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朔集团公司困难职工帮扶管理方案计划办法

平朔集团公司困难职工帮扶管理方案计划办法
平朔集团公司困难职工帮扶管理方案计划办法

平朔集团公司困难职工帮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以下简称“帮扶中心”)是公司深入实施“温暖工程”、开展对困难职工帮扶救助的组织机构,是工会为党政分忧、直接服务困难职工的“窗口”,也是提升工会地位、扩大工会影响、体现工会作为的“品牌”。

第二条帮扶中心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困难职工服务,成为困难职工表达愿望和诉求的渠道,成为困难职工保障机制的有益补充,解决实际问题的阵地,维护困难职工合法权益的平台。通过帮扶,给困难职工解决燃眉之急,充分感受到精神和生活的温暖,进一步促进公司送温暖工作常态化、长效化,保持企业和谐稳定。

第二章帮扶中心组织机构

第三条为加强对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的领导,帮扶中心成立领导组:

组长: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总经理

常务副组长: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副组长:公司所有副总经理、总会计师

成员:由公司办公室、党委工作部、公司工会、财务资产

部、人力资源部、监察审计部、法律事务部、企业管理部、社保中心及各基层工会负责人组成

帮扶中心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工会,具体业务设在工会劳动保护部。

办公室主任:公司工会主席(兼)

副主任:公司工会副主席(兼)

成员:由公司工会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三章帮扶中心的职责

第四条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工会关于开展送温暖活动的文件精神,全心全意地贯彻“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会工作指导方针,依法维护困难职工的合法权益,千方百计为困难职工排忧解难。

第五条建立困难职工档案并实行动态跟踪管理。要经常深入困难职工家中对困难职工的基本情况、致困原因等进行调查摸底,详细记录。

第六条为困难职工提供服务,做好对困难职工的来访接待、政策咨询、解疑释惑工作,把困难职工反映的问题及时反馈到帮扶中心领导组,以便得以处理和解决。

第七条对公司各单位的困难帮扶工作实行宏观指导。

第八条做好对困难职工大病补助金、特殊救济金和子女金秋助学金的救助工作。

第九条加强帮扶资金的管理,正确、合理地使用帮扶资金。

第四章帮扶的范围

第十条公司在册的合同制员工(系工会会员)且在公司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成立时已捐款,但现已退休的职工除外。对新参加工作的平朔集团公司在册在岗的合同制员工(系工会会员),每年在年初由各单位工会组织一次捐款,标准与往年一样。凡参加捐款的员工,若家庭遇到困难,与公司其他员工享受同等帮扶待遇。

第五章帮扶原则

第十一条帮扶工作原则

1.遵章办事,分类帮扶原则;

2.实事求是,公开公正的原则;

3.区别对待,特困特助的原则;

4.资金救助与精神关怀相统一的原则;

5.有难人帮我,无难我助人的原则。

第六章帮扶中心的资金来源及管理

第十二条帮扶资金来源。公司现有的帮扶资金、利息及其他收入;新参加工作员工的捐款。

以后根据资金使用情况适当采取公司行政拨款或组织职

工捐款的方式对帮扶基金进行补充。

第十三条帮扶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帮扶资金的日常财务收支业务由公司工会财务部门代办,在帮扶中心办公室的领导下,严格执行上级、公司有关财务制度规定及帮扶资金的具体使用要求,建立帮扶资金档案和会计账簿,同时接受上级工会经审部门的审计和监督,定期向工会全委会报告,并向全体职工公示,接受广大职工监督,杜绝各种违规行为,切实把帮扶资金管好、用好。

第十四条建立帮扶基金会,制定章程,加强资金管理,规范运作,规避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可靠,保值升值。

第七章帮扶的方式及额度

第十五条大病补助金。

凡是患特别重大疾病(器官移植),除当年一次性补助50000元外,再按以下程序实施帮扶。

对于职工因患大病(住院医疗费用在3万元以上)或特别重大疾病,医疗费用支出金额较大,超出了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费用及补充医疗实际报销金额和朔州市大病互助中心的互助补偿金等三项合计金额,对本人及家庭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按以下程序申请补助。

一、本人或职工所在单位工会申请,填写《公司大病职工

补助金申请表》,基层工会加注意见;

二、附社保中心职工医疗保险报销单凭证、社保中心补充医疗保险结算审批单凭证及朔州市大病互助补偿凭证等;

三、公司帮扶中心办公室审核;

四、在平朔露矿报进行公示。

五、补助金额:社保中心审核后职工医疗保险报销单报销范围内的费用,扣除社保中心统筹基金支付的金额、补充医疗实际报销金额及朔州市大病互助补偿金三项合计金额之后余额的一定比例(若未参加朔州市大病互助活动,互助补偿金按最高补偿额30000元扣除。)。每年最多补助一次。具体补助比例如下表:

如确实因医疗费用太大,本人还无力承受,由公司帮扶中心办公室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根据费用支出情况给予一定的补助。

第十六条特殊救济金。

一是对于职工本人家中遭遇有天灾人祸等意外,根据情况

一次性补助5000元—20000元;

二是配偶及未婚子女(均无工作)患大病(住院医疗费用在3万元以上),给职工家庭生活和精神造成一定困难的,可由职工本人或职工所在单位工会申请,填写《公司困难职工特殊救济金申请表》(附医院诊断证明,住院医疗费用发票,患病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基层工会把关并加注意见,经帮扶中心办公室审批,给予适当补助。住院医疗费用在3万元—5万元(不含5万元),一次性补助3000元;住院医疗费用在5万元—10万元(不含10万元),一次性补助5000元;住院医疗费用在1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补助20000元。票据当年有效,一年之内只补助一次。一年是以朔州市大病医疗互助活动周期为界限。

第十七条金秋助学金。

一是对于当年被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中专及以上院校录取的职工子女,可由职工本人填写《职工子女金秋助学金登记表》,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经基层工会审核在基层工会留存备案;金秋助学金汇总表由基层工会填写,基层工会领导审批报公司帮扶中心办公室,经公司帮扶中心领导审批后一次性给予金秋助学金1000元;

