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货物报检单填写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
入境货物报检单
① 在检验检疫机构备案,有权从事报检业务的法人 或其他组织。
② 填写报检单位的中文名称,并加盖报检单位公章 报检单位(加盖公章): 或已向检验检疫机构备案的"报检专用章”
①直通式电
子报检中, 数据发送
的
据和制单的 日期往往不
报检单位登记号: 报检单位在检 报检这批 验检疫机构备 案后取得的 10 位数代码。
货物的报 检员(姓 电话:
报检人员的联 系电话
名)
报检日期:
检验检疫机构接 受入境货物的 收发货人或受 其委托的代理 报检企业报检
日期一般= 受理报检日
②非直通式 电子报检 中,受理报 年 月曰
的日期
检的日期和 企业发送数
检验检疫机构受理报 检
后生成的正式报检 号。电子报检后自动 *
编 号生成的15位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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