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普通中小学校管理规定

河北省普通中小学校管理规定
河北省普通中小学校管理规定

河北省普通中小学校管理规定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河北省普通中小学校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

为建设高水平、高质量的河北基础教育,加强中小学管理工作,切实提高我省中小学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我厅根据《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制订了《河北省普通中小学校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认真贯彻执行《管理规定》定》。当前,我省基础教育已经进入更加注重内涵发展和质量提高的新阶段。向管理要质量和效益,切实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已经成为中小学内涵发展的内在要求。近年来,我省大力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添置了大量教育教学设备和生活后勤设施。提高这些设备设施的使用效益,充分发挥其育人功能,是当前我省中小学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管理规定》是在我省基础教育发展的新阶段、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指导全省普通中小学依法自主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对深入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规范办学行为,优化育人环境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要高度重视学校管理,把贯彻落实《管理规定》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动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点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组织开展培训工作,把《管理规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要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大规模的教育行政干部、校长和教师的培训,提高对做好学校管奢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各地和各中小学贯彻执行《管理规定》的自觉性;明确《管理规定》的内容、特点和基本要求,着力推动《管理规定》的贯彻执行。争取用两年左右的时间,使全省所有中小学校长和教师都接受一次《管理规定》的专题培训。

三、细化目标要求,大力开展以贯彻执行《管理规定》为主要内容的“和谐校园”创建活动。各地各校要根据教育部关于创建和谐校园的部署要求,把中小学贯彻执行《管理规定》作为我省“和谐校园”创建的重要内容和标准,制订创建方案,细化目标要求,落实各项措施,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创建活动,力争在近两年内使全省中小学都达到《管理规定》的要求,推进全省安全、健康、文明的和谐校园建设。

四、结合本地实际,创造性地贯彻执行《管理规定》。各地各校在贯彻落实《管理规定》的过程中,要与全面推进依法自主治校相结合,高度重视学校管理制度的建设和创新。《管理规定》是全省中小学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各地和各中小学要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管理要求,落实管理职责,强化目标管理,建立健全本地本校的各项管理制度,积极构建学校常规管理的长效机制,逐步使中小学走上依法管理、自主管理和科学管理的轨道。

五、强化督导检查,建立贯彻执行《管理规定》的激励机制。各地各

校在贯彻执行((管理规定》的过程中,要进一步明确考核要求,强化督导检查,切实把《管理规定》的各项规定落实到位。要把贯彻执行《管理规定》的情况作为评先和评优的重要内容。我厅将把各地各校贯彻执行《管理规定》的情况作为评选“河北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先进县(市、区)”的重要内容,逐步完善激励机制,发挥导向作用,推动各地和各学校贯彻执行《管理规定》。

附件:河北省普通中小学校管理规定(试行)

河北省普通中小学校管理规定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校管理,全面提高办学水平,根据《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其他教育法律法规,结合全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应当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三条学校管理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实现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人文化目标,做到管理育人、教书育人、服务育人

第四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依法履行管理学校教学及其他行政事务的职责。校长应当具备国家和省规定的任职资格,树立先进的教育理念,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管理能力。

第五条学校应当健全基层党组织,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

作用,发挥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及其他组织民主参与、民主管理的作用。

第六条学校应当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每年要至少召开一次会议,落实教职工对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

第二章校务管理

第七条学校应当坚持依法治校,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建立健全学校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依照章程制度管理学校内部事务。

第八条学校应当按照办学规模设置教育、教学、总务等工作机构,并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学科组、年级组。

第九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各部门岗位责任制,明确各工作机构、图书室、实验室、各类功能教室的责任人和管理要求。

第十条学校应当成立由学校领导、各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参加的校务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学校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建立行政、教育教学、教师考核、学生学籍、经费资产等各类档案,保管、使用好档案资料。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实行校务公开制度,将学校重大决策、财务收支、福利待遇、评优评先、收费项目及标准、招生政策等事项及时向教职工、学生和社会公开。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健全处分教师、学生的程序,做到处分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据明确、程序正当、处分适当。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师、学生申诉制度,及时、妥善处理教师、学生申诉。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建立面向社会的举报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第十六条学校应当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和指导,如实报告工作、反映情况。

第三章学生管理

第十七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当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的服务区域,组织招收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第十八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当坚持免试入学制度,不得以任何形式的考试(含笔试和面试)录取新生。

第十九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当积极配合地方政府采取有效的控辍保学措施,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依法完成义务教育。

第二十条初中、高中招生不得以小学、初中学生竞赛成绩作为依据和参考因素。

第二十一条高中应当按照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成绩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与创新实践成果评价结果录取新生。

第二十二条高中应当按照规定招收市域、县域内的学生。未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在全省范围或跨设区市招生。

第二十三条高中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招生考试,不做违规招生宣传,不得违规提前招生,不得超出学校合理规模招生,不得接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第二十四条学校应当根据国家规定和有利于教育教学及学生身心健康的原则,严格控制教学班学额,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高中每班不超过56人。提倡小班化教学。

第二十五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当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不得以任何名义在校内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不得举办各种形式的“奥班”、“奥赛训练班”等。

第二十六条高中不得以任何名义举办面向全省或全市范围招生的重点班、竞赛班等特殊配置的班级。

第二十七条学校应当加强学籍管理工作,做好学生入学、转学、休学、复学、毕业等工作。

第二十八条学校应当建立完整的请假、销假制度,发现学生旷课要及时与家长联系,尽快让学生返校上课。

第二十九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帮扶学习困难学生的工作机制,给予学习困难学生更多的关心和帮助。

第三十条学校应当制止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危害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第三十一条学校应当对品学兼优的学生给予表彰,对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学生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

第三十二条学校应当支持学生建立社团,开展有意义的社团活动,加强对学生社团活动的指导和管理。

第三十三条学生应当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规章制度,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第四章教职工管理

第三十四条学校应当聘任具有相应资格的教师,与教师签订聘任合

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保障教师的权利。

第三十五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职工绩效考核制度,完善教职工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三十六条学校应当加强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支持、鼓励教师参加继续教育、业务培训和对外交流。

第三十七条教师应当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学校规章制度,自觉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参加政治和业务学习,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和有关教育教学活动。

第三十八条教师应当一薄重争生人格,不得歧视、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不向学生推荐任何教辅资料,不搞有偿家教。

