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促进办法

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促进办法
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促进办法

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促进办法

根据《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7 号》,《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促进办法》已于2015 年12 月8 日经市政府第46 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 年7 月1 日起施行。[1]

中文名

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促进办法

外文名

Measures for the promotion of Suzhou municipal solid waste classification

性质

地方政府规章

施行日期

2016年7月1日

目录

. 1 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促进办法

. ? 第一章总则

. ?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

. ? 第三章分类和处理

. ? 第四章激励促进

. ? 第五章法律责任

. ? 第六章附则

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促进办法

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推进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

收集、运输、处置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建筑垃圾、餐厨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处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分为下列四类:

(一)可回收物,指适宜回收和再生利用的纸类、塑料制品、玻璃、金属、纺织物、家具、家用电器和电子产品等固体废物;

(二)有害垃圾,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废旧日用小电子产品、废油漆、废灯管、废日用化学品、过期药品、废水银产品、废镍镉电池和氧化汞电池等固体废物;

(三)易腐垃圾,指家庭、农贸市场等产生的容易腐烂的食品加工废料、食物残余、瓜皮果壳、废弃食用油脂、枯枝烂叶、谷壳、藤蔓等居民厨余垃圾、农贸市场有机垃圾、农村可堆肥垃圾;

(四)其他垃圾,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之外的不能单独收集的被污染的纸类、塑料制品、纺织物和灰土等固体废物。

第四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应当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筹规划、循序渐进、覆盖城乡、奖惩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含管委会,下同)应当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协调解决垃圾分类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实施本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督促单位、个人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和源头减量等义务。

第六条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七条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

(一)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循环经济发展等规划,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有关项目的立项核准、备案或者审批工作;

(二)财政部门每年安排专项经费用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并纳入财政预算;

(三)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落实环境卫生专业规划中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的用地选址等规划管理工作;

(四)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用地保障工作;

(五)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新建住房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的指导、监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六)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经分类收集后有害垃圾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学校、幼儿园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和推广工作;

(八)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村可堆肥垃圾制成的有机肥的推广工作;

(九)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的备案等行业管理工作。

第八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配合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指导工作,督促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和居民、村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活动。

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所在住宅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引导居民实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指导督促清洁工人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

环境卫生、物业服务、再生资源和宾馆等有关行业协会应当组织开展本行业内生活垃圾分类活动。

第九条单位应当组织本单位人员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活动,个人应当按照规定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投放。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举报和投

诉。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

第十条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和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生活垃圾分类等环境卫生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纳入规划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用地,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其用地性质。

第十一条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设备的配置标准,县级市(区)市容环境卫生

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设备的配置,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设备,由建设单位负责;

(二)已建住宅区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设备,首次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三)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设备,由产权单位或者使用单位负责;

(四)公共场所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设备,由场所主管部门或者管理单位负责;

(五)农村地区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设备,由县级市

(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第十二条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环境卫生规划要求,设置生活垃圾分类转运和处置设施。

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迁移、改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置设施或者改变其用途。确需拆除、迁移、改建或者改变其用途的,应当依法经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提供临时替代设施。

第三章分类和处理

第十四条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区域,由市、县级市

(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并对外公布。

第十五条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南,并及时进行修订。

垃圾投放时应当按照分类收集容器上注明的标识进行分

类投放。

家具、家用电器等体积较大或者需要分拆处理的大件垃圾,应当按照规定预约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或者其他收运服务单位上门收集。

第十六条本市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责任人制度,责任人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有物业服务的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为责任人;

(二)单位的办公管理区域,产权单位或者使用单位为责任人;

(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为责任人;

(四)农村地区,村民委员会为责任人。

按照前款规定,不能确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责任人的,由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规定落实责任人。

第十七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责任人应当承担下列职责:

(一)建立日常管理制度;

(二)在责任区域范围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知识宣传;

(三)负责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设备的保洁、维修和更换;

(四)指导、监督责任区域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

第十八条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应当定期分类收集、运输,不得将已经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运输。

鼓励定时、定点、定类收集和运输生活垃圾。

第十九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单位应当建立日常管理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分类收集、运输生活垃圾。

第二十条分类收集和运输的生活垃圾按照下列方式进行分类处置:

(一)可回收物应当由依法设立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再生处理;

(二)有害垃圾应当由具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三)易腐垃圾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就地就近生化处置或者交由符合规定的单位集中处置;

