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措施

特种设备安全措施
特种设备安全措施

起重机安全措施

1、起重机司机专门训练,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发给合格证,方准上岗操作,严禁无证人员操作起重设备。

2、进行起重作业前,起重机司机必须检查各部装置是否正常,钢缆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制定器、液压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可靠、灵敏,严禁起重机各工作部件带病运行,吊车在变电站内部分停电工作,吊车外壳必须有可靠接地,吊车停放或行驶时,车轮、支腿前端或外侧与沟、坑边缘的距离不得小于沟、坑深度的1.2倍;否则必须采取防倾、防坍塌措施。

3、在起吊较重物件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10厘米左右,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和制动器等是否灵活和有效,在确认正常的情况下方可继续工作。

4、起重机司机必须与指挥人员密切配合,服从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操作前必须先鸣喇叭。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服从,

5、严禁吊物上站人、严禁吊物超过人顶、严禁一切人员在吊物下站立和通过。

6、在作业现场设警戒区域,并且设警戒标志。

7、起重机在进行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操作动作。起重吊臂的左右旋转角度都不能超过45°,严禁斜吊、拉吊和快速升降。严禁吊拔埋入地面的物件,严禁强行吊拉吸贴于地面的面积较大的物体。

8、起重机在带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与其保持安全距离,雨雾天气时安全距离应加大至1.5倍以上。起重机在输电线路下通过时,必须将吊臂放下。

9、用两台起重机同时起吊一重物,必须服从专人的统一指挥,两机的升降速度要保持相等,其对象的重量不得超过两机所允许的总起重量的75%。绑扎吊索时,要注意负荷的分配,每车分担负荷不能超过所允许最大起重量的80%。

10、起重机在工作时,吊钩与滑轮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卷扬过限把钢缆拉断或吊臂后翻。在吊臂全伸变幅至最大仰角并吊钩降至最低位置时,卷扬滚筒上的钢缆应至少保留3匝以上。

11、工作时吊臂仰角不得小于30°,起重机在吊有载荷的情况下应尽量避免吊臂的变幅,绝对禁止在吊荷停稳妥前变换操作杆。

12、当作业地点的风力达到四级时,不得进行受风面积大的起吊作业;当风力达到五级及以上时,不得进行起吊作业。停工或休息时,不准将吊物悬在空中。

13、工作完毕,吊钩和吊臂应放在规定的稳妥位置,并将所有控制手柄放至中位。

14、指挥信号要事先向起重机司机交待清楚,如遇操作过程中看不清指挥信号时,应设中转助手,准确传递信号。

15、指挥手势要清晰,信号要明确,不准带手套指挥。2.3起吊对象,应先检查捆缚是否牢固,绳索经过有棱角、快口处应设衬垫,吊位重心要准确,不许对象在受力后产生扭、曲、沉、斜等现象。

16、在所吊对象就位固定前,起重机司机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不准在索具受力或起吊物悬空的情况下中断工作。

17、当起重机司机因对象超重拒绝起吊时,指挥人员应采取措施,设法减轻起重机超重负荷,严禁强化指挥起重机超负荷作业。

18起重机驾驶员应严格遵守“十不吊”

(1)、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清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确不吊

(3)、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滑动不吊

(4)、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吊

(5)、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时不吊

(6)、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件时不吊

(7)、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和指挥信号时不吊(8)、被吊物棱角处与捆绑钢丝间未加衬垫时不吊

(9)、歪拉斜吊重物时不吊

(10)、吊车保险装置不齐全,不可靠不吊等。

19、本措施必须在贯彻学习之后方可执行。

电动葫芦安全措施

1、电动葫芦操作前,检查电源是否安全可靠,钢丝绳有无磨损,葫芦吊钩、销子、链条、刹车等装置必须保持完好,检查物件上所焊吊钩是否安全牢靠等。

2、为防止操纵失灵而发生事故,必须装有发生紧急情况能切断电

源的紧急开关和漏电保护器。

3、起吊前必须严格检查限位装置和漏电保护器是否灵活可靠,起重设备的金属构架、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或其它不带电的金属部份必须可靠接地或接零。

4、起重设备要定期检查安全装置必须保证完整可靠,发现失灵时,要立即消除不得“带病”使用。

5、钢丝绳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当报废不得再使用:

①钢丝绳被烧坏;②钢丝绳的表面钢丝被腐蚀、磨损;③受过死角拧钮,部份受压变形;④钢丝绳有断线、断股。

6、起重设备要指定专人负责使用,并要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行车特种作业证。

7、起吊货物时应遵守以下要求:

①无关人员必须撤离吊货区,送货人员必须听从挂钩起吊人员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②电动葫芦作业时,所有人员严禁在支架和吊起的重物下停留或行走,操作人员不得在离所吊物体1m内作业,旁观人员要远离操作区

