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拍卖流程浅析

债权拍卖流程浅析
债权拍卖流程浅析

债权拍卖流程浅析

说明:当前金融资产公司对国有银行剥离的不良资产、抵押房地产、其它物资等资产的处置正如火如荼地进行着,上述资产的重要处置途径便是选择拍卖行公开拍卖。也可以说,金融资产公司的资产处置工作已成为拍卖公司比较主要而且稳定的业务来源。

但是,其处置的资产绝大部分为债权项,债权的拍卖工作如何进行?它和传统以房地产、汽车、艺术品以及其它动产拍卖有何异同?债权拍卖将涉及哪些法律法规、各方当事人又有怎样的权利与义务及其关系如何定位?债权拍卖的具体实施策略、目标、流程以及风险防范等工作应当怎样进行?等等问题是国内不少拍卖行、甚至是整个拍卖业都应当明晰、探讨的重要问题。

直言不讳的讲,债权拍卖在本公司基本上应属空白领域,为了逐步开始学习操作拍卖债权,笔者特撰此文,一盼与领导及同事共同学习、探讨,研究出一条复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的债权拍卖之路;二望提供一些信息,以己之鄙见抛砖引玉,请观者各抒己见、同心协力打造一个债权拍卖非海南国威莫属的品牌。

正文:

一、债权拍卖的委托

1、委托方分析:

债权拍卖的委托方可以是金融资产公司、银行、其他债权人等,金融资产公司和银行作为委托方与其他债权人不同,有一些特别的适用规定。

金融资产公司主要有信达、东方、华融、长城等,各自对资产处置的管理规定不同,但一般都是以在报纸上发布债权处置公告,或者向拍卖企业发送邮件和聘书等方式发布信息。信息中有时候未明确提供处置资产的详细说明,需要拍卖公司派人询问或者向其购买招标书。一般这类委托方多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一些苛刻的条件,比如缴纳竞标保证金。虽然不断有业内人士对这种做法提出法律质疑,但是现实中由于拍卖行业的内部联系不够,无法对此据理力争,只能配合缴纳或者将此风险转嫁给竞买人。

尽管如此,拍卖人有时候仍难以同委托人进行沟通,委托人也总试图掩盖标的的真实情况,无论怎样,拍卖行的工作效率会随之下降,畏首畏尾,所以和委托方的交流,感

情沟通是很重要的工作。我们要想有可靠的业务保证和高效便捷的业务渠道,和委托方的沟通是第一重要的。

2、委托人的法律地位:

(1)债权的性质: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据此,债权有合同之债和法定之债之分。

合同之债是指债的发生及其内容由当事人依其自由意思决定的债。合同法规定了债权转让的可与不可:

《合同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其中,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主要指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并且特殊地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不得转让。

《担保法》第五十条规定:“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第六十一条规定“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不得转让。”

从上面的法条中可以得知债权是可以拍卖的,其操作有相关的法律保证并受到一定限制。比如,债权与抵押权是联系在一起的,在债权不能实现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实现债权。拍卖中不能单独拍卖抵押权。

最高额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抵押人权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资产管理公司是否可以转让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目前在没有准确说法的情况下,应当暂缓操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不特定债权特定后,原债权银行转让主债权的,可以认定转让债权的行为有效。”

(2)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如抚养、赡养、继承、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身伤害赔偿等人身性非常明确的债权禁止转让。

由此可见,债权拍卖的委托人必定是某项合同中合法权利的所有人或其代理人,而其委托拍卖的债权又必须是依法

可以转让的权利。在对委托人的资格审查时,对债权原始合同的审查(复印件应核对原件)尤为重要。

特别的,在接受资产公司委托的最初阶段,资产公司往往以各种规定甚至借口不向拍卖机构提供充分证明其有权委托的资料,只有某一企业真正签订委托合同时才提供,因此,拍卖企业也应灵活变通,但在正式委托后上述审查手续还是必须的。

二、鉴别与核实债权及债权项下抵押物

1、鉴别与核实债权:债权人主张债权的依据通常是与债务人的合同、债权人已履行合同的证明文件(如借款借据、货物发运单等)、有抵押物的一般要有他项权证、法院裁定书等法律文书。

对于上述合同、凭证、权利证明等文件要考察是否在有效期间内,这包括:

(1) 迟延履行的合同:债权人履行合同义务的时间超出合同约定的时间界限导致其债权额的抗辩权相应减少的情形,这里主要表现在债务人可能就债权人的延迟履行提出自身由此受到的损失。

(2) 部分履行的合同:债权人履行合同义务时只做了部分履行,如未足额供货、未足额发放贷款等,债务人可能就债权人部分未履行提出自身由此受到的损失。

(3) 超越诉讼时效:要注意了解所拍卖的债权诉讼时效是否发生了中断、了解中断的形式和中断的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0条第一款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同时,对于一些特殊情况涉及的法律问题也应充分知道和了解。例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条规定:“债务人在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通知上签章或者签收债务催收通知的,诉讼时效中断。原债权银行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的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中,有催收债务内容的,该公告和通知可以作为诉讼时效中断证据。”

对此,在2002年1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以法函[2002]3号文向信达等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发函,对资产管理公司发布的有催收内容的债权转让公告效力予以认定。

“依据我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条规定,为了最大限度保全国有资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全国或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的有催收内容的债权转让公告和通知所构成的诉讼时效中断,可以溯及至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原债权银行债权之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已承接的债权,可以在上述报纸上已发布催收公告方式取得诉讼时效中断(主张权利)的证据。”

因此,在拍卖资产公司债权时,只要知道其最后一次在规定的报纸上发布催收公告或确权通知的时间,就能准确地计算出诉讼时效的中断时间。

(4)超越申请执行期限:债权人取得胜诉判决或者与债务人达成还款协议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超过申请执行期限的,法院一般不受理其申请,难以受到法律保护。

《民事诉讼法》第219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的为六个月。前款规定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5)保证人无效或超出保证期间:保证人是指在一般借款合同中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其自愿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但是,保证人不得是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等,否则保证合同无效,债权人实现债权的可能性也随之降低。

再者,债权人超出保证期间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保证人可以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2、债权项下抵押(或质押物)的调查:

