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工程项目移交管理办法资料

最新工程项目移交管理办法资料
最新工程项目移交管理办法资料

工程项目移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视频及信息安全项目的建设、管理及维护等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视频及信息安全项目管理的售前、售后及维护的所有工程项目。

第三条.项目竣工移交前必须按照国家或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竣工验收。

第四条.没有全部竣工验收的工程,原则上不能同业主进行移交。本办法的工程项目移交主要包括:

1、通过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同业主之间的移交;

2、售中实施完毕后同售后维护之间的移交;

3、售前、售后主要管理和技术的负责人员离职时同部门交接人员的移交。

本办法对以上三种情况的项目移交过程进行规范和定义。

第二章移交准备

第五条.移交前的文档准备,文档资料准备应包括以下五部分资料:

一是工程过程的指导性文件:如技术交底、招投标文档、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项目实际进度执行情况、系统日常操作与维护手册等。

二是施工过程的记录性文件:如各种验收记录、测量记录、施工日记等。

三是施工过程的质量保证性文件(若有):如各种材料的合格证、复试报告等。

四是对产品的评定结论性文件(若有):如分项、分部质量评定。

五是与用户、监理、供应商沟通、协调的全部记录,特别是当前重点工作内容、遗留问题记录等。

第六条.对于交接人比较难上手的项目(例如子系统较多、施工工艺复杂、存在维护隐忧等的),除了需要进行培训准备,准备该工程案例的培训教程,对交接人进行培训以外,还必需带交接人前往项目实施现场进行项目交接。

第三章移交内容

第七条.工程移交应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项目实物及第五条所要求的全部内容(若有)。

2、与工程项目实物配套的相关附件、备用件及资料。

3、经过上级领导审批的《工程移交清单》内容。

4、离职移交时,则需要在《工程移交清单》表内,交接人签署同意移交的意见反馈,项目移交才算正式移交完毕。

5、竣工工程项目的原始技术资料,由交接人按公司的有关规定向业务管理中心归档移交。

第四章移交程序

第八条.工程文档和工程实物的移交,按照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或业主和监理要求)执行。移交后,需要产生业主和监理签证的《工程移交证书》和《工程移交清单》,提交部门审核后交综合部归档。

第九条.实施人员对售后人员项目移交程序:

1、

2、提供第五条准备的文档给售后人员检查和审阅。

3、

4、项目实施人员需要对售后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5、实施人员需要带售后人员去项目现场进行调研,通过工程文档与工程

实物进行对照分析,迅速消化现场的技术内容。

6、

7、售后人员通过技术交接后,对项目的移交进行评估,签署《项目移交

签证表》。

第十条.离职人员的对交接人的项目移交程序:

1、离职人员需要提交第五条的文档给交接人检查和审阅。

2、

3、离职人员对交接人需要进行技术交底工作,必要时需要对交接人进行

该项目的培训。培训直到交接人完全上手,可以顺利开展该项目的管

理和技术服务工作。

4、

5、离职人员需要带交接人去项目现场进行工程实物的清点、讲解、和项

目相关干系人的介绍以及该项目当前阶段的前后事项的交待等。

6、离职人员需要提供与该工程项目相关的所有文档(含电子文档)给交

接人,交接人在指定的期限内对项目文档进行消化和理解。离职人员

对交接人就该项目提出的疑问进行答疑。

7、交接工作内容完成后,交际人需要在离职人员的《离职项目移交表》

上签署同意移交的反馈意见。

第五章移交后的责任说明

第十条.工程项目在实施人员向售后人员办理了《项目移交证书》的流程后,该工程项目进入了质保期。

售后人员签署了移交文件后,该项目的维护责任由售后人员承担。但实施人员仍有义务协助售后人员解决项目售后中存在的问题。

第十一条.交接人签署了离职移交文件后,该项目的后续技术服务责任由交接人承担。

本办法由工程技术中心负责解释。

档案 移交管理办法

工程造价部成果资料管理办法 一、资料存档内容 1、清单及控制价编制项目 纸质版资料包括:委托方对编制工作的要求文件、设计答疑文件、委托方就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召开的会议纪要、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中盖章页、签字页、纸版询价单、委托单位评价表。 电子版资料包括:电子版成果文件(含加盖公章的封面扫描件)、工程造价指标、材料造价信息中没有的材料、设备价格信息、各类电子邮件。 2、全过程跟踪审计项目 纸质版资料包括:过程中出具的工作审核意见、各单位之间往来函件、工作月报、其他单位合同复印件、造价专题会议纪要、结算审核报告、委托单位评价表。 电子版资料包括:电子版成果文件、各类会议纪要(参加委托方的会议时自行草拟)、图纸、变更洽商、工程造价指标、材料造价信息中没有的材料、设备价格信息(包括:暂估材料、设备的认价信息)、各类电子文件。 3、结算审核 纸质版资料包括:委托任务书(若有)、施工合同复印件、送审结算复印件(签字及盖章页)、结算审核报告(签字及盖章页)、往来函件、委托单位评价表。

