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厅选址办法

营业厅选址办法
营业厅选址办法

营业厅选址

一、营业厅选址原则

针对新一代的销售型营业厅的选址要综合考虑效益优先、竞争要求、未来发展需要等因素,做到统筹兼顾、合理布局:

?效益优先:新一代销售型营业厅选址的目标是使营业厅效益的

最大化,因此在选址时需要考虑营业厅的效益,优先考虑效益

高的店址。以达到用最低的成本提供最高效益的目标;

?竞争要求:综合考虑竞争需要,在竞争对手重点布局的区域进

行选址布点,此外,对农村市场也可以适当布点;

?未来发展:考虑未来环境的变化,对布点区域的发展前景作出

评估。

二、营业厅选址考虑因素

基于营业厅的选址原则,建议从以下四个信息类型综合考虑:

(一)商圈因素

1、商圈

主要包括7个参考指标,其中核心商圈优先布点,第2、3、4、5为关键参考指标。

1)所属商圈的类型(核心商圈、次级商圈、边缘商圈)

2)区域人口规模

3)周边最大的卖场/超市数量及规模

4)周边最大的商场规模

5)写字楼档次、数量及规模

6)是否毗邻政府机关、学校

7)是否有银行网点

8)周边消费档次情况

2、用户

1)ARPU值

2)MOU值

3)通信产品购买水平

4)年龄结构

5)教育文化水平

(二)物业状况

1、交通状况

1)区域内的地铁轻轨、公交车辆是否方便

2)区域附近是否有停车场

3)是否位于客流的主要方向

4)是否与道路处于同一水平面,有利于顾客进店5)营业厅位置与商圈、住宅距离范围

2、成本评估

1)所在建筑物的功能(住宅底商、写字楼)

2)营业厅可用停车位数量

3)周边楼盘售价

4)可租赁或购买面积使用率

5)是否需要二次装修

3、产权特性

1)拟租、购厅正门人流量(早10-12点)2)产权年限(购买)

3)房屋产权所有人

4)拟租、购厅场所使用性

5)安防系统情况

(三)竞争环境

1、竞争对手(关键参考指标)

1)附近竞争对手营业厅类型

2)附近竞争对手营业厅数量

2、自身竞争

1)附近营业厅数量

2)附近社会渠道数量

3、协同商

1)手机卖场、通信城

2)大型家电卖场

(四)发展潜力

1、潜在承租方数量

2、是否是重点规划区域

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 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 2007年08月29日 12:32 第一条为了保障建设项目的选址和布局与城市规划密切结合,科学合理,提高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编制、审批项目建议书和设计任务书,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选址和布局的规划管理工作。 第四条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了解建设项目建议书阶段的选址工作。各级人民政府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项目建议书时,对拟安排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项目,要征求同级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五条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参加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阶段的选址工作,对确定安排在城市规划内的建设项目从城市规划方面提出选址意见书。设计任务书报请批准时,必须附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选址意见书。 第六条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 主要是建设项目名称、性质,用地与建设规模,供水与能源的需求量,采取的运输方式与运输量,以及废水、废气、废渣的排放方式和排放量。 (二)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的主要依据 1、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 2、建设项目与城市规划布局的协调; 3、建设项目与城市交通、通讯、能源、市政、防灾规划的衔接与协调; 4、建设项目配套的生活设施与城市生活居住及公共设施规划的衔接与协调; 5、建设项目对于城市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影响,以及与城市环境保护规划和风景名胜、文物古迹保护规划的协调。 (三)建设项目选址、用地范围和具体规划要求。 第七条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按建设项目计划审批权限实行分级规划管理。 县人民政府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 地级、县级市人民政府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该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 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

中国移动合作协议

代办点移动业务代理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满足社会需要,方便广大客户购买及办理移动电话业务,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甲方业务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协议宗旨 1、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令和规定,本着“友 好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签 订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2、订立本协议旨在促进甲乙双方互惠互利,在提高移动通信服务 质量的同时,取得双方企业的共同发展。 3、甲乙双方均不具备超出本协议范围内的任何约束双方企业或 双方相关企业的权利。 4、本协议中涉及到的移动业务的最终解释权归属于甲方;涉及到 终端销售的“三包”承诺的解释权归乙方。 5、本协议营业场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面积为_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经营范围 1、移动电话入网、业务办理 2、移动电话卡类销售(如:充值卡、缴费卡等) 3、甲方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可以对乙方代理的业务种类进行调 整。 第三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的代理资格和代理形式进行审核与评估。乙方不得有以 下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双方代理协议,并追回相关损失。