二是对于当年被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中专及以上院校录取的职工子女,由于家庭人均生活费低于或接近朔州市最低生活保障线以及其他原因至困,无法支付上学费用,可由职工填写《公司困难职工子女助学金申请表》,提供子女录取通知书复

印件,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出具困难原因的情况证明,经公司帮扶中心办公室审批,一次性给予助学补助5000元;

三是对于单亲困难家庭,补助再加2000元;

四是对于一、二中夫妻双方都有工作的困难家庭,申报子女助学金以男方单位申报。

五是补助时间在当年年底前进行,过期不补。

第八章责任追究

第十八条各基层工会对困难职工申请大病补助金、特殊救济金及金秋助学金情况要认真负责,严格按程序审核把关。对于弄虚作假,凡有人举报,一经查实,将追究工会主席及相关办事人员的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修订下发之日起试行,原《办法》同时废止。

第二十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属公司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办公室。

附件:《公司大病职工补助金申请表》

《公司困难职工子女助学金申请表》

《公司困难职工特殊救济金申请表》

《公司困难职工特殊救济金申请表》公司困难职工子女助学金申请表

公司大病职工补助金申请表

公司困难职工特殊救济金申请表

公司职工金秋助学金登记表单位:

工会困难职工帮扶管理规定

工会困难职工帮扶管理 规定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困难员工帮扶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全面、真实、及时地掌握困难员工家庭在生产、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动向,做到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为工会春节慰问困难员工和集体送温暖工作提供可靠依据,减轻因各种特殊情况造成经济困难的员工的生活压力,发扬公司员工团结一心、互帮互助的友爱精神,增强团队的号召力和凝聚力,体现和谐的企业文化氛围。 二、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员工适用 三、权责 本制度由工会委员会制定,各单位照案执行。 四、组织机构 组长: 成员: 五、帮扶程序 1、准确摸底,精准帮扶。公司各单位要认真、全面摸清和掌握本单位困难员工基本情况,杜绝“人情帮扶”“关系帮扶”,切实做到“应建尽建,应退尽退”(含内退员工,退休人员、工亡家属及伤残退休人员原则上不再纳入建档范围)。 2、困难员工帮扶标准 ①、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经行政救助后生活仍十分困难的员工家庭; ②、家庭人均收入不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150%以

内(含),但由于患病、子女上学、残疾、单亲及其它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员工家庭; ③、家庭成员遭遇意外灾害,损失巨大,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员工; ④、单亲丧偶家庭;单身一人且患有重病的;家庭成员中有两人同时患重病的;家庭成员中有一人患重病且有子女在大学就读的; ⑤、具有下列情形的员工家庭,不建立档案:拥有2套以上(含)住宅的,拥有商业店铺或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子女进入高收费私立学校或自费出国留学的,非受雇佣经常使用机动车辆、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的; ⑥、公示上报: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员工,公司工会将进行集体张贴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集团公司工会。 六、困难员工档案管理 1、困难员工档案实行动态管理,随时发现随时上报,随时救助,随时变化随时调整,随时脱困随时撤档; 2、困难员工档案以纸质档案一式两份。 七、困难员工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1、困难员工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 2、困难员工及其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困难证明; 3、本人银行卡复印件; 4、员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大病及各种疾病诊断证明书,需提供市内公立二级(含二级)以上医院诊断和诊治证明及相关医药费用单据(一年内)复印件。(精神病患者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精神残疾人”证明

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有关规定及工作制度

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有关规定及工作制度 困难职工救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 困难职工救助资金本着切实为特困职工办好事、办实事的指导思想,坚持解难济困的原则,经常性地救助因天灾、人祸等特殊原因造成生活难以为继的特困职工。为保证救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现根据有关财务制度及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资金的募集。资金来源主要由政府拨款、社会捐助、工会经费和个人捐赠等多渠道筹集。帮扶中心常年接受社会、个人捐助,补充救助资金。 二、资金的管理与使用。⒈帮扶中心在县总财务设救助资金专用账户,该账户用于中心接收捐赠资金和中心有关救助款项的支出,不得用于与救助无关的任何其他项目,接受财政、审计和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审计监督。⒉定期公布资金筹集情况,通报救助使用情况。⒊救助程序。首先由特困职工个人提出申请,基层工会核实,并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由基层工会上报帮扶中心。帮扶中心进行审核,并由救助资金管理委员会集中研究,由帮扶中心实施救助。 三、组织机构。帮扶中心成立救助资金管理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会议,审查批准救助报告,研究有关救助资金的重大问题。 特困职工救助办法 一、救助的对象及标准。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所救助的对象是瓜州县建立工会企业的特困职工,且本人与单位(企业)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加入工会半年以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以家庭为单位,给予一次性资金救助:①家庭收入达不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未进入“低保”的职工;②本人或家庭主要成员患绝症生活难以为继的职工;③遭遇意外灾害,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的职工;④因生活困难造成无力支付考入大学的子女学费的困难职工;⑤因其它特殊原因造成生活难以维继的职工。 二、救助程序及要求 1、登记受理:职工因各种原因需要帮扶时,须由职工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携带《户口本》,到所在单位(企业)工会填写《特困救助登记表》,根据申请事项填写相应的申请登记表,经基层单位工会签字、盖章;申请困难补助的职工须提供社会低保证明、伤残证明、医院诊断证明、子女入学证明(录取通知书)等材料;申请法律援助的职工须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2、确定帮扶:帮扶中心对申请帮扶的事项进行审核,并在收到职工申请5个工作日内(特事特办除外)完成调查核实工作,确定是否进行帮扶,并向申请人做出明确答复。 3、制定措施:对确定帮扶的事项,根据申请人的具体要求,由帮扶中心制定帮扶计划,确定帮扶的具体内容和措施。 4、落实措施:根据确定的帮扶计划,协调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帮扶措施。对特困职工的救助以家庭为单位每年只限一次。 5、跟踪回访:对帮扶对象实行定期回访,及时掌握帮扶后的相关情况,对确需进行二次帮扶的,按有关程序再予帮扶。

