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发展工作标准化指导

党员发展工作标准化指导
党员发展工作标准化指导

党员发展工作标准化

一、发展党员工作要求

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二、党员发展需要注意把握的关键问题

(一)接收申请时需把握的问题

1.年龄在十八岁以上的中国公民才可以申请。

2.申请书一般应由本人手写。

3.按次序向以下党组织递交申请。

一是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二是居住地党组织;三是单位所在地党组织;四是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五是流动党员党组织。

(二)要把握好的时间要求

1.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确定和培育教育、考察阶段:

(1)收到申请后,党支部应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

(2)从申请人到积极分子一般要六个月以上。

(3)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时间一般要一年以上。

(4)发展对象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已调出的发展对象不能在原单位办理入党手续。

(5)党委收到支部上报的预审材料后,应在一个月内完成预审。

(6)一般党委预审同意后一个月内,支部应召开党员大会讨论。

(7)党员大会后,三个月内完成审批。如支部三个月内未上报或党委三个月内未审批,应重新复议;超过六个月应重新办理入党手续。

2.预备党员的接收、教育考察和转正阶段:

(1)预备党员应在预备期满前一周提出转正申请。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出申请,应当在预备期满一个月内提出。

(2)党支部在收到申请后,一般一个月内召开党员大会讨论转正事宜,遇特殊情况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3)预备党员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变动,现党组织认为有必要的,可推迟其转正问题,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4)上级党委要在三个月内召开党委会讨论审批预备党员转正决议。

(三)要把握好接续培养问题

1.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

地)变动,要做好接续培养事宜。

2.本人应当及时报告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

3.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培养教育等有关材料转交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

4.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对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

5.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四)要把握好备案和预审要求

1.两次备案。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都要报上级党委备案。

2.两次预审。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前,都要报上级党委预审。

(五)预审和审批权限

1.预备党员必须由党委(工委)审批。

(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党委所属基层党委,经报上级党委同意后,可以审批预备党员。

(2)规模和影响较大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委,向〇〇级以上党委申请,经书面批复同意,可以审批预备党员。前提是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委领导班子必须健全,有专门的组织工作机构和人员。

(3)有三名以上党员转入了正式组织关系的流动党员党组织,可以发展党员。

2.基层(街道)党委所属的基层党委不能审批预备党员,

但应当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审议。

3.临时党组织不能接收和审批预备党员,但可以接收入党申请书和入党申请人进行培养教育。

4.党组不能审批预备党员。

5.预审要报有审批权限的党(工)委预审。

(六)需要把握的其他问题

1.填写入党志愿书的要求。

(1)时间上,要在预备党员上级党委预审通过后。

(2)要求上,要实事求是、规范统一。

2.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环节需要把握的问题。

(1)发展对象和介绍人必须参会。

(2)逐一讨论投票表决。

(3)支部正式党员不足三人不能讨论。

(4)支部书记空缺不宜讨论。

(5)表决时发展对象及其直系亲属不需要回避。

3.上级党委审批环节注意把握的问题。

(1)审批方式,党(工)委会议集体讨论。

(2)审批要求,逐一讨论。

4.把握两个特别规定。

(1)按照党章规定,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〇〇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直接接收的党员,一般也应有预备期。(2)追认党员,只有省级以上党委才有权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为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认真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真正把体现“xxxx”要求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推进发展党员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要求,制定以下制度: 一、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制度。 党支部要坚持对党外群众特别是青年进行党的政治纲领、共产主义理想的教育,进行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教育,使他们接受党的主张,提高对党的认识,自觉向党组织靠拢;定期听取团支部的工作汇报,切实加强对“推优”工作的指导;定期组织入党积极分子上党课。通过积极工作,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二、发展党员民主推荐制度。 对申请入党的人员,要在党员中进行推荐的同时,组织一定数量的党外群众进行公开民主推荐,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由党支部研究确定重点培养对象。对推荐票数较低的,不能确定为重点培养对象。 三、发展党员培训制度。 对确定的重点培养对象,要集中对他们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为