(四)其他垃圾应当由符合规定的生活垃圾终端处置单位进行处置。

第二十一条农村地区对可堆肥垃圾进行就地资源化利用,积极推行就地生态处理和沤肥还田,实现生活垃圾减量。

第二十二条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单位应当建立日常管理制度,按照

有关规定和标准处置生活垃圾,保障处置设施设备运行良好。

第四章激励促进

第二十三条本市实行生活垃圾跨区域处置环境补偿制度。使用其他行政区域的生活垃圾终端处置设施的行政区域,应当根据生活垃圾处置数量,向终端处置设施所在的行政区域支付环境补偿费。

市财政部门应当会同市市容环境卫生等部门,制定并调整生活垃圾跨区域处置环境补偿办法。

第二十四条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财政等部门,确定各行政区域生活垃圾年度减量指标,按照目标实现情况对各行政区域进行相应的奖惩。

第二十五条市人民政府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对各县级市(区)政府的垃圾分类工作进行考核,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六条本市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奖励制度。具体奖励办法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等部门制定; 农村地区的具体奖励办法,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制定。

第二十七条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计划,组织、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

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牵头部门,

负责组织实施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计划。

各级行政机关、人民团体、社会团体、新闻媒体、学校和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和动员工作。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通过宣传栏、电子屏、新闻客户端和公共视听载体等设施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

地铁、车站、码头、广场、景区等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应当采取各种形式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

第二十八条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应当优先采购有利于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的产品及再生产品。

第二十九条商品包装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标准,优先选择采用易回收、易拆解、易降解、无毒无害或者低毒低害的材料,减少包装材料的使用量,避免过度包装。

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不得销售、无偿或者变相无偿提供不可降解的塑料购物袋。

宾馆、洗浴等服务性企业应当采取环保提示、费用优惠等措施,鼓励和引导消费者减少使用一次性消费品。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法律、法规、规章已有处罚规定的,

从其规定。

第三十一条市容环境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2016 年7月1 日起施行。[2]

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活动,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南京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以及相关规划建设和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生活垃圾,是指单位和个人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为生活垃圾的废弃物。 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垃圾四类。 工业废物、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按照国家、省和本市有关规定管理。 第四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方针和城乡统筹、科学规划、综合利用的原则,实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市统筹、属地负责。 第五条市、区人民的政府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工作目标

和年度计划,建立相应的资金投入和保障机制,协调解决重大事项。 镇人民的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落实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具体工作,配合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做好相关工作,指导、督促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活动。 第六条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综合协调、检查指导和监督管理。 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职责做好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本办法规定,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第七条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协助镇人民的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动员、组织社区内单位和个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活动,调处矛盾纠纷。 鼓励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活动。 第八条建立价格激励机制,按照谁产生、谁付费,多排放多付费、少排放少付费,混合垃圾多付费、分类垃圾少付费的原则建立生活垃圾收费制度,引导单位和个人进行生活垃圾减量和分类投放。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举报和投诉。

某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附细则

2018年某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附细则)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落实xxxx优化环境“八大行动”总体方案的重要内容,是推进美丽xx建设、促进资源有效利用的重要举措,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途径。为科学、有序、高效推进xx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xx市2018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等文件精神,结合xx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以促进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改善农村环境卫生面貌、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属地负责、部门协作、公众参与、社会监督、因地制宜”的工作原则,扎实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工作,为建设美丽xx、创造美好生活奠定良好基础。 二、工作目标 xx年,xx县xx%以上的建制村(不含规划拆迁村)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原则上要把城郊结合部、两路两侧和集镇周边等重点区域,作为先行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范围。通过积极构建“户分类、村收集、镇分拣、城处置”体系,使分类区域达到群众受益全面、设施覆盖到位、处理运1

