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包施工合同(标准范本)

“商贸中心”总承包工程

发包人:

承包人:

合同编号:

日期:年月日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施工图范围内双方约定的工程施工

资金来源:自行筹集

二、工程承包范围

发包人提供的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基础降水、护壁、抗浮锚杆、主体、安装、总平、管网、道路、保温、乳胶漆、涂料、电梯、中央空调、天然气、电力公司负责专业设计强电部分等全部内容。发包人保留对部分项目进行分包的权利。

发包人保留分包权利的项目如下:

基础土石方、玻璃幕墙、石材干挂粘贴、消防、强弱电及给排水工程、防水、钢结构工程、广场装修、商业及车站装饰装修等。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年月日(以乙方进场时间为准)

竣工日期:年月日(承包人根据工期要求拟定工程进度计划表,作为合同的附件、该工期含承包人施工完成并经发包人验收合格书面确认的时间在内,不含工程竣工结算办理时间)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730日历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质量合格标准。

五、合同价款

本工程暂定价款元(大写: 万元),最终价款根据施工内容及专用条款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计算,并经审计后确定。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本合同通用条款

(4)中标通知书

(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图纸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签证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本协议签订前甲乙双方签订的所有合同协议无效,以此合同为准。

十一、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广元

双方签字盖章履约保证金到账后生效。

发包人(甲方公章):承包人(乙方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2017年1 月20 日

第二部分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本合同协议书、本合同专用条款、补充条款、本合同通用条款、中标通知书、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报价书、投标书及其附件。

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2.1 本合同使用汉语文字。

2.2 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法律、法规和规章。

2.3 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按国家、四川省现行技术规范、规程、标准及操作规定执行。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承包人应自费购买实施本工程所需要的所有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如果某项工程、工艺或工作国内没有相应标准或规范,承包人应在该项工程、工艺或工作开始10天前书面报监理单位,并按监理单位的指示执行。

3、图纸

3.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基础垫层施工前30日内提供施工图纸四套。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两年内不得向有直接、间接关系单位透露工程对图纸及与工程相关的其它任何信息。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监理工程师:

4.1 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

监理单位:

姓名:职务:总监理工程师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负责该工程项目建设的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施工阶段全过程控制、安全文明管理和组织协调等事宜。

需要取得发包人书面盖章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1)重大工程变更等,以发包人与监理单位签订的本工程监理合同所授权的内容为准;

(2)发布开工令、暂时停工或复工令;

(3)设计变更;

(4)现场签证;

(5)审查批准技术规范(规格)或设计的变更;

(6)工程结算;

(7)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包括扬尘治理)措施批准;

(8)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的批准;

(9)撤换承包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其他主要人员;

(10)批准承包人更换及增减设备。

发包人在合同履行期间有权根据具体情况调整总监工程师须经发包人批准的权利范围,并及时通知承包人。

4.2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职务: 现场代表

职权:通用条款的预定负责代表发包人协调建设所需的施工行政许可、施工期保通等工作,参与施工过程中的隐蔽工程验收、工期的顺延、工程量增减、零星用工、变更签证。所有的签证变更、付款审批经发包人现场代表签署并加盖工程部章后方可生效。

5、项目经理

姓名:职务:项目经理

职权:负责合同履行,及签署所有相关文件。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承包方负责的各项事项。

6、发包人工作

6.1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开工前10天。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由发包人在开工前10天接至规划红线以内,红线以内承包人自行解决。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由承包人根据实际建设进度要求,开展城市道路和小区内部道路施工,根据工程建设进度和通行的要求适时实施道路结构层铺筑,满足房建工程道路通行需要。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在工程开工前10天由发包人负责提供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

(5)由发包人负责、承包人需要及时配合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施工许可证。

(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于开工前10个工作日内由发包人联系勘察测绘部门,向承包人提供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及书面资料,交付承包人后由承包人负责保管。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前10天内由发包人主持。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包人协助发包人保护,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无。

6.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由发包人在合同签订后书面委托。

7、承包人工作

7.1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发生时另行协商。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每月25日前提供本月已完工程月报表和下月工程进度计划报表,报送监理单位审核,并提交给发包人现场代表及成本控制部,一式四份。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承包人根据发包人和监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自行负责实施并承担相关费用。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向业主及监理单位无偿提供办公室各一间,会议室一间(含空调、饮水机、办公座椅、照明、插座、电脑四台)。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声管理等手续:承包人应按四川省政府建设管理规定,承包人应确保现场施工道路畅通,如赶工需夜间施工,承包人应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已完工程成品保护在交工验收前,由承包人负责成品保护、现场管理,承担毁损、安全责任的一切风险,并自行承担一切费用,期间如发生损坏或丢失,承包人负责自行修复或赔偿,工期不予顺延。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按照发包人的要求对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由发包人承担相关费用。

(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四川省建筑施工现场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执行。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必须随时保持施工场地的整洁有序,并承担划定的施工场地范围内的道路修整及相关费用,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不再单独计费。

(9)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合同约定工期完成该工程施工。

(10)现场接受勘测单位或发包人交验坐标控制点,并作好控制桩、点的维护及保管工作。因承包人未对发包人提供的测量基准点进行复核,或未经过复核而出现偏差,造成由此建立的施工控制网出现失误,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12)承包人应执行与本工程相关的工作内容,若属于应计价工程,则计价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紧急情况下对于发包人提出的变更采取先处理,再协商办理签证和费用,尽力在甲方要求时间完成。

(1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承包人必须配合发包人提交各主管部门工程竣工备案要求的全部资料,承包人不得以任何自身理由拒绝提供资料,延迟工程备案时间(存档费由发包方负责)。

(14)发包人分包单位的所有资料(过程资料和竣工资料)的整理、管理及移交,由承包人负责完成(分包单位拒绝提供资料情况除外),各单位并对自己所做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承包人在竣工资料交验、备案,影响整个工程竣工验收的,由承包人承担责任,赔偿损失。

(15)墙改材料、散装水泥等承包人应按相关规定进行采购并在发包人要求的时间内提供发票以确保发包人保证金能及时退回,并对其提供的全部资料的及时性、完整性、真实性及符合政府相关政策规定全面负责。

