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环评注意事项及要求-仁信源环保

2019环评注意事项及要求-仁信源环保
2019环评注意事项及要求-仁信源环保

2019年春节过去了,各行各业都要重新进入工作状态,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等四大环保风暴也要来了!

1、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

前段时间,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明确强调,将从今年开始启动新一轮的中央环保督察工作,为期4年,国务院有关部门和中央企业都将纳入督察范围。

这些都是百分百板上钉钉的事情,毫无悬念。

据了解,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的准备工作正在紧张筹备中,督察小组初步确定,相关的督察人员调度正在进行中。

可谓“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只要中央一声令下,几大督察组将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出动,再次掀起轰轰烈烈的绿色风暴。

2、蓝天保卫战

按照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9年将是关键性的一年。

在春节之后,蓝天保卫战工作继续推进,生态环境部也已经有了明确的规划路径。

具体来看包括:

散煤治理稳步推进、实施柴油车污染治理行动攻坚方案、相关行业加速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强化VOCs治理、重点区域秋冬季污染防治延续,以及“散乱污”企业打击和治理等。

3、碧水保卫战

几日前,生态环境部对外通报,2018年开展的饮用水水源地环保专项行动,成绩斐然,完成了99.99%的工作任务,保证了5.5亿人的饮用水安全。春节之后,碧水保卫战将更进一步的扩大和纵深。

长江修复、黑臭水体治理、渤海治理、农村污水治理等多项攻坚行动将批次展开,饮用水水源地环保工作还将继续推进,范围更大,手段更强硬,惩罚更严厉,确保真正打赢碧水攻坚战。

4、净土保卫战

土壤污染防治已经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春节以后,这部法律的落地实施将成为环保工作的中心。根据可靠消息透露,土壤污染防治法的配套细则将陆续出台,有关的治理行动也会在全国范围内启动。

春节后,已经明确的工作内容有:农业农村用地详查、工业企业用地调查、建设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和示范试点……

1

废水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

废水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包括了废水处理设施停用、废水处理设施某一环节的损坏停用、废水超越处理环节、废水处理设施未按设计要求进行加药维护、当前废水量超出废水处理设施的日均处理能力等。

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缝、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措施等逃避监管的防治排放水污染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一下是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2

废水超标排放

由于废水处理设施管理不当、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无法满足企业现状等原因,导致废水超标排放。

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改正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元一下是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3

雨水口排放污染物

现在企业的环保意识都比较高,通过雨水口排放污染物的现象极少,但是由于管理问题、地面沉降压迫管道、管道堵塞雨污混接等问题,导致雨水口排放污染物的现象时有发生。

法律链接:《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三款排污单位排放的污水应当从污水排放口排出,禁止通过暗管、渗井、渗坑或者雨水排放口等方式排放污水,禁止生产性污水外运。依据《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二款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三款规定,通过雨水排放口排放污水或者生产性污水外运处理的,由市或者区环境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以上二十万以下的罚款。

4

废水处理设施台账不完善

废水处理设施运维台账包括:废水处理设施的运行时间、加药记录、维护记录等,台账是企业对环保设施管理的痕迹记录,企业应该对台账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法律链接:《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并对台账的真是性和完整性负责,台账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的违法行为是要被行政拘留的。具体可参见《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

《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通过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包括以下情形:

(一)将部分或全部污染物不经过处理设施,直接排放的;

(二)非紧急情况下开启污染物处理设施的应急排放阀门,将部分或者全部污染物直接排放的;

(三)将未经处理的污染物从污染物处理设施的中间工序引出直接排放的;

(四)在生产经营或者作业过程中,停止运行污染物处理设施的;

(五)违反操作规程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致使处理设施不能正常发挥处理作用的;

(六)污染物处理设施发生故障后,排污单位不及时或者不按规程进行检查和维修,致使处理设施不能正常发挥处理作用的;

(七)其他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的情形。

环保局提醒:这些问废气常见违法行为

废气的常见违法行为有哪些?

防治大气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是环境保护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环保部即将发布“蓝天保卫战三年作战计划”,奉环君喜欢“以案释法”,以便更好的吸收“枯燥”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接下来就让我一起听听奉环君在最近几年执法过程中所收集的常见“废气”违法行为吧。

1.废气的无组织排放

以下这些行为都属于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哦!!!

如:机加工行业的切割、焊接等环节产生的粉尘和废气;

(焊接工艺产生焊接废气,未配备废气收集设施)

再如:喷漆、注塑、镀膜、酸洗、钝化、磷化、热塑封、热冲塑、含挥发性化学物质的投料和灌装等工艺产生的废气;

(露天喷漆导致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

法律链接:《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62条规定:产生粉尘、废气的作业活动具备收集或者消除、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件的,作业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不得无组织排放。《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99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作业单位和个人无组织排放粉尘或者废气的,由市或者区、县环保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2.绝大多数“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注意是绝大多数哦!!!

如:喷漆、刷漆、注塑、热塑封、热冲塑等工艺必须在密闭空间中进行。

(标准的喷漆房,密闭空间且配有废气收集处理设施)

又如:丙酮、甲苯、二甲苯、二氯甲烷、芳香胺类等挥发性有机物的投料口,以及含此类物质的灌装口也必须在密闭空间或设备中进行。

某企业投料口设置的挥发性有机物废气集气罩)

如果确实无法密闭怎么办呢?

我们先看看法律法规是否对“无法密闭的活动”进行规定吧。

原来《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51条第3款是有规定的,如造船。

所以,绝大多数“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关于密闭空间,奉环君在执法过程中发现很多企业主关于“通风口”的问题是有很多困扰的。困扰来自于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在此,奉环君也谈下个人的想法吧:

(1)奉环君赞完全同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应该设置通风口。因为通风口的作用是换气,是保证生产区域的废气不至于聚集到一定浓度,而产生化学的或者其他方面的安全问题。

(2)奉环君认为:通风口的设置应当优化,而不是千篇一律地设置在屋顶上方。通风口应当是新风入口,设置时应当通过室内空气及所需考虑气体的比重进行优化,如“比空气重的气体”的通风,通风口应设置在屋顶,回风口(废气收集处理口)设置在侧墙底部;“比空气轻的气体”的通风,通风口和回风口(废气收集处理口)应反过来设施;对于成分比较负责的废气的通风口设置,应通过有关资质部门的核算。