行正常、减量效果明显、资源循环利用的目标。同时,进一步加大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置力度,使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率达到xx%以上,力争达到100%。 三、工作要求 (一)因地制宜,合理规划。为便于管理,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农村可烂垃圾(厨余垃圾)纳入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置体系进行集中处置,确保可烂垃圾及时资源化处置;xx 镇按照“就近便利、相对集中”的原则,根据建制村地理位置、人口数量、交通条件、垃圾产出和辐射范围等因素,因地制宜,科学选址,合理规划,设置生活垃圾分拣站(尽量与中转站二合一,选址在乡镇污水管网附近)。xx镇要规划建设分类收集、定点投放、分拣清运和回收利用等其他配套设施。 (二)统一标准,规范分类。农村生活垃圾的分类,农户源头按可烂垃圾(即厨余垃圾,也称有机垃圾)和不可烂垃圾“两分法”进行分类。xx镇按可烂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分法”进行分类。 1.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纸类、塑料、玻璃、金属和织物等适宜回收循环使用和资源利用的废弃物。 2.可烂垃圾(厨余垃圾、有机垃圾)。是指可堆肥的垃2 圾,主要包括剩菜剩饭、菜叶果皮、腐烂瓜果、动物内脏、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二、强化公共机构和企业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三、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综合考虑各地气候特征、发展水平、生活习惯、垃圾成分等方面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实施路径,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四、完善机制,创新发展。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加强技术创新,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垃圾分类效率。 五、协同推进,有效衔接。加强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等环节的衔接,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 六、细化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要求;其中,必须将有害垃圾作为强制分类的类别之一,同时参照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再选择确定易腐垃圾、可回收物等强制分类的类别。 七、投放暂存。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的品种,应按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 八、餐厨垃圾可由专人清理,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并做到“日产日清”。按规定建立台账制度。 九、易腐垃圾应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运输过程中应加强对泄露、遗撒和臭气的控制。 十、根据可回收物的产生数量,设置容器或临时存储空间,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可回收物产生主体可自行运送,也可联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上门收集,进行资源化处理。 十一、动员社会参与。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环保理念,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引导公众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强化教育,着力提高居民的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意识。开展垃圾分类收集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引导公众分类投放。 徐州天画广告有限公司 二0一八年六月六日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二、强化公共机构和企业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三、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综合考虑各地气候特征、发展水平、生活习惯、垃圾成分等方面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实施路径,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四、完善机制,创新发展。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加强技术创新,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垃圾分类效率。 五、协同推进,有效衔接。加强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等环节的衔接,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 六、细化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要求;其中,必须将有害垃圾作为强制分类的类别之一,同时参照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再选择确定易腐垃圾、可回收物等强制分类的类别。 七、投放暂存。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的品种,应按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 八、餐厨垃圾可由专人清理,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并做到“日产日清”。按规定建立台账制度。 九、易腐垃圾应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运输过程中应加强对泄露、遗撒和臭气的控制。 十、根据可回收物的产生数量,设置容器或临时存储空间,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可回收物产生主体可自行运送,也可联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上门收集,进行资源化处理。 十一、动员社会参与。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环保理念,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引导公众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强化教育,着力提高居民的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意识。开展垃圾分类收集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引导公众分类投放。 徐州天画广告有限公司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和处理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和处理 项目建设标准 新建标000-2015 (征求意见稿) 2015 乌鲁木齐 1 / 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自治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项目建设及运行管理,逐步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目标,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保护农村生态环境,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合理确定自治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项目的统一标准,是确定和审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项目的依据之一,是对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督检查的基本尺度。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的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技术规程》 第四条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项目建设应按规划先行、城乡统筹的原则,做到因地制宜,建管并重,政府引导,公众参与,部门联动,协调推进。同时贯彻执行环境保护、资源节约、节能减排、劳动保护、水土保持和安全卫生等有关规定。第五条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工艺技术选择应以本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自然条件为基础,并应考虑其科学技术的发展水平,按服务范围和人口规模合理确定,做到安全卫生、保护环境、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第六条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应坚持“分类收集、定点存放、定时清运、集中处理”。可采用“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市处理”或“适当集中、区域共享”的垃圾收集运输及处理的模式。 第七条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的项目建设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 15

20xx年XX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

XX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为有效提升生活垃圾源头分类行为,切实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和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的日常管理,根据《关于开展XX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X 发(2019) 5号)及上级相关部门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分“组织保障、制度建立、执行情况、加减分”四大项内容,具体评分表见附件。 1、组织保障。建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 创新工作机制,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循序推进。组建日常监督小组,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管。对户分类、投放,村收集、外运,制度制定和执行等情况严格监管,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2、制度建立。制定“一村一方案”,源头分类工作必须严格做到“可追溯”。建立“村对户”奖惩考核办法,办法要体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原则。对农户生活垃圾分类情况等项目打分并公示,原则要求每月至少一次。 3、执行情况。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引导工作,落实农户“三率”(分类知晓率、户分类覆盖、正确投放率)执行工作。落实垃圾分类收运员,每天上户收集可腐烂垃圾,并运至镇可腐烂垃圾处理站。 4、加减分。对各行政村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成效视情况予以加分或扣分。 二、考核方法 考核工作由镇事务办负责,每月不定期实地查看检查,抽取10-20户农户,以明查与暗访的方式进行,发现的问题作相应扣分。考核釆取百分制,每月考核成绩平均分计年终考核得分。 每月考核成绩=100 -每次考核扣分 年度考核成绩=每月考核成绩平均分+附加分

三、考核结果和应用 1、实行通报公示。对各行政村的考核情况汇总后每月度进行公示、通报。 2、纳入年终综合考评。考核结果纳入镇政府对各行政村的综合考评内容,作为评优和生活垃圾分类补助奖励的重要依据。 附件:XX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评分表(基准 分100分)