第三十九条学校应当重视班主任队伍建设,加强班主任的学习培训,及时进行经验交流,提高班主任的素质和能力。

第四十条学校应当依法处理品质恶劣、严重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教师,坚决杜绝教师侵犯学生人身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五章教育教学管理

第四十一条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应当坚持德育为先、素质为本,面向全体学生,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第四十二条学校应当建立德育工作机制,改进德育工作方法,寓德育于各学科教学之中,提高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教师实行一岗双责,既教书又育人,形成全员育人、全程育人的德育工作局面。第四十三条学校应当落实国家课程标准和课程实施计划,按照国家规

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开展教学活动,开全课程、开足课时,保证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质量要求。

第四十四条学校应当在省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范围内征订使用教科书和教师用书,并按照要求选择地方课程教材;不得组织学生统一购买各种形式的教辅材料。

第四十五条学校应当积极实施课程改革,改进教学方式,引导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第四十六条学校应当严格控制学生作息时间。上课时间不早于8,ooo 走读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小学不超过6小时,初中不超过7小时,高中不超过8小时。寄宿生晚自习结束时间,初中不晚于21,00,高中不晚于21,40;严格控制早晨起床时间,确保寄宿生每天睡眠时间初中生不少于9小时,高中生不少于8小时。寄宿制小学必须保证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小时。

第四十七条小学一、二年级学生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三年级学生书面家庭作业总量每天不超过30分钟,四年级学生不超过45分钟,五、六年级学生不超过60分钟,初中学生不超过90分钟,高中学生不超过120分钟。提倡布置探究性、实践性家庭作业。

第四十八条学校应当加强课堂教学管理,规范教师备课、上课、布置批改作业、辅导学生等行为,并对学生预习、上课、复习、作业等提出基本要求。

第四十九条学校应当组织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

天有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卫生习惯;适时、适度地进行青春期教育。

第五十条学校应当上好艺术类课程,注意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和特长,其他学科应当从本学科特点出发,发挥美育功能。

第五十一条学校应当重视实验教学工作。按照新课程标准的要求,上好实验课,做好分组实验,保证实验教学质量。鼓励教师积极采取探究式实验教学方法,积极推进中小学实验教学思想和实验教学方式变革。

第五十二条学校应当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积极推广科研教研成果和成功的教育教学经验,提高课程计划实施质量和单位时间内教学效率。

第五十三条小学每学期期末由学校统一组织一次学科考试,不得组织期末学科考试以外的学科考试或者变相的学科考试。

第五十四条初中、高中全校或者全年级每学期组织期中、期末两次考试,除初三、高三年级外不得举行区域性统考和模拟考试。

第五十五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当建立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学生学业质量检测和评价制度,建立和完善学生成长记录袋制度。小学生学业成绩评定实行等级制,初中实行学业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创新实践成果相结合的评价制度。

第五十六条学校应当建立促进教师教学和专业成长评价体系,不得单纯以学科成绩、升学率等评价学生和教师,不得给教师下达升学指标,不得以考试分数和等级为依据给学生排名次、排座位。

第五十七条学校不得随意停课、调课和放假。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停课、调课或放假的,一天以内,应当报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一天以上的,应当报经举办学校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五十八条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的庆典、演出等活动,参加其他社会活动不得影响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危害学生身心健康。

第五十九条学校不得占用法定节假日、双休日和寒暑假组织学生到校上课或集体补课,更不得收费上课、有偿补课。

第六十条学校未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各种竞赛活动,不得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知识类竞赛活动。

第六十一条学校应当加强对学生课外活动的指导,保证学生的课外活动时间,引导学生积极参加课外文化体育文娱活动、课外兴趣小组活动。

第六十二条学校应当加强与学生家庭、社区的联系,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管理网络,共同营造良好的内外部教育环境。

第六章安全管理

第六十三条学校应当严格执行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师生健康和安全,建设平安、健康、文明的和谐校园。

第六十四条学校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建立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师生安全。

第六十五条学校应当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积极预

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七章校园管理

第六十六条学校建设应当符合《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确保校园建设工程质量。校园布局合理,教学区、生活区、运动区等分区明确,避免相互干扰。

第六十七条学校应当按照《国旗法》的规定,设置国旗旗杆,使用无破损、无污迹国旗,严格执行中小学升降国旗制度。

第六十八条学校应当注重校园文化建设,体现教育性、科学性,树立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平安、健康、文明的和谐校园。

第六十九条学校应当加强校园环境管理,建设整洁、美观、有序的校园环境。校内排水通畅,道路平整,路面硬化;车辆停放整齐,地面无杂物,墙面无污损。

第七十条学校应当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登记、验证制度,禁止社会闲杂人员或车辆进入校园,禁止学生将管制刀具、有毒有害物品带入学校。第七十一条学校应当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为学校教育教学创造良好环境。

第八章校舍(场地)管理

第七十二条学校严格按照设计功能,根据国家规定确定校舍(含校舍附属设施,下同)的用途、荷载。

第七十三条学校校舍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不得随意拆建、改建,不得违章搭建建筑(构筑)物。

第七十四条学校校舍的通道、楼梯和主要出入口不得堆放杂物,不得

堵塞紧急疏散通道,确保校舍出入通道畅通。

第七十五条学校应当对校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校舍损坏和险情时,要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采取措施,保证教职工和学生的安全。

第七十六条学校不得随意改变教育教学用房的使用功能,不得将教育教学用房出借、出租给外单位或个人使用。

第七十七条学校应当加强实验室管理,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实验仪器设备,及时维护保养,确保教学仪器设备始终处于完好备用状态。要将实验环境的安全、环保工作落到实处。

第七十八条学校应当加强对危险性的实验仪器、辐射材料、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建立健全使用和管理制度,设置警示标志,存放于安全地点,指定专人保管。规模较大的学校应当建设专门的危险品库。

第七十九条学校应当加强对图书馆、阅览室管理,生均藏书量小学20册以上,初中35册以上,高中50册以上,并保证提供给师生借阅的图书流通量不低于藏书的2/3。

第八十条学校应当加强计算机教室和远程教育设备的管理,由专职人员负责计算机和网络设施设备的保养、维护和技术指导服务工作,全面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和使用率。

第八十一条学校应当加强体育器材场地管理,按照有关规定配备体育器材、设施,定期检查,按时保养,及时维修维护,确保安全。

第八十二条学校应当加强艺术专用教室管理,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器

材,对各种器材要经常检查、养护,出现故障要及时维修。

第九章食堂管理

第八十三条学校应当依照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严格食堂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第八十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实行主管校长负责、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参与的工作机制。

