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2014修订版)

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2014修订版)
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2014修订版)

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

(1997年10月17日重庆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10年7月23日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4年9月25日重庆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规划

第三章建设

第四章管理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社会、经济、环境协调发展,改善生态环境,美化城市,增进人民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城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公共绿地、单位附属绿地、居住区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和城市道路绿化、建(构)筑物附属绿化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城市园林绿化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二)统一规划,配套建设;

(三)城市生态与城市景观建设相结合。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以创建山水园林城市为目标,加强对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领导,把城市园林绿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并按职责分工负责管理城市全民义务植树工作。

区县(自治县)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根据本条例规定负责本辖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部队、学校和企业事业单位负责本单位的园林绿化管理工作。

第六条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开展并组织、指导有关单位进行城市园林绿化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不断提高城市园林绿化水平。

第七条公民应增强绿化意识,依法履行绿化义务,自觉维护绿化成果及其设施。

城市园林绿化及其设施受国家法律保护。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制止和检举、控告的权利。

第八条在城市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中,有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或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规划

第九条全市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由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会同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各区县(自治县)的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由区县(自治县)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根据全市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编制。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大渡口区、渝北区、巴南区(以下简称市区),由区人民政府初审,经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查,报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他区县(自治县)报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送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备案。

各单位编制的绿化规划,由所在区县(自治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批,报其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市人民政府应在市区范围内划定城市绿地保护禁建区,用于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并予以公布。

其他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划定城市绿地保护禁建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并予以公布。

第十一条公共绿地、生产绿地和城市道路绿化的规划按以下规定进行编制和报批:

(一)市级管理的,由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报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二)市区管理的,由区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经区人民政府和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查,报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三)其他区县(自治县)管理的,由区县(自治县)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报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送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经批准的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必须严格执行,确需变更的,应按规划编制程序,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城市绿地面积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规划指标为:

(一)旧城区改造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五;

(二)新区开发建设不低于百分之三十,其中居住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低于一点二平方米;

(三)占地八十公顷以上的单位不低于百分之四十,污染严重的新建单位不低于百分之四十,并按规定设立防护林带;

(四)学校、医院、疗养院(所)、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共文化体育场地、部队等单位不低于百分之三十五,其他单位不低于百分之三十;

(五)城市道路的绿化覆盖率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五,新建城市主干道的绿地面积不低于道路总用地面积的百分之二十;

(六)江河溪流两岸、河滩绿地及铁路、公路两侧应按规划和技术规范进行绿化。

城市绿化专业苗圃面积不低于城市建成区面积的百分之二。

第三章建设

第十四条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实行分工负责制:

(一)公共绿地、生产绿地、城市道路绿化和公路铁路两侧、港口、码头的绿地,由其主管部门负责;

(二)单位附属绿地由其单位负责;

(三)房屋产权交叉的居住区绿地,由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负责;

(四)旧城改造、新区开发的绿地,由改造或开发单位负责;

(五)江河溪流两岸、河滩绿地,由所在地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负责。

第十五条城市各类建设项目的园林绿化工程,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建设单位应在规划方案的总平面图上按规定指标明确绿地范围,在初步设计时应向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报送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图及说明书,由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发给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书。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未持有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书的,不得发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二)城市园林绿化投资应按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至百分之二的比例列入建设项目总投资;

(三)市区范围内规划用地面积八千平方米以上的建设项目的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由区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查,报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批,并监督实施;

(四)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应在建设项目交付使用前由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检查验收。因季节影响不能栽植植物的,经确认后在一年内完成;

(五)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或绿地建设的质量和数量未达到验收要求的,由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完成或整改,逾期不完成或整改的,由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指定绿化专业单位代为绿化,其费用由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依据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定额规定向责任单位代为收取。

第十六条公园、游园、绿化广场和城市道路绿化的园林绿化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市区范围内的,由区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查,报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批;其他区县(自治县)的,由所在区县(自治县)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批,送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必须以植物造景为主。植物种植用地面积不得低于绿化用地总面积的百分之八十,园林建筑占地面积不得超过总面积的百分之三。

第十八条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应与地上地下各种城市设施管线保持规定的安全间距,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兼顾管线安全和树木生长的原则,统一安排。

第十九条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应由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设计或施工单位承担。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设计和施工单位的资质管理,由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

第四章管理

第二十条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实行分工负责制:

(一)公共绿地、生产绿地、城市道路绿化,由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或有关主管部门负责;

(二)单位附属绿地由其单位负责;

(三)防护绿地由其主管部门负责;

(四)居住区绿地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或物业管理单位负责。

第二十一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占用城市园林绿地或修剪、移植、砍伐城市树木。

第二十二条禁止将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和风景林地出让、出租、抵押或合资、合作建设与城市园林绿化及其附属设施无关的项目。

第二十三条因建设需要修剪、移植、砍伐城市树木和临时占用城市园林绿地,必须向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领取许可证。

移植、砍伐城市树木和临时占用城市园林绿地,应按规定缴纳赔偿费用。临时占用城市园林绿地到期必须归还,并恢复绿地。

第二十四条临时占用城市园林绿地不得超过两年。因特殊需要超过两年的,必须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第二十五条因建设需要移植、砍伐城市树木和临时占用城市园林绿地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报送建设项目规划红线图、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用地文件、建设项目的总平面设计图;

(二)领取和填写申请表;

(三)按规定缴纳有关费用;

(四)由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签发许可证。

第二十六条城市区域内的名树、稀有树木,胸径一百厘米以上的大树,一百年以上的古树,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的树木,由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登记造册,由树权单位挂牌标示并负责管护。严禁毁损、砍伐和擅自修剪、移植。

第二十七条移植古树名木,由区县(自治县)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申请,经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查,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市区范围移植、砍伐城市树木三十株以上,或胸径在五十厘米以上的乔木,由区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查,报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批。

市区范围临时占用公共绿地,临时占用一百平方米以上的生产绿地、居住区绿地、风景林地和三百平方米以上的防护绿地、单位附属绿地,由所在区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查,报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批。

第二十八条因特殊需要占用城市园林绿地,市区范围的由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查,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市

区范围以外的,由所在地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查,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占用城市园林绿地应按以下规定落实补偿措施:

(一)必须按所占面积的二至五倍偿还绿地,由建设单位完善偿还绿地的划拨、征用手续,或者按所占面积每平方米缴纳二千元至五千元城市园林绿地建设费;

(二)对其所占用的园林绿地附属设施、苗木给予经济赔偿。

收取的城市园林绿地建设费,必须专项用于城市园林绿地建设。

因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需要,市以上人民政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九条禁止在公共绿地和城市道路绿化范围内以及在影响城市园林绿化景观的地带设置户外广告。