(1)是否有抵押登记:未经登记的抵押权在执行时存在不生效或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的瑕疵。在拍卖前,拍卖人应当要求委托人出示抵押登记证明,并需向有关部门查询。(2)载明的抵押物存续情况:债权项下的抵押物是否真实存在,保管和利用情况如何,是关系到债权质量的关键性

问题,另外,抵押物的变现难易程度,现期收入和预期可测收入,剩余使用年限等也是影响成交价的重要因素。

拍卖人和竞买人应当同等关心上述问题,尽量调查清楚,积极向买家说明,以增加其竞买的信心,提高成交率。(3)债务人资产调查,主要指调查债务人的资产负债情况,了解债务人是否有抵押物以外的同类资产或其他财产,在抵押物灭失或因损毁、贬值等原因不足以抵偿债务时,债权人亦可对这些资产主张权利。

另外,对债务人帐目中确有记载却不在其名下的不动产,设有抵押登记的其他财产、已查封、冻结或者裁定给其他债权人的财产要特别注意,一般不应草率计入可以对债务人主张权利的资产中,以防对债权实现期望值过高而出高价竞买,事后发现不妥寻机毁约现象的发生和不必要的麻烦。

若债务人以依法破产进入破产程序,这个时候主张无抵押物的债权部分,往往因债务人财产分配殆尽难以得到全额受偿(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简单说明为1破产费用2职工工资3税款4偿还债权人等)

三、债权拍卖的实施:

在对原债权人及债务人进行多方面了解后,债权拍卖可以进入实质性阶段,即签订委托拍卖合同、发布拍卖公告、举行拍卖会、成交标的的移交等。

1、委托拍卖合同的签订:这里建议把公司传统的委托合同做相应修改,针对债权拍卖的特殊性,还应载明:债权的借款人、担保人、借款金额、所欠利息总额及截止日期、需要提出的权利瑕疵;债权原始文件(凭证)的保管人、标的物(债权原始凭证)的交接时间和方式、价款及佣金的支付时间和方式、《债权转让协议书》的文本、签定时间、《债权转让通知书》的送达时间、方式等。

需要说明的是,委托合同的签订应该在拍卖人对标的物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完成的,但实践中,尤其对资产公司的委托,拍卖人往往是在其规定投标的时间里提交标书,中标后即行签订委托合同,然后才去调查相关信息的,这里所要强调的是,不论孰前孰后,拍卖人都应在灵活变通的基础上按部就班地做好上述工作。

2、拍卖公告:建议债权拍卖的拍卖公告比法定最短时间适当延长,以吸引更多的潜在竞买人,同时也为竞买人调查相关情况提供必要的时间。

3、成交标的的移交:

(1)《债权转让协议书》:成交后,就成交标的的相关情况委托人必须与买受人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书》,并移交债权文件原件。债权拍卖交割涉及到的全部是各种凭证、单据、相关的法律文书。我们在债权拍卖交割时,要有几方当事人都必须到场(一般是由委托人、买受人、拍卖人、随同律师等),对相关的文书要认真审查,特别是重要的条款内容要详细审阅,否则会因某一条款的审阅疏忽而导致不能交割或拍卖失败,甚至引起不必要的诉讼。

(2)向债务人送达《债权转让通知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生效的前提是就债权转让事项通知债务人。这是债权人的义务,也是债务人对受让人(新的债权人)提出抗辩的权利所在。因此,拍卖人应当在拍卖成交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书后,提醒和敦促债权人尽此通知义务,否则,将会由于债权人未尽法定的通知义务而导致拍卖风险的出现。

同时还要注意了解这方面的特殊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六条规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国有银行债权后,原债权银行在全国和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和通知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债权人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80条第一款的通知义务。”

通知的方式有多种,如直接送达并请债务人签收(债务人是法人的要加盖公章)、邮递、公证送达、公告送达等,拍卖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给委托人提出较为经济可行的方案,鉴于实际工作的难度,所提及的后两种方式应用较为广泛。

综上,拍卖人在接受委托签订合同时,应尽可能提出上述两向法律文件的签订或送达时间及方式,落实在合同中,避免以后扯皮,使拍卖工作少走弯路,提高工作效率。四、打包债权的拍卖:

实践中一般委托人都是将好的差的债权包裹在一起,因此,我们在拍卖时不能只被好的债权内容所迷惑,一定要充分了解打包债权的全面情况,特别注意差的债权的诸方面瑕疵,及时告知竞买人,尽到拍卖人的法定义务。不然,就

会因个别债权瑕疵告知不能而引起拍卖人的风险责任承担。

五、对于债权拍卖还有很多特别的规定,如《海商法》、《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等,因其只针对船舶等标的,故在此不做详述,如有需要可参详上述法律。

后语: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本文乃作者对参考资料和所学的加工整理,并提出对一些问题的看法,若在实践中找到更好的解决方案将是对本文最好的修正,望观者莫拘泥与本文而影响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和发展。

一句话,一切为了工作,工作中得到的更好的,那就是更好的,上述累言赘语,似过河之船,到了对岸就不必再背着它上路了。

参考资料:

《拍卖通论》

《拍卖导论》

法条引述:

《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拍卖方案操作流程范文

拍卖方案操作流程

拍卖方案操作流程 一、确定拍卖方案 1、组建拍卖项目小组,确定项目小组人员和分工。 2、项目小组对拍卖标的进行研讨分析和策划,确定招商时间、对象和范围。 3、公告版面预定: a.确定公告刊登日期,拍卖公告必须在拍卖日前七天刊登在相关媒体上。 b.确定公告内容(拍卖会的时间、地点及物品清单) c.确定公告媒体 d.确定公告版面规格 e.联系媒体排版、印刷(提前一周向报社确定版面并提交公告定稿) 4、制定标的物介绍书 整理拍卖标的资料,制定项目介绍书,项目介绍书一般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f.项目来源及相关背景资料 g.标的物详细情况 h.标的物评估报告

i.市场分析 j.经济效益分析 k.拍卖参考价或起拍价 l.售后服务 m.结论 二、广告宣传招商 1、根据拍卖方案各项工作要求,分工协作,责任落实到人。 2、按照拍卖方案发布公告。 3、经过电话、传真及相关媒体积极寻找客商。 4、定期总结分析招商进展情况,并根据市场发展变化对招商工作作出相应调整。 5、上门服务并引导客户现场考察,详细介绍标的物情况, 突出标的物卖点,落实买家。 三、工商局备案(拍卖会举行前十天) 拍卖活动举办前须到驻地工商局登记备案,并提交下列文件: 1、《拍卖备案表》 2、拍卖标的文字资料(介绍、图片) 3、《拍卖公告》(刊登报纸原件,能够在公告刊登后再提交) 4、委托合同或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5、拍品清单