第八十五条学校应当严格执行食堂建筑、设备与环境卫生要求,严把食品采购、贮存及加工等关口,确保师生用餐清洁、卫生。

第八十六条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无健康许可证者不准上岗。从业人员出现各种传染性病症和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必须立即离开工作岗位。

第八十七条学校食堂应当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严防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第十章宿舍管理

第八十八条学校宿舍应当有安全通道,有完好的防盗和消防设施设备,严禁将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管制刀具带入宿舍,严禁在宿舍内燃点明火、私拉乱接电线。未经批准,不得使用自带电器。

第八十九条学校宿舍应当有良好的通风和采光条件,保持室内空气清洁,环境卫生。

第九十条学校应当建立宿舍管理制度,按标准配备生活教师,小学低

年级寄宿生原则上要配备生活保育员,生活教师和保育员要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负责宿舍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第九十一条学校应当实行学生宿舍夜间巡查、值班制度,督促学生遵守住宿纪律,按时作息。要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第九十二条学校应当按照男、女学生相对独立的原则安排住宿,做到一人一床,安全、方便;建立寄宿生信息档案,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第九十三条住宿学生要自觉遵守纪律,早晨按时起床、出操,晚上按时就寝、熄灯,维护宿舍环境卫生,有李外出必须请假,严禁擅自在校外留宿。

第十一章经费管理

第九十四条学校应当根据教育教学和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编制年度预算,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通过,并征求教职工(代表)大会意见后,按照规定程序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

第九十五条学校应当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收费办法。

第九十六条学校应当科学管理、合理使用学校经费,坚持勤俭办学,提高使用效益;建立健全经费管理制度,接受上级财务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九十七条学校依法要求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按时足领拨付办学经费,抵制挤占、截留、挪用学校办学经费的行为。

第九十八条学校应当每学期组织开展一次教育资源管理、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防止闲置和浪费。

第十二章附则

第九十九条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

第一百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0河北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须知

2020河北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须知 高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提供2019河北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须知,一起来了解一下吧!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9河北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须知 一、考生为什么要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报名? 高考报名是高考工作的基础环节,是考生表达高考意愿和参加高考活动的重要标志。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按 要求参加高考报名,填报考生报考信息、采集头像信息和指纹信息等,建立考生电子档案,生成惟一考生号。 未在规定时间完成报名的考生,不能参加高考及录取。 二、哪些考生需要参加高考报名? (一)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 (二)参加对口招生全省统一考试的考生; (三)参加高职单招、保送生等提前单独招生的考生; (四)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 (五)参加经教育部和我省批准的普通高校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 (六)其他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或备案的考生。 报考高校少年班的考生,待相关高校确定合格名单后,再单独组织报名。 三、哪些人员不能参加高考报名? (一)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三)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四)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六)外省在我省借读以及在我省中等职业学校等类学校就读但户籍不在我省的应届生(符合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除外); (七)以“大中专招生”等名义将户口迁入我省学校集体户,但没有户籍所在学校学籍和连续实际就读记录的考生; (八)已在外省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或拟在外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人员; (九)现役军人。 四、报名条件有哪些? (一)报考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应具备哪些条件? 1.户籍在河北省的中国公民;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含应届生)或具有同等学力; 4.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报考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应具备哪些条件? 1.户籍在河北省的中国公民;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综合高中的职业班)、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毕业; 4.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中小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岩瑞中学资产管理制度 学校财产是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的必要的物质基础。管好、用好学校财产(以下简称校产),是每个师生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延长校产使用年限,提高校产使用效率,确保其正常运行,是贯彻执行勤俭办学,提高教育事业经费使用效益的重要方面。为克服财务管理中重金轻物的思想,切实加强校产管理,确保校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校产涵盖的范围 第一条校产涵盖的范围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1、教室 2、办公室 3、专用室(会议室、实验室、图书室、音乐器材室、体育器材室、微机室) 4、食堂 5、田径场地(含篮球场) 6、其他公共区域:校门、围墙、学校小卖部、操场、公厕、照明及消防设备、卫生设施、草坪、花坛及广场、宣传栏等。 第二章管理组织系统 第二条校产管理组织系统 1、在校长室的统一领导下,由分管副校长主管,总务处具体负责、总管学校财产。 2、各类设备、校产根据分块、分线管理原则落实,由各有关负责人具体负责、管理。各处室内财产负责人为各处室主任;各教师办公室财产负责人为各办公室主任;各班级财产分块主管为年段长及年段核心小组,具体负责人为班主任;各专用室(会议室、实验室、图书室、音乐器材室、体育器材室、微机室)的财产负责人为各专用室负责人;食堂财产负责人为食堂主任;田径场(含篮球场)财产负责人为体育室负责人;小卖部的财产负责人为店主。 第三条总务处协助财务核算中心建立学校固定财产帐并立卡存档,分类建立固定资产帐和分类明细帐,所有固定资产和大宗物品(图书、仪器、课桌椅等)都必须登记造册;各处室(包括教室、办公室、实验

室、食堂以及各专用室等)现有财产均应登记造册,经总务处核对 无误后,总务处代表学校与各处室财产负责人签定有关协议,建立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制度,落实具体责任人。 第四条学校经常性地对师生进行“爱我学校从爱护公物做起”的道德教育,努力引导养成爱护公物光荣,损坏公物可耻的良好习惯。 第三章购物与领用制度 第五条学校添置财产,须先经校长同意,必要时经校长办公会议确定,由总务处负责组织购置。 第六条学校基建和较大型维修,较大型物品添置由分管副校长组织人员进行预算编制,交校长办公会议确定,必要时须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基建维修和较大型以上物品添置,必须通过公开招投标形式,必要时报请镇人民政府或委托上级有关职能部门公开招投标。 第七条添置校产经校产专管员验收签字后,登记入册,方可分配使用,严禁未报购物和购物后未报验收入册擅自领用。 第八条上级有关部门或有关单位、组织无偿调拨的仪器和赠送的设备,应由验收人员或接受人员填报《固定资产调拨使用单》入帐后方可使用。 第九条各处室的用品、常规教具由总务处根据需要和可能情况统一配备。各处、室负责人或教职工个人领用公物均需填写《领物登记本》,写清数量、用途并签字,严格手续,明确责任。笔墨纸张虽属低价易耗品,也力求勤俭节约,减少浪费。 第四章使用、借用和检查制度 第十条处室财产由其负责人负责或由有关人员负责使用管理,总 务处每学期检查一次。 第^一条班级使用财产,原则上每一学期清点验收一次。在期初由总务处与班主任签定责任书(年段长证明),中途发生变化(增减),发现损坏应及时记载,由负责人追究责任人的具体责任,期末由总务处组织人员进行清点结算,作为考核和奖惩负责人的依据。 第十二条总务处依据以上规定期限进行检查外,有权利可以对各处室及部门的校产进行不定期的抽查,了解校产使用及维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发现损坏,查明原因及时理赔维修。 第十三条校长室要定期对总务处校产管理情况进行验审,保证帐帐相符。 第十四条校产原则上不出借。如确实需要的,应由借物单位或借物人出

