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产品召回及其处理制度

不合格产品召回及其处理制度
不合格产品召回及其处理制度

不合格产品召回及其处理制度

1目的

规范由客户处退回货物的交接程序,做到退货与召回整个过程中物物有人管。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任何已发出的不适合产品的信息传递和召回过程。以及因产品质量问题、近有效期、终止业务等原因而引起的退货产品。

3职责与权限

1.质检部负责不合格品的归口管理与控制,负责外部损失、退货及收回品的分析与处理。

2销售部、技术部等业务部门负责相关信息的传递。

3.销售部部、生产部(含车间)、质检部、技术部参与不合格品的评审与处置。

4具体程序

4细则

4.1召回或退货原因

4.1.1产品发出前已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或隐患,经评审发货,后又被客户退回的。

4.1.2产品检验合格后发货,在对生产记录的审核等工作中,发现确实存在质量问题或用户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不能用于生产的。

4.1.3产品符合原质量标准或用户要求,但因为用户有了新的要求或因沟通问题产生异议而造成的退货。

4.1.4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其他产品召回的情况

4.2产品退货

4.2.1产品退货必须填写《产品召回(退货)通知及处置单》及《客诉单》经销售副总批准方可将产品退回,未经批准不得退回,否则每次罚款200元,形成损失的根据实际情况承担损失。

4.2.2经批准退回的产品退回后直接退至后工序,由后工序接收并通知

品质部进行复检。

4.2.3品质部接到请验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对产品进行复验,分析原因,出具复验报告,并提出返工、返修处置方案或报废处理意见,报生产副总审核批准后执行。

4.3产品召回

公司依据实际情况主动召回产品,由业务人员与客户联系进行产品召回,召回后业务人员办理退货单交财务部。

4.4客户因没有明确的标准要求而拒收、扣损或禁退(要求现场报废)我公司产品时,业务人员应及时报告业务经理或品质部经理,由其权衡利弊评审后作出收回或同意扣损意见。此情况,业务经办人应立即写出《客户反馈信息表》找相关领导签字认可,否则不予办理退库和扣损处理。擅自作主同意扣损的,由相关人员按成本价承担扣损。

4.5公司批准退回或召回产品业务人员应及时通知营销部由其安排司机负责将产品运回公司,司机负责退回装车产品数量的清点。

4.6经品质部复检需要返工、返修的产品,由后工序负责对产品进行返工、返修,返工后的产品经品质部检验合格后,经返工返修挑选减数部分由成品仓库办理退货单并经生产副总签署意见后交财务部。

4.7经品质部复检需要报废的产品由品质部填写产品报废处置单,经生产副总批准后执行。产品报废处置单应传递至生产部及财务部,以方便报废及账务处理。

4.8产品运回后,为了便于追溯相关信息,相关经手人必须在单据上签字,经手人发现此单信息不全可拒绝签字接收并要及时反馈,签字后即代表认同单据上交接内容,出现问题后以此为处理依据。不签字的按20元/次进行处罚,在传递过程中如出现此单丢失的情况则按50元/次处罚责任人。

4.9品质部在接到质检单后必须及时派人去产品进行复检,并在单据上标明复检结果,因复检不及时造成工期延误的,按50元/次处罚责任人。

4.10生产部必须严格按照客户要求或质检标准对退(召)回产品进行返工、返修,返工、返修后再次发货,客户反馈仍不合格的,由相关人员承担全部损失(含返工、返修所产生的所有费用),承担比例为生产部经理:车间主任:返工、返修人员=1:2:7。

4.11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按事故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流程图:

请示

批准后营销部通知司机

产品运回公司后司机通知业务人员办理退货单

请验

品质部复检并出具处置意见,生产副总批准后实施

品质部检验合格

成品库将生产副总确认退货单交财务部

产品召回(退货)通知及处置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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