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合同和主合同的关系

担保合同和主合同的关系

篇一: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签订时间顺序

讨论: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签订时间顺序

一、主要法律条文(以保证为例)

《担保法》

第五条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十四条保证人与债权人可以就单个主合同分别订立保证合同,也可以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借款合同或者某项商品交易合同订立一个保证合同。

二、观点

观点一:主合同可以晚于一般保证合同。

该观点认为,只要担保合同担保的债权在今后能够唯一确定即可,因为这样担保的债权就确定了。主债权与担保债权的主从关系,不应该理解为先后关系。

观点二:一般担保合同需在主合同成立之后(主合同履行义务时间可晚于担保合同)该观点认为,

1.担保合同与主合同是主从关系,在担保合同成立时,主合同不存在,故担保的标的债权不存在,担保合同本身应该无效。就算后来重新确定了主债权,同样不能让保证合同

自然恢复担保效力。

2.《现代金融》XX年第10期《主合同成立之前签订的抵押合同不具有担保效力》(作者系江苏金湖县人民法院法官)认为,最高额抵押或保证可以早于主合同成立。但一般抵押或保证如果早于主合同,则对主合同担保的主债权在认定上存在一定的难度。

三、结论

一般担保合同需在主合同成立之后签订方为有效。

一般担保合同在主合同前成立,法院判定抵押无效的可能性较大。

一般担保(晚于)或与主合同同时签订,但主合同贷款实际放款时间晚于担保合同,则一般对担保效力无影响。

四、主要参考文献

《主合同成立之前签订的抵押合同不具有担保效力》,载《现代金融》XX年第10期。

篇二:主合同与担保合同

如何认定主合同解除后担保合同的效力

案情

XX年1月1日,经苏某介绍并担保,由林某与吕某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合同约定由林某发包给吕某耕种土地200亩(使用权),吕某于1月1日预付给林某承包费48000元。合同由双方签字,苏某在合同中担保人处也签了字,合

同签定当日吕某按约定预付给林某承包费48000元。后因其他原因林某未将所发包耕种土地向吕某交付,经双方协商达成退还预付款并解除土地承包合同的协议,后林某退还吕某预付款13500元,余款无力退还,在林某不知情的情况下,经吕某向苏某追要由苏某垫支退还余款给了吕某。后吕某向林某追要垫支款,林某以与吕某的合同解除,苏某私自向吕某还款的行为系其个人行为与林某无关,苏某应向吕某追要此款,故拒不向苏某偿还,为此苏某将林某诉至法院。

争议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对主合同解除下担保合同的效力及此时担保人是否具有担保责任、担保人还款后是否具有追偿权存在两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主合同解除,担保合同作为主合同的从合同也同时解除,因从合同是依附于主合同而存在的。林某与吕某达成的退还预付款的协议,苏某并未以担保人的身份在重新在其上面签字,此时担保人吕某的担保责任已解除,其在未征得林某同意的前提下,私自向吕某支付余款,系苏某的个人行为,此时苏某应以错误付款为由向吕某追要此款,而不应向林某追要此款。故本案应判决驳回苏某的诉讼请求。

第二种意见认为,担保合同作为主合同的从合同,其相对于主合同是独立存在的,其效力具有相对独立性,我国

《担保法》规定的是主合同无效,从合同亦无效,但从合同由特别约定的除外。未规定主合同解除下担保合同的效力,主合同解除并不必然导致担保合同解除,本案必须经林某、吕某、苏某三方同意下才能解除苏某的担保责任,故本案吕某有权要求苏某履行担保之责,苏某履行了担保责任后有权向林某追偿。故苏某的诉讼请求应该得到支持。

评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

《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担保人因无效担保合同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或者在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内,要求有过错的反担保人分担赔偿责任”。可见,在实务操作上,在无反担保的情形中,担保人向债务人追偿的范围就是担保人已经承担的责任范围。我国《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第九十八条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可见,合同的解除并非使合同归于消灭,仅

是阻止其发生作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表明,《合同法》认可合同的解除是向将来发生作用,即对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同时《合同法》承认合同的解除将产生溯及既往

的效力,即已经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因此主合同解除后,主合同并非当然归于消灭,主合同当事人的责任仍然存在,即合同解除下的附随义务,对这种附随义务,合同双方应当履行。

保证的设立就是担保主合同债务人的履约责任,我国最高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规定:“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该条说明,如果因主合同的解除而不能免除主合同债务人的责任时,担保人仍应对该责任承担保证责任。同时笔者认为,《担保法解释》第9条第1款的规定是肯定了对担保人的追偿权,意味着无论是有效担保抑或是无效担保,在担保人的责任归属问题上,确立了主合同债务人的终极责任人之地位,即担保人的责任最终向主合同债务人进行转嫁。

具体到本案,苏某在主合同担保人处签名应视为担保关系成立,在主合同解除,林某未能全部归还吕某的预交款的情况下,苏某在未征得林某同意的情形下向吕某支付剩余款项是其履行担保之责,苏某在履行了担保责任后有权向主合同债务人林某行使追偿权。

(作者单位:山东省五莲县人民法院)

