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园林工程预算定额的使用方法

第五节  园林工程预算定额的使用方法
第五节  园林工程预算定额的使用方法

第五节园林工程预算定额的使用方法

一、预算定额的具体应用

(一)预算定额的直接套用

当设计要求与定额项目的内容相一致时,可直接套用定额的预算基价及工料消耗量计算该分项工程的直接费以及工料需用量。

例1外砖墙面水泥砂浆抹灰,18mm厚,现砖墙面积为215m2’,计算工程直接费。

解:查“陕西省建筑工程综合概预算定额”(以下均采用该定额,并说明定额的套用方法),定额编号:10—48(见表),水泥砂浆外砖墙面18mm厚,lOOm2基价894.55元,该砖墙工程量为215/100=2.15(按lOOm2为单位),即工程项目直接费为:

工程量×基价=直接工程费

2.15×894.55=192

3.28(元)

从10—48子目中,可以求得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即:

人工费=工程量×人工费定额单价

1029.23(元)=2.15×478.71

材料费=工程量×材料费定额单价

上海园林工程预算定额

上海市园林工程预算定额(2000) 第一章绿化种植工程 一、包括范围:本章定额由苗木起挖;苗木种植;大树移植;栽植技术措施;人工换土、垃圾土深埋等工程内容组成。 二、组成内容:本定额包括:绿化种植前的准备工作;种植时人工、材料(辅助材料)、机械的使用量;花坛栽植后十天以内,树木栽植后一个月以内的养护管理工作;包括绿化种植后,周围2 米以内的垃圾清理工作。 三、定额土方:本定额苗木起挖和种植均以一、二类土为计算标准,若遇 三类土人工乘以1.34 系数;四类土人工乘以1.76系数。 四、大树移植:本章定额中的大树移植子目(包括古树名木),必须按本市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后,方可使用。 五、技术措施:本章栽植技术措施子目的使用,必须根据实际需要支撑方法和材料,套用相应定额子目。 六、场内运输:施工现场范围内苗木的水平运输,均已包括在定额内,除定额规定者,均不得调整。 七、苗木成活率:苗木价格中,应包括苗木场外运输及种杆损耗等因素, 苗木种植后成活率为100%。 第二章绿化养护工程 一、包括范围:本章定额由乔木、灌木、绿篱、竹类、水生植物、球型植物、露地花卉、攀缘植物、地被植物、草坪等园林植物的养护工程内容组成;同时参照本市园林植物养护标准,又分为公园、游览区类;交通干道类;社区、单位类三个养护等级。 二、养护标准:根据本市已发布的园林养护等级标准,本章定额各节养护费用相对应的养护等级标准如下: 名称 适用范围定额节名称公园、游览区类交通干道类社区单位类(文件规定等)

(一级标准)(二级标准)(三级标准)1 树坛一级二级标准三级标准 2 街头一级二级标准三级标准 3 行道树 一级 二级标准 三级标准. 4 公园 一级 二级标准 三级标准 其中:1、花境、草坪按栽植所在地套用相应等级定额节子目。 2、其它未分等级的园林植物均按栽植所在地套用相应等级定额节子目。 三、适用养护期:本章定额适用于绿化种植工程成活率养护期、绿化日常养护(物业)管理,不适用于绿化种植工程栽植养护期,其养护费用已在原定额绿化种植工程中包括,不得重复计算。 四、苗木产权:因疏植、调整而发生的多余苗木,其产权归甲方(业主)所有。 五、材料耗量:本章定额中肥料、药剂、水等材料,均已包括在定额中,如甲方供应,则应作相应的扣减。 六、机械耗量:包括场内水平运输,已在定额中综合考虑,包干使用不论使用何种机械,均不调整。 七、成活率:养护期间,若发生非甲方或自然因素,造成的苗木死亡损失,应由乙

园林绿化常用定额解释

绿化工程: 一、人工整理绿化用地 1.人工整理绿化用地: 工作内容: 简单清理现场,土层厚度在±30cm以内的挖填找平,按设计要求搂平耗细,渣土集中,100m以内的土方倒运,过筛后好、坏土分开存方、渣土集中外运等。 2.原土过筛: 工作内容: 简单清理现场,土层厚度在±30cm以内的挖填找平,按设计要求搂平耗细,渣土集中,100m以内的土方倒运,过筛后好、坏土分开存方、渣土集中外运等。 3.机械运渣土人工装车: 工作内容: 装土、运土、卸土、场内道路洒水等。 4、机械运渣土渣土外运 10km以内: 工作内容: 装土、运土、卸土、场内道路洒水等。 二、种植工程: 1.普坚土土球种植苗木球径*深 100*80cm:

工作内容: 挖坑、假值、散苗、修剪、涂防腐剂、种值、还土踏实、开堰、捆支柱、浇水及现场清理等。 2. 普坚土土球种植苗木球径*深 150*100cm: 工作内容: 挖坑、假值、散苗、修剪、涂防腐剂、种值、还土踏实、开堰、捆支柱、浇水及现场清理等。 三、掘苗及场外运苗: 1、普坚土掘苗裸根乔木胸径10cm以内: 工作内容: 挖掘树木、临时假值、修剪、挖掘土球、木箱包装、装箱、土球人工出土、现场清理等。 2、普坚土掘苗裸根乔木胸径20cm以内:

工作内容: 挖掘树木、临时假值、修剪、挖掘土球、木箱包装、装箱、土球人工出土、现场清理等。 3. 普坚土掘苗木箱苗木箱体 200*200*90cm: 工作内容: 挖掘树木、临时假值、修剪、挖掘土球、木箱包装、装箱、土球人工出土、现场清理等。 4. 砂砾坚土掘苗木箱苗木箱体 260*260*110cm: 工作内容: 挖掘树木、临时假植、修剪、挖掘土球、木箱包装、装箱、土球人工出土、现场清理等。 四、后期管理: 1.后期管理费乔木及果树:

全国园林绿化工程定额

第一节园林绿化工程 1、整理绿化地及起挖乔木工作内容:1、清理场地。 2、土厚30厘米内的挖、填、找平。 3、绿地 整理 4、起挖:包括出塘、搬运集中、回土填计量单位:1株 注:1、挖填土厚度超过30厘米,另行计算。2、如起挖特大或名贵树木,另行计算。

2、栽植乔木(带土球) 落塘、扶正、回土捣实、筑水围、浇水、覆土、保墒、整形、清理。计量单位:1株 工作内容:挖塘栽植

3、起挖乔木(裸根) 工作内容:起挖、出塘、修剪、打浆、搬运集中、回土填塘。计量单位:1株 注:胸径是指离地1.2米处的树干直径。如栽植特大或名贵树木,另行计算。 4、栽植乔木(裸根) 工作内容:挖塘、栽植(扶正、捣实、回土、筑水围)、浇水、覆土、保墒、清计量单位:1株

5、起挖灌木(带土球) 工作内容:起挖:包扎、岀塘、搬运集中、回土填塘。计量单位:1株 注:1、挖填土厚度超过30厘米,另行计算。2、如起挖特大或名贵树木,另行计算。

6、栽植灌木(带土球) 工作内容:挖塘栽植(落塘、扶正、回土捣实、筑水围)、浇水、覆土、保墒、整形、清理。计量单位:1株 注:如栽植特大或名贵树木,另行计 算。 7、起挖、栽植灌木(裸根) 工作内容:起挖、岀塘、修剪、打浆、搬运集中、回土填塘。计量单位:1株

8、 起挖、栽植竹类(散生竹) 工作内容:1、起挖:包扎、出塘、搬运集中、回土填塘。 2、挖塘、栽植(扶正)、捣实、回土 计量单位:1株 9起挖、栽植竹类(丛生竹) 工作内容:1、起挖:包扎、出塘、搬运集中、回土填塘。 2、挖塘、栽植(扶正)、捣实、回 土、筑水围、浇水、覆土、保墒、整形、清理 计量单位:1丛

关于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定额计价的解释

关于《河南省仿古建筑工程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计价问题的解释信息来源: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发布时间:2009-1-5 浏览次数:1332 各市定额站、工程造价处(办): 《河南省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自1993年颁发实施以来, 执行时间长,计价政策调整变化大,为减少不必要的纠纷,现自豫建价 〔1993〕18号文件实施以来我站对河南省仿古建筑工程有关计价问题的 调整明确如下: 1、自1993年7月1日以后竣工的仿古建筑工程仍执行《河南省仿古建 筑及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 2、依据豫建定经〔1997〕04号文规定,自1997年7月1日起定额人工 单价从每工日7.9元调整到16.14元。调增部分计入定额直接费并参与 取费,具体如下: (1)定额总工日=定额人工费÷7.9元/工日 (2)调增人工费=定额总工日×(16.14—7.9)元/工日 (3)调增机械费=调增人工费×30% 3、依据豫建标定〔2000〕17号文规定,自2000年1月1日起人工单价 调整到21元(此前开工的在建工程均按原合同办理)。调增人工费进入 定额直接费并参与取费,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1)定额总工日=定额人工费÷7.9元/工日 (2)调增人工费=定额总工日×(21—7.9)元/工日 (3)调增机械费=定额总工日×(16.14—7.9)×30% (4)人工费调整后,取费按建筑工程(综合)费用定额《河南省建筑安 装工程费用定额》(豫建标定〔1996〕40号)中的三类工程执行。 4、依据豫建设标〔2005〕101号和豫建标定[2006]1号文件精神并结合 自豫建价〔1993〕18号文以后的调整文件,自2006年1月1日起人工 单价调整到34元(此前已经签订合同的工程仍按原合同办理,已办理结 算的工程不再调整),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1)定额总工日=定额人工费÷7.9元/工日 (2)机械费调整=定额总工日×(16.14—7.9)×30% (3)调增人工费按定额总工日×(21—7.9)进入定额直接费,参与取 费。 (4)人工费差额部分,即(34元—27.25元),只计税金,不计取费。 (5)人工费调整后,取费按建筑工程(综合)费用定额《河南省建筑安 装工程费用定额》(豫建标定〔1996〕40号)中的三类工程执行。 5、依据豫建设标〔2008〕2号文件的精神并结合自豫建价〔1993〕18号 文以后的调整文件,自2008年1月1日起人工单价调整到43元(此前 已经签订合同的工程仍按原合同办理,已办理结算的工程不再调整), 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1)定额总工日=定额人工费÷7.9元/工日 (2)机械费调增=定额总工日×(16.14—7.9)×30% (3)调增人工费按定额总工日×(21—7.9)进入定额直接费,参与取