10m。

③用两个葫芦同时起吊一物件时,必须由专人指挥。负荷应均匀分担,操作人员动作要协调一致。

④用卡扣固定钢板时,钢丝绳端应在内侧,以防止因滑扣而发生事故。

⑤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5cm停2分钟,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高度不得超过标底15cm,应缓慢运行,禁止突然制动和交换方向。

⑥放下物件时,必须缓慢、轻放,不允许自由落下。

8、操作起重设备人员,凡患有以下禁忌症之一者,不得从事此项工作:

①双眼视力在0.8以下、色盲

②听力障碍

③中枢神经系统器质性疾(包括癫痫)

④明显的神经功能紊乱

⑤心脑血管病等易突发疾病

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操作规程 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升火前的检查和准备工作 一、内外部检查 1、锅筒内有无杂物,人孔、手孔是否封好,耐火砖墙及前后拱无严重裂缝和结焦。 2、锅筒、水冷壁管、集箱和对流管束应无裂纹和渗漏、变形,下降管绝热无破坏。 3、隔烟墙完整无损,炉排齐全无杂物。 4、煤层调节板齐平,起落灵活,刻度位置指示正确,耐火砖应牢固。 5、煤闸板应开关灵活,严密好用。 6、烟道内无积灰无杂物,烟道挡板严密,开关灵活,开关位置指示正确。 7、炉排变速机构和各种变速试车,使炉排转动正常为止。 8、在炉排转动中,检查炉排组合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排除。 9、各分段风室内无杂物,搬把牢固,开关灵活,位置正确,放灰板严密,开关灵活好用。 10、所有人孔门,看火门皆开户灵活,关闭严密。 11、所有的吹灰器都应灵活好用,吹灰机位置正确。 12、安全阀、水位计、压力表、温度计符合规定,齐全好用。 13、所有的阀门和旋塞都应开关灵活好用。 14、各操作部位要用良好的照明。

15、炉排前挡灰罩完好严密。 16、各种仪表齐全、灵敏。 17、各种电器设备安装试车合乎要求。 18、燃料、水源有足够的储备。 二、阀门的检查 1、所有冷门应完整,开关灵活,阀门是否在规定的位置,同时注意检查阀门应无堵板。 2、检查的同时应按规定位置进行调整。 蒸气锅炉: (1)蒸气系统——主汽阀门[关]、母管截阀门[关]、锅筒空气阀门[开]、锅筒压力表旋塞[开]、压力表放水旋塞[关]、炉水取样阀门[关]。 (2)给水系统——省煤器进出口阀门、旁路阀门及排污阀[关]、空气阀门[开]、直通上水阀门[关]、锅筒进水阀[开]。 (3)水位计——汽、水旋塞[开],放水旋塞[关]。 (4)排污系统——锅筒排污阀[关],集箱排污阀及锅筒连续排污阀[关]。 (5)吹灰系统——各阀门[关] 热水锅炉: (1)锅炉供回水管阀门[开]。 (2)循环泵进、出口阀门[开]。 (3)注水前打开各部位空气门,注满水后关闭。

特种设备安全常识

特种设备安全常识 一、特种设备定义 1.特种设备是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和设施的总称。 两个基本特征: 一是涉及生命安全; 二是危险性较大。 国际上称之为“具有潜在危险的设备”、“危险性设备”、“特定危险设备”。 2.纳入国家监察范围的原则: 一是造成群体伤害; 二是造成他人伤害; 三是产生较大社会影响 二、目前纳入我国安全监察的特种设备有8种 ◆承压类设备3种,即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 ◆机电类的5种,即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 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出口水压大的承压蒸汽锅炉;30L规定为容积大于或者等于

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 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0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60℃液体的气瓶;氧舱等。 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 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25mm的管道。 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5t.0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措施实施方案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措施实施方案 近年来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严重影响到社会安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我司属造船重工企业,生产中涉及起重机,大型车辆,压力容器与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应用,为确保厂内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保障生产过程的安全与健康,从根本上扭转目前特种设备安全事故频发的被动局面,我司对特种设备采购,使用,检修,监管,人员培训等环节严格监控,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正确使用。 1.严格监管,规范建档: 我司起重机等采购特种设备均在国家劳动安监部门核发的已有制造资质的专业制造厂家中选购。特种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产品合格证与质量证明书均经过核查齐全后方投入使用。设备次安装完成后,分台建立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对设备的出厂技术文件,技术参数,启用时间,检测记录等进行分条明晰的记录,保证设备相关信息可查可控。 2.定期进行安全检验: 定期安全检验对消除特种设备安全隐患至关重要,也是设备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本单位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定制定期检验计划,对厂内设备定期进行强制性检验。设备检验后,针对检验报告结果及时做出处理。对具有隐患的设备检修,进行整改;技术性能合乎标准的设备,做好相关记录和资料归档工作。整改后进行设备复检,确保隐患切实被消除,保证设备性能安全可靠。 3.严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归根溯源的是责任问题,安全责任意识薄弱常常是诱发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因此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是设备安全运行的前提和保障。我司建立起安全责任领导小组,搭建安全管理网络,层层设置了特种设备管理员,保证设备安全责任全面落实,促进管理的规范化,平台化,制度化。 4.持证上岗,定期培训: 我司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和相关安全管理人员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安全监察部门考试合格后,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后,才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安全管理工作。并建立起考核培训制度,对作业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成绩与薪资挂钩,以此提高作业人员对安全规范操作的重视意识。 安全无小事,安全生产不仅关乎着企业的持续经营,更关系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与整个社会的利益。我司将继续秉持“一分责任、十分落实”的态度,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问题严抓到底,持续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全面消除设备安全隐患、强化职工规范操作、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唯有时时刻刻将特种设备生产安全放心间,才会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实现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