篇三:关于主合同、从合同、担保合同等

一、主合同与从合同

根据两个或者多个合同相互间的主从关系为标准,可将合同分为主合同与从合同。

主合同是无须以其他合同存在为前提即可独立存在的合同。这种合同具有独立性。

从合同,又称附属合同,是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其存在前提的合同。保证合同、定金合同、质押合同等相对于提供担保的借款合同即为从合同。

从合同的存在是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的,故主合同的成立与效力直接影响到从合同的成立与效力。但是从合同的成立与效力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与效力。

二、担保合同与主合同

担保法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

主合同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订立的经济合同。担保合同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订立的担保主合同债权实现的合同。

因此,担保合同是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为根据的。有了主合同才有担保合同的必要,没有主合同,就不需要担保合同,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是主从关系。担保合同的性质是从合同的性质。主合同无效,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也就是说,当事人在主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

务关系等于不存在,在这种情况下,担保失去了前提,因此担保合同也归于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是否会影响主合同的效力呢不会的,因为主合同的存在并不以担保合同的存在为前提,因此,担保合同无效并不影响主合同的效力。

三、担保合同的担保方式

担保方式可分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五种。

担保合同的种类及形式包括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定金合同。行使留置权无须签订合同。附:保证合同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保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保证的方式;(四)保证担保的范围;(五)保证的期间;(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保证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二)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四、主合同变更会影响抵押的效力吗?

据合同相互间的主从关系,可以将合同分为主合同与从合同。所谓主合同,是指不需要其他合同的存在即可独立存在的合同。那么在一个从合同为抵押的合同中,主合同要是发生了变更,那从合同中抵押的效力会受到影响吗【案情】

XX年8月29日,被告马某因承包九江市一娱乐场所,以自有一套住房作为抵押担保,向九江市某银行申请借款人民币3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房地产抵押担保合同》各一份,并到九江市房产部门办理了抵押物登记。借款合同约定:被告马某向该银行借款人民币30万元,借款期限至XX年8月28日,借款利率为月息‰,后因故该笔借款未发放。同年9月5日,被告马某又与该银行再次签订《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及《个人住房借款抵押合同》各一份,约定借款金额为人民币40万元,借款用途为

购房,月利率为‰,借款期限至XX年9月6日,并约定原抵押合同一同生效,但双方没有重新办理抵押物登记。借款到期后,被告马某只归还本息5万元,截止XX年2月20日,被告马某尚欠该银行借款本息46万余元。为此,该银行于XX年3月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马某偿还借款本息,并拍卖、变卖抵押物房屋优先受偿。

【分歧】

主合同变更是否影响抵押效力

第一种观点认为,抵押合同未生效,银行不享有优先受偿权。理由是,抵押合同是从合同,XX年8月29日银行与马某签订抵押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是30万元的借款,而不是同年9月5日的40万元的借款。由于30万元借款并未发生,属于从合同的抵押合同失去了担保对象。9月5日,双方再次签订40万元的偿款合同时约定原抵押合同一同生效,但根据我国担保法第四十一条“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的规定,银行与马某应再次到房产部门办理登记,注明担保的债权是40万元的借款,抵押合同才成立。因银行与马某未去办理登记,故抵押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

第二种观点认为,抵押合同生效,银行享有优先受偿权。理由是:银行与马某于XX年8月29日到房产部门办理了抵押物登记,尽管登记时抵押合同担保的主债权是30万元的借款,但该借款合同未履行,同年9月5日双方签订40万元的借款合同,并约定原抵押一同生效,实际上是对抵押合同担保的主债权进行变更,这种变更是当事人的意见自治,未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因而抵押合同仍然有效。

【分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理由如下:

抵押是物的担保方式,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继续保持对

不动产、不动产权利、动产等特定财产的占有,而依照一定的方式将该等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在抵押担保中,优先受偿权是抵押权的核心和实质。

抵押权的特征之一是其从属性,即抵押权作为一种担保物权,自然属于从权利,其成立、消灭和处理必须以一定债权关系的存在为前提而且从属于该主债权,故第一种观点看似颇有道理。但是,我国担保法规定以不动产作为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其立法目的之一是确保债权人优先受偿权的实现,原则上债务人将房产等财产进行抵押并办理登记后不允许债务人再将房产等用于其他债权抵押。

本案中,虽然银行与马某办理抵押物登记时,抵押合同担保的住债权是30万元借款,但该借款合同未履行,随即银行与马某重新签订40万元的借款合同,同时约定原抵押合同一同生效,这种约定主要是对抵押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数额进行变更,合同当事人还是原来的当事人,担保的主债权还是借款,性质未发生变化,抵押合同担保的主债权是存在的,同时并未损害第三人的利益,重要的是这种约定能确保抵押权的实现。在银行、马某未到房产部门办理解除抵押物登记时,银行的权益仍然能够得到保护,银行与马某签订两份借款合同的时间仅相差7天,机械地理解银行、马某先

要到房产部门办理撤销30万元主债权的抵押登记,再办理40万元主债权的抵押登记,只会增加当事人的累赘,其实是没有必要的。

需要指出的是,我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七条“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的规定,与我国担保法第四十一规定的不同,物权法将不动产和不动产物权登记作为抵押权的成立条件,而非抵押合同的生效条件,因本案当事人的行为发生在物权法实施之前,应当适用当时的法律规定,故在此不作详细论处。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借款合同模板(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1286-14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借款合同模板(完整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借款合同模板(完 整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 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借款方(乙方): 住所地: 联系电话: 担保方(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1.借款金额、期限 1.1 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下同)。