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总结三篇 解困脱困情况汇报

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总结三篇解困脱困情况汇报 精品文档,仅供参考

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总结三篇解困脱困情况汇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新时代赋予工会组织的光荣使命,如何在扶贫攻坚的中心工作中找准工会组织的站位和切入点显得尤为重要。本站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供大家参考选择。 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总结1 近年来,合肥市各级工会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总和省总关于解困脱困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全面实施困难职工帮扶民生工程,围绕精准二字做文章,把精准贯穿困难职工帮扶和解困脱困工作全过程,明确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抓住关键环节,针对五类重点群体,采取四个一批精准帮扶措施,组织实施七个行动精准脱贫计划,强化责任,完善措施,精准发力,聚力攻坚,着力推进帮扶方式由输血型向造血型的转变,实现了帮扶思路和方式的重大调整,全市帮扶和解困脱困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解困脱困工作主要情况 (一)确定任务目标,明确时间节点。以当前我市建档在册的困难职工户数为基数,根据省总工会提出的202X年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攻坚年行动计划方案和202X年为职工办十件实事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合肥市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攻坚年实施方案,为我市解困脱困和帮扶工作明确了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通过精准识别、精准施策、精准帮扶,着力加大帮扶力度,确保到2020

年困难职工同步迈入小康社会。 (三)健全帮扶机制,抓好政策基础。20XX年,针对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出台了系列文件,《合肥市总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办法》《合肥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救助暂行办法》《合肥市总工会帮扶送温暖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帮扶救助对象和条件、帮扶救助项目和帮扶救助工作程序,为困难职工帮扶救助提供政策依据;202X年根据省总相关文件精神,又重新修订了此三项文件,降低了救助门槛,加大了救助力度,提高了救助标准。进一步健全送温暖机制,把送温暖工作从元旦春节期间向常态化拓展,做实做细做亮工会送温暖服务品牌。 (三)加大资金投入,提高救助标准。全市各级工会加大人力、财力、物力投入,集中优势力量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市总工会每年拿出近1000万资金专门用于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和帮扶工作,并明确要求县(市)区总工会要争取财政加大支持力度,加强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精准对接。今年,合肥市总工会将对深度困难职工按照最高标准发放生活救助以及助学救助,使因各种原因无法脱困的困难职工解除困难。 (四)摸清困难现状,建立管理机制。全面开展困难职工识别工作,20XX年合肥市总工会利用开展解困脱困工作之际,对全市困难职工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通过摸底,做到了底

企业困难职工帮扶办法

企业困难职工帮扶办法 企业困难职工帮扶办法 企业困难职工帮扶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困难职工帮扶资金的管理(以下简称“帮扶资金”),发挥以人为本的扶贫帮困作用,特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领导及组织机构 (一)成立企业困难职工帮扶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二)企业困难职工帮扶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对上报的困难职工救助申请进行复审,经董事长审核批准后执行,根据企业困难职工实际以及帮扶资金情况,量入为出,采取多种形式,为企业困难职工提供直接、方便的帮助和服务。 第三条帮扶资金来源和使用原则(一)帮扶资金由财务部统筹安排。 (二)帮扶资金用于帮助解决企业困难职工家庭的困难,帮扶重点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困难职工。 第四条帮扶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一)帮扶资金由财务部统一管理,专帐核算。(二)帮扶资金的使用 1.救助范围:企业的困难职工因老、弱、病、残、子女就学、家属生活困难及遭受意外灾害等造成家庭困难的职工家庭。 2.救助标准:

①对企业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职工家庭,出现生活困难的,可给予每年两次,每次500元救助。 ②对企业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职工家庭,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住院或本人长期患慢性疾病而出现生活特别困难的,可给予每年两次,每次202*元救助。 ③对企业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职工家庭,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癌症或其他绝症,而出现家庭生活重大困难的,可给予5000元一次性救助。 ④对企业中遭受意外灾害等造成家庭困难的职工家庭,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予救助。 3.每位困难职工家庭原则上一年只能享受一个项目的救助。第五条帮扶资金的申请和审批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一)职工本人向综合部提出申请; (二)综合部初核,审核汇总(附《职工申请表》及《汇总表》),于每年12月初报领导小组; (三)领导小组复核后,企业进行公示; (四)企业公示完毕,由财务部于每年春节和中秋节下拨帮扶资金,综合部执行。 第六条企业对下拨的帮扶资金接受财务审计和监督。发放情况应及时汇报帮扶工作领导小组。第七条本办法由综合部负责解释。第八条本办法自202*年1月1日起施行。 《企业困难职工帮扶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实施说明

工会困难职工帮扶管理制度

困难员工帮扶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全面、真实、及时地掌握困难员工家庭在生产、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动向,做到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为工会春节慰问困难员工和集体送温暖工作提供可靠依据,减轻因各种特殊情况造成经济困难的员工的生活压力,发扬公司员工团结一心、互帮互助的友爱精神,增强团队的号召力和凝聚力,体现和谐的企业文化氛围。 二、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员工适用 三、权责 本制度由工会委员会制定,各单位照案执行。 四、组织机构 组长: 成员: 五、帮扶程序 1、准确摸底,精准帮扶。公司各单位要认真、全面摸清和掌握本单位困难员工基本情况,杜绝“人情帮扶”“关系帮扶”,切实做到“应建尽建,应退尽退”(含内退员工,退休人员、工亡家属及伤残退休人员原则上不再纳入建档范围)。 2、困难员工帮扶标准 ①、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经行政救助后生活仍十分困难的员工家庭; ②、家庭人均收入不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150%以内(含),但由于患病、子女上学、残疾、单亲及其它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员工家庭;

③、家庭成员遭遇意外灾害,损失巨大,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员工; ④、单亲丧偶家庭;单身一人且患有重病的;家庭成员中有两人同时患重病的;家庭成员中有一人患重病且有子女在大学就读的; ⑤、具有下列情形的员工家庭,不建立档案:拥有2套以上(含)住宅的,拥有商业店铺或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子女进入高收费私立学校或自费出国留学的,非受雇佣经常使用机动车辆、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的; ⑥、公示上报: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员工,公司工会将进行集体张贴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集团公司工会。 六、困难员工档案管理 1、困难员工档案实行动态管理,随时发现随时上报,随时救助,随时变化随时调整,随时脱困随时撤档; 2、困难员工档案以纸质档案一式两份。 七、困难员工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1、困难员工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 2、困难员工及其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困难证明; 3、本人银行卡复印件; 4、员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大病及各种疾病诊断证明书,需提供市内公立二级(含二级)以上医院诊断和诊治证明及相关医药费用单据(一年内)复印件。(精神病患者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精神残疾人”证明复印件也可)和相关医药费用单据(一年内)复印件; 5、家庭遭受灾害的有效证明(一年内);