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84899

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 1、压力容器操作人员须持有质监部门发放的安全操作许可证方可上岗,非持证人员不得操作压力容器。 2、实行安全操作持牌制度,在一些关键的操作装置上挂牌,牌上要有明显的标记或文字说明装置的操作程序与状态,包括阀门的开关方向及其它注意事项。 3、容器运行前应检查容器的安全附件(包括压力表、安全阀、温度计、液位计等)是否处在完好状态,经确认完好后,方可开机。 4、容器操作人员必须按容器使用的工艺条件进行操作,防止过载。 5、容器运行过程中,应时常检查温度、压力、液位等是否在安全操作规定范围内,并严格按工艺条件控制,运行过程中,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6、在容器使用过程中,还应注意检查容器连接部位有无泄漏,渗漏现象,以及与其相连的管道有无震动、磨损,如生产上述现象,须及时修理并上报。 7、压力容器每次使用后,应做好运行记录,包括设备运行时间、运行状态,如有检修,则应做好检修记录,包括检修原因、部位、日期等。 8、压力容器须按规定定期检验,安全阀每年校验一次,压力表每半年校验一次,并将校验记录存档。

旋臂吊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必须戴好安全帽,严格检查各种工具、索具是否完好可靠,不准超负荷使用。 2、多人操作要有专人负责指挥,统一信号要交代清楚,严格按总指挥命令或信号工作。 3、起吊工作物,应先检查捆绑是否牢靠,绳索经过有棱角快口处应设有衬垫,然后试吊离地面0.1米,经检查确认稳妥可靠后方能起吊。 4、起重区域周围严禁非工作人员通过。 5、在起重物件就位固定以前,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不准在索具受力或吊物悬空的情况下中断工作。 6、吊物悬空时,禁止在吊物或悬臂下停留或通过。 7、吊装结束,吊钩升起高度至2米以上。

特种设备常识+事故

1.1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基础知识与常识 1.1.1 什么是特种设备? 答: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专用机动车辆。 1.1.2 什么是承压类特种设备?什么是机电类特种设备? 答:承压类特种设备是特种设备中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及其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设施的统称。 机电类特种设备是特种设备中的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专用机动车辆及其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设施的统称。 截止到2010年底,全国特种设备647.65万台。其中:锅炉60.73万台,压力容器233.59万台,电梯162.85万台,起重机械150万台,场(厂)专用机动车辆38.79万辆,客运索道860条,大型游乐设施1.58万台(套)。另有气瓶14072.73万只,工业压力管道73.2万公里。设备总量比2009年增加11.2%。

