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设计师国家职业标准

广告设计师国家职业标准
广告设计师国家职业标准

广告设计师国家职业标准

1.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广告设计师。

1.2 职业定义

从事广告设计管理、创意与制作的专业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三级广告设计师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二级广告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一级广告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

室内,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较强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和视觉表达能力,动手能力强,无色弱。

1.6 基本文化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1.7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时间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三级广告设计师不少于240标准学时;二级广告设计师不少于200标准学时;一级广告设计师不少于16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

培训三级广告设计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二级广告设计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一级广告设计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一级职业资格证书3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培训场地设备

培训场地应为可容纳20人的标准教室和具有必要的工具、计算机的设计室,采光和通风条件良好。

1.8 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三级广告设计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三级广告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二级广告设计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三级广告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广告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三级广告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广告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相关专业的本科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广告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一级广告设计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二级广告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经本职业一级广告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二级广告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1.8.3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均采用闭卷笔试或上机考试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二级广告设计师、一级广告设计师鉴定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1.8.4 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20,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专业能力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5,且不少于3名考评员;综合评审委员不少于5人。

1.8.5 鉴定时间

各等级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60min;专业能力考核时间不少于240min;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30min。

1.8.6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在配备必要的计算机设备的标准教室内进行。

2.基本要求

2.1 职业道德

2.1.1 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2. 1. 2 职业守则

(1)遵纪守法,严格自律。

(2)敬业诚信,创新进取。

2. 2 基础知识

2.2.1 广告学概论

(1)广告的定义、功能、要素、分类、特征。

(2)中外广告简史。

(3)广告市场调研。

(4)广告心理。

(5)广告策划。

(6)广告创意。

(7)广告表现。

(8)广告文案写作。

(9)广告媒体。

2.2.2市场营销学

(1)消费者分析。

(2)产品分析与价格定位。

(3)竞争对手分析与自身优势分析。

(4)经销渠道分析。

(5)营销方案制订。

(6)营销效益分析。

2.2.3 设计概论

(1)中外设计简史。

(2)设计美学。

(3)设计功能。

(4)设计要素(图形学、色彩学等)。2.2.4 相关法律、法规知识(1)劳动法的相关知识。

(2)广告法的相关知识。

(3)商标法的相关知识。

(4)著作权法的相关知识。

3.工作要求

本标准对三级广告设计师、二级广告设计师和一级广告设计师的能力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涵盖低级别的要求。

三级广告设计师

二级广告设计师(略)

一级广告设计师(略)