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并组织统一考试。经过集中培训并考试合格的,才能经一定程序确定为发展对象。 四、发展党员政审制度。 确定为发展对象后,党组织要对其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以及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进行政治审查,并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凡是没有经过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五、发展党员公示制度。 党支部在接收预备党员前,要对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党组织培养情况、政审情况、培养人意见等进行公示。公示一般以公开栏、宣传栏为基本形式。公示时间应不少于10天。如无群众举报,则可召开党支部大会进行表决;如有群众举报,要在有关问题调查清楚后,根据调查结果,做出相应处理。 六、发展党员预审制度。 基层党支部在召开接收预备党员大会之前,要将发展对象情况报上级党委进行预审,主要审查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是否列入了当年发展计划,入党手续是否完备。问题是否清楚、有无正式结论,是否经过集中培训,培养时间是否在一年以上。根据预审结果,确定是否准予发展。 七、预备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新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新版)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2014年6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连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党的基层组织应当把吸收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 第三条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第二章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第四条党组织应当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 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第五条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

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六条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流动人员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也可以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第七条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第八条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第九条党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 (一)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 (二)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 (三)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 (四)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党员发展的程序与时间节点

发展党员的程序与时间节点 以一届的时间说明:;头年9-10月:新生递交入党申请书;次年1月:确定为积极分子;次年9月:确定为发展对象;次年10月:函调、党校学习;末年1月:转为预备党员;末年3月:党员宣誓;末年4月:归档;发展党员流程图解:;提出申请——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一、提出申请;1、申请入党基本条件:符合党章第一条:;“第一条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以一届的时间说明: 头年9-10月:新生递交入党申请书 次年1月:确定为积极分子 次年9月:确定为发展对象 次年10月:函调、党校学习 末年1月:转为预备党员 末年3月:党员宣誓 末年4月:归档 发展党员流程图解: 提出申请——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预备党员考察及转正 一、提出申请

1、申请入党基本条件:符合党章第一条: “第一条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2、28周岁以下青年一般从团员发展; 3、申请书一般要本人亲笔书写;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 党支部接到入党志愿书一般应及时讨论其能否列积极分子,以便及时对其进行培养。若对申请人不了解,也可推迟讨论,但是时间不宜太长。 入党积极分子具备条件: 入党积极分子是指申请入党人经党组织讨论研究,被列为培养教育和考察对象。入党积极分子除党章第一条规定条件外,一般应具备: 1、向党递交入党申请书,入党信念坚定。 2、有一定的政治觉悟,思想进步,作风正派,团结同志。 3、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等方面表现积极。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程序:

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及操作细则

发展党员工作阶段及要求 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 一、入党申请人阶段 由入党申请人递交申请书之日起

党组织工作 1.找入党申请人谈话(由书记或支部委员进行)。 内容:①了解申请人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②了解和端正申请人对党的认识及入党动机;③了解家庭及社会关系,本人历史。 2.确定培养联系人 培养联系人由经过一定时间党内生活的锻炼,能够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比较好的正式党员担任;为方便工作,确定培养联系人时可征求申请人意见。 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 ①经常了解入党申请人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和存在的问题,鼓励和帮助他们发扬优点,克服缺点,积极上进,端正入党动机。 ②经常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申请人的有关情况,提出加强培养、教育的意见和建议。 ③在入党申请人具备入党条件时,向党支部提出将其列入入党积极分子的建议。

二、入党积极分子工作阶段 自入党申请人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起(距提出申请日三个月以上)

党组织工作 1.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积极分子一般应具备的条件是:①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②对党有比较明确的认识,上进心强,积极要求入党。 ③在生活、工作、学习等方面表现突出,工作态度认真自觉。④作风正派,团结同志,群众关系好。根据本人表现,支委会在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培养联系人意见后,进行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2.为入党积极分子建立《入党积极分子登记卡》,并按期做好考察登记。 要求联系人及时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至少每季度一次),并将考察情况填入《入党积极分子登记卡》中。 考察的主要内容:①政治觉悟、入党动机;②学习工作情况及模范作用情况;③存在问题。④联系人对考察情况的填写必须认真,字迹清楚,并用钢笔书写;填写内容真实、具体,能全面反映该同志情况。同时写明考察日期、联系人签名。考察内容不允许事后补写。 3.对入党积极分子经常性的培养教育。①联系人应经常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个别帮助(谈话或共同工作等方式),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政治素质。②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校学习,并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或列席党的会议及活动。③给积极分子分配一定的工作,并检查完成情况。④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汇报,应由联系人或党支部指定专人进行审阅,审阅后由审阅人签名并提出基本评价意见。 4.动态管理。①党总支、支部,每半年进行一次分析、研究,对新涌现出来的积极分子,吸收到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中来,对不能作为积极分子的人及时调整出去;②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变动时,原单位党的组织应将他们的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登记卡》、思想汇报等材料及时转送调入单位,调入单位党组织应与本单位入党积极分子一样对待。