1.2 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1.3 甲方应按1.2条约定一次性提取借款,乙方提前或推迟提款,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违约。 2.借款利率、利息 本合同项下月利率为%,自实际提款日起按日计息。借款到期,利随本清。 利率按以下方式支付: 3.还款方式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期偿还借款本金和按期足额支付利息。 4.担保 4.1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丙方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4.2 丙方完全了解乙方的借款用途,为其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最新的债权担保合同范本【律师版】

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最新的债权担保合同范本【律师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债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地址: 乙方(担保人): 身份证号码:地址: 丙方(债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地址: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担保协议: 一、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 乙方自愿为丙方(债务人)与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买卖业务中所产生的债务提供担保。乙方担保的债务为每批货款到期时未付的货款,在丙方支付甲方该批货款后,担保责任自动转至下批未付货款。 二、担保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即丙方在购销合同(主合同)规定的货款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甲方可以要求丙方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乙方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三、担保范围 乙方应当就丙方与甲方业务中的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包括逾期未付货款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甲方为实现该债

权的费用支付等。 四、担保期间:甲方与丙方业务中未付货款偿还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即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五、其它约定 1、担保期间,如果甲方需要转让担保债权或对购销合同(主合同)进行概括转让(权利义务整体转让),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乙方的担保责任不因甲方的债权转让或部分转让或购销合同概括转让而解除,乙方仍需对新的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 2、甲方与丙方在业务过程中,对购销合同(主合同)数量、价款、合同履行期限(包括货款的支付时间)等内容的变更,无论是否经过乙方同意,也不论是否减轻或加重乙方的担保责任,乙方均应对变更后的购销合同(主合同)产生的债权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承担全部担保责任。 3、因本合同产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管辖地依据购销合同(主合同)确定。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盖章):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购销合同担保书范文

担保书范文大全 一、个人借款担保书(两份) 二、担保书格式及范本 三、信用担保书 四、诉讼财产保全担保 五、美国留学经济担保书 六、入职担保书(四份) 七、家长责任担保书 八、投标担保书格式 九、质量承诺书格式 十、诉讼财产保全担保书(三篇) 一、个人借款担保书(两份) 编号:____ 甲方借款人: 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 籍贯: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 现工作单位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乙方(贷款单位):________ 乙方(贷款单位)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户籍所在地:________移动电话:________ 现居住地:________ 现工作单位:________ 担保人与被担保人关系:同事、亲戚、朋友 借贷事由 因宁波市镇海金亿机电有限公司车间员工刘虎家中生活困难 协议事项: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 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壹万元(¥xxxxx)于 20xx年7月7日前交付甲方。 二、借款利息:无 三、借款期限: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从7月15日至20xx年xx月15日(共5个月)以xxxx元/月的额 度从借款人的工资中扣还借款。五、(担保人)刘亮愿意为乙方贷给甲方刘虎人民币壹万元 (¥xxxxx)提供担保:若甲方(借款人)未按时还清乙方的贷款,甲方担保人刘亮愿意无条 件承担还清剩余贷款。 六、违约责任:若双方违反以上协议,需向对方承担支付壹仟元的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双方均可提交当地司法部门仲裁或裁判。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甲方(借款人) 担保人:签订日期: 个人借款合同担保书 编号: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银行: 鉴于你行向_________(下称“借款人”)提供(币种)_________贷款(金额)_________(大 写:__________________)(下称“贷款”)。该借款合同(下称“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_。

反担保合同(通用版)

反担保合同 合同编号: 担保人:(以下简称“担保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 反担保人: 营业执照编号/身份证号码: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 反担保人: 营业执照编号/身份证号码: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注:如反担保人为多人,则反担保人中多人各为独立的保证人。

鉴于(以下简称“融资人”)和担保人签订的《委托担保合同》,编号为,融资人与或将与(以下简称“贷款银行”)签订《》(以下简称“融资合同”)和担保人与或将与贷款银行签订《》(以下简称“保证合同”)约定,担保人作为保证人为融资人向贷款银行融资不超过人民币(大写)万元整(融资期限不超过个月,具体融资金额及融资期限以融资人和贷款银行实际签订融资合同后贷款银行发放融资款时融资凭证载明为准)提供保证担保。为保障担保人权益,反担保人与担保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反担保人为前述融资性担保向担保人提供反担保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被反担保的主债权:被反担保的主债权为担保人担保的融资合同项下的融资款,本金为人民币(大写)万元整(融资期限不超过个月,具体融资金额及融资期限以融资人和贷款银行实际签订融资合同后贷款银行发放融资款时融资凭证载明为准)。 二、反担保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担保人承担保证担保责任后,可向反担保人主张反担保担保权;担保人虽未承担保证担保责任,但本合同另有约定可预先以包括但不限于诉讼等方式向反担保人主张反担保担保权。 反担保人在收到担保人主张实现反担保债权书面文件之日起五日内向担保人清偿担保人代偿或可能代偿的全部款项。 三、担保人虽未承担保证担保责任,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预先向反担保人行使反担保担保权: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借款合同示范文本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借款合 同示范文本 In Order To Protect Their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The Cooperative Parties Reach A Consensus Through Consultation And Sign Into Documents, So As To Solve And Prevent Disputes And Achieve The Effect Of Common Interests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借款合同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合同资料应用在协作多方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过共同商量最终得出一致意见,特意签订成为文书材料,从而达到解决和预防纠纷实现共同利益的效果,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借款方(乙方): 住所地: 联系电话: 担保方(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 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1.借款金额、期限 1.1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下同)。