电子版资料包括:电子版成果文件(含加盖各单位公章的定案表扫描件或结算审核报告盖章后的扫描件)、工程造价指标、材料造价信息中没有的材料、设备价格信息(包括:暂估材料、设备的认价信息)、图纸、各类函件(包括电子邮件)。 4、投资北京初设概算评审、竣工决算审核 纸质版资料包括:投资北京下发的造价资咨询任务通知、单位之间往来函件、会议纪要、初设概算评审报告(签字及盖章页)、竣工决算审核报告(签字及盖章页)、委托单位评价表。 电子版资料包括:电子版成果文件(注:决算审核项目含加盖各单位公章的定案表扫描件)、审核汇报ppt、工程造价指标、材料造价信息中没有的材料、设备价格信息、往来函件、图纸。 5、监理项目造价控制 纸质版资料包括:变更洽商审核资料、进度款批复资料(若有)、暂估价审核资料、竣工结算审核意见及审核资料,施工单位上报资料。 电子版资料包括:变更洽商费用、竣工结算审核出具的电子版审核意见及审核资料,施工单位上报资料。 6、项目管理造价控制 纸质版资料:概算审核资料、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审核资料、变更洽商审核资料、暂估价审核资料、竣工结算审核意见及审核资料,施工单位上报资料。 电子版资料包括:出具的造价审核意见及以上相关的审核资料。 二、成果资料移交程序

工程项目移交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和规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完善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及移交、保修监督机制,参照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 适用围:盾安()节能系统的BOT和BT建设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及移交、保修工作均适用本办法。 3 定义:无 4 管理职责 4.1工程部 4.1.1工程部负责对各项目实施过的监控。 4.1.2负责指导各项目的竣工交验,及收集项目部竣工资料。 4.2工程管理课 4.2.1工程管理课负责及时对已具备竣工的工程项目提交竣工验收报告。 4.2.2参加由监理组织的竣工验收工作,并组织施工队伍参加竣工验收。 4.2.3对通过已通过竣工验收的工程及时项目移交。 5 管理容与要求 5.1项目部完成施工合同全部工程容,施工资料归档完整,并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后,向监理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验(见附表A),由建设单位进行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5.2工程初验由项目部协调监理单位组织进行。初验的主要容包括: 5.2.1 检查是否按质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容; 5.2.2检查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是否完整; 5.2.3检查工程使用的主要原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是否有质检证明和进场试验报告; 5.2.4检查是否有建设、设计和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2.5项目部整理竣工资料形成的工程竣工档案,应一式四套,其中两套交与甲方处,两套留存公司运营管理办公室。 5.2.6如有重大设计变更情况,项目部应有报批手续和说明材料,说明变动原因、变动容、变动后投资增减及批准文号,并由建设、监理和设计单位签字盖章认可后来,作为验收时的依据。 5.2.7在进行初步验收的同时,项目部应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组织技术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并有技术部门出具最终竣工决算书。

建设工程变更管理暂行办法

重庆正升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变更管理暂行办法 一、目的 为保证公司投资建设项目的工程在总体计划成本控制范围内实施,以及规范约束建设过程中的不严谨行为,特制定本暂行管理办法。本办法适用于项目从设计变更到施工阶段的工期、质量、投资成本以及保证项目品质效果控制的全过程。 二、变更类别 设计变更——指对原设计的补充、完善、优化及市场条件变化而提出的变更。 施工条件变更——指未能预见的现场条件或不利自然条件,与标书中描述有本质差异,导致施工单位向公司提出工程价款、措施和工期调整等而提出的变更。 合同条件变更——指公司对施工单位承包的工程项目、数量、质量、工艺、供料方式等要求进行调整以及对原标书有关部分进行修改的变更。 三、职责 (一)公司项目部总(副总)工程师负责对所提出的设计变更进行工作,由项目部负责对施工单位的执行进行监督、签证。 (二)公司项目部、预决算部负责施工条件变更的工作,由项目部负责对施工单位的执行进行监督、签证。 (三)公司预决算部、项目部负责施工合同条件变更的工作,预决算部负责修订原合同或签订补充合同的工作,项目部负责对施工单位的执行进行监督、签证。 四、工程变更程序实施规定 (一)设计变更 1.设计变更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公司相关部门、政府主管部门等提出。其提出的依据如但不限于下列: (1)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地质,水文实际情况与勘察报告资料不符; (2)不影响工程投资、工期及工程最终质量与整体设计功能、效果的局部变动; (3)施工中发现的问题,不核定或改变设计就难以或无法继续施工;

