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合同的订立时间

HT-2018-0103 合同编号:

规范合同的订立时间

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____制定

签订地点__________

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狭义合同是指一切民事合同。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其中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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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订立时间: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时订立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在开始使用劳动者的同时,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明确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这种情况下,劳动合同生效和用人单位使用劳动者的同时发生。

2、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建立劳动关系后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在开始使用劳动者没有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而是在已经使用劳动者的情况下,从开始使用劳动者之间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明确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先使用劳动者,然后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建立劳动关系前订立劳动工合同。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约定在劳动合同订立后一段时时间用人单位使用劳动者。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先和劳动者订立了劳动合同,过了一段时间才使用劳动者。

担保保证合同范本

担保保证合同范本 合同 编号: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债权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_________愿意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债权人经审查,同意接受_________作为保证人,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保证担保的范围 1.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债务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_________. 2.合同双方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3.合同双方在保证合同中约定的保证责任范围超过法定的保证责任范围的,对保证合同的效力没有影响,但超过法定保证责任范围的部分没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保证人自愿履行的,法律不禁止;保证人在自愿履行后又反悔的,不予支持。

第二条保证担保方式 1.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 (1) 一般保证; (2)连带责任保证。 2.本合同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人对主合同中的债务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债务人没有按主合同约定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债权人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4.两个以上保证人对同一债务同时或者分别提供保证时,各保证人与债权人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应当认定为连带共同保证。 5.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6.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 第三条保证责任 1.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2.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

劳动合同续签期限规定

劳动合同续签期限规定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续签期限规定劳动合同续订 (一)劳动合同未续订的责任 劳动合同期满以后,在不同的未续约阶段,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所承担的责任是不同的: 第一阶段:自劳动合同期满起一个月内未续订 用人单位:首先,用人单位应书面通知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如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无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劳动者的权利:如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在用人单位经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后,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阶段:自劳动合同期满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 用人单位:首先,用人单位有义务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依法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每月支付两倍的

工资。如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需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此外,根据有关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如用人单位已尽到诚信义务,因不可抗力、意外情况或劳动者拒绝签订等用人单位以外的原因,造成劳动合同未签订的,不属于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 劳动者的权利:在此期间,劳动者有权依法向用人单位要求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注: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如果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后,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三阶段:自劳动合同期满起满一年以后 用人单位: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者的权利: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注意:续订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操作实务 1、劳动合同的续订的条件及过程: (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其他的法定、约定终止条件出现,任何一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向对方发

担保合同晚于贷款合同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担保合同晚于贷款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合同晚于贷款合同 篇一: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签订时间顺序 讨论: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签订时间顺序 一、主要法律条文(以保证为例) 〈〈担保法》 第五条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十四条保证人与债权人可以就单个主合同分别订立保证合同,也可以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借款合同或者某项商品交易合同订立一个保证合同。 二、观点 观点一:主合同可以晚于一般保证合同。 该观点认为,只要担保合同担保的债权在今后能够唯一确定即可,因为这样担保的债权就确定了。主债权与担保债权的主从关系,不应该理解为先后关系。观点二:一般担保合同需在主合同成立之后(主合同履行义务时间可晚于担保合同)该观点认为, 1.担保合同与主合同是主从关系,在担保合同成立时,主合同不存在, 故担保的标的债权不存在,担保合同本身应该无效。就算后来重新确定了主债权,同样不能让保证合同白然恢复担保效力。

