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审批程序文件

土地审批程序文件
土地审批程序文件

一、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一)、申报材料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指工业建设项目用地)

3、项目用地平面布置图

(二)、办事程序

提出申请——现场踏查——办理项目用地预审手续——区国土资源局初审——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批

(三)、承诺时限

对手续齐全、符合用地条件的,自大厅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批

(四)、收费标准

二、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建设项目用地审批

(一)、申报材料

1、建设项目用地申请(指单位用地)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原国有土地使用证

4、房屋产权使用证

5、废弃地鉴定书及现状照片(指占国有废弃地的)

6、国有土地权属证明(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除外)

7、项目立项批准文件(指单位用地的)

8、复印件(①个人申请用地提供本人复印件;②单位申请用地提供单位法人复印件)

9、用地单位资质证明(指单位用地,包括组织代码证和企业营业执照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队除外)

10、土地评估报告

1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划拨供地除外)

12、项目平面布置图

13、勘测定界报告书及勘测定界报告图(指单位用地)

商业、旅游、房地产开发等经营用地一律实行踏查——办理用地手续——上报初审——例会审查——区政府审批——大厅核发《建设用地批准》

(二)、办事程序

提出申请——领取审批表——现场委托——实地踏查——办理用地手续——上报初审——例会审查——区政府审批——大厅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三)、承诺时限

对手续齐全、符合用地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单位申请项目用地30个工作日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三、城镇职工占用国有非农用地建房用地审批

(一)、申报材料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原国有土地使用证;

3、房屋产权所有证;

4、废弃地鉴定书及现状照片(指占国有废弃地的);

5、国有土地权属证明(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除外);

6、复印件;

7、土地评估报告(划拨供地除外);

8、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划拨供地除外);

(二)、办事程序

大厅受理申请——领取审批表——现场实地踏查——办理用地手续——上报初审——局例会审查——区政府审批——大厅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三)、承诺时限

对手续齐全、符合用地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办理。

(四)、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

四、农民建房用地审批

(一)、申报材料

1、公告(指新申请宅基地)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征

3、社员大会讨论意见表(指新申请宅基地)

4、宅基地使用土地协议或证明(指新申请宅基地)

5、废弃地鉴定书及现状照片(指新申请宅基地占集体废弃地的)

6、原集体土地使用证(指翻建、扩建)

7、申请人户口簿复印件

8、占用耕地的附上耕地占用票据

(二)、办事程序

各乡、镇、街国土所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用地条件进行初审——联合踏查领取审批表——受理——上报审查——例会审批——大厅核发《宅基地批准书》

(三)、承诺时限

对手续齐全、符合用地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办理农民建房审批手续。

五、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企业、兴建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未利用土地(2公顷以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不收费、审批

(一)、申报材料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

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

3、联建协议(本集体经济组织自行建设的除外)

4、建设项目用地申请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6、计委立项批复文件

7、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批复

8、联建协议(本集体经济组织自行建设的除外)

9、原集体土地使用证

10、勘测定界报告书及勘测定界报告图

11、项目用地平面布置图(①由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绘制;②用地围的建筑物、构筑物要标注定位点、主要设计数据;③设计说明:用地平衡、经济技术指标、

建筑物统计及其它说明事项;④设计单位晒图、盖章确认)

12、其他相关材料

(二)、办事程序

提出申请——受理——现场踏查——办理项目用地审批手续|——例会审查——上报区政府审批——大厅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三)、承诺时限

对手续齐全、符合用地条件的,自大厅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办理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手续。

六、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探临时使用土地审批

(一)、申报材料

1、临时使用土地申请

2、临时使用土地补偿协议(指申请临时使用土地的单位与被占地单位或个人签订的土地补偿协议)

3、临时用地合同

4、采矿许可证

5、安全生产许可证

6、环境保护许可证

7、水保合格证

8、使用炸药许可证

9、使用林地许可证(指临时占用林地的)

10、废弃地鉴定书及现状照片(指临时占用废弃地的)

11、企业营业执照

12、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3、勘测定界报告书及勘测定界报告图

(二)、办事程序

提出申请——联合踏查——受理——领取临时用地审批表——现场委托——办理临时用地手续——上报初审——例会审查——区政府审批——大厅核发《临时用地批准书》

(三)、承诺时限

对于手续齐全、符合用地条件的,自大厅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

七、土地登记和换发土地证书

(一)、登记申请者应提交的材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土地登记法人代表明书

3、土地登记委托书

4、地籍调查法人代表明书

5、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

6、指界委托书

7、地上建筑权属来源证明书

8、企业营业执照代码证及复印件

9、宗地图

10、委托人或委托代理人及复印件

11、地籍调查表四邻签字盖章及资料

(二)、土地登记审核标准

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四邻签字无争议

(三)、土地登记的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及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3、《土地登记规则》;

4、《省土地登记条例》;

5、国土资源部及省有关规性文件。

(四)、土地登记程序

本人申请——地籍调查——审核填表——上报审批

■建设用地审批程序

●城市建设用地的审批程序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区使用土地的,由市、县人民政府统一规划、统一征用、统一开发,审批程序是:?全文

●乡镇企业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审批程序

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建设单位持有关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向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全文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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