(16)甲乙双方互相配合办理开工前的相关手续、配合甲方处理建设过程中项目内外的协调工作;负责本项目的信息管理;及时向发包人、监理各方递交各类报表、批复资料;配合发包人及监理人组织项目施工过程检查、竣工验收、办理项目竣工结算;移交项目建设的全部档案资料以及其他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17)非承包人原因,发包人不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有权停工。

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a.应按照发包人书面签发的开工通知书载明的开工时间,及时开工建设。

b.参与协调施工场地内各交叉作业施工单位和人员之间的关系,保证按要求顺利施工。

c.应负责办理应由承包人投保的一切保险。

d.应按规定提供参与工程施工人员的由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上岗证、技术资格等证件复印件,施工人员应随身携带上岗证书并接受发包人和监理检查。发包人和监理有权清退未携带证件人员离开施工现场。

e.承包人在其施工场地内,根据工程建设及安全的需要提供并负责维护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等相关设施,并配备看守或警卫。承包人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的损失和人员伤害,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并负责发生的全部费用。

f.承包人指定专人办理施工所需的有关批件、证件以及其它需要申请报批的手续。承包人指定专人负责签收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有相关往来函件,若该指定人员发生变化时,承包人必须提前15日书面告知发包人并同时另行指定签收函件的专人。

g.承包人应对施工场所和通道中的相应管线、设备进行有效的保护。如造成损坏,应承包人应及时更换。

h.保证施工现场整洁符合有关规定,施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合同文件的要求,工程未总体移交前,负责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由于承包人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8、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

8.1 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承包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并收到施工图纸后7天内向监理单位及发包人提供实施性的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一式四份。合同签订时承包人提供拟定工程进度计划表,作为合同的附件。

确认的时间:监理单位及发包人收到以上文件后7个工作日内回复。

8.2进度计划:

8.2.1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本合同的工期要求进行施工,按照发包人现场项目部的要求编制工程的施工总进度,年、季、月、周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的工程进度统计报表。

8.2.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发包人或监理单位要求,承包人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供一份为保证工程进度计划所采用的安排方案和方法供发包人或监理单位参考。

8.2.3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或监理单位认为承包人的工程实际进度不符合本合同的要求,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或监理单位的要求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改进,并对进度计划进行修订,确保工程进度满足本合同进度计划的要求,但并不代表发包人对承包人以前滞后进度的认可。

8.2.4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和承包人提供的工程进度计划提出某些必要的措施以改善和确保工程进度,该指示不被视为合同变更。

8.2.5发包人可根据工程建设及销售的实际情况调整工程进度计划及施工顺序,由此发生额外的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8.2.6工期的顺延: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应在发生后七日内就导致工期延误的原因提交书面报告,经发包人7日内予以答复,及发包人审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8.2.6.1发包人在开工令确定的开工日期前七天内未按照合同约定条件交出施工场地;

8.2.6.2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未按要求时间供货,或交验时发现质量问题而影响承包人施工;

8.2.6.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工程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8.2.6.4本合同定义的不可抗力(详见不可抗力条款);

8.2.6.5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延迟提交施工图纸或延迟补充遗漏的施工图纸;

8.2.6.6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预付款、进度款;

8.2.6.7其他发包人书面签字或盖章确认的其它原因。

9、延期开工:执行通用条款11、12条。

10、工期的延误:

10.1由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均不予顺延,视为承包人违约。

10.2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当发包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提出对已经交验合格的隐蔽工程重新进行检验后,承包人按要求进行剥露,检验合格的,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后,工期相应顺延。检验不合格的由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工期不予顺延。

四、质量与验收

11、工程质量

11.1 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验收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11.2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进行工程质量检测鉴定,所需要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2、质量检查的职责和权利

12.1 承包人的质量管理:承包人应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在工地设置专门的质量检查机构,配备专职的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承包人应在签定合同开工前10日内,向监理工程师报送一份内容包括质量检查机构的组织和岗位责任及质检人员的组成、质量检查程序和实施细则等的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报告,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批。

12.2 承包人的质量检查职责:承包人应严格按《技术规范》的规定和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对工程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以及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详细作好质量检查记录,编制工程质量报表,定期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查。

12.3 监理工程师的质量检查权力:有权对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项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承包人应为监理工程师的质量检查和检验提供一切方便,包括监理工程师到施工现场或制造、加工地点或合同规定的其它地方进行察看和查阅施工记录。承包人还应按监理工程师指示,进行现场取样试验、工程复核测量和设备性能检测,提供试验样品、试验报告和测量成果以及监理工程师要求进行的其它工作。监理工程师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13、实验和检验

13.1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必须进行检验和试验,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送检,未检验合格的不得使用,由承包人提供必要的材料合格证、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如发包人需要对材料再次复检的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

13.2 现场材料试验:监理工程师在质量检查和检验过程中若需抽样试验,所需试件应由承包人提供,监理工程师可以使用承包人的试验设备,承包人应予协助。上述试验所需提供的试件和监理工程师使用试验设备所需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如发包人需要对试件再次复检的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

13.3现场材料检验/试验的约定:已经过检验/试验进场的材料承包方需向监理提供完整的资料,必要时监理和业主要到供应商处抽查,但不免除承包方的责任。

13.4现场工艺试验: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和监理工程师的指示进行现场工艺试验,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其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3.5发包人分包或甲指(采购)材料及设备检测:由专业分包方或材料供应商负责材料及设备检测并承担相应费用,资料必须及时提供给承包人。

14、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4.1 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按广元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有关要求执行。

15、质量事故报告

15.1若发生质量事故,承包人必须形成事故报告并按国家质量安全管理部门及四川省有关规定质量的安全报告程序进行。

16、工程试车

16.1试车费用的承担:设备单机、联动调试及检测,发生的费用由相关施工单位承担。

五、安全施工、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

按通用条款第9条及本合同附件2,文明施工的标志标牌、公告、施工围墙的设置按广元市现行有关规定执行,涉及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同时,在安全事故发生后按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在时限内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

六、暂停施工

17、除本合同约定的情况以外,没有发包人发出书面指令,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暂停施工。

七、合同价款与支付

18、合同价款及调整

18.1合同总价暂定为:暂定合同总价为:元(大写: 元)。

18.2经双方协商约定,本工程最终结算价款按以下方式确定:

18.2.1.采用的规范、定额:

本工程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相应的计算规范,套用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施工期间现行相关的政策文件总价下浮2%为承包人的最终结算;

18.2.2.安全文明施工、规费及税金:

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工程所在地的基本费率计算,规费按施工期间施工单位持有并经年检合格的费率标准执行,税金按定额规定计取;

18.2.3.材料价格:

按施工期间《四川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广元市材料价格执行;

《四川工程造价信息》中没有的材料单价,涉及价格调增的,承包人在次月将书面报告及材料样品送发包人,发包人审查后共同认质认价确认价格;

《四川工程造价信息》中没有的材料单价,涉及价格调减的,发包人在次月将调查的材料样品、书面价格递交承包人,共同认质认价确认价格;

《四川工程造价信息》中没有的材料单价,发包人、承包人均未提出,视为该价格不调整。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 /

18.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1、承包范围以外需由承包人施工的工程项目及跟该项目有关的零星工程,双方现场代表共同认质认价并以共同签字为准进入结算;`

2、发包人代表、监理单位代表共同签字认可的现场签证;发包人代表、监理单位代表共同签字认可的施工技术专项方案;

3、现场降水等零星机械台班,以发包人代表、监理单位代表共同签字认可的台班数量,套用2013《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的相应机械台班定额,并计取规定的税费后,计入结算;

4、特殊措施费、大型机械场外进退场费、冬雨季施工、赶工措施等费用按审定的施工技术专项方案实施,按照定额规定执行;

5、承包人应对发包人所分包的项目提供施工配合、场地空间等,且不得收取总承包服务费、管理费等费用。但分包方施工用水用电按水电表额数加分摊费用向承包人支付费用。

18.4计日工:

计日工数量、单价按现场双方代表签证执行。

18.5本项目采用普通新木模板,梁、板、柱、剪力墙不抹灰,几何尺寸、垂直度和表面平整度达到验收规范要求。楼地面工程为混凝土原浆收光找平不再做砂浆找平层。

19、工程预付款及扣回

19.1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无预付款。

20、工程量确认

20.1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时间:每月25日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四份当月完成工程量报表,并提供工程量计算、计价等电子文档,发包人在7个工作日内核实已完工程量。

21、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1.1承包人应在合同签定后90日内,依据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按合同约定的计算方法以2017年1月20日作为基准期计算出本项目工程造价,并报送到发包人成本控制部审核批准作为支付进度款的计算依据。

21.2双方约定的工程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经双方友好协商决定本项目按如下形象进度支付工程款;

(1)项目主体结构施工完成地上整体二层时,次月10日前支付已审批工程量进度报表价款的70%;

(2)项目第一次工程款支付完成后,每完成六层结构主体,在次月10日前支付已审核的每六层结构主体工程量价款的70%;

(3)项目主体结构整体验收合格之日后,次月的10日前支付已审核完成工程量价款的75%。

(4)二次结构及装饰施工阶段,次月10日前支付上月已完成审核工程量价款的70%。

(5)承包人完成约定的施工内容(即甲方指定分包专业工程除外),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且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发包人应在一个月内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于次月10日前支付到已审批报表工程量价款的90%。

(6)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交付使用,承包人将工程结算资料备齐递交发包人。发包人收到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3个月内提出工程结算价款复核意见,工程最终结算价款经双方确认后3个月内,发包人支付完扣除质量保修金后的余额。

21.3 承包人必须确保民工工资的按时,足额支付。在施工过程中若因承包人未及时足额支付民工工资,发生承包人民工讨薪事件对发包人造成影响,则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发包人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赔偿金额在结算中扣除。

21.4工程质量保修金:本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最终结算总价的 3%,保修期达到2年,承包人完全履行质保义务后15个工作日内返还50%的质量保修金,在防水工程保修期满,承包人完全履行质保义务后15个工作日内退还剩余质量保修金,承包人不得收取质量保修金的利息。

八、材料设备供应

22、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2.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为完成本合同各项工作所需的材料和按合同规定由承包人提供的工程设备,均由承包人负责采购、验收、运输和保管。

22.2承包人供应的发包人指定品牌以外的材料,在采购前30日必须经发包人书面认质认价。承包人应如实填报“乙供材料认价申请单”,注明材料的规格、品牌、产地及价格,由发包人审批后实施,否则,发包人不予核审和拨付该阶段进度款。

23、承包人材料和工程设备的管理

23.1 承包人设备应及时进入工地

合同约定的承包人设备应按合同进度计划进入工地,并需经监理工程师核查后投入使用,若承包人需更换合同约定的承包人设备时,须经监理工程师批准。

23.2 承包人的材料和设备专用于本合同工程

(1) 承包人运入工地的所有材料和设备应专用于本合同工程。

(2) 承包人在征得监理工程师书面同意后,可以按不同施工阶段的计划撤走其属于自己的闲置设备。

24、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查和检验

24.1 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和交货验收

(1) 承包人负责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应由承包人会同发包人、监理工程师进行检验和交货验收,验收时应同时查验材质证明和产品合格证书。承包人还应按《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材料的抽样检验和工程设备的检验测试,并将检验结果提交发包人、监理工程师、质监部门,其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材料的抽样检验和工程设备的检验测试应委托有资质的检验单位进行检验。

(2)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应按合同规定参加交货验收,承包人应为发包人、监理工程师进行交货验收的监督检查提供一切方便。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参加交货验收不免除承包人在检验和交货验收中应负的责任。

24.2 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和检验

对合同规定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应由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按商定的时间和地点共同进行检查和检验。若监理工程师未按商定的时间派员到场参加检查或检验,除监理工程师另有指示外,承包人可自行检查或检验,并立即将检查或检验结果提交监理工程师,除合同另有规定外,监理工程师应在事后确认承包人提交的检查或检验结果,若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自行检查和检验的结果有疑问时,可按专用条款第14.1.3款的规定进行抽样检验。

24.3 未按规定进行检查和检验

承包人未按合同规定对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监理工程师有权指示承包人按合同规定作检查和检验,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并应承担所需的检查和检验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

同时,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无条件更换,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工期不顺延。

24.4 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1) 承包人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或工程设备,监理工程师有权按专用条款第31.2款规定指示承包人予以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2) 监理工程师的检查或检验结果表明承包人提供的材料或工程设备不符合合同要求时,监理工程师可以拒绝验收,并立即通知承包人,承包人除应立即停止使用外,还应与监理工程师共同研究补救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24.5 重新检验