4.比重表

4.1 专业知识

4.2 专业技能

摄影师资格证各等级标准

摄影师资格证各等级标准 初级 《标准》中对初级摄影师的要求主要有两个方面:接待工作和拍摄。在接待工作方面,要求摄影师要注意仪容仪表、礼貌礼节、言谈举止规范等;另外,在拍摄前期、过程和结束时要求有规范的礼貌服务。在拍摄方面,要求本级别摄影师能独立操作使用照相机,布光、构图、调焦、量光、定光、选择准确的曝光组合,拍摄室外和影室各种证件照,基本达到“符合规格、姿态端庄、神态自然、影调适当、影像清晰”的质量标准。能够为各种年龄层次的人拍摄纪念照,要求神态自然、姿态生动、影像清晰、构图合理,拍摄风景人像能够兼顾人物与景物的表现。这就要求摄影师要具有摄影构图和摄影色彩构成等方面的基础知识。初级摄影师应能够独立拍摄5人以下的小合影照,应能够按被摄对象的大小、长幼、高矮进行既均匀又有变化的排列,还要求采用适当的光线配置,拍摄出较为出色的小合影照。从以上的两条标准来看,这应该是作为一个摄影师的最基本的要求。 中级 作为中级资格的摄影师职业功能也分为接待和拍摄,但其接待工作主要是项目的介绍:不仅能够正确解答顾客提出的问题,还能够热情介绍本营业机构的产品特色及服务项目,向顾客提出适当的消费建议。另外,还要有一些化妆、负片冲洗、照片制作和整修的知识与技能。在拍摄方面,要能够拍摄证件照、纪念照、多人合影照、艺术照、婚纱照,并具有翻拍的技能。在拍摄证件照的时候,应能够观察被摄人物的相貌特征,运用调整光线、拍摄位置、人物姿态等摄影技巧美化被摄主体;而且,他还应能够确定整体画面的色彩基调,注意色彩的对比与和谐。至于纪念照,他应该能够为各年龄段的顾客拍摄出神态自然、姿态生动、构图合理、影调适中的影像,特别是拍摄儿童的时候,要掌握儿童的心理特征,采用诱导的方式,抓拍瞬间的动人影像。拍摄五十人以下的合影照时,要求能合理使用器材配置,合理用光,运用整齐而自然的排列方式,拍摄出布局均衡、反差适中、构图合理、影像清晰的图片来。艺术照要求本级摄影师能依据顾客的审美情趣,运用构图、色彩和影调配置拍摄出高中低调的具有形式美感的、形神兼备的艺术影像。 高级 高级摄影师的职业功能相对于初级和中级来说,除了接待和拍摄工作外,还增加了培训和影室设计两个内容。接待方面,摄影师要具有消费和审美心理学方面的知识,正确引导消费者审美情趣和消费心理。拍摄方面,要求能够拍摄团体照、艺术照、婚纱照和产品照,同时,能进行翻拍和艺术创新。团体照是指五十人以上的集体合影,要求在排列、人物位置安排、用光、背景选择、瞬间凝结等方面均有较好效果。艺术照片要求摄影师能运用艺术语言表现人物性格和情感,从单纯记录上升到表现层面,能恰当的使用滤光镜,能了解数字成像系统。婚纱照方面要求摄影师要了解现代婚纱摄影的发展趋向,能够营造画面的气氛和格调。产品拍摄要求能够利用室内灯光和现场自然光,调动技术手段真实地还原表现产品的表面形态、物质结构、色彩和质感。翻拍时,要求不仅能够使用负片,还能够使用分色片、色盲片及反转片进行翻拍大幅图表和照片。能够运用特殊技法进行突出性和校正性翻拍。高级摄影师还应具备艺术创新意识和才能,能为本摄影机构拍摄在技术手段和艺术表现上均较突出的样片。本级摄影师还要求能够对初中级摄影师进行专业培训和技艺传授,较为系统地示范指导各类照片的实际

化妆师职业生涯规划范文

化妆师职业生涯规划范文 导读:本文化妆师职业生涯规划范文,仅供参考,如果能帮助到您,欢迎点评和分享。 想要成为一名化妆师,该如何为自己做好规划呢?下面为大家搜集化妆师职业生涯规划范文,以供参考! 化妆师职业生涯规划范文 一、化妆师职业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划分,化妆师属于国家职业分类中第2大类专业技术人员中第10中类文学艺术工作人员中第5小类电影电视制作及舞台专业人员中的第8个职业(工种)。根据国家对该职业的有关说明,化妆师的职业定义主要是指从事影视、舞台演出等演员造型设计并完成造型工作的人员。属于艺术范畴的化妆师职业和属于社区和居民服务类职业(工种)的美容美发师职业虽然在内容上有交叉部分,但在性质上有很大区别。 化妆师- 行业发展 随着社会的发展,艺术生活化、生活艺术化的趋势日趋明显,人们在追求感性美的同时也非常注重形式美、个性美与知性美的统一;另一方面,化妆的多样性应用也非常明显,化妆不再局限于艺术表演范畴,已经扩展到了商业摄影、体育表演、广告制作、影视生产、舞台、音乐制作、中外合拍片、模特时尚、服装服饰、期刊出版、化妆产品形象代言、公众人物形象顾问、明星私人化妆师等广泛领域。进

入21世纪后,化妆师已经成为新兴的、时尚的通用职业(工种)。 目前我国开展的化妆师( makeup girl )国家职业资格考证只有初、中、高三个等级。职业名称:化妆师 国家化妆师职业资格考试 化妆师申报条件: 初级化妆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经劳动或文化教育机构组织的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到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本职业学徒期满人员。 中级化妆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职业学校、艺术院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相关专业中专以上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高级化妆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2)取得职业技术学院、艺术院校、普通高等院校相关专业大专以上毕业证书。 (3)连续从事本职业12年以上。 考试方式: 1、理论考试——闭卷