四、公安局备案(拍卖会举行前30天) 拍卖活动举办前须到市公安局审批、备案并提交下列文件: 1、举办大型活动登记表 2、申请活动报告书 3、举办活动的内部安全保卫工作方案 4、主办单位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举办活动的场地平面图,场地租赁协议书 7、公安局核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 8、拍卖物品图录和清单 五、拍卖预展 1、确定预展时间 2、确定预展地点 3、准备现场宣传资料 4、确定公司陪同人员 六、竞买登记 1、确定竞买时间和地点 2、竞买人参加竞买须提供相关文件: a.竞买人身份证或竞买代理人身份证(及代理委托书)

债权转让协议

债权转让协议 编号: 甲方(债权转让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债权受让人,即投资人): 身份证号码: 丙方(居间人):深圳前海华人互联网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鉴 于: 1、甲方作为贷款人和借款人 签订直接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甲方享有《合同》项下对上述公司及个人的债权(以下简称“债权”)及担保权益等; 2、甲方拟通过丙方提供的居间服务向丙方平台上的投资人转让《合同》项下的上述债权,同时,为保障乙方的投资本息安全,甲方承诺在《债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约定的债权转让期限届满时无条件回购上述债权; 3、乙方系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已在华人金融平台注册成为会员。乙方拟通过受让上述债权的方式进行投资,以获得投资收益; 4、丙方为本次债权转让提供居间配对服务,甲、乙双方均授权和委托丙方将乙方向华人金融平台提供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名称、有效证件/执照/权利证照号等)提供给本协议各方: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甲方向乙方转让上述债权,丙方为债权转让事宜提供居间服务等订立本协议,并据此产生约束各方的法律效力。 一、标的债权 1、甲方享有的对全部债权本金为人民币元;甲方实际转让金额以认购期内乙方认购的金额为准,甲方实际转让金额与乙方认购金额之间的差额由甲方通过丙方另行筹集。 2、 转让债权剩余期限(以下简称为”N”): 月 ,以《合同》及相关协议约定期限剩余的时间为准。 3、 投资利率(年化利率):乙方通过受让甲方债权方式投资的年化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 4、债权转让日(以下简称为“T”):以乙方认购资金到达丙方银行托管账户/第三方支付账户为准。 5、债权到期日:T+N,即转让债权剩余期限届满当日。 6、债权回购日为:T+N+1,即转让债权剩余期限届满日的次日。 7、利息起算日期:T,甲方的融资项目招标成功之次日开始计算。 8、收益方式: 到期后一次性还息还本 二、债权转让对价 乙方受让甲方享有的债权应当支付债权转让对价,乙方同意以元,即认购金额等价受让甲方上述债权一定份额。 三、价款支付 甲方于丙方发布的债权转让标满标时,乙方即不可撤销地授权华人金融平台将金额等同本协议项下乙方受让债权金额划转至甲方在华人金融平台开设的专用账户或甲方指定的其他收款账户,甲方自行负责提现。该扣划金额应为扣除本协议第七条约定的相关费用后的金额。 四、债权转移 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转让款项之后,甲方即将其享有的标的债权及担保权益按照相应份额转让给乙方,乙方取代甲方成为相应份额新的债权人。 五、债权转让通知 1、甲方负责将债权已转让给乙方的事实通知借款人、担保人等《合同》项下的义务主体,通知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书面通知、短信、电子邮件、公告等,因甲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通知义务导致乙方及/或丙方产生损失的,甲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 2、甲方在乙方支付全部债权转让款之日起三日内,将本协议约定的标的债权相关的债权转让通知及债权转让文件,移交乙方的委托代理人华人金融平台保管。 六、债权文件原件的保管与移交 乙方支付全部债权转让对价后,即委托华人金融平台通知甲方交付所有债权文件原件,乙方委托华人金融平台代为收取、妥善保管甲方交付的债权文件。 七、借款管理 1、乙方委托甲方履行借款监管义务,甲方应向乙方的委托代理人华人金融平台披露借款债权更新办法和具体回款计划、回款监管措施等。若因甲方疏于监管导致总借款债权金额不足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标的债权金额,由甲方对不足部分承担提前溢价回购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利息、罚息、诉讼费、律师费等其他损失。 2、甲方应逐笔审核借款往来资金与实际交易的一致性、合理性,并每月向乙方的委托代理人华人金融平台提交电子版审核报告。 3、乙方有权委托华人金融平台随时调查借款人、借款等的所有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借款的基本信息、借款人的基本信息和财产状况、借款人还款相关情况、原始债权人的相关状况,甲方应履行配合、协助义务,并向华人金融平台披露自身知道的有关借款及债权的一切信息。 八、服务费等费用 1、“居间服务费”是指因丙方为甲方提供信息发布、评估、还款提醒、账户管理、还款特殊情况沟通等相关服务而由甲方支付给丙方的报酬。 2、甲乙双方授权并委托丙方根据本协议规定在划扣债权转让款时一次性扣除上述费用至丙方/丙方托管银行账户,扣除后视为甲方已缴纳本条约定的服务费等费用。 九、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依法收取乙方委托丙方支付的债权转让对价。 2、确保所转让的债权真实、合法、有效,不存在任何转让的瑕疵,甲方完全有权决定处分该债权,并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按本协议第五条的约定及时履行债权转让通知义务,承担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通知义务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 4、为乙方依法受让、追收及实现转让债权提供必要的协助。