(1)借用中国移动的声誉,在营业厅出售假冒伪劣商品,造 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或者引起媒体曝光。 (2)拒绝办理营业受理范围内的业务。 (3)在移动公司营业场所附近地区,采取哄骗、利诱、胁迫 等不正当手段从事拉客活动。 (4)未及时或按要求划拨营收款及代收通信费,情节严重的。 (5)为了个人私利,发生窜货行为,扰乱市场秩序。 2、有权制定并适时修改代理考核办法和业务操作规范。 3、有权对乙方代办业务的情况和服务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4、及时告知乙方移动电话方面的业务政策调整,并负责向乙 方解释。 5、在乙方缴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万元(¥) 代办保证金后,甲方向乙方提供符合移动V1标准要求的首次 门头整修、业务宣传资料等。 6、向乙方有偿提供号源、卡品等,并提供开户支撑,业务答 疑服务。 7、按规定标准向乙方及时足额支付代办费。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代办点由乙方投资,乙方依据法律法规和移动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业务规范及本协议,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乙方的营业执照等工商登记手续由乙方以自己名义按国家规定及时办理,否则承担相应法

基站选址原则

基站选址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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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站选址原则 为了加强GSM扩容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根据集团公司相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基站选址原则。 本原则根据基站选址的相关要求,从:蜂窝结构、基站站距、天线挂高、地形、干扰等多个方面进行细化,以提高网络建设的合理性。 基站站址选择主要是为基站天线选择一个最佳安装位置,这是一项比较困难的工作。首先因为地形及地面建筑物的不规则性造成信号强度覆盖图形的不均匀性,另一个重要的问题是要避免干扰。所以,在选址时,既要考虑覆盖要求,也要考虑与其他如基站、电台等的干扰。需用重点注意的是,在移动通信网中,不应只考虑一个基站的位置,而要同时考虑许多基站站址的可行性。所有基站都要满足这两项要求而它们之间又有密切的关系,如果其中一个基站的站址发生变动,将对其他基站的站址产生影响。 选择的站址应满足下列原则的要求。 一、站址的拓朴结构应尽量符合规则的理想蜂窝网络结构 实际站址与理想站点的距离不应超过小区半径的四分之一。在高业务密度区,该距离应该更小。 我们知道,基站的站间距一般为基站覆盖半径的1.5倍,即相邻基站之间有相应的比较合理的覆盖重叠区。实际站址与理想站点的距离越大,基站之间的覆盖重叠区就会变化(或大或小),当这种不合理的基站数较多时,整个网络的拓朴结构将变得紊乱,各基站的覆盖重叠区将要么过大,要么过小,要么就是有些区域变成多个基站的重

叠覆盖。在这些区域,将不可避免的产生下述几个后果: 1、基站无主服小区 2、出现弱覆盖区域 3、产生乒乓切换 二、站点分布对应于话务密度,使用户尽量集中在小区中心 话务密度一般分为密集城区、一般城区、郊区、农村和交通干线等,根据无线链路预算,站距(系统不一样时略有区别)一般分别选定为350~500米、500~800米、800~1000米和1000~5000米之间。基站选址时,应根据覆盖区域的话务密度预测情况进行分类,按合适的站距进行选址。 基站小区的中心范围内,信号覆盖良好,一般都大于-80dBm,当用户集中在小区中心时,能提高接通率,减少切换,减少掉话率,提高用户满意度。 三、天线挂高要求超出周围平均高度 为降低信号在传播路径上的传输损耗,天线挂高一般要求比周围建筑物平均高度高。根据基站站址所在区域分类和相应的覆盖要求,天线挂高超出周围建筑物高度的建议值如下表所示。 地域分类密集城 区 一般城 区 郊区乡镇农村 天线挂高超出周围建筑物平均高度 (米) 10及以 下 10~15 15以上15以上15以上 特殊情况下,如某建筑较为封闭的小区,在小区中心新建基站覆盖本小区,天线挂高需低于小区建筑物平均高度。

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的介绍

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的概念 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是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及其有关法律、法规时建设项目地址进行确认或选择,保证各项建设按照城市规划安排,并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行政管理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50280—98)》把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定义为“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核发的有关建设项目的选址和布局的法律凭证”。 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的意义 建设项目选址是执行城市规划的关键所在,它直接关系到城市的性质、规模、布局和城市规划的实施,同时也关系到建设项目实施顺利与否,这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 重点建设工程项目与城市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重点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与城市规划工作相结合,是保证重点项目建设顺利进行,并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重要条件。同时,各类重点建设项目的选址工作与城市规划工作相结合,可保证城市的合理布局和城市规划的实施。因此,与城市有关的重点建设项目或建成后即将形成新城镇的项目,其立项、选址与布局,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城市规划法>第三十条规定:“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的选址和布局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设计任务书报请批准时,必须附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选址意见书。”这正是对以前的规定的重申和进一步具体化,并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也就是说,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参与建设项目建议书阶段的选址工作,并提出规划建设意见;参与