广告设计师国家职业标准

广告设计师国家职业标准 1.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广告设计师。 1.2 职业定义 从事广告设计管理、创意与制作的专业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三级广告设计师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二级广告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一级广告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 室内,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较强的计算机操作能力与视觉表达能力,动手能力强,无色弱。 1.6 基本文化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1.7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时间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与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三级广告设计师不少于240标准学时;二级广告设计师不少于200标准学时;一级广告设计师不少于16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 培训三级广告设计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二级广告设计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一级广告设计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一级职业资格证书3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培训场地设备 培训场地应为可容纳20人的标准教室与具有必要的工具、计算机的设计室,采光与通风条件良好。 1.8 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三级广告设计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三级广告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二级广告设计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三级广告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广告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三级广告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广告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相关专业的本科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广告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一级广告设计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二级广告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经本职业一级广告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二级广告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1.8.3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与专业能力考核。理论知识考试与专业能力考核均采用闭卷笔试或上机考试方式。理论知识考试与专业能力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 分及以上者为合格。二级广告设计师、一级广告设计师鉴定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1.8.4 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摄影师国家职业标准

摄影师国家职业标准(培训与考证)一.职业概况 1.职业名称:摄影师 2.职业定义:使用照相机,感光片,光源和造型技艺在室内外拍摄人像,风景,产品及生产或生活图像信息的人员。 3.职业等级:本职业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4.职业环境:室内外常温 5.职业能力特征:具有一般语言表态能力,矫正视力不低于4.9,具有较强的色觉形体感和空间感。 6.基本文化程度:高中毕业(含同等学历) 7.培训要求: 1)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训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18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17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160学时;技师不少于160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160学时。 2)培训教师:培训教师应具备一定的摄影专业知识,实际操作能力和教学经验。培训初,中级人员的教师应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培训高级人员的教师应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取得大专院校相应专业讲师职称证书;技师的培训教师应取得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取得大专院校相应专业副教授职称证书;高级技师的培训教师应取得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且在本职业连续工作2年以上,或取得大专院校相应专业教授职称证书。 3)培训场地设备:有容纳30名以上学员的标准教室,教室采光,通风条件良好;有30平方以上的实习教室;有投影机或幻灯机等必要的教学设备;有照相机三脚架灯具背景等实习设备。 8.鉴定要求: 1)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摄影师职业的人员 2)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经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并取得毕(结)业证书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1年以上,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时,并取得毕(结)业证书。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工作5年

化妆师的职业定义和前景分析

一、化妆师的职业定义 化妆师狭义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对该职业的分类和说明可以看出,化妆师的职业定义主要是指从事影视、舞台演出等演员造型设计并完成造型工作的人员。 随着社会的发展,化妆师的服务对象不再局限于演艺人员,普通人也可以成为化妆师的服务对象。随着生活艺术化、艺术生活化的趋势日趋明显,人们在追求感性美的同时也非常注重形式美、个性美与知性美的统一;另一方面,化妆的多样性应用也非常明显,化妆不再局限于艺术表演范畴,已经扩展到了婚纱和时尚摄影、体育表演、广告制作、影视生产、舞台、音乐制作、中外合拍片、模特时尚、服装服饰、期刊出版、化妆产品形象代言、公众人物形象顾问、明星私人化妆师等广泛领域。进入21世纪后,化妆师已经成为新兴的、时尚的通用职业(工种)。 化妆师广义定义:化妆师是指为达到更好的表演和舞台效果,服务于演员的造型设计人员;以及运用化妆品和工具,对普通顾客的头、面部等身体局部采取合乎规则的步骤和技巧(如对人的面部、五官及其他部位进行渲染、描画、整理,增强立体印象,调整形色,掩饰缺陷,表现神采等),从而达到美丽容颜的目的,并以此为职业的专业人员。 二、成为化妆师的条件 1.普通人也可以成为化妆师 对于普通人来说,都可以通过到正规的化妆培训学校学习,实现做化妆师的梦想。当然要成为一个优秀的化妆师还需要加上个人的努力,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把握机遇。个人的品格、风

格及诚信也相当重要。只有具远见、懂得把握及创造机会、并不断学习取得进步的人,方可迈向成功。 2.关于化妆师资格证书 目前我国的化妆师国家职业资格证只有三个等级,即初级化妆师、中级化妆师、高级化妆师。取得这三个等级的化妆师国家证书都需要参加国家化妆师职业资格考试,申报国家化妆师职业资格考试必须经过正规职业培训学校的培训,达到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正规职业培训学校毕(结)业证书。 建议想从事化妆师工作的朋友到正规的化妆职业培训学校学习,由学校统一组织参加考试,统一领证是比较好的途径。需要提醒的是一般学校考证是需要另收费的,但有些比较有实力的学校免费让学员参加考证。 随着中国对化妆行业管理越来越严格,化妆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成为必然,化妆师的资格证对个人就业和将来自主创业都是必需的。 三、化妆师的就业状况 在中国化妆行业作为新兴产业发展迅猛,随着现代人对美的不懈追求,影楼的蓬勃兴起、各种选秀活动、时尚发布会的举行、电视剧的需求,化妆师可谓越来越吃香,成为不可或缺的职业角色。化妆师的需求量也迅速增长,特别是经过严格培训,掌握深厚理论功底和高超专业技能,具有时尚和创新理念的高端化妆技术人才尤其吃香。 化妆师薪资水平:根据个人技术水平和经验(这个最重要)、地域、工作年限、职业资格及学历,一般的化妆师月收入在两千到五千元左右,