2.〈〈现代金融》20XX年第10期〈〈主合同成立之前签订的抵押合同不具有担保效力》(作者系江苏金湖县人民法院法官)认为,最高额抵押或保证可以早于主合同成立。但一般抵押或保证如果早于主合同, 则对主合同担保的主债权在认定上存在一定的难度。 三、结论 一般担保合同需在主合同成立之后签订方为有效。 一般担保合同在主合同前成立,法院判定抵押无效的可能性较大。 一般担保(晚于)或与主合同同时签订,但主合同贷款实际放款时间晚于担保合同,则一般对担保效力无影响。 四、主要参考文献 〈〈主合同成立之前签订的抵押合同不具有担保效力》,载〈〈现代金融》20XX 年第10期。篇二:贷款合同及贷款担保合同模版陕西省彬县有限公司 贷款合同 陕西省彬县公司向彬县信用联社申请贷款, 并愿遵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借款数额:人民币万元, 第二条借款用途是: 第二条借款公司保证按上述用途使用借款。如挪作它 用,放款银行有权追回已发放的贷款和应收的利息。 第三条借款期限为一年,从放款银行贷出之日计算, 利随本清,如逾期还款,放款银行对逾期部分的借款按现行利率加收 利息。

劳动合同签订时间规定【详解】标准范本

协议编号:LX-FS-A31483 劳动合同签订时间规定【详解】标 准范本 After Negotiation On A Certain Issue, An Agreement Is Reached And A Clause With Economic Relationship Is Concluded, So As To Protect Their Respectiv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劳动合同签订时间规定【详解】标 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协议资料适用于经过谈判或共同协商的某个问题,在取得一致意见后并订立的具有经济或其它关系的契约条款,最终实现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的结果。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合理地确定劳动合同期限,对当事人双方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由于劳动合同期限需要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因此,应当遵循一定的原则,用统一的目标来约束当事人的意志。 确定劳动合同期限除了坚持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外,还要掌握这样两条原则:第一,有利于企业发展生产的原则。订立劳动合同的目的是建立劳动关系,实现社会生产劳动,使劳动者获得物质上的一定利益。而劳动者的劳动和获得的物质利益,都必须依赖企业发展生产,取得好的经济效益。因此,订立劳动

合同的期限首先必须从生产实际出发,根据企业生产和工作的需要来确定。第二,兼顾当事人双方利益的原则。在坚持有利于企业发展生产的原则下,要兼顾当事人双方的利益。因为订立劳动合同是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的事情,关系到双方的利益。确定劳动合同期限时,不能只强调企业的生产工作需要,也应当兼顾劳动者个人利益,尊重劳动者个人意愿。总之,当事人双方都应当处理好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合理确定劳动合同的期限。科学合理地确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发展都有很大帮助。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生产经营的长期规划和目标任务,对劳动力的使用进行科学预测,合理规划,使劳动合同期限能够长短并用,梯次配备,形成灵活多样的格局。劳动者可以根据自身的年龄、身体状况、专业技术水平、自身发展计划等因素,合理的选择适合

担保合同的从属性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担保合同的从属性 篇一:担保合同概念和特征 担保合同概念和特征 一、概念 担保合同,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 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同时也是担保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即担保人)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 二、特征 1.从属性 担保合同的从属性,又称附随性、伴随性,是指担保合同的成立和存在必须以一定的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被担保的合同关系是一种主法律关系,为之而设立的担保关系是一种从法律关系。我国《担保法》第5条第1款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

担保合同的订立目的是保障所担保的债务履行,保护交易安全和债权人利益。 担保合同的从属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成立上的从属性,即担保合同的成立应以相应的合同关系的发生和存在为前提,而且担保合同所担保的债务范围不得超过主合同债权的范围。二是处分上的从属性,即担保合同应随主合同债权的移转而移转。三是消灭上的从属性,即主合同关系消灭,为其所设定的担保合同关系也随之消灭。四是效力上的从属性,担保合同的效力依主合同而定。担保合同的订立时间,可以是与主合同同时订立,也可以是主合同订立在先,担保合同随后订立。 根据我国《担保法》第5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约定担保合同不从属于被担保的合同的,若被担保的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并不因之而无效。”《担保法》第14条和第59条也明确规定了最高额保证和最高额抵押,允许为将来存在的债权预先设定保证或者抵押权。 2.补充性 担保合同的补充性是指合同债权人所享有的担保权或 者担 保利益。担保合同的补充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责任财产的补充,即担保合同一经有效成立,就在主合同关系的基础上补充了某种权利义务关系,从而使保障债