3.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

这一条比较容易理解,顾名思义,超标是指排放的大气污染物超过国家或地方标准。标准比较多,在此不一一列举,有的是执行业标准,有的是执行国家标准,有的是执行地方标准。

这里有个基本判断原则就是:执行严的标准就对啦。

4.以逃避监管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

最常见的逃避监管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行为有:

(1)日常生产过程中,故意关闭废气处理设施,导致废气直排;

(2)废气处理设施是好的,也就是说可以运行起到废气处理效果的,但未开启。检查人员到了才开启废气处理设施;

(3)废气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如该添加药剂未添加,长时间未对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导致废气处理设施处理效果达不到要求的。常见的如,碱喷淋液的pH应该在9及以上的,但检查时发现pH曾中性;

(4)设置废气直排的旁路设施的。何为旁路设施呢?就是在废气处理管道上再接一根管子,这根管子是绕过废气处理设施的。企业主通常给出的解释是:考虑到应急情况下。这类应急主要是考虑废气处理设施坏掉的时候。从环保负责的角度将,既然是考虑到应急情况,应是添置必要的应急设备,而不是直排。

(5)伪造废气处理设施运行记录。

(碱喷淋废气处理设施未加碱)

(碱喷淋废气处理设施已加碱)

5.未按照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的。

如:排气筒的高度不够;未设置监测等采样孔、采样平台,以及排放标志牌的,详见《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

(废气排放口未按照标准进行设置)

十大要点| 做好这些事环保督查再也不怕

近年来,生态环境的保护一直备受重视,特别在污染防治方面,政府对各企业,尤其是排污企业的把控一直很严,那么,如何才能避过环保督查行动的“利剑”呢?做好下面这些就不怕了。

一、执行环保政策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行业准入条件,符合淘汰落后产能的相关要求。

2、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

3、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并依照许可内容排污。

二、提升装备水平

1、企业应采用密闭化生产工艺替代敞开式生产工艺,优先采用连续化、自动化生产工艺替代间歇式生产工艺,尽量减少物料与外界接触频率。

2、采用先进输送设备。采用屏蔽泵、隔膜泵、磁力泵等物料泵替换现有水喷射真空泵输送液态物料。因特殊原因使用压缩空气、真空抽吸等方式输送易燃及有毒、有害化工物料,应对放空尾气进行统一收集、处理。优先采用罗茨真空泵、无油润滑往复式真空泵等真空设备。如因工艺需要采用喷射真空泵或水环真空泵,应采用反应釜式或水槽式密闭真空泵,循环液配备冷却系统。

3、优化进出料方式。反应釜应采用底部给料或使用浸入管给料,顶部添加液体应采用导管贴壁给料,投料和出料均应设密封装置或设置密闭区域,不能实现密闭的应采用负压排气并收集至尾气处理系统处理。

4、提高冷凝回收效率。溶剂在蒸馏过程中应采用多级梯度冷凝方式,提高有机溶剂的回收效率,优先采用螺旋缠绕管式或板式冷凝器等效率较高的换热设备。

5、采用先进离心、压滤设备。除特殊工艺要求外,企业应采用密闭离心机、多功能一体式压滤机、暗流式板框压滤机等替换敞开式离心机,母液槽尾气含有易燃及有毒、有害组分的须密闭收集、处理。

6、采用先进干燥设备。企业应采用密闭式干燥设备或闪蒸干燥机、喷雾干燥机等先进干燥设备。干燥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溶剂需冷凝回收有效成分后接入废气处理系统,存在恶臭污染的应进行有效治理。

7、规范液体物料储存。化学品(含油品)储罐应配备回收系统或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挥发性酸、碱液储槽装卸过程放空尾气须采用降膜或填料塔吸收,呼吸放空尾气应采用多级水封吸收处理。

8、推行节水型生产工艺。除特殊工艺要求外,物料的洗涤优先采用逆流漂洗工艺,鼓励污水串级使用。

三、厂区生产环境

1、根据实际情况,生产车间地面采取相应的防渗、防漏和防腐措施,车间实施干湿分离,厂区必须全面实施“两化”,即道路场地硬化、其他区域绿化。

2、生产现场无跑冒滴漏现象,环境整洁、管理有序。

3、罐区和一般废物收集场所的地面应作硬化、防渗处理,四周建围堰,一般废物收集场所还要采取防雨措施。

4、厂区各类管线设置清晰,管道布置应明装,并沿墙或柱集中成行或列,平行架空敷设。

四、废水管理

1、实行雨污分流。初期雨水收集池规范,满足初期雨量的容积要求;有废水产生的车间分别建立废水收集池,收集后的污水再用泵通过架空敷设的密闭管道送入本企业的废水总收集池;冷却水通过架空敷设的密闭管道循环使用;雨水收集系统采用明沟。所有沟、池采用混凝土浇筑,有防渗或防腐措施。

2、生产废水和初期雨水的处置。废水自行处理、排放的企业要建立与生产能力和污染物种类配套的废水处理设施,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能够稳定达标排放;废水接管的企业要建立与生产能力和污染物种类配套的预处理设施,预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能够稳定达到接管标准;废水委托处置的企业,要与有资质单位签订协议,审批、转移手续齐全,并建立委托处置台帐。

3、生活污水的处置。具备接管条件的企业,生活污水必须接管进污水厂处理;不具备接管条件的企业,按规定规范处理。

4、排放口设置。每个企业原则上只允许设置一个污水排放口和一个雨水排放口,并设置采样监控井和标志牌。污水排放口要符合规范化整治要求,做到“一明显、二合理、三便于”,即环保标志明显,排污口设置合理、排污去向合理,便于采集样品、便于监测计量、便于公众参与和监督管理;符合《江苏省工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要求的单位,应按要求安装主要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并与环保局的监控中心联网。雨水排放口要采用规则明沟,安装应急阀门。

五、废气管理

(一)废气收集、输送

1、废气收集应遵循“应收尽收、分质收集“的原则。废气收集系统应根据气体性质、流量等因素综合设计,确保废气收集效果。

2、对产生逸散粉尘或有害气体的设备,应采取密闭、隔离和负压操作措施。

3、污染气体应尽可能利用生产设备本身的集气系统进行收集,逸散的气体采用集气(尘)罩收集时应尽可能包围或靠近污染源,减少吸气范围,便于捕集和控制污染物。

4、废水收集系统和处理设施单元(原水池、调节池、厌氧池、曝气池、污泥间等)产生的废气应密闭收集,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后排放。