当前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当前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利益结构的深层次调整,人民群众生活得到了根本改善,企业职工收入明显增多,但企业困难职工仍不同程度的存在,在奔向小康社会的大环境里是个极不和谐的音符。这就需要我们想办法解决职工贫困的根本性问题,给企业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本文围绕当前困难职工帮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作初步探讨。 一、困难职工群体的形成原因 困难职工群体是当前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一个特殊的弱势群体,备受各级组织的重视和关注。解决困难职工群体这一社会问题,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政府的政策支撑、社会的帮困救助和企业的真切关心。要解决贫困职工的问题,最根本的问题是要找到形成贫困的原因,有的放矢地解决贫困职工问题。 1、因下岗失业所致。部分企业在改革过程中,为了求生存、谋发展,不得不走出了“减员增效”的路子,职工也不得不接受了下岗的命运,这就意味着他们的生活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收入来源中断,导致生活困难,部分企业因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而惨遭淘汰,导致职工收入大幅度减少或下岗,生活陷入困境。 2、因家庭收入低所致。最常见于单亲家庭、子女上学及患大病导致家庭困难。在单亲家庭中,一个人收入有限,不但要承担子女的抚养费,还要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生活上相对比较艰难。因子女上学导致家庭收入低同样履见不鲜,目前我国中小学生和大学生的教育

费用对于职工家庭,尤其是月人均收入低于平均生活水平的困难职工家庭来说,确实难以负担,但是为了子女的未来,困难职工多靠东拼西凑筹集学费,造成家中生活更加艰难。此外,因患大病导致家庭困难也占了相当一部分,目前医院的医疗费用比较昂贵,不用说下岗职工,就是有稳定收入的职工也难以承受,特别是大病、重病,其治疗费用对于不少下岗职工来说可望而不可及。 3、因再就业难所致。年龄偏大,文化较低的下岗职工普遍存在再就业难的问题,有些找到工作或零活的下岗失业人员,因为没有稳定工作环境和收入,很容易二次下岗或失业。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现代企业对工人的技术要求越来越高,不同技工在收入分配上也拉开档次,而困难职工很大一部分缺乏技能,不但收入相对较低,有的连就业岗位也难以找到。 二、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存在的问题 尽管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但由于困难职工群体数量庞大,帮扶工作的覆盖面还不够大,导致困难职工群体总体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扭转,部分困难职工困难程度加剧,而且农民工进入工会工作范畴以后,可以说困难群体数量有增无减,形势不容乐观,帮扶工作任重而道远。 第一、帮扶资金筹集困难。资金是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开展工作的物质基础,也是建立工会帮扶长效机制的基石。当前帮扶中心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经济基础薄弱,缺乏持久经济支撑,没有稳定的资金来源渠道,制约了工会帮扶工作的进一步深化。

工会困难职工帮扶计划

巴格艾热克博依社区工会困难职工 帮扶计划 工会组织开展的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是工会协助党政解决困难职工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为困难职工提供救助、维权和服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平抑社会矛盾,促进改革发展,为党和政府分忧的一项重要工作。为进一步将帮扶工作做大、做强、做实,使帮扶工作覆盖到每一名困难职工,现制定社区工会帮扶工作计划: 一、对特困和困难职工情况进行调查 每年10至11月工会统一对单位困难职工进行调查摸底,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摸清特困和困难职工的变化情况。对符合特困和困难标准的职工要在实施“三查一访”后,纳入困难职工档案。其他时段特困和困难职工情况有变化的,要随时报告变化情况,修改困难职工档案。 二、帮扶措施 工会对检查中所发现的职工生活方面的困难和问题,积极主动向党支部做汇报,并及时制定了帮扶措施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我们感到要彻底解决困难职工群体的生产、生活、和发展的问题,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办到的,要想解决诸多问题,需要上级有关部门的政策,更需要我们的广大党员干部有高度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带领困难职工群众树立战胜困难坚定的信心。 (一)是倡导职工群众互助互济,解决困难职工生活方面遇到的困难。

(二)是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对困难职工给予资助。 (三)是建立领导干部联系困难户制度,明确包保责任制。 (四)是想办法、定措施,出台扶贫政策。激发广大职工群众的创业热情和创业意识,调动广大职工踊跃投身自主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达到的目的 我们要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党支部领导的共同努力下,通过深入开展走百家门、解千家难,努力解决困难职工群体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维护社会稳定,营造团结、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今后我们一定要立足本职,深入职工群众,全面真实地了解职工所想、职工所盼,找准工作的着力点和切入点,始终把维护职工利益摆在首位,扎实改进作风,认真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把它融入和落实到工作中、体现在行动上。

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管理办法

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真心实意帮助困难职工排忧解难,维护职工队伍的稳定,推动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遵循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为困难职工提供解困绿色通道; (二)坚持“救急济难”的原则,确保不使一名困难职工因生活困难而发生意外; (三)坚持上下联动、左右互动、内外推动的原则,公司党政工团合力推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在职或离退休困难职工和因各种特殊情况需要帮扶的公司职工。 第四条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以“为职工服务”为宗旨,对困难职工进行就业帮助、生活救济、法律帮扶等援助工作。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职责 第五条公司成立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委员会 主任:党委书记 副主任:总会计师、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成员:总经办主任、人资部部长、组织部部长、工会副

