年休假管理办法(暂行)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有关规定,特制订本暂行办法。 一、公司在岗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二、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连续工龄当年满1年、10年、20年的,从到期的下月起分别按规定的时间休假。 三、职工休年休假期间的工资发放,享受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其中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及奖金按所在单位当月的考核比例计发,不含中夜班津贴、保健、上岗工作餐等岗位性特殊津贴和福利。 四、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 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若在休年休假后,再请病假超过以上规定时间的,则在下一年不再享受年休假。 3. 凡有哺乳假(不含生育假)和工伤假职工,其假期当年累计超过2个月(含2个月)的,当年不享受年休假。

若当年已休年休假的,则在下一年不再享受年休假。 4. 凡属受开除公司籍留公司察看期间的人员;受刑事、治安处罚拘留人员,当年不能享受年休假。 若当年已休年休假的,则在下一年不再享受年休假。 五、职工在休年休假期间患病时,其年休假天数不能顺延,病休天数仍作为年休假计算。年休假期满后仍需休病假的,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六、职工在休年休假期间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按照国家和公司规定处理。 七、各单位必须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并根据当年工作、生产的具体情况和职工在每年初拟订的年休假计划,统筹合理安排职工休假。 一线生产单位和辅助生产单位,应充分利用设备检修、待料等停产期间,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因工作需要实在无法安排职工休假的,经本人认可,根据未休的年休假天数,由二级单位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公司原则上不对各单位单独审批年休假工资报酬。 八、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原则上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一个年度安排,但在所跨年度内必须安排年休假。 九、职工应服从组织的计划安排休年休假,各单位对职工的休假情况要做好记录;对已安排职工休年休假而职工本人自愿不休的,视为自动放弃,经职工本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人力资源政策分享之逐条解读《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逐条解读《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2007年12月14日,国务院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职工带 (以下简称条例),条例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薪年休假条例》 本文从HR的角度出发,逐条解读《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 第一条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 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 法规解读:年休假制度不仅是政府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 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法定权利,同时也是各种所有制企业员工的法 定权利。这种权利是国家法律赋予的,企业不能随意地予以取消 此权利或缩减此权利所含的内容。 企业应对: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在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年 休假制度。 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 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 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 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法规解读:此条主要有四个要点:其一是责任主体。应当给 与员工年休假的单位包括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 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其二是前提要件。年休假的 前提是员工在公司工作满1年。其三是法定性质。年休假权利是 员工的法定权利,企业必须保障。其四是工资待遇。员工在年休 假期间与工作的待遇,享受正常工作工资。 企业应对:企业可以调整和改革现有年休假制度。国家法定 标准是1年工龄以上的员工才享有年休假,也就是对于1年以内 工龄的员工,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主决定是否给予其年休 假。再就是,对于享受年休假待遇的员工,给予正常期间相同的 工资,并非给予最低日工资或基本工资即可。

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法规解读:本条中职工“累计工作”年限,应作如何理解是一个问题。按照通常的法律语词学角度来看,“累计工作”应是指员工全部的工作年限,应该包含以前任职单位的工作年限。但是,这样可能会有一个问题,会不会造成企业都不乐意录用年纪较大、工龄较长的员工,因为他们的年休假相对比较多,会造成人力成本的上升。关于这个问题的准备理解,我们还要看此后关于年休假制度国家和地方的具体执行办法。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与年休假是不同的休假制度。所以,国家法定休假和休息日均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目前这也是已经规定了年休假制度企业的通例,此款不难理解。 企业应对:企业应该注意对“累计工作”年限的把握,在新的具体实施办法出台之前,对于员工法定年假的掌握,按照员工全部工龄来计算。至于是否考虑渐进性设置,比如,对1年以上工龄员工,每连续工作1年年休假增加1天,等等;这些设置都是在国家法定下限之上的,属于企业自主考量的范畴。 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法规解读:年休假制度出台的主旨是维护员工的休假权利,