5、含有易挥发有机物料或异味明显的固废(危废)贮存场所需封闭设计,废气经收集处理后排放。

6、集气(尘)罩收集的污染气体应通过管道输送至净化装置。管道布置应结合生产工艺,力求简单、紧凑、管线短、占地空间少。

(二)废气治理

1、各生产企业应根据废气的产生量、污染物的组分和性质、温度、压力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后选择成熟可靠的废气治理工艺路线。

2、对于高浓度有机废气,应先采用冷凝(深冷)回收技术、变压吸附回收技术等对废气中的有机化合物回收利用,然后辅助以其他治理技术实现达标排放。

3、对于中等浓度有机废气,应采用吸附技术回收有机溶剂或热力焚烧技术净化后达标排放。

4、对于低浓度有机废气,有回收价值时,应采用吸附技术;无回收价值时,宜采用吸附浓缩燃烧技术、蓄热式热力焚烧技术、生物净化技术或等离子等技术。

5、恶臭气体可采用微生物净化技术、低温等离子技术、吸附或吸收技术、热力焚烧技术等净化后达标排放,同时不对周边敏感保护目标产生影响。

6、连续生产的化工企业原则上应对可燃性有机废气采取回收利用或焚烧方式处理,间歇生产的化工企业宜采用焚烧、吸附或组合工艺处理。

7、粉尘类废气应采用布袋除尘、静电除尘或以布袋除尘为核心的组合工艺处理。工业锅炉和工业炉窑废气优先采取清洁能源和高效净化工艺,并满足主要污染物减排要求。

环保税详解及案例分析

自从3月28号晚上公布了减税的消息后,很多人一直没有搞懂是否取消17%和11%税率,现在有了明确的答复:5月1日17%税率取消,增值税三档税率为16% 10% 6% 从2018年5月1日起,实施以下深化增值税改革征收标准如下: 税改主要目的 一是适当降低税率水平。 二是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 三是退还部分企业的留抵税额。 这一次的增值税税改,是在营改增后重大的完善,这为未来的税收打下了基础,彻底颠覆了税收。 4月1日进入环境保护税开征后首个征期。当天上午,巴斯夫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财务人员从上海市浦东新区地税局工作人员手中接过该市开出的首张环境保护税税票,这也是我国环境保护税开征后开出的首张税票。各税务机关统计,初步即将有24万户纳入环境保护税系统(一户一个会计,那就是24万个会计工作都要增加一个税收的活了)注:税收财务人员不用担心,初步征收此税,财政部和环保部门肯定会辅助报税。关于计算,我们怎么得手 关于税收直接就上导图了,后面对应的四个例题是对应的四个征收对象。 1、大气污染物例题 某企业2018年4月向大气直接排放二氧化硫、氟化氢各10千克,一氧化碳、氟化氢100千克。甘肃省大气污染物适用税额为元/每污染当量。这家企业只有一个排放口,计算该企业1月大气污染物应缴纳的环境保护税,、、、分别为响应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单位:千克)。 第一步,计算各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单位:千克) 二氧化硫:10/=,

氟化物:10/=, 一氧化碳:100/=, 氯化氢:100/= 第二步,按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排序 氟化物()>二氧化硫>氯化氢>一氧化碳 ) 第三步,计算应纳税额(单位:元) 氟化物:×= 二氧化硫:×= 氯化氢:×= 2、水污染物例题 某企业2018年1月向水体直接排放第一类水污染物总汞、总镉、总铬、总砷、总铅、总银各10千克。排放第二类水污染物悬浮物(SS)、总有机碳(TOC)、挥发酚、氨氮各10千克。甘肃省水污染物适用税额为元/每污染当量。计算该企业1月水污染物应缴纳的环境保护税。、、、、、分别为第一类水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4、、、分别为第二类水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单位:千克)。 第一步,计算第一类水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单位:千克) 总汞:10/=20000 总镉:10/=2000 总铬:10/=250 总砷:10/=500 总铅:10/=400 总银:10/=500 第二步,对第一类水污染物污染当量数排序 总汞(20000)>总镉(2000)>总砷(500)=总银(500)>总铅(400)>总铬(250)

2021年环评工程师考试《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试题库及答案(共80题)

2021年环评工程师考试《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试题库及答案(共80题) 第1 题 (单项选择题)(每题 1.00 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防洪区是指洪水泛滥可能淹及的地区 B、洪泛区是指尚无工程设施保护的洪水泛滥所及地区 C、防洪保护区是指在防洪标准内受防洪工程设施保护的地区 D、蓄滞洪区是指包括分洪口在内的河提背水面以内临时贮存洪水的低洼地区及湖泊等 【参考答案】D 第2 题 (单项选择题)(每题 1.00 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不得设立()。 A、基础设施用地区域 B、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区域 C、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 D、基本农田和绿化用地区域 【参考答案】C 第3 题 (单项选择题)(每题 1.00 分) 某高速公路的停车场拟安排在城乡规划确定的绿地用地范围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该用地()。 A、禁止擅自改变用途 B、使用时不需要申请选址意见书 C、可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 D、使用时不需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参考答案】A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的适用范围不包括()。 A、太湖 B、内水 C、京杭大运河 D、河道内的航道 【参考答案】A 第 5 题 (单项选择题)(每题 1.00 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城镇建设和发展不得占用河道滩地。确定城镇规划的临河界限的部门是()。 A、河道主管机关 B、城镇規划部门 C、河道主管机关会同城镇规划等有关部门 D、城镇规划部门会同河道主管机关 【参考答案】C 第 6 题 (单项选择题)(每题 1.00 分) 依据《风景名胜区条例》,在风景名胜区内,应当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后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的活动是()。 A、采石、开矿、开荒 B、在景物或者设施上刻划 C、修建储存放射性物品的设施 D、按照风景名胜区規划设立开发区 【参考答案】D 第7 题 (单项选择题)(每题 1.00 分)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所称基本农田是指依据()。 A、农业区划 B、农血发展规划 C、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D、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参考答案】D