(4)原设计的错、漏、缺,影响局部使用功能或使用不便、以及设计标准的不适宜; (5)投资的变化、项目整体规划的变化; (6)其它更改的依据。 2.设计变更的论证、评估 (1)公司总(副总)工程师负责不定期主持设计变更协调会,公司总经理(重大设计变更参加)、分管副总、项目部经理、技术负责人、现场代表及专业工程师、材设部、预决算部、营销部、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代表、施工单位代表(视具体情况)应参加设计变更协调会。 (2)设计协调会对所提出的设计变更建议,根据实际工程情况和其它有关资料、合同有关条款,对以下内容进行评估、确定: ·设计变更项目与变更前的技术类似程度和难易程度; ·设计变更的单价或总价(即成本控制影响); ·设计变更的工程量及对工期的影响情况; ·设计变更的技术方案、方法及对施工质量带来的影响; 设计变更由总(副总)工程师负责此项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负责编写或配合设计单位编写设计变更文件,提交设计单位审查同意签章。 3.设计变更的处理规定: (1)基坑与地基、基础部分。公司总(副总)工程师负责要求设计单位处理设计变更的设计师、勘察单位处理地质变化的代表,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要求随时应召到达现场处理问题。 (2)基础以上至封顶部分。公司总(副总)工程师负责要求设计单位设计师代表参加每次的设计变更协调会,处理设计变更事务。 (3)凡多次变更的,必须对每次变更过程进行核定,检查是否每次都进行了实质性的施工,还是仅仅在图纸、变更单上调整。 4.设计变更文件的审查、审定及批准 设计变更文件的审批: (1)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存在的不足提出的设计变更,直接由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负责督促、跟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设计文件编制工作。 (2)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由施工单位填写《工程变更(洽商)核定单》,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由公司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提交设计单位审定同意签章。

国家档案局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附件1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会计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管理会计档案。 第三条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会计档案工作,共同制定全国统一的会计档案工作制度,对全国会计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档案工作,并对本行政区域内会计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第四条各单位应当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工作,设立档案机构或配备档案工作人员,建立和完善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鉴定销毁等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技术和措施,保证会计档案的真实、完整、可用、安全。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会计档案是指各单位在进行会计核算过程中接收或形成的,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事项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等各种形式的会计资料。

以下会计资料应纳入归档范围: (一)会计凭证: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二)会计账簿: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其他辅助性账簿。 (三)财务会计报告: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四)其他会计资料: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销毁鉴定意见书,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资料。 第六条单位可以利用计算机、网络通信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管理会计档案。 第七条单位内部形成的电子会计资料,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可仅以电子形式归档保存: (一)电子会计资料来源真实有效,由相应的信息系统生成和传输。 (二)使用的会计核算系统能够准确、完整、有效接收和读取电子会计资料数据;能够输出符合归档格式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设定并履行了经办、审核、审批等必要的电子签证程序。 (三)使用的档案管理系统能够有效接收、管理、利用电子会计档案数据,符合电子数据长期保管要求,并建立了电子会计档案与相应纸质会计档案的索引关系。 (四)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电子会计档案数据被篡改。 (五)建立电子会计档案备份制度,能够有效防范自然灾

上海市电子档案移交和接收管理办法.pdf

上海市电子档案移交和接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工作,确保电子档案真实完整、安全可靠、长期可用,根据《上海市档案条例》和国家档案局《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电子档案,是指具有凭证、查考和保存 价值并归档保存的电子文件。 本办法所称电子文件,是指国家机构、社会组织或个人在履行其法定职责或处理事务过程中,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 办理、传输和存储的数字格式的各种信息记录。 第三条凡本市立档单位向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电子档案及 档案馆接收电子档案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电子档案的移交、接 收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档案移交单位和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应当切实履行电子档案移交和接收职责。 第五条移交与接收的电子档案应当真实可靠、齐全完整和 安全可用;涉密电子档案的移交与接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保密安 全的要求。

第六条国家综合档案馆接收电子档案的范围,参照国家和 本市有关档案进馆范围的规定,包括记录各单位核心业务和重要 工作成果的文书、科技、专业、音像等类电子档案。 第七条属于接收范围的电子档案一般自形成之日起5年内向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对于有特殊要求的电子档案,可以适当延长移交时间。 第二章电子档案的移交 第八条电子档案的移交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电子档案的元数据和目录文件应与电子档案一并移 交,并与电子档案建立关联关系,电子档案的存储结构见附件1。 (二)电子档案有纸质等异质载体的,应当在目录文件中记 录相关信息,异质载体的移交时间、整理要求按照国家和本市现 有的档案移交规定执行。 (三)采用技术手段加密的电子档案应当解密后移交,压缩的电子档案一般应当解压缩后移交。 (四)移交单位应当将已移交的电子档案在本单位备份保存 至少5年。

工程交接管理办法

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工程交接管理办法 编制 审核 批准 二〇一七年一月一日

工程交接管理办法 1、总则 1.1为规范燃气新建、改造工程的内部交接组织管理,保证交接工作有序进行,确保新建、改造工程项目安全、稳定、及时的投入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燃气工程验收合格后交接管理。 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燃气管道移交、接收工作。 3、定义 3.1工程交接:指公司开发的燃气管道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和备案后,并经相关部门确认签字,达到规定标准,移交给接收部门进行管理的过程。 4、职责 4.1施工单位负责工程竣工自验,编制工程竣工资料; 4.2监理单位负责工程竣工预验收; 4.3工程部审定竣工文件;组织竣工资料移交;组织燃气管网工程的联合验收和质量评定; 4.4安全运行部负责参加燃气管网工程的联合验收和质量评定;无明显的外观质量缺陷;组织实施新建管线与已带气管线碰接作业;提前碰管的带气管线的巡线和安全管理工作。 5、交接内容 5.1工作范围:

工程交接适用各项燃气工程交接,重点包括: a新建设燃气中、低压管网及燃气设备设施; b大修更新改造后的中、低压管网及燃气设备设施; c新建工、商业用户燃气设备设施; d施工完成超过3个月未进行臵换通气的燃气管线或设备,需从新进行气密性实验,设备进行重新调试。 5.2工作类别: a一般工程交接(中低压管网) 安全运行部和工程部部门负责人及施工单位指定人员到场。 b重点工程交接(所有中低压工程等) 前期由安全运行部和工程部负责人至少2人进行节点工程的交接工作,竣工后由分管安全副总经理和安全运行部和工程部负责人组成联合交接小组,对工程进行交接。 5.3新建燃气工程的竣工交接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a新建燃气管线及施工符合设计、施工等相关规范规定要求。 b新建管线周围没有施工,投产臵换遗留的问题均已处理完毕。 c管线上无违章占压现象。 d有标准的竣工图电子版(1:1000)。 e定向穿越资料齐全。 f设备设施的资料齐全。 5.4燃气管网工程验收合格后,工程部门应于10日内提交完整的、

(完整版)建设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建设项目工程变更及变更计量的工作程序,有效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程变更的合法、合规、有序和时效性,满足工程质量、精度和成本控制的要求,结合公司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此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工程在实施工程中发生的所有变更。 第三条管理原则 1.先审批后实施原则 工程变更严格实行“先生僻后实施”的原则,应急性以及存在严重安全应还的变更。井项目部分管副总经理同意后可先实施,并按本管理办法在60个日历天内完成审批手续。 2. 实事求是原则 相关部门及单位在工程变更管理中必须坚持“实施求实”的原则。不瞒报、不虚报、不增报,不得采取“化整为零、化大为小”等方式认为降低审批级别。

3,实施与审批一直原则。 工程变更的实施必须于生僻通过的范围、内容、工程量、金额等一直,项目部应加强实施工程中的动态控制,对审批后出现范围、内容超审批或实施金额超过审批金额20%或实施金额跨越审批权限之任一情况的,有项目部负责按事前审批手续补充报审,未补充报审的,一律不予认可。 第四条工程变更分类 第一类变更:指单次变更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变更;第二类变更:指单次变更金额在60~100万元(含60万元)的变更;第三类变更:指单次变更金额在20~600万元(含20万元)的变更 第四类变更:指单次变更金额在20万元以下的变更。 单次变更金额,是指拟发生变更的全部直接费金额,变更金额不冲抵被替换项目的造价。 第五条审批管理 (一)变更报批要件 1.变更的原因及依据; 2.变更的内容及范围; 3.变更的工程量及造价; 4,建立、造价对变更应另行计费的分析意见; 5.造价单位出具的计价表;

改制移交档案管理规定办法范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改制移交档案管理规定办 法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18209改制移交档案管理规定办法Administrative Measures for Restructuring and Transferring Archive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改制移交档案管理规定: 市档案移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四川省实施办法》和《机关档案工作条例》,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档案移交工作,确保档案的顺利交接,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档案移交,是特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它组织与当地国家综合楼馆之间定期的档案交接。 第三条档案移交依照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市级单位和省属单位(除国家、省有明文规定外)的档案须向市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县(区)、乡(镇)单位的档案须向当地县(区)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 第二章移交范围

第四条各行政区划辖区仙的下列单位所形成的档案,凡年满10年、保管期限为永久与长期的,均属移交范围: 一、市级地方党委、纪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和群众团体等机构及其工作部门、直属临时性单位; 二、市人民政府及直属工作部门和派出单位; 三、市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隶属的独立分管某方面工作或从事某项事业的行政管理机关和事业单位; 四、市人民政府及工作部门管辖的国营企业; 五、属于地方和上级主管部门双重领导或虽由上级主管部门垂直领导但省级部门未设专门档案馆的单位; 六、撤销单位和国家破产企业; 七、有代表性的集体所有制单位、民营企业; 八、市级国家综合档案所有制单位、民营企业; 第五条所移交的档案门类必须齐全完整,即应包括文书档案、科技档案、专门档案、业务档案、会计档案、声像档案等,以维护档案全宗的完整性。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擅自扩大或缩小档案的移交范围和延长或缩短移交时限。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移

各类档案移交管理办法

公司各类档案移交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细化在公司档案统一管理中移交环节的工作,结合公司实际,在公司各类档案移交过程中,按照档案归属的职能和性质,将收集前的档案分为文书档案、业务档案、财务档案、人事档案、设备档案、声像档案、荣誉实物档案七类。具体管理办法如下: 文书档案管理 一、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公司行政事务、教育培训、职业卫生、劳动合同等活动中反映主要职能的历史面貌,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以及有密切关系的上下级文件材料。 二、办公室应由专人负责处理公司文件材料的收发工作,上级下发的各种文件应将原稿和正文统一存放,公司领导参加上级会议带回的文件材料也应及时收回归档,并于当年年底移交档案室,移交时按目录清点,交按双方在移交册上签字,各执一份。 三、归档文件材料必须齐全、完整,立卷时要按照公司档案分类方案中的规定组卷。 四、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30年、10年三种,立卷时要按照档案统一规定的保管期限表划分文件材料的保管期限。 业务档案管理

