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加班制度

自愿加班制度
自愿加班制度

自愿加班制度

一、目的

为鼓励员工在完成日常工作产量后,自愿选择在平时或周末等法定节假日继续自愿加班,从而提升公司整体生产水平。

二、对象

公司生产部全体一线操作员工(包含车间班长)

三、定义

本规定所指的自愿加班是指生产部的员工在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完成标准工作产量后,

根据公司及自身的需要,自愿选择延长工作时间或周末等法定节假日完成相应工作任务。

自愿加班与平时公司统一安排的加班有所区别。

四、申请与批复

(一)自愿平时加班

1.时间:当日下班之前完成申请与批复

2.车间班长审批生产经理审批

(二)自愿周末(法定节假日)加班

1.时间:提前半个工作日完成申请与批复

2.车间班长审批生产经理审批经理审批

五、加班管理

1.原则上未申请加班的一律不准加班,下班后不能在车间长时间逗留,更不能周末(或法

定假日)私自前往车间加班或其它。

2.《员工自愿申请加班表》务必详细填写加班事由,明确加班的工作内容及要完成的程度。

3.有人员加班的,生产经理提前与车间钥匙保管员说明,车间钥匙保管员注意清楚相关事情,具体如下:① 确保车间所有财物安全,无遗失;

② 确保加班不携带其它人员进入车间;

③ 加班结束后务必按要求断开车间设备电源,锁好门窗;

④ 认真做好检查工作。

4.加班员工须服从公司的统一安排、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且按照申请的时间做好自愿加班工作,不中途中断或提前下班,更不允许将其它人员带入车间;

5.车间班长于第二天做好检查工作,检查记录加班员工的产量;

6.生产部做好《员工加班申请表》的保存工作;

六、奖励与惩罚

1.对于自愿加班员工加班的,计件工资按原工资计算,达到平日加班效率的,每人每小时奖励8元;

2.对于当年自愿加班累计超过80小时的员工,允许其按照下列天数在春节提前离司或推迟返回公司。① 80小时<自愿加班累计≤88小时,奖励休息2天

② 88小时<自愿加班累计≤96小时,奖励休息3天

③ 96小时<自愿加班累计≤108小时,奖励休息4天

④ 108小时<自愿加班累计,奖励休息5天

4.若发现自愿加班人员将无关人员带入车间或未按要求做好工作或中途离岗等违纪现象,当次自愿加班时间不计入累计加班时间,并按制度处理。

七、申明

1.个人申明:我了解并严格遵守公司自愿加班制度,且自愿选择加班;

2.公司申明:公司提倡效率至上原则,希望全体员工工作时间内提高工作效率、完成工作任务,不倡导频繁加班。

八、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定,生产部负责解释,总经理批准颁布后执行。

公司员工加班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加班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责任: 各部门主管、经理 第四条程序内容: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但对于 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支付相应(工作日)加班补贴或者(假日)加 班费。 第五条加班申请及记录 1.工作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天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 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 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 和钟点。 2.周末加班者,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星期五的下午六点钟前,把 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 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 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3.假日加班者,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下午六点钟前,把 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 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 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4.严格执行:为了更好地培养大家做计划的好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 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交出加班申请的员工,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5.加班时数: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请表上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 实际加班时数与计划不能相差太远,部门主管和领导需要对加班时间进 行监控和评估。 6.紧急任务: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包括分公司员工), 相关部门主 管或经理要加以额外的说明. 7.领导出差: 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签名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 在按照规定时间把未曾签名的加班申请表交到相应的人事管理部门,同 时相关领导把批准意见email致相应的人事管理人员,总部为*@*, 分公 司为各地办公室主任或考勤管理人员. 8.加班打卡: 无论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 录加班时间。 第六条加班工资计算 1. 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包括制作人)不享受加班补贴以及加班费。 2. 工作日工作到晚上8点以后(即加班2小时以后),付给其本人50元加 班补贴;周六、日加班付给其本人全部工资的200%;国家法定节假日 加班,付给其本人全部工资的300%。 3. 加班补贴以及加班工资结算发放每月一次,由人事核实后月底随工资一