我国环境保护的现状以及对策分析

我国环境保护的现状以及对策分析 崔存新贾西城焦红云(济南市平阴县环保局2504000) [摘要]环境保护是一个国家乃至世界的大事,如何有效保护环境一直是政府和学术界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造成环境问题的原因是多样的,诸如经济因素、技术因素、政治因素等。本文从环境保护的现状情况以及对策等方面分析了我国目前环境保护的情况,因此,需要足够重视环境保护,应该建立相应的法律程序加以完善。 [关键词]环境保护现状对策 前言: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与经济的快速增长,中国环境资源问题达到触目惊心的程度。为适应全球可持续发展的趋势和中国的可持续发展目标,我国已建立专门负责环境保护的政府机构,尤其在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有关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和措施,加大环保政策的实施力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环境保护,正逐渐从政府专职转变为全民的共同事业。 一、我国目前的环境状况分析 我国的环境状况可以概括为:局部有所改善,总体仍在恶化。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日益成为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我国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多项进展,但形势仍然非常严峻。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大气污染十分严重 我国大气污染属于煤烟型污染,以尘和酸雨(二氧化硫)污染危害最大,并呈发展趋势。酸雨污染。由于我国迄今尚未对燃煤产生的二氧化硫采取有效措施,而煤炭消耗量不断增加,造成区域性大面积酸雨污染严重。广东、广西、四川盆地和贵州大部分地区形成了我国西南、华南酸雨区,已成为与欧洲、北美并列的世界三大酸雨区之一。 (二)水环境污染日益突出 我国的水环境污染以有机物污染为主,重金属等有害物质的污染在“七五”期间曾得到较好控制,但近几年又有所恶化。我国湖泊普遍遭到污染,尤其是重金属污染和富营养化问题十分突出。例如:滇池是昆明最大的饮用水源,供水量占全市供水量的54%,由于昆明市及滇池周围地区大量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的排入,致使滇池重金属污染和富营养化十分严重,作为饮用水源已有多项指标不合格,藻类丛生,夏秋季84%的水面被藻类覆盖。 (三)植被破坏更加严峻 森林是生态系统的重要支柱。一个良性生态系统要求森林覆盖率不低于30%。尽管建国后我国开展了大规模植树造林活动,但森林破坏更为严重,特别是用材林中可供采伐的成熟林和过熟林蓄积量已大幅度减少。几十年来,由于过度放牧和管理不善,造成了13 亿亩草原严重退化、沙化、碱化,加剧了草地水土流失和风沙危害。 二、我国环境保护政策分析 目前我国现阶段的环境政策的成效不断地被新产生的环境压力抵消,仅仅维持了环境状况不致急剧恶化。 (一)建立适当的环境法律体系 同西方发达国家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相比,我国现有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还是不完整的,法律规定也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因此,从今后立法方向来看,我们应当做好以下几点工作:1、在环境立法中确立各项基本法律原则,包括可持续发展原则,预防污染原则,

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税法

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 2017年12月2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日前,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环境保护部负责人就实施条例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制定实施条例的背景是什么? 答:2016年12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以下简称环境保护税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制定环境保护税法,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提出的“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要求的重大举措,对于保护和改善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为保障环境保护税法顺利实施,有必要制定实施条例,细化法律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界限、增强可操作性。 问:实施条例对环境保护税法哪些方面的规定作了细化? 答:实施条例在环境保护税法的框架内,重点对征税对象、计税依据、税收减免以及税收征管的有关规定作了细化,以更好地适应环境保护税征收工作的实际需要。 问:对于征税对象,实施条例作了哪些细化规定? 答: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明确《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所称其他固体废物的具体范围依照环境保护税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的程序确定,即由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决定,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二是明确了“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场所”的范围。环境保护税法规定,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场所超过排放标准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应当缴纳环境保护税,不超过排放标准排放应税污染物的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为明确这一规定的具体适用对象,实施条例规定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场所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生活污水处理服务的场所,不包括为工业园区、开发区等工业聚集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提供污水处理服务的场所,以及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自建自用的污水处理场所。三是明确了规模化养殖缴纳环境保护税的相关问题,规定达到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规模标准并且有污染物排放口的畜禽养殖场应当依法缴纳环境保护税;依法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不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不缴纳环境保护税。 问:环境保护税的计税依据是如何确定的?实施条例在这方面进一步明确了哪些问题? 答:按照环境保护税法的规定,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计税依据,应税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的排放量确定计税依据,应税噪声按照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确定计税依据。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实施条例进一步明确了有关计税依据的两个问题:一是考虑到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不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不缴纳环境保护税,对依法综合利用固体废物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为体现对纳税人治污减排的激励,实施条例规定固体废物的排放量为当期应税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减去当期应税固体废物的贮存量、处置量、综合利用量的余额。二是为体现对纳税人相关违法行为的惩处,实施条例规定,纳税人有非法倾倒应

2019年年中年环保工作年终总结及明年工作计划

2019年年中年环保工作年终总结及明年工作计划 环境保护简称环保。以下是给大家分享的20XX年环保工作年终总结及明年工作计划,供您参考。 20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环保部门的大力指导下,我局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第七次环保大会、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和市十三次大会精神,主动服务全市发展大局,不断加强环境调控、狠抓污染减排、深化污染治理、严格环保监管,突出加强廉政教育和队伍建设,开拓创新,改进方式,振奋精神,扎实做好环保各项工作,努力开创全市环保事业新局面,助力全市高水平崛起。 一、20xx年工作情况 围绕市委、市政府有关环保的决策部署和全省环境保护的工作安排,20xx年,我局重点抓好了如下十项工作: (一)积极谋划环保工作。一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环保大会精神。年初,市委、市政府高规格召开了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研究部署落实国家第七次环保大会和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为今后一段时期全市环保工作指明了方向。二是落实“十二五”环保规划。制定

实施了《东莞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主要目标和任务分工方案》、《东莞市持续改进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东莞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等文件,全面明确职责,有力凝聚全市各级各部门力量,促进和强化全市环保工作。三是推进环保一体化。不断深化与深惠两地环保部门合作,签署了《深圳东莞惠州三市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工作协议》、《深圳东莞惠州三市饮用水源与跨界河流水质监测工作一体化协议》两项协议,进一步拓展了区域环保合作领域。 (二)全面强化环境调控。一是强化环评管理。建立了重点项目专人跟踪、绿色通道、定期会商制度,完成省市重点项目审批99项,审批时限由法定60天缩短为5个工作日。取消环保预审程序,提升环评审批效能,共审批建设项目8957项(报告书158项、报告表3409项、登记表3912项、变更等1478项)。审查通过了虎门立沙岛、东城工商聚集区、寮步及松山湖区域热电联产等规划的环评文件。同时,坚持严格控制新增落后产能,拒批建设项目325项。二是建设环保专业基地。先后6次开展专题调研督导,加快推进全市7个环保专业基地建设并取得积极进展,目前7个基地已全部动工建设,麻涌、长安A区已具备企业入园条件。同时,制定了重污染行业业务办理原则,基本完成重点污染企业原地保留审查,推进重污染行业整合入园,已关闭或搬迁重点污染企业50家。三是规范环保市场。建立完善了环评管理、环评技术评估、环境监测等中介机构信息采集及环保中介机