国家职业标准营销师

国家职业标准——营销师 《营销师国家职业标准》(2006年 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 本标准自2006年1月17日起施行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营销师。 1.2职业定义 从事市场调研、市场分析、营销策划、市场开拓、直接销售、客户管理等营销活动的人员。 1.3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营销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高级营销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助理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职业环境 室内、外。 1.5职业能力特征 思维敏捷,口齿清楚,具有一定的观察、判断、表达、应变及人际交往能力。 1.6基本文化程度 高中毕业(含同等学历)。 1.7培训要求 1.7.1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各级别晋级培训期限均不少于160标准学时。

1.7.2培训教师 培训教师应熟练掌握系统的市场营销知识,具有一定的实际管理经验和丰富的教学经验,同时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知识传授能力。 培训营销员、高级营销员的教师应取得营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助理营销师、营销师的教师应取得高级营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营销师的教师应取得本职业高级营销师职业资格证书3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培训场地设备 配备必要的教学设备、设施,室内光线充足、通风、卫生条件良好的标准教室;能够满足教学要求的模拟或实际培训场地。 1.8鉴定要求 1.8.1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申报条件 ——营销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2)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本专业(职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经本职业营销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高级营销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营销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取得本职业营销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4)取得本职业营销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营销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助理营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广告设计师国家职业标准修订稿

广告设计师国家职业标 准 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

广告设计师国家职业标准 1.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广告设计师。 1.2 职业定义 从事广告设计管理、创意与制作的专业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三级广告设计师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二级广告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一级广告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 室内,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较强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和视觉表达能力,动手能力强,无色弱。 1.6 基本文化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1.7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时间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三级广告设计师不少于240标准学时;二级广告设计师不少于200标准学时;一级广告设计师不少于16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 培训三级广告设计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二级广告设计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一级广告设计师的教

师应具有本职业一级职业资格证书3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培训场地设备 培训场地应为可容纳20人的标准教室和具有必要的工具、计算机的设计室,采光和通风条件良好。 1.8 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三级广告设计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三级广告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二级广告设计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中国摄像师等级划分及证书

摄像师等级证相关资料 (一)、鉴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10—05—03电影电视摄影师2、《电视摄像师职业标准》(试行)已报国家广电总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二)、申报条件l、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初级电视摄像员(五级): ①须经教育或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的机构(以下简称“有资质培训机构”)初级电视摄像员有资质培训机构职业培训达到规定的标准学时数;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含高职)的二年级及其以上学生。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电视摄像员(四级): ①取得初级电视摄像员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摄像专业工作二年,经中级电视摄像员有资质培训;机构职业培训达到规定的标准学时数;②取得初级电视摄像员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摄像专业工作三年;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大专(含高职)毕业生。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电视摄像员(三级): ①取得中级电视摄像员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摄像专业工作三年,经高级电视摄像员有资质培训机构职业培训达到规定的标准学时数;②取得中级电视摄像员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摄像专业工作四年;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取得中级电视摄像员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摄像专业工作二年,经高级电视摄像员有资质培训机构职业培训达到规定的标准学时数。 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电视摄像师(二级): ①取得高级电视摄像员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摄像专业工作三年,经电视摄像师有资质培训机构职业培训达到规定的标准学时数;②取得高级电视摄像员资格证后,连续从事摄像专业工作五年: 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取得高级电视摄像员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摄像专业工作二年,经电视摄像师有资质培训机构职业培训达到规定的标准学时数。 5、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电视摄像师(一级): ①取得电视摄像师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摄像专业工作四年。经高级电视摄像师有资质培训机构职业培训达到规定的标准学时数;②取得电视摄像师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摄像专业工作五年。 (三)、申报材料1、填写报名表;2、相关学历正本及复印件;3、单位专业工龄证明;4、2寸免冠黑白证件照3张。 (四)、鉴定及颁证程序l、鉴定程序①启动职业技能鉴定站依据申报职业(工种)的人员情况,以书面和国家广播影视人才网站发布信息形式,向社会公布鉴定项目通知。 ②受理职业技能鉴定站应当对申报单位或个人递交的申报材料进行查验,当场出具受理或不予受理的书面凭证。对