事故资料 2010年特种设备安全状况 (一)事故总体情况。 2010年共发生特种设备事故296起,死亡310人,受伤247人,直接经济损失6681万元;其中,较大事故87起,未发生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与2009年同期相比,事故总起数减少22%,死亡人数减少1.6%,受伤人数减少39%,直接经济损失减少8%。 2010年特种设备万台事故起数为0.64起,万台死亡人数为0.67人,与2009年同期相比,万台事故起数减少30.4%,万台设备死亡人数下降11.8%,死亡人数控制在国务院安委会下达的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之,事故状况保持平稳态势。 (二)事故特点。 1. 起重机械、电梯、场(厂)专用机动车辆事故占比较高。在296起事故中,起重机械事故79起,电梯事故44起,场(厂)专用机动车辆事故34起,上述3类设备事故数量占事故总数的53%。 2. 事故主要发生在使用环节。发生在使用环节的事故有201起,占事故总起数的68%;安装(拆卸)环节事故26起,占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障本企业特种设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生产,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本企业安全部门负责协同各部门,统一管理全企业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一、关于安全生产责任的规定 (一)概述 1、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企业分管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及其管理人员对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负直接责任。 4、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部门及其管理人员对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和特种设备有关记录负责。 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对特种设备的操作、运行安全负责。 6、岗位培训教育部门对本企业特种设备管理、使用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负责。 (二)企业主要负责人职责(总经理) 1、遵守并督促检查企业各部门遵守特种设备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以及上级关于职业安全健康指示的执行情况及员工安全学习培训工作。 2、组织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3、组织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堆积。 4、保证一定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6、及时、如实报告本企业安全生产事故。 7、督促检查企业各部门对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8、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9、组织特种设备安全会议,提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 10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按“四不放过”原则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三)企业分管负责人职责(副总经理) 1、负责实施企业主要负责人授权的安全生产工作。分管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工作。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 3、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督促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有关制度。 4、督促、检查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员工安全教育与考核。 5、组织制定职业安全健康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处理事故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 (四)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职责(工程部或其它部门) 1、负责监督和协调企业特种设备的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贯彻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工作。 3、负责监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落实。 4、负责组织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等有关手续及定期检验工作。 5、负责监督检查特种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定期自行检查执行情况。 6、负责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 7、负责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8、负责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9、配合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 (五)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职责(工程部或其它部门经理) 1、制定和监督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检查特种设备的日常运行、维修和安全附件校验等情况。 3、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4、编制特种设备的年度定期检验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为了做好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气瓶、电梯、起重机械的安全技术管理(以下简称特种设备),现根据国务院和山东省人民政府颁发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及国家、省、市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规程”、“规定”,结合集团公司的具体情况,现制定特种设备安全技术管理规范。 一.设备选型。 1.设备选型时要选用结构及配套设施合理、设备先进、性能良好的节能产品,在允许的条件下还应考虑设备统一、配件及辅机的互换性。 2.所选用的设备规格要符号现场实际需要、匹配合理,确保设备安全经济,合理运行。 二.设备购置 1.选购特种设备时,其生产制造厂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制造许可证”,且所购置的特种设备要与“制造许可证”所允许的范围相适应。 2.特种设备出厂时,应当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等文件。 3.在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工程招标时,应有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参加。 三.审批手续 1.对新增加或更新改造锅炉的单位,当锅炉选型后,应首先办理增容手续,由使用单位写出申请报集团公司审查签章后,再报当地,地(市)级政府节能部门审批,方可组织购置。

2.集团公司内部相互调剂使用的锅炉,必须是非淘汰产品,由调入单位写出申请报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审查签章后,再报当地,地(市)级政府节能部门审批,方可组织实施。 3.特种设备在安装、移装、大修、改造之前必须填报“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通知书”并附有施工单位资质证件、施工技术方案和其他相关技术资料等,经集团公司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安监局)审查签章后,再将其上述资料告知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备案。特种设备安装、移装、大修、改造、化学清洗,必须由持证单位进行施工,所持证件的级别要与其设备规格相适应。 四.管理职责及使用登记 各使用单位要设立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并熟知各类特种设备的相关“规程”、“规定”等技术标准,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管理,编制各类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和事故预案,建立设备技术挡案,及时安排特种设备的检验计划,了解设备的使用状况,督促其设备隐患的整改,定期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汇报工作。 电梯使用单位要与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签订电梯维保合同,并按照“规定”开展电梯的维保工作。 使用登记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特种设备安装(含移装)验收投用前或者投用之后30日内,使用单位须持“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出厂技术资料、安装质量检验报告书和现场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等相关技术资料到当地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科(处)办理登记使用手续并领取特种设备“登记使

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操作规程 一、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 1.凡操作容器的人员必须熟知所操作容器的性能和有关安全知识,持证上岗。非本岗人员严禁操作。值班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认真做好运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交接班应将设备及运行的安全情况进行交底。交接班时要检查容器是否完好。 2.压力容器及安全附件应检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3.压力容器本体上的安全附件应齐全,并且是灵敏可靠,计量,仪表应经质监部门进行检验合格在有效期内。 4.需要抽真空的设备应按工作程序进行操作,当抽真空工作完成后,再进行下一步的工作。 5.压力容器在运行过程中,要时刻观察运行状态,随时做好运行记录。注意液位、压力、温度是否在允许范围内,是否存在介质泄漏现象,设备的本体是否有肉眼可见的变形等,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并报告。 6.对盛装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的压力容器更要注意防火、防毒,不得靠近火源。操作人员要穿戴好工作服,防护镜及防腐胶鞋和防护手套。 7.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要进行水压试验。水压测试为设计压力的 1.5倍: (1)新装容器在投入运行前。 (2)大修后重新投入使用前。 (3)更换人孔,手孔,安全阀门及第一道阀门。 4)未到期检修而提前停止运行检修的。 (5)其他可疑处必须做强度试验的。 8.水压试验前的准备工作: (1)压力容器与其他运行的工艺管线断开加装盲板。 (2)准备好试压泵检查试压泵是否处在良好的工作状态。