发展党员工作实用手册_定稿_

? ?/H ?H ?? ) ? 3 p B? p A ???_ ?@ ? $я ; ? О?ψq$- n?_? ? q^? ? ?^q VMp B? ?N ?E?q???Uч@ 3; ?L( n[! V?B?? ?=?_? ? q S? ??[A @ 3& ; ОA q[ E+ ?L? ?[ /;q - ?q$я?ψq?? ?????? @ 3 ; О - ?i?Кч ? ?Кчq, ?q; ?@R? L; q ?? ? @ ?? ??H ? J ? 36 n[ 0 ? p? W U?? pA q^? ?? ? q 8 [ ??M ??:@ 3 n[?[ ??M ?? ? ? ? ш6 L ?? ? Вq ?L?? ?L? ? Вq ? ?dυ0 ? Вq 2 6? ? ?????? ??o?

山西省农村(社区)发展党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山西省农村(社区)发展党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我省农村(社区)发展党员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进一步夯实党的执政基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4号)和党内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农村(社区)发展党员工作重点应放在村组(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官、返乡大中专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务工经商人员、社工人员、热心公益事业的青年志愿者等素质高、有文化、有一技之长、“双带”能力强的优秀青年中。 第三条严格农村(社区)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实行发展党员推荐(推优)制度;培养教育考察记实制度;公示制度;县(市、区)委组织部和乡镇(街道)党(工)委预审备案制度;各级党组织责任追究等制度。 第二章入党申请人的培养教育 第四条党组织要充分重视并认真做好对农村(社区)群众的启发、引导和教育工作。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逐步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激发他们的入党愿望,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第五条农村(社区)党支部应当接受符合《党章》、《细则》规定的申请入党条件、自愿要求入党且在本辖区居住半年以上居住者和流动人员的入党申请。 第六条党支部要指导入党申请人规范书写入党申请书,一般包括五方面内容:本人基本情况、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本人政治信念、成长经历和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情况;对待入党的态度和决心;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签注本人姓名和申请日期。 第七条党支部收到入党申请后,应在一个月内派人(支委成员或党小组负责人)与入党申请人谈话、详细了解其有关情况,掌握其思想动态、入党动机,谈话时要做好谈话记录并签名盖章,同时要及时向支部委员会报告。 第八条党支部要不断加强对入党申请人培养教育和考察,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一般情况下,入党申请人提交入党申请书六个月以上、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的,可被推荐和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第三章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培养和考察 第九条入党积极分子确定程序: (一)党支部按照“公开平等、群众公认”的原则,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初步人选。属于共青团、工会、妇联、村(居)委会、行业协会等组织成员的入党申请人,由所在组织内部进行推优,并向所属党支部出具推荐材料;不属于上述组织的普通村(居)民入党申请人,由两名以上(含两名)正式党员联名向党支部出具推荐材料,可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对象。推荐对象人选确定后,党支部组织党员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推荐。参会党员超过应到会党员半数以上后,按得票数确定一定数量入党积极分子初步人选。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计入实参会人员范围。推荐会应邀请群众(居民)代表参与监督; (二)党支部认真听取有关方面意见,同时将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基本情况在村(居)党务公开栏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三)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充分讨论,结合本人现实表现情况、推荐得票数、群众意见和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期从支部委员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

发展党员工作细则题库与答案

一、填空题(每题一分,共计80分) 1、《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的。 2、党的基层组织应当把吸收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 3、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 4、发展党员工作的总要求是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 5、发展党员工作应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 6、发展党员工作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7、党组织应当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 认识,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8、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可以申 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9、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 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10、流动人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也可以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11、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12、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 13、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 14、党组织应当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 15、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 16、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17、发展对象应当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 18、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 19、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不能作入党介绍人。 20、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认真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工作经历、现实表现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21、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22、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 23、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发展党员工作手册 .doc