国有资产拍卖流程

【国有资产拍卖流程】国有股拍卖的注意问题 文章来源:中顾网作者:佚名点击数:1220 评论:0条更新时间:2010-5-6 11:50:45 本文主要介绍了国有资产拍卖流程,以及国有法人股拍卖过程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的内容,并提供专业律师免费法律解答。 国有资产拍卖流程 国有法人股拍卖过程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在本案执行中,遇到一系列拍卖变现国有法人股应如何准确适用《规定》的问题,正确处理这些问题对于确保国有法人股拍卖程序的规范运行,充分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一、当事人及案外人基本情况 申请执行人:冠生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生园公司”)。 被执行人:汉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骐公司”)。 案外人: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华股份公司”)。 二、案情简介 冠生园公司与汉骐公司因借款担保问题发生纠纷而涉讼。2002年8月23日,我院作出(2002)沪二中民三(商)初字第147、148、149、150号民事调解书,确定汉骐公司应偿付冠生园公司人民币1.1亿余元。因被告未自动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冠生园公司遂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拍卖作为主要股东的汉骐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丰华股份公司的3100万股国有法人股,所得款项归还债务。 执行中,我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冻结、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九条:“拍卖股权之前,人民法院应当委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股权价值进行评估。资产评估机构由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商选定。……”之规定,召集双方当事人协商选定了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信公司”)对上述国有法人股股权价值进行评估。2003年7月,立信公司出俱的评估报告载明,3100万股丰华股份国有法人股评估值为人民币4247万元。在评估报告送达各方当事人及案外人丰华股份公司后,丰华股份公司针对评估报告以立信公司评估人员不具备评估资质、评估报告格

网络司法拍卖流程

网络司法拍卖流程

备注: 1.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网络司法拍卖行为违法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提出执行异议。异议、复议期间,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或者裁定中止拍卖。 2.拍卖成交后,被执行人、优先购买权人、第三人等向法院提出异议(根据相关司法判例一般程序方面的异议事项会被法院驳回)。

拍卖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其应对措施 一、第一顺位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范围 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第74条,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二)主债权的利息; (三)主债权。 1.普通抵押,则拍卖该土地所得价款在清偿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和其他人民法院确定的费用(包括税费、申请执行费、评估费等)后需向偿还本金借款利息再偿还本金,其次才是第二顺位抵押权人的借款利息和本金。 2.最高额抵押,在法院的司法判例中,由于法官对最高额抵押的不同理解,会出现不同的判决结果: ①被担保债权的最高债权额仅指:主债权本金 ②被担保债权的最高债权额包括: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违约金、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等。 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第83条,最高额抵押实际发生的债权高于最高额的,以最高额为限,超过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 二、小额贷款公司的群体性活动阻碍拍卖程序的进行 网络司法拍卖过程中,在公告期内无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提出异

议拍卖程序将会如期进行,交纳保证金的竞拍者在网上进行竞价,因此群体性活动无法阻碍拍卖程序。即便在拍卖结束后法院执行分配方案的过程中也只能提出异议,经过法院的异议的审查后作出受理或驳回的裁定。 费用统计(普通土地转让)

应收账款债权转让协议

甲方(受让方): 乙方(转让方): 鉴于: 1、甲方系________平台运营方。 2、平台业务模式为:医疗机构(以下简称“买方”)与药品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卖方”)注册成为平台用户;买方委托甲方与卖方签署《***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交易合同”),交易合同由买方和卖方实际履行;买方通过平台向卖方发出网上订单,网上订单自卖方确认之日起生效,生效网上订单与书面协议具有同等效力;网上订单是交易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是交易合同所指标的的采购数量、金额、交付日期等内容的明确方式。 3、乙方系平台注册的________经营企业(即本协议中的“卖方与“转让方”)。乙方收到买方发出的网上订单(详见附件1网上订单截图);经乙方确认,上述网上订单已生效;乙方有依照交易合同和网上订单的约定向买方交付药品的义务,也有向买方主张支付应收账款债权的权利。 基于此,甲、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转让附件3所涉应收账款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兹双方共守: 1定义 1.1“应收账款金额”是指交易合同及网上订单项下,买方应向乙方支付的交易对价。 1.2“应收账款到期日”是指交易合同及网上订单项下,买方向乙方支付交易对价的截止日期。 1.3“折扣率”是指同期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0%。 1.4“转让对价”是指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应收账款转让对价。 1.5“回购对价”是指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应收账款回购对价。 1.6“未受偿账款”是指回购情形发生后,应收账款金额减去买方已向甲方偿付的应收账款金额。 1.7“回购日”是指是指本协议3.1条约定情形发生之日。 1.8“折让期一”是指自“转让对价实际支付日”至“应收账款到期日”。 1.9“折让期二”是指自“回购日”至“回购对价实际支付日”。 2应收账款转让 2.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附件所列材料(需加盖乙方公章),待甲方核准通过后向乙方支付应收账款的转让对价。 转让对价=应收账款金额﹣(应收账款金额×折扣率×折让期一÷360) (注:应收账款金额、折扣率及转让对价等以甲、乙双方盖章确认的附件3《应收账款转让清单》为准。) 2.2甲方受让应收账款后,所有交易合同及网上订单项下的义务仍由乙方承担,该等义务并未转让给甲方,所有与乙方承担义务有关的诉讼、反诉或反索赔或者抵销,不论是否基于交易合同及网上订单,均由乙方负责。

债权拍卖流程浅析

债权拍卖流程浅析 说明:当前金融资产公司对国有银行剥离的不良资产、抵押房地产、其它物资等资产的处置正如火如荼地进行着,上述资产的重要处置途径便是选择拍卖行公开拍卖。也可以说,金融资产公司的资产处置工作已成为拍卖公司比较主要而且稳定的业务来源。 但是,其处置的资产绝大部分为债权项,债权的拍卖工作如何进行?它和传统以房地产、汽车、艺术品以及其它动产拍卖有何异同?债权拍卖将涉及哪些法律法规、各方当事人又有怎样的权利与义务及其关系如何定位?债权拍卖的具体实施策略、目标、流程以及风险防范等工作应当怎样进行?等等问题是国内不少拍卖行、甚至是整个拍卖业都应当明晰、探讨的重要问题。 直言不讳的讲,债权拍卖在本公司基本上应属空白领域,为了逐步开始学习操作拍卖债权,笔者特撰此文,一盼与领导及同事共同学习、探讨,研究出一条复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的债权拍卖之路;二望提供一些信息,以己之鄙