主席、发展计划部部长、职工医院院长、团委副书记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办公室设在党委组织部。 主任:组织部部长 成员:工会副主席、人资部部长、发展计划部部长 第六条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办公室职责 (一)负责对困难职工的信访接待工作,接待职工来访要满腔热情,对待职工的意见和要求要认真听取和解答; (二)负责对困难职工进行就业帮助、生活救济、法律帮扶等日常援助工作,及时协调和解决职工困难; (三)负责根据求助职工的请求,建立帮扶职工的档案,分类处理求助职工提出的不同意见和请求,及时了解求助职工的状况; (四)负责对职工超越规定范围或不符有关规定的请求,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和政策解释工作,严格依法办事。 第三章就业帮助 第七条公司成立就业帮扶领导组,负责对困难职工提供就业帮助。 组长:总会计师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成员:人资部部长、总经办主任、离退处处长、实业公司经理

企业困难职工帮扶办法

企业困难职工帮扶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困难职工帮扶资金的管理(以下简称“帮扶资金”),发挥以人为本的扶贫帮困作用,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领导及组织机构 (一)成立企业困难职工帮扶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二)企业困难职工帮扶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对上报的困难职工救助申请进行复审,经董事长审核批准后执行,根据企业困难职工实际以及帮扶资金情况,量入为出,采取多种形式,为企业困难职工提供直接、方便的帮助和服务。 第三条帮扶资金来源和使用原则 (一)帮扶资金由财务部统筹安排。 (二)帮扶资金用于帮助解决企业困难职工家庭的困难,帮扶重点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困难职工。 第四条帮扶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一)帮扶资金由财务部统一管理,专帐核算。 (二)帮扶资金的使用 1.救助范围:企业的困难职工因老、弱、病、残、子女就学、家属生活困难及遭受意外灾害等造成家庭困难的职工家庭。 2.救助标准:

①对企业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职工家庭,出现生活困难的,可给予每年两次,每次500元救助。 ②对企业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职工家庭,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住院或本人长期患慢性疾病而出现生活特别困难的,可给予每年两次,每次2000元救助。 ③对企业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职工家庭,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癌症或其他绝症,而出现家庭生活重大困难的,可给予5000元一次性救助。 ④对企业中遭受意外灾害等造成家庭困难的职工家庭,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予救助。 3.每位困难职工家庭原则上一年只能享受一个项目的救助。 第五条帮扶资金的申请和审批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职工本人向综合部提出申请; (二)综合部初核,审核汇总(附《职工申请表》及《汇总表》),于每年12月初报领导小组; (三)领导小组复核后,企业进行公示; (四)企业公示完毕,由财务部于每年春节和中秋节下拨帮扶资金,综合部执行。 第六条企业对下拨的帮扶资金接受财务审计和监督。发放情况应及时汇报帮扶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本办法由综合部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工会帮扶困难职工工作制度

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制度 一、认真落实工会帮扶人的工作职责,深入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活动,使之经常化、规范化。 二、走访困难职工家庭,做到困难原因清、家庭人口清、工资收入清、家庭住址清等情况。 三、建立健全困难职工档案,并实行动态管理。及时站领导和上级工会报告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和帮扶工作进展情况。 三、组织站领导、工会干部积极开展联系困难职工“结对帮扶”活动,努力帮助困难职工走出困境。 四、积极筹措送温暖资金,做到日常困难补助与节日困难补助相结合,一般困难补助和特殊困难补助相结合。 五、对困难职工子女升学实施“金秋助学”帮扶活动。 确保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不因生活困难而辍学。 六、做好帮扶困难职工工作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通过活动,使学生养成博览群书的好习惯。3、B比率分析法和比较分析法不能测算出各因素的影响程度。√ C采用约当产量比例法,分配原材料费用与分配加工费用所用的完工率都是一致的。X C采用直接分配法分配辅助生产费用时,应考虑各辅助生产车间之间相互提供产品或劳务的情况。错C产品的实际生产成本包括废品损失和停工损失。√ C成本报表是对外报告的会计报表。× C成本分析的首要程序是发现问题、分析原因。× C成本会计的对象是指成本核算。×

C成本计算的辅助方法一般应与基本方法结合使用而不单独使用。√ C成本计算方法中的最基本的方法是分步法。X D当车间生产多种产品时,“废品损失”、“停工损失”的借方余额,月末均直接记入该产品的产品成本中。× D定额法是为了简化成本计算而采用的一种成本计算方法。× F“废品损失”账户月末没有余额。√ F废品损失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和入库后发现的不可修复废品的生产成本和可修复废品的修复费用。XF分步法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各步骤之间要进行成本结转。(√) G各月末在产品数量变化不大的产品,可不计算月末在产品成本。错 G工资费用就是成本项目。(×) G归集在基本生产车间的制造费用最后均应分配计入产品成本中。对 J计算计时工资费用,应以考勤记录中的工作时间记录为依据。(√) J简化的分批法就是不计算在产品成本的分批法。(×) J简化分批法是不分批计算在产品成本的方法。对 J加班加点工资既可能是直接计人费用,又可能是间接计人费用。√ J接生产工艺过程的特点,工业企业的生产可分为大量生产、成批生产和单件生产三种,X K可修复废品是指技术上可以修复使用的废品。错 K可修复废品是指经过修理可以使用,而不管修复费用在经济上是否合算的废品。X P品种法只适用于大量大批的单步骤生产的企业。×

困难职工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XXX公司困难职工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困难职工帮扶长效机制,规范困难职工帮扶资金管理,确保精准帮扶工作落到实处,根据《XXX集团公司关于印发〈XXX 集团公司困难职工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XXXX〔xxxx〕xx号)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在册员工(即工会会员,下同)。 第二章资金来源 第三条工会建立困难帮扶专用账户,帮扶资金来源主要包括: (一)行政拨付:依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精神,行政拨付资金,从企业职工福利费列支。由公司按每年不低于福利费(工资总额的14%)的5%标准进行划拨。 (二)工会补助:从工会经费中酌情划拨。 (三)职工捐助; (四)上级单位支持; (五)各级政府、工会等支持; (六)社会各界捐助; (七)其他合法来源。 第四条要在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广开渠道,多元筹措,丰富帮扶资金来源,确保满足帮扶工作常态化开展。 第三章帮扶对象 第五条帮扶对象是指困难职工,主要包括: (一)职工家庭(可包含父母、配偶、子女,下同)人均月收入低于xx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xxx元/月的; (二)职工家庭人均月收入虽高于xx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符合以下情况的: 1.由于患重大疾病、残疾,医疗费用个人自付部分超过其当年家庭全部的收入50%以上, 不能保障基本生活的。 2.因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遭遇突发事件、遭受重大意外伤害、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家庭刚性支出过大和财产损失超过家庭承受能力,不能保障基本生活的。