(1) 不论何种原因,若监理工程师对以往的检验结果有疑问时,可以指示承包人重新检验,承包人不得拒绝。若重新检验结果证明这些材料和工程设备不符合合同要求,则应由承包人承担重新检验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若重新检验结果证明这些材料和工程设备符合合同要求,则应由发包人承担重新检验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

24.6 承包人不进行检查和检验的补救办法

承包人不按规定完成监理工程师指示的检查和检验工作,监理工程师可以指派自己的人员或委托其它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或人员进行检查和检验,承包人不得拒绝,并应提供一切方便。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25、不合格的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处理

25.1 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工程使用的一切材料和工程设备,均应满足《技术规范》和施工图纸规定的等级、质量标准和技术特征。监理工程师在工程质量的检查和检验中发现承包人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时,可以随时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立即改正,并禁止在工程中继续使用这些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25.2 不合格的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处理

(1) 由于承包人使用了不合格材料和工程设备造成了工程损害,监理工程师可以随时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补救,直至彻底清除工程的不合格部位以及不合格的材料或工程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若上述不合格的材料或工程设备系由发包人提供的,应由发包人负责更换,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

(2) 若承包人无故拖延或拒绝执行监理工程师的上述指示,则发包人有权委托其它承包人执行该项指示,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利润以及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25.3 承包人旧施工设备的管理

承包人的旧施工设备进入工地前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年检和定期检修,并应由具有设备检定资格的机构出具检修合格证或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后才准进入工地。承包人还应在旧施工设备进入工地前提交主要设备的使用和检修记录,并应配置足够的备品备件以保证旧施工设备的正常运行。

25.4 承包人租用的施工设备

(1) 承包人从其它人处租赁施工设备时,则应在签订的租赁协议中明确规定;若在协议有效期内发生承包人违约而解除合同时,发包人或发包人邀请承包本合同的其它承包人,可以相同的条件取得该施工设备的使用权。

25.5 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和更换施工设备

监理工程师一旦发现承包人使用的施工设备影响工程进度或质量时,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承包人应予及时增加或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九、工程变更

26、变更的范围和内容(此条按照合同通用条款描述)

(1)工程变更的分类:本工程变更分为一般变更、重要变更和重大变更。一般变更:变更涉及价款调整在5万元以下的。重要变更:变更涉及价款调整在6-10万元之间的。重大变更:变更涉及合同价款调整在20万元以上的。但变更涉及质量、安全、技术标准等的,则不受上述金额限制,均属于重要变更或重大变更。

(2)工程变更审批权限:一般变更,由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现场代表及成本控制部审查确定。重要变更,由监理单位审查并经总监理工程签字,并报发包人确认。重大变更由监理单位审查并由总监理工程签字后报发包人,由发包

人召集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集体研究后,以设计方发出并经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确认的设计变更通知书为准或以监理单位发出并经发包人确认的变更指令为准。

(3)变更的执行:若承包人认为变更确有问题或有更好建议和意见的,应在受到通知或指令后24小时内向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报告,由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再次确认后,承包人须执行。若施工单位在接到通知或指令后在7日内仍不执行的,又未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提出意见或建议的,由此造成的相关费用及工期损失由承包人负责。所有变更均须由相关单位代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签证,确认工程数量和质量。

(4)、因工程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增减,按本合同专用条款18.2条约定的结算方式进行结算。

26.1变更的处理原则

变更使合同工作量减少,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认为应予提前变更项目的工期时,变更后的工期由发包人向承包人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

26.2变更需要调整合同价格时,按以下原则确定其单价或合价:

由发包人书面签章确认的变更,按本合同专用条款18.2条约定的结算方式进行结算。

26.3 变更指示

监理工程师应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按规定及时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指示。

26.4变更的提出及报价

a.承包人对于发包方正式发出的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应及时、完整地执行;同时,在保证工程质量进度要求的前提下,鼓励积极提出优化措施。

b. 承包人收到发出的变更指示后28天内,应向发包人提交一份变更报价书,其内容包括承包人确认的变更处理原则和变更工程量及其变更项目的报价单。发包人认为必要时,可要求承包人提交重大变更项目的施工措施、进度计划和单价分析等。

c. 承包人对发包人提出的变更处理原则持有异议时,可在收到变更指示后7天内通知发包人。

26.5变更决定

a.发包人应对承包人变更报价书进行审核,并在收到变更报价书后28天内作出变更决定,并通知承包人。

b.在紧急情况下,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的变更指示,可要求立即进行变更工作。承包人收到发包人的变更指示后,应先按指示执行,再向发包人提交变更报价书,发包人则仍应按本款a、b项的规定补发变更决定通知。

c. 技术核定和经济签证承包人应在签证事项发生后7日内向监理单位、发包人现场代表及成本控制部申报,经发包人现场代表及成本控制部、监理单位、承包方三方共同确认工程量、发包人造价人员审核确认价格并加盖发包人公章后,签证工程量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26.6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变更

a. 若承包人根据工程施工的需要,要求发包人对合同的每一项目和每一项工作作出变更,则应由承包人提交一份详细的变更申请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变更工程量及其变更项目的报价单,发包人为必要时,可要求承包人提交重大变更项目的施工措施、进度计划和单价分析等)。承包人提交的变更申请报告未经发包人书面签章批准,承包人不得擅自施工。否则,该变更结算时不予结算,所增加的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包人赔偿。

b. 承包人要求的变更属于合理化建议的性质时,承包人根据发包人发出变更指示执行。

c. 承包人违约或其它由于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变更,其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26.7 设计单位原因引起的变更

a. 若设计单位根据工程施工的需要,要求发包人对合同的任一项目和任一项工作作出变更,则应由设计单位提交设计变更申请报告报送发包人,同时承包人根据设计单位的设计变更报告报送一份变更申请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变更工程量及其变更项目的报价单。发包人为必要时,可要求承包人提交重大变更项目的施工措施、进度计划和单价分析等)。

b、未经发包人书面签章批准设计单位和承包人的变更申请报告,承包人不得擅自根据设计单位设计变更施工。否则,该变更结算时不予结算,所增加的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包人赔偿。

26.8 发包人原因引起的变更

承包人应当根据发包人书面签章的变更通知实施变更,未经发包人书面签章的变更通知,承包人不得实施,否则,该变更结算时不予结算,所增加的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包人赔偿。