劳动合同签订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签订管理程序一、目的规范劳动用工手续,建立合法劳动关系。二、范围适用于公司全体编制内职员工。三、职责1、公司人事行政部作为劳动关系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劳动合同签订流程的制定和规范。2、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对各部门职员工的劳动关系管理,促使劳动关系及时建立和延续。3、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劳动合同新签、续签或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办理以及劳动合同档案存档管理。四、签订流程1、劳动合同应在新员工报到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首次签订劳动合同者包括试用期(如无试用期则不包括),劳动合同届满的,应在期满前30日内确定续签意向。1.1初签注意事项:1.1.1审查劳动者的年龄。1.1.2审查劳动者学历、资格、工作经历、个人资料的准确性,以免发生不可预测的诉讼风险。 1.1.3查验劳动者是否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2、劳动合同签订年限: 2.1签定三年五、劳动合同填写规范 1、甲乙双方信息;甲方信息由劳动合同签订负责人填写,乙方信息由职工本人填写,姓名、身份证号需以身份证为准,家庭住址详细至门牌号。2、劳动期限类型; 2.1首签以固定期限形式签订。。 2.2续签从上一份劳动合同终止日期开始计算,期限同初

签。3、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3.1工作内容; 3.1.1 职员分管理/技术(除研发部其它部门都为管理) 3.1.2 普工生产 3.2工作地点,公司注册地址 4、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4.1按合同第2种方式确定乙方休息时间。 4.2乙方的其他休息安排;依本企业规章执行。5、劳动报酬; 5.1按合同第1种方式。 5.2按员工实际薪资填写,基本工资和试用期工资均不得低于当地最低薪资标准。 5.3甲方给乙方发放工资的时间为每月20号。 6、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依本企业规章执行。 7、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5.1乙方从事所应聘岗位作业。 5.2每年组织乙方健康检查至少1次。 8、内容为空,划斜线。 9、签字盖章;甲方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公章,签订日期均填写为合同 开始日期,如实际签订合同日期晚于应签订日期一个月,应 填写应签订开始日期。六、资料管理1、劳动合同应动态管理,定期整理,过期或终止的劳动合同另行造册归档,长期保存。2、人事行政部不定时核查在职人员是否有劳动合同未按时签订、无续签情况。3、续签意向书应分册归档保存,续签意向书待 劳动合同续签后的一年可予以集中销毁。七、补充事项 1、 劳动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2、劳

保证与借款合同时间不一样的

保证与借款合同时间不一样的篇一:保证借款合同 保证借款合同 贷款人:借款人:保证人:保证人:保证人:身份证号:身份证号:身份证号: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三方遵照《担保法》、《合同法》等有关法律, 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小 写)¥ 第二条借款期限:天,自年月日至年月 第三条实际借款数额和实际放款日与本合同不一致的视为对本合同的协 商变更,以实际借款数额和实际放款日为准。 第四条本合同到期,借款人应主动归还全部借款本息。不主动归还的, 保证人同意借款人直接向其主张归还借款本息,保证人并承诺到时放弃一切抗辩权,无条件在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双方约定为月息%(咨询费、担保费、中介费等由借款方另行支付)。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借款,自借款方放款之日起计息,按月结息(不足月按 日计息),借款到期还清本息。 第七条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债务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 括罚息)和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执行费、律师费等)。 第八条如果保证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发生变化,贷款人认为足以影响保证 人的担保能力的,借款人应重新提供令贷款人满意的担保,否则,贷款人可提 前收回贷款本息。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可以提前收回贷款:(1)借款人利用借款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2)借款人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营业执照变更、吊销、撤销。 (3)当贷款人认为危及贷款安全时,如借款人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的诉讼、财务状况恶化等。 第十条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的还款时间归还借款本息时,借款人除支付延 期间利息外,并一次性向贷款人支付借款本金10%的经济赔偿金。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60个关键时间限制点及应处理事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60个关键时间限制点及应处理事项!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版)中,有不少较为关键的时间限制点及应处理的工作事项的约定,是发包人和承包人所不能忽视的,它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权益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是否会得到有效的保护?现予以摘编如下: 1、发包人至迟不得晚于第7.3.2项〔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14天向承包人提供图纸; 2、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承包人; 3、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最迟于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 4、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要求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书面通知后28天内,向承包人提供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相应资金来源证明; 5、承包人需要更换项目经理的,应提前14天书面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 6、发包人有权书面通知承包人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通知中应当载明要求更换的理由。承包人应在接到更换通知后14天内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的改进报告。发包人收到改进报告后仍要求更换的,承包人应在接到第二次更换通知的28天内进行更换,并将新任命的项目经理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书面通知发包人;