员工考勤、加班及请休假管理制度

一、本章用于统一员工的考勤、加班和请休假审批手续,明确员工的各项假期。 二、公司严格执行上班签到(或指纹打卡)制度,由综合办负责考勤统计。公司员工每天签到(或打卡)次数均为两次,即上午上班前签到(或打卡)一次,下午上班前签到(或打卡)一次。签到本(或指纹打卡机)夏季:上午8:00-8:30为签到(或指纹打卡)时间,下午13:30-14:30为签到(或指纹打卡)时间。秋冬季:上午:8:00-8:30为签到(或指纹打卡)时间,下午:13:00-14:00为签到(或指纹打卡)时间。提前或超过签到(或指纹打卡)时间均统计为无效考勤。 三、公司实行一周五天半工作制。工作时间在五一和十一调整做出调整。 1、本部及各项目部、监理部、售楼部、指挥部 上午08:30~12:00 下午14:00~17:30(秋冬季)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00(夏季) 2、其他某些特殊岗位可根据工作岗位性质调整上班时间和休息时间,经部门经理提议,总经理批准后报公司综合办备案。 3、因公无法次日签到(或打卡)的员工,须提前一天填写《公务缺勤单》,经相关领导审批确认后报综合办备案;特殊情况无法事先办理手续的,须电话通知部门经理或部门主管副总,并由部门经理在上班前告知综合办,并在返回公司两日内办理公务缺勤手续(如因未填写《公务缺勤单》,造成考勤统计缺误,按缺勤计算)。 由综合办组织人员负责公司的考勤抽查工作。 四、迟到、早退、旷工的规定: 凡比规定上班时间晚到30分钟以内为迟到,超过30分钟按旷工4小时计算;凡于下班前30分钟以内擅自离岗为早退,超过30分钟按旷工4小时计算;凡旷工4个小时以上8个小时以下按旷工一个工作日处理。 五、迟到、早退、旷工的处罚规定: 当月内,凡迟到、早退者第一次罚款10元,第二次罚款20元,第三次罚款50元,三次以上50元/次;凡旷工4个小时之内的扣罚1.5个工作日的工资;旷工一个工作日扣罚3个工作日的工资; 凡旷工三个工作日者公司予以除名(不计发当月工资)。 六、加班事项管理: (一)加班必须办理《加班审批表》相关手续;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中英对照)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国务院令第514号)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已经2007年12月7日国务院第198次常务会议 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二○○七年十二月十四日Announcement of the State Council on the Regulations of Paid Annual Leave of Employees Order of the State Council [2007] No. 514 The Regulations of Paid Annual Leave of Employees adopted at the 198th General Meeting of the State Council on December 7, 2007 are hereby promulgated and shall be effective as of January 1, 2008. Primer: Wen Jiabao, December 14, 2007 第一条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 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 Article 1 These Regulations are formulat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bor Law and the Public Servants Law in order to protect the rights to rest days and annual leave of employees and deploy employees to actively discharge their duties. 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 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 相同的工资收入。 Article 2 The employees of units such as authorities, organizations, enterprises, institutions, private non-enterprise units and individually-owned commercial and industrial businesses with employees that have been worked continuously for more than one year are entitled to paid annual leave (hereinafter referred to as "annual leave"). Units shall guarantee that employees are entitled to annual leave. Employees taking annual leave are entitled to the wages of a normal working day. 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Article 3 Where an employee has served one full year but less than 10 years accumulatively, he is entitled to five days of annual leave. If he has served 10 full years but less than 20 years, annual leave is 10 days. If he has served for 20 full years, annual leave is 20 days. 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考勤与请 休假管理制度

考勤与请/休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考勤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二章上、下班 第三条:公司执行每周5天工作制,周一至周五上班,周六、周日休息。 第四条:正常工作日每天工作八个小时,具体时间如下: 上午:8︰00—12︰00 下午;13︰30—17︰30 第五条:公司所有员工上、下班必须刷卡,以刷卡时间作为上班到岗和下班离岗时间。如有忘记打卡者,经本部门主管签字证实后,视为正常出勤。 第六条:迟到是指迟于到岗时间刷卡;早退是指未向考勤管理人员说明,提前刷卡离开工作岗位者;旷工指未向公司办理任何手续,在上班时间不在岗的行为。迟到、早退、旷工都要受到相关处理。 第七条:凡上班时间离开公司工作岗位的,需向考勤管理人员说明情况,否则记为早退。工作时间离开公司未打卡的,记为旷工。 第八条:加班指在公司规定上班时间以外,在公司办公地点处理公司工作事务。加班由部门主管填写加班安排表格,考勤管理人员依表格中的时间计算加班时间。 第三章请、休假调休