见抛砖引玉,请观者各抒己见、同心协力打造一个债权拍卖非海南国威莫属的品牌。 正文: 一、债权拍卖的委托 1、委托方分析: 债权拍卖的委托方可以是金融资产公司、银行、其他债权人等,金融资产公司和银行作为委托方与其他债权人不同,有一些特别的适用规定。 金融资产公司主要有信达、东方、华融、长城等,各自对资产处置的管理规定不同,但一般都是以在报纸上发布债权处置公告,或者向拍卖企业发送邮件和聘书等方式发布信息。信息中有时候未明确提供处置资产的详细说明,需要拍卖公司派人询问或者向其购买招标书。一般这类委托方多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一些苛刻的条件,比如缴纳竞标保证金。虽然不断有业内人士对这种做法提出法律质疑,但是现实中由于拍卖行业的内部联系不够,无法对此据理力争,只能配合缴纳或者将此风险转嫁给竞买人。

新产品开发部门工作流程图

新产品开发部门工作流程图 新产品开发策略 主要方式 呈 报 新产品样品开发 产 品开发过程

附件一:内部管理制度 新产品开发工作,是指运用国内外在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中所发现的科学知识及其成果,转变为新产品、新材料、新生产过程等一切非常规性质的技术工作。新产品开发是企业在激励的技术竞争中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命脉,是实现“生产一代,试制一代,研究一代和构思一代”的产品升级换代宗旨的重要阶段,它对企业产品发展方向,产品优势,开拓新市场,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此,新产品开发必须严格遵循产品开发的科学管理程序,即选题(构思。调研和方案论证)样(模)试批试正式投产前的准备这些重要步骤。 一、调查研究与分析决策 新产品的可行性分析是新产品开发中不可缺少的前期工作,必须在进行充分的技术和市场调查后,对产品的社会需求、市场占有率、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以及资源效益等五个方面进行科学预测及技术经济的分析论证。 (一)调查研究: 1、调查国内市场和重要用户以及国际重点市场同类 产品的技术现状和改进要求; 2、以国内同类产品市场占有率的前三名以及国际名 牌产品为对象,调查同类产品的质量、价格、市场及

使用情况; 3、广泛收集国内部外有关情报和专刊,然后进行可行 性分析研究。 (二)可行性分析: 1、论证该类产品的技术发展方向和动向。 2、论证市场动态及发展该产品具备的技术优势。 3、论证发展该产品的资源条件的可行性。(含物资、 设备、能源及外购外协件配套等)。 (三)决策: 1、制定产品发展规划: (1)企业根据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从企业 产吕发展方向、发展规模,发展水平和技术改 造方向、赶超目标以及企业现有条件进行综合 调查研究和可行性分析,制定企业产品发展规 划。 (2)由研究所提出草拟规划,经厂总师办初步审 查,由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慎密的 研究定稿后,报厂长批准,由计划科下达执行。 2、瞄准世界先进水平和赶超目标,为提高产品质量进 行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装备方面的应用研究: (1)开展产品寿命周期的研究,促进产品的升级换 代,预测企业的盈亏和生存,为企业提供产品

法院拍卖执行程序及所需时间流程分析

法院拍卖执行程序及所需时间流程分析 法院对外委托评估指的是法院对需要经过拍卖程序以偿还债务的被执行人的被查封、扣押的动产或不动产,通过随机选定的评估机构,对其价值进行评估,以确定其价值的行为。强制执行拍卖则是是指执行法院将查封、扣押的动产或不动产以公开竞争出价的方式卖与出价最高的应买人,并以卖得价金清偿债权的行为[1]。执行工作中,对外委托评估和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是人民法院依法行使执行权的一项重要司法活动,也是法律赋予人民法院依法执行被执行人财产时常用的强制措施之一。但由于对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理解不一,各地法院在具体做法上也不完全一致。如2002年某省某市中级人民法院规定,辖区内所有对外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由中院技术处负责,基层法院不能对外委托;2006年某省高院要求全省辖区所有基层法院对外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统一由所在中级法院技术处管理,各基层法院不能直接对外委托。由此造成许多执法上的障碍和不顺畅的情况,不利于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因此,加强对外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不断强化对执行权的制约和监督,确保评估、拍卖这项司法活动的客观性和公平性,对实现执行工作的公平与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一、目前法院委托评估拍卖中存在的问题 在我国,特别是在基层法院,由于制度的不完善,在委托评估拍卖方面存在着诸多问题。委托评估拍卖随意性大,缺乏严格的监督 机制。 (一)选择评估拍卖机构的随意性较大。 进入评估拍卖程序的案件,绝大多数案件是被执行人缺席或拒绝参加选择评估拍卖机构的案件。因“评估所”“拍卖行”都是中介机构、企业性质,受利益驱动,都千方百计的想从法院拿到活,一旦这种行业形成潜规则,这对委托法院对外委托部门的形象是有害的,也影响公平、公正。 (二)评估拍卖收费偏高,给当事人增加额外讼累,影响案件执结率,损害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因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评估所”和“拍卖行”是按标的收取评估拍卖佣金,因此,从评估收费来看,评估机构除根据标的物的评估价值按比例收取评估费外,还另外加收评估人员的前期费用,如差旅费、公告费等。同时,因评估收费是根据标的物的评估价值,按比例收取,标的物的评估价值普遍高于市场价,一些评估机构受利益驱动,往往无论实际情况如何,将标的物的价值就高不就低,往往造成须经多轮拍卖才能变现的情况,不但增加了当事人的经济负担,还延长了拍卖流程,影响变现,影响案件执结率。 (三)委托拍卖过程的缺乏完善的监督管理。 评估、拍卖公司能否合法操作,关系到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切身利 益,也影响法院评估、拍卖工作的公正与效率。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涉及的领域很广,种类繁多,情况各不相同,尤其是倒闭企业、资不抵债老板外逃的案件,执行人员不可能对堆满仓库的东西实施清点,更难以做到全程陪同评估、拍卖人员的具体操作,就是在场也是“看客”而已,不能充分发挥其监管之职。而无论是《拍卖法》,还是法院的有关评估、拍卖试行规定,仅对法院自身内部职责、程序、违规行为处理作了规定,但对相互间如何加强监管没有作任何的规定。在法律上还没有委托部门参与监管之职责,人民法院作出的对外委托,要求拍卖时到场监督,也是处于表面上的,根本不能防止暗箱操作和违规违法行为的发生,因