第三十条在城市园林绿地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践踏和损坏草地、花卉、树木;

(二)毁损园林设施;

(三)放养家禽、家畜、宠物,捕猎、打鸟;

(四)恐吓、逗打展出动物;

(五)擅自采药挖根和采集标本;

(六)生火野炊、鸣放鞭炮;

(七)在树上晾晒衣物或依树搭棚;

(八)倾倒污物、堆放物资;

(九)擅自钻井取水,拦河截溪,取土采石;

(十)进行有损景观的其他活动。

第三十一条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单位和树权单位,应定期对树木进行修枝整形,维护冠容。对危及交通、架空管线安全的树枝应及时修剪。

因不可抗力致使树木危及交通、管线安全,有关部门进行排危处理后五日内向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补办手续。

第三十二条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园林植物病虫害的预防;发生病虫害时,应及时组织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单位和社会单位进行治理。

第三十三条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收取的绿化赔偿费,城市园林绿地建设费,必须用于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不得挪作他用。其收费标准及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权属单位收取的绿化赔偿费,必须用于本单位园林绿化建设。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单位和个人擅自在城市绿地保护禁建区内修建建(构)筑物的,由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绿地,造成损失的赔偿损失,并可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除。

第三十五条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按以下规定给予处罚:

(一)对不按本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六条规定编制、报批的,责令限期改正,限期不改正的,建议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二)对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建设项目未按规划指标进行绿化建设的,责令限期改正,拆除占用规划绿地的建(构)筑物,不能拆除的,其相差规划指标面积按每平方米商品房售价的十倍处以罚款;

(三)对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五项规定,拒不承担代为绿化费用的,按应缴纳代为绿化费的一至三倍处以罚款;

(四)对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造成损失的赔偿损失,并可对无相应资格证书的设计或施工单位处以五千元至一万元的罚款;

(五)对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规定,擅自修剪、移植、砍伐城市树木和临时占用城市园林绿地的,责令赔偿损失,并可按赔偿费的一至二倍处以罚款;

(六)对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赔偿损失,没收违法所得,建议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并可按直接经济损失的五至十倍处以罚款;

(七)对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责令限期迁出或拆除,并可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八)对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造成损失的赔偿损失,并可按赔偿费的一至三倍处以罚款;

(九)对擅自占用城市园林绿地的,责令限期改正,恢复绿地,赔偿损失,并处以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按以下规定给予处罚:(一)擅自修剪、移植古树名木的,按直接经济损失的五至十倍处以罚款;

(二)毁坏、砍伐古树名木的,按直接经济损失的十至十五倍处以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破坏园林设施的;

(二)盗窃树木、名贵花卉或展出动物的;

(三)阻挠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

第三十八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或不起诉又不履行的,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九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擅自同意占用城市园林绿地的;

(二)擅自发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

(三)越权发放修剪、移植、砍伐城市树木许可证的;

(四)玩忽职守,致使城市园林绿化遭受重大损失的;

(五)挤占、挪用、贪污绿化赔偿费、城市园林绿地建设费的;

(六)枉法作出处罚决定或复议决定的。

第四十条依照本条例规定所收取的罚没款,按国家规定上交财政。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条例所称城市园林绿化,包括城市园林绿地、城市道路绿化及城市建(构)筑物附属绿化。

城市园林绿地(不含林业用地)系指城市用地中以自然植被、人工植被为主要使用形式的城市土地,包括:(一)公共绿地,指公园、动物园、植物园、陵园、小游园及广场绿地等;

(二)单位附属绿地,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部队、学校、企业事业单位管界内的环境绿地;

(三)生产绿地,指为城市绿化提供苗木、花草和种子的苗圃、花圃、草圃等;

(四)防护绿地,指用于城市环境、卫生、安全、防灾等目的的绿带、绿地以及江河溪流两岸、河滩绿地;

(五)风景林地,指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管理的具有一定景观价值,在城市整体风貌和环境中起作用,但尚没有完善游览、休息、娱乐等设施的林地;

(六)居住区绿地,指居住区内除居住区区级公园外的其他绿地。

城市道路绿化,系指城市道路的配套绿化,包括行道树、人行道绿带、分车道绿带、交通转盘花坛、桥头或立交桥绿化等。

城市建(构)筑物绿化,系指城市建(构)筑物的附属绿地,包括屋顶绿化、平台绿化、堡坎墙体绿化等。

第四十二条本条例所称园林设施,系指城市园林绿地内的亭、台、楼、廊、道路、桥梁、雕塑、碑记、花架、护栏、动物笼舍、说明牌等园林建筑和娱乐、卫生设施。

第四十三条本条例自1997年11月15日起施行。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关于《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修改〈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等四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2014年9月23日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余捷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委托,现就《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等四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草案),作如下说明:

一、草案的形成过程

为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关于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今年以来,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市编办对市级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提出取消市级行政审批项目45项,以授权或者委托形式下放63项。除此之外,有5项拟取消的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设立依据是地方性法规,需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依照法定程序修改相关地方性法规后再公布相关目录。

为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市编办提出修改《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重庆市旅游条例》、《重庆市风景名胜区条例》、《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等四件地方性法规的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随即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市人大相关专委会、市政府法制办以及市园林局、市旅游局、市农委等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经2014年9月12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主任会议审议,形成了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等四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

二、取消和下放各项行政审批项目的理由

(一)关于《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

《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城市旧城改造建设项目因条件限制难以保证绿化用地的,应当报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批,同时按规定缴纳集中绿化建设费。考虑到通过收取集中绿化建设费并对其设置审批将给建设项目不按规定保证绿化用地留下操作空间,不利于城市的整体生态环境的改善。因此,草案删去了第二十九条以及法律责任一章中关于不缴纳集中绿化建设费的罚则,同时删去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十条第五项关于集中绿化建设费的相关表述。

对于城市旧城改造等特殊项目确因条件限制难以保证绿化用地的,取消集中绿化审批后,可以在下一步修改条例

时通过科学合理地设置绿化指标等制度设计来解决既保障城市绿化又推动城市建设的问题。

(二)关于《重庆市风景名胜区条例》

《重庆市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风景名胜区内建设临时建(构)筑物应当报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审批。实践中,区县(自治县)政府有关主管机关更加了解实际情况,为便于行政机关就近管理,方便行政相对人,有必要下放在风景名胜区内建设临时建(构)筑物的审批权限。据此,草案将批准机关改为“项目所在地区县(自治县)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