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的选址工作,并核发选址意见书。项目建设书、设计任务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批,应当附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划建设意见和选址意见书。 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的目的与任务 1、保证建设项目的布点符合城市规划。 2、对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进行宏观调控。 3、综合协调建设选址中的各种矛盾,促进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的顺利进行。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主要是建设项目名称、性质、用地与建设规模,供水与能源的需求量与运输量,以及废水、废气、废渣的排放方式和排放量。 2、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的主要依据: ①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 ②建设项目与城市规划布局的协调; ③建设项目与城市交通、通讯、能源、市政、防灾规划的衔接与协调;采取的运输方式; ④建设项目配套的生活设施与城市生活居住及公共设施规划的衔接 与协调; ⑤建设项目对于城市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影响,以及与城市环境保护规划和风景名胜、文物古迹保护规划的协调。

湖南省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

湖南省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保障城乡规划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按本办法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见附1)。 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机关应当在项目批准(核

准、备案)前征求同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书面意见。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工作,《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实行分级核发制度。(一)下列建设项目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由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 1.由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和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 2.跨市州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 3.湖南省城镇体系规划、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3+5”(环长株潭)城市群城镇体系规划、

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区建设管治规划等确定的重点监管区域内的建设项目; 4.省人民政府要求加强监管的其它建设项目。(二)下列建设项目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由设区的市或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 1.由设区的市或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 2.设区的市或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确定需要加强监管的其它建设项目。 除(一)、(二)以外的其它建设项目,由县(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第四条由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建设项目,申请人向项目所在设区的市或县(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选址申请,经设区的市或县(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查并提出意见后,报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其中,湘西自治州所辖县(市)的建设项目需经湘西自治州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查并提出意见。由设区的市或湘西自治州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建设项目,申请人向所在县(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县(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查并提出意见后,报设区的市或湘西自治州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其中,建设项目在设区的市所辖区内的,直接报设区的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

交通银行营业网点选址管理计划办法(预财部)

各省分行、直属分行: 为进一步加强对营业网点选址的管理,规范营业网点选址行为,提高营业网点综合经营效益,根据交通银行网点建设的相关规定,现将《交通银行营业网点选址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交通银行营业网点选址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营业网点选址的管理,规范营业网点选址行为,提高营业网点综合经营效益,根据交通银行网点建设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营业网点选址,是指已列入总行网点建设规划并符合总行新建或可迁址相关规定的营业网点选址,适用于交通银行各分支行营业网点选址行为。 第三条营业网点选址类别包括:营业网点、离行式自助服务区的购置和租赁,以及商业、公共场所摆放自助设备场地租赁。 第四条营业网点选址要通过逐级申报、论证、审议等程序,由总、分行依据管理权限范围进行审批。 第二章营业网点选址的原则和要求第五条营业网点选址的总体原则: (一)营业网点选址必须符合全行网点建设规划。各分行应该首先针对全行网点建设规划和营业网点建设费用要求,制定本行网点建设规划,树立全局意识。 (二)要以效益为中心,以维护交通银行的整体形象,增强营业网点的综合竞争能力,提升营业网点的经营效益和

品牌效应为目的,依据总行规定和分行人、财、物实力,集中管理、合理安排、分步组织实施。避免形成低产网点。 (三)选址信息来源、踏勘、洽商、签订合同和接收房地产及办理权证等程序,必须符合当地政府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和总行制度。 (四)各分行网点建设规划要和城市规划发展趋势相一致;备选楼盘房地产用途、性质及房型、结构必须和我行营业网点使用功能相匹配;各项经济指标测算依据要客观、准确。 第六条营业网点选址的总体要求: (一)选址范围以商业办公和中高尚大型居住社区、人口密集或白昼人流量较大、中高尚收入人群聚集、交通便利等综合类的一流区域和一流位置为主要对象。 (二)选址的房地产权属和界址要清晰,预售证或房产证及土地证齐全,出售或出租方在当地行业管理部门(如建委、房地产局、地税局等)无不良记录;房产结构良好、消防验收手续齐全;供电等物业满足使用需求;拆迁项目涉及的安置问题已解决或已得到落实;在建工程后续资金有保障;销售情况良好且无重大事故发生;房地产权属无法律纠纷(若出租房产已设定抵押的,必须取得抵押权人出具同意出租的书面文件)。 (三)所选网点门前或地下要有充足的停车位,可为中

第三章项目选址及建设方案

附件3: 北京市地方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参考大纲 第一章总论 1.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项目单位法定名称,企业性质,发展历程,主营业务,主导产品,人员结构,获得的主要业绩、荣誉等。申报连续扶持的,须对原有项目的基本情况(建设、运行和资金使用、管理等)予以说明。 1.2 财务状况 近两年项目单位资产总额、固定资产净值、流动资产、所有者权益、实收资本、营业(销售)收入、纳税额、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资产负债率等。 1.3 项目名称、建设性质及建设地点 项目名称应说明产品类别、产能、建设性质等。 1