银行债权转让协议范本正式版

YOUR LOGO 银行债权转让协议范本正式版 After The Contract Is Signed, There Will Be Legal Reliance And Binding On All Parties. And During The Period Of Cooperation, There Are Laws To Follow And Evidence To Find 专业合同范本系列,下载即可用

银行债权转让协议范本正式版 使用说明:当事人在信任或者不信任的状态下,使用合同文本签订完毕,就有了法律依靠,对当事人多方皆有约束力。且在履行合作期间,有法可依,有据可寻,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甲方(债权出让人): 乙方(债权受让人): 甲方和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前,债务人某某公司拖欠甲方款共计元未还(相关债权凭证附后)。 二、现甲方将以上债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三、陈述、保证和承诺 1、甲方承诺并保证: (1)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实施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转让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其转让的债权系合法、有效的债权。 2、乙方承诺并保证: (1)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其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已经获得其内部相关权力机构的授权或批准。 四、违约责任 各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

证、承诺或任何其他义务,致使其他方遭受或发生损害、损失等责任,违约方须向守约方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五、其他规定 1、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及补充,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各方合法授权代表签署。 2、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共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地址:______ 地址:______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可在本位置填写公司名或地址 YOU CAN FILL IN THE COMPANY NAME OR ADDRESS IN THIS POSITION

开发一部工作流程

开发一部工作流程Last revision on 21 December 2020

开发一部 系统开发工作流程 任务 开发工作流程 标准文档 涉及部门 接受需求分析书 产品质量控制部 制定开发计划 业务需求部 进行系统总体分析 系统总体分析书 总体组 进行系统详细分析 系统详细分析书 技术支持部 提出推广设备配置需求 数据转换说明书 运行 管理部 建立开发环境 制定开发时间进度表 阶段报告 编写程序 程序规格书 产品质量控制部 准备调试案例 运行管理部 阶段报告 分平台调试 跨平台联调 系统安装手册

准备测试环境 系统维护手 册 运行管理部 阶段报告 业务测试 产品质量控制部 产品验收、入库 总结报告 业务需求部 运行管理部 产品出库 产品质量控制部 由技术支持部推广 配合技术支持部培训 运行管理部 将维护人员调到技术 支持部 保留开发测试环境 开发一部 产品功能完善工作流程 任务 开发工作流程 标准文档 涉及部门 接受业务或本部门需求 产品质量控制部 制定开发、修改计划 业务需求部

系统分析 功能完善说 明书 技术支持部 程序设计 运行管理部 确认开发、测试环境 制定开发时间进度表 程序修改报告 产品出库 阶段报告 编写程序 产品质量控制部 准备调试案例 运行管理部 阶段报告 分平台调试 跨平台联调 系统安装手册补充说明 产品质量控制部 准备测试环境 系统维护手册补充 说明 运行管理部 阶段报告 业务测试 产品质量控制部 升级产品(新版本) 版本升级说明书 业务需求部

法院拍卖房子的流程

法院拍卖房子的流程 1、到房管局查封被执行人的房屋产权。 2、委托评估公司对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 3、评估结果出来后,根据评估价值,确定拍卖保留价。 4、委托拍卖公司对房屋进行拍卖。拍卖活动由拍卖公司组织实施。 5、拍卖成交的,法院作出裁定,确定拍卖结果的法律效力。 6、无人竞拍或者拍卖失败的,法院可以在第一次拍卖保留价的基础上降价10-20%,再次委托拍卖公司拍卖。 7、二次拍卖仍失败的,法院可以在此基础上再降价拍卖。对房屋的拍卖,最多可以进行三次拍卖。 房屋拍卖流程:产权人或有权机关委托——勘测评估——与拍卖公司签署委托合同——公告拍卖信息——拍卖登记——交纳保证金,取得竞拍人资格——参加拍卖——成交——支付房款——办理产权证——交房 原则:房地产拍卖是一种特殊的交易方式,有其自身的规律性,因此拍卖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合法原则。合法原则体现在,一是拍卖程序要合法。拍卖人和委托人必须按照严格的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拍卖事宜。二是拍卖物的要合法。拍卖人在接受拍卖委托时必须要求委托人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和拍卖标的和物的产权证明。 (2)报价最高者应买的原则。房地产拍卖的买受人必须是报价最高者。 (3)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诚信的原则。拍卖人不得以竞买人身份或委托他们代为竞买,也不得在拍卖活动中拍卖自己的和物品或者财产权利。 特征:与其他房地产经纪活动相比,房地产拍卖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1.房地产拍卖实行“价高者得”的原则 2.房地产拍卖法律性、政策性强 3.房地产拍卖的过程繁琐具体条件:

(一)房地产拍卖标的应具备的条件 1.法律、法规禁止买卖、转让的房地产通常情况下不得拍卖: (1)未依法取得房地产产权证书的包括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和房地产产权证书); (2)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3)权属有争议,尚在诉讼、仲裁或者行政处理中的; (4)权利人对房地产的处分权受到限制的; (5)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政府相关转让条件的; (6)司法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7)国家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买卖、转让的其他情形。 2.以出让或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开发建设,其土地使用权需要拍卖的,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可转让条件: (1)以出让合同取得的土地应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全部使用权出让金; (2)土地使用权已经依法登记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 (3)对于成片开发地块,需转让地块应已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4)规划管理部门已经确定需转让地块的规划使用性质和规划技术参数; (5)出让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 (6)划拨方式取得的除符合(2)、(3)、(4)条外,还需报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补办出让手续。 3.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拍卖应当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办理土地 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可以不办理出让手续的,应当由拍卖行将拍卖标的所得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 4.集体所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需要拍卖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买卖或转让 条件。具体包括:

银行债权转让合同

银行债权转让合同 银行债权转让合同范文一甲方(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债权合同书由上列各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 _________订立。 根据合同法有关债权转让的规定,甲、乙、丙三方就甲方拟转让其拥有的合法、有效、确定的到期债权,乙方拟受让该债权,丙方拟为乙方受让债权向甲方支付受让金提供抵