(三)关于《重庆市旅游条例》

《重庆市旅游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旅行社申领临时定点导游证需由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临时定点导游是为了满足在定点导游数量不能满足旅行者需求的情况下产生的一类旅游从业人员,近年来,随着旅游业的快速发展,旅游从业人员的队伍不断壮大,取消临时定点导游证核发,便于旅行社更加方便地聘请导游,更好地服务于日益扩大的旅游市场。同时,国家旅游局也准备废止临时导游从业证明。因此,草案删去了第四十四条中“临时定点导游证”的表述。

(四)关于《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市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应当报

市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授权单位批准。为提高行政效率、缩短审批时限,更好地方便相对人,有必要下放市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审批权限。草案据此将市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的审批机关改为“区县(自治县)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同时,由于水生野生保护动物的驯养繁殖、经营利用以及运输等事宜是一个有机整体,申办人驯养繁殖成功且扩大生产规模后,必然带来经营利用和运输出市境等需求。因此,草案将第二十六中出售、收购、利用市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审批机关,以及第二十七条中运输、邮寄和携带水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出市境的准运证核发机关均修改为“区县(自治县)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本次清理行政审批项目的工作由市编办经过“四上四下”的程序逐项审查落实,后期,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市农委提出增加下放出售、收购、利用市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审批,草案采纳了市农委的意见,将这个项目列入了本次修法内容。

(二)草案主要涉及第一批清理出需取消和下放的六项行政审批项目中所对应的四件地方性法规的修改,对于四件地方性法规中其他需要修改的内容待以后列入立法计划时一并考虑,本次修改范围不做扩大。

草案连同以上说明,请一并审议。

重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

关于《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等四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2014年9月25日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余捷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的委托,现就《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等四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的审议结果报告如下:

2014年9月23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对草案进行了分组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认为,为了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依法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确保改革在法治轨道上进行,通过集中修改法规的方式取消和下放部分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审批事项是必要的,赞成对《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重庆市风景名胜区条例》、《重庆市旅游条例》、《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进行修改。同时,

2014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参考答案

2014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 参考答案 一、单选题: 1、价值观最基本的主体是(个人)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根本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党的(十八大)提出了“三个倡导”基本内容。 4、(价值观)就是人们基于生存、发展和享受的需要,在社会生活实践中形成的关于价。 5、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公正) 6、(友善)是最紧密涉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道德要求,同样也是中华民族优秀文明传统,是具有普遍适用性和基础性的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应有之义。 7、(价值信念)是人们在生活实践中关于事物一定会按照某种未来状态发展变化的观念,是人们对某种现实或观念抱有深刻信任感的精神状态。 8、道德建设的重点,在于建立引人向善的社会机制,(政策和法律)保护好人,提升人的善性 9、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主体作用。 10、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为确保依法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我国将推动(省级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 1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落脚点和出发点是:(和谐) 二、多选择: 1、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基本内容包括(BCD)A、以勤劳勇敢为核心内容的民族精神B、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C、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D、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 2、对于目前中国社会价值观的基本状况,以下理解正确的是:(ABC)A、传统与现代、“中”与“西”、“左”与“右”等多元价值观并存共处B、封建主义价值体系的“权本位”和资本主义价值体系的“钱本位”仍拥有一定市场C、理想价值观与世俗价值观互相交织 3、对于公正与效率二者的区别与联系,以下理解正确的是:(ABC)A、效率依赖于公正 B、效率是实现公正,推动公正发展的基本条件 C、追求公正与效率的统一,是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 D、在一定程度上,公正决定效率,公正的水平决定效率的可能性程度

2014年体育中考标准

南京市教育局文件 宁教体 [2013]58号 2014年南京市初中毕业生升学 体育考试实施办法 各区教育局,直属学校: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落

实国家规定的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制度,引导学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青少年德、智、体全面发展,引导青少年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提高体质健康水平,现将我市2014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实施办法通知如下: 一、 体育考试对象 凡2014年初中毕业报考高中阶段学校(包括普通高中、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的学生均需参加升学体育考试。往届生如报考高中阶段学校也应参加升学体育考试。 二、体育考试时间 安排在2014年4月进行,具体时间由市招生办另行通知。 三、体育考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以下简称《准》),体育考试内容已于2013年3月公布。继续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并依据我市学生实施《标准》以及身体素质发展情况制定评分标准,2014年初中毕业生学体育考试内容及评分标准见附件一。 体育考试采取选项办法,考生在三类选项中各选择一个项目测试,三项满分为40分,计入升学总分。 四、体育考试组织 为加强对体育考试的领导和管理,确保体育考试工作公正、公开、有序、安全地进行,市教育局成立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二),具体职责是:1.负责制定考试实施办法和要求;2.统筹安排和指导各区考点工作,并派督导组检查考点工作;3.处理体育考试过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各区教育局也应成立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设立考务工作组织机构,具体职责是:1. 全面负责本区内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组织实施工作,落实体育考试政策、要求;2.督促学校按教学计划组织体育教学工作和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工作;3.指导学生积极参加体育考试迎考准备工作;4.处理体育考试中出现的违规违纪和突发事件;5.审批病残学生免(缓)试工作。 五、体育考试报名及收费标准 报名工作由市招生办统一布置。体育考试收费执行省有关规定,所收费用用于组织考试的各项开支。对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应实行减、免费。 六、体育考试规则及器材 另文下发。 七、病、残考生处理办法 对丧失运动能力的(持有市、区残联核发的残疾人证)考生实行残免政策,计40分;因病免考体育的考生,计36分。 八、体育考试要求 1.总体要求。各区和学校要充分认识和广泛宣传体育考试的目的和意义,加强对体育考试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认真组织实施体育考试工作,确保体育考试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准确、有序、安全地进行。学校要将《标准》纳入课程管理和评价体系,体育任课教师应严格按照《体育与健康教学计划》和《标准》全面实施体育教学以及考核评价工作,认真组织指导初三学生参加体育锻炼和体育考试。 2.落实体育考试考务工作。(1)选派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的骨干体育教师参加考务组织工作。(2)按照体育考试规则及场地器材要求,组织实施体育考试工作。(3)考前做好考人员培训工作。(4)继续实行现场公布成绩并按时上报的规定。(5)按照规定处理好本考点免试、缓试考生的体育成绩评定等工作。 3落实体育考试安全工作。(1)学校要严格执行考生考前体检制度,并将体检结果和学生的