1.2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为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1.3甲方应按1.2条约定一次性提取借款,乙方提前或推迟提款,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违约。 2.借款利率、利息本合同项下月利率为%,自实际提款日起按日计息。借款到期,利随本清。 利率按以下方式支付: 3.还款方式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期偿还借款本金和按期足额支付利息。 4.担保 4.1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丙方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4.2丙方完全了解乙方的借款用途,为其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合同担保书格式范文

合同担保书格式范文 甲方(担保权人):乙方(担保人):丙方(被担保人):(以下简称甲方)与担保人(以下简称乙方)就被担保人(以下简称丙方),提供担保,签订如下担保合同: 1、乙方自愿为丙方保,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2、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为: (1)丙方所发的一切费用及违约金; (2)甲方与丙方之间出现协议终止或被解除等情况;丙方出现时,乙方仍然应依照本合同履行担保责任,以上情况不发生免除乙方担保责任的后果。 3、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丙方赔偿甲方所有损失并承担违约金后终止。 4、若丙方出现权要求乙方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若乙方和丙方都不履行合同义务的,甲方有权向甲方注册所在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并追究乙方和丙方相应的违约责任。

5、在担保期间担保人不得擅自单方撤销担保;担保人若撤销担保,需经甲、乙、丙三方再次共同达成相关协议,赔偿甲方所有损失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后方可撤销。 6、担保人承诺在本合同下面所填写个人资料真实无误。如资料有误,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7、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担保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担保合同8、乙方、丙方需提供 __复印件并按手印或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加盖公章。 甲方(盖章、签字): 乙方(盖章、签字): 丙方(盖章、签字): 年月日 债权人(全称):

保证人(全称):(1)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 为了确保____________(下称债务人)与债权人签订的编号为 __________的《特许经营合同》(下称主合同)的切实履行,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实现,保证人愿意为债务人依主合同与债权人所形成的债务提供保证。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根据我国《担保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担保合同保证人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币种及大写金额)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保证范围 保证人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购销合同担保书

购销合同担保书 篇一: 购销担保合同 购 销 担 保 合 同 甲方: (供货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货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在 ________ 年 月 日签订的金额为 销合同向甲方提供担保,担保合同从属于购销合同。 一、担保责任: 1、丙方是在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登记的经济实体,任何 改变丙方本身性质、地位的事件、事项发生或有可能发生时,丙方保 证及时通知甲方和乙方。 2 、丙方担保乙方完全适当履行本合同从属的购销合同,否则由丙 方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3 、丙方的继承人(包括因改组合并而继承) 将受本担保书的约束, 并继续承担本担保项下的责任。 未得到甲方事先书面同意, 丙方不得 转让其担保义务。 4 、保证期限: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二年。 二、违约责任: 1 、乙方没有按约定的期限支付货款,甲方可要求丙方履行担保责 任,丙方若对合同履行情况有异议可在接到甲方的付款通知书后一个 星期内书面向甲方提出,否则视为无异义。 2 、甲方发出付款通知书时应附带能证明乙方违反供销合同未按期 支付货款的书面文件。 3 、丙方承担连带责任,包括供销合同中约定的未履行货款以及供 销合购销合同担保书 乙方: 丙方: 丙方根据甲方与 的购

同所约定的违约利息、乙方中途退货的违约金,必须按照付款通知书规定的还款日期、金额、方式履行。如需延期,丙方在付款通知书所规定还款日(分期付款按首笔款项的还款日计算)到期前一星期提出延期申请,经甲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 三、丙方代乙方清偿债务后,有权向乙方作相应追偿。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时,应经三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五、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丙三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起诉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六、其它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担保书是 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担保。丙方与任何其它方面签订的任何合同(协议或契约)均不影响本担保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存一份, _______________ —公证处存一份。 九、本合同自三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印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或委托代 理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 电话号码:年 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乙方(印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或委托代 理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 电话号码:年 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丙方(印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或委托代 理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

房屋抵押反担保合同(范本)

抵押反担保合同 合同编号: 抵押权人(以下称甲方) 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传真:邮编: 抵押人(以下称乙方) 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身份证号): 电话:传真:邮编: 债务人(以下称丙方) 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账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及抵押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委托保证合同》的约定,抵押权人作为保证人为债务人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申请的人民币(大写)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综合授信以保证的方式提供担保,为确保《委托保证合同》中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现抵押人以其所有的向抵押权人提供抵押反担保。抵押权人、抵押人、债务人为了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确保本合同项下抵押权的设定合法、有效,保障抵押权实现无障碍,以达到本合同提供反担保的目的,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按照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除非另有约定或者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在本合同中的含义界定如下: 1、甲方(抵押权人): 2、乙方(抵押人): 3、丙方(债务人): 4、抵押物:乙方所拥有的,详见抵押物清单。 5、银行: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