国家职业标准目录(1-6册)

国家职业标准汇编目录 第一分册 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 车工 (3) 跣工 (21) 磨工 (41) 镗工 (58) 组合机床操作工 (77) 加工中心操作工 (86) 铸造工 (97) 锻造工 (113) 焊工 (125) 金属热处理工 (145) 冷作钣金工 (164) 涂装工 (181) 装配钳工 (197) 工具钳工 (211) 锅炉设备装配工 (223) 电机装配工 (239) 高低压电器装配工 (253) 电子仪器仪表装配工 (266) 电工仪器仪表装配工 (278) 机修钳工 (292) 汽车修理工 (309) 摩托车维修工 (328) 精密仪器仪表修理工 (347) 锅炉设备安装工 (358) 变电设备安装工 (393) 维修电工 (421) 计算机(微机)维修工 (435) 手工木工 (445) 精细木工 (467) 音响调音员 (479) 贵金属首饰手工制作工 (491) 砌筑工 (505) 混凝土工 (521) 钢筋工 (534) 架子工 (545) 防水工 (557)

装饰镶贴工 (585) 装饰金属工 (614) 装饰打胶工 (633) 电气设备安装工 (648) 管工 (680) 汽车驾驶员 (695) 化学检验工 (709) 食品检验工 (734) 纺织纤维检验工 (760) 贵金属首饰、钻石、宝玉石检验员 (778) 防腐施工 (801) 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 动物疫病防治员 (841) 动物检疫检验工 (851) 沼气生产工 (858) 商业、服务业人员 营业员 (873) 推销员 (884) 出版物发行员 (898) 中药购销员 (937) 鉴定估价师 (947) 医药商品购销员 (957) 中药调剂员 (967) 冷藏工 (977) 中式烹调师 (986) 中式面点师 (996) 西式烹调师 (1010) 西式面点师 (1027) 调酒师 (1041) 营养配餐员 (1054) 前厅服务员 (1065) 客房服务员 (1082) 保健按摩师 (1094) 职业指导人员 (1113) 物业管理员 (1144) 锅炉操作工 (1155) 美容师 (1201) 美发师 (1216) 摄影师 (1235)

网络营销师职业资格认证

营销师国家职业标准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两个等级,分别为营销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高级营销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助理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各等级职业资格鉴定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考核两部分。理论知识考试包括职业道德和专业知识两个部分。 申报条件 一、营销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中专、职高以上或同等学历应、历届学生; (2)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二、高级营销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已通过营销员资格认证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2)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应、历届学生; (3)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者。 三、助理营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中级推销员职业资格证书后,并从事推销工作2年以上。 (2)大学专科营销专业(含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后并从事推销工作2年以上。(3)大学本科营销专业(含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后并从事推销工作1年以上。(4)连续从事推销工作8年以上并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 四、营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已通过助理营销师级资格认证或取得中高级技术职称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者;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者; (4)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四年以上者。 五、高级营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已通过营销师资格认证或取得中高级技术职称并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四年以上者;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五年以上者; (4)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六年以上者。 网络营销师工作要求

国家摄影师职业资格证书

国家摄影师职业资格证书 一、证书简介: 职业资格证书是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颁发的从业人员的资格证书,根据国家劳动保障部《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目前国家规定有数百个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摄影师属于其中的一项,职业资格证书是劳动者从事相应职业的凭证,作为劳动者就业上岗和用人单位招收录用人员的主要依据,在全国范围内通用。并可凭证在工作中享受等级待遇。 二、证书等级: 我国职业资格证书分为初级、中级、高级、技师级、高级技师级五个等级。摄影师职业资格证书分为:初级摄影师、中级摄影师、高级摄影师、摄影技师和高级摄影技师(摄影高级技师)

五个等级。 三、考核鉴定对象: 1、机关、厂矿、企事业单位、部队、大中专院校等从事摄影工作人员。 2、摄影行业(国有、集体、私营、个体企业)从事摄影专业的从业人员及转岗、转业从事摄影职业的人员或其他摄影爱好者均可报名参加学习和职业技能鉴定。 四、鉴定申报条件(以下条件具备其中之一即可): (一)初级摄影师: 1、经本职业初级摄影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3、本职业见习期满。