河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政策说明

河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政策说明 一、年限的计算 (一)任职资格的起算时间 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任职时间,由各级评委会评审通过后,经批准组建该评委会的职称工作部门批准发文之日起算。 (二)专业技术资格年限(职龄)的计算 专业技术人员的“职龄”从签订聘约、被聘任之日开始计算。各专业技术资格试行条例(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任职条件所提的任某级职务的年限,是指实际被聘任的年限。为此,今年任职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是2005年12月31日。 二、职称报评材料的有效性 根据市职称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规定,今年职称报评的有效材料(除信息化素质教育考核和继续教育公修课外)应为聘任现专业技术职务到上一年度末的材料。从2007 年起在职称晋升报评中凡提供当年材料的,均视作无效材料。 三、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基本条件 (一)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基本条件 1.任职年限、学历要求: ⑴获得博士学位后,取得中学一级教师或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并履行其职责2年以上; ⑵获得硕士学位,取得中学一级教师或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并履行其职责4年以上; ⑶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教学工作,取得中学一级教师或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并履行其职责5年以上; ⑷从事小学教学工作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资格的人员(以下简称“小中高”),1979年底以前从事教学工作,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小学教学工作满12年、取得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并受聘小学高级教师6年以上。 2.在任职年限、学历符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资格条件的同时,原则上必须坚持在教学第一线,是学校公认的教学骨干,工作量基本达到规定的要求,任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或负责团队工作、教育教学管理工作)5年以上(其中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不少于2年),或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中小学学校管理规章制度

中小学学校管理规章制度 教务处主任职责 1、提出各个学期课程设置、课时计划、方案,经校长审定后组织落实 2、编排各个学期课程表、作息时间表及各种教学活动表。 3、做好教材、资料的订购与发行。 4、指导各级部各学科备课组工作。定期检查教师的备课、作业批改,组织好各类公开课。 5、组织好各类考务活动。 6、管理好学生学籍,做好学生的转学、休学、退学工作。 7、抓好实验室建设、图书阅览室的工作。 8、组织教师文化业务进修活动,注重培养青年教师。 9、负责教师的业务考核工作,管理业务档案。 10、协调各级部教学工作、抓好音体美的教学。 11、搞好办公室的卫生工作。 12、教务处副主任协助主任按时完成校长交办的各项工作。 政教处主任职责 1、根据学校工作要求,制订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工作计划,组织政教处工作人员及班主任实施落实。

2、协助校长领导班主任工作,审查班主任工作计划,定期布置班主任工作,对班主任工作进行督促、考核、评定,定期组织班主任学习和经验交流,并做好总结工作,组织安排好班会、校会活动。 3、负责纪律、卫生的检查评比,做好卫生室的管理工作。 4、负责管理对学生的奖惩。组织好对“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先进集体的评选和表扬,对违反纪律的学生执行纪律处分。 5、负责对学生干部的培养、教育,配合团委指导学生会的工作。 6、配合教务处做好毕业生工作。 7、定期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和家长代表座谈会,定期向校长汇报学生情况和班主任工作情况。 8、搞好办公室卫生工作。 9、副主任协助主任按时完成校长交办的各项工作。 总务处主任职责 1、根据双向选择的原则,对总务处所属人员实施聘任、安排、分配。 2、制定总务处工作计划和管理体制。 3、管理校产,负责学校基建、维修和校产保管,对校产要登记造册,定期检查。

学校各项资产管理制度

学校各项资产管理制度 (选自教委2005年10月下发的《顺义区教育系统财会人员手册》) 学校资产管理制度 1.财产保管员应按财产分类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固定资产按现行管理办法分横向账和纵向账)按使用部门(个人)建立的分账及总账,称为横向账;以设各类别和使用情况所建立的卡片账,称为纵向账,两账的建立便于规范管理。 2.校内全部国有资产不得擅自借给个人或外单位使用,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办理借用手续,并要求按期归还。 3.学校贵重物品应设专人专库(或专柜)保管,建立安全措施,保证物品安全无恙。 4.定期清查盘点。总保管员与分保管员每年要进行一次清查核资,对清查出的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报主管领导,按规定办理入账消账手续。每月末应与财务会计人员核对各大类固定资产的金额,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5.校内设备一般不得擅自移动,必须移动时分保管员或部门负责人应及时通知总保管员,办理设备移动手续并及时调账。使全校设备做到有序流动。 6.由个人使用并保管的财产,使用人到总保管员处领取并登记上账,便于以后的清点与查找。教职工调离或退休时,校务办公室通知校财产保管员为其办理财产清账手续。 8.保管员在工作变动前由新、老分保管员和总保管员共同清点财产,并做交接手续。做到人员变动账物清楚。固定资产定期清查制度 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主管财务领导、固定资产管理员、主管会计参加的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固定资产清查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2、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每年必须定期组织实施,并至少进行一次,一般于每年年底进行。

3.学校各部门有义务按清查领导小组的统一布置,对本部门管理和使用的固定资产予以登记造册,并对数据的准确性负责。 4.对于不能确定具体责任人的固定资产,由领导小组指派专人进行登记造册。 5.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密切配合,不漏项、不留死角。 6.领导工作小组要根据各部门财产登记表进行逐一核查,确认无误后核查人签字,并检查有无疏漏。 7.由固定资产管理员对数据进行汇总和整理,并逐一与固定资产明细账进行核对。 8.清查出应当报废或更新的固定资产由领导工作小组统一研究处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核减固定资产原值,对于闲置或不适用的固定资产报上级部门设备管理机构统一进行处置,并作相关会计处理。 9.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请示有关领导批准后进行必要的会计处理。 10.根据有关手续及凭证,调整固定资产明细账和固定资产总账。11.根据调整后的固定资产明细账,调整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的数据,将数据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做好数据备份工作。 12.对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及时进行总结,查找问题,提供经验。 固定资产报废、核销、转移管理制度 1.固定资产的核销、转移,是指学校占有的固定资产产权或使用权的转移和核销,包括固定资产的调拨、变卖、报废。 处置的范围包括: (1)闲置不需用的固定资产; (2)报废无法使用的固定资产; (3)盘亏、呆帐、丢失等非正常损坏的固定资产;