公司加班管理制度规定

加班管理制度规定 一、总则 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非提成人员及非提成工作的工作人员。 二、加班的含义及原则 (一)含义:加班系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 作者,称为加班。 (二)原则: 1.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如 因处理工作时间内未完成的本职工作或本人工作疏忽而未完成的工作,不计加班。 2.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的时限,保证员工的休息时间。 3.加班时间以0.5小时为单位计算,累计4小时为0.5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 并以此作为计算加班补贴和调休的依据。(加班时间累计或累计后的零头按四舍五入) 4.因公司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加班的,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服从命令。 5.加班部门如需其它部门配合或提供相关资料,应于工作时间内提前通知相关部门以便安排配 合工作。 三、加班申请及记录 1. 工作日加班: 需在实际加班当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2. 双休日加班: 员工需在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如实填写《加班申请单》, 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3. 节假日加班: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 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4. 公司统一安排加班者: 不需另外填写《加班申请单》,由行政部统一汇总。

为了更好地培养员工做计划的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提前递交加班申请的员工,原则上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5. 紧急任务: 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 员工需在加班后实际上班的第一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相关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要在加班申请单上加以说明。 6. 领导出差或公出: 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审批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通过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征得领导的同意,并按照规定把未审批的《加班申请单》待领导回来时补签。 7. 加班打卡: 无论是工作日、双休日或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四、以下几种情况不算加班: 1、因业务不熟练而延长工作时间; 2、正常工作时间以外阅读技术材料或参加培训; 3、正常工作时间以内参加培训导致8小时以外工作的; 4、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公司或公司以外的有关部门组织的公共活动的; 5、员工出差期间不应申报加班; 6、其他情况。 五、统计 行政部在每月末汇总加班统计,并作为安排调休和发放加班补偿的依据。 六、加班补偿 1.员工平时零星加班以及周末加班或公司项目的紧迫需要而统一强制性加班,原则上都 采取调休的方式进行补休。 2.安排员工在法定节假日(五一/国庆/元旦/清明/端午/中秋/春节)加班,采取发放加 班工资的方式进行补偿。 3.员工因为自身工作安排需要延迟下班,或工作时间内未完成本职工作而延迟下班,延 长的时间不计加班。 4.由于公司的原因加班后在一年内不能安排员工调休的,公司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发放 加班补贴。 5.周末加班补偿方式有调休和加班补贴两种,当月加班补休或补偿公司根据工作紧张程

办公室加班管理制度规定

办公室加班管理制度规定 一、总则 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办公室内作业的工作人员。 二、加班的含义及原则 (一)含义:加班系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 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 (二)原则: 1.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原则上 不提倡加班。 2.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的时限,保证员工的休息时间。 3.加班时间以3小时起计,3小时内不算加班,加班满3小时按半个工作日计。 4.因公司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加班的,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服从命令。 5.加班部门如需其它部门配合或提供相关资料,应于工作时间内提前通知相关 部门以便安排配合工作。 三、加班申请及记录 1. 工作日夜晚加班: 需在实际加班当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 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每6小时记1个工作日。 2. 双休日加班:(值班除外) 员工需在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如实填写《加班申请单》, 经所在部门主管或

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每8小时记1个工作日。 3. 节假日加班: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 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每8小时记3个工作日(三倍记工法)。 4. 公司统一安排加班者: 不需另外填写《加班申请单》,由统一汇总。 5. 紧急任务: 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 员工需在加班后实际上班的第一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相关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要在加班申请单上加以说 明。 6. 领导出差或公出: 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审批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通过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征得领导的同意,并按照规定把未审批的《加班 申请单》待领导回来时补签。 7.人数不足2人的部门加班可由总经理批准免提交《加班申请单》。 8. 加班打卡: 无论是工作日、双休日或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四、统计 部在每月末汇总加班统计,并作为安排调休和发放加班补偿的依据。 五、加班补偿

公司员工加班管理制度

内部文件 公 司 员 工 加 班 管 理 制 度 编号:版本:审核:批准:批准日期:

公司员工加班管理制度 一、目的: 1.为规范公司员工加班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在正常的工作时间 内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2.劳逸结合,保护员工身体健康。 3.保证公司运营的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二、适用范围: 1.公司非提成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加班,适用本规定。 2.按提成制度结算的营销人员和不适用本规定。 三、加班的分类和程序: 1. 加班: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加班分为两种:即计划加班和应急加班。因工作岗位不能断续,需周末或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称 为计划加班。正常工作日内因工作繁忙、临时性工作增加需要在规 定时间外继续工作,或休息日突发事件称为应急加班。 2. 计划加班员工应填写《加班申请单》(附表一),经部门主管同意 签字后,送交人事部审核备案,由人事部呈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 施加班。