试验压力的1.5倍—2倍。 (4)泵的试压泵出口应有止回阀,泄水阀及压力表。 (5)试压时不得使用低压胶管,可采用高压胶管,或钢管。步骤: (1)将压力容器内水注满。 (2)上紧螺栓,关严阀门连接试压管检查与水泵相连并详细检查无泄漏。(3)应有专人观察压力并检查有无泄漏在管口前,不要停留以免物体击伤人。 (4)在试压过程中发现有泄漏现象时,不要紧固,应在泄掉压力容器内压力后,方可紧固,重新试压。严禁带压紧固。 (5)达到试验压力时立即停泵,关闭试压阀门作好记录,记下停泵时间,压力容器压力观测人员签字存档。 (6)保持试验压力30分钟,如无降压,应缓慢降压至规定试验压力的80%,保持足够时间进行检查。 (7)水压试验后,不得打开人孔为气压试验做准备。 9.压力容器气密性试验: 压力容器在下列情况下进行气密性试验。试验压力等同设计压 力。 (1)新压力容器在水压试验合格后,投产之前。 (2)经过大修水压试验合格后,投产之前。 (3)其他原因不能置换罐内介质,而求助于气压的,在采取安全措施后,可采用氮气或压缩空气及惰性气体。 气密性试验程序: (1)将压力容器与其他工艺管线断开并加装同等强度的盲板。 (2)准备好气源如压缩空气、氮气、惰性气体等,检查设备正常运转状态。 (3)连接压力容器与气源的管路不可采用低压胶管,可采用高压胶管,无缝钢管连接。

特种设备安全知识(通用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特种设备安全知识(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特种设备安全知识(通用版) 一、电梯 (一)乘电梯时,请查看电梯是否有国家质检总局印发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超过检验日期的电梯,存在安全隐患。 1、请确认你所在楼层和所要达到的目的楼层,恰当选择“上升”或“下降”呼梯按钮。 2、候梯时,请靠边站立,以方便乘客走出电梯。 3、如果电梯满员,请耐心等待电梯的下一次服务。不可采用拥挤的方法进入电梯轿厢。 4、不要试图用手、脚或拐杖、棍、棒等物品阻止轿厢门的关闭。 5、请留意脚下情况,小心快速进出电梯。 6、乘坐电梯,请紧紧握住孩子的手,照料好你的宠物。 7、如果你需要使电梯门保持打开状态,请自己或他人帮助按住轿厢内的开门按钮。

(二)在电梯运行时 1、请尽量离开门口站立。 2、可以利用轿厢内的扶手,站稳扶好。 3、注意轿厢内的层站指示器,请提前做好出梯准备。 4、电梯到站停止后如果不开门,可以按开门按钮打开轿厢。 (三)当电梯出现故障卡在层间时 1、请不必惊慌,可以利用轿厢内设警报按钮或电话呼救。 2、轿厢和井道通风良好,空气充足,电梯设有多项保证乘客安全的措施,请耐心等待救援。 3、切勿试图通过其他危险方式离开电梯。 (四)电梯轿厢内禁止以下危险活动 1、在轿厢内打闹玩耍。 2、试图强行打开电梯门。 3、使用硬物敲击、按压操作面板。 二、扶梯 (一)、请注意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办法为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规、规范的要求,结合本工程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本工程使用的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安全、正常、有效使用,特制定安全管理规定,内容如下: 1.1 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 (1)凡属特种设备均应由使用部门提出购置计划,经公司生产部审核并报公司运营副总、总经理批准后,由公司采购部负责购买持有国家相应制造许可证的生产单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特种设备。 (2)特种设备安装前,使用部门先确定具有国家相应安装许可的单位负责安装工作,开工前应照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安装未经批准的特种设备。 安装完成后,由项目经理部向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验收检验。 1.2 对各类特种设备进行注册登记。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由项目经理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负责向市、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登记标志以及检验合格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明确所有设备的安装位置、使用情况、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及安全状况,并负责制定相关的设备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3 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管理。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是为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提供技术保障的唯一可追溯的技术文件。各相关责任人均应给予高度重视和妥善保管。当需调阅特种设备技术档案资料时,档案管理责任人应严格照章办事,履行调用借阅手续并由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交给资料借阅人。 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等;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08-2017年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08-2017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 Special Equipment Service Administration Regula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 2017年1月16日