6、主合同:指债务人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综合授信协议》,合同编号:。 7、《委托保证合同》:指抵押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号《委托保证合同》。 8、还款期:指主合同规定的丙方偿还债务的期限。 第二条抵押反担保的债权 1、为了确保主合同和《委托保证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为主合同和《委托保证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甲方同意接受乙方所提供的反担保。 2、乙方自愿以所有权人的身份并且将本合同记载的抵押物抵押给甲方,作为丙方履行主合同和《委托保证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义务的反担保。 第三条抵押权利的内容 1、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利为乙方所提供的抵押物,详见抵押物清单。 2、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状况描述:详见抵押物清单。 3、抵押物价值:甲乙双方约定抵押物的价值为人民币万元,抵押反担保的债权范围是主合同项下债权中的人民币万元。但前述关于抵押物价值的约定,并不作为甲方依据本合同对抵押物进行处分的估价依据,也不构成对甲方行使抵押权的任何限制。抵押物的最终价值,以甲方实现抵押权时实际处置抵押物的净收入为准。 第四条抵押物的清点和登记 1、清点:本合同签署前,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核查抵押物,列出清单,由双方在清单上签字(个人)/盖章(单位)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抵押期间,抵押物的所有有关权证交由甲方存管。 2、登记:抵押物依法可向有关部门登记的,由甲方和乙方共同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并由乙方交纳登记费用。 第五条抵押反担保的范围 1、《委托保证合同》中约定的甲方代丙方向银行偿还的资金总额和利息(自甲方实际支付代偿之日起的利息,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银行最高贷款利率计算); 2、《委托保证合同》项下的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全部担保费、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为实现《委托保证合同》项下的债权所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调查费、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评估费、鉴证费、财产保全费等); 3、甲方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所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调查费、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评估费、鉴证费、财产保全费等); 4、其他甲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的费用。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协议书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协议书 连带责任担保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一种担保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协议书一 出借方(甲方):______,住宅地: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借款方(乙方):______,住宅地: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担保方(丙方):______,住宅地: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借款合同(1) 1、借款金额、期限。 (1)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______元,(小写) _______元(大小写别一致,以大写为准,下同)。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为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3)甲方应按1.2条约定一次性提取借款,乙方提早或推迟提款,应经甲方书面接受,否则,视为违约。 2、借款利率、利息。本合同项下月利率为____%,自实际提款日起按日计息。借款到期,利随本清。 利率按以下方式支付:______________。 3、还款方式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期偿还借款本金和按期脚额支付利息。 4、担保。 (1)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丙方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2)丙方彻底了解乙方的借款用途,为其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彻底出于自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3)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含律师费)和所有其他对付费用。 (4)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确定的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5)若甲方按合同约定提早收回款项,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向乙方通知的还款日之次日起两年。 (6)甲方与乙方协议变更本合同,无须经丙方接受,丙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7)甲方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丙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8)甲方依合同约定,依法解除本合并且,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丙方提早承担保证责任,丙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内履行保证责任。 (9)丙方保证责任为独立责任,别因甲、乙方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5、乙方权利、义务 (1)未经甲方书面接受,别得提早还款。 (2)自觉同意甲方对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事情的调查、了解及监督。 (3)按本合同约定清偿本合同项下的本金、利息。 (4)变更住宅、通讯地址、号码应在变更后7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5)如发生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妨碍的任何事件(包括但别限于离、结婚,对外投资,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等),应当马上书面通知乙方。 6、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约定日提取款项,否则甲方有权按合同利率按日计收拖延违约金。 2、未经甲方书面接受,乙方提早归还款项,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和利率

担保合同范本

2018 年担保合同范本 合同范本一 为银行信用卡申领人(以下简称乙方)就乙方向甲方申领银行分(支)行(以下简称甲方)和保证人 币信用卡(以下简称卡)提供担保签订 如下合约: 一、保证人承认《 __________ 人民币信用卡章程》和《____________ 人民币信用卡领用合约》(个人卡),并履行本合约。 二、保证人自愿为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领用 ______________ 卡进行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应如实向甲方提供有关资料,同意甲方向有关部门、单位或个人了解本人的资信情况。甲方应为保证人保密。 三、保证人中途不愿继续为乙方保证时,须向甲方提出书面退保申请,待乙方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_ 卡的债务全部清偿完毕和乙方的全部 _________ 卡失效45 天后,其担保责任方可解除,否则,保证人 仍负有连带保证责任。如因法律原因导致乙方对甲方所作的清偿无效,保证人仍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乙方 __________ 卡有效期满,保证人未向甲方提出书面退保要 求的,甲方将视同保证人继续为乙方保证,乙方领到新卡后,保证人仍继续

负有连带保证责任。 五、本合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本合约的一切争议由 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未尽事宜除甲方和保证人双方另有约定外,则依据甲方业务规定和金融惯例办理。 甲方(盖章)______ 保证人(签章) _______ _________ 年 ___ 月____ 日__________ 年 ____ 月 ___ 日 为确保________ 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在债务人不履行债 务时,保证人 __________ 愿意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债 权人经审查,同意接受 ___________ 作为保证人,双方经协商一致, 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购销担保合同(20200427222748)