3. 特殊原因(下班之后因紧急事件加班,或休息日突发事件加班的)可以事后补填《加班申请单》,并注明“补填”;非特殊原因一律 不得事后补填,否则不认定为加班。 四、加班原则: 1.效率至上原则: 公司鼓励员工在每天8小时工作制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原则上不安排加班,由于部门工作需要必须加班完成的工作, 按照加班审批程序进行。员工需有计划的组织展开各项工作,提高 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才 予批准。 2.加班时间限制: (1)一般周一至周五工作日内,因工作需要每日加班不超过4小 时的不算加班; (2)每月累计加班一般不应超过36小时,超过36小时按36小 时计算。 3.健康第一原则: 在安排加班时,必须结合加班人员身体状况,对加班频次、时 间长短及与正常上班时间的间隔做出合理安排,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 4.调休优先原则: 员工加班后,原则上优先安排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计算加班费。 5.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或处于哺乳期(即产假结束后至婴

公司加班及餐补管理制度

加班及餐补管理制度 第一部份加班管理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加班的管理,提高效率,保证工作的有序进行,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努力完成工作任务;劳逸结合,保护员工有一定的休息时间,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加班管理适用范围:除业务、研发人员外其他部门的非工时人员和非管理人员; 3、原则 效率至上原则。公司鼓励所有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所负责的工作。 4、职责 4.1部门经理 4.1.1部门经理负责对所管部门加班的人员、频次、时间合理安排。 4.1.2负责对本部门人员的加班管理和加班情况进行例行监督检查,同时按规定将本部门人员的加班统计报表交至行政部。 4.2行政部 协助各部门做好员工加班管理工作,不定期检查加班管理制度在各部门的执行情况,对加班异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加班申请及审批程序 5.1加班申请 5.1.1各部门员工如需加班,应向部门经理/副经理(以下简称部门管理人)提出申请,填写加班申请单;部门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安排加班;部门管理人员要求加班的,需提前告知员工,并由员工填写加班申请单。 5.1.2公司总部(除技术服务中心外),加班前填报《加班单》(见附件),加班申请单需注明加班时间、加班地点、加班事由、计划加班时间、加班人员,由部门经理签署审核意见。 5.1.3加班申请单填报完毕后由部门管理人员进行审批,并在核准栏签字确认。审批人有权对加班内容、实际加班时长进行修改及调整,并告知加班申请人具体调整的内容及调整原因。 5.2技术服务中心 5.2.1以OA流程《技术服务中心加班填报表》形式申请,流程审批过程应符合加班制度中相关规定。 5.2.2投标方案部加班按《投标方案组员工调休、轮休考勤制度》相关要求执行。 5.3业务大区 5.3.1业务大区技术、文员、仓管员以OA流程《业务大区加班填报表》形式申请,流程审批过程应符合加班制度中相关规定。 5.3.2大区技术人员加班、餐补按照原《大区技术加班、餐补及电话补贴办法》执行。 5.3.3原业务大区工程、售后、司机加班按照现有工时绩效考核制度执行。

公司加班管理制度规定

轻纺版块加班管理制度规定(内参) 一、总则 为规范轻纺版块加班管理,整体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结合本版块及子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本文规定了公司员工加班的种类、加班的申请以及加班的补偿。 本规定适用于版块行政、财务人员。 二、加班的含义及原则 (一)含义:加班系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董事长、总经理、 部门副总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 (二)原则及要求: 1.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原则上不提倡 加班,如因处理工作时间内未完成的本职工作或本人工作疏忽而未完成的工作,不计加班。 2.加班时间以小时为单位计算,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的时限。 3.因公司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加班的(如招待),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服从命令。 4.加班部门如需其它部门配合或提供相关资料,应于工作时间内提前通知相关部 门以便安排配合工作。 5.部门负责人及其以上人员(除法定假日加班工作)以外,不享受任何加班福利。 6、身为公司的员工,每位员工必须有一次义务性的招待服务,不计入加班。 其他情况。 7、员工因为自身工作安排需要延迟下班,或工作时间内未完成本职工作而延迟下班,延长的时间不计加班。

三、加班申请及记录 1. 工作日加班: 需在实际加班当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所在部门副总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2. 周日加班: 员工需在星期六下午下班前如实填写《加班申请单》, 经所在部门副总签字、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3. 节假日加班: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 经所在部门副总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4. 公司统一安排加班者: 不需另外填写《加班申请单》,由行政部统一汇总。 为了更好地培养员工做计划的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提前递交加班申请的员工,原则上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5. 紧急任务(招待): 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 员工需在加班后实际上班的第一个工 作日内补办手续,相关部门副总或分管领导要在加班申请单上加以说明。 6. 领导出差或公出: 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审批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通过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征得领导的同意,并按照规定把未审批的《加班申请单》待领导回来时补签。