园林工程预算定额的使用

园林工程预算定额的使用 第一节园林工程定额的概念和分类 一、工程定额分类 1.按生产要素分类:劳动定额、材料消耗定额、机械台班使用定额 2.按用途分类:工序定额、概算定额、概算指标、预算定额、施工定额 第二节园林工程概算定额和预算定额 一、概算定额 (一)概算定额的概念 是指完成合格的单位扩大分项工程或单位扩大结构件所需消耗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和资金的数量限额或标准。概算定额又称作“扩大结构定额”或“综合预算定额”。 概算定额是设计单位在初步设计阶段或扩大初步设计阶段确定工程造价,编制设计概算的依据。 (二)概算定额的作用 1. 是编制设计概算的主要依据; 2. 是对设计项目进行技术经济分析与比较的依据; 3. 是建设工程主要材料计划编制的依据; 4. 是编制概算指标的依据; 5.是控制施工图预算的依据; 6.是工程结束后,进行竣工决算的依据。 (三)概算定额的编制依据 1.有关文件; 2. 现行的设计规范和施工文献; 3. 具有代表性的标准设计图纸和其它设计资料; 4. 现行的人工工资标准,材料预算价格,机械台班预算价格及概算定额。 (四)概算定额的编制步骤 1.准备阶段, 2.编制初稿阶段 3.审查定稿阶段 (五) 概算定额手册的内容 1.文字说明部分

2.定额项目表 (1)定额项目的划分 按工程结构划分:一般是按土石方、基础、墙、梁板柱、门窗、楼地面、屋面、装饰、构筑物等工程结构划分。 按工程部位(分部)划分:一般是按基础、墙体、梁柱、楼地面、屋盖、其它工程部位等划分,如基础工程中包括了砖、石、砼基础等项目。 (2)定额项目表 定额表中列有定额编号、计量单位、概算价格、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指标,综合了预算定额的若干项目与数量。 二、园林工程预算定额 (一)园林工程预算定额概念 预算定额是指在正常的施工条件下,完成一定计量单位的分项工程或结构构件所需消耗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和资金的数量限额或标准。主要用于编制施工图预算。 (二)预算定额编排形式 预算定额手册组成示意图 1.预算定额手册组成:文字说明、定额项目表和附录。 2.预算定额目的编排形式

园林绿化工程定额规定及苗木预算价格【最新版】

园林绿化工程定额规定及苗木预算价格 一、绿化工程造价的计算方法: 1、绿化工程造价包括:苗木预算价、种植费、成活率期养护费、管理费、利润、独立费、苗木差价、税金八部分组成。 2、绿化工程取费基础:苗木预算价。 二、绿化工程费率: 1、种植费:大树10%、小树7%。 2、成活率期养护费:正常季节种植12%、反季节种植18%。 3、管理费:3% 4、利润:2.5%。 5、税金:城市3.445%、乡镇3.292%。 三、绿化工程定额规定调整说明:

1、苗木预算价格包括:圃存价、挖掘费、泥球包扎费、吊装费、运输费、运输损耗、卸车费、种植损耗、采保费、植物检疫费、苗木经营利润等。 2、种植费包括:苗木、草坪的种植及种植后的垃圾及废弃物的清运。大树种植还包括吊装机械费。 3、成活率期是指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后起连续十二个月。成活率期养护费包括:草绳绕树干费、常规支撑费、遮荫棚费、软式通气管费、人工费、水电费等。 4、管理费包括: (1)工程所在地范围内的建筑垃圾及其它障碍的清理和外运工作。费用由甲乙双方在合同中说明。 (2)工程所在地范围内原有苗木的起挖或砍伐挖根;起挖草皮或清除草皮工作。费用由甲乙双方在合同中说明。 (3)原有苗木起挖后的土球包扎或打浆、修剪、出塘、装车搬运工作。费用按实结算。

(4)废弃物运输、场地清理工作。费用按实结算。 (5)整理绿化用地费包括:排地表水;耙细、过筛;回填;找平、找坡等工作。 (6)种植土、营养土:土源由乙方提供,费用由甲乙双方在协商后在合同中注明。 (7)土方造型:机械造型:高度2米以上每立方米1.5元、高度2米以下每立方米1元;人工造型:不分高度每立方米2元。 (8)土方运输:按市政土方规定(不含土源费)。 (9)特殊支撑:业主因美化环境而对支撑提特殊要求的支撑(主要指用材)为特殊支撑。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后在合同中注明。 (10)种植、养护中的水电费由乙方承担。电源、水源由甲方提供,装表计量。如不装表,水电费结算由甲乙双方协商后在合同中注明。 (11)灌木种植涉及吊装机械,其费用按实结算。

园林预算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园林绿化工程总说明 一、《宁夏回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称本定额)是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B)、《建设工程劳动定额》(LD/T72.1-2008),及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在《2008宁夏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的基础上结合我区现行的种植工程技术规程及我区的设计、施工、招投标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本定额共分八章,包括:土石方工程;绿化种植工程;绿化养护工程;假山工程;园路工程;园桥工程;园林小品工程;措施项目及其他。 二、本定额适用于我区行政区域内的园林绿化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及绿化养护工程。 三、本定额是以量价合一的形式表现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并在执行过程中对价格实行动态管理的计价定额。 四、本定额适用于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本定额是编制园林绿化工程招标标底和投标报价的依据,也是编制企业定额的基础,是指导劳务结算与支付管理的依据。 五、本定额是编制和审核工程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标底、竣工结算的依据;是鉴定与控制工程造价、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是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和编制企业定额的基础。 六、本定额是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组织设