押担保的有关事宜,三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债权转让意向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方拥有对_________的到期债权,本息截止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计为______元人民币。该债权业经《_______民事判决书》判决确认(下称转让标的)。 第二条甲方拟将转让标的让予乙方,乙方同意受让甲方的转让标的。 第三条乙方受让转让标的应付给甲方的对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该款项将在本意向书签订后_________年内分_________期全部支付完毕。 第四条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_________日内即支付第一期转让标的受让金_________元人民币给甲方,其它款项的支付方式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定。 第五条为使乙方的债权受让金确保支付,丙方承诺对乙方债权受让金支付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为一属丙方拥有独占使用权的国有土地,该土地的价款已交付结清,土地证号为_________,未设置任何其它抵押。丙方同时还承诺以为抵押担保不足部分提供信用担保。丙方提供的抵押担保及信誉担保均为连带责任的担保。 第六条甲乙双方在本意向书第六条履行后,须就本意向书涉及的转让标的的具体事项签署:①《债权转让协议》; ②《债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③《债权转让抵押担保付款协议》;④债权转让及抵押手续操作规程。 第七条转让标的的有关凭证自丙方抵押物担保手续办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程序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程序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对其占有、使用国有资产进行产权转让及注销产权的一种行为,包括无偿调出、出售、报废、报损、抵押、出租、拍卖等。列入处置范围的国有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土地、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及不属于上述各类的其他固定资产。其处置程序是: 一、申报 申报资产处置向主管部门申报,提交资产处置申请(写明申请处置原因、处置资产情况,提出处置形式),填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审批表》(简称审批表)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并出具意见,然后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二、核实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依据申请资产处置单位的资产处置申请和主管部门意见,逐一对所有申报处置的资产进行清查核实。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然后出具核查情况意见。 三、审批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将有关资料,包括审批表、资产处置申请、主管部门意见、资产清查情况等进行审批。 四、处置 根据审批意见,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组织资产处置工作,将处置收入上缴财政“国有资产处置收入”专户。 五、有关问题 (一)根据不同情况,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求申报单位需提供下述资料: 1、审批表(一式四份) 2、原始入账凭证、固定资产卡片等复印件;

涉及到房屋建筑物、土地、汽车的还应包括相关证件: ①、房屋建筑物提供房产证、工程决算书; ②、土地提供使用证; ③、汽车提供附加费、养路费、二环费、保险等缴纳证明; 3、资产报废的技术鉴定或说明; 4、有偿转让时,需提供资产评估报告; 5、申请资产处置单位若出现账实不符时,需出具详细文字说明; 6、本单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权登记证》(行政事业单位); (二)审批表一式四份,资产处置后,申请资产处置单位、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各留一份。 (三)申请资产处置单位依据审批表调整有关资产、会计账目,并作为重新入账的原始凭证,在固定资产账(卡)上说明资产处置情况,并作为行政事业单位产权登记年检是产权变更的依据。 (四)财政部门对资产处置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针对不同情况予以处理。 单位处置房屋建筑物、股权、债劵和其他产权的,不论金额大小,一律通过产权交易机构进行处置。 为提高实物资产处置效率,各单位要尽可能采取集中或批量处置的方式,避免采取零星处置的方法,规避产权交易机构拍卖的规定。 资产处置的重大事项,由财政局报政府同意后办理。

债权转让协议(适用于收购银行打包债权)

合同编号:号 债权转让协议 (适用于收购银行打包债权) XX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分公司

债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 [ ] 法定代表人:[ ] 住所:[ ] 邮编:[ ] 电话:[ ] 受让方:XX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分公司 负责人:[ ] 地址:[ ] 邮编:[ ] 电话:[ ] 协议签订地点:[ ] 协议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鉴于: 转让方拥有一定数量的金融不良债权,且转让方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转让、受让方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受让上述“债权”(定义见下文)之上的所有权利、权益,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 就本《协议》而言,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下列词语应具有如下规定的含义: 1.1“债权”,系指附件《债权明细表》中所列的全部债权,按其类别分为:担保债权和信用债权。

1.2 “债权文件”,系指与债权有关的任何协议、合同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XX合同》、借据、《保证合同》(含保证条款,下同)、《抵押合同》(含抵押条款,下同)、他项权证、催收凭证、抵贷协议、生效裁决、和解协议等,以及与上述文件有关的任何修改(如展期等)或补充文件。 1.3 “《债权明细表》”系指作为本《协议》附件并列明每项债权的明细表。该表应依具体情况列明有关各笔债权的下述内容:借款人的编号;借款人的名称;截至(记账日)该借款人名下全部资产的累计未偿债务余额;债权种类(担保债权或信用债权);该借款人名下每笔债权的《贷款合同》编号;与《贷款合同》对应的《抵押合同》编号;与《贷款合同》对应的《保证合同》编号;抵押物的描述;抵押物所在地;单户资产买价。 1.4 “义务人”系指债务人、担保人或其承继人。 1.5 “双方”系对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共同称谓。 1.6 “基准日”系[ ]年[ ]月[ ]日。 1.7 “担保人”系指在债权转让前和/或转让后为债权提供抵押、质押、保证等担保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1.8 “重大事项”系指以下任一事项: (1)转让方、债务人或担保人发生或可能发生任何违约事件或潜在违约事件,或所做的一切声明和保证在主要方面不真实准确。 (2)转让方、债务人或担保人及其(为避免歧义,“转让方、债务人或担保人及其”指“转让方及其、债务人及其或担保人及其”,下同)控股股东出现重大股权变更,转让方、债务人或担保人及其控股股东或关联方破产、重整、关闭、撤销、经营严重恶化,主要财产被查封、处置,对金融机构违约或对其他债权人重大违约。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进场交易操作流程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进场交易操作流程 一、进场交易前期咨询 1、行政事业单位授权代表人携带相关资料到交易五科咨询国有资产处置项目进场交易相关事项。 2、交易五科对资产处置方提出的拟进场交易项目有关政策、流程、交易所必须提供纸质交易材料等提供咨询服务,对符合进场要求的转让方告知其进行进场交易注册登记。 二、交易主体注册登记 1、资产处置方登录新乡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自行进行网上注册、按要求填写入库信息、上传相关资料,由交易三科注册登记经办人员进行审核。 2、资产处置方只需注册一次,网上提交注册登记资料的影印件或扫描件,不需要到交易中心现场提交各项材料原件,但须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3、交易三科提供相应服务,科室负责人、经办人员应即时受理,经办人员应对资产处置方提交的电子文档进行形式审查。对不符合注册登记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需补充、完善的内容。 三、进场交易项目登记 1、资产处置方登录新乡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录入进场交易项目信息,办理国有资产处置进场交易项目登记,资产处置方不需到交易中心现场提交各项资料原件,通过交易平台上传以下资料电子文档: 1.1进场交易通知单(财政部门或同级人民政府签署); 1.2资产处置批准文件; 1.3委托拍卖合同(包括拍卖许可经营证书、公物拍卖资格证书、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交易三科科长通过交易平台及时确定项目受理人员,项目受理人员即