19年公需科目答案

一、单选题 1.1997年,Hochreiter&Schmidhuber提出()。( 2.0分) A.反向传播算法 B.深度学习 C.博弈论 D.长短期记忆模型 我的答案:D √答对 2.在大数据隐私保护生命周期模型中,大数据使用的风险是()。(2.0分) A.被第三方偷窥或篡改 B.如何确保合适的数据及属性在合适的时间地点给合适的用户访问 C.匿名处理后经过数据挖掘仍可被分析出隐私 D.如何在发布时去掉用户隐私并保证数据可用 我的答案:B √答对 3.()宣布启动了“先进制造伙伴计划”“人类连接组计划”“创新神经技术脑研究计划”。(2.0分) A.中国 B.日本 C.美国 D.德国 我的答案:C √答对 4.2005年,美国一份癌症统计报告表明:在所有死亡原因中,癌症占()。(2.0分) A.1/4 B.1/3 C.2/3

D.3/4 我的答案:A √答对 5.癌症的治疗分为手术、放疗、化疗。据WTO统计,有()的肿瘤患者需要接受放疗。(2.0分) A.18% B.22% C.45% D.70% 我的答案:D √答对 6.到()年,几乎所有的算法都使用了深度学习的方法。(2.0分) A.2012 B.2014 C.2016 D.2018 我的答案:B √答对 7.《“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提到,健康是经济社会发展的()。(2.0分) A.必然要求 B.基础条件 C.核心要义 D.根本目的 我的答案:B √答对 8.据《中国心血管病报告2017》(概要)显示,中国现有心血管病患()。(2.0分) A.1300万人 B.1100万人 C.450万人

2014年江苏常州中考体育评分标准表

2014年江苏常州中考体育评分标准表 (一)平时成绩耐久跑测定标准表:(手计时) 组别项目加1分5分4分3分2分1分 男子1000米3’20”3’55”4’10”4’35”5’05”5’30’’女子800米3’10”3’45”3’58’’4’23”4’55”5’10” (二)平时成绩50米游泳评定标准表:(手计时单位:秒) 组别加1分5分4分3分2分1分 男子50”1’20”1’40”2’00”2’20”2’20”以上 女子1’00”1’30”1’50”2’10”2’30”2’30”以上(三)平时成绩50米跑评定标准表:(手计时单位:秒) 组别加1分5分4分3分2分1分 男子7.2 7.8 8.1 8.4 8.7 9 女子8.2 8.8 9.1 9.4 9.7 10 (四)平时成绩实心球评定标准表:(单位:米) 组别加1分3分2分1分 男子11.00 7.80 7.50 7.10 女子7.50 5.40 5.00 4.60 (五)回考生替代平时成绩考试项目评分标准 分值50米跑(秒) 50米 游泳(秒) 掷实心球(米)立定跳远(米) 引体 向上(个) 一分钟跳绳男女男女男女男女男男女 10+1 7.2 8.2 50 60 11 7.5 2.45 1.95 12 190 190 10 7.8 8.8 70 80 8.7 6.0 2.30 1.85 5 160 160 9 8 9 80 90 8.4 5.8 2.25 1.80 4 155 155 8 8.2 9.2 90 100 8.1 5.6 2.20 1.75 3 150 150 7 8.4 9.4 100 110 7.8 5.4 2.15 1.70 2 145 145 6 8.6 9.6 110 120 7.5 5.2 2.10 1.65 1 140 140 5 8.8 9.8 120 130 7.2 5 2.05 1.60 0次得零分135 135 4 9.0 10 130 140 6.9 4.8 2.00 1.5 5 130 130 3 9.2 10.2 140 150 6.6 4.6 1.95 1.50 125 125 2 9.4 10.4 150 160 6. 3 4. 4 1.90 1.4 5 120 120 1 9.6 10.6 160 170 6 4. 2 1.85 1.40 115 115 (六)现场考试项目与评分标准 分值体能Ⅰ类体能Ⅱ类球类

沈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

标题:沈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 【颁布单位】:辽宁省人大常委会 【颁布日期】:1991-07-27 【正文】: 【题目】沈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 【颁布单位】辽宁省人大常委会 【颁布日期】1991.07.27 【生效日期】1991.07.27 【失效日期】 【时效性】有效 【注】(1991年5月30日沈阳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1991年7月27日辽宁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城市规划编制和审批 第三章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 第四章建设用地规划管理 第五章建设工程规划管理 第六章罚则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科学地制定城市规划,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有关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制定和实施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规划,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城市,是指中心市区和苏家屯、新城子区政府所在地及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镇。 城市中心市区是指和平、沈河、大东、铁西、皇姑区行政区域内及东陵、于洪区城区部分。 第四条本条例所称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市区以及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 第五条城市规划工作必须在市、县、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实行统一管理。市规划局是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全市城市规划工作;各县(区)规划土地管理局是县(区)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市规划局的指导下,负责管理本地区城市规划工作。 第六条城市规划必须符合市情、县情、镇情。采用各项建设标准和定额指标,应与城市经济技术发展水平相适应。坚持合理使用土地、节约用地的原则。注意保护地方风貌,体现城市特色。严格控制中心市区规模,合理发展中小城市。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城市规划的义务,并有对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进行检

2014年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快速学习方法及答案

5分钟内全部学习完的方法 用ie浏览器先进入播放界面,工具里面有个INTERNATE 选项,点开,打开上面安全,选高级,应用,确定,就可以拖动了。视频要结束的时候调回去,再进行下一个的学习 2014年重庆公需科目考试答案 看每个题最前面的文字 ()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深化改革 ()是钱钟书先生生前的一部笔记管锥编 2013年11月12日,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2013年3月26日……金砖国家南非 按照实施()战略的要求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 被称为中国植物活字典吴征 当前全球科技将进入一个新兴产业 党的()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强国的奋斗目标十七届六中全会 公需科目与其他科目的培训比例1:4 国家要加大对()扶持力度农村和中西部地区 教师的天职--培养超过自己的学生苏步青效应 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实践活动会议(此题应选“中央八项规定”) 生态修复的构成要素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围绕()两大主题,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团结和民主 我国著名史学家白寿……中国通史白话文 一下哪项不属于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后勤人员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兴国之要发展 以下不属于重庆五大功能区的事都市功能商业区 在中国中国学派气象学家是:叶笃正 重庆两江新区是我国第三 12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ABCD 2013年11月12日,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 陈贷孙教授对待西方学的基本观点:ABCD 成为一名大师,必须要有正确的价值取向 ABCD 当前我国的学校教育普遍存在文化缺失的现象,具体表现为:重科研轻教学、重功利轻奉献、重应试轻素质 费孝通提出文化自觉的方向是:ABCD 改革开放的成功实践为全面深化 ABCD 在中国特色行政体制改革中 ABCD 中国共产党一些重要执政理念 ABCD