新环保法解读

新环保法亮点: 一、以法律形式确立“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1983年12月31日,国务院如开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首次提出将环境保护确立为基本国策;1990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对其再次确定:保护和改善生产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此次新环保法修订首次以法律条文的形式确立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改变了发展优先,兼顾环保的思维定势,给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发展模式从法理上画上了句号,为生态文明建设确定了法律基础。 二、首次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新修订《环境保护法》首次将生态保护红线写入法律。新法规定:国家在重点生态保护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或者委托专业机构,对环境状况进行调查、评价,建立环境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新法同时也加大了对生态保护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法条中涉及到地方人民政府需落实生态保护的补偿资金,确保其用于生态保护补偿。 作为保护我国生态资源的重要方式,生态保护红线这一概念,自被提出起,就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今年年初,环保部印发了《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基线划定技术指南(试行)》,成为我国首个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纲领性技术指导文件。根据规划,,环保部将完成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任务。 三、建立公共检测预警机制,出台针对性规定治理雾霾 谈到环境保护,公众最为关心的就是对雾霾的治理。新修订《环境保护法》对雾霾等大气污染,作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国家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鼓励和组织开展环境质量对公众健康影响的研究,采取措施预防和控制与环境污染有关的疾病;国家建立环境污染公共监测预警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环境污染公共预警机制,组织制定预警方案;环境受到污染,可能影响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时,依法及时公布预警信息,启动应急措施;国家建立跨行政区域的重点区域、流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联合防治协调机制,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实施统一的防治措施;未完成国家确定的环境

2019年科技三年推进计划

2019年科技三年推进计划 2019-01-02奉贤区科技兴区推进计划是全区经济和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构成,也是贯彻落实《上海实施科教兴市战略行动纲要》和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促进科技事业的全面发展将有利于奉贤更好地融入全市发展战略格局,加快区域经济崛起,壮大重要科技力量,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提高公众科学素养,展示奉贤新风貌。 一、科教兴区的发展现状近年来,奉贤区广大干部群众以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和落实党的xx大、xx届三中和四中全会的精神以及市委八届四次会议精神,认真贯彻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思想,加紧实施科技兴区战略,努力向着科教兴市华山天险之路进军,有效提升了区域综合竞争力,推动了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主要表现在:整体科技事业稳健发展;科技实力增强,产业优势逐步凸现;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不断加强;科技服务深入扎实,科技创业氛围浓郁;科技兴农工作取得实效;各项社会事业的科技进步有了提升。 我区科教兴区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还存在以下问题:全社会科技进步的意识还比较薄弱;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有待加强;科技产业布局不够平衡;科技投入总量存在欠缺;提高市民科学素养的任务也相当艰巨。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和人才是第一资源两个第一的思想,按照xxxx重要思想要求,紧密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深入推进科教兴市战略,走通华山天险一条路,以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为重点,以创新、产业化为主题,以科技体制创新为动力,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构建具有奉贤特色的科技创新体系。 积极抢占科技制高点,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加快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发挥科技进步与创新对奉贤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发展的支撑作用。 (二)、基本原则1、坚持体制创新,突破瓶颈制约。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增强政府各部门对促进科技事业发展的工作合力,健全科技公共服务体系;挖掘技术创新原动力,探索高技术产业发展新机制。 2、坚持政府引导,完善市场机制。 发挥科技政策的导向作用,建立健全引导和逼迫的激励机制,整合社会资源,搭建社会共享的公共服务平台,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和示范效应,推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发展。 以人为本,大力培养、吸引和集聚科技人才,完善人才竞争、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类人才积极性。 3、坚持统筹兼顾,实现重点突破。 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科技进步意识,改善科技企业、科技人才成长

年度环境保护工作计划

2019年度环保工作计划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制,全面加强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以治本和提高环境质量为目标,努力做好公司企业的环保工作。特制定公司环保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一、主要工作任务 1、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负责任制,将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单位负责人职责。 2、建立车间的污染物信息档案,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及时掌握环保处理设施运行情况。 3、定期组织召开环保会议,进行工作布置,环保培训等。 4、加强对环境的管理工作,尤其是现场管理,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5、加强对水、气在线监测设备、设施的管理工作,设立专人负责,出现故障及时通知运营商处理。 6、对固体废弃物进行规范化处置管理。 7、对在环境保护、防治污染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8、开展企业环保竞赛活动,切实做好治理工作,确保做到零外排。 9、积极配合市、县环保局的监督性检测。 二、环保宣传 1、充分发挥单位负责人带头作用,利用宣传标语、主题黑板报、及环保知识传单,围绕环保工作,推进环境宜传教育社会化进程。引导和发挥员工在环境保护中的重要作用,鼓励和支持有利于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在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上下功夫。要针对员工关心的环保热点、难点问题做好宣传工作,并做好环保科学知识的普及教育。 2、继续搞好环境警示教育,把员工参与环境监督作为加强环保工作的重要手段。 3、要深入宣传发动,增强环保意识,进一步增强公司干部员工环境保护意识,今年我们要着重加大环保工作宣传力度,全员普及环境科学知识,并在“”世界环境日到基层开展各种形式环保宣传讲座活动,提高公司员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和环境法制观念,鼓励和支持员工性活动。 三、日常工作

环评法律法规总结

环评法律法规总结

概论 1.《环境影响评价法》的立法目的:为了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预防因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2.环境影响评价的适用范围:规划、建设项目。 3.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4.环境影响评价的原则:(1)客观、公开、公正;(2)要综合考虑实施后可能造成的影响;(3)在考虑环境影响时要兼顾各种环境因素和其他构成的生态系统;(4)要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5.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法律、国务院行政法规、政府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环境标准、环境保护国际条约。 6.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对环境保护的规定为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的这些规定是很纠结保护立法的依据和指导原则。 7.环境保护综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8.环境保护单行法: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生态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9.环境保护相关法:一些自然资源保护盒其他有关部门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10.环境保护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并公布或经国务院批准有关主管部门公布的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 11.政府部门规章:是指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单独发布或与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发布的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 12.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性规章:是享有独立立法权的地方权力机关和地方政府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相关法律制定的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 2