公司员工加班管理制度(试行)

加班管理制度规定(试行) 一、总则 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非提成人员及非提成工作的工作人员。 二、加班的含义及原则 (一)含义:加班系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 作者,称为加班。 (二)原则: 1.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如 因处理工作时间内未完成的本职工作或本人工作疏忽而未完成的工作,不计加班。 2.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的时限,保证员工的休息时间。 3.加班时间以0.5小时为单位计算,累计4小时为0.5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 并以此作为计算加班补贴和调休的依据。(加班时间累计或累计后的零头按四舍五入) 4.因公司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加班的,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服从命令。 5.加班部门如需其它部门配合或提供相关资料,应于工作时间内提前通知相关部门以便安排配 合工作。 三、加班申请及记录 1. 工作日加班: 需在实际加班当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2. 双休日加班: 员工需在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如实填写《加班申请单》, 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3. 节假日加班: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 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4. 公司统一安排加班者: 不需另外填写《加班申请单》,由行政部统一汇总。

为了更好地培养员工做计划的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提前递交加班申请的员工,原则上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5. 紧急任务: 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 员工需在加班后实际上班的第一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相关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要在加班申请单上加以说明。 6. 领导出差或公出: 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审批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通过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征得领导的同意,并按照规定把未审批的《加班申请单》待领导回来时补签。 7. 加班打卡: 无论是工作日、双休日或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四、以下几种情况不算加班: 1、因业务不熟练而延长工作时间; 2、正常工作时间以外阅读技术材料或参加培训; 3、正常工作时间以内参加培训导致8小时以外工作的; 4、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公司或公司以外的有关部门组织的公共活动的; 5、员工出差期间不应申报加班; 6、其他情况。 五、统计 行政部在每月末汇总加班统计,并作为安排调休和发放加班补偿的依据。 六、加班补偿 1.员工平时零星加班以及周末加班或公司项目的紧迫需要而统一强制性加班,原则上都 采取调休的方式进行补休。 2.安排员工在法定节假日(五一/国庆/元旦/清明/端午/中秋/春节)加班,采取发放加 班工资的方式进行补偿。 3.员工因为自身工作安排需要延迟下班,或工作时间内未完成本职工作而延迟下班,延 长的时间不计加班。 4.由于公司的原因加班后在一年内不能安排员工调休的,公司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发放 加班补贴。 5.周末加班补偿方式有调休和加班补贴两种,当月加班补休或补偿公司根据工作紧张程

公司加班管理制度规定57083

加班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职工作人员。业务人员,除到店客户外,加班不计算加班工资。 二、加班的含义及原则 (一)含义:加班指在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部门负责人指定,必须额外工作的,(加班前)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并于当天加班后(即确定准确的加班时长后,提交加班申请)称为加班。 (二)原则: 1.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9:00-17:30)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原则 上不提倡加班,如因客户或部门负责人要求,工作周期内,确实不能完成工作的,可向部门负责人提交加班申请。 2.如因本人原因(工作不熟练,工作时间内懈怠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务)需延长工作时 间或因本人工作疏忽需返工等,不计入加班核算范围。 3.严格控制加班时长,保证员工的休息时间(原则上,单名员工每天加班时间最多不超 过4小时,每月累计最多不超过50小时,确有因工作需要超过时长规定的,需由部门负责人与行政部及财务部负责人说明原因,经行政部及财务部批准后,方可计算超时部份加班工资)。 4.加班时间以1小时为单位计算,取整加班小时数,(如3.5小时:计3小时,2.8小时: 计2小时)加班当月,可选择当月调休或计算加班工资两种方式。当月未调休的,自动按加班计算加班工资,隔月不予调休。每天早晨8:00前及下午18:00以后开始计算加班工资,晚间加班超过2小时的,给予25元的晚餐补贴。 5.加班工资计算: 周一至周五:加班工资=基本工资/(26天*8小时)*1.5倍 周六至周日:加班工资=基本工资/(26天*8小时)*2倍 说明:加班工资的核算以本人基本工资为基数,以上述计算公式为依据计算。 财务人员在核算加班工资时,需按以上公式计算,计算加班时长时(加班小时数),因扣除调休时间,并核对员工上、下班打卡时间),员工申请加班时长与上、下班打卡时间冲突的,以上、下班打卡时间为准。 6.需要提交加班申请的员工,需在当天加班开始前经部门负责人批准方可计算加班工资。 加班当天,在结束加班并确定实际加班时长(加班小时数)后,由员工自行提交加班申请。 加班申请需经部门负责人及行政部批准后方可生效。