2014上海市体育中考项目和评分标准

2014年上海市金山区初中考体育考试内容结构 (一)内容与项目 统一考试项目(15分) 1.项目和分值 (1)第一类项目(6分):长跑(男1000米,女800米)、游泳(男、女生均为200米)。 (2)第二类项目(3分):50米跑、立定跳远、实心球、跳绳、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游泳(25米)。 (3)第三类项目(3分):垫上运动、单杠、双杠、横箱分腿腾越。 (4)第四类项目(3分):篮球、排球、足球。 每位考生应参加4类项目的考试。可在上述各类项目中各选择一个自己擅长的项目作为考试项目,项目一经选定后,不得更改。个别因伤、因病等特殊情况确实不宜、不能参加第一类项目测试的学生,允许其申报后在另三类项目中选1个项目(不能与原选项目重复)替换第一类项目参加测试,其成绩以实测项目的成绩分值计算。 2.统一考试项目的选项和考试次数 (1)第一类项目(2选1):长跑(男1000米、女800米)、游泳(男200米、女200米)。 (2)第二类项目(6选1):50米跑、立定跳远、实心球、跳绳、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游泳(25米)。(其中立定跳远、实心球,各试跳试投三次,记最好成绩) (3)第三类项目(4选1):垫上运动、单杠、双杠、横箱分腿腾越。 (4)第四类项目(3选1):篮球、排球、足球。(其中足球二次,记最好成绩) (二)结构和分值 2014年体育考试由统一考试和日常考核两个部分组成,总分为30分。其中统一考试为15分,日常考核为15分。 1.体育统一考试分设四类项目:第一类项目满分为6分,第二类项目满分为

3分,第三类项目满分为3分,第四类项目满分为3分。 2.日常考核由《体育与健身》学科考试成绩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综合评定结果两部分组成。其中《体育与健身》考试成绩满分为6分(七、八、九年级各为2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综合评定结果满分为9分(七、八、九年级各为3分)。 日常考核(15分) (1)平时体育考试项目(6分) 七年级(2分) 第一学期:1000米(男),800米(女),跳高,支撑跳跃,武术。 第二学期:50米跑,实心球,跳绳,双杠。 八年级(2分) 第一学期:1000米(男),800米(女),跳远,垫上运动,篮球。 第二学期:50米跑,实心球(原地侧向),单杠,仰卧起坐(女),引体向上(男)。 九年级(2分) 第一学期:1000米(男),800米(女),垫上运动,武术。 第二学期:50米跑,实心球(侧向移动),横箱分腿腾越。 (2)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综合评定项目(9分) 七年级(3分) 身高标准体重,肺活量体重指数,1000米(男),800米(女),坐位体前屈,50米跑。 八年级(3分) 身高标准体重,肺活量体重指数,1000米(男),800米(女),握力体重指数,跳绳。 九年级(3分)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土地使用建筑管理) (2003年10月1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2号发布,自2003 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建设用地的区划分类和适建范围 第三章建筑容量控制指标 第四章建筑间距 第五章建筑物退让 第六章建筑物的高度和景观控制 第七章建筑基地的绿地和停车 第八章特定区域 第九章附则 表一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 表二建筑密度和建筑容积率控制指标表 表三建筑容积率折减率表 附录一名词解释 附录二计算规则 附录三建筑间距和离界距离图示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提高城市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和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范围内各项建设工程。本市旧住房综合改造、零星建设工程、临时建设、郊区村民建房等按有关

规定执行。 特定区域内的建设工程,适用本规定第八章的规定。 第三条各项建设工程的建设,应当按照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应按中心城分区规划、新城总体规划、中心镇总体规划和本规定执行。 编制详细规划涉及建筑管理内容的,应当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第二章建设用地的区划分类和适建范围第四条本市建设用地,按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的基本原则,参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分类如下: (一)居住用地; (二)公共设施用地; (三)工业用地; (四)仓储用地; (五)市政设施用地; (六)绿地。 第五条居住用地(R),指居住小区、居住街坊、居住组团和单位生活区等各种类型的成片或零星用地。居住用地包括住宅用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道路用地和绿地。 (一)第一类居住用地(R1),指以低层住宅为主、建筑密度较低、绿地率较高且环境良好的用地; (二)第二类居住用地(R2),指以多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三)第三类居住用地(R3),指以高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2013年重庆市公需科目考试题目及答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建设》

2013年重庆市公需科目考试题目及答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建设》 单选题 1. 教育法律关系中两个最重要的主体是√ A教育部门和下属学校 B教育机构和非教育机构 C教师和学生 D教育领导和教师 正确答案: C 2. 孔夫子所说的的“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止”,从教师的角度来说可以理解为√ A走路身体一定要端正 B对学生下命令一定要正确 C自己做好了,不要教育学生,学生自然会学好 D教师自己以身作则,其一言一行都会对学生产生巨大的影响 正确答案: D 3. 从教师个体职业良心形成的角度看,教师的职业良心首先会受到√ A社会生活和群体的影响 B教育对象的影响 C教育法规的影响 D教育原则的影响 正确答案: A 4. 师表美的精神内涵或内在方面应该是√ A表美 B道美 C风格美

D形体美 正确答案: B 5. 某市教委在教师中随机调查,问“您热爱学生吗?”90%以上的教师都回答“是”。而当转而对他们所教的学生问“你体会到老师对你的爱了吗?”时,回答“体会到”的学生仅占10%!这说明√ A教师还没有掌握高超的沟通与表达技巧 B教师尚不具有崇高的道德境界 C教师缺乏信心 D教师缺乏爱心 正确答案: A 6. 教师在所从事的教育教学活动中,严格按照《宪法》和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使自己的教育教学活动符合法制化。这就是√ A依法执教 B爱岗敬业 C热爱学生 D严谨治学 正确答案: A 7. 既是我国法律体系的根本大法,也是教育类法律的根本大法的是√ A《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正确答案: D 8. 教师要成功进行自己的人格修养,最好采取哪种策略√ A“取法乎下” B“取法乎中” C“取法乎上”