建筑扬尘环保税政策

建筑施工扬尘环保税相关政策解读与案例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中国法制出版社 中华人民共和国 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 中国法制出版社 《环境保护税法》于2016年12月25日第十二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税法共有五章二十八条。 2017年12月25日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自2018年1月1日起与环境保护税法同步施行。 条例共五章二十六条。

费改税 排污费环保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环境保护税法》第二条) 结论:建筑施工企业为建筑扬尘环保税纳税义务 人。? 纳税义务人

征税对象 v 《财政部税务总局生态环境部关于明确环境保护税应税污染物适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17号) v一、关于应税污染物适用问题 v排放的扬尘、工业粉尘等颗粒物,除可以确定为烟尘、石棉尘、玻璃棉尘、炭黑尘的外,按照一般性粉尘征收环境保护税。 v施工扬尘是指本地区所有进行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拆迁工程和道桥施工工程等施工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对大气造成污染的总悬浮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等粉尘的总称。 v结论:建筑施工扬尘按照一般性粉尘征收环境保护税。

应纳税额 v 在建筑施工、货物装卸和堆存过程中无组织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的,按照生态环境部规定的排污系数、物料衡算方法计算应税污染物排放量;不能按照生态环境部规定的排污系数、物料衡算方法计算的,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抽样测算的方法核定计算应税污染物排放量。 v(财税〔2018〕117号)

(法律法规)环评相关法律法规

第1讲第一章概论(一) 第一章概论 本章考纲重点: 1、掌握环境的定义;(法律法规)环评相关法律法规。 2、熟悉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的构成; 3、了解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中各层次之间的关系; 4、了解《环境影响评价法》的立法目的; 5、掌握环境影响评价的法律定义; 6、掌握环境影响评价的原则。 §1、环境和环境影响评价 一、环境 1、环境的含义 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2、环境质量和环境容量(法律法规)环评相关法律法规。 (1)环境质量——指一个具体环境中,环境总体或某些要素对人群健康、生存和繁衍以及社会经济发展适宜程度的量化表达。包括综合环境要素和各要素的环境质量。

(2)环境容量——对一定地区(一般是地理单元),在特定的产业结构和污染源的分布条件下,根据地区的自然净化能力,为达到环境目标值,所能承受的污染物最大排放量。 二、环境影响评价 1、环境影响评价的法律定义和原则 (1)环境影响评价的法律定义: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 (2)原则:环境影响评价必须客观、公开、公正,综合考虑规划或者建设项目实施后对各种环境因素及其所构成的生态系统可能造成的影响,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即:第一:客观、公开、公正;第二:综合考虑实施后可能造成的影响;第三:兼顾各种环境因素和其构成的生态系统;第四: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建设项目防治污染设施“三同时”:建设项目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是环境影响评价的延续。 2、《环境影响评价法》的立法目的 《环评法》第一条:为了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预防因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制定本法。(法律法规)环评相关法律法规。 第2讲第一章概论 §2、环境影响评价的产生和发展 一、环境影响评价的由来

环境保护税征缴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

环境保护税征缴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 摘要:我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在即,具体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于环境保护 税征管技术的运用、执行以及实施后如何保持社会稳定发展。本文通过对面临的 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应对我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中所面临问题的对策,使环境保 护税真正起到降低环境污染和改善严峻环境形势的作用,解决我国当前日益尖锐 的环境污染问题。 关键词:环境保护税法;环境污染;征管科技 1 我国环境保护税实施中面临的问题 1.1 环境保护税征管技术的问题 针对环境污染物进行征税不同于一般的国家税收,测量污染物污染当量值需要污染源监 控设备、科学的计算方法以及专业的技术测量人员,环保税征缴也需要建立涉税信息共享平 台及征管协同配合机制。在科技日益进步的社会大环境下,尽管我国的软件及硬件开发、生 产都有了明显的进步,但距离全国覆盖运行的目标仍有一定差距。使用监控设备的测量人员 无法做到专业技术水平完全相当,通过专业监测得出的复核意见也就无法做到毫无差距,就 有可能存在纳税人的纳税申报额与复核后税额不一致,同时纳税人也有可能利用不同地区的 科技覆盖差异或现有的技术漏洞来避税或偷税漏税。 1.2 环境保护税征管执行的问题 我国之前在排污费征收过程中积累了一定的执法技术和经验,但在具体运用到征收环境 保护税时还存在一定难度。由于环境保护税的征收采取“分工式”执法,环境监测主体与征税 主体不统一,而环境检测的结果又是征税依据,税务机关和环保部门的行政协作会直接影响 税收征管,如果出现相互推诿、掣肘就会影响环保税征管的效率。环境污染还具有跨地域性 的特点,污染产生的影响很难只控制在某一特定区域内,在此情况下,若环境保护税单纯依 据地区行政的“属地管辖”原则进行征管,则不利于我国整体环境污染的有效治理。目前,我 国环境监测技术尚未全面覆盖,环境保护税的征管权限及责任划分还需完善的征管细则进一 步规范。 1.3 征税后短期内面临的社会稳定问题 由于我国大部分中小企业的绿色科技有待升级,对资源的依赖性较强,污染问题比较严重。根据上文所述,环境保护税以“外部性理论”为基础,这类中小企业因污染问题在市场上 的竞争力受限、税负较重,同时它们又是环境保护税征收的对象,因此在严格征管环境保护 税后,企业的税负和生产成本进一步加重,利润空间逐渐变小,甚至部分高能耗、重污染类 型的企业将会被淘汰。在面临利益压缩、税负加重、技术革新还需要时间的状况下,企业纳 税人可能会出现消极纳税的心理,甚至有可能会为个人利益偷税避税。尤其我国《环境保护 税法》中规定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由纳税人按季申报缴纳,企业纳税人的消极心理将不利 于环境保护税的征收,这种因科技转型、市场淘汰带来的短期内社会不稳定问题需要予以重视。此外,我国目前对于不同类型的污染企业征收标准也不完全明确,甚至存在个别地区“一刀切”管理问题,不利于企业的“绿色科技”转型,更不利于市场的稳定发展。 2 应对环境保护税法实施问题的对策 2.1 健全税收征管办法 环境保护税的本质依然是税收,但它与其他税种的不同之处在于征收环境税的根本目的 在于保护环境,将外部性不利影响通过环境保护税抵消掉,而不是为了增加财政收入,环境 保护税的发展思路比其他税种更加明确,因此环境保护税的实施绝不仅仅是一部法律可以规范,还需要配套法律法规的协同作用。 我国《环境保护税法》第十四条规定,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环境保护税法》的有关规定负责具体征收工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照《环境保护税法》和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污染物进行监测管理。由此可见环境保护税的征收并不 是由一家行政主体独立完成,而是分步骤的由多家行政主体共同实施,并且根据执法地域不 同也存在差异,存在重工业城市、污染严重的工厂城市、轻污染城市、环境优美城市的区别