一、业务档案管理归档的基本范围:公司正常生产、销售、采购等环节岗位管理活动中形成的所有台账和资料。 二、业务档案由各职能科室日常工作积累形成,按时要做好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于当年度年底前移交档案室。 三、业务档案的立卷工作要遵循档案室编制的档案分类规则,做到真实、完整、符合档案规范要求。 四、查阅过往业务档案的,需经登记签字后方可查阅。 五、一经组卷归档的文件材料,任何人不得更改其内容,更不能抽换档内材料。 财务档案管理 一、财务档案是记录和反映我公司生产经营运行活动的重要史料和证据,是档案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集中统一管理。 二、财务档案归档的范围:财务工作中的凭证、账簿、报表及其它。 三、每年形成的财务档案,应由公司财务科按归档要求负责整卷,当年的财务档案,在年底终了后,可暂由财务科保存一年,期满后编制案卷目录一式三份,财务科留一份,其余两份连同财务档案一并交公司档案室保管。 四、财务案卷原则上不得外借,如有特殊情况,需经分管领导批准,但不得拆卷,应限期归还。

工程移交生产管理制度通用范本

内部编号:AN-QP-HT598 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In A Group Or Social Organization, It Is Necessary T o Abide By The Rules Or Rules Of Action And Require Its Members To Abide By Them. Different Industries Have Their Own Specific Rules Of Action, So As To Achieve The Expected Goals According T o The Plan And Requirement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移交生产管理制度通用范本

工程移交生产管理制度通用范本 使用指引: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团体或社会组织中,需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并要求其成员共同遵守,不同的行业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岗位都有其具体的做事规则,目的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1 目的 为做好光伏电站工程移交生产工作,提高光伏电站工程建设管理整体移交水平,结合光伏电站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引用标准或参考文件 2.1 GB 2297-1989 太阳光伏能源系统名词术语 2.2 GD 001-2011 太阳能发电工程技术标准:光伏发电工程规划报告编制办法(试行) 2.3 GD 002-2011 太阳能发电工程技术标准:光伏发电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试行)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2018版)

厦门百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2018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工程变更行为,保证工程质量、投资,根据《厦门市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预决算管理办法实施办法》(厦财建[2013]117号)、《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市级政府投资基建项目工作流程的通知》(厦财建[2016]36号)、《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强化市级财政投融资项目投资管理的补充通知》(厦发改投资[2017]69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厦门百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厦百程[2014]255号)进行修订。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变更是指自工程开标之日起至工程合同结算前,对已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所做的修改、完善和调整的行为。 第三条工程变更应符合国家有关工程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符合工程质量、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要求,符合环境保护、节约用地的要求,并有利于节约投资、加快施工进度。各参建单位应在深入调查、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出,避免在同一工点发生二次变更。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代建的各类财政性投融资项目工程主体的变更。因工程主体变更引起的水保、环保、规划、用地、用海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变更报批手续。公司自营项目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 第五条工程变更实行业主项目部负责制,工程建设管理部、总工办、工程管理部参与审核,公司领导根据权限审批。 (一)业主项目部负责组织工程变更方案的论证、审核、报批(或审批)等工作,督促承包人落实工程变更方案,做好工程变更的汇总工作。 (二)工程建设管理部参与复杂工程或重要工程的变更方案审核,审查工程变更手续履行情况,抽查工程变更的执行情况,并将检查结果纳入业主项目部年度绩效考核。 (三)总工办参与复杂的工程变更或重要的工程变更的方案审核,协助业主项目部做好工程设计方案变更的报批工作,协助业主项目部对接市发改委。 (四)工程管理部参与工程变更方案论证与变更施工图审查,负责审核工程变更预算,审核工程变更审批手续的履行情况,抽查工程变更的执行情况,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工程建设管理部和业主项目部的年度绩效考核,协助业主项目部办理工程变更预算的报批工作,协助业主项目部对接主管部门和市财政审核中心。 第三章工程变更分类 第六条工程变更分为重大工程变更、较大工程变更和一般工程变更。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工程变更: 1.道路路线方案调整的; 2.工程主要结构物(如隧道、桥梁、互通等)设计方案发生变化的; 3.工程标准、等级、使用功能发生变化的;

最新工程项目移交管理办法资料

工程项目移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视频及信息安全项目的建设、管理及维护等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视频及信息安全项目管理的售前、售后及维护的所有工程项目。 第三条.项目竣工移交前必须按照国家或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竣工验收。 第四条.没有全部竣工验收的工程,原则上不能同业主进行移交。本办法的工程项目移交主要包括: 1、通过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同业主之间的移交; 2、售中实施完毕后同售后维护之间的移交; 3、售前、售后主要管理和技术的负责人员离职时同部门交接人员的移交。 本办法对以上三种情况的项目移交过程进行规范和定义。 第二章移交准备 第五条.移交前的文档准备,文档资料准备应包括以下五部分资料: 一是工程过程的指导性文件:如技术交底、招投标文档、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项目实际进度执行情况、系统日常操作与维护手册等。 二是施工过程的记录性文件:如各种验收记录、测量记录、施工日记等。