计编制的,反映社会平均消耗水平。除定额允许调整或换算外,不得因具体工程的施工组织,操作方法、人工、材料、机械、消耗等与本定额不同而调整定额。 七、本定额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B)的原则;定额各章节划分、项目设置、清单编码按照《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2013送审稿)编制。定额分别列出了清单编码和定额编码,以达到清单与定额相互指引和衔接的目的,同时满足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两种需要。 八、本定额中人工工日消耗量以《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计算,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及人工幅度差。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 九、本定额中材料消耗量的确定: (一)本定额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等)按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合格产品确定。 (二)本定额包括主要材料及其他次要材料。 (三)本定额中包括材料施工损耗、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等)从工地仓库至加工地点或操作地点的运输损耗等。 十、本定额中机械消耗量的确定: (一)本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合理施工方法综合编制的,并增加了在各种施工条件下影响工效的机械幅度差。以不同种类的机械分别表示。 (二)大型机械安拆及场外运输,按《宁夏回族自治区施工机械

园林绿化工程定额规定及苗木预算价格

园林绿化工程定额规定及苗木预算价格 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工程定额规定及苗木预算价格 一、绿化的计算方法: 1、绿化工程造价包括:苗木预算价、种植费、成活率期养护费、管理费、利润、独立费、苗木差价、税金八部分组成。 2、绿化工程取费基础:苗木预算价。 二、绿化工程费率: 1、种植费:大树10%、小树7%。 2、成活率期养护费:正常季节种植12%、反季节种植18%。 3、管理费:3% 4、利润:2.5%。 5、税金:城市3.445%、乡镇3.292%。 三、绿化工程定额规定调整说明:

1、苗木预算价格包括:圃存价、挖掘费、泥球包扎费、吊装费、运输费、运输损耗、卸车费、种植损耗、采保费、植物检疫费、苗木经营利润等。 2、种植费包括:苗木、草坪的种植及种植后的垃圾及废弃物的清运。大树种植还包括吊装机械费。 3、成活率期是指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后起连续十二个月。成活率期养护费包括:草绳绕树干费、常规支撑费、遮荫棚费、软式通气管费、人工费、水电费等。 4、管理费包括: (1)工程所在地范围内的建筑垃圾及其它障碍的清理和外运工作。费用由甲乙双方在合同中说明。 (2)工程所在地范围内原有苗木的起挖或砍伐挖根;起挖草皮或清除草皮工作。费用由甲乙双方在合同中说明。 (3)原有苗木起挖后的土球包扎或打浆、修剪、出塘、装车搬运工作。费用按实结算。

(4)废弃物运输、场地清理工作。费用按实结算。 (5)整理绿化用地费包括:排地表水;耙细、过筛;回填;找平、找坡等工作。 (6)种植土、营养土:土源由乙方提供,费用由甲乙双方在协商后在合同中注明。 (7)土方造型:机械造型:高度2米以上每立方米1.5元、高度2米以下每立方米1元;人工造型:不分高度每立方米2元。 (8)土方运输:按市政土方规定(不含土源费)。 (9)特殊支撑:业主因美化环境而对支撑提特殊要求的支撑(主要指用材)为特殊支撑。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后在合同中注明。 (10)种植、养护中的水电费由乙方承担。电源、水源由甲方提供,装表计量。如不装表,水电费结算由甲乙双方协商后在合同中注明。 (11)灌木种植涉及吊装机械,其费用按实结算。 6、大树:从地表向上1.2米高处树木的胸径大于等于15厘米。

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

目录 总说明 (1) 第一章园林绿化工程 (2) 第二章绿化保养 (4) 第三章堆砌假山及塑料假石山工程 (5) 第四章园路及园桥工程 (7) 第五章园林小品工程 (8)

总说明 一、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山西省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第四册的基础上,结合我省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城市和市政绿化、小品设施等工程,也适用于厂矿、机关、学校、宾馆、居住小区的绿化和小品设施等工程。 三、本定额是编制园林绿化工程招标标底和投标报价的依据,也是编制企业定额的基础。 四、编制依据: 1.国家和有关部门颁发的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标准通用图集、典型设计图; 3.其他有关资料。 五、本定额是按正常施工条件、合理施工组织设计及选用合格的建筑材料、园林材料、成品、半成品编制的。 六、本定额的人工工日是根据有关劳动定额等计算的,并已综合计算了人工幅度差。 七、本定额的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耗用量均已包括操作和施工现场运输损耗。次要和零星材料用量已包括在其他材料费所占比例中。 12 J1:其他机械费(元);J2:不含其他机械费的机械费(元); R:人工费(元); a:其他机械费占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合计的百分率; b:其他材料费占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合计的百分率。 九、本定额中除另有规定外及除上山、过河等特殊情况外,均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堆放地点、仓库或加工地点到施工地点的水平运输及垂直运输。 十、本定额各项目的工作内容包括全部施工过程,次要工序虽未一一说明,但均已包括在内。 十一、本定额中未包括苗木数量的项目,其数量按设计量计算。 十二、本定额内凡注明“××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凡注明“××以外”或“××以上”者均不包括××本身。 1