第九条:请假一律由请假人填写请假单,经审批后报综合部人事备案。具体流程图如下: 第十一条:公司请假分为:事假、病假、年假、婚假、产假、丧假。 1、事假期限以上级领导批示为准,事假期间无工资; 2、病假一月累计不超过3天,一年不超过20天;病假期间享受全薪,病假请领应出示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工伤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3、年假是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每年可以享受3天的年假。为公司工作三年以上的员工,以后每增加一年,年假增加一天,年假最长不超过10天。年假申请必须由总经理审批,可在全年中的任何时段休假。年假每年只能休一次,未休完的按工资1︰1补发。 4、婚假为10天,限一次用完。假期期间遇法定节假日不顺延。婚假必须于休假前15天办理请假手续。婚假期间享受全薪。婚假请领应出示结婚证。 5、产假为90天,符合国家晚育条件的增加30天。如遇难产,可凭医院证明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假期期间遇法定节假日不顺延。男员工可以在妻子生育期间享有3天陪护假。小产可请假15天。产假结束后三个月内可享受每天一个小时的哺乳假,哺乳假不扣工资。产假请领应出示出

关于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的通知

关于我单位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的通知 各科室: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4号,以下简称《条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人事部令第9号,以下简称《办法》)及有关规定,现就我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执行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我单位工作人员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并且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享受带薪年休假。 二、我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办法按照《条例》和《办法》规定执行;未休年休假人员工资报酬支付,按照《办法》规定执行。 三、根据《办法》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每应休未休1天,按本人当年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包含工作人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因此实际补发年休假工资时按200%计算,在下一年第一季度一次性支付。其他假期未休的,不在年休假工资支付范围。 四、我单位工作人员的全年工资收入,为本人全年应发的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之和,不含货币补贴、加班费等。因调整工资等原因补发上一年度的增资额应计入上一年度,并按上年度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给予补发。 未休年休假应支付工资计算公式为:当年全年工资收入之和÷261×2×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 五、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六、我单位工作人员休年休假,但是因本人原因提出不休年休假的,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七、实行这项制度应当严格请销假制度。加强年带薪年休假的管理,工作人员申请休年休假时,应填写《工作人员年休假审批表》(见附表1)报批。办公室应认真做好年休假的登记、年度统计。财会部门负责年休假工资报酬的计算、发放工作。在支付工作人员年休假工资报酬前,应在本单位公示。 本通知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一、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三、附表1、2、3 二〇一五年一月三十日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全文【最新】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全文【最新】 2019年施行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仍是2019年颁布,2019年正式执行的。如果条例有变动,小编将第一时间更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14号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已经2019年12月7日国务院第19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总理; ; 二○○七年十二月十四日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一条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2019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2019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2019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2019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依据职权对单位执行本条例的情况主动进行监督检查。 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的年休假权利。 第七条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

带薪年休假管理制度

带薪年休假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 为切实维护和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建立企业与员工稳定与和谐的劳动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休假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休假原则 安排员工带薪年假,应以统筹兼顾、合理安排、保证公司各部门工作正常运行、保证公司业务管理工作不增加额外成本为原则。 第三条带薪年休假条件 (1)公司员工带薪年休假期限标准按员工参加工作年限统一划分; (2)员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3)员工入公司不满1年的当年度休假天数,按照入职后在公司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不足1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具体折算办法为:(入职后当年度在公司剩余天数)÷365×员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第四条带薪年假标准 (1)带薪年假期限 连续工龄10年(含)以下的,休假期限为5天;

连续工龄10年以上,20年(含)以下的,休假期限10天;连续工龄20年以上的,休假期限15天; (2)员工工龄年限计算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员工依法享受的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期。 第五条带薪年假的审批流程与权限 (1)带薪年假有员工个人提出休假计划,填写《员工年假审批表》,由所在部门经理及部门的主管领导审批,交行政部备案。 (2)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申请带薪年假应经总经理同意后,填写《管理人员年假审批表》,报业务区总经理批准,交行政部备案。 (3)申请年假须提前20天递交《年假申请表》,并安排好本职工作。 (4)原则上当年休假应批准其一次性休完,如确因工作需要,报备行政部后主管领导有权根据明确的工作计划安排将年休假拆分为最多不超过三次,分批次休完。 第六条员工出勤业绩考核与带薪年假期限 (1)对符合带薪年假条件的员工,上年平均出勤率必须达到85%,并按规定全面完成岗位工作任务; (2)上年平均出勤率70-80%以内者,减扣带薪年假期限50%;