三是施工过程的质量保证性文件(若有):如各种材料的合格证、复试报告等。 四是对产品的评定结论性文件(若有):如分项、分部质量评定。 五是与用户、监理、供应商沟通、协调的全部记录,特别是当前重点工作内容、遗留问题记录等。 第六条.对于交接人比较难上手的项目(例如子系统较多、施工工艺复杂、存在维护隐忧等的),除了需要进行培训准备,准备该工程案例的培训教程,对交接人进行培训以外,还必需带交接人前往项目实施现场进行项目交接。 第三章移交内容 第七条.工程移交应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项目实物及第五条所要求的全部内容(若有)。 2、与工程项目实物配套的相关附件、备用件及资料。 3、经过上级领导审批的《工程移交清单》内容。 4、离职移交时,则需要在《工程移交清单》表内,交接人签署同意移交的意见反馈,项目移交才算正式移交完毕。 5、竣工工程项目的原始技术资料,由交接人按公司的有关规定向业务管理中心归档移交。 第四章移交程序

工程移交管理制度汇编

工程移交管理制度 1、制定目的: 为了加强集团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确 保竣工工程交验工作顺利有序进行,提高业主满意度,以良好的售后服务树立集团的品牌形象,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制定本方案;2、适用范围: 2.1本方案适用于集团所属各项目公司。 2.2本方案适用于集团项目公司内部与业主的移交。 2.3本方案适用于通过政府质量监督部门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包含室外配套工程。 3、组织构成: 竣工工程交验工作由项目公司副总经理协调,工程部经理主持, 工程部工程师、招商部代表、业主代表、施工单位代表、物业公司相关专业人员参加。 4、职责分工: 4.1项目公司副总经理:负责协调工作; 4.2工程部经理:负责主持及具体组织维修服务工作; 4.3招商部代表:明确售房合同中交房标准,负责与业主预约联系,确定竣工工程的交验计划和时间,与业主履行房屋交接手续。 4.4物业公司代表:熟悉售房合同中交房标准,了解工程设备设施,

熟悉水电暖通的铺设位置,无功能性质量问题时对工程项目进行接管,资料接收,负责售后服务,负责与业主履行房屋交接手续。 4.5施工单位(含分包单位):按工程部转交的维修单要求进行维修。 5、竣工工程交验工作基本流程: 物业接管业主初验钥匙交接 5.1物业接管流程: 项目工程部向物业发项目工程部项目工程部 组织验收》《工程验收工作联系函汇总验收问题 物业公司进行复验,项目工程部 (协调施工单位)接管工程问题销项、

5.2业主初验流程: 业主满招商部向业主发业主初步验收流程5.3进入房屋交接预约 工程部物业公司问题销项 (协调施工单位)招商部联系业主汇总验收情况 手续交接程序:5.3

(完整版)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及流程

云南睿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程 变更管理办法及流程 第一条、目的 1、为了加强变更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特制定本变更管理办法及流程。 2、通过对变更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审批,确保变更的及时性、合理性和经济性,消除变更对工程成本和进度带来的消极影响。 第二条、变更是对原设计内容进行完善、修改及优化,变更共分为三类: 1、一般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使用功能,不影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不影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2万元(含)以下的; 2、较大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使用功能,不影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不影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2万元至10万元(含)以下的; 3、重大变更:对原方案、原系统、主要结构布置、主要尺寸、坐标、主要标高、主要设备及主要使用功能改变及变更发生费用在10万元以上的。

第三条、变更的体现形式分为四类: 1、由建设单位(业主单位)提出的变更; 2、由监理单位提出的项目变更; 3、由设计单位提出的项目变更; 4、由施工单位提出的项目变更。 第四条对上述提出的工程变更,提出部门备齐相关原始资料,按本变更管理办法中图一及图二进行逐级上报审批。 第五条变更应将工程变更内容描述清楚。如:工程名称、变更原因、变更时间、变更部位、图纸比例、图示尺寸、规格型号、材料材质等,应达到根据变更单可准确计算工程量。 第六条变更单由项目部分专业依发生先后顺序进行编号。 第七条变更的控制 1、变更控制原则: 1.1 符合国家规范: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满足国家规范、法规的部分进行变更,使之满足国家相关规范、法规; 1.2 保证使用功能: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合理的部分进行变更,变更后应比原设计更合理、更满足使用功能;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1)单位工程及根据行业施工特点由公司专门委托专业施工单位的子单位工程(如高、低压供、配电工程、天然气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消防报警系统、电梯工程等)在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后,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式申请 验收、 源自于建筑资料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为对工程竣工验收和移交实施有效管理,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由工程部负责实施。 一、验收的基本程序 工程验收应遵循三级验收的基本程序,即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单位初验、工程部验收。 二、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 3、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技术证明文件和检验试验报告; 4、勘察、设计二施工、检测、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6、其他竣工必须的技术整理。 三、工程的竣工验收 1、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 (1)单位工程及根据行业施工特点由公司专门委托专业施工单位的子单位工程(如高、低压供、配电工程、天然气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消防报警系统、电梯工程等)在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后,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式申请验收 https://www.360docs.net/doc/299037870.html,/、同时按照《工程档案管理办法》提交全套的竣工验收资料一式四份。 (2)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施工单位验收申请后的4日内,完成竣工资料审查工作,并组织监理人员进行验收检查,并将现场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和问题书面汇总,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毕,经监理单位复查合格后,由其审查完毕的竣工资料及清单,连同全套验收资料