某公司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XX公司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各单位、部门: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9〕82号)、《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4 号)要求,为有效推进垃圾分类工作,促进企业绿色健康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强公司各部门和所属各单位垃圾分类规范化工作,2019年11月30日前实现办公区域、生产区域全面推行垃圾分类工作,员工对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知晓率、参与率达到100%。生活垃圾实现准确分类投放、暂存,与各类垃圾回收单位按分类进行有效衔接,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并形成长效机制。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发动,开展宣传培训 1.开展阵地宣传。各单位要在宣传栏张贴垃圾分类宣传海报;公司综合管理部组织印制垃圾分类宣传手册,并发放到每名员工;各单位负责清洁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责任部门)要组织专项学习培训,确保每名员工充分认识垃圾分类工作的紧迫性、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垃圾分类的目的、意

义,普及垃圾分类怎么分、如何分,并引导人人参与分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拓宽宣传领域。充分发挥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作用,结合党员活动、工会活动、团员活动等,发挥党员志愿者、青年志愿者、巾帼志愿者的模范先锋作用,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带头做好垃圾分类的实践者、宣传员、督导员,引导身边的人参与垃圾分类规划化工作。各单位应将垃圾分类的宣传纳入基层党建、团建等活动中。 3.巩固宣传成果。各单位责任部门应不定期开展垃圾分类应知应会测试,鼓励开展垃圾分类相关的趣味活动,提升并巩固员工的垃圾分类意识和知识。 (二)落实责任,合理配置分类设施 1.各单位、部门原有的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可以利用的,应按照四分类(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完善并规范标志标识,根据实际情况增设或更换规范的分类垃圾桶。 2.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的办公场所和生产场所规划分类垃圾桶的设置。 3.各单位、部门办公室内已经配备了塑料垃圾桶的,根据实际情况可暂不取消,但只能投放可回收垃圾。 4.各分类垃圾桶必须有密封盖、防渗漏、防蝇、防鼠、并便于搬运、不得外露外泄。 (三)先分类、后清运

陇西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陇西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改善生活环境,遵循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生活垃圾,是指单位和个人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弃物。 第三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遵循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原则。 第四条县住建局是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专项规划以及处理设施建设专项规划,拟定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和管理目标,指导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以及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考核和监督。巩昌环卫管理站、文峰环卫管理站负责我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具体工作。 第五条县综合执法局牵头落实城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具体工作。 第六条县商务局负责对可回收物的回收和综合利用进行监督管理;县环保局负责对有害垃圾的运输、处理等进行监督管理;县住建局负责在建工程配套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纳入规划设置要求,并对物业公司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县教体局负责向中、小学、幼儿园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

培养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县交通局、县旅游局、县文广局负责督促相关单位在其服务和管理的范围内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和督导工作;其他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本办法的规定,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企事业单位在县综合执法局的指导下,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居(村)民委员会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指导工作,协助组织辖区内的单位和个人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在所在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动员小区居民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督促小区保洁人员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 第八条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生活垃圾分类与减量的规定,减少生活垃圾产生,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履行生活垃圾产生者的责任。 第二章分类投放 第九条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具体按照以下标准分类: (一)可回收物,是指废弃的纸张、塑料、金属、纺织物、电器电子产品、玻璃等可资源化利用的物质; (二)厨余垃圾,是指废弃的剩菜、剩饭、蛋壳、瓜果皮核、茶渣、骨头等在日常生活中产生的易腐性垃圾; (三)有害垃圾,是指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

XX村垃圾分类工作实施的方案及环卫工作制度.doc

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实践贯科学发展观,逐步实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实现“建设美丽XX村”目标,有序推进垃圾分类工作,XX村支村两委广泛征求意见、认真分析研究,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村域平台,强化村民参与度基础,以“清洁卫生、无害处理、简便实用、群众欢迎”为基本要求,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操作标准,以农村生活、生产垃圾集中处理为主要内容,探索实施垃圾分类处理的有效运行模式,形成农村卫生保洁长效机制,改善农村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巩固新农村建设成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环境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形成卓有成效的农村卫生保洁长效机制,实现“农村居民环保意识全面增强,农村环境明显改善”的目标。 具体目标任务:按照“一年试点启动,两年面上推开,三年大见成效”的工作思路,大力开展垃圾分类处理工作,达到“六个基本没有”:(1)农村房前屋后基本没有零星垃圾;(2)农户庭院基本没有流淌污水;(3)村内、集镇基本没有散放垃圾;(4)河塘水面基本没有漂浮垃圾;(5)村间道路基本没有裸露粪便;(6)公路沿线基本没有塑料垃圾。