(三)鳏寡孤独职工因罹患疾病、身体残疾、年龄较大等原因致丧失劳动能力、生活不能自理且收入偏低的。 (四)在职职工去世,其父母、配偶、未成年或成年丧失劳动能力的子女无固定收入、生活特别困难的,可列为帮扶对象。 第四章资金使用范围 第六条帮扶资金适用于对帮扶对象开展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子女助学、综合帮扶等。综合帮扶是指法律援助、情感帮扶、结对帮扶、职工互助、社会团体和个人捐助等。 第七条要积极开展职工医疗互助并参加地方相关部门组织的职工互助保险,可用帮扶资金为帮扶对象缴纳医疗互助金,还可为其购买大病医疗补充保险等。 第八条子女助学是指对帮扶对象的子女考取国家正规大专以上院校的(不含自费生)进行资助。 第九条节日期间(元旦、春节、端午、中秋)开展访贫问苦活动,根据困难员工建档情况确定帮慰问对象进行帮扶。 第十条帮扶资金不得用于下列支出: (一)支付困难帮扶工作人员的工资或办公经费; (二)发放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 (三)购买车辆、手机等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 (四)困难帮扶基础设施建设投资; (五)其他与困难职工帮扶无关的支出。 第五章帮扶标准 第十一条帮扶标准按照《XXX集团公司困难职工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要求,结合xx市城镇居民低保xxx元/月标准,具体如下: (一)用于日常生活救助的资金,每户每年人均不超过xx市城镇居民低保标准年度总和xxxx元; (二)用于应急生活救助的资金,原则上每户人均不超过xx市城镇居民低保标准年度总和的3倍xxxxx元; (三)用于医疗救助的资金,不超过医疗费用个人自付部分; (四)用于节日期间开展访贫问苦活动,慰问困难员工给予困难帮扶金xxxx 元。 (五)用于子女助学的资金,按照xx省的城镇“三无”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费用xxx元/月标准,每生每年不超过十个月基本生活费用总和xxxx元。 第六章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坚持“先建档、后帮扶、实名制”的原则,为建立健全困难职工档案,符合帮扶条件的职工需填写《xxx公司困难员工审批表》(详见附件)。申请日常生活救助和应急生活救助的职工需附单位或居委会开出的家庭成员收入 证明材料;申请医疗救助的职工需附医院诊断书、费用清单等相关证明材料;申

困难职工帮扶实施方案

青海省英得尔种羊有限公司 工会帮扶实施方案 根据青海省三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委员会部署,青海省英得尔种羊有限公司工会决定于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以“心系职工,情暖万家”为主题的送温暖系列活动,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为。 一.指导思想 积极协助公司党委落实各项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政策措施,通过走访慰问、扶贫济困、权益维护、精神关怀、强化服务等,对广大职工群众特别是困难职工群体开展送温暖活动,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服务广大职工、促进职工队伍稳定和社会稳定中发挥组织的重要作用, 二,活动时间 2018年1月上旬至2018年春节前 三,覆盖对象 面向全体困难职工群体。 四、实施步骤 1.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摸清困难职工数量、至困原因和利益需求,多渠道筹集送温暖资金,为“两节”送温暖做好资金保障。

2、救助对象。根据《青海省英得尔种羊有限公司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制度》要求,重点做好以下4类对象的帮扶救助工作: (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 (2)因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重大损失; (3)因本人或家庭成员患大病造成家庭困难; (4)子女考取大专以上普通高等院校,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支付子女上学所需费用。 3.加大对困难职工家庭的帮扶力度。对已经建立困难职工档案的进行全面走访慰问,努力做到“全覆盖、不遗漏”;对因患大病、子女上学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积极提供医疗和助学救助。 4.积极开展人文关怀及精神帮扶工作。对表现先进的人物,要通过岗位慰问、家庭走访、宣传报道、座谈交流等方式营造关心、尊重、学习、弘扬精神的氛围。 五、具体要求 1、制定计划,做好统筹安排。按照走访慰问与机制建设相联动,救急济难与深层次矛盾化解相协调,物质资助与人文关怀相结合的要求,力求从根本上解决困难家庭的主要矛盾。提出有具体目标、有党委支持、有人员落实、有资金保障、有机制规范、有措施保证的计划实施方案,并落到工作实处。

困难职工帮扶工作计划2篇

困难职工帮扶工作计划(范文一) ××年,困难职工帮扶站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区总工会工作会议精神,履行生活救助、医疗救助、法律援助、政策咨询、信访接待、就业援助、职业培训等基本职能,切实为困难职工服务,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在促进职工创业就业、保障职工基本生活、协调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中努力发挥作用。 一、努力为困难职工提供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充分利用区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主动开展工作,为更多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提供救助和相关政策。 1、重大节日为困难职工送温暖。元旦、春节期间,通过基层工会上报的困难职工信息,审核确定救助对象,筹备发放慰问款物,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困难职工的心坎上。 2、积极开展临时性救助工作。在“五一”、“中秋”、“十一”期间,积极开展困难老劳模,困难职工的临时救助工作。对子女考入重点大专院校的困难职工,积极帮助他们申请“金秋助学”资金,减缓家庭生活压力。对遭受天灾人祸、重大疾病的困难职工,根据情况进行临时性生活救助。 3、继续做好困难职工摸底建档工作。通过基层工会,做好××年新增困难职工的摸底、审核、建档工作,为以后的帮扶工作打好基础。 二、下大力气为困难职工再就业做好服务工作 1、开展技能培训,帮助困难职工提高就业能力。和劳动部门联合开展短期、实用1、技术培训,帮助下岗失业人员、新生劳动力和进城务工农民工就业或再就业。