建设性质包括新建、扩建、改建、迁建等。 建设地点应说明项目的具体建设地点,若涉及到多个地点,应分别列出,并具体到乡、镇、村。 1.4 产品方案及规模 1.5 土建工程 主要建筑物、构筑物名称、类型、工程量等。 1.6品种、技术、设备方案 主要品种、技术等。 主要设备名称、数量等。 1.7 建设期限 1.8 投资结构及资金来源 说明项目总投资及其构成(包括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预备费用)。资金来源应说明申请财政补助资金、企业自筹资金、银行贷款及其他资金等。 1.9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简要列出项目单位自身获得的销售(营业)收入、 2

利润、等指标。 社会效益:概述对当地主导产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带来的影响,突出带动农户的方式、数量、农户增收等情况。 1.10 综合评价 简要概括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从技术、经济、环境和市场等方面),风险评估,带动作用,制约因素及解决方案,结论与建议等。 第二章项目建设必要性及优势分析 2.1必要性分析 从产业政策及行业、区域发展规划角度的必要性; 从完善农业产业链条角度的必要性; 从结构调整及农民增收角度的必要性; 从节能减排、可持续发展角度的必要性; 从解决企业自身存在的问题角度的必要性。 2.2优势分析 3

移动电话入网合同范本(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7172-25 移动电话入网合同范本 (完整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移动电话入网合同范本(完整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甲方: 乙方:中国移动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电信条例》等有关法律、条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 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就移动电话网络服 务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网络服务 (一)乙方应公示网络覆盖范围及漫游范围,在覆 盖范围内,向甲方提供通信服务。国际漫游服务只能 在与乙方签订漫游协议的电信运营商网络覆盖范围内 享有。 (二)乙方提供的网络服务应符合国家规定的通信 质量标准。 (三)乙方依法保障甲方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第二条入网要求 (一)甲方办理入网、变更手续时,应提交以下登记资料: 1、个人用户:提供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同时提交委托人及本人有效证件),有效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警官证、护照等; 2、单位用户:提供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办人有效证件原件。 (二)甲方应使用国家给予入网许可标志的移动电话终端设备,当申请开通默认服务以外的服务项目时,移动电话终端设备还应具备相应功能,否则可能无法支持所选服务,甲方将自行承担损失。 第三条客户资料 (一)甲方应保证入网登记资料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并有义务配合乙方对登记资料进行核实。协议有效期内,甲方登记资料如有变更,应主动办理变更手续。如乙方发现甲方登记资料失实,且甲方不配合更正的,乙方有权暂停甲方网络服务。

移动基站选址解决方案

基站选址解决方案 陕西奕通科技通信有限公司 2006-2-21

一、基站站址选择原则 1、以规划的形象站址为主要依据,站距应不小于500米,满足网络规划 的要求,并结合水文、地质、地震、交通、城市规划、投资效益等因 素综合比较选定。 2、对于城区基站,站址应尽量选择在规则蜂窝网孔中规定的理想位置, 其偏差不应大于基站区半径的四分之一,以便频率规划和以后的小区 分裂; 3、新建基站应建在交通方便,市电可用、环境安全及少占良田的地方; 避免在大功率无线电发射台、雷达站或其他干扰源附近; 4、在市区楼群中选址时,可巧妙利用建筑物的高度,实现网络层次结构 的划分; 5、新建基站应设在远离树林处以避开接收信号的衰落; 6、站址应有安全环境和卫生环境,不应选择在易燃、易爆的建筑物和堆 积物附近、在生产过程中散发有害气体、较多烟雾、粉尘、有害物质 的工业企业附近。 7、站址的占地面积要满足业务发展的需求,应节约用地,尽量少占或不 占农田。 8、站址宜选在地形平坦、地质良好的地段,应避开断层、土坡边缘、有 可能塌方、滑坡和有开采价值的地下矿藏或古迹遗址的地方。 9、站址选择不宜在大功率无线电发射台,大功率电视发射台、大功率雷 达站和具有电焊设备、X光设备或生产强脉冲干扰的热合机、高频炉 的企业附近设站。 10、选择站址时宜避免几个基站覆盖的重叠区位于移动用户集中的地区。 11、站址宜选在有可靠电源和适当高度的建筑物或铁塔可以利用的地点。 如果建筑物的高度不能满足基站天线高度要求,需要建铁塔时,应有 屋顶设塔或地面立塔的条件,并征得城市规划或者土地管理部门的同 意。 12、基站的目标覆盖区应视野开阔,其附近没有高于基站天线高度的高大 建筑物阻挡。 13、郊区基站应避免选在雷击区,出于覆盖目的在雷击区建设的基站,应 符合关于防雷和接地的规定。 二、载波配置原则 在网络规划中通常已经对基站的载频进行了初步配置,但是在工程设计中可以根据当地用户的人口密集度、经济情况以及发展潜力,对规划的载频配置进行一定的调整。具体调整时单扇区载频数与可容纳用户数的关系如下表: 表2-1