工程项目交接移交管理规定教程文件

工程项目交接移交管 理规定

工程项目交接移交管理规定一、工程档案资料归档责任划分

1、工程准备资料(包括开发报建、招投标资料等),由各经办部门直接向监察室归档。 2、工程监理资料主要由监理单位负责编制并归档。 工程监理资料由具有工程监理职责工程部形成的,监理工程师将监理过程资料在三天内,其它监理资料在阶段性工程完成后统一移交工程部资料。 已委托监理单位的工程监理资料,由委托监理单位形成、编制、保管,待该工程完成后统一移交工程部资料室,工程部资料员对监理资料的形成进行监督和检查。 3、工程施工资料,主要由工程部监督控制,施工单位进行具体编制、收集、整理,并在每项分部工程完成后,一个月内统一移交工程部资料室。 4、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由工程部组织,施工单位进行验收资料编制、收集并按规定移交给工程部汇总,由工程部牵头,施工单位配合报送城建档案馆。 5、工程结算资料,主要由施工单位及承包单位按照集团公司工程结算目录进行收集整理,经工程部审核,报工程主管领导审批,加盖工程部公章,提交给预决算部,由预决算部门在结算完毕后定期向监察室归档。 二、工程部资料员日常保管的资料 1、监理规划、细则及旁站方案:工程开工后,经工程部负责人审核,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加盖监理公司公章,10天内交工程部资料室存档。 2、工程开工报告及开工令:在工程开工3日内,由监理工程师向工程部资料室归档。 3、分包单位资质报验:分包单位进场10天内将单位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责任单位公章后,提交工程部资料室存档。分包单位主要包括建设单位、监理单

位、(主体)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材料检测单位、桩基础施工单位、装修单位(包含铝合金门窗)、防水施工单位、电梯施工单位、消防施工单位、道路施工单位、园林绿化施工单位等。 4、监理日志:原则上要求监理工程师每写完一本监理日志应于当天上交工程部资料室或监理公司资料员归档。 5、监理月报、总结:监理工程师每月底将监理月报表报工程部(或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批后盖章,向工程部(或监理单位)资料员移交存档,资料员需检查监理月报是否规范及符合要求。工程完工后,由项目经理编写监理工程总结,经监理总监签字,报工程主管(或监理单位)领导审批后盖章,10天内向工程部(或监理单位)资料员移交存档。 6、监理工作联系单及回复:施工单位来文,由工程部资料员统一接收,监理工程师审查后,由监理工程师或工程部资料员将回复下发给相关单位。同时工程部资料员将每份的联系单及相关回复要合并一起存档。 7、往来函件:由工程部资料员统一负责收发,公司内部往来函件和施工单位的往来函件要分开,分别编制序号后当天存档。 8、旁站记录:监理工程师在旁站工作完成后2天内将旁站记录交资料员归档。 9、单位工程坐标定位测量记录:工程开工前1周内上报资料室存档,测量记录必须有建设、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 10、签证、委托、进度申请:监理工程师办理审批手续完毕后按相关制度规定交给工程部资料员。工程部资料员将签证、委托经工程部负责人签字,报公司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2)

XXXXXXXXX公司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XXXXXXX公司的工程变更管理工作,依据政府有关法规,结合工程建设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变更,系指工程签订合同至工程正式验收前,变更设计图纸或变更工程现场工程施工的活动。经确定的设计施工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依据本办法进行。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下属企业单个合同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变更管理。 公司是指XXXXXXXXX公司。下属企业是指公司出资的全资、控股企业以及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各级企业。项目公司是指具体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的下属企业。 第四条本办法中工程变更限额范围为累计工程变更价款在单个合同总价的0%-10%(含)之间,超出10%以上的需重新申报追加合同金额并上报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审批。 第五条工程变更应从有利于工程出发,或加快竣工,或降低费用,或提高工程效率和价值、或提高安全性以及满足要求。 第六条审核工程变更应以合同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从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 第七条变更指令是实施变更的唯一途径,有指令才能实施变更,

无指令不能实施任何变更。 第八条监理单位和跟踪审计控制工程变更的外部管理。监理单位接受工程变更申报,全面审核工程变更,确定变更的原因和责任,发布变更指令,监督变更的实施,做好变更的管理台账;跟踪审计负责审核工程变更的真实性、合理性、必要性,并审核与确定承包商提交的工程变更价款。 第九条项目公司控制工程变更的内部管理,负责资料完善和传递,组织相关单位、部门洽商、初审、审核审查论证,负责跟踪、检查、督办、监督变更实施,建立变更管理内部台帐等。 第十条如工程项目未配备监理单位,由项目公司发布变更指令,并履行监理单位的变更管理职责。 第十一条工程变更必须严格坚持“先批准,后变更;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承包商未经公司批准而擅自变更和施工的,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并不予验收和计量;项目公司未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报经批准而擅自发出变更指令的,应按公司相关制度追究责任。 第十二条对现场应急、抢险、突发的、急需的、紧急或特殊情况下的重大变更,项目公司可事先口头或书面向工程技术部报告,经同意后先行紧急变更,事后及时完备图纸等工程变更资料,并补办审批手续。 第十三条工程变更的各项管理工作应确定具体的时限要求,各部门都应遵照执行并承担超限责任。 第二章工程变更管理