(一)近期目标:用3个月时间,初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生产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其中肉菜市场垃圾减排量60%,学校垃圾减排70%,主干道路面垃圾减排40%。 (二)中期目标:用1年时间,坚持源头减量、分类减排、资源利用,促使全村垃圾分类减排体系日趋完善,垃圾资源化产业较为完备,形成资源分类收集、运输、处理、资源化利用相对比较完整的回收体系。 (三)远期目标:用3年时间,建立和完善“思想引导、专人组织、人人参与”的工作机制,初步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目标。 三、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垃圾分类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结合我村实际,成立XX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袁福华同志兼任,各村民小组组长及妇女组长任成员。办公室主要负责方案制定,垃圾分类工作宣传发动,检查评比等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四、工作任务 (一)广泛宣传发动 1、对村民进行垃圾分类宣传动员 村对每家每户居民派发垃圾分类宣传单张、分类指引表、致村民公开信、宣传册子、宣传光碟和分类桶。在村民服务中心、主要道路旁张贴垃圾分类的宣传画报,宣传垃圾分类理念,引导

河南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实施方案(2018年)

河南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实施方案(2018 年)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河南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实施方案(2018年)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入贯彻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为加快建设美丽河南、让中原更加出彩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政府推动、全民参与。落实市县政府主体责任,强化公共机构和企业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居民和社会各界养成自觉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2.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各市县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投放习惯、垃圾成分等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实施计划,合理确定实施路径,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3.完善机制、创新发展。建立有效激励机制,大力宣传,提高居民分类意识,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大力推进思路创新、技术创新和设备创新,提高垃圾分类效率及覆盖范围,促进资源循环利用。 4.协同推进、有效衔接。强化源头管控,加强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等环节的衔接,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规、政策制度和标准体系,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初步形成全社会参与的浓厚氛围。郑州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95%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开封、洛阳、焦作、安阳等4个省辖市城区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5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20%以上;其他省辖市城区,以及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市县全面启动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范围和内容 (一)实施区域。2020年底前,在全省所有省辖市城区范围内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鼓励和支持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市县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二)主体范围。实施垃圾强制分类区域内的以下主体,负责对其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分类: 1.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 2.相关企业。包括宾馆、饭店、旅游景区、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 (三)强制分类内容及相关要求。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加快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细化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学校(含高校)等公共机构要带头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体责

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

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生活垃圾,是指单位和个人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以及法律、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弃物。 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市政污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废弃物、医疗废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危险废物等废弃物的管理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粪便、动物尸骸、居民家庭装饰装修废弃物、绿化垃圾、餐饮垃圾(含废弃食用油脂)等废弃物的管理规定另行制定。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以及相关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应当遵循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市场运作的原则,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步骤推进,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全流程体系建设,逐步实现资源回收全利用、原生垃圾零填埋。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回收利用、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等政策措施,保障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人员配置和资金投入,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目标。 第六条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市商务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建立本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制定相关技术规范和再生资源回收目录,提高资源回收利用率。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方案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方案 姓名:XXX 部门:XXX 日期:XXX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各乡镇(街道)要根据本方案的计划安排,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制定符合各村实际、切实可行的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工作实施计划。因地制宜的确定生活垃圾处理终端设施的布点、规模、处置区域,科学选择适用的处置模式,合理配备保洁员(分拣员),整体推进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处理试点工作。 (二)突出重点,梯度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可采取一村一建或多村合建等方式,达到“建成一点、辐射一片”的目的;在安排上,应以特色精品村、中心村、美丽乡村示范村、历史文化村落等为切入口,通过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处置等,使日常生活垃圾的收运处置减量明显,社会效益明显。 (三)完善制度、确保长效。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全面落实农村生活垃圾“四分四定”制度,即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和定点投放、定时收集、定车运输、定位处理,并将其纳入村规民约。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和引导,逐步形成生活垃圾自觉分类投放的良好意识,从源头上把好分类关。 (四)技术创新,安全运行。以“适用、先进、安全”为方向,积极探索建立垃圾分类APP远程管理系统和管理体系,推进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处理技术创新,引进合理的垃圾分类回收、分拣处置方法和垃圾资源化利用设备,加强分类收运、处置设施运营监管,严格控制分类收集、分类处置过程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第 2 页共 9 页