前言 2013年12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特检院)下达了《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的起草任务书。2014年1月,中国特检院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起草组,在北京召开工作会议,讨论本规则的制定原则、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重点内容、以及结构(章节)框架,并且就起草工作进行分工,制定起草工作时间表,确定本规则的编制大纲。2014年9月,起草组在江苏召开起草组工作会议,提出修改意见,形成征求意见稿。2014年12月,国家质检总局以质检特函[2014]49号文征求有关部门、单位、专家及公民的意见。2015年3月和6月,根据征求到的意见,起草组在北京召开会议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并形成送审稿。2015年11月,特种设备局将送审稿提交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技术委员会审议,起草组修改后形成报批稿。2017年1月16日,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责任,整合了八大类特种设备管理的基本要求,统一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程序,是一部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的综合规范。 本规则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 中国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王晓雷 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汤晓英 江苏省特检院常熟分院谭伟 广东省惠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潘向华 锦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王文彬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乔强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沈勇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薛金明 上海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邢丽 中国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王长明 福建漳州后石电厂顾克宏 国家起重运输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陈瑞明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特种设备检验中心单洪翔 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傅顶和 北京世纪华侨城欢乐谷分公司周小三 湖南张家界天门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刘子龙

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特种设备操作规程 一、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 1.凡操作容器的人员必须熟知所操作容器的性能和有关安全知识,持证上岗。非本 岗人员严禁操作。值班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认真做好运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交接班应将 设备及运行的安全情况进行交底。交接班时要检查容器是否完好。 2.压力容器及安全附件应检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3.压力容器本体上的安全附件应齐全,并且是灵敏可靠,计量,仪表应经质监部门 进行检验合格在有效期内。 4.需要抽真空的设备应按工作程序进行操作,当抽真空工作完成后,再进行下一步的工作。 5.压力容器在运行过程中,要时刻观察运行状态,随时做好运行记录。注意液位、压力、温度是否在允许范围内,是否存在介质泄漏现象,设备的本体是否有肉眼可见的变形等,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并报告。 6.对盛装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的压力容器更要注意防火、防毒,不得靠近火源。 操作人员要穿戴好工作服,防护镜及防腐胶鞋和防护手套。 7.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要进行水压试验。水压测试为设计压力的 1.5 倍: (1)新装容器在投入运行前。 (2)大修后重新投入使用前。 (3)更换人孔,手孔,安全阀门及第一道阀门。

(4)未到期检修而提前停止运行检修的。 (5)其他可疑处必须做强度试验的。 8.水压试验前的准备工作: (1)压力容器与其他运行的工艺管线断开加装盲板。 (2)准备好试压泵检查试压泵是否处在良好的工作状态。 (3)在压力容器上安装好经检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压力表,表的读数为水压试验压力的 1.5 倍— 2 倍。 (4)泵的试压泵出口应有止回阀,泄水阀及压力表。 (5)试压时不得使用低压胶管,可采用高压胶管,或钢管。步骤: (1)将压力容器内水注满。 (2)上紧螺栓,关严阀门连接试压管检查与水泵相连并详细检查无泄漏。 (3)应有专人观察压力并检查有无泄漏在管口前,不要停留以免物体击伤人。 (4)在试压过程中发现有泄漏现象时,不要紧固,应在泄掉压力容器内压力后,方可紧固,重新试压。严禁带压紧固。 (5)达到试验压力时立即停泵,关闭试压阀门作好记录,记下停泵时间,压力容器压力观测人员签字存档。 (6)保持试验压力 30 分钟,如无降压,应缓慢降压至规定试验压力的 80%,保持足够时间进行检查。 (7)水压试验后,不得打开人孔为气压试验做准备。 9.压力容器气密性试验: 压力容器在下列情况下进行气密性试验。试验压力等同设计压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知识名词解释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知识 名词解释 1、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 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 2、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 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者等 于0.1MPa(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这等于0.1MW的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 3、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 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 2.5 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固定式容器和 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 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0.1 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60℃液体的气瓶;氧舱等。 4、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 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 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 蚀性、最高工作温度或者等于标准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25 MPa.L 的管道。 5、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

定线路的阶梯(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 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6、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的机电 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 7、客运索道: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柔性绳索牵引箱体等运载工 具运送人员的机电设备,包括客运架空索道、客运缆车、客运拖 引索道等。 8、大型游乐设施:是指用于经营目的,承载乘客游乐的设施, 其范围包括规定为设计最大运行线速度大于或者等于2m/s,或者运行速度距地面高度高于或者等于2m的载人大型游乐设施。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九章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保证特种设备具有可靠的安全性能,确保操作者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公司内的所有特种设备的管理 3、引用文件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 4、制度内容 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制 1)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审核颁发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对特种设备安全全面负责。 2)审批公司各部门、车间、班组及每个岗位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领导公司各职能部门以及各相关部门,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在抓好生产同时抓好安全工作。 4)组织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特种设备技术岗位培训和考核,坚持新工人入厂后的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和特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作业。 5)建立和健全三级安全管理机构或人员,建立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和人员。 1)认真学习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以指导自己的工作,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或上级主管部门关于特种设备管理方面的条例和有关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的规程、规章或规定及有关指示和要求。 2)负责本企业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工作,建立起本企业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的激励机制和自我约束机制,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 3)组织建立适合本企业特点的特种设备使用管理体系,明确指定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人员,并督促抓好各类人员的培训工作。 4)组织指定本企业关于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及有关规定,并经常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5)组织制定本企业特种设备选购及定期检验计划、修理、改造方案,淘汰更新计划和特种设备转让事项,并督促检查其执行、完成情况。 6)经常深入使用现场,查看特种设备使用工况,了解、掌握本企业特种设备技术状况,解决使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本企业的管理水平。 7)协调企业内部各生产与使用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有关部门的工作质量,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8)组织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分析,对特种设备事故,遵遁“四不放过”的原则,积极采取防范措施。 9)审批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格和有关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方面的上报统计报表。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08-2017