26.9变更控制原则

a.书面变更原则: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口头变更。

b.遵守法则原则:工程中实施的变更必须满足国家相关规范、法规要求,涉及工程结构、消防及项目规划方面的变更设计,应由设计单位负责拟定,或由工程部相关部门拟定后报设计单位审核(含图审)。此类变更未经设计单位盖章同意不可进入实施,承包人擅自实施的不予结算。

c.集中备案原则:工程所有变更文件均需在发包人总工办集中备案存档。

d.设计单位提出的所有文字性的变更或修改意见必须送至发包人工程部。

十、工程配合

27、工程、销售、移交配合

27.1在本工程实施过程中,发包人若遇到资金暂时调度困难或其它情况,发包人应与承包人达成延期付款协议。若协商不成承包人有权停工,造成的所有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1)延期付款,发包人提供相应资产担保。

27.2在发包人招商或销售期间,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协助发包人的工作,做到文明、安全施工。

27.3在项目集中交房的时间段内,具体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承包人应派满足发包人要求的管理人员驻现场配合发包方交房,并全权负责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整改,按国家规范要求整改。费用及交房配合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发包人不另行支付。承包人应在接到发包人书面整改通知后24小时内作出响应,并在5个工作日内整改合格。

27.4承包人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上述第27.2条、27.3条的工作,每延期一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00元。如承包人拒绝施工,则发包人另外安排其它单位施工,并向承包人收取发生费用的2倍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承包人承担延期违约,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

27.5施工期间在本工程围墙外的安全文明和环境卫生应服从城管的统一要求和管理。

十一、认质认价原则及程序

-----建筑施工承包合同范本

建筑施工承包合同范本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风险提示:发包人的相对义务 购根据法律规定发包人应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批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所需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中断道路交通、临时占用土地等许可和批准。且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若发包人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就 __________ 工程交由乙方施工内容的 达成如下协议,并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编号: 3、工程地点: 4、工程范围: 5、工程造价: 6、付款方式: 7、工程期限: 风险提示:关于实际竣工日期的规定 当因实际竣工日期的确认发生纠纷时,可以以相关规定参照具体情形: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 工日期;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计划开工日期:____ 年 ____月____ 日,计划竣工日期: __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总工期为—天(日历天), 二、工期顺延 1、因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2、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畅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其所供材料以及设备不合规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4、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5、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 三、双方权益

标准施工合同范本

标准施工合同范本 导语:关于标准施工合同范本,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金额(大写):约元(以决算为准)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

epc工程合同范本

epc工程合同范本 篇一:工程总承包EPC合同示范文本 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 目录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2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4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58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合同双方就_____ 项目工程总承包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承包范围:二、主要技术来源 三、主要日期 合同期限(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施工期限(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其中:竣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四、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五、合同价格和付款货币 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元。 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

项外,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合同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与解释相同。七、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在以下条件满足之后生效: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承包人: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字)工商注册住所:工商注册住所:企业代码:企业代码: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授权代表:电话: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开户银行:账号:传真:电子邮箱:开户银行:账号: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第1条一般规定 定义与解释 通用条款,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工程总承包合同过程中所遵守的一般性条款,由本文件第1条至第20条组成。 专用条款,指根据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实际,对通用条款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并同意共同遵守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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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________新版工程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办公楼维修工程合同 发包方: (简称甲方)承包方: (简称乙方) 中铁六局呼和枢纽项目部第三架子队办公楼、宿舍楼、食堂因老旧,严重影响各项工作的开展。为营造良好的办公、用餐、住宿环境,提高效能建设,进一步规范标准化建设,甲方决定将中铁六局呼和枢纽项目部第三架子队办公楼、宿舍楼、食堂进行维修。现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在自愿的基础上订立以下施工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明确责任。 一、工程地点:金川电力学院南门西XX路南XX院内 二、维修内容及造价 维修内容: 1、刮腻子8元㎡; 2、水暖维修更换,每人每天400元;

3、厨房接三相电,办公楼接热水器,维修线路,更换开关和灯; 4、安装厨房排风设备; 5、更换地砖,维修道牙子,办公楼、宿舍楼外墙维修; 6、清理办公楼、宿舍楼、餐厅垃圾,擦玻璃; 维修价格: 1、以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 三、承包方式:包工 四、施工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月____日止,共计____日。如遇不可抗力原因,经双方确认后可顺延。 五、工程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按承诺的质量标准施工,未达到标准的要立即 整改,以确保工程质量。 六、甲方工作

建筑工程总包合同范文(完整版)

建筑工程总包合同范文 (完整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建筑工程总包合同范文(完整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甲方: 乙方: 丙方: 项目名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 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为明确三方的责任和义务, 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产品名称、商标、规格型号、数量、金 额、生产厂家等详见合同附表。 合同总价人民币(暂定): 第二条:质量要求及质保期 限质量要求:按国家规范和标准执行或按双方另定 的标准执行(见附件)质保期限:贰年(自质监站验收合格、丙方产品全部检验及调试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提交货地点、时间交货地点:济南XXX小区 XX#楼工程现场交货时间:按乙方要求第四条:运输方式及费用运输方式:汽运运输费用:由丙方承担第五 条:验收标准依据国家相关的规范和标准或三方另定的标准, 经三方签字认可的施工图 纸和技术图纸及双方确认的样品、工艺、说明等

内容作为进行质检及验收的依据。 第六条:结算方式及支付形式 6?1结算方式:以最终供货量为准,以甲、乙、丙 三方最终确认的决算为准,由丙方开据的发票作为结算付款依据。 6. 2付款方式: 设备按乙方要求进场、经检测合格经乙 方确认后 七日内付至合同金额的70%,同时无息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电检验收合格后七日内付至合同金额的80%: 质监站验收合格后,按照乙、丙双方的结算,监理及甲方审定后十日内,付至总货款的xx5%;余5%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七日内无息付清尾款。 第七条保修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7?1保修内容、范围:本工程因丙方原因(由于材 料、施工质量等非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坏)全部由丙方免费保修并承担由此给甲方、乙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出现质量问题,丙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4 小时内到达乙方指定地点进行服务,并在2日内解决问题。如丙方未按时到达和按规定时间给于处理和修复或维修不彻底,乙方可委托其他单位维修,丙方负担所有费用并承担保修金总额50%的违约金。由于人为使用造成的破坏,丙方负责维修,收取成本费用;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破坏,不在丙方保修之内。 7?2保修期限:贰年。保修期满,施工质量问题仍