2、做好职业介绍,帮助困难职工找到合适的工作岗位。采取工作人员下基层收集用工信息、和劳动部门共享用工信息的办法,建立劳动用工信息库。通过社区发布用工信息或送用工信息进家入户,帮助困难职工再就业。 3、进行创业扶持。积极向困难职工宣传政府的小额贷款政策,帮助有创业意向的职工办理小额贷款。 三、认真细致地做好信访接待工作 1、对来电、来信、来访情况逐一登记,对一般咨询问题直接答复,对工会力所能及的及时予以解决;对需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的,通过转办、交办等手段,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 2、主动关注了解困难企业与职工群体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充分发挥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作用,积极协助有关方面做好疏导和化解工作。 四、开展对困难职工的法律援助 免费为职工提供一般性法律事务咨询。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职工免费进行法律援助。法律援助的具体形式包括解答咨询、调解、刑事辩护和诉讼代理、非诉讼代理以及办理公证等。 五、加强帮扶中心自身建设 1、建立规范的帮扶业务操作标准。制订详细的生活救助、就业援助、信访接待、法律援助等制度,做到“四个明确”即明确帮扶对象、帮扶条件、帮扶流程、帮扶标准,做到有章可依,规范运作。 2、加强工作队伍建设。坚持政治理论学习,积极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论和业务水平。

公司职工帮困基金管理办法

公司困难职工帮扶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把党和企业的温暖转化为实实在在、时时处处的举措,弘扬互帮互助、扶危济困的传统美德,让因病因灾等受困职工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公司结合实际,建立困难职工帮扶基金。为规范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第三条本基金用于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发生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时社会保险之外的救助补充。直系亲属包括爱人、子女、父母。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参加本基金捐款的正式职工和劳务派遣工。没有参加捐款的职工和劳务派遣工不享受本基金救助。 第五条本基金由公司困难职工帮扶委员会负责管理。 第六条本基金账户设立在工会经费账户,专款专用、单独核算。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七条集团成立困难职工帮扶委员会。 主任:公司党委书记 副主任:党委副书记、公司工会主席 成员:工会办公室、党委工作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纪检监察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困难职工帮扶委员会职责 (一)负责公司扶贫帮困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负责相关制度、计划、工作机构及组成人员的审定; (三)负责扶贫帮困对象及救助标准的确定; (四)负责向公司报告工作情况。 第八条帮扶委员会下设困难职工帮扶办公室和基金使用审查小组: (一)困难职工帮扶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机关工会主席 成员:工会办公室、党委工作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部门相关人员。

办公室职责: 1.负责对基层扶贫帮困的指导工作; 2.负责困难职工档案的建立及相关资料的收集工作; 3.负责相关制度及工作计划、方案的草拟工作; 4.负责扶贫帮困对象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初审及救 助方案的制定工作; 5.负责向帮扶委员会报告工作情况; 6.负责扶贫帮困基金的使用、管理及其它日常工作。 (二)基金使用审查小组: 组长:审计部负责人 成员:审计部、纪检监察部、财务部等部门相关人员和 部分职工代表。 基金使用审查小组职责 1.负责困难职工帮扶基金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 2.负责基金的年度审计工作; 3.负责将基金使用管理情况向帮扶委员会和职代会报告;

困难职工帮扶制度

困难职工帮扶制度 工会组织开展的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是工会协助各级党政解决困难职工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为困难职工提供救助、维权和服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平抑社会矛盾,促进改革发展,为党和政府分忧的一项重要工作。为进一步将帮扶工作做大、做强、做实,使帮扶工作覆盖到每一名困难职工,现就区总工会帮扶工作有关内容、制度和标准进行说明。 一、特困和困难职工标准 2007年北京市和北京市总工会分别调整了特困和困难职工标准,特困职工: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07年为330元)的职工。困难职工:家庭月人均收入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由于重病或残疾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2007年家庭月人均收入400元以下)。 二、特困和困难职工调查 每年9至10月区总工会统一对区直属企业、事业、机关单位和各街道辖区企业的特困和困难职工进行调查摸底。要求各基层工会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摸清特困和困难职工的变化情况。对符合特困和困难标准的职工要在实施“三查一访”后,纳入困难职工档案。其他时段特困和困难职工情况有变化的,基层工会要随时向区总工会报告变化情况,修改困难职工档案。 三、区总工会帮扶办公室职责 (一)法律援助。发挥与区司法局联合建立的崇文区总工会法律援助站的作用,为职工提供法律咨询,接受来信来访,参与劳动争议调解,代为书写法律文书,代理参加劳动争议诉讼等项服务。对低保家庭给予减、免服务费等优惠。 (二)技能培训。依托区总工会再就业定点培训学校,为有培训意愿的困难职工及其家属提供包括电工、家政、物业管理、制冷等多个工种的专业技能培训,提升困难职工的再就业能力。对有其他培训意愿的困难职工及其家属,帮扶中心可以帮助其联系其他再就业定点培训学校。 (三)职业介绍。帮扶中心将充分发挥工会职介所中介组织作用,通过与北京市职工帮扶中心以及其他职介机构进行联网,进一步拓宽用工信息渠道,全力满足用工和就业双方的需求,帮助困难职工实现再就业。 (四)家政服务。通过区总工会家政服务,为困难职工提供就业机会,尤其是针对4050人员,实行减免管理费、介绍费的方式,吸收更多的困难职工从事家政服务行业,并由此逐步改善家庭生活状况,实现最终的脱贫。 四、帮扶工作制度 (一)每年“两节”期间向特困和困难职工发放米、面、油等过节物品和慰问金。 (二)各级工会深入困难职工家庭进行走访慰问,组织贴心人服务队开展为困难职工服务活动。 (三)每年在8月底开展金秋助学活动,为考上大学和高中的特困和困难职工子女发放助学金。 (四)组织在读受助大学生开展暑期教育活动,并发放助学金。 (五)每月的第一个星期三发放帮扶物品。 (六)不定期开展转赠活动,将筹集到的帮扶物品赠与有需求的困难职工。 (七)每年为新增在职困难女职工一次性办理一份女工…四病?保险。 (八)每年按照市总要求,在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募捐活动,集社会力量帮扶困难职工。 (一)职工解困基金 1.资助条件。