内蒙古园林工程定额

园林工程 一、《内蒙古自治区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园林绿化专业工程的标准、规范及有关规定,结合自治区园林绿化工程的实际情况,按照正常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条件、施工工序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 一、本定额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等园林绿化和园林建筑工程计价。园林绿化包括公共绿地(公园、街道绿地、行道树、林地等)、城市绿地(供公众游览、观景休息、开展户外科普、文体及健身等活动并且有较完善设施及良好生态环境的住宅小区、公园、广场、游园、景点等)、道路绿地(分车绿化带、行道树绿化带、路侧绿化带)、交通岛绿地(中心岛绿带、导向岛绿带、立体交叉绿岛)、交通广场绿地和停车场绿地等。 三、本定额中栽植土以原土回填为准,栽植土如需过筛时,按照相应的子目计算。如需换栽植土时,按附表三“人工换种植土增减表”基价另行计算。换种植土已扣除带土球苗木球直径超过40am(不含40cm)所占换土量。 四、定额中的种植土单价综合考虑5km以内的运土距离,超出5km运距按实际里程套用《内蒙古自治区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相应子目。 五、苗木栽植所用肥料是按有机肥(羊粪发酵)考虑的,如使用其他肥料允许换算。 六、苗土栽植和后期养护管理是按自来水及人工胶管浇水考虑的,以四遍透水为准。 七、苗木栽植和养护管理如采用汽车浇水,可按附表四“汽车浇水与人工胶管浇水”基价调整,同时扣减人工胶管费用。 第一章新工栽植工程 第一章新工栽植工程 说明 一、本章绿地整理是指地面高差在±30cm以内的就地挖填、找平、清理杂物,并堆积一处,凡超出者发生的土方工程,执行其它相关定额。

广东2010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广东2010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第一册绿化前期工程 说明 1.1 木章定额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中种植工程之前的前期工程的计价,包括立地条件营造、绿化植物迁 移、砍伐、绿化材料运输、绿化植物假植等内容。 1.2 立地条件营造中的绿化地整理只适用于新建、扩建绿化地工程,包含地坪正负高筹30cm内、零土 方调运的整理捡平。地坪正负高差30cm外或需调运土方的,按土方处理相应子目计算。 1.3 迁移乔木中,只保留主干或连同第一级分枝的,按截干迁移计算;如保留3/5以内树冠的,按半冠 迁移计算;保留3/5以外树冠的,按全冠迁移计算。 1.4 木章定额的迁移、砍伐乔木,未考虑架空线路和(或)房屋建筑等的妨碍,或目的植物立地条件复 杂,如有上述情况,按施工组织方案计算费用。 1.5 清运树枝及树尾按5km内考虑,每增加1km内,增加载货汽车台班消耗最乘以系数0.08,其他不变。 1.6 苗木运输子日只适用于苗木迁移和发包方供应苗木的情况下使用。 1.7 使用绿篱、露地花卉及地被换填土子目时,需扣减原种植定额子目中熟耕土的消耗量。换土时,熟 耕土与通用种植十的体秋比例按3:7考虑,比倒不同时应予换算。 1.8 假植所用的熟耕土可按发包方要求调整。 工程量计算规则 1.1 绿化地整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1.2 绿化地铲除杂草按实际发生面积计算。 1.3 微坡地形土方堆置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1.4 屋顶花园基底处理及铺设土工布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1.5 屋顶花园填充滤水层及填充屋顶种植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1.6 绿化地排水管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1.7 换土和铺草前铺沙找平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1.8 填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1.9 起挖、砍伐、假植、运输乔木、灌木、棕榈、竹类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1. 10 起挖、砍伐、假植绿篱、露地花卉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1. 11 运输盆苗、袋苗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1. 12 运输草皮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1. 13 运输种植土、余土、碎渣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1. 14 打凿树穴调增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1. 15 绿化灌溉管道安装、试压、冲洗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1. 16 绿化灌溉管道阀门,喷头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1. 17 土方处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河北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说明

总说明 一、2009年《河北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建设部〈88〕建标第451号文颁发的《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试行本上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的施工条件,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850500-2008)和现行的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操作规程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二、本定额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园林和市政绿化工程,也适用于厂矿、机关、学校、宾馆、居住小区的绿化项目。 三、本定额中的消耗量(不含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是编制园林工程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标底的依据。本定额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编制企业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或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主要资料。 四、本定额分为实体项目、措施项目及附录三部分。其中措施项目分为可竞争措施项目和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实体项目及不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不得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在投标报价时投标人可以合理调整。 五、本定额实体部分包括:绿化工程;园路、假山工程;园林景观工程。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模板工程及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其中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由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临时停水、停电费、二次搬运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配合费、工程定位复测及竣工清理费、成品保护费、繁华地段交叉施工增加费及高台增加费组成;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 六、本定额与2009年《河北省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配套使用。其缺项目部分可参照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执行。 七、本定额适用于工料单价法,也可用于综合单价法。 八、园林绿化工程应用工料单价法计价方式时,在不同的计价阶段使用本定额应符合以下规定: 1.在编制最高限价或标底时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造价信息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常规、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计算。 2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进行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施工方案计算,消耗量可以合理调整。 3丨在价款调整、结算时,应依据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合同约定进行调整。 九、园林绿化工程应用综合单价法计价方式时,在不同的计价阶段使用本定额应符合以下规定: 1.在编制最高限价或标底时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常规、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计算。 2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所承担的风险情况进行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施工方案计算,消耗量可以合理调整。 3丨在价款调整、结算时,应依据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合同约定进行调整。 十、人工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