档案移交工作方案XX档案移交规定

档案移交工作方案XX档案移交规定 xx局xx年档案移交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提高档案现代化管理水平,使我局档案管理逐步走上制度化、正规化、规范化轨道,根据《中华人民 ___档案法》、《中华人民 ___档案法实施办法》、《四川省实施办法》、《档案馆工作通则》、《各级国家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的规定》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xx年县级各部门及省市县单位档案意见工作 ___》(xx函〔xx〕35号)和县档案局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局档案移交工作安排如下:一、档案移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档案移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xx同志担任,xx同志具体负责档案移交相关工作,各科室档案管理人员为具体工作人员。 二、档案移交范围我局1984年至xx年底前形成的、具有永久、长期保存价值的各种门类、各种载体的档案,包括文书档案、声像档案、电子档案、实物档案等(国家有明确规定不移交县国家档案馆的档案除外)。会计档案、人事档案暂不列入本次档案移交范围。 三、时间安排 3月1日至10月30日四、实施步骤(一)、查补资料阶段(7月1日-8月31日)在对文书档案室所有资料严格清查的基础上,针对所缺材料,列出清单,按照清单进行收集。

对所有档案资料进行核校、分类,按照档案相关要求进行装订、编写、录入。资料力求规范。 (二)移交资料阶段(9月1日——9月30日)按照县档案接收、移交相关手续,按期完成档案移交工作。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档案移交是单位的基础性工作之一,是加强单位内部管理的需要,因此,相关股室要高度重视,档案管理人员要集中精力,及时提供、各类资料,按要求完成各阶段工作。 2.加大投入,确保运转。此次档案移交工作任务重、项目多,为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要进一步加大投入,购买必要的档案用品和设备。同时,积极抽调档案、录入人员,专司其职,将档案管理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3.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在此次档案立卷归档、移交过程中,各股室及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同时协调好抽调人员的其他工作,确保本次工作顺利圆满完成。

文档移交与保管管理办法

文档移交与保管管 理办法

文档移交与保管管理办法 编号:GDHiPAL-DCC-P2-004 版本号:0 所属体系:行政管理 编写部门:人力资源及行政部 生效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目录 1 目的........................................................................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适用范围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编制依据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释义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 职责分工 ................................................................ 错误!未定义书签。 6 文档的移交 ............................................................ 错误!未定义书签。 7 文件的保管利用 .................................................... 错误!未定义书签。 8 附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9 修改日志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建设单位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节总则 一、为规范工程变更管理,加强建设单位(以下简称贵安建投公司)项目工程变更及施工图设计的优化、完善工作,创建优质工程,控制工程造价,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保护生态环境,顺利完成建设任务,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贵安建投公司所有组织实施的市政道路项目、公建配套项目、贵安建投公司所代建项目以及自有开发等项目,均适用本办法。 三、设计文件是工程项目建设和施工的主要依据,设计文件一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工程变更原则上以0#台帐所对应的施工设计图纸为准。0#台帐建立原则上以施工单位进场后设计单位发放的无重大变化的设计图纸为依据计算。根据市政工程建设的特点,可以分阶段建立0#台帐。 四、工程变更必须坚持高度负责精神与严格科学管理的态度,在不降低原设计标准和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对于降低工程造价,节省用地,维护生态环境,加快施工进度等方面有显着作用时,应考虑优化设计。 五、进行工程变更时,事先应周密调查,备有图片资料,其深度与施工图设计相同,以满足施工的需要,并填写相应的工程变更资料及详细陈述工程变更理由,按照本办法明确的审批权限报请批准。未经正式批准的工程变更,不得擅自开工,已开工的不得验收结算。 第二节工程变更的条件 一、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工程变更:

1、因规划调整及方案优化的原因引起的,工程变更需附相关会议纪要或批复文件、图纸等; 2、因地质变化原因引起的; 3、因不可预见因素引起的; 4、设计明显错误、遗漏或违反技术标准及技术规范; 5、在保持原设计技术标准的前提下,通过工程变更可降低投资或节省用地; 6、在保持原设计技术标准的前提下,通过工程变更不增加投资或投资增加不多,能解决特殊技术问题或对缩短工期效果明显,或保护生态环境效果显着; 7、设计图纸与实际施工现场不相符合的; 8、设计调查不详或施工中因自然条件(地质、水文、料场、材料等)发生变化; 9、由于路网、管网、水利、文物、环保、保通等方面的不可预见因素而必须变更原设计方案; 10、在不增加投资的情况下,便于采用由技术管理部门鉴定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标准,提高工效和促进技术进步; 11、经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为满足某种功能需要而新增的工程或要求扩大建设规模等; 12、其他特殊情况。 第三节职责 一、建设单位职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