二、目标任务 在XX年的基础上,新建垃圾分类处理村28个,使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村覆盖率提高15%以上;同时,建成3个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示范乡镇和21个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示范村(具体名单见附表)。 三、实施办法 牢牢把握“源头一分钟、中间一把尺、最后一公里”三个环节,落实垃圾分类处理部门统筹、乡级组织、村级实施三级责任,抓好健全体系、完善设施、宣传培训三个重心,切实开展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 (一)分类办法 现阶段将生活垃圾按照可腐烂(堆肥)和不可腐烂(堆肥)进行分类。有条件的村可以对不可腐烂(堆肥)垃圾进行细分,分为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等。 1.可腐烂(堆肥)垃圾。主要包括剩菜剩饭、菜叶果皮、腐烂瓜果、动物内脏、零食碎末等生活垃圾,以及作物秸秆、枯枝烂叶、谷壳、笋壳、残次水果和饲养动物粪便等生产垃圾。采用生物发酵制肥资源化处置设施或太阳能垃圾减量化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2.不可腐烂(堆肥)垃圾。包括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三类: (1)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废纸、塑料、玻璃、金属和布料五大类。废纸:主要包括报纸、图书、包装纸等,纸巾和厕所纸由于水溶性太强,不可回收。玻璃:主要包括各种玻璃瓶、碎玻璃片等。金属物:主要包括易拉罐、罐头盒等。可回收垃圾经垃圾超市回收后由废旧物品公司或专收废旧物品人员联系收购,一般由村卫生保洁员(分拣员)负 第 3 页共 9 页

xx年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活动方案

方案:________ xx年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活动方案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 页共11 页

xx年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活动方案 xx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活动方案(一)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是实施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步骤,对于改善人民环境,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创建节约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不仅关系到城市的文明程度和城市形象,也是城市生态环境建设最基础的工作,更是一项利国利民的事业。垃圾是放错地方的资源。然而垃圾的回收与利用却被垃圾分类这一问题所限。当今社会,垃圾回收并非技术问题,而是人们没有较强的垃圾分类回收的意识。我校响应上级部门“垃圾分类,环保节能”的号召,举行“垃圾分类,你我有责”主题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的主题 垃圾分类,你我有责 二、成立学校“垃圾分类,你我有责”主题活动的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各部门负责人(成员):xx、xx 教育教学方面: 宣传、氛围与少先队活动方面: 第 2 页共 11 页

校园环境与后勤补给方面: 各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贯彻落实垃圾分类各项工作,全校师生积极配合,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三、活动的宗旨 通过宣传垃圾分类的意义提升同学们对垃圾分类这一实际问题的重视;宣传分类垃圾的具体做法,引导同学们正确地进行垃圾分类,保护环境;最后以标记垃圾桶等方式提醒同学们时刻注意垃圾分类回收问题。 四、活动时间 xx年x月x日 五、活动目标 1.知道垃圾分类的意义和标准,了解可回收垃圾、生活垃圾和有害垃圾都包括哪些。让学生了解生活中有哪些垃圾,知道垃圾分类的意义和标准,了解可回收垃圾、生活垃圾和有害垃圾都包括哪些。 2.在日后生活中能够分类投放各类垃圾,树立环保意识。 3.在课堂上通过提出问题、设置竞赛,引导学生讨论、设计方案、表达,培养探究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培养科学思维的素质。培养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 六、活动形式 第 3 页共 11 页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垃圾分类工作 实施方案 一、活动简介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是实施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步骤,对于改善人民环境,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创建节约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不仅关系到城市的文明程度和城市形象,也是城市生态环境建设最基础的工作,更是一项利国利民的事业。 本项活动主要是通过讨论、探究、设计方案等形式让学生们知道垃圾分类的意义和标准,了解可回收垃圾、生活垃圾和有害垃圾都包括哪些,从而引导学生重视环境保护,注意节约资源。 二、活动目标 (一)知识与技能 1.知道垃圾分类的意义和标准,了解可回收垃圾、生活垃圾和有害垃圾都包括哪些。 2.在日后生活中能够分类投放各类垃圾。 (二)过程与方法 1.通过提出问题、设置竞赛,引导学生讨论、设计方案、表达,培养探究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培养科学思维的素质。 2.培养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 (三)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1.培养学生的探究精神。