河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河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的能力,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并较好地完成任务;对所教学科具有比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有较好的专业知识技能,并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开发学生的智力和能力,教学效果好;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在培养、指导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一定成绩。 一、适用范围 教学教研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 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参照执行。 二、政治思想条件 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团结协作,服从组织安排,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身心健康;取得二级教师任职资格后,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 (一)获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高级中学教师获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二级教师任职资格4年以上;

小学(幼儿园)、初中教师大学专科毕业后,取得二级教师任职资格4年以上; 小学(幼儿园)教师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后,取得二级教师任职资格6年以上。 (二)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四、计算机条件 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中小学二级教师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 (一)高级中学、职业中学、初级中学教师: 1.较熟悉中学各阶段的教学内容及相关要求,能胜任各阶段的教育教学工作,高级中学(职业中学)专任教师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60学时以上(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能够熟练掌握一门专业技能,独立承担一门专业技术课的理论教学和对学生的实习实训指导任务,实训指导课不少于120学时、年均在企业实践不少于20天);初级中学教师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80学时以上(农村初级中学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300学时以上); 2.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胜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并较好完成任务。 3.主持完成1项校本研修任务,并有完整的总结报告; 4.在教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成绩良好。培养、指导本学科三级教师不少于1名,并取得一定成绩。 (二)小学、幼儿园教师: 1.较熟悉小学、幼儿园各阶段的教学内容及相关要求,能胜任各阶段的教育教学工作,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420学时以上(农村小学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60学时以上); 2.治学态度严谨,教育教学效果比较显著,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经验丰富,胜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有一定专长;

教育部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关于印发《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的通知 财教[2012]48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教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教育局,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中小学校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68号)和国家有关法律制度,财政部会同教育部对《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1] 附件:中小学校财务制度 颁发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教育部 2012年12月21日 2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有关法律制度,结合中小学校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和接受国家经常性资助的社会力量举办的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教育学校、成人中学和成人初等学校。 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的上述学校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学校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学校决算,真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依法筹集教育经费,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加强对学校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1] 第二章财务 第五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六条中小学校以校为单位进行会计核算。

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

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 计算机类专业考试大纲 1.考试范围和考试形式 考试范围以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为依据,以河北省教育厅公布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用书目录中本专业有关教材为主要参考教材,包括计算机专业开设的计算机基础知识、中文Windows 7操作系统、中文Word 2010字表处理软件、中文Excel 2010电子表格软件、Power point 2010演示文稿软件、Visual FoxPro程序设计、Visual Basic程序设计、计算机网络基础等八门专业核心课程,主要测试考生理解和掌握计算机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能力、熟练计算机基本操作和技能的能力,以及综合运用这些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考试形式分专业理论和技能测试两项。 2 专业理论考试试卷结构 2.1 试卷内容比例 计算机基础知识约占10%;Windows 7约占4%;Word 2010约占4%;Excel 2010约占4%;Power point 2010约占3%;Visual FoxPro程序设计约占29%;Visual Basic程序设计约占29%;计算机网络基础约占17%。

2.2 试卷题型及比例 理论考试总分为:240分。第一部分选择题100分,第二部分非选择题140分。 单项选择题约占40%;填空题约占10%;判断题约占5%;写命令题约占10%;程序分析题约占5%;写运行结果题约占10%;程序改错题约占5%;程序填空题约占15%。 2.3 试题难易分布比例 较容易的题约占30%;中等难度的试题约占50%;较难的试题约占20%。 3 专业理论考试内容和要求 3.1计算机基础知识 1、掌握计算机的发展阶段、特点、分类、应用及其发展趋势; 2、掌握计算机系统的组成,掌握计算机硬件的五大组成部分; 3、掌握计算机的工作原理; 4、掌握微型计算机的软、硬件组成及主要性能指标; 5、掌握计算机病毒及其种类、防治方法、杀毒软件的使用; 6、掌握基数、权的概念,掌握二进制数、十进制数、十六进制数的表示方法和相互转换;

学校财产管理制度2012.11

抚州市实验学校学校财产管理办法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1.学校的一切财产是保证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的物质条件,要管好、用好。尽量提高财产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2.克服重钱轻物的思想,重视财产管理,树立人人爱护校产的好风尚。 3.学校财产的管理和使用,必须贯彻“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合理调配,物尽其用”的原则。 4.学校财产实行承包责任制。处室拥有的固定资产、公共财物均由各处室负责人负责管理,各处室下属各室,由相应管辖处室负责人管理或由相应管辖处室负责人指定的专人负责。 第二章具体制度与措施 一、教室财产管理 1.班主任必须高度重视本班校产的管理,做好学生爱护校产的思想工作。 2.各班在开学初必须向总务处办理校产的使用手续,并进行认真检查、核对,班主任与总务处签订保管责任书。 3.学生桌、椅要实行专人使用,专人保管,不能乱刻乱画,若损坏或丢失,使用人负责赔偿。 4.教室里的日光灯、玻璃等物要爱护,要专人管理,非自然损坏班级要负责赔偿。 5.教室门窗要按时关闭,要做到人走灯熄。门窗若人为损坏,班级负责赔偿。 6.配合学校期中、期末两次校产大检查,各班必须先做好预查。