购销担保合同 甲方:(供货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需货方)________________ 丙方:(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 丙方根据甲方与乙方在____年__月__日签订的金额为_____ __的购销合同向甲方提供担保,担保合同从属于购销合同。 一、担保责任: 1、丙方是在___________注册登记的经济实体,任何改变丙方 本身性质、地位的事件、事项发生或有可能发生时,丙方保证及时通知甲方和乙方。 2、丙方担保乙方完全适当履行本合同从属的购销合同,否则由丙方承担连 带担保责任。 3、丙方的继承人(包括因改组合并而继承)将受本担保书的约束,并继续 承担本担保项下的责任。未得到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丙方不得转让其担保义务。 4、保证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二年。 二、违约责任: 1、乙方没有按约定的期限支付货款,甲方可要求丙方履行担保责任,丙方 若对合同履行情况有异议可在接到甲方的付款通知书后一个星期内书面向甲方 提出,否则视为无异义。 2、甲方发出付款通知书时应附带能证明乙方违反供销合同未按期支付货款 的书面文件。 3、丙方承担连带责任,包括供销合同中约定的未履行货款以及供销合同所 约定的违约利息、乙方中途退货的违约金,必须按照付款通知书规定的还款日期、金额、方式履行。如需延期,丙方在付款通知书所规定还款日(分期付款按首笔 款项的还款日计算)到期前一星期提出延期申请,经甲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 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 三、丙方代乙方清偿债务后,有权向乙方作相应追偿。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时,应经三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抵押反担保合同协议(模板)

编号:_____________抵押反担保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抵押权人(以下称甲方) 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传真:邮编: 抵押人(以下称乙方) 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身份证号): 电话:传真:邮编: 债务人(以下称丙方) 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账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及抵押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委托保证合同》的约定,抵押权人作为保证人为债务人向______________申请的人民币(大写)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综合授信以保证的方式提供担保,为确保《委托保证合同》中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现抵押人以其所有的向抵押权人提供抵押反担保。抵押权人、抵押人、债务人为了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确保本合同项下抵押权的设定合法、有效,保障抵押权实现无障碍,以达到本合同提供反担保的目的,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按照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除非另有约定或者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在本合同中的含义界定如下: 1、甲方(抵押权人): 2、乙方(抵押人): 3、丙方(债务人): 4、抵押物:乙方所拥有的,详见抵押物清单。 5、银行: 6、主合同:指债务人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综合授信协议》,合同编号:。 7、《委托保证合同》:指抵押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号《委托保证合同》。

个人连带责任保证合同 个人保证合同模板

个人连带责任保证合同

甲方(债权人):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办公地址: 邮编: 电子邮箱: 乙方(保证人): 身份证: 住所: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邮寄地址: 邮编: 电子邮箱: 甲方和乙方以下单独称为“一方”,合并称为“双方”。

鉴于: 1.为担保《主债权合同》(定义见下文)的履行,乙方愿意根据本合同的约定, 为主债务人在《主债权合同》和项下对甲方的全部债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甲方同意接受乙方所提供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1条定义 除非本合同上下文另有解释或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1.1本合同:指双方签署的编号为xx04的《XX供应链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及对该 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1.2《主债权合同》:指主债务人与贷款机构签署的编号为的《委托贷款借 款合同》及对该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以及甲方与主债务人及其他相关方签署的编号为xx01的《投资协议》及对该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上述合同/协议名称和编号以实际签署为准。 1.3主债务人:XX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4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本合同中,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 政区和台湾省。 1.5工作日:指除周六、周日和中国的法定假日之外的任何一天。 1.6机构:指法人和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的合称。 1.7法律:指中国任何立法机关、国家机构或监管机构颁布的、适用并约束本合同 任何一方的一切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条例、指令等规范性文件。 1.8元:如无特别约定指人民币元。 第2条被担保债务

担保合同和主合同的关系

担保合同和主合同的关系 篇一: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签订时间顺序 讨论: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签订时间顺序 一、主要法律条文(以保证为例) 《担保法》 第五条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十四条保证人与债权人可以就单个主合同分别订立保证合同,也可以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借款合同或者某项商品交易合同订立一个保证合同。 二、观点 观点一:主合同可以晚于一般保证合同。 该观点认为,只要担保合同担保的债权在今后能够唯一确定即可,因为这样担保的债权就确定了。主债权与担保债权的主从关系,不应该理解为先后关系。 观点二:一般担保合同需在主合同成立之后(主合同履行义务时间可晚于担保合同)该观点认为, 1.担保合同与主合同是主从关系,在担保合同成立时,主合同不存在,故担保的标的债权不存在,担保合同本身应该无效。就算后来重新确定了主债权,同样不能让保证合同