(二)中级摄影师: 1、取得本职业初级摄影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摄影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摄影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中技学历证书。(三)高级摄影师: 1、取得本职业中级摄影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摄影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摄影师职业资格证书后,

化妆师国家职业标准(ok)

化妆师职业技能鉴定规范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化妆师。 1.2职业定义 能正确选择并利用各种化妆材料,用正确熟练的化妆手段与方法,根据用途以化妆对象自身条件为基础,进行改变或美化其外貌从而塑造各种人物形象的人员。 1.3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1.4职业环境 室内外、常温。 1.5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绘画能力、空间想象力、审美能力、表达能力、塑造能力。 1.6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1.7培训要求 1.7.1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20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15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100标准学时。 1.7.2培训教师 (1)培训初级人员的教师应取得本职业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有5年以上本职业工作经验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中级的教师应取得本职业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有10年以上本职业工作经验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的教师应具有5年以上本职业教学经验或相关专业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培训场地设备 (1)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 (2)具备灯光、台、镜、水、电条件的专业教室。 (3)适用绘画教学要求的绘画教室。 (4)相关教学用具和设备。 1.8鉴定要求 1.8.1适用对象 从事或将要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4)取得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技术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 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 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 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1.8.3鉴定方式 本职业鉴定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两项内容。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按标准答案评定得分,技能操作考核采用实际操作、口试、笔试、答辩相结合的方式。各级考核方式根据职业等级和考核项目特点而定。考试、考核

营销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营销师国家职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 本标准自2006年1月17日起施行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营销师。 1.2职业定义 从事市场调研、市场分析、营销策划、市场开拓、直接销售、客户管理等营销活动的人员。 1.3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营销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高级营销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助理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职业环境室内、外。 1.5职业能力特征 思维敏捷,口齿清楚,具有一定的观察、判断、表达、应变及人际交往能力。1.6基本文化程度 高中毕业(含同等学历)。 1.7培训要求 1.7.1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各级别晋级培训期限均不少于160标准学时。 1.7.2培训教师 培训教师应熟练掌握系统的市场营销知识,具有一定的实际管理经验和丰富的教学经验,同时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知识传授能力。 培训营销员、高级营销员的教师应取得营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助理营销师、营销师的教师应取得高级营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营销师的教师应取得本职业高级营销师职业资格证书3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培训场地设备 配备必要的教学设备、设施,室内光线充足、通风、卫生条件良好的标准教室;能够满足教学要求的模拟或实际培训场地。 1.8鉴定要求 1.8.1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申报条件 ——营销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2)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本专业(职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经本职业营销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高级营销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广告设计师》职业标准------------

《广告设计师》职业标准 一、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广告设计师。 1.2职业定义 采用现代设计观念、程序和方法从事以平面广告设计为主的策划、创意与制作的专业人员。 1.3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广告设计师(五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广告设计师(四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广告设计师(三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广告设计师(二级)(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1.4 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常温。 1.5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较强的计算机操作能力与视觉表现能力,动手能力强,无色盲、色弱。 1.6基本文化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1.7鉴定要求 1.7.1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7.2申报条件 参照《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执行。 1.7.3鉴定方式 广告设计师(五级)、广告设计师(四级)采用非一体化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和实践课题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广告设计师(三级)、广告设计师(二级)采用一体化鉴定方式,将理论知识考试融合在操作技能的考核中,分模块进行鉴定。实行百分制,每个模块鉴定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 1.7.4鉴定场所配备 理论知识考试:采光、照明良好的教室。 操作与设计能力考核:计算机、绘图软件及图形输出设备。

二、工作要求

2.2各等级工作要求 本标准对广告设计师(五级)、广告设计师(四级)、广告设计师(三级)、广告设计师(二级)的技能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包括低级别的要求。