2006园林工程定额总说明

总说明 一、《江西省园林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以下简称园林定额)是在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和《江西省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2000年)基础上,结合我省具体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园林定额既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时配套的消耗量定额。同时也是实行定额计价办法时的全省统一定额。 三、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是编制概算定额及投资估算指标的基础;是编制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编制招标标底的依据;是编制企业定额的参考依据。 四、园林定额适用于我省境内城市园林和市政绿化、小品设施等工程,也适用于厂矿、机关、学校、宾馆、居住小区的绿化和小品设施等工程。 五、园林定额中的基价,是全省计算园林工程费的基础价。各地区不得另编单位估价表。 六、园林定额章节划分和表现形式。 主要内容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工程项目,第二部分为附录。定额基价的表现形式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三项组成。 七、园林定额依据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范进行编制。 八、园林定额是按正常施工条件,合理施工组织设计及选用合格的苗木、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编制的。除定额另有规定外,不得因具体工程情况不同而变更定额。 九、园林定额各项目的工作内容包括全部施工过程,次要工序虽未一一说明,但均已包括在内。 十、园林定额中的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1、园林定额中的人工消耗量均以综合工日表示,每工日单价23.5元。已综合考虑了操作过程中的其他用工及人工幅度差。 2、园林定额中的材料用量包括操作和施工现场内运输损耗。次要和零星材料用量已包括在其他材料费中。 3、材料单价是指到工地的价格,包括材料供应价,运输费、运输损耗费、采保费等。 4、园林定额项目材料栏内的数字带有括号的,园林定额未包括该项材料价格,使用时按实际价格计算。 5、园林定额中所列机械费是综合考虑编制的,实际不论使用何种机械或人工代替机械,均不得调整。中、小型机械的进(退)场费和组装、拆卸费已包括在定额机械费内,如发生大型机械的进(退)场费和组装、拆卸费,按机械台班费用定额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园林定额的混凝土和砂浆强度等级,与设计要求不同时,允许按附录计算,但定额中各种配合比的材料用量不得调整。 十二、园林定额项目材料栏内的数字带有括号的,园林定额未包括该项材料价格,使用时按实际价格计算。十三、园林定额与其他我省现行预算定额的关系,在计算园林工程造价时,凡园林定额包括的项目,应按园林定额项目执行;园林定额缺项目部分,可按相应定额的人、材、机的含量,套用园林定额的人、材、机单价,执行园林定额费用定额标准。 十四、园林定额中“×××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第一章、绿化工程 说明 一、本章定额由绿地整理、栽植花木、绿地喷灌等内容组成。

2014园林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解释

吉林省园林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解释 (一) 1、2014版园林仿古定额的执行时间? 答: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305号),《吉林省园林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JLJD-YL-2014),自2014年6月1日起施行。2001年出版的《全国统一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吉林省基价表》(JYD-601-2000)同时废止。 2、2014版园林仿古定额的适用范围? 答:《吉林省园林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JLJD-YL-2014)适用于吉林省行政区域内园林绿化、仿古建筑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与园林仿古工程配套的一般建筑工程和构筑物执行《吉林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JLJD-JZ-2014)、《吉林省装饰工程计价定额》(JLJD-ZS-2014)和《吉林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JLJD-AZ-2014),园路园桥中不包括的项目可执行《吉林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JLJD-SZ-2014)。 3、2014版园林仿古定额的作用? 答:本定额是编制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的依据;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定额)的基础;是投

标报价和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 4、后期养护和保存养护的区别? 答:后期养护指已经竣工的绿化工程,对其栽植的苗木、绿篱等植物当年成活所发生的浇水、施肥、防治病虫害、修剪、除草及维护等管理费用。保存养护指已竣工验收的苗木成活后进入正常养护期的绿化工程养护。6月30日以前已经竣工的绿化工程执行后期养护定额,7月1日以后竣工的绿化工程执行后期养护定额项目时乘以系数0.5,保存养护按养护年限(四舍五入)执行保存养护定额乘以相应系数。 5、施工现场没有水源,如何计算抽水运水费用? 答:定额中是按现场具备自来水水源考虑的。栽植时如采用洒水车浇水的执行浇水车浇水相应定额;养护时如采用洒水车浇水的执行补充定额E1-1009。 6、反季及冬季种植施工如何规定? 答:反季种植指5月~9月期间栽植乔木及灌木,包括喷雾、输液、施肥、遮阴等措施费用按栽植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5。土方冬季施工指11月15日到下年4月15日,按冬季施工期间完成人工费的150%计取。 7、原土过筛体积、筛土项目、客土项目、种植苗木渣土量如何计算? 答:按下表规定计算。

园林工程总说明

JJSWCQZ资料 jjswcqz资料jjswcqz资料 jjswcqz 2016/8/4

总说明 一、《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定额(2008)》“E.园林绿化工程”(以 下简称本综合单价),是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在《河南省市政工程单位综合基价(2002)》及《河南省市政工程单位综合基价园林绿化分册》基础上,为适应工程量清单计价和 定额计价的需要,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施工组织,现行的施工设计规范,施工验 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是反映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的社会平均消耗量标准。 二、本综合单价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公园、游园、广场、道路、生活区等园林绿 化工程的新建和扩建工程。 三、本综合单价包括绿化工程、园路、园桥、假山工程、园林景观工程、土方工程、 打桩工程、砌筑工程、钢筋工程、构件运输、装饰工程和措施项目共10个分部。 其中YE4、YE5、YE6、 YE7、YE8、YE9为扩展的分部工程。 四、本综合单价是编审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招标标底标、拦