第21讲 二元一次不等式(组)与简单的线性规划问题 项目一 知识概要 1.二元一次不等式表示的平面区域 一般地,直线l :ax +by +c =0把直角坐标平面分成了三个部分: ①直线l 上的点(x ,y )的坐标满足ax +by +c =0; ②直线l 一侧的平面区域内的点(x ,y )的坐标满足ax +by +c >0; ③直线l 另一侧的平面区域内的点(x ,y )的坐标满足ax +by +c <0. 所以,只需在直线l 的某一侧的平面区域内,任取一特殊点(x 0,y 0),从ax 0+by 0+c 值的正负,即可判断不等式表示的平面区域. 2.线性规划相关概念 3.应用 利用线性规划求最值,一般用图解法求解,其步骤是 (1)在平面直角坐标系内作出可行域. (2)考虑目标函数的几何意义,将目标函数进行变形. (3)确定最优解:在可行域内平行移动目标函数变形后的直线,从而确定最优解. (4)求最值:将最优解代入目标函数即可求出最大值或最小值. 项目二 例题精讲 任务一 二元一次不等式(组)表示的平面区域问题 【例 1】 若不等式组???? ? x≥0,x +3y≥4, 3x +y≤4 所表示的平面区域被直线y =kx + 4 3 分为面积相等的两部分,则k 的值是 ( )

A.73 B.37 C.43 D.3 4 分析 画出平面区域,显然点? ????0,43在已知的平面区域内,直线系过定点? ?? ??0,43,结合图形寻找直线平分平面区域面积的条件即可. 答案 A 解析 不等式组表示的平面区域如图所示. 由于直线y =kx +43过定点? ????0,43.因此只有直线过AB 中点时,直线y =kx +43能平分平面 区域. 因为A (1,1),B (0,4),所以AB 中点D ? ?? ??12,52. 当y =kx +43过点? ????12,52时,52=k 2+43, 所以k =7 3 . 评注 二元一次不等式(组)表示平面区域的判断方法: 直线定界,测试点定域. 注意不等式中不等号有无等号,无等号时直线画成虚线,有等号时直线画成实线.测试点可以选一个,也可以选多个,若直线不过原点,则测试点常选取原点. 任务二 求线性目标函数的最值问题 【例2】 设x ,y 满足约束条件:???? ? x -4y≤-33x +5y≤25 x≥1 ,求z =x +y 的最大值与最小值. 分析 作可行域后,通过平移直线l 0:x +y =0来寻找最优解,求出目标函数的最值.

关于印发《党员发展管理规定》的通知.doc

中共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文件 厦金圆党委〔2017〕57号 中共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关于印发《党员发展管理规定》的通知 信托党总支、各直属党支部: 为使党员发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切实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确保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专此通知。 中共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17年7月10日

中共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党员发展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党员发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切实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确保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集团党委统一领导集团系统发展党员工作,制定规划,加强检查和指导。各基层党组织要把吸收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 第三条发展党员工作,要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要注意吸收生产一线有一定文化、技术水平的生产骨干及优秀青年职工入党,努力做到把生产经营骨干培养成为党员。 第四条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党委及所属各基层党组织。 第二章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

最新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最新发展党员工作 细则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 在建党93周年前夕, 6月10日,《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正式公布。原《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于1990年8月1日印发,由于新形势有了新变化,同时为了切实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的战斗力,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制订本细则。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中组发〔1990〕3号)同时废止。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党的基层组织应当把吸收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 第三条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

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第二章 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第四条党组织应当经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第五条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它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能够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六条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流动人员还能够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也能够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第七条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第八条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华中科技大学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流程图