自然恢复担保效力。 2.《现代金融》XX年第10期《主合同成立之前签订的抵押合同不具有担保效力》(作者系江苏金湖县人民法院法官)认为,最高额抵押或保证可以早于主合同成立。但一般抵押或保证如果早于主合同,则对主合同担保的主债权在认定上存在一定的难度。 三、结论 一般担保合同需在主合同成立之后签订方为有效。 一般担保合同在主合同前成立,法院判定抵押无效的可能性较大。 一般担保(晚于)或与主合同同时签订,但主合同贷款实际放款时间晚于担保合同,则一般对担保效力无影响。 四、主要参考文献 《主合同成立之前签订的抵押合同不具有担保效力》,载《现代金融》XX年第10期。 篇二:主合同与担保合同 如何认定主合同解除后担保合同的效力 案情 XX年1月1日,经苏某介绍并担保,由林某与吕某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合同约定由林某发包给吕某耕种土地200亩(使用权),吕某于1月1日预付给林某承包费48000元。合同由双方签字,苏某在合同中担保人处也签了字,合

反担保合同模板(标准版)

编号:GR-WR-20285 反担保合同模板(标准版) After negotiation and consultation, both parties jointly recognize and abide by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and elaborate the agreed commitment results within the specified time.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反担保合同模板(标准版) 备注:本合同书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同时阐 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____银行: 甲方(名称)与乙方(名称)于____年__月__日就____项目签订之____号合同(下称“合同”)。应甲方要求,贵行与甲方于____年__月__日签订了第____号担保契约,并于____年__月__日开立了以乙方为受益人,金额为____万____的第____号保函(上述担保契约和保函以下称“担保”)。应甲方要求,对上述担保,我们____公司(下称“担保人”)同意出具反担保,特在此不可撤销地和无条件地向贵行作出下述保证事项: 一、我方同意上述担保契约和保函的全部条款;我方保证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和担保契约的全部义务;对甲方在担保契约项下的一切应付款项,包括贵行按保函规定向保函受益人支付的任何或全部款项及由此产生的垫付利息和费用(下称“应付款项”),我们保证承担连带偿付责任或/和连带赔偿责任。 二、如乙方未能按契约规定履行支付义务,贵行即有

连带责任担保借款协议(标准版)

Both parties jointly acknowledge and abide by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and reach an agreed resul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连带责任担保借款协议

编号:FS-DY-20644 连带责任担保借款协议 签订协议书各方:甲方(借款方):×××有限公司 法定住所:×××市×××县×××路××号 法定代表人:×××乙方(贷款方):省×××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住所:市×××路××号×××大厦×楼 法定代表人:×××丙方(担保方):××× 法定住所: 身份证号码:甲方向乙方申请借款,由丙方作为担保方。为明确各方的权利和责任,甲、乙、丙三方经充分协商,就具体合作方式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因经营发展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各方同意: 1、借款金额:万元(大写:万元;本协议中的货币单位“元”均指人民币元)。 2、借款期限:年,即从本协议签订之日年月日

起至年月日。如果乙方在借贷关系存续期间没有提出债转股要求,全部借款于到期日一次还清。 3、资金使用费:资金使用费每年按借款额的%计算,并由甲方于每年的月日前向乙方支付。 二、各方同意,乙方有权在下列情况下将该项万元债权转为在甲方的万元出资或股份(即本协议中所称的“债转股”): 1、甲方的年度财务报告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后的一个月内; 2、甲方拟进行增资扩股,变更注册资本时; 3、借款到期时,但乙方须在借款到期前、即年月日前的一个月内提出债转股要求。 三、乙方提出债转股时,在甲方付清应付资金使用费的前提下,转股价格按以下方式计算: 1、甲方目前的注册资本为万元,其有形净资产经各方协商,确认为万元。 2、若甲方上一年的净利润不超过万元(包括万元),则债转股时不考虑甲方的无形资产价值,因此乙方在实

最高额委托担保合同1.4

最高额委托担保合同 合同编号:年字第号 委托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职务: 住所(地址): 电话:传真:邮编: 受托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职务: 住所: 电话:传真:邮编: 乙方根据甲方的申请及所附文件资料,同意为甲方向其________________(以下统称受益人)以保证的方式提供担保,甲、乙双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陈述与保证 1.1甲、乙双方依据中国法律均具备签订本合同的主体资格。 1.2甲、乙双方知悉并同意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意思表示真实有效。 第二条主债务种类及数额 乙方为甲方担保的主债务为依据甲方与受益人签订的合同(以下称主合同)项下的因受益人向甲方连续提供贷款而形成的一系列债务,其最高额为人民币金额(大写) 。 第三条主合同履行期限 3.1最高授信额度的使用个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_日。如有变更,依主合同之约定。 第四条保证方式 4.1乙方为甲方向受益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第五条保证范围 5.1乙方愿就主合同项下因受益人向甲方连续提供贷款而形成的一系列债务提供最高额担保,具体保证范围以乙方与受益人为主合同签订的各种形式的最高额担保合同约定的保证范围为准。 第六条保证期间 6.1乙方的保证期间按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分别计算,自每笔债务合同或其他形成债权债务所签订的法律性文件签订之日起至该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