企业编制内定额,考核工程成本、进行投标报价、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和施工方案的 参考。 五、园林绿化工程造价由工程成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六、实行工程量清单项目招标的招标标底(拦标价)和投标报价由工程量清单项目费、措施项目费用、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是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数量与本综合单价相应项目综合单价的 乘积之和。 措施项目是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卫生、环境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措施项目费用由组织措施项目费、技术措 施项目费用组成。 其他项目费由预留金、材料购置费、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组成。 规费由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社会保障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 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组成。 税金由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组成,详见成表1 七、本综合单价依据《计价规范》的内容和顺序设置,其章节编码和项目编码均与 《计价规范》一致,并在此基础上对《计价规范》没有涉及到的内容进行相应扩展。 凡扩展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编码前均加字母“Y”以示区别,按附录六执行。以“501”

整理园林工程定额解释

园林工程定额解释

附件2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费用计算规则 (增值税) 一、直接费 (一)调整直接费定义 直接费指施工过程中的耗费,构成工程实体和部分有助于工程形成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工程设备费和施工机具使用费),直接费中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二)调整人工费 将原人工费内容中的社会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等归入规费项目内,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归入施工管理费项目内,其他内容及计算方法不变。 (三)调整机械使用费 机械使用费更改为施工机具使用费。原机械使用费内容中的养路费或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取消。 (四)符合《上海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应用规则》的规定

人工费、材料费、工程设备费和施工机具使用费等各项费用内容的组成,应与《上海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应用规则》中的人工、材料、工程设备费和施工机具使用费等内容组成相统一。 二、综合费用 综合费用更名为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施工管理费更名为企业管理费。 企业管理费和利润的内容组成与《上海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应用规则》中的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内容组成相统一。企业管理费中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企业管理费中已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河道管理费等附加税。 各专业工程的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均以直接费中的人工费为基数,乘以相应的费率计算。 各专业工程的企业管理费和利润费率应在合同中约定。 三、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经测算,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内容仍按照原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沪建交〔2006〕445号)相关规定执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计算基

绿化工程定额计算规则及说明

E.A 绿化工程 说明 、一般说明 (一)绿地喷灌设施安装按A.建筑工程、C.安装工程相应子目计算。 (二)苗木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胸径(干径)”应为地表面上1.2m高处树干的直径。 2.“株高”应为地表面至树顶端的高度。 3.“冠丛高”应为地表面至乔(灌)木顶端的高度。 4.“篱高”应为地表面至绿篱顶端的高度。 5.“生长期”应为花木种植至起苗的时间。 6.“养护期”应为招标文件中要求苗木栽植后承包人负责养护的时间。 二、绿地整理 (一)本定额未包括挖土外运、借土回填、整理绿地厚度>300mm的挖填,应另行计算。 (二)屋顶花园基底处理的定额项目未包括水平及垂直运输费用,应另行计算。 (三)屋顶花园基层处理项目做法多样,本定额仅列了1:3中砂水泥砂浆找平(找坡)层20厚,SBS防水卷材层一道,1:2.5中砂水泥砂浆排水(保护)层20厚,过滤层炉渣100厚,轻质土铺蛭石100厚综合而成。工序中还包括闭水试验,安埋透水管,排水口等。如果设计不同,可作相应调整。 三、栽植花木 (一)绿化工程以原土回填为准,若需换土(即将树木不易成活的原坑土不用,再运种植土到坑边),按“换土”子目计算,以人工换土运土的水平运输距离≤50m考虑,超运费按“建筑工程A.A土石方工程”相应定额项目计算。 (二)树木栽植后,需要使用支撑的,按实际使用情况套用“树木支撑”子目。 (三)树木栽植前后,因季节、气候原因,树干需要缠绕草绳者,按实际套用“树木缠绕草绳”子目。本定额起挖或栽植带土球乔(灌)木、竹类子目中草绳的材料消耗量,主要用于包扎土球根盘及支撑绑扎。 (四)“挖草皮”指人工培植的草皮,如零星自找草皮,另行计算。散铺草皮的草皮面积按实际绿化面积的30%计算,草皮损耗按10%计算;工程量按铺种面积计算,不扣除空隙面积;满铺草皮按实际绿化面积计算。 (五)绿篱、攀缘植物、花草等需要计算“起挖”项目时,参照灌木的起挖子目计算;棕榈类不带土球者的起挖栽植根据其高度按相应的裸根乔、灌木子目计算。 (六)本定额未包括苗木花卉的价格,应另行计算。 (七)本定额未列特大、名贵及古树木的起挖和栽植,发生时,按实计算。 (八)栽植花木项目中带土球花木的包扎材料,定额按草绳、麻袋(片)综合考虑,无论使用稻草,塑料编织袋(片)和塑料简易花盆等包扎者,均按定额执行,不得换算。 (九)本定额绿化工程包括种植前的准备和种植过程中的工料、机械费用,以及花坛和草皮栽培后10天以内的养护工作。起挖带土球乔、灌木及挖树坑土方的人工费已包括在各子目内,不得另行计算。 (十)本定额绿化工程已包括施工后绿化地周围宽度≤2m的清理工作,不包括种植前清除垃圾及其他障碍物,障碍物及种植前后的垃圾场外运输应另行计算。 (十一)绿化工程包括离施工点距离≤50m的水平搬运,若超过时,其超运费每超过10m,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费的1.5%计算,同时不扣减50m运距的人工费。垂直运输人工搬运花木(不包括电梯搬运),其运输费每搬运垂直距离10m,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费的3.5%计算。 (十二)本绿化工程养护的定额项目,成活养护为一个月,保存养护为一年,每月平