国家摄影师高级---理论考试试卷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 摄影师高级理论知识试 注意事项 1、本试卷依据2007年颁布的《摄影师》国家职业标准命制。考试时间:90分钟。 2、请在试卷标封处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和所在单位的名称。 3、请仔细阅读答题要求,在规定位置填写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第1 题~第70题。选择一个正确的答案,将相应的字母填入题内的括号中。每题1分, 满分70分。) 1、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职业道德具有( )的社会功能。 A、鼓励人们自由选择职业 B、遏制牟利最大化 C、促进人们的行为规范化 D、最大限度地克服人们受利益驱动 2、职业道德通过( ),起着增强企业凝聚力的作用。 A、协调员工之间的关系 B、增加职工福利 C、为员工创造发展空间 D、调节企业与社会的关系 3、爱岗敬业的具体要求是( )。 A、看效益决定是否爱岗 B、转变择业观念 C、提高职业技能 D、增强把握择业的机遇意识 4、银版摄影大的发明者是( )。 A、爱迪生 B、L.达盖尔 C、牛顿 D、罗宾逊 5、( )世纪洲年代,英国出现了最早的摄影流派,即高艺术。 A、19 B、20 C、18 D、21 6、1886年,( )H.爱默生发表了《摄影是写实的艺术》,从美学角度揭示了摄影不同于其他艺术的纪实性特性,主张把镜头转向现实社会生活和户外景色拍摄。 A、美国 B、英国 C、德国 D、法国 7、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的艺术常被史学界统称为()。 A、现代艺术 B、波普艺术 C、超现实艺术 D、当代艺术 8、摄影成像基本步骤可概括为被摄物体→照相机→感光材料()→照相底片。 A、显影 B、定影 C、曝光 D、取景 9、波长范围在()之间的光线人眼能看到。 A、380微米~780微米 B、380毫微米~780毫微米 C、380毫微米~780毫微米 D、380毫微米~980毫微米

一、化妆师职业道德

化妆师职业道德 化妆的概念 化妆,运用化妆品和工具,采取合乎规则的步骤和技巧,对人的面部,五官及其他部位进行渲染,描画,整理,增强立体印象,调整形色,掩饰缺陷,表现神采,从而达到美容目的。化妆能表现出女性独有的天然气质,焕发风韵,增添魅力。成功的化妆能唤起女性心理和生理上的潜在活力,增强自信心,使人精神焕发,还有助于消除疲劳,延缓衰老。 化妆师的职业道德 一、化妆师应具备的条件 要成为一位专业的化妆师,就必须要接受严格的专业培训。一个合格的化妆师需要具备以下几点: 1、要有一双温柔灵巧的手; 2、对色彩及搭配效果要有透彻的认识; 3、对面部及人体各部有深入的了解; 4、要有独特的风格及审美观。 还有心理上所具备的:就是通过与顾客的交流、沟通,仔细观察思考顾客的要求和需要,加上丰富的专业知识,得到顾客的认可。化妆师不但要从技术上取胜,更重要的是要有一颗爱人如己的心,这是专业化妆师最大的特点。 二、化妆师的道德规范 化妆师不但要有丰富的化妆知识,更重如何成为一名出色、成功的化妆师。职业化妆师应该认清是非、对待顾客、同事及上级都要遵守言行原则,简而言之即:无论在私人之间、在社会上或工作岗位,如果能保持良好的品行、好学的精神、敢于创新的头脑和一双善于发现美的眼睛,那么你就是一位有上进心的,有独特思维的成功化妆师。保持高度的职业道德与价值观念,是建立良好的信誉、增加更多的顾客,获得成功的先决条件。

三、应纠正自身的不良品德、 ·工作敷衍、言辞夸张、不负责任、言行不一等不良行为,对自己,对顾客,对公司都会造成负面的影响 四、工作时应注意的事项 1、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让人有良好的印象; 2、准时上下班,不可让顾客长时间等待,在规定的时间用餐休息; 3、即便顾客态度不佳,还应保持良好的风度; 4、塑造充满信心、外向、乐观进取的个性; 5、随时注意关心顾客; 6、与顾客交谈时态度要诚恳。 五、化妆师的形象及仪态 ·树立化妆师的形象必须举止庄重优雅,谈吐斯文,待人接物热情有礼。首先要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对工作有信心,着装整洁大方不要过分的夸张,怪异着装,这是最基本给予顾客建立对自己的信任之条件 化妆师行业前景 化妆师是走在时尚最前沿的职业。化妆师可以给明星打造一个造型使之成为永恒的经典而流芳百世,也可以给结婚的新娘塑造一个造型让她永生难忘。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划分,化妆师属于国家职业分类中第2大类“专业技术人员”中的第10中类“文学艺有关说明术工作人员”中的第5小类“电影电视制作及舞台专业人员”中的第8个职业(工种)。根据国家对该职业的,化妆师的职业定义主要是指“从事影视、舞台演出等演员造型设计并完成造型工作的人员”。属于艺术范畴的化妆师职业和属于“社区和居民服务类”职业(工种)的美容美发师职业虽然在内容上有交叉部分,但在性质上有很大区别。 ·就业方向: 影视剧组、电视台栏目组、电视台主持人化妆、电视剧演员化妆,广告公司、摄影机构、