时对交易项目是否符合进场条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交易项目审查通过后,通过新乡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传递给交易五科科长。 3、对手续不全或有明显错误的项目,交易三科受理人员通过新乡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退回资产处置方,并及时一次性告知需补充完善的内容。资产处置方修改后重新提交受理人员审查。 4、项目符合要求审核通过的,资产处置方携带相关纸质资料到交易五科办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进场交易业务。交易五科按照各级财政部门批复的资产处置方式组织进场交易活动。各级财政部门批复为拍卖方式公开处置的,资产处置方须于资产处置项目进场交易前,委托具有合法合规拍卖资质的拍卖机构。 5、如因交易平台出现系统故障的,或新类型交易项目进场尚无相应电子交易模块的,可采取手工作业模式进行项目登记。 四、进场交易项目分配、场所预约 1、交易五科科长接收到资产处置方已受理登记的交易项目后,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项目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即时对项目所有纸质资料进行初审。项目负责人应审查并妥善保存资产处置方提交的以下所有纸质资料: 2.1《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进场交易申请书》(交易管理中心提供); 2.2进场交易通知单原件(财政部门或同级人民政府签署); 2.3资产处置批准文件原件; 2.4资产评估报告原件; 2.5委托拍卖合同原件(包括拍卖许可经营证书、公物拍卖资格证书、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等证件复印件); 2.6经财政部门或同级人民政府、资产处置方审核盖章的资产处置报纸与网站公告原件; 2.7承诺书; 2.8授权委托书; 2.9依照有关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新产品开发部门工作流程图

立项 1、国内外销售全归为营 销中心。 2、技术中心在项目可行 性评估时,如果NG则通 知相关方进行改善。 3、评审NG后反馈至相 关方改善,OK则再次评 审,NG直接结案(如果 有可行性,则再次改善) 。 《项目建议表》 《产品开发试制跟踪表》 《首样检验报告》 《试产申请单》 过程绩效指标:无 相关/参考资料/内外 部资料/SOP/SIP/WI 流程产出表 单/报告书 《设计开发任务书》 《工业设计评审表》 《新产品结构及工艺评审表》 管理要点 1、项目工程师接到主管 下达的《设计开发任务 书》后,会同相关资料 进行工业设计。 2、如需外采产品,则通 知采购寻找供应商,收 集样品反馈给技术中心 进行召集相关单位进行 评审,通过后,技术中 心则将技术资料及相关 标准要求。 3、自行开发产品由技术 中心进行下步运作。 1、试作材料应注明“试 制”样式章,并标识清 楚及单独放置;点检的 判定结果应填注于材料 管理卡上并签章。 2、《产品开发试制跟踪 表》由技术部,技术员 进行填写,生产相关单 位签名确认。 3、技术员在整个试制过 程需要做分析,有发现 检测中心生产中心采购中心外协单位 副总经理技术部 新产品开发部门工作流程图流程图编号:yzj-401过程拥有者:技术部 组织/功能 步骤/过 产 品 设 计 新 品 制 样 营销中心品保部 开始 公司领导班子研发人员创新营销提出需求 项目建议表 项目建议表 可行性评估 NG 根据相关信息进 工业设计评审 NG 1、产品零件图 2、产品技术要求 3、产品安装使用说明 4、产品装配图 5、零部件检验标准 1.结构设计 NG 审批 OK 反馈相关 改善 NG 设计开发任务书 OK呈核 OK 制定: 1、生产加工工艺图 2、组装作业指导书 4、配件3D电子图档 5、配件2D图档 6、加工相关资料 项目建议表 参与结构、工艺评审 设计开发评审(工 艺、结构) 接收相关资料,安 OK 产品开发试制跟踪表 资料发放相关单位 反馈相关 改善 接收相关资料, 安排采购 资料发放相关单位 寻找供应商 需外采产品,通知采购 外采后送样至工业评审 外采 技术资料输出至采购

房产拍卖流程

房产拍卖流程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房产拍卖流程 1、应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封; 2、执行人员对拍卖财产的权属状况、占有使用情况等进行必要的调查,制作拍卖财产现状的调查笔录或者收集其他有关资料; 3、人民法院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拍卖机构; 4、人民法院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 5、人民法院收到评估报告后,五日内将评估报告发送当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 6、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评估报告后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评估机构、评估人员不具备相应的评估资质或者评估程序严重违法而申请重新评估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7、确定拍卖保留价 拍卖保留价由人民法院参照评估价确定;未作评估的,参照市价确定,并应当征询有关当事人的意见。人民法院确定的保留价,第一次拍卖时,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八十;如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 8、拍卖公告 拍卖公司在拍卖十五日前公告 9、竞买人拍卖前向人民法院预交保证金

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预交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由人民法院确定,但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五。应当预交保证金而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预交的保证金充抵价款,其他竞买人预交的保证金应当在三日内退还;拍卖未成交的,保证金应当于三日内退还竞买人。 10、人民法院应当在拍卖五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适当方式,通知当事人和已知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到场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11、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或者同意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的,应当将该财产交其抵债。有两个以上执行债权人申请以拍卖财产抵债的,由法定受偿顺位在先的债权人优先承受;受偿顺位相同的,以抽签方式决定承受人。承受人应受清偿的债权额低于抵债财产的价额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内补交差额。 12、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不申请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再行拍卖。 13、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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