2.树立环保意识 三、重点难点 重点:让学生了解生活中有哪些垃圾,知道垃圾分类的意义和标准,了解可回收垃圾、生活垃圾和有害垃圾都包括哪些。 难点:让学生设计垃圾分类方案。 四、活动准备 1.组织准备: 3人一组,共分4组 一人作组长,主要负责上讲台汇报;一人主要负责设计方案; 一人负责记录活动情况,填写《活动报告》,并且作时间控制。 2.器材准备: 写字白板一块、《垃圾分类》活动报告(每小组一份)、笔、 《垃圾分类》PPT课件、多媒体设备 五、活动过程 (一)介绍活动导入 1.活动形式介绍 欢迎小朋友参加活动!本次活动以小组竞赛为形式,通过讨论、游戏、探究、设计方案、分享等方式让小朋友了解垃圾分类的意义和标准,从而树立环保意识。 给两分钟时间准备:请小朋友分成四组,给小组命名,准备才艺表演。两分钟后抢答,小组派代表上讲台报组名,并写在白板上。 【评分规则】(1)按上台顺序倒记分:第一位小组上讲台报组名的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和《2020年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行动方案》,有效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成效,根据《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查评价办法(2020年修订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16个行政村(社区)。 二、考核项目 围绕生活垃圾分类全程体系,主要从体制机制、组织动员、宣传教育、社会满意度、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置、特色工作等方面每月进行督查(具体考核细则见附件1、2)。 三、考核内容 (一)体制机制。各村(社区)配置不少于1名垃圾分类专职人员,健全分类组织网络,有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及检查办法,建立垃圾分类工作台账。每月对自然村庄(居民小区)考评不少于一次,形成红灰榜和光荣榜进行公布,并在每月20日之前报送镇环境卫生指导中心。

(二)分类设施。各村(社区)合理设置生活垃圾分类亭,配套完善分类投放设施,规范标识标牌,日扫码率达95%以上。7月底前每个行政村建成不少于1个“千村美居”定时定点投放自然宅基。合理设置建筑装修垃圾、大件垃圾、园林绿化垃圾、田间垃圾临时堆放点。 (三)分类收运。有分类收运队伍,严格按照“不同人员、不同车辆、不同要求、不同去向”的分类收运机制进行分类收运,有自然村分类收运队伍、时间、频次、去向等信息公示。 (四)宣传教育。建立村级垃圾分类宣讲队伍及志愿者队伍,定期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活动,每年至少开展2次“地毯式”入户宣传,垃圾分类工作居民知晓率达到95%以上。建立村、社区垃圾分类宣传阵地,各类型分类场所有垃圾分类宣传氛围。 四、考核方式 1、考核采取月度暗访、季度督查、年度考核三种形式(随机抽取3个点位),检查结束后书面通报检查情况。 2、对暗访、督查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各行政村,并限期落实整改,每月逐个销号。同时,对月度考核中后三位的行政村在下月组织“回头看”。

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政府令292号 《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已经2013年4月1日市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 市长:季建业 2013年4月5日 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活动,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南京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以及相关规划建设和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生活垃圾,是指单位和个人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为生活垃圾的废弃物。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垃圾四类。 工业废物、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按照国家、省和本市有关规定管理。

第四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方针和城乡统筹、科学规划、综合利用的原则,实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市统筹、属地负责。 第五条市、区人民政府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工作目标和年度计划,建立相应的资金投入和保 障机制,协调解决重大事项。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落实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具体工作,配合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做好相关工作,指导、督促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活动。 第六条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综合协调、检查指导和监督管理。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职责做 好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本办法规定,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第七条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协助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动员、组织社区内单位和个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活动,调处矛盾纠纷。 鼓励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活动。 第八条建立价格激励机制,按照谁产生、谁付费,多排放多付费、少排放少付费,混合垃圾多付费、分类垃圾少付费的原则建立生活垃圾收费制度,引 导单位和个人进行生活垃圾减量和分类投放。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举报和投诉。 第十条支持社会资金投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循环利用以及相关科技研发。对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和奖励。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 第十一条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和改革、环境保护、国土资源等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环境卫生专业规划,明确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的布局以及生活垃圾流向和流量,报市人 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编制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应当征求专家和社会公众意见。 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组织制定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管 理计划,报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涉及设施建设的,应当与所在地控 制性详细规划相衔接。

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物质消费水平大幅提高,我国生活垃圾产生量迅速增长,环境隐患日益突出,已经成为发展的制约因素。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可以有效改善企业环境,促进资源回收利用,打造美丽企业。根据相应文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生活垃圾减量化为核心,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以垃圾源头分选分投,多途分运为手段,以厨余垃圾收集处理为突破口,科学化分运、优化垃圾。强化企业员工对环境的保护意识,提高企业环境,致力打造美丽企业为目的开展企业垃圾分类工作。 (二)基本原则。 政府推动,全民参与。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强化企业示范带头作用,引导企业员工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企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综合考虑各企业文化、发展水平、生活习惯、垃圾成分等方面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实施路径,有序推进企业生活垃圾分类。 完善机制,创新发展。充分发挥企业管理措施,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相关的考核机制,加强宣传力度,利用各种方法提高垃圾分类效率。