2014年铜陵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评分标准

2014年铜陵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评分标准 分1000米/800米(分. 秒) 立定跳远(米)掷实心球(米)篮球运球(秒)跳绳(次/1分钟)男女男女男女男女男女 20.0 3′30〞3′24〞 2.50 1.99 12.4 7.8 9.4 12.0 180 172 19.8 3′33〞3′25〞/ / 12.3 / 9.6 12.1 178 170 19.6 3′36〞3′27〞 2.49 1.98 12.1 7.7 9.8 12.3 175 167 19.4 3′37〞3′28〞 2.48 1.97 11.8 / 10.1 12.5 172 164 19.2 3′38〞3′29〞 2.47 1.96 11.5 7.6 10.4 12.8 168 160 19.0 3′40〞3′30〞/ / 11.3 / 10.7 13.1 164 157 18.8 3′42〞3′32〞 2.46 1.95 11.0 7.5 11.1 13.4 160 153 18.6 3′44〞3′33〞 2.45 1.94 10.7 / 11.5 13.7 155 148 18.4 3′46〞3′35〞 2.43 1.93 10.3 7.4 11.9 14.1 150 143 18.2 3′48〞3′36〞 2.42 1.92 10.0 7.3 12.3 14.4 145 138 18.0 3′50〞3′38〞 2.41 1.91 9.6 7.2 12.8 14.8 140 133 17.7 3′52〞3′40〞 2.40 1.90 9.5 / 13.0 15.1 138 131 17.4 3′54〞3′42〞 2.38 1.89 9.4 7.1 13.2 15.5 136 129 17.1 3′56〞3′44〞 2.37 1.87 9.2 / 13.4 16.0 133 126 16.8 3′58〞3′46〞 2.35 1.85 9.0 7.0 13.7 16.6 130 123 16.5 4′00〞3′48〞 2.33 1.84 8.8 / 14.0 17.1 127 120 16.2 4′02〞3′50〞 2.31 1.82 8.6 6.9 14.3 17.7 124 117 15.9 4′04〞3′52〞 2.29 1.80 8.4 / 14.7 18.4 120 113 15.6 4′06〞3′54〞 2.26 1.77 8.2 6.8 15.1 19.2 116 109 15.3 4′08〞3′56〞 2.24 1.75 8.0 6.7 15.4 19.9 112 105 15.0 4′10〞3′58〞 2.21 1.73 7.7 6.6 15.8 20.6 108 101 14.7 4′12〞4′00〞 2.19 1.72 7.6 / 16.1 21.0 106 98 14.4 4′15〞4′03〞 2.17 1.70 7.4 6.5 16.4 21.4 103 96

天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

《天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来源:规划局发表日期:2015-02-18 第一编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从事与城市规划有关的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规定。 第三条城市规划编制和管理,坐标系应当采用1980西安坐标系和1990年天津市任意直角坐标系;高程系应当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和1972年天津市大沽高程系。 第四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城市设计导则,城市规划设计应当符合城市设计导则的要求。 第二编规划编制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五条规划编制应当具有前瞻性、科学性和可实施性,有利于发挥规划的引导、统筹、调控等公共政策作用。 第六条本规定的规划包括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专业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等。 第七条编制城市规划,用地分类应当符合本规定。

第八条编制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用地分类应当符合本规定。 第九条规划成果文件应当包括纸质和电子文件两种形式。具体的格式规范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第二章总体规划 第十条总体规划的期限一般为20年,同时还应当对城市更长远的发展作出预测性安排。 第十一条总体规划是指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滨海新区城市总体规划、区县城乡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以及特定功能区总体规划。 总体规划一般由辖区规划和城区或者镇区规划组成。 编制总体规划一般分为总体规划纲要、总体规划方案阶段。 第十二条编制总体规划前,应当首先进行下列专题研究: (一)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即总结现行城市总体规划各项调控内容,包括城市发展方向与空间布局、人口与建设用地规模、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等的落实情况; (二)城市发展定位,即根据城市区位、资源环境状况、现状发展水平以及国家的政策要求,科学分析研究城市发展方向、途径和功、 (三)人口规模及空间分布,即根据现状人口规模以及城市化发展水平,分析影响人口规模的因素,结合资源环境承载能力,采用多种方法综合预测未来的人口规模以及构成;

2014年公需科目考试题及答案

2014年公需科目《科学研究与沟通协调能力提升》考试试卷 考生姓名:李兰英考试科目:2014年公需科目《科学研究与沟通协调能力提升》考试时间:2014/6/22 17:52:12 考试成绩:68分(合格分数:60分)说明: 回答正确的题目显示为“蓝色”,错误显示为“红色”。 答案选项中“已勾选”的为考生的回答,“紫色”标识的选项为标准答案。一、判断题(每题1分) 1.口若悬河就是沟通能力强。 正确 错误 2.根据沟通协调概述,沟通可复制的。 正确 错误 3.协调确实涵盖着让步和妥协的意思。但不是一味地让步。 正确 错误 4.科研课题/项目是科学研究的主要内容,也是科学研究的主要实践形式,更是科研方法的应有实践范畴,是科研管理的主要抓手。 正确 错误 5.依据协调对象划分,协调分为对事的协调和对人的协调。 正确 错误 6.沟通和协调,既需要科学的理论指导,更需要先进的技术支撑。 正确

7.沟通基本问题探讨认为,主动找上级谈心,就是阿谀奉承,应当杜绝 正确 错误 8.根据沟通基本问题探讨,人际沟通在减少的原因是人类社会已经步入信息化、 网络化时代。 正确 错误 9.现如今单位沟通平台都是有限的,仅仅局限于领导上的个别谈话,缺乏充分的民主和广阔的沟通交流平台。 正确 错误 10.所谓认理模式的沟通,就是依靠着人与人之间的内在联系实施管理沟通正确错误 11.在中华文化背景下当领导带队伍抓管理,一定要发挥好情感纽带的作用,人与人之间那种特殊的看不见摸不着的内在联系,一旦发现发掘出来,就能为组织的发展提供巨大的正能量。 正确 错误 12.高智慧的领导干部是先听后说、多听少说、三思而后说。 正确 错误 13.专栏性文章在所有期刊论文中的特点是篇幅最短。 正确

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为了加强和规范城市规划管理,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制定了相关技术规定,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如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德市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及《建德市域总体规划》,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建德市域总体规划》规划区范围内的规划管理活动,均按本规定执行。详细规划编制、城市设计、建筑设计涉及建筑高度、建筑间距、建筑退让、设计标高和日照等建筑管理内容,应符合本规定。 第二章建设用地的分类和适建范围 第三条规划区内的建设用地,根据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并遵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 137—90)进行分类。 第四条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应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按照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尚无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应按分区规划、中心镇总体规划和本规定附录五《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执行,并编制选址论证报告。 凡须改变规划用地性质,且超出附录五规定范围的建设