二、校园绿化美化净化管理 1.学校配有花草护理员,负责花木培植、整枝、除虫、护理,负责盆花培育、保管、摆放;负责绿化带、花坛草坪除草。 2.不准攀折花木,凡有损害树木花草者根据情节轻重,处以赔偿,罚款及必要的校纪处分。 3.禁止在草坪内看书、嬉戏、玩耍,不准在绿化带、楼房内进行体育活动。 4.校园内的路灯、教室门牌、标志牌、体育设施设备以及宣传栏的玻璃等,人人要细心爱护,若有损坏,必须赔偿。 三、各处室、教师办公室的财产管理 1.各处室的办公桌椅、办公电脑设备及其他办公用品要有专人负责。 2.开学初要与总务处校对,期末进行财产检查。 3.各处室要有安全措施,关好日光灯、水龙头等,下班要关好门窗。 4.实验室、微机室、图书室、演播室等专业室由该室专人保管,按其管理制度负责执行;门卫室的财产由安保处指定人员负责。学校主管部门在每学期期末对各室的财产进行清查、核对,无故损失要赔偿。 5.图书室、阅览室的图书、杂志、报纸等由本室的工作人员造册登记,按其管理制度负责执行。 6.教职工工作调动时,需办好财产的移交手续。 四、易耗品管理制度 1.开学初各处室填写本学期须购置的教学设备、办公用品、卫生工具等计划清单,由总务处汇总,根据现存的物资情况,制订采购计

河北省中小学教师综合教育技术能力考试

河北省中小学教师综合教育技术能力考试 1、单选题 1.博客日志中由(d)充当“关键词”角色,方便查找和管理的 a.日志题目 b.博客地址 c.友情链接 d.日志标签 2.可以对Excel电子表格中的数据进行求和操作的是(c ) a.sin b.count c.sun d.stdev 3.扩展名为“.gov”的网址说明该网站属于 b a.军方网站 b.政府网站 c.教育网站 d.商业网站 4.下列哪种是网页制作工具?( d) a.Excel b.3Dmax c.CoolEdit d.FrontPage 5.在Flash中,形状补间动画可以实现图形之间的颜色、形状、大小、位置的相互变化,如果教师想用元件实例、组合、文本或位图进行形状变化时,就需要使用“修改”菜单中的“分离”命令将它们打散。此命令的快捷键是(a ) a.Ctrl+B b.Ctrl+G c.Ctrl+C d.Ctrl+S 6.按照媒体作用于人体感官的不同,影片和录像通常被称之为(c ) a.视觉媒体 b.听觉媒体 c.视听觉媒体 d.超媒体 7.下列哪种媒体最适用于创设情境、营造氛围、展现真实场景( a) a.视频 b.图形 c.音频 d.图像 8.某位教师需要选取一段《再别康桥》的背景音乐来辅助教学,以下哪一种不属于音频资源(c ) a.再别康桥.wav b.再别康桥.mp3 c.再别康桥.wmf d.再别康桥.wma 9.利用电子论坛开展教学的局限性在于( c) a.学生可以围绕问题开展讨论,进行协作学习。 b.每一名学生都能展示自己的观点,都拥有自我表达的机会。 c.面对过激的言辞和与主题无关的讨论,教师不易对其进行监控与管理。 d.教师可以针对不同学生的发言,进行个别化的指 导与点拨。 10.下列属于教育技术中无形的智能技术的是(c ) a.教学媒体 b.学习环境 c.教学设计 d.教学资源 12.下列哪种媒体最适合用于课文朗读、背景音乐、 解说、音效(c ) a.视频 b.图形 c.音频 d.动画 13.下列哪种媒体最适用于过程演示、原理阐释(c ) a.图像 b.音频 c.动画 d.图形 14.在EXCEL处理学生成绩时,想按照总分顺序排列 学生名单。应该选中“总分”这一列,选择菜单栏 的“(d )”→“排序”关键字,按照递增的顺序进行排序。学生名单就可以按照总分从低到高的顺 序排列。 a.编辑 b.插入 c.工具 d.数据 15.使用Excel创建学生成绩图表时,漏掉了数学成 绩一列,可以在图表向导的哪个对话框中进行修改 (b ): a.图表类型 b.图表源数据 c.图表选项 d.图表位置 16.学习者特征分析可分为哪两方面(b )。 a.初始技能与目标技能 b.一般特征和学习特征 c.学习准备和智商 d.情商与智商 17.教育技术的主要目的是:(c ) a.发现教育教学规律 b.开发教学媒体 c.应用规律优化教育教学过程 d.将新技术引用到教育领域 18.使用Flash制作动画的过程中,由软件自动生成 的帧是(d ) a.关健帧 b.空白帧 c.空白关健帧 d.过渡帧 19.利用MSN Messenger的局限性在于( c) a.可以实时的交流信息。 b.可以突破地域限制,有利于师生就某一问题开展 深入、细致的讨论,教师与学科专家交流思想与观 点。 c.用户必须获得要添加联系人的电子邮件地址。 d.可以共享资源。 20.在多媒体教室里,教师利用Flash动画演示教学 内容,并给予学生必要的提示,让学生总结得出与 教学内容有关的原理,属于(c )教与学的活动: a.教师讲解,学生接受 1

小学学校管理制度

水塘小学学校管理办法 前言 为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切实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向管理要质量。根据《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常规管理》、《教师职业道德规》、《三要八不准》、《义务教育法》、《鲁甸县研训中心备课改作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水塘村小学学校管理办法汇编》的编辑工作,从2016年1月启动,经过学校主要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终于编写成册。特制订如下管理办法。 《学校管理办法》编辑了我校现行的所有规章制度,包括岗位职责制度、教学工作管理常规、常规工作管理制度、专用教室管理制度、安全工作制度五个部分。本汇编是我校在全面贯彻实施素质教育,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依法治校,以德立校,坚持科学发展观,不断推进管理体制改革过程中的产物;是提高我校全体教职员工综合素质,全面加强和提高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材料。 强化制度建设是科学管理学校的重要环节。近年来,我校各方面在制度建设中不断加大力度,经过精心探索,认真总结,形成了目标明确,容具体,可操作性强的各类规章制度,这对提高我校的科学管理水平将发挥重要作用,将各项良好的管理制度落到实处,才能从整体上提高我校科学管理水平,促进我校各项工作全面提高。我们希望全体教职员工,认真学习《学校管理办法汇编》,自觉遵守