公司员工加班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加班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员工的加班管理,旨在合理安排工作任务,充分利用工作时间,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公司对加班管理的严格化、规范化、透明化;保证公司运营的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公司非工程项目部员工确因工作需要加班,适用本规定。 2.中层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不适用本规定。 三、加班的分类和程序: 1.加班: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部门领导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加班分为两种:即计划加班和应急加班。因工作岗位不能断续,需周末或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称为计划加班。正常工作日内因工作繁忙、临时性工作增加需要在规定时间外继续工作,或休息日突发事件称为应急加班。 2.员工因个人原因在8小时的工作时间内未完成规定的本职工作,而导致加班,其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才予批准。 3.计划加班员工应填写《加班申请单》(附表),经部门主管同意签字后,送交行政部审核备案,方可实施加班。 4.特殊原因(下班之后因紧急事件加班,或休息日突发事件加班的)可以事后补填《加班申请单》;非特殊原因一律不得事后补填,否则不认定为加班。 5.无论是工作日、公休日或者法定节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每月由行政部统计加班情况。 四、加班原则: 1.效率至上原则:

公司鼓励员工在每天8小时工作制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原则上不安排加班,由于部门工作需要必须加班完成的工作,按照加班审批程序进行。员工需有计划的组织展开各项工作,提高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才予批准。 2.加班时间限制: (1)周一至周六工作日内,因工作需要延长工时不超过1小时的不计入加班; (2)每月累计加班不应超过36小时,超过36小时按36小时计算。 3.健康第一原则: 在安排加班时,必须结合加班人员身体状况,对加班频次、时间长短及与正常上班时间的间隔做出合理安排,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 4.调休优先原则: 员工加班后,原则上优先安排调休。 五、加班定义与分类: 1.加班: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上级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 2.加班事由: (1)原定工作计划由于非自己主观的原因(如临时穿插了其它紧急工作等)而导致不能在原定计划时间内完成又必须在原定计划内完成的。 (2)临时增加的工作必须在某个既定时间内完成的。 (3)某些必须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也要连续进行的工作。 (4)某些限定时间且期限较短的工作。 (5)其他公司安排的加班(加点)工作。 3.按公司规定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十一)继续工作均算加班。 4.值班不属于加班,对被安排值班的员工。(值班是指公司为临时

企业员工加班管理制度

企业员工加班管理 制度

加班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责任: 各部门主管、经理 第四条程序内容: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 任务,但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支付相应(工作日) 加班补贴或者(假日)加班费。 第五条加班申请及记录 1.工作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天下午六点钟前, 把经过批准的加 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 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 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2.周末加班者,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星期五的下 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 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 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 点。

3.假日加班者,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下 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 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 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 点。 4.严格执行:为了更好地培养大家做计划的好习惯,公司将强 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 间交出加班申请的员工,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5.加班时数: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请表上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 作的小时数,实际加班时数与计划不能相差太远,部门主管 和领导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6.紧急任务: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包括分公司员工), 相关部门主管或经理要加以额外的说明. 7.领导出差: 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签名的领导适逢外出, 员工首先要在按照规定时间把未曾签名的加班申请表交到 相应的人事管理部门,同时相关领导把批准意见email致相 应的人事管理人员,总部为*@*, 分公司为各地办公室主任 或考勤管理人员. 8.加班打卡: 无论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 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第六条加班工资计算 1. 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包括制作人)不享受加班补贴以及加