(合同范本)EPC联合体协议书(施工单位牵头)模板

EPC项目联合体分工协议书 联合体牵头方(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联合体成员(全称):(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 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结合以甲乙双方共同与(以下简称“发包人”)签订 的《工程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总承包合同”),结合本 工程的具体情况,就本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事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联合体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建设规模: 二、甲乙双方的分工: 以总承包合同为依据,甲乙双方各自承担的工作内容如下: 1、甲方负责的工作内容: (1)全过程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对工程的投资、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对工程的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并负责协调有关参建各方及相关单位。 (2)根据发包人的委托办理项目报建报批手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报建;施工许可、放验线、规划核实、竣工验收备案、配合移交等

手续。 (3)根据项目实施各阶段的资金需求计划进行项目建设资金的融资,并及时向发包人确认计息节点及计息金额。 (4)由甲方负责本项目的施工总承包任务,施工内容为:红线范围内道路工程、桥涵工程、雨水及海绵城市、污水工程、市政管线工程、综合管廊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中水工程、通信工程、景观绿化工程、(临时工程)等工程图纸范围内的施工及保修。 (5)设备及材料采购。上述第(2)点工程施工范围内所涉及的设备及材料采购。 (6)施工管理。对工程的投资、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按相关备案及质监部门要求收集、整理、归档相关工程建设资料。 (7)甲方负责施工的工程项目实行包工包料、包工程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 (8)工程竣工及备案:①整理竣工验收及备案资料,并汇总整理各分包单位的竣工验收及备案资料,完成相关单项验收,协助发包人完成竣工验收工作;②对各设备(系统)进行调试;③协助发包人办理竣工备案手续以及各专项验收、城建档案验收。 (9)甲方承担项目质保期工质量保修工作,按总承包合同的有关规定执行 2、乙方负责的工作内容: (1)工程设计。设计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管线综 合工程、综合管廊工程、雨水及海绵城市、污水工程、交通工程、 照明工程、中水工程、通信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等,并配合第三方审查机构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示范文本

------------------- 1 I 发址4大小\1 I 单位名称(章): I 单位地址: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示范文本 甲方:XXX (写明名称、法定代表人和住所)(发包方) 乙方:XXX (同上) (承包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 例》规定的原则,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承包工程概况(包括工程名称、地点、内容、承包的范围、开工和 竣工日期、质量等级等内容) 第二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的法律 (本条主要是用于涉 外方面的) 第三条 图纸(写明图纸提供的日期、套数、保密要求以及图纸的解释等 ) 第四条 甲乙双方驻工地代表(写明姓名、性别、年龄、在单位中的职务)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基础工作 第六条工程进度计划 第七条 工程监督(包括隐蔽工程的中间验收等) 第八条人事同价款及其调整 第九条 工程预付款及工程价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第十条工程验收 第十一条决算 第十二条保修 第十三条争议处理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份,当事人各执—份。本合同自—年—月—日(写 明生效的时间或者条件)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订 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I ------------------------------- 自承编辑\方最新最热| \标准模极意见 I 单位名称(章): I

I单位地址:I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丨法定代表人:丨鉴(公)证机关 委托代理人:丨委托代理人:丨(章) 电话:丨电话: 1 年月曰 电报挂号:丨电报挂号:丨〔注:除国家另有规定 1 开户银行:丨开户银行:丨外,鉴(公)证实行自1帐号:丨帐号:丨愿原则〕 邮政编码:丨邮政编码:1 年月1 1 年月 1 日 1 1 1 2. 说明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是以建筑工程为标的的合同,包括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建筑工程勘察合同、建筑工程设计合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是很复杂的合同。涉及到工程技术标准、质量的监督检查、施工期限等问题,而且涉及的法律、法规也很多。 因此,订立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应当根据不同的情况作出具体规定,力求做到准确、明确和正确,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特别是不同工程的技术术语、语词涵义往往都不相同,因此,更需要在订立合同时明确应当适用的法律和技术标准及其语词涵义。 一般来讲,下列三个方面的问题是应当注意的: (1)作为承包方为讲,首先要了解工程基本情况,包括发包方提供的图纸情况、工程量、工程的难易程度、工期要求、需要达到的施工力量等。如果承包方的施工力量与工程不适应,则应当讲明,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2)作为发包方,应当审查承包方的资质等级,是否有力量承包此项工程。对于是否允许承包方转包,应当事先在合同中讲明。 (3)发包方应当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在合同中应当明确监督的方式、时间、工程内容; 对需要进行中间验收的部分要作出适当的安排。

国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标准范本版

EF--2007 --0203 工程编号: 合同编号:湖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发包人: 承包人: 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监制 湖北省建设厅 二00七年九月

目录 第一部分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1) 二、工程承包范围 (1) 三、合同工期 (1) 四、工程质量 (1) 五、合同价款 (2)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2 七、发包人承诺 (2) 八、承包人承诺 (2) 九、合同生效 (2) 十、合同备案 (2)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一、总则 1定义.......................................................................................?3 2合同文件及解释........................................................................??5 3语言及适用的法律、标准与规范 (5) 4通讯联络………………………………………………………………………?6 5工程分包………………………………………………………………………?6 6现场考察………………………………………………………………………?7 7投标文件的完备性和义务……………………………………………………??7

8文物、化石和地下障碍物............................................................??7 9安全事故处理....:......................................................................??8 10知识产权 (8) 11联合体的责任 (8) 12保障 (9) 13财产 (9) 二、合同主体‘ 14发包人 (9) 15承包人 (10) 16现场管理人员任命和更换..............................? (12) 17发包人代表 (12) 18监理工程师 (13) 19造价工程师 (14) 20承包人代表 (14) 21分包人和另行分包 (15) 22承包人雇员 (15) 三、担保、保险与风险 23工程担保 (16) 24发包人风险 (18) 25承包人风险 (18) 26不可抗力 (18) 27保险 (19)

EPC总承包合同范本66453

发包人编号 承包人编号 样本 _______工程EPC总承包工合同(甲种本) (隶书体部分为填写内容仅供参考) 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监印

第一部分合同条件(略) 具体参见FIDIC设计采购施工(EPC)合同条件(银皮书中文版) 第二部分协议条款 发包方: 承包方:应按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名称填写全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法》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承包方式:概算下浮(包含调整概算) 1.2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总日历工期天数:××天