第七条反担保措施 7.1主债务由下列当事人向乙方提供反担保: 7.1.1反担保人: 反担保合同名称及编号: 7.1.2反担保人: 反担保合同名称及编号: 7.1.3反担保人: 反担保合同名称及编号: 7.1.4反担保人: 反担保合同名称及编号: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8.1有权了解甲方的生产经营、财务活动,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等文件资料。 8.2保证期间,受益人正式通知乙方承担保证责任时,乙方可按顺序采用下列方式支付: 8.2.1通知甲方向受益人支付; 8.2.2通知反担保人支付; 8.2.3乙方代偿。 以上规定不构成乙方的义务 8.3惩罚性担保费率:自主债务逾期之日起,甲方向乙方每日按逾期额万分之五比例支付担保费。 8.4乙方因履行保证责任而代偿的,有权向甲方及反担保人追偿收回代偿资金本息及相关费用,并按自代偿之日起,有权按照8.3条规定收取担保费 8.5乙方依法享有与甲方同等的对主债务的抗辩权,乙方的此项权利不因甲方放弃对主债务的抗辩权而丧失。 8.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要求受益人提前解除主合同: 8.6.1在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甲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债务; 8.6.2甲方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8.6.3甲方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8.6.4甲方丧失商业信誉; 8.6.5甲方未履行主合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且足以影响其履行债务的能力; 8.6.6甲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8.6.7甲方在其他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违约行为。 8.7 如果甲方违反本合同之任意一项义务,乙方均有立即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请求法院责令甲方严格依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9.1甲方应按照下列要求向乙方支付费用: 甲方应当向乙方交纳担保费。 支付标准:担保费率为担保金额的‰/月。担保费人民币。 担保费的交纳时间为:乙方可以选择在本合同签订后的五天内收取,或者乙方直接从甲方的鸡、鸭、猪等养殖物出售款项中扣划。 9.2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延迟向乙方交纳费用的,经乙方同意后,每日按迟延

购销(抵押)担保合同

抵押担保合同 抵押权人:云南浩华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人:昆明泰隆华瑞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被担保人:云南固坤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与丙方于2014年7月9日签订的总金额为900万元的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为确保主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为丙方提供担保。甲方经审查,同意接收乙方的财产抵押。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守。 一、抵押物情况 乙方同意以其名下拥有产权的下属房屋抵押给甲方,甲方拥有第一优先抵押权,作为丙方履行主合同义务的担保。如果丙方末能按主合同规定期限内付款,则甲方可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抵偿债务(包括丙方末付而应付的货款及其超期支付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一切有关费用)。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主合同债务的,甲方有权采取合法手段向丙方另行追索。抵押物基本情况如下:抵押物为乙方合法拥有的位于昆明市春城路279号之6层471.97㎡、7层471.97㎡、11层471.97㎡、12层471.97㎡合计1887.88㎡的酒店用房。房产权证号分别为:昆明市房权证字第201438410号、昆明市房权证字第201244021号、昆明市房权证字第201244022号、昆明市房权证字第201244023号。 二、抵押担保范围

买卖合同中约定的包括但不限于:丙方未履行支付的货款、延迟履行的利息、资金占用费、违约金、丙方中途退货所造成的甲方损失、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损害赔偿金。 三、抵押期限:主合同履行期满后两年。 四、甲方有权随时对抵押财产状况进行检查,若遇乙不当使用或者保管将可能致抵押物价值减损,甲方有权制止不当使用或者使用有利于保护抵押物的方式保管,必要时可以要求乙方维修,乙方不维修的则甲方可以自己维修,保管费用和维修费用由乙方负担。但乙方提供其他等额抵押物的担保则甲方不再享有前述权利。 五、抵押登记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乙丙三方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办理公证后由甲、乙双方向抵押财产所在地的有关政府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丙方应予以配合。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将有关该抵押财产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全部交予甲方收执和保管;所有因抵押登记、保管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六、抵押保险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对抵押财产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正本交甲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主合同的期限。若主合同期限延长,乙方须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保险财产如发生灾害损失,甲方有权从保险赔偿中优先收回丙方的欠款。在任何情况下,甲方的保险第一受益人身份和支配保险金的权利不受任何侵犯废止。保险费由乙方负责缴付。抵押财产的损毁不影响乙方的担保责任减低。如因末获保险赔偿或保险赔偿数额不足时,甲方有权向丙方追偿。甲方可以先行索赔保险赔偿金,也可以直接向丙方索赔。 七、抵押解除

2021年反担保合同模板合集5篇

A company that relies on love as a cohesive force is much more stable than a company that is maintained by fear. 勤学乐观天天向上(页眉可删) 反担保合同模板合集5篇 反担保合同篇1 合同编号:[ ]反保字第号 甲方(抵押权人):新野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 乙方(抵押人): 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车辆就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甲、乙双方现就该反担保事宜,经平等、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抵押物事项 乙方提供的抵押车辆的详细情况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单为准。 第二条抵押物的抵押价值 该抵押车辆账面价值为元,评估值为元,现甲、乙双方商定抵押车辆的抵押价值总额为元。 第三条抵押物的清点、登记

3.1本合同签署前,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核查抵押车辆。抵押期间,该抵押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正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正本、车辆购置税收据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3.2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负责到有关车辆管理机关办理抵押车辆登记手续,甲方对此予以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在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前,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提供担保手续。 第四条抵押反担保的范围 4.1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履行保证义务代乙方偿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 付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 4.2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4.3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调查取证费等。 第五条乙方的义务 5.1乙方应将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向当地保险机构投以机动车辆保险,保险受益人为甲方。保险到期时间应在乙方反担保期限届满时间之后。借款展期的乙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