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细则

员工带薪年休假实施细则 1 目的 为了维护员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国家员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结合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特制定员工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实施细则。 2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带薪休假的资格、操作流程以及年休假期间薪酬福利待遇。 本标准适用于集团公司范围内工作具有一年以上工龄在职人员 3 职责 3.1人力资源部负责集团公司内带薪年休假实施细则的建立、修订完善的提出和报批,并组织、指导各单位正确贯彻执行。 3.2集团公司各管理人事科(综合管理科)根据职责分配,负责分管范围内带薪年休假规定的宣传、协调和执行。 3.3集团公司各分管人事单位年初提供相关单位在岗人员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工龄依据。 3.4集团公司各单位负责严格执行带薪年休假实施细则,年初统计编制在岗各员工本年度带薪年休假假期天数。 3.5集团公司分管领导负责各单位员工带薪年休假假期的审批工作。 3.6集团公司各单位厂部级负责人对员工带薪年休假假期的审核、审批工作。 3.7集团公司各单位每月负责员工带薪年休假假期的休假计划。 3.8管理监控部及人力资源部负责收集各单位员工年休假休假假期审批汇总并组织开展各单位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工作。 4 程序与规定 4.1遵照国家法规享受年休假的资格 4.1.1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以最近一次入司时间为起点计算,即参加工作时间)享受带薪年休假。 4.1.2员工享受年休假期限具体为: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其中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4.1.3属本公司兼并企业员工连续工作年限按兼并企业入司时间为起点计算。 4.2 遵照国家法规不享受当年年休假情况 4.2.1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2.2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2.3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考勤与休假管理制度(6)

考勤与休假管理条例_2015年修订版 目录 第一节目的 (2) 第二节范围 (2) 第三节考勤总则 (2) 一、管理原则 (2) 二、定时工作制 (2) 三、弹性工时 (2) 四、考勤记录 (2) 五、特殊情况 (3) 六、准假权限与审核 (3) 第四节考勤与假期管理 (3) 一、迟到、早退、忘打卡 (4) 二、旷工 (4) 三、加班与调休 (4) 四、病假 (5) 五、事假 (6) 六、法定节假日、其他假别 (6) 七、年假 (6) 八、婚假 (7) 九、产假、相关育儿休假 (8)

十、丧假 (8) 十一、工伤假 (9) 第五节其它 (9) ------------------------------------------------------------------------------- 第一节目的 为规范公司考勤与休假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节范围 适用于####全体员工。 第三节考勤总则 一、管理原则 1. 公司执行法定作息时间,考勤的最小单位为1小时; 2. 根据岗位的工作特点,若需要调整作息时间,需报公司行政部批准执行。 二、定时工作制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7:30 午餐时间:中午 11:30-13:00 三、弹性工时 1.指员工在保证上午9:30到下午17:30分核心工作时间时,上班时间可延至上午10:30前,同时将对应的下班时间相应延至18:30后; 2. 适用范围:销售人员、技术人员; 3. 销售人员允许有弹性工作时间,允许出差、外派、商务走访等外事活动,工作时间内的办公调整,需报公司行政部备案,填写《客户走访会晤记录单》。 四、考勤记录 1. 公司实行打卡考勤管理,上午上班时间与下午下班时间各一次,考勤周期为当月月初至月末;

2018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_年休假管理办法

年休假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及意义 为了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激发员工的工作激情,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以及国家和地方的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定义 1、年休假是国家很据劳动者工作年限和劳动繁重紧张程度每年给予的一定期间的带薪连续休假。 2、国家法定休息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员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第三条休假范围及标准 1、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转正后全体员工。 2、年休假标准(工作年限以社保缴费年限为准)1)参加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每年休假5天;2)参加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休假10天;3)参加工作已满20年的,每年休假15天; 4)每累计为公司工作满3年的员工,自下一年起,除享受法定年休假外,还可增加享受一天的公司年假。

3、以下情况不享受当年年休假,如已享受当年年休假,则不享受下一年度年休假 1)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者;2)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者; 3)工作已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者。4、新入职员工入职当年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公司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休假天数计算办法 (当年度在本公司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5、员工当年年休假应在次年第一季度休完,已安排员工休年休假,员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公司不予以补假、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6、年休假可与病/事假相抵,且一天年休假抵一天事假/病假。第四条年休假流程1、年休假类别 1、员工申请职工在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可向公司申请年休假,应提前两周至综合部填写年休假申请单,综合部在相应表格处填写员工可休年休

2018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年休假管理办法

2018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年休假管理办法年休假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及意义 为了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激发员工的工作激情,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以及国家和地方的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定义 1、年休假:是国家很据劳动者工作年限和劳动繁重紧张程度每年给予的一定期间的带薪连续休假。 2、国家法定休息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员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第三条休假范围及标准 1、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转正后全体员工。 2、年休假标准(工作年限以社保缴费年限为准): 1)参加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每年休假5天; 2)参加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休假10天; 3)参加工作已满20年的,每年休假15天;