集团公司加班管理制度

XXXX公司 员工加班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的加班管理,保障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XXX公司及下属公司所有的在岗员工。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所指的加班是指在公司所规定的正常上班时间以外,因公司指定工作或部门负责人指定工作,必须连续工作一个小时以上的情形。 第五条加班原则 (一)效率至上原则。各部门须有计划的组织生产经营、开展各项工作,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 (二)调休优先原则。员工加班后,应优先安排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方可计算加班工资。 (三)总量控制原则。对各部门加班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及参照历史数据进行年度总额控制。 第六条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七条加班管理职责 (一)公司各部门(下属公司)负责人负责本单位人员的加班管理,对本单位人员的加班情况进行例行监督检查,同时按规定将本单位人员的加班情况报至人力资源部。 (二)各部门(下属公司)负责人应承担控制本部门年度加班时间总量的责任,每年年初,各部门需根据各单位自身的实际情况,向公司提交年度加班计划,报公司分管领导和总经理核准,加班时间原则上控制在批准的年度总加班小时以内。 (三)人力资源部协助各部门做好员工加班管理工作,不定期检查加班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对加班异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人力资源部负责《加班申请单》和加班结算方式的最终审核,负责加班工资的计发和累积调休小时数的核定;负责每季度统计各部门加班执行情况并通报给各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 第八条加班种类 (一)工作日加班:即在工作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时间工作。 (二)双休日加班:即安排在每周六、日的工作。 (三)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即安排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工作。 第九条加班审批程序 (一)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须事先在公司OA系统上填写《加班申请单》,注明加班时间及理由,并经部门负责人及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二)遇紧急情况的,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可先实施加班,并在加班后下一个工作日内补填《加班申请单》。 (三)任何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加班审批手续的,均不视为加班,不计发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四)员工加班后,需及时填写实际加班时间,再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确认后,提交人力资源部审核。 第十条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加班工作安排,没有办理请假手续而不加班者,当天应加班的工时按旷工处理。 第十一条以下情形不视为加班: (一)因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出现迟到、早退或离岗等原因造成不能完成当日工作需延长工作时间的;

公司员工加班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加班管理制度 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

加班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责任: 各部门主管、经理 第四条程序内容: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但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支付相应(工作日)加班补贴或者 (假日)加班费。 第五条加班申请及记录 1.工作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天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 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 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 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 钟点。 2.周末加班者,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星期五的下午六点 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 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 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3.假日加班者,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下午六点 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 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 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4.严格执行:为了更好地培养大家做计划的好习惯,公司将强制执 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交出加 班申请的员工,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5.加班时数: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请表上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 小时数,实际加班时数与计划不能相差太远,部门主管和领导需 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6.紧急任务: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包括分公司员工), 相 关部门主管或经理要加以额外的说明. 7.领导出差: 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签名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 首先要在按照规定时间把未曾签名的加班申请表交到相应的人事 管理部门,同时相关领导把批准意见email致相应的人事管理人员,总部为*@*, 分公司为各地办公室主任或考勤管理人员. 8.加班打卡: 无论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 卡,记录加班时间。 第六条加班工资计算 1. 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包括制作人)不享受加班补贴以及加班费。 2. 工作日工作到晚上8点以后(即加班2小时以后),付给其本人50 元加

公司员工加班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加班管理制度 、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员工的加班管理,旨在合理安排工作任务,充分利用工作时间,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公司对加班管理的严格化、规范化、透明化;保证公司运营的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公司非工程项目部员工确因工作需要加班,适用本规定。 2.中层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不适用本规定。 三、加班的分类和程序: 1.加班: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部门领导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加班分为两种:即计划加班和应急加班。因工作岗位不能断续,需周末或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称为计划加班。正常工作日内因工作繁忙、临时性工作增加需要在规定时间外继续工作,或休息日突发事件称为应急加班。 2.员工因个人原因在8小时的工作时间内未完成规定的本职工作,而导致加班,其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才予批准。 3.计划加班员工应填写《加班申请单》(附表),经部门主管同意签字后,送交行政部审核备案,方可实施加班。 4.特殊原因(下班之后因紧急事件加班,或休息日突发事件加班的)可以事后补填《加班申请单》;非特殊原因一律不得事后补填,否则不认定为加班。 5.无论是工作日、公休日或者法定节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每月由行政部统计加班情况。 四、加班原则: 1.效率至上原则: 公司鼓励员工在每天8小时工作制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原则上不安排加班,由于部门工作需要必须加班完成的工作,按照加班审批程序进行。员工

需有计划的组织展开各项工作,提高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才予批准。 2.加班时间限制: (1)周一至周六工作日内,因工作需要延长工时不超过1小时的不计入加班; (2)每月累计加班不应超过36小时,超过36小时按36小时计算。 3.健康第一原则: 在安排加班时,必须结合加班人员身体状况,对加班频次、时间长短及与正常上班时间的间隔做出合理安排,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 4.调休优先原则: 员工加班后,原则上优先安排调休。 五、加班定义与分类: 1.加班: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上级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 2.加班事由: (1)原定工作计划由于非自己主观的原因(如临时穿插了其它紧急工作等)而导致不能在原定计划时间内完成又必须在原定计划内完成的。 (2)临时增加的工作必须在某个既定时间内完成的。 (3)某些必须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也要连续进行的工作。 (4)某些限定时间且期限较短的工作。 (5)其他公司安排的加班(加点)工作。 3.按公司规定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一)继续工作均算加班。 4.值班不属于加班,对被安排值班的员工。(值班是指公司为临时 负责接听电话、协调、值守、防火、防盗或为处理突发事件、紧急公务处理等原因,安排有关人员在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时间内进行的值班,它一般不直接完成工作任务。)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认定为加班:

公司员工加班制度

公司员工加班制度 公司员工加班制度 第一条目的:为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适用于酒店全体员工 第三条程序内容:酒店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但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酒店支付相应(工作日)加班补贴或者(假日)加班费。 第四条加班申请及记录1、工作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天下午5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经办,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2、周末加班者: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星期五的下午5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经办,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3、假日加班者: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下午5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经办,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4、严格执行:为了更好地培养大家做计划的好习惯,酒店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交出加班申请的员工,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5、加班时数: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请表上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实际加班时数与计划不能相差太远,部门经理和主管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6、紧急任务: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 相关部门主管或经理要加以额外的说明,当日值班经理确认。 7、加班打卡: 无论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第六条加班工资及调休计算 1、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不享受加班补贴以及加班费。 2、加班2小时以上,付给其本人日工资50%加班补贴;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付给其本人全部工资的200%。

公司加班管理制度规定

工程技术部、运维部加班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工程技术部和运维部工作人员。业务人员加班不计算加班工资。 二、加班的含义及原则 (一)含义:加班指在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部门负责人指定,必须额外工作的,(加班前)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并于当天加班后(即确定准确的加班时长后)提交加班申请称为加班。 (二)原则: 1.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8:30-17:30)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原 则上不提倡加班,如因客户或部门负责人要求,工作周期内,确实不能完成工作的,可向部门负责人提交加班申请。 2.如因本人原因(工作不熟练,工作时间内懈怠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务)需延长工作 时间或因本人工作疏忽需返工等,不计入加班核算范围。 3.严格控制加班时长,保证员工的休息时间(原则上,单名员工每天加班时间最多不 超过4小时,每月累计最多不超过50小时,确有因工作需要超过时长规定的,需向部门负责人与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及财务部负责人说明原因,经综合办公室及财务部批准后,方可计算超时部分加班工资)。 4.加班时间以1小时为单位计算,取整加班小时数,(如3.5小时:计3小时,2.8小时: 计2小时)加班当月,可选择次月调休或当月计算加班工资两种方式。次月未调休的,自动按加班计算加班工资。 5.加班工资计算: 周一至周五:加班工资=基本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 周六至周日:加班工资=基本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 说明:加班工资的核算以本人基本工资为基数,基本工资为工资总额的40%。财务人员在核算加班工资时,需按以上公式计算,计算加班时长时(加班小时数),应扣除调休时间,并核对员工上、下班打卡时间),员工申请加班时长与上、下班打卡时

公司加班管理制度规定 (最新)

公司加班管理制度规定 (最新) 一、总则 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非提成人员及非提成工作的工作人员。 二、加班的含义及原则 (一)含义:加班系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 者,称为加班。 (二)原则: 1.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如因 处理工作时间内未完成的本职工作或本人工作疏忽而未完成的工作,不计加班。 2.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的时限,保证员工的休息时间。 3.加班时间以0.5小时为单位计算,累计4小时为0.5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并 以此作为计算加班补贴和调休的依据。(加班时间累计或累计后的零头按四舍五入) 4.因公司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加班的,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服从命令。 5.加班部门如需其它部门配合或提供相关资料,应于工作时间内提前通知相关部门以便安排配 合工作。 三、加班申请及记录 1. 工作日加班: 需在实际加班当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2. 双休日加班: 员工需在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如实填写《加班申请单》, 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3. 节假日加班: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 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4. 公司统一安排加班者: 不需另外填写《加班申请单》,由行政部统一汇总。