选址申请报告

察布查尔广汇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察县旧城区楼房天然气民用管道项目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申请报告 察布查尔县规划局: 我单位根据察县住建局燃气办公室相关文件,申请办理察县旧城区楼房天然气民用管道项目《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地点位于察县城区,总用地面积约8100 平方米,长约 9000 米,宽约0.9米,。目前用地现状为市政绿化带,计划投资 100 万元。为此,特向贵局申请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特此报告。 察布查尔广汇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 3 月 3 日篇二:项目选址申请书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 高新区规划局: 我单位拟建项目,用地选址于,项目占地面积约公顷,建设规模约万平方米,计划投资万元。项目建议书已经部门批准通过,特向贵局申请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特此申请。 法定代表人签字: (加盖单位公章) 年月日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出让) 高新区规划局: 我单位已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用地位于,用地面积公顷,拟用于建设项目,拟建设规模约万平方米,计划投资万元。目前项目已获部门备案通过,特向贵局申请办理该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特此申请。 法定代表人签字: (加盖单位公章) 年月日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划拨) 高新区规划局: 我单位拟建项目,用地位 于,用地面积为公顷,拟建设规模约万平方米,计划投资万元。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获得部门批复,并已取得国土(用地预审、地质灾害备案确认)、环保(环评批复)、林业、水务等相关部门意见,特向贵局申请办理该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特此申请。 法定代表人签字: (加盖单位公章) 年月日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 高新区规划局: 我单位拟建项目,用地位于 (具体位置) ,用地面积公顷,建筑面积平方米。目前已取得该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

甘肃省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

甘肃省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规范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甘肃省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申请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建设项目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依法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有关投资主管部门批准、核准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报送批准、核准前,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其它建设项目可以直接申请规划条件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第四条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工作应当依据批准的城乡规划,遵循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的原则,严格保护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遗产,促进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防止环境污染和其它公害,符合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公共卫生和公共安全的需要。 第五条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是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核准建设项目的依据之一,也是办理土地划拨手续的前置条

件之一。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经批准的城乡规划,对建设项目选址进行审查,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第六条实行审批制且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有关投资主管部门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文件或同意开展前期工作文件的条件下,向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后,再向有关投资主管部门报送可行性研究审批手续。 实行核准制且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向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后,再向有关投资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项目核准手续。 第七条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核发按照建设项目管理权限实行分级管理。 省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下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 (一)需经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批准、核准且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的建设项目; (二)省内跨市(州)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 (三)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内的建设项目;

银行网点布局规划和选址方法

银行网点布局规划和选址方法 银行家们通常会被这些问题困扰: 客户对银行网点有哪些要求? 我们网点处于金融资源丰富的区域吗? 我们网点处于同业竞争有利的位置吗? 我们某些网点经营绩效不善到底是什么原因? 为何我们有些网点门口人流如织,但却绩效平平? 我们网点及自助设备渠道网络是否覆盖了目标顾客? 城市繁华区域同业网点林立,是否还能够在其中设立网点? 为了回避同业扎堆而另辟蹊径,如何选择进入的区域和时机? 优先选择商业区、商务区、工业区、行政办公区,还是居民社区? 网点作为银行营销和服务主要渠道,其作用将越来越重要,但同时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激烈的竞争、不断改变的客户偏好、迅速发展的城市等等。可是,银行往往缺乏信息数据,分析工具也不够健全。如何采用科学的方法,充分收集有关市场数据,并

对网点进行合理的布局规划和选址,将成为银行提升自身形象、提高市场竞争力所面临的迫在眉睫的问题和重大的挑战。 过去较多银行的机构设置和网点布局由于忽视了市场容量和市场属性,以及不能及时掌握和处理影响市场变动的大量其他数据,某种程度上造成了网点分布及建设的盲目性,也造成了网点单产低、业务趋同,不能很好地适应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和客户个性化的需求。 某些银行网点效益不好,其中可能有经营管理水平不够高以及市场服务意识不够强的原因,但是网点空间布局上的不合理、不规范,及网点选址缺乏科学依据和手段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 银行网点的布局和规划是落实银行战略的重要的一种手段。由于新网点的开设需要有较大的资金投入,银行的决策必需要基于统计分析、市场调研、竞争分析、经济和财务评估等方面的内容。银行需要了解市场潜力进而将其转化为收益,了解目标顾客的分布规律,他们在何处居住、工作和活动,有哪些银行使用习惯和偏好。 银翱管理咨询提供目标客户分布研究、客户需求分析、同业竞争分析、现有网点布局诊断分析,及选择潜力区域等服务。银翱管理咨询的解决方案能够为银行的营业网点、贵宾理财中心、自助设备在任何市场范围内找出最佳的市场潜力区域来。优化的网点布局和有利的地理位置将会提升银行的网点竞争力。