4)每累计为公司工作满3年的员工,自下一年起,除享受法定年休假外,还可增加享受一天的公司年假。 3、以下情况不享受当年年休假,如已享受当年年休假,则不享受下一年度年休假: 1)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者; 2)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者; 3)工作已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者。 4、新入职员工入职当年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公司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休假天数计算办法: (当年度在本公司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5、员工当年年休假应在次年第一季度休完,已安排员工休年休假,员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公司不予以补假、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6、年休假可与病/事假相抵,且一天年休假抵一天事假/病假。第四条年休假流程 1、年休假类别:

公司考勤与休假管理制度

员工考勤及休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工作制度 一、工作时间 公司实行冬令时和夏令时上班时间制度,即每年十一月至次年四月作为冬令时段,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五月至十月作为夏令时段,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 二、打卡制度 1、公司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自觉按时打卡,不得迟到、早退。 2、打卡次数:一日二次,上、下班各一次。 三、免打卡人员 1、因工作性质,无法按时打卡的人员(如外派人员、市场人员等),由各部门经理提出免打卡人员,经公司总经理批准,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后,可实行免打卡。 2、免打卡人员仍须报考勤报表,请假及其它登记手续仍执行考勤管理制度。 第二章假期规定 一、病假 1、员工看病须提交“钉钉请假申请”或纸质版请假申请单,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前往。看病时间在半天以的按病假处理。超过半天如无指定医院病休条,则超过部分按事假处理,且半天以的看病请假每月不超过两次,超过两次以上的部分如无指定医院病休条按事假处理。 2、病假休息需持指定医院“病假条”向部门经理请假,经部门经理批准,到本部门考勤员处办理登记后方可休假。若因急病(需有医院急诊证明)来不及请假的,可委托他人或请假,事后补交医院证明书。 二、事假 1、职工因个人事务请假,按事假处理。请事假需事先提交“钉钉请假申请”流程,经部门经理批准,到本部门考勤员处办理请假登记后方可休假。

2、特殊情况(本人或家人重病住院)来不及事先请假的,事后必须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假满后应及时到部门考勤员处销假。未销假又未为办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三、婚、丧假 1、员工结婚可请婚假,一般婚假为三天。婚假必须在结婚年度安排使用,可与休假或事假合并使用。 2、员工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死亡,可请丧假三天,另给适当路程假。丧假应在丧亡之日左右一个月使用。 3、员工请婚、丧假,可以按常规先办理请假手续,然后在销假时凭结婚证明或死亡证明予以确认,凡无证明者一律按事假处理。 四、产假 1、在公司工作满两年以后怀孕、生育的女职工享受以下待遇: 产假为九十天。根据医院证明,难产或剖腹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一孩增加产假十五天。 怀孕期间:每月给予一天孕期检查假。 哺乳时间:有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个工作日给予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每个工作日的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 2、对于有生育指标的女职工,怀孕三个月以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证明,可休假十五天;三个月以上流产的,可休假四十二天,按病假的规定执行。对于没有生育指标的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证明,可按上述规定休假,休假期间待遇按事假处理。 3、女职工产假结束以后,如需要续假的,一律按事假处理,但事假最多不得超过三个月,超过三个月以上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五、计划生育假 职工接受节育手术者,经医务部门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休假,休假期间原待遇不变。 1、放置宫节育器的,自手术之日起休息3天。

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2010年09月22日 16:28:57 来源:酒泉市肃州区西洞中学 【字体:大中小】 为了规范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带薪年休假制度 (以 下简称年休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工带薪年休假务例》、国家人事部颁发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9号)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凡经批准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的机关事业单位中工作1年以上的工作人员,均可享受年休假待遇。 二、休假时间: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年、满10年、满20年后,从下月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其中,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己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及假期 (探亲假、婚丧假、产假)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三、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年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年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年累计4个月以上的工作人员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内又出现(二)、(三)、(四)、(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的年休假。 四、依法应享受寒暑假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未休寒暑假的,所在单位应当安排其休年休假;因工作需要休寒暑假天数少于年休假天数的,所在单位应当安排补足其年休假天数。 五、单位根据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工作人员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工作人员因承担野外地质勘查、野外测绘、远洋科学考察、极地科学考察以及其他特殊工作任务,所在单位不能在本年度安排其休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六、机关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不安排工作人员休年休假,应当征求工作人员本人意见。经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工作人员休假。机关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工作人员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对其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支付标准是,每应休未休1天,按照本人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包含工作人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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