(三)主要目标。通过企业生活垃圾分类使员工养成垃圾分类的好习惯,提高企业环境,带动农村以及社区内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工作,大大推动全民垃圾分类这股潮流。 生活垃圾分类明细: 1.有害垃圾。 主要品种。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厨余垃圾。 主要品种。包括:相关单位食堂、宾馆、饭店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3.可回收物。 主要品种。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4.其他垃圾。 主要品种。包括:除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之外的生活垃圾都称为其他垃圾。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2020)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2020) 各处室、直属单位,旅游文化服务中心: 现将《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与文化体育局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切实抓好落实。 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与文化体育局 2020年6月23日 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与文化体育局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为有效推进我局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营造一个干净整洁的办公环境,根据《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平潭综合实验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的通知》(岚综管综〔2019〕194号)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平潭综合实验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岚综管综〔2019〕138号)有关要求,特制订本制度,请遵照执行。 一、垃圾的分类 严格按照三分法分类:即有害垃圾(红色桶)、可回收物(蓝色桶)、其他垃圾(灰色桶)。 (一)有害垃圾:是指含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垃圾,包括电池(蓄电池、纽扣电池等),废旧电子产品、废旧灯管灯泡、过期药品、过期日用化妆用品、染发剂、杀虫剂容器、除草剂容器、废弃水银温度计、废油漆桶、废打印机墨盒、硒鼓等。 投放时要保证废弃节能灯管及日光灯管不破损,普通干电池(五号、七号等电池)不属于有害垃圾,要投放至其他垃圾桶。 (二)可回收物:是指再生利用价值较高,能进入废品回收渠道的垃圾,包括纸类(报纸、传单、杂志、旧书、纸板箱及其他未受污染的纸制品等)、金属(铁、铜、铝等制品)、玻璃(玻璃瓶罐、平板玻璃及其他玻璃制品)、除塑料袋外的塑料制品(泡沫塑料、塑料瓶、硬塑料等)、橡胶及橡胶制品、牛奶盒等利乐包装、饮料瓶(可乐罐、塑料瓶等)等。 可回收物请确保未受污染,饮料瓶牛奶盒中的残液倾倒干净。 (三)其他垃圾:是指除有害垃圾、可回收物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包括各种易腐垃圾、受污染与无法再生的纸张(纸杯、照片、明信片、相册、卫生纸等)、塑料袋与其他受污染的塑料制品、废旧衣物与其他纺织品、妇女卫生用品、一次性餐具、贝壳、烟头等。 二、垃圾定点设置及垃圾分类存放 (一)本局共设置分类垃圾桶6个(含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及有害垃圾桶),分别位于楼层两侧茶水间及第二会议室。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实施方案 (2)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乡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机制建设,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从根本上解决我乡农村面源污染问题,根据省、市、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会议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公共环境卫生和群众健康、防止环境污染为宗旨,结合灾后重建、新农村建设,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加快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建设,深入推进乡、村环境综合治理,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和发展环境,促进全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苍溪。 二、基本原则 (一)改善民生,保护环境原则。全乡农村生活垃圾的收运和处置要围绕改善和提高全乡居民生活环境质量、削减垃圾污染、保护环境展开,努力构建“城乡统筹、技术合理、能力充足、环保达标”的垃圾处理体系。 (二)统一规划,因地制宜原则。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处置设施由乡、村、所统一规划。结合人口聚集程度、自然地理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生活垃圾成分、性质与情况,因地制宜的建设具有污染防治措施的垃圾处理设施。

(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鼓励和推广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处置,鼓励垃圾资源再利用。 三、处理方式 (一)合理选择垃圾处理模式。针对我乡地处连片山区、幅员较广、农户居住较分散、交通不方便的特点,我乡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突出农村沼气特色,主要采取三种模式。 1.乡镇集中处理模式:采用“户分类—组集中—村收集—乡处理”模式,适用于距离场镇较近的村社。 2.村集中处理模式:采用“户分类—组集中—村收集—村处理”模式,适用于距离乡镇场镇较远、地处偏僻、交通不便、人口较少的村社。 (二)实行垃圾分类处理。对农村生活垃圾的分类以农户自行分类为主,村组专业队伍分类收集为辅。 1.农作物秸秆、菜叶、畜禽粪便等,采用农田免耕技术、发酵堆肥、沼气净化等方式进行处理,还田还园; 2.金属器物、纸板、书报、塑料制品、玻璃等废弃物,可由废旧物资回收企业进行回收再利用; 3.不可回收利用的垃圾,由垃圾处理场进行填埋处理; 4.建筑垃圾、陶片渣土等采取就地填坑铺路、定点倾倒方式处理。 5.医疗垃圾、农药包装瓶(袋)等有毒有害垃圾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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