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08- 2017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 Special Equipme nt Service Admini strati on Regulati on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 2017年1月16日

2013年12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特检院)下达了《特种设备使 用管理规则》的起草任务书。2014年1月,中国特检院组织有 关专家成立起草组,在北京召开工作会议,讨论本规则的制定原则、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重点内容、 以及结构(章节)框架,并且就起草工作进行分工,制定起草工作时 间表,确定本规则的编制大纲。2014年9月,起草组在江苏召开起草组工作会议, 提出修改意见,形成征求意见稿。2014年12月,国家质检总局以质检特函[2014]49 号文征求有关部门、单位、专家及公民的意见。2015年3月和6月,根据征求到的 意见,起草组在北京召开会议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并形成送审稿。2015年11月,特种设备局将送审稿提交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技术委员会审议,起草组修改后形成报批稿。2017年1月16日,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的责任,整合了八大类特种设备管理的基本要求,统一了特种设备使用 登记程序,是一部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的综合规范。 本规则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 中国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王晓雷 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汤晓英 江苏省特检院常熟分院谭伟 广东省惠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潘向华 锦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王文彬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乔强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沈勇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薛金明 上海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邢丽 中国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王长明 福建漳州后石电厂顾克宏 国家起重运输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陈瑞明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特种设备检验中心单洪翔 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傅顶和 北京世纪华侨城欢乐谷分公司周小三 湖南张家界天门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刘子龙

各类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操作规程 1、驾驶员必须经专门培训,取得质监部门颁发的上岗证后上岗,严禁无证驾驶。 2、穿戴好必备的工作服和劳保用品,如:工作服,劳保鞋,劳保手套,口罩,防护眼镜。 3、应遵守厂内机动车安全规则。 4、开车前不喝酒,在行驶中左右兼顾,思想不开小差。 5、开车速度不能超过15公里/小时。 6、在叉物品时,注意其摆放的高度。在运行转弯时,务必减速行驶,以防由于惯性所叉的物品甩出。造成人员或物品损伤。 7、在叉物品时严禁超载,以防叉车受损,及叉车后部翘起造成不安全因素。 8、监督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叉车区域。如养护区域。 9、在摆放瓦架时应完全放平稳后,方可退出。严禁在未放稳时倒架退出,造成倒架事故。 10、停车后应拉紧手刹,放下叉脚,关掉电源,取出钥匙。 11、定期保养车辆,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刹车,倒后镜等)。

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在下列情况下,操作人员应发生警告信号。 (1)起重机启动后即将开动前。 (2)在起吊、下降吊物时。(汽机房桥式起重机)。 (3)吊物在吊运中接近地面工作人员时。 (4)起重机在吊运通道上方吊物运行时。(汽机房桥式起重机)。 (5)起重机在吊运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时。 2、不准用限位器作为断电停车手段。 3、严禁吊运的货物从人头上方通过或停留,应使吊沿吊运安全通道移动。 4、起重机司机要做到“十不吊”。 (1)指挥信号不明确或违章指挥不吊。 (2)超载不吊。 (3)工件或吊物捆绑不牢不吊。 (4)吊物上面有人不吊。 (5)安全装置不齐全或动作不灵敏、失效不吊。 (6)工具埋在地下与地面建筑物或设备有钩挂不吊。 (7)光线阴暗视线不佳不吊。 (8)菱角物件无防切割措施不吊。 (9)斜拉歪线工件不吊。 (10)危险物品(如氧气瓶、乙炔瓶)不吊。 5、起重机完毕后,应遵守的规则。 (1)应将吊钩升至接近上极限位置的高度,不准吊挂吊具、吊物(汽机房起重机)。 (2)应将抓斗放在地面上,不得在空中悬吊。 (3)将起重机小车停放在主梁远离大车沿触线的一端,不得置于跨中部位,大车应开到固定停放位置。 (4)所有控制品应回零位,将紧急开关断开,拉下保护柜刀闸。关闭操作室门后下车。 (5)露天工作的起重机大、小车,特别是大车,应采取措施固定牢靠,以防被大风吹跑。 (6)操作工下班时,应对起重机进行检查,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检查情况记录在操作本上。