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总结

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总结-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5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总结 一、健全一个网络,形成整体联动的帮扶工作格局。 在市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由“两办”转发了《**市总工会关于建立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为组长,常务副市长、人大副主任、总工会主席、分管副市长等为副组长,总工会和劳动、民政、财政、司法及乡镇街道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困难职工帮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自的职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2名总工会骨干具体负责。全市四个街道都成立了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站,各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站都明确了一名办事处副主任为主抓,具体工作专人负责。各社区居委会的困难职工帮扶联系点做到了人员、场地、设施、制度、台帐“五到位。全市的困难帮扶网络已经全面形成并正常运作。 二、搭建一个平台,构筑开展帮扶工作的基础。 一是建立和完善了帮扶阵地硬平台。一方面,高标准建立了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抓住市总工会整体搬迁的机会,新建了“中心”大楼,大楼共分服务大厅、培训中心、活动大厅等三个部分,实用面积400多平方米,寓困难帮扶、就业培训、职工活动于一体,为帮扶工作奠定了基础。同时,市政府和常德市总拨专款为帮扶中心配备了电脑、电子显示屏、空调、电话、传真打印机及其他办公设施,开通了“12351”热线电话。各帮扶站点也同期配备了办公设施,城隍庙、新村等社区也添置了电子显示屏。另一方面,全覆盖启动了“爱心超市”。我们通过专题调研,精心布局,在全市困难职工较为聚中的区域建设了7个“爱心超市”。各“爱心超市”全部设置了衣物架、粮油供应区,有的结合自身实际,建立了家政服务中心、职业介绍中心等,促进了帮扶工作深入、规范地运作。二是健全完善了帮扶工作台帐软平台。困难职工是帮扶中心的主要工作

XX年元旦春节慰问困难职工活动方案学习资料

XX年元旦春节慰问困难职工活动方案xx区所属各基层工会: 根据市总工会、滨海新区总工会工作部署,在XX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之际,为切实体现xx区两委和各级工会组织对广大职工的关心关怀,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尤其是对那些因病因灾遇到暂时困难的职工家庭要了解他们的冷暖疾苦,向他们伸去援助之手、温暖之手,让每一名职工,每一个家庭都温暖过冬、欢度佳节。现就做好冬季送温暖及元旦春节慰问活动通知如下: 一、困难职工帮扶对象: xx区所属企事业单位正式在职职工、派遣职工及农民工家庭。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线150%以内,经政府救助后仍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家庭人均收入在我市最低生活保障线200%以内,但由于子女上学、残疾、单亲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因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遭受重大意外灾害,且家庭人均收入在我市最低生活保障线3倍以内。 XX年度因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遭受重大意外灾害导致生活困难,且自负医药费或家庭因灾害造成财产损失金额达2万元以上的职工家庭。

家庭成员一般按三口计算,已婚者按照本人、配偶和未婚子女计算;未婚者按照父母、本人和家庭其他未婚成员计算。单亲、已婚无子女、多子女的按照实际人口计算。 二、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填写完整的《困难职工档案表》; 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 家庭成员户口本复印件; 意外灾害:出具由消防、公安部门或居委会提供的能够证明意外灾害发生,并造成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证明材料,无法出具的,由职工本人写出书面材料,职工本人所在企业工会经调查属实后书面写明情况,并加盖企业公章; 生活困难:出具相关收入证明;学生出具学生证;残疾人出具残疾证;单亲家庭出具离婚证; 患大重病的:出具本年度县区级以上医院开具的加盖诊断证明章的诊断证明书、病历及医药费单据。 已录入工会帮扶系统的困难职工仍需按要求上报材料。 三、申办程序及时间: 职工本人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申请,填写《困难职工档案表》,并提交相关材料,经企业工会审核研究同意,由企业工会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后将所需材料及公示结果报告加盖工会章,由职工所在企业工会向xx区总工会申报。以上材料请于12月30日17:30前报xx区总工会职

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的意见

关于做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的意见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服务党政工作大局,履行工会维权职能,充分发挥工会协调劳动关系、调节社会利益矛盾的作用,积极协调党委政府解决困难职工群众生产生活问题,推动我省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经常化、制度化、社会化,维护职工队伍的团结和稳定,动员广大职工为河北更快更好地发展、构建和谐河北贡献力量。 一、特困职工的认定标准 1、特困职工是指按照有关政策规定领取了最低工资或下岗基本生活费、失业保险金、养老金,具备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享受了补差或经有关部门救济后,因下列情形之一,不经救助生活难以为继的职工(包括家庭在城镇定居两年以上、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农民工); 本人及家庭成员患有大病、重病、慢性病(具体病种按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及省市相关的配套办法、规定执行),年医疗费个人自付部分超过家庭当年全部收入的; 家庭子女人数符合《计划生育法》,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阶段以外的全日制学历教育,支付学费特别困难不经救助面临辍学的; 家庭成员就业能力或就业能力和意愿但经本人努力未实现就业的零就业家庭; 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三无人员”(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中的职工;

由于天灾人祸等原因,家庭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影响基本生活的; 家庭人均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贴数额达到当地平均补差标准1.5倍以上,生活特别困难的(依此条件纳入特困职工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当地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总人数的5%); 其他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 二、特困职工的申报审批 2、特困职工的申报审批包括:申请、审核、公示、审批和备案。 申请。当职工因上述原因出现特殊困难时,可向本单位工会(社区化管理的离退休特困职工向居住地基层工会)提出申请并填写《特困职工申请表》(见附件1)。基层工会应切实负担起“第一知情人、第一救助人、第一责任人”职责,对个人没有申请而生活确实特别困难的职工,要主动帮助其填写申请表。做到严格掌握标准,不虚报瞒报,是最需要救助的特困职工及时得到各级工会帮扶救助。 审核。基层工会在接到申请材料后,依据特困职工标准,对申请人家庭生活情况进行初步审核,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紧急情况当日完成审核。 公示。经基层工会审核符合特困职工标准的,在本单位(或居住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不低于5个工作日。确认符合特困职工标准后上报县(市、区)总工会或设区市总工会审批。 审批。基层工会上报的特困职工申请表,县(市、区)总工会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上报社区市总工会、省直工会、独立管理经费的省产业工会、对口单位工会将特困职工电子档案报省总工会备案,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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