7、承包人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时,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通知中应当载明继任人员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 8、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每月累计不超过5天的,应报监理人同意;离开施工现场每月累计超过5天的,应通知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 9、发包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人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承包人;更换其他监理人员,监理人应提前48小时书面通知承包人。 10、监理人应按照发包人的授权发出监理指示。监理人员可以口头形式发出指示,该指示与书面形式的指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必须在发出口头指示后24小时内补发书面监理指示,补发的书面监理指示应与口头指示一致; 11、承包人对监理人发出的指示有疑问的,应向监理人提出书面异议,监理人应在48小时内对该指示予以确认、更改或撤销,监理人逾期未回复的,承包人有权拒绝执行上述指示; 1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工程隐蔽部位经承包人自检确认具备覆盖条件的,承包人应在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检查,通知中应载明隐蔽检查的内容、时间和地点,并应附有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 13、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的,应在检查前24小时向承包人提交书面延期要求,但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由此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应予以顺延;

买卖合同的成立时间

篇一:合同成立时间 合同成立的时间、地点、缔约过失责任 一、单选 1.甲乙两公司订立了一份书面合同,甲公司签字盖章后邮寄给乙公司签字盖章。该合同成立 的时间为()。 a.自甲乙两公司口头协商一致并签订备忘录时成立 b.自甲公司签字盖章时成立 c.自甲公司将签字盖章的合同交付邮寄时成立 d.自乙公司签字盖章时成立 2.甲、乙两公司拟签订一份书面买卖合同,甲公司签字盖章后尚未将书面合同邮寄给乙公司 时,即接到乙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发来的货物,甲公司经清点后将该批货物入库。次日将签字 盖章后的书面合同发给乙公司。乙公司收到后,即在合同书上签字盖章。根据《合同法》的 规定,该买卖合同的成立时间是()。 a.甲公司签字盖章时b.乙公司签字盖章时 c.甲公司接受乙公司发来的货物时 d.甲公司将签字盖章后的合同发给乙公司时 3.甲、乙两公司订立一份书面合同,甲公司在a 地签字盖章后邮寄给b地的乙公司,乙公司在合同中签字盖章,同时c地的丙公司为该合同 提供保证,d地的丁公司为该合同提供抵押担保。该合同成立的地点是()。 a.a地 b.b 地c.c地 d.d地 4.南京a公司与北京b公司约定采用合同书订立合同,2006年1月1日 在上海订立了一份书面合同,a公司当日签字盖章后交b公司,2006年1月5日,a公司已 经履行了主要义务,b公司已经接受,b公司在1月10日将该合同带回到北京签字盖章,该 合同成立时间为()。 a.自a公司与b公司口头协商一致并签订备忘录时成立 b.自a公司在上海签字盖章时成立 c.自b公司在北京签字盖章时成立 d.2006年1月5日,a公司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时成立 5.a公司应b公司之约赴京洽谈签约,后因双方对合同价格条款无法达成一致协议而未能签 订合同。对a公司赴京发生的差旅费应由()。 a.b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b.b公司承担违 约责任 c.b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d.a公司自行承担 6. 2007年4月30日,甲以手机短信形式向乙发出购买一台笔记本电脑的要约,乙于当日回 短信同意要约。但由于“五一”期间短信系统繁忙,甲于5月3日才收到乙的短信,并因个 人原因于5月8日才阅读乙的短信,后于9日回复乙“短信收到”。甲乙之间买卖合同的成立 (2007年试题) a.2007年4月30日 b.2007年5月3日 c.2007年5月8日 d.2007时间是()。 年5月9日 7. 甲超市向乙电器厂洽谈购买一批电暖气,双方已达成书面协议,尚未盖章。随后乙电器厂 按照约定向甲超市发货,甲超市收到货物后即摆放在柜台上销售。一个月后,因销售不理想 甲超市要求退货,为此形成纠纷。此案应认定为()。 a.合同因未盖章尚不成立 b.合同因 未盖章无效 c.合同因有书面协议所以成立,但未盖章合同关系无效 d.合同因乙电器厂已经履行供货义务,甲超市接受供货,该合同成立 8.下列关于合同成立地 点的论述中,错误的是()。 a.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b.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c.采用数据电 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发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d.合同当事人对合同成立地点有特别约定的,其约定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9.甲、乙两公 司拟签订a商品的购销合同,在签订过程中,甲公司故意隐瞒了提供的a商品是赝品的关键 事实,后经乙公司调查发现,给乙公司造成损失60万元,导致合同无法订立,根据合同法规