为了更好地培养员工做计划的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提前递交加班申请的员工,原则上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5. 紧急任务: 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 员工需在加班后实际上班的第一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相关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要在加班申请单上加以说明。 6. 领导出差或公出: 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审批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通过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征得领导的同意,并按照规定把未审批的《加班申请单》待领导回来时补签。 7. 加班打卡: 无论是工作日、双休日或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四、以下几种情况不算加班: 1、因业务不熟练而延长工作时间; 2、正常工作时间以外阅读技术材料或参加培训; 3、正常工作时间以内参加培训导致8小时以外工作的; 4、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公司或公司以外的有关部门组织的公共活动的; 5、员工出差期间不应申报加班; 6、其他情况。 五、统计 行政部在每月末汇总加班统计,并作为安排调休和发放加班补偿的依据。 六、加班补偿 1.员工平时零星加班以及周末加班或公司项目的紧迫需要而统一强制性加班,原则上都 采取调休的方式进行补休。 2.安排员工在法定节假日(五一/国庆/元旦/清明/端午/中秋/春节)加班,采取发放加 班工资的方式进行补偿。 3.员工因为自身工作安排需要延迟下班,或工作时间内未完成本职工作而延迟下班,延 长的时间不计加班。 4.由于公司的原因加班后在一年内不能安排员工调休的,公司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发放 加班补贴。 5.周末加班补偿方式有调休和加班补贴两种,当月加班补休或补偿公司根据工作紧张程

2020公司加班管理制度

2020公司加班管理制度 为提高效率,兼顾公平,对员工额外劳动进行合理补偿,保障员工身体健康,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部门主管负责对本部门人员的加班管理和加班情况进行例行监督检查,同时按规定将本部门人员的加班审请提前报至行政部。 2、行政部协助各部门作好员工加班管理工作,不定期检查加班管理制度在各部门的执行情况,对加班异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部门主管负责对所管部门加班的人员、频次、时间安排进行建议,行政部和总经理进行审批。 (所有)员工。 1、效率至上原则。各部门须有计划的组织设计工作、跟进设计流程,提高设计效率和设计质量,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 2、健康第一原则。各部门在安排加班时,必须结合加班人员身体状况,对加班频次、时间长短及与正常上班时间的间隔做出合理安排,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

1、设计部门只有在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紧急设计工作项目,按正常设计流程无法完成的工作,才能允许员工加班: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认定为加班: ⑴由于正常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及时完成或工作效率低而需延长工作时间或利用公休日、节假日完成的; ⑵因客户投诉创意方案及设计质量问题,需重出方案及需重大调整的反复设计和修改工作; ⑶工作时间处理日常工作1个小时以内的; ⑷开会、培训、应酬、出差的; ⑸内勤人员(含销售部、行政部等)日常工作处理日或接待公司客户延时工作的; 1、要求加班前,首先员工自愿提出加班,应经上级主管部门主管同意后才可执行。

2、加班前填报《加班申请表》(见附件),写明加班时间、内容及预计完成时间,由部门主管签署审核意见。 3、下列行为不享受加班补贴: ⑴核对发现没有加班记录或与加班记录不一致的行为;(无论是工作日、公休日或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均需如实记录上下班时间。行政部核算加班工时,需将员工的加班申请与实际打卡时间统计核对)。 ⑵不办加班审批手续和未经批准擅自加班的行为; ⑶学徒、试用、实习等待岗人员; 4、加班时限控制 ⑴不安排女员工在怀孕期或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期间加班; ⑵员工加班工作日一般每日不超过4小时; ⑶员工每个月加班时间一般不得超过48小时。

加班管理办法

加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加班规定 第二条加班原则 1.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原则上不提倡加班。 2.如因处理工作时间内未完成的本职工作或本人疏忽而未完成的工作而增加的工时,不计加班。 3.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的时限,保证员工的休息时间。 4.加班时间以0.5小时为单位计算加班补贴和调休。 (加班时间累计或累计后的零头按四舍五入) 5.因公司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加班的,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服从命令。 6.加班部门如需其它部门配合的,应于工作时间内提前通知相关部门以便安排配合工作。 第三条加班申请 1.工作日加班:需在实际加班当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2.双休日加班:员工需在星期五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3.节假日加班: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4.紧急任务: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 员工需在加班后实际上班的第一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相关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要在加班申请单上加以说明。 5.加班打卡:所有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如有缺失一项记录者不计加班。 第四条以下几种情况不算加班: 1.因业务不熟练而延长工作时间; 2.正常工作时间以外阅读技术材料或参加培训; 3.正常工作时间以内参加培训导致7.5小时以外工作的; 4.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公司或公司以外的有关部门组织的公共活动的; 5.员工出差期间不应申报加班; 6.其他情况。 第五条加班补偿 1.加班的补偿方式有两种:调休、加班补贴 ⑴员工平时零星加班、周末加班、公司项目的紧迫需要而统一强制性加班,原则上都采取调休的方式进行补休。 ⑵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加班,采取发放加班工资的方式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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