项目,应先提供调整详细规划,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执行。 第三章建筑容量控制指标 第五条新建、改建和扩建建设项目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根据已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 控制性详细规划尚未批准的,且建设用地面积大于等于3ha(公顷)的建设项目(市政基础设施除外),应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经批准后核定建筑容量指标;建设用地面积小于3ha(公顷)的建设项目,应编制选址论证报告,并参照表(3-1)《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控制指标表》确定建筑容量指标。但办公、商业建筑与居住建筑混杂时,办公、商业建筑的容积率,应通过选址论证报告进行分析并且原则上不大于3.5。 第四章建筑间距 第八条新建建筑间距,应当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消防、防灾、视觉卫生、管线埋设、土地合理利用等要求,还必须符合本章的规定。 第九条低、多层建筑(不含高度5m以下的门卫、变配电房、电信交接间、小库房、车库等附属建、构筑物,下同)之间的间距 (一)居住建筑正面间距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注:1、表中方位为正南向(0°)偏东、偏西的方位角 、L为南侧(东、西)侧遮挡建筑高度1.2倍 、两幢建筑非平行布置,当夹角小于等于30°时,按平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3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 理) (2003年10月1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2号发布,自2003 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建设用地的区划分类和适建范围 第三章建筑容量控制指标 第四章建筑间距 第五章建筑物退让 第六章建筑物的高度和景观控制 第七章建筑基地的绿地和停车 第八章特定区域 第九章附则 表一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 表二建筑密度和建筑容积率控制指标表 表三建筑容积率折减率表 附录一名词解释 附录二计算规则 附录三建筑间距和离界距离图示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提高城市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和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范围内各项建设工程。本市旧住房综合改造、零星建设工程、临时建设、郊区村民建房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特定区域内的建设工程,适用本规定第八章的规定。 第三条各项建设工程的建设,应当按照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应按中心城分区规划、新城总体规划、中心镇总体规划和本规定执行。 编制详细规划涉及建筑管理内容的,应当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第二章建设用地的区划分类和适建范围 第四条本市建设用地,按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的基本原则,参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分类如下: (一)居住用地; (二)公共设施用地; (三)工业用地; (四)仓储用地;

(五)市政设施用地; (六)绿地。 第五条居住用地(R),指居住小区、居住街坊、居住组团和单位生活区等各种类型的成片或零星用地。居住用地包括住宅用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道路用地和绿地。 (一)第一类居住用地(R1),指以低层住宅为主、建筑密度较低、绿地率较高且环境良好的用地; (二)第二类居住用地(R2),指以多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三)第三类居住用地(R3),指以高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第六条公共设施用地(C),指居住区及居住区级以上的行政、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以及科研设计等机构和设施的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一)行政办公用地(C1),行政、党派和团体等机构用地; (二)商业金融业用地(C2),商业、金融业、服务业、旅游业和市场等用地; (三)文化娱乐用地(C3),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团体、广播电视、图书展览、游乐等设施用地; (四)体育用地(C4),体育场馆和体育训练基地等用地,不包括学校等单位内的体育用地; (五)医疗卫生用地(C5),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康复和急救设施等用地; (六)教育科研设计用地(C6),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科学研究和勘测设计机构等用地。不包括中学、小学和幼托用地,该用地应归入居住用地(R)。

2016年体育中考评分标准表

二、评分标准 项目分值 50米800米1000米立定跳运掷实心球台阶试验男女女男男女男女男女 15 7.2 8.3 3.24 3.30 2.3 9 1.86 9.8 7.0 66 64 14.5 7.3 8.4 3.27 3.36 2.3 5 1.83 9.6 6.8 64 62 14 7.4 8.5 3.29 3.38 2.3 1 1.80 9.4 6.6 62 60 13.5 7.5 8.6 3.32 3.42 2.2 7 1.77 9.2 6.4 60 58 13 7.6 8.7 3.35 3.46 2.2 3 1.74 9.0 6.2 58 56 12.5 7.7 8.8 3.38 3.50 2.1 9 1.71 8.8 6.0 56 54 12 7.8 8.9 3.42 3.54 2.1 5 1.68 8.6 5.8 54 52 11.5 7.9 9.0 3.46 3.58 2.1 1 1.65 8.4 5.6 52 50 11 8.0 9.1 3.50 4.02 2.0 7 1.62 8.2 5.4 50 48 10.5 8.1 9.2 3.54 4.06 2.0 3 1.59 8.0 5.2 48 46 10 8.2 9.3 3.58 4.10 1.9 9 1.56 7.8 5.0 46 44 9.5 8.3 9.4 4.03 4.15 1.9 5 1.53 7.6 4.8 44 42

9 8.4 9.5 4.08 4.20 1.9 1 1.50 7.4 4.6 43 及 以 下 41 及 以 下 8 8.6 9.7 4.13 4.25 1.8 7 1.48 7.0 4.4 7 8.8 9.9 4.18 4.30 1.8 3 1.46 6.6 4.2 6 9.0 10. 1 4.23 4.35 1.7 9 1.44 6.2 4.0 5 9.2 10. 3 4.30 4.45 1.7 5 1.42 5.8 3.8 4 9.4 10. 5 4.37 4.55 1.7 1 1.40 5.4 3.6 3 9.6 10. 7 4.44 5.05 1.6 7 1.38 5.0 3.4 2 9.8 10. 9 4.51 5.15 1.6 3 1.36 4.6 3.2 1 10. 0 11. 1 4.58 5.25 1.5 9 1.34 4.2 3.0

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doc 25页)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目的依据)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及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从事与城市规划有关的建设和管理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技术规定与控规的关系)编制详细规划(含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下同)应符合本规定,并按相关程序经有权机关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二章建设用地 第四条 (用地分类)本市建设用地,按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的基本原则,参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分类如下: (一)居住用地(R); (二)公共设施用地(C); (三)工业用地(M); (四)仓储用地(W); (五)对外交通用地(T);

(六)道路广场用地(S); (七)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 (八)绿地(G); (九)特殊用地(D)。 第五条 (各类建设用地的性质、相容性原则)各类建设用地的性质按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其相容性应符合本规定表一《各类用地建设内容适建表》的规定。 第三章地块控制 第六条 (允许最小地块)除公益性设施和城市基础设施外,建筑用地在旧城改造区未达到1000平方米,新建区未达到2000平方米的,不得单独建设。 第七条 (小地块控制原则)建设用地面积小于2万平方米的建设项目,其建筑容积率和建筑密度按本规定表二《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控制指标表》(以下简称《表二》)进行控制。 第八条 (大地块控制原则)建设用地面积大于或等于2万平方米的,或建设用地位置特别重要的建设项目,必须先编制详细规划或城市设计,其建筑容积率和建筑密度,由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确定。 第九条 (专业用地控制原则)对未列入《表二》的科研机构、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