劳动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常见问题

劳动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常见问题 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在多长时间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否则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答:应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不变期限劳动合同。且从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用人单位能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吗? 答: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用人单位如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此外,单位也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如违反法律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用人单位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单位的规章制度必须公示才有用吗? 答:《劳动合同法》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巨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因此,今后凡是没有经过公示或告知劳动者的规章制度,就不具有规章制度应有的法律效力。 4、劳动合同中未约定劳动报酬怎么办? 答: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对劳动者发放劳动报酬。 5、劳动合同分为哪几种类型?

答:劳动合同分为不变期限劳动合同、无不变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6、在单位持续工作满10年可签无不变期合同吗? 答:《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持续工作满十年后,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不变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不变期限劳动合同。 7、持续订立两次不变期劳动合同,第三次就可签无不变期合同吗?答:《劳动合同法》规定,持续订立二次不变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下列情形发生,再续订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不变期限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危机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危机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巨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危机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失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单位一年不签劳动合同,就视为与劳动者订立无不变期合同吗?答: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不变期限劳动合同。 9、参加工作有年龄限制吗? 答: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10、大学应届毕业生提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从何时起算?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这种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在现实生活中争议和

担保合同和主合同的关系

担保合同和主合同的关系 篇一: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签订时间顺序 讨论: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签订时间顺序 一、主要法律条文(以保证为例) 《担保法》 第五条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十四条保证人与债权人可以就单个主合同分别订立保证合同,也可以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借款合同或者某项商品交易合同订立一个保证合同。 二、观点 观点一:主合同可以晚于一般保证合同。 该观点认为,只要担保合同担保的债权在今后能够唯一确定即可,因为这样担保的债权就确定了。主债权与担保债权的主从关系,不应该理解为先后关系。 观点二:一般担保合同需在主合同成立之后(主合同履行义务时间可晚于担保合同)该观点认为, 1.担保合同与主合同是主从关系,在担保合同成立时,主合同不存在,故担保的标的债权不存在,担保合同本身应该无效。就算后来重新确定了主债权,同样不能让保证合同