岗位职责,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依法治校,以德立校,管理高效,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为把我校建设成为校风优良、环境优雅、成绩优异的一流学校而努力工作。 总要求 全体教师要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加强自身修养,言行举止要树立教育形象,堪为师生表率。要不断增强法纪观念,政策观念、全局观念、服务观念和工作责任感,树立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思想,在“德、能、勤、绩、廉”上下功夫,发扬团结战斗、创先争优、勇于负责、乐于奉献的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齐心协力创一流管理水平。实行领导岗位责任制和领导责任追究制,分工责任到人,对工作不负责任或失误而造成的损失或恶劣影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坚持“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强调顾全大局,工作相互支持,提倡自动补位、候课,领导成员要自觉维护团结,自觉做到目标一致,步调一致,表里一致,言行一致,形成合力。领导成员要集中精力,排除干扰,咬定目标,拼搏前进,做到“腿脚勤、眼睛明、耳朵尖,头脑清”,人人肩上挑担子,个个奋勇做贡献。领导成员要转变工作作风,“低调做人,高调做事”,既要严于律已,禁止职工做的,领导保证不做,要求职工做的,领导首先去做;又要严于律自、律他(她),敢于同歪风邪气作斗争。领导成员要转变思想观念,要不断实现由重视评价、督促向加强管理、服务的转变,多订措施,多在过程上下功夫,多做实在事,

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操作指南

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操作指南欢迎使用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志愿填报系统。希望考生在填报之前认真阅读填报指南,并按照指南认真填报志愿。 第一次登录修改密码: 第一次登录必须修改密码以保证志愿信息的安全性。 打开填报页面,如图: 输入考生号、登录号和验证码(不区分大小写),核准后点击进入系统。 注意:如果系统提示“请正确登录”时,请回到登录页面并刷新页面生成新的验证码后再进行尝试。 修改密码页面: 进入系统后会自动打开修改密码页面,如图:

请首先核对考生信息(主要是姓名)是否正确,然后再次输入登录号、验证码、新密码。注意新密码必须重复输入,两次一致才能正确修改。输入新密码的时候系统会自动提示密码的强度,请考生输入一个即容易记忆,又比较复杂的密码。修改成功后,关闭浏览器,并提示使用新密码登录。 再次输入考生号、新密码、验证码即可进入系统。 志愿填报: 正确登录后,系统会打开填报页面,如图: 填报页面按照从上到下,从左到右的顺序排列10个批次志愿栏。请考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填报。 如果已经填报过志愿,再次进入该页面时,系统会自动加载以前填报并保存过的志愿信息。 在填报时注意: 1、首先选择计划性质和科类,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如:考生要报考定向招生的院校,计划性质要选定向;艺术(文)考生报考艺术类院校时要正确选择院校的科类,需要兼报文史时,科类要选择“文史”。 2、填报院校编号时,注意要选择该报考科类和批次下的院校编号。 3、填报正确的专业编号。 4、选择是否服从该院校的专业调剂,画"√"为服从。 5、点击“提交保存”按钮,将保存所填报的本批次的志愿信息,并将所填写的代码转换成院校名称和专业名称。 继续填报该批次的下一个志愿。

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最新)

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最新) 1、在校长、分管校长领导下,负责总务处全面事务管理、协调; 2、分管财务工作,负责学校各项报销的审核; 3、做好学校经费的预算,管理全校资产; 4、管理学校资产,负责用品采购审批工作; 5、负责学生学费收缴、贫困助学、代办费“多还少补”工作; 6、负责学校各类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 总务处副主任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校安工程; 2、校出租店面管理。 总务处主任助理工作职责 1、负责管理临时工; 2、负责全校教师房改工作; 3、负责校园卫生及绿化、美化校园; 4、负责做好负责水电管理及校内零星修缮; 5、做好各种集会和突击性活动的服务工作。

总务处主办工作职责 1、负责全校日常采购及政府采购的上报审批事务;(刘) 2、负责领取上级调拔的物资; 3、协调自行车管理;(可) 4、全校复印和印刷工作管理。(刘) 总务处职员 1、负责管理校园广播及听力系统;(刘外出,潘) 2、负责校园卫生及周末卫生大扫除的检查;(潘) 3、负责教室财产管理和登记(除多媒体设备);(潘) 4、办理水电、土地、工商、城建、环保等对外有关业务; 5、总务处其他临时工作。 总务处职员 1、学校基建工作和校舍信息档案; 2、学校食堂检查工作。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财产的管理,建立健全学校各项制度,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或使用过程不慎造成人为的损失,特制订学校财产管理制度,望师生遵照执行。 1、购买物品首先必须教研组及各室财产保管员填写物品申购单,后经分管领导签名同意,再经校长审批方可购买。 2、物品采购必须凭由总务处办理采购,任何部门不得擅自采购。 3、物品购入之后必须凭有效发票经财产管理员验收之后由总务主任审核,再经校长审批后方可报销及使用。 4、学校财产管理员接到物品发票之后即刻登记物品验收登记簿。 5、各专用室加强对本专用室物品的管理及使用,学校管理员应对各部门管理员管理的财产每学期进行检查,平时经常性的指导。 6、认真作好教工调离本校后对财产进行审核交接工作。 7、学校物品出校门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将学校财产私自拿出校门。 8、借用学校物品必须凭由学校主管领导审批同意的借条方能借用,用后必须及时归还。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9、学校财产如在使用过程中人为造成损坏必须经财产管理员核准,经主管领导审批,由学校报帐员开据发票进行赔偿。 10、每学期对班级财产使用管理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评比文明班级、先进班级的依据。

河北省中小学高级教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河北省中小学高级教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河北省中小学高级教师资格 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评定标准: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指导、培养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省、市、县教研室和校外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 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参照执行。 二、政治思想条件 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

表,教书育人;团结协作,服从组织安排,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身心健康;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其中须有1次以上为优秀等次。 三、学历、资历条件 博士学位,须取得一级教师资格2年以上;或高中和职业高中教师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须取得一级教师资格5年以上;初中、职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具有大学专科毕业以上学历,并取得一级教师资格5年以上。 四、计算机条件 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一级教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 (一)高级中学(职业中学)教师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 1、运用普通话进行教学。熟悉中学各阶段的教学内容及相关要求,能胜任各阶段的教育教学工作,专任教师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60学时以上(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实训指导课不少于120学时),校长年均教学工作量(授课、听课、评课)不少于同学科专任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的三分之一,其它从事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其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应不少于同学科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二。

小学学校管理制度

小学学校管理制度 灞桥镇小学 小学学校管理制度

行政例会制度 学校行政例会定期按时召开 一、行政例会每周召开一次,是周一上午8:00,由学校领导及各主管主任参加。 二、行政例会要设专人负责记录。 三、行政例会主要总结上周工作并研究步署本周的具体工作。 值日行政制度 一、学校日常检查实行值日行政制度。 二、学校每周依次安排领导干部进行日常检查。 三、检查内容为卫生、眼操、课间操、课间纪律、静校五方面,每项基础为分5分。 四、学校领导检查结果,与值日教师、学生检查结果相加得分,做为月发放流动红旗的依据。 五、每周小结由值日行政负责。 教师考勤制度 一、教师请假一天,由主任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均由校长批准,五天以上由教育办批准。