最新园林消耗量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汇总

2005园林消耗量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2005园林工程消耗量定额 第一章绿化栽植 说明 一、本章包括绿地整理、苗木起挖运输、苗木栽值、苗木假植、大树移植、栽植技术措施、人工换土。 二、质量标准均以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为准。 1.《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3-99); 2.《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木本苗》(CJ/T24-1999); 3.《城市园林苗圃技术规程》(CJ/T23-1999); 三、本章除定额表所列工程内容外,均包括各子目施工准备工作,施工现场50m范围以内的苗木运输(含载重汽车台班的子目除外)、绿化栽植后施工场地周围2m以内场地清理以及苗木栽值(从淋定根水之日起计)后10天以内的种植养护。超出以上范围则另行计算。 四、有关规定及说明。 1.本定额苗木起挖和种植均按一、二类土考虑,若遇三类土定额人工乘以1.34系数,四类土定额人工乘以1.76系数,冻土定额人工乘以2.20系数(土壤类别划分见第六章说明),如遇岩石,可按第六章开凿岩石与挖二类土相应子目人工差增加苗木栽植用工。

2.本定额苗木种植是按原土还土考虑的,如设计要求全部究土,可按人工换土相应子目计算。设计规定种植土中须掺入部分砂子、煤渣或木糠的,按设计规定比例乘相应人工换土定额计算。 3.本定额苗木种植成活率按100%考虑,苗木补损率按表1规定计入种植定额苗木材料消耗量内(即定额表括号内的苗木消耗量)。表1补损系数不适用于发包人供应苗木及大树移植,这种情况的成活率要求及补损责任由合同约定。 4.本定额除花卉、草皮、水生植物外,其他苗木种植基肥消耗量(定额表中括号内的基肥消耗量)按设计规定计算(即表2中的换土量*设计规定的基肥比例)。 5.种植棕榈类苗木,按种植乔木相应规格子目计算。大树移植的技术措施项目,按设计规定另列项计算。 6.苗木价格。 采用本定额时,苗木材料的合同价格应为到达工地施工现场指定堆放地点价格(即包括苗木出圃、包装、场外运输及采购保管费),编制标底、报价及预(结)算时,不得重复计算苗木起挖、苗木(场外)运输项目。 7.苗木起挖与苗木迁移运输作为工序定额,适用于施工场地对原有苗木迁移时使用,也可作为确定苗木合同价格的参考。 8.计算苗木迁移运输的项目,应扣减相应苗木起挖及种植子目中的汽车台班量。 9.种植定额苗木浇水是按人工浇自来水考虑的,如采用洒水车浇水,按相应定额用水量每立方米增加洒水车(4000L)0.067台班,扣减人工0.366工日。 10.绿地平整。

2011山西省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

2011 山西省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 总说明 一、《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建设工程劳动定额》(LD/T72.1 ~11-2008),及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在2005 年《山西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的基础上,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投标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以量价合一的形式表现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并在执行过程中对价格实行动态管理的计价定额。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人工、机械台班单价的动态管理,各市建经站(或标定站)负责材料价格的动态管理。 三、本定额适用于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本定额是编制园林绿化工程招标标底和投标报价的依据,也是编制企业定额的基础,是指导施工企业劳务结算和支付管理的依据。 四、本定额适用于城市园林和市政绿化工程,也适用于厂矿、机关、学校、宾馆、居住小区的绿化和小品设施等工程。 五、本定额的人工、材料及机械消耗量反映了我省当前建筑工程施工的技术和组织水平。除定额中允许调整或换算者外,不得因具体工程的施工组织、操作方法、人工、材料、机械消耗等和本定额不同而调整定额。 六、人工工日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1.本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和人工幅度差。其中基本用工以国家《建设工程劳动定额》(LD/T72.1 ~11-2008)为基础计算,缺项部分参照我省现行《建筑安装工程补充劳动定额》计算。 2.人工单价是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建标【2003】206 号文件规定的人工费组成并结合我省劳动力市场因素综合确定的。 七、材料消耗量及价格的确定: 1.本定额中的材料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相应损耗。对次要和零星的材料未一一列出,均包括在其他材料费内。 2.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立方米)表示,其配合比是按现行规范规定计算的。实际配合比含量和定额不符时,除“配合比定额”说明中允许换算者外,均不得换算。设计要求采用的品种、强度等级和定额列项不同时,可以换算。 3.定额中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场内运输损耗和施工操作损耗。 4.材料价格是以2011 年《太原地区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为依据,结合全省情况综合取定的。 5.本定额各章说明允许换算的材料,其换入的价格应为预算价格。 八、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 1.定额项目(包括机械为主操作和人工为主操作的项目)内的主要机械、辅助机械和中小型机械,均按不同的工作物对象、不同的机型和规格,以台班消耗量表示。本定额的机械消耗量已考虑了按劳动定额所需增加的机械幅度差。定额项目内用量极小的中小型机械则列入其他机械费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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