上海市公用移动通信基站设置管理办法

上海市公用移动通信基站设置管理办法 (2001年7月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04号发布,根据2010年12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2号公布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农机事故处理暂行规定?等148件市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并重新发布)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公用移动通信基站设置的管理,维护移动通信用户、业务经营者和社会公众的权益,保障公用移动通信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 本办法所称的公用移动通信基站(以下简称基站),是指在一定的无线电覆盖区中,通过移动通信交换中心,与移动电话终端之间进行信息传递的无线电收发信电台。 本办法所称的移动通信经营者(以下简称经营者),是指依法获得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获准在本市建设移动通信网络,并向社会公众提供移动网络电话、数据业务和其他增值电信业务的单位。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基站设置的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管理部门)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本市无线电管理工作,其所属的上海市无线电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无线电管理局)具体负责本市基站设置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通信、规划、环保、物价、房屋、土地、公安、市容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本市基站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五条(发展规划) 市无线电管理局应当根据本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本市通信行业的发展需要和资源共享、合理布局的原则,编制本市基站的专业发展规划,报市规划部门综合平衡、批准后实施。 市无线电管理局组织编制本市基站的专业发展规划时,应当听取经营者和相关方面的意见,经营者可以向市无线电管理局提出基站建设的需求。 第六条(布局和选址要求)

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建规[1991]5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委、建委(规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计委、建委: 现印发《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 一九九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保障建设项目的选址和布局与城市规划密切结合,科学合理,提高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编制、审批项目建议书和设计任务书,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选址和布局的规划管理工作。 第四条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了解建设项目建议书阶段的选址工作。各级人民政府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项目建议书时,对拟安排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项目,要征求同级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五条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参加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阶段的选址工作,对确定安排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项目从城市规划方面提出选址意见书。设计任务书报请批准时,必须附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选址意见书。

第六条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主要是建设项目名称、性质,用地与建设规模,供水与能源的需求量,采取的运输方式与运输量,以及废水、气、废渣的的排放方式和排放量。 (二)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的主要依据 1、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 2、建设项目与城市规划布局的协调; 3、建设项目与城市交通、通讯、能源、市政、防灾规划的衔接与协调; 4、建设项目配套的生活设施与城市生活居住及公共设施规划的衔接与协调; 5、建设项目对于城市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影响,以及与城市环境保护规划和风景名胜、文物古迹保护规划的协调。 (三)建设项目选址、用地范围和具体规划要求。 第七条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按建设项目计划审批权限实行分级规划管理。 县人民政府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 地级、县级市人民政府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的建设项目,由该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 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 中央各部门、公司审批的小型和限额以下的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 国家审批的大中型和限额以上的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并报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对符合手续的项目,各级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在规定的审批期限内核发选址意见书,不得无故拖延。

甘肃省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版)

甘肃省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2015修订版)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规范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甘肃省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申请建设项目选址,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进行选址审批应当遵守本办法。风景名胜区内建设项目的选址管理同时应当遵守《风景名胜区条例》、《甘肃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的规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由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核准且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核准前,应当依法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第四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城乡规划,对建设单位提交的建设项目选址材料进行审查、组织现场实地踏勘、选址论证报告专家审查会。审核通过的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审核不通过的书面反馈理由及意见。 第五条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实行分级核发。 (一)国务院或省级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跨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风景名胜区内建设项目,由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市(州)、县(市)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由同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三)上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可以委托下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第六条由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项目,应经项目所在地市(州)、县(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分级初审同意后,报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由市(州)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项目,应经项目所在地县(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后,报市(州)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第七条建设单位申请办理选址意见书,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建设项目选址申报表。 (二)建设项目属批准、核准且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的情况说明。 (三)建设项目规划选址论证报告。需要编制选址论证报告的应同时报送。 (四)建设项目选址方案拟定场址或线路图件2份,图件加盖相关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公章。 第八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受理建设单位提交建设项目选址材料的审查程序。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申请程序的,出具同意受理凭证。