自然恢复担保效力。 2.《现代金融》XX年第10期《主合同成立之前签订的抵押合同不具有担保效力》(作者系江苏金湖县人民法院法官)认为,最高额抵押或保证可以早于主合同成立。但一般抵押或保证如果早于主合同,则对主合同担保的主债权在认定上存在一定的难度。 三、结论 一般担保合同需在主合同成立之后签订方为有效。 一般担保合同在主合同前成立,法院判定抵押无效的可能性较大。 一般担保(晚于)或与主合同同时签订,但主合同贷款实际放款时间晚于担保合同,则一般对担保效力无影响。 四、主要参考文献 《主合同成立之前签订的抵押合同不具有担保效力》,载《现代金融》XX年第10期。 篇二:主合同与担保合同 如何认定主合同解除后担保合同的效力 案情 XX年1月1日,经苏某介绍并担保,由林某与吕某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合同约定由林某发包给吕某耕种土地200亩(使用权),吕某于1月1日预付给林某承包费48000元。合同由双方签字,苏某在合同中担保人处也签了字,合

合同起草认证资格考前测试题

合同起草认证资格考前测试题 一、合同法律知识单项选择题 1.违约金达到何种标准时,会被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D A.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事10% B.超过15% C.超过限度20% D.超过30% 2.以下不属于违约责任承担方式的是B A.继续履行 B.赔礼道歉 C.返还定金 D.退货、修理、重做 解:赔礼道歉是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适用于人身侵权案件中。 3.根据合同约定,收取以下哪种款项后,在违约时应双倍返还。A A.定金 B订金 C.押金 D.预付款 4、某合同约定“本合同有效期为2011年12月1日至2012年11月30日,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于2011年11月20日签字盖章,乙方于2011年11月30日签字盖章,该合同的生效日期是:C A.2011年12月1日 B.2011年11月20日 C.2011年11月30日 D.2012年11月30日 解:《合同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的时间合同成立。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第46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5、根据《合同法》规定,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以上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C A. 20年,1年 B.10年,6个月 C.20年,6个月 D.10年,1年 6、与我司有合同关系的供应商将其合同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第三方,必须 A A. 经过我司同意 B.通知我司 C.不必通知我司 D.以上皆不是 7、下列哪一选项构成要约:D A. 有均价的房地产商业广告 B. 某电脑公司寄送的价目表 C. 某科技公司的招股说明书 D.电信公司发送的“充100送100”的充值短信 解:《合同法》第14条: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第15条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8、下列合同的概念表述错误的是:B A. 法律所称的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B. 合同包括所有意向书、备忘录、约定书、协议 C. 合同是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 D. 合同包括了要约和承诺的过程 解:认定合同要从主体和内容两个方面把握,而不在乎其名称中是否有“合同”两个字。一是要看是否平等主体之间签订的;二是要看是否设立、变更、终止有关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如意向书、备忘录具备了合同应当具备的要素就应当认定为合同。 9、依《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D A. 具有法人资格 B.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C. 与子公司无异 D. 不具有法人资格 解:《公司法》第14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10、下列法律关系中由《合同法》调整的是A A. 租赁法律关系 B.婚姻法律关系 C. 收养法律关系 D.监护法律关系

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合同的生效时间

担保合同的生效时间 【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同时也是担保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即担保人)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担保合同旨在明确担保权人和担保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 借款合同纠纷中的担保,无论是保证,还是抵押、质押,都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签订。担保合同一经签订既告成立,这一点是共同的。但因为担保方式不同,其生效方式也不同。 (一)保证合同的生效 借款合同纠纷中的保证,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第三人与贷款人签订保证合同。保证合同一经签订即生效;二是第三人和贷款人、借款人共同签订担保贷款合同。担保贷款合同中有保证条款,或虽无保证条款,但第三人在“保证人”栏目内签名或者盖章,保证合同也即告成立并生效。三是担保人单独出具保证书,这是一种比较常见的情况。最为典型的,是第三人在贷款人出具的格式化的“不可撤销保证书”上签名或盖章并交回贷款人。除此以外,第三人出具的具有保证性质的书面文件,包括信函、传真等,也属于保证书的范围。在这种情况下,只要贷款人没有明确表示拒绝,都应认定保证合同成立并生效。可见,保证是诺成性法律行为,保证合同一经订立即告生效。