华中科技大学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流程图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 1、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申请人) ●本人自愿向党组织提出申请; ●对虽未提出入党申请,但政治素质好,有培养前途的对象应进行启发引导,吸收参加党的一些活动,使其提高认识,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2、建立申请入党人员信息档案(党支部) 对于申请入党的同志,党支部要建立申请入党人员信息档案,及时派党员找他们谈话,对他们进行教育;总支要及时掌握申请入党人员的动态信息,建立申请入党人员信息库。 3、集中培训教育(党校、分党校、党支部) ●择优推荐入党申请人参加党校学习。 ●以下情况应重新接受党校培训:在中学期间党校结业的学生;党校结业时间距离发展时间超过4年的学生。(培养时间可连续计算)。 4、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 经党小组或团支部推荐,支委会(支部大会)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并指定两名党员(正式党员或预备党员)担任培养联系人;入党积极分子填写《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5、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并进行定期考察和分析(党支部、培养联系人) ●入党积极分子要经常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学习、工作情况(每季度至少提交1份思想汇报);●党支部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一些党的活动;交任务、压担子,在实践中锻炼;帮助他们明确党员义务与权利,端正入党动机,提高思想觉悟,树立共产主义理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培养联系人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分析,形成书面考察意见并填入《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并向党支部汇报。 6、群众评议、团组织推荐、政治审查、党内评议确定发展对象(党支部、党总支) ●党支部组织开展群众评议,征求意见:对已通过一年以上的培养考察且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应通过座谈了解、民主测评等形式组织群众评议,讨论是否列为发展对象,座谈会要求至少2名党员参加。 ●听取团组织推荐意见(在全体团员中进行)或导师意见:本科生入党积极分子被确定为发展对象,原则上要通过团组织推荐的形式,听取团组织意见;研究生入党积极分子被确定为发展对象时,党支部应主动征求导师意见。

党员发展手册

党员发展手册 积极分子的考察和培养 一申请入党 (一)按照《党章》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 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二)要求入党的学生,必须向所在单位党支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党支部审查,符合党章规定的确定为申请入党人。 (三)入党申请书的主要内容是: 1.入党动机和对党的认识; 2.自己的政治信念和表现情况,及今后努力方向; 3.其他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四)高中提出入党申请的,来校后要及时、主动与党组织讲明或再次提出书面申请,党支部要及时与原毕业学校联系,索取有关培养教育和实际表现等材料。 凡有高中时书面申请的,申请时间从当时计起。 (五)对尚未提出入党申请,但政治素质好,有培养前途的学生,党支部应主动加强教育引导,进行党的基础知识教育,并吸收他们参加一些党的活动,使他 们逐步提高认识,激发他们的入党愿望。是凡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同学即 为入党积极分子。 二对积极分子的培养 (一)支部应把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申请人情况造册登记,将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等有关材料建立培养档案。 (二)对新提出入党申请的,党支部要在两周内派专人找其谈话,谈话内容: 1.主要了解和端正申请人的入党动机; 2.了解申请人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 3. 了解申请人的经历和家庭情况。 (三)积极分子应参加党章学习小组的理论学习和活动。 (四)党章学习小组应建立学习记录,记载小组成员学习、出勤等情况,随时备查。 (五)积极分子递交思想汇报后,党组织必须派人就思想汇报中的内容与其谈话,了解掌握思想动态。 三重点培养对象的确定、培养和考察 (一)重点培养对象是积极分子中基本素质好,对党的认识比较明确,入党动机端 正,要求迫切,有一定政治思想觉悟,学习成绩优良,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 的积极分子。 (二)重点培养对象必须经党章学习小组、团支部的推荐,党支部、年级辅导员审 查同意。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 (三)重点培养对象确定后,党组织要指定1~2名党员做重点培养对象的培养联 系人,负责对其进行全面考察了解,个别帮助。 (四)培养联系人要及时掌握重点培养对象的思想动态和工作表现,及时指出优缺 点,提出具体要求和努力方向,并把培养考察情况以写实方法填入《入党积 极分子培养考察表》中。每半年填写一次。发展入党前考察次数不得少于二 次。 (五)党支部要有意识地安排重点培养对象参加党内的一些活动,参加讨论发展新 党员的支部大会和入党宣誓仪式等。 (六)为重点培养对象提供接受锻炼和考察的机会,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 并检查他们完成工作的情况。 (七)重点培养对象确定后,经过一段时间的培养考察,要送分党校进行系统的学 习和培训。没有经过分党校培训,以及培训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八)党支部要定期分析、检查重点培养对象的培养教育措施的落实情况。在支部 大会上依据重点培养对象的现实表现、群众反映和培养人培养考察的意见, 研究后形成支部对预备党员的发展决议,并填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 中,支部书记要签名,注明年月日。 四培养联系人的主要职责 (一)每月不少于1次了解重点培养对象的思想和学习、工作等情况,通过谈话鼓励和帮助他们积极上进,端正入党动机。