已颁布的国家职业标准工种(最新版)(20200420183744)

已颁布的国家职业标准 序 职业编码国家职业标准名称发文号颁布时间出版单位 号 1 4-04-03-04 保健按摩师(试行)劳社培就司发[1999]52号1999-8-26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2 4-07-12-02 家政服务员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3 4-07-04-01 美容师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 4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4 4-03-02-02 西式面点师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5 4-03-02-01 西式烹调师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6 4-03-01-02 中式面点师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7 4-07-04-02 美发师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8 4-03-01-01 中式烹调师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9 4-01-01-01 珠宝首饰营业员(※)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地质出版社 10 4-01-02-01 推销员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 11 4-04-03-04 足部按摩师(※)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 12 3-01-02-05 计算机操作员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 13 4-07-06-01 眼镜验光员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海洋出版社 14 4-07-06-02 眼镜定配工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海洋出版社 15 4-01-01-01 用户通信终端销售员(※)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人民邮电出版社 16 6-04-01-08 加工中心操作工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海潮出版社 17 6-04-02-05 焊工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海潮出版社

广告设计师国家职业标准

广告设计师国家职业标准 1.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广告设计师。 1.2 职业定义 从事广告设计管理、创意与制作的专业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三级广告设计师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二级广告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一级广告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 室内,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较强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和视觉表达能力,动手能力强,无色弱。 1.6 基本文化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1.7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时间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三级广告设计师不少于240标准学时;二级广告设计师不少于200标准学时;一级广告设计师不少于16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 培训三级广告设计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二级广告设计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一级广告设计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一级职业资格证书3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培训场地设备 培训场地应为可容纳20人的标准教室和具有必要的工具、计算机的设计室,采光和通风条件良好。 1.8 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三级广告设计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三级广告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二级广告设计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化妆师职业道德和职业形象

化妆师职业道德和职业形象 一、化妆师职业道德 道德是一种社会形态,特别强调是非观念。作为化妆师首选应该认清是非。对待客人、同事以及雇主,主管领导,都要遵守适当的言行准则。无论在私人交往中,在社会上或是在工作中都应该保持良好的道德行为。 1、职业道德常识 职业道德是从事一定职业的人在工作和劳动的过程中,所应遵循的与其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道德原则和规范的总和,是道德在职业生活中的具体体现。 2、职业道德的特点 ◆职业道德的从属性在阶级社会中,一定的职业道德总是反映一定社会的道德和阶级道德,在不同程度上体现着社会道德和阶级道德的要求,一定的社会道德和阶级道德又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职业道德。 ◆职业道德的职业性由于不同的职业对社会所承担的义务与责任不同,服务于他人的方式不同,所处的社会位置及工作环境不同,因此,各行各业的职业道德均有其不同的特点,使职业道德表现出丰富多彩的职业特征。 ◆职业道德的稳定性职业道德从内容上与各种职业要求和职业生活相结合,在职业生活实践中,会形成比较稳定的职业心理和职业习惯

◆职业道德的继承性职业道德的一些重要原则往往是可以继承的。因为,职业活动有一定的稳定性,并且有一些共同的性质与特点,因而在漫长年代中形成的职业道德规范就有突出的继承内容。 ◆职业道德适用性职业道德是从表现在具体实行行为守则,适用于指导人们在工作、劳动中的行为的。 ◆职业道德的成人性职业道德是针对从业人员或即将从业的人员而言的。是在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中已经初步形成的道德观念的进一步发展,是道德意识和道德行为发展的成熟阶段。职业道德主要表现在成年人的意识和行动中。 3、化妆师的职业道德 ◆化妆的职业道德 化妆师的职业道德是指专业化妆师在从事化妆工作过程中,所应遵循的与化妆职业活动相适应的行为规范。 ◆化妆师应具备的良好品德 化妆师除了要自觉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外,需要不断加强自身修养,以德正己、以德敬业、以德悦人,使自己成为美的使者。 化妆师应培养良好的品德,这主要体现在: A 爱岗敬业热爱化妆行业,把化妆事业当作自己 终生为之奋斗、为之努力的追求。尽职尽责的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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