(二)抵押的生效 借款合同纠纷中的抵押,是指借款人或第三人不转移《担保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担保。当借款人不按期归还借款时,贷款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其中,贷款人称为抵押权人,以财产设立抵押的借款人或第三人称为抵押人。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签订抵押合同的方式主权有两种,一是签订单独的抵押合同,二是在借款合同中订立抵押条款。但抵押合同签订后,抵押权并不当然生效。依照《担保法》第42条的规定,以该条所列财产抵押的必须向法定的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登记之日即为抵押合同生效之日。未办理抵押物登记,或者登记机关不是法定机关的,抵押合同不生效《;担保法》第43条规定,抵押人以第42条规定所列财产以外的其它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时生效,因此,抵押合同签订后,因抵押物的不同性质,分为签订当即生效和签订并经抵押物登记才生效两种情况。但《担保法》第43条第2款同时又规定: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因而,为了保证信贷资金安全,《贷款通则》规定,抵押贷款应当由抵押人与贷款人签订抵押合同,并办理登记。 (三)质押的生效 根据《担保法》第63条和第75条的规定,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两种。质押合同和抵押合同一样,必须采取书面形式,签订方式也主要有单独签订质押合同和在借款合同中设立质押条款两种方式。但两者不仅在客体即担保上不同,在合同生效要件上也是不同的。有

劳动合同(标准版)签订时间规定

Both parties jointly acknowledge and abide by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and reach an agreed resul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合同签订时间规定

编号:FS-DY-20799 劳动合同签订时间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专家解读】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工

之日就是劳动者在本单位开始工作的第一天开始,劳动关系并于用工之日起建立。因此用人单位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风险,要把握好劳动合同的签订及时间的选择,可以在入职前一天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一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需支付劳动者2倍工资的补偿,一年以上未签订的视为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用人单位就要正确对待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搜集劳动者不签合同的有利证据,可以通过寄快递,在封面一定要写明大概内容,也就是有一份存根做证据。如果相关资料寄不到劳动者手中,此时就要看劳动者提供的详细资料真实度,如果是按照劳动者本人所提供的资料寄过去的,其最终怎人归属于劳动者。而用人单位就可以正确规避合同到期不及时续订的疏忽风险。 Foonshion图文设计有限公司 Fonshion Design Co., Ltd

合同翻译注意事项

合同翻译注意事项 合同翻译注意事项。合同本身就是一种很严谨的文体,特别是对于英文合同,更是需要考虑很多细节。本文拟运用翻译教学中所积累的英译商务合同的实例,从三个方面论述如何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力求准确严谨英译商务合同。 一、酌情使用公文语惯用副词 商务合同属于法律性公文,所以英译时,有些词语要用公文语词语、特别是酌情使用英语惯用的一套公文语副词,就会起到使译文结构严谨、逻辑严密、言简意赅的作用。但是从一些合同的英文译本中发现,这种公文语惯用副词通常被普通词语所代替,从而影响到译文的质量。 实际上,这种公文语惯用副词为数并不多,而已构词简单易记。常用的这类副词是由here、there、where等副词分别加上after、by、in、of、on、to、under、upon、with等副词,构成一体化形式的公文语副词。例如: 从此以后、今后:hereafter;此后、以后:thereafter;在其上:thereon、thereupon;在其下:thereunder;对于这个:hereto;对于那个:whereto;在上文:herein above、herein before;在下文:herein