1.3 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亿元 第2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2.合同条件;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6.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社会监理的,可先由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一致的,按第33条约定的方法解决。 第3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和适用标准及法律 3.1 合同语言:汉语。 3.2 适用标准、规范: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 3.3 适用法律、法规: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规定。 第4条图纸 4.1 图纸提供日期:××××年×月×日 4.2 图纸提供套数:8套 4.3 图纸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填写有保密要求或“不采用”

简易施工合同范本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8053 (合同范本系列) 甲方:XXXXXX 乙方:XXXXXX 签订日期:XXXXXX 简易施工合同范本标准 版本

简易施工合同范本标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合同文件为经过平等协商和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条款,并由双方共同恪守。,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发包方(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为了保证________施工质量,如期完成施工任务,达到双方互惠互利的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双方友好协商,就本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 二、建筑面积(工程形式):___________。

三、施工地点:_________。 四、工期: 1、开工:____年___月___日; 2、竣工:____年___月___日; 3、合同工期总共历时____天。 五、承包形式:____________。 六、工程价款:共计_______人民币元。 七、付款方式:本合同生效后支付合同款项的____%,计____元;工程竣工且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价款的____%,计____元;质保金___元,质保期满后支付。 八、质保期:____年。 九、工程质量及验收: 本合同项工作内容应满足国家相关工程施工规范以及验收标准的要求,质量合格。

十、甲方的责任: 乙方自行解决施工过程中所需要的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问题;甲方协助消除妨碍乙方施工的障碍物; 十一、乙方的责任: 1、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施工内容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使用。 2、在国家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乙方责任的工程质量问题,免费无偿修理。 十二、特别约定: 1、施工中因乙方原因发生的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关医疗、赔偿费用。 2、施工过程中涉及的线路通道、土地占用,由双方共同协调处理。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范本1 甲方(单位全称):XX工程建设公司 乙方(单位全称):XX有限公司 甲方承建国道315线XXXX段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A 标段的施工任务,因工程施工需要现将部分施工任务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和维护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一、施工地点:国道315线XXXX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A标段; 二、工程内容:K0 000-K34 360、K0 000-K66 000段内的单柱标志牌、双柱式标志牌、悬臂式、悬挂式、道口标注,发光型标线、轮廓标、里程碑、百米桩、公路界碑等工程项目,具体工程内容和工程数量见附表《工程量清单》。由于设计缺陷,施工图纸中的工程内容和数量与业主提供的清单工程量的工程内容和数量部分不符。但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和内容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乙方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承担5万平方米标线工程,每平方37元计算。 三、工程承包: 1、甲方收3%项目部综合管理费,11%公司管理费,乙方承担3.3%项目税金。

2、工程承包价为:¥6185991.00元,大写人民币:陆佰壹拾捌万伍仟玖佰玖拾壹元。 四、进行工程承包的施工队必须具备本工程施工的劳务人员、机械设备、技术力量、资金周转、材料采购运输等各项条件。 五、施工工期:自20xx年9月15日至20xx年11月31日。甲方对乙方进行半个月的试工期,若在试工期内质量、安全、信誉等达不到甲方要求,或不能令甲方满意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乙方无条件退场,由此而发生的费用、责任由乙方自负。合同签订之后,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时间保证劳动力、材料及施工机械设备进入施工地点,否则,甲方将按乙方自行解除合同处理。 六、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前,乙方必须交纳现金9万元(保险2万元,环保押金5万元,交竣工文件2万元),作为该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工程完工后,甲方会同监理组织检测,工程经检测合格后,甲方一次性给乙方返还7万元该履约保证金。2万元保险费不予退还,公司用于购工程一切险,如乙方签订合同后拒不进场或者进场后中途未经过甲方同意擅自撤场,该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工期内保质、保量地完成全部工程施工任务。甲方根据完成的工作量填报工程价款,待业主批复、资金到帐后,从每次业主批复的工程价款额中扣除10%的质保金后将剩余价款按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支付给

工程施工合同标准范本(完整版)

金家律师修订 本协议或合同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本文为Word格式,可直接使用、编辑或修改 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分包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就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承包范围 乙方承包 承包方式 乙方提供劳务、管理人员、技术工人、施工机械全部材料及辅材,负贵相应施工方案、质量、安全与交明施工。 三、工期约定 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 2019 年月日; 2、完工日期:年月日(具体按甲方现场进度计划执行); 完工标准:经甲方代表验收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工完场清,按甲方的有关管理规定办理完退场手续,甲方现场代表最终书面接收工程后完工: 3、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4、因乙方不服从管理或乙方主观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按期完工,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除赔偿相应损失外还承担元/天的违约金。

5、施工期间,甲方认为乙方组织管理不力,或施工人员不足,或达不到工期要求,或不服从现场代表指挥与管理,影响甲方信誉及利益,在甲方限期内未达到整改要求,甲方可单方面以书面形式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若工程进度达不到要求,甲方可以请其他劳务防水班组进场帮乙方施工,其他防水班组劳务工资甲方按2倍的市场价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四、质量要求 按定期约定的工作内容及相关的质量要求;双方约定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达到甲方施工范围设计变更及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 五、验收与施工 施工及验收规范和标准执行,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施工验收标准和相关规定; 乙方应认真按照设计要求、规范以及甲方代表的要求施工,无条件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或政府质量监督部门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整改、返工、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整改、返工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指令造成的返工经济损失,有甲方承担; 3、以上检查险验不得影响正常施工,如影响正常施工。检查检验不合格,影中正常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甲方指令停工检查成检验、而检查检验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则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4、工程质量等级应达到合同约定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照甲方代表的要求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5、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协议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后重新验收: 6、甲方代表有随时提出对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权利,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和修复。检验达到合同约定质最要求,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合理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检验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发生的

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范本-EPC

工程总承包合同示文本 (征求意见稿)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合同双方就_____ 项目工程总承包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承包围: 二、主要技术来源 三、主要日期 合同期限(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施工期限(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其中:竣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四、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格和付款货币 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元。 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合同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七、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在以下条件满足之后生效:____________ _________ 发包人:承包人: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字) 工商注册住所:工商注册住所: 企业代码:企业代码: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电子: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1条一般规定