2020年环保工作计划

山东xxxx有限公司 2020年环保工作计划 为建设环境友好型企业,保障公司职工和周围群众的生活、工作环境,提升公司环境保护水平,降本、节能增效,根据上级公司要求和公司发展需要,制订此计划。 一、大气污染防治 1.目标:提升废气达标排放标准 措施:2019年新上SRCO焚烧炉一套,2020年完成调试及试车,预计处理后,VOCs浓度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 2801.6-2018)第二阶段排放标准:不高于60mg/m3的要求。 责任部门:安全环保部责任人:XXX 计划完成时间:2020年1月30日 2.目标:实现厂内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净化 措施:为厂内燃油类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口安装空气净化装置,防止出现黑烟情况。 责任部门:设备工程部责任人:XXX 计划完成时间:2020年4月30日 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1.目标:开展实现生活垃圾分类 措施:依据淄博市下发的《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

实施意见》(淄政办字〔2019〕105 号),对公司范围内所有产生生活垃圾的区域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存放。 责任部门:行政服务部责任人:XXX 计划完成时间:2020年12月31日 2.目标:污泥间实现污水收集 措施:污泥间增加污水收集池,防止污泥滤液外溢。 责任部门:一分厂责任人:XXX 计划完成时间:2020年3月31日 四、其他 1.目标:排污许可证申领 措施:依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公司属于“合成材料制造行业265(石化工业),长三角以外企业”,结合平台提供的模板进行资料准备,待平台开放石化工业申请后进行排污许可申领。 责任部门:安全环保部责任人:XXX 计划完成时间:2020年12月31日 2.目标:提升全员环保意识 措施:组织全员的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 责任部门:人力资源部责任人:XXX 计划完成时间:2020年10月31日 3.目标:《环境管理制度》修订 措施:结合国家最新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及公司环境保护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一、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 (1)熟悉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的构成; 法律(宪法及环境保护法律,包括综合法、单行法、相关法。单行法包括污染防治法、生态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法规,政府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性规章,环境标准,环境保护国际公约。 (2)了解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中各层次之间的相互关系。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掌握环境的含义; 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动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这里的环境也就是环境保护的对象有三个特点:一是其主体是人类;二是既包括自然环境也包括人工环境;三是其是自然因素的总体而非社会因素。 (2)了解本法的适用范围; 《环境保护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凡在此区域内所涉及对所称环境产生影响的一切活动,均适用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是指我国主权所及的所有领域,包括领陆(领土)、领水和领空;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是指除领海之外,按照法律规定或国际惯例,我国仍然享有管辖权的其他海域,包括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 (3)掌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有关规定;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必须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作出评价,规定防治措施,经项目主管部门预审并依照规定的程序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计划部门主可批准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

一是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二是)环境影响报告书必须对建设项目的污染和影响作出评价,并规定污染防治措施;三是环境影响报告书必须经过审批,需要通过建设项目行政主管部门预审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两个环节;四是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是计划部门批准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的必要条件之一。

公司2019年度环境保护工作计划

公司环保年度工作计划 (说明: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解放编辑)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制,全面加强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以治本和提高环境质量为目标,努力做好公司企业的环保工作。特制定公司环保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XX严重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解决影响群众生活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实行单位负责制、部门联动制,切实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以保障职工权益,服务大地经济建设。 二、主要工作任务 1、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负责任制,将环境质量和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各单位负责人职责,并定期向公司环保部门报告环境保护工作。 2、建立各企业事业单位的污染物信息档案,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及时掌握单位环保处理设施运行情况。 3、组织召开环保会议,进行工作布置,环保培训等。 4、加强对露天堆场的检查、督促其封闭式改进。 5、加台对外排废水项目的废水管理,消灭向河道直排的现象。 6、对医院等场所的医疗固废进行规范化处置管理。 7、加强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的管理。 8、对在环境保护、防治污染和环境建设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9、加大生态示范区建设力度,开展企业环保竞赛活动,切实做好圾污染水治理工作。

三、环保宣传 1、充分发挥各单位负责人带头作用,利用宣传标语、主题黑板报、及环保知识传单,围绕环保工作,推进环境宣传教育社会化进程。 引导和发挥员工在环境保防中的严重作用,鼓励和支持有利于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在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上下功夫。要针对员工关心的环保热点、难点问题做好宣传工作,并做好环保科学知识的普及教育。 2、继续搞好环境警示教育,把员工参与环境监督作为加强环保工作的严重手段。 3、要深入宣传发动,增强环保意识,进一步增强公司干部员工环境保护意识,今年我们要留意加大环保工作宣传力度,全民普及环境科学知识,并在“6.5”世界环境日到基层开展各种形式环保宣传讲座活动,提高公司员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和环境法制观念,鼓励和支持群性活动。 四、日常工作 1、做好环保档案整理保存工作,规范环保档案管理工作。 2、加大对各生产单位的监督力度。 3、做好环保信息采集工作。 4、做好环保资料积累整理,装订成册,便于查阅。 5、加强环保知识宣传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税 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以下简称《环保税法》)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环保税法》第十条规定了三种情形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排放量计算方法,第十条第四项同时规定不能按照这三种情形规定的方法计算的,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抽样测算方法核定计算。《环保税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依照本办法第十条第四项规定核定计算污染物排放量的,由税务机关会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核定污染物的排放种类、数量和应纳税额”。为规范我区环境保护税核定征收工作,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环境保护厅共同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核定办法》)。 二、《核定办法》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核定的对象。依据《核定办法》第二条规定“凡在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辖区内不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第十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方法计算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排放量的畜禽养殖业、小型企业、饮食娱乐服务业、医院和部分第三产业以及其他纳税人,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核定征收环境保护税。