特种设备安全基础知识

特种设备安全基础知识 一、特种设备 (一)特种设备的种类和分类,特种设备安全性工作原理及特点,特种设备的安全强度概念及承压设备用材料、焊接安全特点,承压设备承载介质安全特点; 特种设备种类和分类:有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共七类。其中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属于承压类,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属于机电类。 特种设备安全性工作原理及特点:锅炉的安全工作特性: (1)爆炸的危害性。 (2)易于损坏性。 (3)使用的广泛性。 (4)连续运行性。 压力容器的安全工作特性:和锅炉有相似之处,例如因承受高温高压而有爆炸危险和易损坏性。此外,还可能由于介质易燃、有毒或腐蚀性,当发生泄漏时,可引发火灾、大面积中毒等严重事故。 电梯的安全工作特性:电梯可能发生的危险一般有:人员被挤压、剪切、撞击和发生坠落;人员被电击、轿厢超越极限行程

发生撞击;轿厢超速或因断绳造成坠落;由于材料失效、强度丧失而造成结构破坏等。起重机械的安全工作特性:起重机械包括轻小型起重设备、起重机、升降机三类,其工作特点可概括为以下7点:(1)起重机械通常具有庞大的结构和比较复杂的机构,能完成一个起升运动、一个或几个水平运动。 (2)所吊运的重物多种多样,载荷是变化的。 (3)大多数起重机械,需要在较大的范围内运行,活动空间较大。 (4)有些起重机械,需要直接载运人员在导轨、平台或钢丝绳上做升降运动(如电梯、升降平台等),其可靠性直接影响人身安全。 (5)暴露的、活动的零部件较多,且常与吊运作业人员直接接触(如吊钩、钢丝绳等),潜在许多偶发的危险因素。 (6)作业环境复杂。 (7)作业中常常需要多人配合,共同进行一个操作。上述诸多危险因素的存在,决定了起重伤害事故较多。大型娱乐设施和客运索道:由于载人且运动范围较大,任何电气或机械故障导致的运动状态变化都可能造成人员伤亡事故。承压设备用材:钢材,按化学成分可分成碳素钢和合金钢,按金相组织分可分成珠光体钢、贝氏体钢、奥氏体钢、铁素体钢。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措施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措施为了加强项目部特种设备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作业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不受伤害,国家集体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本措施。 第一条项目部物资设备科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维护、检定管理。安全环保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安全监督。 第二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督促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第三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本制度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第四条特种设备应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包括: 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 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3.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4.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 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5.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第五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在用特种设备应当至少每月

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做好原始记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 第六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做好原始记录。 第七条项目部物资设备科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第八条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第九条特种设备应当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日常维护保养负责人应当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性能,并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 第十条特种设备日常维护保养负责人,应当对其维护保养的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负责。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救援措施。 第十一条项目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的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

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天车操作规程 2、发电机安全操作规程 3、空压机安全操作规程 4、蓄电池叉车安全操作规程 5、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 6、粉碎机安全操作规程

行车安全操作规程 1.行车工须经专门安全技术训练考试,并持有操作证者方能独立操作,未经专门训练和通过考试不得单独操作。 2.开车前应认真检查设备机械、电气部分和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灵敏可靠。如果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运。 3.必须听从挂钩起重人员(一人)指挥。正常吊运时不准多人指挥,但时任何人发动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急停车。 4.行车工必须在得到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行车起动时应先鸣铃。 5.操作控制器手柄时,应先从“零”位转到第一档,然后逐渐增减速度。换向时,必须先转回“零”位。 6.当接近卷扬限位时,大小车临近终端或邻近行车相遇时,速度要缓慢。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限位代替停车,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7.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小车轨道上严禁行走。不准从一台行车跨越到另一台行车。 8.工作停歇时,不准将超重物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鸣铃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 9.两台行车同时起吊一物件时,要听从指挥,步调一致。

10.运行时行车与行车之间要保持一定的距离,严禁撞车。同壁行吊车错车时,行车应开动小车主动避让;同上层行车相遇,下层行车应主动避让。 11.检修行车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合闸”的警示牌。地面要设围栏,并挂“禁止通行”的标志。 12.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钩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不准同时操作三只空中手柄。 13.行车运行时,严禁有人上下。也不准在运行时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 14.运行中发生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到“零”位。起吊件未放下或索具未脱钩,不准离开驾驶室。 18.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19.龙门吊安全操作按本规程执行。行驶时注意轨道上有无障碍;吊运高大物件妨碍视线时,两旁应设专人监视和协助总指挥,传递信息。 20.行车工必须认真做到“十不吊”: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3)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5)歪拉斜挂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的不吊;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