交通银行营业网点选址管理办法预财部

交通银行营业网点选址管理办法预财 部

各省分行、直属分行: 为进一步加强对营业网点选址的管理,规范营业网点选址行为,提高营业网点综合经营效益,根据交通银行网点建设的相关规定,现将《交通银行营业网点选址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交通银行营业网点选址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营业网点选址的管理,规范营业网点选址行为,提高营业网点综合经营效益,根据交通银行网点建设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营业网点选址,是指已列入总行网点建设规划并符合总行新建或可迁址相关规定的营业网点选址,适用于交通银行各分支行营业网点选址行为。 第三条营业网点选址类别包括:营业网点、离行式自助服务区的购置和租赁,以及商业、公共场所摆放自助设备场地租赁。 第四条营业网点选址要经过逐级申报、论证、审议等程序,由总、分行依据管理权限范围进行审批。 第二章营业网点选址的原则和要求 第五条营业网点选址的总体原则: (一)营业网点选址必须符合全行网点建设规划。各分行应该首先针对全行网点建设规划和营业网点建设费用要求,制定本行网点建设规划,树立全局意识。 (二)要以效益为中心,以维护交通银行的整体形象,增强营业网点的综合竞争能力,提升营业网点的经营效益和品牌效应为目的,依据总行规定和分行人、财、物实力,集中管理、合理

安排、分步组织实施。避免形成低产网点。 (三)选址信息来源、踏勘、洽商、签订合同和接收房地产及办理权证等程序,必须符合当地政府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和总行制度。 (四)各分行网点建设规划要和城市规划发展趋势相一致;备选楼盘房地产用途、性质及房型、结构必须和我行营业网点使用功能相匹配;各项经济指标测算依据要客观、准确。 第六条营业网点选址的总体要求: (一)选址范围以商业办公和中高尚大型居住社区、人口密集或白昼人流量较大、中高尚收入人群聚集、交通便利等综合类的一流区域和一流位置为主要对象。 (二)选址的房地产权属和界址要清晰,预售证或房产证及土地证齐全,出售或出租方在当地行业管理部门(如建委、房地产局、地税局等)无不良记录;房产结构良好、消防验收手续齐全;供电等物业满足使用需求;拆迁项目涉及的安置问题已解决或已得到落实;在建工程后续资金有保障;销售情况良好且无重大事故发生;房地产权属无法律纠纷(若出租房产已设定抵押的,必须取得抵押权人出具同意出租的书面文件)。 (三)所选网点门前或地下要有充分的停车位,可为中高端客户来行办理业务提供停车便利服务。 (四)门头广告位显著。 第七条网点地理位置选择:

新形势下移动通信基站选址的问题与解决方法之我见

新形势下移动通信基站选址的问题与解决方法之我见 【摘要】随着中国的移动通信进入3G时代,也开始了大规模的建设高潮,但是有一个问题已经成为移动通信网络建设的主要问题了,那就是基站的站点问题。通信基站工程的建设对于提高移动通信运营商的服务能力具有重要作用。本文主要对通信基站建设面临的问题与解决问题的方法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通信基站;面临问题;解决方法 0.前言 随着经济的稳步发展,移动通信已进入一个飞速发展阶段。用户数持续增长,移动用户普及率不断提高,对国民经济的直接贡献和间接贡献越来越明显,已经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先导产业,并促进了国民经济增长方式向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内涵集约型方式转变。作为移动网络的基础单元, 基站是移动运营商业务网投资的重点。然而,近年来在基站选址和建设方面移动运营商面临两难的境地,为了满足用户不断增长的通信需求,提高服务质量,运营商需要建设更多的基站以不断完善网络覆盖。但随着人们健康、环保意识的不断提高,在移动基站选址与建设过程中运营商也遇到越来越多的关于基站环保方面的投诉,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是本文探讨的重点。 1.基站建设面临的问题 1.1社会环境 一方面,社会经济的发展带动各地城市化水平迅速提高,城市居民区、写字楼、商业大厦等楼宇的新建和道路的建设日新月异,而旧城区改造也会迫使原有的基站拆迁。这些无线环境的变化都会导致无线网络信号的较大变化进而带来通信质量的降低,同时,移动用户数量及业务类型的增多也会带来网络覆盖和网络容量的变化。为提高服务质量,优化和扩容网络,运营商需要不断增加基站。另一方面,城市建设规划中并未把基站作为必要的通信基础设施预留建设位置,运营商必须与城市规划、市政、环保部门协调,征得他们对建站的支持,再与各类建筑物的业主或土地使用者商谈租用建站事宜因谈判的主动权在业主手中,运营商往往不得不付出较大的谈判成本,尽管如此,符合网络规划要求的理想站点也未必能得到建站许可。 1.2人文环境 人们在对移动通信服务要求提高的同时,也越来越关注电磁辐射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加之一些群众对基站辐射缺乏正确的认识,普遍担心基站辐射对人体可能造成伤害,进而排斥通信基站建设。 1.3技术环境

小区移动入驻协议(移动签订版)

( 移动签订小区移动入驻协议 版)

XXXXXX 项目(X 期) 光网进驻小区业务合作协议 甲方:XXXX 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XXXXX 协议编号:签约日期: XXX 光网小区团购业务合作协议附件