2014年公需科目答案

2014年公需科目《新型城镇化实践与发展》课程培训考试答案 一、填空题 1、在城市化各种各样的定义中,有一种较为普遍的提法是:农村人口向城市集中的过程为城市化。(2分) 2、生态学派突出以人为本的思想,强调人与自然、人与生态环境关系的协调。(2分) 3、19—20世纪,西方国家近代的真正的城镇化是伴随工业化而出现的,其产业动力主要依赖于工业。(2分) 4、传统的城镇化道路凸显了以物为本、见物不见人、以GDP为纲的观念,以至于追求物质财富的增加,甚至是追求GDP和地方财政收入的增长,成为城镇化发展的基本导向。(2分) 5、理想的城市化模式是工业化与城市化同步推进,二者协调发展。(2分) 6、中国规划2020年基本实现工业化和城镇化,根据《中国统计年鉴》提供的数据,2020年中国城镇化率将达到60%左右。(2分) 7、城镇化是以农业现代化为基础和动力的,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就不可能有高质量的城镇化。(2分) 8、工业的发展,特别工业化是城镇化的发动机,是城镇化的原动力。(2分) 9、工业化对城镇化的带动效应,主要取决于工业化对非农产业的拉动作用。(2分)

10、新型城镇化的重要“抓手”是在自然与社会和谐基础上,合理有效提高土地使用效率或者容积率,将城市打造成适合居住、工作、休闲的立体化人文空间。(2分) 二、判断题 1、19世纪末,英国社会活动家埃比尼泽?霍华德在《明日的田园城市》一书中强调了城市规划与建设的设想,提出了“花园城市”的概念,用来描述一种兼有城 ×(1分) 市和乡村优点的理想城市。 2、新型城镇化坚持统筹城乡发展, 把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人口转移以及发展农村经济结合起来,走城乡共同繁荣的路子。√(1分) 3、二元经济结构是发展中国家的基本经济特征,也是界定发展中国家的根本标志。√(1分) 4、城市不仅是第二产业的聚集地,也是第三产业的聚集地;城市化不仅是农民转向工业就业,也是农民转向服务业就业。√(1分) 5、我国经济技术(高新技术)开发区自20世纪80年代初兴建以来,已由起步探索阶段进人到较规范化快速发展阶段。×(1分) 6、发达国家城市化的经验表明,第三产业的发展与城市化进程具有高度的负相关性。×(1分) 7、城乡二元制度,简单地说,就是城乡分割、城乡有别的制度体系。√(1分) 8、为了片面加快工业化速度而试图阻止乡—城人口流动,制定和实行城乡分割、城市偏向的城乡二元制度,是违背经济发展规律的,应该完全消除。× (1分)

2014年河南专技人员公需科目试题与答案

2014年专技人员公需科目培训(初级)测试 一、判断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2分,共40分) 1、全会高度评价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三十五年改革开放的成功实践和伟大成就。()本题得2分 正确 错误 显示答案 2、对地方政府而言,在发展过程中,一定要把良好生态环境作为底线,作为衡量又好又快好字的要求。()本题得2分 正确 错误 显示答案 3、我国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本题得2分 正确 错误 显示答案 4、把一切团结的力量团结起来,把国内一切可以调动的因素调动起来,形成全面深化改革。()本题得2分 正确 错误 显示答案 5、全面深化改革,必须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本题得2分

正确 错误 显示答案 6、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13年11月9日至12日在北京举行。本题得2分 正确 错误 显示答案 7、我国经济目前增速处在合理区间和预期目标内。()本题得2分 正确 错误 显示答案 8、收入分配改革是经济社会发展中一项带有根本性基础性的制度改革()。本题得2分 正确 错误 显示答案 9、面对新形式新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继而建成富强明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本题得2分 正确 错误 显示答案

10、整体推进就是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本题得2分 正确 错误 显示答案 11、规范和调动地方政府的行为和主动性()。本题得2分 正确 错误 显示答案 12、鼓励人力资本或技术等生产要素参和分配,是专业技术人员经济权利保障的新形式。本题得2分 正确 错误 显示答案 13、国家保障妇女享有和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本题得2分 正确 错误 显示答案 14、改革开放以来,“人才自主择业,单位自主用人”成为国家人力资源公共管理政策的重要原则和目标。本题得2分 正确 错误

2018年重庆市继续教育公需科目考试试题与答案

2018年重庆市继续教育公需科目考试试题及答案 单选题 1、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立公约》第二条第八项不包括其中哪一项?(D) A 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 B 人类一切活动领域的发明 C 表演艺术家的表演以及唱片和广播节目 D 天气预报 2、出版者权的保护期为多少年?(B) A 5.0 B 10.0 C 15.0 D 20.0 3、著作权不保护什么?(D) A 文字作品 B 口述作品 C 摄影作品 D 时事新闻 4、著作权在整个知识产权的框架里面,它相对于( )而存在(A) A 工业产权 B 商业产权 C 科技产权 D 专利产权 5、作品完成()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B) A 1.0 B 2.0 C 3.0 D 4.0 6、电影作品著作权由()者享有(A) A 制片者 B 编剧 C 导演 D 摄影 7、著作权中的领接权不包括?(D) A 表演者权 B 录制者权 C 广播者权 D 著作财产权 8、工业产权中的专利权不包括?(C) A 发明专利 B 实用新型专利 C 产品商标 D 外观设计专利 9、工业产权中的商标权包括?(B) A 发明专利 B 服务商标 C 实用新型专利 D 外观设计专利 10、录音制作者对其录制的录音制品依法享有的一种()权利(A) A 独占性 B 非独占性 C 共享性 D 非共享性 11、知识产权法的表现形式不包括?(C) A 宪法 B 法律 C 道德 D 国际条约

12、属于知识产权法的是?(A) A 宪法 B 商标法 C 专利法 D 著作权法 13、不属于行政法规的是?(C) A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B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 C 民法通则 D 植物品种保护条例 14、著作权的保护期规定自然人死后()年(C) A 10.0 B 30.0 C 50.0 D 100.0 15、人身权不包括?(D) A 发表权 B 署名权 C 修改权 D 复制权 16、著作权属于作者的是?(A) A 职务作品 B 演绎作品 C 合作作品 D 日记 17、新华书店自己不复制任何书籍,它只是从出版社那儿把书买过来,然后再卖出去,它的行为仅仅是()?(A) A 发行行为 B 购买行为 C 中转行为 D 储藏行为 18、美术作品不包括?(A) A 电影 B 雕塑 C 绘画 D 书法 19、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的新作品的权利? (C) A 独占性 B 非独占性 C 独创性 D 非独创性 20、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和汇编权这四项权利都属于( )? (D) A 署名权 B 修改权 C 发表权 D 演绎权 21、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 )年的12月31日(C) A 10.0 B 30.0 C 50.0 D 100.0 22、民法通则属于?(B) A 宪法 B 法律 C 行政法规 D 国际条约 23、集成电路保护条例属于?(C) A 宪法 B 法律 C 行政法规 D 国际条约 24、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属于?(D) A 宪法 B 法律 C 行政法规 D 国际条约 25、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著作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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