(二)关于核定计算方法。按照《环保税法》的规定,环境保护税应纳税额=污染当量数×单位税额,污染当量数=污染物的排放量÷污染当量值。小型企业、饮食娱乐服务业、医院在能够提供实际月污水排放量的情况下,按照本办法《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水污染物污染当量值表》规定的污染当量值核定计算环境保护税应纳税额,无法提供月污水排放量的,按照《排污特征值系数表》确定的排污特征值系数核定计算环境保护税应纳税额。 例:1.某医院,床位2800张,每月按时消毒,无法计量月污水排放量,根据《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水污染物污染当量值表》污染当量值为0.14床,医院当月的水污染物当量数=2800÷0.14=20000,当月医院的水污染物应纳税额为20000×1.4元=28000元。 2.某饮食业,营业面积500平方米,无法计算月污水排放量,根据《排污特征值系数表》系数为430/月,当月水污染物应纳税额为430×1.4=602元。 3.某养牛场,规模500头,根据《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水污染物污染当量值表》污染当量值0.1头,当月水污染物当量数为500÷0.1=5000,当月水污染物应纳税额为5000×1.4=7000元。 (三)关于核定程序。《核定办法》对纳税人核定程序进行了明确,即符合核定征收条件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

2019年小学教育科研工作计划

小学教育科研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推动课改、促进学生、成长教师、发展学校”工作理念,进一步发挥 好“指导、服务、研究、管理”的作用,把“科研兴教”、“科研兴校”、 “科研兴学”真正落到实处。贴近课程改革的时代脉搏,扎根学校教育教学的 沃土,在普及和提高两方面同时努力,形成特色。进一步强化教育科研工作的 服务意识,即为领导决策服务,为学校主动发展服务,为教师专业发展服务, 为学生全面发展服务。b5E2RGbCAP 二、发展目标 1 、明确职责,抓好教科研工作的常规管理。校本学习、校本培训、校本教 研、课题研究、教育沙龙等常规工作要常抓不懈,抓出特色,抓出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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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鼓励每个教研组和个人积极申报课题,让全体教师参与到课题研究中来, 认真做好相关课题的管理工作,规范课题研究的过程,以科研促教研,提高各 学科教育质量与效率,提升课题研究的深度。DXDiTa9E3d 3、丰富教科研研究形式,组织教科研讲座、教育沙龙等特色活动,汇编教育 文集。 4、及时向教师传递各级论文评比信息,认真组织好教育教学论文的发动和撰 写工作,充分展示学校的教科研成果,并积极动员教师利用教育信息网,开展

教科研工作,提高工作效率。RTCrpUDGiT 三、工作重点 1、加强培训——拓展教学视野。 全力提高教师教科研水平,积极推广先进办学理念,多方位挖掘科研型人 才,多渠道、多层面、多途径开展教科研培训活动,不断促进教师学术水平、 综合素质和教育创新能力的提高,形成科研兴校的良好氛围。5PCzVD7HxA 本学期,我们将加强梯队建设,多管齐下,促进教师专业成长。要通过发挥 校内专家的研究课、示范课、精品课优势,为青年教师加强理论和实践指导, 促其健康成长。青年教师也要自我加压,稳步发展,逐步完成年度成长目标。 学校也将依据青年教师年度成长规划的目标达成情况,进行百分考核与检测, 激励先进,鞭策后进。jLBHrnAILg 2、强化写作——勃发教育之梦。 抓好校本研修成果的产出。以省,市论文大赛为抓手,依托国家、省、市级 各项课题研究和论文评比活动,鼓励教师踊跃撰写论文,叙写教学日记,剖析 教育教学案例,俯拾反思点滴,同时积极引导教师向报刊杂志社投稿,让校本 研究成果见诸于各级报(刊)端,让教科研思维的火花绽放光彩。本学期要求每 位教师听课不少于 20 次,学习笔记不少于 20 篇,教学反思不少于 20 篇,积极 鼓励教师撰写教育博客、参加教育教学类专业论坛的讨论。xHAQX74J0X 3、立足校本——根植教育沃野。 进一步强化校本教研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教科所关于加强校本研究 工作的指示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充分调动教师自身的创造性、能动性,发挥 人才资源优势,引导教师低起点、小科研,从身边发生的教育教学问题和现象

2019年度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计划

2019年度环保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环境经营理念,推行清洁生产,紧密围绕公司发展规划,以控污减排为中心,以环境行为评价为载体,改善环境绩效,促进企业与社会和谐发展。 二、主要工作目标 (一)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计划指标内; (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为零。 三、重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贯彻环境经营理念 推行环境经营的先进理念,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大局出发,增强环保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到“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开展清洁生产,控污减排,改善环境,是企业履行的社会责任。 把环境经营融入企业经营管理的全过程,使环境保护和企业发展融为一体的企业经营活动。公司制定出环境经营推进工作计划,建立环境经营推进体系及环境保护的规章制度,各部室及车间根据公司环保工作目标,按照各自职责,策划、编制环境经营专业领域的工作目标和实施计划,把环境经营理念贯穿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 加强环境保护,严格落实各级领导责任制。单位主要领导为环境

保护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履行环保职责,加强对本单位环保工作的领导,主动分析、查找影响环保工作的薄弱环节,层层落实责任,积极协调解决环境保护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为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深化环境行为评价,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开展环境行为评价,既是政府部门对企业的要求,也是企业自身树立良好形象,提升企业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公司将建立、完善环境行为评价管理制度及标准,把环境行为评价作为改善环境绩效的有效载体和重要手段,不断加以深化,切实提高公司的环境管理水平。 高度重视环境行为评价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推进。按照公司管理制度及评价标准,制定具体实施细则,责任落实到位,加强日常的环保管理,积极主动开展控污减排,改善环境质量。 (三)强化管理,确保实现年度目标指标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废水、废气、噪声、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等的监督管理,加大环境违规行为的考核力度。污染物排放必须遵守“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司下达的计划指标,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进一步挖掘潜力,确保完成公司年度环保目标。 1.推进环境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各部门及车间要进一步完善环境因素尤其是重要环境因素的识别与评价,疏理相关的管理标准,规范自身的管理,真正将日常环保管理融入体系之中,不断提升体系的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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