二、凡请假,不论时间长、短,均要写好请假条上报教导处,以便调课。 三、不论请假时间长短,不得私自换课,一经发现按教学事故处理。 四、对旷会、旷课、旷工的老师要视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的处分。 五、各年组,部门要严格执行考勤制度。 职工请假管理暂行办法 为鼓励我校教职工多出勤、出满勤,加强对教职工因私请假的管理,结合学校人员和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教职工因私请假半天以上,需主动填写《灞桥镇小学教职工请假条》,由校长审批,教导处备存,并由教导处负责考勤。 二、凡请假半天以上者,扣除当月全勤奖。 三、婚假、产假、丧假等国家法定假期,只扣除全勤奖,不扣工资。 四、禁止私自代课、调课,一经发现加倍处罚。 班主任工作研究制度 为提高班主任素质,把班主任工作推向深入,特制定如下班主任工作研究制度。 一、学校成立以教导主任为组长、教研组长为副组长的学校班主任工作研究小组。

学校各项资产管理制度

小协镇中心小学资产管理制度 1.财产保管员应按财产分类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固定资产按现行管理办法分横向账和纵向账)按使用部门(个人)建立的分账及总账,称为横向账;以设各类别和使用情况所建立的卡片账,称为纵向账,两账的建立便于规范管理。 2.校内全部国有资产不得擅自借给个人或外单位使用,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办理借用手续,并要求按期归还。 3.学校贵重物品应设专人专库(或专柜)保管,建立安全措施,保证物品安全无恙。 4.定期清查盘点。总保管员与分保管员每年要进行一次清查核资,对清查出的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报主管领导,按规定办理入账消账手续。每月末应与财务会计人员核对各大类固定资产的金额,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5.校内设备一般不得擅自移动,必须移动时分保管员或部门负责人应及时通知总保管员,办理设备移动手续并及时调账。使全校设备做到有序流动。 6.由个人使用并保管的财产,使用人到总保管员处领取并登记上账,便于以后的清点与查找。教职工调离或退休时,校务办公室通知校财产保管员为其办理财产清账手续。 8.保管员在工作变动前由新、老分保管员和总保管员共同清点财产,并做交接手续。做到人员变动账物清楚。

小协镇中心小学固定资产定期清查制度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主管财务领导、固定资产管理员、主管会计参加的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固定资产清查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2、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每年必须定期组织实施,并至少进行一次,一般于每年年底进行。 3.学校各部门有义务按清查领导小组的统一布置,对本部门管理和使用的固定资产予以登记造册,并对数据的准确性负责。 4.对于不能确定具体责任人的固定资产,由领导小组指派专人进行登记造册。 5.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密切配合,不漏项、不留死角。 6.领导工作小组要根据各部门财产登记表进行逐一核查,确认无误后核查人签字,并检查有无疏漏。 7.由固定资产管理员对数据进行汇总和整理,并逐一与固定资产明细账进行核对。 8.清查出应当报废或更新的固定资产由领导工作小组统一研究处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核减固定资产原值,对于闲置或不适用的固定资产报上级部门设备管理机构统一进行处置,并作相关会计处理。 9.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请示有关领导批准后进行必要的会计处理。 10.根据有关手续及凭证,调整固定资产明细账和固定资产总账。

河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职务评审条件

河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 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评定标准:高级教师须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指导、培养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省、市、县教学教研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 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参照执行。 二、政治思想条件 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职业道德和责任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身心健康;取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后,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 (一)获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 高中和职业高中教师获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初中、职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获大学专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城镇中小学教师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后,一般要有1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 (二)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四、计算机条件 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 (一)高级中学、职业中学教师、初级中学教师: 1.熟悉中学各阶段的教学内容及相关要求,能胜任各阶段的教育教学工作。高级中学及职业中学教师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60学时以上(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实训指导课不

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汇编

学校制度汇编 XX小学

2016.9 招生工作制度 1、招生工作要以义务教育条例的有关规定为依据,保证学区内适龄儿童按时入学,适龄儿童的入学率达到100%。 2、原则上只招学区内适龄儿童。如有特殊原因需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 经校长批准后方可招生入学。 3、招生时,由教导处搞好入学测试。摸清他们学前的智力和发展水平,为编班和有针对性教学打好基础。 4、教导处负责招生登记、造册等具体的业务工作。

学籍管理制度 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做好学籍管理,特别制定本制度: 1、新生入学。 每学年招生工作结束后,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学校统编学号,造具花名清册, 建立学生档案。 2、转学和借读。 学生因家庭住址迁移,办理转学手续,转学证,学生档案。 3、休学和退学。 学生因病需长期治疗,经学校审查同意,报教委核准后,准予休学。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除丧失学习能力外,不准退学,擅自退学,按《义务教育法》处理。 4、实行辍学报告制度。 辍学报告制度 一、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必须按照通知要求送子女或其他监护人入学。每学期开学都要了解学生到校情况。 二、根据义务教育法严格办理转进转出手续,加强学籍管理。在师生和家长中广泛开展义务教育法的学习活动,增强师生和家长的守法意识。 三、适龄儿童少年需免学、辍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申请,并附指定的医

疗机构证明,经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学校备案待查。 四、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送其适龄子女或监护人入学的,以及其他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子女或被监护人辍学的,学校要向上级教育部门报告。由市级人民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采取措施,使其送其子女或监护人入学。 五、班主任必须了解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认真履行学生请假制度,学生事假、病假由家长写请假条或有关医生证明,请假一天以上由教导处负责,三天以上由教导处向校长室报告。班、科任教师严格控制无故旷课现象。若有不明情况, 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 六、每天清点人数,由班主任指定班干部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切实做到学生按时到校,按时放学回家,确保人身安全。 七、教导处对无故不上学的学生,要配合班主任走访了解情况,说服动员,使学生尽快上学。 八、不管有无辍学学生,班主任都要及时上报学生人数。 学籍管理制度 1、各教学班必须建立以班为单位的学籍。 2、各班学籍必须保证每月与在班人数相符。 3、全校学生的总花名册,必须按要求填写。 4、转入学生,必须有完备转学手续(学籍、学籍卡、转学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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