after、herein below;在上文中、在上一部分中:therein before;在下文中、在下一部分中:thereinafter.现用两个实例,说明在英译合同中如何酌情使用上述副词。 例1:本合同自买方和建造方签署之日生效。This Contract shall come into force from the date of execution hereof by the Buyer and the Builder. 例2:下述签署人同意在中国制造新产品,其品牌以此为合适。The undersigned hereby agrees that the new products whereto this trade name is more appropriate are made in China. 二、谨慎选用极易混淆的词语 英译商务合同时,常常由于选词不当而致词不达意或者意思模棱两可,有时甚至表达的是完全不同的含义。因此了解与掌握极易混淆的词语的区别是极为重要的,是提高英译质量的关键因素之一,现把常用且易混淆的七对词语,用典型实例论述如下。 2.1 shipping advice 与 shipping instructions shipping advice 是“装运通知”,是由出口商(卖主)发给进口商(买主)的。然而 shipping instructions 则是“装运须知”,是进口商(买主)发给出口商(卖主)的。另

劳动合同日期样本2021版

劳动合同日期样本2021版 Labor contract date sample 202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合同编号:XX-2020-01

劳动合同日期样本2021版 前言: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 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 规定的义务。本文档根据劳动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 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工龄合并计算,但失业保险在重新工作一年后再失业才 能领取。 工厂现在要求工人签订劳动合同,不管是什么时间进厂的,现 在新的劳动合同要求是1月20号签,合同期是一年,那么合同 的起止日期是从2008个1月20号到20xx年1月19号,这样 合理吗?1月1号到19号这19天不在合约期内合理吗? 签了拿到合同天当的日期,公司不批,并要求写入合同上的入职日期这样是否合理?如果签入职日期需要另外补签别的合同吗?如果需要,合同的条款应包含那些内容或者最好提供范本,谢谢 (入职到现在四个多月) Ps:公司在外地注册的,查不到注册资料,是否能在当地申请仲裁?

追加100分 最佳答案合理 不需要 只要其在工商局网站能查到其名称即可,有些资料是不允许你查的。 另外,即使注册地在外地也无所谓,依据履行地优先的法律原则,你完全可以在劳动合同履行地提起仲裁。 祝你好运劳动合同的订立日期可以晚于起始日期吗???劳动合同的订立日期可以早于起始日期吗??? [ 标签:劳动合同,订立,日期] ═☆小龙→ 回答:7 人气:8 解决时间:2015-04-14 13:22 满意答案好评率:100% 劳动合同的订立日期是可以晚于起始 日期的。也可以早于起始日期。劳动合同的关键是起始日期。提问人的追问 2015-04-14 09:31 具体点回答人的补充 2015-04-14 10:59 只要订立《劳动合同》订立的日期问题不大,因为确认的'是有没有订立《劳动合同》。当然,最好是在入职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以防

劳动合同续签通知时间规定

劳动合同续签通知时间规定 一、劳动合同期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办理续订手续。最迟在合同期满后一个月内通知续签。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手续,劳动者继续在该用人单位工作,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 二、如果你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应当提前30天通知,那么公司只提前一周通知是违约了,应按照约定支付你违约金(代通金),一般是一个月工资。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那公司可以不提前通知,因为法律并没有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前双方必须提前通知。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如果公司不续约或者要降薪续约而你不续约的都要支付你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公司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因此,你虽然在该公司工作了6年多了,合同到期后,公司只须支付你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而不是六个半月的工资。

经济补偿金中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最后,不管单位是否与你续约,年资(即第13个月的工资)以及年终奖金都应该发给你。 案例一:小李是某外企员工,进公司时与公司签订了一年期劳动合同。转眼间,一年合同期满,小李仍在该公司工作,但公司人事并未与小李重新订立劳动合同。对此,小李只是认为是公司一时疏忽所致,并未在意。未曾想,过了四个月,当小李完成了手中的项目,公司即提出与小李终止劳动合同,除了按月支付其工资,未给付其他任何补偿,小李叫苦不迭,后悔自己当初为何没有提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期满以后,在不同的未续约阶段,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所承担的责任是不同的: 用人单位:首先,用人单位应书面通知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如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无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劳动者的权利:如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在用人单位经书面通知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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