甲方: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方乙方就合作建设中国移动光网和谐小区的相关事宜,本着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附件,以期共同遵守:1.合作项目基本情况 楼盘名称: 楼盘位置: 楼盘规模:万平米 项目土建工程(预计)竣工时间:2015年10月30日 2. 双方共建合作模式 甲方和乙方就位于XXXXXX “ XXX ”共建“中国移动光网小区”达成战略合作关系; 乙方负责移动机房至乙方所开发的楼盘“ XXX ”弱电机房的光缆及传输设备布放,提供弱电机房内的光纤配线架、分光器,负责弱电机房内光缆熔接,以及弱电机房内的光纤配线设施的维护管理;弱电机房到各楼层光分纤箱光缆连接敷设及设备安装。 甲方负责配备用户家庭综合信息箱;负责楼层光分纤箱到户内多媒体箱间的皮线光缆建设。(乙方为甲方提供家庭布线的指导)甲方在小区内提供弱电设备间供乙方免费使用1 年,到期后乙方与本项目的物业管理公司协

商另行签订协议。乙方须自行负责设备运营期间的其他各项费用(如电费、看护费等),具体费用与本项目的物业管理公司协商另行签订协议。 属双方各自投资建设的产权归投资方所有,且由投资方负责进行维护管理。 4.品牌合作 甲乙双方约定共建“ XXX ”光网小区进行品牌营销合作,双方签订协议后,甲方即获得乙方授权,可在本协议合作楼盘的广告、宣传和销售,使用“中国移动光网小区”标识(文字、图案)《中国移动光纤宽带》及相关广告形象体系;同时乙方即获得甲方授权,可在电信业务的广告、宣传和销售中,使用甲方的楼盘名称、标识(文字、图案)及相关广告形象体系。 5.宣传工作 甲乙双方约定双方均全力推进“ XXX ”中国移动小区光网宽带的宣传和推广工作,甲乙双方约定投入的宣传资源如下:甲方: 在售楼样板房间、售楼处、合作楼盘交房时配合甲方作“中国移动光纤宽带” 联合宣传;在后续物业管理中支持进行移动光网业务宣传。 乙方: 利用自有资源和签约媒体在移动光网小区业务的广告、宣传和销售中,附带宣传甲方楼盘名称、标识(文字、图案)及相关广告形象体系及体验电话;为合作楼盘进行宣传。

银行分支机构选址指引

附件 浙商银行分支机构选址指引 为优化营业网点布局,规范营业和办公用房选址及租赁、审批,特制定本指引。 一、网点选址基本原则 (一)前瞻性原则。按照辖内分支机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综合考虑城市建设、区域经济、商业氛围及其发展趋势据以选址。 (二)客户优先原则。根据机构的市场定位和客户分布情况,按照就近服务于目标客户群和最有价值客户的原则确定选址。 (三)全面性原则。选址时应注意综合考虑地段位置、楼宇品质、租售价格、内部结构、交通、形象辐射、时间安排等因素进行最优选择。 (四)持续性原则。选址属租赁的,应签定较长时间的租赁合同,原则上以10年为一个合同期间,特殊情况可适当短租,但不宜短于5年,避免摊销建设成本过高或续租价格过高。 二、选址区域选择的基本要求 (一)市场调研 1.对城市现状以及建设发展规划进行调研; 2.分析城市经济区块划分及功能定位,评估经济区块的总量和构成; 3.分析符合拟设机构市场定位的目标市场和目标客户群; 4.对当地同业的网点布局和经营情况进行对比分析;—1—

5.分析拟选区域的辐射能力和交通状况; 6.分析其他影响选址的因素。 (二)统筹选择 根据市场调研情况,对经济区块、地理位置、楼盘状况和本行网点建设要求,综合考虑预期收益、资源配置、市场占有、形象宣传、市场成熟度、预选楼盘建设进度等各方面因素,统筹安排。注意避免过早进入未成熟区域和防止进入衰退区域,注意把握进入城市新区和开发区招商引资设点中的隐性和后续代价等 问题。 三、营业和办公用房选择的基本要求 (一)营业和办公用房应在选址规划选定的目标区域内选择,座落位置和建筑物本身的选择应注意下列要素: 1.建筑物应符合安全要求,应选择经房屋质检部门和消防部门验收合格的房屋。 2.选址应对建筑物的城市规划拆迁情况进行了解,不应选择可能被拆迁的房屋。 3.建筑物外观应稳重大气,观感好,正面采光通气良好。一般应为当地较好、建成时间较短的建筑物,建筑形态适合形象广告制作且应具有较好的传播效果。 4.建筑内部结构应为钢结构或混凝土框架结构,大开间,采光良好。不应选用多空板结构和砖混结构的小开间房屋。应尽可能选择营业厅与办公楼层直接相连或通过改造能够直接相连便 于封闭管理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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