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_1_

石河子电大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坚持从严治党,切实保证新党员的数量和质量,使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发展党员工作必须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积极、主动、稳妥地开展工作;必须坚持入党自愿、个别吸收的原则,加快发展步伐,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必须严格程序,认真履行入党手续。 第三条 学校党总支统一领导发展党员工作,制订政策和规划,加强监督和指导。各党小组要把吸收具有共产主义觉悟和在实践中具有模范带头作用的优秀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抓实抓好。 第四条 要特别抓好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和学生群体中发展党员工作,尤其要以极大的热情和极端负责的态度加大在高学历高职称群体优秀中青年教师和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力度,及时把符合条件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组织中来。 第五条 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要严肃党的纪律,坚决杜绝不正之风,对于违反党章、党纪的,要严肃查处。 第六条 预备党员的接收和转正,党总支部要认真做好审查工作。 第二章 申请入党 第七条 按照党章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八条 要求入党的人,必须向本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的主要内容包括:本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个人历史、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自己的决心和今后的努力方向。 第九条 党总支在接到入党申请人递交的申请书后要建立培养档案。申请人

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知识竞赛及答案

土建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知识竞赛题 姓名:分数: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计80分) 1.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是根据 _B _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的。 a.《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b.《中国共产党党章》c。十八大报告 d.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 2。党的基层组织应当把吸收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 D 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 a.“三个代表”重要思想b.科学发展观 c.群众路线 d.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 B 、基本经验、基本要求。 a。基本思想 b.基本纲领 c.基本原则d。基本要领 4. 发展党员工作的总要求是按照 D 、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 a.把握标准 b.均衡发展 c.适度规模d.控制总量 5。发展党员工作应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 C 放在首位。 a.思想意识 b.党性修养 c.政治标准d.政治觉悟 6。发展党员工作禁止突击发展,反对A。 a。“关门主义”b.草率从事 c。不正之风 d.违规操作 7. 党组织应当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 C 队伍。 a.发展对象 b。预备党员 c。入党积极分子d。入党申请人 8。年满 B 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a.十六岁 b.十八岁c。二十岁 d.二十五岁 9. 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 C 提出入党申请. a.街道党组织b.社区党组织c.居住地党组织 d.组织部 10。流动人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也可以向_C_提出入党申请. a.街道党组织 b。社区党组织 c。居住地党组织 d.流动党员党组织 11。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__B__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a。三个月内b.一个月内c.半个月内 d.半年内 12.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__C__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a.民主党派 b。单位领导c。群团组织d.群众代表

党员发展工作细则全文

党员发展工作细则全文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基层组织的一项经常性工作,也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 党员发展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党的基层组织应当把吸收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 第三条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第二章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第四条党组织应当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第五条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六条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流动人员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也可以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第七条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第八条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第九条党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 (一)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 (二)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 (三)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 (四)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第十条党组织应当采取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集中培训等方法,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完整版)发展党员工作手册

北戴河区发展党员测评制、 票决制、公示制和责任追究制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切实保证新党员的质量,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增强党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及有关规定精神,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发展党员工作要做到“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员标准,严格工作程序;坚持改善结构,保持均衡发展;坚持教育引导,做好基础工作;坚持求真务实,与时俱进”。 第二章发展党员测评制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测评对象,是经过党支部一年以上培养考察,拟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 第四条测评工作由支委会负责,召开民主测评大会,组织全体党员参加。 第五条测评大会程序: (1)会议主持人清点到会党员人数(到会党员数应超过