1.1 定义与解释 1.1.1 通用条款,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工程总承包合同过程中所遵守的一般性条款,由本文件第1条至第20条组成。 1.1.2 专用条款,指根据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实际,对通用条款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并同意共同遵守的条款。 1.1.3 工程总承包,指承包人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含竣工试验)、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设计与其他阶段的工程承包。 1.1.4 发包人,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称为发包人的当事人,包括其合法继承人和经许可的受让人。 1.1.5 承包人,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包括其合法继承人。 1.1.6 分包人,指接受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对外分包的部分工程或服务的,并具有相应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1.7 发包人代表,指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 1.1.8 监理人,指发包人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 1.1.9 工程总监,指由监理人授权、负责履行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 1.1.10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任命的负责履行合同的代表。 1.1.11 永久性工程,指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进行设计、施工、竣工试验、竣工后试验和(或)试运行考核并交付发包人进行生产操作或使用的工程。 1.1.12 单项工程,指专用条件中列明的具有某项独立功能的工程单元,是永久性工程的组成部分。

标准施工合同范本(doc 80页)

标准施工合同范本(doc 80页)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007版本)

通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第1.5 款所指的合同协议书。 1.1.1.3 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函件。 1.1.1.4 投标函: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投标函。 1.1.1.5 投标函附录:指附在投标函后构成合同文件的投标函附录。 1.1.1.6 技术标准和要求: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名为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文件,包括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对其所作的修改或补充。 1.1.1.7 图纸:指包含在合同中的工程图纸,以及由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提供的任何补充和修改的图纸,包

括配套的说明。 1.1.1.8 己标价工程量清单: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 1.1.1.9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 2.1 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 1.1. 2.2 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并与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签字的当事人。 1.1. 2.3 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 1.1. 2.4 承包人项目经理:指承包人派驻施工场地的全权负责人。 1.1.2 . 5 分包人:指从承包人处分包合同中某一部分工程,并与其签订分包合同的分包人。 1.1. 2.6 监理人: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1. 2.7 总监理工程师(总监):指由监理人委派常驻施工场地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全权负责人。 1.1.3 工程和设备 1.1.3.1 工程:指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

建筑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示范文本)

STANDARD CONTRACT SAMPLE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HT-028304 建筑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示

建筑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示范文 本) 第五部分 合同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

九部委标准施工合同范本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007版本)

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第1.5 款所指的合同协议书。 1.1.1.3 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函件。 1.1.1.4 投标函: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投标函。 1.1.1.5 投标函附录:指附在投标函后构成合同文件的投标函附录。 1.1.1.6 技术标准和要求: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名为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文件,包括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对其所作的修改或补充。 1.1.1.7 图纸:指包含在合同中的工程图纸,以及由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提供的任何补充和修改的图纸,包括配套的说明。 1.1.1.8 己标价工程量清单: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 1.1.1.9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 2.1 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 1.1. 2.2 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并与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签字的当事人。 1.1. 2.3 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 1.1. 2.4 承包人项目经理:指承包人派驻施工场地的全权负责人。 1.1.2 . 5 分包人:指从承包人处分包合同中某一部分工程,并与其签订分包合同的分包人。 1.1. 2.6 监理人: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1. 2.7 总监理工程师(总监):指由监理人委派常驻施工场地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全权负责人。 1.1.3 工程和设备 1.1.3.1 工程:指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 1.1.3.2 永久工程:指按合同约定建造并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1.1.3.3 临时工程: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永久工程所修建的各类临时性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EPC)示范文本2017

GF-2017-0216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合同双方就大唐盛世商务公寓、白云山、龙珠塔、半岛酒店项目工程总承包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批准、核准或备案文号: 工程内容及规模: 工程所在省市详细地址: 工程承包范围: 二、工程主要生产技术(或建筑设计方案)来源 三、主要日期 设计开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施工开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工程竣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四、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格和付款货币 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金额:元)。 详见合同价格清单分项表。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六、定义与解释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之后生效: 发包人:承包人: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签字)

工商注册住所:工商注册住所: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建筑土建工程承包合同新范本正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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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土建工程承包合同新范本正式 版 使用说明:当事人在信任或者不信任的状态下,使用合同文本签订完毕,就有了法律依靠,对当事人多方皆有约束力。且在履行合作期间,有法可依,有据可寻,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建筑土建工程承包合同范文一 甲方: 乙方: 甲方将工程的土建泥作承包给乙方完成,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承包范围: 1、施工图的全部泥作由乙方完成,(从基础垫层开始,包括砼浇筑,砖砌体,室内粗装修即楼地面垫层、找平层、墙顶抹灰、卫生间根据业主要求完成,外墙饰面,预制构件安装,脚手架搭拆等)。 2、乙方自行负责组织施工工具,用具,包括振动器、振动棒、振动板、电机电缆、软水管等。 3、各楼层各工序必须做到工完场清,材料、设备清理堆放入库。 二、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施工,保证工程质量,轴线标高正确,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及GB50300-

2001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等级。 2、工程质量验收必须经有关职能部门检查验收并出具认可文件。 3、如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业主、监理及规范要求,造成返工或浪费的材料及人工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三、单价及付款: 1、按实际完成建筑面积计算单价为元/m2。 2、甲方每月按工程完成量的50%支付人工工资给乙方,在主体断水完按建筑面积付足20.00元/m2,装修阶段仍按月完成量的80%支付人工工 资,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结算付清。 3、以上单价中已包含人工费,小型工具费,安全施工补偿,劳保福利等各项津贴补助。 四、工期: 乙方在进场之日起200天全部完工,如未按甲方要求完成,延期每天罚款100.00元。 五、安全: 1、乙方在施工中必须遵守施工现场安全规定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59-99规定必须达到优良(合格)标准化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经济费用在2000.00元以内全部由乙方自行负责,如超出2000.00元则由甲方负责80%,乙方负责20%。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施工合同的所有条款。

施工合同标准范本【审核版】

标准施工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工程预算报价表》、《施工图纸》)。 6、质量标准:质量验收标准按国家颁布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7、工程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工程总承包价为___________元。 2、上述总承包价为包干价,包含本合同所有工作内容,包工包料及其它一切费用(包括拆房,打围墙),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3、付款方式:竣工验收后付___________元,除总金额的百分之五质保金外,剩余部分XX付,质保金一年满后付清(时间按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工期 1、经双方协商确定,工程期为___________日,暂定于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具体开工时间由甲方下达开工令后方可开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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