本支部有表决权党员半数),宣布会议的主要议题和程序。 (2)测评对象宣读《入党申请书》。 (3)会议主持人向与会党员介绍测评对象的有关情况和党支部培养考察情况。 (4)与会党员讨论酝酿,充分发表意见。 (5)分发《入党申请人民主测评表》,会议主持人作填表说明,与会党员填写《入党申请人民主测评表》。 (6)收回、汇总《入党申请人民主测评表》,填写《入党申请人民主测评情况汇总表》有关栏目。 (7)工作人员、支部负责人在《入党申请人民主测评情况汇总表》上签名,盖党支部公章,并封存《入党申请人民主测评表》。 (8)测评汇总情况应向支委会报告,支委会根据测评结果对多数同志认为属于“一般”的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 第三章发展党员票决制 第六条发展党员票决制的适用对象为: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符合党员条件,拟提交支部大会讨论、表决能否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预备期或延长预备期已满,拟提交支部大会讨论、表决能否转正的预备党员。 第七条票决工作由支委会负责,召开党支部大会进行无记名投票,实行等额票决。

党员发展工作办法

党员发展工作办法 第一条总则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认真坚持各项制度,努力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第二条培训教育制度 (一)党组织对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入党申请人,应该及时找其谈话,热情鼓励,积极帮助。 (二)入党申请人,经党小组推荐,支委会或支部大会审查同意后,方可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三)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教育,要有组织,有计划,方法要切实可行,形式要生动活泼,具体方法是: 1、党支部制定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对他们进行个别帮助。 2、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短期班和党内组织的一些有教育意义的活动。 3、党支部委员或党小组长每季度至少与积极分子谈话一次。 4、要定期给积极分子交任务,压担子,在实践中锻炼提高。 5、入党积极分子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在听取党内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党小组推荐,支部大会讨论,认为基本具备党员

条件的,方可列为发展对象。 6、党委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为5-7天(或不少于40个学时),主要内容是《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的基本知识、基本路线。培训方式可以灵活多样,但务必讲求实效。培训结束后,要进行考试,没有经过培训考试不及格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四)党委要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档案。积极分子调出工作时,党委应将其档案转移给调入单位组织,确保培养、考察工作的连续性。 第三条考察写实制度 (一)对入党分子的培养、考察要认真进行写实、记录,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二)培养联系人、党小组、党支部要按季度如实记载入党积极分子的学习工作情况、思想认识变化过程及其主要表现、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并签名盖章。 (三)《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的填写要严肃认真,不得草率,字迹要求工整,不得随意涂改。 第四条政治审查制度 (一)对确定为发展对象的人,党组织要进行政治审查。 (二)政审的主要内容是: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情况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情况和现实表现。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

党员发展工作流程

党员发展工作流程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党员发展工作流程 一、申请人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党组织接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及时派人与申请人谈话(一般在十五天内),进行帮助和鼓励,并建立该申请人的《入党材料档案》。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申请人经党小组讨论推荐,支委会进行分析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支部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 三、进入培养教育考察期 1、党支部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联系人的主要任务: ⑴要经常同积极分子谈心,掌握其思想动态、学习和工作表现,及时指 出优缺点,提出具体要求和努力方向。 ⑵将对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情况,及时向党支部或党小组汇报,并认真 填写在《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中,作为党支部考察的依据。 2、党支部每半年对联系人的工作进行一次检查。 3、入党积极分子要不定期的向党支部汇报思想。 4、《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和《思想汇报》应装入《入党材料档案》。 四、参加党校培训 基层党委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为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文件。中央组织部组织局编写的《入党材料》,可作为学习辅导材料。 因客观原因不能集中进行培训的,党组织应安排他们学习制定的文件,并搞好辅导。 没有经过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五、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党支部选派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召开座谈会的党员要向党支部提交一份完整的群众座谈会原始记录(召集人必须签名)。 六、确定发展对象 入党积极分子一般经一年以上的考察期、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由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即可确定为发展对象。 七、政治审查 审查发展对象的《政审材料》,并装入《入党材料档案》。 1、政审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内容包括: ⑴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 ⑵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政治活动中的表现。 ⑶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 ⑷党支部意见,支部书记签字。 2、政审的基本方法: ⑴同本人谈话。 ⑵查阅档案和有关材料。 ⑶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⑷函调和外调。 八、入党公示 对于发展对象,党支部要在其所在单位进行入党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党支部形成《入党公示结论》,装入《入党材料档案》。 九、下发《入党志愿书》 党支部向党委(总支)报告意见,并附送发展对象的《入党材料档案》,内容应包括:《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思想汇报》、《党校培训结业证书》、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原始记录、《政审材料》、《入党公示结论》等。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